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安全大检查

2022-05-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年前安全大检查

推动煤矿安全大检查持续深入

辽宁省通过强化对重点煤矿的跟踪监察、推进煤矿整顿关闭等方式,强化了煤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辽宁省对煤矿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3年6-9月,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省内5个省属国有煤炭企业、9个产煤市及所属煤矿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

活动之初,督查组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煤矿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了大检查的指导思想、活动目标,明确了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12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并对这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加强跟踪、及时反馈”5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强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

强化对重点煤矿的跟踪监察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将抚矿集团公司西露天矿南帮边坡裂缝险情治理,作为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天掌握西露天矿南帮边坡裂缝险情动态,听取现场情况汇报,并对抢险措施等提出意见和要求。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对边坡岩移监测结果和边坡治理工程进度情况每日调度,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现场监察,下达监察指令,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边坡治理方案,加快边坡治理工程进度,严格执行24小时巡视和边坡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加大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察工作力度,对阜矿集团兴阜煤矿3417综放工作面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回采期间,冲击地压显现、工作面推进度等情况进行跟踪监察。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还对阜矿集团恒大公司5332综放工作面火区治理情况进行了跟踪。2013年8月3日,恒大公司5332综放工作面一氧化碳、乙烯、乙炔浓度升高,有发火征兆。2013年8月6日,阜矿集团公司对该工作面采取了封闭措施。2013年8月21日,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督查组检查时,发现该工作面有关气体指标依然较高,火区没有熄灭迹象。恒大公司为高瓦斯突出矿井,于是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对该工作面火区治理下发了专项监察意见,对火区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辽西监察分局都指派专人对火区治理情况进行跟踪,每天掌握火区内气体浓度变化及对火区采取的措施。经过近2个月的跟踪治理,火区内各项气体指标达到了《煤矿安全规程》248条规定,阜矿集团于2013年10月6日启封了该工作面,目前无发火征兆。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对铁法煤业集团公司大平煤矿水库下采煤情况进行了跟踪监察。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大平煤矿北一南三综放工作面设计审批和可行性论证报告情况、水库下综采工作面是否严格按批准的设计进行开采、开采措施执行情况、控制采放煤高度等安全技术措施情况进行了监察。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还督促煤矿企业加快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工作。沈阳煤业集团公司红阳三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各项工程施工完毕后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手续,没有进行竣工验收组织生产,存在超生产能力问题。针对这一情况,2013年初,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专门下发了《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沈阳煤业集团红阳三矿超能力组织生产的监察意见》,要求该矿尽快完成产业升级改造相关手续。在手续合法前,必须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2013年6月底,红阳三矿上报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安全专篇。2013年7月初,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红阳三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安全专篇进行了审查批复。2013年9月初,经企业申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同意,委托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组织竣工验收。2013年9月23-25日,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有关专家完成了对红阳三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的竣工验收工作。

推进煤矿整顿关闭

在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各地区落实省政府确定的小煤矿整顿关闭目标、关闭进度、关闭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作为对各产煤市、县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的一项重点内容,实行量化考核,以此来推动各地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目标的落实。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督查组在抽查中发现,朝阳凌源市五家子乡平地村一煤矿、四合镇宝隆煤矿,锦州市义县朱家屯煤矿、前扬乡洪家屯4矿均为已关闭矿井,但未达到国家矿井关闭标准。针对这一问题,督查组分别向朝阳凌源市、锦州市义县人民政府通报了检查情况,并建议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煤矿整顿关闭的相关规定,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对关闭矿井的巡查监控制度,将矿井关闭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关实关死。

截止到2013年9月底,辽宁省已关闭小煤矿61处,均及时吊销了其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发布了矿井关闭公告。

创新隐患排查方法

针对一些地方乡镇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存在不规范、不深入、流于形式、走过场,国有重点煤矿存在采区设计环节不合理、采区投产后安全管控难度较大等问题,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从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出发,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全省地方乡镇煤矿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及治理情况汇总表》,分系统、分专业、突出重点地列出了隐患排查的项目、具体内容、相关标准,要求逐级建立并落实从矿长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监控责任制,明确组织机构、各系统分管负责人、排查的时间、任务、范围、方法、步骤和整改责任人。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国有重点煤矿提前介入采区设计监察暂行办法》,对新水平、新采区在设计阶段提前介入监察,严把设计和施工准入关,对采区接续计划、采区设计编制和审批各个环节进行监察,重点对瓦斯、水害防治、“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方面监察,突出抓好设计内容的完整性、六大系统的可靠性、采区接续的合理性、审批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在采区设计阶段的提前介入,做到了关口前移,防止出现先天不足、后天难以补救的局面,为采区投产后大的系统合理可靠、预防大事故奠定了基础。

查处煤矿非法违法行为

截至2013年9月底,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共组成28个督查组,参检人员2 661人次。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督查组完成了全省9个产煤市级政府、4个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组成的督查组完成了全省35个产煤县(区)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其分局共检查矿井344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9矿(次),责令矿井停止生产或施工26处,责令停止采掘工作面作业25个,建议关闭矿井1处,行政罚款402万元。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建议对灾害严重的北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台吉煤矿一井予以关闭。台吉煤矿一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曾于 2013年6月9日因残余火星未熄灭引发一起火灾事故。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南分局依法责令该矿立即停止生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北票市人民政府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2013年7月10日,督查组针对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建议北票市人民政府对台吉煤矿一井予以关闭。目前,辽宁省已对该矿实施了关闭,吊销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予以公告。

2013年6月份,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查实了锦州市义县巨粮屯乡煤矿“11·8”较大瓦斯爆炸(瞒报)事故。2012年11月8日,巨粮屯乡煤矿-49m水平下山东翼直头采煤作业面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8.2万元。该矿矿主无视政府监管,擅自组织乱采滥掘,事故发生后,瞒报生产事故,对于矿井通风管理混乱,技术管理缺失,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等情况,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处理有关责任者24人,吊销了矿长的安全资格证,规定其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处上一年收入的100%罚款。对巨粮屯乡煤矿罚款200万元,并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辽宁省煤矿累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3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少死亡31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743,创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辽宁省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4人,杜绝了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特别是2013年9月份实现了煤矿安全生产无事故,煤矿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编辑 宁 远

作者: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2篇:县运管所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

本刊訊:为确保2017年春运工作安全无事故的目标,县运管所于1月16日对运输企业实施春运安全大检查行动,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本次检查以客运企业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为重点。从检查结果来看,各企业均已提前开展自身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做好了春运期间的工作方案安排及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预案。运管所要求各运输企业下一步重点要加强对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做好车辆保养工作,为春运安全生产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第3篇:企业安全大检查的利弊与工作方法的改进

[摘要]文章通过对目前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存在的正反两方面意见的分析,肯定在目前情况下,组织安全大检查仍然是企业不可或缺的管理办法。同时对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安排等各方面提出较系统的改进方法及要求。

[关键词]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方法;改进

[作者简介]王强,南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经理,研究方向: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广西南宁530011

[

[文献标识码]A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我国企业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办法,一直备受安全管理人员的青睐。随着近几年ISO系列管理体系、HSE管理体系以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引入与推行,这一传统管理办法受到了一些人士的质疑。尤其在中国加入WTO之后,各行各业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向国际先进的管理方法看齐已成为大趋势。因此持否定态度者越发呈上升趋势,甚至个别人对此持彻底否定态度。与此相反,一些人士仍坚持认为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是现阶段我国企业安全管理必不可少的有效办法,不仅不应废止,而且应该加强。

持否定态度者观点主要有三:一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是中国特色”。这些人士认为:发达国家企业一般除岗位规定的安全检查外,上级主管部门一般不另行组织规模性的检查活动,而代之以安全评价和资质论证。中国既已加入WTO,就应完全与国际安全惯例接轨。二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存在一些弊端”。如安全检查随意性大,不同检查团常常使用不同的检查标准,有时会出现下一个检查团否定上一个检查团的情况,造成基层人员无所适从。三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形式作用大于实际作用”。特别是个别企业的安全大检查仅仅是“轰轰烈烈搞形式,扎扎实实走过场”,劳民伤财,得不偿失,对安全生产有害无益。凡此等等,均说明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已不适应目前企业安全管理的需要,不立即废止,势必阻碍安全生产的持续发展。

持赞同观点者主要基于三点。首先是基于“国情”考虑:特有“国情”决定,安全检查不宜言废。所谓特有“国情”,主要表现是“三不如”:一是管理理念不如发达国家严格。如对待同属违章操作的问题,西方国家处理起来比较直观:造成事故者,诉诸法律;未造成事故者,除名解雇。而中国企业则复杂得多,首先要“晓之以理”,其次要“动之以情”,屡教不改且造成事故后才有可能“绳之以法”。二是企业规章不如发达国家发育。企业管理存在一些“真空”,只有通过安全检查才能使操作者知道“应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三是劳动生产场所“硬件”装备不如发达国家企业完备。只有通过安全检查,才能起到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持续改进的作用。不考虑此“三不如”,而奢谈与国际接轨,完全是不顾实际。其次是基于特殊作用考虑:安全检查有其独到的作用,不可轻废。组织安全检查可以及时补充基层安全“动力”,起到以检查促进整改的作用。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惰性,由于受体制及观念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员工的惰性尤为普遍和强烈,安全上的惰性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对身边的隐患熟视无睹,对习惯性违章相当宽容,因此“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屡见不鲜。而克服这一“安全惰性”最有效的方法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第三是基于新机制尚不完备的考虑:安全检查可以弥补新机制尚不完备的缺陷,不应俱废。组织安全大检查是我国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在企业安全管理上曾发挥过无可替代的作用,故不应轻易言废。目前,安全管理新观念、新机制虽已引进、推广,但并未完全建立起来并正常运转。在此情况下废止安全大检查,必然造成安全管理失控,使事故隐患大大增加。

如何看待并处理安全检查的是非之争?安全大检查究竟是应该立即废止,还是应该继续加强呢?

任何一项管理办法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一项制度是兴还是废,关键取决于权衡制度本身利弊大小。在目前情况下,组织安全大检查,仍然是企业不可或缺的管理办法,应该坚定不移地持续开展下去。但在组织开展的同时,应该注意扬长避短,持续改进,尽量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使安全检查最大效率地发挥正面作用。

改进安全检查办法,重点是要做到以下“五化”:检查方案科学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式制度化、问题提出标准化、问题整改规范化。

1、检查方案科学化

首先,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应立足于依靠基层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检查自己的原则。其次,组织安全大检查应制订科学的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应体现层次性。在各层次的检查中,岗位自查是检查开展的基础,基层检查是检查开展的关键,而检查团抽查则是检查开展的监督、保证。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发动员工在检查中提高自我、促进工作,岗位人员发动得越广泛、自查越彻底,效果越好。而不能以检查团代替岗位人员、基层组织的检查整改。检查团的作用主要是指导工作,督导基层开展自查自改,同时兼有引导基层查找深层次问题的作用。如果基层自查自改工作尚未完成或刚刚开始,检查团便开始例行检查,那么精心组织的安全检查只能是“刮阵风”、“下阵雨”,不可能达到以检查促进管理的目的。

2、检查人员专业化

检查团成员应严格按照标准挑选,切不可因为是临时组织而随意指派或胡拼乱凑。检查团成员要有明确的内部分工,以保证检查团每个成员都能够各司其职、各管一路,使整个检查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而不致形成检查团内部互相依赖、互相扯皮,个人分工互相包容、互相重复,存在检查“真空”点,造成检查过程声势浩大、检查结果收效甚微。检查团成员的态度务必要严肃,要有一种使命感,如果检查团的成员尚且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又如何要求受检查人员认真接受检查呢?检查标准应事先明确,如果标准不明,一任检查人员信马由缰,则无法体现安全检查的政策性和严肃性。

现代化企业具有多行业、多专业、多工种联合作业的特点,所涉及的专业技术知识之多绝非一两种专业技术知识能够覆盖,更不可能为人人均可兼而有之,所以检查团成员的个人知识面一定要宽,检查团的整体专业覆盖面一定要大,保证每个专业、每个工种都有一个“行家里手”负责检查,才能将检查真正落到实处。

3、检查方式制度化

检查方式虽然不必完全雷同,但应该形成相对统一的检查模式。首先,在方式上要做到“六个结合”,即听取汇报与实际查看相结合;检查资料与检查现场相结合;重点检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计划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实战演习与夜间查岗相结合;试卷考试与口头提问相结合的方法。只有做到“六个结合”,才能对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出全面的、客观的、公正的评价,而不致得出片面的结论。其次,在具体运行上要做到“五到”。即是检查人员一定要亲自走到、看到、闻到、问到、摸到。只有首先走到,才有可能看到、闻到、听到、摸到,只有做好了“五到”,才可能得到准确的第一手资料,才能准确地发现问题,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然后,检查结束应该对企业有个结论,归纳一个检查总结报告,客观地指出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步整改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4、问题提出标准化

任何隐患和问题的提出必须有标准依据,不可随意扩大或缩小,更不能提出模棱两可的问题。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归纳整理,重点理清普遍性的一般问题和个别性的重大问题。每次检查,耗费时间较长、涉及人员较多、消耗费用较大,检查出的问题与隐患如不认真归纳整理,无异于空查一次、一无所获。故检查后一定要将所检查出的隐患与问题认真地归纳整理,整理之后必须要按照问题的性质梳理成线、认真解剖分析,提出整改意见,然后交由受检单位进行整改。

5、问题整改规范化

发现的各类隐患,一定要实事求是地对待,不必强调统统“立即整改”。当然,能够立即整改的一定要立即整改。如果是因技术或是资金原因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再强调“立即整改”也是枉然,如果一味要求非“立即整改”不可,那么只能是整改了“皮毛”而放过了实质,对隐患整改害大于益。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重大问题,应纳入计划,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从根本上予以一次性地根除,同时要制订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受检查单位不可抱有一切听检查团“裁决”的思想。对检查团提出的问题要树立正确的态度:说得对,坚决照办;说得不对,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说得似是而非,应该认真查阅标准,一一核实,然后再对照整改。

作者:王 强

第4篇:安全大检查大反思安全大检查大反思

2011年7月23日,是每个铁路职工终生难忘的一天,“7.23”特别重大事故向每一名铁路职工搞响了安全警钟,我们应该怎样做?怎样才能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值得每一名铁路职工深思。近日,部、局相继召开运输安全紧急电话会议,我段也召开了安全大反思、大检查动员大会,就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切实吸取“7.23”甬温线旅客列车特别重大事故做出重要部署。

本人按照段、车间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了路局、段及车间安全紧急会议上的重要领导讲话、对“7.23”特别重大事故有了清醒的认识,同时也对自己在安全工作的表现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照自己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找和分析,使自己深感自身的安全行为离“安全第一”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通过对日常工作的分析,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第一的思想还没有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较薄弱,主动参加安全教育积极性不高,对事关安全的问题不够敏感。

(2)对规章制度以及相关安全、业务知识还不能完全掌握。每一起事故教训,都是由一系列的违章造成的。纵观近年来铁路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故,客观的因素少,设备的因素少,绝大部分是人为因素。有的是应知不知、应会不会,反映出业务素质的问题;有的是知道了、也会了,就是不按标准干,反映出思想素质的问题;业务素质方面,我对有关规定和作业制度学习还不够积极主动,造成日常作业中对规章制度的掌握还不够,还不能很好的应用,还没有完全达到用规章指挥作业的目的。思想素质方面,存在怕麻烦简化作业程序等现象。作业中不能完全落实标准化。在日常调度工作中,自己不能完全按照相关作业标准、制度执行,从而发生了许多问题。如:接触网工作票执行序不对,造成作业混乱,给人身、设备安全带来了安全隐患,也造成浪费时间现象;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故障处理延时现象;对部分事关安全的重要电报通知传达简化,造成班组执行时存在偏差或不够重视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今后坚决改正。

(3)事故处理头脑不够清楚,信息收集不主动、不及时,不能及时传递到位,事故预案学习不够,不能灵活应用。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在安全上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稳定事关供电畅通和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关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安全意识树立不牢,必然给安全生产造成隐患。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强安全规章、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对任何事关安全的信息决不放过,不怕麻烦,一盯到底。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安全水平。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全面掌握各专业,特别是接触网和变电专业知识、安全制度规定,现场安全作业方法,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水平。

三是事故处理全面考虑,采取措施时果断迅速,按段及车间相关信息传递制度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通报事故处理情况。另外,对各专业事故预案,特别是现在防洪阶段的相关预案进行全面学习和掌握,出现情况及时启动,在预案实施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灵活执行预案,以确保事故处理快速、安全。

总之,我要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进一步明确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以实际行动为铁路供电安全生产做出新的贡献

黑宁

第5篇:安全大检查大反思安全大检查大反思

2011年7月23日,是每个铁路职工终生难忘的一天,“7.23”特别重大事故向每一名铁路职工搞响了安全警钟,我们应该怎样做?怎样才能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值得每一名铁路职工深思。近日,部、局相继召开运输安全紧急电话会议,我段也召开了安全大反思、大检查动员大会,就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切实吸取“7.23”甬温线旅客列车特别重大事故做出重要部署。

本人按照段、车间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了路局、段及车间安全紧急会议上的重要领导讲话、对“7.23”特别重大事故有了清醒的认识,同时也对自己在安全工作的表现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照自己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找和分析,使自己深感自身的安全行为离“安全第一”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通过对日常工作的分析,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第一的思想还没有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较薄弱,主动参加安全教育积极性不高,对事关安全的问题不够敏感。

(2)对规章制度以及相关安全、业务知识还不能完全掌握。每一起事故教训,都是由一系列的违章造成的。纵观近年来铁路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故,客观的因素少,设备的因素少,绝大部分是人为因素。有的是应知不知、应会不会,反映出业务素质的问题;有的是知道了、也会了,就是不按标准干,反映出思想素质的问题;业务素质方面,我对有关规定和作业制度学习还不够积极主动,造成日常作业中对规章制度的掌握还不够,还不能很好的应用,还没有完全达到用规章指挥作业的目的。思想素质方面,存在怕麻烦简化作业程序等现象。作业中不能完全落实标准化。在日常调度工作中,自己不能完全按照相关作业标准、制度执行,从而发生了许多问题。如:接触网工作票执行序不对,造成作业混乱,给人身、设备安全带来了安全隐患,也造成浪费时间现象;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故障处理延时现象;对部分事关安全的重要电报通知传达简化,造成班组执行时存在偏差或不够重视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今后坚决改正。

(3)事故处理头脑不够清楚,信息收集不主动、不及时,不能及时传递到位,事故预案学习不够,不能灵活应用。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在安全上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稳定事关供电畅通和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关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安全意识树立不牢,必然给安全生产造成隐患。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强安全规章、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对任何事关安全的信息决不放过,不怕麻烦,一盯到底。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安全水平。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全面掌握各专业,特别是接触网和变电专业知识、安全制度规定,现场安全作业方法,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水平。

三是事故处理全面考虑,采取措施时果断迅速,按段及车间相关信息传递制度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通报事故处理情况。另外,对各专业事故预案,特别是现在防洪阶段的相关预

案进行全面学习和掌握,出现情况及时启动,在预案实施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灵活执行预案,以确保事故处理快速、安全。

总之,我要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进一步明确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以实际行动为铁路供电安全生产做出新的贡献

黑宁

第6篇: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材料

6、23”事故反思材料

认真吸取

5、28及

6、23事故原因教训,查找问题认真反思,以查管理、查作风为重点,在全路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要对照“三点共识”和“三个重中之重”的工作要求,整顿干部作风、整顿专业管理、整顿技术标准、整顿职工两纪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逐步提高了各级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全面消除了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死角,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认真学习段领导在安全例会上的讲话。同时也对自己在安全工作的表现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照自己在安全方面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找和分析,使自己深感自身的安全行为离“安全第一”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安全生产意识不强,规章制度执行不力。

1、技术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2、盯控安全违章作业力度不足。

3、对车间安全风险源重视不够。

二、工作标准低,基础管理差。

1、工作上对付、应付,职能作用差。

2、管理制度不能得到很好落实。

3、作风飘浮,好人主义严重。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和岗位标准化作业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感,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2、解决好干部职工安全思想问题,要通过安全大检查的活动,弄清保安全与提高铁路经济效益的关系,弄清保安全与个人家庭幸福及经济利益的关系,必须让大家明白违章就是违法、违章就是犯罪的道理。必须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正确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积极主动抓好安全管理。

3、解决好职工低标准化作业问题,使干部职工清楚看到安全管理的现状,设备质量问题,整体工作差距,工作低标准的现实。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清形势,提高标准,两纪从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实现整体工作全面提高。克服好人主义。大胆管理。按制度标准化管理、 按岗位标准化 作业。

4,解决好干部职工对安全大检查厌烦情绪的问题。要通过列举安全大检查以来解决的安全管理,设备隐患,思想认识等方面问题,使有厌烦情绪的干部职工清楚看到安全大检查活动的作用和效果,看到安全大检查真能解决一些安全生产上的关键问题。同时要坚决杜绝安全大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使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安全大检查活动中。

5、加强设备的检查整修力度,对临修任务整修不过夜,保证设备良好使用。

设备车间 张春来

2012年7月3日

第7篇:煤矿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

一、证照

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变更后以及改(扩)建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2、取得采矿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建设矿井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对该建设项目核准(或批准)文件,或者列入省级政府批准的煤矿资源整合或兼并重组方案中。

4、建设矿井取得采矿许可证或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5、建设矿井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复,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并进行评审。

6、主要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符合《安全生产法》第4条、《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

2、建设矿井建设单位承担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符合《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4.3、4.

4、4.6等规定。施工单位对煤矿建设施工安全承担主体责任,符合《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4.3、4.

4、4.5、4.13等规定。监理单位对煤矿施工质量和安全等承担监理责任,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153号)文件第17条、第18条等规定。

3、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符合《安全生产法》第4条、第19条、第43条,《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

4、建设矿井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等制度,符合《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4.3等规定。

三、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

1、配备矿井“五职”矿长,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安全生产法》第21条、第24条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

2、主要负责人培训时间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9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的规定,培训时间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9条规定。

3、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符合《安全生产法》第27条、《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5条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复审,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

4、一般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安全生产法》第25条的规定,培训时间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11条、第13条规定。

四、问题整改及自检

1、自检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6号)明确的《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露天煤矿安全自检表》要求组织开展自检自改工作,隐患和问题整改做到“五落实”。

2、安全体检”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做到“五落实”。

3、见附件4“国务院安委办暗查暗访问题汇总表”

4、“安全体检”查出的重大隐患由地方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五、安全监控系统

1、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瓦斯等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并可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控系统功能完善。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89条、第490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4、9的规定。

2、安全监控系统能够正常运行;模拟传感器报警、断电运行正常;开关传感器设置和运行正常,故障断电正常。具备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91条、第495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8.4的规定。

3、甲烷传感器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应准确,监控中心能实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甲烷传感器(便携仪)的设置地点,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98条、第499条、第500条、第501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6的规定。

六、瓦斯防治

1、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瓦斯涌出异常或防突指标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分析异常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175条规定。瓦斯超限及追查处理符合《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第6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1〕26号)第19条要求。

2、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经工作面预测后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3条、第59条规定。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9条规定。 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突出预兆,则该区域以后的采掘作业均应当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58条规定。

3、突出矿井应采取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瓦斯等区域防突措施。开采保护层、预抽瓦斯应符合《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AQ1050-2008)、《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章、标准的要求。

4、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应直接测定残余瓦斯含量和残余瓦斯压力指标,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51条、第52条、第55条规定。

5、保护层工作面采空区内不得留设煤(岩)柱,被保护层工作面须布置在有效保护范围内,否则须对未保护区域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开采保护层时必须最大限度地抽采被保护层的瓦斯,编制被保护层工作面区域性消除突出危险性评定报告,符合《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AQ1050-2008)9.2的规定。 采煤工作面应采用超前排放钻孔、预抽瓦斯、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等防突措施,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95条、第96条、第97条规定。

6、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突出煤层,不得将在本巷道施工顺煤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一)新建矿井的突出煤层。

(二)历史上发生过突出强度大于500t/次的。

(三)开采范围内煤层坚固性系数小于0.3的;或者煤层坚固性系数为 0.3~0.5,且埋深大于500m 的;或者煤层坚固性系数为 0.5~0.8,且埋深大于 600m 的;或者煤层埋深大于700m 的;或者煤巷条带位于开采应力集中区的。

7、石门揭煤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数不得少于5个,分别位于石门的上部、中部、下部和两侧;对煤巷掘进工作面的检验孔数不得少于3个,深度应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采煤工作面应每隔10-15m布置一个检验钻孔,深度应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要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99条、第100条、第101条规定。

8、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02条、第103条、第104条、第105条、第106条规定。

9、应当对瓦斯抽采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批准,确保抽采达标,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21条规定。

七、水害防治

1、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编制《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严禁存在重大灾害不治理盲目组织生产。

2、设立地测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83条规定。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应当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

4、在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机构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和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施工。地测机构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和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回采。发现断层、裂隙和陷落柱等构造充水的,应当采取注浆加固或者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回采

5、矿井工作面采煤前,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

6、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撤人制度,当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经确认隐患安全消除后恢复生产。

7、编制完善汛期安全措施,落实应急值班制度。

8、编制5种必备图件,建立14种基础台账,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87条及《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5条、第16条的规定。

八、开拓部署与采掘生产

1、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及安全(抽采、超前治理)煤量平衡,无“剃头下山”开采情况。四个煤量的开采期符合《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23条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1条和第13条规定。采掘接续合理、正常。

2、矿井月产量按月度计划组织生产;没有月度计划的,不得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1/12,符合《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灾害严重矿井重新进行生产能力核定,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灾害严重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5〕98号)规定。矿井采掘工作面数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5条规定、《关于加强煤矿井下生产布局管理控制超强度生产的意见》(发改运行〔2014〕893号)、《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5.1.2的规定。严格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

3、生产经营决策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4、淘汰巷采等落后采煤方法,采用有利于瓦斯、水害和煤层自然发火防治的采煤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7条、第113条、第114条、第115条、第116条、第196条、第263条规定;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9条规定;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5.2.1规定。

5、回采工艺及采掘设备先进、适用、可靠,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5.2.2、5.2.3的规定。

6、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是否存在违规分包、转包

九、新版《煤矿安全规程》

1、规程对标 煤矿企业必须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对照新版《规程》,全文进行逐条对标检查、梳理和体检,特别是水、火、瓦斯、冲击地压和运输提升等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全面进行对标检查整改。按照新版《规程》要求,对查找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或问题,必须制定“五定”方案进行整改。

2、依法在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井巷煤柱留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5条、第123条规定,严禁开采保安煤柱。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等图纸按规定填绘,能反映实际情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条规定,严禁图纸造假、图示不符、假密闭等违法生产行为。

3、严禁使用国家命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使用的设备按《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要求更换淘汰。

十、新版《安全生产标准化》

1、及时组织开展新版《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培训工作

2、煤矿企业必须开展达标建设工作,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生产矿井按照新标准达到三级以上。

十一、职业危害防治、防尘管理

1、煤矿企业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符合《安全规程》第683条规定。

2、是否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提供符合被找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3、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煤矿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4、消防水池设置、洒水、降尘设施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44条、第648条、第649条、第652条规定。

5、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87条规定。 采、掘、运主要地点粉尘检测制度健全,效果应满足要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40条、第642条规定。

煤层注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45条规定。

采掘机喷雾、支架喷雾等防尘措施齐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47条、第650条规定。

十二、顶板管理(冲击地压)

1、采掘工作面支护结合实际进行设计(过地质构造带、破碎带、应力集中区是否有加强设计)并按设计实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1条、第102条、第106条规定。

2、采用锚、网、喷等主动支护的巷道安设顶板离层仪等矿压观测仪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2条规定。

3、采煤工作面顶板悬顶面积超过规定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8条规定。

4、开采有冲击倾向性的煤层,按规定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并按规定采取有效的综合性防冲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7条、第228条规定。

允许临时性生产矿井检查内容

1、煤矿必须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未批先建煤矿临时生产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32号)要求,安排专人,明确责任,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2、是否制定临时生产期间对照设计剩余工程加快施工的方案。

3、是否对照新的规程、规范、标准,对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程序上报。

第8篇:安全大检查

榆教发„2012‟107号

关于对全县各学校进行校园安全大检查的

通 知

各学区、县属各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切实把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督促学校仔细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教育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2年5月10日—5月18日

二、检查形式及对象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查记载、看现场的形式,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榆中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兰州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手册》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从门卫管理、值班巡逻、校内安全防范、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功能室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进行评估。

2.学校安全教育情况。围绕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内容,检查安全教育课、安全教育活动的开设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学校落实《关于做好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的通知》(榆教发„2012‟52号)及《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榆教发„2012‟55号)的情况,检查安全教育宣传及开展安全知识征文竞赛活动情况,安全专题班会及国旗下讲话情况,安全隐患、安全问题调查表填写情况,学生制作生命祝福的卡片情况,给家长的一封安全告知信等等。询问学生,查看有关安排、计划、记载、图片等。

3.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榆中县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意见》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用电线路、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

4.学校交通安全情况。检查各学校使用社会车辆接送师生情况,重点检查寄宿制学校学生乘坐非营运车辆、农用车及超员、超载车辆的情况及民办幼儿园租用或利用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的情况,学校租用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教师私家车是否从事社会经营活动等。

5.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锅炉房、实验室、宿舍、宣传栏、床板床架、高低床护栏、配电室、文体活动器材安全情况及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情况。

6.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摆摊设点情况以及学校邻近山体地质、水域水渠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学校周边商店出售的食品、饮料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违规网吧、歌厅、影吧等。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黑出租”、“黑校车”、“黑摩的”等情况,学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7.学校校舍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围墙、门窗、防护设施、厕所、水窖水池等安全情况,特别是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等是否完好。

8.饮食卫生安全。重点检查食堂及营养餐供应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定点采购及记录是否齐全,卫生状况及定期消毒情况,学校饮用水安全情况,小卖部出售的各种饮料食品安全情况。

9.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度、学生上下学管理制度、学校门卫查验登记制度、宿舍值班巡逻制度等是否健全规范,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对制度内容是否熟知,尤其是正在施工的学校要按照要求建立警示标识、防护栏、防护网等,采取必要的措施,切实保护师生人生安全。

10.校园“三防”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和了解学校保安或门卫人员配备情况,门卫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文明执勤(岗);门卫人员执勤器械配备情况及使用情况;已配备监控设施的学校是否做到操作规范、管理妥善,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是否详细记录和采取处置措施。

11.宿舍管理情况。检查学生宿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查夜制度、安全防范措施等落实情况。

12.校园维稳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教师的师表行为、学生日常行为的规范情况,重点检查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处理情况,校园暴力伤害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3. 全面整顿不合格民办学校(幼儿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办幼儿园的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或坚决关闭。

14.学校安全工作自查情况。通过查记录、看现场、询问有关人员等形式,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自查与整改情况。

四、检查组成员及检查学校

第一组:组 长:陆本伟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马得墉

成 员:孙逢堂 谢彦荣 卫生部门1人 消防部门1人 公安部门1人

检查学校:园子、上花、哈岘、四中、贡井、中连川、韦营、甘草、七中

第二组:组 长:赵玉珀 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颜毅东

成 员:李江林 刘世军 卫生部门1人 消防部门1人 公安部门1人

检查学校:幼儿园、师范、九中、一中、银山、马坡、小康营、新营、龙泉

第三组:组 长:谈应峰 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马良彪

成 员:马如海 魏舜林 卫生部门1人 消防部门1人 公安部门1人

检查学校:六中、恩玲、城关、连搭、定远、五中、和平、来紫堡、金崖

第四组:组 长:水莉萍 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廷位

成 员: 杨进林 宋贤军 卫生部门1 人 消防部门1人 公安部门1人

检查学校:一悟、文成、三角城、二中、夏官营、清水、三中、高崖 、青城

五、几点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校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结合学校实际,首先认真进行自查,围绕检查内容的十四个方面写出自查报告(10份),校长签名后,当面交检查组,各学区参加所辖学校、幼儿园的自查,学校(幼儿园)自查报告上学区校长也要签字。同时要求校长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实事求是的提供情况,确保此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检查组人员要充分认识此次学校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检查、细致排查,对涉及学校安全的方方面面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疏漏。此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组要合理安排、齐心协力,认真完成本次检查任务。

(三)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人员要依据检查内容,认真填写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载表,并签字确定。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立即进行整改。各检查组于5月25日前将学校自查报告、检查记载表、检查总结汇报材料交勤工办。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学校要对整改的安全工作或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检查组,检查组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或整改效果不好的学校,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因整改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查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此次安全大检查将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次平时考核,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年终考核,对因不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和校长要进行问责。

附:2012年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载表。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学校 安全 检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市教育局及县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第9篇:个人安全大反思大检查材料

在全站范围内深入开展了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管理、查规章、查设备、查作业为主要内容的“六查”活动和以整顿安全教肓、整顿干部作风、整顿专业管理、整顿技术标准、整顿维护用管、整顿职工两纪为主要内容的“六整顿”。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逐步提高了各级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全面消除了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死角,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本人按照车站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了路局、段及车站安全紧急会议上的重要领导讲话及其一些相关的事故案例,并对7月4日、7月9日两起重大事故有了清醒的认识,同时也对自己在安全工作的表现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照自己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找和分析,使自己深感自身的安全行为离“安全第一”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通过对日常工作的分析,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第一的思想还没有牢固树立。实践证明,安全意识不牢,真正解决干部职工“我要保安全”的问题,让每个人都能做到懂法守法,遵章守纪,敬业爱岗,尽职尽责,还需要加强日常教育,付出艰苦的努力。

(2)规章制度还不能完全掌握。每一起事故教训,都是由一系列的违章造成的。纵观近年来铁路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故,客观的因素少,设备的因素少,绝大部分是人为因素。有的是应知不知、应会不会,反映出职工业务素质的问题;有的是知道了、也会了,就是不按标准干,反映出职工思想素质的问题;这些现象,都可以在一些事故中找到影子。在日常工作中,由于没有自觉地、经常性的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作业制度,造成日常作业中对规章制度的掌握还不够,还不能很好的应用到实际作业中,还没有完全达到用规章指挥作业的目的,造成了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3)作业中不能完全落实标准化。在日常调车作业中,自己不能完全按照调车作业标准执行,从而发生了许多问题。如:溜放车选式闸制度执行不彻底,调车信号显示不到位,作业中有晚出动现象,造成了车等人的问题发生,同时,还存在作业忙乱强的问题,给人身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这些问题,都需要今后坚决改正。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在安全上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稳定事关车站改革发展的大局,事关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安全意识树立不牢,必然给车站的安全生产造成隐患。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强安全规章、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确保本班组作业安全,保证车站安全生产的稳定有序。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安全水平。今后工作中要加强业务知识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现场安全作业方法,并不断加以应用,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水平。

三是落实安全责任,做好调车各项工作。今后,在实际作业中,要严格按照调车作业标准执行。努力做到班前做好预想,提前掌握当班作业量和注意事项。班中有计划要提前出动,提前做好看车工作,杜绝车等人的问题发生。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各项作业标准,严把安全关键,努力减少各类问题发生。

总之,我要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进一步明确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以实际行动为车站的安全生产做出新的贡献。

上一篇:专业人才需求调查报告下一篇:普通干部廉政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