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案

2022-12-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案

案例内容: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做法

2011年4月25日,河南省财政厅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河南省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为全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提供指导,标志着“政府购买、服务同质、合同管理、乡村一体、绩效支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模式在全省推广。

1. 多管齐下保障9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

2009年9月24日,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2009、2010两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到2011年,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省得到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这9个项目涉及老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第一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这项工作主要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第二是进行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第三是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各种疫苗;第四是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第五是儿童保健,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管理;第六是孕产妇保健;第七是老年人保健,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第八是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第九是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相关负责人表示,这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经费标准按单位服务综合成本核定,所需经费由同级政府预算统筹安排。2009、2010两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其中中央、省、市、县(市、区)四级财政分别负担9元、3元、2元、1元(省直管县省辖市负担部分省财政负担),2011年不低于20元。公立医院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给予专项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

《方案》还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明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考核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保证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

2009年12月7日,河南省卫生厅出台《河南省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试行)》,加强对全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实施。该《方案》对9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标准进行了具体细化,并把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作为考核内容。考核将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问卷调查的形式,采用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评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各省辖市进行重点抽查复核。县(市、区)卫生局要在每年5月和10月中下旬对辖区内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两次全面考核,省辖市卫生局要在每年11月上旬组织对各县(市、区)重点抽查复核,并作出全市的总结评价,省卫生厅将定期对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卫生部门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考核主要领导年度工作绩效以及表彰的依据。

2. 凭合同服务按绩效付款——“河南模式”得到肯定

为使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国都在推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管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都可以免费享受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孕产妇保健等,人均标准不低于15元。不过,很多老百姓都感觉没品尝到免费“蛋糕”。业内人士称,就是因为钱的标准有了硬杠杠,可怎么花国家没说。如何保证经费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各地都在摸着石头过河。还有很多地方,专款一直搁在财政上,就是等着一个科学合理的花钱办法。

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简称卫十一项目)是中国政府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英国政府赠款,开展的农村卫生改革探索的国际合作项目。项目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指导,在建设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等领域组织开展综合试点,为不同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改革提供可推广的经验,以提高项目地区居民基本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可持续性地改善居民健康水平。项目覆盖了陕西、重庆、青海、甘肃、山西、河南、黑龙江、江苏省的8省40个县,贫困县数占项目县总数的60%。

2009年,河南省在此项目推动下,在宜阳、武陟、息县、清丰、汝州5个地方试点,探索“花钱”的办法,实施“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他们以“购买服务”作为突破口,通过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建立“服务准入”、绩效考核、服务监管、绩效支付等运行机制,为“均等化”改革探路。截至2010年10月底,河南省购买服务的模式已覆盖5个项目县(市)的2030个行政村,覆盖服务对象269.6万人,占应覆盖的72.8%,除健康档案管理外,其他8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已全部100%覆盖。政府投入用于购买服务的合同资金5694万元,占实际到位专项经费的66%。合同资金中用于乡级3359万元,占59%,村级2335万元,占41%。试点地区的做法是:地方政府以战略购买者的身份,投入并组织符合准入条件的服务机构和个人,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明确双方职责任务,以“契约方式”提供服务。初步形成“政府购买、服务同质、合同管理、乡村一体、绩效支付”的服务模式。

试点过程的关键节点主要有:在政策保障上,省里发文放宽对县级开展“购买服务”的政策限制,把资金分配权、服务资源配置权、价格监管权、绩效考核权、内部分配权等下放到县里,鼓励项目县大胆创新。在方案设计上,他们依靠项目组专家的智慧和经验,制定了《购买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操作指南》等技术性文件,确定了乡级总负责下的乡村合理分工协作提供服务模式。然后根据服务流程各个环节发生的实际费用,测算服务成本,再按照山区、丘陵、平原不同地区实行“差别化服务合同管理”。做完这些工作后,进入采购谈判程序,方式包括协议、竞争性谈判等。县卫生局先发出采购邀请书,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机构可提交应答书,经评选审核合格后签订服务合同:县卫生局和乡卫生院签订合同;卫生院再和村卫生室签订合同,责权利明明白白。

2010年12月8日,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经验交流暨高层研讨会在郑州开幕。河南省结合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世界卫生组织Ⅺ项目)探索形成的“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做法,被世界卫生组织官员誉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河南模式”,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要求全国学习借鉴该省经验。

【图表说明】河南省采取的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以战略购买者的身份投入并组织符合准入条件的服务机构和个人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公民健康方面的主导作用。河南省卫生厅还统一制定《服务技术规范》,统一绩效考评标准,统一准入条件,确保每一名服务对象享受到公平性服务

3. 河南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武陟样本”

2009年1月,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简称卫十一项目)在武陟县开始实施。这个项目的一大特点是没有既定的模式,鼓励项目地区大胆探索、创新。从2009年9月起,武陟县利用这一项目平台,将九大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为10个服务包,打包购买,先在圪垱店乡、乔庙乡等乡镇试点,2010年10月推向全县。该县卫生局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先是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制定出每个服务项目的操作指南,明确服务的内容、流程、规范,让服务机构有据可依。然后,以项目流程测算法为主要方法,以整个服务流程发生的实际费用来测算服务包成本,以确定服务的价格。

2010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测算报告显示,10个服务包总成本是人均20.38元,其中服务成本人均18元,监督成本人均0.53元,管理成本人均1.85元。服务成本是指向乡村两级服务机构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资金;监督成本是指县级对乡镇卫生院(包括对抽取的村级)进行绩效评价和第三方监督,以及不定期督导发生的费用;管理成本包括县卫生局进行方案设计、培训、资料印刷等所需费用。

服务成本测算表列出了每个服务项目的权重、乡村两级服务机构的成本及所占比重。例如,高血压健康管理项目,分项权重为14%,服务成本是人均2.5元,其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占40%、60%,分别为1元、1.5元。10个服务包合计,乡村两级分配比例为6∶4。既然是购买,就要签合同。在试点阶段,县卫生局卫十一项目办与试点乡镇卫生院签服务合同,约定双方的职责与权利、服务包内容、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标准等;试点乡镇卫生院再与村级服务机构签服务合同。在全县推开后,改为由县卫生局直接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服务合同。

据武陟县财政局相关人士介绍,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分三次支付,服务合同签订后,先向服务机构预付50%,供开展工作使用,其余资金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两次续付,比例分别为30%和20%。绩效评价分两级,县卫生局每半年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绩效评价,乡镇卫生院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评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是绩效评价的三大要素。评价的内容包括宣传效果、责任落实、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监测指标,方法主要是查看相关服务记录、走访服务对象。

对乡村两级服务机构,在完成基本目标的前提下,绩效评价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的,支付续付资金的100%;75~85分、65~75分的分别支付续付资金的85%、70%;65分以下的,续付资金不予支付,其中60分以下的还要处以占预付款总额30%的罚款。另外,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服务机构进行奖惩与问责。对综合考核为优秀的机构提供一笔奖励资金,对绩效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机构,除经济处罚外,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为保证绩效评价更加公正公平,武陟县卫生局已着手成立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专家库,针对不同的服务内容,组成单项或综合评价小组,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价。 同时,开展第三方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官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价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从需方的角度,对供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情况进行监督,还对绩效评价公平公正性、买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向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服务资金等进行监督,形成的监督报告提交政府部门。

武陟县这一探索取得良好效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绩效明显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服务理念开始转变,变被动提供为主动参与;群众健康保健意识提高,变被动医疗为主动保健。

4. 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明码标价

2011年4月25日,河南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河南省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将国家规定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婚前保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范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其中,婚前保健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规定凡符合准入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可公平地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并享受同等待遇。《意见》指出,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平均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权重和成本补偿参考标准。

《意见》要求,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的本地成本补偿执行标准。要优先保证乡村医生的合法利益,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照农村常住人口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对乡村医生独立承担或协助开展所在村村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补助。

《意见》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施原则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同质、合同管理、绩效考评、分工协作和重心下移。要求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流程、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确保城乡不同人群都能平等地享受质量基本相同的公共卫生服务;通过与符合准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合同,约束双方行为,明确各自职责、任务、规范、考核标准、支付条件等,确保服务数量、质量与群众满意度达到要求;要根据实际建立完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体系,原则上绩效考评工作不得少于每年两次,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重要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向乡村两级、街道(地段)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

近两年,河南省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全省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1243.7万针次,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0.73%以下,全省每年减少乙肝阳性儿童15万人;完成乳腺癌筛查6.04万人,免费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37555例;为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86.3万人,宫颈癌检查20.1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93.9万人,完成农村改厕43.9万户,提前完成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改炉改灶任务。慢性病综合干预、癌症早诊早治、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癫痫病防治、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等取得积极成效。

【图表说明】资料来自2011年6月3日的《河南日报》

5. 人均2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要确保专款专用、惠及民众

为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与《意见》同时下发的《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不得将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

2011年,补助资金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河南省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办法下达。县级财政年初预拨70%补助资金,年底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予以结算。河南省要求省辖市、县(市、区)卫生、财政部门合理确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各项服务数量和标准,进行测算并确定成本补偿执行标准。

《办法》指出,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将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补偿执行标准,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相关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凡是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要相应核减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办法》明确,按规定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城乡居民收费。河南省要求,县级财政、卫生部门在全面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补助金额;同时,利用相关媒体或公共场所,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安排等情况定期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对经考核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格。

6. 补助经费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2011年4月25日,河南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要求,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审核安排和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时要与实际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办法》指出,考核项目主要为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规定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和婚前保健服务等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补助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时,考核内容将据实予以相应调整。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将中医药应用情况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要随访4次;每年至少提供6次健康咨询服务;为适龄人群按照规定的项目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对1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河南均已经出台了绩效考核基本标准。

河南要求以县(市、区)为考核主体,分级考核,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机构考核与服务考核相结合。省级和省辖市级卫生、财政部门定期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抽查考核和专项督导检查,并作为省级、省辖市级财政部门安排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核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或协助进行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电子信息系统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提高考核工作效率。河南省还要求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本机构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鼓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参与考核,充分听取社会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办法》规定,绩效考核周期原则上每半年一次,从上一年的第四季度到本年度的第一季度为一考核周期,本年第二季度到第三季度为一考核周期,县(市、区)级卫生、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11月完成绩效考核工作。省辖市卫生、财政部门要根据情况对有关县(市、区)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复核。

第2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品质提升的实践路径

“十四五”时期是是北京市实现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阶段。保障改善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而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与民生紧密相关。为探寻良好实践路径,我们着眼于北京市东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展现状和问题,从优化分级诊疗制度、构建管理紧密型医联体、完善家庭医生机制、强化顶层监管、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等角度给出建议。

1.北京市东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状

“公共卫生”的概念早在1923年即已提出,北京市东城区为了提供更加优质化、均衡化的基本公共给卫生服务,而出台了一系列计划规划和方针政策,诸如《东城区“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东城区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东城区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等。

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化和均衡化重要举措

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化和均衡化的重要举措。《东城区2018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提到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其中公共卫生服务方面,要推进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公开,可见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这三项工作的重要性。《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8-2020年度重点任务》中涉及到了上述三项工作的关系。

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情况

1.2.1资金供给逐步增加

北京市人口疏解工作开展以来,伴随着东城区常住人口数量的下降趋势,医疗机构总支出和相关财政补助趋于增长,使得人均财政补助基本呈上升趋势。2017年相比2013年,常住人口减少5.8万人,医疗机构总支出增长9.2亿元;财政补助增长2.92亿元,人均增长414.88元,人均涨幅为39.4%。2017年人均财政补助有所回落,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大部分退休工资由人力社保局发放,剔除离退休经费,财政对医疗卫生投入是增长的。

1.2.2医疗机构设置和分级诊疗工作初見成效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中提出要实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的公立医院数量,鼓励在中心城区周边新增医疗机构。近年来,东城区医院的总诊疗次数逐步下降,其中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总诊疗人次数下降明显,一级医院保持在165万人次以上;基层和公共卫生机构2015年以来总诊疗人次数持续上涨,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2015年的228.8万人次增加至248.9万人次。此外,东城区是中西合璧的优势医疗资源聚集区,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成效显著。

1.3人力资源配置不断优化

2013年以来,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每千人口执业医生数和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三个指标均呈现增长态势。2017年相比2013年,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增长4.5个,增长率为17.4%;每千人口执业医师数增长2.1个,增长率为21%;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增长2.4个,增长率为23.3%。东城区与北京市总体水平相比,三个指标均在总体水平以上,并达2倍之多。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

2.1人才供给不足

虽然东城区每千常住人口的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的数量远高于北京市总体水准,但是由于百姓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大幅增长、对医疗服务水平的更高要求,医院门急诊量大幅增长,都需要医院有充足的、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做支撑。目前在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力资源方面,凸显两大问题,一是专业人才数量需要提高,二是专业素质需要优化。

2.2社区公共卫生资源配置不足

东城区重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发展,成效与问题同在。在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不达标问题;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以来,东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门急诊量同比增长达29.55%,社区医师日担负诊疗人次达到了19.99,相当于二三级医院负荷的一倍,社区卫生人员的工作负荷较重,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急需解决。

2.3医联体信息化建设不充分

在推动医联体工作落实过程当中,包括东城区在内的北京市许多大医院把信息化建设提升到了医院发展的战略层面。单体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是构建医联体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基础,但是目前医联体内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基层社区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有待提高。医疗信息交流不畅,使各级医疗机构交流不畅,主要依靠人工完成转诊和预约挂号程序,患者信息不和医学检验结果不能实现共享和互认,转诊流程过于繁琐。

3.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品质的对策建议

东城区公共卫生服务已经拥有稳固的基底,兜住民众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网底已经织好,因此工作的主要矛盾不是卫生服务资源的增长,而是资源的优化配置,即如何保持体制机制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优质均衡下的网底织密。

3.1优化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可以顺利实施的客观条件就是要明确分级诊疗。要明确基层医疗主要承担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并进一步将预防、医疗、康复、护理一体。应该持续加大对基层医疗的医疗资源储备,提升其医疗服务能力,让患者敢于将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当作就诊的第一选择,不一定要强制居民就诊必须先选择基层就诊,但是要将医疗资源向社区医疗服务注入,提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在双向转诊制度中的地位及作用,让患者愿意信任社区医疗服务能力,愿意进社区医疗机构就诊,有序推进“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理念。

3.2构建管理紧密型医联体

对于紧密型医联体,相对于技术支援,管理支援发挥了更加重要的作用。向成员医院派驻主要管理人员,是医联体能够顺利运行和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保障。因此一要通过派驻主要管理人员搭建核心医院和成员医院的桥梁,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人、财、物的互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二要引入核心医院管理标准,提高成员医院质量水平;三要管理人员通过引入核心医院的管理理念,落实相统一的质量标准,增进成员医院和核心医院的认同感。

3.3完善家庭医生机制

一是,加大支持力度,全方位监督管理。需要成立独立权威的机构或组织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监督管理。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家庭医生团队,在财政上加大支持,完善家庭医生薪酬制度,提高岗位吸引力。还可从供给侧着手,使卫生资源合理下沉。其次需要统一准入“门槛”。构建合理的家庭医生团队成员认证模式,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效率。切实增进家庭医生团队社会美誉度,提高居民签约的积极性。三是,鼓励居民监督,进一步完善考核。同时,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家庭医生团队定期进行考核,确保签约服务质量。

3.4强化顶层监管

强化政府监督责任和提高督查水平。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政府要完善医疗机构审批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师的管理。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医疗结构的合法资质及必要设备、医师的素质及技术,是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条件。对于频频出现的问题研究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治体系,推动本区公共卫生服务事业配置合理、公平高效。

3.5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对于多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需要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制定出符合卫生人力资源特点的分层人才评价和考核办法,尤其对于基层卫生人员,除了进一步完善公開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还要注重激励机制的深入。

3.6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未来东城区的公共卫生服务要达到更加优质化和均衡化,需要在两个浪潮下实现自身体制机制的核心竞争力:一是在医联体建设的浪潮下,实现分级诊疗的高效运转,提高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布局全科医生,促进医疗资源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有机均衡,将公共卫生服务的网底织密;二是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浪潮下,构筑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化平台,提高服务供给的效率,并且提高医疗数据利用度,重视数据间的关联性。

参考文献:

[1]胡同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回顾及对“十三五”期间政策完善的思考[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5,8(07):43-48.

[2]段丁强,应亚珍,周靖.促进我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筹资机制研究[J].人口与经济,2016(04):34-44.

[3]吕晖.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评价[J].医学与社会,2017,30(11):19-21.

作者:鄢圣文

第3篇: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研究

摘 要: (中)摘要 由于人口众多、需求多样并存在财政的刚性约束,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推进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是时势所需。以是否政府核心职能、服务质量度量难易、服务可描述性、监督难易、竞争程度、居民需求、政府财力七个因素为指标,通过专家小组讨论法,对各项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可购买性及可控性、可外包性做出了评定,并讨论了购买承接方选择、购买模式、央地分工、“十三五”路线图等问题。还针对近年来各地在购买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中遇到的资质要求不一、绩效评估不科学、公众不信任、无谓服务突出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 (中)关键词 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1602013

一、引言

所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指政府把原来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直接拨款或公开招标方式,交给有资质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企业或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 [1]。至20世纪90年代,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经成为西方的基本政策工具。世纪之交,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在公共服务中引入合同外包制度,政府购买成为一种世界性现象。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将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列为重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近年来,卫生计生部门以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为突破口,做出了均等化的积极探索和工作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但也由于我国人口数量的庞大、需求的日趋多样、地方财政的刚性约束等原因,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也面临着较大的发展制约。针对各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类似问题,2013年11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的对策思路,为有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因此,探讨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推进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发展的方法途经,是时势所需。

本研究将紧扣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这一主题,探讨如下问题:①哪些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已在实行政府购买,已有的政府购买实践有何效果?②哪些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可以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提供,各类服务的可行程度如何?③综合上述讨论,提出纳入购买的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承接主体、运行模式、中央与地方的分工、“十三五”期间的路线图等意见建议。

我们查阅相关学术文献、新闻报道、政府公告文件等资料,并于2014年5-12月间在杭州、深圳、上海、郑州开展调查,了解相关政府工作人员、民间组织、企业及社区群体的意见和看法,以总结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经验做法,梳理尚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可能的解决路径,了解民众对于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需求,收集民众自身对于如何才能更好地提供相应公共服务的意见建议,并据此做出综合性的对策探讨。此外,我们还在2014年12月邀请了5位从事公共管理、公共卫生及流动人口研究的学者进行了集中的座谈讨论,对经过筛选的18项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政府购买必要性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分项评定,作为提出相应对策意见的关键依据。

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设计

我国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率先在地方创新,已在各地不同程度地展开,之后才逐渐提上政策议程,因此在某些方面已经领先于学术研究和政策指导。有据可查的内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最早案例,是1994年深圳罗湖区政府购买了环境卫生领域的服务。近年来,各地方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探索不断增多,购买的领域几乎涵盖了主要的公共服务领域[1-3]。在购买实践发展的同时,各级政府也纷纷出台政策文件指导基本公共服务的购买工作,在制度设计方面有了初步的进展。

在国家层面上,2002年卫生部等《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意见的通知》指出,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可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较早在中央层面上提倡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2006年《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上直接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进行指导。2007年国办发3号文《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制度,对行业协会受政府委托开展业务活动或提供的服务,政府应支付相应的费用,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说明政府在使用财政资金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开始逐步考虑到社会组织的参与。2013年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2014年12月,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提出了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应该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包括公共教育、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应纳入指导性目录之中。

在地方层面上,2005年无锡市出台《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这是首部指导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地方性政策。此后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浦东新区民间组织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浦东新区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2006年,宁波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实行政府采购的工作意见》,将教科文体、社会保障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008年上海静安区民政局、财政局共同下发《关于静安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新增)公共服务项目资质的规定》,对购买服务的流程、评估和标准做了规范[1]10。到2009年底,数十个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或实施办法。最近,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的出台,各省市区及重要城市陆续发布地方性的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们选择了若干省市区及重要城市,对其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制度列表梳理如表1所示。从表1所列的情况来看,各地对于政府购买服务中的购买方、承接方、资金安排、绩效评估等方面的规定高度一致,基本上沿用了国务院的规定;购买方式也大都一致,只是部分地方(安徽、重庆、南宁)倾向于直接委托与定额拨付的简便方式,对竞争性的购买方式持谨慎态度;在购买内容方面,也大体遵照国务院的原则性规定,突出服务内容的公共性、公益性和事务性,区别在于具体服务项目的取舍上。其中,广西、四川两地已出台具体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安徽也明确提出了纳入政府购买清单的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而言,各地关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的规定相对一致,而在人口和计生服务方面有所不同,四川等部分地方未将其纳入采购目录。

三、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地方实践

1.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界定

国家层面关于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威性文件,主要有2012年7月1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及2013年11月28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专门针对流动人口印发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根据这两个文件,可以对政府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的界定有概貌性的了解。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了10个方面的内容。其中,除了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以外,其余7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都以事务性的服务为主要特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了8个方面的内容。其中,除了计生临床医疗服务、再生育技术服务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以外,其余6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都以事务性的服务为主要特征。

2013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涉及针对流动人口的6大类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其中的“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都可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畴,“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虽然归属卫生范畴,但计卫合并前的人口计生部门也多涉猎这方面的服务,因此可以说其处于卫生与计生的交叉地带,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则基本涵盖了传统的计生公共服务。

2.地方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概况

近十多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实践中已做了形式多样的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探索,几乎涵盖了主要的卫生计生公共服务领域。表2对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采购实践进行了汇总。

表2列举的只是部分地方的实践做法,但基本上能够涵盖现有的卫生计生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概括起来,卫生方面的服务大致有如下10类:①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预警;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③慢性病(结核病、肿瘤等)防治宣传;④居民健康档案管理;⑤老年人健康管理;⑥健康教育;⑦计划免疫/预防接种;⑧社区戒毒服务;⑨精神病主动性社区治疗;⑩妇幼保健。计生方面的大致有如下11类:①新婚计生知识培训;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③意外怀孕预防;④性病艾滋病预防;⑤孕产期保健/孕期生殖保健;⑥孕情环情检查;⑦男性健康检查服务;⑧计划生育术后随访;⑨计划生育术后免费家政服务;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心理咨询、失独家庭养老等);B11儿童早期教育服务。人口计生部门主要针对流动人口衍生的拓展性服务有3类:①家暴预防;②城市生活技能和文化适应;③就业技能培训。

从以上列举的各种服务内容来看,基本上是事务性的,且主要是需要大量人力实施的基础性服务,并相对适合进行预算测算、绩效评估,也具备很大的服务弹性。购买的方式则以弱竞争性的委托、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为主,偏好打包式的一揽子委托,如采用购买岗位的社工模式、购买组织机构的多方面服务等。在服务对象方面,则往往不再区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

四、购买实践中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所遇到的问题,与其他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政府购买实践所遇到的问题大体一致。概括起来,主要存在如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1.购买服务方与承接方地位不对等据深圳一家承接主动式社区治疗康复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社反映,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过于强势,不尊重其智力劳动成果。这家社会工作服务社的策划案被某部门采用后,该部门未经其允许就将方案布置给多家机构,要求包括其在内的多家社工机构合作完成该项目。而该社会工作服务社

只获得了和其他社工机构同样的方案执行费用,但并没有获得策划被采用的报酬,因而降低了社工组织主动作为的积极性;此外,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往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外,强行加入额外工作。这家社会工作服务社就告诉笔者,当地某政府部门往往在签署合同后才下发执行文件,并单方面地加入后期回访等额外工作,经费却没有相应加。

2.一些政府部门预算不足存在支付拖延的现象

承接新彩虹计划项目的上海一家健康促进社对这一问题深有感触,认为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资金预算往往过于平抑,难以维持收支平衡,需要另找资金支持,或者被迫降低服务标准。且一些政府部门存在拖欠尾款问题,这会导致服务提供方资金链运行不畅。目前该健康促进社在上海设立了若干新市民生活馆,作为实施新彩虹计划及其自身项目“新市民生活馆”的平台。每个馆平均每年花费40万上下,其中政府一般出资7万左右,其他的资金来源比较多元,往往需要另找资金支持,较为不易;一般来说,如果获得的资金比较少,新市民生活馆只好缩小活动规模加以应对。

3.各部门对承接方的资质要求不统一

一般而言,承接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很难仅仅依靠承接某一个部门的购买服务获得生存,需要承接不同部门的同类公共服务。但一个令众多社会组织头疼的问题就是,不同部门对于承接方的资质却并不统一,使得他们常常顾此失彼。承接上海市浦东新区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的上海一家教育社会机构就反映,相关的儿童早教服务购买部门如卫生计生、教育、妇联、科委等对于承接方的资质要求往往不一样,使得他们无所适从。

4.绩效评估不够科学,尚有待改进

政府购买服务自然涉及后续的过程监督与结果评估的问题。不少承接服务的组织不同程度地表示,某些政府部门往往自己充当评估者的角色,很少真正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做服务绩效的评估。无论是政府部门自己评估还是第三方评估,也都存在重定量考核、轻定性考核,重表面指标考核、轻实际效果考核的问题。而最关键的问题是缺乏实质性的处罚措施,尤其缺少承接方的退出机制,容易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深圳市一家社会工作服务社就反映,个别政府机构在评估活动成效时只看产出不看成效,仅根据有无完成合同上规定的相应指标(如发放宣传资料份数、参与人数等)来判断活动质量,对于服务对象在这些活动中的实质性收获却鲜有关注。

5.社会组织发育滞后、竞争性不足

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市场行为,如果缺乏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则通过市场化运作以提高绩效的愿望就会落空。因此,社会力量是否发育成熟并形成比较均衡的竞争,是政府购买服务能否实施的关键。但我国社会组织的发育明显落后于公共服务的增长需求,社会组织不但数量少,公共服务能力也非常弱,更缺乏参与服务提供的实践经验,导致市场竞争性不足,购买的市场化选择功能弱化。正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在苏州和广州,出现了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淡化的问题,政府重新收归国有或另行举办相应的机构来代替。也由于社会力量发展的滞后,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最终只好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购买服务。当然,国有企事业单位也是公共服务市场的主体,因而将事业单位排除在政府购买服务领域之外,是不现实的。但将其列为政府购买对象,如何确保竞争的公开,如何确定购买价格,都需要深入探讨。

6.公众对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的服务信任程度不高,较少参与

从我们对流动人口的访谈来看,大家对于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这种形式不清楚、不了解;虽然对有关切身利益的服务(如产检孕检)较为了解,但并不了解服务的提供方、购买方。比较政府直接提供的服务和通过向机构和企业购买提供的服务,受访者对政府直接提供的服务更为信任,且对政府直接举办的活动参与度更高。例如,深圳南山区的多数受访者就表示,他们对政府把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外包给社工机构来做表示出担忧,认为这种举动会令市民不放心,主要原因是政府对这些社工机构的监督并不足够,社工机构服务质量无法保证。而对于企业提供的服务,则更加不信任,认为需要看企业的可信度怎么样。

7.无谓服务现象突出

一些地方,由于没有认真了解群众本身的真实需求或者最迫切的需求,盲目照搬或闭门造车,导致政府部门提供的服务和老百姓需求的服务往往不一致,出现了尴尬的公众被服务、重复服务等的无谓服务现象,从事具体服务工作的基层人员也叫苦连天,造成了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郑州市某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金水区辖区内有21家社区服务中心和22家社区服务站负责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孕产妇的检查等项目,但建立健康档案的项目,由于需要多次入户,且老百姓认为没有什么帮助,因此引起居民很大的反感。河南省

某卫生计生部门的官员也坦诚地告诉笔者,政府部门能提供的服务和老百姓需求的服务往往不一致,流动人口最关注的是子女入学、法律维权等,比如一年四次的孕环情健康检查,就完全没有必要,容易引起居民不满,一年最多一次就好。

五、推进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的政策建议

1.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厘定

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适用范围,学术界看法各异。最极端的观点是所有公共服务都可以购买。但更普遍的观念是,并非所有的服务都适合购买,而能否购买有一定的判断标准。归纳起来,判定标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价值判断作为判定购买范围的标准,包括以是不是政府核心职能和服务者的动机来划定范围 [4]。当服务者的动机更多的出于对公共服务的责任心,更能维护公共利益时,政府可以通过购买的形式把公共服务的提供转移给服务承担者。第二类是以服务本身的特性作为划定购买范围的标准,以服务质量度量的难易程度、交易成本的高低、服务的可描述性、监督的难易及竞争的程度为标准。那些特质各异、服务质量和数量较难监测且竞争性不强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可能并不适合通过公共购买来提供 [5]。第三类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影响因素为标准。例如,政府购买哪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居民的健康需求,二是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在政府财政能力承受范围内,优先购买居民需求量大的公共服务 [6]。

综合学者们提出的主张及通过调研了解到的意见,要确定哪些方面的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可以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提供,需要考虑如下7个方面的因素:①是否政府核心职能;②服务质量度量的难易程度;③服务的可描述性;④监督的难易;⑤竞争的程度;⑥居民的需求;⑦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对照以上原则,我们将前面梳理过的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采取5分制从7个维度计分,计分的大致标准见表3。

我们邀请了5位对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有较多了解的学者,采用小组讨论的主观判断法,对经过合并后的18项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内容进行了评定。除计算总得分以外,还分别计算了各项目的可控性得分及可外包性得分。其中的可控性得分由“质量度量难易”、“可描述性”、“监督难易”这三栏的得分加总而成,该指标旨在反映公共服务项目在转移给承接方后,其服务质量可以获得有效保障的程度。可外包性得分由“是否核心职能”、“竞争程度”、“居民需求”、“支付能力”这四栏的得分加总而成,该指标旨在反映公共服务项目的政府粘度与市场响应度。参照上述得分,我们将这18项服务按照五星到一星的方式加以评估,结果见表4。

综合而言,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公众较为欢迎和接受、质量易于监控的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可优先采用政府购买的形式提供;有些项目虽然公众不太接受,甚至为公众厌烦,但因具有一定的社会必要性,且事务性较强、成本不高,因而也适宜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提供;还有些公众能接受和欢迎的项目,由于技术性强、受众人数很少,因而进入政府购买市场的必要性稍低;另有部分事务性强,也具有较高市场竞争性的项目,由于公众不太参与、绩效也难以监控和评估,因而可以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纳入政府购买市场;而对于那些行政性较强、需要一定的社会公信力作为支撑,且绩效较难评估的项目,或者专业性很强、一旦做不好会造成严重社会后果、质量难以把控的项目,则暂不推荐纳入政府购买市场。

2.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承接方选择

按照国务院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可以承接基本公共服务的单位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从国外长期以来的实践以及国内近年来的探索来看,社会组织应该成为今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力军,但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受到制度性的制约,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发展不均衡,不同地域的社会组织发展程度不一,公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也不高。中西部的中小城市,更是面临社会机构资质较低、数量少、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在这种大背景下,各级事业单位,以及一些具有良好口碑和专业实力的公司,都可以作为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承接单位。国务院将企业、机构列入备选对象,可以说已经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的现实国情。

但毕竟社会组织应是承接公共服务的主体,因此,政府可以从长远考虑,通过直接委托、签订中长期采购协议等方式,努力孵化、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社会组织。尤其是人口计生工作长期封闭在单一的行政管理“高墙”之中,还没有相对应的社会组织具备相应的服务条件和资质,因此培育市场是必经之路。可通过向社会发布公告,组织对相近的社会组织进行宣传培训,鼓励其拓展服务领域,指导其开展相关公共服务业务。此外,还可以积极进行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尝试,借鉴北京市政府等的做法[7],允许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组团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招投标。

3.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购买模式

采用何种购买方式,既要看服务项目的情况,也取决于地区卫生计生资源等背景性因素。一般而言,购买方式的选择与公共服务自身的特性、市场发育程度、政府管理水平以及承接对象的发展状况有关。以卫生公共服务为例,从外包方式看,政府主要采取合同购买、凭证购买、单病种付费、特许经营等方式[8-9]。不过,由于单病种付费、特许经营都具有很大的特殊性,我们认为前面提及的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可以采取合同购买、凭证购买等形式。

合同购买这种方式适于那些可以详细说明服务的标准、质量、规格的易于监控的服务。合同购买又可细分为外部合同和内部合同,这种区分是根据提供服务的是公立机构还是私人部门或第三部门。对于服务质量和数量较难监测且竞争性不强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应主要采取内部合同的形式购买,效率更高;并且这类服务多属于连续性服务,适用订立关系型合同,即一般较长的合同期限。其余项目则大都可以采取外部合同的模式,即政府将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标准确定好之后,采取招标承包的方式运作。

凭证购买又叫定向补助,主要做法是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购买凭证,持券者在指定的组织机构接受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组织机构再凭收到的消费券(如“公共卫生服务券”、“医疗救助券”、“健康券”、“产后家政服务券”等)向相应的政府部门兑换公共服务经费。这种购买方式选择多样、操作简便灵活、弹性较大,比较适合面向特殊人群,或者单项的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在具体的实践中,服务券模式也往往与合同购买相结合,以兼顾灵活性与规范性的需要。

在预算和支付上,一方面,要实现补偿方式多样化,综合运用按人头付费、按服务项目数量与质量付费,甚至是工资补偿等方式。但在根本上应根据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性质决定。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尤其一些主要是面向群体的服务,如健康教育、传染病控制,适用按照实际服务人口付费的给付方式。例如,可以借鉴郑州市的经验,在基层社区采用片医负责制,按人口数量支付相应的购买费用。而一些面向个体的服务如健康档案、老年人保健、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可按照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支付。同时,不同服务项目可以结合工资付费、分项预算等混合方式。此外,还可以根据服务项目的性质,采取综合性的岗位购买方式。例如,那些非技术性的事务性为主的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就可以像深圳市南山区、郑州市金水区那样采取购买社区社工服务的方式提供。

4.中央和地方的角色分工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的中央与地方分工,贾西津、苏明的观点是,中央政府应当指明方向、把握全局,购买具有全国性质的公共服务,而地方政府购买的则是具有地方性质的公共服务,并在实践过程中勇于创新。中央政府负起转移支付和规范责任,地方政府则作为公共服务主要承担者[1]。

具体到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我们认为,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慢性病防治宣传、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计生技术指导咨询、计生临床医疗服务、再生育技术服务、计生宣传服务这11项公共服务都应由中央财政统一安排,而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老年人保健、社区戒毒服务、卫生监督协管、计生术后免费家政服务、儿童早期教育服务这7项公共服务则由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自行取舍、自行支付。

5.“十三五”期间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路线图表5提出了各项目在“十三五”期间要实现的目标。表5是针对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政府购买提出的一般性的构想,考虑到不同公共服务项目的性质、服务对象、质量要求差别较大,有些项目内部的各种服务内容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各地还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做出灵活变通。

6.突出问题的应对思路

针对前面归纳提出的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过程中遇到的七个主要问题,这里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可以相应地采取如下七个方面的措施加以应对:①相关政府部门应更加自觉地遵守市场规则,充分尊重承接方的独立性、能动性和自主裁量权。②各级政府一方面需要根据自己的财力逐步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避免以小搏大的投机行为,另一方面需要规范预算制度,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③建议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进一步破除部门壁垒,尽早出台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设立承接方资质要求等方面的统一标准。④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更多地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独立评估,兼重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指标考核与口碑考核,并设立对等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激励作用。⑤建议各级政府更加积极地培育公共服务市场,以保证存在足够的服务提供机构,尤其是能够承接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使机构之间存在一

定程度的竞争。因此,一方面要进一步改革登记制度、税收优惠减免制度、社会组织年检制度,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供给领域;另一方面,要对相近社会组织进行宣传培训、鼓励其拓展服务领域、指导其开展相关业务,孵化、培育和扶持一批可以承接卫生计生基本公共

服务的社会组织。⑥政府相关部门不仅需要对外包的公共服务开展事后的评估,还需要做好全程的监督,以增强民众的信任感,提高民众参与服务、接受服务的积极性。⑦政府部门更进一步地了解本地民众的需求状况,据此确定公共服务的优先次序,对于老百姓需要的服务,就全力去做,而对于那些老百姓不急需或不需要的服务,则要暂缓提供,不能一厢情愿地让老百姓被服务。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内容 [1]贾西津, 苏明. 中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终期报告[R]. 北京: 亚洲开发银行, 2009: 1-22.

[2]周俊.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及其防范[J]. 中国行政管理, 2010 (6): 13-18.

[3]齐海丽.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研究综述[J].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2 (1): 33-36.

[4]瞿振雄. 中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D]. 湖南师范大学, 2010:1-64.

[5]刘军民. 关于政府购买卫生服务改革的评析[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08 (1): 35-42.

[6]刘丽杭. 卫生服务购买: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J].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2 (2): 41-46.

[7]朱晓红, 陈吉. 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组团模式解读[J].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2 (4):1-5.

[8]储亚萍. 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问题与对策[J]. 理论界, 2012 (8): 154-156.

[9]赵海燕, 刘倩倩. 我国政府购买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理论、现状以及实践原则[J]. 前沿, 2011 (1):148-151.

[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 方 志]

作者:徐水源 刘志军

第4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灵璧县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开发区卫服中心),县直卫生系统有关单位:

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项长期性工作。按照省市卫生部门2012年卫生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了《灵璧县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健全组织,持之以恒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各乡镇要组建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团队,每个乡镇打造3-5人精通综合性业务骨干,以指导村级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常态化管理。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乡镇和示范村,树立典型,狠抓样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实施健康档案审核员制度,审核员要对所有健康档案进行审核,并做好审核记录。对不合格的健康档案要一律返工重做。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培训覆盖面

利用多种形式,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材料、教育处方、家庭服务手册等,加强宣传,使城乡居民了解项目的服务内容和免费政策。各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纳入本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努力提高居民主动参与意识,扩大知晓率。上述宣传内容由县级三个技术指导机构按《规范》要求提供,也可统一印制和制作。

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特别是村级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服务技能,提供规范服务,更好地开展工作。疾控、保健、卫监三个技术指导机构,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纳入现有培训计划,定期有针对性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工作。

三、合理分工,突出重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按照《安徽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和安徽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社秘„2011‟411号)文件精神,各乡镇合理划分乡级和村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范围。该村级承担的,要全部下沉到村卫生室;对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和辅助检查等服务内容要由乡级承担,不能全部推给村级。原则上,村级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5%左右的工作量。妇幼保健服务和预防接种工作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主要由县疾控中心具体负责。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工作。建档对象要以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重性精神病、0-6岁儿童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为主,重点人群建档比例占60%以上。及时录入电子健康档案,并经常性更新。

四、强化督导,严格绩效考核,及时拨付和规范项目经费使用

县卫生局将继续加大对各乡镇项目进展和质量的考核力度,每年综合性督导考核不少于2次,各服务项目单项督导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乡镇每年督导考核不少于6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安排督导考核。督导考核要能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有督导结果并定期通报。各乡镇卫生院也要按照县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试行)》要求,建立健全对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方式与方法,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的考核,考核结果要与资金拨付挂钩,发挥考核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使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按照乡镇卫生院布臵、规定的职能和技术规范开展服务,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在每次县完成对乡镇考核并兑付资金后,即开展本乡镇内考核,不得未经考核下拨项目资金,更不准随意截留资金。

五、建立分片包保和落实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要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明确科室职能、责任分解到人,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执行实施、组织协调,技术培训、现场指导、质量监督、考核评估等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具体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建立相应组织,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切实履行职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抽一定数量业务人员划片包村,一包到底,长期包保。

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公共卫生项目执行不力的机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项目责任人的责任,并与项目经费挂钩。对未完成任务并经考核结果排列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县作公开检讨并通报批评;同时对在项目实施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一:灵璧县20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二: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

附件三:各乡镇妇幼保健服务项目一览表

灵璧县卫生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灵璧县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卫生厅制定的《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根据《安徽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灵璧县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我县自2009年项目启动以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按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内容要求,继续扎实推进工作,促进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1、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70%左右;

2、重点传染病防治知晓率达到80%左右;

3、高血压规范管理率达到45%以上、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50%以上、65岁老年人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发现的所有重性精神病人全部纳入管理;

4、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到95%以上,重点传染病及时调查和规范处臵率达到100%;

5、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分剂次接种率达到90%以上,一类疫苗接种完成任务;

6、妇幼保健工作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75%以上;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0%,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居民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优质服务、提高效率,强化考核、培训、督导、监管,保障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工作内容

按照《安徽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统一规范实施十大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要深入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内常住居民及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的主要健康问题,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主动采取健康干预措施,将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强化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的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1、在2011年基础上为全体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电子档案累计建档率达70%左右。其中,2012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新建的健康档案建档比例占60%左右。

2、健康档案信息准确,栏目完整,正确率及完整率要达到90%以上,纸质、电子档案符合率100%

3、纸质档案按要求妥善保管,编码完整,便于查找,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一般人群与特殊人群分开存放。

4、纸质、电子档案及时同步更新,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每年随访更新次数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次数。

(二)健康教育

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候诊室、诊室、咨询台等处放臵健康教育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每年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2、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录像带、VCD、DVD等健康教育音像资料,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3、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教育栏,并及时更新。

4、宣传栏设臵在单位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明显位臵,宣传栏中心位臵距地面1.5-1.6米高。

5、每两个月至少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6、根据各种卫生日活动主题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乡镇卫生院全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

7、乡镇卫生院每月举办至少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两个月至少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

8、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提供门诊服务、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针对性开展个体化的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教育。

(三)预防接种

1、实行预防接种计算机管理。

2、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短信、网络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4、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

5、做好疫苗冷链管理和安全管理。

6、做好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接种及接种前、接种时、接种后相关工作。

7、为适龄儿童按规定及时规范接种Ⅰ类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90%。含麻类疫苗要提前2周预约,接种率达到95%,及时率达到90%。把一类疫苗查漏补种和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8、发生免疫规划相关疾病流行时,在县疾控中心组织指导下,迅速对重点人群进行相关疫苗接种,接种率≥95%。

9、能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协助完成现场调查及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所有0—6岁儿童进行系统管理。

1、新生儿家庭访视:有条件、有能力的村卫生室由村医负责管理服务;对于无条件、无能力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负责管理服务,同时建立儿童保健册。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填写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3、婴幼儿健康管理:0—36月龄共提供9次服务,一月后的体检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进行。如乡镇无专业医生,可由县妇幼保健所随同产后服务进行管理服务。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体检服务在乡镇卫生院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由县妇幼保健所进行健康体检服务并建档管理。对于在体检中发现问题的儿童应当分析原因、提出指导意见或转诊建议。

5、具体服务指标:

⑴、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70%。

⑵、新生儿出院后一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新生儿访视,同时进行产后访视。访视包括询问、观察、体检、指导;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由卫生院儿保医生访视。

⑶、结合乙肝疫苗第二针接种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⑷、结合儿童预防接种,开展8次随访并体检、评估、指导,时间分别安排在

3、

6、

8、

12、

18、

24、30、36月龄。在6-8个月龄、18月龄、30月龄时分别进行一次血常规检测,在

6、

12、

24、36月龄时分别进行一次听力筛查。

⑸、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询问、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口腔和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系统管理率≥70%。

⑹、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衍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体弱儿专案管理率100%。

(五) 孕产妇健康管理

1、孕早期管理: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服务,做出健康状况评估。由孕产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或县级专职妇产科医生负责管理建册,交由孕产妇保管手册。

2、孕中晚期管理:延续孕早期管理服务流程,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3、产后管理:包括产后访视及产后42-56天健康体检,对新生儿随同儿童系统做健康管理。

4、建卡建册率达90%以上,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孕产妇全程系统管理率80%。孕前、孕早期叶酸服用率达95%以上。由乡镇级专业责任医生或县妇幼保健所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服务。

5、具体服务指标:

⑴、在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早孕建册率≥80%。

⑵、进行孕妇健康状况评估和体检。体检项目见孕妇产前检查服务包。

⑶、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⑷、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10天内随访转诊结果。

⑸、在孕16~24周、25~27周各进行1次产前检查,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体检项目见孕妇产前检查服务包。

⑹、通过评估,识别需要产前检查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及时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⑺、在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检查,进行体格检查、评估和指导。体检项目见孕妇产前检查服务包。

⑻、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⑼、对产前检查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院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产前检查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⑽、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产后访视率≥70%以上。

(11)、产后42-56天健康检查。卫生院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1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并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母乳喂养、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六) 老年人健康管理

1、摸底: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并及时摸底登记建册。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检: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B超(肝、脾、肾)检测。

4、随访:对65岁以上老年人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5、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病健康管理。

6、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7、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七) 慢性病健康管理

①高血压管理

1、筛查:对辖区内35岁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并记录在门诊日志。

2、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居民预约其复查,非同日3次血压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如有必要,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对可疑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及时转诊。

3、建立高血压高危人群管理制度,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高危人群包括父母有高血压者、长期饮酒者、肥胖者、喜肥肉味偏咸者)。

4、随访: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对存在危急情况者应立即转诊,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对转诊者应有明确转诊依据。

5、对不需转诊的,询问症状、疾病情况、生活方式和服药情况,测量体重、心率,计算BMI(体重Kg/身高m平方)。

6、对血压控制满意(收缩压<140且舒张压<90mmHg)、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时间,要求控制满意率≥50%。

7、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内随访(在高血压随访记录中有对患者的针对性用药及生活方式的指导内容)。

8、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高血压随访记录表中应明确转诊原因,并记录随访转诊情况)。

9、对所有的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针对性健康教育内容记入随访记表的其他栏内)。

10、健康体检:对已确诊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体检,或与随访服务相结合进行。健康体检表归入高血压健康管理档案。

②糖尿病管理

1、筛查:在临床工作中对一些35岁以上肥胖人群、高血压等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空腹血糖化验。

2、健康体检:对确诊的Ⅱ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要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与随访相结合,包括一般物理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并把体检表归入健康档案。

3、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发现危急情况,应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并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糖尿病随访记录表中应明确记录转诊依据及随后的随访转诊情况)。

4、对不需转诊的,询问症状、疾病情况、生活方式和服药情况,测量体重、心率,计算BMI,检查足背动脉搏动。

5、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

6、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2周内随访(在糖尿病随访记录表中有对患者的针对性用药及生活方式的指导内容)。

7、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8、对所有的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针对性健康教育内容题纲记入随访记表的其他栏内)。

(八) 重性精神疾病健康管理

1、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2、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

3、对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4、对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5、对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6、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7、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体检表归入重性精神疾病随访管理档案。

(九)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臵

1、在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医疗机构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订。

2、医疗机构应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3、发现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时限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4、发现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订正;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进行补报。

5、病人医疗救治。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密切接触者。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

8、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9、疫点疫区处理。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10、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并提供指导。

11、宣传教育。根据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 卫生监督协管

1、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3、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4、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5、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职能分工

县卫生局和财政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制定工作计划、业务培训、表格印刷、督导考核,其中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和经费使用监管。公共卫生各专业机构是相关业务指导责任主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是相关业务执行责任主体。

县疾控中心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业务指导单位。具体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老年人保健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等业务指导。

县疾控中心还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疫情处臵、疫情审核、预防接种、冷链运转、异常反应处臵、健康教育宣传等具体服务工作。

县妇幼保健所具体负责0-6岁儿童保健管理、孕产妇保健管理和老年妇女保健管理等业务指导。

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业务指导。

五、资料收集与上报

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信息报告责任主体,及时把工作资料记录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记录本》。村卫生室于每月25日将当月工作进度上报乡镇卫生院,25日以后产生的数字统计到下月上报,乡镇卫生院于27日前上报县卫生局。

第5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方案

备注:第二项“工作任务安排中标注×的时间请酌情安排”

××县××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问题整改方案

各乡镇卫生院、为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和绩效,建立以问题整改为抓手的工作机制,根据《××××××××》要求,针对我县存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问题开展自查整改活动,逐一对照排查,狠抓问题整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安排

(一)排查问题列出清单。各医疗单位要在逐一对照市基妇科提出的普遍性重点问题基础上,再结合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自查等情况,深入挖掘问题,对于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可能有水分的数据,一定要深入实际进行调研,仔细查找自身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列表。各医疗单位要在××月××日前向基妇股报送本单位、科室的问题清单列表,审核后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医疗单位于 ××月××日前再次上报。

(二)撰写问题分析报告。各医疗单位对于普遍性重点问题连同自身排查发现的各个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存在原因,认真撰写问题分析报告。对于一直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深入调研,找到问题症结所在,组织相关负责人及一线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剖析问题产生的内因和外因。对于局部存在的问题,要提高相关负责人的重视程度,进行自我反思。各医疗单位于××月××日前向基妇股报送问题分析报告,审核后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责任主体于××月××日再行上报。

(三)制定整改方案。各医疗单位要对照问题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细化做实解决问题的措施。要坚持实事求是、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注重整改方案的可操作性。要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力求把解决问题的办法找准。对于短时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限时解决,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每一项问题都有对应的整改办法。各医疗单位于××月××日前向基妇股报送整改方案,审核后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责任主体于××月××日再行上报。

(四)落实整改报告。各医疗单位应按照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逐项推进,如实完成项目整改,强调整改结果和整改时限,对发现的问题要集中力量予以解决突破,确保每一问题都能整改到位。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与各乡镇卫生院、为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沟通联系,做好技术支持,对未整改到位的要及时跟踪督导。各医疗单位于

××月××日前向基妇股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审核后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医疗单位于××月××日再行上报。

二、加强组织领导

基妇股要将此项自查整改活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加强研究,强化整改,并根据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整改步伐缓慢,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问题自查和整改活动工作。负责人要亲自主抓,明确责任分工,逐一查找问题,剖析问题的内因和外因,提出切实整改措施,使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水平在短期内有一明显提升,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市考核目标。

第6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民乐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的公平性及可行性,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逐步建立和平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体系,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并指导和督促辖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站,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绩效优先的原则。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政策措施,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二)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的真实情况。

(三)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补助经费使用监督,通过全面考核促进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服务章程不断规范。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 包括组织保障、管理制度、督导考核、落实整

1 改等情况。

(二)项目执行情况。完成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服务质量情况。

(三)项目资金管理。主要包括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帐册清晰,原始凭证真实,资料符合规定。

(四)项目实施效果。主要包括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满意度和知晓率等。

四、考核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科室和人员,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五、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用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自评的基础上,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并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复核。

(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召开居民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

(三)中心各具体业务服务负责人,由院部组织业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结果汇报院部进入当月绩效考核。

(四)由项目办组织医疗、防保、财务人员每季度对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拨村医劳务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指标体系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为标准为依据,

2 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中心和下属服务站考核细则,作为项目质量和数量的考核标准。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

七、机构职责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组织,制定制度,负责落实清浦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各项指标。根据区卫生局要求组织考核评估,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并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承担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基础,按规定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左右基础性工作。按月进行自查自评,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每月1日前填写好上一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月报表》上报民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八、考核结果应用

每季度对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季度考核结果和平时业务执行情况占30%,考核占70%。考核结果实行100分评分制,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结果。考核成绩在95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成绩在80-94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69—79分为基本合格,考核成绩在6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下拨村医劳务费的依据。

每月对中心内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40%绩效工资的依据。

九、工作要求

(一)健全考核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基层社区卫生服

3 务机构的首要任务,中心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业务指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完善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标准,做到公平、公开、科学、规范。及时考核,公布考核结果,限期整改。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核发绩效工资、奖金以及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监督资金使用。根据文件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严禁挪用资金,杜绝不合理开支。及时兑现职工绩效工资,建立激励机制。根据下拨资金进度,确保30%以上的资金用于村医劳务补助。

(四)严肃考核纪律。对在考核中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除责令立即纠正外,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按要求规范开展项目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设立意见箱,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7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武进区卫生局,武进区财政局,《武进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9年起,在全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职责,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至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和人群间的服务差距,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三)坚持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坚持资源整合和开发相结合,合理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作用,以有限的资源争取最大的健康效益和健康公平。

(五)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项目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项目办,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协调管理,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项目办成员: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组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小组

2、健康教育项目小组

3、儿童保健项目小组

4、孕产妇保健项目小组

5、老年人保健项目小组

6、免疫规划项目小组

7、传染病防治项目小组

8、慢性病管理项目小组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项目小组

四、主要目标任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

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大于80%,2012年其他人群建档率大于65%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内容包括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烟草危害、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性疾病以及当时重点卫生服务项目,配合各种卫生节日开展妇女儿童保健、预防接种、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不少于6次,提供健康知识和健康咨询服务,健康知识入户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入户率达100%。

3.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不少于90%。强化免疫接种率和群体性接种率不少于95%,对于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进行疫苗接种。定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4.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率不少于95%

5.儿童保健

配备一儿科医生作为专职儿保医生。为本辖区内0—36个月婴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不小于95%。掌握辖区儿童分布及数量。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漏报小于5%。对辖区内新生儿开展新生儿访视3次,包括新生儿检查、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

6.孕产妇保健

配备专职妇女保健人员,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对每个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产妇保健服务和3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预防减少出生缺陷。

7.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分社区建立名册,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每两年进行一次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新生恶性肿瘤登记报告率95%以上。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2010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城市60%,农村50%。

五.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本院有关科室和村卫生室等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1)本院有关科室和村卫生室等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各自的职责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在上级指导下,按期保质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2)我镇各村卫生室是落实本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助我院完成和落实10类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任务。

(3)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规范,细化考核内容,将人员收入和工作绩效挂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4)主动邀请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技术支持机构对我镇实行和落实10类基本公共卫生任务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并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

六、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一)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包括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力成本、医疗耗材、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宣传、重点任务随访、教育培训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需的其他开支。

(二)合理确定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及补充

1.乡村医生主要承担以下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协助卫生院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位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慢性病人管理。接受镇卫生院的指导和区卫生局的考核。

七、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一)建立考核制度。按照《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要求组织考核工作。重点各科室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二)计量和综合考核相结合。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3项服务采取计量考核方式,按服务工作质量和数量核定补偿,其他项目采取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核定经费。

(三)考核结果的利用。考核结果要与单位考核挂钩,作为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考核情况应向社会公示,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三)开展技术培训。要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基本医疗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四)加强经费管理。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第8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8888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与《8888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88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质,按照科学规范、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思路,采取政府购买方式,为群众免费提供公平、有效、安全、方便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程度使城乡居民不得病、少得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由政府向社会公开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项目标准,实行服务效果考评,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平公正,经批准设臵的基层卫生机构能平等参与提供服务,城乡居民能平等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权责明晰,权责一致。明晰政府、服务机构、居民三方在购买、提供和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责任和权利,确保有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规范有序,激励促进。运用绩效考评、居民参与评

价等激励机制,以最低成本购买最有效的服务,保证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以民为本,注重实效。充分体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民本理念,以居民享受良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根本,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务质量与效果。

三、主要内容和阶段目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以下9个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防治、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承担项目单位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以直接由基层卫生机构承担的项目(以下简称基层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老年人保健、慢性病防治、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一类是需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的项目(以下简称专业项目),主要包括部分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的预防接种、妇女保健、儿童保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主要是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加强对口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考核评估等。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

点,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

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2010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以上,2011年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0%以上。

(二)健康教育

1、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活动。(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向辖区居民提供健康处方、健康指导手册、折页等,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2)乡镇卫生院设臵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设臵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3)循环播放健康教育影像资料不少于6种;(4)每个机构利用主题宣传日或节假日,开展不少于6次的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⑸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两个月至少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

2、对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开展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等慢性病,以及艾滋病、结核病、肝炎、流感、霍乱、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等传染病健康教育和防病知识指导宣传工作。

3、对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根据辖区不同重点人群(青少年、妇女、老年人、0-36个月儿童父母)

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和健康教育,包括妇女保健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口腔保健知识、吸烟有害健康、免疫接种等。

4、2010年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2011年达到70%以上。

(三)预防接种

1、免费向0-6岁适龄儿童提供12种一类疫苗接种服务,预防12种传染病。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风、麻腮疫苗等国家一类免疫规划疫苗。

2、组织做好免疫接种管理。建立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卡、证、簿,保证安全注射和免疫信息化管理系统、疫苗冷链设施正常运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和免疫接种效果监测。

3、2010年 0—6岁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四)传染病防治

1、开展辖区传染病监测,及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做好病例转诊、本单位内消毒处理工作,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重点管理传染病居家病例的随访工作和密切接触者管理。

3、配合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管理。配合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肺结核病例的规范化管理;配合上级专业防治机构

开展艾滋病患者、病毒感染者的调查与随访,提供咨询。

4、2010年疫情报告率达100%,及时率达到100%,重点传染病暴发疫点及时处臵率100%。

(五)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干预

1、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患者的登记与健康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开展慢病预防教育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2、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管理率2010年达到20%;2011年登记管理率达到30%。

(六)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1、对辖区内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建档,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提供咨询服务、康复和治疗指导。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管理率2010年达到20%以上;2011年达到30%以上。

(七)儿童保健

1、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

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有明显提高。2010年全县儿童健康手册建册率与保健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1年达到85%以上。

(八)孕产妇保健

1、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2、2010年孕产妇保健手册建册率达到60%以上,孕产妇保健管理覆盖率达到50%以上,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2011年孕产妇保健管理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九)老年人保健

1、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城乡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对老年人慢性病、骨质疏松、意外伤害等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指导。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伤害。

2、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2010年、2011年达到30%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指导、督促和支持辖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切实落实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逐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二)财政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最大限度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项目评估、人员培训、绩效考核、质量监测和适宜技术推广等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职能。通过调整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健全服务网络和严格服务质量管理等,加快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关系。

(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机构。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以及医疗服务与预防保健相结合的服务模式,进一步调整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流程,配备设施设备、服务团队和专职人员,健全内部绩效评价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要求,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和公益性质以及服务均等化,积极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网底作用。

五、资金保障

(一)资金筹集。财政部门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筹集标准为人均15元,2010年达到人均18元,2011年达到人均20元。资金来

源为中央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和市级、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二)资金分配。

1、基层项目资金。基层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2、专业项目资金。按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所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平均服务成本测算确定专业项目资金预算总额。专业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3、奖补资金。在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卫生机构的奖励和补助以及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资金拨付。按照激励约束的原则,专项资金实行年初预拨、年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清算的拨付办法。基层项目资金、专业项目资金和奖补资金的补助办法,由县卫生行政部门与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和筹资标准变化情况按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进实施。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统一管理,将项目工作要求全面纳入工作总体计划之中,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全面组织实施。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要牢固树立指

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意识,逐级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及办事机构,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认真做好对项目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认真对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二)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县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县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县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是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的实施主体,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县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在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乡(镇)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绩效考核,并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

(三)完善服务规范,确保服务质量。由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条件,研究制定和推广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保健及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改变服务方式,采取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和连续服务,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

第9篇: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为认真组织实施我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突出亮点,更好地为本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实,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规范服务水平,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卫基层函〔2017〕893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社〔2017〕16号)、《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的通知>》(宁财社〔2017〕33号)和《福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福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以加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医疗机构的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 1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准确、合理地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奖罚并重,跟踪整改。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建立奖惩制度和激励机制,坚持考核结果与职工绩效奖励挂钩,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质量。

四、考核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五、考核部门及考核内容

1、考核部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医疗机构的服务团队。

2、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项目管理、项目宣传、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

(二)资金管理。包括预算安排、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情况。

(三)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管理以及居民健康素养促进共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管理情况,突出真实性指标的评价。

- 3考核结果突出质量和数量与资金分配挂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5-89分)、合格(60-84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级。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在全额兑现省补助资金的同时,按当年省财政应补助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其中优秀按10%、良好按5%予以奖励。被评为合格的,全额兑现省补助资金,不再另行奖励。评为差的,按当年省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0%的比例予以扣减。

九、执行期限

此方案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止。

附件:绩效.山前村级医疗机构2018公卫考核得分汇总表 量化.山前村级医疗机构2018公卫考核得分汇总表

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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