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扫黄事件

2022-10-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东莞扫黄事件

万科、金地拍地事件追踪:东莞事件透视拍地浊流

关注万科、金地东莞事件,不是因为它们是上市公司,而是从本次事件中折射出的土地出让制度的弊端。目前的土地制度已经成为政府的“钱袋子”,为了财政收入,政府积极营销土地或者包装、炒作土地的做法就值得我们反思。例如7月24日刚诞生的“中国地王”,就是长沙政府炒作的“政绩”。而土地招、拍、挂制度,特别是拍卖的方式,价高者得不仅造成地产行业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寡头经济,也给遏制高房价设置了诸多障碍,不利于房地产的健康发展。为此,本期就万科、金地东莞事件采访了律师、事件的当事人以及部分专家学者,以期从土地出让制度的层面上探讨房地产的发展。

律师点评:拍卖程序无瑕疵,但有违公开、公平原则

就万科、金地东莞拍地事件我们采访了熟知拍卖法的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杨思东律师,杨律师认为:

拍卖活动拍卖师才是主角。拍卖活动有法可依,拍卖人独立依法从事拍卖活动。但在具体实施土地拍卖过程中,委托人,竞买人往往非常强势,随意性太强,他们的行为也间接造成了拍卖现场混乱,甚至中断的局面,这也是人们指责疑有黑幕的起因。具体到本次土地拍卖,政府的形象受损,土地出让的财政收入又减少了,实在是得不偿失。

买受人能否按约支付款成了遗忘的角落。在土地拍卖中,强势的买受人往往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买受人是否按照约定支付地价款通常成为秘密,这与拍卖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相违背。希望媒体不仅仅关心“广东地王”“深圳地王”这样的话题,更应关心买受人是否向当地政府按约付清地价款。

专家视线:透过“地王”看地产之忧

此次拍出的“地王”,远高出东莞地价,甚至一跃成为目前广东省的“地王”,而如果不是拍卖现场的诸多因素,该地块最后将花落谁家还很难说,其价钱会继续加到多少就更难预料了。谢总告诉记者,这块地至少值30亿以上,可见此“地王”价的惊人。透过这一事件,许多房地产业界人士也纷纷发表了看法。本文摘录在地产界小有名气的“深圳四杰”的观点与读者分享。

高海燕:土地交易机制需要反思

深圳市社科院城市营运研究中心主任高海燕土地是“财神爷”,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城镇当地领导的“钱袋子”,因此地方政府积极开展土地营销以获取可观的财政收入。这样的土地交易机制是需要反思的。现在的土地交易不是土地出让,而是政府在做土地营销,通过包装炒作,做高土地价格。此外,目前的土地规划制度也存在一定缺陷。地方政府出让土地是隔一段时间拿一块地出来,短期内让大家同时疯抢某块地,从而推高局部地块的地价,不断提升整体的土地价格。政府应该把一段时间内要出让的土地做整体规划,让开发商对土地供应量能有真实的判断。采用招、拍、挂等方式出让土地本身是进步的,但是,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从本质上解决问题。

茅巍:土地招、拍、挂仍需探讨

深圳城市策略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方略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现在我们用招标、拍卖和挂牌三种模式,是不是最好的土地出让模式,确实是需要探讨的,特别是拍卖的方式。最近政府推出地块更多的是采取招标的方式。拍卖容易引发互相搏杀,价高者得,不容易理性地去操作。市场土地供应紧缺,房价不断攀升,如果不从土地一级市场这个“龙头”上去遏制高房价,那么政府并没有真正地站到一个宏观调控的高度上来,这就反而助长了现在房地产泡沫。东莞出现的这种“抢地”局面,如果不加以警惕,有可能会给全国的房地产带来一些不好的示范效应,甚至开发商也可能沿着这个方向往下走,使得土地一级市场价格越来越高,不利于房地产的健康发展。

秦刚:房地产进入圈钱的恶性循环雅颂(中国)文化机构总经理 秦刚

这件事情其实反映出了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一种现状,即陷入圈钱阶段。房地产上市公司通过股市圈钱,然后用圈来的钱不顾一切代价地去获取土地,进而推升房价,并推升自己公司所拥有的土地资产的市价,然后再进一步地以自己拥有的土地储备去圈钱,用圈到的钱再到拍卖市场上去拍地……房地产上市公司陷入了一个非常不理性的恶性循环。这样的恶性循环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寡头经济”的形成。寡头经济的特征就是金融资本和土地资本的紧密结合。由于“寡头”手中握有土地,握有资本,并且获得了媒体和相当一部分理论家的支持,他们就操纵了整个房地产市场,导致房价的不理性上涨,进一步拉高了全国的房价。目前是中国经济非常好的一个发展时期,因此一定要非常警惕房地产的泡沫对经济宏观面的打击。“寡头经济,通过万科拍出广东地王这件事表露无疑,是值得警惕的。”

戴欣明:拍卖出问题,政府形象受影响资深策划人,戴欣明营造学社 总经理

土地拍卖是价高者得,而工程投标却是价低者得,不得不说整个招投标体系有些不合理。香港也在招投标,但是人家有70%的政府性住房,保证大部分人有房子住的前提下再“价高者得”。土地拍卖体现的是政府的形象,这样的结果是有损其形象的。无论是拍卖师不负责任也好,是技术条件差也好,最后的结果都导致大家认为政府做事“有点大意”。在资本主义和纯粹的市场经济下,寡头们和政府的关系是息息相关的,这样可能会给民众一个不好的印象,以为这个公司和政府之间如何有默契,这个做法有损于政府形象。

“当时有7家开发商参加竞拍,到万科举牌后,在喊‘第二次、第三次’时,拍卖师并没有抬头确认是否有人举牌,而且喊牌时间间隔很短,然后他就低下头落槌了”,谢总告诉记者,“其实,在喊到第三次的时候我们已经举牌了,在场的人也都看到了,但是拍卖师因为低着头所以没有看见”。随后金地要求观看录像以确认其是否举牌,“结果巧合得很,因为现场只有一个摄像头,举牌的角落又恰巧不在视线范围内”。谢文云告诉记者,当双方出现争执时,拍卖官表示遵照“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该地块拍卖理应继续进行竞价,但万科强烈反对。此外,谢总还说,在商议此事如何处理的过程中,“拍卖相关人员接到的电话非常多,具体说了什么我们也不知道,就知道最后的结果是拍卖有效。”

拍卖师前后两次不同的态度,让谢总不禁回忆起此次拍卖的异处。 “拍卖师在拍卖刚开始的时候,每一次报价都会有间隔的,并且会看一下台下有没有人举牌。但当万科叫到26.8亿的时候,他在操作上与之前判若两人,每次喊完没有间隔,且低头没看下面情况,我们觉得里面有问题”。拍卖师应该在敲槌之前看下面的现场是否还有人举牌,这样快速地喊牌并迅速地敲槌,显然“有失公平”。尽管金地方面对此次的拍卖有诸多的疑问,但记者问及谢总是否就此事再到有关部门申诉时,他说既然该地块已经拍给万科,他们就不想再追究了。至此,两大房地产企业土地争夺事件以万科获胜而告终。

事件回放:万科、金地“拍地”变“抢地”

“现场简直太火爆了”,据参加7月12日在东莞举行的拍卖会的某房地产公司代表林先生(应采访者要求,林先生为化名)回忆,“地价很快就超过8个亿了,但在之后还是不断有四五家公司同时举牌。到下午四点的时候,甚至在一分钟内地价就从12亿上升到13亿。涨得太快了!”

直到现在,林先生想起这件事,还惊叹得直摇头。当记者问及万科与金地当时的情况时,林先生表示“争得太激烈了”,金地集团先叫了18亿,金地又一口价叫到19亿,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地价就跳了1亿,“现场出现了掌声和骚动”。而在此之后,气氛持续热烈,当叫价达到第199轮时,万科公司叫出了26.8亿。“可能也是由于叫价轮数太多,叫价时间太长,在喊了‘26.8亿,第二次’无人应答后,主持人很快就说第三次然后敲槌了,成交价是26.8亿元”。

颇具戏剧性的是,当听到交易中心拍卖官一记响亮的槌声,万科刚想欢呼胜利,金地集团突然表示抗议,称其在主持人落槌前已举牌叫价,而主持人因低头落槌并没有看到,因此要求重拍。万科表示强烈抗议,称依据《拍卖法》,拍卖结果应以现场拍卖师“落槌确认”为准,不可改变。双方就这一问题争执不休,现场一度十分混乱。

据林先生回忆,“现场所有的人都看到金地举牌了,可惜录相上就是看不到,东莞的拍卖条件实在太差了,只安一个摄像头,太不合理了”。

虽然林先生一直强调不便对结果发表评论,但对于拍卖师工作的失误,他还是觉得很遗憾,“其实这些情况如果单从技术层面上讲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以前都是电子系统拍卖的,每一笔出价都在屏幕上显示。可谁知道等到这次临拍之前,整套系统坏掉了,等于说拍卖方在没有任何解释的情况下拍卖的。”

拍卖官见状,立即暂停拍卖,并与土地交易中心领导、公证员闭门商议。拍卖官出来后,应与会者要求播放拍卖现场录像。但当时设置在大厅正中间的录像探头为旋转式,无法确认在拍卖官极其快速的喊“第一次”、“第二次”的同时,竞买席上举牌的情况。于是拍卖官表示遵照“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只要还有人举牌,该地块拍卖理应继续进行竞价,但万科表示反对。拍卖官第二次与土地交易中心领导、公证员退内商议。大约在二十分钟后,拍卖官宣布本次竞买成交。顿时会场抗议声四起,但土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仍与万科代表签订成交确认书。国土局负责人表示,金地公司如果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作者:田 静  

第2篇:东莞扫黄事件共处理36名民警 千余名组织者被抓

发布时间: 2015-02-06 13:37:22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苏向东

中国网2月6日讯 公安部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治安打击整治工作情况。

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介绍,东莞事件共处理了36名公安民警,17名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过一年的打击整治,东莞的娱乐场所涉黄涉赌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公安部也专门去了一次暗访,继续要求他们要加大力度,绝不能反弹。

华敬锋在回应打击涉黄涉赌是否存在运动式执法的问题时指出,黄赌问题,败坏社会风气,诱发违法犯罪,催生腐败交易。因此公关部对扫黄扫赌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必须打早、打小、打苗头,不停的打,同时对部分地方形成有组织的黄赌犯罪要坚持深度的经营,整体摧毁犯罪网络。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是公安机关或者说是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华敬锋表示,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针对黄赌活动在不同阶段、不同规律特点,部署开展必要的专项行动。哪儿问题突出就打击哪儿,不存在一阵风或者运动式的打击问题。通过多年的严打整治摸索出一些办法和措施,形成了一套打击黄赌的常态化机制。

关于具体措施,华敬锋指出,一是组织暗访检查。去年,公安部部署一些厅局进行暗访,同时公安部组织10多个暗访组深入到20多个省500多家娱乐场所进行取证,取证的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公安机关进行核查打击。

二是重点约谈督办。结合暗访情况和媒体曝光情况和人民群众举报的情况,每年都约谈一些省市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当面交办情况,提出要求。元旦过后,我们刚刚组织了暗访,今天下午就要约谈一些地方。

三是异地用警打击。为了防止跑风漏气,对查实的重大涉黄的线索,公安部部署各地异地用警打击,对特别重大的案件,公安部可以直接组织异地用警查办。

四是突出刑事打击。公安部这几年来一直强调对黄赌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或者一些保护伞,一定要以刑事案件侦办,不能说拘留几天了结。

五是注重打击网上涉黄涉赌犯罪,因为网络的发展很快,加上我们对场所的打击整治和挤压,现在一些地区、一些群体组织利用网络组织卖淫,像用微信、QQ。前些日子在媒体通报的北京办了一个成人奶妈网站,这是网上的涉黄涉赌案件。

六是严格追究责任。我们要求各地要落实查禁黄赌工作的责任制,哪一个地方的黄赌问题严重突出就要追究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失职渎职行为,追究责任。通过追责抓工作落实,成为这几年推动工作的一把利剑。 华敬锋称,经过这几年的打击,黄赌问题得到了有力遏制。但由于受经济、社会、文化诸多因素的交织作用影响和现阶段特征,黄赌犯罪不可能一下子彻底解决,有时在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场所还可能反弹。

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城郊和农村地区周期性、季度性赌博活动问题突出。春节前后农闲季节,农村地区赌博比较突出。

二、一些桑拿洗浴场所和一些歌舞厅仍在组织一些卖淫活动,还是存在这些情况。

三、网络赌博及组织中国公民出境赌博危害比较突出。现在赌博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网络赌博有便捷性、隐蔽性,网赌是当前打击的一类突出的犯罪。国外一些国家把我们国家当做一个大市场,已经侦办了一系列案件。我们周边不少国家都有赌场,他们在中国设立了一些办事机构,吸引、招揽中国公民出境赌博,这也是打击的重点。

四、少数党员干部甚至人民警察涉黄涉赌,充当“保护伞”,在打黄赌工作中失职渎职。去年2月9日各大媒体曝光了东莞事件,特别是央视报道东莞涉黄问题以后,领导非常重视,派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到广东省与公安厅主要领导交换意见,研究案件侦办,查究追究责任。东莞事件共处理了36名公安民警,17名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过一年的打击整治,东莞的娱乐场所涉黄涉赌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他们专门来作了一次汇报,我们也专门去了一次暗访。

华敬锋接着介绍,东莞方面的措施有三条。一是加大刑事侦办力度。曝光以后,东莞把一些涉黄涉赌的组织者、盈利者抓了1045名。

二是强化娱乐场所的严格管理。通过对场所建立档案,通过公示责任民警,谁管理的场所、派出所是谁、分局是谁。通过对娱乐场所的分级化管理,好的是A级,最差是C级,这样各项措施并举,管理好场所。

三是推进综合治理。推动党委政府和东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些加强娱乐场所管理的文件和要求,建立了党政领导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公安部门依法履职的查禁黄赌和管理场所的机制。黄赌有它的复杂性,不可能一下子就彻底解决。所以扫黄赌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对东莞我们继续要求他们要加大力度,绝不能反弹。

第3篇: ——“东莞扫黄风波”的思考之一

最近,中央电视台曝光了东莞多个娱乐场所的卖淫嫖娼现象,当地政府部门迅速采取整治行动。对这次扫黄风暴,绝大多数主张弘扬社会正气的老百姓是赞成的,但也出现了令人诧异的杂音怪论。一些人以娱乐心态看待东莞扫黄,甚至对“莞式服务”叫好,为色情业张目,嚷嚷“东莞挺住”。在他们眼里,这类社会丑恶现象不仅不该报道,更不能打击。如此荒唐的观点,引起了人们的反思。

扫黄打非,本是正义之举;揭丑黜恶,也是媒体职责所在。为什么却受到质疑甚至嘲弄?而那些声色犬马之地、醉生梦死之徒,为何又受到一些人的追捧乃至力挺?这一事件的娱乐化、恶搞化倾向,反映了怎样的社会心态?如此是非不分、善恶不辨、美丑不明,又折射出怎样的社会问题?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在任何一个文明社会,有法必行、违法必究,都是不可逾越的社会底线,这一点没有任何商量和动摇的余地。无论是卖淫行为还是嫖娼行为,都是法律明文禁止、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的对象,这早已世人皆知。从社会和谐、家庭幸福的层面看,卖淫嫖娼与社会公序良俗格格不入,向来为正常的社会秩序所不容。放眼世界,即便在欧美各国,对色情业的打击也越来越严。

法律的天平、道德的准绳、社会的呼唤,无不要求我们敢于向这些丑陋现象说不,果断剔除社会肌体上的毒瘤。然而,一些人却无视法治常识,模糊了道德界限,唱起了“卖淫有理、色情无罪”之类的反调。东莞扫黄,这样一个是非明确的事件,竟在网上掀起不小波澜、引发复杂舆情,的确发人深思。在价值多元、观念多变的转型期中国,固然不能在所有问题上都求得一致,但在一些基本价值上,必须有起码的共识。守住法律底线,保持价值判断力,具备道德责任感,这是一个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行为取向,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只会导致价值错乱、逻辑谬误,最终行为失当、社会失序。

当一些微博大V娱乐化地调侃“人间有爱”,可曾以一份同情之心,想想那些被明码标价像商品一样叫卖的失足妇女?当一些人狂欢式地呼喊“今晚我们都是嫖客”,可曾以一份体谅之心,听听广大东莞市民热望“扫黄就要扫彻底”的心声?当一些所谓意见领袖陶醉于“群起挺黄”的幻觉时,可曾以一份责任之心,审视一下无节操之论对网络生态的扭曲,对世道人心的污染?

有学者曾忧心忡忡地指出,我们的生活中存在一种怪现象——比坏。一些人,一事当前,不是分清好坏曲直,也不是比着看谁比谁更好,而是争着比着看谁比谁更坏。一说扫黄,就立即转移视线、偷换概念,说腐败之害甚于色情,贪官比嫖客小姐更坏,弯弯绕绕、兜兜转转,甚至由此推导出卖淫嫖娼不算个事的错误结论。这正是“比坏心态”的一个典型例证。如果没有是非标准,没有言行底线,那么迷失方向的狂奔,就会成为法律和道德双重失重的沉沦,最终只能滑向绝望的深渊。

身处大发展、大变革的中国,我们既有着鲜花与掌声的荣耀,也面临种种阵痛与迷惘。扫黄,需扫去那些藏污纳垢的场所,也需扫去心灵世界的黑暗与浊流。多一点精神的亮光,多一些前行的正能量,我们会创造更光明的世界,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东莞扫黄风波”的思考之二

这几天来,东莞扫黄引发的舆论波澜,与扫黄本身一样令人关注。其中,有一些论调令人惊诧莫名:认为卖淫活动是“市场需要”,论证色情产业“有益无害”,甚至主张中国搞合法红灯区。这种声音,不管是闭门造车想出来的,还是为了在公开场合博取眼球,抑或是纯粹的网络逗闷子,都值得深思。

且不说挑战法律,对那些为扫黄鸣冤叫屈的人,我们想套用一句网络流行问句:你这么同情卖淫嫖娼,你如此支持色情产业,你家里人知道吗?究竟有几个人,愿意让自己的亲人去涉足这一行业?即便是生活困难,又有多少人希望将这一行业作为谋生手段?而那些从事色情行业的人,又有多少真正穷困潦倒、衣食无着?

的确,色情业有一定的“市场需求”。然而,黄赌毒哪一个市场需求不大?难道仅仅因为“愿打愿挨”,就可以合法化、产业化吗?果真如此,毒品交易岂不更暴利、更“快活”?如果不顾世界主流对黄赌毒的态度,不顾卖淫嫖娼在大部分西方国家违法的事实,一厢情愿、哗众取宠地为色情业辩解,不仅是选择性失明,也是对文明底线的亵渎。

至于以“自由”之名为色情业张目,则是忘记了自由也是有底线的。事实上,色情业早已超出了个人自由选择的道德范畴,“公权力介入”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因为色情业肯定会跟社会腐败、人口贩卖、黑社会组织等联系起来。难怪有外国媒体评价,“用帮助所谓弱势群体说话的姿态为嫖娼公开站台。鼓吹嫖娼自由者本质上和贩奴者一样,却以自由主义者的面目示人。”

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中国,伴随着思想的解放、利益的多元,不同社会群体自然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国家活力的源泉。然而,任何一个健康的社会,在思想观念多元多样的同时,也必须有一些起码的底线、基本的共识、普遍的价值。思想解放,不等于胡思乱想,更不等于行为放纵;价值多元,不是价值扭曲,更不是价值沦落。

如今,有些人在网上讨论问题,往往不问对错、只看立场,让站队思维左右价值判断。凡是你赞成的,我就必须反对;凡是你反对的,我就一定赞成。似乎不发出点“杂音”就不足以证明自己会“独立思考”,不嘲讽主流、不解构崇高就没法展示自己的聪明机智,在这种思维模式下,谈何承担责任、坚守底线?又如何明辨是非、区分善恶?从这个意义上,在新媒体时代,对价值尺度的把握、对社会底线的捍卫,尤其需要一种文明理性的议事规则。

也就在这几天,在“舆论狂欢”的浪潮中,一度被戏谑言论、偏激观点裹挟的网上舆论,出现了某种“反转”性的变化,越来越多人指出色情业是害国害民的“有毒产业”,越来越多网友发出了“捍卫社会公序良俗”的声音,潜藏在人民群众心底的朴素认知,虽然不那么“醒目”、不那么“刺激”,却如同宽广的大江大海,缓慢而坚定、沉着而有力。这正是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观,也是推动文明进步的强劲动力源。

第4篇:东莞扫黄回访:妈咪小巷拉客 小姐转战北上港

今年2月,东莞部分酒店涉黄的报道让其成为全国关注焦点。4月8日,东莞市长袁宝成做客《新闻1+1》栏目,针对之前东莞数次扫黄,但每次都“死灰复燃”,甚至有人开玩笑“熬三个月再去”的问题,袁宝成表示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三个月以后,我们会采取令人意想不到的措施。基本上我可以判断,我们能够发现一单查处一单。”

“三个月”,是广东官方在2月初宣布的扫黄严打期限。

袁宝成表示,涉黄事件对东莞经济总体冲击不大,但对酒店业有影响。他否认了“2013年东莞涉黄GDP近500亿”的说法,称这个数据从没有统计过。但酒店娱乐、桑拿按摩业等在GDP总量占1.5%,即83亿,“这83亿并不是全都是用来搞黄赌毒的,这个产业本身比例不大。”

回访东莞:“‘三个月’后再看看”

2月9日,央视曝光了东莞太子酒店、源丰酒店等多家酒店桑拿存在色情服务,当地随即开展了“史上最严”扫黄行动。

据报道,截至3月24日,广东打掉涉黄团伙62个,刑拘疑犯865人,其中涉黄活动获利者、经营者、组织者541人。36名东莞警察被立案和问责。

3月中旬,新京报记者再访东莞。在街头,酒店桑拿等当地相关行业均受到了扫黄影响。但许多人并不打算离开,此前色情业多次在扫黄后复苏。常平天鹅湖路上的一餐馆老板说:“‘三个月’后再看看。”

涉事酒店桑拿会所仍贴封条

新京报记者发现,部分被央视曝光的涉黄场所仍贴着封条,而另一部分酒店的桑拿部停业,住房部正常营业。

3月11日晚,记者进入黄江镇太子酒店,停车场停着不少车,酒店住房部灯火通明,而旁边的桑拿中心则漆黑一片。酒店工作人员称,桑拿对外承包,住房未受影响。

桑拿中心大门上,能看到“黄江公安分局黄江派出所”的封条,日期是3月5日。门口坐着两名男子看守,并呵斥记者离开。记者观察许久,也未有人员出入或靠近该处。

厚街喜来登酒店也在曝光名单里。3月12日,工作人员对客人身份的记者表示,酒店目前只能住店,没有桑拿服务。记者看到,地下车库被曝光的“富豪会所”招牌已被拆除,门口贴着封条。

另据记者了解,中堂镇其他被曝光的康益休闲会所、源丰酒店、东臻酒店也处于查封状态。

3月12日,厚街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被曝光场所会一直封着,后续处理要等通知。

小姐:打包去北上港

3月11日晚,厚街的美琪(化名)拎着大包小包和姐妹正准备离开。美琪上班的桑拿已关停,“老板说不知道啥时开工,让大家自谋生路。”她等了一个月也没开工,不准备再等了,打算换个城市。

来东莞9年,美琪经历大小扫黄无数次,没一次像现在这样每天都有检查。

美琪来自湖南农村,读到初二就辍学来东莞打工。最初她在电子厂上班,每月收入2000多。2008年工厂倒闭,她干过迎宾、当过服务员,2010年看到同乡姐妹穿金戴银后,美琪也陷进了色情业。美琪说,像她这样从农村到工厂,再到酒店会所的人不在少数。

美琪说很多姐妹都要走了,好几个人都去了北京、上海和香港。美琪也想试一试,“再攒一些钱就回去相亲结婚”。

她也有几个要好的姐妹打算留下,“她们觉得客源都在这里,舍不得”,美琪说。

酒店:入住率下滑 协警每晚查

记者走访东莞近20家酒店宾馆,多家酒店前台表示入住率有不同程度下滑。

厚街一家星级酒店前台表示,客人入住率比扫黄前下滑约30%。记者在常平、黄江一些星级酒店门口发现,夜间只有少数窗户亮灯。

商务酒店也受影响。黄江一家商务酒店负责人表示,扫黄前一些客人会带小姐开房,但现在这样的一个月未见,还不时有协警来查。

一些大型经济型连锁酒店客流却有提升。一家连锁酒店工作人员分析,他们只提供住宿,而不是“玩”。

3月11日晚8点,常平镇天鹅湖路,路旁“禁止黄赌毒”、“涉黄惹祸水”的标语比酒店霓虹招牌更醒目。小吃店老板陈东(化名)指着旁边的天鹅湖酒店及不远的帆船酒店、五月花会所说,现在每天都有民警、协警过来检查,“这些地方现在都没人了”。

当晚9时许,两个协警骑着摩托来到天鹅湖酒店门口,他们对记者说“是例行检查”。同样场景在万江、厚街记者也多次见到。“每个镇都这样”,一位当地民警说。

一名协警表示,自己经历数次扫黄,每次都大同小异:酒店会所挨个查,询问登记在住人员,而每次都不了了之,不知这次何时是个头,“这样扫不是有效的办法”。

暗娼:“妈咪”小巷里拉生意

据报道,3月12日东莞市纪委会议透露,扫黄一个月来,纪委共出动39人次对全市32镇街进行暗访,发现个别城镇仍有暗娼。

记者采访也发现此种现象。3月11日晚,在常平街上一块“住宿”招牌下,一靠墙女子低声问记者:“老板,玩不?”记者正欲攀谈时,远处开来两辆警用摩托,该女子迅速转身走开。

次日,在摩的司机阿诚带领下,记者在厚街一小巷里见到了“妈咪”阿英。

阿英表示,自己原本在桑拿里有十来个小姐,但最近查得严,她们大部分人离开了,剩下的“长得都还行”,但费用要比平时高。“你也知道现在什么个情况,500块钱,要做现在就带你去。”阿英透露,这一个月,她断断续续接了五六笔生意。

阿诚对记者说:“要她们转行难,习惯了一个月赚上万,谁还愿意去工厂上班?”

东莞市一警员阿荣表示,根据历次扫黄经验,暗娼都难以完全扫掉,一方面不好发现,另一方面警力有限,很难100%搜查覆盖。

东莞市纪委表态,扫黄暗访仍将持续下去。

外围:小姐寄养宠物无人认领

“连个小姐都见不到”,出租车司机老刘以前经常开通宵,现在一过零点就收工。头个月他只收入3000,而扫黄前至少有6000。

开了十来年出租,经历数次扫黄,老刘说,过去每次都是“最强扫黄”、“史上最严”,“扫一扫,关几家小桑拿,抓几个小姐,很快就恢复。”老刘想等风过了再看看。

3月11日晚8点,常平镇天鹅湖路亮着的霓虹只剩下平时一半,霓虹灭掉的店铺上几乎都贴着“旺铺转让”。

陈东(化名)的小吃店霓虹也没开,“开了也没生意,不如省点电。”以往,小姐和嫖客是这条街上商店的主要客源。他暂时不作关门打算,“大家都在熬,都觉得形势会有变好的那天。”

街上甚至能听到300米外的狗叫,摩的司机阿锋介绍,“以前全是车和人,还有站街小姐,现在狗叫声都刺耳。”一家宠物店负责人介绍,店里的泰迪、金毛是扫黄后一些小姐拿来的,但一个月过去,宠物主人仍不见踪影。

天鹅湖一家化妆店的小美从没这么闲过。过去她从下午到傍晚,“像工厂流水线”一样为小姐化妆。“老板也没说要不要继续,反正就耗着。”

原本同样时间,50公里外厚街商贸中心三楼,一波又一波性感的年轻女孩带着倦容坐满各个化妆摊的座位,她们多数时间面无表情不说话,除非对妆容不太满意。3月14日下午,一个化妆摊主看着空空的座位,“连熟客都没来了。”

第5篇:东莞发生群体性事件(范文)

东莞发生群体性事件

http:// 2004年12月29日03:28 重庆晨报

本报综合消息12月25日,东莞市大朗镇发生了一起100多名群众参与的群体性事件。近日,南方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东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摩的司机摔伤客人

这位新闻发言人透露,12月22日下午6时许,广东连平籍摩托车搭客司机江某(男,26

岁)驾驶一辆河源牌摩托车在东 坑镇路口搭载曾建华(19岁,无

固定职业)等3名湖南省蓝山籍 汽车生活方式大比拼

三星YEPP好礼送不停

男子前往大朗镇蔡边村。途中, 新兴妈妈回娘家视频

全新航班,助你起飞

当即要

曾建华从车上跌落受伤,

求司机江某赔偿。经协商,江答应赔偿800元给曾建华,但称身上没有带钱,去找人借。

乱喊抢车误导群众

随后,曾建华和一名同伴跟随江某去借钱,另一名同伴则留在原地守住司机的摩托车。当江某等3人租乘另一摩托车路过大朗镇求富路时,江某看到路旁有治安员(实为户口协管员),便大声呼喊“有人抢车”。户管员闻讯后,当即扭住曾建华(曾的同伴见状马上逃离),并联系正在附近巡逻的大朗镇求富路村治安联防队员陈某、吴某(均为当地村民)前去处理。这时,附近的10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听到有人喊抢车即上前殴打曾建华,陈某、吴某也涉嫌参与了打人。事后,曾建华被及时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晚9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为挫伤性休克死亡。

死者家属聚众堵路

12月25日上午11时许,死者家属邀约亲戚和老乡150多人到大朗镇求富路村治安联防队聚集,要求赔偿和严惩凶手。下午3时许,聚集的部分人情绪越来越激动,将附近的村内道路堵塞,引起群众围观,其中有不法分子趁机起哄闹事。

不法分子围攻民警

大朗分局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在处置过程中,由于聚集的人越来越多,相互出现一些摩擦,少数不法分子趁机围攻执勤民警,先后有8名民警被石块、砖头打伤,2辆警车被推翻烧毁,现场一度出现混乱,有4名群众在混乱中受伤,受伤的群众和民警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万人参与是误传

针对网上说此事件有5万人参与,东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强调,这绝对是误传。事实是在少数不法分子的怂恿下,参与滋事的有100多人。当时适逢周末,附近有商场,滋事的人又堵塞了交通,引来群众围观。从现场情况看,围观和路过被堵的群众约有近千人。

处置过程中没开枪

这位新闻发言人说,东莞市公安局接到报告后,鉴于事态比较严重,局领导立即会同当地党政领导前往现场指挥处置,并出动警力于25日下午4时30分迅速到达现场。现场指挥官多次通过高音喇叭向在场人群喊话,规劝其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离开。但少数滋事者不听从劝阻,向处置民警扔石头、砖块。为迅速平息事态,恢复现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警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投掷了催泪弹,迅速控制了局面,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同时,警方采取行动,抓获了10名为首滋事分子(其中湖南4人,广西3人,广东、重庆、四川各1人),从其中一人身上搜出1把匕首,并将该10名滋事分子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至下午5时30分,事件基本平息。

违法人员被处理

这次事件涉及两方面人员的处理。一部分是对带头闹事的10名不法分子的处理,经过初步审查,目前已依法对该10名人员刑事拘留;另一部分是对曾建华被打死一案涉案人员陈某、吴某、江某的处理,现公安机关已对此案立案侦查,依法对陈某等三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

此次事件,公安机关处理及时果断,处理方式也是恰当的。对涉及此次事件的不法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处理。

搭车客摔伤后向摩的司机索赔,摩的司机却大呼有人抢车。搭车客随后被不明真相的治安员和群众殴打致死。死者家属邀约150多人聚集要求严惩凶手,少数不法分子趁机围攻执勤民警,推翻烧毁2辆警车,上千人围观,场面一度混乱不堪。最后,特警动用了催泪弹,控制了局面。

第6篇:东莞燃气爆炸事件心得体会

2014年3月3日,东莞市一员工餐厅因燃气泄漏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死32伤。

通过此案例的学习,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安全意识应始终牢牢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因为安全就是生命。在日常工作当中要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并且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不仅要自己注意安全,还要时刻提醒其他人。对违章操作,忽视安全的行为要严正指出并坚决阻止。我们到处张贴标语,提醒警惕。然而我们大家都已熟视无睹了,思想麻痹了,违章操作随处可见。但是我们真的不能忽视安全,麻痹大意,否则一个小小的疏忽可能就会酿成严重的后果,轻则残肢断臂重则付出生命的代价。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时刻牢记安全,紧绷安全之弦。安全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关键,安全不是面子功夫,而是要落到实处,安全不是喊喊口号,而是要真正行动,安全不是只为自己,而是为了大家,所以谨记安全,为了你我,为了大家,筑起一座思想、行为和生命永远不倒的安全长城。

第7篇:东莞市清溪晨光学校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工作秩序。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云成(校长) 副组长:王双连(总务主任)、孙醒奎(后勤主任)

成 员:办公室主任、政教主任、教务主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年级组长、班主任、校医、学校食堂负责人

(二)、工作原则:

正确决策,启动预案,统一指挥,协调行动,快速反应,有效处理。

(三)、应急处置小组工作职责及分工: 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小组分工如下:

1、组长:对全校学生食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面负责和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

2、副组长:负责协调组织学校内外医疗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及调查工作。负责加工现场、工具和相关食品的封存,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各项调查、检验、处理工作。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所需物品的采购和供应,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

3、成员:负责学生、家长、教师的心理辅导及社会稳定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及相关善后工作。负责突发事件救治的相关工作。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告,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及相关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校长,学校校长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核实,核实后立即向卫生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或发病人数)、住院人数、救治医疗机构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阻碍他人报告。并做到按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报告事故处置动态情况。

2、立即拨打急救电话,组织人员将食源性疾患病人、食物中毒病人或疑似食物中毒人员及时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与就诊医疗机构联系,并派专人到医院守护病人,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做好相关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不稳定事件发生。

3、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立即封存原有的加工现场、食品留样样本、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食品加工有关原料、辅料等;立即封存加工现场的工具及用具;禁止擅自销毁和破坏现场,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4、收集当日(餐)就餐人员信息(包括就餐人员名单、住址、去向、联系电话等)。

5、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误解或恐慌。同时要安抚好中毒学生,稳定学生情绪,做好与学生家长沟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协助配合卫生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7、及时召开学校相关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三、认真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监督意见整改措施,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和处理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总结:

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总结,分析、查找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认真整改。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堵塞危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漏洞,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责任、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并向相关部门书面报送整改措施及总结。

五、责任追究:

对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委拖延、擅离职守者,对造成或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力的责任者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造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责任人按本单位及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并向相关部门报送处理结果。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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