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个人述职报告

2022-09-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随着国民文化水平的提升,报告在工作与学习方面,已经成为了常见记录方式。报告是有着写作格式与技巧的,写出有效的报告十分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院长个人述职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法院院长个人述职报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五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199件,办结14091件,诉讼标的额254.26亿元。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57155件,办结2452361件,诉讼标的额1701.83亿元。其中2007年受理541901件,办结541069件。全省法院年均结案49万余件,居全国第四位,法官人均结案数居全国省区第一。

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全面强化审判职能

五年来,全省法院始终把保障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中央、省委的战略部署,立足法院工作实际,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审判工作服务于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会、创新型省份以及“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等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省法院紧扣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危害国家安全、故意杀人、抢劫、贪污、受贿等重大犯罪案件4718件,上升19.2%,其中2007年审结1049件。为配合死刑案件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的重大改革,在省委的领导下,增设刑事审判第三庭,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从2006年6月1日起在全国省区率先实现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同年9月1日起在全国省区率先实现全部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各级法院五年来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52882件,审结252843件,分别上升32.9%、32.57%,判处罪犯364190人,上升49.55%,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50280人。2007年审结56935件,判处罪犯87151人。五年共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155件258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80577件127011人;审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金融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179件12938人;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04件1337人。加强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4030件443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335人。对因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能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或适用非监禁刑。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为40858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依法宣告192名被告人无罪,其中自诉案件144人。公诉案件48人,另有1360件因证据不足由公诉机关撤回起诉。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司法宣传;精心审理未成年人犯罪34316人,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缓刑少年犯帮教基地等方式,促使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

(二)调判结合化解纠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一审案件1289438件,2007年审结280966件。五年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财产权属纠纷等案件557324件,劳动争议案件39264件,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商品房预售、建设工程合同等案件37039件,买卖、运输、担保、承揽、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364797件,企业改制、公司诉讼、股东权纠纷等案件3010件,借款、融资租赁、信用证、证券等金融纠纷案件279039件,知识产权案件4859件,海事海商案件4106件,涉外民事案件2260件。我省法院审结的浙江海纳科技股份公司破产重整案和百事可乐“蓝色风暴”商标权纠纷案,入选法院系统2007年全国最受关注的“维护平安和谐,伸张公平正义”十大案件。

进一步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司法原则,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加强司法调解工作、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意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覆盖诉讼全过程的调解工作机制,推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到57.06%,其中2007年为56.25%。人民法庭调解撤诉率在70%以上。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798件,上升32.72%,2007年审结5283件。五年来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12.39%;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42.49%;因法院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力度,或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等原因原告撤诉的33.61%;终结及其他方式结案的11.51%。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21件,审查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83294件。

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不断提高,2007年达436人,同比上升13%,行政审判的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试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提高行政审判的公信力,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推广。去年8月,在省委、省政府召开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会议后,召开了第五次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进一步健全行政争议协调、和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二、推进审议、执行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三项承谱”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了“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三项承诺”。两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创新机制,推进改革,出台53条具体措施,制定了37个规范性文件。经过全省法院的共同努力,落实“三项承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进一步创新为民服务机制,做到有诉必理,努力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全面加强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有54个法院的立案接待大厅被评为“文明窗口”,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推行接待导诉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降低老百姓打官司的成本,2006年以来缓、减、免收诉讼费5779.17万元。全省法院于2006年底全部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总金额达到4868万元,截至2007年

底,已对2722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708.01万元,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在法院工作环节已基本解决。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调整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基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上限标准,自去年4月起提高到150万元至500万元;对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11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案件,无论标的额大小均由基层法院一审。针对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推广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民事案件达79.87%,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案卷移送、鉴定评估等非审限用时,严格审限延长审批手续,使诉讼活动更加便捷、经济。

进一步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实现公正司法,努力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一审案件除有法定情形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同时提高二审案件开庭率,增强裁判文书说理,实行判后答疑释理,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审判业务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浙江法院网”等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布,裁判文书通过互联网等形式扩大公开范围,还选择典型案件尝试互联网直播庭审。建立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案例指导制度,严格限制和规范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的案件请示,并就规范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正确适用证据规则、加强合议庭工作等有针对性地出台了指导性文件,最大限度地做到“同案同判”。推行随机滚动分案,防止发生人情关系的干扰,审判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坚持内部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并重,普遍成立办案质量检查机构,实行量化考核;推行院庭长办案、旁听庭审等制度,强化案件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实施《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建设,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8163件,参审人员143698人次;认真接受法律监督,全省法院五年来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3124件,其中刑事抗诉444件,维持223件,改判123件,发回重审35件,以其他方式结案63件;民事行政抗诉2680件,维持1018件,改判481件,发回重审30件,调解422件,以当事人撤诉等其他方式结案729件。随着各项措施的不断落实,有理有据打得赢官司的胜诉机制进一步完善,办案质量有了新提高。2006年以来,刑事和民事案件上诉率分别为8.26%、6.82%,92%以上的案件经一审程序即已息诉。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0.7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全省法院信访中申诉和申请再审数量明显下降,2006年同比下降17.39%,2007年又下降50.83%。

进一步创新公开执行、协助执行机制,力克执行难,努力让胜诉的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在法院内部着力防止执行不力不公现象,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执行工作体制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16项制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执行制度体系。加强执行权的制约,全面实行执行实施权与审查权分离;增强透明度,实行执行公开和告知制度;规范财产评估、拍卖的委托程序,实行委托评估拍卖事项与执行机构分离;不断拓展执行手段和方法,采取申报财产、公开曝光、悬赏执行、搜查、强制审计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注重审执兼顾,在立案、审判环节依法做好财产保全等工作,为生效裁判的顺利执结打好基础;加大考核力度,榴继开展了争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和“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评选活动,重点考核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是否全部执行完毕为主要指标的有效执结率和自动履行率。在外部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认真贯彻省委批转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与省委政法委联合召开了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会议,与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等联合下发文件,加强法院与公安、工商、房产、国土资源、建设、金融、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信息交流共享,在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前,依法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投资、招投标、出境、注册新公司、高消费等,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组织纪律等手段,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在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协助执行工作纳入了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有80%的法院建立了执行联络员制度。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执结692513件,执行标的金额736.54亿元,2007年执结143709件。2007年案件有效执结率由上年的40%提高到65%,涉及执行工作的信访量同比下降56.85%,在民事案件结案上升8.1%的情况下,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反而下降了1.22%,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已有所提高。

“三项承诺”的提出和实践,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认可。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和省委赵洪祝书记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国法院和本省各地各部门学习和推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法院落实“三项承诺”情况的报告并给予充分肯定。

三、加强基建设,夯实法院工作基础

五年来,全省法院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为动力,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基层建设。

2004年,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工作汇报,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2004~2008年全省法院基层建设规划》和与之配套的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两庭”建设等三项规划,提出了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具体目标。同时,各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工作指导,尽力为基层建设服务,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审判、执行以及人、财、物保障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做到功夫下在基层,成效体现在基层。巩固“五好法庭”争创成果,开展争创“模范五好法庭”活动,212个人民法庭中已有199个达到了省级五好法庭标准,32个被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称号。我省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五年来,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庭设置调整,适度合并了一些案源少、力量分散的法庭,人民法庭的布局和审判资源的集约化配置更加合理。同时,各基层法院普遍实行法院和人民法庭均可直接受理案件的立案“双轨制”,并对确有需求的群众许可口头起诉;在不设法庭的乡镇,建立373个巡回审判站(点),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五年共巡回审判案件52355件。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两庭”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五年来,各地用于“两庭”建设的资金达23亿元,建成符合标准的审判法庭的法院77个(占总数74%)、人民法庭104个(占总数的49.1%)。所有人民法庭都配备了汽车,安装了电子签章系统。去年10月,为缓解《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给法院经费保障带来的影响,在中央和省财政的支持下,决定补助我省基层法院1.87亿元。省高级人民法院还与财政厅

出台了《关于制定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切实加强基层法院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四、要抓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五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不解地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司法公正树形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大力加强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和形象建设。

扎实开展理念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紧密联系法院实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认清国情,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上级法院加强干部协管,做好班子调整和换届工作,全省法院院长调整交流达81%,本科以上学历达94.1%。五年来,全省法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共有735个集体和1487人次受到记功表彰,有15人次被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和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贾建平、魏剑明同志还光荣当选“浙江骄傲~2006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

规范司法行为,完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制定《2006~2008年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点》,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重规范司法礼仪、程序运行、裁判文书,并分别制定指导性意见,分年度进行重点考核验收。目前,2006年规范司法礼仪和2007年规范程序运行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并拍摄制作、编写出版了全国首部《法官司法礼仪规范》电教片和《裁判文书制作指南》。

推进廉政建设,纯洁法官队伍。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每年对机关和各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施检查考核。切实加强案件督查工作,严格追究违法审判责任。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选择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全省法院干警违法违纪数量比前五年下降62.63%。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三年时间对全国基层法官进行全员轮训的要求,大力开展法官在岗培训,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共举办培训班134期,培训人员13605人次。去年10月全省法院4800多名基层法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格率达到99%。目前,全省法院审判人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0.42%,大学本科以上占78.83%;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53.17%,本科以上学历占88.49%。一批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调研成果在全国获奖,省高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06年度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切实改进各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认真接受常委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监督。2004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贯彻刑事诉讼法情况向省人大内司委作出报告;2005年,就减刑假释工作情况作出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06年、2007年分别就全省法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和落实“三项承诺”等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后又及时召开贯彻审议意见的专题会议,逐一落实工作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专题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二)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机构。成立督查联络办公室,制定工作制度,完善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程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省高级人民法院共收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转来的建议、提案43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备专门委员会陆续交办的296件代表来信和涉诉信访案件,已办结277件。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工作和旁听庭审等方式,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在省人大代表工委、省政协办公厅的支持下,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9次安排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并多次邀请省、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增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三)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及时向“浙江人大”门户网站报送法院工作信息,在“浙江法院网”门户网站上专门开设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箱”;在全省法院落实“三项承诺”过程中,主动将有关材料汇编成册,分送全体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五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这是省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是:法院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司法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司法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有些法官审判理念、司法作风方面还存在不足,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忽视社会效果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还未得到根本克服;五年来干警违法违纪数量同比虽有明显下降,但仍有111人受到查处,严重损害了法院形象;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不够及时有力。同时,随着收案多年持续高位攀升,以及诉讼收费制度改革,物权法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等的实施,还将呈现新的诉讼高峰,案多人少矛盾将进一步加剧;物质装备虽有改善,但仍有一些法院经费不足,装备落后,制约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法院人难进、人难留,法官断层现象较为突出。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坚强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六、今后工作打算

党的十七大确立了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奋斗目标,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关注涉案民生为重点.以落实“三项承诺”为抓手,宽严相济惩治犯罪,调判结合化解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力求案结事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优化审判监督管理,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为促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

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履行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责任。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质。坚决执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更加注重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更加注重维护事关民生的涉案合法权益,更加注重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二是全面加强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刑事审判要坚持宽严相济,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坚决依法严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维护社会安宁;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有依法从轻情节的犯罪,体现政策,从轻处理。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确保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相关办案程序的规范和质量。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事审判要坚持调判结合,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积极推进基层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立人民调解窗口,构建纠纷分流处理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在基层。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妥善审理好涉外、涉潜澳台案件,提高浙江法院涉外审判的国际公信力。行政审判要坚持监督、维护、协调有机统一,严格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注重通过协调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息诉”,注重源头治理,切实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维护重大活动特别是奥运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三是坚持法院改革,深化落实“三项承诺”。“三项承诺”的提出和落实符合浙江法院工作实际,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围绕司法为民。充分发挥立案接待大厅功能,进一步加强立案环节的导诉和法律释明工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优化便民方式,切实保护诉权;认真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一步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停、退工作,加强与法律援助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体系。围绕审判公正,进一步强化制约和监督,健全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合议庭成员、法官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维护公正与效率;继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裁判文书的改革;积极应对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科学配置审判资源,继续扩大基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范围,优化上级法院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围绕执行公正,以维护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执行异议权和申请复议权等为重点,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执行力度,落实被执行人强制报告财产,强化立即执行、审计执行、曝光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的适用,有效发挥协助执行、联动执行新机制的作用,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实现。

四是加强基层建设,夯实法院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基础。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始终把加强基层法院建设作为人民法院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睹性、根本性任务来抓。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确保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新颁布法律的全面、及时、准确实施。深化“五好法庭”、“模范五好法庭”争创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工作整体水平。把便民诉讼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着力点,扩大巡回审判站(点)的设置范围,开展巡回审判,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继续抓好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及省委《实施意见》的落实,在干部任用、人员配置、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加大对基层法官的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大力实施“科技强院”战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审判方式方法,扩大审判公开范围,建立案件流程监管体系,提升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是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养,消除少数法官存在的特权思想,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加强队伍业务建设,在组织法官轮训的同时,鼓励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自修。新进法院人员。原则上安排到基层锻炼,增强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加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使之成为政治坚定、作风务实、率先垂范、能抓善管的坚强集体。主动争取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法官断层、审判辅助人员紧缺等突出问题。把法院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完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法院惩防腐败工作体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队伍纯洁。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振奋的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法院工作继续推向前进,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齐 奇

第2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启楣辞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备案报告等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张启楣因已到任职年龄时限提出的辞职请求,2005年12月2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张启楣请求辞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现报本次会议备案。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1月10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启楣请求辞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启楣因已到任职年龄时限提出的辞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关于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大会主席团:

根据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议案截止时间,到1月18日12时,本次会议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98件。

人大代表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是代表履行职责、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代表们通过闭会期间参加视察和调研,深入群众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在本次会议上,代表们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与往年相比,本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较为规范,质量有明显提高,其中要求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议案85件,占议案总数的87%。根据内容分析,大体分为:(一)属于行政法类的议案27件,占议案总数的28%;(二)属于经济法类的议案37件,占议案总数的38%;(三)属于社会法类的议案16件,占议案总数的16%;(四)属于人大自身建设的议案5件,占议案总数的5%。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大会秘书处在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后,分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过认真研究,我们建议:对其中符合或者基本符合议案规范要求的55件,分别交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中:交法制委员会审议11件,交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15件,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13件,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5件,交民族华侨委员会审议1件,交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10件(见附件一)。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将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下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余43件,根据其内容和形式,建议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见附件二),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的质量,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审议代表议案时,将通过各种途径与代表进行沟通,认真听取提议案代表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法规案时,将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

此外,至1月18日12时止,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21件。对所有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部将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要坚持“一府两院”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和承办单位领导负责制,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完善建议督办制度,继续发挥专门委员会和代表的督办作用,提高实际问题的解决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浙江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06年1月19日

附件一

一、交法制委员会审议的11件:

(1)章风仙等12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议案(第5号)。

(2)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企业商号保护条例》的议案(第17号)。

(3)徐志芳等10名代表:要求尽快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20号)。

(4)陈立荣等11名代表:关于修正《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议案(第38号)。

(5)胡永先等12名代表:关于要求对《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的议案(第57号)。

(6)胡永先等12名代表:关于要求对《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的议案(第58号)。

(7)陈立荣等10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代表辞职办法》的议案(第59号)。

(8)王自强等10名代表:要求浙江省内制定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实施条例(第61号)。

(9)陈兴邦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修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议案(第72号)。

(10)蒋富根等12名代表:关于完善我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立法的议案(第75号)。

(11)王大安等13名代表:要求制定保护和发展浙江省老字号的暂行办法(第82号)。

二、交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15件:

(1)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议案(第3号)。

(2)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议案(第4号)。

(3)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议案(第6号)。

(4)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议案(第10号)。

(5)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残疾人社会保障条例》的议案(第15号)。

(6)吴国升等10名代表:要求尽快修订《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19号)。

(7)陈仁央等10名代表:关于修改《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议案(第31号)。

(8)陈章方等10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普法条例》的议案(第43号)。

(9)陈保华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议案(第44号)。

(10)黄锡南等11名代表:要求修改和完善《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46号)。

(1 1)徐群等11名代表: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议案(第47号)。

(12)赵一德等11名代表:关于青年志愿服务立法的议案(第67号)。

(13)杨益民等11名代表:尽快制定《浙江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议案(第70号)。

(14)陈定新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工资条例》的议案(第77号)。

(15)陈定新等11名代表:关于修改《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的议案(第81号)。

三、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13件:

(1)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议案(第1号)。

(2)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议案(第2号)。

(3)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议案(第7号)。

(4)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的议案(第8号)。

(5)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的议案(第9号)。

(6)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广告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8号)。

(7)陈立荣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省人大制定《浙江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议案(第32号)。

(8)陈立荣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邮政设施管理办法的议案(第37号)。

(9)陈保华等12名代表:关于抓紧制定《浙江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的议案(第48号)。

(10)陈保华等12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广告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第49号)。

(11)徐培金等30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议案(第63号)。

(12)马贵翔等10名代表:要求制定《浙江省预算监督条例》的议案(第69号)。

(13)何慧琴等10名代表:建议省人大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配套的法规明确港口行政管理体制的议案(第73号)。

四、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5件:

(1)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办法》的议案(第11号)。

(2)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出台《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议案(第13号)。

(3)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的议案(第14号)。

(4)陈保华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条例》的议案(第50号)。

(5)贾若忠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第56号)。

五、交民族华侨委员会审议的1件:

(1)陈乃科等10名代表:关于进一步落实具备选民条件的华侨在国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议案(第64号)。

六、交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的10件:

(1)徐芸等11名代表:关于及早立法,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的议案(第21号)。

(2)陈忠瑶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对曹娥江水系立法保护的议案(第30号)。

(3)王忠志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议案(第34号)。

(4)刘宏明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出台《浙江嵊泗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议案(第35号)。

(5)陈章方等10名代表:关于尽快出台《浙江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议案(第41号)。

(6)周志明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制定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应的农作物种子条例或实施办法的议案(第53号)。

(7)姚新义等10名代表:关于加快我省地方性气象法规立法步伐的议案(第55号)。

(8)王宗泽等11名代表:要求制订“灵江水系保护条例”的议案(第62号)。

(9)许利群等14名代表:关于尽快制订《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议案(第66号)。

(10)陆亚孟等11名代表:要求制定《浙江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议案(第68号)。

附件二

一、政治法律方面33件。其中:

1、人大工作31件:

(1)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抓紧制定《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的议案(第12号)。

(2)章凤仙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出台《浙江省农民职业教育条例》的议案(第16号)。

(3)徐芸等10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旧货业治安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2号)。

(4)马红宝等11名代表:要求加快制订《浙江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23号)。

(5)吕文广等11名代表:关于建立对中小学食堂工作定期检查的制度,适当时机制订“中小学生午餐营养法或管理办法”的议案(第24号)。

(6)周楚兴等10名代表:关于建议制定《浙江省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实施资产抵押办法》的议案(第25号)。

(7)周楚兴等10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废旧金属收购管理规定》的议案(第26号)。

(8)吕文广等11名代表:关于在省人代会上增设审计报告的建议(第27号)。

(9)蒋爱女等12名代表:关于加强城市街道人大工作的议案(第28号)。

(10)吕文广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制订《浙江省宠物领养及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9号)。

(11)陈立荣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促进就业办法》的议案(第33号)。

(12)刘爱世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将《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办法》升格为《条例》的议案(第36号)。

(13)陈立荣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体检机构管理办法》的议案(第39号)。

(14)韦晓声等11名代表:关于建议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第40号)。

(15)陈章方等10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犬类管理条例》的议案(第42号)。

(16)陈保华等12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议案(第45号)。

(17)王金中等12名代表:关于划分军港禁区、管理区和安全控制范围立法的议案(第51号)。

(18)钱孟康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制订浙江省城市景观管理条例的议案(第52号)。

(19)陆家毕等11名代表:关于加强我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议案(第54号)。

f20)徐妙根等12名代表:关于要求出台《浙江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的议案(第60号)。

(21)金锡康等12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的议案(第65号)。

(22)余中平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制定生态效益补偿法规,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的议案(第71号)。

(23)何慧琴等10名代表: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议案(第74号)。

(24)陈定新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议案(第78号)。

(25)陈定新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议案(第79号)。

(26)陈定新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劳动安全卫生

条例》的议案(第80号)。

(27)唐小敏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生态村建设和管理条例”的议案(第83号)。

(28)陈才锜等11名代表:制订《浙江省教育经费投入条例》的议案(第84号)。

(29)吴山明等12名代表:关于研究制订《干部职务行为规范条例》,以替代目前对我省《防止干部职务犯罪条例》制定的议案(第93号)。

(30)童海燕等12名代表: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的议案(第97号)。

(31)吴开锋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议案(第98号)。

2、建章立制1件:

(1)何慧琴等10名代表:关于修改《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议案(第76号)。

3、其他1件:

(1)李晓晋等10名代表:关丁继续认真办理225号议案的议案(第96号)。

二、财政经济方面8件。其中:

1、体制改革1件:

(1)胡菁菁等15名代表:关于进一步重视浙北城市群规划、培育的议案(第92号)。

2、工业、能源、交通2件:

(1)阮全根等10名代表:关于将永嘉大亨抽水蓄能电站列入浙江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第88号)。

(2)吕小奎等10名代表:关于依法保护公路投资经营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议案(第95号)。

3、农业、水利、林业、土管、扶贫1件:

(1)夏家生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省政府对庆元予以特别关注和重视,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的议案(第89号)。

4、财税、金融、工商4件:

(1)王水福等11名代表:关于建立“浙江省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第85号)。

(2)谢康春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省级财政提高对经济准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经费转移支付比例的建议(第87号)。

(3)叶炎平等10名代表:关于在乡镇设立教育财政专户,经费实行相对封闭管理的建议(第91号)。

(4)张群英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第94号)。

三、教科文卫体方面2件。其中:

l、教育1件:

(1)吴肖妮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省政府对庆元县等7个最为困难的欠发达县在教育发展中进一步倾斜扶持政策的议案(第90号)。

2、科技1件:

(1)周为等10名代表:我省应力争在五年内率先成为创新型省份(第86号)。

附: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交建议、批评和意见目录

(截止1月18日12时)

杭州代表团

1、章凤仙代表提出:关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建议(抗1号)。

2、章凤仙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对政府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监督的建议(杭2号)。

3、章凤仙代表提出:固本强基保先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议(杭3号)。

4、章凤仙代表提出:关于规范美容美发行业服务标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杭4号)。

5、章凤仙代表提出:关于鼓励养老服务业走产业化道路的建议(杭5号)。

6、倪丽萍代表提出:关于增加我省消防举高车,增强高层建筑救灾能力的建议(杭6号)。

7、章凤仙代表提出:整合科技资源优势,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建议(杭7号)。

8、沈仲明代表提出:关于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宁波一舟山港”建设的建议(杭8号)。

9、倪丽萍代表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兼顾国企退休、科技干部的应有权益(抗9号)。

10、倪丽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省政府督促杭州市解决部分科级审判员、检察员与行政科(局)级同等待遇的建议(杭10号)。

11、王志敏代表提出:在下沙高教园区开设连接14所高校公交车的建议(杭11号)。

12、王志敏代表提出:关于规范动物饲养的建议(杭12号)。

13、王志敏代表提出:关于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议(杭13号)。

14、倪丽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实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搬迁工作的建议(杭14号)。

15、陆家华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预算的建议(杭15号)。

16、陆家华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我省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的建议(杭16号)。

17、陆家华代表提出:关于人代会正式报告适度提前送达代表手中的建议(杭17号)。

18、吴伟进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公共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的建议(杭18号)。

19、宋胜利代表提出: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监督的建议(杭19号)。

20、宋胜利代表提出:关于完善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企业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的建议(杭20号)。

21、王慧中代表提出:关于建立医疗与保健网络服务平台的建议(杭21号)。

22、王慧中代表提出:关于在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医院间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的建议(杭22号)。

23、孙关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落实神仙洞放射性废物管理措施的建议(杭23号)。

24、孙关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将省道富衢线桐庐境内段改线建设的建议(杭24号)。

25、孙关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将县道徐七线横村至钟山段拓宽改造的建议(杭25号)。

26、孙关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省编委按人口比例统一核定县级公安局人员编制的建议(杭26号)。

27、陈偕雄代表提出:关于设立《浙江省民办教育发展基金》的建议(杭27号)。

28、孙关昌代表提出:要求进一步加强钱塘江流域环境污染整治的建议(杭28号)。

29、吴德隆代表提出:关于创建浙江省丝绸文化研究基地和丝绸文化研究会的建议(杭29号)。

30、吴伟进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子女进城农民的劳保问题的建议(杭30号)。

31、吴伟进代表提出:关于城市中心区改造中提高绿化率,降低绿地率,增加停车位的建议(杭31号)。

32、吴伟进代表提出:关于建设浙江城镇体系间的轻轨交通网的建议(杭32号)。

33、吴德隆代表提出:深化落实“千万工程”,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杭33号)。

34、吴伟进代表提出:关于中小学增设公共安全必修课的建议(杭34号)。

35、张为民代表提出:建议取消省级部门幼儿园财政预算支出(杭35号)。

36、翁歆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浙江省慈善事业发展纲要》的建议(杭36号)。

37、陈意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建议(杭37号)。

38、陈意代表提出:合理安排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建立以人为本的城市交通(杭38号)。

39、陈意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对民营医院的整治的建议

(杭39号)。

40、倪丽萍代表提出:关于“在婚姻和生活作风上有不道德行为的干部不宜提拔重用”的建议(杭40号)。

41、陈意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处罚交通违章的建议(杭41号)。

42、陈意代表提出:关于改变杭州汽车统缴卡收费方式的建议(杭42号)。

43、周为代表提出:加强我省传统农业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杭43号)。

44、毛节明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我省经济进入消费拉动型的意见(杭44号)。

45、胡小平代表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加快区划调整与合作,把“宁波一舟山港”项目落到实处(杭45号)。

46、沈仲明代表提出:关于科学利用全省各通信运营商网络资源,构建开放式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议(杭46号)。

47、谢康春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大对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杭47号)。

48、谢康春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对建设杭新景高速公路景观林工程给予资金扶持的建议(杭48号)。

49、谢康春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尽早解决杭千高速公路建设遗留问题的建议(杭49号)。

50、谢康春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对寿昌江七里岗河道进行整治的建议(杭50号)。

51、唐维生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尽快确定《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建议(杭51号)。

52、谢康春代表提出:关于强烈要求在杭新景高速公路杭州至建德段交通标志中增加“桐庐”、“建德”标示的建议(杭52号)。

53、谢康春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快对农产品加工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杭53号)。

54、谢康春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快农村联网公路建设的建议(杭54号)。

55、谢康春代表提出:关于强烈要求实施23省道建德大同至李家段改建工程的建议(杭55号)。

56、谢康春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大对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杭56号)。

57、谢康春代表提出:关于再次要求依法行使千岛湖建德水域管理权的建议(杭57号)。

58、张启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继续加大对淳安县农网改造支持力度的建议(杭58号)。

59、陈妙林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调整计税工资标准的建议(杭59号)。

60、张启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大对淳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力度的建议(杭60号)。

61、张启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帮助解决淳安县武强溪流域防洪水库建设有关问题的建议(杭61号)。

62、张启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对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杭62号)。

63、张启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对淳安县建设蚕桑良种繁育中心进行扶持的建议(杭63号)。

64、陈向东代表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杭64号)。

65、陈向东代表提出:加快公交车司机交通规则素质教育,重视队伍建设,营造平安出行新公交的建议(杭65号)。

66、姚献平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建议(杭66号)。

67、刘爱力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尽快制定《浙江省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的建议(杭67号)。

68、徐关兴代表提出:关于成立殡葬改革监察大队巩固殡葬改革成果的建议(杭68号)。

69、徐关兴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对村中闲杂人员的犯法的惩处力度的建议(杭69号)。

宁波代表团

1、吴雷廷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进----步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的建议(宁1号)。

2、吴雷廷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及早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政策措施的建议(宁2号)。

3、吴雷廷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取消不合理的大型医疗器械使用相关规定的建议(宁3号)。

4、吴雷廷代表提出:关于切实落实法官等级制度的建议(宁4号)。

5、吴雷廷代表提出:关于制订政策措施控制开发地块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误差的建议(宁5号)。

6、吴雷廷代表提出:关于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制订停车管理政策措施的建议(宁6号)。

7、吴雷廷代表提出:关于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宁7号)。

8、吴雷廷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强县、乡(镇)两级统计工作的建议(宁8号)。

9、吴雷廷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域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宁9号)。

10、吴雷廷代表提出:关于制订出台生态省建设具体补偿政策的建议(宁10号)。

11、茅理翔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浙江块状经济供应链整合,提升浙江先进制造业的建议(宁11号)。

12、葛素梅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在奉化溪口建造蒋经国图书馆的建议(宁12号)。

13、葛素梅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宁13号)。

14、竺士敏代表提出:关于农民工转变观念,提高“市民意识”的建议(宁14号)。

15、竺士敏代表提出:关于浙江省大力发展网络电视的建议(宁15号)。

16、覃小兰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议(宁16号)。

17、覃小兰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对网吧日常监管的建议(宁17号)。

18、张根锡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浙江省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的建议(宁18号)。

19、张建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修改《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建议(宁19号)。温州代表团

1、韩文德代表提出:关于珊溪库周困难群众异地脱贫享受中央直属库区困难群众异地脱贫政策的建议(温1号)。

2、高公博代表提出:关于对“浙江三雕”传统技法与工艺流程进行整理与研究的建议(温2号)。

3、高公博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力度的建议(温3号)。

4、韩文德代表提出: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政府要带头节省成本的建议(温4号)。

5、高公博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力度,全面提升全省学校素质教育的建议(温5号)。

6、高公博代表提出:关于大力加强全省县(市)级图书馆工作的建议(温6号)。

7、高公博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调整违章处罚手续下放到当地办理的建议(温7号)。

8、高公博代表提出:关于迅速启动全省内河整治工程的建议(温8号)。

9、徐群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省财政部分解决温州军供站建设资金的建议(温9号)。

10、郑雪君代表提出:关于尽可能地取消一些有碍交通物流收费站卡的建议(温10号)。

11、余梅生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苍南发电厂列入浙江省“十一五”发展规划和2006年开工建设计划的建议(温11号)。

12、郑雪君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对温州港口扶持力度的建

议(温12号)。

13、郑雪君代表提出:关于实行举报有奖制度鼓励百姓参与执法监督管理的建议(温13号)。

14、郑雪君代表提出:关于切实保护拆迁户合法权益的建议(温14号)。

15、郑雪君代表提出:关于创办温州出版社的建议(温15号)。

16、郑雪君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省政府将温州市瓯江过江通道列入“四自”工程的建议(温16号)。

17、王超俊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快戌浦江下游河道整治一期工程建设的建议(温17号)。

18、黄作兴代表提出: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工作的建议(温18号)。

19、徐群代表提出:全省各地房屋装修浪费现象亟待解决(温19号)。

20、连正德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温州市石化基地建设的建议(温20号)。

21、刘明达代表提出:加强重大传染病监管力度,切实做好艾滋病防治后续工作的建议(温21号)。

22、王超俊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都市经济圈建设的建议(温22号)。

23、陈敬南代表提出:关于加快龙丽温高速公路温州段建设的建议(温23号)。

24、史美斌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温24号)。

25、钱孟康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大环境保护投入资金比重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建议(温25号)。

26、钱孟康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建立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的建议(温26号)。

27、钱孟康代表提出:关于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制止串标、乱挂户投标、收取不当管理费、层层转包行为的建议(温27号)。

28、冯志礼代表提出:关于要求金温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争取2006年内开工的建议(温28号)。

29、杜洪灵代表提出:关于政府对公立医院实行全额拨款促进医院全面建设的建议(温29号)。

30、许利群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建设的建议(温30号)。

3l、张力成代表提出:强化人员培训机制,为“农民健康工程”提供人才保障,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的建议(温31号)。

32、阮全根代表提出:关于推进家具行业实施强制性标准的建议(温32号)。

33、阮全根代表提出:关于交通违章处罚实行全省联网的建议(温33号)。

34、阮全根代表提出:关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环节的建议(温34号)。

35、蓝秀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转供小水电上网电量增值税税差的建议(温35号)。

36、蓝秀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按资源比例尽快兑现珊溪水库有关税费的建议(温36号)。

37、蓝秀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古廊桥、古民居保护力度的建议(温37号)。

38、范月闺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改变山区教育事业发展相对落后状况的建议(温38号)。

39、范月闺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温39号)。

40、李根美代表提出:开创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新模式(温40号)。

41、余中平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在“十一五”规划期间动工建设龙丽温高速公路温州段泰顺支线的建议(温41号)。

42、范月闺代表提出:关于解决我省欠发达地区农村水电发展的建议(温42号)。

43、范月闺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将文泰线列入省道管辖范围的建议(温43号)。

44、陈良明代表提出:关于由省全额负担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入学经费的建议(温44号)。

45、叶春江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旅游开发用地指标的建议(温45号)。

46、叶春江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飞云综合治理前期建设经费的建议(温46号)。

47、高公博代表提出:关于在保护中加快利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温47号)。

48、范月闺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大挂钩扶贫工作力度的建议(温48号)。

49、林华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执行力度的建议(温49号)。

50、叶春江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提前建设龙丽瑞高速公路温州段的建议(温50号)。

51、黄宝磊代表提出:关于鳌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要求资金支持的建议(温51号)。

52、吴开锋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开工建设56省道文成县城至景宁段改建工程的建议(温52号)。

53、蓝秀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尽快给予扶贫立项修筑泰顺至文成铜铃山二级县际公路的建议(温53号)。

54、黄正强代表提出:关于加快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段建设的建议(温54号)。

55、应真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将消防安全鉴定作为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前置条件的建议(温55号)。

56、吴开锋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温州灵江山海协作示范区建设的建议(温56号)。

57、张纯一代表提出:关于支持服务业项目用地的建议(温57号)。

嘉兴代表团

1、张小蒂代表提出:关于对我省各水系按流域测算水环境容量及其使用状况并公示的建议(嘉1号)。

2、张小蒂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杭州市加强对机动车在斑马线上与行人争道进行管理的建议(嘉2号)。

3、顾云云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进一步改善上游来水水质的建议(嘉3号)。

4、刘颖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对公务出国的管理的建议(嘉4号)。

5、顾云云代表提出:关于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嘉5号)。

6、顾云云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完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配套政策的建议(嘉6号)。

7、顾云云代表提出:关于保障非公企业女职工劳动权益的建议(嘉7号)。

8、吕保忠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对杭州湾北岸重化工产业发展方向正确定位的建议(嘉8号)。

9、吕保忠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的建议(嘉9号)。

10、吕保忠代表提出:关于大力鼓励扶持引导环保产业发展的建议(嘉10号)。

11、吕保忠代表提出:关于控制平湖地表水环境污染的建议(嘉11号)。

12、吕保忠代表提出:关于开展农业保险的建议(嘉12号)。

13、徐芸代表提出:关于居安思危,完善公共安全应急机制的建议(嘉13号)。

14、徐芸代表提出:关于促进省级经济开发区扩容升级的建议(嘉14号)。

15、徐芸代表提出:关于加快项目审批速度、提高行政效率问题的建议(嘉15号)。

16、徐芸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领导工作的建议(嘉16号)。

17、皇甫涛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增加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人员编制的建议(嘉17号)。

18、顾云云代表提出:关于切实采取措施,保证城乡供水

安全的建议(嘉18号)。

19、龚遂良代表提出:建议尽快出台《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嘉19号)。

20、吴志萍代表提出:关于社区保险费“五费合征”后,应实行信息共享的建议(嘉20号)。

21、周志明代表提出:关于“整合相关部门网络资源,实现流入人员信息共享”的建议(嘉21号)。

22、周志明代表提出:要求“加强对嘉兴北部地区防洪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增强和提高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的建议(嘉22号)。

23、周志明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省政府加大河道整治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嘉23号)。

24、周志明代表提出:关于适度集中置换基本农田保障建设用地有效需求的建议(嘉24号)。

25、周志明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完善全省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嘉25号)。

26、许水林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地方投资体制的建议(嘉26号)。

27、周楚兴代表提出:关于应对嘉兴市水环境长期受到上游来水污染给予相应经济补偿的建议(嘉27号)。

28、周楚兴代表提出:关于建立省市统筹、县(市)参与的高职教育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嘉28号)。

29、皇甫涛代表提出:关于城乡教育费附加征收并轨后,加强对农村教育投入的建议(嘉29号)。

30、陈越强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尽快确定南排长山河拓浚开挖线的建议(嘉30号)。

31、陈越强代表提出:关于提前实施杭平申线部分桥梁改造的建议(嘉31号)。

32、皇甫涛代表提出:关于沪杭高速公路拓宽工程有关问题的建议(嘉32号)。

33、陈越强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浙江崇德化工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过程中用地指标的建议(嘉33号)。

34、张金生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建立农业保险机制的建议(嘉34号)。

35、杨涤江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出台外来民工参保办法的建议(嘉35号)。

36、杨涤江代表提出:要求将湖盐线海宁段改建工程列入省重点工程的建议(嘉36号)。

37、杨涤江代表提出:关于修编完善钱塘江治理规划线的建议(嘉37号)。

38、杨涤江代表提出:要求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使用范围的建议(嘉38号)。

39、俞志宏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高速公路用地有关问题的建议(嘉39号)。

40、俞志宏代表提出:要求对钱江十桥及接线工程建设方案再一次进行比选的意见(嘉40号)。

41、徐卫卫代表提出:关于在我省中小学开展节俭教育的建议(嘉41号)。

42、吕保忠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嘉兴电厂进行烟气脱硫的建议(嘉42号)。

43、杨涤江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快实施二轮治太规划的建议(嘉43号)。

44、杨涤江代表提出:要求妥善解决高速公路建成后四自公路还贷问题的建议(嘉44号)。

45、吕保忠代表提出: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嘉45号)。

46、陆英代表提出:要求妥善解决海盐县境内长山河排涝工程沿线危桥问题的建议(嘉46号)。

47、陆英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出台《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伤管理暂行办法》的建议(嘉47号)。

48、陆英代表提出:关于提供优惠政策,实施海河联运,加快海盐港区建设步伐的建议(嘉48号)。

49、陆英代表提出:关于尽快设置泰山核电基地限制区并明确相关扶持政策的建议(嘉49号)。

50、周楚兴代表提出:关于开通下沙高教园区直通嘉兴公交车的建议(嘉50号)。

51、蒋富根代表提出:关于嘉一苏一通高速公路不宜在嘉善县境内向北延伸的建议(嘉51号)。

52、蒋富根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村级经济建设的建议(嘉52号)。

53、蒋富根代表提出:要求省人大对外来人员管理制定地方性法规(嘉53号)。

54、蒋富根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处理沪杭高速公路拓宽所带来的问题的建议(嘉54号)。

55、蒋富根代表提出:关于重新解释二轮承包三十年不变的建议(嘉55号)。

56、刘颖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紧开通“西气东输”至嘉兴天然气输气管道的建议(嘉56号)。

57、周楚兴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将嘉兴滨海新区列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建议(嘉57号)。

58、任维明代表提出:关于规范通信运营公司杆线敷设的建议(嘉58号)。

59、俞志宏代表提出:关于在海宁尖山新区设立国家级出口加工区的建议(嘉59号)。

60、蒋富根代表提出:关于嘉善县要求解决“接轨上海,招商引资中重点企业所遇困难”的建议(嘉60号)。

61、吴志萍代表提出:关于省财政对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的杂费应实行统一全额转移支付的建议(嘉61号)。湖州代表团

1、沈琪芳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进一步发挥湖州在杭湖宁发展带上战略支点作用的建议(湖1号)。

2、周志江代表提出:关于将湖苏沪城际轨道线作为省城际轨道主轴线并于2010年前实施的建议(湖2号)。

3、朱新康代表提出:占补平衡关于要求统筹考虑耕地的建议(湖3号)。

4、倪玲妹代表提出:要求对湖州市老虎潭水库工程资金补助(湖4号)。

5、沈琪芳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尽早立项并实施杭嘉湖平原入湖溇港大钱港整治工程的建议(湖5号)。

6、吴凯元代表提出:关于加快长湖申线(頔塘)河道建设的建议(湖6号)。

7、韩慧莉代表提出:关于实施有效统筹,整体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议(湖7号)。

8、陆亚孟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落实合溪水库工程省配套资金的建议(湖8号)。

9、陆亚孟代表提出:要求加大宣杭复线遗留问题解决力度的建议(湖9号)。

10、邱林甫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制定全省各地教师享受公务员津补贴与名师补贴发放标准的建议(湖10号)。

11、王根连代表提出:农业企业中的种植、养殖企业应享受合作社的政策(湖11号)。

12、沈志荣代表提出:关于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建议(湖12号)。

13、沈志荣代表提出:尽快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湖13号)。

14、孙鑫荣代表提出:关于统一电子政务专线,实现资源共享的建议(湖14号)。

15、孙鑫荣代表提出:建议制订《浙江省惠民医院管理规定》(湖15号)。

16、陈华民代表提出:要求尽早实施申嘉湖西延高速公路(湖16号)。

17、陈华民代表提出:要求批准建立浙江外国语职业学院(湖17号)。

18、杨益民代表提出:进一步巩固“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成效的建议(湖18号)。绍兴代表团

1、陈焕代表提出:大力抓好粮食生产切实建立和健全市县农资商品储备制度的建议(绍1号)。

2、陈章方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建议(绍2号)。

3、陈章方代表提出:关于依法科学合理对待绍兴水资源外引的建议(绍3号)。

4、王茂荣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对省财政教育补助经费实行合理、分级差补助的建议(绍4号)。

5、陈章方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对非法张贴、制作小广告处罚及打击力度的建议(绍5号)。

6、费君清代表提出:关于省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的建议(绍6号)。

7、杨胜代表提出:要求尽快解决浦阳江诸暨与浦江跨界环境污染的建议(绍7号)。

8、姚新义代表提出: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和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绍8号)。

金华代表团

1、李明焱代表提出:关于解决阻碍我省欠发达地区农村水电发展的体制电价等政策性问题的建议(金1号)。

2、李明焱代表提出:关于建立扶贫旅游区,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建议(金2号)。

3、李明焱代表提出:关于要求下达武义县桐琴镇民工子弟学校建校土地指标的建议(金3号)。

4、傅大富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山区)扶贫力度的建议(金4号)。

5、吕文广代表提出:关于对本省各公路收费站再次进行检查、清理的建议(金5号)。

6、陈轶超代表提出:关于早日启动杭金衢金华支线项目工程建设的建议(金6号)。

7、吕文广代表提出:关于切实加强对地震的预测工作的建议(金7号)。

8、吕文广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办好各类老年大学、敬老院的建议(金8号)。

9、吕文广代表提出:关于取消层层召开报刊订阅发行会议的建议(金9号)。

10、吕文广代表提出:关于加强中小学涉台知识教育的建议(金10号)。

11、吕文广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太阳能产品的科研和开发的建议(金11号)。

12、陈轶超代表提出:关于给予我市黄土丘陵综合开发按海涂围垦有关政策扶持的建议(金12号)。

13、蒋爱女代表提出:关于恢复婚前体检的建议(金1 3号)。

14、蒋爱女代表提出:关于清理农村垃圾的建议(金14号)。

15、楼志浪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大金衢丽产业带规划实施力度的建议(金15号)。

16、陈三富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对地方专业剧团经费扶持力度的建议(金16号)。

17、黄桔英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欠发达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的建议(金17号)。

18、傅大富代表提出:关于撤消330国道白龙桥收费站的建议(金18号)。

19、刘树枝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将磐新公路提升为省道的建议(金19号)。

20、韦晓声代表提出:关于理顺医药流通领域招投标体制的建议(金20号)。

21、韦晓声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尽快将甬金铁路列入建设日程的建议(金21号)。

22、韦晓声代表提出:关于保健食品实行统一监管体制的建议(金22号)。

23、韦晓声代表提出:关于提高政府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利用效率的建议(金23号)。

24、楼永良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重视建设建筑强省的建议(金24号)。

25、王文生代表提出:关于明确各级工商联为各类行业协会业务主管的建议(金25号)。

26、王文生代表提出:关于支持浙中城市群发展促进浙江中部崛起的建议(金26号)。

27、王文生代表提出:关于加大黄土丘陵综合开发支持力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议(金27号)。

28、辛玉琴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对农村超限超载车辆整治力度的建议(金28号)。

29、陈兴远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省政府协调国家有关部门解决两轮全场地车自营出口相关问题的建议(金29号)。

30、王文生代表提出:关于大力构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议(金30号)。

31、黄桔英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建设浦江至义乌公路的建议(金31号)。

32、辛玉琴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三线”整治和管理的建议(金32号)。

33、辛玉琴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议(金33号)。

34、黄桔英代表提出:关于要求20省道马岭隧道建德段抓紧落实建设的建议(金34号)。

35、傅大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协调解决贫困山村整治工程资金缺口的建议(金35号)。

36、张伯承代表提出:关于整治取缔土制电动葫芦升降机设备制造、销售、使用的建议(金36号)。

37、杨桂芳代表提出:关于加快行业协会发展与改革的建议(金37号)。

38、杨桂芳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取消重点中学走教育均衡化发展之路的建议(金38号)。

39、杨桂芳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对义乌法院增加人员编制的建议(金39号)。

40、劳红武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抓紧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办法的建议(金40号)。

衢州代表团

1、徐志芳代表提出:要求加快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衢1号)。

2、徐志芳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加强协调解决从黄坛口水库内取水问题(衢2号)。

3、徐志芳代表提出:要求将乌溪江水电厂下放给衢州市政府管理(衢3号)。

4、徐志芳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加强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衢4号)。

5、徐志芳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重点扶持衢州建设生态屏障(衢5号)。

6、徐志芳代表提出:要求给巨化集团公司单列增拨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衢6号)。

7、王邦进代表提出:要求对江山廿八都古镇给予重点保护(衢7号)。

8、王邦进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能将建设龙泉至江山高速公路列入“十一五”规划(衢8号)。

9、王邦进代表提出:要求对江山市仙霞古道申遗工作给予重点支持(衢9号)。

10、郑玉红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积极争取建设衢州至丽水、衢州至宁德、衢州至建瓯铁路(衢10号)。

11、郑玉红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对衢州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建设给予倾斜扶持(衢11号)。

12、郑玉红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加大对衢化片区安全隐患整治的支持力度(衢12号)。

13、郑玉红代表提出:要求将衢州50万亩柑橘技改列入省重点项目给予扶持(衢13号)。

14、郑玉红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对衢州“410”特色制造业的发展给予重点扶持(衢14号)。

15、徐志芳代表提出:要求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科技扶持(衢15号)。

16、郑玉红代表提出:要求将钱塘江上游堤防工程建设列入省政府重点扶持项目(衢16号)。

17、郑玉红代表提出:要求提高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资金补助标准(衢17号)。

18、郑玉红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加强黄土丘陵开发支持欠发达地区工业发展(衢18号)。

19、张红良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给予23省道峡川至新320国道段公路改建项目资金补助(衢19号)。

20、朱云儿代表提出:要求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扶持力度(衢20号)。

21、朱云儿代表提出:要求加大对开化发展半导体多晶硅产业的扶持力度(衢21号)。

22、朱云儿代表提出:要求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扶持力度(衢22号)。

23、朱云儿代表提出:要求加大对钱塘江源头生态公益林建设扶持力度(衢23号)。

24、徐鸣华代表提出:要求加大对钱江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扶持力度(衢24号)。

25、黄会荣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要明确衢州城市和产业的定位(衢25号)。

26、黄会荣代表提出:要求加快建设钱塘江中上游衢江航运开发工程(衢26号)。

27、黄会荣代表提出:要求加大对衢州市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衢27号)。

28、黄会荣代表提出:要求加大金衢丽产业带规划实施力度(衢28号)。

29、黄锡南代表提出:要求搬迁衢州机场并给予支持(衢29号)。

30、黄锡南代表提出:要求加快建设杭州一衢州一景德镇高速公路衢州段(衢30号)。

31、黄锡南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将衢州培育四省边际中心城市放到重要位置(衢31号)。

32、郑玉红代表提出:加强农科大学生培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科技人才支撑(衢32号)。

33、侯章德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重视支持巨化公司的改革和发展(衢33号)。

34、方尚木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加大对衢州制造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衢34号)。

35、叶碧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山海协作”、“百亿帮扶致富”、“欠发达乡镇奔小康”等工程的扶持力度(衢35号)。

36、叶碧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完善对欠发达地区的扶贫政策(衢36号)。

37、叶碧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拨付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巨化片学校布局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衢37号)。

38、叶碧代表提出:要求财政全额转移支付义务教育杂费(衢38号)。

39、卢亦愚代表提出: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衢39号)。

40、卢亦愚代表提出:关注省城公共交通问题(衢40号)。

41、吴玉兰代表提出:要求加快建立乌溪江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衢41号)。

42、周亦文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加强对中核衢州铀业公司(七七一矿)污染达标监管(衢42号)。

舟山代表团

1、陈仁央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建立我省海洋生态的投入补偿机制和海洋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议(舟1号)。

2、陈仁央代表提出:关于省政府应把农村重要山塘的除险加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的建议(舟2号)。

3、陈仁央代表提出:关于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的建议(舟3号)。

4、王忠志代表提出:关于大力扶持和推动海水淡化产业的建议(舟4号)。

5、王忠志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将舟山大陆连岛三期工程(岱山跨海大桥)列入省“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建议(舟5号)。

6、王忠志代表提出:关于海岛地区打造先进船舶修造基地要求解决土地等问题的建议(舟6号)。

7、王忠志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省政府加大对海岛绿化造林投入的建议(舟7号)。

8、王忠志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提高渔港建设标准的建议(舟8号)。

9、王忠志代表提出:关于加强盐业管理,切实维护盐民权益的建议(舟9号)。

10、王素英代表提出:关于支持舟山建设大陆引水二期工程的建议(舟10号)。

11、王素英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省人民政府制定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补偿办法的建议(舟11号)。

12、刘爱世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宁波一舟山港一体化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建议(舟12号)。

13、张永奎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支持海岛地区人才队伍稳定的建议(舟13号)。

14、王忠志代表提出:关于要求降低对海岛山区等不发达地区省拨专项资金地方配套比例的建议(舟14号)。

15、王忠志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强浙江沿海海上救助能力建设的建议(舟15号)。

16、刘宏明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进一步扩大嵊泗县对外开放范围的建议(舟16号)。

17、吴晓东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渔民基本权益保障制度建设的建议(舟17号)。

18、吴晓东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大六横、佛渡、梅山区域开发力度,提升宁波舟山港合作水平的建议(舟18号)。

19、邬继东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医护人员形象在新闻媒体上正面宣传的建议(舟19号)。

20、马丽雅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普陀边远海岛地区居民饮用水困难的建议(舟20号)。

2l、邱安全代表提出:关于继续加大对渔民转产转业支持力度的建议(舟21号)。

22、邱安全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强渔场生产治安管理的建议(舟22号)。

台州代表团

1、陈定新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订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工作实施办法的建议(台1号)。

2、梁毅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启动椒江口建闸前期工作的建议(台2号)。

3、周振华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农业重大病虫害及植物疫情防控的建议(台3号)。

4、李秋根代表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增加财政投入大力发展我省基层卫生医疗事业(台4号)。

5、周振华代表提出:关于农业科技经费应支持生态农业技术创新的建议(台5号)。

6、王金兰代表提出:关于加强群众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的建议(台6号)。

7、王金兰代表提出:关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台7号)。

8、李敏代表提出:重视流动人口的母婴安康问题(台8号)。

9、李秋根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台州发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归当地收取的建议(台9号)。

10、王云友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将台州电厂“五期”税收地方收入部分全额留给椒江的建议(台10号)。

11、白骅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尽早建设沿海高速台州段的建议(台11号)。

12、鲁世杰代表提出:关于尽快立项建设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的建议(台12号)。

13、梁毅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将金台铁路列入省“十一五”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议(台13号)。

14、梁毅代表提出:关于建设台州百万吨级乙烯项目的建议(台14号)。

15、吴珊娟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台15号)。

16、李秋根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尽快解决大陈的对外开放、

交通、电力等问题的建议(台16号)。

17、蔡学武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农村改水力度切实解决农民饮用水问题的建议(台17号)。

18、蔡学武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小流域治理投入力度的建议(台18号)。

19、李秋根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台州发电厂加快开展脱硫改造工作的建议(台19号)。

20、陈定新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浙江省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的建议(台20号)。

21、陈定新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浙江省职工最低工资保障条例》的建议(台21号)。

22、周学锋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将仙居至余姚高速公路列入省高速公路建设规划的建议(台22号)。

23、吴珊娟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的建议(台23号)。

24、黄大树代表提出:关于强烈反对异地搬迁,要求台州电业局继续在临海发展的建议(台24号)。

25、周振华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必须对台州“北水南调"51程进行科学论证,切不可盲目上马的建议(台25号)。

26、蔡学武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快建设临海市方溪水库的建议(台26号)。

27、蔡学武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尽快建设台缙高速公路东延段工程的建议(台27号)。

28、王宗泽代表提出:建议从源头上扼制“六合彩”赌博的泛滥(台28号)。

29、王宗泽代表提出:要求切实解决农民住房用地困难的建议(台29号)。

30、娄依兴代表提出:关于对政府行政首长权力进行清理的建议(台30号)。

31、娄依兴代表提出:关于出台大力支持自主创新相关政策的建议(台31号)。

32、徐怀生代表提出:上级终审法院不应干涉下级法院的独立办案(台32号)。

33、狄绍增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尽快动工建设甬台温高速复线,玉环段(乐清湾跨海大桥)的建议(台33号)。

34、狄绍增代表提出:要求落实中心镇政策的建议(台34号)。

35、狄绍增代表提出:关于要求修订2004年出台的有关省属监狱经费分级负担政策的建议(台35号)。

36、狄绍增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省政府尽快制定乡镇人民政府减负增效措施的建议(台36号)。

37、卢旭日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快建设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台州段的建议(台37号)。

38、牟义军代表提出:为确保验船质量应合理安排验船师工作量(台38号)。

39、冯如希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支持三门县LNG项目建设的建议(台39号)。

40、狄绍增代表提出:关于加大76省道与76省道复线玉环段连接线建设的建议(台40号)。

4l、狄绍增代表提出:要求立即撤销76省道温岭老藤岭隧道北站收费站的建议(台41号)。

42、狄绍增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给予海岛县更多财力支持的建议(台42号)。

43、狄绍增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将华能玉环电厂除中央税外的税收收入及非税收入纳入地方预算管理的建议(台43号)。

44、卢旭日代表提出:关于再次要求启动三门牛山火电厂建设的建议(台44号)。

45、梁毅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台州滨海工业区块建设的建议(台45号)。

46、吴珊娟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将天仙高速公路建设列入浙江省“十一五”交通规划的建议(台46号)。

丽水代表团

1、雷文先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功能性生态环保性基础设施扶持力度的建议(丽1号)。

2、方永岳代表提出:关于加快下山脱贫工程建设步伐的建议(丽2号)。

3、方永岳代表提出:关于建设松阳历史文化名城博物馆的建议(丽3号)。

4、方永岳代表提出:关于争取“十一五”期间内动工建设衢丽铁路的建议(丽4号)。

5、方永岳代表提出:关于要求2006年度动工建设松阳县大东坝至龙泉供村公路的建议(丽5号)。

6、陈立荣代表提出:关于我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及法官职级配备问题的建议(丽6号)。

7、贾若忠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欠发达地区下山移民扶持力度的建议(丽7号)。

8、陈立荣代表提出:对我省检察工作的两点建议(丽8号)。

9、陈立荣代表提出:关于缩小机关工作人员与企业的退休待遇差别的建议(丽9号)。

10、陈立荣代表提出:关于加速办理身份证的意见(丽10号)。

11、陈金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补助资金建设龙泉市“临江水利工程”的建议(丽11号)。

12、陈金代表提出:关于扶持培育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基地的建议(丽12号)。

13、雷晓鸣代表提出:关于将瓯江流域防护林建设列入省财政补助范围建议(丽13号)。

14、雷晓鸣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对欠发达地区扶贫政策的建议(丽14号)。

15、雷晓鸣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按中央直属水库移民政策处理紧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建议(丽15号)。

16、徐培金代表提出:关于省级财政帮助解决重点林区县林业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的建议(丽16号)。

17、陈乃科代表提出:关于创设“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浙江分会”的建议(丽17号)。

18、蓝家诚代表提出:关于增加对欠发达地区丽水市广播电视“村村通”投入的建议(丽18号)。

19、蓝家诚代表提出: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社会保障体系扶持力度的建议(丽19号)。

20、蓝家诚代表提出:关于增加对欠发达地区在科技项目资金上扶持力度的建议(丽20号)。

2l、蓝家诚代表提出:关于增加高等教育专项资金补助以帮助丽水学院解决办学经费的建议(丽21号)。

22、蓝家诚代表提出:关于请省政府协调促成浙江大学对丽水学院开展对口帮扶的建议(丽22号)。

23、蔡焕镜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对龙浦(龙泉至浦城)高速公路予以立项并开展前期工作的建议(丽23号)。

24、郭吉丰代表提出:关于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创建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议(丽24号)。

25、邓唐良代表提出:关于将衢丽铁路列入省“十一五”规划并开展前期工作的建议(丽25号)。

26、邓唐良代表提出:关于将地质灾害治理列入省“十一五”规划并在项目资金上对欠发达地区给予重点扶持的建议(丽26号)。

27、李美华代表提出:关于解决欠发达地区农村水电发展体制电价等政策性问题的建议(丽27号)。

28、蔡焕镜代表提出:关于修改《浙江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建议(丽28号)。

29、李美华代表提出:关于让人人都能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建议(丽29号)。

30、李美华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基础教育扶持力度的建议(丽30号)。

31、李美华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把“学校开展应急生存教育课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的建议(丽31号)。

32、李美华代表提出:关于把莲都区蓄牧业家禽生产列入全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丽32号)。

33、李美华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省政府单列下山脱贫建房用地指标的建议(丽33号)。

34、李美华代表提出:关于将民办学校学生纳入义务教育杂费免除范畴的建议(丽34号)。

35、李美华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省财政厅提高农民饮用水补助比例的建议(丽35号)。

36、李美华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省政府立项建设丽武二级公路的建议(丽36号)。

驻浙部队代表团

1、陈松茂代表提出:关于修订现行《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的建议(驻1号)。

2、肖阳代表提出:关于做好特殊专业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的建议(驻2号)。

3、蔡仲良代表提出:关于科学统筹经济发展与军事安全的建议(驻3号)。

第3篇:法院院长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我自×年×月×日上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年×月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在近一年半的领导岗位上,我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广泛获取政府及社会各界帮助,团结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在审判工作中落实

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坚持廉洁自律,在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司法保障能力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法院各项工作有所突破和创新,整体工作思路初步形成。现将我任职以来的基本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注重政治学习,坚持以正确的政治方向统领法院各项工作。

走上领导岗位以来,我更加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以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以确保正确的工作方向和思路,不断提升和改进领导能力。一年半来,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争当“排头兵”教育活动,以及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等形式,较为深入、较为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通过不断的学习,尤其是通过不断结合领导岗位的具体工作来学习,我感觉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有了新的进步,领导能力得到了提高,政治敏锐性得到了增强,工作的方向性得到了明确。

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我还十分注重加强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一年半来,我院党组中心组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开展了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全面系统地学习了指定的理论篇目,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得到了提高。我院还建立了每周五固定的支部学习日制度,全院五个支部固定在周五下午开展理论学习和讨论活动,既保障了充足的政治学习时间,又能做到有计划和较系统地进行理论学习。通过不断强化政治学习,广大审判人员在审判工作中自觉服从党的中心工作、大局工作的意识有了提高。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是否熟悉和掌握情况是领导干部能否科学决策的前提,是否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是领导能否科学决策的关键。我任职以后,用了一定的时间调查摸底,结合自己以前在上级法院工作过程中的了解,对××县的经济社会情况和××法院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熟悉和掌握。从法院审判工作这个层面看,××县经济发展比较单薄和单一,且中心镇人口少,经济交往不活跃,因此经济纠纷案件较少,并且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直呈现这一特点,这与我市其它区县经济纠纷案件逐年上升的态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在××县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土地、山林等资源权益归属的矛盾日益凸显出来,农村土地承包、山林确权、相邻关系等涉农、涉群体纠纷案件迅速增长,审判执行难度远高于一般经济纠纷案件;就法院建设而言,审判人员文化、法律素质偏低,法官队伍年龄结构偏大,潜在断层危机。两庭建设任务繁重等等。根据这些了解,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和党组同志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究,形成了明确的、较为符合××法院特点的工作思路。经过一年半的检验,我们的工作思路和措施是符合实际的,也是和上级法院指导思想相一致的。

在审判工作方面,针对民事案件多,当事人矛盾对立尖锐、文化及法律素质不高等特点,我们着重加强司法为民工作,强化审判的调解功能,追求“案结事了”。一年半来,我先后倡导开展了调解竞赛活动、送法下乡活动、上门立案活动、巡回办案活动等等一系列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活动,还建立了院长立案接访制度、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制度等。××年我院的调解结案率达到×,比全市法院平均调解结案率高出25个百分点,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也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上访,其中一个法庭全年无一宗上诉案件,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对于涉群体性的纠纷案件,我要求自立案之日起必须报院长和主管副院长,并随时汇报审判进展和当事人动态情况,对于案情特别复杂、矛盾特别尖锐的案件,我还亲自到当事人中间作法律宣传和诉讼指导工作。

在队伍建设方面,我着重抓精神面貌建设、司法形象建设,着重提高审判技能和司法调解能力。通过和广大干警谈心、鼓励等形式,有效地改变了法院干警的精神面貌,增强队伍的活力、集体荣誉感和团结协作精神。通过提高审判技能和司法调解能力,充分发挥了一些老审判人员的潜能,激发了大家的积极性和成就感,使全院审判工作焕发了蓬勃的生机。

在司法保障能力方面,我和党组同志共同努力,克服经济困难、基础薄弱等困难,坚决按照上级法院的指示精神,全面启动审判大楼和中心法庭建设工作,打开了山区法院“两庭”建设的局面。××年,我和党组根据××县实际,研究确定全县设立三个中心法庭,得到上级法院的批准,同年我们完成了××法庭的新建任

务和××法庭的改扩建任务,××年××月份,又同时启动了××法庭和法院审判大楼的建设,××法院的“两庭”建设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和党组同志在争取建设资金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决策的作用。

任职以来,我十分注重发挥领导集体的决策功能,较好地执行了民

主集中制。首先,对班子成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也明确了其在分管范畴内的权责,形成了责任明确、职能明确的工作格局。其次,在重大问题上坚持集体决策,法院的人员调整、物质建设、财务收支等方面情况均召开党组会议确定,任何不同意见均能在会议上进行讨论,未能形成统一思想的绝不强行通过。第三,主动团结班子成员,形成集体凝聚力。我经常性地主动和班子成员交流思想,征求工作意见,主动敞开思想、坦诚相见。我院班子团结力、凝聚力有了明显的增强,得到了上级和全院干警的认同。

四、坚持公正司法,确保廉洁从政。

一直以来,我都能按照公正司法和廉洁从政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走上领导岗位以后,自己更加注重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为广大干警作出楷模。在生活上,我绝不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吃请和贿赂,从不在工作地点以外会见当事人;在经济上,我能够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均符合标准,我的家人及近亲属中均无人从事经商活动和诉讼代理活动。我院审判大楼建设由县招投标办公室对外公开招标,并实行电子评标,我个人和党组班子均未参与招标活动,未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托请。

针对近年来司法领域里屡屡发生的腐败问题,一方面,我不断地从这些反面教材中加强自省自律,另一方面,我也注重在广大干警中不断地进行廉政教育,不断地学习各项廉洁从政的规定,不断地以反面教材进行生动教育。我和党组加强了纪检监察工作,通过内部监督预防腐败。我院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实行层层负责。

五、工作中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我走上领导岗位的时间还不长,在领导能力、领导水平、领导经验等方面还有诸多不足,思想还不够成熟,处理重大突发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法院的队伍建设、物质建设等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审判质量和效率均有待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公信力还不高。这些问题将是我今后工作中需要花大力气加以解决的,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促使自己尽快在政治上成熟起来,我将更加紧密地依靠党委的正确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更加虚心地寻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干警的帮助,在工作实践中提升能力,以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人民的信任。

第4篇:法院院长申报个人二等功报告

××,男,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县人民法院院长。

年月,×××同志由×××县政法委专职副书记调任法院院长。×××同志到任后,在市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下,带领法院全体干警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

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积极有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受理执行案件件,执结件,执行率。全年改判发还案件件,改判发还率,案件无一超审限。在他和法院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两年时间改变了×××法院被动、落后、混乱的面貌。年,×××法院荣获市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法院”称号,县委、县政府授予法院“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行风评议优胜单位”和“文明单位”称号,县人大授予法院“优秀执法单位”称号。今年月,省委、市委和县委分别授予法院×××法庭“农村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先进基层站所”称号。在××年全县行风评议活动中,法院名列第五名。

一、认真抓好审判工作,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

工作中,×××同志十分注重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打击、保护和调节职能作用,认真抓好各项审判及执行工作,原创:http:///积极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两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结案件,收结案数量和结案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抓刑事审判中,他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治安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做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和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两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件审结件依法判处犯罪分子人,召开公判大会次,为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尽到了职责。

在抓经济审判中,×××同志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突出保障与服务两大职能,把为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服务做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尤其是把化工总厂等一批全县支柱企业做为重点保护对象,经常深入企业搞调查研究,为他们排忧解难。两年来,共审结经济案件件,其中涉企案件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同时,他还注意抓好对企业诉讼外的服务。两年来,全院共为企业举办法律讲座场,举办培训班次,培训人员人次,为企业审查合同余份,预防和减少了企业的损失。

在抓民事审判中他从维护全县社会安定出发大力抓好民事审判。一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积案,减轻了群众的讼累。二是带领民事审判人员对一些影响大的热点案件加大控防力度做深做细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大力抓好案件调解工作。两年来共审结民事件,其中调解件,调解率达。

在抓行政审判中,大力加强行政审判和非诉执行工作,重点抓好对“三乱”案件及行政执法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农民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非诉执行力度,依法对电力局、计生局等行政机关申请的一大批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特别是在“农业税”征收中,抽调精干力量进驻各乡镇,通过诉讼和非诉执行程序,依法支持了全县“农业税”征收工作的开展。两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件,审结件,受理非诉执行案件件,执结件。

在抓执行工作中,×××同志合理调整执行力量,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并与执行干警一起研究解决执行难的对策,通过开展“执行大会战”、“突击月”等活动,在做好新收案件及时执行的同时,对近年来遗留下来的执行积案进行了突击执行。两年来共受理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各类案件件,执结件,执行率达。

二、深化法院改革,提高司法水平

去年以来,×××同志根据最高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不断把以审判方式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改革推向深入。一是在全院实行了案件审判流程化管理,对各类案件在审判过程中的立案、开庭、结案、评查、归档等每一阶段、每一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二是进一步深化了审判方式改革。在总结近年来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抓了案件繁简分流,加强当庭认证、质证和说理、裁判文书等三方面的改革,提高了庭审效率和审判质量。三是抽调专人设立了案件评查室,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对全院所结案件逐案评查,及时纠正错误,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两年来所结案件中,改判发还件,改判发还率,低于省法院规定的的要求。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奠定了法院全面发展的基础

针对近年来法院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处于落后地位的现状,×××同志从提高×××法院地位、树立××

第5篇:2008年法院院长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文章标题:2008年法院院长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2008年,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和市中级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围绕市委的中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分管的各项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刑事审判顺利完成预定的目标,提前一年跨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国家赔偿、办公室分别被省法院评为先进单位,刑一庭被市委表彰为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刑二庭被评为省反假币先进单位,少审庭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刑一庭、刑二庭、少审庭、办公室、司法行政处等分管部门分别荣记集体三等功或被评为先进党支部;16名干警受到表彰,其中1人被最高法院评为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省十杰优秀女法官",1人被评为"河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1人被评为首届"全市杰出青年卫士",4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下面,我将自己一年来的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做以简要汇报。

一、积极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新时期党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每个党员的新要求,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新时期努力提高自身执政能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全面做好本职的重要保证。

(一)加强学习教育,积极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

坚持以上级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省法院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司法教育,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坚持做到司法为民。采取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教育,使干警正确理解把握形势,转变执法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大局;开展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挑选近年来本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印发给每一位干警,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采取专家讲课、培训、庭审观文章版权归网作者所有!摩等形式促使干警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素质。

针对部门业务特点,本着学以致用,注重成效,分别开展了业务教育培训、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查等活动,狠抓岗位练兵,促进了干警业务素质的提高。我们还邀请了著名法学家、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马克昌教授来**为法院广大干警做了题为"树立新时期刑事司法理念"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树立了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队伍的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六个亲自"要求。一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初,我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与所属人员也鉴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要求所属每个干警写出廉政保证书。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与审判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三是积极组织所分管的部门和干警参加我院开展的"无违法违纪年"活动。要求干警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谨慎行使手中的审判权,防止和避免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本庭、本人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活动的开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今年以来,所分管的部门和干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四是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积极转变作风。把每周一下午定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日,组织干警学习中纪委规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政法委制定的四条禁令、最高法院规定的八不准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周有笔记,月有心得,年终考核有奖惩。五是认真做好分管口的涉诉信访,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在中,我注重引导分管的部门和干警,认真采取解决问题与说服息诉并重、齐抓共管与责任到人结合、治标与治本兼顾等措施,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对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不回避、不袒护,该诫勉的坚决诫勉,该处理的坚决处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得到了深入落实。

二、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在常务副院长这个助手岗位上,我时刻摆正自己位置,当好参谋,自觉维护院领导班子集体领导,注意团结,搞好协作,切实执行落实好院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认真履行职责,各项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严把案件质量关。办案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形象,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为此,一方面我要求干警对任何案件,不论大小,都要严把细抠,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严把质量关,力争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另一方面我严把签发关,凡是送我签发的法律文书,我都认真审阅,大从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小至

文字表述,标点符号无不仔细推敲,发现错误立即纠正。我院的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整体跃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积极参与市平安建设活动。根据省、市综治委提出的"四个领先"、"六个不发生"的标准,结合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创建活动,创平安**,保社会稳定。2008年,我院先后公开开庭审理了**县***两起涉黑案件,并对所有被告人进行了公正判决,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做好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中级法院开通了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认真开展咨询、交流、帮教,促进失足的未成年人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经过上述的努力,我院的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今年以来共受理

一、二审刑事案件**件,审结***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死刑的犯罪分子为**人。发回重审改判率同比下降**%。

(二)认真做好赔偿委和司法技术

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组织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人员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审理好国家赔偿案件,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对审结的案件及时到赔偿义务机关做相关,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对决定不予赔偿的,做好当事人法律解释。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依法享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了国家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职权。2008年,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2件,审结11件,决定赔偿6件,决定赔偿金额50余万元,使蒙冤受屈的公民及时获得了司法救济。

依法开展司法鉴定,认真做好本院司法鉴定改革。一是推行鉴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错鉴追究制度,建立严格的一级抓一级的鉴定监督管理制度。二是抓公开鉴定制度,实施了"阳光工程",增加了鉴定的透明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

(三)认真做好办公室和司法行政

一是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狠抓办公室和司法行政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2008年,办公室和司法行政处出台和完善了13项规章制度,包括目标管理、财务、诉讼费、车辆、档案等方面的内容。每项制度的订立我都亲自修改和把关,然后递交党组讨论决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行政业务的各项都有章可循,避免了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二是认真做好家属院水电改造。在改造之前,家属院水电和法院办公楼共用一个系统,几年来,家属院用水用电的费用由院机关承担,给院里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按照党组的部署,我们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坚决开展家属院水电改造,并最终圆满完成了改造,每年为院机关节约水电费10万余元。三是积极推进网络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我们想方设法,克服重重困难,开通法院二级专网,实现了与省法院的互联互通,使我院可以直接接收省法院有关会议精神和多媒体资料。同时,积极筹措资金,购买公务用车12台,电脑130台,进一步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四是开源节流,抓好财务管理。我们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汇报、协调,基本弥补了院机关办公办案的经费缺口。并为全市**个基层人民法庭、审判庭争取国债建设资金***多万元。

三、以身作则,自觉维护政法干警和政法系统的良好形象

在长期的实践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强人必须先强己,强兵必须先强将,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做一个称职的领导干部。在中我主要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今年以来,我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广泛阅读政治、法律、经济、科技、管理、人文、历史等有关方面的书籍,不断更新、充实、完善自己。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八荣八耻"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从而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自醒、自警、自重。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审判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把握规律性,不断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和能力,掌握的主动权。在抓好个人学习的同时,我还注重抓好所分管部门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集体学习,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夯实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二是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按照党组分工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无论是在干部任免上还是在其他重大事项决策上,始终坚持党组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暗箱操作。遇有重大决策事项,凡须讨论通过的,一律在集中讨论、反复酝酿、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再提交党组研究决定。在中、生活中与同志们打成一片,不搞特殊,不脱离群众。坚持参加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同志们提出的问题,时刻反省自己的一言一行,努力保持自身良好形象。同时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谨慎行使手中权力,时刻提醒自己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坚持廉洁自律,不搞以权谋私。。我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党和人民给予我权力,更是给予了一种责任。为此,我谨慎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一举一动,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事,严于律己,一尘不染。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招待来客等方面,始终坚持能省则省的原则,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宴请,举办各种会议和活动,也本着一切从简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搞铺张浪费,尽量把有限财力用于院政建设上。对于家中的私事我从不贪图私利,以权谋私,坚持做到看好家门、管好家人。一年中,我没有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友办过私事,没有安排亲朋好友接包法院任何建设工程,没有为了个人利益行贿上级,没有使用超标汽车,更没有利用婚丧事宜借机敛财。四是严格要求身边人员和亲属,绝不允许他们以我的名义和影响,办理影响法院形象和法官形象的事情。五是求真务实,身体力行。由于自己分管的部门多,案件多,事务杂,量大。我科学安排,日听取汇报,接待当事人,参加各类会议;晚上、双休日审核、签发法律文书和综合文字材料,再忙我都做到案件不过天,不过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深知自己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知识更新的速度不快,与形势发展的需要、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所分管的部门有时过分强调办案的数量和速度,个别案件还存在质量不高现象。三是队伍建设中还存在少数干警群众观念淡薄,公仆意识差,对上访求助群众态度不够好,个别干警法纪观念不强等问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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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法院院长述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四届人大第十九次常委会议对我进行书面述职评议,这是对我的爱护、关怀与鞭策。现将我2001年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任职以来的主要工作

我于2001年3月14日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法院副院,~年元月被县委任命为党组副书记。按照院党组的分工,轮流分管了院内所有的业务庭、队和法庭。几年来,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始终坚持“团结、稳定、务实”的工作方针,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求真务实,为宁远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尽职尽责抓好分管工作,竭力维护社会稳定。

1、突出抓好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根本保障。我在分管刑事审判工作期间,正值全国开展集中严打整治斗争的第一年。为了使这项工作有效的开展,及时组织全体刑事审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刑事政策,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开展这次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并根据我县的社会治安形势的特点,以打击抢劫团伙犯罪,贩毒犯罪,制假贩假犯罪,明确了以及飞车抢夺等突出性犯罪为重点的专项斗争,在严打中,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对每一件案件的判处都始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在集中整治的两年时间里,审结案件300余件,判处五年以上的占判处总数的35%以上,上诉案件无一件改判和发回重审。同时,还成功地组织了六次集中公捕公判大会,印发专题布告3000份,把严打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刑事庭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

2、充分发挥调节和保持功能,化解矛盾保平安。

我在分管民事、行政、审监、林业等各项审判工作中,所审结民事案件1200余件,行政案件40余人,审判监督案件80余件,林业刑事、民事件100余件。无重大改判和信访缠访。在民事、林业审判方面,坚持做到了三个把关:一是严把事实证据关。在审批法律文书时,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对事实的认定和证据的采信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找审判人员了解情况,或者亲自调卷审查,排除疑问,尽量使案件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相一致。二是严把适用法律关。民事法律法规政策相当繁多,我在签发法律文件时,必须仔细核对,严防法律适用出现差错。三是严把案件处理关。民、行等案件的处理并从个案来说,尽管从法律上处理是正确的,但如果不以全案件综合考虑,势必出现严重的后果。因此,我认真把准审批法律文书的最后一道关口,尽量不怕厌烦,能调则调使案件的处理能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几年来,我主持调处的案件达数件,效果很好。如九嶷山乡山头源林诉九嶷林场山林权属纠纷一案,此案诉讼达十二年之久,双方势不相让。我通阅该案的卷宗后,两次爬上2000米的山上进行现场查看和个别走访,掌握了大量的资料。通过坐谈调解,双方携手言和,拖达十二年之久的老大难案件顺利调结。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切实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依法办事,通过依法撤销行政执法机关处理的案件15件。同时,对行政机关所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严格合法性审查。用司法权来维护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威。如在处理县国土局申请强制执行舜陵镇西郊村交出土地一案时,因西郊村的部分群众因利益驱动,拒绝交出土地。县委、政府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用法律手段来保护投资商的合法权益。我们受理此案后,积极主动地向上级汇报,求得支持,同时,深入第一线,了解情况,通过大量的过细工作,成功地予以执结,有效地维护县委、政府的正确决策和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威,起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三是勇于创新,服务中心工作。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面临着新的课题,如何控制人口的增长率,如何有效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各级党委、政府思考的首要问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后,县委、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必须将计生工作纳于法制轨道的重大决策,决定成立计生审判庭,党组明确分工,由我分管此项工作。我接管后,面对全庭人员少,办案无车,乡镇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行政意识太浓等一系列的问题,我并没有退却,在短时间内,全面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出了“以点带面,多重并举,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经过近二年的工作实践,使计生审判庭的工作已全部步入正轨。为乡镇培训140人次,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法的对象达60余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近40万元,计生法庭现已真正成为乡镇计生执法的坚强后盾。

3、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减少“法律白条”,促进社会稳定。执行工作是法院较难较为复杂的工作。“执行难”在困扰着法院自身的发展。加强执行工作,依法行使执行权,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环节。我在分管执行工作期间,对全院的执行工作进行了理性分析,对本院所有未执结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澄清了底子,把未执结的案件进行了客观归档。通过分析,反映“执行难”,自身因素是主要的,因此,我提出了“加大年内收案的执行力度,多管齐下,全面清理积案,使案件执结步入良性循环”的工作思路,得到了所有执行人员的认可和赞同,通过扎实有效的执行工作,案件执行率大大提高,特别是久拖多年的执行老案也得到了~的执行。如桐山信用社申请执行周××借款纠纷一案,周××先后在信用社借款达80余万在广东清运等发投标修路,因周××欠债较多,一直潜逃在外,致使案件执行长期处于困境。申请人意见很大,我与执行人员共同研究,调查核实,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前后仅用2个月的时间,顺利地将执行标的款85万

元从广东扣划到宁远,使此案顺利执结。由于工作突出,被县委通报嘉奖。

(二)、坚定信心抓“企改”,谋求全县经济的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营企业民营化已成为趋势。我县的国有集体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已失去了优势地位,由于历年欠债较多,纷纷申请破产改制。由于企业破产涉及的政策性相当强,有些人“谈企色变”,认为抓企改无计可施,无政绩可出。在我分管这项工作时,出于一位分管领导的责任和事业,知难而进,下决心做好这项工作。我利用不长的时间,通阅近年来国家有关破产改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申请破产改制企业严把四关:一严把立案关,杜绝企业“假破产真逃债”。二是资产评估关。必须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并由县财政国资部门严格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查后方可推向市常三是公开拍卖关。在进行资产拍卖时,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暗箱操作,变价处理。四是职工安置关。企业改制是目的。对每一家破产企业,我都深入到职工当中,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家庭情况,对职工有困难的尽量设方予以解决。几年来,全县共审理破产案件13件,盘活国有资产3000多万元,安置职工2300余人,国有资产增值1400余万元,化解债务1.2亿元,为国家财政新增税收600余万元,未出现一件群体性的上访。

(三)、抓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

一是进一步明确后勤工作的指导思想。我认为,法院后勤工作主要是搞好“三服务”,即“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全院干警服务、为基层法庭服务”。因此,要求办公室的同志一定要坚持这一指导思想,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突出后勤服务工作的重点。机关后勤工作,繁杂琐碎,要求高,任务重。重点是要开源节流、做好经费保障、保证机关工作能正常运转和各项任务的完成。由于我县财政还较困难,每年给法院的经费预算十分紧。因此,我要求办公室的同志一定要严格经费管理,紧缩开支,注意节约。我们加强车辆管理,减少非公务用车;规范接待标准,减少接待费用;严格审批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等措施,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持。通过上述努力,基本上保证了机关办公、办案的需要,确保了审判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加强后勤工作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面对新的形势,我与办公室的领导共同研究,以“后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目标,狠抓了后勤工作制度建设。结合本院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6项管理制度进行认真修改补充,定稿后以文件形式发到机关各单位,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了办公室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四)、注重自身修养,努力塑造形象

我在接受人大的任命会上曾表态,要“堂堂正正做人,公道正派处事,廉洁自律生活,尽心尽力工作。”几年来,我努力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对干部提出的“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的要求去做。积极参加院中心组的学习活动,自觉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用知识丰富自己,用实践丰富自己;提高自己的审判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工作中,我还撰写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在盛市级刊物上发表。我时刻要求自己的言行无论任何时候都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党组保持一致。我特别注重摆正自己位置:一是同“班长“关系。不越权,不越位,全力维护班长的威信和核心地位,工作上自觉服从班长的领导,党组会上积极发言,发表对问题的看法。一是形成决议,坚持服从执行。二是同其他领导成员的关系,坚持思想上多交流,工作上多配合,生活上多关心,其正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事业同干。三是同广大干部的关系。坚持平等待人、公正处事、不拉山头、不搞亲亲疏疏。同时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一盘棋”的观念,凡是党组决定由我负责工作,自己能及时根据上级指导精神与有关庭室共同研究工作方案,认真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放手去做、大胆去工作,完成任务后,及时汇报。功不揽,过不推。我牢固树立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争名于利、争利于市”只求无愧于心,无愧于民。我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和最高法院的“八个不准”。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原则。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艰苦奋斗,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严格要求自己。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三年多来,我尽自己能力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正确领导、监督和其他院领导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分管部门全体同志努力工作的结果。但我清醒地认识到,我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在政治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关心干警疾苦、领导艺术以及工作方式、方法上都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挥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努力解决和克服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地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关注民生,实现民愿,诚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地为老百姓解难事,使人民群众体验司法于公正,满意在法院,为推动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第7篇:法院院长述职报告

述 职 报 告

xxxxx人民法院院长xxxxxx

xxxx年,我在xxx的领导和xx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7.1”讲话精神,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团结班子成员,带领全院干警,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下面,我将一年来的思想政治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素质和能力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作为法院的领导干部,长期以来,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需要。

一是以开展“三项活动”为契机,加大科学理论学习的力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式;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认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学习型法院领导。今年系统学习了xxxx年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扩充知识面。

二、加强审判工作,为地区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xxxx年,全院共受理审判执行案件xx件,同比增加xx

件,增幅为xx%;审执结xx件,同比增加xx件,增幅为xx%;法院人均结案xx件,上升xx%;法官人均结案xx件,上升xx%;一审服判息诉率xx%;一审调撤率xx%,上升xx%;实际执行率xx%;一审简易程序使用率xx%,上升xx%;法定审限内结案率xx%;一审判决改发率xx%,下降xx%;再审审查率xx%;案件陪审率xx%。总体上看,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审判效率和效果明显提高。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xx件,同比增加xx件,审结xx件,同比增加xx件,无一件冤假错案,无一件超期羁押案件。对性质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的犯罪以及涉黑、涉毒等有组织犯罪给予严厉打击,依法审理了xxx等xx人xxxxxxxxxxxxxxxxx一案,充分发挥刑罚的惩处和震慑作用,确保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依法审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xx件,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xx件;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审理了一批新类型的复杂疑难案件,依法审理了xxxxxxxxxxxxxxx一案。

在从严制裁的同时,还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失足少年注重教育感化;对那些社会危害小、影响不大并有自首、立功及悔罪表现的偶犯、初犯,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对确有悔改表现,依法符合缓刑条件的则判处缓刑。积极分化瓦解犯罪分子,争取更佳的预防

效果,全年对xx名未成年罪犯判处非监禁刑,判处缓刑、管制的案件xx件、xx人。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行政案件,化解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我院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xx件,同比增加xx件,审结xx件,同比增加xx件。一是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及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与人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民事案件,止争息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全年依法审结xx件,结案标的xxxx万余元;二是妥善审理涉及房地产开发、金融债权、建设工程、加工承揽、货物买卖等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审结xx件,挽回经济损失xxxx万余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是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取诉讼调节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节相结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行政案件审判工作中,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进依法行政。重点处理好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敏感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积极探索运用和解方式解决行政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xx件,同比xxxx件,审结xx件,同比减少xx件。

(三)依法穷尽手段,加大投入,努力破解执行难题。用足民诉法规定的执行措施,通过完善管理、讲究方法、借助媒体、强化监督等方法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执结率,对于恶意逃避和暴力抗拒执行的,坚决予以制裁,xx年共司法拘留xx人。同时,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投入力度,在人员配备,车辆、物资等方面向执行工作倾斜,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xx年共受理执行案件xx件,执结xx件,执结

率为xx%,执结标的xxxx余万元。

(四)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接受社会监督。一是抓好立案大厅建设,形成了接待、引导、审查、查询、咨询、救助的工作机制,规范立案工作,简化立案环节,丰富立案方式,增加运用简易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数量,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完善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处理等工作机制,妥善解决群众信访所反映的突出问题,逐步推行院长接访制度,探索信访案件终结机制,认真做好上访老户工作,使越级上访得到有效控制。全年接待群众来访xxx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xx件。三是按照“审监分离”的原则继续抓紧案件评查工作,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我院各类一审生效案件和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评查。全年共评查案件xx件,受理再审案件xx件,同比xx件,审结xx件,同比xx件。四是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扩大司法救助范围,规范诉讼救济和执行救济,财政已下拨专款作为救助基金,今年已发放xx余万元,为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xx万余元。五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大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力度,聘请了 “廉政监督员”对我院各项工作和干警进行监督。

(五)始终把审判工作融入到xxx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针对项目引资、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等案件的审理,从审判人员的选择,分管院长的把关,加强请示汇报和协调等方面斟酌实施,确保案件质量,争取良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针对xxxxxxxx中的突出矛盾,既要积极支持xx工作的大局,又要规范xxxx,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矛盾。xxxx

年,我院共派出xx人次参与xxxxxxx工作,受到了xxxx的高度评价。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带好领导班子。作为党组书记,始终把民主、团结作为第一原则,凡是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把学习作为第一需要,全年共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xx次,提高了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把务实作为班子的第一标准,多为老百姓和干警做实事;把廉洁作为第一形象,牢固树立勤政廉政的意识,规范班子成员的执政行为。

(二)积极开展一系列学习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制定学习计划,以“三项活动”为载体,对全院干警进行教育。一是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使全院干警的思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组织全员干警广泛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对我院党员干部中涌现出的xx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形成学典型、创先进、争优秀、比实绩的浓厚氛围;二是通过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干警使命感,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的光辉历程,参加

xxxxxxxx并取得了xxxxxx的成绩,举办书画、摄影作品展,开展红色之旅,营造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三是通过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干警的业务水平,通过开展和参与书记员速录竞赛、法警技能评比、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优秀调研文章评比、优秀人民陪审员评比活动,全面加强“五个能力”建设,提高干警业务素质。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立足长远,凝聚人才。鼓励干警参加各类学历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目前我院具有

本科学历的人数达到了xx%,有xx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在读研究生。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全年共有xx人次参加了培训。注重招录高素质专业人才,xxx年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xx人,全部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xx人为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在干部选任上唯才是举,不拘一格。

(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和《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三个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加大考勤力度,完善考勤值班、请销假、通报等制度,努力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做好司法管理和行政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形成了完善的会议、公文、接待、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等各项工作机制,为一线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做好信息调研、法制宣传和司法建议工作,全年编发

xxxxxxxx期,报送动态信息xxx余条,提出司法建议xx条,撰写学术论文xx篇,xxxx法院和媒体采用简报、信息xxx条;三是推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机制”,把审判工作、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部分解成量化指标,逐项进行考核,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四是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新增办案用车xx辆,办公警用设备xx余套,保证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自身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一系列的党纪条规,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率先垂范。要求他人做到

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下级遵守的自己首先遵守。自觉执行《法官法》关于法官十三种不得有行为之规定,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严于律己。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假公济私,谋取不正当利益。

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工作,继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公仆意识;注重管理、加强监督,带好班子和队伍;严格制度,创一流审判,为xxx人民法院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跻身先进,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述职,如有不妥,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xxxxxxx年xxx月xxx日

第8篇:法院副院长述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法院党组决定,我于2003年被通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副院长。依照县人大常委会通人办发(2004)5号文件通知, 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现将任职以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等情况,述职报告如下,请予考察评议。

一、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执行部门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

今年,是世纪之交的一年,也是我国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的一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参加了“三讲”回头看活动,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是党中央高瞻远瞩,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它不仅赋予人民法院新的任务,也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因为西部大开发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客观上需要一个稳定的法制环境,人民法院肩负着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使命,这不仅是人民法院为国企改革和实施西部开发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优势所在,也是人民法院认真学习、努力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一定要依照《法官法》的要求,解放思想、积极转变执法观念,要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案观念、证据观念、实体法程序法并重观念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观念,要把确保案件质量,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我们执法追求的最高目标。自己不仅是这样理解,而且把这些思想贯穿在具体工作中,在分管执行工作中,尽可能与干警进行思想交流,帮助他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培养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勤政廉政意识,在经常的交流接触中,也使自己得到教育和提高,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为谁掌权”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根据通海法院实际,我们从审判工作管理、内设机构、人事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整套方案及措施,确立了“大立案、精审判、重监督、强执行”的思路,成立了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撤销了民庭、经济庭、成立民一庭、民二庭,将派出法庭抽上来,对部分人员实行交流轮岗,通过这些改革措施,坚决贯彻执行了中央及最高法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适应了形势发展,提高了办案效率,为明年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转摘于

二、岗位履职情况

根据院党组分工,我分管执行和法警队工作,执行工作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权力,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是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具体措施,近来年,“执行难”已成为困扰全国法院的一个热点问题,1999年7月7日,中共中央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中央也将执行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通海县法院也同样面临“执行难”的问题,自己分管执行工作,是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也是对自己的挑战与鞭策,我始终本着锻炼自己、增长才干、磨炼意志的目标,虚心向领导及同志们学习,在力争尽快熟悉情况的基础上,在执行工作中做到:一是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及全社会的支持,加强对执行局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和认识;二是结合县情,根据今年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特殊情况,制定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依法拘留12人,拘传11人;三是经常性执行和集中执行会战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执行重点和难点。在10月20日至11月30日的“执行会战”期间,带领一个执行组负责河西、兴蒙片执行工作,在执行中坚持了文明执行和依法严格执行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秉公办案,严肃公正执法,把执行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例如在11月23日,带领执行干警到河西镇清水河办事处小泥酢村执行一赡养案件中,能克服困难,步行十多公里路到该村,通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执行了该案,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四是采用送达传票的方式,将被执行人传唤到庭,节约了执行成本,又减弱了当事人的抗法心里,缓和了干群关系;五是实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同时鼓励申请人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线索,提高执行效率;六是积极推行听证制度和执行回告制度,充分体现执行程序的公正和公平,增强了执行的透明度;七是实行以租抵债的方式,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八是执行中既讲究严肃执法又讲究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九是加强了执行情况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报送有关执行工作专题简报共15期。在全体执行干警的努力及全院支持下,今年执行局共收案1628件,已执行1485件,执行率达91.2%,圆满完成了县委及中院下达的任务。

除抓好分管工作外,还参加“院长接待日”一次,对群众来信来访作了认真答复和妥善解决。草拟了本院“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并积极做好本院与其它法院的协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勤政廉政,思想作风建设方面

近年来,党内贪污腐化现象不断出现,特别是部分法院干警受贿等违法犯罪事件不断曝光,这不仅损害党的威信及利益,也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自己能以这些反面教材时刻警示自己,引以为戒,把理想和信念作为生命线来把握,按肖扬院长讲的,要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将“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质、德化于社会”,即用高尚的道德规范指导个人生活,在八小时以外也要自省自警,保持高尚情操,树立良好形象,用优良的道德规范自己的工作,要不畏强权,不徇私情,立身正直,要以自己良好的道德、高尚的品质,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影响,人民法官应该是社会的精英,成为法律的化身,正义的化身,要加强责任意识,公正意识,能够做到“任凭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一年来,自己继续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对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最高法院规定的“八不准”,省法院制定的“六条办案纪律”及玉溪中院的“关于廉政建设的二十九条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近半年来,自己在本职工作中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还不够,综合领导能力及水平有待提高。

具体改进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 认真领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形成良好的学习及思考习惯,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原则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不断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

2、提高认识,理顺工作思路, 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结合本院实际,开拓进取,开动脑筋,协助院长,将本院的各项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使本院能以新的面貌迎接新世纪的到来。

3、坚持走群众路线,虚心向大家学习,深入基层和实际,进一步加强同全院干警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疾苦和自己工作的不足,自觉进行反思改正,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也达到锻炼自己,增长才干的目的。

总之,本人在新的一年里一定加强学习,积极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争取为通海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贡献自己的微簿之力。

述职人 通海县人民法院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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