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细则

2023-01-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干部考核细则

《2017年首都环境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解读

为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和管理好北京”的重要指示精神,打造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依据《关于印发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首环建[2010]1号)等文件精神,2011年,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7月28日更名為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在全市范围内试行首都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考评主体是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委,考评对象是各区的环境建设工作。六年来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按照从工作内容型、指标型和指数型“三步走”的工作思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使其成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依据《首都城市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办法》(首环建[2012]8号)精神,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每年根据环境建设重点任务,修订首都城市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作为检查考评的主要依据。《2017年首都环境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2017年考评细则》)是在市城市管理委、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挂牌成立,新职能开始运转后首次修订的城市管理考评细则,是各区开展2017年环境建设考评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考评框架和指标体系

按照“简明、科学、好用”的原则,《2017年考评细则》指标体系是在能够量化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强化日常检查和过程管理,注重工作任务推进的全程或重要节点的控制,能够反映各区环境建设整体水平和管理状况等原则进行设置的。在相关行业部门制定专项考评细则的基础上,总体框架结构延续了以往的设置原则,总分100分,并且形成了“1+2+10+N”的指标框架体系。

如(下图)所示,“1+2+10+N”的指标体系框架中,“1”是指首都环境建设考评体系;“2”是指体系下包括综合考评和社会评价两部分,权重分别是80%和20%;“10”是指10项一级指标。其中:综合考评包括市容环境、生态环境、设施环境、秩序环境、综合管理、重点任务和月检查七项内容;社会评价包括社会参与、社会调查和热线统计三项内容,其中社会参与是2017年新增加的一级指标;“N”是指34个二级指标以及66个三级等以下指标。在此基础上,今年创新性设置了两项倒扣分指标,环境建设安全事故问题和重大环境建设问题约谈,不占权重分值,发现即扣分。

各专项考评由各行业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具体执行,今年共涉及10个考评部门,包括市城市管理委(15个考评处室)、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旅游委、市工商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交管局和市治理黑车办公室。

二、运行机制和考评程序

为了确保考核评价工作顺利实施,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将建立健全制度标准体系作为促进首都环境建设检查考评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重要抓手,推动形成检查考评工作与制度标准良性互动、科学发展的运行机制,建立了“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半年组织联合检查、年终实施综合考评”的工作机制。

其中,“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主要依托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力量,采取市级环境问题“点位法”,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微博微信、政风行风热线、公众满意度调查、信访、小卫星监测、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等13个问题来源渠道形成的脏乱点台账,每月从中抽取七个点位,分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区四组进行检查。15日下发台账、每月最后一个完整周实施检查、26-30日发布通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各区随车跟检,现场指出问题并集中讲评,通过检查,发现环境建设问题并督促整改。

“年终综合考评”考虑环境建设考评体系中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服务、投入等各要素发展状况,既考评存量,突出客观绩效,又考评增量,体现管理进步度。年底,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年度联合检查验收,并将组织各考评单位、部门进行考评,填报系统,编制考评报告。

三、《2017年考评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2016年7月28日,市城市管理委、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挂牌成立,根据城市管理改革,相关委办局职能重新划分,今年环境建设管理考评工作内容也相应有所调整。

(一)优化调整各级指标,合理分配权重分值

与去年相比,2017年考评权重分配更为紧凑,考评内容更为集中在环境建设方面。供热服务保障的相关内容、三级指标项里对报送信息的考核内容今年都不再进行考核。

市容环境方面,增加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治理专项考核,由市城市管理委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为推进2017年渣土车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明确提出渣土管理专项考评。

生态环境方面,增加园林绿化的权重,今年园林绿化侧重考评绿地植物养护等园艺性措施、园务性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日常问题整改情况的考评;水系环境也将着重考评河湖管理范围内的砂石盗采、垃圾治理等整治情况,而不再对污水和再生水设施进行考评。

设施环境方面,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考评内容增加对设施二维码管理工作的相关考评。

秩序环境方面,明确提出对占道经营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由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

综合管理方面,首次增加环境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专项考评,由市城市管理委法制处组织实施,考评各区环境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环境建设宣传工作和网格化城市管理的相关考评内容也作了调整优化。

重点任务方面,2017年新增对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架空线入地及规范梳理的相关考评,分别由市城市管理委协调处和整治处具体组织实施。

社会评价方面,新增加的社会参与考评指标,主要涵盖两方面: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和环境建设志愿者服务情况;社会调查和热线统计的考评项目不变,权重分值有所调整

(二)强化月检查专项考评,加大扣分力度

“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工作,至今已推行了四年整,这不仅是环境建设管理考评工作的运行机制,同时月检查专项也是考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细管理见的是內功,按照2016年第13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工作提出的“要坚持通报和考评制度,推动各区履职尽责”的要求,2017年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不仅提高了月检查专项在整个考评体系中的权重,由12%提高到15%,同时对专项检查计分项目内容、权重和扣分标准也进行了调整优化。

2017年月检查专项考评内容有六项:市级环境问题治理、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建筑垃圾综合管理、街面秩序问题管控、市民投诉与媒体曝光、台账整治情况。为了使月检查工作更能体现日常环境管控状况,扣分项目增加了市民最不能容忍的几类环境问题,主要包括暴露垃圾、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堆物堆料等;为体现各区对环境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现场检查点位达标率将作为系统台账整治率的补充。此外六项计分权重的调整、发现问题扣分标准的日趋严格也使得月检查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三)丰富社会评价内容,突出社会参与重要性

现代意义上的城市管理,已经不是仅仅追求政府各个“条块”自身工作的最优,而是追求整个社会相互配合的最优。因此,现代城市管理应充分加强社会各界的整合与联动,发挥城市管理的协调性、综合性和全局性特点,建立一个高效协调、运转和谐的衔接机制。国外的先进经验证明,现代城市管理要从社会面的角度出发,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非政府组织、企业、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模式。

《2017年考评细则》专门制订了社会参与的一级指标,权重分值5%,在往年社会调查和热线统计的基础上更加丰富了公众参与环境建设工作的相关考评。2017年社会评价专项考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示范片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采取对居住区鼓励为主的原则,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并逐步形成主动分类的生活习惯。

二是环境建设志愿服务机制。组织指导各区开展城市环境志愿者服务活动,宣传文明生活方式和习惯,增强市民的环境建设意识和自觉行动,形成群众、社区、部门等多种形式共同维护环境的氛围。

三是公众满意度测评机制。扩大公众对环境建设满意度测评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城市和农村环境建设满意度调查,完善公众满意度与考核评价体系的对接机制。

四是畅通环境问题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公众举报机制,通过网络、报纸、媒体、城市环境热线、城市管理互动平台等途径,对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四、《2017年考评细则》实施的保障措施

目前,《2017年考评细则》已经印发给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委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环境建设管理办,2017年“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工作也已经开展了四个月。为确保2017年首都环境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接下来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还将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是按照各专项考评的内容,按计划继续组织月检查,加强对各区的城市管理主体责任考核,年终组织10个考评单位和市城市管理委15个处室依据环境建设管理考评细则进行考评。二是研究推进市、区、街三级考核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落实属地责任,夯实城市管理的基层基础。三是健全体制,完善机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社会评价体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建设,推进首都环境建设精细管理、均衡发展。

(责任编辑:申舒文)

作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督查考评处

第2篇:干部考核细则

XX系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为加强对XX系所有学生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特制定XX系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一、学生干部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按学期考核,考核分数在120分(含120分)以上为优;90-120分(含90分)为良,70-90(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干部自动离职。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而受到学院处分者,自动离职。

三、工作极不负责任、工作态度极差,严重影响大学生形象,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者,自动离职。

四、学习不认真,考试不及格,每补考一门课,扣5分,两门课以上(含两门)不及格,自动离职。

五、对本职工作或临时分配的工作推诿,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扣5分。

六、在寝室内不注重个人卫生,被系学生会劳生部通报一次,扣3分。

七、利用学生干部的权利,为自己谋私利,一经查实,扣10分。

八、无故旷会,集体活动缺勤,每次扣3分。

九、无故旷课(包括早自习、班会、组织生活、团日活动),旷早操,每次扣2分。

十、注重个人素质提升,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代表系上参加各种竞赛,每参加一次,根据竞赛结果,获得院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优秀奖加10分;个人竞赛获国家级奖励加100分,获省级奖励加50分,获市级奖励加40分;获院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获系级奖励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3分。

十一、工作认真思考,创新能力强,工作效果明显,每次加10分。

十二 、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异,单科成绩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5分;总成绩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加10分。

十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撰写报告评为优秀者加15分。

十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被授予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称号,受到院级表彰加10分,市级表彰加20分,省级表彰加30分,国家级表彰加40分。

十五、考核成绩作为评先推优的必要条件,同时,系上将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物质奖励。

计算机科学系团总支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

第3篇: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XXX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第一章 学生干部的行为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分团委学生干部的工作行为, 为加强学院学生干部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学生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保证学生干部工作达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目标;充分发挥我院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团学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促使学生干部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并使学生干部的考核有矩可循,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的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浙江农林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人文·茶文化学院分团委干部职务的本科学生。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的工作行为是指学生干部在履行本职工作或者完成被临时指派的某项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

第四条 学生干部没有超越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浙江农林大学和艺术设计学院、人文·茶文化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特权。

第五条 学生干部应当在学习上刻苦努力,工作上认真负责,并且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应当本着为同学服务、为老师分忧的精神,依法办事、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大胆创新、公正廉洁、严格执“法”。禁止侵犯私权、滥用职权、越权发令、对抗上级、结党营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徇私舞弊、公报私仇、贪污盗窃、挪用浪费、玩忽职守、推诿拖拉、瞒上欺下、泄漏秘密。

第二章 考核的目的、内容及办法

一、考核目的

对分团委干部工作期间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作为评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1 从学生干部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与评定。 (一)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

政治立场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能正确应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

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

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

(二)能力水平

1、决策能力:在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进行正确决策。

2、组织能力:在活动中,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并能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3、宣传能力:主动学习时事政治理论,能够很好地把握自身的言行,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并运用于工作中,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公关能力:积极开拓交际圈,善于与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团结协作。

5、调研能力:经常性地深入调查,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并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团队的工作。

三、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分团委会各部门应充分重视。

2、学生干部自任命当月建立考核表。

3、考核情况可以不对本人公开,未经书记处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有关干部的考核情况,对于违反者,将受到内部通报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中予以记录。

4、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民主评议及组织评定。

5、分团委书记、学生书记团成员对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进行考核

6、任期不到两月的委员不参加本学期干部考评。

第三章 考评细则

一、考勤(35%)

1、会议考勤

包括学院团学干部例会(由办公室负责签到)、本部门会议及另行通知的各项会议,

①无故迟到(10分钟内)、早退扣1分/次;

②无故未到者(迟到10分钟以上作未到处理)扣2分/次;

③事假,病假必须由本人会议前向书记处提出相关说明,未事先提出相关说明或提交说明未经批准后未到者按未到处理;

④未认真做会议纪录扣1分/次。

2、活动考勤

(1)院级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签到,所有团学干部均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

①迟到、早退扣2分/次;

②无故未到者扣5分/次,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

(2)各部门组织的活动,本部门全体成员无故均须准时到场。 ①迟到(10分钟内)扣1分/次;

②迟到10分钟以上作未到处理,未到者扣2分/次。

(3) 其它部门组织的活动,由办公室协调调派到场的人员必须准时到场,并在相关负责人处进行登记。

①迟到(10分钟内)扣1分/次;

3 ②迟到10分钟以上作未到处理,未到者扣2分/次。

3、值班考勤

干部在团委办公室值班时,必须准时到位,及时主动完成老师交代的任务,上午第一班和下午第一班值班的人要主动打扫,当天最后一班的人离开时要带走垃圾并锁好门。

(1)值班干部无故迟到(15分钟内)扣1分/次; (2)迟到20分钟以上做未到处理,未到者扣2分/次;

(3)工作不认真,态度不端正,被老师点名反应者,扣3分/次; (4)工作表现突出,受到老师表扬者,加3分/次。

4.在各次会议、活动及值班中发现无故找人代替者扣1分/次。

注:事假,病假必须由本人会议前向书记处、主席团提出相关说明,未事先提出相关说明或提交说明未经批准后未到者按未到处理。每学期会议考勤、活动考勤、值班考勤等工作安排有三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

二、学习成绩(15%) (1)在专业前10%的加5分;前10%-50%的加3分;前50%-60%加1分;60%以后的不加分。

(2)①英语过三级加1分

②英语过四级加2分

③英语过六级加3分

(3)在各种学术性比赛上获得荣誉,校级奖项加1分/次,市级奖项加2分/次,省级奖项加3分/次,国家级奖项加5分/次;(分数按获得奖项最高等级的算)

(4)得到各类与学业有关的证书者加1分(比如计算机二级证)

(5)有无不及格科目:有不及格科目超过2门及其以上的不能参加优秀干部评比。一门不及格扣2分(包括选修课)

三、工作态度(10%)

①工作懒惰、责任心不强、消极处事、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不服从合理分配者扣1分/次;办事效率高(一次性完成,不重复工作)加2分

4 ②参加院级及以上级别会议期间手机必须调振或关机,有急事者可申请出外接听,被上级点名批评者扣1分/次;

③在外破坏分团委声誉者,经老师、同学、干部检举发现者经核实后扣2分/次;

④故意破坏分团委内部团结,影响校团委和学生会工作关系,主动挑起与其他部门矛盾争端者,经发现核实后扣3分/次;

⑤积极配合其他兄弟部门组织活动 加1分/次

注:犯“工作态度”中任意2项者给予分团委内部通报批评,犯任意3项且情节严重者,做除名处分。

四、工作情况(30%)

1、提出合理、可行活动方案或组织建议

(1)在团学会议上,积极发言,提出有建设性、创新性、可执行性高的意见或建议,一经采纳,提出者加3分/次;

(2)提出各类可行的活动组织方案(具有创新性) 加1分/次,并得到上级认可(即上级同意并执行下去) 加1分/次

(3)对各类活动事先提出改进措施者并得到上级认可 加1分/次 (4)对各类条例等提出建议并被采纳执行下去 加2分/次

2、工作表现

(1)在工作(各项活动不包含值班)中获得老师、部门干事好评 加2分,并且在网上有相关报道追加1分

(3)组织和推荐人才得到老师认可 加2分

(4)在工作中受到老师批评,部门干事不满者 扣3分;组织的活动引起其他学院反感(其他学院对组织的活动提出异议),视情节大小决定,可通过临场及时反应或后期行动消除影响,弥补过失者扣3分;

(5)活动进行后,对团学造成不良影响并无法补救者,扣5分

3、工作任务

5 (1)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各种活动,积极领导分团委工作。 加3分

(3)在例会上能准确传达上级所布置的任务给部门干事者(让部门干事知道接下来所要干的事情) 加1分/次

(4)在例会上能准确的将任务布置给各干事 (让每个部门干事明确自己所负责的项目,不作无用功) 加1分/次

(5)能让部门干事积极执行下去(部门干事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没有任何异议)加1分/次

(6)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加1分/次

(7)将上级布置的任务按时完成,及时上交,无故超过规定期限1天扣1分;2-4天扣3分;超过5天未上交完成任务者做未完成处理,取消本学期优秀干部评比资格。

(8)工作质量低下,受到老师批评的 扣3分/次

4、工作汇报

(1)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交活动总结报告,总结活动的过程及不足之处,无故未及时上交者扣1分;超过规定期限一周未上交工作总结报告者做未上交处理,未上交者扣2分;未交超过三次者取消优秀干部评比资格。

(2)活动总结报告完成认真,提出有建设性、创新性意见和建议者,由书记团提出表扬者加5分/次;

(3)按时上交学期工作总结报告,总结部门一学期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未按时上交者扣1分;超过规定期限一周未上交学期总结报告者扣3分。

(4)学期总结报告完成认真,提出有建设性、创新性意见和建议者,由书记团提出表扬者加5分/次;

五、思想作风(10%) 奖励:

1、参加党校并结业,被列入入党积极分子(1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分)

3、获得学院及以上颁发的各项荣誉者(通报表扬、荣誉证书等) 1分/次

4、积极参加学院分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1分/次

5、自觉维护学院形象:在平时,其他兄弟学院有对我院的工作、活动表示不满的意见时,立即上报上级领导,1分/次 能够提出相应切实可行的建议者

1分/次

惩罚:

1、 在公告栏中提出批评 扣1分/次

2、经核实本学期有无故旷课

扣1分/次

3、经核实擅自在校外住宿

扣1分/次

4、与其他同学产生冲突,引起不良影响

扣1分/次

5、收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扣2分/次

六、素质拓展(额外加分)

(1)在刊物上发表文章,校级刊物加1分/次,市级刊物加2分/次,省级刊物加3分/次,国家级刊物加5分/次;

(2)赞助:能够得到外界人士对我院或者分团委组织的活动的赞助 加3分/次

注:①《学生干部考核细则》基本分为100分,采用基本分加减法。 ②以上各条细则之间不重复加分,也不重复减分。

第4篇:中层干部考核细则

为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素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涉及德、勤、绩三个方面,重点为工作业绩及争先创优情况等,同时增加加分和减十项目。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按得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考核工作,落实考核结果。

二、考核明细

(一)、德20分

1、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勤政服务水平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2、秉公办事,为人正直,团结同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识大体,顾大局。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责任感。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批评。

(二)、勤10分

认真执行《市二中考勤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值班规定,不脱岗,不主岗,尽职尽责。

(三)、绩70分

1、拥护和执行学校决定、决议,模范执行学校各项改革方案。工作有计划。能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工作思路,年终或学期结束有工作总结。

2、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主管或分管的各项工作有效地开展。工作得到学校的认可或获得上级的表彰和肯定,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

3、履行指导、督查、服务职能,把管理职责、服务意识落实到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对本处室职员管理到位,激发其积极性,调动其全员参与意识,践行服务理念,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5、认真执行档案归档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负责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转递工作。

6、忠于职守并积极主动学习档案工作的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减分项目

1、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未按要求办理,每次酌情扣1—5分。

2、因工作失误在各级有关媒体出现负面报道,每次扣5分。

3、因出现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被区、市教育局或其他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4、管理学生不当,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5、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以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下通知人没有及时通知,每人次扣2分。

6、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负,有关责任人每人次扣5分。

7、其他应扣分的行为,按具体情况轻重酌惰进行扣分。

三、考核办法

1、对照考核内容,对每位中层干部实行考核,量化打分。

2、德与绩两项通过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分别对中层干部进行评议。学校领导班子评议占综合考核的40%,中层之间互评占综合考核的30%,教职工代表评议占综合考核的30%,合并计算。

3、其余各项按平时记录核算。

四、考核时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学年结束。

五、考核结果的确定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以优秀等次一般为考核成绩前30%左右。良好等次占30%左右,较差占10%,其余的为一般。

第5篇: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学生干部考核细则(讨论稿)

为倡导学生干部的“责任、协作、竞争”意识,激励学生干部在“三自”教育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依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为规范学生干部德育加分,特制定本办法。

1、考核对象:任职时间满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包括党支部委员、团总支委员、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甲级社团部长及以上干部,乙级社团副社长及以上干部;各班班团委;以上机构及人员名单均需在团总支备案。

2、考核方法:各学生干部须在任职前上交工作职责,学院团总支将作为考核参照。各学生干部均需开会述职,评议人员需2/3以上到场方为有效。党支部委员由该支部党员评议,团总支委员由各班团干部评议,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及各班班长评议,社联干部由各社团干部评议,社团干部由该社社员评议,班团干部由班级同学评议。

以打分的方式评议。优秀10~9分,良好8~7分,合格6~5分,4分以下为不合格。评议结束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将作为考核的重要参照。

3、加分原则:学生干部的加分必须严格掌握,真正地与班级学风建设创建活动成绩挂钩,与学生干部在班级学风建设创建活动中的表现及实绩挂钩,与工作考核结果挂钩。

4、加分细则:

以下情况评为优秀可加6(20)分,良好加4(15)分,称职加2(12)分,不称职不加分;

(1)凡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社团干部考核定为优秀

(2)凡班级被评为学风特优班或2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

(3)凡所在班级被评为学风特优班或2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

以下情况评为优秀可加5(18)分,良好加分3(12)分,称职为1(6)分,不称职不加分;

(1)凡所在班级1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或优秀团支部的

以下情况评为优秀可加4(15)分,良好加分2(8)分,称职为1(6)分,不称职不加分;

(1)凡所在班级未评上优良学风班或学风特优班的

以下情况其班干部德育加分不得超过3(10)分

(1)在班级学风建设评比中,连续两次列于最后三名的班级的学生干部

(2)学生干部所在寝室有同学作弊的(若是学生干部有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一律不再加分)

注:同一时间段同时担任几个职务的不累计加分,计最高分,不同时间担任不同职务的可累计加分。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由学办负责解释。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团总支

2009年7月16日

第6篇:********学校中层干部考核细则

为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素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细则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每一次每一项扣1分。因此对学校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每一次每一项可扣5分。

2、秉公办事,为人正直,团结同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识大体,顾大局。不善于处理矛盾,同教职工有冲突,每次扣3分。办事不公,受到教职工举报,经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办事不顾全大局,拖拉、借故推脱、相互扯皮的。扣3分。因只顾私利而影响大局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责任感。因责任感不强、纪律观念差耽误学校工作,每次扣3分。

4、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乱订资料、违规补课等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的,扣10分;被区、市教育局或其他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分。

5、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种会议,迟到早退一次分别扣1分、2分;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分别扣3分、5分;有事不请假,每次分别扣10分。

6、履行指导、督查、服务职能,把管理职责、服务意识落实到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力度不够、管理不当,造成不好影响的,视情况轻重酌情扣1—5分。因工作失误导致通报、上访、在各级有关媒体出现负面报道的,视情况轻重酌情扣5--20分。

7、认真组织部门工作,学期初能结合本科室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在计划落实过程中,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对本项工作敷衍了事的,视情况每次扣1-5分。

8、严格落实学校值班规定,不脱岗,不空岗,尽职尽责。统一着装和标识,不规范的每项扣1分;值班不作为、脱岗、空岗的,按情况轻重酌情扣2—5分。因此在值班期间出现严重问题,给学校造成损失,按情况轻重酌情扣10-20分。

9、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以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应该下达的没有及时通知,每人次扣2分。

10、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有关责任人每人次扣10分。

11、其他应扣分的行为(以学校班子判断为主),按具

体情况轻重酌情进行扣分。

二、考核方式

中层干部的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主,由学校领导班子或者班子委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适时公布。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中层干部的考核扣分按5元/分计算扣分金额,并从相关津贴(奖励)中扣除,同时考核结果将应用在评优选好、职称评聘、岗位设置等各种工作中。

第7篇:********学校中层干部考核细则

为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素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细则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每一次每一项扣1分。因此对学校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每一次每一项可扣5分。

2、秉公办事,为人正直,团结同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识大体,顾大局。不善于处理矛盾,同教职工有冲突,每次扣3分。办事不公,受到教职工举报,经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办事不顾全大局,拖拉、借故推脱、相互扯皮的。扣3分。因只顾私利而影响大局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责任感。因责任感不强、纪律观念差耽误学校工作,每次扣3分。

4、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乱订资料、违规补课等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的,扣10分;被区、市教育局或其他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分。

5、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种会议,迟到早退一次分别扣1分、2分;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分别扣3分、5分;有事不请假,每次分别扣10分。

6、履行指导、督查、服务职能,把管理职责、服务意识落实到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力度不够、管理不当,造成不好影响的,视情况轻重酌情扣1—5分。因工作失误导致通报、上访、在各级有关媒体出现负面报道的,视情况轻重酌情扣5--20分。

7、认真组织部门工作,学期初能结合本科室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在计划落实过程中,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对本项工作敷衍了事的,视情况每次扣1-5分。

8、严格落实学校值班规定,不脱岗,不空岗,尽职尽责。统一着装和标识,不规范的每项扣1分;值班不作为、脱岗、空岗的,按情况轻重酌情扣2—5分。因此在值班期间出现严重问题,给学校造成损失,按情况轻重酌情扣10-20分。

9、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以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应该下达的没有及时通知,每人次扣2分。

10、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有关责任人每人次扣10分。

11、其他应扣分的行为(以学校班子判断为主),按具体情况轻重酌情进行扣分。

二、考核方式

中层干部的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主,由学校领导班子或者班子委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适时公布。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中层干部的考核扣分按5元/分计算扣分金额,并从相关津贴(奖励)中扣除,同时考核结果将应用在评优选好、职称评聘、岗位设置等各种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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