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保险业会计诚信的思考

2022-09-2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保险业会计诚信的现状

我国保险行业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和公众性, 它涉及到投保人的利益, 因此保险公司的会计应保持良好的诚信。保险行业的会计应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状况。然而目前国内的保险业的会计诚信缺失较为严重, 阻碍了保险行业的发展。

二、保险业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1. 保险业会计制度不健全。

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时间较短, 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另外, 保险行业的特殊性:一般是先收取保费, 后核算其成本的特殊行业, 会计估计在保险业中运用的非常广泛。保险行业在核算中运用了很多预估法, 这些都需要进行会计估计。会计估计的好坏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密切相关。保险公司在计算利润时, 一般要核算责任准备金, 而责任准备金需要进行假设、贴现率和会计估计, 一般而言, 责任准备金的估计值与实际值相差较大, 这些都是会计估计造成的。一般要求保险公司运用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 在把保费收入和相应的成本在进行配比的过程中要用到会计估计。保险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过于宽泛, 没有很好的体现保险业会计的特色。国家虽然要求保险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但是没有明确的规定计提的比例, 使得保险行业会计自身调节的空间较大, 为进行盈余管理创造了条件。在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上也存在不足。

2. 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虽然保险公司已经建立了保险监督管理体系, 这种保险监督管理体系是统一的、垂直领导, 但在监管时在重视保险机构的审核时忽略了对保险公司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监督。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对保险公司的偿债能力、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结构、速动比率等没有进行充分的监管, 只是对保险公司的条款、费用率等审批程序进行了重点监管。很多有效的监管方法在保险业还没有使用, 一些监管指标没有建立, 这些都影响保险会计诚信。

3. 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缺乏职业判断能力。

一般来说, 保险公司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出自于会计之手, 因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快了整个会计行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 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 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 而且有的还是无证上岗。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 法制观念淡薄, 缺乏职业风险意识, 职业判断能力弱, 自我管制能力差, 唯命是从, 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 有意造假, 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 更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对于同一项会计政策, 由于会计人员自身经验、素质、专业知识的不同, 对这项政策的理解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结果, 这样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4. 保险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缺陷。

目前保险公司体系实行的是“一级法人、分级管理”的管理体系。对于保险公司, 只有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分支保险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下经营。由于总公司对下属公司的考核方式比较单一, 一般以保费作为考核的指标, 下属公司的费用也与保费成正比例相关, 这样导致一些下属公司不择手段的提高保费收入, 为自身谋取利益, 继而导致保险会计诚信缺失。在保险公司内部, 上级与下级、投资者与债权人等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由于信息不对称, 一些代理人会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来为自己谋取利益。保险公司的一些经理为了自身的利益, 对投资者隐瞒公司的真实状况, 这些都会使得会计信息失真。

三、加强保险业会计诚信的对策

1. 建立健全保险业会计准则。

保险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 需要有专门的科学合理的会计准则, 针对保险业建立健全专门的会计准则是目前国内最迫切的任务。在建立健全保险业会计准则时可以借鉴美国的保险会计准则, 建立分别向保监局提供偿付能力信息和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双重会计准则。保险业会计准则在反映保险业特点的同时应与我国基本会计准则相近。保险业会计准则应在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基础上制定, 要把握保险会计的特点, 考虑保险发展的趋势与变革。保险业会计准则应同时适用于人寿和非人寿保险公司, 也应适用于国有和外资保险公司。保险业会计准则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在揭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基础上具有自由度。还可以制定关于会计诚信的法律, 通过法律的权威性来提高会计诚信。加强会计法制, 在强化立法的权威性时让冒着侥幸心理的会计造假者知难而退。

2. 加强保险业会计人员诚信教育。

诚信是培养人的高尚情操, 指引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 就是要求会计人员要“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为行动准则。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 使诚信深入人心, 特别是会计领域更应以此作为“立身之本”。树立“信”则“立”的观念, 在会计工作中做到公正无私、不偏不倚、不贪不占、讲究信用, 同时应守法、守约, 以信为本。会计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要以诚信教育为切入点, 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做到依法办事、爱岗敬业、搞好服务, 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 不唯上, 不唯情, 坚决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 以重塑会计诚信。保险公司在选择财务人员时, 要坚持诚信的用人原则, 把诚信放在第一位, 一个有专业技能但缺少诚信的人是不能聘用的。保险公司应该知道诚信的重要性, 并把公司文化的核心内容认定为诚信文化, 让公司员工都对诚信有根深蒂固的认识。在配置财务人员时要保持谨慎态度, 认真筛选优秀、合格的财务人员。保险公司还要对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 增强职业怀疑态度, 提高财务专业素质。财务人员还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自觉遵守相关法则, 履行各种义务, 加强财务人员的法制观点。财务人员应自省自律, 接受职业道德的引导, 遵循保险业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保险业财务人员建立诚信档案, 记录保险业财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在诚信方面的行为和表现等披露财务人员违反法律和失信、受到的处罚等相关信息。

3. 加强监督力度。

从我国现行法规来看, 缺乏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力度, 只规定了一些行政和经济的处罚, 负刑事责任的很少。因此, 应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立法, 从而加大对造假者的执法力度, 使造假成本远远大于造假收益, 力除造假之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强化内部监督。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内部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基础, 要在此技术上健全和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和控制制度。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从原始凭证的索取, 到会计报表的核算, 规范必需的程序, 建立内部审计机构, 强化内部监督, 防止非法取得或填制、伪造原始凭证, 强制会计人员必须依据真实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 从而形成的一套严密的控制体系, 杜绝违法现象的发生。单位外部要建立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行政监督为主的外部监督体系, 形成内外共监的防范体系, 通过法律和科学的约束监督机制, 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创造必要的条件。应强制规定保险业的会计信息对外披露的内容。相关管理机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详细披露其盈利状况、偿债能力、资金运行等相关信息, 还可以要求其将潜在损失和不良贷款的准备金披露。

4. 完善保险业内部管理机制。

完善保险公司的激励机制、收入机制和业绩考核机制, 使公司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管理者应该以公司获取利益为目标,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让公司获取更多的利润。保险公司应注重财务信息的建立和使用, 利用财务信息分析资金运行情况、偿债能力、流动比率等。

摘要:会计诚信表达了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 即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把现实经济活动反映出来, 忠实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 近几年我国保险业会计诚信有些不令人满意。经济的发展、社会的需要、企业的需求, 这些都需要我国保险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但保险业会计诚信的缺失会阻碍其健康发展。保险行业会计应抓好诚信建设, 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关键词:保险业,会计诚信,建设

参考文献

[1] 王彦.《保险公司会计诚信问题探讨》.工作研究, 2007, 8

[2] 薛飞文.《保险业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财会通讯, 200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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