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税收工作总结

2022-12-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在这时光静走的岁月中,唯有工作留下的成绩,让我们感受到努力拼搏的意义。无论是什么行业的工作,在努力工作的过程中,你可能曾面临众多的困难时刻,那就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勉励自己,吸取经验,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地税局税收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地税局税收工作总结

武汉武昌区地税局税收专业化改革建议

摘要 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税收专业化改革的特色是由“先审后办”向“先办后审”转变。其内涵不仅是办事程序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创新办事理念。随着税收专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全面推进涉税审批流程,改革实现了从层级审批到当场办理的飞跃。

关键词 税收专业化 税源管理 办事程序 办事理念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分税制在1994年实施后,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确立了现代税收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由于税收工作的长期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导致全社会税收意识淡薄,纳税人因缺乏主体意识而对税收的遵从度不高,加之社会法制建设的不完善,纳税人只知道纳税是公民的义务,而不知道也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旧的税收征管模式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和税务机关的工作需要,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需要,提高纳税遵从度,因此,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走上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改革新路。

一、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规范管理流程,防范税收风险,促进税收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认真分析税源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借鉴省、市及外省市国、地税系统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改革先进经验,逐步构建起税收管理专业化新模式。武昌区地方税务局实施税收专业化改革6个月以来,改变以往税收管理员一人统揽税源管理的职能,由单兵作战,变为团队管理,弥补单个管理旧模式,把税收管理员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解放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做好税收管理工作。

税收专业化改革前,税收管理员约90%的时间集中于处理催报催缴、征管资料整理等工作,只有10%的时间用于企业数据采集和下户调查分析等税源动态性管理。专业化改革后,通过调整税收管理员的重组角色,全面盘活税源管理资源,以能定岗、以考调岗、岗能匹配、动态管理,实现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时效性,税务所三个岗,即;纳税评估组、税源管理组、征管内务组,税管员由原来的“管户向管事”、“人管”到“机管”的转变,形成“专业人做专业事”工作模式,税收管理员用于案头性事务的时间,占其全部工作时间的35%,而从事税源动态管理的时间则跃升至65%,专业化改革前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全部到所内办理,现在到所内的纳税人减少了80%,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减少了税务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随着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不断深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征管改革的顺利完成。

二、税收专业化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必须抓住服务税收专业化改革大局。专业化税源管理的含义非常丰富、内容非常广泛,是全方位、立体式的专业化。既包括以分类管理为核心,按规模或行业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小税源,在此基础上设置专业化的税源管理机构,分别管理不同的税源,也包括按不同的管理环节、管理事项来设置税源管理岗位,还包括管理人员明确的责任分工,使税源管理人员从事某环节的管理工作,只有这样专业化才能实现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税收专业化改革新的征管模式,对机关科室的管理进行了重组;特别是税务所管理环节剥离或前置,设立三个岗,即;纳税评估岗、税源管理岗、内务岗,纳税人申请相关涉税事项的受理或办理项目移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税务机关找纳税人调查核实事项,一律由税收管理员完成。以税收管理员角色重组为改革基础,全面盘活税源管理资源,以“专业人做专业事”为核心,以干部外出审批单和工作清单为管理基础,由“个人全能管理”向“团队专业管理”转变,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征管流程,实现“税源专业化管理、服务专业化质量、考核专业化监管、执法专业化督导”的专业化体系,确保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取得成功。

(二)必须夯实信息共享基础。信息共享是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建立和实行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以核心系统为依托,以数据应用平台为支持,实现“人管”到“机管”的功能,因此,必须加快征管信息化建设。一是完善各个信息系统,开发采集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电子系统和纳税评估系统,实行“前台受理-后台流转-内部审核-窗出件-优化服务-强化评估”的工作流程提供技术支持。二是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保证各个管理环节衔接顺畅,实现信息共享,防止工作脱节,避免出现漏洞,提高管理效能。

(三)必须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人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实现税源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必须建立一支素质好、业务精的税收管理员队伍。一是要调整人员配备,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二是要将业务能力较强和素质较高的人员向重点税源户管理和纳税评估岗位的分配上倾斜。三是要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要根据不同专业岗位的业务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适应专业岗位工作的能力。四是要建立能级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以能定级、按能配岗、岗能匹配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和纳税评估员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四)必须建立部门互动机制。税源信息不全面、不真实、不及时,特别是第三方信息来源不充足是制约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的关键因素。必须加强与政府街道、国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公安局、国土房管局、建委等政府相关经济管理部门以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调,逐步建立经济税源信息的共享机制,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充分、真实的第三方数据。在税务系统内部实现纳税评估与税收分析、税务稽查以及税政管理、征收管理之间的良性互动,逐步建立一个以分析引导评估和稽查,评估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部门根据评估疑案有针对性地进行税务稽查,评估和稽查反馈结果改进评估方法和税收分析的工作机制。征管部门定期总结分析评估发现的税收管理隐患,推动相关部门从制度层面完善管理工作,努力实现评估一个行业促进一个行业的管理,评估一个地区提升一个地区的管理,不断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建立防范税收风险的长效机制。

(五)必须牢固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是国际上通行的、比较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把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贯穿整个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全过程,健全执法风险预警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应对和防范。在对纳税人的纳税遵从风险、税收管理员的执法风险、廉政风险进行认真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只有查找出容易产生纳税遵从风险或容易出现执法风险、廉政风险的节点,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才能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如;可将纳税遵从风险较大的建筑安装、房地产等行业的纳税人列入重点管理范围,实施专业化管理;加强税前辅导,提高纳税遵从度;按征管流程设置岗位,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建立相互制约监督的廉政保障机制,有效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

作者:李章华 方龙欣

第2篇:吉林地税税收信息化建设现状与发展研究

摘 要 信息技术是推动现代化管理变革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电子政务的蓬勃发展,税务部门也在不断地利用信息技术改变传统的征税与管理方式。本文首先介绍了吉林省地税近几年的信息化建设情况,接着总結了吉林省地税现阶段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效,最后按照信息化发展规律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了未来吉林省地税信息化建设方向。

关键词 吉林省;地税;信息化

税收信息化建设给税收工作带来了根本性变革,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是未来税收征管改革与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近些年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吉林省地税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也逐步迈上了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

2007年底“总局综合征管系统(地税版)”的全面上线,标志着吉林省地税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从初步探索阶段步入到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成熟阶段。该系统的上线实现了税收业务流程全省统一,税收业务数据全省集中管理,节省了全省对系统运行维护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

2008年至2011年是吉林省地税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阶段。在此过程中,以综合征管系统的应用为核心,在税收业务信息化基础上先后建设了税控发票系统、房地产一体化系统、个税系统、财税银横向联网系统、网上申报缴税系统、国地税共享平台、存量房估价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系统。除此之外,在税收管理与税源监控上也进行了初步探索,先后建设了三税比对系统、税收分析系统、税源监控系统、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系统。这些系统的上线,完善了税收信息化的各个环节,大大推进了税收业务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2012年至今吉林地税开始了新机房的建设,扩展广域网络带宽,购置了一批高性能服务器设备,运用虚拟化技术提高计算机的工作效率。同时,加大了信息安全保障力度,为全省配备了桌面安全管理系统,规范了省局数据中心安全区域的划分与安全保障级别。为更好地提升税收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能,省局建设了数据仓库与数据分析利用平台、税收风险管理系统、第三方数据采集系统、以地控税税源管理系统、纳税评估系统、综合运维监控平台,这些系统的全面应用使我局的税收信息化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目前吉林省地税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上,已经构建成以坚实的基础设施为基础,以先进的信息安全手段为保障,以综合征管系统及各外围征收系统为税收业务核心,以各数据分析利用系统为管理工具,以综合运维监控平台及各专业化监控软件为技术支撑的较为全面的信息化体系。

面对国内外信息化建设先进经验并结合我省实际,笔者认为未来吉林省地税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应着眼于以下三个方面。

1)充分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技术,面向纳税人服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纳税人对当前纳税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达国家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也都从不同侧面体现出“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便利纳税人为导向的特征。未来吉林省地税应真正发挥信息技术方便快捷、服务高效的优势,充分利用当下高速便捷的互联网资源和新兴的移动互联网技术,拓展网上办税系统业务功能,完善纳税人对网上办税系统的业务需求,为纳税人提供全面的网上自助办税服务,真正实现虚拟网上办税大厅,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相关涉税事宜,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

2)进行应用系统的全面整合,建立统一管理门户。整合是信息化发展的必由之路,符合信息化建设生命周期规律,是一个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过程,伴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始终。整合要以数据集中为基础,统筹兼顾,将现有应用系统改造成数据、功能相互补充的综合应用系统,这也是有效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的必要工作。目前,吉林省地税已通过推行总局版的综合征管系统实现了数据存储层面上的“数据大集中”;通过数据仓库的建设实现了传输层面上的“通用数据交换平台”;通过改造现有应用系统实现了局部应用层面上的“业务流程整合”。未来应该通过建立统一身份认证的单点登录系统实现用户界面上的“通用业务门户”,从而实现全方位的信息系统整合。

3)运用数据挖掘与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税收收入分析的智能化。目前国内税务部门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分析还处于起步阶段,数据的监控和分析仅限于统计查询的层面上,利用数据进行税收管理与决策的这种潜在价值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吉林省地税未来应通过运用数据挖掘与人工智能技术,将数据库中的大量业务数据进行抽取、转换、分析和其他模型化处理,发现数据间的关联性,概括出一般性知识,利用这些知识性的信息来指导高级税收决策活动。如根据以往税收数据预测未来的税收收入走势;根据纳税人申报时间特点设置纳税服务重点关注时间段;从纳税人的各种申报数据中挖掘出存在潜在申报疑点的纳税人等。通过这一技术的运用,使税收数据体现出更多更丰富的价值,改变传统的征管模式,实现科学化、高效化、准确化的管理,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纳税遵从度。

通过积极推进以信息技术助征收,以信息技术助管理的理念,科学规划,长远设计,统一目标,必将使吉林省地税税收信息化建设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取得更大的成效。

参考文献

[1]林波.吉林地税信息化大集中建设历程分析[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2(11).

[2]王旭东.中国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及趋势分析[D].2011.

[3]毕健.服务信息化 稳步推进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谈我省地税信息化建设中的几点体会[C].税收实践与探索——山西地税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文集.2005.

[4]程剑东.国外税收信息化管理经验借鉴[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1(03).

[5]Jiawei Han and Micheline Kamber.数据挖掘——概念与技术(影印版)[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作者:李荣

第3篇:后“营改增”时代地税机关加强税收征管的思考

摘要:全面“营改增”后地税机关失去了主体税种,征管职能大幅度弱化,加强地方税收的征管将是地税机关面临的新情况。本文从对“营改增”前后有关税收数据的对比来展示地税机关征管职能的变化,从基层地税法干部角度分析地税干部的心理状况,从有利于地税机关开展工作出发,提出一些新思考。

关键词:后“营改增”时代 地税机关 征管

2016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作为地方主税种的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被增值税完全取代。这不仅对地税机关的管理对象及管理手段产生了直接影响,更对地税机关在“限行”的条件下加强地方税费征收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全面“营改增”后地税征管现状

(一)地方税费规模将大幅缩水

2015年国内合计缴纳营业税19313亿元,占地方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3.27%。2012-2015年期间,在“营改增”逐步试点、营业税优惠额由20000元改至30000元、GDP同比增长速度减缓等减收因素的影响下,营业税收入增速放缓,但同比增长率仍以“V”字型增长,呈现出逐渐超越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的趋势(详见图1)。

由表1可见,营业税收入占地方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的贡献率基本维持在1/4左右,是地方财政收入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而“营改增”后,失去了营业税,将对地方税收产生较大影响。

(二)地方税费新增长点旁落

营业税收入产业结构中,金融、房地产及建筑是举足轻重的三个行业。表2显示,三年以来,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对营业税的贡献度均呈平稳上涨趋势。近年来,服务业发展前景向好,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第一季度GDP为158526亿元,同比增长6.7%,其中,服务业增加值为90214亿元,同比增长7.6%,占GDP比重56.9%,比第二产业高出19.4个百分点。从生产方面看,一季度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3.5%,比第二产业高出29.3个百分点,是国民经济增长的第一大推动力。全面“营改增”后,这些行业缴纳增值税,税收新增长点将归国税所有,地税机关将在短时间内面临无大型税源可挖的窘境。

(三)“以票控税”模式失去效力

2016年5月以前,地税机关享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发票的发售缴销权,并将“以票控税”、“以票定税”作为地税机关加强征管的重要手段。在发票缴销时能及时补征税款、调整双定户的定额。“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失去了实时源头监控的有效抓手,增值税附征税费存在漏征漏管的风险,同时,部分省份的国地税机关使用的“金三系统”不共享,部门间信息无法实时交换,控管力度将不断下降,新的征收管理模式亟待出现。

(四)地税机关征管业务仍然繁重

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地税部门负责征管登记户达6045.78万户,另外,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数达34124.4万人,征管户数极为庞大。改革后,地税部门负责征管的企业虽然不再缴纳营业税,但仍需缴纳其他地方税及共享税,因此地税征管户数并没有减少。为确保“营改增”顺利进行,其他个人代开房租发票及部分二手房交易发票仍由地税机关代开。代开发票的其他个人从申请代开表格填写到缴纳税款,都需地税机关服务大厅人员逐一指导,这样的“保姆式”服务会给纳税服务工作带来较大压力。

二、全面“营改增”对地税机关产生的影响

(一)地税机关干部思想情绪上出现“落差”

“营改增”后,一方面,地税机关失去主税种,地税收入短时间内会出现明显下滑。各项征管“抓手”尤其是发票管理权和双定户核定征税权缺失,将极大影响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另外“营改增”后地税部门的发展趋势暂不明朗,干部个人的未来走向也扑朔迷离,易在干部队伍中产生迷茫感。

(二)地税机关的主动权受到打击

“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仍征收12个地方税种、10个费种及基金,但主税种缺失,税收核定的主动权都掌握在国税机关手中,整个地方税体系呈“一盘散沙”,地税机关有可能沦为国税机关“协税护税”部门。一些地方甚至传出“国地税合并”、“地税倒闭”等传言,地税机关的税收执法威信受到动摇。

(三)“财权”与“事权”出现不对等

事权是财政工作的出发点,要办好事,财权与事权需要相互匹配。近年来,各省市“招商引资”活动成为政府主要工作之一,地方上大型项目更是建设不断。以浙江省为例,2015年共有27个项目入选国家发改委第一批PPP项目,其中温州市铁路S1线一期工程等交通项目13个,总投资1320.5億元。庞大的资金需求均要地方财政挑起重担。而“营改增”后,“财权”逐渐旁落,若缺少新的税收增长点,“事权”主动性必将大受打击。

(四)纳税人对地税机关的遵从度预计有所下降

“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加强征管的方法仅剩税收强制、发放通知书等手段,这些方法程序复杂、执法成本较大,日常操作性不强。执行强制性手段易触发纳税人的“仇官”情绪,若过分依赖强制执法,会将税务机关置于纳税人的对立面,这显然不利于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综上,地税机关的日常征管手段缺失,纳税人对地税机关的税收遵从度预计将只减不增。

三、对后“营改增”时代地税机关的几点建议

(一)强调“合作”,不断加强各部门交流与衔接

一是要加强国地税合作。2016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出台,国地税合作的不断深化将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利用“金税三期”全面上线,地税要与国税机关充分共享“发票管理权”,一旦出现纳税人拒不缴纳税款等情况,地税机关可以通过系统锁定纳税人的发票领购权限,并在解决相关事项后,由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简单审批,直接解除发票锁定。这个“锁定”操作将以“工作提示”的方式传达至国税部门,既保证国地税双方“知情权”,又能简化双方工作,并有效填补地税“以票控税”权利空缺;同时不断提升国地税联合执法的力度和深度,共同加强个体户定额核定管理。二是转变思维,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加强与房管、国土、规划、建设部门的联系,定期交流行业资讯,及时掌握房产土地拍卖、大型项目建设等重大税源变动信息,尽早锁定一次性税源,做到应收尽收,力保税收收入平稳增长。

(二)科学谋划,重新界定地方主税种

根据目前政策规定,“营改增”后的增值税暂时按照50:50的比例划分中央地方收入,这非长久之计。根据改革意见,地税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主要是“房、土”两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其中,“房、土”两税征收对象较为分散,且基于房产土地的特殊性,税源相对稳定,征管相对简单;消费税并非普遍征收,征收范围较窄,很难“委以重任”;车船税税额较小,现大部分由保险公司代征,可操作空间不大;个人所得税税源监控难度大,相关法制尚待完善。综上,为进一步发挥地方调控经济的作用,将企业所得税作为新的地方主体税显然不失为良策。一方面,2015年全国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收入共58234亿元,加上营业税合计7754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95%,国税机关要“独吞”这块“蛋糕”压力较大,难以满足“精细化”征管要求。而地税机关由于征管范围缩小,足以承担起企业所得税征管重任。另一方面,企业所得税改为地方税后,改变了地税机关缺少主税种的“窘迫”局面,将有效加强地税机关的征管主观能动性,并能充分弥补地方财政的税收空缺,有效提升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匹配性。

(三)明确方向,稳定干部思想波动

“营改增”后导致干部队伍出现思想情绪波动并不可怕,关键之处就在于要为干部思想注入正能量,找出新方向。一是需明确改革方向,安抚干部思想情绪。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建立有法律体系保障的市场税收环境,进一步完善“营改增”后地税机关具体征管范围与地方税体系,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明确地税机关征管职能;二是顺应发展趋势,注重思想引导。新常态下,新的征管难点、舆情风险点将不断涌现,地税干部队伍压力与日俱增,要将思想教育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正面引导干部发展的信心,并通过座谈会和谈心谈话会等形式,了解干部职工需求和实际困难,尽力协助解决,确保后“营改增”时代的顺利过渡。

作者:包关云

第4篇:地税局税收征管工作总结

2009年,**州地税局税收征管工作在自治区地税局和州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区局党组年初制定的“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的税收工作主线,围绕州局“建制履责年”工作主题,较好地完成了州直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

一、领导重视,征管思路明晰

二、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能

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紧紧围绕“建制履责年”工作主题,按照“管用、统

一、革新”的总体要求,对税收征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整合。如先后修订下发了《**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工作流程(试行)》、《**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程(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基层各局结合本单位实际也做了大量的建章立制工作。奎屯市局结合“四位一体”互动工作机制,制定了《纳税评估互动机制实施办法》,并在实施过程中创新推出“限时派工”制度,做到了工作有安排、计划有落实、意见有反馈。察布查尔县局为减少纳税定额调整的随意性,重新修订了《个体工商业户定额管理办法》,对定额核定程序、时限进行了规范。征管制度的修订对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三、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岗责体系建设

区局制定的评价体系是全区地税系统开展税收业务工作的唯一规范,特别是该体系中《税收业务部门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和《税收业务工作操作指南》,对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做了严格的要求,并且与推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地税版征管综合软件相对应。今年7月,钱勇书记和张小平主任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指导精神,要求将岗责体系从基层局延伸到管理层,提出到2009年底初步建立起区、地、县三级联动的横向岗责体系基本框架的工作目标。我局根据钱书记指示精神,于7月31日出台了《**州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加快和深化岗责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全系统拉开了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序幕。经过我局各部门配合和积极探索,我们按照综合岗与业务岗、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局机关与基层局岗责考核相互联动和一人一岗原则,将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综合岗责考核办法、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融为一体,专门制定了《**州地方税务局岗位职责管理考核办法》。该办法规定州局机关51个岗位,每个岗位都有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考核办法。考核办法确定考核平均系数为100,分a、b、c三类不同等级系数对工作情况进行浮动考核, a类岗位系数为101,b类岗位系数为96,c类岗位系数为91,暂时无岗位工作人员考核系数为50,明确了考核中处室领导在工作中的连带责任。新制定的岗责体系减少了考核名目和考核次数,打破了大锅饭现象,克服了平均主义思想,达到了岗位设置合理、责任明确清晰、评价标准统

一、监督考核到位的目标。

同时,基层局也加快了岗责体系建设步伐。州局在霍城局率先进行试点,在整合原有目标管理考核和各单项考核制度基础上,集税收行政管理、税收执法岗位、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于一体的全员岗责体系,解决岗责不清和重复考核现象,实现纵向制度和横向岗责间的相互协调和监督。

四、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

在今年重新修订下发的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中,明确了税收管理员作为管理一线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统一了工作程序和权限,细化了岗位职责。重点实施了户籍管理、纳税评估和减免税跟踪管理工作,并逐步形成了“执法有记录、过程有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有考核”的良性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税收管理员职责不清的问题,规范了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是加强税源管理、有效监控税源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的客观要求。年初根据党组的安排,在奎屯市、新源县两局纳税评估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基础上,继续在霍城县、伊宁市、察县地税局进行纳税评估试点。各单位在试点工作中,针对各局税收征管工作的特点和重点,有选择的在建筑、房地产、交通运输等部分行业中实施纳税评估,在实施纳税评估过程中各局能够按照工作规程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推进纳税评估工作良性发展。进一步规范了纳税评估计划的制定、纳税评估的信息采集、纳税评估的实施、纳税评估的总结等环节,不断提高了纳税评估应用水平和纳税评估的质量。

六、强化税源监控分析,建立有效的互动机制

年初,我局按照“通过宏观分析发现问题,通过纳税评估查找原因,通过约谈、实地核查等工作方式解决问题”的管理方法,制定了《**州地税局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工作制度》。并在奎屯市地税局、新源县地税局进行试点推行。具体要求是两局从税收分析入手,加强纳税评估,实施税源监控,加大稽查力度,形成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为稽查选案提供有效案源,稽查对税源管理环节移交的案件及时落实,税源管理部门通过稽查反馈结果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加以改进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试点的重点是通过深化税收分析,以税收弹性分析和税负分析为突破口,开展税收与经济对比分析,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税收增长明显低于相关经济指标的地区和行业盯住不放,真正找出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并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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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认真落实税收新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

八、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九、认真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共3页,当前第2页123

十、2009年税收征管工作点

(一)统一规范税收征管工作程序。

(二)应用完善新综合征管软件管理系统。

(三)全面提高纳税服务工作。

(四)协调解决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工作。

(五)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

(六)完善税收委托代征管理工作。

(七)完善纳税评估工作。

(八)完善“四位一体”互动工作。

(九)加强发票管理工作。

(十)加强重点建设工程税收控管工作。

(十一)加强纳税人征管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加强税务登记和税务文书资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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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地税局税收征管工作总结

2009年,**州地税局税收征管工作在自治区地税局和州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区局党组年初制定的“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的税收工作主线,围绕州局“建制履责年”工作主题,较好地完成了州直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

一、领导重视,征管思路明晰

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对全区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州地税局提出了:“全系统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抓手,健全各项制度。以税源管理为基础,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位一体”互动机制。以征管质量考核为手段,落实各项责任。坚持征管首位,抓住重点,创新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税收征管工作思路,并下发了《**州地税局2009年税收征管工作重点》,对州直各单位全年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方向,突出了重点。2009年州直税收征管工作稳中有进,试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经验,税收收入有了较大增长,截止12月31日,州直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15.15亿元,同比增收4.41亿元,增长41.1%。其中,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14.17亿元,同比增收4.27亿元,增长43.2%。组织一般预算税收收入11.62亿元,同比增收3.50亿元,增长43%。超额完成区局和州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

二、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能

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紧紧围绕“建制履责年”工作主题,按照“管用、统

一、革新”的总体要求,对税收征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整合。如先后修订下发了《**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工作流程(试行)》、《**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程(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基层各局结合本单位实际也做了大量的建章立制工作。奎屯市局结合“四位一体”互动工作机制,制定了《纳税评估互动机制实施办法》,并在实施过程中创新推出“限时派工”制度,做到了工作有安排、计划有落实、意见有反馈。察布查尔县局为减少纳税定额调整的随意性,重新修订了《个体工商业户定额管理办法》,对定额核定程序、时限进行了规范。征管制度的修订对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三、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岗责体系建设

区局制定的评价体系是全区地税系统开展税收业务工作的唯一规范,特别是该体系中《税收业务部门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和《税收业务工作操作指南》,对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做了严格的要求,并且与推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地税版征管综合软件相对应。今年7月,钱勇书记和张小平主任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指导精神,要求将岗责体系从基层局延伸到管理层,提出到2009年底初步建立起区、地、县三级联动的横向岗责体系基本框架的工作目标。我局根据钱书记指示精神,于7月31日出台了《**州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加快和深化岗责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全系统拉开了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序幕。经过我局各部门配合和积极探索,我们按照综合岗与业务岗、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局机关与基层局岗责考核相互联动和一人一岗原则,将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综合岗责考核办法、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融为一体,专门制定了《**州地方税务局岗位职责管理考核办法》。该办法规定州局机关51个岗位,每个岗位都有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考核办法。考核办法确定考核平均系数为100,分a、b、c三类不同等级系数对工作情况进行浮动考核, a类岗位系数为101,b类岗位系数为96,c类岗位系数为91,暂时无岗位工作人员考核系数为50,明确了考核中处室领导在工作中的连带责任。新制定的岗责体系减少了考核名目和考核次数,打破了大锅饭现象,克服了平均主义思想,达到了岗位设置合理、责任明确清晰、评价标准统

一、监督考核到位的目标。

同时,基层局也加快了岗责体系建设步伐。州局在霍城局率先进行试点,在整合原有目标管理考核和各单项考核制度基础上,集税收行政管理、税收执法岗位、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于一体的全员岗责体系,解决岗责不清和重复考核现象,实现纵向制度和横向岗责间的相互协调和监督。

四、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

在今年重新修订下发的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中,明确了税收管理员作为管理一线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统一了工作程序和权限,细化了岗位职责。重点实施了户籍管理、纳税评估和减免税跟踪管理工作,并逐步形成了“执法有记录、过程有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有考核”的良性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税收管理员职责不清的问题,规范了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是加强税源管理、有效监控税源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的客观要求。年初根据党组的安排,在奎屯市、新源县两局纳税评估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基础上,继续在霍城县、伊宁市、察县地税局进行纳税评估试点。各单位在试点工作中,针对各局税收征管工作的特点和重点,有选择的在建筑、房地产、交通运输等部分行业中实施纳税评估,在实施纳税评估过程中各局能够按照工作规程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推进纳税评估工作良性发展。进一步规范了纳税评估计划的制定、纳税评估的信息采集、纳税评估的实施、纳税评估的总结等环节,不断提高了纳税评估应用水平和纳税评估的质量。

六、强化税源监控分析,建立有效的互动机制

年初,我局按照“通过宏观分析发现问题,通过纳税评估查找原因,通过约谈、实地核查等工作方式解决问题”的管理方法,制定了《**州地税局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工作制度》。并在奎屯市地税局、新源县地税局进行试点推行。具体要求是两局从税收分析入手,加强纳税评估,实施税源监控,加大稽查力度,形成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为稽查选案提供有效案源,稽查对税源管理环节移交的案件及时落实,税源管理部门通过稽查反馈结果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加以改进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试点的重点是通过深化税收分析,以税收弹性分析和税负分析为突破口,开展税收与经济对比分析,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税收增长明显低于相关经济指标的地区和行业盯住不放,真正找出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并加以改进。

七、认真落实税收新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

按照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州等四地州地税局推行应用综合征管软件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09]330号)要求,我州新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已于9月16日全面铺开,专门印发了《**州地税局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州地税局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的“一个意见、五个方案”。明确了上线工作中各基层局、各处室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确保了上线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在信息采集录入环节中,各县市局克服了人员紧、工作任务紧、网络线路紧、时间要求紧的困难,利用非工作时间,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圆满完成了征管软件上线第一阶段工作,为保证第一阶段信息采集质量,州召开了专题会议,详细听取了信息采集工作的情况,又组成11个检查组进行互查,督促指导各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并对做得好的单位进行了表扬。12月1日我州综合征管软件正式上线运行。

八、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今年,州直各级地税部门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工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着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主要体现在:一是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功能,积极推行“一窗式”服务,提高了办税效率;税收工作中,推行涉税提醒、稽查预告服务,用温和的方式帮助纳税人解决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二是广泛开展税法宣传。今年4月,各局围绕“税收·发展·民生” 的主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税收政策和法规。州局组织征纳换位宣传,在全系统开展的“征纳换位一日行”活动被区局列为税法宣传优秀项目。加强对兵团纳税人宣传,霍城县局在兵团广泛宣传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相关政策,使兵团税收征管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好涉农税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西部大开发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服务工作,努力培植后续税源。今年州直地税系统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地方各税累计已达10473万元,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纳税户数累计达423户。四是加强网站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适应纳税服务工作新要求,州局7月份对**州地税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工作,新版地税网站集税收动态、政策法规、纳税咨询、投诉举报等纳税服务功能于一体,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该网站访问量已突破32万人次,并在**州政府网站评比中名列第一,在全区地税系统网站评比中名列第二。

九、认真开展发票专项检查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发票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发票监控查询系统,真正发挥以票控税作用,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根据自治区地税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发票检查的通知》(新地税发[2009]224号)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发票专项检查工作。同时,结合我州发票管理现状,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方案,提出了本次发票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发票管理和税务人员执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保障税收收入。要求各县(市)局成立发票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密切部门配合,合理调配人力,要敢于暴露发票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发票检查工作深入扎实的开展。今年发票专项检查中共核查发票14335份,其中信息录入错误1986份,比对相符发票6547份,需进一步核查和不属我州核查的发票为5802份。通过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和发票信息比对工作,暴露了发票管理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我们针对存在的问题,经过认真分析和制定有效措施,并通过开展宣传、联合打假和专项整治等有效方法,以及要求税收管理员进一步强化对发票的日常管理检查等工作,提高了州直地税系统发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了以票控税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纳税环境。

十、2009年税收征管工作点

(一)统一规范税收征管工作程序。

(二)应用完善新综合征管软件管理系统。

(三)全面提高纳税服务工作。

(四)协调解决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工作。

(五)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

(六)完善税收委托代征管理工作。

(七)完善纳税评估工作。

(八)完善“四位一体”互动工作。

(九)加强发票管理工作。

(十)加强重点建设工程税收控管工作。

(十一)加强纳税人征管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加强税务登记和税务文书资料管理工作

第6篇:地税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

今年,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局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总体工作思路为指导,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工作,工作中严格税收执法行为,不断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避免越权减免税”的组织原则,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年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降低税收执法风险隐患,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开展今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14〕8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从今年5月10日开始从减免税政策执行、企业注销清算税收管理以及对重点行业的税收管理等方面开展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现将我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科室间的协调配合

税收执法督察是税务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督察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为确保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有序开展,使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程,我局及时成立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布置执法督察工作,提出督察的要求、督察的具体范围、督察时间、督察方式及人员分工等情况,确保了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采取的措施

(一)周密部署,明确重点。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执法督察重点内容,结合我局税收征管工作实际,从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分析整改三个阶段,对执法督察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执法督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我局领导对此次执法督察工作高度重视,对执法督察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要求各科室、分局各岗位要透过问题看税收工作的管理,看税收政策执行是否完善,看税收工作的实际绩效,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结合北屯局机构调整的新变化切实提高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严格整改,规范执法。针对自查阶段、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要求被检查科室认真进行整改,反馈整改结果,写出整改报告。

三、督察重点内容检查情况

(一)减免税政策执行:将《关于促进我区旅游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0〕116号)、《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0〕105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新党发〔2010〕18号)三个减免税文件的落实情况作为本地区税收执法督察重点内容。对减免政策的审批程序、是否公开、跟踪管理、大额退税、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察。 2013—2014,我局能够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XX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确保各项报批类、备案类税收减免政策执行落实到位,并严格减免税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做到及时受理、认真调查,集体审批,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二是对减免税纳税人能够做到后续地跟踪管理,并对减免税额进行核实。三是对纳税人的减免税在做好“减免税会议记录”、登记“减免税管理台账”的同时,及时准确地在征管软件中进行减免税处理,使减免信息共享。三是对减免税相关政策能够用办税服务厅大屏幕、税企qq群、上门宣传辅导等方式及时进行公开,确保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四是做好减免税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装订归档工作。 2013年至2014年辖区企业减免85户次,减免税款1188.71万元;辖区个体户减免287户次,减免税金106.78万元。

我局认真开展对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新党发〔2010〕18号)文件精神在社会上的宣传力度,但截止今年10月我局未收到任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税收减免申请。

2013年至2014年期间我局共对498户个体纳税人核定(调整)定额,能够严格按照定额核定标准程序对定额户的经营项目、行业、地段等情况一一核实,确保核定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今年,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局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总体工作思路为指导,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工作,工作中严格税收执法行为,不断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避免越权减免税”的组织原则,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年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降低税收执法风险隐患,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开展今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14〕8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从今年5月10日开始从减免税政策执行、企业注销清算税收管理以及对重点行业的税收管理等方面开展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现将我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科室间的协调配合

税收执法督察是税务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督察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为确保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有序开展,使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程,我局及时成立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布置执法督察工作,提出督察的要求、督察的具体范围、督察时间、督察方式及人员分工等情况,确保了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采取的措施

(一)周密部署,明确重点。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执法督察重点内容,结合我局税收征管工作实际,从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分析整改三个阶段,对执法督察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执法督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我局领导对此次执法督察工作高度重视,对执法督察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要求各科室、分局各岗位要透过问题看税收工作的管理,看税收政策执行是否完善,看税收工作的实际绩效,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结合北屯局机构调整的新变化切实提高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严格整改,规范执法。针对自查阶段、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要求被检查科室认真进行整改,反馈整改结果,写出整改报告。

三、督察重点内容检查情况

(一)减免税政策执行:将《关于促进我区旅游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0〕116号)、《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0〕105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新党发〔2010〕18号)三个减免税文件的落实情况作为本地区税收执法督察重点内容。对减免政策的审批程序、是否公开、跟踪管理、大额退税、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察。 2013—2014,我局能够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XX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确保各项报批类、备案类税收减免政策执行落实到位,并严格减免税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做到及时受理、认真调查,集体审批,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二是对减免税纳税人能够做到后续地跟踪管理,并对减免税额进行核实。三是对纳税人的减免税在做好“减免税会议记录”、登记“减免税管理台账”的同时,及时准确地在征管软件中进行减免税处理,使减免信息共享。三是对减免税相关政策能够用办税服务厅大屏幕、税企qq群、上门宣传辅导等方式及时进行公开,确保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四是做好减免税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装订归档工作。 2013年至2014年辖区企业减免85户次,减免税款1188.71万元;辖区个体户减免287户次,减免税金106.78万元。

我局认真开展对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新党发〔2010〕18号)文件精神在社会上的宣传力度,但截止今年10月我局未收到任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税收减免申请。

2013年至2014年期间我局共对498户个体纳税人核定(调整)定额,能够严格按照定额核定标准程序对定额户的经营项目、行业、地段等情况一一核实,确保核定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企业注销清算税收管理:

我局办税大厅在办理企业注销时,对属地税业户的企业纳税人要求提供本初至注销时的申报资料及财务报表以及填制《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并将应缴税款交清。对属国地税共管户的企业纳税人需先去国税注销同时领取税收清算表后,方可到地税办理注销手续,管理部门对企业经营期和清算期税收按规定进行核查,并严格按照国税函〔2013〕388号文件的要求审查企业报送的资料,不存在把关不严、工作走过场的问题,不存在企业利用注销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问题等。

(三)重点行业税收管理是否到位:

对金融保险业税收管理情况的自查,能做到日常税务监管到位,对纳税申报尤其是其中重要内容的审核到位,不存在组织摊派员工用发票换领薪酬逃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问题,不存在以贷款委托费、咨询费、顾问费、额度使用费等各种名目取得收入不计算缴纳营业税的问题等。

我局在房地产日常管理工作中,采取专人负责,项目跟踪管理的办法,首先从基础管理入手,设立单项施工项目税收征管台帐,通过建立管理台账,分户跟踪了解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投资、施工单位、出包合同或协议以及建设施工进度等情况,全方位了解工程项目的规模、投资、预决算情况,较为准确地建立有关征管底册,形成了从开工,施工到竣工,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一条龙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流程。并针对房地产生产周期较长,形式多样,成本核算较复杂的产业特点,在管理中建立每月收集楼盘预售统计表的管理模式,通过楼盘预售统计表动态掌握房地产企业当期实现预售、收入实现、楼房空置等情况,了解并掌握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商品房预售和实际销售进度、收款方式、收款时间等情况,监控房地产收入结转及商品房的存量变化情况。经自查不存在房地产企业违规享受减免税的情况,没有对房地产企业事先核定征收导致建筑企业、园林绿化企业等房地产开发上游企业税收流失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建筑企业核定征收导致房地产企业税收流失等问题。

(四)招商引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检查中未发现有在税法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擅自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越权为招商引资项目减免税、缓税;超范围、超期限审批税收优惠;采取先征后返等方式变相减免税等情况。

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建议

(一)加强学习,转变思路,不断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及风险意识,规范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由于机构调整,我局今年8月份以后才由以往的县级税务机关升格为直对自治区地税局的地市级税务机关,对开展执法督察工作的操作规程和要求,尚存在认识不足,执法人员本身的素质和风险意识都有待于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注重从执法行为的源头上抓起,要加强与自治区地税局有关处室的对接,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纪观念、执法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到开展执法督察工作,是及时发现目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的有效手段,通过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强化对税务人员的执法监督,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确保干部队伍的执法安全。

(二)建议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与日常开展的税收执法检查、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工作相结合,互相配合,促进税收执法督察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7篇:地税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小结

根据市局开展税收征管执法质量检查和执法监察的有关工作安排,元江地税于8月开始分三步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开展税收执法大检查。通过检查,积极推进依法治税,保证政令畅通,及时发现和纠正税收执法过错行为,防止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滥用,最大限度规避执法风险,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夯实了基础。

(

一)查前周密安排,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及时成立税收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二是由法规股、税政股和征管股人员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制定详细的执法质量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元江地税实际确定开展执法质量检查和执法监察的具体内容,明确执法质量检查各阶段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三是在检查前召开执法检查工作专题会,集中学习《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方案》,针对税收征管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结合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的重点内容认真进行分析,统一检查口径和要求,使工作有的放矢,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二)查中科学规范,确保检查工作有效推进。一是抓好自查,自收到市局检查通知之日起,充分发动、深入宣传动员,要求所有管户清查到位,采取纳税人自查、税收管理员入户检查、分局把关、县级局监督指导的四级联动自查。二是积极配合上级检查,市局检查组以“听、看、查”的方式,内查外访,执法检查深入、细致,不走过场。检查组认真翻阅发票、台帐、内部审批程序及执法文书、税务稽查档案等资料,综合检查税务人员日常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执法检查工作底稿》上详细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确保检查工作科学规范,力争查深、查透,坚决杜绝查而不实。

(三)查后纠建并举,确保检查取得实效。一是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问题反馈会议,对在检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一通报并点评,帮助被查单位准确认识存在的问题。二是检查组积极建言献策,对照《执法检查工作底稿》中反馈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三是注意强化执法检查的成果运用,做好查后总结。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使执法检查真正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以查促廉”的作用,逐步实现税收执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8篇:地税局税收宣传月工作总结

××县地税×分局

2010年税法宣传月工作总结

为贯彻县局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县局的部署,我们在地方党政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

广大纳税人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2010年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结合我局税收宣传工作的实际,通过灵活多样、形象具体、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在分局辖区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这次宣传活动,从而圆满地完成了这次税收宣传任务,收到了理想的社会效果。

今年是第19个税收宣传月,今年的税法宣传月活动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紧密围绕这一主题,××地税五分制定了今年的宣传月活动指导思想,即以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为重点,贴近税收中心工作,贴近社会热点,贴近纳税人,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通过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月活动,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务人员依法征税观念,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对税务机关的满意度,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精心筹划各项税收活动项目在接到县局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对外我们向两乡党委政府做了汇报,得到了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内部召开了分局全体职工会,组织开展了税收宣传月专题研究会,做到了机构、方案、责任三落实,确立了以“科

1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以“声势与实效”并举为方针,坚持连续性、针对性、广泛性并重的原则,以中小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为重点宣传对象,把税法宣传与组织税收收入,与树立地税形象结合起来,抓实效、抓落实,宣传融会贯通地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的重要性。把税收知识送到校园、厂矿、企业和农民的田间地头,真正让税收走进百姓家庭,走进千家万户。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1、送税法进学校。税费征收,利国利民;宣传税法,人人有责。为营造良好而浓厚的税法知识宣传氛围,增强人们对税收知识的认识。2010年4月13日至14日,以“税收〃 发民〃民生”为主题的税法知识进校园启动力仪式在××乡中心小学正式启动,全校450名小学生聚集操场,接受地税×分局领导的授书。

启动仪式上,分局的领导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税法知识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形象生动的内容,列举了有关税的事例,深入浅出地向在同学们讲述了税收知识。从美丽的校园、宽敞明亮的教学楼如何得来讲起,由此引出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特点,并讲解了税法的基本知识。通过此次活动,不但可以增强孩子们对税法知识的认识,有利于税法知识的广泛传播,从小树立孩子们依法纳税的意识,在学生们的心灵里播洒下了美好的种子,还可以通过孩子带动家长,用“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把依法纳税的意识带入千家万户,为推动全社会学税法、知税法、懂税法、

守税法,形成良好的税收法治理念,使全社会形成一个依法纳税、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

结合税法知识进校园活动的开展,分局还给同学们现场赠送了480本由××县地税×分局和县教育局联合编印的《中小学地方税收知识教育读本》。同学们手捧学习读本,通过生动的彩图漫画和简洁明了的文字描述,对税收的概念、重要性及地方税收基础知识有了更为深刻的学习。先后进入××中学、××中学、××中心小学等五所中小学对3081名学生赠送了税收知识读本,并对每个学校的一个班级进行税法知识讲课,让学生们认识到,税法宣传,既是税务机关的工作职责,也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更是我们青少年朋友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社会经济、监督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广大纳税人对社会的回报和贡献。我们分局把税收宣传始终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让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深入人心,发挥学生宣传带动性强的积极优势,广泛树立起人们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观念,营造出浓厚的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今年来,我们把中小学生做为税收宣传的重要对象之一,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使学生得到深刻的教育和启迪,使税收知识深入青少年的脑海中,强烈激发了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爱税收的热情,增强了他们的税法意识和协税护法的自觉性。

2、送税法到厂矿、企业。我们还深入到厂矿、企业,把税收知识送到矿山,先后到了辖区内的奕标水泥厂、江源

电站、银栗园电站、铁冒山铁矿厂,将税收新政策及时送达到这些企业,让他们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

3、为增强税收宣传的渲染效果,我们充分发挥了报黑板报、挂标语等形式,进行税法宣传。在分局大门口开辟了税法宣传专栏。对新税收政策专题宣传,一是耕地占用税,二是个人所得税,三是营业税起征点提高的新税收知识点。

4、宣传社保知识,落实两个确保

我们还加大了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的宣传,分别深入参保单位宣传社保费的征缴办法和有关具体规定,并对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养老金的征缴及发放问题做了详细解答,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社保费征收工作的认识,取得社会舆论对社保费征收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调动参保企业和自然人缴费的积极性,为社保费征缴工作的继续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联系实际,将税收宣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在宣传的同时,我们并没有把宣传作为独立的工作,而是与各项工作同步运筹,结合进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实现了与组织税收收入的结合。为了把税收宣传与组织收入结合起来,我分局组织召开了企业主要领导和财务主管参加的“依法诚信纳,税积极清缴欠税”的税企座谈会。向纳税人传达了分局的税收计划,并和与会企业一道分析了今年经济形势,并根据企业2009年收入情况、企业发展现状及以前欠税情况,分别向各企业下达了税收计划。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惩治腐败、清缴欠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的十六字方针,分别将对欠缴税金企业严格加收滞纳金

做了进一步的强调和解释。这种两结合的工作方法,不仅有针对性地宣传了税收政策,还把税收计划落到了实处。二是实现了与树立地税形象的结合

在税收宣传中我们从树立优质服务意识、健全服务体系出发,改变过去注重宣传纳税义务,而忽视纳税人权利的宣传,我们要求全体干部摆正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服务意识,将服务寓于管理中,把税收宣传作为联系纳税人的桥梁、作为税企之间感情沟通的纽带,进一步建立新型的征纳关系,形成文明办税的良好氛围,以此来赢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税收宣传中,我们以公开办税为重点,抓住纳税人的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在税收政策、办税程序、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定额标准、违章处罚、享受减免税纳税人、停歇业户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公开,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监督,为纳税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纳税环境。

总之,今年的税法宣传活动中,紧紧围绕 “税收、发展、民生”的税收宣传月主题,精心策划,及时行动,实实地开展了全国第19个税法宣传月活动,增强了全民诚信纳税意识,开创了税收宣传工作新局面。使税法宣传成了沟通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桥梁,起到了普及税法和提高公民纳税意识的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纳税氛围。

××县地税×分局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9篇:县地税局税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县地税局税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县地税局税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把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效果,我局税收宣传工作将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税收宣传主题,积极构建社会化税收宣传网络体系,将我县税收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确保税收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税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充分依托各种载体,突出重点,

创新形式,宣传地税工作重点、解读经济税收热点、解析社会关注焦点,形成宣传整体覆盖,社会各界全面参与的局面,营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力提高纳税遵从度,服务税收工作大局,推动平利地税事业与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二、宣传项目

按照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工作会议,全市确定了各县局必须做好7个税收宣传创新项目和重点项目。同时,县局按要求结合实际,确定了我局自主创新项目一个。各单位必须围绕此8项宣传创新项目切实抓好落实。

㈠确保完成市局确定的7个税收宣传创新项目和重点项目

1、认真组织开展“诚信纳税大家谈”活动。市局协调再安康日报开辟“诚信纳税大家谈”专栏,要求县局局长带头参与撰写专栏文章,并邀请县政府领导、纳税大户代表撰写署名文章,不少于5篇。资金、时间、内容各县局自己和安

报联系。

2、向纳税人发送地税宣传资料。要求从4月份起,免费向纳税人发送市局统一印制的《纳税服务指南》,并指导纳税人将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服务指南、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和相关税务文书一并装入资料袋,此项工作完成后,要统计准确发放数字上报市局。

3、召开“诚信纳税户”座谈会。邀请本辖区的诚信纳税户代表参加座谈会,积极宣扬和表彰奖励地税诚信纳税户诚信纳税事迹,同时,会同监察室与纳税人签订“诚信纳税公约”。4约15日前,评选3-4名诚信纳税户上报市局,在安康日报通报表彰。

4、建立“税收教育基地”。市局要求每个县局要选择一所中学建立“税收教育基地”,进行“税收教育基地”授牌活动,赠送税收宣传材料,开展税法走进课堂活动,普及青少年税收知识。

5、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各级办税服务大厅要按照市局关于规范办税服

务大厅的要求,及时更新办税厅上墙的公开公示内容,备足税收宣传资料,每个办税大厅必须要保证至少1份《中国税务报》,并要开辟一个为纳税人免费赠阅税收宣传资料的“专柜”,落实专人建立赠阅登记簿,市局将进行抽查,一经发现积压将进行通报批评。

6、扎实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4月1日,全市统一启动“宣传月”活动,要求每个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统一着新式制服走上街头,在城区、集镇和人口较密集的场所设立地税部门的宣传咨询台,解答纳税人关于涉水问题咨询,发放实据统一印制的《纳税服务指南》和各局自己印制的其他税收宣传资料。要求当天集中宣传活动不得少于3小时。

7、借助“节庆”平台宣传税法。市局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借助当地政府组织的大型民俗、民风旅游文化节和传统节庆活动,因地制宜的开展各具特色的税收宣传活动。通过设立税收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标语、发放税收宣传资料、设

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收宣传,营造宣传声势。

㈡积极做好我局一个税收宣传创新项目:构建社会化税收宣传网络

我局的这一个税收宣传创新项目,里面包含了十项工作内容,即通过建立一个体系,完善两项机制,开展三进活动,抓好四大培训,从而在全县建立社会化税收宣传网络。

建立“一个体系”:围绕平利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的《社会化协税护税网络体系实施方案》,加大对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国税局、工商局、国土局、城建局等协税护税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税法知识的宣传,确保社会化协税护税网络体系高效运行的同时,通过协税护税单位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广泛学习和宣传,在我县建立一个社会化税收宣传网络体系,形成全社会的宣传合力。

完善“两项机制”:一方面完善警税联系机制。采取地税稽查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办案制度,提高打击涉税违

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另一方面完善检税联系机制。通过和县检察院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提高税务干部行政执法水平,有效预防和避免税务干部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开展“三进活动”:一是送税法进机关活动。将在全县开展一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税法座谈会;二是送税法进校园活动。将在平利县中学高中部和初中部为在校学生举办两期税法宣讲活动,让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观念在中小学生幼小的心灵生根发芽;三是送税法进企业活动。抽调业务骨干进企业,分行业为企业董事长、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化税收辅导活动。通过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三进”活动,促进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重视和支持税务工作,树立税务部门维护纳税人权益、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为社会各界服务的良好形象,为税收工作全面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抓好“四大培训”:抓好年纳税额5

万元以上企业经理税收培训;抓好全县企业财务人员税收培训;抓好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培训;抓好廉政监督员税收培训。通过多层次、分类型的培训,切实提高广大纳税人素质,避免纳税人因政策理解偏差而造成的纳税成本的增加,提高自觉履行纳税的意识,确保社会化税收宣传网络的正常运行,确保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在平利取得实效。

三、宣传重点

㈠强化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我省税额标准以及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相关政策的宣传。

㈡强化诚信税收和优化纳税服务各项政策的宣传。重点加强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的宣传,加强优化纳税服务的宣传,加强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等有关内容的宣传。

㈢强化地税形象宣传。重点突出税收信息标准化建设、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扶贫济困、“两个减负”、地税文化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和地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总结新经验、新做法、新举措,宣传和推广地税系统先进典型,树立地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达到的目的

通过扎实抓好税收宣传活动,,在我县形成“人人学税法、人人懂税法、人人守税法、人人宣传税法”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体公民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增强税务干部依法征税观念,为全面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确保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在平利取得实效。

五、几点要求

㈠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活动是一项整体工作,活动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筹划、部署、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活动,积极参

与,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做到项目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各单位地税宣传工作将纳入每季度信息宣传考核内容,进行考核通报。

㈡加强宣传,注重总结。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税收动态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本单位税收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效果,上报县局办公室。

㈢创新形式,注重效果。各单位除积极配合县局统一宣传外,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在深化宣传效果上下工夫,做到宣传内容新、影响大,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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