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上墙制度

2022-08-0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工作的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形成的保障。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的收集整理的《食堂上墙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1篇:食堂上墙制度

(上墙)食堂管理制度

编号:

食堂日常管理制度

中铁六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八项目部 2015年1月6日

一、项目部后勤管理员负责食堂管理,落实制度执行情况,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建立月度费用台账。

二、食堂饭菜以大众口味为主,做到新鲜可口,足量供应。除项目部接待外,不得为项目部员工提供单炒等特殊待遇。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就餐时间保证项目部员工饮食供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项目部的安排,遇事必须请假。

四、食堂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已,微笑服务,一视同仁。

五、食堂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满足供应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剩菜的产生,尽量避免为职工供应剩菜剩饭,食堂应经常变换菜品种类。

六、项目部员工严格按照就餐时间排队用餐,对于违反用餐时间的员工,食堂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供餐,因工作原因延误用餐员工,食堂应满足供餐。项目部员工在遇到加班情况时,应提前通知食堂留餐。

七、项目部员工要节约粮食、杜绝浪费,对恶意浪费或多次浪费的人员将全额收取伙食费。

八、食堂采购的生肉类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熟肉类必须去正规的食品加工点去购买;食堂采购的蔬菜必须新鲜,尽量减少肉类和蔬菜的存放时间。

九、食堂必须有可靠的防蝇防鼠措施。

十、食堂在用餐时间以外必须加锁,严禁食堂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食堂,食堂工作人员严禁在操作间用餐,用餐时间至少在开饭时间半小时以后。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每年由项目部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上岗。

十二、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品必须远离炉灶,严禁曝晒或用热水、明火等加热钢瓶,严禁私自倾倒残液,严禁瓶与瓶之间倒气。

十三、食堂刀具、案板等应做到生熟分开,打饭勺具分开。食堂调料、材料、米面要分类存放贴上标签,做到干净、整齐、有序。

十四、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

十五、公用碗筷的清洁标准应做到洗洁精清洗一次,清水冲洗两次,消毒一次。

十六、项目部员工除用餐外,不得进入食堂,不得在食堂私自加工食品。

十七、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照明灯具、热水器、电磁灶、电饭锅等电源,后勤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十八、猫、狗等小动物不得进入食堂。

十九、每周六下午,后勤管理员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大扫除,对食堂地面、柜台、锅灶、内外墙面、窗户等进行清洗,确保食堂干净整洁。

十、综合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每人每次处罚20—50元。

第2篇:食堂制度上墙[定稿]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 食堂炊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卫生管理法》,每个员工必须了解相关法规内容,每年进行体检一次,不合格者坚决调离现工作岗位。

二、 不准采购加工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

三、 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整洁、卫生的工作服,而且要带帽子和手套,做到着装整齐。

四、 每餐后进行一次餐具消毒,餐后残余物及时清理出去。

五、 售饭时必须带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不准用手接触食品。

六、 每天用餐后进行清扫,每周五进行卫生大扫除。食堂卫生要做到:室内四壁无尘,窗明几净,厨具清洁。

七、 冰箱每半月进行一次清理,防止食物变质。

八、 食品要分类存放,生、熟分开,肉类同海鲜产品分开。

以上制度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并落实到人,各负其责。

食堂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食堂全面组织领导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做好食堂各项工作。

二、对食堂职工就餐工作失误负责,对各工作岗位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负责。

三、有权督促厨师、服务员、采购员、出纳员、保管员的工作,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到食堂就餐,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有建议权。

四、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条例”,保证食堂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发生,对所有工作人员定期组织体检。

五、认真抓好食堂考勤工作,按时上报。认真做好各岗位工作考核,做好记录。

六、经常深入职工中,征求意见,更好的为职工服务。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一、原料、半成品的烹调、加工温度和时间要足以杀死致病菌。

二、成品出锅或制成后应在4小时内食用,过夜食品不能直接食用。

三、直接食用生、鲜食品前必须洗净并做冷消毒杀菌处理。

四、从业人员要经常洗手、消毒,保持手的清洁;要持健康证上岗,临时患病、伤应离岗休息,不得带病带伤作业。

五、不得采购病、死畜禽肉。

六、原料贮藏温度和时间要严格控制,搞好库房卫生。

七、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消毒,保持清洁,搞好环境卫生。

八、成品的冷却应有降温设备,不得桶装加盖或用厚布捂盖。

九、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善。

十、生、熟食品及其工具、容器要专用、有标记,从业人员定岗定位,不得混岗作业。

食堂服务承诺

一、 确保饭菜质量、膳食营养、合理搭配。

二、确保开饭时间。

三、确保饭菜卫生,不做腐烂变质食物。

四、确保热情周到,文明礼貌。

第3篇:制度是否上墙(食堂安全制度)

学校膳食委员会工作制度

1、参与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

2、参与学校食堂原材料的公开招标;

3、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管理;

4、监督学校食堂饭菜质量、份量及主副食品的花色品种,合理配料,减少浪费,提高伙食质量;

5、监督食堂的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炊事人员个人卫生以及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6、监督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

7、监督食堂物资保管情况及原材料采购质量、数量、价格情况;

8、每月召开一次膳食管理委员会例会,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食堂的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校食堂管理部门;

9、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师、学生对膳食情况的问卷调查并进行统计、汇总;

10、督促学校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等相关信息。

学生食堂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食堂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陪餐人员由领导、班主任、值周教师轮流担任。每天早餐、中餐、晚餐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校长每周陪餐一次;分管副校长、后勤主任每天陪餐一次;各班主任分组陪餐,做到每顿各年级都有班主任陪餐。

2、陪餐领导或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领导或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陪餐领导或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陪餐工作。

5、陪餐领导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陪餐领导或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出售,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行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由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2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师生的饮食安全,特制订此学校食堂留样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10、食堂管理理员(村主任教师)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

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 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 成品存放实施“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 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 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 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

三、 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五、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盘、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 冲洗灶具、地面、清洗水池,每星期大扫除一次,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无污染、无杂物杂物。

七、 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 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好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 学校行政人员每天检查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每天有人组织学生有序安全地就餐。

十、 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分调查和处理。

5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健康检查

根据国家或地区有关卫生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工作或接触食品工作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通过健康检查,掌握其身体健康状况。在身体检查中,如发现其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应马上调离从事或接触到食品的工作,防止疾病通过食物传播给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患者经过积极治疗和休息,病愈后再恢复原来所从事的工作,以保证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卫生安全。

二、卫生知识培训

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水平的高低与食品卫生的关系很大,只有掌握一定的卫生知识才有可能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因此,学校食堂应经常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对直接接触到食品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复训,以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通过组织学习或培训,使从业人员学会鉴别食品质量好坏的方法,了解食品污染的因素和食品中毒的原因,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同时使从业人员懂得做好食品卫生工作是自己的职责,对违反《食品卫生法》造成食品污染或食物中毒事故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培训时数,一般应不少于20学时,对卫生管理人员等卫生骨干,应适当增加培训时数,多掌握一些食品卫生知识,有利于检查指导学校食堂的卫生工作。

学校食堂采购及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三、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四、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

五、冷菜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学校的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六、学校食堂要将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名单,报学校总务处备案,同类食品的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原则上为1-2家,蔬菜等食品的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可适当放宽。定点采购单位(摊位)调整时,须及时报学校总务备案。

七、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 食品加工烹调加工制作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 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厨师要根据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 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 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 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 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

8 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

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功能作用。操作台上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二、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十三、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学校食堂餐具消毒制度

消毒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通过消毒来杀灭和消除病源微生物,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保障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制定本制度。

1、食堂餐具、用具经使用后必须进行消毒,杜绝使用未经 消毒的餐具、用具。

2、消毒人员必须了解和熟练掌握各种消毒方法,食堂工作

人员手必须消毒后才工作。

3、食堂的餐具采用高温消毒,把物品洗干净后,定人把碗

盘竖放在消毒柜内,每次消毒15分钟以上。

4、采用煮沸方法消毒,将物品洗净后,浸没水中,要保持

连续煮沸5分钟以上。

5、已消毒的餐具应存放于专用密闭保洁橱柜中防止再污染。

6、餐具、食品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餐具要有明显的标记。

7、物理消毒要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四道工序,餐

具消毒后应达到光洁、无味的感官标准。

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应当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灭污染源,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操作流程应科学、合理、有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原料粗洗—原料精洗和切配—加工制作—无蝇室贮存、销售—用餐—餐具回收清洗和热力消毒—贮存。

3、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浸泡、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餐饮具清洗池应严格与原料清洗池分开。

5、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或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每天对食堂的内部环境(含地面、台面、灶台等)进行彻底打扫、冲洗,要不留死角。一周进行一次更彻底的大扫除。

7、加工制作好的成品一律放在销售间(无蝇室)内;冬天要加以保暖。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口罩进入销售间销售食品。工作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11 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食堂、食品商店的场地、设备与环境,食品的采购、贮存与加工,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或放心店的标准要求,并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二、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预防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实行承包经营时,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食堂、食品商店如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情形,学校有权中止承包合同。

四、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照片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五、食堂、食品商店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品商店营业期间,至少有一名销 12 售人员在位看守,学校食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六、学校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七、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八、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可立即责令其整改:

1、学校食堂、食品商店的场所、设备与环境卫生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2、没有实行定点采购,或未按有关规定索证、索票。

3、出售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

4、食堂和食品商店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5、食堂剩余食品没按规定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九、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应责令停业整顿或终止承包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1、违反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对整改意见置之不理,屡次整改不到位的。

2、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十、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4 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一、食堂物资采购有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准介入。

二、采购人员要对所采购的物资必须定点,要严把蔬菜、食品关、价格关,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卫生许可证,生产日期、商标)和劣质品,采购的食品要求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发现多开发票、收受买主馈赠者,除通报批评外,还要没收所得并处以同等数量的罚款

三、 食堂收货人员要仔细验货、过秤、不得马马乎乎、应付了事,杜绝缺斤少两现象发生,当发现不合格食品必须退货,如不按制度履行,则造成一切后果由采购人员、收货人员共同负责。

四、食堂收货人员要对所采购的物资记录清楚,特别注意物品必须要符合卫生标准,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2、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3、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4、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7、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16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我食堂保证食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堂内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三、 职责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园长,下同)负责制,校长为食品安全自查第一责任人。校长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定期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 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

四、自查内容

自查内容包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公示项目等。

五、自查要求

1、自查频次:本食堂实施月度自查。

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1)发生了严重食品安全问题; (2)师生及家长有重大投诉;

17 (3)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重大问题。

3、学生在校期间,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

4、自查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及时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5、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及时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记录归档管理,以备检查。

6、及时将自查情况在食堂餐厅醒目位置或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18 学校食堂食品贮存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储藏室不得存放非食品,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四、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过期食品应立即丢弃或处理,不得继续存放。

五、储藏室内食品存放离地离墙,定期检查,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六、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结霜不得超过5毫米。

七、任何生、熟食物都不得用非食品袋包装。任何冷藏食品都必须加盖,生熟分离,不得混放。

八、做好《四防》工作,防尘、防潮、防鼠、防蟑螂工作。仓库内保持清洁、空气流通,禁止吸烟。

九、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学校食堂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 学校食堂所有厨具设备、设施、用具实行文明操作,按规范标准操作与管理。

二、 学校食堂内一切个人使用器具,由本人妥善保管,使用及维护。

三、学校食堂内所配厨具、用具,使用人有责任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学校食堂纪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

四、学校食堂配备的一切厨具、用具、餐具(包括零部件)不准私自带出,不准租借给他人使用。

五、学校食堂配备的一切厨具、用具、餐具应爱护使用,轻拿轻放,避免人为损坏。

六、学校食堂配备的厨具、用具发生故障后须联系专业人员检查维修,不得擅自拆卸。

20 朱家小学食物中毒预防及应急处理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校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科学、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师生安全,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此措施

一、食物中毒预防及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黄思雄

副组长:刘旭东、彭颖

组 员: 全体教职工

二、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

1、组织食堂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2、食堂人员严格按《食品卫生法》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操作执行

3、采购食品渠道清楚,严格按规定索证。

4、认真组织每天进货食品的检查、验收。

5、认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层层落实卫生安全责任制。

三、食物中毒的应急措施

1、安全预防措施

21

(1)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制度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到位。

(2)配备食品卫生管理员。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

(4)控制细菌的污染,按照食品分类低温贮存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5)实行销售食物48小时留样、登记制度。

(6)学校要加强对食堂和对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加工、等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消除安全隐患。

(7)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应急处置措施

(1)首发者发现中毒事故,立即报告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必须准确全面,要包括具体时间、地点、中毒人数等简要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启动应急预案。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指挥,协调控制,对患者进行抢救;并向区教育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局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报告。

22

(3)情况轻微时可做应急抢救,同时注意中毒者的病症;若是情况严重者则迅速拨打120请求救助,协助120医务人员将中毒者送至医院治疗,并通知中毒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赶赴医院协助救治。

(4)果断组织维持秩序,控制可疑人员;调查情况,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5)中毒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和销售,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容器、餐具等,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取样,送上级疫检部门检验。

(6)学校要及时与中毒学生家长联系,并做好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宣传教育,澄清事实,引导舆论以正视听,防止师生的惊恐和社会上的谣言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

(7)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食品卫生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事故处理后期要根据事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以及救助过程中推诿、延误、不遵从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一旦发生有食物中毒的现象,采取以下措施:

1、值日教师立即拨打120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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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苏朝军校长负责和上一级部门联系

3谭礼津负责保护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仪器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善后处理

由领导小组负责食物中毒的一切善后处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全面的调查处理工作。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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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企业办职工食堂厨房上墙制度

炊事班长岗位职责

1.在总站伙委会领导下,根据食堂管理职责要求,组织全班人员完成职工就餐和上级安排的接待任务。负责食堂内部工作安排、卫生监督检查和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

2.指导和督促食堂内各岗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把控食材使用的数量关。

3.在就餐标准内,以员工能吃好为前提,控制成本,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对管理不善出现的浪费,承担相应的责任。

4.对菜谱的调配,做到周有计划,日有安排。根据总站伙委会及员工对菜谱、味道的合理要求进行实时调整。

5.根据总站伙委会提供的菜单,负责提供食材的采购清单,按照《食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把好验收关,并做好食材管理和盘存工作。

6.做好炊事班员工的考勤工作,随时掌握所辖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积极主动地向总站伙委会负责人报告。

7.负责厨房各功能间的设备设施卫生,并定期组织大扫除活动。

8.完成总站伙委会安排的其它任务。

服务员岗位职责

1.负责每日三餐的刷卡管理工作。

2.负责食堂餐具的收摆、卫生的打扫。应在开饭前保持食堂内桌、椅、地面及门前的卫生整洁。

3.负责食堂电器设备、照明设施的开启与关闭,工作中应注意用电安全。

4.负责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具洗涤、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任务。

餐饮具洗涤、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具洗、消处理:大型餐饮单位必须实行专间,中、小型单位无条件实行专用者,则必须在洁净区内划定专门区域处理,其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用,严禁在餐饮具洗消设施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餐、饮具洗、消用洗涤剂:消毒剂必须是合法的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3.餐、饮具洗、消按以下程序、要求处理:

(1)物理法消毒:采用煮沸、蒸汽、红外线等物理消毒法的,应为一洗、二清、三消毒程序处理,消毒时应严格控制其温度压力和时间。

(2)化学消毒法:采用氯制剂等化学制剂消毒的,就为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程序处理,消毒环节应控制消毒液配置的浓度及餐、饮具浸泡的方法和时间。

4.餐、饮具洗消质量要求:应做到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药液残留、无传染性。

5.餐、饮具保洁:已处理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洁措施,将其存放于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洗物、鼠、蝇等污染,保洁柜内禁止放置已处理餐饮具以外的任何物品

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肉类、蔬菜、水产品的粗加工应做到分池(洗涤池)、分台(工作台)、分容器进行,防止交叉污染。

2.活食屠宰放血完全,病死、毒死禽类不屠宰,不加工。

3.肉类清洁后无血、毛、污物,无残留有害腺体;水产品加工后无鳞、无鳃、无内脏;禽类除净羽毛、内脏和头爪。

4.加工清理肠肚不将粪便、污水直接倒在地上,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5.蔬菜加工按一捡、二洗、三切顺序操作,清洗后的蔬菜无泥沙、杂草。

6.食品容器、盛器荤素分开使用,有明显标记并保持清洁。

7.不在食品洗涤池内和洗手池中洗墩布等不洁物,严禁在池内洗涤餐饮具。

8.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垃圾倒于垃圾桶内并加盖,当日垃圾当日清除。

9.下水道通畅,排水沟内无垃圾、无食品残渣、无臭味。

10.加工好的食品及时送入烹调间,防止存入时间过长造成食品变质。

11.粗加工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做好清理保洁工作。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操作台及加工用具彻底清洗干净、冲洗干净,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

食品切配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1、配菜时应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不予切配。

2、用具要清洁干净,做到刀不生锈,砧板无霉斑,台面揩布干净。

3、配菜时修割下来的废弃物装于不锈水的容器内,配菜结束后及时清除,并将容器清洗干净。

4、食品操作台无灰尘、无油垢、无蟑螂、无鼠迹。

5、冰箱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肉品、水产品分开,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保持正常低温要求,冰箱内每月定期清洁消毒一次以上。

6、食品容器,盛器清洁干净,荤素分开,配采用的盘、碗不直接叠放在盛熟菜肴的碗盘内。

7、配菜用的绞肉机,切片机等用后拆开清洁干净,做到不残留食物残渣。

8、配菜结束做好工具、容器、台面、地面的洗刷、清扫等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清洁,摆放有序。

食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

一、尽量保证食品原料或食品的新鲜。

二、严禁采购国家《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异常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食品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三、采购食品其原料,应当按国家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必须依法提供)。

四、采购大宗食品或原料时,应做到定点采购,合同中要依法对所购产品提出明确的卫生质量要求。

五、采购食品或原料时,要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做好采购情况的记录以备查。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健康检查合格,卫生知识培训合格,领取健康体检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上岗时必须佩戴“两证”。并在之后依法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的复训。

2、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澡、理发;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工作服;勤洗衣服、被褥,养成工作前、便后洗手,不用手抓熟食品的良好工作习惯。

3、穿戴干净白色的工作衣帽、围腰、袖套上班,工作服做到专用,凉菜和点心等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必须穿戴已经消毒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专用鞋。

4、工作时间不染指甲,不戴耳环、首饰等。

5、操作时不吸烟、不吐痰、不对着凉菜说话、打喷嚏,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

6、工作时间内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拉乱扯,随时对自己工作的环境、设施进行保洁。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患病调离等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含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合格,同时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合格两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已取得“两证”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每年参加一次健康体检,均合格后才可继续上岗工作。

3、在从业期间凡发现从业人员中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这“五病”的人员,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和消除传染性前,不得恢复食品工作。

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厨师或炊事人员对食品或原料具有良好的鉴别能力并掌握相关知识,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变质或不合格食品不下锅、不烘烤、不制作,这是防止食物中毒发生的重要环节之一。

2、灶面、烤箱、锅盖清洁无油垢,围裙上无食物残渣,无污迹,排气罩无积灰,无油垢,无底血。

3、烧煮、烹调食物充分加热,烧熟烧透,烧、煮、蒸熟的食品不在常温下长时间存放,最长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必须冷藏保存,隔夜隔顿食物食品充分回烧后供应。这是防止食物中毒发生的重要环节之二。

4、炒菜时勤翻动,勤洗刷炒锅,不用炒菜勺、手指直接尝味,尝完剩余汤汁不倒回锅内。

5、进出菜分台或操作分层,防止交叉污染。

6、食品容器、盛器、揩布生熟分开,不用未消毒的碗盆等容器盛装熟食,不用揩布擦拭已干净的消毒的碗盆等餐具和容器。

7、烘烤、烟熏食品时,滴落下来的油脂不能作为食品油处理。

8、放碗、盆、盘等餐具应放置于具有防蝇、防尘、防鼠功能的保洁柜内,保洁柜内应保持清洁,做到无积灰、无油污、无蟑螂、无鼠迹。

9、蒸饭间墙壁、天花板油漆或涂料无脱落、无霉斑。

10、米淘清漂净、淘后无砂石,无谷壳,剩饭摊开用纱罩盖好,防止发酵变酸,锅盖、蒸笼、垫布等清洁,无积灰、无油垢。

第5篇: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范文新托幼机构规章制度版上墙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含托幼机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应有正式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食品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和奖惩等方面获得充分授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餐饮企业的食品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化过程管理。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四)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五)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养护管理; (六)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七)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八)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九)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 (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相关内容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附件,下同)和经营实际,确定高风险的食品品种和加工制作环节,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重点防控。

四、开展定期自查。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制订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促进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做好单位资质证件、人员管理信息、管理记录、监管信息等资料的整理归档。

七、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至少每半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二、培训考核内容为有关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基础知识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制作规程、食品安全管理技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等。

三、培训可采用专题讲座、实际操作、现场演示等方式。考核可采用询问、观察实际操作、答题等方式。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从事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应取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培训后,应参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六、其他从业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2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使用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培训。

七、其他从业人员应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餐饮服务单位应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情况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二、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实行每日晨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手部有伤口的,使用的创可贴宜颜色鲜明,并及时更换。佩戴一次性手套后,可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情况、晨检情况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制作人员,应符合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二、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在加工场所内吸烟等行为。工作时,工作帽应能将头发全部遮盖住,不得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

三、专间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

四、专用操作区内从事下列活动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现榨果蔬汁加工制作;果蔬拼盘加工制作;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调味等简单加工制作后即供应的;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备餐。其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宜佩戴清洁的口罩。

五、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手部清洗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六、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并进行手部消毒。

七、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出现下列情形时,应重新洗净手部:加工制作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前;清理环境卫生、接触化学物品或不洁物品(落地的食品、受到污染的工具容器和设备、餐厨废弃物、钱币、手机等)后;咳嗽、打喷嚏及擦鼻涕后;使用卫生间、用餐、饮水、吸烟等可能会污染手部的活动后;其他应重新洗净手部的情形。

八、如佩戴手套,佩戴前应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手套应清洁、无破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手套使用过程中,应定时更换手套,出现需要重新洗手消毒的情形时,应在重新洗手消毒后更换手套。手套应存放在清洁卫生的位置,避免受到污染。

九、工作服宜为白色或浅色,应定点存放,定期清洗更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其工作服应及时清洗更换。食品处理区内加工制作食品的从业人员使用卫生间前,应更换工作服。工作服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更换。待清洗的工作服不得存放在食品处理区。清洁操作区与其他操作区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有明

显的颜色或标识区分。专间内从业人员离开专间时,应脱去专间专用工作服。

食品进货查验及贮存制度

一、食品采购应选择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供货者,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大宗食品要建立固定的供货渠道,与固定供货者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二、采购食品时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查验随货凭证、相关许可证、检验报告等材料,留存每笔购物清单或送货凭证。入库前要对食品的外观、温度进行查验并记录,发现包装破损、标签标识不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食品,不得入库。

三、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记录。可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和保存相关内容。采购食用农产品应符合相关规定,留存购货凭证。

四、食品库房应设有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配有足够数量的存放架。食品库房内不得摆放有毒有害物品,摆放个人物品、清洗消毒工具、洗涤剂、消毒剂应设独立隔间或区域。

五、食品贮存应做到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10cm存放。散装食品要使用密闭容器贮存,并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按照标签标注的保存条件及时贮存。

冷冻柜、冷藏柜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冷冻、冷藏柜(库)要有可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外显温度计。

六、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留样制度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供餐人数超过100人)和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宜根据供餐对象、供餐人数、食品品种、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和有关规定,进行食品成品留样。

二、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0-8℃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需要,且不少于125g。

三、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贴好食品标签,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或者标注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

四、应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留样食品必须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方可倒掉。期间若进餐者有异常,立即封存留样,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六、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 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清洗消毒的对象、方法、频率和人员等内容,确保清洗、消毒效果。

二、应明确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责任人员,确保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三、地面应保持经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脏物、干净、卫生。

四、排水沟设明沟的应保持清洁、卫生、通畅,无食物残渣、油污和污水蓄积,设暗沟应保持流水通畅。排水沟出口应有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转。

五、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无破损脱落。天花板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

六、烹饪操作台面清洁,无油污、食物残渣,炉台底部等无卫生死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管道定期清洗。

七、工作台、水池、工用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保持整洁。直接接触食品工用具、容器必须清洗、消毒。

八、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除霜。

九、定期清洗、维护和面机、绞肉机等食品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校验保温及冷藏冷冻等设备。

十、上述相关内容应形成记录,并建立档案。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一、应设置专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间)及设备,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满足加工经营和供餐需要。

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

四、消毒后的餐用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用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五、餐用具消毒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清洗消毒保洁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对餐饮具进行,并做好记录。

六、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定位存放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要分开存放。保洁设施有明显区分标识,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应定期清洁保洁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采用自配化学消毒的,应配备检测试纸,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设置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餐饮服务单位根据餐厨废弃物的量,必要时在餐饮服务场所外适宜地点,设置结构密闭的餐厨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

二、餐厨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防止有害生物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溢出,防止污染食品、水源、地面、食品接触面(包括接触食品的工作台面、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废弃物存放容器的内壁光滑,易于清洁。

三、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及时清理,不得溢出存放容器。每日或有需要时对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餐厨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进行处置。

五、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收运者等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一、成立某某某为组长、某某某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报告工作。

二、要定期检查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现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立即停止经营,采取告示、公告或通知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相关供货者停止生产经营。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按规定报告。

三、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处置基本程序如下:

报告程序:

第一责任人大厨→某某副园长→某某园长→某某区某某市场监督管理所、区社会事业局相关领导、疾控防疫部门→集团部门 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园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3.由食堂和保健医生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

4.根据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园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法卫生天护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角、屋顶、屋角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畅通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砧板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橱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幼儿园厨师职责

1.带领厨房工作人员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好食堂卫生及食品保洁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2.协助食堂管理员完成食堂工作计划,参加调剂食谱花样。

3.带领厨房工作人员严格按食谱操作,按人数投放主副食量,避免浪费。

4.按每日食谱中所规定的食物量填出库单,凭出库单领取当日所需食品。

5.负责验收食物,做好台账登记。

6.协助管理员管好食品库房。

7.保管好库房内的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断掉电源,消灭事故隐患。

8.在管理员领导下主持炊事班的例会。

9.带领厨房工作人员搞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

10.监督、检查炊事人员不吸烟、不饮酒及个人卫生。

11.检查清洗的幼儿餐具是否清洁。

12.检查清洗的蔬菜瓜果是否清洁。

13.检查食品加工过程是否严格按照卫生程序。

14.根据作息时间供应饭菜,并做到根据季节对饭菜保温的冷暖要求做好,烹饪操作应做到花样翻新,色香味俱全,唤起幼儿食欲。

15.做好个人卫生,按时清洗工服,剪指甲、在园工作时不抽烟,工作时穿工服,带工帽,上厕所后要严格用洗手液洗手,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16.做到公私分明,严格将厨房食品私自外拿。

幼儿园帮厨人员职责

1.负责执行各项饮食卫生及安全制度,严格按操作程序要求去做,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2.按带量食谱的规定量严格配餐,如有改动需经过保健医生同意。

3.严格操作程序,青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无尘、无杂质,熟食加盖,生熟分开,变质腐烂等禁用。

4.负责厨具、餐具厨房环境的整洁有序。

5.负责做好厨房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环境的整洁有序。

6.按配餐要求定量领用物品,树立节约意识,不浪费。

7.做好个人卫生,按时清洗工服,剪指甲,在园工作时不抽烟,工作时穿工服,戴工帽。

8.上厕所后要严格用洗手液洗手,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9.做到公私分明,严禁将厨房食品私自外拿。

食堂粗加工间管理制度

1.加工场所要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地面必须做到经常冲洗保持干净卫生。

2.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原料,发现霉变或异常的不得加工。

3.加工场所保持良好的通风,要有排烟、防鼠、排放污水设施。

4.食品原料使用该清洗的清洗,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分开加工和清洗。

5.加工原料的墩、盆、板、桶、框及其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标记,并做到分开使用。

6.加工用的容器、工具做到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配餐管理制度

1.配餐间设有洗手、消毒、更衣设备;有消毒装置、配有餐台、有能开关的取饭窗。

2.厨师应了解食堂菜肴的品种及相关的配料和卫生标准,严格按卫生程序操作,以免饭、菜受到二次污染。

3.配餐人员对菜品的质量必须熟悉、严格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菜品,有权拒绝传送,质量标准做到五不取(数量不足不取、温度不够不取、颜色不正不取、调料和配料不齐不取、器皿不洁不取)。

4.配餐人员必须搞好配餐区卫生,备好传菜用具,配餐员每餐开餐前、闭餐后都要洗手、消毒,开餐前30分钟打开空气消毒设备,消毒15分钟后将消毒设备关闭,闭餐后将配餐台清洗洁净,做到光亮无油污。

第6篇:上墙制度

各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1、质安部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协助公司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的安全教育;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并向上级报告;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署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参加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质安部专职安全员职责:熟悉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做好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度的安全管理目标的情况,并付诸实施;组织工程项目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采购的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用具;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公司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公司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顿工作;会同工程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设施使用前进行验收并作相应记录。

3、工程部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公司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协助质安部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在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并向上级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署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参加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建议处理意见。

4、工程部施工组职责: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参加公司生产例会以及组织经济活动分析等项工作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考虑施工设备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衡生产,充分考虑员工的情况,控制加班加点;在施工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做好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工作。

8、项目部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和法规,全面有效控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建立健全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执行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满足相关方要求,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达到预期目标;负责对作业班组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9、项目经理职责:领导和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管理本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情况;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生产与健康及财产的损失;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组织员工技术、安全培训教育;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10、项目施工员职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好技术交底,检查执行情况;领导所属施工班组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抢救,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监督检查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1、项目安全员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领导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参与组识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放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意,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电气工程的设计和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发工保护工作;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2、班组长职责: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根据施工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认真执行交接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育,提出防范措施。带领本班组工人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

中山市航安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总则

安全检查是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宣传落实安全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提高各级负责人与职工安全生产自觉性与责任感,掌握安全生产状态和寻求改进需求的重要手段,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

本公司为了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检查的管理要求

1) 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各管理层的自查、上级管理层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

2) 检查类型有: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

3) 安全检查的时间应根据施工的特点,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及安全检查的目的来确定,一般情况下:

a) 日常安全检查:班组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质安员及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时检查安全;

b) 定期安全检查:公司规定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c) 专业性安全检查:公司工程部或质安部不定期对施工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消防等专业安全检查。

4)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培训教育、操作行为等项目,具体根据安全检查的形式、类型由检查组织部门或人员来确定。

三、公司安全检查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是对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仓库的安全防护设施情况进行检查,查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落实;查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自检和安全例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查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和落实情况。

四、项目部安全检查

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主持组织,每月对所辖范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技术员、材料员、质安员等工种负责人、有关班长参加。 2)项目部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班组作业环境安全状况、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查班组安全日活动和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查违章、违纪、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安排处理,对自己无法整改的隐患,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向上级报告:查五口防护、三通一平,搞好安全文明施工。 3)安全检查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均应在检查记录表中反映,并附上评分表。

五、专业性安全检查验收规定

专业性安全检查验收是由有关部门及其专(兼)职安全、技术、操作工人等人员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和有关规程、规定进行验收和检查。

1、施工用电验收

施工用电的验收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电气技术人员、质安员、维护电工等进行验收。

1)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和其它有关安全用电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使用。如非主要部位,且属局部未达到规定,则局部不准使用,其它可使用,但必须严格限制范围,并经验收人员同意。

3)施工用电验收表一式三份(操作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各一份),验收签字由施工员、安全员安装负责人、设备员签字(有机电设施的由设备员签字),使用中项目经理要指定专人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耍及时处理。

六、安全检查的相关规定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用十项检查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机具等进行检查打分考核。按三个等级评价施工现场和基层单位的安全状况,80分以上为优良,70分至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根据检查的结果,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对单位、班组、个人的工资奖金实行奖罚。

2、公司给安全生产检查结果以公司通报形式向各职能部门、项目部通报。

6.3质安部和项目部的安全员要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建立单位工程安全状况档案资料,档案的内容包括5份验收表,10项检查评分表和汇总表,以及相应安全内业资料。

七、经常性安全检查的规定

1、班组每天必须在班前、班后进行岗位安全检查,操作中自检、互检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2、各级质安员应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工作时,要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八、安全生产隐患处理的规定

1、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公司各部门对施工现场、仓库的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生产环境组织和劳力组织方面不符合安全规程、安全卫生等规定,以致可能引起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问题。公司各级人员在各级安全检查和生产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发布立即通知作业人员进行整改,凡属已经发现而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签发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

2、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分三级签发:

第一级由公司领导签发劳动保护整改意见通知,隐患范围重点是:造成事故的隐患未排除或其它地点又重复严重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隐患。

第二级由质安部签发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重点是:高处作业无防护设施,线路架设不符合要求,绝缘不良,手持电动工具未装漏电保护器,其它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隐患。

第三级项目部安全员签发安全生产隐患整 改通知,是在包括公司领导、质安部签发的隐 患整改重点的基础上,其主要范围:违反安全规程、规定,不正确穿戴个人劳保用品,没有按规程要求搭设脚手架、安全网等,施工现场危险场所没有防护措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 格的项目就投入使用等。

3、接到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的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人员(“四定”)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计划上报签发部门或人员,对自己无法整改的隐患,在采取措施的同时要向上级报告,请求帮助整改。

4、对检查出来的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实行登记、通知、复查、销案的制度,质安部和项目部安全员应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帐,对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通知要负责进一步复查和关闭。

5、对安全生产隐患单位未实行“四定”和隐患整改责任人未按时整改,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给予罚款。

6、对严重违反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生产作业,并同时向领导报告,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未经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同意后,任何人不得让工人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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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工作传票制度

一、 为加强部门间工作沟通,严防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工作责任,保证工作及时、严密地完成,特制定此制度。

二、 工作传票包括工程设计传票和电气工程施工传票。

三、 有关设计传票:

1. 设计传票的接受部门为技术部,是由申请部门在施工中向技术部要求设计方案而制作。

2. 有设计需求的部门必须在设计传票上写清楚要求项目、施工地点,并注明所需时限及本部联系人;

3. 技术人员在接到传票后,应会同工程施工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测,及时作出对此项工作的书面处理意见,画出设计图纸,并在设计传票上注明设计预算人、施工具体时间。 4. 此传票用以明确技术设计责任及使有关负责人了解工程施工情况。

5. 此表一式三份,经理、工程部、设计部三处各执一份。

四、 有关电气工程施工传票: 1. 电气工程施工传票的接受部门是工程部,是由技术部门在完成设计并欲交付施工时,要求工程部施工而制作。

2. 设计部门在施工传票要写明施工的具体3.4.5.6. 内容、施工时间与进度计划,并注明填写时间与设计人。

设计部门在传票上必须填写发必须经工程负责人签字,并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才正式生效。

工程部人员在接到施工传票后,须按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所需施工项目,如在施工中发现技术疑问可填写设计传票。

此传票用以明确各部门所需做的工作,并使各级有关负责人清楚了解公司所所工程项目。

此表一式三份,经理、技术部、工程部三处各执一份。

工作传票须进行保存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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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五、为了使本公司的工器具在施工中更安全有效地使用,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各种工器具必须实行定置存放在专设位置。

工器具管理规定

二、工器具必须要有记录清册。

三、每月必须对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做好工

四、工器具使用前和使用后都要进行登记和存

五、材料工具员负责本班组的工器具管理,发 并设材料工具员进行专门管理。

器具保养工作,包括对工器具的清洁维修、报废更换等;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定期校验并有记录。

档。

现有失窃和损坏的工器具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反映,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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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安全设施和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安全设施和防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管理

1、 质安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高压引落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 质安部专职安全员在开工前负责绘制安全警示标志平面布置图并签名,安全警示标志平面布置图必须针对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危险部位,按照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详细绘制。当建筑物各层平面不一致时,按各层列表或绘制分层布置图。安全警示标志平面布置图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由质安部专职安全员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应根据该图在醒目、与安全有关的地方悬挂安全标志,不能流于形式将全部标志牌不论该处是否需要并排挂设在一起。

3、 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对安全标志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标志牌破损、严重褪色的要更换;缺漏的要及时增补。

三、安全警示标志的实施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色应规划统一,且符合《安全标志》(GB 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179-1996)、《安全色》(GB2893-2001)的要求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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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至少每年两次召开全体员工安全生产动员大会,提出并贯彻安全生产目标,表彰安全先进集体及安全先进个人。

二、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规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待岗一个月,三次考试不合格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公司每月举行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主要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并针对公司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苗头,提出避免安全问题的办法。

四、各施工班组每周举行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由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主持进行安全学习,并将学习内容记入《安全活动记录本》。安全员应制定学习计划,并随时检查安全学习的效果。

五、各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本》在每次活动完毕后交安监部进行检查,提出意见后交公司经理批阅。

六、安监部、公司领导至少每星期要到各班组进行安全活动,及时了解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普及安全知识,推进先进经验,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进行分析,杜绝违章的出现。

七、安监部、各班组长及安全员,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利用安全活动进行现场施工安全教育。

八、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要求,“对新入公司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具体内容为:

(一)公司级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国家电力公司有关电力建设的规程、规定;

3、本企业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

4、本企业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

5、伤亡事故典型案例等。

(二)工地级

1、本工地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

2、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

3、本工地施工作业范围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班组级(岗位)

1、本班组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

2、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本班组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

4、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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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重点工种的消防管理

1、电工的防火要求 1) 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操作。 2) 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 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且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钢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 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室无关的物品。 5) 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的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6) 临时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7) 每年雨季前要检查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欧。 8) 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9) 不可有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保持一定距离。 10) 电线穿过墙壁,苇席或其他物体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绝。

2、司机的防火要求

1)行车与检修车辆时不准吸烟。

2)检修车辆时要切断电源,不得用草帘当垫子。

3)车辆进库存放时,车头向外,露天存放时,必须存放整齐、按号就位、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堵塞通道。

二、重点物、部位消防管理

1、配、变电室的防火要求

1) 除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变电室。 2) 配、变电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箱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 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 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 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2、物资仓库的防火要求

1)各类物资仓库的消防工作管理和要求应严格执行公安部1990年3 月22日发布旅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仓库竣工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1) 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 库存物资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库存分垛存放时,第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100mm。并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 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m,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3) 高压线下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4) 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7)仓库所有人员都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3、档案室、资料室、保密室的防火要求。 1) 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 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3) 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通道口存放物品。

4) 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与资料保持在30cm以上距离。

5) 理人员在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三、生活用火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行政部负责同意安装,有关部门共同检查认可,制定出管理办法发给《用火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设置移动和培养,应当经过工地负责人或领导指定的消防保卫人员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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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一、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二、严格控制火源

1、施工现场建立集中吸烟区。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器,严防电器线路引起火灾。

4、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三、按防火平面布置图,落实消防器材,挂设防火标志。

四、建立一支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质安员、工人组成义务消防队。

五、加强防火安全教育。

六、建立定期防火检查,更换灭火器药剂。

七、施工现场夜间配有照明设备,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排义务消防队值班。

八、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堆积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

九、同各班组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书。

十、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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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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