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法院副院长述职报告

2022-08-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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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i法院副院长述职报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五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199件,办结14091件,诉讼标的额254.26亿元。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57155件,办结2452361件,诉讼标的额1701.83亿元。其中2007年受理541901件,办结541069件。全省法院年均结案49万余件,居全国第四位,法官人均结案数居全国省区第一。

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全面强化审判职能

五年来,全省法院始终把保障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中央、省委的战略部署,立足法院工作实际,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审判工作服务于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会、创新型省份以及“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等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省法院紧扣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危害国家安全、故意杀人、抢劫、贪污、受贿等重大犯罪案件4718件,上升19.2%,其中2007年审结1049件。为配合死刑案件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的重大改革,在省委的领导下,增设刑事审判第三庭,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从2006年6月1日起在全国省区率先实现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同年9月1日起在全国省区率先实现全部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各级法院五年来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52882件,审结252843件,分别上升32.9%、32.57%,判处罪犯364190人,上升49.55%,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50280人。2007年审结56935件,判处罪犯87151人。五年共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155件258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80577件127011人;审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金融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179件12938人;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04件1337人。加强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4030件443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335人。对因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能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或适用非监禁刑。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为40858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依法宣告192名被告人无罪,其中自诉案件144人。公诉案件48人,另有1360件因证据不足由公诉机关撤回起诉。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司法宣传;精心审理未成年人犯罪34316人,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缓刑少年犯帮教基地等方式,促使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

(二)调判结合化解纠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一审案件1289438件,2007年审结280966件。五年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财产权属纠纷等案件557324件,劳动争议案件39264件,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商品房预售、建设工程合同等案件37039件,买卖、运输、担保、承揽、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364797件,企业改制、公司诉讼、股东权纠纷等案件3010件,借款、融资租赁、信用证、证券等金融纠纷案件279039件,知识产权案件4859件,海事海商案件4106件,涉外民事案件2260件。我省法院审结的浙江海纳科技股份公司破产重整案和百事可乐“蓝色风暴”商标权纠纷案,入选法院系统2007年全国最受关注的“维护平安和谐,伸张公平正义”十大案件。

进一步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司法原则,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加强司法调解工作、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意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覆盖诉讼全过程的调解工作机制,推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到57.06%,其中2007年为56.25%。人民法庭调解撤诉率在70%以上。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798件,上升32.72%,2007年审结5283件。五年来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12.39%;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42.49%;因法院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力度,或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等原因原告撤诉的33.61%;终结及其他方式结案的11.51%。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21件,审查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83294件。

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不断提高,2007年达436人,同比上升13%,行政审判的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试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提高行政审判的公信力,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推广。去年8月,在省委、省政府召开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会议后,召开了第五次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进一步健全行政争议协调、和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二、推进审议、执行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三项承谱”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了“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三项承诺”。两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创新机制,推进改革,出台53条具体措施,制定了37个规范性文件。经过全省法院的共同努力,落实“三项承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进一步创新为民服务机制,做到有诉必理,努力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全面加强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有54个法院的立案接待大厅被评为“文明窗口”,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推行接待导诉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降低老百姓打官司的成本,2006年以来缓、减、免收诉讼费5779.17万元。全省法院于2006年底全部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总金额达到4868万元,截至2007年

底,已对2722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708.01万元,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在法院工作环节已基本解决。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调整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基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上限标准,自去年4月起提高到150万元至500万元;对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11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案件,无论标的额大小均由基层法院一审。针对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推广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民事案件达79.87%,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案卷移送、鉴定评估等非审限用时,严格审限延长审批手续,使诉讼活动更加便捷、经济。

进一步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实现公正司法,努力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一审案件除有法定情形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同时提高二审案件开庭率,增强裁判文书说理,实行判后答疑释理,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审判业务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浙江法院网”等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布,裁判文书通过互联网等形式扩大公开范围,还选择典型案件尝试互联网直播庭审。建立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案例指导制度,严格限制和规范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的案件请示,并就规范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正确适用证据规则、加强合议庭工作等有针对性地出台了指导性文件,最大限度地做到“同案同判”。推行随机滚动分案,防止发生人情关系的干扰,审判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坚持内部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并重,普遍成立办案质量检查机构,实行量化考核;推行院庭长办案、旁听庭审等制度,强化案件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实施《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建设,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8163件,参审人员143698人次;认真接受法律监督,全省法院五年来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3124件,其中刑事抗诉444件,维持223件,改判123件,发回重审35件,以其他方式结案63件;民事行政抗诉2680件,维持1018件,改判481件,发回重审30件,调解422件,以当事人撤诉等其他方式结案729件。随着各项措施的不断落实,有理有据打得赢官司的胜诉机制进一步完善,办案质量有了新提高。2006年以来,刑事和民事案件上诉率分别为8.26%、6.82%,92%以上的案件经一审程序即已息诉。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0.7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全省法院信访中申诉和申请再审数量明显下降,2006年同比下降17.39%,2007年又下降50.83%。

进一步创新公开执行、协助执行机制,力克执行难,努力让胜诉的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在法院内部着力防止执行不力不公现象,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执行工作体制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16项制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执行制度体系。加强执行权的制约,全面实行执行实施权与审查权分离;增强透明度,实行执行公开和告知制度;规范财产评估、拍卖的委托程序,实行委托评估拍卖事项与执行机构分离;不断拓展执行手段和方法,采取申报财产、公开曝光、悬赏执行、搜查、强制审计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注重审执兼顾,在立案、审判环节依法做好财产保全等工作,为生效裁判的顺利执结打好基础;加大考核力度,榴继开展了争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和“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评选活动,重点考核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是否全部执行完毕为主要指标的有效执结率和自动履行率。在外部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认真贯彻省委批转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与省委政法委联合召开了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会议,与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等联合下发文件,加强法院与公安、工商、房产、国土资源、建设、金融、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信息交流共享,在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前,依法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投资、招投标、出境、注册新公司、高消费等,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组织纪律等手段,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在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协助执行工作纳入了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有80%的法院建立了执行联络员制度。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执结692513件,执行标的金额736.54亿元,2007年执结143709件。2007年案件有效执结率由上年的40%提高到65%,涉及执行工作的信访量同比下降56.85%,在民事案件结案上升8.1%的情况下,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反而下降了1.22%,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已有所提高。

“三项承诺”的提出和实践,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认可。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和省委赵洪祝书记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国法院和本省各地各部门学习和推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法院落实“三项承诺”情况的报告并给予充分肯定。

三、加强基建设,夯实法院工作基础

五年来,全省法院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为动力,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基层建设。

2004年,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工作汇报,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2004~2008年全省法院基层建设规划》和与之配套的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两庭”建设等三项规划,提出了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具体目标。同时,各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工作指导,尽力为基层建设服务,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审判、执行以及人、财、物保障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做到功夫下在基层,成效体现在基层。巩固“五好法庭”争创成果,开展争创“模范五好法庭”活动,212个人民法庭中已有199个达到了省级五好法庭标准,32个被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称号。我省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五年来,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庭设置调整,适度合并了一些案源少、力量分散的法庭,人民法庭的布局和审判资源的集约化配置更加合理。同时,各基层法院普遍实行法院和人民法庭均可直接受理案件的立案“双轨制”,并对确有需求的群众许可口头起诉;在不设法庭的乡镇,建立373个巡回审判站(点),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五年共巡回审判案件52355件。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两庭”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五年来,各地用于“两庭”建设的资金达23亿元,建成符合标准的审判法庭的法院77个(占总数74%)、人民法庭104个(占总数的49.1%)。所有人民法庭都配备了汽车,安装了电子签章系统。去年10月,为缓解《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给法院经费保障带来的影响,在中央和省财政的支持下,决定补助我省基层法院1.87亿元。省高级人民法院还与财政厅

出台了《关于制定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切实加强基层法院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四、要抓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五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不解地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司法公正树形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大力加强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和形象建设。

扎实开展理念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紧密联系法院实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认清国情,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上级法院加强干部协管,做好班子调整和换届工作,全省法院院长调整交流达81%,本科以上学历达94.1%。五年来,全省法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共有735个集体和1487人次受到记功表彰,有15人次被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和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贾建平、魏剑明同志还光荣当选“浙江骄傲~2006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

规范司法行为,完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制定《2006~2008年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点》,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重规范司法礼仪、程序运行、裁判文书,并分别制定指导性意见,分年度进行重点考核验收。目前,2006年规范司法礼仪和2007年规范程序运行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并拍摄制作、编写出版了全国首部《法官司法礼仪规范》电教片和《裁判文书制作指南》。

推进廉政建设,纯洁法官队伍。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每年对机关和各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施检查考核。切实加强案件督查工作,严格追究违法审判责任。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选择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全省法院干警违法违纪数量比前五年下降62.63%。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三年时间对全国基层法官进行全员轮训的要求,大力开展法官在岗培训,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共举办培训班134期,培训人员13605人次。去年10月全省法院4800多名基层法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格率达到99%。目前,全省法院审判人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0.42%,大学本科以上占78.83%;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53.17%,本科以上学历占88.49%。一批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调研成果在全国获奖,省高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06年度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切实改进各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认真接受常委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监督。2004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贯彻刑事诉讼法情况向省人大内司委作出报告;2005年,就减刑假释工作情况作出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06年、2007年分别就全省法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和落实“三项承诺”等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后又及时召开贯彻审议意见的专题会议,逐一落实工作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专题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二)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机构。成立督查联络办公室,制定工作制度,完善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程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省高级人民法院共收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转来的建议、提案43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备专门委员会陆续交办的296件代表来信和涉诉信访案件,已办结277件。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工作和旁听庭审等方式,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在省人大代表工委、省政协办公厅的支持下,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9次安排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并多次邀请省、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增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三)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及时向“浙江人大”门户网站报送法院工作信息,在“浙江法院网”门户网站上专门开设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箱”;在全省法院落实“三项承诺”过程中,主动将有关材料汇编成册,分送全体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五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这是省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是:法院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司法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司法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有些法官审判理念、司法作风方面还存在不足,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忽视社会效果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还未得到根本克服;五年来干警违法违纪数量同比虽有明显下降,但仍有111人受到查处,严重损害了法院形象;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不够及时有力。同时,随着收案多年持续高位攀升,以及诉讼收费制度改革,物权法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等的实施,还将呈现新的诉讼高峰,案多人少矛盾将进一步加剧;物质装备虽有改善,但仍有一些法院经费不足,装备落后,制约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法院人难进、人难留,法官断层现象较为突出。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坚强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六、今后工作打算

党的十七大确立了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奋斗目标,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关注涉案民生为重点.以落实“三项承诺”为抓手,宽严相济惩治犯罪,调判结合化解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力求案结事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优化审判监督管理,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为促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

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履行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责任。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质。坚决执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更加注重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更加注重维护事关民生的涉案合法权益,更加注重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二是全面加强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刑事审判要坚持宽严相济,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坚决依法严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维护社会安宁;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有依法从轻情节的犯罪,体现政策,从轻处理。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确保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相关办案程序的规范和质量。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事审判要坚持调判结合,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积极推进基层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立人民调解窗口,构建纠纷分流处理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在基层。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妥善审理好涉外、涉潜澳台案件,提高浙江法院涉外审判的国际公信力。行政审判要坚持监督、维护、协调有机统一,严格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注重通过协调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息诉”,注重源头治理,切实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维护重大活动特别是奥运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三是坚持法院改革,深化落实“三项承诺”。“三项承诺”的提出和落实符合浙江法院工作实际,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围绕司法为民。充分发挥立案接待大厅功能,进一步加强立案环节的导诉和法律释明工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优化便民方式,切实保护诉权;认真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一步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停、退工作,加强与法律援助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体系。围绕审判公正,进一步强化制约和监督,健全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合议庭成员、法官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维护公正与效率;继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裁判文书的改革;积极应对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科学配置审判资源,继续扩大基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范围,优化上级法院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围绕执行公正,以维护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执行异议权和申请复议权等为重点,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执行力度,落实被执行人强制报告财产,强化立即执行、审计执行、曝光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的适用,有效发挥协助执行、联动执行新机制的作用,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实现。

四是加强基层建设,夯实法院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基础。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始终把加强基层法院建设作为人民法院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睹性、根本性任务来抓。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确保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新颁布法律的全面、及时、准确实施。深化“五好法庭”、“模范五好法庭”争创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工作整体水平。把便民诉讼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着力点,扩大巡回审判站(点)的设置范围,开展巡回审判,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继续抓好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及省委《实施意见》的落实,在干部任用、人员配置、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加大对基层法官的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大力实施“科技强院”战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审判方式方法,扩大审判公开范围,建立案件流程监管体系,提升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是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养,消除少数法官存在的特权思想,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加强队伍业务建设,在组织法官轮训的同时,鼓励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自修。新进法院人员。原则上安排到基层锻炼,增强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加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使之成为政治坚定、作风务实、率先垂范、能抓善管的坚强集体。主动争取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法官断层、审判辅助人员紧缺等突出问题。把法院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完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法院惩防腐败工作体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队伍纯洁。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振奋的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法院工作继续推向前进,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齐 奇

第2篇:述职报告(法院副院长)

述职报告(法院副院长)范文

述职报告范文

述职报告范文

文章摘要:通过多元调解的改革,使我院在很多审判业务领域刷新了历史。例如,再次改革以来积案连年不足千件,结案效率创历史新高,上访创历史新低,上诉发改创历史新低,为解决执行难创造优势,实现专业法官的自然优化等等······

年任昌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以来,一直分管民

一、二庭的民商事审判工作。1月4日,增加分管立案庭的收案、庭前准备和审判改革等工作。

,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人大、政协及社会的广泛监督下,在院长的带领下,通过广大法官和其他干警共同努

力以及各机关、部门协力配合帮助下,我所分管的立案和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了巨大突破:多元调解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诉讼案件及执行案件、上诉发改案件继续下降,新的上访明显减少,迅速推进了法官职业化,积极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使昌邑人民法院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质变”,绝大部分审判指标已从地区末位越居前茅,为社会稳定、和谐及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区委等,对昌邑多元调解经验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

一、工作实绩

在履行分管业务庭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和党组、审委会职责外,拓展性地开展了以下工作:

1、积极探索和实践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取得全国空前的成效,进而带动全院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年3月初,我带队应邀参加了最高院举办的全国多元调解研讨会,并作为唯一地方法院代表和国内专家同台作了专题讲座,受到最高法院领导和国内专家的高度重视并给予高度评价,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轰动。

年7月,受省法院指派,陪同王玉堂院长参加了最高院举办的“多元调解与审判资源”研讨会,王玉堂院长应邀主持该专题会议,我在会上发表学术演讲并和国内学者展开热烈辩论,“昌邑经验”再次引起最高院重视并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

上述工作,得到了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领导、市委领导和区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来院视察、调研。省政法委书记李申学、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分别批示:推广昌邑经验。

经过对其他地区多元调解先进法院的考察、比较和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我们的多元化调解工作在理论指导和作实效方面,在国内远远领先于其他法院。

2、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取得巨大进展。

首先,通过多元调解和繁简分流,使审判业务庭的案件难度增大,促使民商事法官的自然优胜劣汰。今年年初,民商事法官从仅一人具有司法考试资格,到目前审判员均具有司法考试资格、法律硕士占50%的审判资源优化。

其次,创立由主管院长、庭长列席的正规合议制度,案件庭前研讨制度、当庭宣判制度、判后答疑制度,并加强裁判论理。

第三,成立审判学会,创办《昌邑审判》会刊和法官论坛。每周三下午召开审判学会。不仅解决了部分疑难案件和一些法律前沿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气氛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及良好的风气。

第四,加强管理。首先是审判管理。今年尝试了合议制度创新、实行庭前会议、审判学会研讨、当庭宣判、判后答疑和加强裁判论理等“阳光审判”制度。

通过一年的实践,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审判效率和质量指标在地区排位已由下游普遍越进前三,部分指标列居地区首位。第二是队伍管理。一年来,干警无一人违法违纪。第三是政务管理。在协调相关庭室业务配合及后勤保障的同时,严格要求分管庭室的政务管理工作。明令禁止分管庭室拉赞助、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

3、自主优化创新审判环境取得良好效果

首先,在我的建议下,十月份开通了我院法院工作网站,作为法院宣传、沟通和工作的平台。

其次,以审判学会为主体,和北华大学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包括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互派专业人员作专题讲座、共同申请科研项目等,实现法律资源优势互补。

第三,打造法律人共同体。首先,和北华大学联手,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互邀讲座、共同研发科研课题和以审判

学会为平台的学术交流活动。其次,邀请上级法院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等,到院里参观交流,彼此加强沟通理解,特别是对多元调解改革中,司法资源重新配置和故意利益平衡的打破带来的各种新问题,获得了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第四,组织法院进企业、军营、社区、乡镇村等,进行法律和改革的宣传。

4、文化建院硬件工作初见成效

首先,和财务主管院长配合,完成了立案大厅和多元调解大厅的改造。

第二,配合财务主管院长建立国内一流的健身室。

第三,落实院办公楼的文化改造工程。

第四,设立审判学会研讨室。在立案庭马学颜庭长的落实和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设立审判学会研讨室。同时这里也成为接待贵宾的会议室。

5,以人为本,建立服务设施

在立案大厅和多元调解大厅,我们

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诉讼流程咨询窗口、多元调解咨询窗口、设立诉讼导引服务,并设触摸屏、诉前提示栏、报刊阅览、休息席等等服务项目。

6、通过多元调解的改革,使我院在很多审判业务领域刷新了历史。例如,再次改革以来积案连年不足千件,结案效率创历史新高,上访创历史新低,上诉发改创历史新低,为解决执行难创造优势,实现专业法官的自然优化等等。

二、问题和未来打算

首先,法官职业化推进过程中的很多措施的落实还有部分没有到位。原因是:一方面,有些措施本来在设计中就是先务虚后务实的;另一方面,新的法官理论素质、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都很高,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经验的积累等方面,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因此诸如当庭宣判等制度不能马上全面落实到位。

其次,对多元调解的总结性工作还不到位。主要是总结经验的亲历性,导

致搞总结的人必须了解改革、理解改革的精髓,而目前尚没有组织成立这样的写作团队。

再次,在对外衔接的很多方面,没有落实到位。一方面原因是个人精力有限、法院资源有限。另一方面是我本人对务虚性的工作重视不够。

今后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狠抓落实,工作做到虚实结合。

首先对多元调解组织具体指导和调研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在院内民商事审判工作走上正轨后,把便民诉讼和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进一步完善,并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发挥作用。同时,审判工作向延伸审判服务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和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方面有所转移。

其次,对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总结探讨应当抓紧进行。

再次,加紧对法官的培训。目前,新的纠纷不断出现,法律知识也在不断更新,因此,为适应未来审判工作需要,

必须未雨绸缪,加强学习,以适应未来,为法官的进一步独立创造条件。

今后的工作内容是纷繁复杂的,总之在未来的工作中,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积极进取,加倍努力,忠实地履行职责,力争上游,一定出色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的各项任务,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第3篇:法院副院长述职报告

XX年任昌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以来,一直分管民

一、二庭的民商事审判工作。2010年1月4日,增加分管立案庭的收案、庭前准备和审判改革等工作。

2010年,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人大、政协及社会的广泛监督下,在院长的带领下,通过广大法官和其他干警共同努力以及各机关、部门协力配合帮助下,我所分管的立案和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了巨大突破:多元调解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诉讼案件及执行案件、上诉发改案件继续下降,新的上访明显减少,迅速推进了法官职业化,积极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使昌邑人民法院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质变”,绝大部分审判指标已从地区末位越居前茅,为社会稳定、和谐及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区委等,对昌邑多元调解经验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

一、工作实绩

在履行分管业务庭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和党组、审委会职责外,拓展性地开展了以下工作:

1、积极探索和实践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取得全国空前的成效,进而带动全院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2010年3月初,我带队应邀参加了最高院举办的全国多元调解研讨会,并作为唯一地方法院代表和国内专家同台作了专题讲座,受到最高法院领导和国内专家的高度重视并给予高度评价,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轰动。

2010年7月,受省法院指派,陪同王玉堂院长参加了最高院举办的“多元调解与审判资源”研讨会,王玉堂院长应邀主持该专题会议,我在会上发表学术演讲并和国内学者展开热烈辩论,“昌邑经验”再次引起最高院重视并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

上述工作,得到了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领导、市委领导和区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来院视察、调研。省政法委书记李申学、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分别批示:推广昌邑经验。

经过对其他地区多元调解先进法院的考察、比较和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我们的多元化调解工作在理论指导和作实效方面,在国内远远领先于其他法院。

2、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取得巨大进展。

首先,通过多元调解和繁简分流,使审判业务庭的案件难度增大,促使民商事法官的自然优胜劣汰。今年年初,民商事法官从仅一人具有司法考试资格,到目前审判员均具有司法考试资格、法律硕士占50%的审判资源优化。

其次,创立由主管院长、庭长列席的正规合议制度,案件庭前研讨制度、当庭宣判制度、判后答疑制度,并加强裁判论理。

第三,成立审判学会,创办《昌邑审判》会刊(已出三期)和法官论坛。每周三下午召开审判学会。不仅解决了部分疑难案件和一些法律前沿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气氛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及良好的风气。

第四,加强管理。首先是审判管理。今年尝试了合议制度创新、实行庭前会议、审判学会研讨、当庭宣判、判后答疑和加强裁判论理等“阳光审判”制度。通过一年的实践,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审判效率和质量指标在地区排位已由下游普遍越进前三,部分指标列居地区首位。第二是队伍管理。一年来,干警无一人违法违纪。第三是政务管理。在协调相关庭室业务配合及后勤保障的同时,严格要求分管庭室的政务管理工作。明令禁止分管庭室拉赞助、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

3、自主优化创新审判环境取得良好效果

首先,在我的建议下,十月份开通了我院法院工作网站,作为法院宣传、沟通和工作的平台。

其次,以审判学会为主体,和北华大学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包括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互派专业人员作专题讲座、共同申请科研项目等,实现法律资源优势互补。

第三,打造法律人共同体。首先,和北华大学联手,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互邀讲座、共同研发科研课题和以审判学会为平台的学术交流活动。其次,邀请上级法院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等,到院里参观交流,彼此加强沟通理解,特别是对多元调解改革中,司法资源重新配置和故意利益平衡的打破带来的各种新问题,获得了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第四,组织法院进企业、军营、社区、乡镇村等,进行法律和改革的宣传。

4、文化建院硬件工作初见成效

首先,和财务主管院长配合,完成了立案大厅和多元调解大厅的改造。

第二,配合财务主管院长建立国内一流的健身室。

第三,落实院办公楼的文化改造工程。

第四,设立审判学会研讨室。在立案庭马学颜庭长的落实和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设立审判学会研讨室。同时这里也成为接待贵宾的会议室。

5,以人为本,建立服务设施

在立案大厅和多元调解大厅,我们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远程义务法律咨询等服务)、诉讼流程咨询窗口、多元调解咨询窗口、设立诉讼导引服务,并设触摸屏、诉前提示栏、报刊阅览、休息席等等服务项目。

6、通过多元调解的改革,使我院在很多审判业务领域刷新了历史。例如,2010年再次改革以来积案连年不足千件,结案效率创历史新高,上访创历史新低,上诉发改创历史新低(下降64%),为解决执行难创造优势,实现专业法官的自然优化等等。

二、问题和未来打算

首先,法官职业化推进过程中的很多措施的落实还有部分没有到位。原因是:一方面,有些措施本来在设计中就是先务虚后务实的;另一方面,新的法官理论素质、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都很高,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经验的积累等方面,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因此诸如当庭宣判等制度不能马上全面落实到位。

其次,对多元调解的总结性工作还不到位。主要是总结经验的亲历性,导致搞总结的人必须了解改革、理解改革的精髓,而目前尚没有组织成立这样的写作团队。

再次,在对外衔接的很多方面,没有落实到位。一方面原因是个人精力有限、法院资源有限。另一方面是我本人对务虚性的工作重视不够。

今后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狠抓落实,工作做到虚实结合。

首先对多元调解组织具体指导和调研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在院内民商事审判工作走上正轨后,把便民诉讼和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进一步完善,并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发挥作用。同时,审判工作向延伸审判服务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和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方面有所转移。

其次,对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总结探讨应当抓紧进行。

再次,加紧对法官的培训。目前,新的纠纷不断出现,法律知识也在不断更新,因此,为适应未来审判工作需要,必须未雨绸缪,加强学习,以适应未来,为法官的进一步独立创造条件。

今后的工作内容是纷繁复杂的,总之在未来的工作中,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积极进取,加倍努力,忠实地履行职责,力争上游,一定出色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的各项任务,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第4篇:法院副院长述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法院党组决定,我于2003年被通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副院长。依照县人大常委会通人办发(2004)5号文件通知, 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现将任职以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等情况,述职报告如下,请予考察评议。

一、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执行部门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

今年,是世纪之交的一年,也是我国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的一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参加了“三讲”回头看活动,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是党中央高瞻远瞩,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它不仅赋予人民法院新的任务,也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因为西部大开发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客观上需要一个稳定的法制环境,人民法院肩负着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使命,这不仅是人民法院为国企改革和实施西部开发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优势所在,也是人民法院认真学习、努力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一定要依照《法官法》的要求,解放思想、积极转变执法观念,要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案观念、证据观念、实体法程序法并重观念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观念,要把确保案件质量,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我们执法追求的最高目标。自己不仅是这样理解,而且把这些思想贯穿在具体工作中,在分管执行工作中,尽可能与干警进行思想交流,帮助他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培养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勤政廉政意识,在经常的交流接触中,也使自己得到教育和提高,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为谁掌权”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根据通海法院实际,我们从审判工作管理、内设机构、人事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整套方案及措施,确立了“大立案、精审判、重监督、强执行”的思路,成立了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撤销了民庭、经济庭、成立民一庭、民二庭,将派出法庭抽上来,对部分人员实行交流轮岗,通过这些改革措施,坚决贯彻执行了中央及最高法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适应了形势发展,提高了办案效率,为明年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转摘于

二、岗位履职情况

根据院党组分工,我分管执行和法警队工作,执行工作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权力,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是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具体措施,近来年,“执行难”已成为困扰全国法院的一个热点问题,1999年7月7日,中共中央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中央也将执行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通海县法院也同样面临“执行难”的问题,自己分管执行工作,是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也是对自己的挑战与鞭策,我始终本着锻炼自己、增长才干、磨炼意志的目标,虚心向领导及同志们学习,在力争尽快熟悉情况的基础上,在执行工作中做到:一是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及全社会的支持,加强对执行局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和认识;二是结合县情,根据今年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特殊情况,制定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依法拘留12人,拘传11人;三是经常性执行和集中执行会战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执行重点和难点。在10月20日至11月30日的“执行会战”期间,带领一个执行组负责河西、兴蒙片执行工作,在执行中坚持了文明执行和依法严格执行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秉公办案,严肃公正执法,把执行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例如在11月23日,带领执行干警到河西镇清水河办事处小泥酢村执行一赡养案件中,能克服困难,步行十多公里路到该村,通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执行了该案,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四是采用送达传票的方式,将被执行人传唤到庭,节约了执行成本,又减弱了当事人的抗法心里,缓和了干群关系;五是实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同时鼓励申请人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线索,提高执行效率;六是积极推行听证制度和执行回告制度,充分体现执行程序的公正和公平,增强了执行的透明度;七是实行以租抵债的方式,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八是执行中既讲究严肃执法又讲究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九是加强了执行情况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报送有关执行工作专题简报共15期。在全体执行干警的努力及全院支持下,今年执行局共收案1628件,已执行1485件,执行率达91.2%,圆满完成了县委及中院下达的任务。

除抓好分管工作外,还参加“院长接待日”一次,对群众来信来访作了认真答复和妥善解决。草拟了本院“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并积极做好本院与其它法院的协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勤政廉政,思想作风建设方面

近年来,党内贪污腐化现象不断出现,特别是部分法院干警受贿等违法犯罪事件不断曝光,这不仅损害党的威信及利益,也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自己能以这些反面教材时刻警示自己,引以为戒,把理想和信念作为生命线来把握,按肖扬院长讲的,要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将“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质、德化于社会”,即用高尚的道德规范指导个人生活,在八小时以外也要自省自警,保持高尚情操,树立良好形象,用优良的道德规范自己的工作,要不畏强权,不徇私情,立身正直,要以自己良好的道德、高尚的品质,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影响,人民法官应该是社会的精英,成为法律的化身,正义的化身,要加强责任意识,公正意识,能够做到“任凭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一年来,自己继续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对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最高法院规定的“八不准”,省法院制定的“六条办案纪律”及玉溪中院的“关于廉政建设的二十九条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近半年来,自己在本职工作中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还不够,综合领导能力及水平有待提高。

具体改进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 认真领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形成良好的学习及思考习惯,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原则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不断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

2、提高认识,理顺工作思路, 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结合本院实际,开拓进取,开动脑筋,协助院长,将本院的各项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使本院能以新的面貌迎接新世纪的到来。

3、坚持走群众路线,虚心向大家学习,深入基层和实际,进一步加强同全院干警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疾苦和自己工作的不足,自觉进行反思改正,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也达到锻炼自己,增长才干的目的。

总之,本人在新的一年里一定加强学习,积极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争取为通海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贡献自己的微簿之力。

述职人 通海县人民法院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5篇:法院副院长的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于****年*月由****任命为**人民法院****、***。自任职以来,本着虚心学习、努力工作的态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院干警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纪检监察工作都能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对于我所分管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和立案庭的业务工作,也在所在庭室的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指标。下面就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情况作一个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任职期间的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

首先,积极协助院长搞好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抓好本院的法官队伍建设。

因为法官手握生杀予夺的裁判权,决定当事人权利、利益的分配,在当今物欲横流,各种价值观念激烈碰撞的现实社会,法官手中的权利成为小部分人为之谋取私利而觊觎的对象。如果法官没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规范的行为,就不可能制造公正高效的司法产品,但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社会上的各种不良风气也会传染、侵袭给法官。在这“权”与“利”的较量中,一些意志不坚定者往往会经不起考验而“中箭落马”。因此为搞好我院法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要求,规范法官行为,确保法官队伍的纯洁,我们一方面继续执行以往制定的相关廉政制度,时刻用“六个严禁”、“六条高压线”来提醒干警。另一方面,今年还新制定了《**人民法院廉洁公正司法基金及奖惩办法》,坚持用制度来管人,用制度来约束人。同时在2005年我们还结合中共中央在全党进行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对全体党员法官进行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同时,还及时对全院干警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等反腐倡廉教育,组织观看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电影《张思德》、电视片《牛玉儒》、及原宁波市委书记许运鸿受贿案等反腐倡廉电教片,做到用先进事迹教育人,用反面典型警示人。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司法权威不仅来自国家的强制力,也来自法官规范文明的行为。法官的行为是否规范,关系着司法的权威性,裁判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此我们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根据法院自身工作的特点及时组织开展了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为主题的专项整改及学习教育活动。在专项整改学习期间要求干警对照践行司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联系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立足本职,围绕如何贯彻实施“全市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七项承诺”和严格执行全省法院干警“六个严禁”、“六条高压线”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恪守法官的职业道德,促进司法公正。盛夏七月正是工作任务繁重、气候炎热的时候,但我们还是挤时间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全封闭式学习整顿,并分组进行讨论,然后对学习情况进行了测验,全院干警的测验成绩均为优秀。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今年还进行了对本单位干警投资入股企业(煤矿、石墨矿)的专项清理。通过专项清理,我院未发现一起违纪投资事例。

其次,与分管庭室的同志们一起运用审判职能,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根据院党组在2005年年初的工作分工,我在协助院长搞好本院法官队伍建设的同时还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和立案庭的工作。对于工作分工我能够服从院党组的安排,从不讲价钱,在实际工作中兢兢业业,踏踏实实。据统计2005年立案庭共审查立案***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人次,接待申诉并裁定再审立案一件、裁定不予受理一件,管辖异议一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五件其中一件系证据保全、四件为财产保全,此外还完成了大量的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开庭审理、宣判等记录任务。民事审判第一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件,去年旧存*件,审结1***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件,判决结案**件,撤诉*件。上诉案件8件,没有发回重审或改判情况。

在自己所分管的审判业务上,能积极向院党组及院长汇报,在自己权限范围内,会同分管庭室的审判人员一起,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慎用权力,恪尽职守,在具有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处理各类案件。立案庭在审查立案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对待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更是多一份关怀,多一份细心。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尽可能地为当事人提供帮助。民事审判第一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注重庭审方式改革,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能充分运用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直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心所在,而对于此类案件,我们审判人员是宁愿自己多跑腿,多费神,也要千方百计调处纠纷,化解矛盾,避免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今年民一庭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特别注重做当事人的工作,大量案件均以调解结案。这既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本人在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时,对一些疑难案件,还亲自担任审判长并进行主审。如***、***诉***、***、***、***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管辖异议及逾期举证等原因,使得本案矛盾激化从而变得错综复杂起来。我接手这件案件后,本着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的原则与合议庭成员一起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换意见,希望能从今后的和睦相处着想,互谅互让,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但因各种原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本案的审限将至,案件不能久拖不决,为此我组织合议庭成员对此案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果断下判。此案经上级法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处理恰当。维持了原判。

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人民法官,我无论是在八小时以内,还是在业余休息时间,自始至终能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规范的法官行为来约束自己,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自觉遵守《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坚持法院干警“六个严禁”、“六条高压线”,敢于剖析自己的失误和不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做到淡泊名利,自重、自警、自省、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1、工作不够大胆,要求欠严格,思想上存在做老好人、怕得罪人的想法,工作中有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因此导致有些工作打不开局面,造成被动。

2、工作上的主观能动性不够,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对一些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及时地进行钻研,以深刻领会其精神,往往只是在遇到问题时才去进行思考,开拓进取精神不够。

三、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目标和打算

通过这次述职工作一定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振奋精神,认真思考,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以新的姿态、新的精神面貌开展好工作,全面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1、继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要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牢固树立政治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2、认真规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目标,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起司法为民的基本理念,将亲民、爱民、便民、为民的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工作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工作重心。

3、切实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以适应飞速发展的时代的要求,实现一名党员、人民法官的真正价值。

以上报告,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6篇:法院副院长述职报告二

法院副院长述职报告二

法院副院长述职报告

2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首先,非常感谢市人大常委会给予我这次述职评议的机会,我一定认真接受评议,虚心听取意见,努力改进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000年换届后,根据党组的分工,我分管信

访接待、告诉立案、民事审判和法庭指导工作。两年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体干警,克难进取,恪尽职守,坚持严肃执法,切实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我所分管的各项工作。现将我任职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请予评议。

一、任职来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推行执法“两制”,努力提高审判工作的公信度。

作为一名主抓(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审判业务的分管院长,我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审判工作的主题,切实把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借推行执法“两制”的东风,促进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以公开审判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一审案件和二审改判案件,件件都要求公开开庭,让当事人有理说在庭上,有证举在庭上,辩论和反驳讲清说透,法官认证和判决力求公平、公正,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的明明白白;二是通过《现在开庭》和行评热线栏目,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将有影响的案件通过媒体播出,使社会各界了解法院的职责、任务、办案程序,监督法官的审判活动;三是慎重审批延期审理的案件,严格执行办案时限制度。对无正当理由没有在法定期限审结的案件,严肃追究承办人责任;四是强化对错案责任的追究。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错案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大力推行执法“两制”,法院干警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执法责任意识、审判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促进了审判工作及其它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争取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社会反映良好。

(二)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1、抓信访接待工作。在信访接待工作中,一是制定并坚持了副县级以上干部周三接待日制度,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二是定岗由两位审判工作经验丰富、擅长做群众工作的同志负责日常接待工作;三是遇到重大的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分管院长或一把手亲自过问,尽力予以协调处理。对来访群众我们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致疏导,认真办理。对来信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处理。同时对来信来访情况定期分析研究,向基层法院一季一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消化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减少越级上访和缠诉情况的发生。二000年九月,市中院信访接待室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先进集体,一人被评为先进信访员。去年,按照市政法委的统一安排,我院排查出30余个上访老户,8个重点案件。为此,我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基层法院商讨解决办法,稳定了这部分人的思想。同时对8个重点案件责任到人,责令其限期解决,并及时上报了处理方案或结果。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通报了xx市赴省上访人数居全省第三位后,市政法委要求法院重点整治信访工作。为此,我积极筹备,于六月十二日召开了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会议,传达了市政法委领导的指示,排查分解了73个案件,签订了专项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了奖惩标准。目前此项工作开展平稳,效果良好。

作为市中院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近两年来,我共接待来访群众700余人次,处理来信400余件。较成功地协调处理了一批涉案人数多、标的大、影响社会稳定的集团诉讼案,如陈德根等161人诉汉江商场集资案,唐远宏等1480人诉市农行赔偿存款纠纷案,梁本菊诉郧西县政府拆迁补偿纠纷案。这些案件的妥善处理,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今年七月上旬,省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黄建设一行专程来xx收集整理了我院信访工作的经验材料,并准备上报最高法院,供全国法院信访工作会议介绍经验用。

2、抓告诉立案工作。告诉立案庭是人民法院的龙头庭,从某种意义上讲,立案工作的规范化是优质高效审判案件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我强调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承办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涉及其他部门处理的事情明白无误地告知当事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投诉。截止今年6月(7月后由其他同志分管),立案庭共受理移送业务庭各类一审案件441件,二审案件1996件,受理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400余件,基本上做到了受理正确合法,移送及时准确。同时,为了贯彻省法院立案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大立案的工作要求,一是将省法院有关立案工作的会议精神向党组作了专题汇报,明确了大立案的指导思想;二是派员赴宜昌、襄樊等地法院考察取经,制定出了有关案件流程管理的基本制度及相

关配套措施,院党组经研究决定再逐步给立案庭增加人员,配备微机等;三是立案大厅正式启用,实现了接待、立案、交费一条龙服务,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3、抓司法救助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决定》,我院全面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对当事人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而预交诉讼费又确有困难的,由本人

申请,相关单位出具证明,经审查确认后给予了适当的减、免、缓交诉讼费。截止今年6月,在我职权范围内已审批减、免、缓交诉讼费案件46件次,涉及费用达17万余元,其中缓交诉讼费16万余元,免交7000余元。

4、抓民事审判工作。近年来,全市的民事案件基本上徘徊在1.2万—1.3万件左右,约占各类案件总数的70%,而民事上诉案件年均在1000件左右,约占全部民事案件的8%。案件数量多、法律关系复杂、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相当棘手。为了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我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民事一审案件,我都参加讨论,需要改判或发回重审的二审民事案件我也尽可能参加讨论,力求每案都事实清楚,责任分明,适用法律正确,公正公平。同时对维持原判、当事人达成调解及撤诉的案件交由庭长审核把关,提高了办案效率。两年来,我共参加讨论案件84次230件,审核签发法律文书730余件。

二是推行立案情况通报,民事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制度,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帮助基层法院和法庭提高办案质量。三是亲自主审或参与审理了朱晓云诉人民医院赔偿案、建华装饰xx分公司诉市建行拖欠工程款案,为干警做出了表率。四是于二00一年七月底在竹山召开了全市法院民事审判研讨会,会议开的很成功。在会上,我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法院采取措施,限期解决。五是深入法庭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掌握法庭工作动态,了解法庭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疑难问题。

(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为了及时、准确地办理人大交办案件,我院今年2月后改变了以往由各业务庭办理并回复为立案庭统一归口、专人办理方式,从而克服了脱节、拖拉现象,保证了办案质量,提高了办案速度。2000年立案庭收到人大转办交办案件28件,已审结27件。2001年11月以前立案庭收到人大转办交办案件34件,已结24件,未结10件,未结案正抓紧审理。对已审结的案件,按规定都向人大做了口头或书面报告。

去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交办张士富与姜庆杰财产损害赔偿申请再审案。此案张湾区法院和我院都曾经审查答复过当事人,张士富仍不服,多次找人大领导要求督办此案,我们接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函后,再次将此案提起再审,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已于今年十一月十三日调解结案。去年12月,最高法院转来孝感籍全国人大代表梁建国的一封来信,对房县法院判决的一件返还财产案提出异议。张万锋院长非常重视,批示按最高法院规定的时间办理并报告结果。我采取特事特办的方法,亲自听取汇报,查阅卷宗材料,组织合议庭讨论,于二00一年一月十日前向最高院书面报告了办理结果。今年2月,省人大又转我院一封四代表联名要求复查一拖欠工程款纠纷案,我们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此案提起再审,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还款协议,当事人均满意。此外,上门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已形成制度。

今年初,我就分别上门征求了黄家宝代表、李新祥代表、吴修亭代表的意见,他们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促进了我院的工作。

(四)加强党性锻炼,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我一向比较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注意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的预见性。一是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十五大以来的会议文件,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积极参加“三讲教育”、“警示教育”、“一教育三整顿”等活动,以反面典型为镜子警钟长鸣,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做到四个服从,为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出谋献策。四是从我做起,从每一件事做起,带头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学习不够深入。在理论学习上,除了坚持每周半天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外,没有主动抽出时间学习理论知识,存在时间安排、内容涉及上的局限性。在业务学习上抓得不紧,有时间,就系统的学,没时间就结合办案点滴的学,缺乏连贯性、系统性。造成这种状况有客观上的原因,那就是整天忙于事务性的工作,常常担心工作出现疏漏。再就是主观上的原因,认为目前所掌握的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应付日常工作,因此,没有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

2、工作上默守陈规,改革创新意识不够。在信访接待上,对于逐年上升的信访件,没有制定出科学的解决办法,对少数无理缠诉者,缺乏冷静和耐心,容易情绪激动;在推进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上步子迈的不大、力度不够,不能也不敢放权于合议庭,放手让审判长去定案,审签法律文书;在立案工作中,尚未按要求实行流程化管理,如此种种,一是自己只是一名分管某几项工作的副手,重大的改革措施需一把手拍板定夺,有等靠思想,二是限于我市的财力、物力的实际,考虑到干警队伍素质的参差不齐,只好等待时机。

3、对干警的培训力度不大。业大办学16年,为我市法院培养了大批人才,基本上实现了最高院“

五、

七、九”的培训工作目标。但是这都是以往取得的成绩,不能代表现在和将来。我以前管过业大工作,今后也将按照分工管理法官培训工作。我觉得,以前只偏重于学历教育而忽视了业务培训工作,对陆续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学习不够,导致部分审判人员在处理新、难、重大案件上方法不多,驾驭庭审能力差,加大了诉讼成本和当事人的诉累。问题的原因是师资力量薄弱,培训经费短缺,本人努力不够。

4、办案效率不高,超审限办案的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案件多,情况繁杂。如一件普通离婚案,一方坚决要离,一方坚决不离,双方都寻死觅活,争执不下,造成审判人员不能也不敢轻易下判。另一方面是审判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效率意识差,更重要的是自己在新形势下解决审判工作中出现的诸多新问题方法不多,点子过少。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由于中院机关事务较多,民事

一、二审及立案工作任务重,很少有机会到基层法院去,即使有任务到基层,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具体任务一完成就赶回机关,与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的同志交心谈心,具体指导案件的机会很少。全市69个人民法庭只跑到30几个,还有近一半的法庭没走到。究其原因,主要是我自己将主要精力放在抓审判业务方面,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重视不够。

6、廉洁自律做得不够好。近几年来,我虽没有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但间接接受吃请的情况仍然存在。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是我个人主观上存在一些错误的观念,即错误地认为对三朋四友的请吃不接受会被人误解为不近人情、脱离群众。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

1、加强学习,提高两个素质。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随着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种矛盾和纷争将不断涌现,很多新类型的案件将会逐步诉至法院,如果我们只满足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般了解和凭老经验、老办法办案,就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审判工作的要求,就会办错案,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除了坚持正常的有组织的学习外,要在“挤”劲和“钻”劲上下功夫,结合自己的实际,狠抓学习不放松。要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和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按党的指示办事,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系统地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增长知识,积累经验,正确地适用法律,力争把经手的每一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2、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为法院工作上新台阶尽职尽责。今年7月16日,院党组对我的分工做了调整,今后我主抓民事审判、法庭指导和业大培训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努力做一个好的配角,当好院长的助手和参谋。对涉及改革、事关全局的问题,既要开动脑筋,多想办法,又要把我的建议和意见向院长汇报请示或经院党组讨论认可。在此基础上,我打算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上,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好审判长职权,真正放权于合议庭,大幅度提高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提高当庭裁判率,杜绝拖案。二是要尽可能多下基层调查研究,慰问基层干警,帮他们解决审判工作的难题。在法庭设置上,继续坚持“相对稳定,适度减少,合署办公,加强提高”的方针,促进人民法庭现代化、规模化建设。三是要积极筹备和报批法官培训中心,加大对法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四是切实加大对人大交办案件的办理力度,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力争做到件件有答复,案案有结果,让当事人满意或理解,使人大的法律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3、实行“一岗双责”,管好自己,带好下属。要严格按《准则》要求自己,坚决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将自己置于组织的监督之下,经常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审查,使自己不犯或少犯错误。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采纳金玉良言,团结同志一道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即要管好人又要管好事。对人,要求并监督分管庭、室的审判人员洁身自好,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审判纪律,不吃拿卡要,不徇情枉法,注意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对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制原则,既注意事实的认定又注意程序的到位,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好每一案件。切实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决心以这次述职评议为契机,虚心接受评议意见,切实改进工作,不辜负党的重托和人民的厚望,忠实地履行职责,为我市的法院建设上新台阶和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第7篇:法院副院长2011年述职报告

xx市xx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弘

2011年,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人大、政协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监督下,在院长的带领下,通过广大法官和其他干警共同努力以及各机关、部门协力配合、帮助下,我所分管的立案和民事审判工作沿着预定的改革目标顺利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诉讼案件及执行案件、上诉发改案件继2008年突降之后保持平稳态势,新的上访明显减少,迅速推进了法官职业化,积极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使昌邑人民法院工作品位得以明显提升,绝大部分相应的审判工作指标保持在地区前列,为社会稳定、和谐及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中政委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区委等,对昌邑多元调解经验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特别是昌邑法院的“法院附设多元调解”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效果赢得了中外专家、实务界和司法届的广泛赞誉。

一、工作实绩

在履行分管业务庭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和党组、审委会等职责外,拓展性地开展了以下工作:

1、积极探索和实践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取得全国空前的成效,进而带动全院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2011年,昌邑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司法成本与效率试点法院”和“司法公开试点法院”。

2011年8月18日——19日,我和立案庭马学彦庭长在最高院参加了最高院申报的社科基金项目《司法效率改革的有效途径探索》和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提高司法效率工作指南》论证会和写作分工会,并被确定为八名作者之一。

以上这些,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昌邑经验给予的充分肯定。

经过对其他地区多元调解先进法院的考察、比较和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我们的多元化调解工作在理论和实效方面,仍然远远领先于国内其他法院。

2、持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首先,通过多元调解和繁简分流,使审判业务庭的案件难度增大,促使民商事法官的自然优化。今年年初以来,8名民商事法官陆续被其他机关和上级机关“遴选”,占一线审判法官的25%。但是,由于法院的结构优化和诉讼案件对职业化的要求,我院的法院专业水准没有降低,依然坚持“少数精英法官审判少数疑难案件”的法官职业化道路。在艰难困苦的司法环境背景下,民商事法官依然圆满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

其次,继续坚持由主管院长、庭长列席的正规合议制度,案件庭前研讨制度、当庭宣判制度、判后答疑制度,并加强裁判论理的公开审判制度。在制度基础上,营造职业法官平台。

第三,继续发挥审判学会作用,《昌邑审判》会刊(双月刊)发刊、法官论坛和每周三下午召开审判学会等学术活动运行正常。不仅解决了部分疑难案件和一些法律前沿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气氛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及良好的风气。

第四,加强管理。首先是审判管理。今年深化了合议制度创新、实行庭前会议、审判学会研讨、当庭宣判、判后答疑和加强裁判论理等“阳光审判”制度。

第二是队伍管理。一年来,干警无一人违法违纪。

第三是政务管理。在协调相关庭室业务配合及后勤保障的同时,严格要求分管庭室的政务管理工作。明令禁止分管庭室拉赞助、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

3、自主优化创新审判环境取得良好效果

首先,通过我院法院工作网站,进行宣传、建立沟通和工作的平台。

其次,以审判学会为主体,和北华大学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包括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互派专业人员作专题讲座、共同申请科研项目等,实现法律资源优势互补。

第三,打造法律人共同体。首先,和北华大学联手,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互邀讲座、共同研发科研课题和以审判学会为平台的学术交流活动。其次,邀请上级法院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等,到院里参观交流,彼此加强沟通理解,特别是对多元调解改革中,司法资源重新配置和故意利益平衡的打破带来的各种新问题,获得了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第四,组织法院部分法官在审判工作之余进企业、军营、社区、乡镇村等,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进行法律和改革的宣传活动。

4,以人为本,建立服务设施

在立案大厅和多元调解大厅,我们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远程义务法律咨询等服务)、诉讼流程咨询窗口、多元调解咨询窗口、设立诉讼导引服务,并设触摸屏、诉前提示栏、报刊阅览、休息席等等服务项目。

5、自身建设

(1)被省高院评委吉林省专家法官。

(2)参与最高院申报的社科基金项目《司法效率改革的有效途径探索》和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提高司法效率工作指南》的写作工作

二、问题和未来打算

首先,法官职业化推进过程中的很多措施的落实还有部分仍然没有到位。原因是:一方面,有些措施本来在设计中就是先务虚后务实的;另一方面,新的法官理论素质、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都很高,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经验的积累等方面,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因此诸如当庭宣判等制度不能马上全面落实到位。

其次,对多元调解的总结性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主要是总结经验的亲历性,导致搞总结的人必须了解改革、理解改革的精髓,而目前尚没有组织成立这样的写作团队。

再次,在对外衔接的很多方面,没有落实到位。一方面原因是个人精力有限、法院资源有限。另一方面是我本人对务虚性的工作重视不够。

第四、司法公开具体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日常落实。

第五、司法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法律援助窗口的建设问题。

今后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狠抓落实,工作做到虚实结合。

首先对多元调解组织具体指导和调研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在院内民事审判工作走上正轨后,把便民诉讼和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进一步完善,并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发挥作用。同时,审判工作向延伸审判服务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和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方面有所转移。

其次,对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总结探讨应当抓紧进行。

再次,探索新的法官管理模式,如法官的集约化管理机制。阳光审判的落实,需要管理设施及机制的创新。集约化管理应当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审判质量的有益尝试。

第四,加强学术研讨。目前,新的纠纷不断出现,法律知识也在不断更新,因此,为适应未来审判工作需要,必须未雨绸缪,加强学习和研讨,以适应未来,为法官的进一步独立创造条件。

今后的工作内容是纷繁复杂的,总之在未来的工作中,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积极进取,加倍努力,忠实地履行职责,力争上游,一定出色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的各项任务,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张 弘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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