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社保缴纳比例

2023-07-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苏州市区社保缴纳比例

上海的社保缴纳比例

上海市劳动部门近日明确,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同时单位、个人按先前规定的缴费比例,即个人按缴费基数的10%,单位按缴费基数的36.5%缴纳社保费。

上海市个人(包括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以及从事自由职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照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去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去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2009年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197

5、9876 2010年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2139.6、10698 2011年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23

38、11688 缴费基数:

五险(原城保):基数=上年平均工资*60%,最高300% 三险(综保过渡):基数=上年平均工资*40%

缴纳金额基数*比例

五险:48%企业交37%,个人交11%

三险:37.5%企业交28.5%,个人交9%

《上海市2010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通知显示,2010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6757元,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比上年增长9.3%。 据了解,今后凡按2010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该通知标准执行。

上海市2011年4月1日起上海社保基数也按此调整:

社保参数

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96元

社保缴纳基数下限:3896*60%=2338元

社保缴纳基数上限:3896*300%=11688元

综合保险:3896*60%*12.5%=293元(政府固定基数)292.2

上海大城镇保险缴纳比例:

公司承担:37%(养老保险22%;医疗保险12%;失业保险2%;生育保险0.5%;工伤保险0.5%)

个人承担:11%(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生育保险0%;工伤保险0%)

大城镇保险:2338*48%=1122.3元

上海小城镇保险缴纳比例:

公司承担:25%(养老保险17%;医疗保险5%;失业保险2%;生育保险0.5%;工伤保险0.5%)

个人承担:0

小城镇保险:2338*25%*12.5%=585元(政府固定基数)

企业参保以个人工资(不包括奖金等)为基数

养老:企业20%,个人8%

医疗:企业10%,个人2%

失业:企业2%, 个人1%

工伤和生育由企业负担,个人不出

第2篇:2013年广州社保缴纳比例

缴费基数

广州市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单位比例: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个人8%,。

医疗险:单位比例:7%,个人2%。 失业险:单位比例:0.2%,个人0.1%。 工伤:单位比例:0.4%,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单位比例0.85%,个人不用缴费用。 重大疾病:9.83。 编辑本段购买明细 险种

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 1655 12% 176.64 8% 117.76 工伤保险 1100 0.4% 8.04 0% 0 生育保险 2268 0.85% 17.08 0% 0 失业保险 1100 0.2% 4.02 0.1% 2.01 医疗保险 2268 7%+9.83 149.34 2% 40.18

企业缴费总个人缴费

总计 355.12 159.95

计 总计

广州2012年7月前社保的比例

险种 缴费基数 企业缴费个人缴费

小计

294.40 10.05 17.08 6.03 209.61 515.07

小计 403.6 39 6.5 23.16 272.5 11.8 756.57

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 2018 242.16 失业保险 1300 26 工伤保险 1300 6.5 生育保险 2725 23.16 医疗保险 2725 218 大病险 11.8 合计 527.63 备注:失业保险农村户口个人部分不缴纳

缴费比例 12% 2% 0.5% 0.85% 8%

缴纳比例 8% 1%

缴纳金额 161.44 13

2%

54.5

228.94

编辑本段调整基数

1、2009.07~2010.06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区间: 养老险:1472~8277元;

医疗、生育:2268~11340元; 工伤、失业:1100~11340元; 重大疾病:固定基数,3780元。

2、本地城镇户口单位缴纳费用:355.12元

本地城镇户口个人缴纳费用:159.95元

3、农村户口个人失业部分不用交。

农村户口单位缴纳费用:355.12元;

农村户口个人缴纳费用:157.94元。

4、针对外地人口的生育保险,单位应征求员工的意愿,有选择性地够买。

第3篇:苏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缴纳规定概况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个人缴纳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保险缴纳比例工伤保险缴纳比例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如何缴纳养老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

其它补充和说明:

1.住房公积金

●2004年7月1日起,苏州市内企业可根据单位条件和承受能力,缴存比例在8%-12%幅度内掌握。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03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缴存基数的上限为5000元,下限为620元。

2.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

●苏州市区企业按照本企业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各县级市按省批准的企业缴费比例执行。

●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7%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随着工资收入的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原则上每两年增加1个百分点,直至8%。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视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状况,适当调减企业缴费比例。

●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按不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共同缴纳,企业缴纳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职工工资总额六分之一。企业年金方案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无异议的,企业缴费部分可按我省有关规定税前列支。

3.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统一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来源为用人单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和财政补贴相结合。其中用人单位统一根据参保人数,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的1%按月缴纳。

●在职职工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4.工伤保险

●苏州市区工伤保险实行统一费率,各用人单位均按当年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1%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5.生育保险

●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责总额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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