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管治方案

2022-05-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安全管治方案精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安全管治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建设行业实际,现就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实现以下目标:1.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重伤20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3.争创“省级文明工地”和“市级文明工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市建设局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安监站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秘科,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三、整治措施

(一)狠抓责任制,深化形势分析研究。制定并分解落实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与各建筑工程公司法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制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适时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制定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对完成责任制目标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不力、责任制不落实的追究相关责任。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深化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究,解决施工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和不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形势。

(二)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监管,强化事故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定》,把安全生产许可作为建筑市场准入清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生重大事故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处以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级、撤销施工资质,清出建筑市场等处理。同时,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切实强化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重大事故企业领导约谈、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社会曝光、重大事故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

(三)继续推进差异化管理,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是开展施工安全生产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治措施制定、责任制落实、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情况;工程项目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省外入企业施工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职责,主要、关键工种及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按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编制、审查、论证和实施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情况等。二是逢重大节日、“两会”、高温、台风、汛期、施工高峰期等敏感时间,适时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组织开展工程安全生产检查、通报。三是结合预防高处坠落、机电伤害和坍塌事故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各地实施淘汰限制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高大模板和特种设备等专项检查。

(四)全面推进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创建活动,增强各方主体安全意识。一是贯彻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和《省创建省优质工程暂行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活动,进一步完善创建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奖惩措施等激励机制,发挥政府对创优工作的导向作用,重点做好大中型公共建筑及标志性、纪念性建筑物和政府投融资建设工程的创优工作。二是落实省厅《关于调整<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建筑〔〕4号),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确保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落实到位。三是组织开展第六个“安全生产月”和第五个“质量月”宣传活动,召开质量安全现场交流会,通过“省优质工程”和“省级文明工地”典型示范,进一步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和创优意识。四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突出一线操作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实施主要、关键工种的技能岗位制度。

(五)加强施工许可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一是规范施工许可行政审批,严格实施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对建设单位不履行规定的安全责任,未报送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或未通过安全措施备案审查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二是加强全市施工许可管理,严肃查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及乡镇生产性建筑等“四个部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同时建立施工许可季报制度,加大实施“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力度,逐步健全全省施工许可动态管理体系。

(六)加强监理行业管理,强化安全监理职责。继续抓好监理市场的专项整规工作,加强对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的监管,抓好监理行业自律工作,推进监理行业诚信建设。继续宣传贯彻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强化监理法定职责,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月上旬,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部署实施有关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月中旬~9月,广泛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把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全面地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督促企业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措施,并将整治工作精神和工作计划传达到每个项目、班组和施工人员,要求企业组织开展在建项目自查和整改。

(三)检查执法阶段:10月~11月,组织对本辖区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市建设局将适时组织督查和抽查。

(四)总结评估阶段:12月份,对本地区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以及事故发生起数尤其是高处坠落、机电伤害和坍塌事故与去年同期进行对比,检查评估专项整治的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定期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部署下一步整治措施。

(二)要抓住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还应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日常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和对施工现场的指导,及时掌握了解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对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建筑安全管治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全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项目共保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大力推行工地现场民工业余学校,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有效杜绝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逐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和总体目标

年专项整治的重点是:预防高空坠落、预防坍塌、预防物体打击、防扬尘污染。

专项整治总体目标:

1、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有效遏制重大伤亡事故和有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力争年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2、有效治理全镇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继续推广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报监制度,镇区建筑工地施工场地100%实现围栏作业,逐步淘汰砖砌围栏,基本消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

3、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管理,镇区内杜绝直接抛洒建筑垃圾现象;逐步消灭工地车辆带泥上路现象,镇区100%的工地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备,实现100%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基础上,率先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三、组织领导

全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所。

四、实施步骤

此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企业(工地)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广泛开展施工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机构,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扬尘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充分做好动员和部署;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制定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大力推动现场民工业余学校的建立,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加强施工作业人员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各施工企业组织开展自查自改:一查思想认识,对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克服厌战消极情绪;二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度、安全生产预警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等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三查培训教育,民工业余学校是否建立,教学计划是否得到实施,一线作业人员尤其是民工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教育是否到位;四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脚手脚、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工程施工是否严格按照论证和审批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五查隐患排查,开展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和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六查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的报监,施工现场环境监管的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七查安全施工费用的落实,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落实到位。

各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带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进行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要在9月底前上报镇建管所。

(三)检查执法阶段。镇建管所将组织人员。对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建立、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自查自改情况。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首先责令其整改,录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整改不力的,依法严格处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认可条件的,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建设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三违”人员,严格按记分考核办法进行记分。

(四)总结评估阶段。将适时召开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会,总结和推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找出整治工作中不足,制定应的对策和措施,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施工企业成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专项整治领导工作机构。在组织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切实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明确工作目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要做到六个结合:一是与“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二是与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三是与开展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结合;四是与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五是与《市环境保护蓝天工程方案》的贯彻落实结合;六是与施工人员特别是一线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结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各施工企业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传达到施工现场。建管所将对专项整治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除责令立即整改外,还要通过区工程建设网予以爆光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四)坚持边查边改。专项整治工作从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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