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派出所

2022-05-3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全国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探析

摘 要:在公安派出所推行综合警务,具有警务全能性、执法综合性、治安动态性的特点,顺应改革开放以来派出所职能综合化发展趋势,符合现代世界警务发展潮流。其改革前提必须做到交警、巡警与派出所民警“三警合一到所”,使派出所具有既管治安又管交通的综合执法职能;其改革实质必须由“三警合一到所”向“三警合一到人”转变,实现一警多能,进一步提高综合警务效率;其改革难点在于打破传统固有的单一警务思维束缚,在实际运作中体现派出所面上执法应急与块上基础管控的有机统一、统筹协调,切实构建“扁平指挥、属地管辖、网格巡逻、责任到人”的综合警务机制。

关键词:公安派出所;“三警合一”;综合警务改革

On the Comprehensive Policing Reform of Local Police Station

NI Yi-fu

(Sanming Public Security Bureau,Sanming 365000,China)

Key words:local police station;“integration of three police forces”;comprehensive policing reform

在公安派出所推行综合警务改革,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趋势。有利于提高警务效能,与现代世界警务接轨;有利于提升基层民警综合素质,做到一警多能;有利于向改革要警力,以较小的警务成本,实现较大的改革成效,满足在现有警力状况下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基于此,本文谈点个人浅见。

一、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前提:“三警合一到所”

所谓派出所综合警务,就是以属地管理为主、以社会面控制为核心、以社区警务为基础,集打防管控职能为一体,既管治安又管交通,综合执法,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集约化警务。其有三个特点:一是警务全能性。变单一的人口管理警务、治安管理警务为治安交通秩序管理、打防控一体的综合执法警务,也就是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承担管辖区内一切与警务有关的治安事务。派出所民警也由“单科医生”角色的专业民警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全科医生”式的全职民警,既会管治安又会维护交通秩序,还会做群众工作,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满足基层警务的全能需求。二是执法综合性。派出所民警在勤务执法中不再分工明确、责任单一,而是模糊用警,具有纠正交通违法,接受群众报警,查办治安案件和简单刑事案件,调处矛盾纠纷,管理行业场所、人口物品等综合业务执法功能。以巡为主、综合执法是派出所民警的主要勤务方式。三是治安动态性。综合警务遵循“警力跟着警情走”,能够及时调整警务运行重点和布局,有机调控打防机制,适应动态治安形势变化,改变以往警力分工过细、警务职责单一、静态痕迹较重的警务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公安派出所职能经历了从以人口管理为基础、到以治安管理为中心、到把派出所建设成为综合性战斗实体、再到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等几个阶段的发展转变,[1]适应保一方平安的职能定位,派出所打防管控的基础功能更加完善,基础前沿地位更加凸显,综合警务的趋向越来越明显,做强做大派出所的呼声越来越急迫。

随着公安工作改革的不断推进深化,逐步形成了综合化与专业化两种警务改革趋向。越是基层公安机关、越是面向人民群众的一线警务越倾向于综合用警、一警多能综合化;越是上层公安机关、越是专业性工作,越向分工越来越细的专业警务发展,所谓“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在基层派出所实行综合警务,构建基层综合执法与上级专业警种优势互补的警务体制,已成为警务发展的必然,不仅能有效应对日趋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而且可改变基层公安机关内部警种设置越来越多,分工过细,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容易出现内耗的弊端,提高警务工作效率。同时,也有利于民警素质的全面发展。福建省公安厅2011年4月29日在龙岩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综合警务改革座谈会,部署推进综合警务改革工作,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长牛纪刚在座谈会上谈了综合警务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设想,阐述了推行综合警务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改革过程中需要重点把握和解决的问题。(参见福建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长牛纪刚谈综合警务改革,载《福建公安简报》2011年第9期)。

在派出所推行综合警务改革,其前提必须“三警合一到所”,使派出所在原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路面交通管理职能,既管治安又管交通,综合执法。一方面,这是适应我国动态环境下道路交通形势发展需求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期,随着路网日益畅通,私人购买汽车能力的持续增长,道路交通压力越来越大,而交警警力增长有限,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仅靠有限的专业交警力量维护交通秩序显然力不从心、捉襟见肘,必须将路面交通管理职能和部分交警警力下沉到派出所,赋予派出所既管治安又管交通的职能,实施“三警合一”,进一步加强路面治安交通管控,构建以派出所为主体的综合警务机制,提高社会面治安交通综合管控能力。另一方面,这是与国外警务接轨的发展方向。从国外经验看,模糊用警是基层警察部门普遍推行的警务模式,他们以巡逻为主要勤务方式,巡警没有清晰的专业分工,而是按地域分工,能管的事都管,管不了的事才交由专业部门负责解决,这种体制较为科学。况且,对于老百姓而言,警察都是一样的,遇到求助都应当管事,这能有效提高基层警务效能。从世界范围看,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在基层警察部门都是实行综合警务、一警多能,巡逻警察既管治安又管交通,只有巡逻警察管不了的事才移交专业部门处理。同①

传统警务的缺陷是把有限的警力个体框定于较专一和较窄的职责范围内,长此以往,造成基层民警职能单一、综合执法功能褪化,民警会治安管理的,不会交通管理,会基础管控的,不会查办案件,不仅在警务需求上造成老百姓不满意,而且在执法执勤上也加剧了基层一线警力不足的压力。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在派出所推行综合警务,相比于传统的单一警务更具有现实意义,能够通过警务方式的转变,提高基层警务运作效率,增强基层对社会治安的驾驭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需求和期待,实现“无增长改善警力”。

从派出所综合警务的内涵要求到派出所发展的警务综合化趋势,昭示着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的历史必然性,必须顺应世界警务发展潮流,从调整体制机制入手,将交警、巡警的路面勤务职能和警力整合到基层派出所,与派出所民警形成“三警合一”的警务架构,实行网格布警、综合用警,构建“扁平指挥、属地管辖、网格巡逻、责任到人”的综合警务机制,使警力配置更合理,职能更优化,运行机制更顺畅,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和社会面管控能力全面提升。同①

二、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实质:“三警合一到人”

目前,福建省公安机关正在主推以“三警合一”为标志的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并且经过多年实践探索,逐渐形成了“福州模式”福州市公安局2003年在全省率先推出交警、巡警、派出所民警“三警合一到所”综合警务改革,城区派出所内设交巡警务中队、办案中队、社区警务中队、综合室“三队一室”,履行既管治安又管交通的综合职能,并把巡警职能整合到交警支队,改设交巡警支队,加强对派出所交巡工作的指导。这项改革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委常委会、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福州市交巡警管理体制改革,并将其列为2003年度省委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重要任务,经过多年改革实践运行,取得了显著成效。改革前,福州市区路街面犯罪尤其是“两抢”犯罪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改革后,路街面犯罪逐年大幅下降。同时,道路交通管理得到全面加强,2004年至2009年全市汽车保有量从12万辆猛增到37万辆,但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均逐年下降,现在市区每天的交通堵情一般在10起以下。、“三明模式”三明市公安局从2007年底在梅列、三元两区6个城区派出所推行“三警合一到所”改革模式,内设“三队一室”,派出所既管治安又管交通,综合执法。2010年将这一警务模式推广到其他10个县、市的城关、城区派出所,同时,确定农村派出所履行协管交通辅助职能。“三明模式”是“福州模式”适应山区特点的改进版,既保留了“福州模式”的总体框架,又有山区自身的细节特点。、“龙岩模式”龙岩市公安局于2010年10月启动中心城区“三警合一到所”警务改革,市公安局下沉193名交警、巡警到中心城区7个派出所,每个派出所内设“三队一室”,其警务架构基本上是“福州模式”、“三明模式”的翻版。(参见林有富、陈钧、王永桃:龙岩市“三警合一”改革经验探析,载《福建公安简报调研专刊》2011年第4期),取得明显的成效,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呈现良好态势。但是,从综合用警要求看,这些地方的综合警务改革只能称之为“三警合一到所”的初级形态,尚未形成“三警合一到人”的高级形态,存在一定的改革局限性。即这种初级形态改革仍未走出基层警务专业性的窠臼,普遍把综合警务的职能落在了派出所、而不是大多数民警身上,仍然沿袭以往的思维套路,通过在派出所内设交巡勤务中队、办案中队、社区警务中队、综合室的“三队一室”架构,分别履行路面巡逻执勤、接处警、疏导交通,查办案件,社区警务、基层基础以及窗口服务、文秘综合等职能,民警工作仍然停留在较窄的专业职责范围内,不能真正做到综合用警,一警多能。特别是对于警力较少的派出所,采用这种改革模式显得非常吃力,仍然克服不了警力紧张、工作效能受限的制约,警务动态调控能力有限,出现忙闲不均现象,遇到突发情况工作打乱仗的问题时常困扰警务的正常有序运行。基于这一改革局限,福建龙海龙海市公安局借鉴大庆市公安局综合警务改革经验,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启动以“二人一组、三组一队”为主要特征的新型警务组合机制,减少二线人员、增加一线警力。在角美、石码、榜山等地设立三个中心派出所,把外勤民警按照“二人一组”搭档、“三组一队”建队,设立若干警务队,既管治安又管交通,每天按照“三班二运转”模式保持有三分之二警力,加强社会面控制和基础工作,基本实现从“三警合一到所”向“三警合一到人”的综合警务转变。、永安永安市公安局在2010年“三警合一到所”警务模式基础上,大胆探索,实施运作“三警合一到人”综合警务改革,于2011年6月1日在永安燕南派出所进行试点,经过2个月磨合完善,形成一套派出所、警务区、责任区面上治安交通执法勤务与块上基础管控“责任田”承包的运作模式,综合警务效率比改革前提高了30%以上。该局8月1日将这一模式向城区其他3个派出所全面推广。等地公安机关勇于探索,开始尝试更高形态的综合警务改革,即“三警合一到人”的警务改革,并且借鉴了大庆市警务改革实行的“二人一组、三组一队”新型建制[2],减少二线人员的最小单元组合模式,真正做到综合用警、一警多能,打造全能警察、通用警察,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三警合一到人”警务改革优于“三警合一到所”警务改革,在于真正做到了模糊用警、综合用警,真正实现了一警多能,进一步提高了现有警力条件下的综合警务效率。其运作机理是:在已实行“三警合一”的城区、城关派出所,按照大庆市公安局开创的“二人一组、三组一队”的最小警务组合大庆市公安局2005年大刀阔斧地实施以“二人一组、三组一队”为基本作战单元的警务改革,将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警务架构减少为二级架构,通过整合机构设置,精简了一大批二线人员,使基层一线实战人员占比由原来的48%提高到85%,警务效能明显增强,警务改革获得了空前成功,八类案件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数大幅上升,重点工作和执法质量考评连续五年排名全省第一,群众满意率达98.3%。,把派出所警力除所长、教导员、行政户籍内勤、专职法制员外,全部编成外勤警务组队,由派出所副职兼任队长,根据辖区人口构成和治安复杂情况以及警队素质情况,将派出所辖区以社区为单位合理划分若干综合警务区,分别由若干警队以块为主负责,综合警务区之下又按警组细分为若干基础工作责任区,按新老强弱合理搭配警力资源,形成派出所统一调动、警务区综合执法、责任区基础到人的“大、中、小”综合用警模式。“大”指每个警务区每天轮流安排警力到派出所值班备勤,担负中午、傍晚、夜间等非工作时间及双休日的全所面上巡逻执勤、接处警任务,保持派出所每天有一支可支配的执法执勤力量,填补警务区执勤巡逻工作空档。“中”指每个警务区每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及上半夜合理划分若干警组担负警务区以巡逻为主的综合执法执勤工作,包括疏导交通、纠正违法、高峰站点、接处警、查办案件、社会面管控等。“小”指每个基础工作责任区以搭档制组合,或将责任区细化到个人,在没有执勤巡逻排班的情况下,深入社区,采集各类信息、做好群众工作、指导安全防范、管理实有人口、夯实基础台账。

这种“三警合一到人”的综合警务运作模式的优势在于:其一,有利于实施扁平化指挥,增大社会面的直接管控。派出所根据警情变化设定巡逻班次、巡逻线路范围和巡逻时段,囤警路街面,可提高与违法犯罪活动的碰撞率,增强震慑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指挥中心接到“110”警情通过350兆无线集群通讯系统直接点对点指令就近巡逻执勤民警出警处置,对于需要增援的警情,指挥中心和派出所可随时增派周边巡逻警组增援处置,可增强警务区扁平化指挥的快速反应能力。其二,有利于明晰责任,提高外勤民警的办案能力。派出所外勤民警既有巡逻执勤面上综合执法办案权,又有具体责任区基础工作“责任田”,对属于本责任区的警情案件,在巡逻警组民警接处警前期处置下,一般情况由责任区民警协同处置,遇责任区民警休假、培训等时,由责任区搭档组其他民警协同处置,这就确保了警情处置的一贯性、地域性和责任性,确保了警情处置与打防工作的直接对应,利于责任区根据警情修补防控漏洞。同时也克服了以往出警与处置办案不能做到“一竿子”插到底,“二传手”时有扯皮、影响后期办案质量的问题。其三,有利于统一规范管理,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派出所按照“二人一组、三组一队”的最小组合模式,划分警务区和“责任田”,每个外勤民警的工作职责都相同,十分有利于派出所的统一规范管理。派出所可通过不同时期的警情变化,有机调控巡逻密度、巡逻时段、巡逻范围,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加强警力的统一调配,加强社会面管控,加强日常工作与突发情况处置的紧密衔接、调控有度,派出所打防管控整体运作效应大大增强,基本能够适应动态治安对每个民警面上执法执勤与块上“责任田”基础管控的要求。

福建省永安市燕南派出所实施“三警合一到人”的综合警务改革后,通过建立一级接处警扁平指挥机制、巡逻倒查机制、警情预警调控机制、绩效考评机制,取得了优于“三警合一到所”的更大成效。一是警务区民警打防管控“一肩挑”、责任到人,促进了打防能力的提升,辖区发案尤其是“两抢”案件明显减少,查破案件量明显增多,治安状况呈现向好态势,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二是道路交通秩序得到好转。警务区道路交通高峰站点数量增加,巡逻区域进一步扩大,见警率、管事率、现场处置率明显提高,有效提升了道路交通秩序管控能力。三是社区警务工作得到夯实。警务区民警从一警专职逐步向一警多能转变,责任区民警人均管理实有人口数大幅减少,利于对实有人口、出租房等基础管控的精细化。四是民警综合素质得到提高。警务区民警交通管理和治安管理一体化勤务,促使民警由原来的专一型向多能型转化,立足岗位练兵,形成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外勤民警独立办理刑事、治安案件等业务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实施“三警合一到人”综合警务改革的永安市燕南派出所,高峰站点由2个增加到5个,路面巡逻警车由1辆增加到3辆,外勤民警责任区人均管辖实有人口由1500户6700人减少到450户2000人左右,能够独立办案的民警由原来15人增加到28人,增长86.7%。6、7两个月破案35起,比改革前增长118.8%,刑事发案数由改革前的194起减少到189起,下降2.6%;道路交通事故由改革前171起减少到159起,下降7%。(参见永安市燕南派出所立足实际推进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载《三明公安简报》2011年8月12日第18期)

三、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难点:应急执法与基础管控统一

在派出所实施“三警合一到人”综合警务改革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运行成本低。不需要大的人事体制变动,在派出所的机构框架内,将现有警力进行科学合理的整合配置,加强对民警的思想动员和业务培训,加强装备保障和考评督导,能够很快使派出所进入新的运行机制而发挥效益。二是警务见效快。每个外勤民警都成为综合警察,既会治安管控、又会交通管理,既会执法办案、又会做基础工作,既能担当路面执法执勤,又能深入社区耕作基础工作“责任田”,派出所保一方平安的能力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进一步增强。但是,任何改革都具有责任风险,成功与否关键靠改革的精心设计和立足实际的科学运作。运作得好,改革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向心力就强,就能发挥出预期的作用;运作得不好,改革的预期效果就无法体现,人们对改革的非议就会接踵而来。为什么“三警合一到所”向“三警合一到人”改革推进得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在于人们普遍心存顾虑,对综合警务科学运作的认识还不到位。

综观改革开放以来派出所保一方平安的职能发展趋势,不难发现,派出所作为以块为主设置的基层一线执法前沿单位,承载了公安机关赋予的两大重要功能:一是面上的执法应急功能;二是块上的基础管控功能。这两大功能一直是派出所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派出所是从基础管控起家,以群众路线为特色,并逐步向面上执法勤务拓展。派出所基础工作的传统警务特色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割舍的,正在深入实施的社区警务战略更是把派出所基础工作推向新的高度。面上执法应急,涉及时间和空间的全天候要求,派出所必须24小时全时空地安排警力处理面上的各种警情事务,维护良好的治安交通秩序,这是治安实际的客观需要;块上基础管控,把辖区细划若干块“责任田”,确定责任民警负责,开展基础业务,建立基础台账,采集更新各种基础信息,组织治安防范,管理实有人口,了解社情民意,做好群众工作。但是,基础管控往往任务比较“软”,可不受时间限制,基础夯的实不实,完全取决于责任民警的主观意志,是主观作用于客观、伸缩性较强的弹性工作。

以往面上执法应急与块上基础管控功能不能兼顾、结合的主要原因在于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习惯仍然摆脱不了传统警务专业性、单一性的羁绊,仍然固守基础管控“责任田”必须有专人负责、专项考核,这是中国式社区警务的根基,不能动摇。特别在深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形势下,基础管控与面上执法应急互不兼容的思维模式仍然占据上风,束缚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事实上,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日益发展,块上基础管控工作的老框框、老套路已经不适应治安形势的现实要求,信息大采集、大更新、高共享已成必然;基础管控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式已转向信息采集录入和重点人口动态管控方面,基础管控民警如果不与现实治安警情和面上执法应急工作相衔接、相呼应,就会带来基础工作与现实斗争之间的脱节,不能及时有效地调节基础管控工作,产生治安现实与基础管控“两张皮”。从国外经验看,世界各国大部分基层警务都采取以巡为主的勤务方式,加强社会面管控,强化基础工作,并没有造成基础不实、地动山摇的问题,就连日本、韩国类似我国派出所布局的交番、驻在所也是以巡为主加强治安维持和基础管控的。我们必须更新理念,勇于破除传统思维套路,牢固树立“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警务理念,改革现有的单一警务模式,着眼于综合警务机制的建立完善,改变基层民警综合业务素质不高、不能“一肩挑”的现状,把执法应急与基础管控有机统一起来,做到两不误、双推进,真正构建“扁平指挥、属地管辖、网格巡逻、责任到人”的综合警务机制。

扁平指挥,就是做到警务工作围绕警情来运作,警情是警务处置的起点,受理群众报警以及工作中发现警情的接处警工作必须点对点调度、一体化运作,减少科层制机构体制带来的中间环节,[3]凡遇警情由指挥中心(指电话报警)或派出所(指群众到所报警)直接指挥路面巡防警力就近出警处置;属于治安案件和简易刑事案件的由处警民警与责任区民警协同处置,不再二次转办交案,通过一级接处警模式扁平指挥,提高快速反应、现场处置能力和案件查办质量。

属地管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面上交巡事务以属地派出所为主管辖;二是实际打防考评以警务区和责任区为主管辖。以派出所为主管辖,使派出所真正实现“三警合一”、治安交通管理“一肩挑”,工作责任明晰。以警务区、责任区为主管辖,能够使“三警合一”责任落实到人,警务区之间、责任区之间工作可互相竞争、你追我赶,形成赶超氛围。

网格巡逻,就是依据现有警力和辖区治安警情,科学合理布局调控面上巡逻勤务,形成派出所、警务区、责任区大、中、小巡逻圈相互交织,人力巡防与视频巡防相互补充,时间空间相互衔接的网格状巡逻格局,全时空、全天候地控制社会面。

责任到人,就是综合警务不是打乱仗,而是明确每个民警面上执法应急的职责和块上基础管控的职责,建立督导考评机制,将派出所各项工作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个民警,从打击查处、巡防管控、接处警效率质量,到基础信息采集录入、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再到安全防范指导治理,以及民警自身综合业务素质提高等方面,每月加强督导考评排名,形成相互竞争、共同提高的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推动基层警务工作提质增效,更加有力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基层警务的新要求、新期待,更加有效地应对社会治安形势的新变化、新挑战。

参考文献:

[1] 李哲宇.我国公安派出所的发展与改革[J].公安研究,2007(11).

[2] 曹力伟.警力“无增长改善”途径探析[J].公安研究,2011(3).

[3] 张光.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的理论解读[J].公安研究,2011(6).

(责任编辑:陈尚志)

收稿日期:2011-09-06

作者简介:倪义福(1961-),男,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作者:倪义福

第2篇:完善公安派出所制度的初步构想

派出所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派出所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依法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总称。重点包括警务体制、警务机制、警务模式、警务职权等等。笔者认为,完善派出所制度推进我国警务体制改革的基本途径有以下3各方面:

一、从修订法律法规的层面来完善派出所制度

(一)通过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来解决派出所行政主体地位问题。

1、当前的公安派出所是行政法上的非行政主体

在法律上,主体是指有独立意志,可以独立行动并独立承担责任的人。行政主体应为法人,因为只有法人才具有主体的“有独立意志”的特征,也才有可能承担行政法律的最后责任,如经济赔偿等。

《治安管理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管理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这些法律条文是我们确定当前的公安派出所不能成为行政主体的法律依据。

2、赋予派出所行政主体地位的现实考虑

根据《治安管理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安派出所只能决定“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河南警务体制,将过去的市公安局—县(区)公安分局—派出所三级治安管理旧体制改为市公安局—派出所二级管理模式。这样,派出所就毫无选择地要承担了原公安分局全部的职责和任务,“提升”为治安管理的主要执法机关,要决定和处理大部分治安管理案件,不但要管辖“警告、500元以下罚款”,而且要管辖“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五百元以上的罚款”等等。派出所要独立承担这些职责任务,但是其非行政主体的地位使其不能对这些行政执法工作独立负责,与责权统一的依法行政理念不符。因此,为巩固警务改革成果,必须赋予派出所应有的行政主体地位。

为使新派出所担负原公安分局担负的职责任务,在河南警务改革中,新组建的派出所按县级公安机关要求建制,改革后的派出所也从副科级单位升为副处级单位,上级公安机关授权其“行使县级公安机关职权”。但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之下,这种授权显然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为使新派出所行使县级公安机关职权,唯一的途径是修改相关法律条文。当然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还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研究与探讨。

3、修改《治安管理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探讨。

现行《治安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可修改为“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副处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负责辖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修订理由简要说明:由原有条文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修订为“副处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契合了河南警务改革“打破行政区划”设立派出所的实际,不再强调公安机关同地方人民政府的对应;也契合了河南警务改革中新组建的派出所“按县级公安机关要求建制,改革后的派出所也从副科级单位升为副处级单位”的实际,这样,就可以为确立新派出所的行政主体地位提供法律依据。

现行《治安管理法》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可修改为“治安管理处罚由副处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决定。”修订理由简要说明:由原有条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修订为“副处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契合了河南警务改革“打破行政区划”设立派出所的实际,在河南现有警务改革模式下,不再强调公安机关同人民政府的对应,是我们的唯一选择;契合了河南警务改革中新组建的派出所“按县级公安机关要求建制,改革后的派出所也从副科级单位升为副处级单位”的实际,这样,就可以为扩大新公安派出所的职权范围提供法律保障。

现行《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可修改为“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副处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在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公安工作。”修订理由简要说明:对原条文全文保留,保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领导、指挥机关”地位;增添“副处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在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公安工作”条文,为副处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如派出所)确立行政主体地位并行使原公安分局职权提供法律保障。

(二)通过对《刑事诉讼法》的重新解释赋予派出所独立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解决警务体制改革与刑事诉讼法的适法困惑问题。

上文已经提及,《刑事诉讼法》第3条关于国家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是:“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在以往传统的刑事诉讼模式中,这里的公安机关不可能解释为公安派出所,因为以往和当前的派出所不是一级独立的公安机关,它没有独立的办理刑事案件的资格,也无权决定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当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拥有刑事案件侦查权和采取强制措施权的最低一级公安机关是县(区)级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绝对没有对刑事案件处理的决定权的,它只能在县(区)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指挥下实施对刑事案件的职权。

但是,如果按照上文建议将《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条修改为“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副处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在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公安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中的公安机关就可以包括公安派出所,因为在这样的法律框架下,公安派出所已经成为一级独立的公安机关,它就可具有独立的办理刑事案件的资格,就有权决定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就具有对刑事案件处理的决定权。

二、从推进司法、财政、人事等部门的配套改革做好后续系统协调层面来完善派出所制度

在河南警务改革中,由于公安系统“单兵突进”,新的公安组织体系与法院、检察院乃至与财政、人事等行政部门之间的法律及行政协调关系出现了一定的混乱。如果不有效进行系统协调,改革推进工作将举步维艰,“新派出所”就会同上海等地新设机构“警署”一样,会因性质不明和缺乏应有的系统协调性而半途而废。

目前改革中的河南公安亟待行政、司法、财政、人事等部门的配套改革。警务改革的推进,客观上需要从推进司法、财政、人事等部门的配套改革做好后续系统协调层面来完善派出所制度。

对于需要改革配套的部门来说,要进行改革配套也需要很高的成本,所以相关部门对警务改革不一定认同、支持,对改革配套不一定持积极态度。对公安部门来说,进行系统协调、促进改革配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系统协调和改革配套需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需要突出各级权力机关的主导地位,以推进系统协调问题的解决。对河南来说,就是要建议省委做好政策指导工作,就是要建议省政府进行行政干预,就是要建议人大在改革配套方面开展立法活动。

当然,系统协调和改革配套需要组织行政、司法、财政、人事等各部门的专家、学者对系统协调的可行性调研和探讨。系统协调、改革配套最好循着“试点”路径展开。比如先集中在一个省辖市进行试点,在成熟经验形成之前不要在更大的范围内强行推行。

在实务工作方面,最基本的是要使新型警务体制在纵横两向上实现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配套对接,开通公安派出所与特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之间的“直通车”,有效解决区域管辖对接与从属关系错位的问题。

解决派出所警务保障问题也是完善派出所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我国在体制设置、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供给上是按相应级别配套安排的;地方各级相应的国家机关根据相关组织法的安排进行规划与财政供给。改革前,公安分局受市局和本级(县区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与财政安排的财政安排。要将派出所所需经费纳入公安局年度预算,由公安局直接管理。明确派出所警务保障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并制定追责条款,党委政府不按规定拨款或违法附加条件的,公安机关可向上级政府或权力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拨款,确保经费到位。同时,要健全派出所经费使用规范,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管,增强节约意识,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基本办案经费,避免因挤占和挪用而导致经费不足。

三、从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的层面来完善派出所制度。

(一)通过完善用人导向制度、用人激励制度来确保民警主动下沉、爱岗敬业。改革牵涉到利益调整,最敏感的是人事调整。人事调整不外乎三个方面,一是职级职务调整,二是工作岗位调整,三是经济待遇调整。要激励民警主动向基层下沉,又要确保民警爱岗敬业,怎么办?通过政策倾斜来实现这一目的应该较好的选择,这里政策包括经费政策和政治待遇政策。

(二)通过公安高校建立“全能培养模式”制度来适应公安工作“一警多能”的需求。在河南警务改革中,大力推行“一警多能”。但是,目前,人民警察来源主要是公安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少量从地方调入的干部。现在的公安院校,专业分工明确,分为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侦查等,对每一个公安院校毕业生来说,并非“公安公正多面手”,在这种背景之下,变呈现“专业能手多,多能全才稀”的局面。所以,在公安院校未建立“全能培养模式”制度前,实行“一警多能”不但会加重一线民警的工作压力,提高一线民警的公正难度,而且会降低执法质量。

为适应公安工作“一警多能”的需求,客观上就需要公安院校建立“全能培养模式”制度。这不但要求公安院校对学生进行“全能型教育”,更需要公安院校与公安工作实战单位联合进行“全能型锻炼”,确保毕业生一出校门,就能满足多个公安岗位的工作需要,成为“全能警察”。

(三)在实践中推进完善“首席民警”制度和“末尾民警培训辞退”制度。

“首席民警”制度是河南警务改革中提出的警察激励机制的新举措,根据这一制度,经考核工作成效突出的社区民警评为“首席民警”,“连续五年”获得“首席民警”荣誉称号的警员享受科级待遇。这一举措给了派出所社区民警奋斗的希望和方向,不失为“栓心留人”良策。但是警员享受科级待遇需要“连续五年”获得“首席民警”荣誉称号,这种制度设计缺陷明显,因为五年间有一年未获“首席民警”称号就与朝思暮想的科级待遇失之交臂,易使警员产生自暴自弃的逆反心理,进而影响制度激励作用的发挥。

“抓两头,带中间,树先进,促后进”是队伍管理的基本方法。“首席民警”制度是“树先进”方面的激励机制,与之行对应,还应建立“末尾民警培训辞退制度”作为“促后进”方面的激励机制。建立该项制度,首先,要建立有客观公正、切实可行的考评机制。第二是要设定制定“末位民警”认定标准和名额。第三是对“末位民警”进行停职培训。第五要根据“末位民警”培训后的考核成绩确定其去向,对考核成绩合格的,留用查看;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责令延期培训,并在公务员考评中确定为“不称职”档次;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档次的民警,坚决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辞退。“末尾民警培训辞退制度”是针对少数“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民警设定的激励机制,这种制度对于激发这部分民警的职业紧迫感和公正积极性,必将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之所以对“末位民警”进行先行培训,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其提供调整思想状态、继续投身公安工作的机会。

作者:王济领

第3篇:加强公安派出所档案建设提升派出所档案服务职能

摘 要: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属于基础档案管理的一部分,为解决档案管理工作在公安派出所工作实践中缺乏监督考核、缺乏有效指导影响档案管理工作开展质量的问题,该文通过对派出所档案管理现状进行分析,从加强组织领导、注重人才培养、创新管理方法这3个方面提出具体优化实践策略及管理方法,在不断优化调整的基础上促进了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从而提升了派出所档案服务职能,提高了工作效率。

关键词:公安派出所 档案建设 档案服务 档案资料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Police Station Archives and Improving the Archives Service Function of Police Station

HE Meihua

(Dongshan County Public Security Bureau of Fujian Province, Zhangzhou, Fujian Province,476000 China)

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通过对于相关工作进行文字、表格、声像等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在对资料有效保存的基础上,以资料为支撑进行管理优化,促进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当前大数据的支撑下,利用信息技术对于资料进行优化,在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的基础上,档案资料相关数据的有效收集整理也能保障公安部门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其他部门治安管理工作奠定资料查阅基础。

1 派出所档案管理现状

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可以通过对一手资料的有效掌握,制定管理方针政策,积极调整部门的管理手段。新时代背景下,档案管理技术在不断更新,而档案管理对于该案情况有着最为真实的反映,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背景下,福建省东山县公安局档案的完善创新管理可以推动派出所其他管理工作的落实与进展[1]。

分析当前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的时间情况,可以发现派出所档案管理有着服务机密性较强的特征,但在对于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优化时仍然存在一定的现实问题。公安派出所档案馆工作主要包括业务档案、户籍档案、文书档案等不同部分,而派出所的工作在实践环节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办法,在划分种类、对于案件进行分析以及针对案件进行目录编写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对模块化的管理策略。

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虽然在持续的开展,其整体的工作仍然存在着些许问题,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组织层面对于档案管理工作尚未进行科学安排,导致现有档案管理工作虽然在推进,但存在固定模式、管理效果不佳等多樣性的问题。档案管理工作强调基础设施、强调档案设备,经费无法保障,设施不完整的情况导致了档案管理工作难以对工作涉及的资料进行收集,也无法根据现有的档案资料分析问题,优化管理部门工作[2]。

管理部门作为基础性的管理工作,要通过监督考核的方式对于档案管理的成果进行分析,优化指导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在公安派出所工作实践中缺乏监督考核,缺乏有效指导,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质量。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效果密切相关,但当前管理人员存在着业务能力欠缺、队伍不稳定、管理理念不够先进的实践问题,派出所档案管理未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也尚未形成相对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滞后性影响了档案管理作用的充分发挥。档案管理工作存在临时突击的实践情况,最终的档案管理工作成果无法有效指导其他工作的开展。派出所在信息化建设背景下,档案管理工作要不断更新方式方法,进行硬件软件的更新与优化。而目前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着缺乏信息化意识的情况,受限于硬件设施,难以推动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等信息资源建设缓慢影响了档案管理,导致了档案管理工作资料收集整理不科学不严谨的问题。档案管理信息化也强调档案的实时更新,当尚未搭建出有效的联动机制,档案管理安全性不足,管理效率低下,影响了最终的工作效率。

2 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的优化实践策略

公安派出所开展档案管理工作要意识到工作中存在的思想不重视、方法不科学等多样化的问题,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要在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基础上把握服务质量,立足信息化互联网时代背景,进行档案管理方式的优化与调整。

2.1加强组织领导

档案管理工作强调思想上的重视。部分领导人员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不关注,忽视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等问题导致了档案管理的最终成果无法有效应用。相关部门在进行档案管理过程中只依靠上级的领导要求完成任务,尚未切实将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导致档案管理存在意识缺乏,存在效率不高的問题。

档案管理工作要从加强组织领导角度出发,明确管理的服务职能,针对派出所的工作实际,通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的工作方式,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对于该所的各项工作相关资料进行准确记录,也通过对于档案背后身潜在价值的挖掘,更好地发挥档案管理的应用价值[3]。档案管理工作在实践环节要有具体的规章制度管理方法作为依靠,指导各项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面对由于领导不重视而带来的方法不科学问题,档案管理工作可以通过制定管理制度,搭建出与工作实际相符合的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可以以规章制度合法合规的组织,也对于档案收集、排序、归档、存档利用等多个环节的工作方式进行标准化。建立在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归档,依法归档等工作有效组织的基础上,避免派出所管理杂乱无序的现象,也围绕实际的派出所工作不断调整档案工作组织方法,在基础业务建设、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建设、不断规范的实践过程中促进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优化。

2.2注重人才培养

档案管理工作要通过具体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组织与实践。档案管理人员既要有专业的政治态度,也要以正确的态度认知,理解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管理工作要通过统筹划分的方式,明确不同岗位有着不同的职责,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时,注重专业人才的培训。

面对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完整性、保密性、特殊性的管理实践,档案管理工作要分析派出所工作实际,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派出所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档案管理人员能有效地了解派出所档案的相关要求,在培训参与、学习的持续过程中保障个人档案管理的工作效果[4]。

除了对实际工作进行方式调整之外,为了进一步突破工作理念,调整工作方式,对于人员的培训工作可以通过组织规模学习的方式进行优化,夯实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也在工作落实环节不断借鉴先进的档案管理经验,在不断优化调整的基础上促进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2.3创新管理方法

主动利用网络资源,利用互联网资源开展网上业务,建立信息数据管理中心,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时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数据的及时更新,也通过网络服务切实将档案管理工作与档案利用者的工作需求紧密相连,在搭建物流互联网进行检索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派出所相关部门对于档案资料的利用效率[5-6]。

在工作环境下有着不同的工作成果,为了更好地对某一地区派出所的工作进行记录与管理,可以通过数据管理中心的搭建,对该部分各项工作进行分门别类的记录,对于各部门的档案也通过电子录入的方式形成较为系统全面的档案管理资料,在数据信息的支撑下,以高效的电子信息更新方式,可以确保对派出所的相关工作及时地进行整理,也确保在派出所工作实践下可以对档案数据进行及时利用。

3 结语

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是派出所工作的基础部分,为更好地推进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派出所要明确档案管理工作在组织过程中存在的缺乏重视、职责管理不明、信息化建设不够有效的管理实践问题,明确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必要性,在档案管理工作时间背景下,通过加强重视、人才培养、创新方法等不同的措施,持续优化管理制度,也不断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在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以档案管理手段的优化调整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参考文献

[1] 刘雪燕.试论监察档案材料的分类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19,16(23):175,177.

[2] 付文伟.浅谈公安派出所档案的管理工作[J].黑龙江档案,2020(1):62.

[3] 石海英.信息化时代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创新探索[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20,4(35):179-181.

[4] 徐松.数字时代档案数据化管理问题研究[J].山西档案,2020(2):142-144,186.

[5] 孙超,李家川.公安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思考[J].长江丛刊,2019(23):93,95.

[6] 潘婷,穆东玲.探析公安档案文化建设与公安机关软实力提升的关联性[J].活力,2019(21):114.

作者:何美华

第4篇: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的先进事迹材料

县新宁公安分局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连续多年被省、市、县公安机关授予“群众满意派出所、优秀基层党组织、目标考评优胜单位、文明户籍室”荣誉称号,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03年以来,2次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公安派出所”。

保先进性

争创第一流

该分局坚持把“建过硬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作为重中之重来抓。2002年以来,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的要求,该分局先后筹集资金28万余元,购买了3台新警车,完善了五小工程(阅览室、健身房、小食堂、活动室、浴室),食堂添置了冰箱、消毒柜,新建了100平米面积的办公楼二间,办公室、会议室进行了修缮,院坪进行了平整硬化,院内周边砌了花坛,20多米长的宣传长廊醒目明亮。对照公安部制定的标准,近期对外观标识、办公用品、警械、警具摆放又进行了统一规划。现在从上到下,从环境到民警,都给人以一种焕然一新、蓬勃向上的感觉。

在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该分局以大练兵为契机,积极强化民警日常管理。通过大练兵活动,民警的体魄和政治、业务、技能明显提高。为了全面加快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结合辖区治安状况查找问题,筑牢信念,提升能力,开展“外资企业零距离,窗口服务零投诉,列管行业零发案,案件办理零上访”活动,使办案质量、列管行业管理和窗口服务态度明显提高,群众来分局办事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他们还聘请了20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上门征求意见,增加透明度,进一步推进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上台阶。

公正执法

保一方平安

该分局结合辖区治安状况,坚持“严打”整治方针,经常开展打“两抢”、反盗窃、打团伙、追逃犯专项行动,破各类刑事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打掉流氓恶势力团伙3个,追获被盗摩托车15辆,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2002侵害外商人身权利案”、“2003系列高楼盗窃案、系列摩托车被盗案”、“2004流氓恶势力团伙滋事案”、“2005持刀抢劫的士司机”等一批大要案都相继告破,犯罪嫌疑人一一落网。积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开展“利剑行动”捣毁地下赌博窝点和流动赌场10个,处理参赌人员138人。在城区创建平安小区、文明楼院活动中,组建了一支174人的专职和义务巡逻队,实行全天候安全巡逻。两年来,城区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连续分别下降了16%和13%。社会治安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辖区民警用正义和毅力营造了一方平安的天空。

牢记宗旨 真诚为人民

该分局以一张警民联系卡“有困难找警察”,作为爱民、为民、便民融入具体的工作实践。

78岁高龄的张老太,家住新宁镇豫宁南路,平时很少外出。今年春节,老人到县城一亲戚家做客,在返回途中迷了路,这时想起女儿给了她一张警民联系卡,拿出来交给过路人,请帮忙拨打“110”,说明她迷了路。电话拨打不到五分钟,新宁公安分局民警立即赶到,将她送回家。该分局民警每年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上百件。2004年9月的一天傍晚,分局接到武宁二中的求助电话:该校高一(2)班3名女生头一天离校未归,请协助查找。分局领导得知情况后,立即派员与全县各派出所取得联系。几经周折,得知3名女生在本县横路集镇出现,邹剑波分局长迅速组织民警连夜赶到该地,将3名女生找到送回学校。今年夏秋之交,为确保市民财产安全,分局购买50多把防盗锁,由巡逻民警为停放在公共场所、街头巷尾未上锁的摩托车锁一把防盗锁。该活动开展以来,为居民锁摩托车防盗锁200余辆,县城摩托车被盗案大幅下降,深受市民好评。

第5篇:派出所公安工作思路

一、xx我所公安工作思路的指导思想:

xx年我所公安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及“两会”和“二十公”精神为指针,以维护辖区政治稳定为中心,以抓好队伍建设、激发全所民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工作积极性为基础,以推进公安业务工作,全面完成全年公安工作任务为重点。

二、具体设想:

(

一)队伍建设。

重点抓如何落实周永康部长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四句话。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执法为民为主线,以作风建设年为载体,以大练兵活动为契机,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为重点,以强化基层基础为切入点,努力提高全所干警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充分激发全所民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精神,继续抓“

五、

四、三”禁令的落实。

(二)竭力维护辖区的政治稳定。

我所地处xx区的中心,辖区内有新区委、区政府,又紧邻市委、市政府,是全区的政治中心,且我所管辖的xx街道、xx街道正处在全面开发阶段,征地拆迁面广,涉及的拆迁村民多,拆迁户的拆迁安置、补偿存在的问题多,解决困难的难度大。因此,我所在xx年的维护辖区内政治稳定的工作中,首先要确保新区治机关的安全,我所已在新区治机关设立治安执勤室,安排二名警力负责执勤室的工作。具体指导新区治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充分利用xx街道的巡防队伍加强新区治周边的巡逻。其次,重点针对xx小区拆迁安置问题,我所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及拆迁户的思想动态进行搜集和整理并上报上级机关供领导决策和参考,对拆迁户的合理要求配合政府积极解决。对极个别无理取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坚决的打击,以确保市、区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第三,继续抓好情报信息工作,情报信息是维护政治稳定的生命线,没有情报信息,维护政治稳定就没有了基础。xx年我所将要求国保专干、责任区民警深入一线,建立情报信息,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 推进公安业务工作,全面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

1、抓侦破打击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的硬指标任务。xx年的侦破打击工作,我所将在去年的基础上,抓好、抓早,充分调动侦管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打主动战、进攻战,重点强调侦破打击工作的超前性,充分利用各种专项行动的有利战机提前完成全年的硬指标,种好辖区责任田,力争破现行案件,不发有影响的案件。

2、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压减发案。xx年我所将继续落实市、区二级政府提出的三年内“打造平安xx,创建平安xx”,和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市局、分局关于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四级防控模式,组织全所民警及巡防队员接好辖区内的防控工作。努力达到公安部要求的“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要求。

3、切实抓好治安管理工作。xx年我所治安管理工作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实行所长负责制,侦管副所长、特业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制,重点突出行业管理,查禁黄、赌、毒和消防安全工作,以及狠抓x所大专院校和x所中小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的治理,给辖区群众以及学校师生营建一个良好、安全的治安环境。

4、切实抓好法制工作。为了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xx年我所的法制工作将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和法制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把执法质量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从110接出警登记抓起。从每一起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抓起,从每一个细节抓起。严格按照省厅、市局、分局执法质量考评的要求执行,严格操作规范,力争xx年我所的法制工作达到优秀。

总之,我所在xx年的公安工作中,将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全所民警,圆满完成xx全年的公安工作。

第6篇: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

公安派出所是县(市、区)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

公安派出所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局势平稳的第一道防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其工作成效和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党群关系、警民关系。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主要是:

(1)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 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 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 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 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 输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

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 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 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 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所长岗位职责

(1) 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对各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刑事、治安案件,实现“发案少、秩序好、

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3) 组织实有人口管理、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危险物品治安管理,整治辖区突出治

安问题,广泛研究和收集辖区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根据辖区情况开展巡

逻防控工作。

(4) 重点抓好案件质量的审批把关、强制措施运用、执法状况考评工作,对民警执法

行为经常开展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

(5) 组织指导社区治保组织和治保干部及群防群治组织的管理教育培训,做好安全防

范工作,使辖区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6) 实行警务公开,定期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7) 在抓好派出所业务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

(8) 主持所务会议,制定全所的工作计划,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

规定,组织民警正常履行派出所的工作职责;

(9) 按照绩效考核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对民警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及时掌握和正

确评价民警的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副所长岗位职责

(1) 组织开展基础工作,熟悉基础业务知识,会调查研究,会群众工作,会情报信息

收集整理;

(2) 组织民警和辖区治安力量开展巡逻防控,预防、减少案件发生。接受群众报警和

求助,现场处置警情;

(3) 组织侦破辖区内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做好重、特大案件侦查协作,分析

掌握辖区内案件发生特点、规律及趋势,指导民警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4) 熟悉内勤内务工作。会管理所内文秘、资料档案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规范内

务管理。撰写辖区治安形势及其他方面的调研报告。协助教导员开展民警思想政

治工作,发现、总结、推介典型。

社区民警岗位职责

(1) 收集掌握、上报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

(2) 开展人口调查登记工作,了解掌握辖区实有人口情况;

(3) 进行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4) 了解掌握辖区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基本情况。

(5) 协助办理各类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和查处治安案件;

(6) 物建、管理、使用治安秘密力量;

(7) 提供便民服务;

(8) 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控帮教工作;

(9) 按照消防三级管理责任制对社区加强消防管理;

(10) 对危险物品加强管理;

(11) 参与预防、抢救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巡逻民警岗位职责

(1) 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

(2) 根据指令赶赴现场处理警情;

(3) 开展辖区治安巡逻;

(4) 盘问、检查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

(5) 组织、指导辖区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巡逻防控工作。

案件办理民警岗位职责

(1) 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报警、报案,如实登记,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勘

查、调查访问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

(2) 认真做好犯罪嫌疑人情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加强刑事秘密力量和治安秘密

力量建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侦查破案服务;

(3) 加强对辖区内的地形地貌以及重点部位、重点人口、工作对象的熟悉和掌握,积累

有关资料;

(4) 负责查处辖区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行政)案件,协助处理治安灾害事故;

(5) 及时分析、掌握辖区内发案特点和带倾向性的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协助其他民警做好辖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行政内勤民警岗位职责

(1) 负责传达、督办、反馈上级公安机关和本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来函、来信、

来访的接待、转递、催办、回复等工作。

(2) 负责收集、积累、调研辖区内敌、社情和治安状况,进行综合研判,写出治安形势

分析或调研文章并及时上报。

(3) 负责掌握、综合全所工作情况,协助所领导制订工作计划,细化岗位职责,分解任

务指标,起草工作总结、汇报、请示、报告等公文,实施精细化考评。

(4) 负责情报信息的报送,属重大情报信息报送范畴的,要将发生的经过、先期处置情

况在两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局指挥中心;属一般情报信息要根据工作实际按时报送。

(5) 负责宣传报道和典型推介的文字材料工作,协助所领导发现、总结、推介先进典型

和工作经验,及时报道好人好事和工作成绩。

(6) 负责各项会议纪录和台账薄册的登记填写。

(7) 负责各类报表的统计、分析、上报。

(8) 负责文件的收发、保管、送阅、清理和印章管理。

(9) 负责财务收支、报账、票据领用、核销等。

(10) 负责文书、业务、视听档案的管理。

(11) 负责涉案款、物的保管。

(12) 负责枪支、警械、装备的管理。

(13) 负责后勤、内部安全及内务卫生。

值班备勤制度

(1) 公安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工作必须保证警力充足,值班长由派出所领导轮

流担任,值班员由派出所民警轮流担任,严禁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代替民警值班。

(2)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规定着制式警服,携带警械和枪支,严禁脱岗、漏岗。

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 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

级指示或者预案作出应急处理。

(4) 值班民警应当对所内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对进入内部办公区的所外人员应当查验证

件,问清情况,进行登记,并予以引导,维护好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做好派出所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5) 值班人员因故离开值班岗位时,必须经所领导批准,并应有人代岗。

(6) 严格遵守工作交接制度,下班人员应当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履行交

接手续。

(7) 对上级公安机关的批示和命令必须及时传达,并做好登记。

(8) 值班民警必须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学习制度

1、 全体民警必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公安业务、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政治、

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

2、 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好详细的学习计划,落实好学习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每月必须

保证足够的集中学习时间。

3、 全体民警必须参加好每次学习,遵守学习纪律,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联系实际,写心

得体会,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因故缺席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课。

4、 学习具体内容:

(1) 政治学习。主要学习时事政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有关公安工

作的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理论、先进模范人物事迹。

(2) 业务学习。主要学习人民警察执勤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条令和政策,及

公安业务知识,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讲评。

(3) 学习时间。每周保证一次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车辆管理制度

1、 对警车实行统一管理,使用车辆必须报经所领导批准。

2、 警车应当由公安派出所民警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

戴警帽,驾驶摩托车应当戴制式警用安全头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严禁无证驾驶。

3、 严禁公车私用,除公务活动外,不得在宾馆、酒店及公共娱乐场所停放警用车辆。

4、 严禁转借警车,严禁伪造、涂改、冒领、挪用、挂靠警车牌证。

5、 严禁警车用于婚、丧事。

6、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档案管理制度

1、 收集:负责收集、接受本机关文书、专业、科技、会计档案及文件资料,要求门类齐全,

对本机关的全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 整理:分类、卷内排列准确,编号无误,装订整齐美观。

3、 保管:维护档案安全,做到不失密、不泄密,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虫、防尘、

防潮、防晒、防高温、防鼠、防破坏“十防”工作,采用先进的保护设备和保护技术,延长档案寿命,对破损和变质档案要及时修复和复制。定期对库房保存档案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4、 鉴定:判定档案材料的存毁与取舍,重点保护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对无保存价值的

档案予以销毁。

5、 统计:对库房档案的数量进行登记与统计(包括总藏量、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与销

毁的登记与统计)。档案人员情况统计、档案设施、经费、信息反馈登记与统计,对登记和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

6、 检索工具:做好案卷文件目录、分类目录、人物卡片的输入工作。

7、 编研:汇编档案文集(全宗说明、大事记、组织沿革、基础数字汇集),编写档案参考

资料及编辑公安史志、年鉴。、

8、 利用:明确服务方向,端正服务态度,掌握档案资源信息和档案需求信息,掌握利用工

作的规律,不断改进利用工作,加强档案利用宣传,扩大档案工作影响,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服务。

例会制度

会议是贯彻上级精神,布置各项工作,落实各项任务,解决某些问题必不可少的经常性工作,会议应当力求精简,讲求实效。

1、支部会。由派出所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研究上级精神的贯彻实施;研究本所工作部署;研究民警岗位的设置调整;研究修改各项规章制度;研究重大奖金的使用;研究先进典型、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研究对民警处分的上报;研究其他由所党支部决定的事项。

2、日例会。例会应由所长、队长主持,所、队长不在时可委托副职主持。例会每日召开一次,会议的时间一般应放在每日早上上班之后30分钟的时间内,也可以放在每日下午下班之前。周一的例会可以提出本周总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周五的例会可以总结本周的工作完成情况,提出下周的工作任务和要注意的事项。

3、月民警会。派出所全体民警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所领导总结、报告本月工作情况。表彰先进,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请销假制度

派出所民警(含所领导)请事假、病假、休假或因公、因私外出离开县、区(含出境),必须按级请假,按时销假,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必须按规定续假。

(一)请假

(1)派出所正职领导请事假、病假、休假或因公、因私外出3天(含3天)以内的,由分管的局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先报上级政工部门审核,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政委批准。

(2)派出所副职领导请事假、病假、休假或因公、因私外出3天(含3天)以内的,经所长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先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再报上级政工部门审批。

(3)民警请事假、病假、休假或因公、因私外出3天(含3天)以内的,由所长批准;3天以上的,先报所长同意后再报上级政工部门审批。

(4)请假期间离开本县、区的,必须将理由、去向、时间以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逐级呈报。请假期间一般情况应保持通讯畅通。

(二)销假

请假人员假满上班后,应当向上级政工部门和批假的领导销假。

(三)续假

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时,应按请假程序逐级审批。非因重病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一般不得打电话和委托他人代请假。未经批准,不得超假或者逾假不归。

(四)其他

(1)执行特殊中者紧急任务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请假。

(2)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工作需要时,请假人员应当立即返回单位。

(3)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制度的,按旷工论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内务卫生制度

(1)办公室内外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室内窗明几净,地面无尘土、杂物。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及其他物品。

(3)办公室内桌椅、卷柜由本人负责清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4)值班室被褥按军事化要求整齐划一,白天不准在值班室躺卧、嬉闹。

(5)内务卫生清扫轮值责任明确,食堂要做到无苍蝇、蜘蛛,厕所要做到无污垢、蛆蛹。 台账管理规范

(1)种类规范化。严格按照省厅、市局要求设置台账种类,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增加或删减。

(2)填写日常化。各类台账的填写必须当作一项日常工作及时完成。

(3)内容标准化。台账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填写,项目不漏,内容齐全,书写工整。

(4)保管专人化。各单位台账统一交由内勤保管。

保密制度

(1)认真遵守各项保密制度,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年地的文件绝对不看,不该带的秘密绝对不带。

(2)内勤收到文件后要进行分类,认真登记,及时做公文处理。对绝密文件必须单独登记,从严管理。

(3)文件统一由内勤保管、拆封,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阅,文件要有专柜存放,严格履行借阅手续。非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摘抄或翻印文件、档案。

(4)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国家和公安机关的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5)不得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6)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内部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7)不准向犯罪嫌疑人(案件当事人)及家属、亲友或他人泄露案情,通风报信。

(8)公共网络计算机严禁连接互联网。

第7篇:X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揭牌仪式议程

主持人:

议程:

1、主持人介绍出席仪式的主要领导和嘉宾

2、宣布揭牌仪式正式开始

3、请县林业局局长致辞

4、请省林业厅党组成员、省森林公安局X局长讲话

5、请省林业厅X副厅长讲话

6、请县政府副县长讲话

7、请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代表表态发言

8、请省、市有关领导嘉宾揭牌(奏乐,礼炮、冷焰火)

9、请省、市有关领导参观森林公安派出所办公室及办公设备、警用装备并提出宝贵意见

第8篇:海南省公安厅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3-06-0

1【正文】:

海南省公安厅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落实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省消防条例》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公安派出所和边防派出所。

铁路、民航、森林、港口公安机关管辖的专业派出所参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职责。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开展消防工作,业务上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指导。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工作。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掌握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二)督促和指导监督管理单位及居(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工作,督促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

(三)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单位的专职和义务消防人员的消防训练工作;

(四)组织开展本辖区消防群防群治工作,实施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协助公安消防队扑救辖区火灾,对距公安消防队远的乡镇发生的初起火灾组织火灾扑救,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参与火灾事故调查,收集报告辖区火灾情况;

(六)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七)乡镇公安派出所应参与村镇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应负责本辖区内除公安消防机构确定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住宅区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公安消防机构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单位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所管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必须组织检查。

公安派出所应督促辖区内符合《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在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前提下,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实施公安行政处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警告或对个人罚款一千元以下、对单位罚款一万元以下的,由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批;

(二)对个人罚款一千元以上、对单位罚款一万元以上的,由公安派出所报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审批;

(三)需要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处罚的,由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批。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报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

(四)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或委托,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义填发法律文书,加盖公安消防机构印章。法律文书由省公安厅消防局统一印制下发。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以主管公安机关名义作出,加盖主管公安机关印章。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公安派出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公安派出所应告知其向主管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以公安消防机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由主管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与公安消防机构以公安消防机构名义应诉;经主管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由主管公安机关应诉。

第十二条当事人对公安派出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国家行政赔偿请求的,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受理。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分管消防监督工作的负责人和社区民警应参加省公安厅消防局组织的消防业务培训,经消防监督岗位资格考试合格后,取得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证。

公安派出所民警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应着制式警服并出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证。

第十四条距城区较远,交通不便的农村村寨、居民点发生的事实清楚、损失少、影响不大且不及时调查就易丧失火灾调查时机的火灾事故由辖区公安派出所按照《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火灾原因、损失及处理情况报送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应建立下列消防监督业务档案:

(一)单位防火档案;

(二)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三)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消防行政处罚档案;

(六)重大火灾隐患档案;

(七)专职、义务消防队档案;

(八)其他法律文书档案。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职责、责任区民警消防监督职责、消防宣传制度、防火监督检查制度、消防业务学习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

第十七条公安派出所应在辖区设立消防违章举报箱和消防违章举报电话,做好群众举报的接待工作。

第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日常治安管理内容和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并列入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及时对在消防监督工作中事迹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和民警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落实消防责任制、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责任区内全年未发生火灾的;

(三)在组织扑救火灾中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违反本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超过规定的时限复查,或有其他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行为,经指出不改正的;

(二)对依法受理的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同意其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举办的;

(三)对当事人故意刁难的;

(四)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五)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消防设施施工、维修、检测单位的;

(六)接受、索要当事人财物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七)向当事人强行摊派各种费用、乱收费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行政处罚的权限等由省公安厅消防局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省公安厅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海南省公安厅消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二OO三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第9篇:公安派出所工作总结

派出所2012年半年总结

2012年上半年以来,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关怀下,全所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春雷”专项行动;以辖区“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把全部精力用在了工作上,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案件查破情况

上半年以来,我所共接处警***起,办理刑事案件***起,网上追逃***人。办理治安案件***起,查处赌博案件***起,行政拘留***人,罚款***人;查处吸食毒品案***起,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人,罚款***人;查处卖淫嫖娼案件***起,行政拘留***人;查处殴打他人***起,查处***人;查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案***起,查处***人;调解案件***起。。

二、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1、“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来,我所民警到各镇村帮助贫困人员,发放二代证,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辖区民警提高了工作水平,警民关系稳定和谐。我所在原有开展形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载体,完善机制,深入实施农村警务战略;关注民生,收集警情民意,拓展便民、利民服务范围,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锤炼基层民警综合素质,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强力打造和谐社会。

2、在“春雷”行动、“433会战”等各项专项行动中我所积极配

合上级,主动出击,打击犯罪,确保辖区治安良好,社会和谐稳定。

3、我所加强对民警的业务学习,在“民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我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习,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服务群众的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缉枪治爆斗争的专项行动中,我所按照“打防结合、多管齐下,标木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全面整治、强化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对辖区的涉爆单位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安全。

4、大力加强宣传工作。

三、严格治安管理、落实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我所在警力少、辖区面积大的情况下,克服了种种困难,确保了辖区无重大火灾、无治安灾害事故,无爆炸事故、无剧毒物品中毒事故,重大节日和活动安全无事故。

1、构建打、防、控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重点部位、要害部位、治安隐患的检查整改,采取打、防、治相结合、落实层层责任制,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地预防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2、开展经常性的清查、检查工作。我所对辖区的重点部位、要害部位、三级防火单位和民爆安全进行了不定期的抽查,清查。确保了重点单位安全无事故。

3、强化管理整治。今年我所加强了对校园、幼儿园等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有效的维护了校园周边的秩序环境,确保了广大师生的安全,为校园师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4、加强政治重点人口的管理,认真搜集信息,全面掌握情况。通过基础工作提供的情况,搞好辖区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员、联络员工作制度,随时掌握动向。做到心底有数,有力的杜绝了上访滋事的事情发生。

5、强化治安管理,加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力度,增强防范控制能力,预防、减少各类恶性案件和灾害事件发生。

6、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清理登记,依法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严格审查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目前管控暂住人员***人,均已录入派综系统进行动态管控。

7、我所始终把人口管理工作作为派出所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我所的实际特点,制定了方针、政策。在所领导的指导下,倾全力抓户籍工作,严格执行户口政策,对手续不全的,坚持做到“把关严”。户籍民警进一步掌握辖区人口情况,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下一步制作“二代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大力加强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努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三项建设,加大对社会面的控制力度,减少刑事案件、治案案件的发案率,提高破案率和查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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