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2022-07-2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当今快速变化和不断变化的今天,我们都与制度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我们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1篇: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1.为规范药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销售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出库必须经发货、配货、复核手续方可发出。

3.药品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先产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4.开票员从电脑信息中打出出库凭证,库管人员按出库凭证发货完毕后,在出库凭证上签字,按程序送至对应发货货位,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必须按调拨单逐品种、逐批号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等。库管员对基本药物等实施电子监管的品种实行“出库核销”,将电子监管信息采集后上传。

5.对出库药品逐批复核无误后,复核人员应在出库单上签字。复核内容应包括: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送货日期,以及送货单位名称和复核人员等项目。出库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整件与拆零拼箱药品的出库复核:

6.1整件药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6.2拆零药品应按调拨单逐批号核对无误后,由复核人员进行装箱加封; 6.3药品送货、发货应使用统一的配送周转箱,明确标明收货单位的名称。 7.药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7.1 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7.2 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7.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7.4 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8.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质管部处理: 8.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8.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8.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8.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9.贵重药品发货,应由发货员、复核员两人共同进行质量核对。 10.做到下列药品不准出库: 10.1 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药品; 10.2 内包装破损的药品,不得整理出售; 10.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10.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量管理部门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10.5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第2篇: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库药品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先产先出”与“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三.库管人员发货完毕后,在发货单上签字,将货交给复核员复核。复核员应按发货清单逐一核对品种、批号,对实物及包装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复核项目应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发货日期等项目,核对完毕后应填写出库复核记录。

四、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五.下列药品不得入库:

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药品;

2、内包装破损的药品;

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量管理部门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5、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品种。

第3篇:药品出库复核操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公司出库复核工作,确保出库药品质量合格,避免质量风险。 2 适用范围

药品出库复核的过程管理。 3 职责

3.1 保管员负责依照销售发货单拣货。

3.2 复核员负责药品出库复核、扫码及零货装箱工作,并与物流专员交接。 3.3 质管员负责对复核中所发现的质量可疑药品进行质量确认。 4 操作规程

4.1 整件药品出库拣货: 4.1.1 凭销售清单拣货:

4.1.1.1 保管员接到销售部开出的销售清单后,须先检查单据各联上是否加盖公司“出库专用章”,经核对确认后方能拣货。

4.1.1.2 保管员按照销售清单上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在仓库合格品整件区找到对应的药品。 4.1.2 使用RF手持终端进行拣货:

4.1.2.1 保管员使用自己的专有用户ID和密码登入电脑端ERP,进入“波次管理”界面,选择需要拣选的销售发货单,然后点击“波次释放”。

4.1.2.2 保管员进入“拣货单管理”功能,选择所需销售发货单据,点击“打印”,选择“拣货单”,使用条码打印机打出拣货单。

4.1.2.3 保管员进入RF端ERP,使用RF手持终端扫描打印出来“拣货单”,依照屏幕上显示的货位、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找到对应的货物。 4.1.2.4 保管员使用RF手持终端扫描货位条形码,系统自动提示拣货完成。 4.1.3 立体货架的取货工作可使用电动堆垛车或活动手扶梯完成。

4.1.4 拣货完成后,保管员使用手动液压叉车或小推车将已拣药品搬运至复核区,同时通知复核员接收销售清单或拣货单。 4.2 零货药品出库拣货: 4.2.1 凭销售清单拣货:

4.2.1.1保管员接到销售清单,先检查单据上是否加盖公司“出库专用章”,经核对确认后方能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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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 保管员按照销售清单上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在仓库合格品零货区找到对应的药品。 4.2.2 使用电子标签进行拣货:

4.2.2.1保管员登入电脑端ERP,进入“波次管理”界面,选择与销售清单对应的开票信息,点击“波次释放”。

4.2.2.2 保管员进入“拣货单管理”界面,点击“绑定容器”选择某个编号的周转箱。 4.2.2.3 保管员找到所选定的周转箱,然后使用电子标签系统自带的扫描枪对准箱子上的条码标签进行扫描。扫描前应仔细检查容器内部情况,确保其中无粉尘、霉菌、生虫、污水等影响药品质量的物质,如有必要,可先用清水冲洗,然后使用干抹布或干净纸巾擦拭。

4.2.2.4 周转箱码经扫描后,销售发货单所含品种货位灯将自动点亮,保管员依次将各货位的药品拣入周转箱,选择药品时须仔细核对销售清单上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数量、有效期、提货方式等信息。每结束一个货位药品的拣货,须手工熄灭电子标签信号灯,全部信号灯关闭后,拣货自动完成,ERP中的销售发货信息自动进入复核环节。 4.2.2.5 零货拣货完成后,保管员将周转箱和销售清单交给复核员。

4.3 拣货时,保管员须仔细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包装不牢、外箱变形或破损、封口不严、标识模糊的,须立即向养护员报告。养护员核实情况后,上报质管部进行药品质量确认。 4.4 保管员拣货时发现销售清单或RF中显示的发货方式、批号等信息有误,经销售部确认需重新开票后,由保管员在ERP中执行“回退波次”并交质管部审核。开票员在ERP中将当前销售清单作废重开。 4.5 药品出库复核: 4.5.1 整件出库复核:

4.5.1.1 整件药品在复核区进行复核。

4.5.1.2 复核员选择需要复核的销售清单,先检查拣货人员的签字,随后依次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4.5.1.3 使用RF手持终端进行整件复核时,复核员可登入RF端ERP,进入“整件复核”功能模块并输入拣货单ID,再仔细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复核完毕后在电脑端ERP的“整件出库复核”功能中确认。 4.5.2 散件出库复核:

4.5.2.1 散件货出库检查由复核员在复核台进行有关操作。复核员可登入电脑端ERP中,选择“散件出库复核”功能,查找到对应的拣货单,再仔细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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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完毕后,复核员登入ERP,选择对应销售单据,点击“复核”进行确认。

4.5.3 复核后的散件药品须在拼箱台完成零货装箱操作。

4.5.4 零货拼箱封闭后,复核员打印拼箱标识并将其粘贴在零货拼箱上。 4.5.5 整件货复核时,复核员在须核对的药品上设立“复核”状态标识。

4.6 复核时对销售清单或RF中显示的发货方式有疑问,经销售部确认需重新开票后,由保管员在ERP中依次执行“回退拣货完工”、“回退波次”,并由质管部审核。开票员在ERP中将当前销售清单作废重开。

4.7 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应暂停出库并报告质管部处理:

(一)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

(二)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

(三)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

(四)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五)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

对发现异常不得出库的情况及其处理情况,应如实记录。

4.8 如需扫描电子监管码的药品,逐条扫描药品电子监管码(整件货扫描箱码,散件拼箱须扫描最小包装的监管码)。整件药品扫码时,复核员须在药品上设立“扫码”状态标识。 4.9 物流专员将复核完毕的零货拼箱或整件货移入发货区。

4.10 复核完毕的药品应以销售客户为单位集中存放于发货区内,并设立“待运”状态标识,同时注明发货地区。

4.11 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公司“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票)、加盖公司“质管部专用章”原印章的同批号检验报告书(客户有要求的还应在发货时附加相应的发票),进口药品还应附相关证明文件。 5 相关文件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拆零及拼箱发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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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产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1、库房管理员凭验收人员签章的入库凭证办理入库手续。

2、入库产品必须及时登帐,有序存入,设置明显标识,做到帐物卡相符。

3、库房管理员必须凭出库凭证办理出库手续 ,对出库的产品要根据出库凭证所列项目逐项进行复核,并做好记录。

4、产品出库应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次出库。

5、产品出入库要有双人签字。

第5篇:六、产品出库复核制度

1、 商品出库,要遵循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2、 医药器械出库进,发货人应依据出库凭证所列的购货单位、品名、规格或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质量情况等与实物逐项核对,并做好“产品出库复核记录”(附表6)。

整件商品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零头商品要仔细装箱包装并做好医药器械销售记录,特别应记清生产批号及每批的数量,以便质量跟踪。发货人、复核人应在出库凭证上签名。

3、 业务销售人员一般为商品出库的复核人,并负责把商品及时、安全的运送至客户。

4、 不得将商品售给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单位或无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第6篇:出库复核岗前培训 (教案)

出库复核岗前培训

(教案)

职责:发货人员负责按规程拣选药品;复核人员负责按规程进行药品的出库质量复核。 1.药品出库须经发货、复核两道手续方可发出;出库时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

2.仓库保管员接到《销售单》后,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3.仓库保管员按《销售单》发货完毕后,在《销售单》上签字,将货交给复核员复核。 4.复核员必须按《销售单》逐一清点核对购货单位、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生产企业、产品批号、有效期、发货日期等项目,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 况等按批号对出库药品逐批复核后,复核员应在销售单上签字盖章。

5.复核员认真做好《出库复核记录》,以便于药品质量跟踪,仓库保管员做好保管帐。出库复核记录包括购货单位、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出库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内容。记录保存五年。 6.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拼箱标志。 7整件与拆零拼箱药品的出库复核: 7.1整件药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7.2拆零药品应按配送单逐批号核对无误后,由复核人员进行装箱加封; 7.3药品发货应使用统一的配送拼装箱,标明购货单位的名称。 8.药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8.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8.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8.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8.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8.5中药饮片单独拼箱。

9.出库时应当对照销售记录进行复核。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9.1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 9.2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

9.3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 9.4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9.5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

10.在采购退货管理和销售退货管理中,经申报和逐级审批确认后,仓库保管员点货,仓库复核员出库复核。

11.对于贵重药品实行双人复核。由发货员、复核员两人共同进行质量核对,并做好记录。 12.特殊管理的药品出库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13.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票) 操作规程

一、发货规程

1.接收单据:按照开具的《销售清单》通知发货员发货,发货前需检查: (1)销售清单所载明的客户名称、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等 必须与计算机系统销售记录相符,未相符的项目通知业务人员核实, 重新开具正确的销售清单;

(2)销售清单须经财务人员签字方可发货

2.拣选货物:

(1)发货人员在拣选货物时应遵循“先产先出、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进行发货。同一药品在有效期相近的前提下,可先拣选零货。

2)发货人员在拣选货物时认真核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发现储存药品与计算机系统储存有差异,应认真查找原因,通过计算机系统采购记录、验收记录、销售记录及电子监管码出入库查询药品,记录差异原因、查询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3)发货人员在拣选货物时,每拣选一个正确合格的药品应在销售清单上标示,避免药品重发、少发。

(4)拣选正确合格的药品应按客户名称分别码放在发货区,码放药品应按品名、批号码放,水剂、糖浆、浸膏剂不能倒置,。

二、复核规程

1.复核员必须按

《销售清单》遂品种、遂批号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核对。

复核项目包括: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家、剂型、数量、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等。

复核时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部处理:

(1)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开裂或松动、药品性状改变, 重点检查药品封口;

(2)包装标识(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批准文号、)模糊不清或脱落,重点检查药品有效期和电子监管码

(3)药品己超出有效期; (4)整件包装的药品外包装浸湿、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重点检查包装浸湿和封条损坏的药品

(5)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及复方甘草片有销售异常时应通知业务部核实。

5.2.3出库:经复核无误后,由复核员在《出库清单上签字(盖章)。

5.2.4记录:复核员及时将出库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做好出库复核记录,记录包括购货单位、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剂型、数量、批号、有效期、出库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姓名等内容。

5.3.2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拼箱标志 5.3.3整件与拆零拼箱药品的出库复核注意: 5.3.3.1整件药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5.3.3.2拆零药品应按发货单遂批号核对无误后,由复核员进行装箱加封; 5.3.3.4药品拼装箱应当醒目标明购货单位的名称。 5.3.4药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3.4.1尽量将同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箱内; 5.3.4.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4.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5.3.5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复核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

有第GSP第69条规定的直调药品情况的,应当由供货单位开具两份随货同行单,分别发往直调企业和购货单位。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直调企业名称等内容。

5.3.6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装车等项作业,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 5.3.6.1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5.3.6.1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封箱工作;

5.3.6.3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 5.3.6.4启运时应当做好运输记录,内容包括运输工具和启运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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