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创名牌管理论文

2022-04-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经济日益市场化、全球化的今天,一种商品特别是有同质性的大宗商品能否被消费者认可并购买,不仅取决于产品的质量、特色、包装、产地,更多地决定于产品的品牌。商品通过品牌面对消费者、征服消费者。品牌的竞争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最主要方式之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业创名牌管理论文 (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农业创名牌管理论文 篇1:

我国农业实施品牌化战略的制约瓶颈与对策

摘要 品牌农产品有较为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 而一种品牌农产品的立足, 必须要求各主体之间相互协作, 共谋发展。农业实施品牌化战略的过程中, 遇到了诸如资金、人才、市场环境等的制约, 进而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农业品牌化战略 瓶颈 对策

1 我国农业实施品牌化战略的制约瓶颈

农业品牌是指农、林、牧、渔业中未经过加工或只经过初加工产品的著名品牌或商标。与工业品创名牌相比,农业创名牌存在着以下困难:

1.1 创名牌意识薄弱农业创名牌意识薄弱是阻碍我国农业创名牌的重要因素。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农民创名牌意识薄弱。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仍处在较低的水平上, 再加上思想观念陈旧,信息闭塞,“科技”、“名牌”等字眼在广大农民心目中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神秘之物, 创名牌意识十分淡薄; ②地方政府创名牌意识薄弱。很大一部分基层干部对农业名牌缺乏必要的认识, 思想观念滞后, 如“中国人多,消费量大,不必创名牌”,“农产品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 质量不稳定, 不能创名牌”,“农产品产量高比什么都好”等, 从而对农业创名牌缺乏正确的引导与扶持; ③农业企业创名牌意识薄弱。农业企业是农业创名牌的主体, 虽然有些企业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 有了一定的名牌意识, 也创出了一些农业名牌, 但大多数企业缺乏创名牌意识, 常常仅从眼前利益出发, 忽视农产品名牌的创造与保护工作, 导致农业创名牌工作止步不前。

1.2 农业创名牌外部环境亟待改善农业创名牌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这里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 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农业创名牌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管理环节要求较高, 因此, 良好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农业创名牌的基础; ②农业生产要素市场状况。高质量的农业生产要素是造就农业名牌必不可少的条件, 在不断得到更新的同时, 农业创名牌客观上要求对生产要素加以科学综合的运用。当前,我国的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发展缓慢,缺乏更新,农膜、肥料、农药、饲料等不仅质量不稳定, 且市场价格没有得到较好控制, 严重制约了农业创名牌战略的实施; ③农产品市场经营环境。农业创名牌必须在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中, 才可能得以产生和发展。如同工业品市场一样,我国农产品市场也存在着假冒伪劣产品问题, 而且情况更为严重, 各种冒牌货冲击农产品市场特别是广大农村市场, 极大地影响了农业创名牌的积极性。

1.3 农业科技人才匮乏农业科技人才是农业创名牌的关键。没有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 不可能创造出农业名牌,即使有, 也不会保持长久。目前, 在农业科技工作方面, 我国面临许多问题, 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农业科技人才流失, 后继乏人, 从而严重影响到我国农业创名牌的发展。人才的流失造成农业科技人员结构和队伍不稳定, 进而从根本上制约着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与转化。据统计,我国每年取得的6 000 多项农业科研成果中, 只有30%~40%得到了转化, 而农业发达国家的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已达到70%~80%。

1.4 农业资金不足资金短缺是阻碍当前农业创名牌的又一重要因素。实践证明, 名牌的创立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长期以来, 我国农业资金投入较少。据权威部门统计,40 多年来, 我国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总共为43 839 亿元, 仅占财政总支出的64%。特别是近几年, 相对数降到了历史最低点, 仅为财政总支出的3%~4%, 而且还在下降。而同期巴基斯坦、泰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均占其财政总支出的15%左右, 大大高于我国的水平。即使如此,资金到位率也不高且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 农民收入增幅的下滑也影响到农业资金的投入, 从而对农业创名牌带来不利影响。

1.5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农业创名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离不开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目前, 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主要表现在保险服务、信息与技术传播及一些基本的市场经营, 对农业创名牌十分不利。①农业保险服务不能适应农业创名牌要求。农业保险是农业创名牌过程中的一项极其重要的社会服务, 它为农业创名牌提供安全保障。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农业保险起步较晚。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又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 再加上农民保险意识较差、经营风险集中引起保险公司赔付率偏高、资金短缺、人才缺乏、技术薄弱等诸多因素, 使我国农业保险举步维艰, 很不适应农业创名牌的要求; ②信息与技术服务不能满足农业创名牌的需要。信息与技术是农业创名牌得以顺利发展的两大关键因素, 而目前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不能满足农户生产要求, 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为突出, 无法满足农业创名牌的需要; ③优良品种供给、农用生产资料和物资供给及产后储运、加工、保鲜措施支持等基本市场经营服务不到位也给农业创名牌带来困难。

2 我国农业实施品牌化战略应采取的对策

2.1 更新观念, 提高认识树立名牌观念, 增强创名牌意识是农业创名牌战略得以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不更新观念,提高认识, 农业创名牌就无从谈起。就政府而言, 要做到切实转变观念, 提高对农业创名牌重要性及紧迫性的认识。政府部门要首先摒弃那些传统落后的农业生产经营观念, 不断学习, 树立名牌观念, 将推进农业产业化, 实施农业创名牌战略当作今后农村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其次要加强对农户的引导, 帮助广大农民改变陈旧的农业观念; 再次要加强对企业的引导与管理, 通过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对农业创名牌给予积极支持。

2.2 实施农业名牌发展战略, 有计划、有重点地推动农业创名牌实施农业名牌发展战略是加快我国农业创名牌发展的迫切需要, 但我们应看到, 我国幅员辽阔, 地域差异较大,因此, 在这一过程中, 我们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切忌一哄而起, 搞形式主义, 从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我们要突出重点, 紧抓优势产品, 本着扶持一个, 发展一个, 成功一个的原则来推动农业创名牌。

2.3 制定有利于农业创名牌的政策措施, 积极扶植农业创名牌农业创名牌需要政府支持, 这一点被实践所证实。当前, 应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与措施: ①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 努力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农业科技队伍。同时, 注重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科技企业家和后备干部。大胆把年轻的优秀人才推向重要的科研、开发、推广工作和领导岗位。②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 加大农业资金投入力度。为此,笔者建议: 国家应增加农业创名牌的财政投入, 鼓励对有发展前途的农业发展项目提供信贷支持。③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农业创名牌, 金融、技术、信息及人才等支持必不可少。同时, 农业创名牌的高风险性又迫切要求有农业保险支持。因此, 政府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农业保险政策措施,向农业保险提供政策倾斜。④改善名牌农产品的市场经营条件。当前, 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特别是道路、通讯及电网设施建设; ②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 并努力完善小城镇的各项功能, 包括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充当中转站、集中和传播信息等; ③制定强有力的措施, 规范农产品经营者行为, 积极维护真正的农业名牌的合法权益。

2.4 以名牌农产品为支柱, 组建农业企业集团, 推动农业创名牌迅速发展农业企业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农业名牌的创造速度及市场竞争力。农业企业规模偏小限制了其功能的发挥, 难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且易造成市场混乱, 条块分割。目前, 被广泛认同的“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业名牌的产生。实践证明, 名牌农产品有较为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 而一种农产品名牌的立足, 必须要求各主体之间相互协作, 共谋发展。因此, 组建农业企业集团将为农业创名牌提供巨大的原动力, 推动农业创名牌迅速发展。

参考资料

[1] 徐中.浅谈创农业名牌的策略[J].北方经济,2005,(10).

[2] 卢良恕,孙君茂. 新时期的中国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4,(02).

[3] 刘春香,宋玉华. 农产品比较优势与竞争力研究[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4).

[4] 陈刚.论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名牌战略[J].经济论坛,2005,(04).

[5] 沈翠珍.实施农业名牌战略与湖北三农问题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5,(05).

[6] 张道刚,夏仕应.三农问题之背景—— 著名农村问题专家温铁军访谈录[J].决策咨询,2003,(05).

作者:王 锋

农业创名牌管理论文 篇2:

品牌: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

在经济日益市场化、全球化的今天,一种商品特别是有同质性的大宗商品能否被消费者认可并购买,不仅取决于产品的质量、特色、包装、产地,更多地决定于产品的品牌。商品通过品牌面对消费者、征服消费者。品牌的竞争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最主要方式之一。

农产品步入品牌时代

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指出,品牌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象征,是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体现。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品牌已成为一个国家国力的象征,国家竞争力的强弱,取决于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强弱,难怪日本前首相在美国访问时曾自豪的将丰田和松下称之为他的左膀右臂。2005年,国家提出了“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发展理念,“品牌中国”运动席卷华夏大地。这是中国企业完成从财富时代到品牌时代的最大契机。

经济界有一个著名的“果树理论”:在物质日益丰富的今天,同类产品多达成百上千种,消费者不可能去一一了解,只有凭借经验选择品牌,因为消费者相信,如果在一棵果树上摘下的一颗果子是甜的,那么这棵树上的另一颗果子也是甜的,这就是品牌的“果树理论”。品牌是全球消费者都可以听懂的语言。发达国家农业创品牌有近百年历史,出现了诸如雀巢饮品、立顿茶、先锋玉米种子等品牌产品以及荷兰郁金香、澳洲羊毛、巴西咖啡等国家级农产品品牌就是一个证明。

今天我们的经济生活正在从以产品为核心的实体经济阶段,发展到了以品牌为核心的品牌经济阶段。计划经济与商品短缺时代的消费者被动的无品牌偏好消费行为正在向理性的品牌消费转变。随着农产品买方市场的形成,消费者追求品牌农产品消费也已成为一种趋势。2007年春节后,北京市农委对10个农产品销售企业的节日产品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同样是鸡蛋、杂粮、蔬菜,厂家之间在价格、销量上相差甚远。究其原因,品牌在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和“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的要求,2006年农业部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这标志着我国的农产品也步入品牌时代。

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至关重要

在人们消费观念不断地提升的今天,高质、绿色、环保的农产品正受到消费者越来越多的关注,农产品的优势已经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农产品必须摈弃长期以产量取胜的低盈利扩张模式,进行全方位品牌经营和构建品牌营销体系。在北京这样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已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农产品的品牌化、名牌化,一方面可以带动北京郊区特色农产品生产的质量提升,另一方面可以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的升级、优化、区域产业的形成以及农民收入的增加,进而带动整个郊区经济的发展。因此,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塑造知名品牌,培育知名农业企业,应该成为区县各级政府发展区域经济的着力点,这也是政府提升区域形象、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战略选择。

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表明,要创建强势品牌,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对企业的支持作用和舆论的导向作用。北京对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高度重视,2005年初,在延庆召开了北京首届农产品品牌战略研讨会暨农产品包装大奖赛。几年来,各区县涌现出了一批在市场上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和品牌产品,如大兴西瓜、平谷鲜桃、怀柔板栗以及顺鑫农业、锦绣大地、小汤山蔬菜、德清源鸡蛋、天翼草莓等等。这些强势企业和品牌的成长,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如:顺义区较早注意到品牌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树立“优势铸就品牌,品牌汇聚财富”的理念,采取一系列措施,通过政策、资金、宣传等多种手段,积极培育、整合主导产业、产品品牌,如今在市场上燕京、顺鑫、鹏程、汇源、牵手果蔬汁、宝岛、北郎中等等已经成为深受消费者亲睐的品牌。品牌经济已成为顺义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显著增强了顺义区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优势。顺义正在通过以“树立品牌文化”为起点,走上“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经济—品牌区域”的良性品牌发展之路。此外,大兴区、通州区政府紧紧以市场为导向,也都先后开展了区域农业品牌的打造。他们对本地区的特色农业产业、产品与文化历史进行整合、提升,以绿色、安全、休闲的品牌形象影响并亲近消费者,赢得了广大消费者对产地农业的信任与美誉,进而促进了本地区产业的强势发展。

打造农产品品牌需具备的条件

从某种角度看,品牌已经成为一种资源,经过经营品牌而获得最大化收益已经成为企业最重要的经营理念。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品牌。那么,要完成打造农产品品牌的目标,就要了解打造农产品品牌的条件。

1、产品要有特色。特色也就是差异化,如今农业品牌营销与工业品一样,不能只考虑生产,不考虑营销和品牌,要将产品优势和消费者需求对接,最重要的是先考虑不同的消费者,先考虑消费者的心理,然后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生产产品,产品一定要有差异化。对于消费者来说,品牌不只是“东西好”的代表,更是代表了企业的诚信、责任、使命和购买产品后的保障。品牌个性、品牌特色更是成为消费者购买产品的重要依据,面对琳琅满目的货架,只有成为惟一性的品牌,消费者才能看得见你,只要你的品牌有特色,消费者才会认可才会消费。如:大兴区对北方普遍种植的甘薯进行品种更新,培育出了彩色甘薯,使市场上渐受冷落的产品又受到消费者的追捧。延庆县德清源公司对鸡蛋进行分选,将双簧蛋挑选出来推向市场,满足了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也给企业带来高额收益。对于生产者来说真正能够让市场接受,一是产品本身要有差异,另一个就是要将消费者的需求细分。如:2007年开始在北京、上海两地销售的日本“越光”大米零售价每公斤卖到了99元,市场非常火爆。厂商的目标主攻富裕消费层,试图在中国大城市的消费者心目中树立日本天价大米的“高贵门第”。

2、产品具有独特创意。用一种创意把硬资源和软资源结合起来,形成一种自己的知识产权,形成一种经营模式或产品样式,这也是品牌的一种支点。如:蟹岛绿色生态度假村就是经过创意开发的一种农业品牌模式,他们用创意做支点,融生态农业、循环经济、农村生活、娱乐休闲体验为一体,使自己的品牌在首都的消费市场获得了巨大成功。再如:平谷区大华山镇泉水峪村培育出生肖桃、奥运福娃桃、美人桃、寿星桃四个系列的个性化大桃,这些造型各异的艺术桃不仅好看,价格也要比一般桃高出2至3倍,寿星桃的价格更可达到十几倍。这一创意使该村的果品赢得了高端市场,在国际农产品展销会上他们还展出了艺术桃。

3、拥有丰富文化内涵。品牌之所以越来越重要,是因为文化消费的比重越来越大。一种产品,除了消费它的物质价值之外,还可以消费它的文化价值。而产品的文化价值主要存放在品牌之中,利用文化造就和提升品牌价值,就成为品牌发展的非常重要的途径。

农业在向多功能扩展和延伸的同时也扩大了农业品牌的内涵。随着人们对农业体系功能的深入认识,农业多功能的内涵,包括环境、文化、传统价值等越来越多地在农产品品牌中体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从农产品品牌中领略、体味文化,并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消费理念。如:大兴区的古桑森林公园设计有40米长的科普长廊,消费者可以了解到桑树的医用价值、桑椹节情况、安定镇桑产业发展;大兴区还建有西瓜、葡萄、农具等6个以农具、农产品为主要内容的博物馆,这使人们在休闲旅游、观光采摘的同时,又可深刻领略、体验我国古老的农业文化。再如:法国人一向把具有历史传统的农产品看成是法国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所以他们把对地理标志与原产地标记农产品的认证,看作为国家推广民族精品、弘扬传统文化、推行浪漫生活方式、塑造法国国家形象的重要途径之一。由农业品牌支撑构建的区域品牌的内涵是最为丰富、最为深厚的,扩展和延伸的价值空间也是甚为深远广阔的。

4、满足消费者的潜在需要。都市型现代农业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利用科技、人才、资源、资金的优势,开发新产品创造市场新需求,引领消费。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城乡居民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正向小康发展。城乡居民可任意支配的收入有了显著增加,消费者所需要的是产品的多种质量和性能,对农业产品的要求不再仅仅满足吃饱这个层次的需要,而是逐渐向精神文化层次提出新的要求。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无论在吃穿用等有形产品,还是在休闲、娱乐等无形产品上都有追求品牌的现象。人们收入水平与文化修养的越高,对精神文化的追求就更强烈,所以,消费者对农业产品名牌需求潜力是巨大的。

5、借助优势产业。借助于优势产业可以造就品牌。平谷区地处北京远郊,传统农业种植是区域经济支柱。截至到目前,平谷区共注册农副产品商标100余件,原来名不见经传的农副产品登上大雅之堂,成为高级宾馆、大城市超市的抢手货。农副产品商标成为开启农民致富之门的金钥匙。大兴的西瓜、葡萄,平谷的大桃、门头沟的樱桃等,都是居于本区域的主导产业地位。

6、掌握核心技术。因为有了核心技术,品牌就响了。以大兴区的礼品玻璃西瓜为例,用大约一公斤左右西瓜,灌入特制的保鲜液,使西瓜处于“休眠”状态,最后密封并经过艺术处理成为艺术品,可以观赏保存十年左右。这说明掌握新的核心技术也可以改变普通农产品的形状与功能,提高其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成为惟一性的品牌农产品。

农产品品牌化中的政府角色

品牌是一个地区发展的标志,是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与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品牌因产业而彰显魅力,产业因品牌而快速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应当正视品牌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着力打造区域品牌。政府对创建农产品品牌的支持主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和健全农产品品牌保护制度。品牌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最重要的经济资源。因此,为了保护这一重要经济资源,必须积极制定并应用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商标法》、《专利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维护品牌所有者的权益。

二是制定农产品品牌培育政策。政府各部门协调配合,通过设立专门的农产品品牌建设组织,制定品牌培育政策,如制定品牌创新支持政策、品牌做强支持政策、品牌发展产业政策等,为创品牌的企业提供财政、资金、税收等优惠以及出口补贴、信息交流、管理培训、法律咨询等服务,有效地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在农业品牌的体系中,区域农业品牌、农业产业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的每一个层面,政府都需要进行引导与扶持。政府应着力打造区域农业品牌,行业协会应着力打造产业品牌、农业企业应着力打造企业和产品品牌。

三是制定农产品品牌宣传政策。通过制定有关标准,评价和宣传知名品牌。

四是建立农产品品牌推广制度。政府通过展会、比赛、国际交流、文化节等形式帮助企业推广品牌。如:法国是世界第三农产品出口大国,法国酒及法国食品一直在全球享有极高的声誉。法国农产品之所以在全球有这么大的名声,与法国农业部和法国食品协会(SOPEXA)大力推进法国国家品牌建设有着直接的关系。为了提升本国农产品的形象,法国的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机构举行了多种活动,在许多国家推广法国的生活方式,举办法国美食展,邀请众多国家的选手参加品酒大赛,向世界推广法国葡萄酒的知识,进而推广法国名酒。北京每年都组织参加的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都应成为宣传推介北京农业品牌的重要机会。

所以说,政府重视区域的农产品品牌建设,将有利于建立有效的产业组织机构,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有利于提高区域产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以上思考的农产品品牌化问题,侧重指产品层面,其实,一个农业产业、一个地区都需要通过产业品牌、区域品牌的打造来实现产业和区域农业的发展,而这更是各级政府和产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会(合作社)应该思考和重视的问题。

作者:任 荣 刘 树

农业创名牌管理论文 篇3:

论政府在实施农业名牌战略中的作用

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经。农业名牌战略是农户、企业、政府的联合经济行动,它是以高度的组织化为前提,以信息化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创出农业名牌产品。由于农业的特殊性,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在创建农业名牌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仍然是十分巨大的。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和扶持保护作用,为农业创名牌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组织作用

农产品创名牌过程中必然涉及产品、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这些工作,在现行体制下单靠分散经营的农产家庭自身是难以完成的,需要政府发挥积极的组织作用。

1.政府要组织引导,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针对小农经济分散经营的状况,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首先必须进行体制上的创新,适当调整土地政策,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运行、商品化和现代化的土地制度,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构筑创农业名牌的制度环境。其核心思想是建立土地市场,允许部分土地使用权以转让、抵押等形式进入市场;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将土地折股分配给农民,土地交集体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经营,实行适度规模经营。这样的改革,有利于土地的统一开发利用,实行规模经营;有利于完善和发展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提高土地经营的效益;有利于建立农户与集体休戚与共的机制。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提高市场意识,促使农民走上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的道路,积极推进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推动名牌事业的发展。

实行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创农业名牌的重要途径。培育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政府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上,应扶持一批科技水平高、辐射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龙头企业,形成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真正使龙头企业对千家万户起到带动作用。

2.政府要统筹协调,制定本地区农业名牌发展规划

农业创名牌和发挥名牌效应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是一个地方的一项重要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长期持续的、艰苦不懈的努力,因此必须有一个科学的发展规划。政府的支持是名牌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政府要协调涉农部门的行为,形成为农服务的合力。没有政府的统筹和协调,不同部门之间很难形成为农民服务的合力。只有政府统一部署、全面规划,才能使生产零散、各自为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起来;也只有政府才能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扶植名牌产品的生产,在流动资金、贷款、农资和项目上给予技术、人才方面支持。

二、扶持作用

农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和基础性产业,而且是先天弱质性产业,农业的弱质性突出表现在它面临的双重风险。这种风险既来自于自然条件不稳定而产生自然风险,也来自于市场不稳定而产生的市场风险。

不管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还是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中国家,农业都是市场经济中的弱者,都需要政府进行扶持。

1.加大对农业创名牌的财政支持力度

名牌农产品的开发与生产与一般产品不同,需要高投入。在农业名牌发展过程中人才和资金是最稀缺的资源。在市场经济中,一般来讲,资源会自动流向回报较高的企业中,也即是名牌企业一般来讲总会争取到更多的稀缺资源。但名牌在成长发展过程中,有一个长远效益和眼前效益的问题,在名牌成长的初期阶段或某些关键时刻,稀缺资源是不会自动流去的,这就需政府采用各种办法扶一把,送一程。因此,政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获取稀缺资源的倾斜政策。特别在创业初期,净投入更多,而且风险性很大,如果没有雄厚的资金作保证,很难培养出名牌产品来。由手历史原因,我国农业长期为工业积累资金,因而农业长期投资不足。因此,国家应增加农业创名牌的财政投入,并加强对农业创名牌专项发展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对有发展前途的农业发展项目捉供信贷支持。如国家政策性银行对创名牌农业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选择农产品名牌的“苗子”,并给特殊的奖励。对创名牌企业优先贷款并将政府可以掌握的各项基金投向名牌企业;降低土地使用费和减、免、缓交各种税收等等;制定倾斜政策,扶持名牌农业经营实体,发展名牌农产品,推动农业创名牌的积极性。

2.政府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市场体系

市场环境是名牌涌现的基础,名牌农产品的创立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经营条件。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在农业中,主要体现为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农村道路建设、农村能源电力建设、农业水利建设、农村通信设施建设等。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农业基础设施对于提高农业的生产能力和结构调整的适应能力是不可缺少的。因此,财政要增加调整支持力度,安排结构调整专向资金。同时要优化支农支出结构,增加公益性支出,明确投向,集中使用。地方财政也要增加支持力度。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需要强大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支撑,要重点增加对冷藏、保鲜、包装、运输、卫生检疫、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变重视农业生产设施投入而忽视加工储运设施投入的状况。同时,要加强防治环境污染的设施建设和产业相关的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名牌是在市场中成长壮大的,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是名牌成长的前提。在社会的经济形态由计划转向市场的过程中,市场的发育无疑要经过一个过程。加速这个过程,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市场体系是名牌战略赖以实施的导向和载体,要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市场运行的规范化。政府要集中力量搞好市场及有关流通设施的建设,加速培育市场体系,为农民走向市场创造条件;建立统一的各类农产品市场,充分利用地区差、季节差的优势,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品种调剂、互通有无,克服农产品区域性过剩与短缺的矛盾、季节性消费与生产的矛盾。抓市场体系建设,一是要以初级集贸市场为基础,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期货市场为方向,建成一个结构完整、功能互补的市场网络;二是要努力创造条件,发育生产要素市场,包括金融、劳务、技术、信息市场,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三是要大力培育专业协会、农产品购销公司及股份合作企业等各类中介组织,发挥其在市场中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等功能,帮助农民进入市场。

三、保护作用

由于农产品本身的特性,创名牌难,保名牌就更难,农业创名牌的特殊性需要政府保护。政府要运用法律手段,旗帜鲜明地扶持农业创品牌,建立和完善农业创名牌的管理体系。

1.要加强商标注册和保护

抓紧名优农产品的商标注册工作,没有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就无从谈起。由于农产品形成名牌,基础是自然垄断性,农产品往往因某一自然地域而出名,传统名优农产品由于种植人多、产地宽广,产地名称凝结名优农产品因自然垄断性形成的优良品质,这一特点决定了政府应该适时以原产地名称加特定的农产品名称做为商标名称。为本地可能成为农业产业先锋的名优特农产品注册统一的证明商标,将有利于促进农业创名牌的进程。所谓证明商标是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许多农产品证明商标具有原产地证明商标的属性,是用来证明名优特农产品原产地水土气候条件、传统耕作方法、独特优秀品质的载体,是一种质量保证标志。它具有普通商品商标所不具备的将商品的独特性、质量保证等信息传达给消费者的功能。农产品证明商标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能够将名优特农产品的特殊品质介绍给广大的消费者,因为农产品证明商标也是原产地证明商标。以原产地名称加特定的农产品名称作为证明商标,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无形资产。注册商标具有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经过注册的农产品证明商标必然是市场竞争不可或缺的武器。工商、技监、司法等部门要运用这一法律武器,加强对农产品商标的使用管理工作,联手打击以劣充好、假冒名牌产品的行为,保护名牌产品的良好声誉,促进农业名牌事业健康发展。

要建立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认定农产品名牌的组织机构。当前评选名牌主体不规范,评选活动五花八门,同时尚未建立合理的农产品评价体系。所以必须建立合理的品牌评价体系,并加强管理,对农产品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设立专门从事商标评估的社会组织负责评定农产品名牌,以确保名牌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农业本来是低盈利的产业,所以不能以营业利润作为基本评价指标,而应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并给软指标和硬指标确定合理的权数,进行综合评价,促成名牌战略与农业产业化结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农业创名牌的保护和社会服务保障体系

加入WTO后,面对市场准入关税化、最低化,农产品市场的保护空间缩小;国内支持政策绿色化、规范化,国内支持政策空间缩小;出口补贴递减化、有限化,贸易竞争保护能力弱化的国际经济环境,构建符合WTO规则的中国农业保护政策体系迫在眉睫。我国农业保护政策应从农业保护政策制度化、农业保护结构最优化、农业保护方式的多样化等方面进行战略性调整,实施农业保护,促进农业发展,以迎接激烈的国际农产晶市场竞争。我国的农业保护要充分利用WTO规则的政策,采取多样化的保护方式。要充分利用WTO“绿箱政策”,加大“绿箱政策”范围的政策措施的保护力度。主要包括:一般性政府服务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与咨询服务、检疫、基础设施服务等;自然灾害救济支付;通过投资提供的结构调整计划;环境规划计划等等。

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社会服务保障体系是农业创名牌的重要支撑。农业创名牌,金融、技术、信息及人才等支持必不可少。同时,农业创名牌的高风险性又迫切要求农业保险的支持。因此,政府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农业保险政策措施,向农业保险提供政策倾斜。可考虑:①给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②免征农业保险业务的一切税费;③向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提供财政补贴;④积极开拓多种保险渠道,努力健全以合作保险为主体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等。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即尊重农民的经营自主权,不要“越位”指令强迫;对农民进行帮助、引导和服务,不要添乱。能由市场做的,就别再插手,市场做不了或做不好的,政府就要义不容辞的担当起来,发挥好组织、扶持和保护作用,真正做到“有所为”与“有所不为”。

(作者单位:武汉工业学院经贸管理学院)

作者:沈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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