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程序公正执法论文

2022-04-2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长,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积极践行公正执法,率先垂范带动全院干警身体力行,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执法公信力。常思做人之理,端正品行是践行公正执法的根本保证。法律是写在纸上的条文,最终还是要靠人来执行,来践行法律的公正。所以,执法者端正品行是践行公正执法的根本保证。“正人者。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注重程序公正执法论文 (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注重程序公正执法论文 篇1:

试论预备警官公正执法意识的培育

摘 要 公安教育必须突出公正执法意识的培养。当前公安教育面临许多问题。公安教育应科学、合理设置法律课程,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突出公正执法意识培养、实战能力培养。

关键词 预备警官 公正执法 意识 培育

公正执法不仅是警察制度本身的要求,而且也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体现。警察作为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法律所追求的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必须由警察等司法人员来实现。公正执法既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人民警察履职的基本要求。公安院校所培养的预备警官是未来公安队伍的主要后备军,通过对他们在校四年的培养,必须使他们形成公正执法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将来成为合格的人民警察。

1 公正执法意识的内涵

现代心理学认为,意识是指人的自觉心理活动。即人们对客观世界自觉能动的反映。包括以人的认识、情感和意志为基础的对客观现实的总体认识。作为人们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法律意识是公民的法律情感与法律观点的总和。法律形式观和法律价值观是法律意识的内涵。法律意识离不开规则意识,因为治理社会离不开现代法治所确定的规则。

公正执法意识是当代人民警察基本的法治理念。公正执法意识的核心是忠于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作为人民警察,其一切执法活动必须符合宪法原则和法律精神。在执法意识上,必须形成法律至上的理念。人民警察是法律的坚定维护者和执行者,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论何人违反了法律,人民警察在其职权范围内都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给予处理,必须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基本原则。在执法过程中,权力的行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反对一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不得办关系案、人情案,更不得徇私枉法、知法犯法、执法害民。

公正执法意识的保障是执法程序合法。严密的执法程序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基石,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志。作为人民警察必须深刻认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理念,执法办案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坚决避免因程序违法而导致人民群众对司法人员执法公正性的不必要怀疑。

公正执法意识的行为标准是执法文明。要把对热爱群众的深厚情感体现在我们人性化的执法活动中,坚决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及冷漠生硬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公正执法意识的结果是公平正义。我们评价执法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准就是看我们的执法是否公平,这也是公众诉求所期待的终极目标。法理民情事理是否相协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是否有机统一,是我们判断执法是否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准。只有严格公正执法,才能有效缓和甚至化解社会矛盾。只有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公正,公众才会信任执法,信服法律,社会才会和谐稳定。

2 当前预备警官公正执法意识培育存在的问题

2.1 重视公安专业教育而轻视公安法学教育

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注重对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很少考虑到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在培养过程中缺失了对学生文明执法、忠于法律的意识培养。在课程设置上,公安专业的课程较多而且需要课程在内容上有交叉重复的地方,占用课时较多,完全可以将专业课程内容加以整合,安排出法律课程。公安理论是一种经验和技术理论,除了在课堂讲授基本理论外,关键是将理论加以实践。公安机关是一种执法活动,必须公正公平,需要执法人员有工作执法意识,因此,公安院校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要重视法学教育,注重公正执法意识的培养。

2.2 法律课程设置不合理不利于培养学生公正执法意识

据我们掌握的信息,目前全国公安院校的公安专业在开设法律课程时,不仅开设的法律课程的门类少,而且大多注重刑事法律课程的开设而忽视民事法律课程和经济法律课程的开设,体现了重刑事而轻民事的传统观念。该观念容易使学生产生重刑事打击而轻视人权保障的思想,因而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导致执法不公,侵权扰民的现象发生。当代公安工作要求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打击违法犯罪不再是公安工作的目的,而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权的手段。 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新的背景下,公安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而公安教育必须为适应新挑战进行大的调整。作为预备警官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课堂教学不仅是传播法律知识的主要平台,而且也是培养预备警官执法理念的重要平台。因此,公安法学教育必须在法律课程的开设上精心设计,既要使学生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又要能够使学生受到较好的法律意识的熏陶。

2.3 对警察意识的培养认识片面

对于公安院校来说,培养学生的警察意识是公安院校的特色和优势,但目前这种特色和优势不明显。究其原因就在于一些公安院校对警察意识的培养认识片面。一是强调服从意识和纪律意识而忽视法律意识。诚然,服从意识和纪律意识对于一名合格警察来说非常重要,每一名警察都必须置身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从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务大局,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警察的天职,公安院校必须加强学生纪律意识的培养,让学生养成自律的纪律意识。但是我们同时应当看到,警察肩负着执法的神圣使命,惩治违法犯罪,保护一方平安离不开警察的严格公正执法。因此,公安院校在加强服从意识和纪律意识培养的同时,必须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二是将警察意识的培养等同于警务化或军事化管理。没有意识到警察意识是一种理念,需要通过长期的教育和养成才能形成,而警务化管理仅仅是一种管理的形式或手段,仅仅依靠这种管理的形式或手段不能培养学生的警察意识。

3 预备警官公正执法意识培育的途径

3.1 公安法学教育必须突出对学生公正执法意识的培养

公安法学教育在于培养懂法律的公安专门人才,在将来的执法过程中,他们的业务能力、素质水平及执法效果将直接影响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作为一名警察,如果不具有公正执法意识,那么他就无法成为一名高素质的警察。

在预备警官的培养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是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如何使学生形成公正执法意识。学校培养人才就如同工厂生产产品,工厂生产出来的产品根据质量的不同可分为“正品”、“次品”、“废品”及“危险品”,而一个学校依据其不同的办学理念及不同的教育方式,同样会培养出不同品格和质量的学生。因此,我们在培养预备警官的过程中,应尽可能多地培养“正品”,尽可能少地出现“次品”、“废品”,尽最大努力避免“危险品”。基如此,公安院校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必须将公正执法意识的培养放在突出的位置。既要在课堂上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必须灌输公正执法理念,也要在课余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公正执法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在各公安院校已经毕业的从警人员中,笔者认为都应该有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我们可以将其引入课堂,以反面典型警示学生,以正面典型鼓舞和激励学生,通过组织专题讨论或举行主题班会等形式,强化学生的职业荣誉感和公正执法意识。

3.2 设置科学合理的法律课程体系

科学设置法律课程体系,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公正执法意识。因此,我们在法律课程的设置上要有所选择、有所侧重。首先,基础法学理论课程如“法理学”等必须开出,并且还要保证足够的教学课时。不能像现在有的公安院校一样,不开法学理论课程而注重法学实体课程。事实上,法学理论课程是培养学生法治理念的核心课程,预备警官能否真正成为法律人,能否自觉形成公平正义意识,离不开法学理论的潜移默化的熏陶。此外,预备警官是未来的执法主体,他们的执法活动离不开实体法和程序法,他们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能否熟练掌握,直接关系到他们执法水平的高低。因此,与公安司法实践关系紧密的一些法律课程,诸如“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也必须开全,这些课程不仅对于培养高素质的执法人才不可或缺,而且对于培养学生公正执法意识也具有重要作用。其次,对于开出的法律课程必须保证其教学课时。我们应当将法律课程加以整合,突出重点课程,不必蜻蜓点水、面面俱到。

3.3 突出实践教学的时效性

法学学科是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学好法学必须理论联系实践。因此,实践教学在法学专业中非常重要,实践教学不仅能使学生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而且也是培养学生公正执法意识的重要一环。目前,公安法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脱节的问题。公安法学教学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直以来存在重视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教学的问题。首先表现在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不合理,表现在实践教学从属于理论教学。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在公安院校中,一些教师从学校到学校,根本没有司法实践经验,因而无法开出实践课。二是有些公安院校虽然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制定了实践教学内容和计划,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没有很好地加以落实,致使实践教学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其次,学生见习、实习途径单一。全国各公安院校学生见习、实习的地点均为各级公安机关,见习、实习内容基本上是公安业务。虽然这种模式对于提高和巩固学生的公安业务知识很有帮助,但对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的提高没有多少实际效果。因此,为突出实践教学的实效性,避免上述问题,公安院校在法学教育中,应将实践教学置于与理论教学同样重要的地位,根据不同法律课程制定出符合该课程特点的、针对性较强的实训大纲,将较为分散的实践教学课时适当集中,采取课堂训练与课后训练相结合,分散训练与集中训练相协调,形成“教、学、练、战”一体化训练模式。此外,公安专业学生见习、实习地点不必拘泥于公安机关,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在不同的司法实务部门开展实践学习,达到多途径培养学生公正执法的意识。

作者:徐跃飞

注重程序公正执法论文 篇2:

把握“回个常思”践行公正执法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长,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积极践行公正执法,率先垂范带动全院干警身体力行,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执法公信力。

常思做人之理,端正品行是践行公正执法的根本保证。法律是写在纸上的条文,最终还是要靠人来执行,来践行法律的公正。所以,执法者端正品行是践行公正执法的根本保证。“正人者。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近年来,我院党组提出了“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要求党组成员做到心正、言正、身正,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带动全院干警奉公心、讲诚信、树正气。

常思履职之道,恪尽职守是践行公正执法的前提条件。在办案中应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三个效果并重的原则、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原则,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带头严格执法,杜绝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努力拓宽检务公开的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在依法履职中注重与服务大局相结合,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载体。

常思笃学之要,提高素能是践行公正执法的基本要求。随着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检察干警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了新要求新期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强化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逐步提高干警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破解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例如我院开展了“读好书、悟人生”活动,配套设立了检察官读书基金,通过读书学习引导干警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反思,在学习中提高。

常思为民之责,执法为民是践行公正执法的价值追求。执法为民是践行公正的落脚点,是我们践行公正执法的价值追求。在办案中要时刻将老百姓的冷暖放在心坎上,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近年来,我院在区内街道办事处先后设立了检察官服务站3个、检企共建工作室2个,制作了检察官便民服务卡、检察工作宣传栏等便民措施,开展了法律监督走进企业厂房、走进市民学校、走进学校课堂、走进田间地头等“四走进”活动,使法律监督工作始终做到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让人民群众享受法律监督成果。

作者:郑祥萍

注重程序公正执法论文 篇3:

公正执法监督提升公信树形象

近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了执法公信力,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2009年,我院连续第三次蝉联“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并荣获“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提名奖”,并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第一,强化“三种教育”,着力提高干警职业道德素养。一是强化职业意识教育。我们在每年、每次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中,都将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尤其是公正执法的要求作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遵守情况纳入素质素能考核和职务职称晋升考核之中,促使干警不断深化对公正执法的认识。二是强化职业修养教育。近年来。我们持续深入地开展了书画比赛、荐书读书、思想交流和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促进干警职业修养的不断提升。三是强化职业追求教育。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激发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在全院营造“公正执法树形象”的良好氛围,

第二。建立“三项机制”。着力规范干警执法行为。我们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逐步实现了公正执法由硬性要求到自我规范的转化。一是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行为规范机制。制定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实施细则》等制度,注重从细节做起,狠抓落实,努力将规范养成习惯,使各项规定真正转化为干警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执法档案,对办案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构筑“廉政防线”,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定期召开“文明家庭”、“贤内助”座谈会,充分发挥干警家属的“义务监督员”作用,实现对干警监督的无缝衔接。强化外部监督,打造“阳光检察”,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执法执纪部门定期联系制度,向社会公布检务公开内容和执法作风问题投诉电话,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三是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全方位的动态绩效考评机制。将公正执法的要求具体化,修改完善了《岗位说明书》、《岗位目标考核细则》。同时。推行链式管理,层层签订绩效考核责任书,严格兑现奖惩,提高了干警公正执法意识,增强了工作责任感。

第三,树立“三种理念”,着力改进干警执法作风。一是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始终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办危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通过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项民生诉求,维护法律,保障民生。二是树立规范执法理念。在执法办案中,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不断强化对执法办案易发问题及重点岗位、环节的控制和监督,实现“过程有控制。工作有标准”,努力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过程公正与结果公正相统一,促进了执法效果的提升。三是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文明办案,促进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大案”与“小案”并重,既查办有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又对关乎民生和普通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深挖彻查。坚持严格执法与人性化办案并重,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要求办案人员加强与发案单位和犯罪嫌疑人家人的沟通,宣讲法律政策,介绍办案程序,争取理解和支持。到发案单位调查取证,一律着便装,不开警车。尽量不干扰单位的正常生产和工作,得到发案单位的理解和好评,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徐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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