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资助流程

2022-11-2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贫困生资助流程

高校贫困生心理资助探析

【摘要】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是国家以经济资助方式为主对贫困大学生进行的教育扶持。由于目前我国高校资助体系的缺陷和现存的贫困生的心理现状,使得贫困生成为高校学生心理问题的高发人群之一。因此,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帮扶,关注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有助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心理资助

大学是人生的重要转折点,它既是学习知识的重要阶段,又是一个人的社会人格和心理发展的重要时期,因此大学是一个人最具可塑性的黄金期。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是国家为了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建立的,但由于目前资助体系的缺陷性,使得部分高校贫困生产生一些不利于心理健康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起其他更为严重的个性和心理问题,同时也会为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了阻碍和负面影响。如何使资助体系在物质资助的同时关注心理资助,让贫困生以健康、阳光的心态接收国家的帮助,了解国家资助的真正意义,是高校资助体系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高校贫困生最易出现的心理问题

从整体上讲,大多数贫困学生拥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如学习刻苦努力、生活简朴等,但从个体上讲,由于多方面的因素使得贫困生最易出现以下三点现象。

第一,自卑心理,自信心受挫。由于贫困生大学前所处的家庭环境、教育条件相对薄弱,使他们大学以前的获得信息量、知识面途径相对局限,这在与其他大学同学的对比中尤为明显,因而容易造成部分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自信心受挫。

第二,性格内向,与同学缺乏沟通。部分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进入大学后,面对巨大的环境反差,与周围同学在经济、视野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比如,同学们聚餐,因囊中羞涩而不愿参加;想要参加社团活动,又苦于没有任何特长而退缩。久而久之,就疏远了同学,形成性格上孤僻敏感、沉默寡言。

第三,依赖心理,不懂感恩。由于长期受到国家、社会的无偿物质资助,反而使部分贫困学生及其家庭对国家资助产生了依赖心理,他们将“贫困”作为一种资本,一味地想依靠国家、社会,甚至将国家资助当作一种谋生的方式,在家坐等资助“从天而降”,不愿积极主动地寻找自我解决困难的办法。更有甚者将自身的贫困归罪于社会不公,受到资助是天经地义的,没有一点感恩回报社会之心,只知索取不懂付出。

二、当前高校贫困大学生“心理资助”的几点思考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解决贫困生物质、经济的困难,也要关注其可能面临的精神、心理上的问题。如何贯彻资助政策,切实做好高校贫困生的心理资助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心理帮扶。

第一,在关注智育教育的同时学校要加强德育教育。通过引导贫困大学生正视自身暂时的物质困难,克服在困难面前产生的自卑、消极心态,解决一味“等、靠、要”的错误想法等种种“精神困难”,教育学生不断增强自强、自立意识,增强直面人生、克服困难的勇气,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通过“以工代补”、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鼓励贫困大学生生多多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着力于其能力与素质的全面提升,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活动中,着力帮助贫困大学生提高其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让他们能够顺利走上社会,为国家的发展搬砖添瓦。

第三,加强贫困生教育引导力度,强化学生知恩、感恩、报恩教育。培养受助学生的知恩、感恩、报恩意识,让受助学生在享受社会帮助的同时也能向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奉献自己的一份爱心,这样才能使得我国高校资助体系可持续发展下去,让更多的贫困生收益。也帮助那些受助贫困生能够更坦然的接收社会的关爱,不再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

三、结束语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国家培养下一代人才。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建立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共同努力,这将会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只有在保证贫困生物质资助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对贫困生的心理资助,才能实现贫困大学生的德智全面发展,有助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虎.心理资助与经济资助相结合构建新型资助体系的探讨[J].中国水运,2008,(11):64-65.

[2]廖忠友.高校贫困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对策探析[J].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2005,(7).

作者:陈阳 姚乐

第2篇: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探讨

摘 要: 随着独立学院的不断发展,招生规模的扩大,大批家庭经济困难又想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学生进入独立学院,独立学院贫困生群体呈现出其自身的特点,资助工作已成为独立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健全机制、经济资助、心理引导、岗位提供等方面进行探讨,积极构建资助体系,使贫困生群体能够健康、和谐地成长。

关键词: 独立学院 贫困生 资助

2008年3月6日,教育部发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指出:“本办法所称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一般而言,贫困大学生是指高等院校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其在校期间基本生活费用难以达到学校所在当地政府规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群体。各地不同时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全国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1]目前,对高校贫困生的界定在经济指标方面基本上是将标准定为学生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而特困生则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元。这个全国统一的标准从1999年实施近十年来还没有进行过调整。[2]

一、独立学院贫困生现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型,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全国在普通高等院校内设立的独立学院应运而生。近十年来,独立学院得到了飞速发展,有的逐渐从母体剥离出来,拥有独立的校园和管理模式。

2007年教育事业统计,全国共有独立学院318所,在校生186.6万人,占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3.4%;其中,独立学院本科在校生165.7万人,占全国民办本科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88.7%。

据教育部一项统计,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富悬殊等原因,目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已高达400多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至2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8%至10%。独立学院与普通高校的情况相同,生源结构正在逐年发生变化,贫困生人数日益增多。[3]

独立学院与公办普通高校相比,其收费较高,学费大多在人均10000—18000元/年,住宿费大多在1200—1800元/年。所以,就读于独立学院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普遍较好,消费水平整体偏高。但是,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大批家庭经济困难又想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学生也相继进入了独立学院。随之,独立学院贫困生群体也逐渐凸显,成为独立学院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二、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全程跟踪服务。

1.实行学院领导负责制,逐级分配。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行政负责制,下设贫困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实施,指导学生工作部门(尤其是辅导员教师)开展具体工作,统一思想、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齐心协力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理可依。依据公办普通高校相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校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管理规定》、《勤工助学管理规定》等,在各项规定、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下合理开展资助工作。

3.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跟踪服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高校为学生服务的具体体现。从入学起,独立学院就应切实了解每位贫困生的实际情况,通过统一认定,核实情况属实后为每位贫困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记录在校期间学校资助贫困生的相关内容,以及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情况。每年复核一次,认真了解学生家庭有无重大变故,经济情况有无影响,受资助后在学习、生活、各项活动工作中的表现如何等。

(二)国家助学贷款,从根本上解决困难学生及家长的后顾之忧。

1.积极奔走,为贫困学生顺利获得贷款提供有利条件。学校积极与贷款银行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和办理助学贷款时银行有关要求、手续事宜,并耐心向贫困学生及家长传达,做好桥梁作用。必要时,还可邀请银行专业工作人员入校进行现场讲解和指导,为贫困生及家长提供切实有益的帮助。

2.开通绿色通道,在银行放款前即圆贫困生的大学梦。新生入学报到当日,开通“贫困生专用绿色通道”,即当日通过申请后可不必立即交纳学费及住宿费,先让学生入学,再申请助学贷款。银行放款前,贫困生可同其他学生一样开始正常的大学学习生活。

3.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确保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独立学院的教育,不仅是高等教育知识的传授,而且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摇篮。这就要求学校应从科学文化、品行、处事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培养。所以,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学校应注重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尤其对于贫困生,侧重于其树立良好的诚信观念,感谢国家及学校为其提供的宝贵条件,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成为高素质人才,将来回报国家及社会。

(三)拓宽渠道,提供助学岗位。

1.发掘学校自身助学岗位。学校首先应以身作则,在校园内发掘助学岗位,供贫困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以获得一定收入弥补生活费用。比如:清扫教室卫生,清理食堂餐具,整理图书等工作。同时,发掘一切适合于学生工作的临时工岗位,让困难学生参与到学校管理中。除了传统形式的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助学岗位外,学校结合自身实际,还可以开设更多有益于贫困生“增知受益”的脑力工作,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科学研究、健康服务等工作中,既能使学生得到实惠报酬,又能开阔学生视野,增加其知识储备量。

2.寻找与企业的合作机会,提供助学岗位。不少贫困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许多校外兼职工作,派发传单、家庭教师、餐饮服务等诸多社会岗位逐渐成为贫困生获得经济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但是,对于缺乏社会和工作经验的学生而言,盲目地投入社会工作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如果能通过学校外联组织,与社会正规企业联系、沟通,为贫困生寻找到适合其参加助学工作的正规岗位,对于学生是非常有益的。这不仅能解决校内助学岗位紧缺的现状,而且能为学生提供实际意义上的社会工作机会,使学生亲身感受社会、了解社会,从而为将来就业打下良好的个人基础。

3.尽可能吸收社会、企业、个人资金,为助学工作添砖加瓦。对贫困生的资助,仅靠国家的经济和政策支持是远远不够的,独立学院必须积极开通各种渠道广泛筹集和吸纳社会、企业和个人的资金,将社会资本引入到独立学院的助学体系中,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助缓解独立学院贫困生学习、生活压力。[4]

(四)心理指导,人为关怀,使贫困生“思想脱贫”。

由于多数独立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平时出手阔绰、不加节制,这种消费反差加重了贫困生的思想负担,容易使贫困生产生不平衡的心理压力。加之多数贫困生来自边远山区,农村家庭偏多,从小受到的教育也相对落后,与繁华都市中娇生惯养的独生子女相比,在生活习惯、学习方式及处事方法上均存在很大差异,不仅未能缓解其经济上产生的心理压力,反而加重了自卑、焦虑、不安、攀比的不良心理情绪。所以,学校在经济上资助贫困生的同时,更不容忽视对贫困生进行心理教育,引导他们通过自强不息、艰苦奋斗摆脱经济贫困的窘境。学校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使他们感受到来自国家、学校、社会的温暖,健康地成长为栋梁之才。

1.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贫困生沟通,切实了解其实际困难。辅导员是与学生接触最为密切的教师群体,在日常走访和思政教育工作中,应格外关注贫困生群体,通过多方面听取、谈话、鼓励等多种方式了解贫困生的心声,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为贫困生解决实际困难。鼓励贫困生参加到集体活动中,与广大学生融为一体,消除其孤僻、抑郁的潜在因素。鼓励贫困生摆脱心理负担,用自己的学习成绩和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价值。

2.提供交流平台,发挥榜样作用。学校可以定期邀请通过自身艰难拼搏、白手起家的成功人士为贫困生作励志报告,或者直接从学生中寻找自强不息的生动人物,为贫困生提供与他们交流的机会,通过活生生的例子让贫困生从内心真正自强起来。

3.搭建展示舞台,建立自信心。多数贫困生因为家庭经济条件的制约,除了正常的教育外,很难掌握舞蹈、美术、声乐等个人专长。加之其自卑心理作祟,因而在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中很难找到贫困生的身影,他们往往都是台下的观众,被同学忽视的弱势群体。因此,学校在开展各式各样的文体活动时,应注重增加一些全员参与的项目,为贫困生提供展示的平台。比如,在心理素质拓展游戏中,有针对性地选拔一些平时很少参加集体活动的学生参与,其中包含一部分的贫困生。在寓教于乐的活动和游戏中,帮助贫困生树立自信心,改善他们的不良心理。

总之,对建立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研究是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希望在国家、学校和社会多方的共同努力下,能从根本上为贫困学生解决实际和心理困难,以保证其更好地掌握科学知识,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王庆林,简碧园.从高等教育的双重性看独立学院的贫困生.消费导刊,2008,(12).

[2]李林,周震.独立学院贫困生工作现状及助困体系研究.文教资料,2007,(18).

[3]杨智勇,杨宏.独立学院助学体系的推动力.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6).

[4]陈磊,林永年,曾新蓉,郎云霞等.对独立学院贫困生扶助体系构建的思考.消费导刊,2009,(4).

作者:田其濡

第3篇: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构建

摘 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推行和大众化高等教育进程的加快,高校贫困生弱势群体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关注的焦点,也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难点。虽然各高校都建立了贫困生资助体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贫困生认定、经济资助方式、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心理资助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坚持助育结合,双管齐下,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资助体系,切实解决贫困生问题。

主题词: 高校贫困生 资助体系 完善对策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及高校的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历来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各高校也在积极探寻解决贫困生的新途径、新方法。随着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高等教育阶段基本建立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值得注意的倾向性问题,当前高校的资助工作体系仍然存在许多漏洞。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贫困生”认定工作困难。

为做好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使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江苏省出台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各高校都参照学校所在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确定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认定实施办法。表面上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应当有章可循,但现实中仍然存在漏洞。

学校认定的依据之一是《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前一张表由生源所在地乡镇民政部门盖章证明,后一张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实际上,部分学生出具的证明存在一定水分,相反,一些家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真正贫困学生却不一定能开出证明。对刚入学的新生来说,由于学校不知底细,仅凭本人申请和地方证明进行认定,难以做到准确认定。虽然各校都将在校生的家庭人均收入、日常消费和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的特殊因素等都纳入到认定依据,但由于贫困生认定是一项量大、繁杂而又细致的工作,学工人员又有限,要想走访每个学生家庭,真实考察其家庭经济状况是不可能的,所以认定工作要做到准确无误也很困难。

2.贫困生资助观念不健全。

长期以来,我国对贫困生的资助观念无论在慈善阶段、教育公平阶段,还是在教育成本分担阶段,大多局限于给予贫困生经济援助的视角。诚然,资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不至于因经济困难而学业受阻,是大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方面,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和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深入,高校贫困生的内涵已不再是经济贫困单方面所能涵盖的,因经济贫困而引发的心理贫困、学业贫困和就业贫困已表现得非常严重。因此,高校贫困生的资助观念不能只单纯地停留在“经济援助”的层面上,而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日益健全。当前,就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实际情况来看,除完善经济援助外,还需健全心理援助、增设学业援助、就业援助和创业援助,同时,还应不断加强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强化“资助”与“育人”并举的贫困生资助观念。

3.国家助学金的励志导向功能出现偏差。

国家助学金的设立对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具有重大意义,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校贫困生的关怀,但由于数额庞大,资助面广,而且只要是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等基本条件就可以申请,因此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

有些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视之为天上掉馅饼,心安理得地享受资助,毫无感恩之心。这样既缺乏激励学生上进和教育学生自立的功能,又少了对他们心灵上的教化作用。另外,无偿资助涉及贫困标准的确定问题,很多高校对资助对象的贫困程度提出了具体的标准,例如:不使用高档手机等通讯工具、不使用电脑、不穿名牌服装等。有的学生为了能获得资助,不得不向所谓的“贫困标准”看齐,在日常生活中刻意压抑甚至伪装自己。这种简单、机械的界定标准会给贫困生的心灵造成一定的伤害,妨碍学生的身心发展。

4.资助政策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面对越来越大的贫困生数量和越来越复杂的学生情况,各项资助政策呈现出不同“短板”。例如奖学金评定标准强求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地区差异和学生差异,同时其奖优的作用发挥得较大,而扶困的作用较小;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环节多、审核严、还款形势严峻,影响了资助效果的发挥;勤工俭学岗位提供多局限于打扫卫生、收发报纸、文字录入等勤杂事务,发挥学生智能优势、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项目不多,学生参与热情和工作责任心不高;由于地方高校办学经费相对紧张,面对数量较大的贫困生,学费减免政策难以实施;“绿色通道”解决了贫困生入学的问题,但由此容易使一些家长和学生产生对资助政策的过分依赖。另外,好的政策需要规范的监督反馈才能更好地将政策落实到位。贫困生资助政策作为一项惠民政策,引起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也通过定期开通投诉电话等方式加强了监督,但监督反馈渠道还不多,没有形成一套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畅通的监督反馈体系,特别是受资助学生的跟踪评价制度尚未很好建立,贫困生信息库和档案建设及其动态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1]。

二、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对策

如何认真贯彻落实新资助政策体系,切实做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还需从资助和育人两方面出发,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1.建立操作性强的贫困生诚信评价系统。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比较困难,许多因素会导致偏差,结果真正贫困的学生如果得不到资助,心理就会失衡;假贫困生如果得到资助,就会引起更多的负面效应。因此,高校要使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就需要积极完善大学生诚信评价系统,大力加强诚信教育。对学生的诚信进行日常考查,提高学生诚信度,同时加大对“假贫困生”的教育和处罚力度。

2.转变贫困生资助模式,营造和谐、平等的校园环境。

传统的“资金式”、“无偿式”资助模式已不再适应当前的高校贫困生资助形势。为了克服学生“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提高他们“自尊、自强、自爱”和回报社会的责任意识,就必须向“能力式”、“回报式”资助模式转变,努力为贫困生弱势群体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多为弱势学生创造机会,鼓励他们发挥特长与优势,积极融入到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中去。积极提倡隐形援助和无接触资助,尊重弱势学生的尊严和人格,留给他们自立、自信、自强的空间[2]。

3.完善贫困生认定机制。

目前,贫困生认定已成为困扰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一大难题。贫困生认定工作困难既有其制度方面的原因,又有人为的原因。各高校必须在认真总结原有贫困生认定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目标的需要,对传统贫困生认定机制的方式、方法和程序进行全面的、科学的优化与重构,建立合理的贫困生认定工作新机制,通过分析学生、学生家庭及其所在地的经济与社会状况,制定相应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贫困生认定指标,合理认定学生及其所在地的贫困状况与贫困程度,以便于通过全方位的评价与比较,确定该生是否属于贫困生的认定范围,从而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4.深化助学内涵,完善资助体系。

传统的助学局限于经济资助,新形势下在完善经济援助的基础上,还需健全心理援助,增设学业援助、就业援助和创业援助。高校贫困生弱势群体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使他们在享受教育机会、健全个人人格、促进个人发展、参与社会竞争等方面受到约束,影响了他们健康、和谐的发展。因此,对贫困生弱势群体的援助应以人为本,在完善经济援助、丰富资助方式和完善资助内容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助学内涵。

(1)增设学业援助

贫困生弱势群体多来自贫困地区,他们在综合能力、计算机操作、城市生活技能、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与其他学生相比都处于弱势,这种弱势靠经济援助是解决不了的。所谓学业援助是指在综合能力培养、学术学业方面对贫困生进行的援助。所以在整个资助体系中应对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学业援助予以足够的重视,提供应有的帮助。

(2)增设就业援助

目前,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贫困生弱势群体更由于其综合思想素质和实践能力的相对低下,被许多用人单位弃用,再加上他们社会关系网薄弱,许多贫困生毕业后只能成为待业青年。因此,贫困生的就业援助应成为当前高校资助体系的重要内容,要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增加专业培训和就业方面的帮助,消除贫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求职劣势,进一步提高贫困生在校期间的“造血”能力,帮助贫困生找到自立自强、摆脱贫困的途径。

(3)增设创业援助

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迫切需要社会加强对大学生的创业援助。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发源地,更需要履行其教育主体的职责。就高校来讲,主要是要加强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通过创业教育更新大学生的就业和择业观念,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素质和创业技能,引导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更好地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3]。

5.以人为本,加强资助体系的育人功能。

要转变资助工作理念,加强对贫困学生的知识资助和精神关爱,切实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在解决贫困生经济困难的同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资助工作之中,加强对贫困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重贫困生自立自强精神、艰苦奋斗精神的培养,注重贫困生心理冲突、心理矛盾的化解和疏导,实现资助和育人的结合。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可组织专门的辅导员老师,或者通过单独谈话的个人访问形式,或者通过座谈会的集体教育形式,对受资助的贫困生进行心理辅导。要大力开展智力型、创业型勤工助学活动,让贫困生在发挥自身优势、提供智力支持中劳动,在诚实做人、诚信经营中劳动,在为他人服务、为贫困生服务中劳动,使他们在经济上得到帮助、生活上得到关心的同时,在思想上得到引导、精神上得到鼓舞、心理上得到抚慰、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三、结语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校、银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及贫困生、家长、在校师生等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高校必须努力将资助和育人相结合,将教育、管理、引导相结合,协调多方力量来完善和创新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贫困生问题。这对促进教育公平、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红旗.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与对策的新思考[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0).

[2]河北省社科联民生调研课题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的难点与对策[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9,(5).

[3]赵炳起,李永宁.高校贫困生经济资助体系的困境与对策[J].事业财会,2006,(6).

作者:刘建琴 刘志刚

第4篇:贫困资助系统操作流程

云南省高等学校

《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使用指南(试行)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3年9月

1. 指南说明 ······················ 1 1.1 使用人员 ····················· 1 1.2 文档组织 ····················· 1 2. 学生操作使用指南 ·················· 1 2.1 学生登录 ····················· 1 2.2 填写个人信息 ··················· 2 2.3 选择申请类型进行申报 ··············· 5 3. 班级管理员(班主任)操作使用指南 ·········· 7 3.1 班主任登陆 ···················· 7 3.2 新行政班学生导入工作 ··············· 8 3.3 对学生提交的各种申请表的认定操作 ········· 9 4. 二级学院辅导员操作使用指南 ············· 13 4.1 辅导员登陆 ··················· 13 4.2 辅导员建立新专业及行政班级 ··········· 14 4.3 辅导员对各班级提交的申请表认定及上报 ······ 15 5. 学校管理员操作使用指南 ··············· 19 5.1 学校管理员登陆 ················· 19 5.2创建学校下属院系操作 ·············· 20 5.3 校级管理员审核操作 ··············· 22 5.4 校级管理员上报操作 ··············· 23 《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试行)

1. 指南说明

1.1 使用人员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人员,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各二级学院辅导员,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行政班级班主任,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申请贫困生资格的在册学生,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在册学生。

1.2 文档组织

本使用指南包括《学生操作使用指南》、《班级管理员(班主任)操作使用指南》、《二级学院辅导员操作使用指南》和《学校管理员操作使用指南》,涉及针对云南省高等学校的各级人员对《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步骤的指南。

2. 学生操作使用指南

2.1 学生登录

1、学生登陆资格

学生登陆资格为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在册学生,且需申请贫困生资格以及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

2、登陆方法

首先登陆“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云南省教育厅外资贷款办公室的网站(http:///)”,点击首页右上方的栏目“网上申报”进入系统的教师登陆页面(见图2-1所示),后点击“学生登录端入口”进入各学校选择页面,选择所属学校(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见图2-2),然后进入学生登陆页面,输入学号及密码(系统默认密码为123456),登陆学生信息管理页面(见图2-3)。

第 1 页 《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试行)

图2-1:登陆界面

图2-2:选择学校

图2-3:学生登陆界面

2.2 填写个人信息

1、大学二年纪以上学生点击“填写申请表”,核对自己的个人信

第 2 页 《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试行)

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若个人信息不符,则分别点击“修改个人资料”,进入修改并保存,然后点击“修改家庭信息”,进入修改并保存,确定后点击“下一步”。(见图2-4)

图2-4:学生登陆填写申请表界面

2、新生点击“填写申请表”后,录入基本资料、家庭成员、银行信息等情况。(见图2-5~图2-7)

注意:银行信息栏不用填写!!即图7所示的不必填写!!

图2-5:基本信息录入

第 3 页 《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试行)

图2-6:家庭成员信息录入

图2-7:银行信息(不填)

3、可能出现问题及解决方法

如点击“下一步”后出现以下图示“请先完善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时,请点击“家庭成员”—>“修改”,可以不用做任何实质的修改,直接点击“保存”即可解决该问题。(参见图2-8~图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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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出现问题的解决图示1

图2-9:出现问题的解决图示2

2.3 选择申请类型进行申报

1、贫困生资格申请:贫困生资格申请选择“贫困学生认定表”,见图2-10所示,然后点击“下一步”;然后填写“填写申请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如图2-11所示),完成后点击“完成”;查看图2-12所示,等待审核及提交相关证明,点击“返回”后即完成申请,查看“申请查询”后出现“已提交”后(见图2-13),即可退出系统。

图2-10:贫困生资格申请步骤1

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中“家庭人均收入”一栏所填写的为家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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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收入(即为家庭每月总收入×12÷家庭人口数)!且需与前家庭成员信息中的相关信息相符!请各位同学注意填写,每年均有错误出现!!

(2)“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填写家庭收入的来源,如:务农,打工,经商等。

(3) “特殊情况”一栏要如实填写,因为必需附加相关证明。 (4)“贫困情况说明”一栏填写家庭目前的人员现状,家庭经济贫困的现状,或家庭经济贫困的主要原因等,最好分为2~3段分别阐述以上方面,字数不要少于150字。

(5)填写提交完成后不能再修改,若出现问题需修改的,及时联系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经班主任撤销申请后方能重新填写(提交后不能修改,只能重新填写,请慎重填写)!!

图2-11:贫困生资格申请步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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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2:贫困生资格申请步骤3

图2-13:贫困生资格申请步骤4

2、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资格:步骤如图2-10所示,根据提示进行如实填写。

注意事项:只有先具有贫困生资格的,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

3. 班级管理员(班主任)操作使用指南

3.1 班主任登陆

1、登陆资格

登陆资格为担任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在册行政班级的班主任教师,登陆账号和密码向所在二级学院的辅导员索取。

2、登陆方法

首先登陆“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云南省教育厅外资贷款办公室的网站(http:///)”,点击首页右上方的栏目“网上申报”进入系统的教师登陆页面(见图3-1所示)。

注意事项:由于登陆时间相对集中,可能会出现无法登陆情况,请各位教师耐心等待或重新选择时间登陆。(建议中午或晚上10点以后网络质量相对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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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登陆界面

3.2 新行政班学生导入工作

1、新行政班建立后,班主任登陆系统,点击学生导入。(如图3-2)

图3-2:学生导入操作示意图1

2、点击“标准样表下载”下载名为bzr.xls文件,把按表格规定把班级学生信息输入进去。(注:请勿随意更改表格规格、内容,否则将会出现导入失败等情况!)

3、制作好bzr.xls文件后,点击“选择文件”按保存路径找到bzr.xls文件并打开(见图3-3),之后点击"导入数据"(如图3-4)。成功后点击学生管理即可看到该班级学生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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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学生导入操作示意图2

图3-4:学生导入操作示意图3

3.3 对学生提交的各种申请表的认定操作

1、对“贫困学生认定表”的认定操作:在册行政班级的班主任要对贫困学生提交的“贫困学生认定表”进行“通过申请”和“驳回申请”的处理,步骤如下:

(1)点击“申请表初审”查看“贫困学生认定表”,确认审核学生填写的真实性。(见图3-5)

(2)学生情况无误后点击“查询评分”,若有误,则点击“驳回申请”。(见图3-5)

(3)获得分数后,点击“确定”,点击“通过初审”完成操作。(见图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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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5:申请表初审操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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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6:申请表初审操作2

(4)当所有“贫困学生认定表”均通过认定之后(务必确定所有申请初审完成),班主任要对通过初审的“贫困学生认定表”进行公示:点击“申请表查询”,在下拉菜单里选择“贫困学生认定表”,查询结果后点击“进入公示”。(见图3-7)

图3-7:所有申请表初审完成后的公示操作 (公示必须在本班贫困生全部认定通过之后进行)

注意事项:

(1)在“贫困生申请表”初审中,要注意核对学生填写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是否正确(一般不得高于3000元)。(以往常见问题时:学生填写的为“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月收入”等,务必确认!!)

(2)“学生成绩”一栏由班主任填写,这需要班主任查询本班上一班级成绩后如实填写,新生则不用填写。

(3)“民主评议及理由陈述”一栏,需先确定该生的贫困生等级,然后陈述评选理由。(根据民主评议的结论填写,务必填写!如:该生陈述情况属实,经班级民族评议后一致同意认定该生的贫困生资格,推荐认定档次为“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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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的认定操作:与对“贫困学生认定表”的认定操作大致相同,可以借鉴操作。(见图3-5~图3-7)

注意事项:

(1)只有在上一具有贫困生资格的,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2)只有大二及以上学生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生需等下一。

(3)要等待申请学生的信息全部通过完成后再点击“公示”,进入公示后其他学生将不能再次申请该学年的该种类奖助学金。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名额必须遵循各二级学院的分配名额,不能超额。

3、公示期间 “异议管理”操作:公示期内班级内其他学生可以查看到其相关申请信息及对其进行异议投诉等操作,公示期现定为三天,公示期无异议投诉的学生申请信息系统会自动提交其申请到院系,同时生成一份班级报表提交给院系进行查询;若班级在公示期中出现异议,班主任需进行“异议管理”操作:班主任通过点击“异议管理”来查看学生对所公示的奖助学金的意见,并对其进行处理(同意或放弃)。(见图3-8~图3-9所示)

图3-8:异议管理操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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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9:异议管理操作2

注意事项:在图3-9中“班主任审核”一栏需写明对“异议说明”的解释评选依据或则认可说明,并及时召开班级会议进行说明、讨论和处理;若坚持初审意见,则点击“同意”,否则点击“放弃”。

4. 二级学院辅导员操作使用指南

4.1 辅导员登陆

1、登陆资格

登陆资格为担任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登陆账号和密码向所在学院的校级管理员索取。

2、登陆方法

首先登陆“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云南省教育厅外资贷款办公室的网站(http:///)”,点击首页右上方的栏目“网上申报”进入系统的教师登陆页面(见图4-1所示)。

注意事项:由于登陆时间相对集中,可能会出现无法登陆情况,请各位教师耐心等待或重新选择时间登陆。(建议中午或晚上10点以后网络质量相对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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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教师登陆页面

4.2 辅导员建立新专业及行政班级

1、输入学院级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到该学院(资助中心)管理页面,然后点击“专业管理”可以创建新的专业和对已建专业进行修改。(如图4-2和图4-3所示)

图4-2:创建新的专业和对已建专业进行修改示意图1

图4-3:创建新的专业和对已建专业进行修改示意图2

2、然后创建该专业下的班级,选择专业类别、入学年份,录入班级名称、编号、学生人数、班主任姓名、用户名、密码和手机号码、各奖助学金分配情况后点击“保存”则创建班级完成,通知各班主任添加导入各班级学生信息。(见图4-4和图4-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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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创建新的专业和对已建专业进行修改示意图3

图4-5:创建新的专业和对已建专业进行修改示意图4

4.3 辅导员对各班级提交的申请表认定及上报

二级学院院级管理员可以通过点击“申请表查询”来查看班级所提交的申请表的申请状态,并对以通过班主任审核的申请表做“同意”或“驳申请”的处理。(如图4-6和图4-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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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6:对各班级提交的申请表认定及上报示意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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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7:对各班级提交的申请表认定及上报示意图2

注:“院系审核”一栏,需说明同意申请或驳回申请的理由。

3、二级学院院级管理员可以通过“班级报表查询”来查看班级报表的上报情况。审核无误后,需上报,由学校管理员进行下一步的审核。(如图4-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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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8:班级报表查询及上报示意图

4. 二级学院院级管理员也可以点击“异议管理”来查看所有申请表的异议和班主任对异议的处理情况。(如图4-9和图4-10所示)

图4-9:班级异议查询示意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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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0:班级异议查询示意图2

二级学院院级管理员若对所有班主任以通过的申请表无任何异议时,即可上传数据到学校管理员。

5. 学校管理员操作使用指南

5.1 学校管理员登陆

1、登陆资格

登陆资格为担任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校管理员,登陆账号和密码向所在学院的管理员索取。

2、登陆方法

图5-1:教师登陆界面

首先登陆“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云南省教育厅外资贷款办公室的网站(http:///)”,点击首页右上方的栏目“网上申报”进入系统的教师登陆页面(见图5-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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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创建学校下属院系操作

1、点击“院系管理”里的新增院系,录入院系名称、院系编码、学生人数、院系管理员姓名、登陆名、密码、手机号码及各奖助学金情况后点击“保存”则创建院系完成,通知各院系辅导员填写各院系专业、班级等资料。(如图5-2和图5-3所示)

图5-2:创建学校下属院系操作示意图1

图5-3:创建学校下属院系操作示意图2

2、点击“专业管理” 新增专业,录入所属院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学历侯点击保存。(如图5-4和图5-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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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创建学校下属院系操作示意图3

图5-5:创建学校下属院系操作示意图4

3、点击“班级管理”,新增班级,录入所属院系、专业类别、入学年份、班级名称、班级编号等内容后点击保存。(如图5-6和图5-7所示)

图5-6:创建学校下属院系操作示意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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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7:创建学校下属院系操作示意图6

5.3 校级管理员审核操作

校级管理员点击“申请表查询”来查看所提交的申请表的申请状态,并可以对通过院级审核的申请表做“同意申请”和“驳回申请”的操作。(如图5-8和图5-9所示)

图5-8:申请表查询操作示意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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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9:申请表查询操作示意图2

5.4 校级管理员上报操作

校级管理员若对所有以通过院系审核的申请表无异议后,可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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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数据上报教育厅,等待教育厅审核。(如图5-10所示)

图5-10:院级管理员上报示意图

第 24 页

第5篇:贫困生资助说明

一、 时间:2011年秋----2012年春,一年一次。

对象:一中在籍学生。(不包括宏志生)。

范围:2011年秋由班主任上交的申报表,后由学校审核从而确定名单。 此次资助主要对象是有低保证、残疾证及孤儿证的学生。

二、 项目:国家助学金,区百万元资助,重大疾病。

标准:

国家助学金:1000元/年;500元/年

区百万元资助:650元/年(必须为住读生);400元

三、 请各班班主任注意:

1、 再次核对名单及证件,检查有无错报、漏报的学生,若有,立即上

报学校;若无,请在表格上签字。

2、 家中发生重大天灾人祸及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十分困难的学生,要立

即上报学校并附上详细的证明材料。

3、 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数到我区只占全体有高中在籍生的5%,我

校总共只有155人可享受此资助学金,原来已享受国家助学金而无三证的学生,此次不予资助,请做好宣传工作。

4、 操作程序:

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表时必须准确填写学号、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还要按要求贴相片,并将证明材料粘贴在反面。

江夏区贫困资助表中要求盖章的,利用本次两天放假的放假时间到相应地点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不剪小并粘贴在反面。表格内容的填写应字迹清晰、整洁。

5、 所有资料于星期一上午交齐。

2012-3-1

高三年级组

第6篇:贫困生资助制度

仇集小学贫困生组织机构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资助实施组织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资助特贫困学生领导小组:

组长:王克强

副 组 长;徐宝发王进玉

组员:各班班主任

仇集小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一、领导高度重视对贫困生的救助工作,不定期进行走访,开展相应的贫困救助工作。

二、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三、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四、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五、学校和总务处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仇集小学贫困生资助措施

一、贫困学生认定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

(1) 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 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二)、认定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函,并提出申请,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教导主任审查。

2、 由教导主任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公示。

3、 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学校和总务处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二、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三、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上级经费支付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执行。

四、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资助金额等级,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给予降低资助等级。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第7篇:资助贫困生报道

XXX,信息与控制学院辅导员老师。。。(职位),自。。时间。。至。。时间。。无私的资助了。。专业班级。。的贫困生XXX完成了(多长时间)的学业。

家住xxx的学生xxx,由于(写贫困情况,家里怎么不容易,家庭结构等),家庭贫寒的他不得不面临辍学(不知道他怎么上的大学,把老师何时开始资助写一下,交代清楚)。

Xxx老师在刚接手11级xx专业时,得知xxx同学的这种情况,提出要无条件资助完成大学学业的建议,但遭到了好强的xxx同学的婉拒(此处可以争取老师的意见进行加工),但在xxx老师的一再坚持下,xxx同学和他的家人非常感动的接受了xxx老师的资助,xxx同学决定用优秀的学习成绩报答xxx老师。功夫不负有心人,(此处写学生拿到的成绩,奖学金,学生干部什么的,一笔带过),在xxx老师的帮助下,认真学习,积极工作,没有辜负老师和家长的期望。

Xxx老师说:“我的努力对于全社会来说微不足道,但是„„” Xxx老师不但爱心资助贫困生,在从事辅导员的这(几)年工作中,还积极践行学校关于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深入学生宿舍、深入学生课堂、深入学生学习、深入学生思想、深入学生心灵的“五深入”原则。有效促进了良好校风、班风、学风、宿风的形成。在学生辅导工作方面成绩斐然。

第8篇:资助贫困生方式

一、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捐助热线及网址:010-64035547 010-64790590 网址:http://

2、主要服务项目:希望小学建设、希望工程学生资助、社区服务、希望工程一堂课、保护母亲河行动 (1)希望小学建设: 项目需求:我国农村地区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校舍质量不高,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学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危房,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不少学校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教育布局 调整后保留的学校,因学生规模扩大,有些学校存在上课大班额、睡觉大通铺、吃饭无食堂的窘境,急需新、改(扩)建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等教学生活设施。

项目目标:希望小学建设资金由捐赠资金和地方政府匹配资金共同构成。 希望小学建成后,将成为安全实用、校园整洁、富有特色、基本功能齐备的乡村完全小学。

援建希望小学,将改善乡村小学的办学条件,使学生们告别危旧、拥挤的校舍,在安全、宽敞、明亮的校园中学习、生活,接受公益理念,促进身心健康,提高学业 水平;将带动地方政府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提高学校管理和教学水平;将唤起全社会对老、少、边、穷地区乡村小学的持续关注与资助热情。

资助对象:存在危房或因学生规模扩大,急需新、改(扩)建、修缮的乡(镇)村完全小学(在征得捐赠人同意后,资助对象可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幼儿园)。新、改(扩)建、修缮项目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教学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

(一)学校应为乡(镇)村完全小学(在征得捐赠人同意后,资助对象可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幼儿园)。希望小学建设要符合县级教育长远规划和总体布局。

(二)学校存在危房或因学生规模扩大,急需新、改(扩)建、修缮。新、改(扩)建、修缮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教学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

(三)希望小学的建设资金,除中国青基会提供的资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匹配。向中国青基会申请援建希望小学的学校,可同时接受其它社会捐赠, 但学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须向中国青基会提交其它社会捐赠人同意不对学校进行任何形式命名,并同意中国青基会对学校予以单独命名的证明性文件。

捐赠标准:捐赠40万元人民币援建一所希望小学(其中10%用于中国青基会项目服务、管理和行政成本)。

资助流程:

捐赠者服务:

(一)凭希望工程捐款收据申请免税。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39号文件)。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财税[2008]160号和财税[2009]85号文件)。

(二)以捐赠人指定名称命名希望小学。邀请捐赠人出席希望小学的奠基或竣工仪式。捐赠人赴希望小学的相关活动费用自理,不得增加地方和学校的负担。

(三)中国青基会向捐赠人提交《希望小学资助项目申请书》和《希望小学资助项目竣工报告》,并随时接受捐赠人有关建设进展情况的查询。

(2)希望工程学生资助:

项目需求:国家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两免一补”后,切实为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创造了较为平等的机会,但边远、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加之学校撤并、集中办学带来的交通、住宿和伙 食需求,加大了贫困家庭的负担。继续为农村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上的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依然是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

项目目标:为农村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学习、生活补助,改善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促进政府和社会关注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含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

资助流程:通过官网公布待认捐的学生。捐赠人以一学期为单位,通过官网自助认捐学生。学生资助系统对学生进行连续性资助管理。如捐赠人不能资助学生至小学或初中毕 业,则在资助款使用完结时,经县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核实学生情况后,重新在网站公布推荐,供公众认捐,原捐赠人可优先认捐。捐赠人实现捐款后,中国青基会 给捐赠人寄发结对卡,帮助捐受双方建立联系。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期400元,每学年800元(包含中国青基会管理和服务的成本)。

捐助者服务:

(一)凭希望工程捐款收据申请免税。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财税[2004]39号文件)。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财税[2008]160号和财税[2009]85号文件)。

(二)捐赠人可按一学期或一学年资助小学生或初中生,也可资助该名学生至小学或初中毕业。受助学校按照资助条件遴选学生并上报学生信息,发放资助款和《希望工程365助学金结对卡》,组织学生给捐赠人复信等。捐赠人可与资助的学生通信联络,也可直接探访资助的学生。

3、捐款方式: (1)银行方式:

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南支行 户名: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账号:0200001029014484859 外汇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北三环支行 美元账号:110902151032605 SWIFT代码:CMBCCNBS 日元账号:110902151065901 SWIFT代码:BOTKJPJT 港币账号:110902151021206 SWIFT代码:SCBLHKHH (2)邮局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51号5层 邮编:100102 (3)现场捐赠

可直接前往中国青基会捐款。乘车路线:运通1

13、运通20

1、36

1、130、

422、40

9、4

46、6

56、660、69

6、9

39、96

6、983支线、471到南湖西里下车往北200米,城铁13号线望京西下车往北步行15分钟左右或乘471路在南湖西里下车。

中国青基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51号5层

捐款时间为: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节假日休息)

第9篇:贫困生资助宣传教案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课教案

教学目标

使学生明白知晓党的扶贫政策

教学过程

宣读政策

(一)免学杂费

对城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生字典,并实行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三)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对象为建档立卡的寄宿生和在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含特教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 (四)国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26个县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增加12个国家级贫困县。试点基本内容: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即每学期400元。主要工作措施包括:创新供餐机制、改善就餐条件。启动实施河南省中小学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程等。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五)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按照国定营养改善计划每人每年800元的营养,膳食标准以现金的方式补助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学生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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