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秋季开学工作通知

2022-11-1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做好秋季开学工作通知

教育部等部门印发通知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通知》强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要全面开展自查,全面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全面清洁消毒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和设施,全面检查清理库存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全面清洗消毒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发生洪涝灾害地区的校外供餐单位和學校食堂,不得使用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各地教育部门要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调动学生和家长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查验进货原料,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积极推进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对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做到全覆盖。

(河 教)

第2篇:万荣县开展秋季开学期间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集中检查

本刊讯(记者 崔文生)9月6日,运城市万荣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开学后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尽早部署,细致安排 8月下旬,该局印发了《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开学期间学校(含托幼機构)食堂食品安全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学校食堂负责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学前认真开展自查;各股所按照《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七个方面严控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风险。

培训考试,提升能力 组织全县所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参加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举办的《山西省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人员进行了考试,未取得结业证书的食堂从业人员坚决不予上岗。

开展检查,压实责任 从许可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人员管理、设备维护、原料控制、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等多个方面入手,逐条逐项认真检查;充分发挥食品快检作用,对米、面、油等主要食品原料进行快检,不合格的坚决不准使用;仔细查看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和健康证明情况,未接种疫苗、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岗。

作者:崔文生

第3篇: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玉教通„2013‟ 号

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学校安全稳定

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园):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安稳„2013‟46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我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学校(园)要健全组织机构,学校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安排部署。把学生安全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每一个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观念,认真总结近年学校安全工作经验,针对学校不同季节易

发各类安全事故的特点,细化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校(园)要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利用开学典礼、新学期第一节课、校会、班会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交通、禁毒、防艾等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把各种安全教育落实到地方课程,以增强学生自觉预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电、防溺水、防校园暴力、防踩踏、防欺诈、防人身侵犯、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等能力;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国际局势和社会热点问题,增强辨别是非能力,激发爱党爱国爱家乡的热情,坚决抵制各种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的渗透侵蚀,抵制毒品的诱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端正人生态度,把精力集中到学习上来,立志勤奋学习。

各校(园)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以及11〃9消防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各种应急预案,适时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应急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迅速有效处臵,并按规定确保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应急演练活动,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迅速有效处臵。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开学前,各校(园)把校舍建筑、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围墙、食堂、图书馆、微机房等人员聚集场所作为隐患排查的重点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并对存在有火源、电源、气源、水源、放射

源以及化学危险品存放和使用点、财务室、消防设施、食品卫生、体育设施、运动场、锅炉房等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要底数清,情况明,以期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对排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限期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平安。

新学期开学后,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在校园内开展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排查收缴工作,全面排查校内外各种矛盾纠纷,对影响师生安全、学校稳定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化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有寄宿生的学校,各校要加强住宿生的管理,不得让女生在校外租住,对家长或监护人执意要求在校外租住的学生,学校要与家长、房东签订安全责任书,载明家长、房东对在外租住学生的监管责任,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负的协议或者条文。

在加强门卫室能力建设方面,各校要规范门卫室管理,对校园保安人员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知其冷暖,切实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与问题,使其安心投身于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其校园安全管理、巡逻、防范、处臵的能力。同时,加强学校警务室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记录齐全各种台账,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事,充分发挥物防、技防、人防在学校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专人管理,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开学后,各学校(园)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做好相应的信息收发与报送工作,并认

真总结经验与推广,在发生突发、紧急事故时能准确及时上报。各校(园)特别是要弘扬典型,对有好的做法和案例时,学校应予以发扬与表彰。对排查出的问题,学校要制定表册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在新学期开学前各校(园)必须写出详实的自查报告,于2013年9月5日前上交教育局安管办,逾期不交的学校,县教育局将进行全县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五、加快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各校(园)要按照(玉综治„2013‟9号)„关于转发•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铜仁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及考评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玉屏侗族自治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玉综治„2013‟10号)文件要求,全县2013年所有乡镇以上(包含乡镇)50%的公办学校必须达到“平安校园”标准。各校(园)要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层层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各学校要落实专人对“平安校园”推进工作实行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各校(园)要从9月2日起按周、按月向县教育局上报“平安校园”推进情况,以全力推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工作由一把手总负责。各校要坚持“生命至上、安

全第

一、预防为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组织、管理、教育等责任,广大教职员工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努力杜绝各种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意外事故的发生,切实承担起维护学生生命安全的社会责任。因学校在安全管理中有疏漏、教育不到位、检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而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县教育局将使其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报请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3年8月20日

第4篇: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范文

各区县、高新区教育(教体)局,文昌湖区地事局,高教办,局属各学校:

今年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秋季顺利开学,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实现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事关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意识,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要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创设温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氛围,并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全面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定、有序。要严格值班备勤和情况报送制度,加强值班调度和领导带班,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学校的和谐、安全、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强化校园安全各项管理措施

要利用开学前的有利时机,抓紧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排查校舍、校园及周边环境、校车、食品卫生及其他设施等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消除。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在校期间封校等制度,防止社会人员进入学校滋事,干扰校园秩序。强化秋季消防安全管理,配齐配全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标志等消防应急设施,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按照职责强化校车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按规范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做好食品进货、验收贮存、加工、入口、索证索票等环节的工作,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不放过任何征兆,排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出任何问题。要做好校园卫生工作,保持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清洁卫生,做好秋季传染病等的防控工作。要在广大师生中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学生管理和思想法制教育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对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广大学生按期入学和返校。要及时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有关教师深入班级、深入宿舍,并通过召开班会、年级会议等形式,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可能遇到的困惑和困难,范文《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法制和思想政治教育,防止学生出现各种思想问题,帮助学生尽快转入学习状态。认真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正确引导中小学生爱国热情”的要求,引导学生理性表达爱国热情,坚决不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等活动。要按照国家“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规范地开展法制教育,制定法制教育活动方案,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相关学科教育有机融合起来,并积极与其他各种专项教育相结合,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继续贯彻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文件精神,将学校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公办中小学收费行为,坚决预防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加强教辅材料等的使用和管理,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校服等。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普通高中改制学校、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等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应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专业学校及招生专业的通知》(鲁教职字

第5篇: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2015年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安全有序,现就做好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根据上学期末的统一布置,8月24日至28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全体教师统一开展师德培训;普通高中学生8月24日报到,25日正式上课;义务教育和中职学校学生及幼儿园、托儿所幼儿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各校(含幼儿园、托儿所,下同)要组织教职工清理、打扫、布置好校园,做好寄宿学生的食宿安排,改善学生食宿条件,以清洁、舒适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学生。各校要认真制订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确保开学后一周内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进入正常状态,教学和生活秩序稳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开学,今年确因建设工程原因需延期开学或轮读的,要及时向学区、县教育局报告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二、深入开展学校育人工作。切实落实省市学校育人工作会议精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建立学校时政学习制度,建立好学校时事专栏,通过暑期师德培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夏宝龙书记、刘希平厅长育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健全学校升降国旗唱国歌制度,组织好始业教育和开学典礼,开好地方课程,用好《好孩子》、《好公民》、《浙江人》、《浙江潮》等省编德育教材。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各校要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主题读书活动、 “感知文化、爱我中华”主题征文和摄影作品征集等系列活动。

三、精心组织开学听课活动。各校要高度重视开学进课堂活动,在开学第一周自行组织领导干部进课堂听课活动,突出教学中心意识,营造校长带头深入教学一线、教师钻研教学的氛围。开学第一周,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学工作综合督查组(相关科室干部、教研员、师训员等)深入相关学校、幼儿园,重点了解学校开学上课情况,进课堂听不少于1节随堂课,做好听课笔记,并参加学校的评课活动。活动结束后,督察组将开学听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县教研室。

四、依法做好保学控辍工作。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积极组织学生入学,扎实做好保学控流工作,确保施教区内的小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小学升初中的升学率100%,初中的年巩固率99.9%以上。要依法依规招收学生,不得拒收原在籍学生,确保所有学生都能顺利入学。普通高中学校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有利时机,继续做好招生工作,切实做好高

二、高三学生保学控流工作,确保普高和职高年巩固率。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学生入学和转学手续。

五、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各学区、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进一步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费政策,职业高中要严格执行免学费政策,普通高中要严格按不同等级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代办费要按审核备案后的标准收取,幼儿园要根据不同等级收取保教费,幼儿园代办服务项目有中餐点心费和代管费。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要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设重点班或实验班、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等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课内外过重的课业负担。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域性学科“统测”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4〕14号)文件精神,要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巩固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成果,妥善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

七、严格规范教师管理制度。各学区、各校要精心组织做好暑期集中师德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与引导,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名教师、名校长等教育教学骨干要通过开设精品课、举行学术讲座、展示教育科研成果等形式,进一步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强化教师编制管理,未经县教育局同意,不得擅自借用教师,不得擅自聘请代课教师。要一律清退一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确需聘请临时代课教师的,要经审批后及时签订为期不超过10个月的聘用合同。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六个严禁”、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严肃查处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和“吃空饷”人员,未经学校、教育局、县政府批准而擅自离开教育工作岗位的,一律作擅自离岗处理。要建立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要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肃查处各种有偿带生、有偿补课等失范行为,维护教师队伍形象。

八、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学区、各校要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五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苍教发〔2015〕67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开展自查自纠,维护校园平安稳定。要切实落实《xx县教育局关于印发xx县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苍教学〔2015〕111号)精神,对学校消防安全再进行一次排查,并按照文件彻底进行整改,各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寄宿制学校必须在8月20日前安装好“漏电保护器”,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不得采用燃烧性能A级以下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及搭建。各学校、幼儿园要配足配齐保安,安装好监控、110自动报警系统,并且能保证正常使用。各学校要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工程》,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照、非法营运车辆。开学初,各学校、幼儿园要专门对学生开展一次消防、交通、饮食、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教育,做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九、有序组织教师节庆祝活动。各学区、各校要以全国第31个教师节为契机,从实际出发,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隆重简朴的庆祝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引导教师开展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学习讨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要帮助教师切实解决实际困难,重点走访慰问农村一线、特岗、贫困、离退休教师等。要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优秀事迹,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十、深化学校文化内涵建设。各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建设美丽校园,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浙教基〔2014〕11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组织开展“美丽校园”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49号 )精神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创建美丽校园,改造学校校容校貌,不断净化、美化校园环境,加强图书室、阅览室等设施建设,打造美丽校园,打造快乐校园,打造幸福校园,使学校整洁有序、绿化美化、充满书香、富有情趣,深入开展班级文化建设,通过班级文化建设带动校园文化建设的发展,提高校园文化建设的内涵,为学生的学习活动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宣传和引导中小学生征订和阅读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秀学生读物,特别是《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等期刊,进一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要突出课堂主渠道作用,将温州市地方课堂《经典诵读》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做好“经典诵读”的学科渗透工作,在地方课程中开设《经典诵读》专题学习内容。

第6篇:凤咀中学多举措做好秋季开学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翟照鹏)报道:为确保秋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武穴市凤咀中学早动员、早谋划,精心准备,于8月29日上午,召开了2013年秋季开学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会上,胡雄文校长总结了上学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确保开学安全工作,做好分工,明确责任,组织排查,及时整改,防范于未然。二是落实教学工作任务,对各班级学科教师教学任务进行了初步分工,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三是要确保食堂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提前到位,提高后勤人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确保食堂膳食材料足,品质质鲜,杜绝饮食卫生安全隐患。四是要做到规范收费,将新学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五是要及时做好控辍保学的宣传工作,做到入学学生一个都不漏,确保所有学生按时到校报到上课。

联系人:武穴市凤咀中学翟照鹏

电话:13593665209

邮编:435404

第7篇: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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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通知

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xx号)及xx市教体局关于开学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xx教体办〔2016〕xx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全市秋季开学工作情况,市教体局决定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9月5日至9月9日。

(二)检查范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小学,特校,电大进校、市职教中心、公民办幼儿园;

(三)检查方式:进课堂,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召开领导班子座谈会。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查学生入学与办学规范。重点检查学生异动的去向、手续,招生规定与招生纪律执行情况;班额控制情况;留守学生及特殊学生建档立卡、关爱帮扶机制;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书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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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开课、备课、教学落实情况;阳光体育大课间开展情况;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情况;学校校务公开情况;

(二)查教学上路与质量工作。重点查乡镇中心学校抓教学、抓质量的职能转变情况;乡镇中心学校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学校校长及其领导班子“三课”情况;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落实情况;集体备课的组织情况;“一科一法”的课堂微变革推进情况;毕业年级备考的管理情况。

(三)查教师到位与师德教育。重点检查校长工作谋划情况;暑假师德集训开展情况,包括方案、报告、演讲、活动记录、考核表、征文、走访等;“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开展情况;教师评优表彰情况;是否存在办班补课和有偿家教情况;干部教师聚力教育教学的精神状态;教师队伍建设的创新措施。

(四)查环境文化与入学教育。重点检查开学第一课和“长征精神”主题教育开展情况;校园文化建设规划与实施情况;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登记和心理危机排查登记预防情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贯彻落实与专题教育的结合常态化开展情况;秸杆禁烧“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五)查后勤服务与安全保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乱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是否规范的情况;寄宿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师生食堂的规范管理情况;校园超市的规范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的推进情况;受灾学校的灾后重建情况;学校债务的增减情况;四个专项整治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安保力量、一键通安装、护校巡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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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落实,八件套安保器械是否配备到位,重点部位现代监控设备是否全覆盖;实验药品的购买、领用、处置是否规范;消防设施按规定配备、定期维保情况、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教育、演练是否形成制度;校车监管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同时检查各乡镇全民健身路径设施设备的使用及安全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首先要开展自查,根据检查内容准备好资料档案和书面汇报材料,认真填写《校园安全工作检查登记表》和问题清单,迎检时交检查组组长。开学工作汇报材料于9月9日前上传局办( )。汇报材料要围绕谋划学校开局、重点工作动态和学校管理创新上做,高度提炼,突出亮点,不超过2000字。

(二)各检查组要认真检查,实事求是。一是要落实“三个深入”,深入课堂、深入教师、深入学生,掌握第一线的信息,真实反馈;二是要检查与指导相结合,边查边指导,既要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又要鼓励创新指导改革;三是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系列纪律和要求,严格自律,轻车简从,不参与与检查无关的活动。

(三)各检查组要及时反馈,充分调研。各检查组要召开学校班子及教师代表座谈会,听取干部教师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以乡镇或市直学校为单位集中开好情况反馈会。各检查组将《安全检查登记表》交局安全法制科。检查结束后将集中召开会议,听取各检查组开学工作情况汇报。今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情况将专题召开全市中小学校长会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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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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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关于做好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督导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校:

近期,我区个别学校发生了水痘、结核等疫情。为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现通知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对本单位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出部署。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增强防控意识,高度重视水痘、结核、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主动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结合学校实际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二、宣传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把水痘、流感、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健康教育课及其他多种宣传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科学防控知识,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包括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住口鼻;保持居住及学习场所的经常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提高自身免疫力: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稠密场所;如出现疱疹、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到医院看病,留在家中休息等。

三、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学校食品安全。要坚持经常性的卫生扫除,强化卫生检查,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整洁。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小卖部和学生营养餐食品供应单位,要按照规定严格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未经检疫的家禽、家畜不得自行宰杀加工,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不得出售卤制品。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管理工作,定期请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四、加强监测报告,强化早期处置。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一旦发现师生有疱疹、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咳嗽、头痛、呕吐、腹泻等),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并依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和区教育局。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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