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2022-11-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风电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摘要:本文就影响评价风电项目生态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评价入手,分析了风电工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内容与方法,探讨了生态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方法,并对其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内容与方法进行了阐明。

关键词:风电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引言

近年来人类利用能源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引起全社会关注,为了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需要推广和开发清洁能源。风力发电项目实施的环境效益高,安全性好,且我国是风力大国,因此风力发电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风能其开发利用的潜力巨大。随着风电技术的日趋成熟,风力发电已成为目前具有发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之一。

一、风电项目生态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评价

1、环保节能特点

风力发电是将自然界的风能转化为电能然后通过电网进行输送。建设风力发电场对于缓解一次能源供应、保护生态环境及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有着现实的意义,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是我国一项基本的能源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电力行业的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规划。

2、风电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风力发电项目基础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不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就会破坏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主要应考虑对建设地点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水土流失、噪声各电磁辐射等几大方面的影响。具体表现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态系统失衡。风电环境影响评价将协调项目开发与当地生态环境的关系,实施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施工及项目建成运营的各个环节,规范风力发电开发秩序,充分利用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同时又要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风电场在实际建设和运营中应注意以下生态环境影响和防治:

2.1前期核准期

①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项目可行性,是否存在颠覆性因素,并如实将环保、水保、土地占有和复垦等有关生态环境资金列入概算,坚决杜绝谋求高额利润,不列或少列生态环境资金投入。②深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电磁辐射报告等。项目不应设立在候鸟迁徙通道、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业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区等不适宜建设风电的地区,并尽可能远离居民聚集区,并与原有地方规划协调发展。特别是结合地方旅游、生态、矿山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等。

2.2基建期

①控制施工扬尘:扬尘量的大小与现场作业条件、机械化程度、施工季节、人员操作和管理水品、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②控制施工噪声:基建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在基建过程中,需动用大量的车辆和施工机械,噪声强度较大。③注意固体废物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特别是风电场变电站、风电机组和集电线路土石方开挖、回填和最终弃渣处理。工程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混凝土废渣,产生量一般较小,可以集中收集后运送到弃渣场填埋。④注意废水处理: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较少,少量的排水均被土壤吸收或蒸发,一般不会进入地表水体污染水环境。

2.3运营期

①风电机组噪声:主要为发动机、齿轮箱发出的机械噪声和旋转叶片切割空气所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②生活污水:现代风电人员配置较少,产生污水很少,可经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处理后排放。③生活垃圾:产生生活垃圾较少,可进行处理后排放或者统一堆积后外运处理。④电磁辐射:可委托有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电磁辐射监测和评价。

3、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口环境资源压力越来越大,十八大报告单篇论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要协调统一。十九大报告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风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评估风电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实际的工作中,投产后通过环评验收即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常缺乏真正挖掘的内容和生态影响评估方面的价值,这样造成环境影响评价生态方向评价指标量化标准不完善,甚至在评估没有提出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降低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现实意义。应在在风力发电项目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核准阶段主要进行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评价研究;在工程建设建设期间落实“三同时”即 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在工程建设完毕后进行项目植被恢复和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在运营期注意保护植被恢复成果并定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植被恢复后,风电场运营期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明显影响。应当持续对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比对,引入生态指标量化体系,让风电项目对环境生态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现状调查发生不利于生态的或有发生不利于生态的趋势时,应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和保护措施。

二、风电工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内容与方法

1、生态环境现状调査的内容

风电工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即风电项目所在地生态系统调查、风电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调查、风电项目所在地敏感保护目标调査。

1.1 风电项目所在地生态系统调查

调查风电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现状,主要从植被与野生植物情况、野生动物情况、土壤理化状况、水资源分布角度来进行。植被的调查在风电项目生态系统调查中是一个重点,分为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其中以自然植被调查为主,因为自然植被关系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能涉及人类尚未认识的新物种,调查的指标有植被的类型、分布、面积、覆盖率、植物群系及优势物种、生物生产力、生物量及历史演变原因等。野生动物的调查指标主要有野生动物生存现状、破坏与干扰,野生动物的种类、分布、数量、生活习性及栖息地状况等指标。土壤状况的调查指標包括土壤的成土母质、形成过程、理化性质、土壤类型、性状与质量(有机质含量及有效磷等)、物质循环速度、保水蓄水性能、保肥能力以及污染水平等指标。水资源的调查又分为地表水调查和地下水调査,其中地表水调查主要有水资源量、径流特点、水质与功能、利用情况等;地下水调查主要有地下水资源量、流向及地下径流特点、水位与补排、水质及利用情况等指标。

1.2 风电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调查

环境问题的调查包括有风电项目所在地的土壤侵烛、沙漠化、盐渍化、污染影响、自然灾害等方面。土壤侵烛的调查指标有历史演变、流失面积与分布、侵烛类型、侵蚀模数、水分肥分流失量、泥沙去向等。沙漠化的调查指标有沙漠区域的历史演变、面积与分布、程度、原因及影响。盐渍化的调查指标有盐渍地域历史演变、面积与分布、程度、原因及影响。污染影响的调查指标有污染来源、主要影响对象、影响途径及后果。自然灾害的调查指标有灾害类型、面积、历史变迁、发生率及危害等。

1.3 风电项目所在地敏感保护目标调查

敏感保护目标的调查主要有风电项目所在地是否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业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奇特景观等方面指标。

2、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

通过查阅文献和分析风电工程实例,总结出风电工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有资料收集法、GIS与卫星遥感照片解析法、现场踏勘法、现场采样法及图件收集法等方法。风电工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过程中,要将现场踏勘、取样调查以及资源调查等有机结合起来。

资料收集法主要是从农、林、牧、渔、环保、国土等资源管理单位、科研单位、环境保护单位及其它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收集生态环境相关的参考材料和数据。在资料收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图件的收集和编制,图件是风电工程生态环境现状评价中最佳的信息载体和表达方式,根据不同的评价级别需要收集和编制的生态图件主要包括地形图、土地利用状况图、水系图以及植被图等。现场调查法采用现场踏勘考察和网络定位采样分析的传统自然资源调查方法,采样或分析按照标准或规范进行,这样可以确保质量要求,有利于几个栖息地及各生态系统之间进行比较,下面主要介绍现场调查中样方的调查方法。

三、生态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方法

1、风电项目分析

风电项目分析是一个对风电工程本身识别的过程,是指根据风电工程设计资料,分析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该区域生态环境影响的具体行为活动。风电项目的工程分析通常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部分。

1.1 风电工程的施工期主要是进行地面平整、填挖土石方、道路修建、大件运输、设备吊装及施工人员生活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实施过程中扰动地表,占压土地,破坏林草植被,排放废弃物(弃土弃澄)等,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会改变土地利用结构,加剧水土流失,降低土壤质量和土壤生产力,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会惊扰野生动物等。风电项目的施工期的影响有些是临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运营期的到来,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渐渐减弱,直至消失;施工期的噪声的影响也因为施工的结束而终止。

1.2 风电项目的运营期的影响主要是占地影响,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集电线路、输电线路、风电场内道路及办公生活区的土地永久占用题。施工期遗留的临时道路、吊装平台等临时占地的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问题。

2、生态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确定

2.1 识别。掌握风电工程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现状,并进行了风电项目的工程分析,就可以对风电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识别和影响因子的确定。主要包括风电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影响性质、影响程度及影响发生的可能性等方面的识别,最后确定风电工程主要影响的生态环境要素及评价因子,具体如下:①风电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包括风电项目施工建设及运营期间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的区域;②风电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性质识别是为了确定评价因子,经过与该区域未建风电项目时的生态环境现状做对比,确定风电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的利弊,但通常情况下是不利影响,而不利影响也分為显著不利影响和潜在不利影响,可逆不利影响和非可逆不利影响;③风电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通常可以通过影响范围的大小、持续时间的长短、剧烈程度、受影响的生态因子的数量、生态环境功能损失程度等表现出来,可以分为大幅影响、中幅影响、小幅影响及无影响等;④风电项目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概率大小,可按极小、可能、很可能三个层级来划分。

2.2 确定。生态环境评价因子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评价中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识别确定,通常需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①要最能代表和反映受影响生态环境的特征与性质;②容易测量或容易获取其相关信息;③法规或评价中明确要求的因子。因此,确定风电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有两个大的层面,分别是生态要素层面和生态系统层面。

2.2.1 生态要素层面上包括:①土壤,评价因子有土壤结构、理化性质、肥力土壤侵烛等;②土地资源,评价因子有土地利用的性质、方式及格局等;③野生动物,评价因子有动物种类、种群的规模、结构以及生境状况等;④植被,评价因子有植被类型、数景、盖度、优势种与建群种、蓄积量及植被生产力等。

2.2.2 生态系统层而上括:①态体系结构的度量,评价因了有模地优势度;②生态体系稳定性,评价因子有植被生物量及生物多样性。

四、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内容与方法

1、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内容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的内容按照项目特点和项目区状况等因素可划分如下三个层次:(1)影响因素分析,也就是施工工程影响因素分析;(2)生态环境受体分析,也就是确定受影响的对象;(3)生态影响效应分析,也就是发生了哪些问题[55] 。后两点的分析通常由于生态系统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有整体性影响、敏感性影响、自然资源影响以及区域内现存的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生态系统整体性影响的分析可以选择如景观生态、生物群落及生态系统等不同的层次,景观生态学方法运用分析的过程中,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对生态环境有控制性作用的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优劣、其生物量总量的增减、其第一性生产力是增强或消弱,也就是说其恢复稳定性增减与否,其阻抗稳定性增减强弱等方面;生态系统敏感性影响是影响预测评价的重点之一,基于有时出于法定,有时出于科学评定,还有源于社会等方面的对于这类敏感保护目标及重点保护对象的评定;自然资源影响的问题有的是有法律依据的,例如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对于某些地域性强、稀缺的资源和不可恢复的资源例如景观资源等的分析也是不能缺少的;通常区域内现存的生态环境问题有诸如水土流失、沙漠化、盐渍化及自然灾害等方面问题,都是不以加剧这类问题为前提来进行开发建设活动。

调查风电工程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现状,并将风电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后,风电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就可以得到确定,分别是土壤、土地资源、野生动植物、植被、生态系统完整性。而风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的内容基本与评价因子对应,此外还包括水土流失、土壤盐渍化等由环境要素的改变所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评价。

2、生态环境影响预测方法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方法与生态环境现状评价方法大体上一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常用方法有类比分析法、景观生态学法、生态机理法、图形叠置法、列表法、指数法、系统分析法和回归分析法等。根据风电项目特点以及完善、补充《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一生态影响》(HJI9—2011)中量化方法,确定风电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的方法包括对所在区域的植被生物量的影响分析、对所在区域的生态系统生产力影响分析和生态系统完整性影响分析。

2.1 植被生物量影响分析

植被生物量影响分析属于生态环境评价中的生态层次上的闲子状况评价。植被生物量的估算方法很多,主要有皆伐实测法、标准木法、回归估计让和森林蓄积量与生物量的转换模型四种方法。

2.2 生态系统生产力影响分析

生态系统生产力影响分析是对风电工程建设施工后工程区的生态系统生产力情况的分析,通过与风电工程建设前工程区域的生态系统现状生产力进行比较,得出风电工程的建设对生态系统生产力的作用情况。

2.3 生态系统完整性影响分析

生態系统完整性影响分析的两个层次为风电工程建设后生态体系的景观结构变化和生态体系稳定性的差异,而生态体系稳定性的差异又是由生态体系恢复能力和受外界干扰后的抗干扰能力强弱所决定的。

结束语

综上所述,风电高质量发展必须依托于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本文通过引入生态指标量化体系和调查对比法,对风电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运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并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风电工程实施和运行对生态破坏的减缓措施,并积极提出风电工程对水土流失影响的预测方法,为完善风电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同类项目的建设,为从事生态方向的风电建设单位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提供科学合理的、有借鉴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刘伟,杜书田,王欣.风力发电场生态影响环评分析的探讨[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2012:853-860.

[2] 王明哲,刘钊.风力发电场对鸟类的影响[J].西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03):87-91.

(作者单位:河北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作者:笪标

第2篇: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摘要:为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以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为对象探讨污水治理工作。首先介绍城市环境保护中污水治理的必要性,明确该项工作在生态环境监测中的价值。其次介绍了导致城市水污染的根本原因,并且总结污染治理现存问题。最后针对污水治理问题,提出了科学控制污水排放量、拓宽污水治理资金渠道等措施,为解决城市污水排放问题提供方向,旨在推动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落实。

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引言

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便利,提供了理想的生活环境。但是在城市发展中也产生了大量的污水,如果不进行科学处理,就会污染地表和地下水。在这种情况下,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尤为重要。污水处理建设也需要建设性的行动,在建设中会产生的污染。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在建设中提出环境保护结论,降低污水处理对环境的影响。

1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特点

评估污水处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防治污染的手段。污水处理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随着保护环境的增强,污水处理得到了大力支持。城市开展污水处理,处理技术和设备发展迅速,对污水进行处理,节约水资源。污水处理需要设备和材料,会影响区域环境。为保证正常发展,应该认识到污水处理对环境的影响,促进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污水处理项目影响评价具有可靠性特点,污水处理环境影响评价应保证处理效率,确保环境影响和居民生活质量的可靠性,其对于污水处理非常重要。污水处理项目在实施前,预测对环境的影响,根据相关数据评估项目工作情况。污水处理项目是客观存在的,在评估污水处理对环境的影响时,客观地分析污染,确保正确使用方法,发现问题就做出决策。污水处理项目对环境的评估是独立的,由专门机构进行。污水处理项目影响,不仅针对某一方面,而且是对项目整体评价,以确保污水处理能够持续运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项目环评反馈给决策和管理部门,由相关部门处理,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因此,污水处理项目影响评价具有多方面的应用特点。

2城市污水处理常见的问题

2.1缺乏污水处理成套设备

在污水处理中,污水处理综合设备的缺乏将影响处理质量。一些环保企业没有实施现代化的设备,对污水处理环节的监控不够,很多污水处理功能没有得到发挥。部分企业在污水收集没有采用先进技术,污水处理效果较差。不同的污水需要不同的设备。如果不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收益也将相应受到影响。一些采购的处理设备有限,使得处理率远低于排放率。部分未经处理就排入河流,影响河流生态系统。部分河流中生物因无法适应受过污染的环境而发生退化死亡。

2.2污水处理设备与方法单一

生态环境监测过程中,发现城市污水处理采用的处理设备,有很多都没有及时更新、升级,依然使用比较单一且滞后的设施,降低了污水处理效率与效果。与此同时,部分城市处理污水时,对处理设施的依然停留在传统层面,对处理设施没有采取分层的方法,或者是分层标准模糊,这也会影响实际污水处理效果。

2.3污水处理资金不足

充足的资金保障是保证处理项目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目前不少污水处理在资金方面存在问题。没有足够的资金,处理设备的维护受到影响。设备的故障不及时排除,损耗率会增加,也会降低处理效率。如果资金有限,处理设施的维护被延迟。设备损坏,无法正常工作,需要花费更多的资金维修。因此,污水处理运营成本不足,影响处理效率。

3加强城市污水处理环境影响评价的策略

3.1加强工程分析

根据項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水处理项目环境评价包括项目审查、影响因素和污染源核算。建设项目审查呈现主体工程、环保工程以及项目配套工程。根据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阶段给出的选址、处理规模、进出水口水质、处理方案和治理措施,确定建设地点、污水处理工艺、污水主要设施设备、污水用途、建设工期、总投资和环保投资等。影响分析包括过程分析、污染产生与排放之间的联系,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和废水污染物的计算应根据生产环节、方法和防止污染物污染、有组织和无组织的生产进行分析。给出项目的工况、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给出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浓度和排放量,根据相关数据加强项目的技术分析。

3.2引进现代化处理设备

由于污水处理技术的进步,现代化的污水处理设备,可以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为了确保对能源消耗进行适当控制,必须实施先进的自动化技术。采用节能设备可以保证资源的高效利用,采用曝气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质量。在一些规模较大污水处理项目中,污泥堆积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在开展影响评价工作时,应重点检查污泥处理设备情况。如发现处理设备不符合标准,需立即提供整改。

3.3完善污水管理系统与治理结构

生态环境监测过程中为了更加契合环境保护要求,结合目前城市污水治理现状,需要不断完善污水管理系统与治理结构,促使污水治理体系得到优化,不仅有利于健全污水治理运行机制,还可以在城市中设置污水治理应急系统,为污水治理监督管理制度提供帮助,促使城市污水治理管理制度在实际治理工作中得到落实。城市环境保护中的污水治理项目没有投入使用阶段,应该重点分析其可行性,展开城市自然环境的考察,深入审核污水治理预案的可行性,明确污水处理设备规模、布局。根据预案内容,划分为不同阶段展开污水治理工作,健全污水采集和集中处理系统,搭建污水管网系统,并且定期组织系统维修,保证污水管道始终在正确运行状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需要在新行业环境下扩大规模,根据实际排放标准组织污水排放,而且要加强城市污水治理对策的针对性,为污水处理厂建设提供支持。建议采用城市污水三级处理方案,提高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规范性、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利用率,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污水治理方案时,要对污水治理行为展开监督,监督重点包括污水排放与治理标准的履行情况,加强城市环境保护污水治理的监督,通过污水治理专项整治规避城市污水不合理的排放现象。针对当前使用的污水治理对策,应该适当调高污水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和污水治理标准,使得污水管理系统与治理结构在运行中更加合理。

2.4环境研究和评估

针对污水处理项目污染物特点,研究主要集中在空气质量、水环境、沉积物质量、区域声环境和地下水质量等。评估过程必须充分收集可用的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数据和空气地表水定期监测点的基线数据,作为评估的一部分。如果调查数据不能满足要求,应进一步的研究和跟踪。研究主要区域大气、地表水和生态土壤现状,分析主要环境问题及成因,区域环境质量趋势。还应将功能区划、环境脆弱性和区域污染源等研究,作为评估的一部分。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污水处理环境影响评价将改善环境,促进城市发展。由于正在进行的污水处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实施多种水处理技术,提高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质量。加强对处理成本的控制,确保在有限的成本下提高处理质量。提高污水处理人员的水平。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划,对污水处理进行良好的环境影响评价,增强污水处理的积极影响,对于未来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柯言.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环境影响评价分析与防治[J].绿色科技,2019(08):73-74.

[2]孙晓燕.北方中小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要因素分析——以文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为例[J].智能城市,2019,5(07):140-141.

[3]王金明,张禄春.初探城市污水处理在环境保护工程中的重要性[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1(04):22-23.

作者:周功孟

第3篇: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摘 要:水资源是人类重要的能源动力,这些年来,我们国家社会生活条件有所改善,每个行业都需要大量的水资源,并且有着急切的需求。但是城市污水容易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而环保企业需要结合城市污水处理进行技术革新,从而更好地将水资源节约技术更好地用来处理城市污水中,有效地使用各种设备和资源,保障人们更好地用水,也可以推动整个城市环境的平衡发展。

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  城市污水处理工作中的缺陷

1.1污水处理设备不足

以前,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在处理污水的时候并没有使用全面的机械设备,中,这就造成城市污水处理工作效率不高,时间久了将难以提升污水处理的质量。环保企业在处理污水的时候也没有采用科学的设备和技术,也没有严格地监督和管理好各种机械装置,造成污水处理设备无法发挥自身的价值与作用。工作人员在收集污水的时候忽视了高科技技术的使用,进而影响污水处理的成果。尤其是面对不同类型的污水处理项目,环保企业并没有科学地划分好设备类型,这就不利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因为污水处理设备的紧缺,使城市污水的处理速度达不到污水排放速度,当大量污水涌入河流,这就会直接影响之前水生态系统的运行,并且改变之前水中物质的生存环境,部分生物将无法适应水环境,从而出现大批量死亡的现象,并且降低生态系统的稳固性,不利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从而阻碍环保事业的有效发展。

1.2 污水处理的管理办法有误

城市污水在处理的时候不具备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这就会使能够解决的问题恶化,从而阻碍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污水处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滞后性,这就会从根本上影响污水处理的工作效率,也会影响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甚至对人们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环保企业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水处理办法,这样可以更好地提高污水处理工作效率,也能够推动环保事业往前迈进一大步。但是,通过相关研究和调查,我们发现城市污水处理方式不太妥当,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作周期,也影响了整个污水处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1.3 污水处理经费不够

城市污水处理项目需要很多的经费支持运行,但是现在污水处理工作中关于经费的调动存在问题,污水处理工作在具体开展的时候没有充足的经费将无法顺利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来说,城市污水处理设备的维修经费不够,设备故障问题无法及时地解决,这就会让设备的损害程度进一步加剧。还会影响之前的城市污水处理工作开展,这样一来不仅很难解决实际问题,甚至达不到污水净化的效果,由于资金短缺,设备也没有得到合理的保护,然后出现各种破坏现象,这就造成后期资金的大量投入,不仅出现资金浪费的现象,还会严重干扰污水处理项目的开展。

2  城市污水處理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2.1 污水处理管理模式的科学化

当下,环保企业要加强污水处理设备的管理和信息化融合,并且把全新技术纳入到城市污水处理工作中,并开展全方位的协调和管理,工作人员在管理的时候需要科学分析污水处理项目的不足,然后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用科学的管理来管控整个污水处理工作,还要有效地运用各种信息技术,改善污水处理工作的效率。工作人员在处理城市污水的时候务必使用新型技术,这样可以改进企业的各项工作,还可以让内部管理工作更加稳定,从而保证企业的有效发展。城市污水管理方式不断朝着科学化方向发展,污水处理系统的运作也会更加便捷,也可以发挥统一管理的效果,大力促进污水处理工作的有效发展。

2.2 污水处理节能技术的运用

污水处理工作正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工作量也日益增加,繁重的工作将会加剧污水处理项目的能源消耗,要更好地控制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量,污水处理企业应该使用智能技术,并且合理地运用节能的处理设备,这样可以发挥资源的最大功效,还要运用曝气技术来落实好污水处理工作,确保污水能循环回流,从而更好地提升污水处理效率。城市污水处理中关于曝气技术和污水处理泵的共同使用,它可以降低消耗,然后提高除污的效率。

2.3 提升污水处理人员的工作水平

新时代关于城市污水处理工作,污水处理人员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然后顺应时代的发展,因为污水处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在整个处理系统中有着重要作用,工作内容具体是设备的维修与管理。所以设备管理人员要具备充分的知识和理论,然后在具体实践中积累工作经验,高效地处理除污时各种突发事件。环保企业要及时地开展人员培训和教育工作,确保环保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4 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要更好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工作人员就要充分看重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然后将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督与管控落到实处,让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现实需要,也就能有效地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3  编制完善的影响评价体制

第一,环保企业要制定好管理体系,这可以保证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有序开展,在建立管理体制的时候要坚持分级管理的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则要依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指令,全面监督和管理不同环节的施工效果;第二,环保企业要建立考核体系,它的目的是能够更好地找到污水处理项目的不足,然后指导建设部门更好地调整方案。生态环境部门在进行考核的时候要考察污水处理项目的质量、成本和成果,然后综合分析项目水资源的净化情况,更好地帮助其他污水处理项目的有效开展;第三,环保企业要建立监督体系,环境影响评价也是污水处理项目的监督,借助评价能够更好地反映项目的问题,帮助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科学的方案。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也面临各种问题,这需要环保企业和污水处理部门引起重视,并且从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加以考虑和把握,做好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与评价分析工作,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出相应的努力,从而更好地提升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靳俊伟,刘项,叶涛.城市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J].中国给水排水,2007(06):99-101.

[2]郭希红,刘晓涛,王殿辉,杨卫忠.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点分析[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0(05):7-9+14.

[3]徐波涛,顾凯.城市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重点[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9,35(03):29-31.

[4]高树云,蒋波,白云鹏.城市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问题探讨[J].中国环保产业,2009(08):49-51.

[5]林京恒.关于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J].建材与装饰,2020(21):222-223.

[6]周露洪,姚熠,刘瓒.探究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J].环境与发展,2020,32(2):14.

作者简介:

张伊扬(2000.8.17—),男,汉族,辽宁沈阳人,本科生,郑州大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张靖(2000.8.2—),男,汉族,安徽安庆人,本科生,郑州大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作者:张伊扬 张靖

第4篇: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

《规划环评条例》第14条:对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评条例》第23条:已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以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论证情况予以简化。【说明】

1、将规划环评结论作为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

2、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开展环评的,不予受理其规划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已经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其包含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以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论证情况予以适当简化,简化的具体内容以及需要进一步深入评价的内容都应在审查意见中明确。

【注意】上述的“不予受理”仅是在相关建设项目环评时才会出现。

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规划环评。

切实加强区域、流域、海域规划环评,把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长期性环境影响作为评价的关键点。努力提高城市规划环评质量,把规划环评早期介入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建设规划编制,实现与规划的全过程互动作为切入点。不断强化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环评的实效性,把保障资源开发区域的生态服务功能作为落脚点。认真做好交通及重要基础设施规划环评,把协调好规划布局与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关系作为着力点。严格规范各类开发区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把园区布局、产业结构和重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环境合理性作为评价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要进一步加强对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将区域产业规划环评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高耗能项目环评文件的前提,避免产能过剩、重复建设引发新的区域性环境问题。

第5篇:典型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1、评价方法和评价量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和环境噪声评价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在施工、运行期噪声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给出边界(厂界、场界)及敏感目标的达标分析。

进行边界噪声评价时,新建建设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改扩建建设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与受到现有工程影响的边界噪声值叠加后的预测值作为评价量。

进行敏感目标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时,以敏感目标所受的噪声贡献值与背景噪声值叠加后的预测值作为评价量。对于改扩建的公路、铁路等建设项目,如预测噪声贡献值时已包括了现有声源的影响,则以预测的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

2、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分析

给出评价范围内不同声级范围覆盖下的面积,主要建筑物类型、名称、数量及位置,影响的户数、人口数。

3、噪声超标原因分析

分析建设项目边界(厂界、场界)及敏感目标噪声超标的原因,明确引起超标的主要声源。对于通过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区的路段,还应分析建设项目与敏感目标间的距离是否符合城市规划部门提出的防噪声距离。

4、对策建议

分析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规划布局和设备选型等的合理性,评价噪声防治对策的适用性和防治效果,提出需要增加的噪声防治对策、噪声污染管理、噪声监测及跟踪评价等方面的建议,并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典型建设项目噪声影响预测内容及防治措施

1、工业(工矿企业和事业单位) 预测内容

a) 厂界(或场界、边界)噪声预测

预测厂界噪声,给出厂界噪声的最大值及位置。 b) 敏感目标噪声预测

--预测敏感目标的贡献值、预测值、预测值与现状噪声值的差值,敏感目标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变化,敏感目标所受噪声影响的程度,确定噪声影响的范围,并说明受影响人口分布情况。

--当敏感目标高于(含)三层建筑时,还应预测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所受的噪声影响。

c) 绘制等声级线图

绘制等声级线图,说明噪声超标的范围和程度。

d) 根据厂界(场界、边界)和敏感目标受影响的状况,明确影响厂界(场界、边界)和周围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分析厂界和敏感目标的超标原因。

噪声防治措施

a) 应从选址,总图布置,声源,声传播途径及敏感目标自身等方面分别给出噪声防治的具体方案。主要包括:选址的优化方案及其原因分析,总图布置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其降噪效果(包括边界和敏感目标);给出各主要声源的降噪措施、效果和投资;

b) 设置声屏障和对敏感建筑物进行噪声防护等的措施方案、降噪效果及投资,并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

c) 在符合《城乡规划法》中规定的可对城乡规划进行修改的前提下,提出厂界(或场界、边界)与敏感建筑物之间的规划调整建议;

d) 提出噪声监测计划等对策建议。

2、公路、城市道路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预测内容

预测各预测点的贡献值、预测值、预测值与现状噪声值的差值,预测高层建筑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所受的噪声影响。按贡献值绘制代表性路段的等声级线图,分析敏感目标所受噪声影响的程度,确定噪声影响的范围,并说明受影响人口分布情况。给出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的距离。

依据评价工作等级要求,给出相应的预测结果。 噪声防治措施

a) 通过不同选线方案的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分析敏感目标受影响的程度,提出优化的选线方案建议;

b) 根据工程与环境特征,给出局部线路调整、敏感目标搬迁、临路建筑物使用功能变更、改善道路结构和路面材料、设置声屏障和对敏感建筑物进行噪声防护等具体的措施方案及其降噪效果,并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

c) 在符合《城乡规划法》中规定的可对城乡规划进行修改的前提下,提出城镇规划区段线路与敏感建筑物之间的规划调整建议;

d) 给出车辆行驶规定及噪声监测计划等对策建议。

3、铁路、城市轨道噪声防治措施 预测内容同交通道路 噪声防治措施

a) 通过不同选线方案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分析敏感目标受影响的程度,提出优化的选线方案建议;

b) 根据工程与环境特征,给出局部线路和站场调整,敏感目标搬迁或功能置换,轨道、列车、路基(桥梁)、道床的优选,列车运行方式、运行速度、鸣笛方式的调整,设置声屏障和对敏感建筑物进行噪声防护等具体的措施方案及其降噪效果,并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

c) 在符合《城乡规划法》中明确的可对城乡规划进行修改的前提下,提出城镇规划区段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与敏感建筑物之间的规划调整建议;

d) 给出车辆行驶规定及噪声监测计划等对策建议。

4、机场噪声防治措施 预测内容

在1:50000或1:10000地形图上给出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为70dB、75dB、80dB、85dB、90dB的等声级线图。同时给出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给出不同声级范围内的面积、户数、人口。

依据评价工作等级要求,给出相应的预测结果。 噪声防治措施

a) 通过不同机场位置、跑道方位、飞行程序方案的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分析敏感目标受影响的程度,提出优化的机场位置、跑道方位、飞行程序方案建议;

b) 根据工程与环境特征,给出机型优选,昼间、傍晚、夜间飞行架次比例的调整,对敏感建筑物进行噪声防护或使用功能变更、拆迁等具体的措施方案及其降噪效果,并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

c) 在符合《城乡规划法》中明确的可对城乡规划进行修改的前提下,提出机场噪声影响范围内的规划调整建议;

d) 给出飞机噪声监测计划等对策建议。

第6篇:§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一、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的有关规定及审批时限

建设项目的报批是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向环保行政部门报送的程序;审批则是环保部门对受理报送的材料进行行政许可的过程。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的有关规定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9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不含登记表)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注:含登记表)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164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和项目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例题】

1、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 )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A. 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 B.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C.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 D. 建设项目完工后 答案:B 解析:掌握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报批时限

2、某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可以在( )向环保部门报批 A. 可行性研究阶段

B. 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初步设计完成前 C. 项目竣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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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项目施工阶段 答案:AB 解析: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在可研阶段报批是原则,但是对于铁路等项目,经环保部门同意才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限

根据《环评法》第22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办理。

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预审、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10条也有类似规定,并且规定: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例题】

1、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 )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A.国务院

B.国务院环境主管部门

C.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D.《环境保护法》 答案:A 解析:注意有权确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的部门是国务院。

2、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说法正确的是 A.应先由其行业主管部门预审 B.应由其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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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应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作出审批决定 D.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应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30日作出审批决定 答案:AC 解析: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时,其审批程序有预审要求,但是环保部门的审批时间没有变化。

二、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和重新审核的有关规定

《环评法》第24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条例》第12条 还同时规定:“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核同意。” 【例题】

1、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报批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应当重新报批 B.建设项目名称变化,应当重新报批

C.建设项目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 D.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 答案:CD 解析:熟悉引发重新报批的事项

2、根据《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项目依法重新审核的,原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

)

A.通过审核

B.未通过审核

C.未审核

D.未报批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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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这是《条例》不同于《环评法》的规定之处。

三、了解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范围

《环评法》第23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三)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11条也有相同的规定。

《环评法》第25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需要注意:

1、跨区建设项目与环境影响跨区的建设项目的不同。

本条第1款规定的属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三类项目中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第3款规定的“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两者的不同在于,第1款指的是建设项目本身(如占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第3款指的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且有关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

本法授权,除属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项目外,其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的决定权或划定权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未含省级以下人民政府,也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如省环境保护局。

2、规划环评文件是没有审批的,而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有审批要求。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例题】

1、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哪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A.京沪高速铁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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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C.核设施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D.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答案:ABCD 解析:注意由国家环保部审批建设项目环评的具体情况。

2、某通信基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查,则( ),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A.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B.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C.该项目所在地的环保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D.建设单位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答案:B 解析:《环评法》第25条的“项目审批部门”,不是指本法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部门,而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是否准予该项目建设负有审批权限的有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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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

关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消失模铸造工艺技改项目环评申请报告

县环保局: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工业园,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该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齿轮、轴承座等工程机械精密配套件的厂家,其原有项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消失模铸钢件项目》于2014年*月*日通过***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文号“*环审报告表【2014】**号”。该项目于2014年*月*日通过***县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批复文号“*环验【2014】**号”。

原有项目采用实型直接浇铸,消失模中的成分EPS受高温分解后产生CH

4、C2H4 、C2H

2、苯、甲苯、乙苯、苯乙烯、脂肪烃等有机气体,虽经过净化装置处理,但是排放的少量有机气体仍然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通过与国家***铸冶材料研究所合作,采用消失模先烧后浇、空壳铸造工艺进行改造。该技改项目采用先进的消失模先烧后空壳铸造法进行浇铸,替代原有的实型浇铸工艺。技改后,消失模EPS富氧燃烧产物仅仅是二氧化碳和水蒸气,该工艺能有效避免EPS裂解,最大限度的避免了CH

4、C2H4 、C2H

2、苯、甲苯、乙苯、苯乙烯、脂肪烃等有机气体的产生,对改善当地环境质量可以产生积极影响。

请我县环保局批复为盼!

***环境保护办公室

年-月-日

第8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的依据、程序

(一)审批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的措施,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的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建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审批建设项目的主管理部门主可批准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

六、三十六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主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部门检验,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准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批准,建设项目不得试运行;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第十三号令)(全部内容)

(二)审批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

第9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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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年11月04日

一、许可事项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以下简称“重新审批”);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核(以下简称“重新审核”)。

二、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五)《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七条。

三、实施机关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四、许可凭证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

五、许可条件

(一)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规定;

(二)项目已获得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对所在地区环境质量无重大不良影响,无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三)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和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

六、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

申请审批(含重新审批和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同时附电子版);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增加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的应有技术评估机构的评估意见,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应有专家的审查意见。

4、涉及水土保持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申请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直接填报《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同时附电子版)。

申请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需附环境状况变化的说明。

七、许可程序和时限

(一)程序

1、申请

项目建设单位将申请许可所需材料提交市环保局接件大厅。

2、受理

接件大厅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分别作如下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许可申请。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审查

按照许可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发现许可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按有关规定分别告知相关人,并按有关规定在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或依法听证后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

符合条件的,颁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时限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含重新审批),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含重新审批),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含重新审批),自申请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重新审核,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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