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措施

2022-10-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限购措施

落实住房限购措施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落实住房限购措施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我市石政办发〔2011〕7号文件住房限购措施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自2011年2月20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我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

二、购房人在签订《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持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住房情况查询窗口进行查询。符合购房资格的,窗口工作人员向购房人出具《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查询证明》(简称《查询证明》,下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凭《查询证明》与购房人签订《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住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手续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查询证明》和《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报送市场中心交易所。

二手住房买卖时,购房人在签订《石家庄房地产买卖契约》前,应持相关证件到住房情况查询窗口进行查询。符合购房资格的,窗口工作人员向购房人出具《查询证明》。购房人持《查询证明》和《石家庄房地产买卖契约》办理住房交易登记手续。

三、因城市建设住房被拆迁的家庭,选择产权调换住房的,不再审查其购房资格;选择货币安置的,新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注销原房屋所有权证后凭拆迁协议办理交易登记或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

四、限购措施实施期间,为了方便购房群众办理住房情况查询,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桥东、桥西房产交易登记大厅,各设立若干个查询窗口,由产权中心派专人负责住房情况查询工作。

五、住房情况查询窗口需将购房人的住房查询信息即时、逐一予以记录。购房人将《查询证明》丢失的,应携带相关资料到查询窗口申报丢失并补办手续。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法律责任在合同中作出约定。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住房限购措施的,应当约定由购房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违反住房限购措施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列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八、本细则实施之日前,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购房人按国家相关政策已经交付购房首付款的,须于2月28日前完成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第2篇:多个城市楼市调控细则出台推出严格限购措施

中新网2月20日电 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因应“国八条”,中国各地落实细随之则陆续出台。目前北京、上海、广州、青岛、南京、成都、长春、南宁和贵阳等城市已经出台调控细则。而据业界估计还将共有30多个城市需要出台或者更新符合新“国八条”规定的调控措施。一场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调控序幕已经拉开。

北京:限购令被称为“史上最严厉”

北京本月16日出台了包括限购升级、加快保障房建设、加强金融税收管理等极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措施。

根据北京市最新出台的规定,自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对无法提供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北京这份方案中的限购尤其是对外地人限购措施是目前国内最严格的限购措施,在北京供不应求的楼市格局中,能平衡供需。

上海:购房需查验户籍婚姻证明

在上海购买住房,不仅要执行“限购”规定,还必须提交家庭户籍、婚姻等材料,以供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2月17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了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的一系列操作细则。

1月31日,上海出台限购政策,规定:在上海已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相关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暂停向其售房。

广州:非户籍高层次人才限购一套住房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新国八条”的落地细则。据报道,广州市已经制定了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广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限购1套住房:其中明确要严格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措施,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含市辖十区和从化、增城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以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对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限购1套住房。

信贷政策:意见中提出,要认真配合、协助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南京: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本月19日出炉。细则规定: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努力控制新建住房价格。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另外,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成都:户籍家庭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根据成都的楼市调控政策,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在成都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此外,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限购政策,不得向属于限购对象的购房人出售住房或提供中介服务。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

贵阳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贵阳“限购令”在2月16日出台,实施细则明确:自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对已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出售贵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

南宁:本地家庭不得购买第3套房

按照日前出台的南宁楼市“限购令”,已有1套住房的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向其出售住房。

其中,居民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部分业内人士指出,成年子女不纳入“限制范围”,为家庭购房行为留出了一定空间。

济南: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房

济南市1月21日正式出台“限购令”。规定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济南市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从2011年1月2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济南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时间以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认定。对违反此规定的购房者,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房产登记申请。

青岛: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青岛在该市市辖七区实行住房限购措施:

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长春:第三套房全民禁购

长春版“限购令”的核心是本市居民最多可购买两套住房,外地居民限购一套住房,第三套房全民禁购。

长春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内向其售房。

同时,长春市还将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第3篇:住建部:明年继续实行限购措施 抑制投资性购房需求

住建部:明年继续实行限购措施 抑制投资性购房需求 2012-12-25 11:57: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北京)

中广网北京12月25日消息(记者庄胜春)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今天(25日)在北京召开。住建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做工作报告。

最近一段时间,多地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回暖情况,所以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信息大家非常关注。在今天上午的报告中,住建部部长姜伟新首先提到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他说,2008-2012年,全国共开工建设城镇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超过3千万套,基本建成1700万套以上,大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困难得到了解决。谈及2013年的工作计划,他说,明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任务是基本建成460万套,新开工600万套。而且他特别强调,要加快配套设施的建设,做到配套设施和保障房工程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已竣工的保障房能及早的投入使用。另外要继续抓好公平分配和入住后的管理工作,探索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机制。

谈及房地产市场调控,他说,2013年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他尤其强调,明年会继续实行限购措施,要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需求,编制和实施好住房发展和建设规划,引导和稳定社会预期,密切监测市场形势,继续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而且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强房地产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

第4篇:【成都限购政策】2018年成都限购政策最新消息

导语近日,成都限购政策刷爆了朋友圈,引来了人们的广泛热议。在中国,买房一直是咱老百姓的刚需,因此,购房政策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次成都限购政策一出台,让许多考虑买房的人都焦虑起来,担心自己没有购房资格。那么,成都限购政策具体有哪些内容呢?成都限购区域有哪些?成都二手房限购吗?成都限购后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有哪些呢?更多关于成都限购的知识欢迎阅读本专题了解!成都限购政策最新消息今年成都买房政策接二连三,房价波动一直引起购房者的关注,随着成都限购措施的出台,购房消息牵动着广大购房者的心。面对新的房产政策,真是几家欢喜几家忧。为了让房产价格平稳,新出炉的成都房产政策: 限购区域买房满3年才能转让,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讲解吧。成都出台房产新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新政规定,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除此之外,新政对开发商捂盘惜售、首付款资金来源等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具体内容如下: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防范住房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载更多成都限购区域有哪些随着限购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城市都在实施着住房限购,其中就包括成都这一座城市。那么,成都住房限购的区域有哪些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说成都住房限购的区域和限购期间买房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成都住房限购的区域在哪些地方成都限购区域:(成都主城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

二、限购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住房的注意事项。一是购房人在新购住房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并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二是购房人要将《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作为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和办理商品住房合同网上备案和权属登记的申请材料;……

加载更多成都限购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随着近年来房价的高涨,炒房,买房的话题热度一直是居高不下的。政府也随时出台着相关的调控政策,那这些房地产政策对我们买房者有些什么影响呢?在这里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2018年成都限购后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供你参考。2018成都限购政策解读,外地人在成都市买房需缴纳2年社保,成都住房限购新政出台,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这些区域买房要有当地户籍: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住房,应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一.权威解读3月23日晚间,传言已久的成都限购新政终于落地。根据公告,这一次二手房也被纳入了限购范围,规定将于3月24日起开始实施。成都市为何要在此时出台限购政策?在推进职住平衡,支持创新创业,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方面,新政有哪些重要举措?在加强审查、防止弄虚作假上,新政又如何在购房资格审查上做好文章?……对于购房者关心的系列问题,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做了一一解读。…… 加载更多成都限购政策全文成都也叫“蓉城”,成都是天府之国,平原大地,但是房价也是很贵的,为了防止他人炒房,购买第二套房屋会有严格的限制。那么,成都限购政策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成都最新住房限购令为切实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持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加载更多成都限购政策全面解读买方在中国人的世界中是一件大事,近日,成都限购令再升级,令许多人措手不及,那么这次的限购令中究竟有哪些细节?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官方是怎么回答的呢?以下是由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成都限购再升级的具体细节以及官方答复。

1、成都市哪些区域实行限购政策?答:限购区域包括我市12个区,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2、此次限购新政何时开始实施?答:自2017年3月24日零时开始实施。实施之前商品住房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商品住房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之一的;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或“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按原政策执行。

3、此次限购包含哪些住房?答:此次住房限购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什么是二手住房?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住房再上市交易的,通俗称二手住房。……

加载更多成都限购限贷政策这段时间,限贷限购成了大家最关注的热点之一,现在在大城市买房子可不容易了,不仅要有钱还要有资格。那么,2018年成都限购限贷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8年成都限购限贷政策4月12日下午,两则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新政接连落地成都,作为今年第二波房产调控政策,此次也是将3月23日限购政策再次升级。两则新政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自即日起,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房和二手房)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三年后方可转让。同时也对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其中首次购房的居民家庭仍按原政策执行,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而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限购区域购买二套房首付提高至60%,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其中天府新区成都局管辖区和高新南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此外,拥有二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贷款,均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加载更多成都二套房限购政策伴随着成都房管局限购政策的出台,后续房管局也陆陆续续出台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如果你对这方面比较感兴趣,或者你最近正打算购房的话,可以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希望下面的知识对你有所帮助。《成都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金融工作 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成房发〔2017〕45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防范住房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载更多成都二手房限购政策《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的颁布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影响到房市的一个走向问题,具体内容是如何的呢,一起跟着华律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昨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签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限购房屋类型由之前的商品住房扩大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规定将于3月24日起开始实施。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近期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投机炒作迹象有所抬头”,强调此举是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强化住房的居住属性。为切实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持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载更多成都限购实施前未能网签怎么办自从成都出台了房屋限购买卖的通知之后,房产一直是我们关注的一个重点,同时也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关于出台之前购买的房子只是因为没有网签该如何处理,等等,那么具体的情况是如何的呢,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成都市房管局回应: 限购政策实施前未能网签怎么办3月26日,在这份《关于限购政策相关情况的说明》中,成都市房管局称,限购调控政策出台后,市房管局密切关注市场反应,及时进行限购政策知识问答,在房产分中心设置专门的咨询窗口,做好咨询解答工作,并收集相关问题分类研究答复。针对限购政策实施之日前有未能及时网上签约的问题,说明如下:限购政策必须严格执行,坚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群众的合法的正常的居住需求,坚决打击投机行为,充分体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拿来炒的”的精神,还原住房的本来功能。以诚实、真实的契约精神为前提,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依约处理限购政策实施前签订的合同要求继续履行的问题。…… 加载更多

第5篇:郑州市限购令下最新购房契税政策、房贷利率、限购举措

郑州市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新契税政策,首套房契税政策不变,二套房今后无论面积大小,均执行4%的契税额度。

1、当前契税政策(2010年11月1日起至今)

郑州市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新契税政策,首套房契税政策不变,二套房今后无论面积大小,均执行4%的契税额度。 郑州市最新契税政策

套数 面积 调整前 首套房

90以下 1% 1% 90-143 2% 2% 144以上 4% 4% 二套房

90以下 2% 4% 90-143 2% 4% 144以上 4% 4%

以上调整从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2、当前房地产商业贷款政策(2011年2月起至今) 本市户口居民购买首套房:首付最低30%,利率无折扣; 本市户口居民购买二套房:首付最低60%,利率1.1倍; 本市户口居民购买三套房:基本停贷;

非本地居民在郑州购房:如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银行不得向上述非本地居民提供按揭贷款。非本地居民在郑州购房:如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按二套房贷款处理。

商业办公用房贷款,从原先基准利率的1.1倍,上调至1.15-1.2倍。

对于第三套房的认定标准,本市银行多是以购房套数为准,而不是以贷款记录为准。

3、当前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10年11月3日起至今)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郑州限购政策:限制外地人在二环以内购房

在郑州市建成区内对人口过密区域(暂定为农业路以南、桐柏路以东、航海路以北、未来路以西区域)和其他区域实施差异化的限购政策。

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

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该限购政策不含各县(市)、上街区。

第6篇:限购令

通货膨胀 是2009年乃至2010年的一个经济热词。专家们为通货膨胀是否到来、通货膨胀何时到来而争论。在通货膨胀的预期下,我们应该如何投资理财才能减少通货膨胀的冲击,现在究竟该买房还是买黄金呢?搜狐理财为您详解通货膨胀下的投资理财策略。如果从CPI数据来看,目前同比还是负增长,显示通胀还没到来,但作为我国老百姓消费大头的房产并不计入CPI,而是算做投资,今年房价猛涨,上涨了50%,在这种背景下,实际上中国目前是通胀、通缩、滞胀同时存在,但是更大规模的通胀还在后面。

通货膨胀——“狼”来了吗?随着经济增长回稳,是否发生较严重通胀已成为人们普遍的担忧。目前物价存在较快上涨压力,有专家认为,物价触底回升态势已确定,CPI(消费者物价指数)和PP(生产者物价指数)I将在年底左右相继“转正”。但对于目前是否已经发生通货膨胀,通货膨胀何时到来,专家意见还有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通货膨胀的魅影已重现。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未雨绸缪已经刻不容缓。 主流声音:通货膨胀,危机就在不远处

债市先知先觉:不同期限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差距告诉人们:通胀或许近了。

货币泛滥之忧:货币供应的膨胀,在金融危机之后一直有加剧之势。

金价飙升信号:黄金价格的飙升,预示着全球通胀风险越来越大。

预期持续加强: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表示,当前中国不存在通货膨胀问题,但对通胀预期要给予高度关注。

防通胀——如何布局?

近防通缩远防通胀 投资组合该如何调整

定期存款不宜超6个月:[较长期限的存款并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债市向好或昙花一现:[从短期看可考虑配置债权类资产,但从中长期来看还需进一步观察] 关注大宗商品表现:[石油、煤炭、和有色等相关采掘行业将在通胀预期下有更好的表现]

房产可抵御通胀:[明年信贷政策或将有所缩紧,房价亦有回调的空间]

关注“天然货币”黄金:[基于其千百年来的货币与金属的双重属性,它的保值及抵御通胀的功能也深入人心]PK——抗通胀买房还是买金?通胀压力的背景下,大家现在的共识是不能存现金,因为越来越贬值,可是现在房价和金价都这么高,到底买房子好还是买黄金好?如果你手里有闲钱要投资,你会怎么选择呢?

让房价涨幅跑赢CPI涨幅吧

利:房产短期抵御通胀能力较强[在通胀真正到来之前,买房确实是相对较好的保值、增值办法] 弊:通胀中期房产将成烫手山芋[买房最终能否成功抵御通胀,关键在于买入卖出的时机]

提醒:投资总价较低房产快进快出[值得警惕的是,现在房价已处于高位]

问:何时买房最合适[不能因为买房而影响了自己的生活质量,尤其是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房]

通胀预期下黄金是最稳妥投资

拿黄金来“压箱底”:[有个误区,认为炒作黄金一定会一夜暴富]

买金选对时机才能获利:[再露“牛气”的黄金能否继续上攻,黄金投资是否又逢良机]

个人投资黄金渠道盘点:[如果是出于保值增值的目的,实物黄金明显优于纸黄金]

投资黄金还是黄金股:[如果不考虑私人保值和投资上的杠杆,其实投资黄金股的回报可以大于黄金] 抗通胀——全面出击

2010年出现通胀压力的预期日渐明显。作为普通百姓,面对通货膨胀,如何才能让自己的财富不缩水?除了黄金和房产,我们还要全盘考虑。只有全面出击,才能从容应对通货膨胀。

在通货膨胀下如何理财?

从财富管理的角度看,单纯的赌通胀和赌通缩其实没有任何意义,关键是要让货币在一生的理财规划中能发挥出更大的价值。如果我们把货币比作一把尺子,那么它会热胀(通胀)冷缩(通缩),用它来衡量商品的长度(价值),得出的结果就不一样。在货币泛滥成灾的时候,任何商品和资产相对于货币都变得有价值,但只有稀缺的商品和优质的资产能够经受住时间

的考验。所以一定要赶在货币泛滥之前布局这些商品和资产,抵消货币贬值的伤害,还能获得一定的增值。

2011年1月26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下称“新国八条”),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 信贷政策,对 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限购令

“限购令”是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限购令简介

房产限购有时难免伤及无辜。但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 地方版楼市新政最近陆续出台。限购令标志着楼市新政进入了数量调节阶段。地产大腕纷纷惊呼,楼市的寒冬即将来到,房地产业对2009年的“保八”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现在则要“卸磨杀驴”了。原因很简单,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发酵,无异于饮鸩止渴。 短期内刺穿泡沫,则不免带来阵痛。被称为“最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实行。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新国五条”,其后更多城市出台限购令,广州限购令也在10月15日正式公布。

具体措施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央行、银监会可根据全国宏观调控需要规定按揭首付和利率的底限,由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按风险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地发放按揭。

—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

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最终取消经济适用房。

—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

具体内容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在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目前实施限购令的城市

目前实施限购令的城市有:1 北京2 深圳3 厦门4 上海

581112广州

16171819青岛20济南21成都22南宁2324.石家庄25.长春

26.贵阳27.长沙28 武汉(截止至2011-2-24)

自住房和商用房在首付上是没有区别的,只有在缴纳税费的时候商用房比自住房多了土地增值税这个税种。现在首付的情况可以分为: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5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相关评论

北京买房“限购令”

杨禹:北京在全国相对比较早的拿出了买房的“限购令”,最新的消息是上海也出台了这样的限购令,我相信各个城市根据自己的房地产的实际状况,应该会逐渐出现这样的限购令。在过去房几个月地产调控的进程当中,不同的地方政府在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方面的力度是实际状况并不完全相同。我们要对比的是不同的地方在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当中的决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相比,到底有多大,有多坚决,再有一个有多稳定和持久。所以对于这样的地方政府出台的“限购令”,我们更多要去研究它背后与当地房地产市场现状相关联的那些东西。

前日,林叔权把斟酌再三的一封信发了出去,这封信的收信人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这位向来以“不务正业”著称的珠海律师,再次将精力投入到与他具体工作关联不大的事务中。信中,他引经据典,

表明目下在全国多个地方正在实行的楼市“限购令”,违反了《物权法》,故吁请停止执行。

限购令“政策效力注定不会持久”林叔权不否认“限购令”等多种房地产调控政

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限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的作用,并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趋势,但他认为,包括限购令在内房地产调控措施,仅仅是一种“政策”,不是“行政法规”,更不是“法律”。“就因为是政策,所以一些部门或一些人,更容易寻求相应的对策,来化解政策的影响力和限制力。”林举例说,不管各地出台的“限购令”如何规定,只要买房人是一次性付款,只要是不找银行贷款,或者干脆暂时不去办理产权手续,就可以不受限制。而对许多“炒”

“炒”出时只需到开发商处更名即可,还能节省过户税费,如是,限购令的政策效力注定不会持久。

限购令“明显违反物权登记制度”林始终认为,既然是依法治国,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时,理应“依法”。但楼市“限购令”本身所存在的违法性问题,出台伊始就已经开始产生一些负面的问题。比如,有的城市由于购房人超出当地规定的家庭限购套数,新购住房无法办理房地产买卖合同备案或房地产登记,以至于引起了一些经济和法律纠纷,给购房人带来了重大风险。

10月15日专门发出《关于违反限购住房套数规定买卖住房的风险提示》,试图化解“限购令”所带来的问题。然而,《物权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这条规定的意思是,不动产的“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要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不能由“政策”规定。据此,林叔权确认,一些地方的限购令作出的“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明显违反《物权法》的物权登记制度。与此同时,林专门提醒,《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条规定的意思是,不办房地产权证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这也就意味着即便违反了“限购令”,但却遵从了“物权法”,一样可以绕过“限购令”,达到房产投机的目的。

坚信自己的主张会被采纳其实,这封信林叔权已经酝酿已久,之所以才发出,乃是他认为“时机适当”。因为近来媒体和学界围绕楼市“限购令”的质疑声逐渐增多,已经形

书国务院一事中受到启发。他坚信会得到总理的回复,并相信自己的主张会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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