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主要工作职责

2022-10-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消防队主要工作职责

当前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①

摘 要:本文旨在通过考察“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大主体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分析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消防工作 管理 问题 对策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是我国消防工作长期实践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是消防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做好消防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指导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是我们做好消防工作的基本方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是新修订《消防法》新确定的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消防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客观规律的反映,“政府”、“部门”、“单位”“公民”是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格局的四大主体。在本文,笔者通过梳理新《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四大主体”宣贯新《消防法》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以供商榷。

1 政府统一领导存在的问题对策

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消防法》第三条及其他相关条文都对各级政府的具体消防工作责任作出了规定。主要有宏观规划方面、火灾预防、农村消防工作、消防组织建设、灭火救援、执法监督等方面。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在经常性的请示、报告中,省、市、区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在消防工作的统一领导角色明显,在消防规划、火灾预防、灭火救援、执法监督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组织、经费保障作用。但是,在乡镇、办事处一级在履行政府领导上存在的问题较多,大都存在主要领导对消防工作不重视,对待上级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没有认真落实,对于社区、农村消防工作、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和公安派出所业务经费保障等方面也是“片面”的落实,导致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政府统一领导之力成为“强弩之末”。

笔者认为要强化乡镇、办事处一级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首先应该进一步细化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的消防工作职责,真正把消防工作纳入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的成绩考核;其次是加大消防工作在乡镇、办事处工作中的考核比重,真正使消防工作成为乡镇、办事处的重要工作,从而使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真正重视消防工作,真正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消防责任制的落实,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增加经费投入,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研究解决当地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促进乡镇、办事处对消防工作强有力的领导,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2 部门依法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消防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这是关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防工作职责的原则规定。各级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质监、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这是消防工作社会化属性决定的。然而,从新《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在依法监管上没有发挥相应的管理作用。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没有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一样在给予施工许可;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按照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无证经营消防产品、器材的商家比比皆是,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的商家也一定程度存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很少办理关于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方面的行政处罚;其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也是停留在开会议、发文件的层面,没有真正的抓落实。

在强化部门依法监管方面,笔者认为首要的任务是根除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一家之事的思想。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固有观念,长期以来,一些单位和领导总是片面地理解消防工作,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事;哪怕新《消防法》明确规定了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但仍然认为消防工作他们不是主体只是协助,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也是怠于开展,或者根本是不履行,或者是在应付。其次是从上级理顺工作协作关系,在省、市、区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消防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模式,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健全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消防监督体系。比如,前几年贵州公安消防总队在与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达成的公共娱乐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和年检都将消防方面的手续作为前置条件就是成功的做法。这是因为当前体制决定的,各部门只服从和听从自己的上级部门的指示、安排和决定的。尽管有《消防法》的规定,上级部门不重视、不要求、不安排、不考核,下级部门也自然也就觉得无足轻重。市、县级消防部门再怎么协调也是停留在面上,仅仅是一时之事、一时之效、一时之功,难求长效和经常。

3 单位全面负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消防法》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在保证消防安全方面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对消防安全和致灾因素的管理和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建设方面总体上好于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但是,仍然呈现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投机意识严重,主动地、经常性的抓消防安全和致灾因素的管理少,主动、经常性的强化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灭火演练的少,从而导致整个社会面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强化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笔者认为要在监督管理模式和执法力度上下功夫。当前,消防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是监督抽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两个方式,监督抽查是为了消除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为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监管能力。事实上,两者未能实现同频共振,主要存在监督抽查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弱。其原因在于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频次远远高于《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规定的次数,也整改了大量存在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然而宣传教育培训基本就是走形式和过场,培训不深入、不经常、不严格,起不到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监管能力的作用。同时,消防部门在监管中普遍重视火灾隐患的整改,然而对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检查不严,这也是消防监督抽查未能真正促进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从法律责任层面上讲,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不落实《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处理方式为“责令限期改正”,对于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由此可见,其违法成本是相当低的。

综合分析,笔者认为要真正实现单位全面负责,首先应从强化法律责任方面思考,对于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应设定较大数额的罚款处罚,从而促使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这是加强单位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的源头和根本;其次是要搞好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思想认识,使其从思想认识上转变观念,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切实负起责任,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四个能力”建设,实现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4 公民积极参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民参与度不高是当前消防工作社会化最突出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公民极少自觉举报消防违法和火灾隐患,在火灾扑救、事故救援等过程中群众的参与度也不高,有组织的自发扑救初起火灾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在“防”与“消”的两个方面公民对消防部门的依赖性表现的十分强烈,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热情不高。

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是消防工作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就不会提高。笔者认为要广大群众要自觉参与消防工作,就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就必须全面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但是不能仅仅停留在消防宣传“七进”等层面,更应该从营销的思想和方法思考对公民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推广,有效实施消防法律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全面吸纳公民参与消防工作,使每个家庭、每个公民都从自身做起,在工作、生活当中时刻注意防范,形成人人关心消防,人人重视消防,自觉做好消防工作的局面,才能更加有效地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作者:朱坤

第2篇:浅析性能化消防设计的主要优势

摘要:处方式设计方法和性能化设计方法是当前消防设计中存在的两种主要设计思路。文章从概念出发,通过对两种设计思想进行深入细致的比较,归纳出了性能化设计的主要优势。为性能化设计在消防工作中的合理应用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消防设计;性能化设计;处方式设计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世界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和火灾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性能化消防设计正在一些国家迅速兴起,我国也陆续在传统设计中引进了一些性能化设计的思想,且此设计思想正越来越广泛地被人们所接受和采用。21世纪,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一些大规模、超大规模结构的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其功能也更趋复杂,现行的“规格化”规范逐渐暴露出其不适应性。因此,本文通过详细比较。得出了性能化设计在消防设计应用中的优越性,为使其合理应用后更有效地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为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及促进我国建筑防火水平提高提供了理论依据。

一、两种设计思想的概念

(一)处方式设计

处方式设计是指通过对建规、高规、石油库设计、汽车库设计、喷淋、报警等40余部消防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运用,在对建筑物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按照有关防火安全的要求,对每项设计都详细规定具体参数和指标的设计方法。设计人员需根据所设计的建筑物的形式,结合本人的实践经验,从规范中直接选定与该建筑物相应的设计参数和指标,整个设计方法像医生开单抓药,所以被形象地称为“处方式”设计方法。

(二)性能化设计

性能化设计是建立在消防安全工程学基础上的一种新的建筑防火设计方法。它运用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原理和方法,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和内部可燃物质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设计者根据建筑物的各个不同空间条件、功能条件及其相关条件,自由选择为达到消防安全目的而应采取的各种防火措施,并将其有机地组合起来,构成该建筑物的总体防火安全设计方向,继之用已开发的工程学办法,对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定量的预测和评估,从而得到最优化的防火设计方案。

二、性能化设计的优势

建筑物性能化防火设计是伴随建筑创新和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而产生的一种全新的设计理念,主要用于解决一些功能复杂或建筑空间超大或建筑高度超高等特殊建筑的设计,其研究是当前国际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

(一)性能化设计能更大限度地发挥设计者的创造性

传统的设计方法是以条文的形式规定出各种设计参考和技术标准,根据建筑物分类,通过对建筑物的防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给水、防排烟以及报警系统和喷淋系统等各个方面提出要求,来保障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设计者根据这些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个人的实践,制定出设计方案。这样一来,只要按照设计规范去做就被认为是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同时设计者只能根据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具体条文来进行设计,毫无创造空间,于是设计师被形象地称为“药剂师”。

而性能化设计是以建筑在火灾中的性能为基础的防火设计,确定建筑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或设计性能。规定一系列性能目标和可以量化的性能准则及设计准则,且一般附带一个指导性的技术文件。这可以针对不同的建筑物确定不同的安全水平,而不是单独对建筑物的某一方面进行强制规定,使设计有更大的弹性,也使设计者有更多的创造空间,有利于发挥设计者的主观创造性。于是设计师也被形象地称为“医生”。

(二)性能化设计更易于满足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设计

随着科技的发展,采用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技术进行修建和装修的建筑越来越多,如纳米材料、超导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等;同时出现了一些国家和本地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未能涵盖,按技术标准实施确实有困难或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如地铁、隧道、大型体育场馆、机场、货流中心,等等。如果按照原来的设计方法就会造成某些方面的疏漏。如我国目前要进行大型体育馆的设计,许多场馆的设计人数要超过10万人,若按照传统的每百人所要求的宽度来进行疏散设计,那么即使体育馆所有的外围全部开放也未必能满足要求。

性能化设计则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它针对建筑的特点,充分考虑每一座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内部可燃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筑内人员的情况以及消防灭火组织的特点,不一定按照现行规范给定的参数去设计。这样的设计方案既有利于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又可以满足特殊工程的防火安全要求。我国在2008年举行的奥运会之主场馆的建设就应用了大量的新材料和新产品,其独特的外形和内部结构也不是以往的标准所能涵盖的。比如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建成后地下是篮球馆,地面上是一座6层的大商场,这种体育场馆与商场相结合的模式不仅在国内是首创,在国际上也没有先例可循,被称之为“鸟巢”的奥运会主场馆其内部结构更是新颖独特。假如参照现有的常规体育场馆消防设计标准来对这些新型建筑进行防火设计,其结果将完全不能适应新型场馆的需要。性能化设计通过电脑模拟,采集各种火灾数据制定出最合理的应对措施。这样设计出来的建筑物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的同时满足建筑防火的要求。

(三)性能化设计更容易得到更合理的方案

传统的处方式设计方法是通过满足各种技术规范和标准上的具体条文来确保建筑的总防火安全目的的,各种规范和标准是借鉴了世界各国的相关规定和理念,建立在大量实验分析和实际工作的基础上,是消防工作经验的集成,是火灾事故经验教训的总结,已经比较完备。但是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一些规范和标准条文已经彰显出其与社会的不适应性。如两幢单层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高度分别为25米和49米的办公楼,它们在建设规模、标准、资金投入上区别将是非常大的。但根据《高规》,这两幢建筑均属二类高层,规范对其内部防火要求几乎一样,这种一致的消防设计方案不可能是最符合各自要求的科学合理方案。同时,通过传统的“处方式”设计方法设计的建筑到底能不能满足要求,在火灾中的消防设施能不能发挥作用,发挥多大的作用,没有评估的手段和模拟火灾的技术。

而性能化防火设计则由七个步骤组成:(1)确定消防安全目标。特指性能化目标和性能化标准两个方面,性能化目标是根据不同建筑本身的社会目标、功能目标和公众对建筑物所能提供的安全水平的社会期望,来制订出相应的性能要求;性能化标准是社会公众或建筑业主针对一些具体的消防设备或消防系统提出的具体技术指标和设计指标;(2)分析建筑物结构及内部人员等的特征及参考火灾科学和材料科学等,确立性能化指标和设计指标,它们是进行具体的建筑物防火设计的前提,多为量化指标;(3)建立火灾场景和设计火灾,这部分涉及建筑物防火设计的一些重要方面如着火源、火灾荷载及可燃物种类等,它是防火设计的技术条件;(4)选择合适的计算分析方法,再根据设定的火灾场景利用火灾工程学成熟的理论,分析或模拟计算火灾可能性或蔓延的程度;(5)借助消防工程参考设计方法或工程经验确定设计方案;(6)开展安全评估,这是对设计者所采用的设计方案进行分析、评估并证明其方法有效性及合理性的环节。从而确定设计方案所达到的安全等级。当发现所提供的消防设计满足不了要求时,则必须返回修改设计;(7)再进行方案的优化选择,以最终确定设计方案。编写报告。通过这七个步骤得到的设计方案就会更科学、更合理、更有效。

(四)性能化设计更利于各项防火技术的优化和发挥

现行的防火设计规范对各项设计都详细的规定了具体的参数和指标,要求建筑物在各个方面都做出较大投资,而未将各自单一的防火灭火措施作用统一考虑,在现实设计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建筑物结构耐火性能根本不考虑水喷淋系统,水喷淋系统不考虑烟控系统,烟控系统也不考虑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等。这样的设计既达不到有效的防火和灭火效果,又容易造成消防投资的片面和浪费。

性能化防火设计特别注意建筑物的特殊方面、用途以及业主的特殊要求,考虑了那些适当的、更广泛的一致性,运用多种设计工具进行火灾风险分析,使工程设计的精确性和可靠性大大增加,能够导致一种综合的防火战略的形成,在这种战略中所有的消防设施都被有机地组合起来运用,而不是单独地进行设计,这种综合的工程设计方法通过对火灾损失可能性认识的改进,可以提供更节省而有效的防火系统。

三、结语

建筑物性能化防火设计就是应用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原理和方法进行的建筑防火设计。建筑物性能化防火设计主要利用消防工程学的手段,量化火灾危险性、火灾危害性和可能发生的火灾,并分析评价为将火灾造成的后果限定在预定的规模和危害所必须采取的经济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与传统设计方法相比,其特点在于能根据具体建筑的火灾发展特性来决定其消防需要。性能化防火设计是一个正处在探索和发展阶段的新生设计思想,与“处方式”防火设计相比有很大优势,也有些有待改进的地方。切实加强对性能化设计的研究和探讨,推进实施性能化防火设计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价值。

作者:代学峰

第3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探讨

摘要:目前,在我国很多人员密集场所,在消防执法中都会出现警力不足的状况,主体单位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不够到位,消防安全的监管力量比较薄弱。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度大,消防安全监管力较弱,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工作很难开展,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损失较大,大多数火灾案例都会出现群死群伤。本文主要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原因及所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对策。

关键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

人员密集地大多为城市的中心服务区,如大型商超、社会公共场所、教育片区、医院、车站。虽然我国早在2006年就以公共行业标准的形式发布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很多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但是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特大火灾事故仍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要想有效的降低消防隐患的发生率,就得先了解这些场所的特点,同时相关部门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消防隐患及时提出,及时解决,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提供保障。

1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特点

当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人员的生命财产损失比较大。在火灾发生时,会产生大量的烟雾和有害气体,容易让人的心肺受损,导致人员中毒、昏迷、窒息甚至死亡。有时,在人员密集场所因人员疏散不及时,还有可能导致踩踏事件的发生,给人员疏散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因为人员密集场所,多为政治、经济、文化集中区域,所以火灾一旦发生,则会对大量物品,建筑烧毁,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原因

(1)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不合理。安全出口是在人们在火灾发生时的生命通道。当火灾发生时,如果安全疏散通道过于拥挤,不够用而导致人员无法逃生,则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所以,在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设置安全门。虽然有很多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门确实是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的,但是往往在平时都只开通一个安全出口。[1]

(2)内部材料使用不当。很多人员密集性的商业场所,在进行装修时,为了降低成本,选择的装修材料耐火程度大多都不达标,一旦出现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增加火灾面积,烧毁更多的物品,随着燃烧产生更多的浓烟和有害气体,加剧了对人员生命财产的威胁。

(3)建筑内缺乏消防设施。火灾发生时,消防设施将会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却多多少少的会出现一些问题:消防设施损毁、消防设施不足、消防设施超过使用年限、消防设施不符合人员密集场地的标准等。在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指示灯不够显眼,应急照明等不同程度损坏,在一点消防设备旁边没有操作说明,这会让很多人不知道怎样正确的使用消防设备。

(4)常闭式防火门不起作用。很多人员密集场所的常闭式防火门没有真正用到实处,致使常闭式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不能有效的对火源进行隔离。不少常闭式防火门内堆放有其他物品,有的甚至防火门已损坏,这无疑是在火灾发生时进行“火上浇油”。

(5)电气设备使用不当。很多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不合理,甚至一些商场和商家为了节约成本,使用劣质电表、电线、保险丝、变压器等,增加消防隐患。人员密集场所本来用电量就比较大,一些商家不规范用电,超负荷用电,对于电路的管理保护做的不到位,都加大了消防隐患。

(6)人们整体缺乏消防知识。很人多对消防安全认识不清,不够重视,同时也比较缺乏消防知识,这让人们在平时生活中就缺乏消防安全的保障。当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因缺乏消防知识,人們不知道怎么使用消防器材、怎么安全的逃离火灾现场,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伤亡。

3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所存在的问题

(1)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发挥职能。在很多人员密集场所的主体部门,似乎只有公安部门,消防大队例行检查时,才被动的配合进行一些消防宣传、消防演练、购买消防设备。一些主体部门快速追求经济指标、销售指标,而忽视了消防培训、消防监督。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也未能把消防管理落到实处,与消防部门缺乏密切的配合。

(2)自主管理不到位。在人员密集场所,主体单位、部门的消防观念和消防意识薄弱,似乎消防监督检查就是消防部门的事儿,致使很多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缺乏主动性。主体单位、部门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益,漠视消防安全。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时,繁衍了事,不从根本去整改,刻意隐藏一些消防隐患。因此,在人员密集场所,仍然存在很多消防隐患,易引发火灾,出现不可挽回的局面。

(3)消防检查管理机构警力不足。现在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大型商超、步行街、娱乐场所逐年增加,人员密集场所增长速度太快,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的增长速度却跟不上节奏,就会出现很多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导致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缺失,存在消防隐患。

4 消防检查的内容规范

(1)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楼梯设置标准。疏散楼梯一般有四种:普通疏散楼梯、封闭楼梯间、室外疏散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普通楼梯间一般适用于24米以下的建筑;封闭楼梯间一般是用于32米以下的建筑;当建筑物室内疏散楼梯间不能够满足发生火灾时的疏散要求,可以设置室外疏散楼梯间,但是,室外疏散楼梯间的楼梯要具备一定的耐火程度,不能使用不放火材质搭建;防烟楼梯间一般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楼房。

(2)安全出口的设置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的设置最低不能少于两个,单层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和防火门。歌舞厅、电影院、礼堂等地的安全出口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层公共建筑小于200平方米时,应该设置一个直接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口。一般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小于60厘米,对于高层建筑,其安全出口的宽度至少为一米。对于防火区必须要有一个直接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口。

(3)疏散走道的安全标准。发生火灾时,疏散走道对于人员快速撤离火灾现场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对于人员密集场地的疏散走道也是有相关的标准的,人员密集场地疏散走道的吊顶,得使用非燃烧的耐火材料,且疏散走道不宜过长,不然,疏散人员过多时,可能会发生踩踏事故。疏散通道要宽敞明亮,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排除烟雾的功能。

(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在人员密集场所都应安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楼梯、疏散通道都应将应急照明灯安置在墙壁上或者吊顶上面,应急照明灯的材质需要耐火性强的非燃烧材料,便于在火灾发生时,对应急照明起到保护作用,正常照明,利于疏散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疏散走道口和疏散楼梯口都应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该在疏散走道及道路拐角处都设置一些,便于在火灾发生时给受困人员指明逃生方向。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任何一个地方距离最近的一个安全疏散通道的直线距离,不能超过30米。

5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策略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管理职能。消防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去执行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部门要起着宏观领导的作用,对消防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公告。严格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计的消防问题进行把关,从源头进行彻查管理。消防人员要定期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检查做好记录,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可以正常使用。[2]

(2)进一步明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责任。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要给每一位消防人员划分监督任务,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个人,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责。

(3)有重点的进行人员密集场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消防部门要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紧急按钮、消防报警系统经行逐一排查;定期在人员密集场所举行消防安全宣讲,提高人们的消防意识;疏通安全通道,对紧急照明灯逐一排查;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备逐一排查,发现过期、损坏的设备及时更换;对常闭式防火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增加安全出口的数量,检查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部门联合人员密集场所的主体单位经常进行一些消防演练,培养人们的消防意识,让人们掌握消防逃生方法。以减少消防隐患,减少在火灾事故中的伤亡和经济损失。

(4)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很多都是由电失火导致,所以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不可忽视,安排制定的人员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检修、记录、维护,对一些老化电路要及时进行更换。人员密集场所的主体部门要立下严格的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商户们要严格遵守。严禁私自拉扯电线,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三无电气设备,其设备安装也要按照国家规范进行。对于一些违章操作的,要坚决拆除并处于罚款。管理人员要统一进行消防知识、消防安全培训,培养消防意识,有效地防止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的发生,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5)加强安全疏散系统。在火灾发生时,由于疏散系统不完善,疏散不及时,就可能会导致大量的人员伤亡。对于人员疏散要讲究效率,监督人员应及时发现消防隐患并及时解决消防隐患。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严禁在主体单位进行营业时,对安全出口进行关闭、封锁。

(6)增强全民消防意识。让人们同时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与火灾危害带来的严重性,消防人员要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把消防安全知识传递到基层群众。给人民群众展示一些火灾的案例,从实例中对人民群众进行防火安全的教育。让人们关注消防,主动积极的参与到消防监督检查中去,营造一个良好的家督管理氛围。

6 总结

综上所述,良好的预防和控制人员密集性场所的消防隐患,人员密集性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必不可少。同时让我们能够明确,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提高人员密集場所消防监督检查,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陶忠全.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 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14):298.

[2]孙明晖.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探究[J]. 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30):295.

作者:郭鹏

第4篇:中国消防工作主要职能简介

消防监督管理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中国消防工作的方针。为了有效地预防火灾,各级公安消防机构都把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作为重要的工作。

(一)对各类建筑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各类建筑工程都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验收合格方可施工、投入使用。

(二)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实行监督管理。根据《消防法》规定,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三)经常性的消防监督检查。各地消防机构除对辖区内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巡视检查外,按照《消防法》规定,还把一些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确定专门的防火监督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通知采取措施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为了保证各种建筑物内报警、喷水、防烟等系统设备的完好有效,消防部门已作出规定,实行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定期检测维修的制度,检测维修情况向消防机构备案。

(四)对各种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内外消防产品应遵守消防产品市场的准入规则。即:凡已获得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已取得公安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已刊入国家机械工业局、公安部当年颁布的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摩托车和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已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型式检验合格的国内外消防产品均可在中国市场销售。

承担市场准入产品质量检验任务的是四个国家级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即: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五)对有关人员开展培训考核。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消防工程公司、消防设备检测维修公司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必须经过消防考试、考核合格后才准许经营。 灭火救援

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公安消防队除保证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和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如处置毒气和化学危险品泄漏、交通事故等。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生产、生活中的火灾等危险因素也日益增多,消防部队的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日趋繁重。近年来,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每年灭火(救援)出动在14万次以上,保护财产价值在1600亿元以上,抢救人员在5000人以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火灾等灾害的危害。

消防站的布局和建设。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两类,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的地区设置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设立小型普通消防站。城市规划区普通消防站的布局以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不大于7平方公里,小型普通消防站不大于4平方公里。消防站消防车辆配备数量为:普通消防站4-5辆,小型普通消防站2辆,特勤消防站6-8辆,并要求按规定配备车辆的品种以及灭火、抢险救援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全国现有公安消防中队(消防站)2407个。

公安消防部队拥有各种消防车约1万辆,另外,企业、事业单位的专职消防队还拥有各种消防车1万多辆、消防泵4000多台、消防艇60余艘。

公安消防部队实行24小时执勤,接到报警能迅速出动。《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规定消防中队从接到火警命令到消防车驶离车库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公安消防队灭火和抢险救援不收取任何费用。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是灭火救援的重要保障手段。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都建有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119”消防指挥中心(火灾报警电话为119)。近几年来,许多大中城市建立了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及接收、火警辨识、编制出动方案、下达出动命令、力量调度、现场通信保障和消防信息管理等功能。 火灾事故调查与火灾统计

(一)火灾事故调查。《消防法》规定:“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对于特大火灾事故,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调查”。1999年3月,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部长令发布施行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对火灾事故调查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认定火灾原因,1994年,经公安部批准同意,在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和沈阳消防科研所

- 1所。其中部属高等院校一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设在河北省廊坊市);初级消防指挥学校5所:天津、南京、昆明、西安和乌鲁木齐消防指挥学校。

武警学院设有消防工程系和消防指挥系,招生对象一是通过全国统一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二是通过公安现役部队统一招生录取的消防部队优秀士兵,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三是参加学院函授学历教育的消防部队在职干部,毕业后取得大专、本科文凭。每年可为消防部队输送本科生约200人,大专生约500人。

公安消防部队天津、南京、昆明指挥学校(1991年7月)、西安消防指挥学校(1994年8月)、乌鲁木齐消防指挥学校(1995年12月)先后经公安部批准组建,主要负责培养消防部队的初级消防指挥、管理干部。年招生约1300人,全部是通过公安现役部队统一招生录取的消防部队优秀战士,毕业后取得中专学历。现有在校生约2600人,每年可为部队输送中专生约1500人。随着院校体制的调整,逐渐减少中专招生,最终取消中专学历教育。

为提高消防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指挥能力,加强消防高级警官的在职培训,1998年在天津建成了中国消防高级警官培训基地,主要开展消防高级警官(团职以上)的在职轮训和专业技术警官的专业培训。

另外,各省、市、区也设有消防学校或培训基地,除负责本地区消防警官、士兵业务、技能的短期培训外,还承担社会上各企业单位专、兼职消防人员的培训。 消防宣传

消防部门把宣传消防法制、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消防的重视程度,动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都设有宣传部门,与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建立了密切的联系,经常刊登和播出有关消防的新闻报道、公益广告以及专题和文艺作品,中央电视台和各地方台还辟有“119热线”等专题栏目,定期播出。大部分省市都有专业消防报刊,全国性的有《中国消防》杂志和《人民公安报》消防专刊。

从1992年起,在每年的11月9日(取意火警电话119)进行全国大规模的消防宣传教育的集中活动,有些省、市还在地方法规中把这一天规定为“消防宣传日”。这一天,全国各地都广泛发动社会各界,采取演讲、咨询、赠送消防读物、文艺演出、消防演习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活动。

消防宣传部门把消防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等作为重要任务和职责。在一些大、中、小学校,先后开设了不同程度的消防知识课。1997年初,公安部消防局与国家教委、团中央少工委、全国妇联的有关部门分别联合成立了“全国少年儿童消防教育活动指导委员会”和“全国妇女消防教育活动指导委员会”,把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和素质教育内容,积极组织少年消防夏令营、冬令营、消防警校等活动,组织妇女和各行业女职工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开展了丰富多采的消防教育活动。

上海公安消防局成立了全国性专业消防文艺团体─“金盾艺术团”,艺术团创作编排消防文艺节目,在当地和应邀到各地演出。此外,辽宁、河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公安消防局也建有业余消防文工团。各地还请地方专业文艺团体编创出消防文艺节目或地方戏等在当地作巡回演出。同时经常与当地电视台联合举办消防电视文艺晚会、组织戏剧小品大奖赛等。

消防部门积极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制作各种宣传手册、张贴画、通俗读物、音像制品等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火场逃生自救的基本知识。举办各类展览是经常采用的形式,目前在中国已举办了三届全国消防摄影展和一届国际消防摄影展,并两次在中国革命博物馆组织展出。西安、青岛、广州等地先后举办了大型消防展览,其他许多省市也举办了少儿消防书画展等。 消防国际交流合作

随着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国消防与世界各国消防同行的交流与合作也在不断扩大和增多。到目前为止,已与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芬兰、德国、瑞典、美国、英国、以色列、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日本、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消防、民防部门建立了业务交往友好关系。

中国消防工作者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国是国际标准化组织消防设备技术委员会和消防安全技术委员会(ISO/TC21和ISO/TC92)的正式成员,是国际民防组织(ICDO)的正式成员国,中国消防协会加入了世界义勇消防联盟。另外,在哈龙淘汰工作中,积极参与和支持联合国环境署哈龙技术方案委员会的有关活动,为保护臭氧层和全球生态环境做出了贡献。1998年10月,第11次世界民防大会及第13届国际民防组织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世界64个国家和地区的180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参观了公安部消防局与法国内政部民防与民事安全局合作在天津建立的“中国消防高级警官培训基地”,观看了中国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实战表演,并对中国消防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从九十年代以来,共派出100多个团组赴国外进行消防科技业务考察、技术交流、参加国际会议等,同时在有关部门配合下,派出90多名研修生赴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和中国香港地区进行消防业务培训;还接待了世界有关国家和地区近百个消防考察团来我国访问、讲学和技术交流。通过对外交流活动,增加了对其他国家消防部门的了解,学习到了国外消防界许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扩大了中国消防在国际上的影响和地位,同时增进了相互之间的友谊,对推进中国消防工作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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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开展消防工作。

二、拟定本级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消防安全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有关部门、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工作台帐、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消防安全形势,为乡镇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种类消防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火灾隐患,负责督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或抄告相关部门。

五、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制订本级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尾部和组织演练,实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开展辖区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对企业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农村(社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员进行指导管理。

八、深入村委员指导消防工作站建设和消防工作职责的落实。

九、负责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参与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公共基础消防设施管理。

十、完成乡镇党委和县消防部门交办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6篇: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工作主要内容

为认真吸取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明晰职责范围,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九小场所”火灾隐患,现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 监管职责、范围和要求。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0号),派出所依法对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以及“九小场所”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其中,“九小场所”是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管的主要对象。 “九小场所”包括:

(一)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小市场;

(二)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三)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

(四)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五)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六)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

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七)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八)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九)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公安派出所对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内的每个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其他专项治理除外)要加强对“九小场所”的排查,在治安检查、消防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及时、准确确定“九小场所”,纳入台账管理,并每年将调整情况通报当地公安消防大队,对于不属于“九小场所”的单位,要及时交由公安消防大队监管。

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及措施

(一)、对“九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3、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

和应急疏散演练;

4、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应当责令依法改正的行为:

1、对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2、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3、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4、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对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5、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6、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7、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8、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9、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对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派出所要在检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消防大队处理。

三、公安派出所办理消防行政处罚

1、简易程序: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可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民警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冠名消防大队的《当场处罚决定书》;

2、一般程序:对违法行为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要进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运行,待案件办结完,经所长审核后发送消防大队审批,《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盖消防大队印章。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1、受理举报案件后应及时登记《火灾隐患举报案件登

记台帐》,并填写《火灾隐患举报案件交办单》;

2、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对举报投诉上述以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3、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4、公安派出所应当接受举报、投诉,查处村民、居民住宅区和“九小场所”内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工作量及网上法律文书的录入

要严格落实烟台市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公安派出所每月至少检查20个单位,每周至少办理1起消防行政案件。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并将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建立:“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台账;消防监督检查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消防宣传档案等。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监管辖区内的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7篇:2015年下半年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主要措施

2015年下半年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主要措施

今年上半年,我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狠抓责任制的落实,深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区上半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现将有关情况及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今年上半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主要情况

(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事故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48起、死亡14人、受伤29人、直接经济损失1726.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0.4%、死亡人数下降39.1%、受伤人数下降51.7%,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8.3%。其中: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事故24起、死亡5人、受伤22人、直接经济损失25.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42.9%,死亡人数下降66.7%,受伤人数下降47.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4.5%。火灾事故14起,同比下降26.3%,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与去年同期持平,直接经济损失51.2万元,同比下降83.6%。建筑施工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4起,死亡4人,与去年同期2起2人相比上升100%,无人员受伤,同比持平,经济损失400万,同比上升81.8%。工业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2人,受伤5人,经济损失550万元,与去年同期6起亡5人伤18人损失780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3.3%、死亡人数下降60%、受伤人数下降72.2%,经济损失下降29.5%。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2人,经济损失700万元。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区2015年市级挂牌项目10个,区级挂牌项目22个,镇级挂牌项目26个,加上**年跨年度整改的市级挂牌项目2个,全年共将整改挂牌隐患项目60个。目前2015年的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隐患已经有太平街道沈桥村家具工业区、黄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黄桥街道老年安置房3项市级挂牌,以及13项区级挂牌,和18项镇级挂牌完成整改,共计投入资金1375万,整体整改进度过半。

(2)“十大专项整治”推进情况

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全区118家涉爆粉尘企业,取缔粉尘工艺57家,关闭23家,38家处在停产整顿、限期改正中,已对3家涉爆粉尘企业试点安装监控系统,计划逐步实现涉粉企业的监控全覆盖。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共排查各类劳动密集企业465家,存在隐患单位351家,发现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990处。截止目前,各地已督促劳动密集企业整改隐患588处,整改隐患单位212家。“五小企业”专项整治:共排查出各类“五小企业”1737家,上半年共关停219家。违法建设堵塞消防通道问题专项整治:截止7月底,共检查各类单位、场所390家次,发现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285处,其中违法搭建彩钢板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149处,督促整改91处,拆除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危险化学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辖区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或重大危险源的36家企业实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28家,其余企业正停产改造中。对工业区外化工企业加大整治力度,经信、安监、消防、住建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上半年关停企业3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上半年检查在建工程250个,涉及建筑面积1464.24万平方米。检查共签发《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90份,《建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 29份,提出整改意见1330条。专业市场专项整治:成立了专业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对市场日常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市场内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无证无照等问题。输油管道专项整治:将苏南成品油管道高速互通桩牌缺失列入隐患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方案,已落实整改,暂未发现其他重大安全隐患。非法学校及不合格民工子弟学校取缔专项整治: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合安全督查,已向10所非法学校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正在进行听证程序中。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整治:上半年关停淘汰落后企业135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00家的45%。其中,家具企业90家,占69.8%;纺织服装企业11家,占8.5%;机械五金类企业8家,占6.2%;塑料造粒企业7家,占5.4%;建材企业5家,占3.9%;其他企业8家,占6.2%。

(二)消防工作情况

全区共接处警698起,其中火警547起(居民住宅类89起、企业厂房类21起、家具企业类10起、人员密集场所12起、交通工具48起、垃圾杂物草坪类367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火警起数上升了1.48%,成灾数下降了58%,火灾亡人数下降50%。

二、全区及各板块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方面

1.全区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进度慢。个别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上避重就轻,流于形式,投入不够,防护不力,安全生产条件未得到根本改善。部分企业还仍然存在三类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新进员工未经安全培训就上岗还仍然存在。不少企业员工安全操作规范没有严格执行,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遵章守纪意识较差,企业安全有章不循,违规生产,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的情况时有发生。

(2)产业结构层次低,源头治理上力度还不够。我区存在大量无证无照企业和“五小企业”,虽然前两年淘汰了“五小企业”1377家,去年淘汰关停了503家劣势企业,但是推进的力度还不够大、进度还不够快,破解淘汰劣势企业和小作坊的难题,办法还不够多,潜在的安全隐患比较多。家具小作坊还有2000家左右,这些小作坊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管理不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加大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

(3)基层执法力量偏弱,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安全监管人员、装备配备不到位,村(社区)网格协管员兼职问题仍然存在,镇属工业园没有配备或配齐专职协管员,日常监管责任人不清晰。二是安全监管队伍不够稳定。安全监管、协管人员大部分是合同工,人员编制、执法资格无法得到解决,问责压力传递不到位,人员流失现象依然存在。三是监管能力还不高。具有安全监管专业知识的人员比较少,“不知道查什么、怎么查”,排查隐患能力差,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做到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未能有效解决事故隐患。

(4)监管手段不多,联合执法、“智慧安监”等成效不足。一是联合执法的制度和机制尚未完善,存在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问题。二是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未作认真的筹划,执法环节不能有效的衔接,现有的“联合执法”往往一哄而上,看似轰轰烈烈,大张旗鼓,而实际执法效果不佳。三是部分板块监管员、协管员尚未配备“智慧安监”执法终端;监管人员自身“智慧安监”平台操作不熟练,上传率不高;企业“自查自纠”上传率总体偏低,未能发挥安全信息化监管的效能。

2、各板块存在的问题。

(1)开发区(不含北桥街道):开发区安监局未真正运行,对下属澄阳办事处、漕湖街道、北桥街道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力度不够;三级政府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挂牌隐患整改进度缓慢,其中市级挂牌三缘精密仅停产,拆除工作尚未启动;企业底数不清,实际企业数量与“智慧安监”上报数量不符;监管员、协管员职责不明,监管员、协管员存在混岗现象。上半年“智慧安监”监管员上传510条,协管员上传6条,自查自纠上报企业166家。

(2)高铁新城:高铁新城与北河泾街道监管层级不够明确,且未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监管人员配备不足、职责不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富民工业区对小家具作坊的准入控制不够严格,有返潮现象。上半年“智慧安监”监管员上传13条,协管员上传2条,自查自纠上报企业4家。

(3)度假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有待加强,**年市级挂牌度假区水上交通安全项目尚未整改完成;现有的安监办兼管条线较多,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数量不足。上半年“智慧安监”监管员上传22条,协管员上传42条,自查自纠上报企业20家。

(4)元和街道:辖区内存在大量的无证无照小作坊和“三合一”现象;油漆市场虽然已经取缔了分装现象,但内部管理依然混乱,零售店面内仍存放油漆;事前处罚进度缓慢,面对大量违法非法现象,整治、处罚力度不够。上半年“智慧安监”监管员上传104条,协管员上传494条,自查自纠上报企业43家。

(5)北桥街道:庄基、石桥村等产业结构层次仍然较低,“五小企业”问题突出,安全基础较差;从“4.13”事故来看网格覆盖仍有漏洞,对企业的动态管理力度有待加强。上半年“智慧安监”监管员上传774条,协管员上传1659条,自查自纠上报企业240家。

(6)太平街道:大部分监管人员无编制、无执法资格,镇属工业园网格专职协管员未配备到位;企业重生产轻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情况依然存在,自查自纠不彻底,“智慧安监”上传率不高;一些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工作还不严格、不深入、不细致,部门间的联合监管和执法协调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上半年“智慧安监”监管员上传137条,协管员上传579条,自查自纠上报企业62家。

(7)黄桥街道:监管力量较为薄弱,监管人员流动性大,村级协管员兼职现象严重,履职不到位;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如胡湾村老年过渡房,虽经挂牌已增设消防栓、统一供应热水等,但在督查中仍发现乱拉电线、裸线等隐患问题;事前处罚进度不快,上半年度未对企业进行处罚。上半年“智慧安监”监管员上传263条,协管员上传193条,自查自纠上报企业100家。

(8)渭塘镇:部分区域、部分企业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对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对一些“老毛病”、“老问题”视而不见;三级挂牌单位隐患整改进度偏慢。渭塘镇共有重大隐患挂牌市级1家,区级2家,镇级3家,目前,市区两级均未完成隐患整改;建筑部门对违法违规查处不到位,渭塘文体服务中心仍存在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冒险蛮干的现象,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上半年“智慧安监”监管员上传253条,协管员上传1196条,自查自纠上报企业361家。

(9)阳澄湖镇: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动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到位,车间设备老化严重,基础薄弱,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够,如秋原弘业蔺草公司车间员工作业时未佩戴劳保用品,车间内粉尘未及时清扫。上半年“智慧安监”监管员上传89条,协管员上传362条,自查自纠上报企业299家。

(10)黄埭镇:重点领域整改进度较慢,2项市级挂牌项目均未整改到位且黄埭镇小商品市场安全隐患较为严重,涉粉企业整治方面,除关停企业外,其余企业的整改力度不够,进度缓慢;各类安全隐患屡禁不止,黄埭中学在建工程中的工棚住宿、厨房均采用了消防明令禁止的泡沫夹芯板;村级协管员未真正发挥作用,检查企业不到位,上半年协管员检查记录上传“智慧安监”系统仅为个位数,管理严重缺位,黄埭潘阳工业园作为黄埭镇的重点工业小区,目前工业区的网格协管员依然未到位。目前依然未能正常运行区安监局根据强权扩镇文件要求下放的100多项行政执法权限。上半年“智慧安监”监管员上传200条,协管员上传9条,自查自纠上报企业63家。

(11)望亭镇:专业市场较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运动式”检查比较明显,轰轰烈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需要转化为长效机制;检查成效有待提高,督查中发现旧木市场消防栓位置欠妥等问题,监管员、协管员在日常检查中未能及时发现。上半年“智慧安监”监管员上传115条,协管员上传752条,自查自纠上报企业467家。

(二)消防安全

1、全区存在的问题:

(1)消防行政许可方面:大量生产经营类用房为二次开发建造,未经消防行政许可,从而无法对建筑结构、耐火等级、使用性质、装修材料把控监管,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

(2)房屋结构方面:很多建筑耐火等级较低,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建造及装修,建筑防火间距不足。部分企业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车间改仓库、仓库含住宿、办公改旅馆等,火灾荷载和危险性增大。

(3)违章建筑方面:部分企业主为了扩大生产,厂房面积未经审批无限扩大,在通道内任意搭建彩钢棚,堵塞消防车通道,占用防火间距;部分家庭小作坊使用彩钢棚搭建临时建筑,无任何消防设施,用于生产加工,危险性很大。

(4)消防水源方面:全区各主次干道上共有市政消火栓1342个,目前共有353个消火栓损坏,完好率为73.7%。另外,个别乡镇市政消防设施私人承包,无法满足突发性事故用水需求。

2、各板块存在的问题。

(1)**经济开发区(澄阳产业园):灵前地区的各类家具生产、储存、运输企业及华鸿路、澄虹路两侧的多层公共建筑“三合一”隐患普遍存在;梅家角、张家里、杨家浜地区的出租屋用作家具生产作坊,且无任何消防设施、通道。

(2)度假区:“农家乐”比较集中,主要由民房改造,无消防手续、房屋耐火等级较低,无消防设施。

(3)高铁新城:部分小场所、小作坊,主要由民房改造或在民房前搭建彩钢棚,前面生产,后面住人,无消防手续、房屋耐火等级较低,无消防设施。

(4)元和街道:蠡西村蠡黄路以北区域存在大量老式厂房,违章搭建、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无消防水源。厂房出租给多家使用方之间未设置防火分隔。

(5)北桥街道:灵峰工业园内的家具企业,将一幢厂房分租给多户,租户之间采用木工板或石膏板分隔,完全不考虑其安全性,消防设施也经常处于关闭、损坏状态;石桥村和庄基村的塑料行业

“三合一”等问题比较明显;庄基村和灵峰工业园的印染行业厂房内生产区与仓储区之间未作防火分隔或者分隔不到位,货物堆放杂乱,安全出口、可开启外窗经常被遮挡无法使用。

(6)黄桥街道:大庄村、木巷村的电镀企业在生产中使用电加热工艺,且无任何防范措施;生产车间均未进行消防审核、验收;从业人员年龄较大,素质较低,发生火灾后自救、逃生能力差;未按标准设置消防设施。

(7)太平街道:太平黎明工业区、莲港等地的家具企业是家庭作坊式企业,在自家小楼用于生产加工,危险性很大。

(8)阳澄湖镇:陆巷村的服装企业厂房无消防手续,且缺少消防水源,部分企业未接通消火栓,缺少安全出口,车间通道内、楼梯内都堆满货物,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不足,特别是民房改成的服装小作坊,存在“三合一”现象;十图、圣堂、戴溇等地的家具企业,普遍存在耐火等级不够,改变厂房性质,将丁类厂房作为丙类厂房使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问题。

(9)渭塘镇:渭西村的印染企业厂房内生产区与仓储区之间未作防火分隔或者分隔不到位,货物堆放杂乱,安全出口、可开启外窗经常被遮挡无法使用;企业设置室外、室内消火栓数量较少,有的消防栓的管径达不到规范要求,这样容易导致自救能力不足,一旦发生火灾往往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

(10)黄埭镇:黄埭镇鹤泾羊马角区域:家具作坊连片,建筑耐火等级低、缺少消防水源等问题;黄埭时代超市,政府建造出租,无消防手续,建筑耐火等级低且存在缺少消防排烟设施、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电线未穿管保护和搭建木质夹层等隐患。

(11)望亭镇:物流仓储企业主要存在厂房耐火等级较低,由于厂房建造年数较长,很多厂房使用可燃材料作房顶。由于历史原因,普遍存在消防水源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问题,大部分企业没有室外、室内消火栓,有的消防栓的管径达不到规范要求,部分村(社区)也未设消防取水码头。

三、下半年工作措施

(一)安全生产方面0

1.强化监管,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探索建立“周旬月季”隐患排查制度,结合不同时期特点,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到数据不能有虚假,责任不能有空缺,工作不能走形式,整改不能不落实。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且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关闭取缔。对查出的各类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对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改销号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到位。

2.严格执法,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从严治安,对查处的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或多次出现的安全隐患,一律跟进行政执法,对主要负责人、对单位采取“双罚”措施,做到该罚则罚、该停则停;对因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而发生事故的单位,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从重进行处罚,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责任人一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警示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3.突出重点,强化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和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挂牌隐患整改、各类专项整治与开展大检查结合起来,做到“隐患不排除、检查不停止,问题不解决、督办不放松,整治不彻底、验收不通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坚持回头看,反复抓,一抓到底,确保按时完成挂牌隐患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

4.统筹协调,做好安全基础工作。一要抓好安监队伍建设,尤其要加强安全网格协管员力量建设,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构筑安全生产监管第一道防线。二要加大资金投入,配齐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管装备,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三要强化培训学习,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升整体队伍素质,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成为安全生产的行家里手。四要做好标准化创建工作,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推进,做到企业统一思想认识、清晰责任义务、明确推进时限,完成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任务。五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智慧安监”信息平台,提高监管效率,培养企业自查自纠意识。

5.完善考核,构筑齐抓共管机制。切实加强各地、各部门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建立多层级的考核制度,强化对村(社区)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的考核,完善多层级的考核制度,在考核中拉开差距,拉开奖励档次,让每一层级、每一条线都有担子,形成一级盯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机制。落实常态化督查制度,将日常巡查制度与专题巡查、阶段性重点督查相结合,将上级部门直接督查与第三方中介机构暗查暗访相结合,直击监管成效。

(二)消防安全方面

1.继续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地要迅速约谈本辖区内尚未完成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负责人,对整改期限长、火灾风险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坚决予以关停,严禁“边整改、边使用”。经整改完毕需要恢复生产经营的,由各板块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2.继续推动劳动密集企业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针对前阶段对劳动密集企业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地政府要联合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措施,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确保辖区劳动密集企业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3.继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大对辖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同时强化对重点单位、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严防辖区发生火灾事故。

4.继续推进违法建设堵塞消防通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地要组织安全办、派出所对辖区违章建设堵塞消防通道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整改(拆除)。对存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且仍未整改的,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5.继续加大对违规搭建泡沫夹芯板整治。加大力度对厂房、车间内违规搭建泡沫夹芯板情况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查企业、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不积极的企业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强制整改。

6.全力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各地、行业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全部发动起来,实行群防群治。要采取集中检查、错时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紧盯重点单位场所排查,强化互查互检、联防联控,确保活动期间辖区不发生重大和有影响火灾。

7.继续推进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依托安全生产监管网格,进一步完善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明确网格长及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任务及目标,定期对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保证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8.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辖区城市建设控制性规划,按要求设置市政消火栓,同时要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行新建消防取水码头工作。

9.进一步完

善镇、村(社区)消防工作自治制度。聘请第三方消防公司介入,通过定期的检查、巡查、评估,帮助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第8篇:浅谈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辽宁营口支队 张同敏

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实战单位,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上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消防工作在个别派出所甚至处于无绪状态,尤其是农村火灾的频繁发生,其消防工作更令人担忧,值得全社会的关注和深思。因此,认真分析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是当前公安消防部门急需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现状

消防工作是公安派出所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消防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越发突出。但因为职责不清、专业知识不足、管理概念模糊、思想认识不到位等诸多情况,目前,相当多的派出所未将消防工作融入公安工作的整体,消防监督管理流于形式、执罚力度差、不会检查、检查不出问题、找不准火灾隐患、提不出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消防资料不齐、执法程序不正确、消防法律文书不健全、消防档案未建立、消防宣传不落实、消防行政处罚无案件等现象比较普遍,消防基础工作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消防工作现状不容乐观。在远离城市的农村乡镇派出所,对消防工作的认知程度更低。如何做消防工作?如何开展消防工作?是当前派出所面临的一个急需解决的课题。

二、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派出所分管消防的领导和民警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他们认为派出所做消防工作是帮消防部门在做事,不是派出所的本职工作,而且只有责任,没有权利,主观上不愿意管,加之年底派出所考核对消防工作的要求不高,有的甚至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考核内容,觉得抓不抓消防工作都不会影响全年的工作成绩,消防部门也不能对派出所怎么样,因而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二)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工作认知度不高。很多单位和个人认为消防监督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事,派出所无权管理;另外,派出所的责任区民警在对辖区进行“四防宣传”时,消防内容宣传得较少。

(三)派出所消防执法时程序烦琐,导致派出所心有余而力不足。《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及消防行政处罚等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必须加盖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为此,地处偏远的公安派出所,到县消防大队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和路程,诸如建筑装修审核、验收以及复查不合格后的处罚,涉及几次审批,如果文书制作有问题反复修改的话,来回要数次。如此琐碎的执法程序,往往导致派出所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即使开展防火检查,常常走马观花的多,深入检查的少。发现火灾隐患口头提出改正的多,发书面整改意见书的少,实施处罚的就更少了。

(四)派出所警力不足导致无暇顾及消防工作。在基层公安派出所尤其是偏远农村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较为普遍。尤其是乡(镇)一级派出所,5人派出所较多,人员借调频繁,实际在所工作的人员不到4人,上级给下达了专(兼)消防干警的工作任务,但却没给专(兼)职消防干警的编制,这些公安派出所面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

足,正常的刑事、治安案件都压力重重,忙不抽身,更不要说是消防监督工作了,并且有的派出所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更换也快,导致有的派出所很长一段时间所里消防工作无人管理。

(五)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知识欠缺,想“管”不知怎么去“管”。在派出所,由于绝大多数民警是初次接触消防工作,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消防专业知识不够。主要体现在:1)在实际工作中不知道怎样去检查,应检查哪些内容,如何确认火灾隐患,如何办理消防行政案件;2)对发现有火灾隐患的单位,有的派出所民警只是口头督促其整改,没有下发正式的法律文书,而单位往往就不整改;3)法律文书的填写和使用不规范,有的派出所在使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时在表中全部填的责令限期整改的内容,但未向单位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的情况无结果;4)在填写法律文书时有的派出所没有正确使用消防术语,文字表达不规范。如:有的把“安全通道”说成“走火通道”等等。

(六)防盗与防火的矛盾化解难。在日常工作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治安工作要求一些安全出口要锁闭以达到防盗的要求,而消防工作要求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作为基层派出所,感到有些自相矛盾不便于操作。

三、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的责任心,增强派出所领导和民警的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使三级消防基础工作真正实现有人抓、有人管和经常化、制度化。真正形成“全警动员、消防为主、多警联动”的消防监督新格局。

(二)加强宣传,提高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认知度。要抓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73号令)和《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实施办法》的贯彻,迅速把派出所参与管理消防工作有效开展起来,抓紧制订和落实实行消防分级管理的措施,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使大家知道消防监督管理的体制在不断得到理顺。

(三)改革创新,规范和简化派出所消防执法程序。为了使派出所能够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职权,应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和消防部门之间在消防执法等工作上的衔接,完善、简化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审批程序。应考虑将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程序与治安案件程序进行并轨。法律文书盖章问题,都可以由派出所盖好发下去,但是要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使其少出差错,不出差错,下发时制订严格的领用登记制度,要有据可查,法律程序规范。

(四)充实警力,配齐配强专兼职消防监督民警。要借助全国公安机关17万人下基层的东风,确保配齐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明确其具体本职工作,使得每个辖区、每个角落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战斗实体和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许可工作中发挥着及其重要作用,突出治安防范和管理的主业,确保一方平安。

(五)加强培训,提高消防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针对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水平普遍较低的现状,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对派出所有关人员消防业务知识的培训。消防监督人员到企事业单位及社区进行消防检查、消防培训、消防宣传时,应该及时与辖区派出所分管民警取得联系,共同参与,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配合。通过

工作实践中的传、帮、带,切实加强专兼职民警消防业务素质,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突出重点,适当配置必要的装备和设施。2006年是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年”,各个派出所要紧抓机遇,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和基层政府经费补贴,从源头上解决派出所消防工作经费无保障的问题。各级地方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派出所基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配备一些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派出所日常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积极探索,化解防盗与防火的矛盾。治安防范与消防监督工作历来分歧较大,如何促进治安与消防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是当前公安机构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各级公安机关应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治安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的新思路,新方法。派出所主要承担着社会面治安防范的工作任务,在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将消防监督工作合理的纳入其中,既节省了人力、精力,又能有效解决治安要求与消防要求的矛盾。

第9篇:浅谈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概要

浅谈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辽宁营口支队张同敏

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实战单位,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上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消防工作在个别派出所甚至处于无绪状态,尤其是农村火灾的频繁发生,其消防工作更令人担忧,值得全社会的关注和深思。因此,认真分析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是当前公安消防部门急需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现状

消防工作是公安派出所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消防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越发突出。但因为职责不清、专业知识不足、管理概念模糊、思想认识不到位等诸多情况,目前,相当多的派出所未将消防工作融入公安工作的整体,消防监督管理流于形式、执罚力度差、不会检查、检查不出问题、找不准火灾隐患、提不出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消防资料不齐、执法程序不正确、消防法律文书不健全、消防档案未建立、消防宣传不落实、消防行政处罚无案件等现象比较普遍,消防基础工作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消防工作现状不容乐观。在远离城市的农村乡镇派出所,对消防工作的认知程度更低。如何做消防工作?如何开展消防工作?是当前派出所面临的一个急需解决的课题。

二、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派出所分管消防的领导和民警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他们认为派出所做消防工作是帮消防部门在做事,不是派出所的本职工作,而且只有责任,没有权利,主观上不愿意管,加之年底派出所考核对消防工作的要求不高,有的甚至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考核内容,觉得抓不抓消防工作都不会影响全年的工作成绩,消防部门也不能对派出所怎么样,因而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二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工作认知度不高。很多单位和个人认为消防监督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事,派出所无权管理;另外,派出所的责任区民警在对辖区进行“四防宣传”时,消防内容宣传得较少。

(三派出所消防执法时程序烦琐,导致派出所心有余而力不足。《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及消防行政处罚等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必须加盖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为此,地处偏远的公安派出所,到县消防大队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和路程,诸如建筑装修审核、验收以及复查不合格后的处罚,涉及几次审批,如果文书制作有问题反复修改的话,来回要数次。如此琐碎的执法程序,往往导致派出所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即使开展防火检查,常常走马观花的多,深入检查的少。发现火灾隐患口头提出改正的多,发书面整改意见书的少,实施处罚的就更少了。

(四派出所警力不足导致无暇顾及消防工作。在基层公安派出所尤其是偏远农村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较为普遍。尤其是乡(镇一级派出所,5人派出所较多,人员借调频繁,实际在所工作的人员不到4人,上级给下达了专(兼消防干警的工作任务,但却没给专(兼职消防干警的编制,这些公安派出所面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

足,正常的刑事、治安案件都压力重重,忙不抽身,更不要说是消防监督工作了,并且有的派出所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更换也快,导致有的派出所很长一段时间所里消防工作无人管理。

(五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知识欠缺,想“管”不知怎么去“管”。在派出所,由于绝大多数民警是初次接触消防工作,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消防专业知识不够。主要体现在:1在实际工作中不知道怎样去检查,应检查哪些内容,如何确认火灾隐患,如何办理消防行政案件;2对发现有火灾隐患的单位,有的派出所民警只是口头督促其整改,没有下发正式的法律文书,而单位往往就不整改;3法律文书的填写和使用不规范,有的派出所在使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时在表中全部填的责令限期整改的内容,但未向单位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的情况无结果;4在填写法律

文书时有的派出所没有正确使用消防术语,文字表达不规范。如:有的把“安全通道”说成“走火通道”等等。

(六防盗与防火的矛盾化解难。在日常工作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治安工作要求一些安全出口要锁闭以达到防盗的要求,而消防工作要求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作为基层派出所,感到有些自相矛盾不便于操作。

三、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的责任心,增强派出所领导和民警的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使三级消防基础工作真正实现有人抓、有人管和经常化、制度化。真正形成“全警动员、消防为主、多警联动”的消防监督新格局。

(二加强宣传,提高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认知度。要抓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73号令和《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实施办法》的贯彻,迅速把派出所参与管理消防工作有效开展起来,抓紧制订和落实实行消防分级管理的措施,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使大家知道消防监督管理的体制在不断得到理顺。

(三改革创新,规范和简化派出所消防执法程序。为了使派出所能够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职权,应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和消防部门之间在消防执法等工作上的衔接,完善、简化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审批程序。应考虑将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程序与治安案件程序进行并轨。法律文书盖章问题,都可以由派出所盖好发下去,但是要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使其少出差错,不出差错,下发时制订严格的领用登记制度,要有据可查,法律程序规范。

(四充实警力,配齐配强专兼职消防监督民警。要借助全国公安机关17万人下基层的东风,确保配齐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明确其具体本职工作,使得每个辖区、每个角落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战斗实体和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许可工作中发挥着及其重要作用,突出治安防范和管理的主业,确保一方平安。

(五加强培训,提高消防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针对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水平普遍较低的现状,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对派出所有关人员消防业务知识的培训。消防监督人员到企事业单位及社区进行消防检查、消防培训、消防宣传时,应该及时与辖区派出所分管民警取得联系,共同参与,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配合。通过

工作实践中的传、帮、带,切实加强专兼职民警消防业务素质,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突出重点,适当配置必要的装备和设施。2006年是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年”,各个派出所要紧抓机遇,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和基层政府经费补贴,从源头上解决派出所消防工作经费无保障的问题。各级地方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派出所基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配备一些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派出所日常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积极探索,化解防盗与防火的矛盾。治安防范与消防监督工作历来分歧较大,如何促进治安与消防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是当前公安机构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各级公安机关应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治安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的新思路,新方法。派出所主要承担着社会面治安防范的工作任务,在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将消防监督工作合理的纳入其中,既节省了人力、精力,又能有效解决治安要求与消防要求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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