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税收筹划

2023-07-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超市税收筹划

营改增后超市税收筹划案例---以家乐福超市为例(DOC)

超市税收筹划案例

---以家乐福超市为例

一超市业务概述

(一)家乐福超市概述

家乐福(Carrefour)成立于1959年,是大卖场业态的首创者,是欧洲第一大零售商,世界第二大国际化零售连锁集团。现拥有11,000多家营运零售单位,业务范围遍及世界30个国家和地区。集团以三种主要经营业态引领市场:大型超市,超市以及折扣店。此外,家乐福还在一些国家发展了便利店和会员制量贩店。2004年集团税后销售额增至726.68亿欧元,员工总数超过43万人。2005年,家乐福在《财富》杂志编排的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第22位。

(二)业务概述

大超市主要经营范围有: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文体用品、副食品、粮油、饮料、冲调、家电、生鲜、鞋、床上用品、图书音像、服装等,大型超市内部还有餐饮娱乐等为一体的一条龙服务。因此其涉及的主要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税收筹划目标

最大限度实现税负最小化 最大限度实现利润最大化

三税收筹划事由以及筹划

(一)超市购销货物筹划

1.超市进货商的选择规划

①策划事由

大型超市作为零售行业,每天肯定面临着各种商品 的购入问题,由于其进货渠道的不同,其进货商中肯定存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而如何在两者之间进行选择才能使超市既可以得到其相应 的商品,又可以其实现利润最大化成为超市应该关注的重要问题 ② 筹划原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的货物不能进行税款抵扣,或只能抵扣3%,为了弥补损失,必然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这里就存在一个价格折让临界点。 ③ 计算公式

设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金额(含税)为A,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金额(含税)为B。则:

A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的利润为:

净利润额=销售额-购进货物成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

=(销售额-购进货物成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所得税税率)

={销售额-A÷(1+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1-所得税税率)

B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的利润为:

净利润额=销售额-购进货物成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

=(销售额-购进货物成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所得税税率)

={销售额-B÷(1+征收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B÷(1+征收率)×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1-所得税税率)

注: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为税务所代开的发票上注明的征收率。

C当上述两式相等时,则有:

{销售额-A÷(1+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1-所得税税率)= {销售额-B÷(1+征收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B÷(1+征收率)×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1-所得税税率) 即:

A÷(1+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B÷(1+征收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B÷(+征收率)×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得:

A÷(1+增值税税率)×[1-增值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 B÷(1+征收率)×[1-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当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时,则: A÷(1+增值税税率)×(1-增值税税率×10%)= B÷(1+征收率)×(1-征收率×10%) B=(1+征收率)×(1-增值税税率×10%)÷(1+增值税税率)×(1-征收率×10%)×A 当增值税税率=17%,征收率=3%时,则有:

B = (1+3%)×(1-17%×10%) ÷(1+17%)×(1-3%×10%)×A = A×86.80%

也就是说,当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为一般纳税人的86.80%时,即价格折让幅度为86.80%时,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处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货物,取得的收益相等。同样原理可得出增值税税率为13%时,由税务所代开的发票上注明的征收率为3%及取得普通发票时的价格折让临界点。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只能取得普通发票,就不能进行任何抵扣,即抵扣率为0,则上式变为: B=A×(1-增值税税率×10%)÷(1+增值税税率) 临界点数值见下表。

综上,为实现超市本身利润的最大化,超市在进行商品购进时可以考虑当小规模纳税人给予的价格折让超过其临界数值时,其税后利润大于其从一般纳税人手中购进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利润的,因此可以选择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进,否则,则应从一般纳税人手中购进。

2农产品的税收规划

(1)策划事由

大型超市如家乐福其肉、蛋、禽、鱼生鲜及其加工熟食,瓜、果、蔬菜等农产品是消费者日常消费必需品,其购销数量巨大。并且农产品购进的增值税抵扣政策与工业品不同,不但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也可以根据普通发票和纳税人自填的收购发票抵扣,而且不需要通过认证和比对,因此便在购入农产品时出现了选择的余地,所以在近年来,农产品进项税一直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的热点 (2)政策依据

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 上述文件说明: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论是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买的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买的,也不论是自己开具的收购发票还是取得的普通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 B进项税抵扣比例由10%提高到13%,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相同。

(3)筹划建议

①计算方法:

A大型连锁超市在收购农产品时,按采购价和13%的扣除率计提进项税额,而售出的销项税额按不含税销售额和13%的税率计算。 B大型连锁超市收购农业产品生产者自产的农产品,可凭超市自己为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额。 ② 税收筹划点: 结合计算方法及相关政策可知,大型连锁超市在收购农产品售出时,只有销售毛利在13%以上,才有应纳税额,否则农产品的进项将大于该类农产品的销项,带来进销项倒挂。

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提高后,一方面,企业比原来多抵扣3%的进项税;另一方面,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提取比例与销货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相同,使纳税人的农产品进货渠道比原来拓宽了。农产品购进的增值税抵扣不但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也可以根据普通发票和纳税人自填的收购发票抵扣。大型连锁超市为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由收购的超市自行领购、开具、抵扣。 因从企业购进自己开具收购发票或取得普通发票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总金额相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按价税合计的13%提取进项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按不含税价计算提取进项税,两者计算的结果不同,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不同。 如:购进玉米价税合计50万元

开具收购发票或取得普通发票按总金额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为6.5万元 50×13%=65000元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7522.12元 [500000÷(1+13%)]×13%=57522.12元 比取得普通发票少提进项税

7477.88

元,减少11.50%[(65000-57522.12)÷65000×100%]。这样,如果一个企业年消耗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取得普通发票的进项税5000万元,就可以多抵扣税款、少交纳增值税575万元(5000×11.50%=575万元)。

综上,在购进农产品时应选择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取得普通发票,按13%的扣除率来计算其进项税,有利于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增加,减少其应交税额。 ③ 筹划风险

由以上计算可得,取得普通发票时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会多于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税额,因此超市为减少应纳税款,可能会发生时应取得但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是,如果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应取得而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条款中的“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或增值税税额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导致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外同时还要按《税收征管法》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承担不准许抵扣进项税、定性偷税,对偷税处以罚款和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所以,一般纳税人今后在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才能索要普通发票,向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超市营销策略筹划 1策划事由

超市作为一般纳税人,其主要负担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对众多商品的税收筹划中,由于产品促销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还本销售,以旧换新,以物易物等。但是,因为超市中商品种类繁多,价格参差不齐,故对于超市总体而言,适合采用的是“满就送”优惠促销方式。但就“满就送”方式而言,也有不同的方式,其税负也不一样 2策划事例

假定某位于市区的大型超市每销售100元商品(含税),其平均成本为60元。拟定“满100送20”活动,即每销售100元商品,送出20元优惠。(含尾数调整) ① 满就打折扣。

根据税法规定,采取折扣销售方式时,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可以以销售额扣除折扣额后的余额作为计税金额。 若超市选择以8折商业折扣,则

增值税=80÷(1+17%)×17%-60÷(1+17%)×17%=2.90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90×(7%+3%)=0.290 利润额=80÷(1+17%)-60÷(1+17%)—0.290=16.80 企业所得税=16.80×25%=4.20 净利润=16.80—4.20=12.60 ② 满就送折扣券。

采取折扣券促销,顾客相当于获得了下次购物的折扣期权。若超市选择满100送20元折扣券,则

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81×(7%+3%)=0.581 利润额=100÷(1+17%)-60÷(1+17%)—0.581=33.60 企业所得税=33.60×25%=8.40 净利润=33.60—8.40=25.20 ③ 满就送礼品。超市赠送礼品视同销售,其所赠送礼品视同销售,也需计算增值税。

若超市选择满100送价值20元礼品(成本为12元)

增值税=100÷(1+17%)×17%-60÷(1+17%)×17%+20÷(1+17%)×17%-12÷(1+17%)×17%=6.97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97×(7%+3%)=0.697;

根据国税函[2000]57号文件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为保证让利顾客20元,超市赠送的价值20元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额,该税应由超市承担,因此赠送该商品时超市需代缴顾客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为20÷(1—20%)×20%=5;

利润额=100÷(1+17%)-60÷(1+17%)-12÷(1+17%)—0.697—5=18.23;

企业所得税=18.23×25%=4.56 净利润=18.23—4.56=13.67 ④ 满就返现。超市返还现金亦属于商业折扣

增值税=80÷(1+17%)×17%-60÷(1+17%)×17%=2.90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90×(7%+3%)=0.290 同时超市需代缴顾客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为20÷(1—20%)×20%=5,则利润额=80÷(1+17%)-60÷(1+17%)—20—0.290—5=-8.20;企业所得税=-8.20×25%=-2.05 净利润=-8.20—(-2.05)=-10.25 ⑤ 满就送加量。超市采取满100可再购20元物品(其平均成本也为12元),实际是采用捆绑销售,但不同于无偿赠送。

增值税=100÷(1+17%)×17%-60÷(1+17%)×17%+20÷(1+17%)×17%-12÷(1+17%)×17%=6.97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97×(7%+3%)=0.697 利润额=100÷(1+17%)-60÷(1+17%)—12÷(1+17%)—0.697=23.23 企业所得税=23.23×25%=5.81 净利润=23.23-5.81=17.42 综上,由以上方案分析,超市为获得利润最大,采取“满就送”促销方式时,应选择“满就送加量”方案。虽然采用折扣券的方式起当期所获得的利润高于“满就送加量”方案,但是由于其只是递延纳税,形成的是短暂性的差异,对于超市纳税总额的影响不大,但是,如果采用满就送加量,则形成的是永久性的差异,对于超市以后的发展更加有利。

(三)超市商品损耗列支筹划 1筹划事由:

超市商品繁多、种类品种复杂,面对的是零散的消费者的零散购买,因此,极易因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很多商品的过期以及腐坏等情况的产生。而且作为开放式的商场,被盗,人为损坏等损失是一个超市无法避免的损失。这部分损失如何一般占其营业成本的3%-5%,时效性较强的生鲜类更高达10%以上,因此,对这一部分损失的筹划也对超市的经营有着重要的影响。 2政策依据:

① 超市的商品损耗从税收的角度而言可以分为正常损耗以及非正常损耗两种。正常损失,指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也就是合理损耗。非正常损失指的是正常合理损耗以外的损失。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霉烂、变质等损失,以及其他不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正常合理损失外的损失。

对增值税来说,如果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不同,增值税的入库数额也不同。增值税对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处理的区别在于,是否可以抵扣损失造成的相应的进项税额。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时,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收取的海关完税凭证,其单据中注明的增值税可以被抵扣,正常损失相对应的进项税也可以抵扣,非正常损失相对应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如果是抵扣后发生的非正常损失,还要将其进项税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②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A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B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应税劳务。 C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服务

D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 (3)税收筹划点

目前我国的税法中只对制造业的生产过程中规定了合理损耗的范围,而对于商贸企业的生鲜产品的损耗变质等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超市可以利用这一点,在损耗的列支上作文章,提高其成本,从而达到减少应纳税额的目的。 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批准后结转:

借:管理费用(非正常损耗或管理不善)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责任人赔偿)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综上企业发生的定额内合理损耗,按其购入的实际成本计入货物成本,货物单位成本增高,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计算所得税时成本可以直接扣除。企业发生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因此,发生非正常损耗时,其所缴纳的增值税比正常损耗时多。据此,可以把超市的一些生鲜变质、过期、销售过程中的磨损等损耗转化为合理损耗,摊大成本,减轻税负。

(四)超市位置布局以及结构设置筹划

1总机构地域选择

(1) 连锁超市通过成立采购配送公司的形式来规避税收。 即由总公司的采购配送公司和财务部负责商品的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结算货款、统一财务核算。 (2)税收筹划的关键点: 由供货商将商品先卖给采购配送公司,然后由采购配送公司再配送商品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各分店,这样就意味着各分店毛利率的多少将取决于总公司,且总公司一般设在低税率区的深圳或是上海浦东等地。

(3)总公司通过税收筹划,调节分店两个环节的税收。

一是对老的分店采取汇总缴纳的办法,将利润转移到总公司,享受所得税低税率区的政策;

二是对免征所得税的新办分店通过增加返利的筹划,将利润转移到分店,逃避或减少总公司的所得税。

2超市结构设置 (1)筹划事由 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 (2)政策依据

①《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跨省市或省内跨市(县)总分机构企业是指跨省或省内跨市(县)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企业。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都要办理税务登记并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管

③总机构应统一计算包括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在内的企业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④分公司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 ⑤总分支机构适用税率不一致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分别按适用税率缴纳。 (3)筹划分析

① 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

A总公司盈利,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总分公司模式。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如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且总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得冲减对子公司投资的投资成本。 B总机构亏损,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盈利时,应当选择母子公司模式;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亏损,可以自我积累资金求得发展,总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 综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家乐福超市在进行其连锁经营时可以采用分公司的方式来减少其本身企业所得税的负担,使得其盈利实现最大化。

四税务筹划的组织管理

从以上的筹划分析可得,要想真正的实现超市的税务筹划,不仅仅需要财务管理部门的筹划,更需要其他各个部门的协同合作,才能真正实现税负最小化,利润最大化。

如商品购进环节的税务筹划,需要超市的进货部门与财务部门相互协作,共同选择合适的进货商以及保留相应的计税凭证,真正实现上述筹划内容;在对外销售以及促销方式的选择中,销售部门在选择促销方式中也应该与财务部门沟通,尽量多采用缴纳税额较少的买满就加量的促销方式,尽可能实现既可以吸引消费者多来购买,又可以实现其税负的最小;而在超市扩张规模,开展连锁经营时,上层管理部门在决定以何种方式设置超市结构时,也应该要考虑财务人员关于超市组织结构的税务筹划内容,合理定性其性质,从而真正实现整体的税负最小化。

五营改增政策对超市纳税的影响

(一)兼营业务变为混合销售

大型超市内部除了有零售以外,其内部还有餐饮娱乐一条龙的服务。在营改增之前,餐饮娱乐业其缴纳的主要是营业税,而营改增之后,其全部转变为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由兼营转为混合销售。

(二)政策依据

1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2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三) 税务处理

1超市作为零售单位,应该按照销售货物来缴纳增值税。 2在核算时,对于销售货物,提供服务要分开核算,适用其不同税率,避免因未分开核算而从高适用税率。

第2篇:超市税收

连锁超市因会计电算化、会计资料高度集中化、税基难监控、商品繁多难盘存、商品损耗难核实、财务数据缺实、“店中店”难区分、财务票据和供应商难控管诸多问题,其税收难以征管,应重视超市的会计软件报备制度,加强增值税和所得税管理及销售商品、库存商品和商品损耗的监管,加强对财务数据和票据管理,加强对“店中店”和供应商的监管。

连锁超市税收;问题分析;管理对策

随着连锁超市实现的销售额在商贸企业总销售额中所占比重的迅速上升,它的税收贡献率理应呈现上升趋势。然而,事实上,连锁超市的税收贡献率与其经营上的火爆程度不相称,实际税负水平往往低于非连锁经营企业。这其中既有企业的税收筹划,也有税收政策的欠缺以及税务管理和检查的乏力等问题。

问题一:会计电算化,难征管

问题:从核算手段上看,大部分超市采用的是前台收银机收银———后台服务器处理数据———财务软件进行财务核算的高度集中的电算化核算手段。表现在:一是企业使用的财务软件以及各系统管理软件种类多样;二是会计核算软件报送备案规定执行不到位;三是目前多数财务软件都允许设置多个“帐套”,分别进行加密,各“帐套”之间的会计资料可相互传递、取舍。

对策:加强对会计软件报送的管理,重视会计软件的报送备案制度;要求大型连锁超市必须每年将各门店的财务帐册打印成纸式的帐簿并妥善保存,以备税务机关审计或检查;企业财务软件升级或主要功能改变,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备案;加强税务人员对企业财务软件和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学习和认识,熟悉并掌握财务软件的操作和审阅方法;严格规范电脑核算程序的开发应用。

问题二:会计核算资料高度集中化,难征管问题:从核算方式上看,大部分超市均属连锁经营,有的还是全国连锁,其财务核算高度集中,一般核算地都设在总部,帐簿、凭证、供货合同等原始资料均在总部统一保管。如世纪联华超市的大部分资料就在上海总部保管。而实际工作中,我们税务部门执行的是属地管理为主。

对策:加强对连锁超市的增值税管理。

一是重点理顺大型超市、连锁经营户的增值税管理方式,对超过小规模标准的要严格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规范实施管理。二是认真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加强认证、报税管理。三是积极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机多票”工作。四是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确保一般纳税人户籍情况真实。五是加强对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审核。

加强对连锁超市的所得税管理。

首先,防止总、分机构之间、超市与供货商之间利用税收规避筹划,逃避或减少总公司或各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其次,应该考虑建立“企业所得税返还机制”,即由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了大型连锁超市的所得税后,按分支机构实际的贡献额,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收返还。再次,明确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要求。

问题三:税基难监控

问题:一是一些超市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以销售小票或信用卡凭证代替普通发piao;二是超市电脑收银机尚未纳入税控管理,容易产生漏洞;三是大型超市发piao使用极不规范。目前,国税部门对大型超市发售卷筒票,但这种票无存根,超市可以随意打印。相当一部分超市大量使用自制的“小票”,造成超市收支在税收监控体系之外循环;四是由于目前税控收款机因技术原因不能广泛推行到位,对超市的税基监控成为难题。

对策:加大商品销售的控管力度。

切实加强税控装置的推广力度,所有业务必须通过税控收款机开票,所有销售收入数据必须进入税控存储。

在税控收款机中添加能准确记录纳税人经营情况,对纳税人销售出去的货物,无论是否开具发票,税控收款机都能自动存储销售额的“税控黑匣子”,税控收款机的密码由税务机关掌握,税务机关按月将纳税人存储的信息与其申报的信息进行比对,确保纳税人销售收入的准确性。 加大对安装税控装置的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实行从严查处,以纠其过,并强化日常巡查。

问题四:品种繁多难盘存

问题:连锁超市商品的品种多,库存量大,规格繁杂,销售行为频繁发生,无法确定一个时点数据,税务机关对其库存商品进行盘存基本无法实现。

税务机关对超市库存商品的监管机制跟不上,不能及时获得超市库存商品的准确信息,形成了税收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大部分超市在经营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删除部分电脑资料的问题,导致税务人员无法对其销售收入进行准确核查。

对策:加强库存商品盘存的监管。

对大型连锁超市的库存商品,税务机关可采取参与企业自行组织的内部定期盘库等方法。一方面学习和掌握大型连锁超市的盘库方法和技巧;一方面对企业每次盘库的数据都进行记录和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和分析。

税务机关应要求大型连锁超市将自己所购商品对应的条码定期向税务机关备案;对电脑记录的帐簿和凭证必须完整的保存,至少一个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一次数据光盘,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建议在超市推行商品销售收银税控的同时,对超市商品的条形码管理系统也加入税控装置,将超市商品的进、销、存都进入税务管理的视线,以防止经营者通过进货渠道弄虚作假、骗抵税款的现象。

问题五:商品损耗难核实

问题:目前在连锁超市企业生鲜商品贬值、变质时有发生,却没有规定一定的合理损耗,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困扰基层税务机关如何区分正常与非正常损失的一大难题。

目前连锁超市在结转生鲜商品销售成本时,一般都采用倒挤成本法,这种成本结算方式,实际上是将生鲜商品非正常损耗消化在了生鲜商品销售成本里,没有对生鲜商品的非正常损耗进行单独核算,对这一部分的进项税额也就没有做转出处理。而且人为调节生鲜商品的销售成本,影响盘点表的真实性。

对策:加强对商品损耗的管理。

首先,统一商品损耗率标准。

目前各超市对商品损耗的处理不尽相同,而且由于超市经营种类繁多,各大类商品损耗情况较为复杂,建议统一测算超市各大类别商品的正常损耗率,制定和规范商品损耗率标准,以便基层税务机关执行。

其次,加强生鲜商品损耗的检查。

为便于核算连锁超市生鲜商品损耗,可按照下列方法进行首先测算出被评估企业销售生鲜商品的平均毛利率;然后依照以下公式测算被评估企业的生鲜商品损耗值:生鲜商品损耗值=期初生鲜商品库存+本期生鲜商品购进-本期生鲜商品销售收入*(1-生鲜商品平均毛利率)-期末生鲜商品盘点数。

问题六:财务数据缺失

收银机库存数据失实。

有的超市根本不录入商品库存,由于不录入商品库存,使用软件查询时,不少商品库存为负数;部分商品录入库存,部分不录入。以上情况反映在账面上,即收银机内商品库存数与会计账账面商品库存数及实际库存数相差甚远。

收银机销售数据缺失。

一是在非实时传输系统中,商家日结后,打出一份没有销售数量,没有销售品种或商品名称,只有销售时间和总金额的“日报表”,以此作为当日销售数据入帐,前台POS机打出日报表后人为地删除部分或全部数据,致使后台接收不到完整的销售数据;二是后台人为删除某时段销售数据,或者根本不保留任何数据,超市购进货物一般不作手工明细账,而是将货物品名、数量、单价以不同条形码形式输入电脑。销售时由电脑收款机对商品条形码进行识别、结算收款和核算收入。

三是借口收银系统故障,彻底清空前后台内数据;四是部分商品销售(如烟、高档酒、电池等小商品、小食品)不纳入收银系统销售;五是通过不联网的收银机或直接使用单机进行开票。 对策:加强对收银系统的管理。

一是督促企业将全部销售纳入收银系统管理;二是要求超市软件发票打印必须符合《税收征管法》及《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实现定期打印,从而杜绝打印无效发票、隐瞒销售等现象;三是要求超市必须使用计算机对发票的领、用、存进行管理;四是要求超市必须使用计算机对库存进行管理,并且所有的进货原始单据及验货原始单据、运费等支出单据必须入帐,以备核对;五是立即停止单联次卷式发票使用,统一使用双联次卷式发票;六是要求超市在安装、改动收银系统硬、软件前,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汇报,同时,超市必须依法将所使用软件及说明书向税务机关备案;七是抓税控设备的安装,要求所有税控装置必须在税务机关的监控下依规定安装等。

问题七:“店中店”难区分

当前,很多有一定规模的超市将柜台或部分场地租赁给其他经营者自主经营,税务机关无法区分哪些是租赁经营的,哪些是超市经营的。

租赁给其他经营者自主经营的经营收入没有通过超市的商业管理软件记录,也没有纳入税务机关的有效管理,形成税收管理的“真空地带”。

对策:加强对“店中店”的定期检查。

建立大型连锁超市出租柜台或经营场地向税务机关备案制度。

税务机关可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重点对大型连锁超市内的品牌专卖或特色商品专营柜台和场地进行实地评估。

发现疑点要及时查阅该品牌或特色商品与大型连锁超市签定的有关合同。对属于未办税务登记在大型连锁超市“店中店”经营的,不仅要对“店中店”进行补税和罚款,对故意隐瞒“店中店”经营的大型连锁超市也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问题八:财务票据难控管

收购发票难控管。

一些超市为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虚增收购数量,虚提收购价格,人为地调控税负。基层税务机关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事实上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富余票”现象难控管。

目前连锁超市使用的发票主要有三种:收银机开出的卷式发票、大额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的“票、表稽核”只是针对纳税人开具发票是否申报纳税进行核查,不能杜绝“富余票”。“富余票”现象的出现为连锁超市带开发票提供了空间,也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了某些方便。

“代币券”难控管。

超市发行的货币代用卡和会员卡等,多数超市对于代币券这部分收入存在迟记现象,企业将这部分收入先挂在往来账上,造成税款滞纳。目前国家没有规定在什么时间为实现销售,各地执行办法也不一致。

对策:加强连锁超市发票管理。

应当加强连锁超市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数量的管理,严格控制超市专用发票使用数量和限额,

超过规定数量的一律不予批准。严格发票开具和换开内容上的要求。

对超市普通发票的使用要求进行了严格规定,停止对大型超市手工版衔头发票的印制审批,需要使用手工版普通发票的企业,凭《发票领购簿》到国税部门领购裁剪发票,裁剪发票实行验旧领新制度;严把发票审核查验关。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对用票资格、保管条件、开票人资格、票面限额、用票量、开票范围等各环节严格把关,保证专用发票安全。对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流向进行追踪,防止税款流失。

要加强超市使用零售发票的宣传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加大不开具发票的处罚力度。

加强普通发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税收管理员定期对商业超市POS机的收银数据、上传数据、申报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对商业超市POS机机打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对,掌握其真实情况。

问题九:供应商难控管

问题:在超市商品供应过程中,活跃着一大批供应商,这类供应商的经营特点为:一是没有固定的经营场地。他们从厂家或批发市场购进货物后,存入库房或直接送入超市,经营具有隐蔽性。二是没有办理任何证件。这些供应商既不办理营业执照也不办理税务登记证。如果供应商不提供发票,则超市将压低商品进价,提升超市利润空间。对没有发票的商品,超市采取账外经营,偷逃税款。特殊的经营方式使供应商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成为名副其实的漏征漏管户。 对策:加强对超市供应商的税收管理。

一是规定超市与供应商以银行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一定限额的经营结算必须通过银行开户管理。以促使供应商及时办理税务登记。

二是加强超市税收管理。通过核对账面与实际经营商品种类、数量,看超市是否存在账外经营。同时,通过检查资金往来情况,获取与供应商结算明细,看供应商是否存在偷漏税现象。一个男人,经历了生死、爱恨、委屈、是非这四堂课会变得更成熟,经历的痛苦越多,男人就越发变得宽容、坚强、睿智、勇敢、幽默。

第3篇:超市纳税筹划

小型合伙超市纳税筹划

一、创业概况 行业:零售业

经营项目:小型超市

设立地点:淮海工学院东苑 组织形式:合伙私营

规模大小:6人合伙,投入资金80万元

资金来源:每人出资8万元,担保贷款20万元,学校和政府资助12万元

二、超市税务筹划空间

(1)增值税的税务筹划空间。对于超市来说,主要业务活动就是将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销售领域中,以便消费者购买,实现资本的增值。同制造业企业相同的是,销售商品就要缴纳增值税,对于增值税的缴纳,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税收筹划。因为增值税的缴纳额是根据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差额来缴纳的,可以通过控制销项和进项来减少纳税。

第一,进货来源可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项是可以抵扣的;而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进项抵扣,直接按 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超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纳税人选择上进行筹划。

第二,超市可以采用降低售价等方式减少销项税额或者通过进货来增加进项税额,使税负暂时减轻。

(2)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空间。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来的,超市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上做文章,进行税收筹划。

第一,可以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将可以税前抵减或者能加计扣除的项目利用起来;

第二,为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量少缴纳所得税,可以减小税基,即最大限度地增大成本和费用支出。

三、采购环节的税收筹划

采购环节涉及到税收筹划的项目主要是进货渠道。超市的进货渠道包括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若选择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则增值税额计算时 17%的进项税额能够抵扣销项税额;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货源,那么计算增值税额时没有相应的进项能够抵扣,对超市业来说,相当于增加了一部分税负。举个例子:一件商品的成本是 80 元,成本利润率是 25%,购进价格是 100 元,对外销售价格是 150 元。超市若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缴纳的增值税额是150*17%-100*17%=8.5;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缴纳的增值税额是 150*17%=25.5。虽然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商品实际上自己已经承担对应的进项税的金额,但是从纳税角度来说,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货物确实减轻了税负。

四、配送环节的税收筹划

税法明确规定,零售企业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为客户提供运输劳务的,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营业税改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对于混合销售行为,应该全额按照销售商品来征收增值税;但是如果企业单独成立了运输公司,企业必须对零售和运输两项业务单独核算,销售业务按照 17%征收增值税,运输业务按照 11%征收增值税,其它的配送服务费则按照 5%征收营业税。对于超市来说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第一,财务上不做独立核算,将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都按 17%的税率核算;第二,配送业务收取的服务费计入“其它业务收入”,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运输收入是“营改增”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而商品销售与第一个方案相同,属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如果零售企业对其“配送业务”分开核算,“运输装卸收入”可享受 11%的低税率。

五、销售环节的税收筹划

对于来说,主要负责商品的销售,所以销售环节的税收筹划显得尤为重要。要指明的一点是,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要求税负减到最低,最终目的是在税负尽量降低的前提下使税后利润最大化。超市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提高销售额,通常会采用一些促销手段,如果超市能在利用促销手段的同时加强税收筹划,那么企业将会在税后利润最大化方面有突出表现。

1、打折促销活动及税收筹划

首先,打折促销活动是超市的一项营销策略,也是最常见的一种营销手段。税法有明确的规定,出现这种情况时,企业可以在符合条件时按照促销后金额进行收入核算。第一,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将折扣额和促销金额列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折扣额和销售额金额;第二,零售业企业的打折促销活动能享受折后金额入账优惠仅限于价格折扣,即同一商品销售时予以一定的折扣,而不能是实物折扣,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核算。某商场销售一种成本为 70 元,原价 100 元的商品,商场进行打折促销,一定期间可以享受 8.5 折优惠。企业如果未按照税法规定,未将折扣金额和促销金额列支到同一张发票上,则企业承担的税费如下:

增值税:100(/1+17%)*17%-70(/1+17%)*17%=4.36 企业所得税:【100(/1+17%)-70(/1+17%)】*25%=6.41 若企业关注到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按照税法要求进行列支,则企业承担的税费为:

增值税:85(/1+17%*17%-70(/1+17%)*17%=2.18 企业所得税:【85(/1+17%)-70(/1+17%)】*25%=3.21 显而易见,在打折促销活动时进行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节税。

2、捆绑销售活动及税收筹划 捆绑销售顾名思义,将多个商品凑成一套销售,或者将多个同类商品按一件单价销售。对于捆绑销售,税法有明确规定,增值税和所得税计算时,可按捆绑后销售额为税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及所得税中的收入;而按照捆绑商品的成本总额为基础来计算增值税的进项和所得税的成本费用。某商场对成本为 180 元,价值 300 元的 A 商品和成本为 30 元,价值为 50 元的商品进行捆绑销售,按 300 元进行销售。若企业没有关注税法具体规定,进行税收筹划,纳税金额为:增值税:(300+50)(/1+17%)*17%-(180+30)(/1+17%)*17%=20.34 企业所得税:【(300+50)(/1+17%)-(180+30(/1+17%)】*25%=29.91 若超市关注税收筹划,懂得税法规定,纳税金额为: 增值税:300(/1+17%)*17%-(180+30)(/1+17%)*17%=13.08 企业所得税:【300/(1+17%)-(180+30)/(1+17%)】*25%=19.24

3、以旧换新活动及税收筹划

以旧换新活动的思路是顾客提供一件旧商品,在购买新商品时可以充当一部分现金来使用。税法规定,销售新商品要按销售处理同时收入旧商品要按照购进处理。但超市进行以旧换新,购进旧商品就可以以废品收购公司等第三方为主体免去企业购进旧商品并销售旧商品的税费。某商场五一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每件旧的 A 商品可以这架 200 元,一件新的 A 商品价值 2000 元,顾客在购买一 件新的 A 商品时只需要支付 1800 元。根据现行的税收规定,若零售业企业不与第三方合作,需交纳税款如下:

销售新产品:2000(/1+17%)*17%=290.60 购进旧产品:0 售出旧产品:200*17%=34 由于从顾客手中购入旧商品,零售业企业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此进项不能抵扣,而将旧货卖出时还要承担相应的销项税额,所以对于此项业务来说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324.6 元;若企业在依旧换新时与第三方合作,需缴纳的税款为:

销售新产品:2000(/1+17%)*17%=290.60 由于第三方购入与零售业企业无关,所以不存在进项税不能抵扣或者卖出还要缴纳销项税额的问题,企业需要缴纳的税额就是 290.60,相比税收筹划之前少缴纳了增值税 34 元。

总之,超市在采购至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涉及到了税收筹划的问题。如果超市能在关注供需关系、提高市场份额的同时进行税收筹划,营造人气、抓住客源、实现可观的销售额,那么税务负担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有所减轻,并取得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第4篇:【超市员工辞职信】 超市员工辞职信

每个人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岗位,有些每个岗位可能不能胜任或者想更高的地方,而且所以想要辞职。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超市员工辞职信范文的相关文章。

超市员工辞职信参考

尊敬的超市领导:

您好!我因为个人诸多原因,经过深刻冷静地思考后,郑重地向您提出辞职申请。

感谢_____超市给我提供进入这个团体的机会,经过一年多在超市的工作,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感谢领导和同事们在这段时间给我的辅导和帮助,使我能更顺利的完成各种工作。我非常重视在超市内的这段经历,也很荣幸自己成为_____超市团队的一员。我确信这段经历和经验,将为我今后的职业发展带来非常大的利益。

我很满意_____超市的工作环境,但是由于一些个人原因,我不得不向您提出辞职申请。现提交辞职申请报告,并希望在一个月内正式离职。

对于由此为超市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时也希望超市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日期:

超市员工辞职信范文

推荐超市员工辞职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到贵超市的新员工。在这三个多月的工作时间中,非常感激公司能够给予我在贵超市工作及学习的机会。但在这里,我将很遗憾的向超市提出辞职申请。

我来超市有三个月了,在这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我学习到了许多业务知识,也深深的体会到了贵超市拼搏进取的企业精神。我们的员工都十分敬业,加班工作已经不是新鲜事,甚至有些员工为了及时完成任务努力工作的。主管也非常的认真负责,并不乏对员工的体恤与理解。所以我相信有这样优秀的员工和领导,超市一定能够蓬勃发展。

然而,一个好的工作并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我个人的性格是比较内向的。但是我的应变能力并不强,面对该工作很难适应。经过长时间的考虑之后,我得到了一个结论:我不适应该工作。所以,我决定辞职。

对于我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影响我表示深深的歉意。最后,在超市工作的剩余日子里,我一定会站好最后一班岗,保证不会在我的岗位上发生重大差错。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祝超市事业蓬勃发展,也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日期

超市员工辞职信模板

尊敬的_____领导:

您好!很遗憾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_____是我正式踏入社会工作的第一站,近两个月时间的学习和锻炼,让我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了解从一个学生到全职工作者转变的过程。对一个尚未出校的学生,有幸得到了_____公司领导及同事们的倾心指导及热情帮助,使我获得了很多学习的机会,也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各方面的能力都有所提高,对此我深表感激。

离开_____纯属家里原因,这里我也不想多说。我想说的是,在公司的这段经历对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公司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公司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离开_____,离开近两个月的同事,确实很舍不得,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最后,衷心的祝愿_____超市业绩蒸蒸日上,与日长虹。所有在公司辛勤工作的朋友们工作顺利,事业有成,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日期

第5篇:税收筹划

浅议企业税收筹划法律风险问题

摘要:税收筹划对企业的经营发展有着重大作用。我国企业现阶段的税收筹划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本文阐述了目前税收筹划所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的认定不一致,并针对所存在的的税收筹划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了解税收筹划问题存在的主要症结,结合案例分析,得出结论,并针对上述问题的论述找出具体的解决建议和对策,促进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

关键词:税收筹划,法律风险,税法

一、引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企业的生产、销售规模不断增加,企业利润提高,随之而来的是企业要负担更多的税负。因此,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企业合法“合理降低税负”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效手段。税收筹划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企业通过有效的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控制,最终实现自己的经营目标。力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税收筹划在我国发展比较晚,我国政府从2000年才开始公开承认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所以,税收筹划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这一问题突出表现在不合理的税收筹划行为往往会引起税法风险或其他风险,主要是对违反税法强制规定可能引来税法上的惩罚,同时税收筹划涉及到企业决策,可能引起企业经营上的风险。比如,在企业提前制定好的税收筹划方案实行时,发现该方案根本不可行,税务机关要求的税款远超企业预期,不得不补交预算外的税款;抑或是在按照方案执行后,企业被认定有偷逃税甚至骗税的行为,导致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仅要上缴少缴纳的税款,还面临巨额的赔款甚至牢狱之灾。引起税收筹划法律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企业内部自身的原因和宏观外部原因,下面将进行详细介绍,这里不做展开。本文希望通过探求产生税收筹划法律问题的原因,结合相关的案例,为现在存在的问题提出恰当的解决对策,从而促进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

二、原因分析

我国税收筹划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由各方面原因造成的。

1.目前税收筹划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

就其法律价值判断角度而言,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基本上可归为三类:合法论,不违法论和模糊论。合法论,该论将税收筹划限定在合法范围内,认为节税行为一旦超出法律的界限便不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如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在其著作《个人投资和税收筹划》中指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 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不违法论,税收筹划以不违反法律的明文规定为限,而将合法型和脱法型的节税囊括其中,即要求税收筹划行为不违反税法的字面含义为限。模糊论,即对税收筹划没有立场鲜明的界定。根据上述的税收筹划的概念界定,我们认为,税收筹划应该包括节税和一部分的避税。

2.税收的特点决定了纳税人与征税人之间的关系。

从税收的特点来看,纳税人与征税人(税务机关)之间的权力和义务是不对等的,纳税人的涉税行为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处于劣势地位,其税收筹划是否合法是由征税人决定的,税务机关是税收筹划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征税人对税收筹划认定的主观性较强;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存在利益相背离的矛盾,前者希望通过税收筹划降低或规避税收,后者要保持税收的稳定增长。

3.我国的税制结构制约着税收筹划的发展。

税收筹划的空间直接受到税制结构的限制,也就是说,税种不同,税收筹划的空间也不同。如果某一税种的征收环节简单,课税对象直观并且计算方式清楚明白,那么其税收筹划的空间就很小了,像流转税。

4. 税收筹划、税务中介机构在我国发展比较缓慢。

在我国从事税收筹划的机构比较少,而且其形式也大多是召开企业税收筹划培训班,几天的时间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根本达不到税收筹划需要的要求。

5. 税收筹划实施者能力水平有限。

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选择和实施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纳税人的认知与能力水平对税收筹划的优劣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现在许多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到位,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一般来说,当税收筹划实施者具有较全面的税收、财会、法律等知识时,税收筹划成功的几率也较高。从目前我国纳税人的整体能力素质水平来看,部分纳税人财会、税收以及法律等相关能力往往无法满足税收筹划的需要。

6.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不高。

税收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范畴,我国企业数量大,但是各个企业的财务管理情况千差万别,有的企业有较完备的财务体系,这样比较有利于税收筹划的开展,但有的企业会计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

三、案例分析

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性和意义所在。但是在目前的市场经营环境中,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仍旧面临着多方面的法律风险。很多时候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中隐含重大税收风险,根本不具有可行性。下面笔者将从两个案例中从正反两面对此作相关探析:

例1:2011年,A公司由于经营资金发生困难等原因,向熟悉的B公司商量借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14%(银行同期贷款利率8%)。为防范借款业务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借款资金的安全,A、B公司请律师作法律指导、筹划。律师指出原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后给出新的筹划方案:B公司借款1000万元给A公司,合同规定不收取利息;同时签订协议:A公司股东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B公司,股权转让价500万元,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由B公司负责。股权转让后,A公司重新返租给原股东经营,经营期一年。承租期间不改变工商登记,以A公司名义经营,除向B公司自然人股东支付固定承包费140万元外,A公司税后利润归A公司原股东所有。借款到期,A公司按期归还本金与利息后,B公司必须将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按原先比例、原先价格转让给A公司原股东,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A公司股权转让日的简明财务数据: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由两个自然人股东投资设立,资产总额1500万元,其中房产与土地账面价值800万元(市场价格估计在2000万元),应收款项总额300万元,负债总额8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00万元。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方案基本已经不违反法律了。但是税收法律的复杂性却让这个方案存在着较大税收法律上风险。根据有关专业人士的分析指出,这个方案是不可行的。理由陈述如下:首先,该方案中A公司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存在争议的。按照方案中的原意,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新出台的各项政策,主管税务机关认定A公

司股东平价转让股权,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对A公司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280万元。其次,按照筹划方案,这一行为本应该对企业不产生影响。但实际上,A公司与其股东应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在此前提下,这个筹划方案让A公司需为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交纳2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从企业所得税对该方案的影响看,该方案也是不可行的。再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B公司收购A公司股权后,税务机关有权对B公司对A公司的借款核定其利息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一年后B公司将A公司股权重新转让给A公司股东的行为存在被税务机关按市场公允价格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风险,也可能为此股权转让行为交纳企业所得税350万元。最后,A公司返租其经营权,收取固定收益时如果将该部分收益作为税后利润分配,并将其分配给B公司股东,那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B公司自然人股东想无偿占有该部分利息收入,既有刑法上的危险,税收上也可能被征税。

综上所述,这个筹划方案存在严重的税收法律风险,如按此方案实施,不仅A公司及其股东可能损失惨重,B公司也可能得不偿失。 例2:某计算机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它既生产并销售计算机产品,也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2003年,该公司收到一笔业务,将为某客户开发一项工业控制项目,并将该成果转让给客户,预计获得该项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价款共20万元,同时该客户还向该计算机公司购买计算机产品共40万元(不含税)。而且该计算公司当年技术及技术服务收入仅此一笔。为节省税收费用,该公司设计了一个纳税筹划方案,具体筹划方案如下:该计算机公司将从该客户取得的收入结构进行了调整,减少销售计算机产品收入,增加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收入。该计算机公司将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收入增加为30万元,将销售计算机产品收入减少为30万元(不含税)。

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仅对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在流转税方面给予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其他产品,既没有流转税方面的优惠,也没有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但是,对技术服务收入的税收优惠力度更大,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方面都有优惠。对于该计算机公司的这笔业务来说,由于技术服务收入是伴随着产品销售收入一起发生的,它们之间并无严格的界限,如果能够利用技术服务收入,就意味着将高税负的收入转变为低税负的收入,从而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增加净收入。从客户角度看,其表面总支出不变且其对费用的影响基本相同;而且,该方案的降低计算机产品销售价格实际上是减少了客户的总支出。对计算机公司而言,筹划后,公司只须对销售计算机产品的收入30万元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对于筹划前,计算机公司多获得了10万元收入免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好处,其税收负担大为减轻。

因此,上述案例属于税收筹划。其获取税收利益的过程完全合法,充分地用足了税收优惠。用足用尽税收优惠的行为一般都可认定为税收筹划。

从上述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能够帮企业获得利润,减轻税负;但是,税收筹划同时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其中以法律风险最重。在案例一中,其实企业已经考虑到税收筹划可能存在的风险,也请了专门的律师来进行筹划,但是,其税收筹划方案仍旧存在很多法律风险,这是因为税收筹划需要综合很多税收政策法规的专业知识。尤其是在我国现有的税制条件下,税收政策变化很快,不断有新的税收政策、法规出台去填补税法上的漏洞,这更加为税收筹划增大了难度。案例二是个成功的筹划案例,它的原理相对简单,但也要求纳税人有比较充分的财务知识。税收筹划的法律风险不仅仅是只要注意就能够避开的。它要求企业纳税人充分地认识和理解税收筹划的意义,学习税收法律相关的知识。只有在对税收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才可能保证一个税收筹划方案的合

理合法性,才能够推动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减少因税收筹划失误而产生的损失甚至是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四、对策建议

为推动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规避税收筹划法律风险,我们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总结和具体的案例中提出以下建议:

1. 国家应建立一部税收基本法来完善税法体系,界定税收筹划的概念,明确赋予纳税人税收筹划权,从法律上严格区分税收筹划、偷逃税、避税这三种行为。对现有已经发现的税收法规、政策上的漏洞或不明确之处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补充和修正;对税收筹划做出规范,明确有关税收筹划的标准、范畴以及实施的手段和方法,正确引导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税收筹划行为。

2. 加强企业的财务人员和税务机关人员自身的法律修养。税务征管方面,应加强在职人员对税务相关知识的学习以及新的税务人才培养。企业方面,要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方面的培训。国家应注重纳税筹划宣传教育。在财务和税务专业中开设相关课程,培养专门人才。

3. 大力发展我国税务代理事业,提高税务代理水平。要完善税收的征管;优化税务体制,激发代理需求。通过优化税种,科学设置理论原则使之更具有操作性;明确市场主体,拓宽市场代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监督体制;优化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行为,并加强对税务中介机构的管理。

4.税务机构和企业要高度重视税务筹划活动。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内部财务监督体制,使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更具有真实性,从而有利于税收筹划的展开和筹划的科学性。国家应规范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促进企业税收筹划活动的有序进行。

5. 强化税收管理。严惩偷税、漏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者。实行税收筹划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加强对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税收筹划行为的约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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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苟军年,陈会军.企业税收筹划法律风险的若干基础理论问题探析 [J].行政与法,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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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王清华.浅析税收筹划 [J].税务筹划,2013(24)

[7] 张柯柯.我国企业纳税筹划法律问题浅析 [J].经济研究导刊,2009(32).

[8] 张蓉.税收筹划法律问题研究 [D].兰州大学,2005

[9] 赵晶萍.浅析税收筹划中的法律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09(32).

第6篇:超市开业剪彩仪式讲话与超市开业庆典致辞

超市开业剪彩仪式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隆重举行xxxx市贫困流动党员服务部暨扶贫帮困爱心超市开业剪彩仪式。在这里,我代表xxxxx向爱心超市的投入使用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前来参加今天剪彩仪式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欢迎!向一贯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众的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扶贫解困工作,始终把关心群众疾苦作为第一责任,把群众心声作为第一信号,全面实施了城市解困工程、阳光工程、春蕾计划、1+1助学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弱势群体的生产与生活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但是,由于目前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吃不饱饭,就不了业,子女上不上学,有病就不了医,冬天取不上暖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直接影响到我市安定团结、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好局面。为此,结合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市委、市人民政府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了进百姓门、住百姓房、吃百姓饭、听百姓言、解百姓难活动,计划用三年时间,使我市贫困家庭的生活状况得到较大改善。

几年来,市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州民政局的帮助指导下,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在救灾救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市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在扶贫帮困、救灾救济方面积极工作、大胆创新。今天,开业的贫困流动党员服务部暨扶贫帮困爱心超市就是帮扶救助工作的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它将进一步完善我市扶贫帮困体系,使社会资源得到有效配置,让困难群众普遍得到社会各界的帮助。

同志们,关心城乡困难群体,既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大力开展对弱势群体的帮扶活动,是社会主义优越性

第 1 页 共 4 页 的重要体现,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天下之大务,莫大于恤民。我希望,社会各界充分发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都来关心和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伸出援助手,温暖他人心。我坚信,只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人人都献出一点爱,我们的困难群体一定会早日脱贫解困,我们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一定能早日实现! 最后,祝xxxx市贫困流动党员服务部暨扶贫帮困爱心超市越办越红火!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第 2 页 共 4 页

超市开业庆典致辞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共庆****分店举行开业典礼。****分店的开业,标志着首家标准化的大型超市正式入驻我市。这是我市努力扩大招商引资、全面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的又一喜事。这必将进一步加快以“聚集人气、营造商机”为主题的工程进度。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分店 的开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参加今天开业庆典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朋友表示诚挚的欢迎! ****分店是由****集团 投资100多万打造的大型现代化综合超市,营业面积近XX平方米,是我市目前规模最大的综合商场。该超市地处**市中心地段 ,交通便捷、人气旺盛、商气浓厚;商场配套设施完善,装璜精美,格调高雅,布局合理。****分店的开业,标志着我市商贸流通业的经营档次和经营规模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分店的建成,还扩大就业, 已安排了下岗职工达***余名。

****集团看好我市、投资我市,这是我们的荣幸。为谋求我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发展的重头戏来抓,制定了招商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你发财、我发展”是我们的理念,“使外来投资者发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优化 经济环境,致力于为外来投资者营造一个清正廉明的政治环境、稳定成熟的政策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诚信法制的市场环境,真正使投资者能够安心创业,能够全身心地融入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潮之中。

我们相信, ****集团的到来一定会为我市人民带来优质的商品、优良的服务,给我市的商贸流通业注入新的活力。“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我们愿意为所有到我市来投资的客商服好务,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经营环境。我们期待, ****集团 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 第 3 页 共 4 页 务、一流的信誉在我市树起良好的商贸企业形象,成为我市有品味、有档次、有影响、有效益的一流商业企业。我们也衷心希望****分店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为我市人民带来实惠、优质的商品,为繁荣我市经济作出贡献。

最后,衷心祝愿 ****分店开业大吉,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 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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