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审计质量意义分析论文

2022-04-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随着审计工作不断深化和审计影响的不断扩大,审计质量越来越成为影响审计事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受到审计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社会审计质量是社会审计工作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提高社会审计质量对保障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分析提高社会审计质量的意义入手,在剖析社会审计质量不高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提高社会审计质量的6点措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审计质量意义分析论文 (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会审计质量意义分析论文 篇1:

提高审计独立性的途径新探

摘要:近年来,国内外发生了一系列影响巨大的财务丑闻。在这些丑闻中,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公司串通舞弊,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社会审计质量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审计独立性一直以来被认为是社会审计的灵魂,社会审计的独立性对于保证审计质量尤为重要。本文主要探讨如何完善社会审计体制,提高社会审计独立性,进而提高审计质量的问题。

关键词:审计独立性;委托代理;经济人假设

“审计独立性一直被认为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如果注册会计师失去独立性,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便失去了任何意义”。[1]“当前大量失实的审计报告主要是由于注册会计师没有在经济上保持真正的独立性,在审计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审计人和被审计人之间的关系不对等,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客观、公正执业所造成的”。[2]因此,研究如何完善社会审计体制,保证注册会计师实质上的独立性,对提高审计质量,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审计:受托责任的产物

我国著名的会计审计学家杨时展教授认为:“审计因受托责任的发生而发生,又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注册会计师审计起源于意大利合伙企业制度,形成于英国的股份企业制度,发展完善于美国的资本市场。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的第三人,运用专业的技术和方法执行审计业务,可以揭示企业中的差错和舞弊,帮助委托人和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注册会计师提供的报告具有证明性作用。

现代企业的重要特征之一是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通过一系列的契约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经营者代理所有者执行生产经营活动。然而,经营者和所有者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他们的利益往往又是不一致的,而且经营者和所有者存在信息不对称,代理人经常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在经营活动中利用其信息优势做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即代理成本。为了减少这种代理成本,所有者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即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缩小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无疑是一种较为合适的方式。同样,当公司对外发行债券时,在管理者和债权人之间也存在上述的代理问题和类似的解决方法。审计具有的监督与鉴证职能,使它具备了这种利益协调的功能;在某些情况下,它虽然不具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但却具有比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更有效的秩序维持机制与能力。因此,审计是解决企业代理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分析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现有审计市场中审计关系的不对等、审计收费的方式以及审计违规的成本等方面的不完善,是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丧失独立性的重要原因。

(一)注册会计师:理性的经济人

注册会计师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的行为必然与理性经济人的行为特征相一致,他们会在预期收益与成本之间进行决策,以追求自身预期效用最大化。一些人把注册会计师看成是超然独立的道德人,从而把审计独立性定义为一种精神状态,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受经济利益或感情因素的影响。很明显,从超然独立的角度对审计独立性进行定义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人类判断、决策过程的复杂性和经济性,审计过程的技术性以及审计风险模型在审计报告决策中的运用过于抽象,在现实中我们无法观察到注册会计师出具意见、进行判断是否受到外部压力的影响。李兆华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了被审计单位和事务所在审计业务的决策。其研究指出,“若事务所得到的收买好处大于预期的惩罚支出,事务所将选择不披露;若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共谋’作假的好处小于预期的惩罚,事务所将选择披露”。[3]因此,如果“共谋”作假被发现的概率低或者“共谋”作假被发现后的惩罚力度不够,就会助长事务所在执业中的“共谋”或作假行为,审计质量就无法保证。

(二)审计关系不对等

基于受托责任而形成的审计,存在着委托人、被审计人与审计人3个审计关系人,以上3个方面审计关系人相互结合形成的审计关系是一种有序的平衡关系,如果在审计关系中委托方或被审计人有一方被另一方取代或控制,审计关系就会失衡。在一些上市公司中,国有股股东在董事会实质上的缺位导致公司被内部人控制;在部分国有控股和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存在“一股独大”,董事会人员组成中以内部人和控股股东代表为主,缺乏代表中小股东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合二为一。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审计关系三方有序的平衡关系被打乱,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关系中处于明显的被动地位。“当注册会计师揭露客户的舞弊行为而要承担被解聘的风险时,其审计独立性就必然受到损害,就很可能屈从于上市公司,为其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甚至与客户串通舞弊,使审计失去客观公正性”。[4]

(三)审计收费方式不合理

“目前,在我国的审计市场上,多是由被审对象自己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支付的审计费用。然而目前企业的经营者既是审计委托人,又是被审计人,由他们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决定注册会计师的续聘、收费等事项”。[5]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能否取得并持续取得业务,取决于控制公司的经营者是否愿意接受他们,经营者随时可能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而那些控制公司的经营者恰恰是社会审计要去监管的对象,经营者为了粉饰财务报告,完全可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另一方面,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与经营者合谋。“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经济社会中的实体,追逐经济利益是其必然的目标,而目前的审计收费方式使得被审对象与会计师事务所在目标上有着一定的一致性,会计师事务所缺乏代表中小投资者和财务报告的其他使用者利益的内在动力”。[6]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违规成本小

“我国目前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造假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惩戒方面远不如发达国家”。[7]如在我国的“银广夏”案件中,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银广夏公司虚构巨额利润出具严重失实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政部做出的处罚只是吊销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未追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而类似事件发生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不仅会被吊销资格,还将会受到巨额罚款甚至被判刑坐牢,投资者也会运用法律手段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巨额索赔诉讼。

三、提高社会审计独立性的政策建议

(一)委托模式的重构

目前,我国审计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委托人虚拟化,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审计委托关系扭曲对审计单位的独立性产生了巨大影响。

1、建议将虚拟化的委托人转化为真实的审计委托人—审计委员会

证监会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证监会直接领导,在人员和组织上拥有高度的独立性,其他部门无权干涉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的工作包括:接受企业委托选择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按照相关主管机关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企业收取审计费用和手续费;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契约、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支付审计费用;将审计报告转交给企业;全面协调各相关监管部门工作。这样,审计关系主体三方从形式上和实质上都保持了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避免了由于被审计单位审计收费而产生的压力,或有收费的问题也能有效地解决。

2、发挥声誉机制作用,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评级机制

“审计师的长远经济利益来源于它实质上的独立性,由此而形成的声誉又能为它带来长远回报,即独立性越高,声誉越好,则收费越高。一个声誉好的审计者为了保证持续的经济收益,不仅有对自身独立性做出承诺的激励,还有保持实质上独立性的激励,因为比起其它审计师,丧失声誉给它带来的损失将会更大”。[8]因此,为了提高独立性、保证审计质量,有必要尽快建立起审计市场上的声誉机制,利用它与独立性的互动效应,充分发挥审计的利益协调功能,促进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声誉机制的建立,可以由权威部门牵头,运用多种指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执业水平进行评价,以对会计师事务所评级的方式达到利用声誉机制增强审计独立性的目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评级标准可采用以下两个方面的指标:

一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衡量事务所规模的指标主要包括:(1)事务所拥有执业会计师的人数。通常从业人员的数量越大,承接业务的能力越强;(2)从业人员的构成。审计助理、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的构成比例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的质量有重要的影响;(3)收入中审计收费的比例。会计师事务所总收入中审计收费的比例越高,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审计市场的依赖性就越大,越不希望失去审计业务,其独立性也就越差;(4)市场占有率。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占有率越高,其拥有的客户资源就越多,在审计契约的谈判中有更多的议价权,独立性较高。

二是审计质量。衡量审计质量的指标主要包括:(1)可操控性应计利润率。即可操控性应计利润占总应计利润的比率,可操控性应计利润率越高,被审单位的财务报告中利润被操控比例的程度就越严重,审计质量越差;(2)行业专门化的程度。用会计师事务所在某个行业的市场占有率来衡量,会计师事务所在某个行业的专门化程度越高,越能够深入地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交易流程,能够保证提供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3)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占全部审计报告的比例越大,反映出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较高的审计质量”[9];(4)收入反应系数。投资者运用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投资决策,如果获得了高于市场平均报酬率的超额报酬率,说明财务报告的质量较高,注册会计师较好地保证了会计信息(盈余)的质量,即审计质量较高。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等级综合评价的结果,应及时公布在权威网站、媒体上,评价结果变动时应及时披露,并作为确定收费标准的重要指标之一。

3、在收费标准上,可实行双轨定价政策,即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上市公司的付费标准相分离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应体现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制的作用,评级高的会计师事务所享受高收费,评级低的会计师事务所只能获得低收费。对上市公司的付费标准采取统一定价。同时考虑借鉴国际惯例,以审计工作小时为基本依据来制定全国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具体情况,事先预测出工作量和不同级别审计人员的配备需要,并根据不同级别人员的小时收费标准,决定最终的审计费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后,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不得私自变更收费,如果确需变更,必须报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以防止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可能出现的串通舞弊。

(二)明确社会审计责任,增加注册会计师的违规成本

1、改进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1994年1月1日实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是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且要求所有会计师事务所都应独立执业。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这两种组织形式的最大区别在于合伙人或作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所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大小不同。对于合伙制而言,合伙人需要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事务所审计失败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可能会累及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而对于有限责任制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股东的最大损失额就是其出资额,所以股东可以借助有限责任制的形式将自身的损失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他们就有可能为了保住客户而选择在执业过程中过分迎合被审计单位的要求,这样就会极大地损害注册会计师独立发表审计报告的可能性,从而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多数为有限责任制,这种组织形式使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执业风险较小,与注册会计师应受到的社会责任约束以及社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信赖程度不相称”[10]。因此,应大力发展合伙制,国家应在政策上引导和促进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建立和发展。

2、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从1960年到1985年,美国最大的15家会计师事务所合计发生了472件诉讼案件”[11],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恢复以来,涉讼案件还很少,重要原因之一与我国对中小投资者的司法救济不足有关。中小投资者因会计造假而遭受损失时,难以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此外,中小投资者在提起民事法律诉讼时还承担着举证的责任,举证的成本过高、取证难度大也阻碍了中小投资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正当权益。

我国政府的相关部门也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加快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02年1月15日、2003年1月9日公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这为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向会计师事务所主张权利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而2005年修订通(下转80页)(上接77页)过的《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出台为证券纠纷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更多的依据和指导。2007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在界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民事责任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对于明确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责任,为中小投资者提起法律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该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效果仍有待检验。

综上所述,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体制尚不完善,导致了注册会计师执业时无法合理保证其独立性,影响了审计质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也降低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声誉。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审计体制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政府的相关部门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会计信息造假现象仍然十分严重,现有审计体制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责任编辑:吴之铭)

参考文献:

[1] 薛峰.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失问题的探究[J].江苏商论, 2005,(03):159-160.

[2]曹玉俊.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审计研究, 2000,(04):39-51.

[3] 李兆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定期轮换制的博弈分析[J].会计研究, 2005,(03):63-66.

[4] 张海涛.法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运行机制及启示[J].财会月刊, 2005,(21):64-65.

[5]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监管问题研究》课题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监管制度分析及政策建议[J].会计研究, 2005,(03):11-15,93.

[6] 周红.法国应对世界资本市场和注册会计师信任危机的改革措施[J].会计研究,2004,(05):86-89.

[7] 潘蓉容.对美国审计界有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概念新发展的评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0,(01):24-27.

[8] DeAngelo,L.E..1981. Auditor size and audit quality.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3:183-199.

[9] 夏立军、陈信元、方轶强.审计任期与审计独立性: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J].中国财务与会计研究, 2005, (0l):29-37.

[10]赵同剪.注册会计师行业主体资格研究[J].财会月刊,2006,(02):28-29.

[11]Palmorse ,Z. 1988. An Analysis of Auditor Litigation and Audit Service Quality. The Accounting Review,63 :55-73.

作者:林 俊

社会审计质量意义分析论文 篇2:

提高社会审计质量的基本设想

【摘要】 随着审计工作不断深化和审计影响的不断扩大,审计质量越来越成为影响审计事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受到审计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社会审计质量是社会审计工作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提高社会审计质量对保障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分析提高社会审计质量的意义入手,在剖析社会审计质量不高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提高社会审计质量的6点措施。

【关键词】 审计质量;审计环境; 对策

一、提高社会审计质量的意义

(一)审计质量是社会审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审计质量是审计人员按照一定的审计目的,对审计对象进行审查,从而实现准确评价审计目标的可能程度。审计质量越高,就越有可能接近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审计目标评价的准确程度。这时,审计监督职能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反之,审计质量越低,就越没有可能做到准确评价审计目标。这时,审计监督职能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审计质量是社会审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二)审计质量是发挥社会审计监督作用的决定因素

审计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审计不仅要查错纠弊,反腐倡廉,解决或促进解决一些职工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而且要从更深层次评估和分析国民经济运行的质量,提出意见或建议,服务于党政领导的宏观决策和管理。审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水平。

(三)审计质量是衡量全部审计工作的最高标准

与实行审计监督的根本目的相适应,审计机关采取的一切举措、开展的全部工作,其最终落脚点就是为了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因此,衡量和评价内部审计各方面的工作尽管有不同的尺度和标准,如领导班子水平、干部思想和业务水平、机关管理水平等,但归根到底还是要看其审计质量是否符合审计规范和审计准则,是否达到审计目标的要求,是否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审计质量的高低因而也就成为评价和衡量全部审计工作的最终和最高的标准。

二、审计质量不高的原因及分析

审计质量就是指审计工作的规范程度和审计作用的发挥水平。目前,社会审计的质量是社会上各阶层人士都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尤其是上市公司的社会审计质量,因为涉及各种投资者而更引人注目。尽管近年来我国审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社会各界对审计质量客观性的质疑仍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审计质量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

(一)审前准备工作不充分

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了解太少,尤其是对其所处的经济环境、业务流程、关联交易及其内控制度等未作审前调查,忽略了制定审计方案时的前置工作。如: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后,未对所取得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性复核;在编制审计方案前,对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未进行初步评估。审计方案过于简单,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内容不详细,分工不合理,对审计工作缺乏指导作用。对审计的目的不明确,对审计后应该达到什么目的、取得什么效果没有十分明晰的思路要求。审计计划不够科学,审计目标不够明确,工作计划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随意性,制定的审计方案脱离实际,操作指导性不强,审计重点不突出。

(二)审计责任感不强

一些审计人员的财会业务水平不高,对被审计单位财会人员利用会计手段作弊看不出、拿不准、识不破,必然会使其违法乱纪问题蒙混过关。另外,审计人员审计责任感不强,在审计中瞻前顾后,患得患失,淡化自己的职责,只求完成任务,不顾审计质量,加大了审计风险,降低了审计质量。

(三)对法律法规不熟悉

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的表现情形有:1.对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知其一,不知其二。2.对相关的行业规章及其政策规定平时不注重收集和学习,待审计中碰到问题后,有的回避疑点,轻易绕过,有的临时抱佛脚,现学现用。

(四)审计方法不当,定性不够准确

审计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缺乏严格规范,随意性比较大,运用不当或方法单一,抓不住审计重点,找不准问题隐藏的领域,泛泛而审,虽然下了功夫,费时又费力,但顾此失彼,审计做得不深、不透。审计综合分析不够透彻,审计意见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水平不高。审计方法实施得不够彻底,真实性审计质量不高,重大问题没有查深、查透。审计决定落实不够到位,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提高审计质量的措施

(一)规范审计工作程序

规范的核心是研究4个方面的问题:1.审计方案;2.审计证据;3.审计底稿;4.审计报告。审计方案的核心是审计调查。目前审计方案除本身存在问题外,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审计方案不符合实际,方案缺乏审计调查。要把审计调查作为制定审计方案的前提,任何一个审计项目都要先搞审计调查。审计底稿到底怎么写要好好研究,审计底稿是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一个很关键的环节,也是防范道德风险的一个关键环节,这一点必须抓住,这是对历史的一种责任。

(二)改进审计方法

1.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审前准备工作。安排审计准备工作,要做到科学、合理,全面考虑,不能带有随意性。审计方案的内容要周全、详细,分工要明确、合理。审前培训工作要到位,要让审计人员全面了解审计目的、内容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2.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相结合。对那些领导极为关注、群众十分关心的重点资金、重点工程以及救灾等专项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效率。在重大审计项目的组织形式上,要积极探索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共同参与的审计方法。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逐步探索效益审计新路子。3.审计与审计调查并重,审计查处问题和分析研究问题并重。运用审计调查手段,有利于提升审计水平,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改变就审计论审计的惯性思维方法,要形成以理性分析为核心的审计工作新观念,把分析、研究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把握总体情况,反映突出问题。

(三)加强审计管理

现代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管理与效益越来越重要,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所谓效益,简单地说,就是投入产出比。管理是为了提高效益。审计也要讲求审计效益。审计投入的是人力、财力,产出是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和促进国家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因此,审计管理十分重要,要通过加强审计管理来大力提高审计的效率和质量。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在加强审计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审计管理整体水平仍然比较低,这已经成为制约审计质量和水平的瓶颈。

(四)重视内控评价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3个要素。经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努力和新会计法的威慑作用,大多数企业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会计系统。因此,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重点改善控制环境和增强控制程序的执行。任何企业的控制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中,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其他控制能否实施或实施的效果。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应包括经营管理的观念、方法和风格;组织结构;董事会;授权和分配的方法;管理控制的方法;内部审计;人事政策和实务等。注册会计师应重视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和评价,真正发挥制度基础审计的优越性,笔者建议应尽快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准则。

(五)改善审计环境

1.尽快改变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事务所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与事务所的风险予以割裂,巨大利益的驱动无法与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责任形成有机结合,加大了事务所的风险。为了提高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必须将注册会计师的无限责任纳入事务所的组织体制中。改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扩大发展规模。保证审计质量重要的一点是要把审计责任与注册会计师联系起来,这就要建立一个能够保持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之间以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为基础的利益约束机制,也就是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会计师事务所出资人的体制。把责任分解到注册会计师个人,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风险意识,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压力和动力。

2.政府部门应为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执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是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其虚假报表,而是当发现问题的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持有不同意见时就会遭到更换。其原因在于有关政府部门参与其中,甚至有些地方政府部门直接指导、支持或者默认了造假。因此,政府部门应为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执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利于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抗风险能力的提高。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 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聘任。注册会计师的作用是向投资者公开披露审计报告,作为沟通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与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同时是约束公司管理当局行为的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国有股东缺位问题,导致上市公司存在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股东大会往往流于形式。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与解聘实际上是由公司内部管理层来决定的。这种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致使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代表所有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具审计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说“不”,就可能被解聘。事务所为了保住市场份额,忽视质量。因此,审计质量的提高决不是单靠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身就能解决的,一个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能为注册会计师审计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

3.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执法力度。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处罚力度是提高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方面。要加强监督,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严惩做假。要加强对社会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社会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目前,我国应主要通过提高审计服务的收费,激励会计师事务所付出与之收益对等的工作量与工作强度。同时,加大审计失败所应承担的责任,使提供低质量审计服务、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成为高风险、高代价的行为,从而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形成自觉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良性循环格局。1.提高审计收费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和审计质量的提高。因此,国家应该考虑到审计业务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和审计责任,贯彻高风险高报酬的原则,适当提高行业审计收费标准,规范最低收费标准,加强对审计收费具体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禁止会计师事务所采用压价竞争的方法招揽和争抢业务,减少行业恶性竞争,使自立的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不至于在过低的审计收费的压力下,任意减少审计程序、节省审计成本而使审计质量受到损害。2.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之所以存在质量问题,关键就在于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过低以及在现实中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主要有三种形式,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是对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处罚原则是强调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忽略民事责任,这是与国际惯例不相符合的。我国应建立以民事责任为核心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体系,确立“民事在先,行政、刑事为辅,三管齐下”的注册会计师承责原则。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预期效果,促进社会审计质量的提高。●

【主要参考文献】

[1]王会金.新编企业财务审计[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S].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作者:周 林

社会审计质量意义分析论文 篇3:

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制度程序与推进路径研究

摘 要:为切实加强审计工作,国家提出了审计全覆盖理念,因此政府审计机关人员数量与庞大的审计业务量明显存在不均衡的情况。为了缓解目前政府审计工作的压力,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是达成审计全覆盖的重要选择。本文概括政府审计机关在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具体流程后,利用案例深入挖掘采购以及审计过程,再接着分析此过程中存在的制度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从“设计机制”、“引导机制”以及“监督机制”这三个方面建议政府审计部门改善采购制度。

关键词:政府购买;社会审计;审计全覆盖

所谓政府审计机关采购审计服务,也就是审计业务外包。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审计业务尚处于萌芽阶段,但对于其它公共服务的购买已有数十年的经验,近些年政府主要采购的审计服务类型中,工程审计、财务审计、咨询评估服务和年度采购审计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唐洋(2018)等人提出,政府应该针对那些需要专业审计技术的项目聘用专家,比如工程审计、外资投资审计等。把控制采购程序中的政府审计风险作为研究对象,赵家政(2017)认为强化学习国外的政府审计外包、政府部门应加快制定配套的审计准则与外包费用标准、提高审计机关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能力。总体来看,我国关于政府审计外包的相关研究尚属少数,实证研究更是少之又少。本文从审计案例的角度切入,探讨在我国现行政府采购社会审计服务的制度下,是否存在制度上的漏洞以及相应的推进机制。

一、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制度程序

通过向社会层面购买审计服务是国家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这一大类里面的又一具体分支,因此采购过程实质上与政府购买其他社会公共服务大体一致。

分别从确定采购内容、编审采购预算、开展公开采购、监督服务提供过程、验收服务成果等方面展开。

相对于政府审计机关人员较少的情况,我国社会审计的人力资源充足,且呈连年上升趋势。根据财政部官网消息,截至2020年3月底,全国大小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达到8308家,分所1190家,全行业执业注册会计师约11万人,事务所从业人员数量超过40万,年收入高达1000亿元,为有需求的上市公司和企事业单位全力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为深化改革,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提供了坚实的力量。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确定购买内容

正确确定采购内容是政府机关顺利开展采购活动的前提。首先是根据所办业务的重点与否以及国家保密要求和其他因素,以此确定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内容与范围。其次是合理明确需求,可以使用编制年度计划,对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目标、人力、社会资源等进行综合评估,帮助政府审计机关确定采购需求。第三是全面衡量我国社会审计的市场状况,推断其供给能力。

(二)编审采购预算

在编制对外采购审计服务的预算时,要以本年度所需的采购内容、年度预算编制规章制度以及上一年度采购预算具体的执行情况为依据,保证预算金额与市场价格保持一致。

(三)开展公开采购

政府机关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时,需要根据采购内容、对象、渠道的不同,采购方式可分为:邀请招标、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等。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时,主要采用竞争性谈判以及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时要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同时也要严格筛选出资质、信誉较好的投标单位。

(四)监督审计过程

政府审计机关在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时,不仅作为需求者、采购者,更是站在一个监督者的角度对社会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进行全面监督。

(五)验收审计服务

整个审计项目结束后,政府应该按照规定验收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服务。第一,对其提供的工作底稿、审计服务质量进行仔细检查,对最终审计结果实施公平、公正的判断。第二,采购部门理应对触及到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审计工作完成效率等实施考核评价,将最终评价结果发送给审计机构,这些可以成为以后年度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关键参考依据。

二、政府审计机关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案例分析

(一)某省供销合作社某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案例概况

某省审计厅于2016年7月开始实施针对该省供销合作社(以下称省总社)H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省总社和其下属的大约12家企业,审计内容是2012至2015年度省总社的财务收支状况,扩展审计了12家下属单位在财务与政策实行方面的情况。

(二)审计服务购买过程

省审计厅就该审计项目于2016年6月在官网上发布通告,只要符合所列条件的事务所均可申报,6月28日审计厅将所有申请表交给法规处,让其负责筛选与核查,之后由业务部完成电脑抽签工作,选出3家会计师事务所。这3家事务所中有7名注册会计师、3名会计师职称、剩下的2人仅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省审计厅最初发布的通告中有“对于外部采购的会计师职称以下的工作人员数量必须低于所有人员数量的一半”,因此最终抽取的结果是完全符合要求的。

(三)具体案例:对省总社占用下属车辆问题的详查

社会审计人员在审计省总社的下属企业资产时,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然而政府审计人员在审计省总社时,得知其向A,B,C,D 四家下屬公司总共借了6辆车,一辆108.21万元的辉腾车由B公司在2009年2月采购,但是同年3月就被借到省总社使用到现在。省总社虽然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政府审计人员认为其也是党政机关,就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因此省总社有用车的需要,应该根据规定申请,而不是私自借用以及占用下属企业车辆。

社会审计人员详细审计后发现,这6辆车都是H主任批准,经过省总社里几个部门的主任借来的,直至审计日,有三辆车归还下属企业,剩下三辆车并没有归还,而且108.21万元的3.0L辉腾车就在未归还的名单中。审计中发现,借用程序都是口头商议并无纸质协议。省总社自身拥有的一辆丰田汉兰达价值29.8万元,2.7L的SUV明显超过了国家对公务用车的标准规定,借用的6辆下属企业也都超过了标准。审计组最终给省总社的审计意见为,应及时对借用的车辆进行退还,以后不能随意占用下属企业车辆。

三、政府采购审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上述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案例,明显可以发现政府采购制度存在不严谨的问题。虽然并没有对该审计项目的结果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但这些问题值得关注研究。因此,笔者针对政府审计部门制度上的缺陷,从“设计机制”、“引导机制”以及“监督机制”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政府审计部门管理制度中的“设计机制”

上文中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案例采购了社会服务,但目前国家政府购买社会审计的业务没有详尽的范围,以及根据项目对社会审计机构也没有具体的要求。

(二)政府审计部门管理制度中的“引导机制”

政府在采购社会审计服务时,最终聘用权往往掌控在政府人员手中,所以雇佣熟人的情况经常发生,比如相对信任某个社会审计机构或者工作人员时,就很可能发生不公平的聘用机制。

(三)政府审计部门管理制度中的“监督机制”

案例中社会审计人员没有发现的问题或者没有深究的问题,在经过政府审计人员的审查后被发现了。虽然案例中政府审计人员及时发现了问题,但我国其他一些地方存在政府购买社会审计后成为“甩手掌柜”的情况,没有起到监督指引作用。

四、推动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发展建议

(一)政府审计部门管理制度中的“设计机制”

借助相关法律法规,对哪些政府审计事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方式进行加以界定,对可以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这一领域竞争的社会审计组织应当具备的资质、必须满足的回避条件以及需要接受的监督方式和将要披露的相关信息等加以规范的基础上,具体地对可以通过购买方式获得的社会审计服务,在何时、以何种方式以及何种程度的利用进行设计。

(二)政府审计部门管理制度中的“引导机制”

就是要通过设定资质、回避条件以及接受监督和公开披露等方式,帮助政府在购买社会审计服务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时,建立起“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引导社会审计组织更好地参与到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领域中。

(三)政府审计部门管理制度中的“监督机制”

政府审计部门应不断重视自己“掌舵者”的身份,尽职尽责地对所购买的社会审计服务进行质量复核,过程监督,结果评估,这既是政府履行其职责的过程,也是使所购买的社会审计符合政府审计的本质要求的重要保证,更是防止社会审计组织与政府审计对象之间滋生腐败的重要手段。

结束语

政府审计部门的业务不断增长而且工作人员数量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建立一套合理的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对政府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都存在特殊的意义。针对采购审计业务,必须注重设立相关的制度,再就是提供审计相关的思想、费用以及专业能力的保证,促进政府审计采购之路愈加顺利。

参考文献:

[1]张萌萌. 国家审计机关购买审计服务后评估机制研究[J]. 航空财会,2020,2(01):24-30.

[2]唐洋,陈语斯,黄曦,谢木杉,阳冰,李慧.国家审计购买社会服务的实现路径及策略选择[J]. 会计之友,2018,(15):127-130.

[3]陈全.浅谈会计师事務所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中的作用[J].会计师,2014(17):60-61.

[4]赵家政.关于政府审计外包的若干思考[J].现代商业,2017(20):147-148.

作者简介:

国语,1995年5月5日出生,女,汉族,籍贯陕西渭南市富平县,现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2019级审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政府审计。

(西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00)

作者: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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