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工作通知

2022-04-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商务局工作通知篇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烟草局,外汇局:

健全法制、强化执法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国务院领导同志一直给予高度关注。近期,总理对全国整规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关键在建立健全法制,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温总理的批示切中要害,深刻指出了今后整规工作的努力方向。从整规工作形式看,当前市场上存在的无序现象,都与法制不健全和执法不严有直接的关系,需要着力加以解决。这项工作在今年全国整规工作要点中有明确要求,吴仪副总理也多次强调。为切实落实好温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法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几项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联系实际,认真总结几年来整规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结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和打击传销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今年要重点提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建立健全法制的具体意见,提出完善法律制度和执法体制、堵塞监管漏洞的措施。

二、今年1月26日,高检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各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落实《意见》作为贯彻落实温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的突破口,在本地区、本系统转发《意见》,确保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逐级传达落实到基层执法人员,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全国整规办、高检院、公安部、监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经验交流会,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进行学习交流。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今年四季度,全国整规办将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组织联合督察组,选择部分地区,对落实《意见》、推动衔接工作情况开展督察。有关督察情况将上报国务院。

商务局工作通知篇二:

一、明确岗位工作职责

各科、室在职在编人员(包括临聘人员)按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的“三定”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岗位责任分工,做好一岗双责工作。坚决做到任务清晰明确,岗位尽责,杜绝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在编不再岗,在岗不履职等现象。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严禁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因病因事等须按规定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严禁工作时间中途脱岗,串岗闲谈。严禁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聊天等活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等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并报告具体去向。

三、严肃会议纪律

参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到会;确因有事无法参会的,须提前向主要领导请假报告。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得擅自中途离会,不得在会场吸烟,接打手机,交谈喧哗,随意走动或打瞌睡。

四、强化服务意识

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按规定和制度办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不准敷衍应付,讨价还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为机关提供优质服务。认真开展“三优一满意”(优质管理、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群众、机关满意)活动,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五、坚持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坚持领导带班工作机制,保持上下信息畅通,确保值班备勤到位。凡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报告,及时按相关规定上报市委,市政府。

六、转变工作作风

增强执行力,注重落实效果。提高办事效率,加强部门协调,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讲奉献,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七、严格保密制度

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

八、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全局机关干部要认真遵守机关工作纪律,相互监督。对无视规定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凡被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等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告诫,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问责,责令辞职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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