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2022-11-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房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探讨

摘要:房屋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是建筑行业的根本,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质量要求较高的房屋住宅竣工验收工作进行探讨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主要针对我所所在大学及学校所开设和从事相关专业学习背景下展开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供参考借鉴;同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各阶段工程施工方案、工序以及技术措施等方面做出详细阐述,以期在一定程度上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与保障。

关键词:房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探讨

一、我国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变迁

我国的竣工验收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曲折发展历程。1949年,新中国成立,为了使建筑行业能够顺利地进行,国家开始统一建设。当时由于计划经济时期房屋建造和使用都由政府主导管理体制存在着一定弊端: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只是对施工单位提交完成的设计文件、图纸等资料进行审核;在这一阶段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官办结合”模式。我国现行的《房屋建筑和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对竣工验收制度做出了相应规定,但由于各部门之间所制定标准不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所以我国政府相关机构和人员必须要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要求等方面作出详细修改。同时为了保证施工质量以及安全使用、降低成本还需要完善施工方案设计与审核程序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另外还要加强竣工验收制度实施情况监管力度并及时发现工程隐患解决问题从而有效避免返工现象产生。

二、房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居住条件也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房屋住宅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且不可或缺。然而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质量和验收工作不到位、监督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很多竣工验收不合格现象发生。例如: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或者为了加快进度而忽略设计图纸;施工材料不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等等问题都会导致竣工结算审核出现误差甚至不能进行,进而影响了房屋住宅完工结题时间以及最终完成的建筑物是否能够投入使用。目前,我国政府在这一方面并没有制定出一套完善且健全、合理以及行之有效地规范。这就导致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节省开支而省略竣工验收工作。

2.1.房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发展历程

房屋住宅竣工验收是房产开发与使用的最后一道程序,它对整个房地产市场和人们生活都有着重要意义。其发展历程:1996年我国正式实施《建筑法》中规定“施工单位应组织工程质量检验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这就意味着开始了一段漫长而又艰难且曲折的过程——在这一阶段内房屋住宅竣工验收工作得到了快速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随着国家房地产市场体制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居民对于房产需求也日益增加。

2.2. 房屋住宅工程竣工取得成果

竣工验收工作的质量控制,最重要的是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在房屋住宅完工后,相关人员应及时、全面地填写工程资料并将其记录到相应的建筑档案中。同时还需明确规定施工单位提交材料申请时需要提供有关证件和手续等内容;此外还要确定建筑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建筑材料与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等事项都必须要落实到位才行合格,才能保证竣工验收工作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竣工工作完成后,要对房屋住宅工程进行验收,并编制详细的竣工资料。在这一阶段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相关部门人员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第二、施工单位应按照图纸设计及施工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核实;第三为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能够满足合同预期目标要求与竣工报告上所记载情况相符等,要对房屋住宅的实际使用功能进行全面审查。

三、房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问题

3.1.竣工验收范围狭窄

房屋竣工验收的范围是指被认定为房屋完工后,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检验,并最终确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而对于实际情况则没有明确规定。在施工阶段中存在很多问题导致无法确认工程质量。如材料进场检查不合格或者没有及时归档入库等都是影响交付使用时出现该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还有就是有些单位为了谋取利益、徇私舞弊或是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纠纷等等都会造成房屋竣工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房屋竣工检验是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也是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在进行验收时,必须将房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情况以及技术措施落实等全部工作做好记录并对其实施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要保证所有资料无误后再移交使用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入库或转正作废处理。

3.2.竣工验收条件不具备

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对于施工图纸、设计意图和实际现场的情况等都会对最终完工时间产生影响。如果不能准确地确定这些数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就有可能导致返工现象出现;或者因为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造成的质量问题也时有发生,从而增加施工难度以及成本费用支出;再有就是由于没有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于一些隐蔽性、复杂项目验收不到位等等原因而使工程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等情况都会对最终完工时间产生影响。

四、加强房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对策

在房屋住宅竣工验收工作中,必须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这样才能确保工程质量。首先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之间需要进行相互合作。其次就是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对建筑工程完工后的监督管理制度加以重视并制定相应有效可行方案来督促建筑企业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且保证其能够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另外为了防止出现不公正现象发生还可以加强监管力度同时也要做好后期跟踪监督机制,这样才能确保房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得到保障和提高。

4.1.竣工验收资料审查

竣工资料审查主要是指验收人员对房屋住宅项目进行全面、詳细的清查,并将有关材料送至相关部门,由相应职能机构审核通过后提交单位或负责人。同时还需要在建筑工地现场设置专门负责工程质量检验员。 竣工资料检查内容:①建筑材料和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书;②建筑工程量记录表及其汇总表格;③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表与实际情况相一致的说明、图表等材料的整理归档材料,

4.2.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建筑企业提交材料、技术要求以及施工方案等方面进行审查和监督。在实际工程中对于设计变更要进行严格审核。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因此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建设单位制定出不同标准规范制度来保证整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来避免出现不同意见、重复签证以及技术交底等问题发生。

五、总结

在整个房屋住宅竣工验收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并且做好竣工记录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对待每一项任务。对于建筑单位而言需要将质量放在第一位。同时还需提高对工程的重视程度以及责任感;而监理部门则应加强监管力度和监督力度等方面来确保完成好各项任务并使其能够正常运转下去。因此在整个房屋住宅验收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并且做好竣工资料审核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审查工作等。

参考文献

[1]邱柏荣.做好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的探讨[J].建材与装饰:下旬,2011:47-48.

[2]石皖宁.关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问题的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

[3]葛国胜,蒋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研究[J].安徽建筑,2019:193-194.

作者:张集江 黄祥强 张帆

第2篇:军队油库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研究

摘 要:军队油库工程建设是油料战备建设的重点和关键。在军队油料工程建设中,储罐的大型化,以及新工艺、新设备的出现,对军队油库工程建设验收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军队油库工程建设验收特点,首先从军队油库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概念入手,分别对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程序和内容等四方面进行了论述。为进一步提高军队油库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质量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油库;工程;验收

Key words: oil depot; engineering; acceptance

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是在军队油库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对军队油库工程总体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验、评价、鉴定和认证的活动,不但是我军油库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而且是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周期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军队油库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只有通过竣工验收,整个军队油库工程才能实现由施工建设阶段向使用阶段的过渡。

1 竣工验收条件

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是资产转入生产和使用的标志,也是直接关系到军队油库工程能否按时交付使用,发挥军事效益的重要环节。进行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要完成全部军队油库工程建设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质量标准,单项、专项军队油库工程应通过交(竣)工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同时,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应完成全部工程量,并做好建设材料及设备、剩余物资材料和重大报废设备的清理、统计、登记工作。二是施工单位或设备厂家要完成相关人员培训,油罐容积表、计量仪表等应通过认证,消防器材、专用安全装具、维修抢修装备、备品备件等要满足使用基本需求。使用单位油料部门要完成相关操作规程制定、安全警示标牌设置、设施设备编号并标识、应急处置预案编制等。如果在特殊情况下,仍有零星工程未完成,在不影响油料收发、储存和安全管理的情况下,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先行组织竣工验收,但未完成的军队油库工程必须限期完成。

2 竣工验收组织

竣工验收应根据有关规定由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总部、军区或建设单位的上一级军队油库工程主管部门组织,军队油库工程所在单位油料主管部门协助,军队油库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和油库等单位参加,同时邀请战勤、财务、营房、审计、纪检和档案等单位有关人员和特邀专家参加。军队油库工程验收应成立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可分设验收小组,展开具体验收工作。专业验收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验收规范标准,至少有50%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一般情况下,小型油库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的上一级军队油库工程主管部门组织进行。零星军队油库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上一级军队油库工程部门派人参加。中型建设项目的正式验收,由总部或军区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大型建设项目或重点军队油库工程项目的正式验收,由总部组织,军区承办。

3 竣工验收程序

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是在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完成全部或绝大部分单项、专项交(竣)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程序为:一是听取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关于单项和专项军队油库工程交(竣)工验收的情况报告,以及军队油库工程设计单位、主要施工单位、主要监理单位和油库的总结汇报。而后对军队油库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抽验,检查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军队油库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范标准,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格。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及会议纪要。二是审查单项和专项交(竣)工验收资料,检查是否符合验收要求。审查核对竣工文件、图纸、资料等档案编制是否完整、系统、准确,军队油库工程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重点查阅单项军队油库工程交工验收书和专项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书。三是组织讨论并汇总检查意见,作出军队油库工程验收结论,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争议,提出具体解决办法。验收不合格的军队油库工程项目,应责成相关施工单位限期补救或返工,而后再重新察验。验收合格的军队油库工程项目,应由验收组织单位组织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书”,拟制通过竣工验收会议纪要。竣工验收后,由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向军队油库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核验认证,并上报上级油料主管部门。

4 竣工验收内容

竣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工程资料三部分内容。

4.1 主体工程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罐室、坑道土建,油罐防腐及附件安装,库区和库外管线敷设施工,铁路、水路、管道收发油和汽车零发油系统的土建、工艺、设备、设施改造等内容。在此项内容的验收过程中主要查验各单项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质量标准,并是否通过各单项军队油库工程交工验收。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是否仍有部分剩余零星土建工程或少数生活配套设施未建成。

4.2 配套工程

配套工程主要包括:罐区防火堤、隔油设施,覆土、回填土、防洪设施,库区消防道、检查道与围墙,库区固定和机动消防系统,电气、安防、仪表及自动化、采暖、通风、给排水、通信(含设施、设备),各种业务及生活用房,油库内外配套道路,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保护设施等,主要查验各单项工程是否经过试用或试运转,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油罐容积表和各种计量系统是否已取得有效合格证书,配备的消防器材、专用安全装具工具、维抢修装备、备品备件能否满足投入使用后的基本需求。各项审核批准手续是否齐备,并是否通过单项军队油库工程交工验收。

4.3 工程资料

工程资料主要包括:首先,建设单位应完成清理、统计、登记全部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工程量、建设材料和设备数量,并汇总整理整个军队油库工程的所有竣工图纸、工程资料和管理资料及视频音像、图片资料。同时做好施工剩余物资、设备和重大报废设备与材料的清理、统计和登记工作。其次,竣工资料的整理应按军队油库工程档案管理要求,将竣工图纸、工程资料等竣工资料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和规格顺序统一。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应汇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查验竣工资料编制内容是否齐全、真实,图字是否清晰、准确,并分类装订成册。再次,检查油库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设置了相应的安全警示标牌,对各种设施设备是否进行了统一编号和标注,是否编制了相应的应急情况处置预案。

参考文献:

[1] 张赞牢. 油库技术与管理[M]. 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8.

[2] 康勇. 油气库站设计与建设[M]. 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10.

[3] 陈允任. 油气储运建设工程手册[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4] 赵晓刚,王世军. 油气储运工程项目管理[M]. 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3.

[5] 成虎. 工程项目管理[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6] 王建,王小虎. 油料洞库设备设施改造与管理的几点探讨[J]. 军用航油,2011(5):14-15.

[7] 张凯,李乾. 长输管线施工关键环节及要点[J]. 军用航油,2012(3):18-20.

作者:杨睿 李少鸣 刘震宇 柏肖

第3篇:浅议堤防工程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确定

【摘要】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简称验收,是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施工完全部合同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经自检合格,报请相应单位进行的最终验收。验收是工程得以交付使用的前提条件,是证明完成某项工程的一个里程碑事件。验收结果是否合格,验收资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不致出现验收时,验收资料不齐全的现象,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

【关键词】竣工验收;验收程序;资料管理

水利工程在施工完成之后要进行验收,这在工程建设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对工程建设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完成验收工作之后还要对其进行检测和评价,保障竣工验收的质量。目前对竣工验收的检测评价并不是很合理,在实际操作中,要构建检测评价体系,从而对其进行合理检测评价,保证验收质量。

1、对竣工质量进行检测的目前状况

1.1与其有关的法规上的要求

1.1.1对技术标准的要求

关于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及评价,在技术标准上主要有以下要求:评定基本建设工程中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的有关标准、评定及验收堤防工程施工质量的有关规程、安装及验收泵站的规范、检验及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的有关规程,在这些标准中,对水利工程中的各个施工工序,包括水闸、堤坝和泵站等检验及评定都做出了相关规定,为控制工程建设中的质量提供技术上的保证。

1.1.2对验收检测的有关规定

对于水利工程来说,一般都具有以下特点:建设时间紧、工程任务较重、对质量有较高要求,因此,要求对水利工程的验收水利部门做了相关规定,要求在水利工程进行验收之前,工程的项目法人要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还要委托有资质测绘单位对堤防和河道等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图的测绘。对工程建设质量要进行科学评价,使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得到保证。

1.2在工程检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国主要流域内的水利工程进行调查,收集了有关的验收检测资料,对检测项目、方法以及参数,还有抽样数量与评价方法及规范依据进行了分析,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在对竣工验收进行检测的项目与参数方面,不同地区之间所存在差异比较大,主要问题就是对检测要求没有进行统一,不同单位有各自不同的理解,虽然由当地监督机构来进行审核。对于尺度大家有不同的把握,因此在检测项目上有很大差异。第二,在检测所依据的技术标准上存在很大差异,特别是在评定标准上有更明显的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其技术标准是在设计和施工以及检测与评定中分散的,在有些检测项目中是没有评定标准存在。第三,在项目的抽检数量方面,各个检测单位的随意性很大,在有些检测中项目比较单一,抽样数量较少,代表性不足。第四,混淆了施工过程中要进行的质量控制检验和竣工验收检测,甚至是施工中的质量检测用验收检测来代替。

2、构件验收检测评价体系

2.1划分检测单元及分部工程

对于工程来说,它所涉及到的工程种类很多,在这里主要探讨三个方面,即水闸、堤防与均匀土坝。每一个独立建筑物就是一个单位工程,一个单位工程又可以将其划分成很多个分部工程,而每个分部过程又是由几个检测单元来构成的。所谓检测单元就是要检测对象,即是用检测的技术方法来对其质量情况进行评价。

2.1.1水闸部分

按照结构形式可以将水闸分成几种形式,即开敞式和潜孔式以及涵洞式与胸墙式,根据水闸各部分的组成,可以将其划分成以下几个单元来进行检测,即是上游的连接段和下游连接段、闸基处的隐蔽工程、交通桥、闸室段与闸房、启闭机和金属结构。根据结构分缝可以将每个检测单元都分成若干个。

2.1.2堤防部分的划分

对于堤防工程部分,可以将其划分成以下检测单元:堤基的处理与堤身的填筑、防渗、防洪及防护工程、其他部分。

2.1.3均匀土坝部分的划分

对于均匀土质部分,其检测单元可以分成以下部分:坝基的处理与坝体的填筑、防渗工程、排水工程、坝顶、护坡工程、观测设施。

2.2选择合适检测项目与抽检数量

2.2.1水闸部分的抽检数量与检测项目

在土建工程中,是以外观质量为主要检测项目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构件的尺寸大小、垂直度与平整度、外在表露缺陷;基桩及地基所具有的承载力;混凝土强度与密实性;护坡的强度与厚度、缝宽度与平整度;控制点的高程;钢筋的安装间距与其保护层的厚度。这这些方面中,主要的控制项目是构件缺陷、混凝土强度、控制点的高程、基桩和地基的承载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此外都是一般控制项目。

关于水闸检测中的抽检数量,一般按照下面的规定来进行:若在10孔之内,一般抽检30%~100%;若孔数为10~20,则抽检20%~30%;若是21~50孔,则抽检15%~20%;孔数在51之上的抽检的比例是10%。在每一个检测单元中抽样量要在30%之上,并且样本要在3个以上,若样本少于三个,要进行全部检测。

2.2.2堤防工程部分的检测项目与抽检数量

在堤防工程中是以土方填筑的压实度为主要检测项目的,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填土的干密度与含水量;填筑的高程、宽度和长度;堤防的高程、坡度及宽度;护岸及护坡结构层的厚度、砌体的强度及砌块的大小;防汛道路路面的平整度与宽度、面层强度与基础压实度以及横坡;防浪墙墙体的强度、垂直度及平整度;防渗墙的最小墙体厚度与强度和渗透系数、外观质量、连续性和均匀性。

检测断面的划分要以堤防工程堤长为依据,一般情况下,每2000m堤长所抽检的断面至少要有一个,在每一个断面中检测单元的抽检量要在30%之上,并且还要多于三处。若是用土料来进行填筑的,对于每一个断面要抽检2层之上,并且每层的点要多于三个,在每一个单位工程中,所抽检的样本总点数要在20个之上。

3、验收程序及其资料管理的重要性

3.1验收程序的重要性

竣工验收是工程项目进行的最后环节,也是保证合同任务完成,提高质量水平的最后一个关口。通过竣工验收,全面综合考虑工程质量,保证交工项目符合设计、标准、规范等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促进项目及时发挥投资效益,能及时进行项目决算,对总结投资经验具有重要作用;及时对竣工工程验收,意味着合同任务的即将终结,建设单位在合同中的各项承诺即将兑现。验收合格,是各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交出的一份满意答卷。验收的及时性,能督促各承包单位加强管理,重视质量,将各种与设计、验收标准、合同不符的问题控制在最终验收之前,不至于在后续质量保修阶段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

3.2验收资料管理重要性

竣工验收资料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和否决项。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的直接反映,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参建单位加强竣工验收资料的管理,提高各方面人员资料的管理意识,促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管理进一步融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从而总结施工过程的新技术、新方法,在以后的工程管理中持续改进,又能对使用单位提供使用、维护、改造的根据。

4、结束语

在水利工程验收工作中,对验收质量进行检测是十分重要的,能够使验收质量得到保证。在实际检测中,要掌握合理科学的检测方法,进行合理检测,构件检测评价体系,综合提高检测水平。

参考文献:

[1] 宋新江. 堤防工程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确定[J].中国水利工程,2010

[2] 钱财富. 堤防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指标体系探讨[J].理工大学学报,2011(8)

[3] 余智囊. 堤防填筑质量检测与评定探讨[J].科学研究,2011(22)

作者:党亮

第4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目录:

1、 竣工验收备案表1份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1份

3、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1份

4、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1份

5、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主要功能抽查资料记录1份

6、 单位工程质量观感检查记录1份

7、 建设单位评价报告1份

8、 勘察单位评价报告1份

9、 设计单位评价报告1份

10、 监理单位评价报告1份

11、 施工单位评价报告1份

12、 规划单位出具的准许使用文件1份

13、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准许使用文件1份

14、 环保部门出具的准许使用文件1份

15、 工程质量保修书1份

16、 住宅使用说明书1份

17、 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1份

18、 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份

第5篇:工程竣工验收全套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备案目录(表一) 由备案部门填写。 工程概况(表二)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整改通知书(表五)

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六)

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表七)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d).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内部函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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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签定。

2.工程保修项目一栏:除六项保修项目外,其他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增加,如国家有关法规需增加新项目的,应补充齐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栏:一律用中文大写,最低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由建设单位根据销售实际情况,物业管理情况登记并加盖公章。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

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通过竣工备案意见书》 《**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示通过竣工备案意思书)》 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提供由国家认证的检测部门出具的功能性试验检测报告。

1. 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 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 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1. 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 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 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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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公司 建设单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 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

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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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准备的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 备案准备的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下列文件: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7)、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8)、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 (10)、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11)、《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12)、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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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组织现场验收 主要内容

(1) 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并经监理单位认可签署意见后,向业主(总包方)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然后由业主(总包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间竣工已办理移交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竣工验收。

(2) 业主(总包方)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对工程进行核查后,应做出验收结论,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与竣工验收的各方负责人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公安消防机构受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时,应查验下列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合格的报告;

(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 (4)竣工图;

(5)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资格证书及施工安装、调试记录,消防产品相关证书、 出厂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资料;

(6)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消防系统操作管理人员 名单

2、工程验收的人员不应少于2人。 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验收,应成立有验收、建审、监督、战训等人员参加的验收组织,并制定验收工作方案。

3、公安消防机构受理验收申报后,应在10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日内签 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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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选址、方案可行性论证或初步设计审查会的人员应 将所提意见填入《建筑工程前期审查意见记录表》。

5、审核人员完成审核后应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并由专人进行技术总复核。

6、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从收到全套设计图纸资料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在10日内、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当在20日内发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

家论证的, 可以延长至30日。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 即为同意。

7、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发出 后,建审人员要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落实审核意见并及时反馈。

8、建审人员应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施工监督检查, 并作检查记录。一般工程竣工前检查不少于1次, 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检查不少于3次。

9、建审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当进行会审并作记录: (1)属于重大工程项目(由支队界定)的;点击☞工程资料免费下载 (2)执行国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有困难需进行相应调整、变通的;

(3)建设单位选用的自动消防设施产品以及施工安装单位的合法性需要审查的; (4)有其它重大问题的。

10、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将工程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移交验收部门。 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验(专家验收组核查)

一、组建专家验收组(针对商品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

1、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必须包括下列人员: 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②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相关专业监理人员; ③ 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设计人员; ④ 施工(含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施工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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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其它有关单位(如检测鉴定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

2、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备齐委托手续: ①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应与施工许可信息相符;

②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与设计文件信息相符(负责人变更时按③项执行);

③建设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二、单位工程竣工初验程序

1、单位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预验自检合格后,填写(A11《工程竣工报验单》)上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初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工程资料及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

3、承包商整改完毕后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4、勘察、设计单位检查并符合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后,勘察单位填写《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填写《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三、单位工程初验要求

1、单位工程初验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和业主等单位参加。

2、对于商品住宅的,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验收组成员进行商品住宅分户竣工质量验收核查;

3、参加初验的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专业分工对工程实体进行认真检查,尤其是对一些常见的质量问题要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并形成初验会议纪要。初验后,施工单位应组织力量对初验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应对整改过程认真进行监督,并确认每个问题都已整改落实后,方能在整改报告上签署意见同意竣工验收。力争使工程实体质量问题在初验阶段得以全部解决。

四、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验应具备的条件

1、单位工程完工经施工企业预验合格,工程基本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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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五、填写相关资料

1、单位工程质量经检查后,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初验质量核查情况;

2、对于商品住宅的,并由监理单位在《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表》中签署验收意见;

3、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3、监理单位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4、勘察单位编制《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5、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商品住宅逐套竣工质量验收

商品住宅逐套竣工质量验收,建设单位应在专家验收组验收核查合格的基础上,报请质量监督站对商品住宅进行分户竣工质量监督核查;商品住宅分户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质量竣工质量验收;

一、确定逐套检验核查时间

1、建设单位应按《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及《宣城市建委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完成逐套检验程序,填写《检验结果表》、《检验记录表》和《商品住宅建筑质量合格证明》后方可提请质监机构进行逐套检验核查;

2、逐套检验核查可在竣工验收前进行,也可与竣工验收一起进行;为简化验收手续,正常情况下要求与竣工验收一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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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单位申请逐套检验核查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申请竣工验收前组织逐套检验核查的,应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申请与竣工验收同时组织逐套检验核查的,尚应提交竣工验收其它相关资料;

4、收文窗口核对逐套检验资料完整性后,确定逐套检验核查时间

二、逐套检验核查

根据《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核查内容应包括:逐套检验小组成员是否按规定组成;逐套检验小组成员是否按规定填写逐套检验记录;逐套检验的内容是否存在明显缺漏、是否按规定整改;实物抽查的结果与逐套检验记录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等。 1.检验组织机构检查

逐套检验小组应当由下列人员组成: ①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③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④依照合同约定应当参加逐套检验的设计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委派专业的人士

2、逐套检验内容检查

逐套检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工程: ①建筑、结构工程 ②门窗安装工程

③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 ④防水工程

⑤空调、制冷系统安装工程 ⑥给水、排水系统安装工程 ⑦室内电气安装工程 ⑧燃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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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其他可能产生质量缺陷或需要逐套检查的内容

逐套检验具体项目必须符合《规则》的规定及《逐套检验方案》的要求。

3、逐套检验方案的检查

逐套检验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确定具体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并制定相应的《检验记录表》;确定实测实量项目的检查部位和数量,并绘制抽查点分布图;安排检查工具;安排逐套检验日程等;

4、逐套检验记录检查

逐套检验记录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签证的完整性及签证人员资质;

②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实测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③检验结论的正确性及整改和复查情况。

5、逐套检验结果核查

质监机构对逐套检验结果核查的主要采取实物抽查的方式,逐套检验监督实物抽查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实物抽查的重点应是涉及住宅建筑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常见质量缺陷、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项目; ②实物抽查套数应不少于竣工总套数的3%且不少于5套,总数少于5套的按实际数量检查。 ③现场监督抽查位置应包含顶层、标准层、住宅首层及公共部分,抽查部位应包含:

1、套内卧室、厅、厨房、卫生间、阳台;

2、公共部位的主要入口、走道、屋面、公共平台、地下室、电气/管道井、设备用房等;具体抽查位置和部位由监督员按相关原则随机抽取。

④ 实物抽查应按照《逐套检验监督抽检记录表》

(一)、

(二)、

(三)

(四)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逐套检验监督抽检记录》。

三、逐套检验核查通过

1、质监机构对未经核查或核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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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逐套检验核查发现的问题处理完毕并接到各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的整改回复后,竣工验收监督小组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抽取不少于5套(总数少于5套的按实际数量检查)进行复查,并将整改和复查情况记入《逐套检验质量监督抽检记录》;

3、符合下列要求,逐套检验核查通过 ①逐套检验组织机构有效; ②逐套检验的内容符合要求; ③逐套检验记录完整、有效; ④逐套检验与实物抽查情况相符。

4、逐套检验通过时间应当以发现的问题处理完毕并经复查合格之日为准。 建设项目专项验收阶段

1、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 专业、系统验收内容:

1)人防验收;2)公安消防验收;3)规划验收;4)环保检测;5)电梯验收;6)锅炉系统验收;7)智能建筑验收;8)燃气验收;9)电力验收;10)防雷验收;11)供水验收;12)市政排水;13)电信验收;14)城建档案预验收。

2、各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及资料审核并提出需整改的相关问题后,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整改,得到各部门认可后,由各部门分别出具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与上一步同步进行)

3、房屋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燃气、消防、电梯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质量监督组进行)

一、验收程序

(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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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初验、商品住宅分套竣工验收以及通过专项验收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表》及《竣工验收报告》;提交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竣工验收条件、初验情况及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进行组织竣工验收;

并邀请如下单位一起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环保局、技术监督局、建设局规划处、供电局、消防大队、市政工程管理局、卫生防疫站、城建档案馆、燃气办、防雷办、建委、质监站、排水办、供水集团、电信公司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竣工验收申请需向质量监督站提供如下竣工验收资料: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6、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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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8、单位工程竣工质量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有重要分部(子分部)中间验收证书; 7)有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查和检测报告;

8)初验时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出的责令整改内容已全部整改完毕。 9)、各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全部通过。 ①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②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燃气、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0)、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1)、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2)、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3)、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4)、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5)、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6)、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7)、有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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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9)、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20)、有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21)、有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验收组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

1、由建设单位组织四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

6、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竣工验收中重点检查如下资料的完整性 1)单位工程预检记录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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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涉及安全和功能的试验、检测资料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6)单位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7)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出具的对工程的评价或验收文件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11)工程其它必备资料:

①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核)定表

②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③单位工程质量分部汇总表 ④地基与基础质量评(核)定表 ⑤主体工程质量评(核)定表 ⑤屋面工程质量评(核)定表 ⑥工程结构质量抽样检测报告

⑦公共建筑使用、维护说明书、建筑工程保修书

⑧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住宅工程评定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⑨十八项使用功能检测表 ⑩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主体结构质量自评报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三)核查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核查验收。

1、监督核查工程实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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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执行强制性标准检查:

重点核查与安全和使用功能相关强制性条文,如公共和居住建筑的无障碍实施情况、儿童活动场所的栏杆构造、宿舍建筑的楼梯及走道总宽度,上方有阳台的住宅公共出入口防护、住宅窗台防护措施、门窗工程安全玻璃的使用、铝合金窗的限位及防脱落装置等; 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执行情况检查:

重点抽查与社会投诉热点、安全和使用功能、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执行情况检查,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筑门窗质量管理的通知》、《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等。 ③主要功能抽查:

重点抽查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项目,如防水工程的淋(蓄)水试验、给水管道的压力试验、建筑电气的漏电测试检测或接地电阻测试、通风空调的漏风量测试或温湿度测试等; ④观感质量抽查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

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四)竣工验收通过

1、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2、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3、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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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6、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检查确认,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 符合下列要求时,竣工验收通过: ① 竣工验收资料齐全; ② 竣工验收组织机构有效; ③ 竣工验收程序合法;

④ 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相关要求,符合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工程实体质量经监督抽查合格或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合格。

7、竣工验收通过时间应当以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整改合格或重新验收符合要求之日为准。

8、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竣工验收的相关记录及文书等资料提交质监机构备查:

①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② 监理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书”;

经有关各方签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

二、填写相关资料

1、单位工程质量经竣工质量验收后,建设单位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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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资料备案阶段

收集齐全以上步骤中相关资料(备案要求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四个部门提供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及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三份递交给建设局窗口进行备案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和消防、电梯、燃气等工程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质监站提供如下资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竣工验收备案表;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9、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12、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3、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4、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

15、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16、工程质量保修书;

17、工程竣工结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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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2)工程类别核定书;

(3)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4)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图纸会审记录; (7)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工程施工进度表;

(10)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11)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12)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13)竣工图。

2、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2)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3)竣工图。

三、备案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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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交房阶段资料

一、交房程序

1、建设项目城建档案资料经备案后,并取得各项证件后,开发(建设)单位通知用户接收房屋;

2、开发(建设)单位向购房(分房)人交付住宅产品,在正式办理移交手续时,应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供用户查阅和复制。

二、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应具备的条件:

1、每套住宅经分户验收合格,并张贴《分户验收合格证》;

2、住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住宅小区工程正式交付使用时,应具备的条件:

1、小区内的道路、排水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2、小区内的绿化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3、小区内的照明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4、小区内的技防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5、小区内配建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竣工并验收合格;

6、小区内配建的公共厕所竣工并验收合格;

7、小区内的水、电、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管线进户,已开通供应服务或有协议限期开通供应服务;

8、小区内的物业管理企业已经入住并开始正常服务;

9、开发项目合同约定的配套公共用房已落实(分期开发、分期交付的有分期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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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消防竣工验收资料目录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登记表和产品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国家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产品型式认可证证书”【俗称:CCF认证】或型式检验报告等);

(3)壹套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和施工单位竣工说明; (4)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竣工的自验合格证明文件。 (6)有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还应当提交监理单位监理报告。

(7)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申请消防验收,还应提交施工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调试和试运行报告。

(8)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变更消防设计的,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还应提交经原审核机关同意变更设计的批准文件。 消防验收所需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一式二份;

(需要盖甲方、消防施工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土建施工方五家公章)

2、消防部门对需要验收建筑的所有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3、如果《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提出了不合格意见,需设计或甲方提交对于不合格意见做出的整改意见一份(原件,加盖设计或甲方单位公章)

4、消防检测机构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建筑电气消防检测报告原件各二份;

5、如果消防设施检测有不合格部分的,需甲方提交的整改合格文件一式二份(原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6、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一份;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工程所涉及到的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合格证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需提交检测报告或合格证的设备清单如下:

消防集中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各种模块、应急照明、疏散标志、消防水泵、稳压泵、气压罐、室内消火栓(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带、消防卷盘)、消火栓报警按钮、湿式(预作用)报警阀、压力开关、喷淋头、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室外消火栓、室外水泵结合器、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防火阀、防火卷帘门、防火门、防火涂料、防火阻燃材料;

消防验收所需参与人员及资料

1、 消防验收当日,甲方、消防施工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土建施工方的具体项目负责人需到场;

2、 消防设备的厂家人员及电梯的厂家也需到现场进行配合;

3、 把验收工程的相关图纸资料准备好;

现场杂物清理干净,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和消防通道

1.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7篇:消防竣工验收资料目录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登记表和产品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国家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产品型式认可证证书”【俗称:CCF认证】或型式检验报告等);

(3)壹套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和施工单位竣工说明;

(4)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竣工的自验合格证明文件。

(6)有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还应当提交监理单位监理报告。

(7)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申请消防验收,还应提交施工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调试和试运行报告。

(8)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变更消防设计的,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还应提交经原审核机关同意变更设计的批准文件。

消防验收所需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一式二份;

(需要盖甲方、消防施工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土建施工方五家公章)

2、消防部门对需要验收建筑的所有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3、如果《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提出了不合格意见,需设计或甲方提交对于不合格意见做出的整改意见一份(原件,加盖设计或甲方单位公章)

4、消防检测机构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建筑电气消防检测报告原件各二份;

5、如果消防设施检测有不合格部分的,需甲方提交的整改合格文件一式二份(原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6、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一份;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工程所涉及到的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合格证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需提交检测报告或合格证的设备清单如下:

消防集中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各种模块、应急照明、疏散标志、消防水泵、稳压泵、气压罐、室内消火栓(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带、消防卷盘)、消火栓报警按钮、湿式(预作用)报警阀、压力开关、喷淋头、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室外消火栓、室外水泵结合器、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防火阀、防火卷帘门、防火门、防火涂料、防火阻燃材料;

消防验收所需参与人员及资料

1、消防验收当日,甲方、消防施工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土建施工方的具体项目负责人需到场;

2、消防设备的厂家人员及电梯的厂家也需到现场进行配合;

3、把验收工程的相关图纸资料准备好;

现场杂物清理干净,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和消防通道

第8篇:消防竣工验收资料目录

1、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 消防支队审批意见

3、 开工报告

4、 施工组织设计

5、 图纸会审纪要

6、 消防施工技术交底书

7、 安全目标及安全保障措施交底书

8、 设备及材料报验单

9、 产品合格证

10、 隐蔽工程报验单

11、 技术变更单、核定单

12、 管道试压、冲洗记录

13、 调试报告

14、 工程报验单

15、 竣工图纸

第9篇:农村饮水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农村饮水项目计划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2、农村饮水项目资金计划通知(财政)

3、单项工程批复(项目建设单位)

4、设计工作报告(项目建设单位)

5、建设管理报告(项目建设单位)

6、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单位)

7、竣工报告(项目建设单位)

8、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项目建设单位)

9、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单位)

10、竣工验收鉴定书(项目验收组)

11、实际解决户数、人数登记表(受益单位)

12、水质检测报告

13、主要原材料及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单位)

14、竣工结算(工程管理单位)

15、工程交付使用固定财产移交明细表(施工单位)

16、工程管护责任书(施工单位)

17、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工程造价审核单位)

18、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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