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种设备操作规程

2023-05-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各工种设备操作规程

煤矿机电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 煤矿机电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 刮板输送司机操作规程一

刮板输送司机操作规程

一、操作须知:

1、刮板输送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 通晓本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刮板输送机,懂得回采基本知

识和本采面作业规程。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能持证上岗。

2、作业范围内的顶帮支护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 必须 及时报告班长,处理妥善后,方准作业。

3、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 20 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 到 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不允许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作业规程规定以外的设施和 物料。禁止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

5、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确认人员已离开 机器转动部位,点动二次后,才准正式开动。

6、多台运输设备连续运行,应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开动,按 顺煤流方向逐台停止。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

1、工具:钳子、小铁锤、铁锹、扳手等;

2、备品配件、材料:保险销、圆环链、刮板、铁丝、螺栓、 螺

母等;

3、油脂:机械润滑液力偶合器油(液)等。

4、机头、机尾处的支护完整牢固;

5、机头、机尾附近 5 米以内无杂物、浮煤、浮渣、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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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 全无损;

6、机头、机尾的电气设备处如有淋水,必须妥善遮盖,防止受 潮接地;

7、本台刮板输送机与相接的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带式输送机 的搭接必须符合规定;

8、机头、机尾的锚固装置牢固可靠;

9、各部轴承及减速器和液力偶合器中的油(液)量符合规定、 无漏油(液) ;

10、防爆电气设备完好无损,电缆悬挂整齐;

11、各部螺栓紧固,联轴器间隙合格,防护装置齐全无损;

12、牵引链无磨损或断裂,调整牵引链及传动链,使其松紧适宜;

13、信号装置灵敏可靠。对上班遗留的问题及检查发现的问题,都必须逐项妥善处理,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求班长或有关人员处理解决后,才能进行正式操作。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及 试运转。

1、发出开机信号,并喊话,先点动二次,再正式启动,使刮板链运转半周后停车,检查已翻转到溜槽上的刮板链,同时检查牵引链紧松程度,是否跳动、刮底、跑偏、飘链等,空载运转 无问题后,再负载试运转。对试运转中发现问题应与班长、电钳工共同处理,处理问题时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的手把扳到断电位置并锁好,然后挂上停电牌。

2、正式运转:发出开机信号,等前台刮板输送机开动运 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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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动二次,再正式开动,然后打开洒水龙头。运转中要注意: (1)、电动机、减速器等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剧烈震动,电动机、轴承是否发热(电动机温度不应超过 80°C,轴承温度不应超过 70°C) ,刮板链运行是否平稳无裂损; (2)、经常清扫机头、机尾附近及底溜槽漏出的浮煤;

3、运转中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要立即停机,妥善处理后 方可继续作业。 (1)、超负荷运转,发生闷车时;(2)、刮板链出槽,飘链,掉链,跳齿时; (3)、电气、机械部件温度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时;(4)、液力偶合器的易溶塞溶化或其油(液)质喷出时; (5)、发现大木料、金属支柱、荆笆、假顶网、大块煤矸等异物快 到机头时; (6)、运输巷转载机或下台刮板输送机停止时; (7)、信号不明或发现有人在刮板输送机上时。 (8) 刮板输送机运行时,不准人员从机头上部跨越,不准 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调整刮板链。 (9)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溶塞、防爆片时,脸部 应躲开喷油方向,戴手套拧松几扣,停一段时间和放气后,再慢慢拧 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溶塞、防爆片。 (10) 检修、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闭锁控制开关, 挂上停电牌。 (11) 进行掐、接链、点动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 正常运行时,司机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运行方向,以免断链伤人。

四、收尾工作 第 班长发出收工命令后, 将刮板输送机内的煤全部运出, 清扫机头、机尾附近的浮煤后,方可停机,然后关闭洒水龙头并向下 台刮板输送机发出停机信号。 (1) 条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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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并拧紧闭锁螺栓。 (2) 清扫机头、机尾各机械、电气设备上的粉尘。 (3) 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出现 的故障, 存在的问题, 升井后按规定填写好本班刮板输送机工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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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司泵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司泵在开泵前,须详细检查: (1)轴承的油位及润滑情况是否正常、良好。 (2)泵组各部是否完好,螺栓是否牢固。盘根是否密封良好。 (3)用手盘动对轮(不少于 2 圈)看其是否有异常现象。 (4)管路、闸门、压力表、水龙头等附件是否完好、灵活、可 靠。

第 2 条、 检查无误方可操作起动。 (1)关闭水闸门,且将水泵灌满水后起动电机。 (2) 待电动机转速达到稳定速度后。 缓开水闸门至全开位置 (再 回转半周) 。在此同时,应集中精力观察压力、电流及听机器各部的 响声,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机处理。 (3)泵组在运转时,司泵应仔细检查泵体、电机、轴承的温升。 当其超允许值(滑动轴承 60℃、电机、滚动轴承 75℃)及发现其它 异常时,立即停机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 3 条 停机、(1)必须将水闸门关闭后,方可断电,停止运行。 (2)突然断电时,司泵应立即关水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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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维修操作规程

第 1 条、 具备必须的电器知识,掌握一定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 工仪表的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取得由主管部门发的操作证,持证 上岗。

第 2 条、 掌握紧急救护知识,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第 3 条 、遵守劳动记律和各种规章制度。 并且必须有 2 人以上的 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第 4 条、 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 经主管领导签 字后,分别送到电力调度、变电所签证。

第 5 条、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方案、 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人员布置任务,讲清现场情况, 具体工作地关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等事项。

第 6 条、 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的 工作。

第 7 条 、穿工作服绝缘鞋携带验电笔和绝缘用具。 工作前先进行 检查,经验电、放电、装设短路地线后再进行工作。

第 8 条、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检修时, 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 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工作命令。

第 9 条、 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 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第 10 条、 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扳 手,检修时,要 3---5 次重复放电后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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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母线时, 螺丝拧得不宜过紧。

第 11 条、 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 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 除尘。

第 12 条、 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 保障以防保护装置误动作。

第 13 条 、在低区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切可以反送电的电 源,严禁带电作业。 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材料、配件、 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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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修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工作时,必须身穿工作服,扎紧袖口和裤角,不得穿肥 大袖口、裤角的衣服或半赤裸工作,并应佩戴规定之防护用品,操作 机器(空气锤,剪板机外)人员不准戴手套进行工作,女工在车间工 作必须戴帽子、口罩。

第 2 条 、各工种在工作之前均需要详细检查自己的工具、机械、开关等无异常现象时方可使用。

第 3 条 、工作前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有无危险标志。

第 4 条 、不经安全部门批准,禁止拆除或移动安全装置及设施。 第 5 条、 两人及三人以上在一齐工作时, 必须有专人 (只限一人) 统一指挥,发出口令,以达到统一行动。

第 6 条 、工厂内(无论车间内外)之危险区域(储存危险品、易 爆、易燃、易触电之处)应有主管或使用部门负责设置危险标志,任 何人不准超越通过危险区域有禁止通行标志的地方。

第 7 条 、堆积材料,成品, 半成品及其它物品时, 必须整齐牢稳。

第 8 条、 通路上不得堆积材料和其它物品,并应经常保持清洁, 畅通,不准站立或坐卧在易转动的物体上。

第 9 条 、装配、拆卸各种机械时,必须严格按照安装顺序进行, 严禁强装、强卸,任何人无权变换与该体型号,规格不一的配件(经 批准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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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条、 不准使用高压气体如:压缩空气、氧气、蒸气、当气 管充气或吹身上之灰尘,更不准戏闹。

第 11 条 、凡有油类,木材类材料场所,各种仓库、配电室、资料档案室应挂“禁止烟火”标志,应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第 12 条、 工作中如发现任何地方有危险时,或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设法排除和抢救。

第 13 条 、每班完工后,必须清理现场、工具、成品、半成品要 妥善整理,垃圾倒至指定地点。

第 14 条 、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严禁与其它物品仓库存放, 并应严格遵守仓库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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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工作时一定要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 2 条、 在湿地上工作时,必须用绝缘垫。

第 3 条、 严禁在油筒或易燃品旁边工作。

第 4 条、 电焊机开关与保险装置必须灵活可靠, 电焊机外壳在任 何时候均须有良好的接地。

第 5 条、 电线电缆严禁有破裂之处,勿使其落水,电器回路不用不规则电缆、电线及裸导线代替。

第 6 条、 电焊钳必须完好,并要有可靠的绝缘。

第 7 条 、电焊机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不准他人擅自动手。 第 8 条 、不论站立或坐着工作,必须垫绝缘垫,或用干木板。

第 9 条 、不准焊接内有压力之容器。

第 10 条 、在锅炉或其它容器内进行工作时,必须穿胶鞋,带绝 缘罩,并站或坐于绝缘垫上。

第 11 条、 雨天雪天避免露天工作。

第 12 条、 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切断电源。

第 13 条、 电焊、气割在同一场地工作时,电焊工作点与气割所 用氧气、乙炔发生器等必须相距 10 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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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割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工作前检查: <1>气管不准接近热源,胶管及气割、闸门各接头必须严密、不 露气。 <2>检查切割器是否完好、压力调整器是否可靠。<3>检查各气 割件是否完好安全。

第 2 条 、工作时先开放氧气阀(检查有无堵塞)以除堵塞物,然后关闭氧气阀开乙炔阀点火,最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熄灭时,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在工作中每次熄灭后重新点火必须按照以上顺序 执行。

第 3 条 、遇到工作时回火,要急关闭氧气阀,再另点火。如发生 鸣爆时或手感震动时,可能回枪咀温度过高,应立即将火熄灭,放入 水中冷却。

第 4 条 、不得将燃烧的气枪放下,应将火熄灭后放下。

第 5 条 、进行切割或焊接工作时,必须戴眼镜、鞋盖、手套。

第 6 条、严禁对密闭有压力的容器及未清理干净的油污或其它 有害气体液压容器进行切割和焊接。

第 7 条、 氧气瓶、乙炔瓶及工作地点三者之间需相距 10m 以上。

第 8 条、 乙炔、氧气管不可互用,胶管穿过道路要加保护。

第 9 条、 禁止用柴或其它有明火的火焰点火,应用火绳点火。

第 10 条、 在容器工作时,禁止在内部点火焰枪,以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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炔散满 容器内,发生爆炸,必须在外面点火后,再进行内部工作。

第 11 条、 工作前应清除工作地点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并与其 保持 30m 以上距离。

第 12 条、 如发生火灾应急关闭气阀,并用黄沙或水扑灭。

第 13 条、 工作人员在关闭、开启气瓶的气门时,应站在气瓶侧 慢慢开或关。

第 14 条、 乙炔瓶、瓶咀、瓶身严禁沾污油脂,操作人员身上、 手上、工具上沾有油脂的,严禁接触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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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维修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升井维修的电缆, 用仪表或测试台找出故障点并标出故 障点部位。

第 2 条、 需修补的电缆, 凡是断线或芯线铜丝折断 15%以上时必 须用冷压方法重新连接芯线,除掉压接管的“飞边” ,进行绝缘处理 和硫化热补。

第 3 条、 凡是护套破损的电缆,除进行硫化热补修补外,也可用 冷补工艺进行修复。电缆护套修补必须用不延燃材料。

第 4 条、 修补屏蔽橡套时, 必须处理好半导体屏蔽层或金属网屏 蔽层,以保证屏蔽层的作用。

第 5 条、 凡修补过的屏蔽电缆,必须对屏蔽层测试;如有中断的 屏蔽层必须查找断开点,重新修补。

第 6 条 、在芯线接头的电缆修补后必须做加载试验; 如修补处温 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重新修补。

第 7 条、 在井下冷补过的电缆升井后必须进行浸水耐压试验。 如 果冷补处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重新修补和试验。

第 8 条 、井下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电缆撤回升井后,必须进行检 查、干燥处理,并经浸水试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没有经过检验 的电缆不许下井使用。

第 9 条、 电缆修补,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长度测量,对 13

长度有 变化的电缆,要重新压好?并更改帐卡和图板上的数据。

第 10 条、 电缆修补试验合格后,填写试验单,由电缆管理组签 发合格证,入库储存待用。

第 11 条、 下班前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扫,清除杂物,保持工作场 所的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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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检查员操作规程

第 1 条 、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 a)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 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 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规程要 求,失爆设备严禁入井。 b)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 证。

第 2 条 、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 a)防爆检查员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地区负责人或 维修人员一起检查。 b)需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浓度在 1%以下方准许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检查 工作完毕后,填写检查卡片或检查记录。 c)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其它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 场处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直至处理完后方可离开。

第 3 条、 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 可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 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电运行。

第 4 条、 继电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应通知有关人员,重新测 试调整。

第 5 条 、防爆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 并 填写检查报告单,送交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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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带输送机操作规程

一、 一般规定:

第 1 条 、钢丝绳芯胶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熟知本规程, 要由具有一 定生产经验,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

第 2 条 、每班必须配备正副司机二人,每一小时轮换一次操作, 操作时要精神集中,随时注意信号,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安全运 转。

第 3 条 、值班司机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 运行操作:

第 1 条 、司机按信号操作 (1)机房与机头、机尾及中间装载点,除设有专用信号系统外, 并应有电话联系设施。 (2)司机必须熟练掌握信号使用方法。 (3)如果收到信号不正常,不明确或对信号有怀疑(收到信号 与口头联系不符时)不能开机,必须与机头、机尾及各装载点、信号 人员联系,待接到正确信号后方可开机。 (4)信号发出后,机房因故未能及时开机,应与各点信号人员 联系,前信号作废,再重新发出信号才可以开机,机房因工作需要开 机时, 必须与机头、 机尾各装载点联系, 接到开机信号后, 方能开机。 (5)运转中信号灯熄灭或突然出现不明信号时,应接规定停机, 并与各点联系,查明原因,再重新发出信号,才能开机。

第 2 条 、做好起动前准备工作, 确认无误后按信号及操作程序开 机,运行中应注意以下情况: (1)观察指示仪表(特别是电流表)是否正常。 (2)注意各部件运转声音有无异常,观察操作台各指示灯。 (3)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下,应停机。 A、出现紧急停机信号;B、运转中出现意外情况; C、其它意外严重情况;

第 3 条、 司机应遵守以下操作纪律: (1)在操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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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禁止与人谈话、打闹、睡觉。 (2)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台; (3)司机在值班期间,不允许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认真执行监护制,在不需要监护时,非操作司机要进行巡 回检查设备等(副司机) ;

三、 巡回检查

第 1 条、 司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1)要有固定的检查时间(两小时至少一次) ; (2)要有固定的检查线路(按检查路线图表内容进行) ; (3)要有固定的检查内容;

第 2 条、 巡回检查应注意以下检查重点: (1)各高低压开关柜、仪表指示情况; (2)各发热部位温度(滚筒和轴承不大于 75℃) ; (3)制动器是否正常工作,间隙是否合格; (4)各滚筒运转有无异常 ,胶带是否跑偏; (5)减速机、棒销联轴器、灭尘器、液力隔合器是否正常; (6)电动机运转状态; (7)皮带机保护运转情况(低速、煤位、跑偏等) ; (8)除以上各点检查外,严格按照司机巡回检查图表进行。

四、 安全注意事项

第 1 条、 正常停机时,应提前发信号,停止给煤,待皮带上煤拉 空时,方可停机,避免下次启动困难。

第 2 条、 发生紧急停机事故, 司机应立即查明情况, 情况不明时, 不能动机,待事故排除方可开机。

第 3 条、 禁止超负荷运行(电流下超限) ,及时调整煤量。

第 4 条、 处理事故时, 司机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并做好开机准备。

第 5 条、 因停电而停机时,除对向上级汇报外,并将所有电器设 备置于停电位置,司机应坚守岗位。

第 6 条、 严格门禁制度,做好保卫、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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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条、 正司机正常操作时,副司机要做好巡回检查工作。 第 8 条、 禁止用胶带机运送大体及笨重物品。

第 9 条 、司机离开时,应切断电源。

第 10 条、 检修时,要警惕反送电。

五、 其它:

第 1 条、 坚持文明生产、服装整齐、要有正确开车姿势。

第 2 条 、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维护和保养。第 3 条 、精心操作,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第 4 条 、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皮带维修工操作规程

第1 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设备性能、 构造、 原理、 完成各项任务。

第 2 条、 认真交接班制第度,搞好巡回检查(包括机巷、消防、照 明设施和机身运行情况及机头尾部设备、胶带情况) 。

第 3 条、 清除所修设备表面的油污、杂物等。

第 4 条、 拆卸设备时,认真细致,拆下的零件,打上标记或做好 记录,清洗油污、排放整齐。

第 5 条 、组装设备时,要按照拆卸的逆顺序进行组装,配齐零部 件,加注润滑油。

第 6 条、 检修的设备保证达到完好标准。

第 7 条、 起吊更换设备时,必须停机进行,且断电,严格执行专 项安全措施。

第 8 条、 认真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将本班巡检情况向接班人交代 清楚,并向队汇报交接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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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电气设备: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并挂有“有人 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检修时停电后应进行验电和放电。

2、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应妥善保护,不得碰伤损坏,要 定期涂抹防锈油。

3、检查电气设备时要做到工具配件齐全,拆除零部件时要认真 细心,随时做好标记,严禁拆坏和装错位置,检修后要做好记录。

4、经常检查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的整定及皮带机保护(低速、 煤位、跑偏、紧急停车等)的试验工作。

5、安全保护设备和零部件要专人负责,按期检修,当发现任一 种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时,此设备不准投入运行,各配电点要有接地 12 极。

6、停送电必须有专人执行,不准捎信和委托别人操作,送电时 要试送一下,方可正式送电。

7、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和保护试验记录等。

第 2 条 电缆:

1、电缆必须吊挂整齐,盘拖堆放时,应成 8 字形。

2、电缆吊挂点的距离不大于 3 米,不准用铁丝吊挂。

3、拆除移动电缆时,其接头式插销应妥善保护,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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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打或放 入水中及不卫生的地方,接头处不用插销时应加盖。

4、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除插销外)要有相符合的接线盒, 不同类型的电缆不能直接连接,相同类型的电缆连接应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规定。

5、 电缆与电缆之间的连接用冷补时应严格按冷补工艺进行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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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煤机司机操作规程

第1 条 、开机前的准备:

1、检查各部螺丝紧固情况。

2、检查给煤机传动部分是否完好。

3、电机是否完好,曲柄与减速机联接销子是否齐全。

4、检查电控开关有无故障,信号指示是否正常。

5、检查胶带完好情况及有无跑偏现象。

第 2 条、 开机前,合上电源开关手把,当接到开车信号后,按下 起动按钮,给煤机开始运行。

第 3 条、 运行中注意事项:

1、观察给煤机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处理。

2、检查给煤机对轮销子、连接曲柄及各部紧固螺丝有无松动。

3、注意给煤机工作时声音有无异常,精神集中,严格按信号操 作。

4、注意观察运转中物料变化情况,要调整好煤量。

第 4 条 、检修时,要断开电源开关,并打上闭锁。

第 5 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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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变配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 2 条、 必须掌握变电所供电系统图,了解变电所电流情况,手 上开关柜的负荷性质,容易和迟行方式,并掌握操作方法。

第 3 条、 变配电工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 并具有电 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第 4 条、 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并 且执行唱票监护制,1 人操作,1 人监护。 第 5 条、 正常停电操作,必须经值班调度或检修电工通知后,方 可进行操作,且停电后挂警示牌“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

第 6 条、 停电的操作顺序是:先断开负荷开关,再断开负荷侧隔 离开关,后断开母线侧隔离开关。

第 7 条、 送电的操作顺序是:先合负荷侧隔离开关,再合母线侧 隔离开关,最后合负荷开关。

第 8 条、 在检修停电时,应先验电后放电,并在检修线路的负荷 侧打短路接地线,并挂警示牌,且在检修后将其拆除。

第 9 条、 在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 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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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当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第 10 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并挂“小心反电” 的警示牌。

第 11 条 、变配电工在值班时,必须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第 12 条、 交接班时,应清理好室内卫生,向接班人员讲述本班 的电气线路运行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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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本规程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低压锅炉。

第 2 条 、锅炉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司炉操作证,操作不高于核准类别的锅炉。

第 3 条 、司炉工在值班时,必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执行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 。

二、 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锅炉点火前应对锅炉、锅炉附件和仪表、锅炉附属设备 进行检查。

1、锅炉、锅筒及内部装置齐全、完好,污垢清理干净,无异物 遗留在内。主汽管、给水管、排污管道上装置的临时隔板、堵头已全 部拆除;人孔盖、手孔盖已经封闭,紧固螺丝上好。炉墙、炉拱、隔 火墙完好。炉门、灰门、烟道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锅炉操作台、 平台、楼梯、围栏、通道畅通、完好。

2、锅炉附件和仪表。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警报 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符合有关规定。温度、压力和流量等测量仪表 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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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锅炉附属设备。锅炉风、烟系统及设备正常。汽、水管道、 各种阀门按有关规定调整符合要求,给水系统合格。

第 5 条 、锅炉点火前,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水压试验。检查有无漏 水或异常现象。

第 6 条、 在上述检查合格后,即可向锅炉上水。锅炉上水时速度 要缓慢,水温应适宜。锅炉水位升到最低安全水位线时,停止上水, 检查排污阀及排污系统。锅炉冷炉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

三、点火、升压、并炉和运行

第 7 条 、锅炉点火前, 将炉膛和烟道彻底通风。 自然通风的锅炉, 通风时间不得少于 10 分钟。机械通风的锅炉,通风时间不得少于 5 分钟。

第 8 条 、点火时,将灰门打开,烟道挡板开启一半,用木柴和其 它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或易爆物引火。

第 9 条 、锅炉点火应根据炉型,选用不同的操作方法。点火速度 不能急促,防止损坏锅炉。点火时间根据锅炉制定。

第 10 条、 点火后必须密切注视锅炉水位。保证水位维持在正常 水位。

第 11 条、 当压力上升到 0.05--0.1 兆帕时,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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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水位表。冲 洗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防止损坏 设备和伤人。 冲洗水位表的顺序是: (1)先开启放水旋塞,冲洗汽水通路和玻璃管; (2)关闭水旋塞,单独冲洗汽通路; (3)先开水旋塞,再关汽旋塞单独冲洗水通路; (4)先开汽旋塞,再关放水旋塞,使水位恢复正常。

第 12 条 、当汽压上升到 0.1--0.15 兆帕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 弯管,防止污垢堵塞。 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的方法是, 将连接压力表的三通阀门转向通 大气位置,放出弯管中的存水,待见到汽、水出来时再将三通阀门转 回原来位置。压力表指针能够重新回到冲洗前的位置,表明存水弯管 畅通,否则应重新冲洗和检查。同一设备上的压力表指示应相同。

第 13 条 、当锅炉内压力升到接近 0.2 兆帕时,检查锅炉各连接 处有无渗漏现象。拆卸过的人孔盖、手孔盖和法兰的连接螺栓,需要 再拧紧一次。操作时应侧身,用力不宜过猛,防止将螺栓拧断。

第 14 条、 锅炉压力上升到 0.2--0.4 兆帕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 排污装置。在排污前先向锅炉给水。排污时注意观察水位,水位表中 的水位不得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将阀门关严,不得有漏水的现 象。

第 15 条、 暖管,当锅炉的压力升到工作压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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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时,应进行 暖管工作,以防止管道有负荷时发生水击事故。暖管的时间,应根据 介质温度、季节气温、管道的长度、直径和保温情况而定。 暖管的操作顺序是: (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出全部凝结水,直到正式供汽时 再关闭。

(2)缓慢开启主汽阀,或者主汽阀上的旁通阀半圈,待管道充 分预热后再全开。暖管时应防止发生震动和水击。注意管道及支架的 膨胀情况,及时消除因暖管而发生的故障。 (3)慢慢开启分汽缸汽阀,使管道、分汽缸的汽压相等,注意 排除凝结水。 (4)分汽缸上的各汽阀开启至全开后,应回转半圈,防止阀门 受热膨胀后卡住。 在升温过程中还应注意不要使非沸腾式省煤器受热。 过热器得到 充分冷却。 对于热水锅炉,在点火前应使整个采暖系统充满水,然后启动循 环水泵,炉水开始循环后即可点火升温。启动大型循环水泵,先开启 旁路阀,或者关小进、出口阀门,防止因启动升压快,造成炉体和暖 气片损坏。待锅炉运转正常后,可开大主阀门、关闭旁路阀,或者开 大进、出口阀门。

第 16 条 、安全阀压力整定 锅炉正式投入运行前,必须对锅筒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按“规 程”的规定进行调整和校验。省煤器上的安全阀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调整和校验。 安全阀压力整定时,应安排专人监视压力表和水位表,防止超压 和缺水事故的发生。 操作时, 戴好防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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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清理好场地, 放妥工具, 防止滑倒和汽、 水喷出伤人。 安全阀整定后,应在工作压力下再做一次自动排汽(水)试验, 直至符合有关规定。 最后必须将其安全装置固定牢固, 并封印或加锁。 将每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回座压力、阀芯提升高度、调整日期和调 整人员等情况,详细记入锅炉技术档案。

第 17 条 、并炉(也可称并汽) ,暖管工作结束后,即可进行并炉 工作。并炉时,锅炉压力低于运行系统汽压的 0.05--0.1 兆帕。 并炉时应保持汽压和水位正常,使省煤器投入运行。

第 18 条、 锅炉正常运行

1、水位表中的水位应在水位表中间,运行中应随负荷的变化进行调整,但上、下变动的范围不宜超过 40 毫米。水位表必须每班冲 洗一次。

2、锅炉压力必须保持稳定,不得超过设计压力运行。每星期冲 洗一次压力表存水弯管。

3、为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发生损坏,每星期至少手动一次 安全阀,每月至少作一次自动排汽(水)试验。

4、锅炉排污,应在高水位、低负荷时进行。操作时应戴好防护 手套,操作方法如下: 先开启慢开阀, 再间断关、 开快开阀, 进行快速排污。 排污结束, 先关闭快开阀,再关闭慢开阀。

5、炉膛压力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6、锅炉受热面吹灰,按有关吹灰程序和要求进行。吹灰时应站 在侧面操作,防止炉膛火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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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灰孔喷出伤人,通常每班吹灰一次。 锅炉停用前一定要吹灰,燃烧不稳定时不能吹灰。

第 19 条、 锅炉在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 ,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 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 锅炉安全运行; (8)热水锅炉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 升到与出水压力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 20℃(铸铁锅炉 40℃)时; (9)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10)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时; (11)补给水泵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12)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第 20 条、 紧急停炉的操作步骤: 18 立即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少引风; 迅速将炉火熄灭,降低锅炉压力,加速炉膛冷却。 因缺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和进行排汽调整。

第 21 条、 临时停炉 停止给煤,将火压好,使锅炉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关小炉门和烟道门,使炉膛内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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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空气通过,防止可燃气体的 爆炸、燃烧。 有省煤器、过热器的锅炉,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 22 条、 正常停炉 停止给煤,减小鼓风、引风,将燃料燃尽。将灰渣除净,燃烧装 置冷却后,停止鼓风、引风。

第 23 条、 锅炉发生事故时,司炉工应根据事故的类别,采取相 应措施,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给有关部门和领导。

第 24 条、 锅炉停炉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防止锅炉发生腐 蚀,保养期间应定期检查和更换药品。

四、收尾工作

第 25 条、 司炉工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锅炉及附属 设备的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保持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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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水质化验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低压锅炉水质化验工作。

第 2 条、 锅炉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取得锅炉压 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第 3 条、 水质化验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严 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 4 条 、锅炉水质化验人员应熟悉本地水源情况及锅炉水处理 系统的工作原理和装备的技术性能; 应配合有关人员对水进行定期检 验,检查与评价水处理效果。 第 5 条 、按规定妥善保管各类化学药品和试剂。

第 6 条 、化验工作所需的量具,仪器等应按规定定期校验。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 7 条 、根据化验项目的具体要求,备好适用的器具,使用前应 认真洗涤,保证其清洁无污染。

第 8 条、 合规定。

第 9 条 、备齐并检查化验所需的各种仪器、 量具等, 应标定合格, 保证其准确可靠性。

三、操作

第 10 条、 采集水样用的容器应是玻璃、陶瓷器皿,采水样时应 先用水样水冲洗三次后才能采集水样,采后迅速将瓶盖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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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条 、采集原水水样时,对城市自来水,应先冲洗管道 5--10 分钟后再取样;对井水,应在水面下 500 毫米处取样;对江、河、湖 及泉的地表水, 应将采样瓶浸入水面下 500 毫米处并在不同地点分别 采集,保证所采水样的代表性。

第 12 条 、采集锅炉给水的水样时,应在水泵的出口处或给水的 流动部位取样。

第 13 条、 采集炉水水样时,接有水样冷却器者,应调节冷却水 量及取样阀门,使水样温度在 30--40℃范围内,流速稳定并控制在 500--700 毫升/分范围内;没有水样冷却器者,取样时应使用耐热器, 并注意缓开取水阀门,取样人员应避开水流方向正面,防止烫伤。

第 14 条 、采集水样的数量应能满足试验和复核的要求。

第 15 条、 测定水样中的溶解氧等不稳定成份时,按规定的方法 在现场化验。

第 16 条、 各项水质化验分析的方法, 应按 GB1576—85 《低压锅 炉水质标准》附录 A“水质分析方法”执行。

第 17 条 、原水至少每月化验一次,化验的项目包括:硬度、碱 度、pH 值、溶解固形物或氯根等,有条件时,可做水质全分析及相 应增加化验次数。经过混凝、沉淀、过滤的原水,每日做一次化验, 化验项目有:pH 值、悬浮物等。 20 根据化验项目的具体要求,备齐所需的化学药品和试 剂,并认真检查其成份、浓度、纯度等级、有效期等,品质参数应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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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条、 离子交换器输出的软水一般每 2 小时化验一次硬度; 每 8 小时化验一次氯根。 H-Na 系统离子交换器的软水还应增加对 pH 值、碱度、 电导率的测定。 除氧器的出水, 每班做一次溶解氧的化验, 当除氧器的负荷波动时,相应增加化验次数。向给水投加 Na2SO2 进 行化学除氧时,还应化验炉水中的 SO2-2 含量。

第 19 条、 炉水应每两小时化验一次。化验项目包括:碱度、pH 值。

第 20 条、 根据炉水化验结果,由化验人员监督锅炉排污。

四、收尾工作

第 21 条、 正确填写水质化验记录并及时向有关人员通报化验结 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

第 22 条 、清洗化验用的器具, 整理并妥善保管化验药品及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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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扇司机操作规程

第 1 条、 操作风机设备必须精力集中,头脑清醒。 第 2 条、 风机起动前必须先检查各部螺丝是否松动。 风叶是否断 裂。传动部分是否润滑良好。转动是否灵活。

第 3 条 、检查电器设备。包括电动机、高压柜、励磁机、励磁盘 是否符合要求。

第 4 条、 检查电气联接,与变电所进行联系,确知电源情况,如 需要可作适当转换工作。

第 5 条、 启动前必须穿戴好绝缘胶鞋、手套。

第 6 条 、电机起动正常后,将风门拉开。

第 7 条 、开车时按下列顺序操作: ①合电源隔离开关,同时检查电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②合水阻器降压起动回路隔离开关。停运转中的风机。先拉油开 关。后拉隔离开关。然后合起动回路的油开关。动作要快、稳、沉着。 ③当风机转速达到同步转速 95%时,投入励磁。 ④风机起动达到同步速度时,合正常运转的油开关,再检查起动 回路油开关。

第 8 条、 风机起动完毕,检查各部的运转情况,一切良好时填写 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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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风机司机操作规程

第 1 条、 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机械和电器部件是否满足完好要求,各种固定的螺丝、 托架、垫圈是否有松动,损坏现象。 (2)必须人工盘车,且感觉运转灵活,无撞击现象。 (3)先打开冷却水闸,开动水泵,检查水量是否充足,打开断 水开关。 (4)用手摇动注油泵(45—50 转)检查油是否进入缸内。 (5)无负荷起动。 (6)合高压隔离开关,检查电压是否平衡正常。 (7)移动磁电阻手把转到放电电阻上。

第 2 条、 启动顺序: (1)合高压油开关,观察指针是否正常。如仪表指针剧烈摆动 或磁力不吸,应立即停车进行处理。 (2)在电机达到同步后,调节启动电阻,使励磁电压为 50 伏左 右。 (3)检查油压(包括油泵)以及各压力表和温度表的读数是否 在下列范围内: A、一级压力为 1.8--2.0kg/cm2 不低于 16kg/cm2。 B、二级压力为 8kg/cm2 不超 8.4kg/cm2。 C、润滑油压力为 1.2--2kg/cm2。 D、各级排气温度不超 160℃,机身内油温不超 60℃。

第 3 条 、正常停车: (1)放出中间冷却器和储气罐的油水。 (2)把励磁变压器调到电压最小值,然后断开电源。压缩机进 入空负荷运转而停车,冷却水停止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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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冬季低温的情况下,应将各地方水路,中间冷却器内存 22 水全部放出。以免发生冻裂现象。 (4)停车后应及时进行机器的清洗。

第 4 条、 凡遇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停车找出原因: (1)冷却水突然中断供给,若断水后开车的时间较长,则切不 可立即将气缸内的水放出,更不应立即注入冷水,须待气缸自行冷却 后再供水开车。 (2)润滑油压力下降或突然中断。 (3)中间压力过高或过低。 (4)二级排气压力过高。 (5)一级排气压力过高。 (6)润滑油温度过高。 (7)配电盘电流表所示负荷突然超过正常值。 (8)压缩机或电动机有不正常的音响。 (9)电动机的滑环和电刷间或线路接头处有严重冒火时。 (10)压缩机发生严重漏气或漏水。

第 5 条、 操作压风设备,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电气设 备,送电时,必须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油开关,停电时,必须先拉油 开关,后拉隔离开关。

第 6 条 、压风机运行过程中,进水温度不得超过 36℃。出水温 度 得超过 45℃,电机温度不得超过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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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排水司机操作规程

第 1 条、 开泵前必须对变阻器,开关柜及机械进行检查,必须盘 车感觉灵活,一切正常完好才能充水开泵。

第 2 条、 主泵充满水后,关闭闸门,然后进行送电,送电时必须 穿戴好绝缘手套、胶鞋。

第 3 条、 送电操作时,要注意仪表指示和信号指示,带电机运转 不得超过 15 秒,连续起动不得超过 2 次。

第 4 条、 水泵达到正常运转时,要注意压力表的指示,慢慢打开 水泵闸门。

第 5 条、 起动结束,要对压力表、真空表、电流表、电压表、电 动机、泵轴瓦等部位检查。发现异常应停泵检查,通知维修工处理。

第 6 条、 水泵运转过程,司机必须精神集中,进行巡视检查,发 现问题停机处理。

第 7 条 、停泵时,先把出水闸门和真空表关闭,然后停电把启动 器恢复到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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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在用电解液时,操作人员要戴保护眼睛,口罩及胶皮手 套,并系上围裙,穿上胶鞋。

第 2 条、 配制电解液时,必须使用雨酸器具,或玻璃器具,瓷质 工具,一定要将浓硫酸慢慢倒入蒸溜水中。切不可将蒸溜水倒入浓硫 酸中,以防发生事故。

第 3 条、 在初充电时,采用定电流并联充电法,在充电架上进行 时,调整硅整流器电压,使充电电流为 0.9 安培,以指示表为准,每 小时检查一次,使充电电流保持 0.9 安培,连续充电 72 小时,充电 足后,再补充一次蒸溜水,再充电 2 小时,使电解液均匀,电解液比 重 1.26(300),否则,调整,然后再以 0.9 安培电流充电 2 小时,即可 使用。

第 4 条、 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压,在充电架进行,矿灯交 到灯房以后,将依次放在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并把灯头充电插 头,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 180,电路接通。充电 指示灯器指示,则表示充电正常。

第 5 条、正常充电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充电完了时,充电电流 应低于 0.2 安培,即可使用。

第 6 条、 当因故障停电时,应将正在充电灯头,进行时针旋转 180°以免电池自行放电。

第 7 条、 充电室所有动力照明不亮, 熔断器烧坏时, 先切断电源, 然后再进行操作,要选择适当熔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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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板机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机器在开车前必须用手旋转作一次空运转, 当空车运转 后即可操作脚踏开关,让转键与大齿轮啮合,使刀架作一次空运转往复运动,如各运转机构均情况正常,方可进行剪切工作。

第 2 条、 机器必须有专人负责维修,未经批准他人不得操作。

第 3 条、 机器必须经常保持清洁, 外表未涂漆处及润滑部分均需 经常涂上防锈油脂。

第 4 条 、刀片刀口宜保持锋利,如发现损坏及变钝应及时更换, 板料表面如有矽痕疤等不能进行剪切,禁止进行超限过载剪切。

第 5 条、 机器运转过程中如途中发生故障或刀架与放剪口板料 互相卡阻,必须及时停车,并将电动机电源切断将倒车销定位板转一 定位置,用手倒向旋转飞轮带动大齿轮将倒车销摇入工作位置,使切 架上移到死点,即可将板料拉出之后将倒销退去,并固定定位板,即 还到原来顺车位置。 第 6 条、 根据剪板厚薄来调整上、下刀片,刀口之间的间隙,刀 口间隙可按下列数据,板厚 3mm,间隙 0.32mm,板厚 4--5mm,间 隙 0.4mm,板厚 5--6mm,间隙 0.48mm,板厚 7mm,间隙 0.56mm, 板厚 8mm,间隙 0.64mm,板厚 9mm,间隙 0.72mm,板厚 10mm, 间隙 0.8mm,板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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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mm,间隙 0.88mm,板厚 12mm,间隙 0.96mm, 板厚 13mm,间隙 1.04mm。

第 7 条、 机器必须定期检查, 每半年一次按规定定期向各润滑点 注入合格的润滑油。

第 8 条 、机器用完后,应将电源切断,并将机器打扫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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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锤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非专业司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开车。

第 2 条、 工作时检查锤头有无松动和损坏,润滑是否良好,锤头 锤砧是否固定的牢靠,上下砧有无倾斜,活塞杆和锤砧是否已调试良 好,保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第 3 条 、锤砧有不灵活现象,不准开车,停止检查。

第 4 条 、工作时,司锤和掌钳者必须密切配合,思想集中。

第 5 条、 严禁上下砧空击。

第 6 条、 当锻料温度低于 75 度时,禁止继续锻打,锻件加热时 间,应按锻件大小适当选择保证温度。

第 7 条、 严禁在空气锤上用锻模锻造 5mm 以下件。

第 8 条 、工作中,锻件在锻模上必须放平稳。

第 9 条 、工作中,禁止检查和清理锤砧,必要时停车处理。

第 10 条、 钳子放置位置必须稍梢离开锤砧,不准侵入砧的活动 范围和在砧的侧面。

第 11 条、 锻锤允许被打件的允许范围,能锻方钢边长,250 千 克锤 20--120mm,400 千克 25--200mm,500 千克 30--300mm,低于 本规定范围内,锻件要保持 800 度以上,并只准轻锤打击。 第 12 条 锻打锋钢必须在规定锻造范围内,每次打击的变形量 不得超过 10mm。

第 13 条 、锤身温度超过 80 度时不准继续使用, 需设法降温后再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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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条、 锻锤上使用的锻造工具必须有手把, 没有手把的工具, 应以钳子向锤砧拿放,严禁用手直接拿取。

第 15 条 、操作结束时司锤听到口令或看到手势,锻锤停稳后方 准从锤砧上取出。

第 16 条、 工作结束后,停下锻锤头徐徐向下,将锤头擦净,工 具,锻件料头收拾干净,送到指定地点,切断电源,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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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床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根据工作,合理选用锯条的规格,锯条必须拉紧,改变 速度,更换锯条,装卸工作时要停车进行。

第 2 条、 工件要夹牢,两端要架稳,锯 1 米以上的长料,必须用 托滚,同一次锯多根料时,料的直径必须相同,锯角钢、槽钢等不规 则的断面时,要手托据弓慢慢接近工作表面,然后进锯。

第 3 条 、锯弓上严禁增加重物,工件锯断时,应停车后取掉。

第 4 条 、工作完毕后, 将开降手柄搬到适当位置, 大锯背之顶杆, 要顶在安全可靠地方,并要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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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起动设备前,应检查每个操作手柄,滑动部分润滑系统 等,均无问题后,要进行运转试验,一切正常时方可使用。

第 2 条、 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带围腰和护脚布。

第 3 条、 操作空气锤时,要互相配合好,不准打冷铁板或薄板, 严禁打空锤。

第 4 条 、使用手柄前,检查锤柄,要牢靠,锤面没有油污方可使 用,打回转锤时,要照前顾后,以防砸伤人。

第 5 条 、加工后的锻件,不要随地乱扔,以免误踩烧伤。

第 6 条、 工作完毕后,将炉火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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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车削工件前,应检查每个操作手柄,各部螺丝,转动及 滑动部位等,均无问题后,进行空车运转,均无问题,一切正常方可 使用。

第 2 条 、车削时,必须把刀具、工件卡正、卡牢,按照开车进刀 退刀,停车的顺序进行操作。

第 3 条 、车削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工作帽,严禁戴手套。 第 4 条、 要改变车削速度时, 必须先断开离合器, 待速度为零时, 方可转换变速手柄。

第 5 条、 车床上旋转的工件,严禁用手触摸和用量具测量。 第 6 条、 在车削工件的过程中,如果车床出现异常现象,要立即 停车,进行检查修理。

第 7 条、 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清扫工作场地,保持机床整 洁,并在润滑部位加注润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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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操作作规程

第 1 条 、磨销工件前,先检查砂轮片、防护件等,均无问题时, 方可使用。

第 2 条 、磨销工件时,必须戴防护眼镜,要站在砂轮侧面,利用 正面进行加工,过薄、过大的工件,不准在砂轮上磨削。

第 3 条、 不准敲打台虎钳口、手柄、手锤面不得有油污。

第 4 条、 不准用大锤在台虎钳上猛力打击工件。

第 5 条、 在攻套螺丝时,应检查工件和工具规格是否合适,并加 注润滑油。

第 6 条、 要按图纸要求,对工件进行加工,保证工件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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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使用钻床前,要检查每个操作手柄,滑动部分、润滑系 统等,均无问题后,进行空车试转,一切正常时,方可使用。

第 2 条 、操作时要戴保护用品。

第 3 条 、钻孔时,要把钻头、工件卡正、卡牢。根据孔径大小, 选择适当的钻削速度和进刀量。

第 4 条 、钻孔时, 必须浇注冷却液, 孔快钻透时, 不得用力过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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铣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操作铣床前,要检查每个操作手柄,各部螺丝,夹紧装 置,润滑系统等,均无问题后,进行空车试转,一切正常时,方可使 用。

第 2 条 、工作时,必须戴防护镜,工作帽。

第 3 条、 铣工件时,要把刀具、工件卡正、卡牢。

第 4 条、 铣工件时, 必须浇注冷却液, 要注意铣削速度和进刀量, 保证工件的加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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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插工操作规程

第 1 条、 操作机床前,先检查每个操作手柄,夹紧装置,滑动部 分等,均无问题后,进行空车试转,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第 2 条 、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第 3 条 、刨(插)工作时,必须把刀具、工件都夹紧,夹正。

第 4 条、 加工时,要注意刨(插)削速度和进刀量。按照图纸要 求对工件进行加工,保证质量。

第 5 条、 工作结束后,把工具清点放回原处,保持机床清洁,工 作场地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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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

安全操作规程

工程名称:洮南市医院易址新建工程 施工单位: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吴力群 编制人:田石

编制时间:2013-4-14

一、目的

为保护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指导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行为,特制定本规程。

二、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企业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

三、职责

(1)企业机械主管部门是本规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2)各基层单位和机械管理负责人负责本规程的推动、检查、监督。

(3)各基层单位负责本规程的培训、贯彻和实施。

四、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所有用于绝缘、检验的工具,应妥善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效验。

二、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备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三、线路上禁止代负荷接电或带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四、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五、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接触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阻值。

六、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跨越遮挡和从事修理工作。

七、装设接地线,应有二人进行,先接接地段,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带绝缘保护用品。

八、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线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九、电气设备的金属设备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作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十、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十

一、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线路及灯具,高度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爆灯具。室内照明灯具不应低于2.5米,低于2.5米应采用

安全电压。

十二、固定闸箱的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应为1.4~1.6米,流动闸箱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应有牢固支架竖直架设,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电闸箱周围及下部不能有杂物,周围空间可供2人同时工作,与被控制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米. 十

三、在建工程及脚手架与外电线路要保持最小安全距离,1千伏以下为4米,1~10千伏为6米,达不到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悬挂标志牌和警示灯。

十四、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十五、电工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及触电急救技术,能够熟练掌握JGJ462005标准,并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全国统一的“特种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十六、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变电室和电气设备操作必须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十七、值班电工应做好巡视检查和记录工作,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并记录存在问题和处理结果。单人值班不得参加修理工作。严禁口头临时停电、送电工作。

十八、值班电工应有高度的责任心,除做好本职工作外,同时对非电工使用电气设备的违章作业人员有向上级报告和进行教育的义务。

十九、电工值班人员应熟知本企业主要设备、性能、位置以及配电系统情况,变电室内一切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整齐放在干燥明显的地

方,并定期检查试验。全体电工应熟知上级有关部门和本企业一切有关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焊机必须接地良好,被焊设备的保护接地(接零)必须暂时拆除,电源的装拆应有电工进行。

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封闭的电源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带手套侧向操作。

三、焊钳的绝缘要良好,与电缆要连接牢固,电缆线要符合安全要求,良好无破损,若有接头要连接可靠,接头表面要有良好的绝缘,一次线不能超过两米。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四、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先切断电源。

五、焊接储藏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六、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七、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能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用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八、施焊时应戴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九、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十、施焊场地周围10米内不准存放易燃物及其他危险物品。 十

一、焊工操作时,应设监护人员并配备消防器材后,方可施焊。

十二、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钢管脚手架应使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准使用。

二、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三、木脚手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衫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橫杆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四、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铁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五、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

六、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体不得少于24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七、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米不得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值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八、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置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不应大于60º,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

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架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九、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应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十、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十一、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2米高的防护栏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十二、在门窗洞门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º,并应支撑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撑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

十三、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置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十四、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端扣,由中间操作人员往下顺竿子。

十五、拆下的脚手架、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室内抹灰时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架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应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二、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三、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位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弯折。

四、输浆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立即卸压检修。

五、贴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代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六、使用磨石机,应带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木工工作前应对操作地点,周围环境进行认真检查,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操作。

二、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照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木工在架子上操作时,必须佩戴工具袋或工具篮,防止落物伤人。

四、使用电锤打眼时,必须穿带绝缘手套(鞋)或站在绝缘物上。

五、圆锯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或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六、木工使用圆锯工作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锯盘防护罩、劈刀、传动部分防护罩齐全可靠后方可操作。

七、截短木料和锯短料时,应使用推棍,不得直接用手进锯,长度不足50厘米的短料禁止上锯。

八、木工操作场所严禁吸烟动火,圆锯周围木屑、刨花、碎料及时清除干净,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九、模板支撑不准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木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家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十、支撑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

止使用拉杆、支撑上下攀登。

十一、支设4米以上的主柱模板,四周必须钉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平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十二、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十三、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橇,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收工前不得留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为了保证安全,尽量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当使用Ⅰ类工具时,必须从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加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隔离变压器等。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二、使用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的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为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伏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兆欧,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三、操作者应了解所使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不得穿宽大的衣服、并不得戴纱线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四、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连续使用2小时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

五、电动工具在使用时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面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试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启动。

六、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立即处理,否则不能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软线擦破,割断和轧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事故。

七、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以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车油等溶剂接触。

砂轮锯(无齿锯)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锯片必须平整,不得被水淋湿或有裂纹,磨损时应及时更换。

二、下料长度超过300毫米或原料长度超过500毫米时,应加托架。

三、工件夹紧后,先空车运转,待运转正常后在开始锯料,严禁用手持料进锯。

四、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或面对砂轮锯片的离心力方向,进给量要适当均匀,不得加大给进量。

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稳妥的地方,崭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后应将脚手架和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二、在屋面坡度大于25º时,屋面作业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三、屋面上瓦应两面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上行走。

四、在做石材工程时,使用的云石机、石材切割机,要保持机械完好,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并注意胶皮线不准拖地。

五、切割石材时为保护环境避免污染,要使用水切严禁干切。

六、镶贴石材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架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应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七、贴面使用的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八、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攀登脚手架上下作业面,不准占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勾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九、起吊砖块的夹具固定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

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漆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二、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识,库房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三、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五、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脂等废物,应收及存放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六、在室内和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七、采用静电喷涂、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八、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搌管里等搭设脚手板或吊架,在大于25º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和安全网。

九、使用喷灯不得加油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喷嘴不准对人。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多人和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垂

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以防倾倒和塌落。

二、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三、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钢筋柱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和楼板上绑扎,整体竖起,钢筋柱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四、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和马凳。

五、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要配戴好安全带。

六、起吊钢筋骨架,吊钩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带骨架降落到离地面1米以内方可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钩。

混凝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灌注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防护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二、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试压。

三、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四、浇灌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进行,浇筑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五、使用振捣棒应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并悬挂好,不得缠绕钢筋、铁管。

六、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塔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塔吊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工作前司机应对塔吊各部位安全装置以及主要部件进行检查,确认灵活可靠无误后方可起吊。

三、工作时应精神集中,驾驶室内不准吃东西、吸烟、看书、听收音机、闲谈等,工作中不准打瞌睡,酒后禁止作业。司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规定,严格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四、服从信号人员指挥,但如果指挥信号或手势违反规程或将引起事故时,司机可拒绝执行。遇有特殊情况,司机必须服从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

五、吊物时,首先知道物体的准确质量,坚持“十不吊”原则,塔吊停止作业、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挂在空中。

六、塔吊吊物必须与架空线路高压线以及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距离,吊物下方不得有人,禁止将人与物一同提升吊运,六级风以上遇雪雨恶劣天气塔吊禁止作业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3篇:通风各工种操作规程

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 1 便携仪发放岗位责任制 ········································································· 1 导通人员操作规程 ················································································· 1 火工品搬运操作规程 ············································································· 1 火药库管理员操作规程 ········································································· 2 放炮员操作规程 ····················································································· 2 掘进放炮操作规程 ················································································· 4 采煤工作面放炮员操作规程 ································································ 10 防尘工操作规程 ··················································································· 14 防火工操作规程 ··················································································· 15 测风员操作规则 ··················································································· 15 木工操作规程 ······················································································· 16 注水工操作规程 ··················································································· 17 测尘工操作规程 ··················································································· 17 微机工操作规程 ··················································································· 18 拆除安装工操作规程 ··········································································· 19 盲巷管理工操作规程 ··········································································· 19 瓦检工操作规程 ··················································································· 19 光学甲烷测定仪校验操作规程 ···························································· 20 监测工操作规程 ··················································································· 20 便携仪校验操作规程 ··········································································· 21

1 木工操作规程 ······················································································· 21 打钻工操作规程 ··················································································· 22 防尘工操作规程 ··················································································· 23 防火工操作规程 ··················································································· 23 井下瓦斯抽放泵工操作规程 ································································ 24

2

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1、熟练掌握弱电及监测系统的有关知识,精通维修技术。

2、按要求检查检修监测装置,吊挂监测线子。

3、每周校验监测分站及瓦斯传感器。

便携仪发放岗位责任制

1、掌握仪器性能及充电方法。

2、按牌对号发放,不合格的不得入井。

3、仪器回收是要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并及时上架充电。

4、发现仪器损坏,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

5、经常和维修人员取得联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导通人员操作规程

1、雷管进库后,必须由导通人员验查,雷管包装是否完好,是否缺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导通。

2、雷管的导通必须在专用导通室内进行,必须由导通人员亲自打开雷管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打开雷管箱盖。

3、由导通人员用雷管测试仪逐一检查不同断号雷管电阻的大小,必须符合(3.5—6.3欧姆),查出不合格的雷管必须跟当班库管员讲明不合格雷管的品种数量及出厂日期,然后由库管员填入报废雷管登记薄。

火工品搬运操作规程

1、炸药雷管到矿后,由下药人员根据移拨单验查炸药雷管的品种数量及包装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装卸。

2、装卸时要轻装轻放,严禁撞击,装卸后由下药人员跟运输区联系,及时地把炸药雷管打下井,由下药人员安全地把炸药雷管运送到井下药库。

3、炸药雷管到库后,必须整齐的把炸药雷管放进各自壁槽内,并向当班库管员讲明下药的品种、数量,由库管员验收入帐。

火药库管理员操作规程

1、炸药雷管到库后,库管员必须验收登记炸药雷管的品种数量,包装是否完好,雷管是否缺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各自的壁槽内。

2、炸药雷管进库后,库管员必须按照先进发,后进后发,防止积压。

3、库管员必须把导通合格的雷管进行编号,编号要在专用编号室内进行,必须专人专号,坚持“七项制度”、“五不发”的原则,根据当班计划进行对号发放。

4、库管员回收退库雷管时,必须验查,做到帐卡相符。

放炮员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有两年以上的工龄的专职放炮员担任,并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放炮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3、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该穿棉布或其它抗静电衣服,不准穿带静电的化纤衣服。

4、放炮员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瓦斯报警仪、放炮器和放炮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放炮器不准下井使用;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矿制定的爆破器材领用退的管理制度。

5、使用爆破器材的规定

(1)禁止使用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炸药,并禁止将其折断、切割、揉搓、扎眼或撕下药包纸。

(2)不得使用含水超过0.5%的铵梯炸药。 (3)井下严禁使用黑火药。

6、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时,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及毫秒延期电雷管。延期电雷管第一段与瞬发电雷管不得互相代替使用。不同厂家生产的和不同型号的电雷管不得混杂使用。

7、在发出使用电雷管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和导通检查,严禁发放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8、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的规定。

9、在开凿或延深立井井筒,爆破材料运送到井底工作面和在井筒内装药时,除负责装药、放炮人员和水泵司机外、其他人员都必须撤到地面或生产水平。

10、严禁采用糊炮或明火放炮;严禁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煤矸,如确需崩眼必须编制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1、在高瓦斯或煤(岩)与瓦斯突出的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执行制定的特殊安全措施。

掘进放炮操作规程

一、炮前准备工作

1、爆破材料的运送与存放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经过培训的放炮员助手运送。

(2)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装在不同的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破材料后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仍应分别存放在木制后其他绝缘材料制成的专业炮药箱内。

炮药箱应放到警戒线以外支护完好的、干燥的安全地点,并离开电气设备和电缆、电线。

炮药箱要加锁,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3)严禁用刮板输送机或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4)放炮前需准备好足够使用的引药、炮泥和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2、检查放炮器与放炮母线。放炮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放炮母线长度符合规定,并无断头和短路,绝缘皮有破损处应及时处理。

3、准备好炮辊、岩(煤)粉掏勺等放炮器具。

4、引药的装配

(1)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4 (2)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管体抽出。抽出后的单个电雷管的脚线末端要扭结。

(3)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及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先用木或竹制的炮针在药卷顶端中心扎略大于雷管直的孔眼,然后将雷管插入孔眼,并将脚线在药卷上套一个扣,并将剩余脚线全部缠绕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

每个药卷内只准插入一个电雷管。

(5) 装配好的引药要整齐摆放在炮药箱附近符合规定的安全地点,并且清点数量、掩盖好,不得丢失,不准随意地乱放。

4、装药前应做以下工作

5、(1)放炮员、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对迎头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严格执行装药前及放炮后的“一炮三检”制度。 (2)班组长负责对工作面附近洒水灭尘。

(3)班组长负责对迎头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完好。 (4)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理干净。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装药:

(

1、)掘进迎头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处于不完好状态。 (

2、)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有未清除的煤、矸和矿车、机电设备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端面1/3以上时

5 (

3、)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和煤尘堆积飞扬时。

(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底、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

5、)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扇停止运转时。 (

6、)炮眼内煤(岩)粉为清除干净时。

(

7、)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

8、)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

9、)发现瞎炮、残炮未处理时。

6、装药

(1)放炮员必须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2)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装药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3)起爆方式分正向起爆和反向起爆。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4)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引药都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引药夹在两药卷中间。

(5)在有煤尘与瓦斯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严禁采用反向起爆的方式。

(6)在同一次装药放炮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7、封泥应用水炮泥以及不燃性的可塑性的材料制成。禁止使用块状

6 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未封泥或封泥不足和不严的炮眼禁放炮。

8、封泥的装填结构与操作应按如下规定:

(1)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用炮棍轻轻推填炮泥,并捣实。 (2)封泥装置结构是:先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外端再填塞炮泥。

(3)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9、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准装药放炮。

(2)炮眼深度0.6—1.0米时,封泥长度应不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0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在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中,所有不装药的炮眼都应用炮泥填实。

10、放炮母线的敷设:

(1)放炮母线必须使用导电性能好的绝缘双线,禁止用钢轨、金属管、电缆等导体当作回路或母线使用。

(2)放炮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3)放炮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放炮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4)放炮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7

11、连线方式与连线要求:

(1)各炮眼雷管脚线的连接方式应按作业规程要求,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由放炮员操作。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12、在连线放炮前,必须在距迎头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方连线放炮。

13、放炮前要做好警戒工作: (!)班组长必须布置专人担任警戒。 (2)警戒点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各警戒点除警戒人员外,还要设置警示牌、栏杆或拉绳标志。 (4)放炮前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以外的安全地点。

14、放炮:

(!)连线后,放炮员必须最后退出迎头,并沿途检查放炮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2)放炮员进入放炮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放炮信号。 (3)放炮员接到组长的放炮命令后,将母线与放炮器相接,并将放炮把手插入放炮器,转至充电位置。

(4)第二次发出放炮信号。再走10—15秒,放炮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放炮器手把转回放电位置,将电雷管起爆,、,

(5)起爆后,将母线从放炮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拔下的

8 放炮器手把有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15、放炮后验炮:

(1)迎头排除烟后,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立即进入迎头,由外向里顺序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开动电气设备。 (3)检查工作面爆破情况,并找除悬矸危岩。

(4)通电后若未起爆,放炮员必须取下放炮手把,将母线摘下扭结短路。至15分钟后,方可沿线检查,若为短路、短线、连线不良等原因,应立即处理:若确认非线路原因,且不能确定瞎炮位置时,可采用分段连接,重新起爆,逐段排除。

(5)检查处理瞎炮或重新连炮前,必须设专人观察顶、帮情况,在确认安全前提下,方可进行操作处理。

16、处理瞎炮

(1)处理瞎炮时,必须在距瞎炮眼0.3米处,重新平行打眼装药放炮,新炮眼深度要超过瞎炮孔深度:打眼时应在瞎炮眼外端口插入炮棍作为导向标志。

(2)严禁用镐刨、手拉或压风吹的方法处理瞎炮: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打深,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药。

(3)在处理瞎炮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4)处理瞎炮之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饿煤矸,找出未爆药包和雷管。

17、放炮结束后,放炮员要报告班长,由班长解除警戒后,其他人员

9 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18、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代清楚。

19、放炮后,应将放炮母线、放炮器等收拾整理好。

20、清点剩余雷管、炸药,填好消耗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剩余的数量相符后,经班长签字,将当班剩余材料交回药库销号。严禁私藏爆破器材。

21、升井后,将放炮器、瓦斯报警器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采煤工作面放炮员操作规程

1、采煤工作面放炮员必须由责任心强、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及放炮技术、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员合格证专职人员担任。

2、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火药管理等规定,切实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和本操作规程。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和兼职安监员都应该在现场。

4、在高瓦斯或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放炮时,必须采用正向爆破,严禁采用反向爆破。

5、严禁采用糊跑、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6、放炮与回采其他工序平行作业时,必须按照放炮的安全距离规定执行,否则应停止放炮。

7、在地质变化地带、冒顶区安全出口等处的顶板破碎、煤层松软、

10 容易冒顶片帮的地段,要少装药、放小炮或不放炮。

8、运送炸药、装药封泥由兼职的放炮员助手进行。

9、炸药的存放:

(1)炸药在工作面临时存放,必须放置在距工作面煤壁30米以外顶板完好、支架完整、远离电器设备、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炸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并上锁,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炸药的地点休息。 (4)放炮器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10、放炮员的工作程序

准备(领取工具和爆破材料

运送爆破材料

存放爆破材料

装配引药) 检查处理

放炮操作(装药

设警戒

连线

放炮

炮后检查

撤警戒) 收尾工作。

11与区队联系确定当班使用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

12、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严禁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严禁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13、领取放炮母线。

(!)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铜芯双线电缆。

11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14、领取掏勺、木扦、木或竹质炮辊,炮辊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的直径。

15、领送电雷管。

(1)只准领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使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4)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不得乘车。 (5)领到雷管后,应直接运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16、装配引药

(1)只准有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远离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3)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出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拉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脚线,一个管线只准装一个管体。

(5)装配引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端头扎好大于雷管。 (4)警戒的安全距离应超过放炮位置20米。

21、检查及处理:在连线和放炮前,放炮员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对放炮的地点进行第二次检查 ,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

12 况之一时,不准备进行连线放炮。

(1)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2)存在第十七条的各项问题未处理或处理后又出现时; (3)没按第二十条的规定设好警戒; (4)放炮母线不足50米;

(5)应掩盖维护好的设施未进行掩盖和维护; (6)分段放炮时,崩倒的支架未扶好。

22、连线:

(1)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顺序和连线方法连线放炮; (2)严格执行谁连线谁放炮,即放炮母线连电雷管脚线、检查线路及充电都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操作。

(3)工作面布置的单排、双排、三花或五眼的连线都采用大串联法,最后剩下的两条脚线在未和母线连接前扭结成短路; 母线未和脚线前,两端必须扭结成短路。

(4)母线与脚线连接后,再沿线检查母线,放炮员最后退出放炮地点。

23、放炮:

(1)母线与电雷管脚线连接后,放炮员既吹第一次口哨并大叫喊“要放炮啦”;

(2)放炮员沿路检查线路,第二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快放炮啦”; (3)放炮员到达放炮的警戒地点后,将母线连接在放炮器的接线端拧紧,这时第三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放炮啦”,等待30秒确认无人

13 后,用钥匙将开并转到充电位置,待氖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原来放电位置启爆。

(4)炮响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打结短路。

24、炮后检查:

(1)放炮员会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进行放炮后的检查工作,检查及处理内容同第十

七、二十一条;

(2)通电后若没有爆炸。至少15分钟后,放炮员方可沿线路检查不炸的原因;

(3)确属因连接不良造成不炸时,可以重新连接放炮; (4)若确属瞎炮,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5条处理。

25、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放完时,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清情况。

26、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烟并经组长同意后,放炮员须吹长哨叫喊“放完炮啦”,由班长亲自撤警戒后才能让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27、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规定地点或亲自携带收藏。

28、点清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须经班组长签字。当班要办好爆破材料退还手续,不准私藏电雷管及炸药。

29、向下班放炮员交班,介绍当班工作情况。

30、上井后要将瓦斯检定器交回通风区仪器、仪表班。

防尘工操作规程

1、下井前要先准备各种所用工具和一定数量尺寸的管子、三通、阀门、螺丝、垫片,准备入井。

2、上井、下井管子装车要固定好,且要按矿运管处的作业规程,持证上岗。

3、安设防尘管路时,主要巷道100米设一处三通、阀门,辅助巷道要每50米设一处三通、阀门、管子、接头、螺丝、垫片要放到位,螺丝要紧到位,防尘管路要安设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不漏水。

4、拆除防尘管路是,要把所有拆除的管子、三通、阀门、螺丝、垫片装车固定好,全部升井入库。

防火工操作规程

1、风门或封闭墙四周掏槽不少于200㎝,见硬帮硬底与煤岩接实。

2、砌墙时沙浆比例按1:3:5配制,泥墙时按1:2配制。

3、砖墙必须三跑一丁层层带灰,灰缝饱满,不重缝、无瞎缝,墙面平整。

4、墙面要泥平,四周要抹唇边,唇边不少于200㎝。

5、砌好墙后,前后5米要清理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交,风门交于木工,封闭交于盲巷工。

测风员操作规则

1、每次下井前,应配备风表、记时器、皮尺、记录手册以及瓦斯机、温度计等。并对各种仪表进行完好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2、测风地点应选择较为规范的断面,巷道与支护完好规整,前后十

15 米无障碍物,无拐弯。

3、量断面时,根据巷道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度量方法,皮尺拉平拉紧,计算断面时不同支护形式的巷道应分别计算,不准估计。

4、根据风速的大小,选择测量范围相适应的风表。

5、测风时仪表的指针是否在零位,不在零位时应进行回零。

6、测风时移动应均匀,路线正确,风速应与风流方向垂直,测量结束时,应同时按下封表和秒表,既可读出数据。

7、倾斜巷道测风时,应注意测风角度。

8、测风时,注意风流方向,严禁风表出现倒转。

9、计算风量时,应进行风速矫正,方可进行风量计算。

10、每地点测风时,应不少于三次,取平均值。

木工操作规程

1、按分工范围认真巡回检查井下的风门临时木板封闭,发现有所损坏应向单位领导汇报并及时维修,

2、风门的制作要符合标准,门扇要平整不漏风,要错位接缝,门扇厚度不得小于30㎜,还应根据需要能做出不同规格的特制门。

3、风门安装后,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通车风门必须上闭锁绳,松紧程度以两道门不能同时打开为标准。

4、风门水沟要设挡风帘,管线预留孔要用黄泥堵实,风门5米之内无杂物。

5、临时木板封闭,应设在顶帮良好处,密闭四周要接触严密,木版排列要采用鱼鳞式搭接,强面要用黄泥勾缝,严密不漏风。

6、地面木工房要严禁烟火,保持干净整齐,木工房内的电器设备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注水工操作规程

1、施工前必须对所施工采区进行考查,制度注水方案,并对钻机进行一次调试,配齐相关设备方可入井。

2、安装钻机设备时,必须和有关单位联系,写出停电申请,方可停电安装通电。

3、在采区1号孔位固定钻机的位置,根据本采区1号孔为煤层布置情况,调整钻机角度(平行煤层布置最佳),孔深度应为工作面长度的三分之二,孔径50mm左右。

4、施工中,钻机必须有专人负责开机、停机,并有专人负责监督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5、钻孔达到规定深度后,立即退取钻杆,进行封孔。

6、封孔时,先下入封孔设备,在用黄泥、水泥进行风堵,风堵长度不低于2m.

7、在对2号孔施工时,

1、2号孔间距应为25`-30m之间,其它孔位依次类推。

8、在对煤体注水时,可根据煤体结构而定,可采用动压,静压两种方式注水。

9、安装流量表测定注水的大小。

测尘工操作规程

1、给仪器充好电,并检查测尘仪器的流量计、定时器和气泵气密性

17 是否正常。

2、调整好天平,准备称重。

3、将准备好滤纸集尘进行称重,并记录好编号和称重后的数据。

4、带仪器到井下各计划点将滤集尘装机进行实测,并记录好所测的地点、工序、时间、流量。

5、测后将所测过的滤纸集尘带到地面,先干燥,后称重,并记录好所测(滤纸、集尘)的编号、数据。

6、然后把所测(前、后)滤纸集尘的数据代入公式,计算出所测地点的粉尘浓度。

7、做好报表报集团公司、矿。

微机工操作规程

1、开机顺序:先打UPS约一分钟后,打开主机终端及终端显示屏;再打开打印机、图形显示器。

2、关机程序:(1)在主屏键入CTRL+K退出矿用软件,在SHPER—提示下键入EXIT+回车,退出系统管理,再按下中断按钮;(2)先关打印机→图形显示器→终端显示屏→终端→主机→UPS→电源。

3、正常运行期间,不得擅自退出矿用系统,不得擅自关机。

4、机器发出的报警应及时查明原因,详细记录,不得擅自废除机内原始文件。

5、(1)当供电电源出现故障时,立即向值班人员汇报,在UPS工作时间内处理不好时,则按顺序关机;(3)系统死机时可按下复位按钮,重新引导系统回到矿用软件管理系统;(4)系统发生故障而暂时处理

18 不好时,必须汇报并启动备用系统,以上问题应做详细记录。

拆除安装工操作规程

1、安装时,要按图纸要求将所用的风筒及线路等,一切设备在地面实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

2、按说明书要求把设备安装到位,一切运行正常后,方可通过验收移交使用人或单位并有记录。

3、回收时:(1)风筒要按数量按时回收到位,入库时,要经库房人员验收并有记录;(2)回收线路等设备时,要按规定与相关单位联系好,并按质按量回收到位,入库时,要经库房人员验收并有记录。

4、所安装的风筒及线路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做好一切工作,风筒要两靠一直,线路每米一个吊挂点,设备要完好,位置要正确。

盲巷管理工操作规程

1、盲巷的管理人员按照区队安排带运栅拦材料及有关工具到所需要地点进行按标准打栅拦,清理封闭墙外和栅拦内外附近杂物。

2、每周巡回检查分管范围内的盲巷、封闭。

3、检查内容巷道封闭墙体、内外气体、压差、温度,并记录工作手册,填写检查记录和管理台帐。

4、检查结果及时向区队汇报。

瓦检工操作规程

1、下井前要对本仪器进行检查各部件和药品性能是否完好,要在工作场所范围内的新鲜风流对本仪器。

2、班中负责检查所有被检查的场所瓦斯浓度和温度,采掘工作面要

19 检查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发现问题要请示回报处理。

3、检查后要填写瓦斯记录牌板和瓦检员工作手册,进行回报。

4、当班人员要备用风筒和负责续接整理掘进工作面前端3节风筒和班中回报。

5、现场瓦检员对掘进工作面停电停风地点要及时撤出巷道内作业人员,并设置栅栏和警标,向矿、区调度回报。

6、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和交换本班存在问题并签字,班后要交清瓦斯机和检查记录手册。

光学甲烷测定仪校验操作规程

1、发放前要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杜绝损坏的一起带下井。

2、及时清除一起表面的污物、灰尘。等由气路和缝隙进入一起。

3、检修时不得擅自更换不同型号的配件,必须与型号规格、参数及结构保持一致,以保证仪器的稳定性。

4、本仪器使用时要按规定时间校验或修理后,必须进行校正,使仪器的误差在规定的范围内,既:

测量范围(CH4)

允许误差(CH4)

0~1

±0.05

>1~4

±0.1

>4~7

±0.2

>7~10

±0.3

5、仪器必须装在皮套内,否则严禁入进井使用。

监测工操作规程

1、定期对各风站的电源箱防爆面进行完好处理。

2、要定期对各短电装置的防爆面进行完好处理。

3、要定期对瓦斯传感器进行调校。

4、调校瓦斯传感器应遵守先通空气后瓦斯的原则。

5、通气调校传感器时,一定要用流量计控制流量。

便携仪校验操作规程

1、校验仪器要轻拿轻放。

2、校验前要开机预热20分钟,然后看零点指示情况,若有偏差,调回零点。

3、零点稳定后,通入标准气样,看其显示值是否与标准气样相符,若不符,调其满度电位器,使其显示与标准气样符合。

4、校验的同时看仪器的报警点是否在1%时报警,若不报警,调其报警点电位器,使其在1%时报警。

5、以上工作完成后,仪器要及时上架充电。

木工操作规程

1、及时从料厂领取木板,木板厚度为6cm,宽150cm,长4m.

2、制作时要先把木板按尺寸截好、刨平再开槽,大门的尺寸为1.36*1.65米,小门为0.6*1.2m.

3、下门时要把门装在特制的车内,用铁丝捆牢防止松动。

4、井下须用绞车,要保持换牌才能操作。

5、安装时要检查防火砌的风门是否合格,不合格的风门严禁安装。

6、安装要先上门轴,门轴安装好后在当风门挂好后要检查风门是否

21 自动,如果风门完好,再把包边沿口钉好。

7、要每周把自己所辖区域内的风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8、风门水沟要设置挡风帘,管线孔要用黄泥封实,清除风门5米内的杂物。

打钻工操作规程

1、钻机施工前,在地面接通电源,测试电机的灵敏度,调试合格后装车准备入井。

2、根据施工地点的实际情况,领取与其相符的电缆和电器设备,装车准备入井。

3、配齐施工所需各类工具。

4、钻机施工上下移动时,必须根据绞车管理制度友专人持证操作。

5、施工前钻机固定时,先选好孔位,垫好枕木,用升降器把钻机吊起,固定在枕木上,调好方向,打上压力柱,使钻机不至移动为止。

6、钻机位置固定好后,把钻杆角度调整到与煤层走向平行后,准备开机。

7、安装钻头、钻杆连接好水源后,紧好钻杆顶丝后,由专人负责开机、停机。

8、钻杆达到一定深度,拆降水源连接器,松动顶丝推出钻杆,堆放整齐。

9、封孔时把封孔器放入钻孔,先用黄泥封堵,再用水泥封孔,封孔长度不小于2米。

22

10、注水时,把封孔器连接到水量计量器上,再连接到固定的水源上,进行注水,注水量达到煤层所需时停止注水。

11、施工完毕后,把钻机设备、施工工具装车后打上井,入库备用。

防尘工操作规程

1、防尘工要做好井下各产尘点的防灭尘工作。

2、大巷要每5天,皮带巷要每3天冲刷或清扫一次,工作面要每班冲刷或清扫一次,必须冲刷井巷四周。

3、下井前先准备好所有工具和一定数量尺寸的管子、三通、阀门、螺丝、垫片等一并入井。

4、上下井管子装车固定好,且要按矿运管处的作业规程,持证上岗。

5、安设防尘管路时,主要运输巷道要每100米处设置三通、阀门,辅助巷道每50米设置一处三通、阀门、管子接头螺丝、垫片要齐全且垫片要放到位,防尘管路要吊挂平直、牢固,接头要严密不漏水。

6、拆除防尘管路时,要把所有拆除的管子、螺丝、垫片、三通等装车固定好,全部升井入库。

防火工操作规程

1、下井前根据提供的巷道断面备料。

2、联系矿车,把备料运输到设置门、墙的地点。

3、遇到绞车时要持证、换牌方可操作,开车前要检查绞车和大绳是否完好,不完好的绞车不准操作。

4、门墙的厚度一律为0.5米。

5、砌墙时要掏槽,见硬底硬帮,砖要一跑三丁,层层带灰,与煤岩

23 接牢,灰浆要饱满无重缝、瞎缝、空缝。砌墙沙灰比例3:1,泥墙沙灰比例为2:1。

6、三空要齐全。

7、墙砌好后要泥单,检查合格后把门墙前后5米清理干净,方可离开。

井下瓦斯抽放泵工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瓦斯抽放泵超动前,必须首先检查供电,供水系统是否正常可靠,只有当两者可靠时,方可起动。

二、起动

1、检查电机与泵轴的同轴度。

2、用手转动联轴器,看转子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卡住或磨擦现象。

3、检查各部分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4、检查轴泵的润滑脂是充足。

5、从进水管注入水、冲洗五分钟,同时用手转动转子,然后放出污水。

6、向泵腔内和填料处注入压力约为78-147Kpa的清水,注水时间约为30秒。

7、检查填料的松紧度,以密封水成滴滴下为宜。

8、打开进所阀门,开启开关,试验起动(约1分钟)检查电机的转向与水环泵的转向是否一致,如一致可起动运转。

三、运转

24

1、在正常启动后,在规定转速下,在工作范围人进行运转试验,时间不少于30分钟,试运转时检查轴封和联接部位的密封性,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工作运转。

2、在泵运转中,应连续不断地向泵腔和填料处供水。

3、泵运转中应随时检查泵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泵是否振动。

四、停车

1、关闭进气管路上的阀门。

2、关闭电动机。

3、关闭各供水管路阀门。

4、打开放水管或泵体上的丝堵将水放掉。

5、长时间停车应关半监测系统,短期停车,可不停止监测系统工作。

五、两台泵互换运转

1、备用泵空载运转正常后,调小运转泵的流量。

2、开启备用泵与运转泵系统间的联络阀,并关闭备用泵的配风门,使备用泵低负荷与运转泵并联运转。

3、当备用泵带负荷运转正常后,停止原抽放泵运转,并开、关有关阀门,调整备用泵的流量。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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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金工各工种操作规程三、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金工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三、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前要穿紧身防护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不得在开动的机床旁穿、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必须戴好安全帽,辫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戴好防护镜:以防铁屑飞溅伤眼,并在机床周围安装挡板使之与操作区隔离。

2 .工件装夹前,应拟定装夹方法。装夹毛坯件时,台面要垫好,以免损伤工作台。3 .工作台移动时要检查紧固螺丝应打开,工作台不移动时紧固螺丝应紧上。

4 .刀具装卸时,应保持铣刀锥体部分和锥孔的清洁,并要装夹牢固。高速切削时必须戴好防护镜。工作台不准堆放工具,零件等物,注意刀具和工件的距离,防止发生撞击事故。

5. 安装铣刀前应检查刀具是否对号、完好,铣刀尽可能靠近主轴安装,装好后要试车。安装工件应牢固。

6 .工作时应先用手进给,然后逐步自动走刀。运转自动走刀时,拉开手轮,注意限位挡块是否牢固,不准放到头,不要走到两极端而撞坏丝杠;使用快速行程时,要事先检查是否会相撞等现象,以免碰坏机件、铣刀碎裂飞出伤人。经常检查手摇把内的保险弹簧是否有效可靠。

7 .切削时禁止用手摸刀刃和加工部位。测量和检查工件必须停车进行,切削时不准调整工件。

8 .主轴停止前,须先停止进刀。如若切削深度较大时,退刀应先停车,挂轮时须切断电源,挂轮间隙要适当,挂轮架背母要紧固,以免造成脱落;加工毛坯时转速不宜太快,要选好吃刀量和进给量。

9 .发现机床有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并报告建设与保障部派机修工修理。工作完毕应做好清理工作,并关闭电源。

第5篇:皮带队各工种操作规程

提升机作业操作规程

1、开车前的检查:

(1)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完整、齐全、紧固。润滑系统润滑是否良好,传动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2)检查信号是否畅通,电话通话是否清晰。

(3)检查供电、电控系统和操作装置是否处于灵活可靠的完好状况。 (4)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2、开车及运行中注意事项:

(1)各种指示信号及仪表工作正常后司机方可打点与沿巷联系,回点后方可开车。

(2)开车过程中司机必须认真观察各种仪表、信号灯指示情况。

(3)当沿巷保护动作引起停车时,司机应立即指派井筒工作人员到故障现场进行检查处理,故障不排除严禁开车。

(4)运行中坚持一人开车,一人监护,每半小时巡回检查一次。 (5)巡回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制度的要求进行。

3、停车注意事项:

(1)皮带运行中司机要精力集中,接到停车信号或发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停车。 (2)发生设备或人身事故和其它意外时,可采用紧急制动停车。 (3)停车后操作台各手把应放在停止位置,电气设备应闭锁。

4、操作过程:

(1)将工作状态开关置于所需工作位置,正常开车时应选择“均转距”,开车过程中严禁转换工作状态开关。

(2)将速度选择开关置于所需位置(验绳0.3m/s、运人1.5m/s、运煤1.8m/s、手动)

(3)按下快开启动按钮,使1#、2# 快开合闸。 (4)合闸后按下高压复位按钮,高压1#、2#指示灯亮。 (5)起动润滑油泵,液压站油泵和小抱闸油泵(根据油温变化进行加热或降温操作)。

(6)待润滑站指示灯液压站指示灯和小抱闸打开指示灯亮时,并且就绪灯亮后方可采取下一个步骤。

(7)按下开车联系信号,接到回点开车信号后,再按下开车预告按钮,发出开车预告信号。

(8)预告结束后,起车电流达到300A时,调节给定电位器,使皮带转速达到要求,钢缆皮带运输机投入正常运转。

(9)停车时,先打停车点,当速度降到0.75m/s时关闭小抱闸开关,当皮带停稳后关闭液压站、润滑站、主电机风机,将速度给定电位器调回零位。

带式输送机操作规程

1、开车前应检查的项目与要求:

(1)各部位螺栓齐全紧固;转动部位护罩齐全。

(2)清扫器齐全,清扫器与输送带的距离不大于2~3mm ,并有足够的压力,接触长度应在85%以上;

(3)机架联接牢固可靠,机头,机尾固定牢固; (4)托辊齐全,并与带式输送机中心线垂直;

(5)输送带张紧力合适(不得打滑,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6)输送带接头平直、合格;

(7)减速机油位、油质和油封必须符合规定; (8)通讯、信号系统可靠无故障; (9)各种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2、起动运行:

(1)起动前必须与机头、机尾及各装载点取得信号联系,信号不清,严禁动车,待收到正确信号,所有人员离开转动部位后方可点动试车,然后正常开机。 (2)注意输送带是否跑偏,电机减速机轴承座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3)保证所有托辊转动灵活、机头、机尾无积煤、浮煤; (4)操作工离开岗位时要切断电源; (5)停机前,应将输送带上的煤拉空。

3、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人员乘坐或用皮带运送物料。

(2)皮带在运转期间严禁掏挖滚筒浮煤,严禁跨越皮带,严禁更换托辊。 (3)下班时必须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置,并加以闭锁。

机修工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的检查与准备:

1、工作前穿戴好工作服,劳保鞋、手套、持证上岗。

2、工作前准备好各种工具。

3、工作前挂检修牌。

二、检修中的注意事项:

1、用扁铲铲工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网或其它安全设施并检查扁铲有无裂纹,铲头有毛刺和卷边时要磨掉。

2、使用手锤和大锤时要检查锤头是否牢固,注意周围环境是否有人和其它障碍,不准戴手套打锤。

3、锉刀刮刀必须安有木柄,锉下的金属屑不准用嘴吹和用手直接清除。

4、拧螺丝要选择合适的扳手、根据螺丝大小适当用力,不要用力过猛,标准规格的扳手禁止加套管。

5、拆卸或装配机械时,首先要了解机械性能,拆装次序并熟悉装配图。

6、安装和检修机械时,手不要放在齿轮和容易转动的部位,拆卸大型机械时要站在容易躲避的地方,以防倒塌伤人。

7、多人多工种一起工作时,应由一人指挥,不得各行其是。

8、用千斤顶时要测量好物体的重心,防止倾斜。顶面与底座部应加防滑木垫,丝杠伸出部分不得超出全长的四分之三,升降时须躲开工件的倾斜方向。大工件除下面垫好外,上面应用绳索,倒链拉紧,作为保护。

9、使用起重机应认真检查是否安全可靠,并核对起吊之重量。不准用屋架作起重梁。

10、对试压工程在试压前要将各部连接处拧紧,工件内部受压后,不准锤击和敲打,试压前要详细检查压力表是否灵活准确。试压要按规定进行不得任意超压。

11、拆卸承受压力弹簧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备弹出伤人。

12、在机械下部工作时,要检查上方与四周有无重物落下的可能,必须戴安全帽,在井筒或高空作业时要佩戴保险带。

13、使用撬棍要注意工件的松紧情况,支点牢固,不要用力过猛,防止滑钎伤人。

14、凡检修圆形物体必须两侧打楔以免滚动伤人。

15、检修必须挂检修牌,并向司机交待清楚。需要停电的应停电并挂停电牌。

16、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拆卸或修理机件。

17、机械检修完毕,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认真检查无误后方可试车。

电气作业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的检查与准备:

1、工作前穿戴好工作服,劳保鞋、手套、持证上岗。

2、工作前准备好各种仪表、工具。

3、工作前先停电并挂停电检修牌。

二、检修中的注意事项:

1、参加检修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做好自保互保联保工作。

2、操作高压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胶靴,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必须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开关加闭锁,检修完毕,设专人负责拆除短路接地线,摇测绝缘值无误后方可试送电。

4、检修用的仪器仪表必须符合电压等级,完好灵敏可靠方可使用。

5、普通型携带式电气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在瓦斯浓度1.0%以下时才准验放电。

6、不得随意更改线路,短封保护。

7、电气检修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8、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9、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三证一标志”,检查合格才能入井。

10、电气设备及防爆小件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要求,专责电工应每日检查,若防爆性能受到破坏,应立即停止使用。

11、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拴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

12、检修项目应符合完好标准要求,做好检修记录。

13、检修完毕清点工具,详细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第6篇:建筑施工各工种操作规程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 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条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第三条 脚手架搭设人员应严格按照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脚手架搭设方案的要求去搭设。

第四条 认真执行单位工程负责人下发的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第五条 脚手架搭设前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 根据脚手架搭设的高度,对脚手架地基与基础按《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放线定位进行搭设。

第七条 脚手架搭设人员要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去搭设脚手架。

第八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不得超载。

第九条 根据施工进度和技术要求搭设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安全设施,使用过程中严禁拆除。 第十条 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第十一条 根据施工要求和搭设进度可采取分段验收和集中验收。脚手架在正式使用前,必须按规范和验收表严格验收。

第十二条 根据施工需要架子工应按规定搭设安全网和其他安全设施。

第十三条 根据脚手架使用期限及使用过程中架子工应经常对脚手架进行全方位检查维护,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 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臵围栏和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二章 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第十六条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第十七条 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第十八条 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第十九条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设栏杆和立网防护。 第二十条 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第三章 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第二十二条 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物上搭设脚手架,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板上进行操作。

第二十三条 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第二十四条 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缺压检修。

第二十五条 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第二十六条 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第四章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七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本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第二十八条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及时修复。

第二十九条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第三十条 支设4米以上的立杆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三十一条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第三十二条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第三十三条 拆除薄腹模、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时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三十四条 从事各种机械的木工应严格按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五章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第三十六条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筋沿线2米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杆。

第三十七条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或斜角注意扔锤区域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臵防护箱笼罩。

第三十八条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斜和塌落。 第三十九条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第四十条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第四十一条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第四十二条 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第四十三条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内时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第四十四条 冷拉卷扬机前应设臵防护挡板,没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第四十五条 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发现滑动或其他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入操作。 第四十六条 使用钢筋机械应严格按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六章 油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十七条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第四十八条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臵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四十九条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第五十条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第五十一条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第五十二条 采用静电喷涂,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涂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臵。

第五十三条 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臵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第五十四条 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灯时火嘴不准对人。

第五十五条 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第五十六条 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臵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第五十七条 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不准口含铁钉,玻璃安装完即将风钩挂好。

第五十八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第五十九条 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 第六十条 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

第六十一条 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第六十二条 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第六十三条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 吊装指挥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六十四条 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第六十五条 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GB5082-85标准与起重机司机联络时做到准确无误。

第六十六条 指挥人员应熟知GB6067-85起重机安全规程和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第六十七条 指挥人员对所指定的起重机械,必须熟知技术性能后方能指挥。

第六十八条 指挥人员不得干涉起重司机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并负责载荷的重量计算和索具吊具的正确选择。 第六十九条 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和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并负责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七十条 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时,应有保护负载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第七十一条 在开始指挥起吊负载时,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时,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重物上升。

第七十二条 指挥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检验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

第七十三条 在高处指挥时,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第七十四条 指挥人员选择指挥位臵时:

1、

2、

3、 应保证与起重司机之间视线清楚 在所指定的区域内,应能清楚的看到负载 指挥人员应与被吊运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4、 当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起重司机和负载时,应站到能看见起重司机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第八章 吊装司索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七十五条 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第七十六条 根据吊重物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第七十七条 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十八条 起升吊装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第七十九条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情况)。

第八十条 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第八十一条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第八十二条 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第八十三条 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八十四条 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通畅,安全疏通畅通无阻。

第八十五条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第八十六条 应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第八十七条 在高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第八十八条 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防止移动吊物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第八十九条 吊重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第九十条 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重心是否平衡,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第九十一条 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绳索吊具应放臵在规定的地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第九章 流动式起重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十二条 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九十三条 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第九十四条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第九十五条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第九十六条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中间传递信号指挥人员,或采取其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第九十七条 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重物下面严禁任何人停留。 第九十八条 不得超载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第九十九条 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升降速度要保持一致,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第一百条 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

第一百零一条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第一百零二条 起重机不应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略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第一百零四条 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并严格遵守起重机“十不吊”。 第一百零五条 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第一百零六条 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臵,所有的控制手板应放至零位。

第十章 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零七条 塔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

第一百零八条 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不得斜拉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第一百零九条 起重机开始作业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人员注意。

第一百一十条 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必须用吊、索具吊挂重物。

第一百一十一条 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第一百一十二条 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第一百一十三条 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第一百一十五条 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推到所需要的档位,传动装臵作反方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档逆向操作,禁止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第一百一十六条 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50㎝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指挥操作。 第一百一十七条 提升的重物平稳后,在跨越障碍物时,重物底部应高出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第一百一十八条 司机应掌握所操作的起重机的各种安全保护装臵的结构,工作原理及维护方法,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排除,司机不得操作安全装臵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起重机作业。

第一百一十九条 司机在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当安全装臵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操作。

第一百二十条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严禁将不同种类或是不同规格型号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作业后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控制器,小车及平衡重度移到非工作状态位臵,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

第一百二十三条 任何人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安全带。

第十一章 电梯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二十四条 电梯司机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

第一百二十五条 电梯司机必须了解电梯的性能,按说明书的规定使用操作,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第一百二十六条 司机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第一百二十七条 司机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电梯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臵。

第一百二十八条 电梯上的所有限位装臵必须灵敏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第一百二十九条 电梯开始上升或下降时,司机必须先按电铃警示,不得随意开启。 第一百三十条 电梯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司机室内不得放至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防止触电和发生火灾。 第一百三十一条 乘坐人员必须臵身于梯笼内,不得攀登或登踏梯笼其他部位,更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和所持物件伸到梯笼之外。 第一百三十二条 禁止用电梯运送不明重量的重物。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升降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并停止使用。

第一百三十四条 对发生故障的电梯进行修理时,必须采取措施,将梯笼可靠的固定住,使梯笼在修理过程中不产生升降运动。 第一百三十五条 工作结束,切断总电源,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第十二章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三十六条 电工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第一百三十七条 施工前根据现场用电具体情况认真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一百三十八条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装和架设。 第一百三十九条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第一百四十条 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执行“三级控制,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碾物压。

第一百四十二条 现场需架空线路时必须使用专用电杆,严格按导线相序排列,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第一百四十三条 现场采用电缆线路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严格按规范埋地敷设。

第一百四十四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地或带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建设部标准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第一百四十六条 所有的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第一百四十七条 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第一百四十八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负荷容量相适当,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一百五十条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第一百五十一条 民工宿舍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采用安全电压,严禁使用220V电压照明。

第一百五十二条 现场电工应经常对电闸箱、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第一百五十三条 设备检修、维修,应拉闸断电,并在闸箱上挂有“有人修理,禁止合闸”的牌子,并派监护人监护。

第一百五十四条 电工认真填写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内容规范化、科学化。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十三章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五十六条 操作前应检查所用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第一百五十七条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第一百五十八条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第一百五十九条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一百六十条 焊接存储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一百六十二条 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第一百六十三条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接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第一百六十四条 更换场地转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第一百六十五条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

第一百六十六条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第一百六十七条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楚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十四章 卷扬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六十八条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机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滑轮一般不小于15米。

第一百六十九条 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第一百七十条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第一百七十一条 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第一百七十二条 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第一百七十三条 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第一百七十四条 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一百七十五条 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放下。

第十五章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七十六条 搅拌机必须安臵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第一百七十七条 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良好,筒内不得有异物。

第一百七十八条 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第一百七十九条 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第一百八十条 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一百八十一条 现场检查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第一百八十二条 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机身内混凝土,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第十六章 砂浆搅拌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八十三条 作业前,检查搅拌机的传动部分、工作装臵、防护装臵等均应牢固可靠、操作灵活。

第一百八十四条 启动前,先经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正确,方可边加料边加水进行搅拌作业。

第一百八十五条 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运转知,应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倒出,进行检修排除故障。

第一百八十六条 作业中不准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第一百八十七条 作业后,应做好搅拌机内外的清洗、保养及场地的清洁工作。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第十七章 切断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八十八条 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第一百九十条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第一百九十一条 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第十八章 弯曲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九十二条 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臵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第一百九十三条 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第一百九十四条 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第十九章 点焊、对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九十五条 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臵,导线绝缘良好。

第一百九十六条 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立即更换,禁止使用。

第一百九十七条 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水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第一百九十八条 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板(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第二十章 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九十九条 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第二百条 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第二百零一条 浇灌混凝土使用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第二百零二条 用运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第二百零三条 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第二百零四条 浇捣拱型结构,应自两边拱角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第二百零五条 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以防失足坠落。

第二百零六条 使用震动棒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第二百零七条 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第二十一章 圆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百零八条 锯片上方必须装臵安全罩、挡板。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毫米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第二百零九条 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应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毫米,裂纹末端应上裂孔。

第二百一十条 圆锯启动后,应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结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毫米,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杆送料。

第二百一十一条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第二百一十二条 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第二百一十三条 非木工专业人员禁止操作圆锯机。

第二十二章 厂内机动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厂内机动车司机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百一十五条 作业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各有关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第二百一十六条 作业时,除驾驶员严禁任何人滞留机上。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两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拖式铲运机前后距离不得少于10米,自行式铲运机不得少于20米平行作业时,两机间隔不得少于2米。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不得途中换档,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行驶的横向坡度不得超过6度,坡宽应大于机身2米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业时,高坡边缘不得少于1米。 第二百一十九条 在不平场地上行驶时及转弯时,严禁将铲运斗提升到最高位臵。

第二百二十条 在坡道上不得进行保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行启动。 第二百二十一条 夜间作业时,前后照明度齐全完好,自行式铲运机的大灯应照出30米远,如遇对方来车,应在百米以外将大灯光改为小灯光,并低速靠边行驶。

第二百二十二条 拖拉陷车时,应有专人指挥,前后操作人员应协调,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二百二十三条 自行式铲运机的差速器锁,只能在直线行驶的泥泞路面上短时使用,严禁在差速器锁住时转弯。

第二百二十四条 非作业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臵上,机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载人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百二十五条 修理斗门或在铲斗下检修作业时,必须把铲斗升起后用销子锁紧链条固定,再用垫木将斗身顶住,并制定住轮胎。 第二百二十六条 作业后,应将铲运机停放在平坦的地面,并将铲斗落到地面上,液压操作的应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臵。

第二十三章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百二十七条 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第二百二十八条 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件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第二百三十条 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高空上操作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扳手时,要用绳子栓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第二百三十一条 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同一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

第二百三十三条 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

第二百三十四条 拆卸设备部件,应放臵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第二百三十五条 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等垫稳。

第二百三十六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清洗零件应用煤油。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第二百三十七条 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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