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安

2023-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安徽公安

安徽公安精神

安徽公安精神出炉:忠诚 智勇 清正 为民

“忠诚”是核心,是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不变的警魂。安徽公安机关历来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历次重大历史事件中,在纷繁复杂的斗争中,无不展现出安徽公安民警心系国家发展、勇担时代使命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强烈的爱党爱国爱民情怀,经受住了各种考验,永葆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履行了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智勇”是保证,是人民警察优良素质的集成、独特品质的体现。安徽公安民警历来具有英勇善战、坚韧不拔、机智果敢的精神,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来,安徽各级公安机关汲取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平台,苦练基本功,全力打造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公安队伍,以实有警力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分之4.4的警力,在经费、装备保障水平相对偏低的情况下,顶住压力,迎接挑战,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在高科技迅猛发展,犯罪呈现智能化的情况下,与各种犯罪斗智斗勇,攻克一个又一个重大疑难案件;在各种危险面前,无所畏惧,赴汤蹈火,勇打硬仗、恶仗;在重大安保任务中,勇往直前,冲锋陷阵,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在社会管理创新和日常繁重的工作任务中,发挥聪明才智,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辉

煌的战绩,为把安徽建设成为全国最和谐稳定的省份之一,保护人民的幸福安康作出了贡献。

“清正”是精髓,是人民警察严格执法的重要尺度、行为标准。“清正”是清廉履职和公正执法的集合。安徽公安民警身上一直根植着“清正”的基因。广大民警传承古代清官包公的秉性,将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一种责任、一种义务,殚精竭虑,秉公用权,严以律己,奉公守法,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时刻筑牢自己的思想防线,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坚决维护良好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在树立什么样执法理念的问题上,始终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安徽公安工作首要价值追求,既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既做到合法、依法,以法律标准衡量是非、处理问题,又做到合情、合理,让人民群众在情理上能够接受;既做到准确适用法律,平等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又做到平等对待,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民”是根本,是人民警察的职业本质要求、价值追求。安徽公安民警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

公安工作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把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到惠及人民群众上。特别是近些年来,安徽省各级公安机关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政策和措施,连续11年开展“万名民警访平安”和“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率先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公安厅局长接访日活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急事、难事、烦事。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满意度逐年提升。

第2篇:2010安徽公安大纲

第一章 宪法

一、宪法的概念、特征;宪法的普遍原则与我国的基本原则;

二、国家性质的概念与类型;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

三、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选举制度的概念、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

四、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与分类;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的行政区划与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五、经济制度的概念;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继承权;全民所有制经济与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特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

六、公民的概念;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

七、国家机构的概念与特征;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第二章 刑法

一、刑法的概念、性质;刑法的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

二、犯罪概念及特征;犯罪构成;

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四、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

五、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

六、刑罚的概念与功能;刑罚的目的;刑罚的种类;量刑的情节;累犯;自首与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时效与赦免;

七、罪状;法条竞合;

八、常见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任务;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依照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二、公安机关的职权;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民法院的职权;

三、管辖的概念与种类;自诉案件的范围;审判管辖;回避的理由和人员范围;回避的程序;

四、证据的概念和意义;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法定的证据种类;证据的审查判断;

五、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羁押期限 ;

六、立案的概念与程序;破案和销案;

七、讯问犯罪嫌疑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侦查终结;

八、审查起诉的内容;提起公诉;不起诉;审判组织;审判制度;审判程序的种类;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监外执行。

第四章 行政法

一、行政与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的渊源;行政合法性、合理性、应急性原则;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行政行为;

二、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与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的执行;

三、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点;行政复议法的一般原则;行政复议法的特有原则;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与复议机构;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举证责任;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四、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的程序;

五、行政许可的概念和分类;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许可的决定;

六、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的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证据、受案与立案、调查、涉案财物的处理。

第五章 民法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与构成;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代理;

五、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效力;诉讼时效的种类;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

六、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的效力、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财产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所有权的取得;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债权;人身权;

七、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与免责条件。

第六章 公安行政赔偿和公安刑事赔偿

一、国家赔偿责任及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国家赔偿法;

二、公安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公安行政赔偿的范围;公安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公安行政赔偿程序;

三、公安刑事赔偿的概念与范围;公安刑事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公安刑事赔偿程序;

四、国家追偿权的概念及行使国家追偿权的条件;行政赔偿中的国家追偿权;刑事赔偿中的国家追偿权。

第七章 人民警察法

一、人民警察法的概念;人民警察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务;

二、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与特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权限;

三、人民警察的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警衔制度;人民警察的条件及录用;人民警察的警务保障;

四、人民警察的义务;人民警察的纪律;

五、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

第八章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一、警械和武器的概念和范围;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对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法律保护和限制;警械的种类;

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的条件和情形;使用约束性警械的条件和情形;

三、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条件和情形;人民警察禁止使用武器的情形;

四、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法律责任;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补偿。

第九章 公安学基础理论

一、警察产生的历史条件;现代警察制度;

二、警察的概念与本质;警察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的性质与宗旨;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与基本任务;公安机关的职责与权力;

三、公安工作的概念;公安工作系统;公安工作的主要特点;公安工作的重要地位及奋斗目标;

四、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根本路线、基本方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

五、公安政策与公安法制。

第十章 公安队伍建设

一、公安队伍建设的含义、方针;公安队伍建设建设的核心;公安队伍建设的目标;警衔的概念;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衔制度

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制度

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的概念;内务建设的目的和依据;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内务建设的方针、原则和要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的基本内容;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责和任务;公安机关的设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公安机关的编制和经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待遇。

第十一章 治 安 管 理

一、治安和治安管理的概念;治安管理的特征;治安管理的方针和原则;治安管理的组织;治安管理手段;治安管理的基本措施;

二、城乡社区警务的涵义;城乡社区警务的基本原则;城乡社区警务的基本特征;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的主要内容;社区和驻村民警的工作方式;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室建设;

三、户政管理的基本概念、性质和任务;户口登记;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制度;暂住人口管理;

四、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管理;娱乐场所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管理;查禁社会丑恶现象;

五、危险物品的概念和特点;危险物品管理的范围;公安机关危险物品管理的基本方法;枪支弹药管理;管制器具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剧毒化学品管理;

六、治安案件的概念、构成条件;治安案件查处的基本原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构成要件;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适用;治安调解;治安案件查处的程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妨害社会管理行为;

七、群体性事件的概念及构成要件;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群体性事件的分类群体性事件预防的方针;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原则。

第十二章 道路交通管理

一、道路交通的概念与分类;道路交通管理的概念与的主体;道路交通管理的对象;道路交通管理的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道路交通管理的任务;

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概念;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任务;道路交通组织;机动车行驶秩序管理;静态道路交通管理;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概念与特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种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适用原则;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权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决定程序;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强制措施;

四、车辆与驾驶人的管理的概念;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制度和特点;机动车管理;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非机动车管理;

五、道路交通事故概念;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及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三章 刑事侦查

一、侦查工作的概念与特点;侦查工作的性质、任务;侦查工作的方针、基本原则;侦查工作的体制与机制;侦查人员的职责、权力与素质;

二、刑事犯罪现场的概念和特点;刑事犯罪现场的分类;现场勘验、检查;

三、侦查措施的概念、特征;摸底调查;公开搜查与扣押;辨认;控制销赃;追缉堵截;通缉通报;并案侦查;追捕;

四、侦查范围的划定;侦查方案的制订;对嫌疑对象的审查;破案的条件。

第十四章 侦查讯问

一、侦查讯问的概念和特征;侦查讯问的任务;侦查讯问的原则;

二、侦查讯问人员;侦查讯问人员的职权和职责;侦查讯问人员的素质要求;

三、侦查讯问对象的法律特征;侦查讯问对象的诉讼权利;侦查讯问对象在的诉讼义务;

四、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及演变过程;讯问前的准备工作;第一次讯问;续讯;讯问策略、方法。

第3篇:安徽公安业务知识

2012年安徽公务员(招警)考试 《法律基础知识与公安业务知识》模拟试卷四

一.单项选择题(共45题,每题1分。从下列各题列出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的要求,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信息点。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现行宪法规定,制定基本法律的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2. 想象竞合犯之所以被认为是实质的一罪,是因为( ) A、只触犯一个罪名 B、只造成一个危害的结果 C、只侵犯一个客体 D、只有一个行为

3. 王某见一男子喝得酩酊大罪,神志模糊,躺的马路边,旁边放着一只皮包。王某就对周围的人谎称该男子为其朋友,将该男子扶到僻静无人之处,悄悄拿走其皮包(内有现金3500余元)。王某的行为构成( )

A. 诈骗罪 B.盗窃罪 C.抢劫罪 D.抢夺罪

4.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根据案情需要,可以暂扣其身份证件和( )。

A.机动车船驾驶证件 B.交通工具 C.机动交通工具 D.财产

5. 在立案阶段对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 )。

A.撤销案件的决定 B.不立案决定 C.不起诉决定 D.无罪判决

6. 在侦查阶段,涉及国家机密的事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经( )批准。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羁押场所 D.侦查机关 7. 下列判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由行政机关自身承担行政责任 B.公务员的违法行政,由其所属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责任 C.被授权组织的违法行政,由该组织承担行政责任 D.被委托组织的违法行政,由该组织承担行政责任

8.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其客体指什么?( ) A.运送行为 B.货物 C.运费 D.运输工具

9. 某研究所在装运存有放射性物质的铅箱时,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下来,吴明(8 岁)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吴明的治疗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由谁承担?( ) A.吴明 B.某研究所

C.主要由某研究所承担,吴明的监护人适当分担 D.主要由吴明的监护人承担,某研究所适当分担

10.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复议的,( )是被申请人。 A.委托的行政机关

B.受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组织所在地街道 C.受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D.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

11. 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4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l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02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 A.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B.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c.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 D.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

12.对公安立法有权进行监督的是( ) A.监察机关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 D.人民群众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诸项措施中的首要环节是( ) A.防范 B.管理 C.教育 D.打击

14.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报警,属于( )

A.公安秘书行政工作 B.公安政治工作 C.公安专业工作 D.公安指挥工作 15. 某地食品质量监督局将需要特定技能的某项食品的监督检查职能托给了当地某家具有相当资质的某专业技术机构予以行使,授权该专业机构对该特定商品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该专业机构在发现某食品加工厂违规后,以自己的名义对该加工厂作出了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该加工厂欲提起诉讼,则应:( ) A.以该专业技术机构为被告,因为行政处罚行为由其作出

B.以该专业技术机构为被告,因为其为食品质量监督局的授权机关

c.以该专业机构为被告,因为该专业机构是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正当行使职权

D.以食品质量监督局为被告,因为此处的食品质量监督局对该专业机构的授权只能视为委托,不能视为授权

16.警察的( )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

A、政治镇压职能 B、社会管理职能 C、专政职能 D、民主职能

17. 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即(

)。 A.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B.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C.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D.授权的行政行为与委托的行政行为

18.《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通常由(

)的行政主体管辖。 A.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B. 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 C. 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地 D. 违法行为发生地 19.(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国务院部委规章 20. 行政违法的主体是(

)。

A.行政主体 B.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 C.行政相对方 D.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1. 行政立法的主体是(

)。

A,国家机关 B.国家权力机关 C.国家行政机关 D.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22. 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行政复议申请人对规章不明的,也可以在申请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该规章的审查申请

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不服或认为违法的,也可以单独对该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所有经过了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对此复议决定不服的,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23.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追究违法行为的时效期限为( )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24. 我国公安机关的宗旨是( )。

A、维护国家安全 B、维护社会治安 C、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 D、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5.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公安工作的重心迅速转移到( )这个中心上来,实现了公安工作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

A、“以阶级斗争为纲” B、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 C、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D、坚持改革开放

26. 关于公安机关的根本属性,下列哪一说法最准确?( ) A、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B、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C、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D、公安机关是行使国家治安管理权的专门机关

27.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向行政机关提出请求的,( )。 A.只能由行行政机关解决 B.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可以先由行政机关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应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28.国家不应负赔偿责任的行为有( )。 A.讯问时,警察予以刑讯逼供致使案犯受伤

B.某警察与某甲有私仇,趁某甲被抓到派出所进行讯问时,用警棍将其打伤 C.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前往某地执行公务,途中违反交通规则将他人撞伤 D.讯问时,警察予以谩骂

29. 某监狱管理人因囚犯孙某顶撞,而指使另一囚犯李某殴打孙某,致其伤残,孙某有权向谁要求赔偿?( )

A.某监狱管理人员 B.李某 C.监狱管理机关 D.无权要求赔偿

30. 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自己复议的情形是( ) A.国务院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 C.行政最终裁决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

D.专业性较强的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

A.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B.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C.法律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D.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32. 甲赌博成性,先后欠下乙赌债2万元,并向丙借下高利贷1万元,乙和丙多次催要未果,遂劫持了甲的妻子,并向甲宣称,如果甲再不还钱的话就会强奸甲妻。后乙趁丙出门买饭时强奸了甲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构成绑架罪共犯,乙单独成立强奸罪 B.乙、丙构成非法拘禁罪共犯,乙单独成立强奸罪 C.乙、丙构成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共犯 D.乙、丙构成敲诈勒索罪、强奸罪

33. 在某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中,明确规定将对某种违法行为的罚款权“授权”给某个非行政机关组织,根据这一规章的规定,该组织应如何行使该行政处罚权?( ) A.自由地行使罚款权

B.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 C.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D.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34. 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

A、民政局因建办公楼与建筑公司签订合同 B、民政局因建筑公司违约冻结其银行账户 C、民政局因建筑公司违约提起诉讼 D、民政局因建筑公司违约要求赔偿

35. 我国审判机关对行政机关监督的主要形式是( )。 A、对行政行为的违宪审查

B、对行政行为是否有效率进行监督 C、通过行政诉讼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D、对行政人员是否违纪进行监督 36.下列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是( )。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形式 37. 行政法合理性原则的内容不包括(

)。 A: 平等适用法律 B: 符合自然规律 C: 符合社会道德

D: 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38.合法有效的行政执行为不具有(

)。

A: 确定力 B: 拘束力 C: 执行力 D: 说服力 39. 从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看,“警察”系指(

)。 A.警察机关 B.警察作用 C.警察人员 D.警察行为

40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是属于公安工作系统中的(

)。

A.公安领导工作 B.公安专业工作 C.公安政治工作 D.公安指挥工作.

A.发动群众参与公安行政管理 B.调动群众的治安积极性 C.制定政策、 策略 D.提供物质保障

42. 公安工作在提高公民的守法观念、同犯罪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增强安全感等方面所取得的治安效益属于(

)。

A.文化方面的治安效益 B.法制方面的治安效益

C.公民权利方面的治安效益 D.社会心理方面的治安效益 43.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 )。 A.我党的总政策 B.对敌斗争的基本政策 C.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 D.公安工作的总政策

44.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是( ) A.严格依法办事

B.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C.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D.忠于职守

45. 我国公安机关的行政领导体制不能实行( ) A.统一领导 B.分级负责 C.垂直领导 D.条块结合

二. 多项选择题(共5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或二个以上正确的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的要求,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信息点。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无分。共10分)

1. 下列行为中构成盗窃罪的有( )。

A.王某在商场盗窃他人信用卡之后,随即用该卡在商场购买了价值6千元的手表

B、李某在商场试衣间试穿大衣是否合适的时候,趁售货员与别的顾客聊天的机会,将价值6千元的大衣穿走

C、张某在商店购买手饰的时候,趁售货员不注意,将自己准备好的假首饰与从售货员那里拿来的价值8千元的真首饰调换

D、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价值2万元的海洛因拿走

2. 对被拘留、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或所在单位的事项是( )。 A.拘留、逮捕的时间 B.实施拘留、逮捕的地点 C.拘留、逮捕的原因 D.羁押的处所

3. 罗某购买中巴车从事个体客运,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一直未缴纳税款。某县国税局要求罗某限期缴纳税款3000元并决定罚款1800元。罗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该国税局遂将罗某的中巴车扣押,罗某不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A.对缴纳税款和罚款决定,罗某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B.罗某对上述三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向某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 C.对扣押行为不服,罗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D.该国税局扣押罗某中巴车的措施,可以交由县交通局采取

4.2006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因琐事纠纷与其他房客姜某发生打架斗殴,该郊区派出所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派出所以打架斗殴行为情节较轻为由,进行调解处理

B.经派出所调解,吴某和姜某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减轻对其处罚 c.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派出所应当依法对行为人给予处罚

D.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行为人不履行的,派出所可以强制行为人履行

5.马某是某大学学生,因代人参加国家英语等级考试,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声誉,遂被学校开除。马某对学校的决定不服,遂向该大学上级机关教育局提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教育局不应受理,因为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B.教育局应该受理,因为学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教育局是学校的直接管理机关 C.教育局不应受理,因为学校不是行政机关 。 D.教育局应该受理,因为该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 铅笔填涂相应信息点。共15分)

1.人民警察行使行政职权非法拘禁剥夺了公民的人身自由的,应承担刑事赔偿。( ) 2.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仅限于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和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 3..打击与防范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两手,二者互相补充,互相兼容。( )

4.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方针,是指导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各项活动的基本方针,公安机关和广大群众结合得好不好,责任在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两方面。( ) 5.行政法律关系中一个重要特点是主体之间能约定权利(职权).义务(职责),能自由选择权利(职权)义务(职责);这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可以相互约定,共同选择权利.义务完全相同。( )

6.除非来不及警告或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否则人民警察必须先警告, 才能使用武器。( )

7.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

8.侦查人员有权根据案情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人身检查,如果当事人拒绝检查,侦查人员可以强制检查。( ) 9.凡是有犯罪事实发生,司法机关就必须立案侦查。 ( ) 10.行政机关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果未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统一的罚款收据,该行政处罚被认为是不成立。( )

11.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行政机关缴纳罚款。( ) 12.人民警察在第一次讯问中,可以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回避权。( ) 13.询问不满18周岁的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

14.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的,有现场指挥人员决定。( ) 15.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是复议机构。( ) ) 1.1996年底,中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粮食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部货款。1997年1月,当C公司货轮将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运抵中国港口时,某公安厅所属的海警支队以该批货在该港的存放和装船数量有问题为由将船及货物扣押。l月20日,海警支队向A公司出具一份扣押清单。1997年5月4日,海警支队将该批货以市场价格的60%予以变卖,得货款2400万元,随后放走了C公司货轮。此后,A公司多次要求海警支队处理此案,均遭拒绝。问:

(1)海警支队扣押变卖货物后对A公司负有何种义务?A公司能否就此提起诉讼? (2)C公司是否有权就货轮被扣行为提起诉讼?被告是谁?

(3)A公司于1998年9月就扣押行为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4)A公司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为什么?

2.某区工商局干部任某下班路经集贸市场,从个体摊贩汪某处买了1箱苹果,回到家中发现有几个苹果是烂的。则返回市场找到汪某要求换,汪某以苹果是降价出售为由不给换,两个人吵了起来。这时,任某向汪某表明自己是工商局干部,如果不给换,以后就别想再在此卖东西,汪某对任某的话未加理睬,仍然大吵。任某恼怒,上前与汪某撕打起来。汪某用拳猛击任某的头部、脸部,致使任某腮颊明显青肿,嘴角流血。此事件被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制止。事后经医院诊断,任某属轻微脑震荡。对此事件,区公安局认为,汪某属于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汪某赔偿任某的全部医药费200元。汪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查认为,汪某的行为性质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根据《治案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仍然处以汪某10天的拘留,赔偿任某200元的医药费。汪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 (1)区公安局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否适当 ,为什么? (2)汪某不服区公安局的处罚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3) 汪某不服市公安局复议决定应如何救济?若汪某提起诉讼,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被告是谁?汪某应在何日之前提起诉讼? 五.论述题(共2题,运用掌握的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请将答案写在指定的答题纸上。共14分) 1.简述盘问检查权与传唤的区别。

2.简述交通事故法律责任与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的区别

一. 单项选择题:

1—5 DDBCD 6—10 DCADD 11—15 CCCCA 16—20 BBADB 21—25 DBDAC 26—30 ABBDD 31—35 ACBBC 36—40 CDADA 41—45 DDBB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D 3.ABCD 4.AD 5.ABD 三.判断题:

1.错2.错3.对4.错5.错6.对7.错8.错9.错10.错11.错12.错13.对14.对15.对 四.案例分析题:

1. 答:(1)海警支队扣押、变卖货物的行为造成了对A公司财产权的损害,应当全额赔偿对A公司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即应赔偿全部货款。A公司能够就此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该扣押及变卖行为违法,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海警支队的扣押变卖行为已构成违法,应予以赔偿。《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有权起诉。

(2)C公司有权就货轮被扣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扣押货轮行为违法。被告是海警支队所属的公安厅。

海警支队扣押货轮的行为侵犯了c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但法律、法规对派出机构有授权的除外

(3)A公司于1998年9月就扣押行为提起的诉讼,法院不应受理。因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A公司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因为本案的情形不属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情形,A公司可以在起诉期限内在提起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诉讼中同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也可以在法定的申请赔偿期限内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2. 答:(1)区公安局的行政处罚行为不适当。本案中,任某是工商局干部系国家公务人员,但他的买苹果的行为并不属于执行公务的行为,因此汪某对其不满进行殴打并不是对公务行为的妨碍。该纠纷是个典型的民事纠纷,即平等主体任某与汪某因买卖关系发生的民事纠纷,因此区公安局对汪某行为定性为妨碍公务的行为并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是错误的。 本案中,任某与汪某之间因商品买卖发生民事纠纷,他们之间发生了打架斗殴行为,可先由区公安局进行调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毁损他人财物等情节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经区公安局的调解,汪某与任某之间若达成了协议,比如达成了汪某对任某支付医疗费,赔偿道歉的协议,区公安局可以不对汪某进行处罚;经区公安局调解,汪某与任某之间未达成协议,或者他们达成了协议,但是当事人双方不履行调节协议的,区公安局应当依法对汪某进行处罚,并告知任某可以就民事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2)汪某不服区公安局处罚的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对汪某来说,有两种救济措施,一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二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3)汪某不服市公安局复议决定的,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若汪某提起诉讼,则区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汪某提起诉讼,被告应是市公安局。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复议机关市公安局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以被告应是市公安局。

汪某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论述题:

1. 答:盘问检查权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对有员,可以在嫌疑人发现地当场进行盘问、检查或者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的权力。对当场盘问检查不能排除嫌疑,具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4)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脏物的。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盘问检查权与传唤的区别在于:

(1)口头传唤的对象是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人,盘问检查的对象是违法犯罪的嫌疑人。 (2)书面传唤的对象是已知姓名住址和违法行为的人,盘问检查的对象是形迹可疑,不知其基本身份信息。

(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逃避口头传唤和书面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并可使用约束性警械,盘问检查后将其带至公安机关不具有强制传唤的性质,继续盘问期间也不能使用警械。

(4)传唤后的询问查证时间分别是8小时和24小时,继续盘问的时间分别是24小时和48小时。询问笔录和继续盘问检查笔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二者不能同时使用。

2. 答:首先,概念不同。在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中,“责任”是指因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大小。交通事故法律责任,是指因交通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承担的不利后果。

其次,对主体的要求不同。当事人的责任对主体没有严格要求,不管当事人年龄、精神状况如何,只要其行为以及过错与交通事故有联系,就应该承担当事人的责任,强调的是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而法律责任主体必须满足一定的要件,如年龄、精神状态、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等。

第三,确定的依据不同。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依据的是交通事故的发生与当事人的行为以及过错的内在联系;确定法律责任必须有法律依据。

第四,分类不同。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而交通事故法律责任通常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4篇:2012安徽政法干警体检时间(公安系统)

根据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anhui.kds100.com/)及安徽政法政法干警考试网的有关通知,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法院系统招考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2年12月18日

二、体检对象

2012年全省法院系统招录培养体检入围人选。见2012年12月11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安徽省2012年政法干警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安排

1.考生请于2012年12月18日晨6时50分空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均为原件)及2张网络报名时提交的同底版两寸免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到省法院一楼大厅(合肥市长江西路472号)办公楼前领取《招录体检、考察通知书》。按《招录体检、考察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集中参加体检。

2.考生集中后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乘指定车辆至体检医院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车上请将手机装入信封袋内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私藏手机者视为违规,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验证、缴费(体检费用约400元自理)完毕后,按规定领取参加体检的顺序号,之后在带队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分组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考生可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场。

四、其他事宜

1.考生要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招录机关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等均按安徽省2012年政法干警培训体制改革试点公告要求的执行。

省法院政治部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第5篇:解析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治安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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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治安管理专业)

学生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书

同志: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和贵局领导的安排,我院 系 专业学生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贵单位实习,我院真诚地聘请您担任该学生的指导教师。

实习是学院教育教学环节,也是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相结合的最佳途径。学生实习应当突出以教为主,边教边做的原则,把教与学、教与做贯穿于实习的全过程。为培养、锻炼、提高学生适应公安实战工作的能力,缩短今后踏上工作岗位的磨合期,请您在以下内容上给予指导:

一、政治思想指导 1.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明确公安工作与国家稳定的关系,强化人民警察意识,培养学生敬业爱岗、献身公安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文明执勤,规范办案,依法办事。

3.教育学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养成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4.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学会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5.教育学生正确面对诱惑,善于识别真伪,拒绝腐蚀拉拢,勤政廉政。

二、业务指导

1.熟悉户口登记的基本制度,并能熟练进行户口登记;

2.做好报警求助人员的接待和案件的受理登记、上报等工作;

3.掌握发现敌、社情的基本途径和方法,并能写出敌社情分析报 告; 4. 掌握熟悉人口的途径和方法,做好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 5.学握暂住人口的管理范围、制度及基本方法; 6.熟悉并做好辖区防范的途径和方法;

7.正确运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治安案件;

8.熟悉公共场所管理的范围、基本制度和工作措施,学会发现并处理各类场所常见的治安问题;

9.掌握特种行业的列管范围、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法,学会发现特行中常见的违法犯罪、灾害事故及治安问题;

10.熟悉治安巡逻、治安检查等勤务,学会盘查、处理可疑人员; 11.掌握案件现场保护的一般方法,学会案件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法; 12.掌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准确认定案件的性质;熟悉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1 的立案标准;

13.掌握调查访问、询问、讯问的法律要求、策略方法,能独立、完整、准确地制作符合各类案件特点需要的访问、询问、讯问笔录。能绘制刑事案件的现场图。

14.熟悉现场痕迹物证的保护、提取方法;

15.学会案情分析的一般思路、基本步骤和方法。

三、基本技能指导 1.语言表达能力

指导学生与各阶层、各种对象进行语言交流;掌握对违法犯罪分子审讯、讯问及对证人的询问等的方法和技巧,克服羞涩、紧张、拘束等心态,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2.文字处理能力

对学生制作各类笔录和各种公安文书进行具体指导,指导学生利 用电脑进行文字处理、表格制作。

3.组织管理能力

对学生独立开展工作,如巡逻、清查、守候,开展宣传教育,处置突发性事件等进行指导,培养独立开展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分析应变能力

指导学生正确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进行治安管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善于分析判断和临 战状态的应变能力。

5.群众工作能力

指导学生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培养学生人际交往的能力,教会学生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

四、实习成绩评定和实习鉴定

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和实习总结,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出客观评定,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报所在单位领导研究,作出对学生的实习鉴定。

感谢您对公安教育事业的支持! 感谢您对学生的关心、帮助和教育!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2 年 月 日本资料来自互联网共享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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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2007安徽招警公安业务知识真题

一、选择:

1、经警告后不改正予以辞退的是(C)

A、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

B、矿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30天

C、警容不严整

D、不服从或不执行上级命令

2、身份证应当补领的是(A)

A、丢失 B、超过有效期 C、变更信息 D、严重损坏不能辨认

3、人名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严禁刑讯逼供以及(B) A、殴打、辱骂 B、体罚、虐待 C、记不清 D、记不清

4、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的指导思想(未知)

A、强化监管、积极侦查、及时破案

B、主动出击

C、打防结合

D、记不清

5、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监督(CDE)

A、守法监督 B、立法监督 C、法纪监督 D、侦查监督 E、监所监督

二判断:

1、侦查协作的定义

2、督察制度的监督范围

三、案例分析:

1、一成年甲与15岁少年乙共同入室盗窃,将户主捆绑限制其人身自由。其中甲在被抓获后主动提供线索,揭发了另一人的犯罪行为,经查属实。乙是侦查员丙的外甥。

问:(1)、甲乙两人是否构成犯罪,何种犯罪?

(2)、甲的行为属于,在定罪量刑上的情节?

(3)、丙是否可以继续侦查,原因?

2、王甲是某县派出所所长,王乙是王甲亲弟。县公安局治安执法队员执勤时发现王乙等人在其开办的娱乐中心聚众赌博,将一干人等带上警车,正在这时王甲及手下李某先行感到,强行喊下王乙等7人,后又导致其他6人脱逃。

问:

1、王乙有无资格开办娱乐场所,原因?

2、王甲违反的纪律和还可以受到什么警纪处分?

3、你对李某的评价?

四、问答:

1、公安机关的刑事诉讼方面的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2、公安机关的总政策是?执行总政策需要注意的事项是?

3、公安机关的专门工作和群众工作的区别在于?(答出3项即可)

4、简述侦查破案责任制的内容?

题目分析: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选择+判断有的简单,有的难。怎么说呢:去年的选择涉及面较广,各章知识都有,所以有哪章没看到,自然也不会选。去年的《民法》、《交通管理安全法》等知识我就没看,所以错误集中在这两章。今年选择题有几题出的比较“怪”,“怪”在什么地方:都是些小字部分的内容,光看大标题是无法知道答案的!这个特点与去年公安业务考试的问答题很相似。其中除了

2、3两题是大标题内容,其他全是小字部分内容!

去年的案例分析算是很简单的了,只要你熟悉第11章《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关于武器使用的注意事项和善后措施,基本上可以拿下!

今年公安的案例分析比以前难,第一个案例分析考察了“共同犯罪”、“盗窃性质转为抢劫的情形”、“14~16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大犯罪”、“立功的表现和量刑”、“回避的情形”等知识!

第二个案例!王乙是否有资格开娱乐场所!我到现在还不能确定.我的回答是王乙无资格开娱乐场所!后面的问答:“王甲违反的纪律和应受的警纪处分。”也是比较难回答的!因为人民警察的纪律是最让人忽视的内容,你可能背了职责和权限,但你不一定把每条纪律都背下来!至于对李某的评价嘛,应该比较简单,只要你熟悉《人民警察法》中警务保障的内容——人民警察必须执行警令,对于上级的命令和安排可以提出意见,但必须执行,后果由作出决定的上级承担;对于明显超出人民警察职责范围之外的指令,人民警察可以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级机关报告。李某已经明知王甲的行为违法,应当提出建议和意见或拒绝执行,而他没有做任何的措施,仍然唯命是从,也可认为是一种消极的不作为。

今年问答题出的不是很合理!集中在公安工作概论这一章!只要认真看过公安工作概论这一章的,问答肯定都不差!今年去去年少了1题简答,多了5道判断!这个设置是什么意思?我没弄明白!难道判断比简答容易?

去年的问答题出的比较合理,前面已经说过了,有第2章的,第7章的,第13章的以及第15章的!所以去年只有复习全面的考生才可以在简答题上取得高分,而今年更侧重于对选择题的全面复习,小字部分内容全在选择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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