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委会工作经验总结

2022-04-1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总结是在项目、工作、时期后,对整个过程进行反思,以分析出有参考作用的报告,用于为以后工作的实施,提供明确的参考。所以,编写一份总结十分重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债委会工作经验总结》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债委会工作经验总结

正确处理村“两委会”关系的经验总结

正确处理村“两委会”关系的经验总结2007-02-06 09:58:56

正确处理村“两委会”关系的经验总结

一、正确处理两委会关系,必须选好人、打牢基础。正确处理好村“两委会”的关系,选好人和不断提高干部自身的综合素质,既是基础也是关键,这在阎良区上上下下已经形成了共识。在选人标准上,无论是支部书记还是村委会主任,都坚持知识是基础、能力是根本、人格是保证的标准,选有文化的人,用能人,用“好”人。为此,在第四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区委、区政府组织了大批干部深入农村与群众广泛接触,进行调查研究,排查摸底,掌握各村班子的运转情况和干部的工作状况,对谁适合

当支部书记,谁能被选为村委会主任,基本做到了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换届选举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特别从文化程度、工作能力、群众威信等方面对候选人条件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引导选民出以公心,认真负责地选好自己的“领头雁”。在随后进行的党支部改选中,全部采取了“两推一选”的办法。通过党支部、村委会的民主选举,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全区各村党支部书记平均年龄44岁,村委会主任42岁,高中文化程度占到60%以上,而且在工作经验、个性搭配等方面基本实现了优化组合,为班子的团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正确处理两委会关系,必须明确界定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工作职责。“两委会”关系不协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职责不明、分工不清、关系摆不正。阎良区委、区政府经过反复探索和实践,对村“两委会”的职责进行了科学界定。其中规定,党支部的职能体现在村务管理和村民自治的四个主要方面,即:政治

上的领导、工作上的指导、思想上的引导和起好表率作用。政治上的领导,就是在政治上支持村委会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保证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工作上的指导,就是在工作上支持村委会和村民依法开展自治,经常过问村委会的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四个民主”制度的落实;思想上的引导,就是经常组织村委会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增加法制和政策观念,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思想上的问题;起好表率作用,就是党支部和党员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头致富的模范,实践“三个代表”的模范,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群众、教育群众。区里规定,村委会的职责包括:首先是组织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其次是协助镇政府、街道办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好村上的各项工作;再次是组织村民发展经济,搞好产业结构调整;

第四是组织村民搞好公益性事项。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后,有效地消除了相互扯皮、争权夺位等不正常现象。

三、正确处理两委会关系,必须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全区统一规定各村建立三个制度。一是建立“两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村务由党支部主持召开“两委会”联席会议讨论,然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委会组织实施。二是建立村委会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一般情况下村委会对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公益事业、产业结构调整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事项,及时向党支部汇报。三是建立民主评议“两委会”干部制度,每年由村党支部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分别对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并对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三项制度的建立,加强了“两委会”之间的相互沟通和联系。

四、正确处理两委会关系,必须改进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和方法。阎良区委、区政府认为,在村民自治的新形势下,必须不断改进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特别在思想观念上要实现两个转变:由过去包揽一切的做法向抓大事、抓重点、指导各类组织发挥职能作用转变;由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家长式管理向建立健全制度和强化教育、示范、引导、服务方面转变,注意从具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在具体工作中,他们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共中央〔1990〕19号文件精神,要求村党支部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坚持领导不包办。不能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具体职权,更不能对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直接作出决定并付诸实施。二是把握方向不旁观。要按照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对违反政策和法律的事绝不能放任自流,不问不管。三是保障自治不违法。村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主要体现在村民(代表)会议对重大事

项作出的决议上。村党支部应会同村委会,把村中重大事项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取得大多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村民在直接参与民主选举的基础上,对村务工作和村务活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村民自治合法有序地进行,才能把党组织的意见上升为村民的意志,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四是支持工作不拆台。党支部要支持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并号召党员带头执行。

五、正确处理两委会关系,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群众办实事。发展农村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共同职责,也是基层组织为群众要办的最大实事。

阎良区委、区政府把大力发展经济,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作为融洽村“两委会”关系的纽带,注意把村干部的精力引导到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上,教育村干部谋事不谋人,把群众的满意程度、富裕程度作为考核干部的主要依据。而

村“两委会”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实践中也增进了相互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密切了关系。

阎良经验启示录

启示之一: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必须不断地进行探索和创新。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发展和完善,需要有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人们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形成,特别是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来说,需要有一个较长时间的学习、培育、适应和提高的过程;另一方面,一个新制度从建立到走上完善,也需要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发展过程。矛盾的不断出现和不断解决,既推动了整个社会的不断前进,也推动了村民自治的不断发展。因此,探索和创新始终是推进村民自治的永恒主题,也是推动其全面发展的不竭动力。阎良区的经验,最可贵之处就在于他们潜心研究村民自治的内在发展规律,把握当前在推进村民自治过程中的

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解决村“两委会”的关系入手,为村民自治的全面推进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探索出一条以团结一致的“两委会”班子推动村民自治,在村民自治和经济发展中建设农村基层组织,提高“两委会”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实现双赢的成功之路。

启示之二: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必须着力于解决工作运行机制的问题。处理好两委关系,必然要求在实践中有一个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适应村民自治特点和规律的工作运行机制,来保证农村基层管理体制的落实。阎良区的经验在于,无论是他们加强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还是建立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都着眼于在村民自治的新形势下,把建立在党支部领导下的规范化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作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使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村民自治中,准确地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既保证了两个班子之间

的协调运转,又促进了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启示之三:正确处理两委会的关系,重在教育,贵在引导。在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的党支部与村委会两个班子及其成员之间不团结、不协调的问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之间不团结、不协调的问题,原因很多,各村也不相同。但共同的原因,一是认识和理解上的问题,二是人的素质问题。在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上,阎良区给我们提供了四条可资借鉴的基本经验:一是把好选人关,用素质高的人,用有文化的人,从关口上为班子的团结奠定基础;二是抓好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三是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引导村干部把心思用在发展农村经济和为群众办实事上。他们的经验启示我们,推进村民自治,加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班子和一批好干部,这个“好”

要建立在各级党委、政府对干部的教育和引导的基础上。如果全省各地都能像阎良区那样,对干部重在教育,贵在引导,不仅可以增进“两委会”的团结与活力,也可以在村民自治的广阔天地里,谱写出新的篇章,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第二篇:债委会破解贷款尴尬

债委会破解贷款尴尬 银行抱团取暖

2016年08月27日15:19 中国经营报

杨井鑫

在国内经济下行和信贷质量下滑的双重压力下,企业面临融资难、银行断贷、抽贷等问题,银监会在今年年初提出组建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的构想已经“探路”了接近半年。江西、河南等等省市地区在银行业债委会的筹建和运行上卓有成效,银行贷款投放和债务回收逐渐顺畅,尤其是“抱团”的模式和系统安排也给机构吃了“定心丸”。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债委会模式构建了新的银企秩序,摆脱了企业与单一银行机构的信息失衡,解决了一批龙头企业和暂时性困难企业的融资问题,将资金切实地落实到了实体经济。

但是,对于部分僵尸企业的债务处置,银行的退出处在了尴尬状态,债委会与企业利益还是存在较明显冲突。

贷款尴尬

作为一家国有银行的地方支行行长,王鹏曾多次参与客户的债委会组建工作,对于其中各个环节深有体会。

“煤炭、钢铁等企业贷款收回比较难,但是续贷‘心里没底’。”王鹏称,这类企业的断贷、抽贷情况之前非常多,甚至一些企业确实是因银行抽贷停产的。

他向记者解释,不同银行对于风险的认知和抵抗能力不同,在经济下行期,一些银行突然催收贷款可能会引发连锁反应,其他银行就会争先恐后要求提前偿还债务,资金的抽离对企业的运营很可能就是致命打击。“这种情况就和银行挤兑是一个道理。所有的银行都担心企业债务还不上,反而给企业形成了压力。”

王鹏向记者透露,对一家企业信贷来说,他往往让客户经理盯着企业的生产和其他贷款银行的动作。“企业只要暂停了生产,银行肯定是要去看一下;如果其他银行催收贷款,银行方面也要了解企业是不是有了什么问题。”

“对于新的企业客户,银行担心给别人债务接盘;对于老客户,银行可能仅仅只选择续贷,而不会追加贷款。”王鹏表示,从实际情况看,银行业是对实体经济缺乏信心,尤其是产能过剩行业。

王鹏认为,监管很早就提出要对产能过剩企业实行分类,但是银行对企业的了解可能并不全面,这也让其在贷款中犹豫。“资产比较好的企业肯定银行都愿意贷款,但是对暂时困难的企业银行就拿不准了。”

据记者了解,由于经济下行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行业属性问题,暂时性困难企业的数量更为庞大,而单家银行要在其中甄别清楚确实也存在很大难度。

“一些企业偿还贷款可能直接涉及到抵押物,重新生产开工则存在资金缺口。这样的企业申请贷款,银行确实不好办。”王鹏表示,银行担心企业贷款是为了债务挪腾,给到企业的资金可能去偿还其他债务,所以也不敢轻易放款。

更值得关注的是,由于部分银行在续贷时压缩贷款,企业还存在宁愿贷款逾期也不偿还的情况。“企业贷款逾期,银行更不愿意贷款,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银行抱团

“成立企业债委会就是让银行抱团,形成风险共担和共同进退的机制。”近日河南省银监局副局长张春表示,该银监局正在积极落实债委会制度的落地,以增强银行的贷款信心。

他表示,对于每一家企业,银监局牵头要做到信息透明,通过摸底了解到企业的真实情况,然后由债委会给出一个授信总额,让所有的银行分担风险,企业事宜也由债委会共商。

“通过几个月来的调研,银监局发现商业银行在单个机构贷款中存在很多弊端。企业经营较好的时候,机构一拥而上竞争性地进入,导致企业过度融资。企业的多余资金往往会去搞副业,一旦失败就会累及企业主业。”张春认为,银行授信不能从总量上把控,对企业是不利的。

同时,单个银行对企业的授信不透明,而企业与银行间沟通也不畅通,导致企业经营不好时银行不愿意进入。对于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往往因为较小的资金缺口被迫停产。“债委会的组建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张春认为。

据他介绍,5个多月来,河南银监局和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了调查细分,分类施策,积极跟进。首批确定对债务规模在3亿元以上且3家以上债权银行的535家客户组建债委会,涉及贷款资金余额9057.88亿元,占河南银行业对公贷款余额的45%。

由于债委会的推动,535家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433.52亿元,通过表内外各种渠道支持困难企业资金金额532.24亿元,支持了省内豫北金铅、金龙管业等34家骨干企业和84家经营困难企业脱困转型,目前77家企业已经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

此前,江西银监局局长李虎也对外称,江西银监局指导银行业机构按照“一企一会、一企一策”原则,针对辖内暂时困难客户、高风险客户以及区域金融重要性客户三类客户,组建债委会。

截至2016年6月末,江西已组建了365家债委会,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共涉及融资余额近2500亿元,约占该省对公融资总额的四分之一。

债委会除了合理确定授信总额,稳定预期,推动各家银行同进共退,避免盲目抽贷压贷之外,还会对各家银行有约束作用。

“对于暂时性困难企业和资金缺口较小的企业,银行组建的债委会还是能够支持的。但是,一些僵尸企业和负债过重的落后企业,债务可能是一个较大的问题。”一家国有大行信贷部人士表示,地方政府还是希望能够多挽救企业一些,然而银行可能会有不同见解。

该人士称,对于僵尸企业债委会压缩贷款和回收贷款情况,肯定难度还是很大。“一些有足值抵押的贷款可能情况好一些。对抵押不足的贷款,银行可能就会催收得特别紧。”

第三篇:全县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工作总结

根据中央“普九”化债有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的统一部署和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综改办下达我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额为1052万元,2009年化解审计界定债务余额的60%,2009年化解审计界定债务余额的40%,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加快化债进度,提前完成化债目标的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并决定我县2009年全部完成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任务。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截止09年12月18日,全县437笔普九债务全部化解完毕。强化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同志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同志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教育、财政、纪委监察、审计局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成立了化债办公室。“普九”化债办公室与县综改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普九”化债日常工作。

三是组建了认定工作专班。从教育、财政、审计部门抽调10名工作人员,组建了两个“普九”债务审核认定工作专班,逐校核实认定债务,现场签订偿还协议。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中小学相应成立了化债工作专班。

四是召开了动员大会。10月24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债部署动员、培训大会,全县“普九”化债相关单位负责人共计60多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同志就全县“普九”化债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总体部署,副县长**同志就“普九”化债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县化债办对学校财务人员、校长、财政所长及工作专班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五是出台了实施方案。县政府出台并下发了《**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县化债办制定了《**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及任务、工作专班及日程安排、偿债规划和工作进度、落实了责任。从11月27日起至12月1日全部完成债务认定工作,12月20日以前完成省核定的1052万元债务的兑付。

明确目标职责,严格工作程序

为了真实、准确、按时、稳妥地做好全县中小学“普九”债务核实、化解工作,对各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学校责任。由各学校负责收集债务审核认定所需的相关资料(如账簿、决算报告(协议)、合同等),通知债权人当面核实债务,主动与财政所等相关单位核实债权人的债务支付情况。在签订偿还协议后,将“普九”债务信息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并上报县教育局汇总。

二是明确财政所责任。各乡镇财政所等相关单位负责清查债权人工程建设等款项的支付情况,将清查情况通知学校,以核对此笔领款是否在学校账上反映,是否抵减了债权人的债务,让债务审核认定工作专班能正确认定债务余额。对现仍保管有学校账务资料的,要及时提供给债务审核认定工作专班。

三是明确政府责任。各乡镇政府负责财政所、学校和债务审核认定工作专班的协调工作,处理债权债务双方的意见分歧,确保审核认定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四是明确教育局责任。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进行债务自查清理,收集汇总债务审核认定及签约的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化债领导小组。对清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请示,并将情况反馈给学校和工作专班。

五是明确审计局责任。县审计局负责指导债务审核认定工作专班对债权人及债务额的审核认定,对债务核实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

六是明确财政局责任。县财政局负责接管债务,建立台账,开设“普九”债务化解特设专户,筹集资金按约付款,及时将相关信息审核上报省财政厅。

严格政策范围,清理核实债务

为杜绝出现“糊涂债”、“水份债”和“人情债”, 2009年署期,县财政局和教育局组织专班,结合省审计厅XX年审计锁定的债务对每所学校的债务的进行了核对,从债务形成的时间、债务总额、已偿还数、账面数、凭证号进行逐笔登记,为此次债务认定和一次性化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确保了债务真实。

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为避免修建学校与村级投入形成的债务而混淆,在认定过程中,对由村级投入债权人并且未签订合同的债务全部作为村级债务,对部分工程在普九期间由学校与债权人形成的债务纳入了普九债务范围。同时,对每笔债务以债务形成原始合同、工程决算以及原学校、教办、乡镇政府决定的事项为依据确定原债务范围及总额,学校和财政所、原经管站支付的款项票据和现实往来款项为依据,确保了每笔债权债务范围和学校债务余额相符。

二是建立健全了债权债务资料。对每位债权人每笔债务的原始资料进行复印,建立了从债务的形成——往来款项——多头付款——实际欠款余额等一系列完备的债务资料,并由债权人对已支付的款项进行确认,由所属乡镇政府、财政所、经管站对已付款项进行确认,避免了多头付款而造成债务不实的事例发生,确保了学校债务与债权人债务余额相符,所有债务资料由县教育局归档。如:债权人赵佰元在修建黄粮小学时,政府在当事人没有办理小学工程决算时,由于学校财务管理体制经历了教办管理、零户统管、乡镇合并等多种行政和财务管理的改革,清理时,仅黄粮小学镇政府多付给工程款10万元,为此,认定专班对此人在已撤消的火石岭乡和已合并到榛子乡的因普九而产生债务进行了查实,对其债务进行了冲减,确保了债务的真实,避免了套取偿债资金的行为发生。

三是妥善处理了“三角债”。普九期间,由于资金短缺,许多工程原材料都是由工程承包商在当地赊欠,有的达四五家,形成了“三角债”或“多角债”。为此,召集各债权人一同到场确认,与原工程承包商达成协议,对所有债权人的债务进行分割,在认定专班的协调下,从第一债权人中分离债权人38户。完善债权转移手续,维护了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如:南阳小学债权人吴方汉因修建学生宿舍楼共计102万元,认定尚欠28万元,当准备签订合同时,当地共17个人在第一债权人手中做工、购买原材料、信用社贷款共计债务37万元,并要求将款直接划到本人帐户。为此,先对总债务进行认定,在教办的主持下召集17个债权人协商,均按其余额的70%直接兑付到了17人账户,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

四是妥善处理了债务利息及白条。针对当时学校与个人签订的不合法的利息协议,给债权人做好耐心的政策解释,得到了债权人理解和认可,对因“普九”向金融机构贷款而形成的利息,与金融机构协商,全部按当时基本利率计算,全县所有债权人没有出现一例因利息问题而拒签合同。对白条债务,以当时形成债务事实为基础,以学校、教办、乡镇政府形成的会议决议为依据,确保了债务的真实性。

五是慎重签订偿还协议。首先对每笔债务由学校和认定专班按政策具实认定,对债务关系清楚,人账相符,账据相符,且双方对债务余额又无异议的,出具本人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开户行及银行账号与县政府签订《**县中小学债务偿还协议》。若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的,必须由当事人的书面委托书并附委托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债权关系和债务余额不明确的,双方意见不一致的,进行重点清查,充分协商一致,审核认定工作专班对债务审核认定签订协议后,填写《**县“普九”债务审核认定偿还协议情况公示表》,在学校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后对债权关系或债务余额又出现异议的,审核认定工作专班重新审计认定,重新签订协议,再次公示,直至债务无疑义后录入监管系统。

六是妥善处理债务遗留。由于债务形成较长,在清理核实债务中,有39万元属普九债务范围,但是因债权人欠外债太多无法联系和“三角债”无法核实,为确保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县政府将这类债务进行了初步认定,并筹措了资金,待事实清楚后给予兑付。

七是严肃了财经和税收纪律。对核对无误的债务,签订未还款协议时,收回债权人所有欠条。同时对未取得合法票据的工程款项,必须有合法票据后入账,再签订还款协议,维护了财务手续的合法性。经审计认定后,全县共计应开未开工程结算发票2460多万元,入库税收达120多万元。

资金封闭运行,偿还债务无差错

一是设立偿债专户,积极筹措资金。省认定我县普九债务共计1052万元,为此,县政府年初从教育附加费中已安排化债资金285万元,在省级补助资金未到位之前,县财政局调度资金767万元,共计1052全部划入偿债专户。同时,从地方教育发展费中安排资金40万元,用于解决遗留问题。

二是资金封闭运行,兑付直达债权人。由于债权人的不在同一银行开户,有的在外地,为确保每位债权人资金及时、准确、无误的达到个人账户,与各商业银行协商一致,采取了四种方式:一种是属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授权的代理银行(工行、农行、建行和信用社)的,将全县属同一个银行的债权人的资金由财政直达银行,银行直达个人账户;另一种是债权人在外地,按其本人的银行账号由财政局贴手续费汇款;再一种是对在邮政储蓄所开户不属于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授权的代理银行的债权人,由县邮政储蓄中心按债权人的总额通过其它商业银行转到邮政储蓄,再直达个人账户。最后采取抽查方式,对437个债权人的债务落实情况,通过电话随机抽查债权人的债务是否到账进行核查,通过抽查部分债权人,没有发现任何差错,并说:“政府真是没骗人,协议签了,没想到还在核实是不是到了账,说话算数”。

义务教育经费全额保障,遏止了新增债务

一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得到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按照“上进下不退”的要求,生均公用经费按人平30元、校舍维修资金、两免一补贫困生寄宿生活补助等严格按照中央、省、县级分担比例足额预算。按照“校财局管”的要求,XX年年6月全县20个核算点财务实现了网络联通。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对学校代收费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对学校公用经费根据时间进度由县财政按照财政四项改革要求核拨,设备购置实行集中采购,真正实现了校长专心办学、教师安心教书,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持续健康的运行。

二是学校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对校舍维修和新建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立项、资金预算合理、工程实施四制要求进行。在资金分配上,按照轻重缓急和量入为出的原则,避免了“撒胡椒面”的现象。对公用经费按照生均标准和实际在校人数并对贫困薄弱学校倾斜的前提下,集中资金由县财政局、县教育集中采购解决学校部分教学设备设施。2009年,共集中资金346万元,其中:县政府预算安排80万元,解决学生课桌凳6050 套,中心小学“班班通”88 套,校舍维修13811平方米。

三是债务控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为落实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化债目标,县政府与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与学校签订化债控债目标责任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认定和兑现工作。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对乡(镇)、村、学校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农村义务教育举借新债和清理化解旧债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对盲目搞建设、上项目、借新债的学校和部门,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努力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由于**县属移民县,在债务认定和偿还债务过程中,坚持先非移民学校后移民学校和普九债务全部由县政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和省规定的普九债务范围,实行“四个优先”,即优先偿还农村“普九”债务,优先偿还农村“普九”债务本金,优先偿还对教师和学生家长的欠债,优先偿还工程施工单位的欠款,实现了债务人、债权人双方满意,全县没有出任何上访和群体事件发生,确保了社会稳定。

一是各级各部门思想得到高度统一。各乡镇政府、各学校从“因多筹资已还了债而致使现在欠债少的乡镇(或学校)亏了;因少筹资还债而到现在欠债还多的乡镇(或学校)赚了”的思想解脱出来,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真正做到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是取得了所有债权人的配合支持和信任。由于清理化债工作经过多次清理审计,一直没有兑现,有的债权人还存在不相信等待观望,有的坚持要按当时贷款利率付息,有的因欠当地其他债务不愿意见面,有的因没有办理工程结算所欠债务不够交税而放弃。为此,各学校通过各种渠道与每个债权人联系,并约定签订协议时间,对化债的每项政策进行解释,既方便了债权人,又取得了债权人的理解支持

第四篇:安兜外口聚集区调委会工作经验汇报

安兜外来人口聚集地调委会设立于2002年6月,是厦门第一家外来人口聚集地设立的调委会,也是湖里区司法局在新形势下带队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思路和大胆实践。调委会建立后,在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到“社区求助报警中心”的工作中,整合社区各方力量形成“联防、联调、联动”三位一体的模式,创建特色调委会。

经过近8年的建设,该调委会实现了组建健全、制度规范、反应迅速、运行良好,并于2008年4月迁入新址办公,有了更全面、完善的办公设施和办公环境,为调委会建立覆盖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提供了更健全的基础设施。迁入新址后共成功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10余起。这支生力军成为安兜“第一道防线”的重要力量,在维护社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

安兜是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六个自然村之一,北接厦门国际机场、太古生活区,东连留学生创业园,西邻灿坤、戴尔高科技园区,南靠枋湖工业区。特殊的地理位臵使安兜容纳了大量在附近工厂打工的外来人口。同时,低廉的房租吸引了机场、市区打工族在辖区内租房暂住。安兜的外来人口数量逐年增加,截至2010年4月,安兜常住人口为3900多人,在暂住人口达4万人左右,外口比常口高出近十倍。大量外

口的涌入,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给安兜的社会治安带来沉重的压力。影响了社会稳定。同时外来人员之间、外口与本地人之间的纠纷在不断增多,也为人民调解工作带来了新课题。2002年,我们发现这一调解网络的漏洞。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经过认真调研,敢为人先、果断地成立了我市第一家外来人口聚集地调委会,并在构筑大调解格局思想的指导下,促使调委会与原有的“联防、联调、联动”队伍、“社区求助报警中心”形成三位一体,有效地进行民间纠纷的调处和防范,形成了一个新的外来人口聚居地的民间纠纷防范体系。

调委会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后,紧紧围绕“外来人口聚集”这一特点做文章,在建设规范化调委会的基础上,创建特色调委会。

首先,规范化建设是基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是保持新形式调解组织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源泉。安兜外口调委会要发展,必须按照规范标准来建设。因此,我们坚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来创建、完善调委会,做到了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四个“一”,即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设施,2008年为了加强办公硬件设施,调委会于同年4月迁入新办公室地址;有一支高素质的调解员队伍,健全对调解员的培训机制;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制定了学习例会制度、纠纷登记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有一部2

4小时开通的热线求助电话,保证矛盾纠纷能够及时排查、调处。

其次,紧紧围绕“外来人口聚集地”这一特点建设特色调委会。

调委会以安兜成立社区求助中心的契机,整合维护社会治安的各方资源,建立 “联防、联调、联动”队伍,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区治安体系,使得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调处与社区治安维护结合在一起,形成合力。安兜外口调委会于2008年迁入新办公场所,有了更为独立、全面的办公环境与设施,有利于更为及时发现纠纷、及时化解纠纷,避免失去及时发现和及时调处、制止纠纷的有利时机。

调委会近年来通过努力,尤其是2008年调委会迁入新办公地址后,调委会的职责任务更加明确。一是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二是组织巡逻,严密社会面监控;三是及时掌握社会动态信息,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规范化的特色调委会的工作机制逐渐形成,人民调解、纠纷排查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功效,起到了真正保一方平安的作用。

调委会从本职工作出发,与“中心”结合社区建设的时实际,建立起全方位的安全防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除加强治安防范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辖区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中心的职责任务和电话号码“5778110”要求广大村民、企事业单位自觉看好自家门,

管好自家人,盯住可疑人,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民间纠纷时及时向中心报警。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还建立起厂企(居民)—社区求助中心(调委会)—派出所(110)联网快速反应的治安防范体系,调委会、求助中心因此也成了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得力助手,成了化解、防范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力量。2008年6月的一个夜晚,暂住在安兜的居民彭某因酒醉将一杯酒泼向邻桌的陈某,两人随即发生争吵。陈某在情急下想到了我们的调委会,拨打了求助中心电话后,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彭某当即向陈某道歉并承诺隔天将陈某的衣服送洗。陈某十分感激。在如今的安兜社,哪家的自来水管破裂了,哪里发生了吵架纠纷,辖区群众首先想到的就是外口调委会和求助中心。社区里大事小事,无论是婆媳矛盾、邻里纠纷、流氓滋事,还是代办暂住证、搬运煤气,只要一个电话,准有值班人员风风火火上门来管。2009年2月的一天清早,两名漳浦籍男子,因家庭纠纷发生口角,大打出手,许姓男子被杨姓男子打至轻微伤,我调委会知道此事后,及时介入,并成功调处。双方同意不再就此事产生任何矛盾纠纷。在调委会厚厚的纠纷登记记录薄上,大多是小额财产纠纷、邻里纠纷、甚至有一次,仅仅因为一双袜子买卖双方就差点大打出手。这些不起眼的小事情,如果不及时解决,就有可能酿成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影响整个创建平安社区的进程。调解员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着,守护着这一方平

安。

“兜起人民期望,保护一方平安”。安兜外来人口聚集地调委会,以创新的思路和工作措施,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成立近八年以来,辖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群众的安全感大大增强,同时为辖区及周边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在创建平安社区、发展区域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安兜外口聚集调解委会

2010年4月

第五篇:居委会民主法治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居委会民主法治工作经验与做法

加强民主法治工作,搞活法制宣教活动

X居委位于无锡市南郊,人口3342人,面积1平方公里,管辖14个居民小组,普法对象达6000人(其中包括4500个外来人员)。我居委在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在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司法办的指导下,按照民主法治的总体规划要求,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全民法制教育,使全社区居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了法律意识,自觉地依法律己、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维权和参与管理社会各项事务,高起点、全方位地开展了民主法治和法制宣教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社会效果。

由于民主法治工作的努力开展和认真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赞同。因此,X居委会先后被市、区、街道授予“防激化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依法治村先进单位”、“人民调解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民主法治目标方略得以实现,主要有以下经验与做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

党总支部、居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新区、南站街道关于民主法治、依法治理规划精神,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每年下发关于实施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的文件,严格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从而确保了民主法治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按步骤实施。

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职责,组成了以党总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由领导小组根据年初制定的考核细则年终对各单位、各人员实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了基层开展民主法治工作的积极性。

200X年3月,我居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下发了《X村委民主法治及依法治村规划》,明确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步骤、方法、组织领导和保障,对顺利实施民主法治工作及依法治村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到层层落实,层层发动,确保了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落到实处。

二、形式多样的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意识。

1、成立了近40人的法治骨干队伍,举办了三期法治骨干培训班,结合自身工作和居委法治重点,对他们进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了法治骨干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对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通过他们深入到居民群众中宣传,在整个居委形成了人人学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2、抓好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一是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二是对领导干部学法采取在一起集中学习和自学,交流学法心得,检查学法笔记等方式;三是不定期地邀请专家举办法制报告会和专题讲座,就领导干部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和辅导,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3、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工作。对中小学生,我们一是坚持发挥法制课教育主阵地作用,聘请法制副校长,定期和根据实际教育需要对中、小学生、青少年进行法律、法规辅导,重点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内容,以案释法,对同学们进行警醒教育;二是发挥青少年教育基地和关心下一代活动基地的功能作用,多样化的开展对青少年的暑期教育活动,通过参观、讲座、听故事、看录像等形式,让青少年在活动和娱乐中获得法制和道德的学习教育;三是在学校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维权和监管;四是制作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图板12块、禁毒宣传图板10块在学校巡回展览,教育他们从小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争做带头守法的小公民。

4、做好普通干部的法制教育。一是制定了居委干部学法考核制度,对居委干部的学法任务做了明确规定;二是利用会议、培训集中辅导,在每年干部冬训时,邀请上级zd部门领导为居委干部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大课辅导,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三是专题宣讲,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邀请专家进行授课讲解,共举办了“新婚姻法”、“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专题报告会。

5、抓好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工作。我们以服务流动人口为重点,结合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向他们法制宣传,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涉法问题,受到了居委流动人口的欢迎。

6、抓好普通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民主法治的目标就是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对普通群众我们一是送法到村、组,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致群众一封信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与他们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利用居委法制宣传栏、黑板报、撑牌等宣传阵地施教;三是多种形式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群众受教育面达80%以上。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遇到纠纷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民事纠纷逐年减少。

7、能够将法制宣传与大型活动、事件相结合。(1)现在我居委面临大量的拆迁任务,为使拆迁群众了解无锡市及新区拆迁的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我们向拆迁户广泛宣传新区关于拆迁方面的文件,并制订了《X村农民多层住宅公寓楼购置办法》以及《X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等拆迁规定,使他们能够了解相关的法律、政策,主动配合拆迁。(2)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我们积极向群众和流动人口开展防治传染病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到科学防治与依法防治相结合。(3)为配合做好禁建工作,我们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禁建法规,在6.25土地宣传日宣传《土地法》,散发致全居委居民群众的一封信等,配合市、区进行拆违工作宣传,使控违禁建深入人心。

三、依法治理重点,走依法行政轨道。

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中,着重抓好了以下几个重点:

1、抓依法治村。统一布署,制定下发了《X居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结合村换届选举,由村向居委的过度,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条例》,提高村民自治、居民自治水平,使(村)居委会依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把推进村务公开与减轻农民负担结合起来,增强透明度;推进村务公开与改进干部作风结合起来;推进村民议事制与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在推进依法治村中,我们规范了村务和财务公开的内容、项目、为村民办实事的要求,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居委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2、抓依法行政、依法治理。针对新形势下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出现的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一是对村巷道路的翻新,绿化带的建设,给居民一个清新的生活环境。联合X环卫站对区域内的卫生死角、坑洼地带等居民不满意的地方进行清理、修补,以及粪坑、坟墓等不雅之处,都进行了依法处理;二是与街道爱卫办、卫生监督办对居委的卤菜加工点进行检查,依法查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非法卤菜加工点;三是协同街道执法队、村镇管理部门对居委养猪、养鸟、养鸡等影响生活环境的居民户进行清理整顿,有效地打击了危害居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的违法行为,整洁了居委的区容环境面貌。

3、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居委先后开展了打击“两抢”和入室盗窃等侵财性犯罪专项斗争,对流动人口实行专项治理,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法轮功”人员的监控管理、转化教育力度,严防邪教组织相互串联、相互渗透,严厉打击上京滋事、扰乱社会稳定的行为。对区域内的不稳定因素,加以控制,对社会不稳定人员,加以普法教育、思想开导。妥善协调处理因拆迁、民事纠纷及企业工资协商等引发的各类矛盾、不稳定因素,为X的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建设平安X,创建最安全地区”的争创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

4、强化法律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治理的目的是保障本地区的社会事业和经济健康发展,依托法律做保障,把法律服务不断深入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代表、居民群众。一是居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政策,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二是为企业改制、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法律服务,制定法律文书,参与合同制订的审核鉴定,保障企业改制的规范性、合法性;三是为居委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答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四是积极调解钝化民事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有效地维护了居委的社会稳定,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规范运行、完善法治,民主法治见成效。

居委民主法治领导小组始终围绕“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努力实现法治社会”这一扎实性的目标开展工作,建章立制,加强对居委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总结和研究探索,树立典型,多形式地开展依法治理和法制工作,将法制宣传深入人心。在开展反邪教宣传中,我居委利用展板、录像片等形式,具有针对性的向“法轮功”练功者宣传邪教的危害;在对本村流动人口多的情况中,居委流动人口管理站设立了调解室,成立了流动人口协管队伍、调解组织,为他们调解纠纷,并在调解纠纷的同时,宣传法律、法规,教育他们遵纪守法,为第二故乡服务。在抓村容村貌中,成立环卫队伍,抓好宣传和服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区容环境。居委会还加强了社区的“五个一”工作,成立了法制学校,健全了法制宣传栏和法治辅导员队伍,促进法律进社区的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居民的法制意识得到了增强,邻里和睦,社会安宁,依法治理、民主法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六篇:普九化债工作汇报

根据中央“普九”化债有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的统一部

署和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综改办下达我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额为486.5万元,2008年化解审计界定债务余额的60%,2009年化解审计界定债务余额的40%,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加快化债进度,提前完成化债目标的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并决定我县2008年全部完成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任务。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截止08年12月18日,全县437笔普九债务全部化解完毕。

强化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

二是成立了化债办公室。

三是组建了认定工作小组。

四是召开了动员大会。

五是出台了实施方案。

明确目标职责,严格工作程序

一是明确学校责任。

二是明确财政所责任。

三是明确政府责任。

四是明确教育局责任。

五是明确财政局、审计局责任。

严格政策范围,清理核实债务

一是以事实为依据。

二是建立健全了债权债务资料。

三是妥善处理了“三角债”。

四是妥善处理了债务利息及白条。

五是慎重签订偿还协议。

六是严肃了财经和税收纪律。

资金封闭运行,偿还债务无差错

一是设立偿债专户,积极筹措资金。

二是资金封闭运行,兑付直达债权人。

义务教育经费全额保障,遏止了新增债务

一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是学校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是债务控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

努力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各级各部门思想得到高度统一。

二是取得了所有债权人的配合支持和信任。

一、做好“普九”债务摸底、确认工作。为了摸清全县“普九”债务的“家底”,该县结合实际,统一拟定政策,草拟方案,按照基层债务单位或债权人申报、单位清查小组核实、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级主管部门复核、县级审计部门审计等工作程序,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全县“普九”

债务的全面清理、核实、审计工作,摸清了各单位“普九”债务的来龙去脉。为了进一步确认须偿还的“普九”债务。去年8月以来,该县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会议精神,相继开展了“普九”债务的再清理、再核实、再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普九”债务信息的质量。之后,该县又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的要求,将“普九”债务相关信息全部录入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监管系统”,并实施了监管。该县制定了全县偿债工作的计划,确定了完成偿债的具体时间,明确了各级财政筹集偿债资金的数额和责任,提出了做好偿债工作的具体要求等,积极筹划和疏通各级偿债资金的筹措渠道:一是借助中央财政计划安排本县“普九”化债奖补补助资金;二是借助自治区财政计划安排下达本县“普九”化债自治区补助资金;三是本县承诺自筹一部分“普九”化债资金。

四、规范操作,谨防差错,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

育债务。该县在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时,严格做到三个“核对一致”,即:责任书确认的债务数据与网上汇总数据核对一致;网上债权人的债务信息与台帐登记的债权人债务信息核对一致;台帐列示偿付信息与金融机构的付款信息核对一致。在兑付环节,把握关键,认真核实债权人的身份,原则上不允许代领;对于确须代领的,对代领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防止出现财产纠纷。对于工作中出现问题,先

终止兑付,再研究解决。其中,在兑付债务工作中,要求债权人必须遵守兑付工作流程,不得无故拖延,对谣言惑众、滋事生非者,将暂停其办理兑付手续,责任自负,并将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严肃工作纪律。该县各级党委、政府强化领导,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认真学习、传达和落实上级“普九”偿债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了“普九”偿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财政、教育、审计、农经、综改等部门密切配合,相关人员集中办公,逐条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偿债准备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普九”债务的清理、核实、审计、确认工作,其间,县宣传部门加强清理化债工作的正面宣传,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偿债兑付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信访部门协助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公安部门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该县还成立了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对化解“普九”债务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组织各乡镇(场)、县直学校加强对偿债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化解“普九”债务工作顺利进行,使偿债资金支付到债权人。对化债工作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等,造成资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以及产生新债的行为,将在全县通报,追回相应补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

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触犯法律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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