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运营委托合同协议

2022-11-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项目运营委托合同协议

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项目合同的价格特点和对项目居间协议服务费的影响

摘要: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模式与其他比较通行的日费、大包、米进制都有不相同,了解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价格结构对项目运行及居间协议等的相关条款非常重要。本文针对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项目合同的价格特点和对项目居间协议服务费的影响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服务项目合同;价格特点;影响

墨西哥是南美第一大石油生产国和输出国。1936年起,墨西哥合众国议会通过决议,对石油工业实行国有化,将所有私人、外国经营的油田区块所有权收归国有,交由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PEMEX)代表国家进行经营,私人不得享有区块的油气资源所有权和收益权,也不得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类工程服务。

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墨西哥放宽了私人对石油工程服务的限制,斯林贝谢、Weatherfood、贝克休斯等纷纷在墨西哥设立石油工程服务类公司,开发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市场。特别是近年来,墨西哥没有发现大规模陆上油田,同时老油田产量持续下滑,PEMEX急于通过老油田二次开发提高石油产量,2009年勘探开发方面预算高达194亿,石油工程服务市场前景非常大。了解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价格结构对项目运行及居间协议等的相关条款非常重要。

一、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特点

墨西哥的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主要特点是:不确定工作量、小包、单价、综合服务合同,具体来说:

1.区块服务、综合服务合同较多。PEMEX认为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优化和提高采收量,提高采收量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整体性系统工程,据此,PEMEX公开招标的的许多项目都不是单项工程服务合同,而是给予承包商一个区块,在这个区块内从事包括地质研究、钻修完井、采油工程和地面建设等等内容的综合作业。一般来说通过若干个阶段的地质研究工作,总包商提交给PEMEX一份包括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岩性分析、油藏工程、开发方案和前景在内的地质综合研究报告。地质综合研究报告中的开发方案被PEMEX批准许可以后,将按照该开发方案中的设计进行相关的钻修完井、采油工程和地面建设的整体开发。整体开发满一定期限,如一年,PEMEX会对该区块的采收率提高和优化情况进行整体的考核和分析,并据此确定承包商业绩及下一个工作年度的工程预算和开发规模。

当然,专项合同如钻井、修井、完井、物探类合同也比较多,运作模式同样是给予承包商一块指定区块,在区块内从事作业。

2.单价服务合同。PEMEX根据《墨西哥公共工程服务法》的要求,把整个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看做单位工作单元重复和累计的组合体。在招標阶段,PEMEX根据自己的评估和需要,将所有拟分包的工程量都划分为若干个确定的工作单元,工作单元本身不得减少或者增加。投标方擅自增加或者减少工作单元的,标书将被认定为废标。比如,项目工作单元中没有列出“国际动迁费”、“钻井设计”条目,则表明PEMEX不会单独以动迁费或者钻井设计的单元价格支付费用,承包商也不得擅自添加该项目,否则将失去中标资格。项目合同签订以后,报价中的各工作单元将被视为合同价格的一部分,合同执行过程中,将按照工作单元价格乘以实际完成工作单元数量的原则进行结算。

3.小包合同。首先,每一个工作单元都可以视为是一个小包,如:钻井设计I型井7寸基套直井至2000米段——单位:口井、钻井设计IV型井400米定向垂深2000米5寸半基套——单位:口井、地球物理勘探深化第一阶段研究(此处略去标书中深化的具体内容要求)——单位:件、地质研究构造模型的深化研究(此处略去标书中的具体要求)——单位:件、V型井台底座建设——单位:个。第二,每个单元价格都需要按照PEMEX的要求,严格进行单价分析,分解为设备、材料和人员三部分,在设备项下必须列明所用的设备名称、规格、配件名称、规格、设备总价值、单位时间摊销价值、动力情况、油耗情况等;材料项下需列明使用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人员项下需列明的参与的人员岗位和职位、数量、单位工资、工作时间。

4.非确定工作量合同。在招标文件中,PEMEX对每一工作单元都有指定的工作数量,但这一指定工作量一般都是虚拟的初期工作计划,仅用于计算承包商的投标价,作为商务标竞标和PEMEX评标授标的标准和依据,与实际执行中的工作量没有直接和必然的关系。举例而言,在商务标投标阶段,各种井型(一般有十至二十种,甚至更多)的指定工作量都较为平均,但是经过钻井试验,实际工作中可能只有两到三种井型使用频率较高。

二、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价格的特点。

由于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独特模式,在价格方面,也有以下特点与一般的工程服务合同不同。

1.合同价格的确定。投标方确定了工作单元价格以后,把每个工作单元的单价乘以PEMEX在招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指定工作单元数量,累计相加,即得出工程直接成本价格,该直接成本价格按照PEMEX的标准加上一定的间接费用、财务费用和附加费用,就构成了投标方的投标价。在中标后,该投标价即被认为是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往往被分解到若干年的政府财政预算中,称为“初期预算”。

2.价格调整。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综合性特征,决定了合同的工期一般都比较长。因此根据墨西哥法律,合同签订以后,如果遇有重大的经济形势变更,导致了承包商的成本发生变化,承包商可以向PEMEX申请调整合同价格。一般来说,只有直接费用可以进行价格调整,间接费用不属于价格调整的范围。

同时,对通货膨胀引起的货币贬值,承包商也有权向PEMEX申请价格调整。对于混合报价的合同,墨西哥比索报价部分可以按照墨西哥国家银行公布的数据申请每月调整,而美元报价部分由于指数公布周期比较长,需要按照经济部的数据每年进行调整。

3.付款方式。一般来说,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以月结为基本结算方式,承包商每月三号之前向PEMEX提交发票,PEMEX经审查无误后,30天内付款。对以美元报价和表示的结算发票,PEMEX将按照付款日墨西哥国家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成墨西哥比索比索后付给承包商。

4.增值税。根据墨西哥税法,承包商提交给PEMEX的结算发票应分为两部分:完成工程量价格加15%的增值税。15%的增值税必须与工程价格在同一张发票上显示。增值税部分可以进销相抵。

三、在审查居间协议价格条款时应着重审查的要点。

在与非墨西哥国籍的居间方签订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项目居间协议、且居间报酬与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价格有关联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居间报酬尽量与合同结算价格挂钩、设立不同居间报酬费率和最高限额。由于墨西哥公共工程服务合同价格并不必然是实际工作量的价格,实际工作量价格可能与合同价格差别很大。居间报酬的计算基数的设计应尽可能的与实际收款额、收款进度挂钩,降低承包商的风险。同时,对于合同价格或初期预算比较接近项目实际价格或者初期预算比较高的项目,一般应以项目合同价格或初期预算为基础设立一个居间报酬的最高限额。对于初期预算比较低,但后期工作量可能比较充足的项目,则应尽量使用不同的居间费率确定报酬,调动居间方的积极性。

2.居间报酬的计算基数应明确排除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只是用于墨西哥国家税务机关控制本国国内商品交易和流转的税种和手段,并不构成承包商的实际收入,同时外国纳税人提供的发票中增值税部分不能抵扣在墨西哥的销项税,故对外国居间方支付居间报酬时应将增值税排除在计算基数外,居间合同中对居间报酬的支付条款仅表述为“居间报酬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交发票金额的**%”,是不严密也不合理的。

3.选择适当的结算货币和方式避免或减少汇率风险对项目成本的影响。由于PEMEX对承包商的结算完全以本地货币比索支付,即使使用了美元报价,最终的结算金额也需要以墨西哥比索支付。同时,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墨西哥比索贬值幅度非常大,2007年7月份,1美元约折合10.7799墨西哥比索,到2009年7月13日,1美元约折合13.7052比索i,贬值幅度高达27%。在签署居间协议时,应尽量避免以美元结算或者直接规定由居间方承担汇率风险。

4.代购材料和损害赔偿的排除。在石油工程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PEMEX的要求,承包商可能受PEMEX委托代为采购材料或设备。同时,由于PEMEX或其雇员或者其他第三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甚至由于自然灾害,都可能会给承包商的设备或人员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或者伤害,形成补偿、赔偿或者保险费。上述各种情形,通过PEMEX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均不应构成居间报酬的计算基数,在居间合同中应将这部分款项排除。

作者:郑 冰 许春妮

第2篇:项目委托管理协议合同

项目委托管理协议合同 1 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处理拆并校点空臵校产,确保校产合理利用,防止资产的流失,经铁厂村“三委”、铁厂完小研究,决定将校点的空臵校产委托给乙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甲方所属的校产委托管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将铁厂完小校点所有资产委托给乙方管理。

(一)、学校校址四至:东:西:

南:北:

(二)、林权四至范围:东:西:

南:北:

三、管理期限与形式

委托管理从年,年月起至村组长换届同步进行,如果管理期间发生变更等有关事宜,应按规定办理。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对乙方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2、管理期间,学校的全部校舍、土地、山林、花草树木等集体资产性质不变,甲方依法拥有对学校的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处臵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委托管理期间,乙方依照本协议,可利用空臵校园校舍办农村成人技术文化学校,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同时请示汇报党委政府后也可作为村组活动场所,用于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

2、管理期间,乙方享有对学校的全部校舍、土地、树木等集体资产的使用权,但不享有处臵、变更权。

3.乙方在对学校进行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学校资产的保护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出租、改建学校的房屋和改变学校土地的使用范围,严禁使集体资产造成损失。

五、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若出现以下事由之一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可随时提前解除:

1、签约双方均同意终止的,经双方签署协议后终止此协议,善后事项按协议办。

2、对于因乙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集体资产和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引起社会矛盾和影响较大的,甲方有权及时终止委托管理。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的,经双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各方违约责任按协议承担。如双方协议不成,按合同法原则处理。

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管理期满后自然失效。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年月日

乙方:法人代表或受托人:年月日

项目委托管理协议合同 2 2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市政府和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在遵守《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以提高_市照明质量为己任,特拟定以下委托管理协议。

一.管理原则

统一巡查、分级管理、统一标准、分摊费用

二.管理范围

三.管理期限与形式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从 20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管理形式同国有企业管理性质,有法人单位管理。如果管理期间发生体制变更等有关事宜,应按规定的申报、审批顺序办理。

四.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乙方:

1.甲方

权利:

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行为进行监控。

⑵.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所产生的效益进行评估。

⑶.管理期间,甲方可因为路灯照明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改革及改造要求。

义务:

⑴.管理期间,甲方根据_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保持对路灯设施管理经费的投入,保障基本的管理需要。

⑵.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管理空间,依法维护和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⑶.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委托管理费用 元,具体支付方式另待商定。对额外提出的改革、改造要求,再根据协商另行支付。

2.乙方:

权利:

⑴.乙方依照本协议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在委托管理期间,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改革、改造意见进行评估,进行可行性研究,保障甲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⑵.乙方在符合国家和_市相关规定和政策的前提下,应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及时向甲方提出管理上面的新举措,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具体的需要由甲方帮助协调、支持。

⑶.管理期间,乙方享有对路灯等设置的管理权,但不享有处置权。乙方享有合理的获得委托管理费的权利。

义务:

⑴.管理期间,乙方应自觉地将各项管理工作置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接受甲方对管理工作的监控和评估。

⑵.乙方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力求达到管理目标,并积极地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协议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若出现以下事由之一,双方签订的协议可提前解除:

1.签约双方均同意终止的,经双方签署协议后停办,善后事项按协议办。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的,经双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各方违约责任按协议承担。如双方协议不成,按合同法原则处理。

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管理期满后自然失效。乙方如意向继续管理,须在协议终止前 1 个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另签协议。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地位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 4 份,甲方 2 份,乙方 2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委托管理协议合同 3 3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一条给排水、房屋的维护、维修管理

1.所区内给排水系统的管道,设备的维护、维修、运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污水管道、供热管道、消防供水系统、化粪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务,包括:修理门窗、更换玻璃、照明灯具、门锁、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第二条供电、用电设备的管理

1.供电系统的维护、检修、运行和管理,包括:配电室、变压器、由配电室至办公区域、实验室、生活区、公共场所的配电箱、柜、供电线路、照明设施、光源;

2.电梯的维护、运行的管理;

3.节日、重大活动彩灯悬挂与维护;

第三条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1.所区环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车棚、公共场地、体育休闲场所、宣传栏、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清扫和保洁;

2.工作区建筑物内部的楼道、大厅、报告厅、会议室、所领导办公室、院士办公室、电梯门、公共场地、卫生间的清扫和保洁;

第四条绿地、绿化管理

1.所区内绿地、花木、造型物的维护与管理;

2.节日、大型会议和活动的花卉摆放;

3.受研究所委托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绿化会议,签订绿化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第五条食堂管理

为职工、学生等提供用餐服务,为来所工作、访问人员提供工作餐,提供会议用餐等服务;

第六条非机动车、机动车和车务管理

1.所属机动车的保养、维护和维修;

2.用车服务、车务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车停放管理;

第七条传达与邮件、报刊的收发管理

1.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问者,来访人员登记;

2.收发各类邮件、报刊;

第八条职工医疗管理

1.全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学生和流动人员的医疗、疾病预防和保健服务;

2.协助所有关部门完成义务献血工作;

3.医务室日常药品的计划与采购;

4.职工医疗费的报销审批、大病住院及高额检查费的审核;

5.代表理化所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计划生育会议,签订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第九条器材供应与房屋管理

1.常用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五金、电料、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

2.各类库房、剧毒药品的管理;

第十条所区治安、保安管理

门岗值勤、夜间治安巡逻;

第十一条居委会的管理

1.居委会日常工作的服务与管理;

2.参加各级政府有关会议并组织落实;

第十二条茶炉、浴室的管理

提供开水供应、浴室管理,茶炉设备、淋浴设施的维护、维修;

第十三条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的管理

1.办理入住手续、来客登记及安全工作;

2.宿舍楼内楼道、楼梯、卫生间及公共场地的清扫和保洁;

3.门窗、室内设施的维修;

4.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收费工作;

第十四条房租、水、电费的收费管理

负责单身宿舍、学生宿舍房租及相关费用、职工住宅楼水电及相关费用,出租房租金等收费工作。课题组水电查表及编制收费清单。

第十五条房产经营管理,经营房产见附件

第二章服务质量与标准

第十六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一、给排水、房屋维修、维护与管理

1.全面掌握所区内给排水系统、暖气系统的运行情况,熟悉管路走向和具体位置,保障正常运行;

2.发生突发跑、漏水情况,要立即赶赴现场(十分钟内),组织抢修,一般报修一小时内抵达现场;

3.给水管道、暖气管道无滴漏水现象;

4.排水、下水管道堵塞要及时疏通,屋面雨水口、雨水管雨季前清淘疏通一次;

5.保证维修质量,更换的配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技术质量标准;

6.文明操作,尽量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维修后要清扫干净。实验室内使用电、气焊要征得科研人员同意,不违章作业,确保现场安全;

二、供电、用电设备管理

1.供电系统 24 小时正常运行,发生断电事故立即排除(十分钟内到现场);

2.接到一般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

3.限电、停电应提前发出通知,遇突发供电中断事故要立即与供电机构交涉解决;

4.定期巡视会议室、卫生间、楼道、公共场所、道路的照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5.按时办理电梯年检事宜;

6.按时与电梯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协议,维修要有记录,保证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三、环境卫生,楼道保洁

1.路面、公共场地、门前三包区域每日清扫,清洁无杂物、无积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洁,无遗撒,夏季对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喷药、消毒,无蚊蝇滋生,及时清运垃圾、粪便,排污管道畅通。环境卫生达到市文明单位标准;

2.楼内公共场地地面洁净,楼梯扶手无污垢,玻璃干净明亮,电梯门及轿箱内保持光亮,卫生间内地面、洁具清洁卫生无污物,空气流通无异味。

四、绿化、绿地管理

1.保持绿化设计的整体造型和绿化效果,花木、绿地修剪整齐,及时清除杂草、杂物;

2.无破坏、践踏、占用绿地的现象;

3.在正常浇灌前提下,注意节约用水,管理好绿化用水;

4.绿化工作达到院先进单位标准;

五、食堂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保证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2.食堂炊事人员要“三证”齐全,定期体检,不录用无资质人员;

3.食堂服务人员衣着整洁,遵守职业道德,服务热情主动;

4.保证伙食质量,花色品种多样;

5.餐厅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做到地面洁净,餐桌、餐椅无尘,无杂物堆放,无蚊蝇,为就餐人员营造舒适的就餐环境。

六、车辆、车务管理

1.优先保证所领导、院士、会议用车;

2.遵守交通规则,出车准时,安全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3.准确填写出车单,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

4.办理或提醒相关人员办理年检、年审等车务手续;

5.建立、健全机动车档案;

6.及时清理自行车棚内的废弃自行车及杂物,自行车无乱停、乱放现象;

七、传达与邮件、报刊管理

1.热情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人;

2.电话联系被访者,征得同意后进行登记,方可准其进入工作区;

3.正确、及时收发各类邮件、报刊,不发生人为邮件丢失,急件予以特殊处理;

八、职工医疗管理

1.为就医人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和咨询服务;

2.无重大医疗事故;

3.严格按所公费医疗管理规定审批、审核职工医疗费用的报销;

4.所购药品无假冒、伪劣、过期及国家禁止使用的;

5.按时对应做计量检定的医疗器具送检,并有记录;

6.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各级政府、科学院先进单位标准;

九、器材供应与库房管理

1.每月根据常用器材消耗量提出采购计划,报甲方核定后负责采购、保管和发放,避免库存积压;

2.不得采购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

3.剧毒药品的保管、发放要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和跟踪投料等管理制度,存放条件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

4.化学品仓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符合卫生、安全、消防要求,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5.出入库器材要做到帐、帐和帐、物相符,定期与所财务处对帐;

十、所区治安、保安管理

1.门岗执勤礼貌、规范,夜间保安巡逻;

2.引导进所车辆整齐、有序停放;

十一、茶炉、浴室管理

每天 8:00~20:00 提供开水,茶炉设备保持完好,茶炉间、浴室卫生洁净。

十二、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的管理

1.楼内走道、卫生间、公共区域干净、整洁、室内设施完好;

2.不擅自安排他人入住;

3.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管理;

十三、房租、水电费、供暖费收费管理

1.严格按收费标准收缴相关人员的房租、床位费、水电费、天然气费等,编制收费清单后交所财务入帐;

2.课题组水电用量核查后列收费清单,报所财务处;

十四、房产经营管理

1.房屋出租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出租合同规范;

2.对出租房屋的安全负有责任;

3.出租合同报甲方一份备案;

4.按时收缴房租等相关费用,交财务处入帐;

5.房屋经营收入每年不少于万元。

十五、其它管理

1.服务和管理过程中注意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礼貌友善,热情主动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大胆管理,讲究方法,纠正违章,有根有据,以理服人;

2.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和行为敢于批评和规劝,对恶意违反并不听从规劝的人员可报请所领导进行处理。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对本协议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管理年度计划;

3.由资产财务处对乙方财务支出进行年度审核;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工作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改变甲方提供用房的性质和用途,须征得甲方同意;

5.协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乙方与各部门的关系;

6.审定乙方编制的房屋、装备大修、更新年度计划;

7.负责与乙方签订本协议范围以外的单项合同;

8.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甲乙方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理化所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自主管理的权利;

2.根据理化所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约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理化所房屋、设备大修和更新年度计划,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在管理服务中,有权对违反本所相关规章制度的职工、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凡理化所公用设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6.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项目,不得将管理责任转托第三方;

7.乙方聘用本所职工以外的人员,应遵守北京市用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用工制度,此类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达到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服务指标,自觉接受本所职工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章管理服务费用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在维修中,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材料和配件,因使用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义务和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第二十六条甲方未执行或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发生歧议,可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可报请所务会裁决,甲、乙双方应执行裁决结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接受理化所组织的部门年终考核后,根据所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三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至理化所整体搬迁后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自所务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3篇:污水委托运营合同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委 托 方:受 托 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合同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合同

委托方: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住所地:

企业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受托方: (乙方) 住所地: 企业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2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委托人: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接管人就本委托运营项目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管理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管理(详见附件1)

二、项目承包范围及方式

委托范围: 委托运营方案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

委托方式: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全权委托给乙方。乙方负责:管理污水处理站日常工作,配置合格的运营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

三、委托运营期限

委托运营合同期限:5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 (¥ 元);

本合同总价为第一年价款,之后每年根据物价和其他因素双方重新洽谈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包括委托范围之内的费用,价款根据水量调整,如因甲方原因超出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界定及计算方式依照《附件1》和《附件2》执行。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调整

2.1支付方式:合同生效起5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月运营费用,之后每月支付一次月运营费用。

2.2合同价款调整:由物价上升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按照《合同通用条款11条》执行;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附件1:委托运营方案;

附件2:污水运营费用计算方法。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乙方承诺

承诺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达到污水排放标准;保证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并经年检合格。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运营证书的复印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甲方承诺

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运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在矿井水出水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用于计算水量,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山西省孝义市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一、总 则

1、定义

下列词语或措辞,除特别说明外,在本合同中均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

合同:指甲方与乙方之间为实施、完成合同所订立的合同。合同由通用条款第2.2款所列的文件组成。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委托污水处理运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委托运营的条款。

专用条款: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运营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

协议书:指甲方与乙方为本合同污水处理委托运营项目所签订的协议书。

第三方:除甲乙双方(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或组织。 甲方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甲方人代表由甲方任命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代表:指乙方指定的负责运营项目现场管理和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乙方代表由乙方任命并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价款:是指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承包范围内运营管理责任的款项,其具体款项依据协议书中标明的金额和合同约定的调整事项确定。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包人、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中注明所采用的书面形式。

索赔:指合同履行期间,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并根据合同约定向过错方索要相应的费用。

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委托运营: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全权委托给乙方。乙方负责管理污水处理站日常工作,配置合格的操作、运营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服务,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

进水水质:乙方通过日常检测得出的污水处理站进水的各项参数指标。 进水水量:在线监测系统流量计显示向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水量。

污水处理达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维护保养:运营方对污水处理站相关设备进行的加油、调试、清理等日常工 作,不包含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2、通讯联络

2.1 通讯形式:本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申请、批准、确认、同意、决定、核实、通知、任命、指令或表示同意、否定等的通讯(含派人面交、邮寄、电子传输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只有在对方收到后方能生效。

2.2 发送通讯: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通讯都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甲方、乙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并按约定发送通讯。收件人应在通讯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讯,另一方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通讯送至通讯地址的,均视为送达。

3、现场考察

3.1 双方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污水处理站建设、安装和运营的基础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包人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3.2 运营方案的编制: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的资料编制委托运营方案。乙方的委托运营方案应被认为已经考虑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的影响,但不包括以下内容的影响:

3.2.1 因甲方临时性的措施造成的污水处理站考察条件与常规情况不符; 3.2.2 甲方生产工艺或者生产计划的变更造成水质、水量的变化。

4、事故处理

4.1 安全事故的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2 事故争议的认定: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5、专利权

5.1 侵犯专利权的责任:乙方在实施、完成委托运营合同过程中所采用的工艺、设备和自身供应的材料、药剂等,如因其商标、图案、工艺、材料的使用等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一切与此有关的损害、赔偿、诉讼费和其他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5.2 版权和知识产权:甲方乙方各自对属于自己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文件保留版权和知识产权。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应视为分别授权对方为实施合同而复制、使用、传送上述图纸和文件。但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其另作他用或转给第三方。

6、保障

6.1 合同双方的相互保障:合同一方应负责和保障另一方不负责因其自身的行为或疏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忽所引起的一切损害、损失和索赔。但受保障的一方应积极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因受保障的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则损失扩大部分由自己承担。

6.2 甲方对乙方的保障:甲方应保障乙方运营过程所需的水电供应,并不得要求乙方做出不符合安全规范行为,不得要求乙方处理做出超出污水处理站工艺设计规范要求的行为。

7、财产

7.1 甲方财产:乙方接管前同甲方共同清点污水处理站属于甲方的设备、仪器、材料、药剂等财产,并形成书面记录文件;乙方接管后由甲方购置的财产加入记录文件。除此之外的污水处理站的设备、仪器、材料、药剂等财产都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占用、挪用、扣留。

7.2 乙方财产:乙方在工程改造期间以及接管运营后进入现场的设备、仪器、材料、药剂等属于乙方财产,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财产的安全。

二、合同主体

《第一部分:协议书》及《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的全部内容。

三、运营合同期限

8、运营期限

本合同运营期限为5年,如乙方在运营期间因乙方过错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甲方可终止委托运营合同;如乙方在运营期间没有因乙方过错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为5年。

四、材料设备质量 9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9.1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通知甲方办理进场手续。

9.2 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10、甲方采购材料设备

10.1 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通知乙方共同办理检验、清点、入库工作。

10.2 如乙方对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性能有疑问,可对材料设备进行检测,如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可拒绝使用。如甲方不认可乙方的检测结果,可向相关检测部门提出检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测申请,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其他

11、物价引起的调整

11.1合同每执行一年后,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物价上涨指数,协商确定因物价上涨而须提高的乙方运营费用。

12、保密要求

12.1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供保密信息。自对方收到保密信息之日起,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义务不因合同完成而终止。

12.2 保密信息知悉权限:合同双方仅允许因执行本合同而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除双方书面委派执行本合同应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相关的或属于另一方所有的保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允许范围从另一方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保密信息。任何保密信息的公布,均应事先征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

12.3合同双方应与执行本合同应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及时向另一方提交一份备案。双方应以保护自身秘密的谨慎态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避免保密信息被不当公开或使用。任何一方若发现有第三方盗用或滥用另一方保密信息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12.4保密信息应由提供方以书面形式说明保密程度;以口头形式提供的,则提供方应在提供后28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确认的信息,以及与材料设备产品、价格、工程设计、图纸、技术、工艺和财务等相关信息。但不包括下述信息:

12.4.1 提供前已由双方所持有的;

12.4.2 已公开发表或非对方原因向公众公开的; 12.4.3已由各相关方书面同意其公开的; 12.4.4在未获取保密信息前由对方独立开发的;

12.4.5对方从对保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

13、合同份数

1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13.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甲方乙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正本与副本均具有同等效力,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1、定义

1.1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 文书 √□ 传真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1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同通用条款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3.1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甲方义务

甲方应完成如下合同约定:

4.1 乙方承建的污水处理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后第二天,本合同自动生效,乙方自动接管甲方的污水处理站运营。

4.2 在运营期间,甲方排入污水处理站的污水量、污水水质不超《附件1》中进出水水质、水量表中所列指标。若甲方的污水排放水质指标超出《附件1》中进出水水质表中所列指标,则需支付给乙方额外的运营费用,费用计算方法见《附件2》。

4.3 保障运营期间的水电供应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后勤供应。

4.4 办理乙方运营期间人员出入的证件,以及其他运营人员在现场工作所需的手续。 4.5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5、乙方义务

乙方应完成如下合同约定:

5.1 在委托范围内完成所有的运营工作。

5.2 乙方运营期间保证污水处理达到合同约定的排放指标。

5.3 乙方在运营期间承担污水处理站的维护保养义务,如因不当操作造成甲方财产的损害,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赔偿费用。

5.4 乙方在运营期间,应按规定每天详细记录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固体废弃物处理台账、污水排放等记录表格。上述资料由乙方妥善保存,每月在乙方向甲方申请拨付运营费用时,由乙方随同运营费用请款报告一并提交甲方。

5.5 乙方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污水处理站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遵守甲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6 乙方在运营期内,有责任配合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配合甲方协调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5.7 乙方在运营过程中造成甲方设施或单位、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5.8 乙方在签订本委托运营合同后,不能再将本运营项目进行转包。 5.9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6、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6.1.1 甲方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6.1.2 甲方对代表人的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负责运营现场安全、质量、相关规章制度的管理,并听取乙方反馈的运营相关信息和要求。

7、乙方代表

7.1 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其通讯联络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8、争议

双方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太原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4篇:供暖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的()集中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运营管理事项

1、甲方将冬季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乙方独立负责供暖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严格按照甲方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暖特许经营协议书》《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及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锅炉房及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安全以及燃料供应保障等项工作,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供热系统故障的及时维修。

4、乙方必须自行制定、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锅炉房运行安全及人员安全负全责。

5、在供热期间,若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应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对于由供暖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赔偿责任,乙方须完全承担。

6、乙方自主进行管理、维修、技术、操作等人员的选聘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二条 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供暖,并且保证达到供暖标准。

1、供暖期限:当 年 月 日至次 年 月 日为法定供暖期,具体以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供暖时限为准。

2、供暖标准:根据市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条 供暖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在运营管理期内涉及到维修保养等供暖综合服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供暖前供热系统的安全检查、调试。

2、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3、供暖管网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4、锅炉及其附属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5、锅炉房及供热系统的普查,供热设备、设施的维修,零部件的更新。

6、甲方提供的锅炉房及管网各类技术资料、 图纸的使用及保管。

第四条 供暖费用的结算

1、乙方自委托运营管理之日起,乙方负责供暖费的收取工作。入网费和供暖费的收取工作,作为乙方运营管理中的成本经营费用购买热力服务的费用。

2、入网费和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遇政府对供暖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乙方按调整后的价格收取供暖费。1

第五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 )年,即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如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设备、设施的经营权。

第六条 其它约定

l、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履行协议期间,因外部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 经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4、本协议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在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续签新的协议。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补充协议得以完善。

6、双方如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可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5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确保完成人民政府和人民政府承诺的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守信。

一、 乙方在污水处理厂负责为生化反应池、二沉池建设钢结构的保温设施、暖通设施,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注水运行。

二、 乙方负责钢结构设施的工程款预算、实地勘察、方案设计、工程施工以及设备安装和调试,直到能够正常运行使用。

三、 甲方责任:

1、 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给以全力支持和配合,确保乙方顺利完工。

2、 甲方必须先预付50%的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投入正常运行,并由环保、建设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达标后,进行审计决算后付给80%工程款,余20%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正常运行一年后给付。

3、 甲方负责协调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所需的污水负荷。

4、 甲方对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全面工程监管。

四、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项目,且投入运行。

2、 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定进行施工,并按照有关劳动安全法规用工。

3、 乙方所购钢结构材料,必须严格使用国标材料,提供正式的税务进货票据及产品合格证书。

4、 乙方必须在2011年12月底前,保证注水启动运行;试运行结束后,确保达到上级环保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验收标准。

五、 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工程完工,环保、建设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审计决算完成后,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付款,逾期未付则补偿支付乙方余款5%的违约金。

2、乙方如果按期完不成项目,不能正常注水运行,余款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应无条件对所建项目予以修复并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同时对甲方按工程价款总额的5%承担违约金,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不使用国标原材料,不按有关劳动、安全法规用工操作,造成质量、安全问题,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 若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签字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3

第6篇:污水厂委托运营协议范本(企业-企业)

污水厂委托运营协议

甲方:(特许经营权持有方 )

乙方:

甲方已与市政府)于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下称“ 原协议”),现根据国家环境污染治理运营许可相关制度,经原协议甲方同意,本协议甲方决定将污水厂委托乙方运营管理,乙方愿意接受该委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运营项目:

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运营污水厂(下称“污水厂”)。

二、委托运营期限及运营费用:

运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

运营费用将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协商。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除适用法律或本协议有特殊规定外,甲方保持其特许经营权在整个委托经营期内始终有效。

2、在本协议委托运营期内,在不干预污水厂正常运营和维护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在乙方运营过程中,甲方必须给予全力支持与配合,负责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工作。

4、在本协议委托运营开始前,甲方向乙方移交污水厂的设施和设施,应确保设施不存在缺陷,设备达到设计选型要求;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72小时无异常;当协议运营期满后,乙方将上述设施与设备完整移交给甲方。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在整个委托运营期间,乙方保证其运营资质始终有效存续。

2、乙方负责污水厂运营管理,必须严格按污水厂相关规范安全运营,保证

出水与污泥处置达标,保证生产安全。

3、乙方负责对污水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在委托运营期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一同做好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5、乙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资料:自委托运营日后第二个运营月起,应于每月7日前向甲方提交污水厂上一运营月的运营记录。最后一个运营月的运营记录应当在该运营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

五、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应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当参照原协议条款之约定,使污水厂运营良好,出水水质达标。

六、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日期:

第7篇:项目运营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陕西活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承志

电话:189913430

31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吴起项目开发全程运营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学府园

2、地理位置: 吴起县二中对面

3、使用权面积: 29000平方米

4、用地性质: 住宅及商铺

二、项目运营服务目标

1、成功对项目提供全程运营策划和销售运营服务。

2、实现操作项目的高速运营,以高效率的服务与市场操作提升项目开发质量。

3、确立项目品牌服务目标,通过项目市场化运营提升开发商企业品牌的市场美誉度。

4、秉承共同甲方的服务宗旨,实现项目开发的利润最大化。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项目开发全程运营策划及项

目代理销售工作。

合作条件及工作期限:

1、项目进入市场开发销售阶段,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销售的唯一代理商负责项目的销售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行任务考核的销售面积称为乙方代理的项目可销售面积。项目可销售面积为项目总住宅面积扣除甲方用于特殊用途以外的面积。甲方用于特殊用途的面积在本项目开盘前由甲方确定。

3、甲乙双方约定的乙方服务期为: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起,至乙方成交销售面积达项目可销售面积的95%止。

四、乙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为保证甲方项目的顺利推广,乙方特为项目成立项目服务小组,由客户服务、房产

营销、广告创作、策划、设计、媒介及市场等部门人员配合,以严谨、专也的态度和方法为甲方提供专业的销售代理、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服务,并具体负责甲方所委托项目的监控、实施和执行,确保以最佳的服务阵容及水准为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项目总负责:张承志

2、策划总监:马涛

3、销售总监:李建华

五、工作内容范围

(一)、前期运营策划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项目运营策划服务内容:

1、项目整体开发定位及开发运营策划

1)项目开发市场定位研究

2)项目核心形象设计

3)项目价值评估及方案提升

4)项目开发品牌提升战略

2、项目营销策略系统

1)项目总体营销策略

2)广告媒体策略

3)事件营销设计

4)项目运营时间轴线,开发节点计划

3、营销实施设计及策划

1)销售推进节点策划

2)营销实施市场策动点挖掘

3)主要卖点荟萃及项目强势、弱势提升与处置方法

4)价格定位策略

5)价格体系,配合销售的促销策略

6)入市策略

B、项目产品策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顾问服务:

乙方以顾问形式参与项目产品概念、功能及产品外延策划及设计

C、项目营销包装系统设计:

1、项目Ⅵ包装体系

1)项目logo设计

2)项目视觉形象表现系统(Ⅵ)体系设计

3)体系基础部分:标准色及辅助色、标准字体及标准组合、辅助图形等

4)(Ⅵ)体系应用部分:形象墙、旗帜、徽章、名片、来宾接待卡、户外导向牌、

指示导向牌、接待台、相关人员服装等。

5)主楼书平面设计

6)DM平面设计

2、营销、促销包装设计

1)工地及现场环境包装体系

2)系列宣传印刷品、表单设计

3)销售处及样板间展板设计

3、广告平面媒体设计

1)平面媒体选择策略及使用建议

(二)、营销实施过程策划工作内容

D、营销、传播及媒体实施策划

1、分期营销策划:

1)营销重要节点设计

2)事件营销策划

3)主要卖点荟萃及竞争力分析

4)项目强势分析及深度挖掘

5)项目弱势分析及规避策略

6)阶段广播广告主题及文案提纲

7)其他(短信等)

2、营销、事件、媒体推广策划:

市场媒介资源整合推荐:

● 效果图设计公司及个人

● 非主流媒体广告代理公司

● 模型公司

● 装饰公司

● 项目网站设计公司

● 外地项目考察学习

● 其他(短信发布公司等)

3、项目营销中心接触点设计:

1)、项目现场包装策划建议:

●销售中心功能策划

●销售中心装饰及布置建议

●销售中心外围环境布置建议

●销售中心展板/喷绘/背景/挂旗/等平面包装设计

●样板房概念策划及装修方案设计

●服务流程接触点策划

六、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

项目代理销售阶段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代理销售服务代理服务费用按月结算。

1、代理费计提标准为:

1)营销基本代理费用按乙方当月完成合同销售回款总额的2.4%计算。甲方每

月按乙方完成合同销售额的2.4%支付代理费。

2、代理费用结算方式及约定:

1)销售代理服务费用按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次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

2)销售代理服务费用进行结算的认定标准的约定:

A、银行按揭:首付最低额为总房价30%(含30%),并且首付款到帐后,既视

该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购房合同金额结算乙方销售佣金。

B、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首付最低到帐金额为总房款40%(含40%),既是为该

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分期付款每次实际到帐金额为标准结算乙方

销售服务费用。

C、一次性付款:客户交清全部购房款80%以上既视该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

甲方按实际到帐金额标准结算乙方销售佣金。

对于已缴纳首期款并签订合同的客户,因甲方工程质量或进度原因退

房,视为乙方有效成交,不影响乙方对该套单位计提销售佣金。特殊情况

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销售目标

在甲方完成双方协定的宣传推广投入计划及按期保质完成主体工程及各项配套工

程进度计划的前提下,乙方保证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进行销售的部分,自取得该部分预售许可证并开盘起12个月内完成住宅销售面积的80%。

分时期销售计划:

1、开盘期------开盘4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20%

2、强销期------开盘9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50%

3、持续期------开盘12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80%

注:关于开盘条件的约定:

项目开盘时须具备的条件为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达到正

负零以上。

八、目标销售均价

1、当双方一致确认可以启动销售工作时,协商确定销售均价(计划财务销售总额/计划

财务销售总额面积)。

2、在甲方完成双方议定宣传推广投入计划及按期保质完成主体工程及各项配套工程进

度计划的前提下,乙方保证项目代理销售目标任务完成并实现甲方计划财务销售均价。

3、开盘价可在销售均价的基础上视实际情况在±5%范围内进行调整。乙方依据甲乙双

方共同认可签字的价格单进行销售。

九、销售溢价问题

1、 销售溢价是指在乙方代理销售本项目时间内,乙方实际达成销售均价高于甲乙双方

开盘时所约定的目标销售均价(计划财务销售总额/计划财务销售面积)的部分,视为销售溢价。

2、销售溢价甲乙双方按8:2比例进行分成。

3、目标销售均价在本项目开盘前有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十、委托销售的权限与控制

1、甲方委托乙方在吴起独家销售本项目;

注:甲方有权自留部分销售面积作为甲方关系自用,次部分自留面积不计入乙方总

销售面积,所达成的销售额亦不计入乙方佣金计提范围。

2、乙方已甲方名义对外发布的任何消息,签订的任何文件,均须得到甲方正式书面批

准;

3、乙方不得自行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任何承诺,如因此而引起甲方法律及经济损失,

一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售楼处现场及相关展销点必须而且只能按照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付款方式、

装修标准、入伙日期等向客户销售本项目,经甲方书面批准的调整及甲方中途书面变更除外;

5、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法规;

6、乙方有权组织客户参观楼盘,直至成交。

十一、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一)、乙方的责任和权益: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全案运营服务

2、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不得将项目运营的非公开资料向第三方展示。

3、乙方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进行工作。

4、乙方提供的设计稿件如果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及时收集市场资料信息及客户反馈意见,提出相关销售调整方案。

6、乙方负责催收尾款。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向承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8、乙方须按月将客户资料如实的移交给甲方,无论合同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

须将全部销售资料、客户资料如实移交给甲方,并配合甲方做好销售队伍的

移交工作,以确保甲方正常销售工作的进行。

9、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法规,未经甲方同意,不

得将本项目转委其他单位销售。

(二)、甲方责任和权益:

1、如乙方重大工作成果未获甲方认可并因此影响项目进展,甲方有权即时终止

合同。

2、甲方指派专人或工作小组与乙方对接,该专人或工作小组能代表甲方的正式

意见,但所有甲方的重大决策均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计划对乙方工作内容及成果进行审核和认可,以便

乙方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正和实施。

4、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促进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5、甲方应及时提供项目的有关资料,以便乙方确定工作重点和及时展开工作。

十二、法律责任及解决方式

1、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延安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2、如果发生下述违约情况,违约方应承担壹拾万元,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甲方下述行为应视为违约:

a单方擅自终止乙方代理;

b拖欠结算乙方代理费用达二个月以上;

乙方下述行为应视为违约:

a乙方擅自终止代理;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中途减少销售人员。

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法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进行,则双方无须

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其它

1、其它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及其

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陕西活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上一篇:十八大精神进课堂下一篇:钢结构设计试卷及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