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

2022-04-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

教育和科技局事业实施方案(正)

锦教人通(2011)74号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事业在职人员

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我局事业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06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黔东南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

[2011]255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府办发[2011]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工作效力,进一步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我局工作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要尊重教育规律,充分发挥领导的引领作用,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要把职业道德放在首位,注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要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分类考核、讲求实效,力戒繁锁。

三、范围和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教育和科技局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四、考核内容

(一)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履行《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绩。

1、德:主要包括职工的政治素质, 职业道德,理论水平, 办事原则,奉献精神,大局意识,政令畅通,贯彻上级的决定执行情况,能否接受不同意见,是否关心同事,不拉帮结派和对待本职工作的态度等方面。

2、能:主要包括对待工作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对分管工作的管理能力,所分管的工作是否井然有序,是否能协调站内外的各种关系,是否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能力和明确的工作思路,能否指导学校开展好所分管的工作。

3、勤:主要包括职工的学习态度,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出勤率情况,对分管工作效果是否能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勤于教学、后勤、安全、卫生、五化等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是否勤于探索创新,指导学校的各项改革,促进学校的发展。

4、绩:主要包括职工所分管的工作在质量上是否有了新的提高,所联系乡镇学校的教学成绩是否有新的提高,所联系乡镇学校的素质

教育是否得到了全面实施,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是否增强,分管的工作是否有重大失误和联系乡镇学校是否有重大事故发生等。

5、廉:主要包括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是否有较大提高,在工作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是否敬业奉献,廉洁自律,不贪不占,群众口碑好,家属是否干涉单位事务,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现象。

职工绩效考核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量化考核标准附后。

五、考核办法和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工作按年度进行,但必须与年度考核结合。建立考核组织、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校站长的意见,结合本局实际,根据各岗位特点和职责,分类进行考核。

(一)考核办法:主要采取考核小组考评,按照考核办法逐一进行。

1、单位考核小组考核:根据《教育和科技局事业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按百分计算,占总分的70%。

2、个人述职。本人向局领导和职工作一年工作总结,必须做到实事求是。

①单位行政领导考核按百分计算,占总分的20%。

②职工互评,按百分计算,占总分的10%。

综合考核总分=单位考评小组量化考核得分×70%+单位行政领导考核得分×20%+职工测评得分×10%。

(二)考核等次

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考核结果按2:7:1的比例确定在

一、

二、三等人数,并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几类特殊问题的处理

(一)在职人员病事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公资的待遇问题。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人社厅发[2009]0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在职人员病事假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待遇问题。

1、在职人员一年累计病假超过20天(含20天)扣除综合考核分10分),超过30天(含30天)扣除综合考核分20分 ,超过60天(含60天)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在职人员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含10天)扣除综合考核分10分),超过20天(含20天)扣除综合考核分20分 ,超过30天(含30天)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在职人员一年旷工1天,扣除综合考核分10分),累计旷工3天,扣除综合考核分20分 ,累计旷工5天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行文的借到其他单位的教师,或离职进修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人员,由于不参加本局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只能按最低分发放。

(四)经局领导批准借用到县内工作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材料,在原单位进行考核,原在单位按考核结果对应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停发工资、在编不在岗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单位职工绩效工资考核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

①成立职工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龙景植

副组长:潘兴华吴运熙

成员:马思良欧隆藻吴胜光姜继桥吴礼金王金叶

曾祥相龙 琴杨奕松

下设职工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马思良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②成立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监督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张危平

副组长 :吴隆堂王名军

成员:蒋维钧苏晓梅

2、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3、单位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如无异议,按程序上报县人事部门审核。

本实施办法由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 教育和科技局事业在职人员绩效考核综合量化评分表

2011年12月8日

主题词: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抄送:州教育局人事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本局有本股室。

锦屏县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12月8日印发

第二篇:双凫铺中心校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双凫铺中心学校 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根据局党委统一部署,现就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校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等学术资源配置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以及教育乱收费、师德师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基本原则。坚持从严从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解决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真正收到实效。坚持开门整改,整改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进程和整改成果向社会通报,让群众了解,请群众监督。坚持标本兼治,在大力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形成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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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原因。二是联合多部门成立师德师风专项督查组,采取定期与随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三是树立师德先进典型,开展第三届魅力教师评选。

责任单位:中心学校(责任领导:姜亚林)

2.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时查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责任单位:中心学校(责任领导:张金辉)

(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工作,加强管理,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中心学校(责任领导:姜亚林)

(六)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1.积极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在2012年所有完全小学和初中基本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教学点和非完全小学提质改造工作。按规划需保留的所有教学点和非完全小学到2015年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根据总体规划和办学标准,按照“县市统筹、规划到校”的原则和“缺什么,补什么”、“建设一所、合格一所”的要求,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建设项目、所需经费、建设时间等内容。

责任单位:中心学校(责任领导:姜亚林)

2.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办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要。

责任单位:中心学校(责任领导:姜亚林)

3.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规范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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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和数据的汇总、综合报告的起草。

2.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位负责人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审定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本系统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4月14日前报张金辉书记办公。

3.分级部署启动。4月中旬,镇中心学校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4月20日-5月31日) 1.全面自查。各责任单位要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

2.全面督查。2014年5月,中心学校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3.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对自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4.建章立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各单位要深入研究分析,建立科学、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

(三)检查评估阶段(6月30日前)

各学校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项整治报告,认真填写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中心学校对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对如何深入持久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并形成《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并将专项整治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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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郧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方案

四、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二)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共分为4个等级,即七至十级,分别对应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县一中、县二中、郧阳科技学校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县勤办、教育考试中心、教研室、教科所、装备站、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幼儿园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他教育单位均为股级事业单位。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依据省有关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行业指导意见,全县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核定为:

①县勤办、考试中心、教研室、教科所、装备站等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为2:4.5:3.5;

②郧阳科技学校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为2:4.5:3.5;③县一中、二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为2:4:4;

④实验中学、县特校、乡镇中学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为1:4:5;

⑤实验小学、乡镇小学中级、初级岗位比例为5:5;

⑥幼儿园中级、初级岗位比例为3:7。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结构比例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助理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第四篇:湖洋小学—整治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湖洋小学整治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

行为专项工作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揭市教[2014]2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揭西县教育系统《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现就整治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工作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院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以及教育乱收费、师德师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基本原则。坚持从严从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解决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真正收到实效。坚持开门整改,整改方案及时向师生公布,让师生了解,请师生监督。坚持标本兼治,在大力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形成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严格执行上级物价、财政、教育等主管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坚持收费公示制度;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二)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措施、途径和方法;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总体安排和实施步骤

学院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2月开始到2014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13日前)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人员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审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并将学校实施方案报教育组。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2月4日-5月30日)

1、全面自查。各责任人要在责任范围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

2、重点抽查。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面不低于50%。

3、问题整改。要对自查和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4、建章立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责任人要深入研究分析,建立科学、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6月30日前)

学校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项整治报告。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学校领导班子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主体,学校领导及各责任责人要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 2 动的重点内容,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认真抓好落实,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2、加强督促检查。学校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要将专项整治有关内容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和教育收费检查等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曝光和通报,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举报电话:0663—5528305。

3、着力建章立制。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

岭丰小学湖洋分教点

2014年2月27日

第五篇:市教育局发展教育事业整治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 “发展教育事业”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3‟129号)和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发展教育事业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等政策文件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掌握我市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情况,以整治教育乱收费、创建教育强市和均衡教育资源为重点,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二、行动时间

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

三、整治对象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四、主要任务

(一)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科室:局纪检监察室)

1.扎实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解决择校和变相择校、义务教育阶段补课、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为重点,抓住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契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2.严格贯彻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对所辖区域内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进行集中清查整治,要将规范教育收费信访投诉快速督办和定期通报机制。

3.积极推进教育收费信息化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区区有网站、校校有网页的目标,探索建立教育收费信息公开监管平台。

4.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长期向社会公布;统一设立举报投诉箱、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

5.规范教辅资料征订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教材教辅资料使用管理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严禁学校、教师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之外以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二)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责任科室:局督导室) 1.加大教育改革力度,加快建设标准化学校步伐,努力实现城乡学校校舍、设备、师资、管理、质量等方面的均衡发展。

2.做好2013年创强镇的验收及申请督前验收工作,抓好

今年47个创强镇的创建工作。今年动工建设的镇(街)要在11月底前向省上报申报教育强镇材料。

3.抓好全市293个基建项目的建设工作。抓好正式动工建设项目的进度,力争没有开工建设的项目尽快形式。

4.努力破解筹资难问题,拓宽筹资渠道。积极探索,多方筹措,努力破解资金问题。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责任科室:局人事科) 1.加强校长培训。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校长全员培训,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段,在市、县、镇三级设点96个,集中全市近4000名中小学正副校长进行远程培训,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班子管理能力。

2.改革中级职称评审制度。坚决防止利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减少主观因素干扰,确保公平公正,改革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制度,实行量化评审。

3.制定针对性政策,创新教师管理。实施并继续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完善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以及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绩效评价和分配激励机制。重奖名师、联合竞争选拔中小学校长、新教师分配实行抽签定校,均衡师资力量。

4.稳步推进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通过公开招聘(招考)院校应届毕业生进行补充和加强教师培训管理,通过采取多途径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师德教育和信息技术作为通识课程,列入培训必修模块。

(四)抓好学校信息化建设(责任科室:局装备中心)

1.抓好领导教育信息化培训,进一步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增强领导的信息素养。

2.抓好教育信息化应用系统技术培训,从而建设一支相对稳定、专业的教育信息化应用系统管理员队伍,为我市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3.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深度融合,将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作为教育信息化的工作之一,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4.利用教育视频网,积极开展优质课堂直播活动,使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利用教育视频网,组织网络教研,使城乡教师跨县(市、区)交流讨论;利用教育视频网进行远程培训,使城乡教育共同进步;利用教育视频网,邀请专家、教授开展网上专题讲座等活动。

(五)创建特色学校(责任科室:局基础教育科) 1.市直先行,以点带面。市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在市直属学校先行,以市直属学校引领辐射全市。

2.齐抓共管,树立典型。各区(县级市)以有明显特色的学校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引领本辖区内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3.经验交流,全面提高。各区(县级市)挖掘总结创建特色学校的经验,并形成经验材料,及时得到推广。

4.制定标准,进行评估。出台《茂名市特色学校评估方案》,评估产生茂名市首批特色明显、形成一校一品的特色教育示范学校。

(六)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责任科室:局基础教育科)

1.及时规划。各区(县级市)制定标准化学校整改计划名单,确认了创建标准化学校193所,明确了年内创建任务。

2.加强督导。把学校标准化建设与教育创强统筹进行,加强领导和指导。市教育局成立标准化学校建设督查领导小组,局领导亲自到学校加强对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督促指导工作,以加快建设步伐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3.加快验收。5月份开始组织评估小组逐步对我市标准化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工作;争取到9月底完成50%验收任务,12月底全部完成今年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任务。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8月-2014年9月上旬) 明确发展教育事业专项行动的对象、范围、内容及要求,对本地区、本校专项整治行动作动员部署,列出责任书、时间表和目标图,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查摆整改阶段(2014年9月中旬—11月下旬) 对照有关文件,对本地区、本校内的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并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12月上旬—2014年12月底)

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制定杜绝教育系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有关制度,并积极创新服务发展的新举措,形成长效

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教育系统可能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茂名市教育局发展教育事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罗欣荣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局直属各学校要成立本地区、本校发展教育事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校内的专项行动。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局直属各学校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做好工作设计和谋划,理顺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常抓不懈。专项行动是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不能搞一阵风、走过场,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重在制度管用,务求取得实效。

(四)做好情况反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局直属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反馈工作,要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工作整改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好的工作做法和工作建议及时认真进行总结梳理,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茂名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3日

第六篇:教育事业发展工作报告

提供一篇工作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一、发展环境、战略重点和战略主题

(一) 发展环境。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明了教育科学发展的方向,描绘了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教育,各条战线更加支持教育,教育系统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教育事业,教育改革发展开启了全新的历史篇章,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为“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来,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成绩显著,全面实现了规划目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全面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增长,城乡教育统筹发展。义务教育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双高普九”和“教育强县”创建走在全省前列。高中阶段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稳步提升。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创建学习型社会取得初步成效。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高学历教师比例明显提升,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率先在全省实施了义务教育寄宿学生“蛋奶工程”,率先建立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教育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跨入了教育大市向教育强市迈进的历史征程。

(二)战略重点。“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关键五年。坚定不移地实施教育兴市、教育立市战略,在关天经济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市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实现科学发展,更好的为在关天经济区率先崛起服务,是“十二五”时期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重点。

教育要发展,关键靠改革。推进教育科学发展迫切要求把重大教育制度的改革创新作为重要着力点,全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大胆冲破一切不利于教育科学发展的观念和体制,积极引领教育的变革和转型。

教育要发展,人才是根本。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迫切要求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教育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到年,初步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教育要发展,条件是基础。增强教育的发展实力,迫切需要按照办一流教育、出一流人才的要求,加大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入,加快实施教育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学校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加快实现人民群众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

(三)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能力为重,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坚持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实现全市“十二五”规划目标服务。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把育人为本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任务,把优先发展和改革创新作为根本保障,坚持尊重规律、科学发展的原则,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优先发展和服务全局、促进公平与注重效率、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改革发展与维护稳定等重要关系,完善标准体系,推动改革试点,实施重大工程,不断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提高教育服务和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能力,着力增强教育发展实力,为到年前率先在关天经济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基本建成教育强市。

教育事业发展目标。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城镇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市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70%;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义务教育完成率力争达到97%以上,适龄儿童接受优质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

教育服务社会目标。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城乡教育发展一体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中小学入网率达到100%;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不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面得到进一步扩大;年前,新建5所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教育支撑经济发展目标。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基本形成远程开放教育体系和公共教育服务平台;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3.3年,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2%,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

教育制度建设目标。基本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建立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制度,完善教育公平促进机制,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三)基本思路。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发展高等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坚持均衡化、优质化、科学化、法制化战略,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双高普九”和创建“教育强县”为总抓手,积极推进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

抓住人才这个关键要素,加强办学条件这个基本保障,大力实施教育振兴八大工程,发挥教育信息化的先导作用,着力增强教育发展实力。

三、完善现代教育体系

(一)加快学前教育普及发展。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城市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农村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加大对民办园的扶持力度。县级政府制订学前教育机构布局规划,将学前教育切实纳入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并实施。市财政设立幼儿园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支持城镇小区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县财政要设立相应的专项建设资金。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探索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寄宿制学校管理的体制机制。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制度,继续推进“双高普九”工作,到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实现全市县域“双高普九”全覆盖。

(三)突出高中教育优质发展

优化布局。按照每20万人口设置一所、主要设置在县城或重点镇的原则,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到年,全市所有“12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实行初中、高中分离。

改善条件。积极加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加大农村薄弱高中改造,缩小城乡之间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差异。年前,全市70%普通高中创建成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率先实行免费高中教育。

提高质量。以新课程背景下的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为载体,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深化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开设选修课,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促进全市普通高中注重内涵、提高质量、打造特色。

(四)强化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强化统筹管理。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将基础职业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充分就业、改善民生、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健全“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加大统筹力度,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打破县域、行业、部门、学校类型界限,通过“合并、共建、划转”等方式,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两类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增强基础能力。继续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工程、省级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开展省级示范院校建设工程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全面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水平。组织实施“精品(示范)专业建设计划”,引导学校根据区域产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到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总数达到7000人,在校生达到2万人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稳定到6万人以上,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达到6所。

扩大培训规模。深入实施“人人技能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十二五”期间,新建1-2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和20所省级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年均为社会培养5万名技能紧缺人才,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万人。

(五)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支持文理学院建成综合性大学。加强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吸引省内著名高校来办学或与我市合作办学。支持文理学院新增硕士学位点,发展研究生教育,办成省内和西部地区同类院校一流水平的综合性大学。根据市域经济发展需要,开设支柱产业和重点领域急需的专业,重点发展机械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采矿、建筑、旅游等专业群,探索与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区联动发展的机制,促进人才培养链、科技创新链和产业链紧密结合。

推动职业技术学院特色发展。按照“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创新模式,提升服务”的发展思路,重点建设好5个省级重点高职专业及相关专业群,搭建省级综合实验实训基地、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加快向高职本科教育发展步伐,建成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发挥资源优势,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依托广播电视大学办学系统,构建市、县、乡(社区)、村一体化终身教育组织体系。适应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需求,发挥高等教育学校网络教育、继续教育资源优势,构建现代开放大学。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实行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搭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大平台,满足学习型社会建设需要。

(六)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民办教育管理条例》,不断深化民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依法管理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规范发展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民办基础教育,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学校民主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将民办学校招生、考试、学籍管理、教研活动、教学评估、师资培训、表彰奖励和教师编制等纳入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制度,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待遇,在资格认定、职称晋级、业务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严格准入制度,建立风险防范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变更、退出机制。建立民办学校督导员制度。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督导评估,规范办学行为。不断加大规范办学力度,依法对民办学校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改善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环境,保持民办教育在全省的优势地位。

(七)推进特殊教育快速发展。把特殊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建立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制定并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年前,建成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扶风县、眉县、岐山县、凤翔县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陈仓区特殊教育学校。创造条件在市特殊教育学校设立残疾儿童学前班。适龄的视障、听障、智障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0%。

(八)引导终身教育协调发展。政府成立跨部门的继续教育协调机构,将终身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新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整合全市教育资源,促进形成全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终身学习制度,满足群众个性化学习和发展需要。

四、深化教育制度改革

(一) 建立教育“三个优先”制度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夯实政府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

完善教育优先规划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确立人力资本投资优先于物力资本投资,教育发展适度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规划教育发展,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乡统筹规划,社会资源分配要优先安排教育。认真落实关于推动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政策,组织实施好教育发展的重大项目。

完善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制度。统筹、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

建立教育优先发展激励机制。完善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优先发展职责督导评估与考核制度;开展教育优先发展县区评选,建立教育优先发展的表彰奖励制度。

(二)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完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建立责权一致,事权、财权相统一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由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经费安排提出计划,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下达执行。

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政府在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中的作用;依法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完善“市县两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普通高中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政府统筹、以市为主、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完善“省、市两级办学,以省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切实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行业准入、资金拨付、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职责,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依法保障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建立教育决策公示、听证制度,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三)完善教育公平促进机制

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完善资助管理体系。建立覆盖全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加大资助力度,做到“应助尽助”。强化各级学生资助机构行政职能,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根据生源分布,合理规划、调整中小学布局,住宅区开发同步建设配套义务教育学校。规划教育布局时,要考虑周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和保证正常教学活动开展。继续实施蛋奶工程,逐步扩大覆盖面。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切实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

(四)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的原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以发展学生的能力为重点,积极实施“优化教学模式、构建高效课堂”教改项目,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实践、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加大教育科研力度。以课改环境下课堂教学、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教育教学评价研究为重点,引导学校和教师积极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丰富教育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兴趣特长,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组建教育研究院。支持县区标准化教研室建设,构建市、县(区)、学校三级教研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先导性作用。

强化教育质量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教育教学评价标准,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教育质量评价活动。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五)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以公办学校财政拨款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为重点,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民主管理权。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能力建设,推动中小学全面设立家长委员会,并使家长委员会有重大事项知情权、参与决策权、评价权、质询权、监督权。以服务为导向,完善各类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把育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管理、预算管理和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狠抓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倡导教师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研究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树立师德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标准,建立中小学教师队伍编制动态化管理机制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常态化补充机制。中小学教师采取“以县为主、县管校用”的管理体制,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管理、聘用、调配和职称(务)评聘。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制订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教师编制和人事政策上给予保障;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制定、推行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跨区域定期校际交流政策、农村骨干优秀教师最低服务年限政策,建立到艰苦贫困地区从教的利益导向机制,对在农村和边远地区从教人员上浮基本工资的10%,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将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一、加强教育督导问责

二、

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坚持督政与督学、评估与监测、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对县级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教育工作督导。开展对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检查。加强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的督导检查,继续实施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健全教育督导机构。成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设置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加强专职督学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加快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标准化建设,到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严格实行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教育重大建设项目的监察和审计。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完善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优先发展职责督导考核机制,督导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年度工作考核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七、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各级政府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教育支出法定增长的要求。提高预算内计划投资用于教育支出的比例,从年起,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安排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确保市、县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一般性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省政府核定比例。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规定。制定并切实落实教育建设项目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资金投入教育,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资机制。

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县级政府按规定足额预算拨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和使用好中省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将学前一年教育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提高普通高中财政投入水平,大力推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依法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建立责权一致,事权、财权相统一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经费安排提出计划,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下达执行。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经费统筹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导向调控作用,通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和改革试点,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强教育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提高效益。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对教育经费分配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与审计,提高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收费管理,严禁乱收费。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三、加强组织领导

四、

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逐级落实领导干部履行教育优先发展责任。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成立市属民办学校党的委员会,在市教育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建立党代表制度。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注重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突出抓好教育行业的纠风工作,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重视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学生会工作。

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建立稳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落实目标责任。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改善学校稳定安全设施,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推进“警务进校园”工作,保障校园安全与稳定。建立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机制、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学校应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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