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术语解释

2022-08-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常见术语解释

“法律解释”与“法律诠释”之术语辨析

摘要:解释学转向导致了哲学解释学中方法论立场和本体论立场的分歧,解释由人文科学的普遍方法论转化为人的生存方式,自此出现了“解释”与“诠释”的术语界分,导致“法律解释”与“法律诠释”具有旨趣迥异的法理蕴含。对这两个术语进行区分具有法律概念论、政治哲学、道德哲学上的学术意义。

关键词:解释学转向,方法论,本体论,法律解释,法律诠释

法律解释的概念正如解释本身的研究一样都依赖于研究者多元的解释观念,在法学研究中,法律解释一直是一个意义丰富但又不太确定的概念。波斯纳(Richard Allen Posner)说:“解释可以是对交流的译解,可以是理解、翻译、扩充、补充、变形,甚至转换。”[1]由于解释概念的不确定性,各种法学流派都采用解释学的进路摆脱自身的理论困境,并通过提出各自的解释概念来批驳各自的论敌,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解释学转向(interpretive turn)加剧了解释学界内部的概念分歧,理解和解释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普遍方法论上升到人的存在方式的本体论高度,导致在解释学界出现了方法论立场与本体论立场的对立。哲学解释学发展的学术谱系直接影响了法律解释学,法律解释由实现法律真理的工具和手段,转变为法律意义的创生方式。自此,“法律解释”与“法律诠释”分别代表着方法论与本体论两种哲学立场,成为旨趣迥异的概念术语。本文力图以哲学上的解释学转向为知识背景对这两个术语进行辨析,并说明其区分意义。

一何为“解释”:哲学解释学意义上的概念检讨

我们欲定义“法律解释”的概念,首先必须清楚什么是“解释”。就笔者阅读的资料来看,以哲学解释学为知识背景对“解释”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迈克尔·摩尔(Michael Moore)曾经从语言哲学的角度对解释的概念进行过探讨,他认为存在着五种解释的概念。一是僭越的解释主义概念:将世界作为文本,关于描述、说明、理解的一切活动均视为解释;二是沟通主义模式:解释某事物就是探寻其作者的意图,从而将对意向状态的描述与解释等量齐观;三是形而上学的二元论模式:所谓有意义的现象是这种特殊现象——客观正确的解释等着我们去发现;四是惯习主义或社会学模式:由于解释共同体发展出了解释的概念和实践,所以只要有了解释共同体,就有了解释;五是中道的解释模式:所谓解释,就是当人们有某种很好的理由把某种现象视为一个根据句法具有完整性的文本时,所从事的一种活动,而所谓有效的解释就是那种可以给人们提供新的、意向依赖性的采信或行动理由的解释[2]30。在摩尔看来,法律解释适用于中道的解释模式,即法律解释是根据法律文本为法律判决提供行动理由。“法律解释显然是解释性的,法官们将制定法视为可以在句法上加以个别化的文本,并把对它们的解释作为他们采信或行动的理由,而他们就是这样服务于一种价值的。”[2]34

(2)德沃金(Ronald M.Dworkin)认为解释有三种不同的类型。一是科学性解释,是对事物因果关系的说明;二是对话性解释,根据说话者的动机、目的以及所关心的事情对其声音和标志进行解释,从而判断其真实意图;三是创造性解释,关注的是解释人类所创造出来的事物,是解释者目的与解释对象相互作用下的建构性活动。法律解释是法官在特定的宪政传统中所进行的整体性、创造性和建构性的解释活动[3]。

(3)弗朗西斯·利波尔(Francis Lieber)从解释学的角度对解释的概念进行探究,他认为:“解释就是对用来表达思想的任何符号的真实含义的发现和描述。”[4]64在英语中,解释(interpretation)和诠释(construction)具有不同的定义,弗朗西斯·利波尔将诠释定义为:“根据从文本中了解到的或给定的部分,提取文本的直接陈述背后所隐藏的有关主题的结论——这一结论虽然直接表现在文本的字里行间,但它存在于文本的精神之中。”[4]56简言之,解释是对文本含义的发现,而诠释则是对文本精神的把握。以上学者关于解释概念的探讨大致是立足于解释学的智识资源进行的。在解释学上,“说明”“解释”与“诠释”是存在区分的①。这种区分尽管是分析性的,但是对于理解法律解释现象具有重大的意义。所谓“说明”,即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对事物因果关系客观规律的描述,可以借助科学手段将事物规律进行复现和还原;所谓“解释”,是在认识论的认知框架下对文本含义或者作者意图的发现和还原,是在主客二分的认知模式下对文本含义或者作者意图的发现;而所谓“诠释”则是在解释者与解释对象之间的互动关系中对文本意义的呈现,“在观察事物与体会内在的心灵感应的基础上创发意义,然后用语言表述出来的过程”[5],是以历史为视域,以文本为中心,以解释者为主体,在解释者与文本的视域融合中的意义创生。

二 “法律解释”与“法律诠释”之术语界分:以解释学转向为背景

受解释学转向的影响,英美的法理学家均认识到法律解释的对话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的特征,国内不同的理论家基于不同的理论需要,对法律解释某个方面的特征进行了突出和强调,这些关于解释以及法律解释的定义中,都具有鲜明的解释学意识。其中,以哲学解释学为知识背景对法律解释的定义有以下几种。

(1)谢晖从本体论解释学的角度对解释法律与法律解释进行了区分,从而诠释了法律解释的含义。他指出,法律解释是对法律的具体化、明晰化,因此,法律解释是在规范层次上贯彻立法者的法律。法律解释的主体以官方为主,它以本国的现行法律为对象。法律解释的方法具有明显的职业或者专业特征。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们更好地理解、运用或者健全现行法律,其最终目的是维护现行的法律秩序,其具有正式的效力[6]。谢晖强调了法律解释的独断性特征,将其视为“根据法律进行解释”的法律思维形式,这突出了法律职业群体对法律的服从和忠诚及其对法律进行解释所产生的正式效力。谢晖关于法律解释的定义是与其关于“解释法律”的定义相对应的。解释法律则为“关于法律的解释”,这突出了法律解释的探究性特征,探究型解释并非为了定纷止争,而是体现了法律解释者的精神享验。

(2)张志铭认为,法律解释是对法律文本的意思的理解和说明。在该定义中,“意思”即通常所说的“含义”“意义”,包括内涵和外延,或者说“指称”;“理解”是指解释者对法律文本意思的内心把握;“说明”指对理解结果的外在展示。简单地说,法律解释就是解释者将自己对法律文本意思的理解通过某种方式展示出来[7]。张志铭突出了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文本,坚持了法律解释研究的方法论立场,致力于法律解释操作技术的研究,将法律解释的操作技术与具体的制度背景结合起来,避免了对法律解释纯粹思辨的研究,而使法律解释具有经验上的操作价值。

(3)苏力认为,司法中所说的法律解释并不限于甚至主要不是对法律文本的解释。尽管哲学解释学意义上的解释存在于任何人类活动之中,因此必然存在于任何案件审理之中,但是司法上所说的法律解释往往仅出现在疑难案件中,这时法官或者学者往往将这整个适用法律的过程或法律推理过程概括为“法律解释”,其中包括类比推理、“空隙立法”、裁剪事实、重新界定概念术语乃至“造法”。法律文本的解释是狭义上的法律解释[8]。苏力的法律解释概念彰显了哲学解释学关于解释普遍性的原理,将法律解释贯穿于法律适用的整个过程中,将法律方法论上所主张的漏洞补充等方法也纳入了法律解释的范畴,从而没有区分法律解释与法律续造。

(4)郑戈认为,“有两种最基本的‘法律解释模式’:一种可以成为‘法律开示模式’,即把法律视为既存的、不容违背的‘客观’规则,解释者只能尽力去发现其真实含义,并将之揭示出来,适用于具体个案;另一种是‘法律诠释’模式,法律条文只提供了一种供解释者在其中进行解释活动的结构,法律的含义最终取决于解释行动者与结构之间的互动以及解释者之间的交流和共识” [9]。

(5)强世功认为,一般说来,我们是在两种意义上适用法律解释这一概念的,其一是方法论意义上的确定法律条款之含义(connotation)的技艺,其二是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使法律文本获得意义(meaning)的方式。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建立在自足的、权威的规范性文本与机械性法官的关系模式上;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是以哲学解释学和语言哲学为基础的,它强调文本的意义只有在与诠释者的“前见”实现“视界融合”中才展现出来,语言的意义只有在使用中才能把握。这种理论否定了规范性文本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对作为方法的法律解释理论及其背后的传统法律理论提出了挑战,实现了法学理论中的“诠释学转向” [10]223。

郑戈和强世功关于法律解释模式的区分最符合解释学范式转换的理论脉络。郑戈所主张的法律开示模式即为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而法律诠释模式则是本体论解释学立场下的法律解释概念,郑戈将法律解释正确性的标准由传统认识论的客观性替换为作为共识的主体间性。强世功进而指出,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属于法律决定论的思维模式,而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是法律现实主义的唯意志论的法律思维模式,“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理论所支持的法律现实主义就持这样的理论路径,它主张法官的法律解释是一项完全自由的社会行动”[10]240。尽管强世功对本体论意义上法律解释的理论背景的理解是准确的,但是将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完全作为现实主义的法律解释,则是一种简单化的理解方式,忽视了本体论法律解释学中建构主义的理论趋向,因为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尽管承认法官在法律解释过程中的主观性,然而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并非如同现实主义法学那样完全背离文本,“在诠释学看来,解释者的前见并非是完全主观的,而是语言共同体所共享的语言文化传统”[11]。因此,法律诠释学尽管承认法律解释的主观性,但没有像法律现实主义一样将法律解释的过程纯粹视为依靠法官直觉或意志进行裁判的行为,而是将其视为通过立足于特定的诠释学境况中、依托于特定的宪政传统所进行的创造性诠释行为。强世功进而在法律社会学的意义上指出,中国司法场域中的法官处于知识结构和权力结构双重结构化的张力中,处在追求真理和追逐权力的矛盾中,使法律解释表现为权力角逐似的策略性机会选择。在中国式的审判结构中,由于法官并不具备真正的独立,法官对法律解释实际上受到法律知识和权力因素的双重影响,从而使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和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的区分没有意义。强世功在审判的制度背景下对法律解释的探讨,将权力等非法律因素对法官解释法律的影响进行考量,事实上坚持了法律解释的本体论立场,可以说,他对法律解释的这种研究是以批判法学作为知识背景的,是关于法律解释的政治学。

受解释学转向的影响,法学中“法律解释”与“法律诠释”成为意义大相径庭的一对术语。法律解释是在主客二分的认识论图式下,利用文义、逻辑、体系、历史等解释方法对法律文本含义或者立法者意图的发现;而法律诠释则是法官在具体的裁判过程中,根据法律文本对法律意义和法律精神的把握,从而构建针对个案的裁判规范,是解释者意图、文本意图和立法者意图视域融合的解释过程。西方学者往往将法律解释和法律诠释设定于不同的场合,认为法律解释发生于法律文本含义清晰的简单案件场合中,而法律诠释发生于法律文本存在意义模糊、法律漏洞的疑难案件中,功能在于衡平、意义追加或者漏洞填补。这些学者所采取的立场其实仍然是传统方法论解释学的立场。在本体论解释学的立场上,主客二分的法律解释其实是不存在的,法官任何适用法律的行为必然是诠释行为,在具体的个案中,法官根据个案情形总存在着对法律意义的追加。

三法律解释与法律诠释之区分意义

法律解释和法律诠释的区分作为两种不同的解释立场,并不仅仅体现在作为方法论的法律适用理论上,同时也体现了法律解释研究在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立场上的分歧,并且其区分也必须与具体的宪政传统和法治的发展阶段结合起来进行理解,因而这种区分对于法律解释学的研究具有重大的意义。

首先,法律概念论上的意义。法律解释和法律诠释由于采取了不同的解释学立场,在解释的对象上,即在确定法律文本的范围上也采取了不同的态度。法律解释立足于传统认识论主客二分的认知图式,作为对法律文本含义或作者意图的解码,将制定法律规范作为其对象,认为法律解释者无论如何都可从法律的内部体系中发现解决问题的答案,而不需要求助于法官的主观判断或者法律之外的道德、政策、理念等,从而将法律作为公理化的封闭自足体系。在这种立场下,大陆法系将具有自足性的法典作为法律解释的对象,“普通法自彼时就开始被视为一有拘束力的先例体系,被视为一种准法典或和谐一致和逻辑统一的书面规则。法官拟宣告之法律已经书写或确定在制定法和有拘束力的先例中了”[12]。法律诠释学立足于本体论解释学的高度审视和考察一切法律现象,法律规范之外或者之上的价值等因素也列入法官考量的范围,从而法律文本成为一个动态、开放的体系,成为与人的社会生活密切关联的价值体系与目的体系。哲学解释学关系本体论对传统形而上学实体本体论进行改造,在这一哲学理念和哲学背景下,考夫曼(Arthur Kaufmann)通过在法学中引入关系本体论认为:“规范科学——伦理学、规范理论、法学——的对象决非实体,而是关系(verhaltnisse)、关联(relationen)。”[13]在关系本体论的基础上界定法律的性质,法律体系无法成为封闭的体系,拉伦茨(Karl Larenz)提出了类型、须具体化的原则以及规定功能的概念所构成的内部体系代替了概念法学以概念思维为基础建构的、封闭的法律外部体系[14]317。在德沃金所塑造的法律体系中,原则和政策作为隐性的法律也被纳入。“法律不能由任何原则或规则体系阐述得淋漓尽致,每种这样的体系都有自己控制的具体行为领域。任何官员与权力也不可支配我们的生活。法律的帝国并非由疆界、权力或程序界定,而是由态度界定。”[15]可见,解释学转向松动了法律文本与法官机械性的关系,法律解释者采取“解释”抑或“诠释”的姿态,则直接影响了法律文本的范围。惠廷顿(Keith E. Whittington)则认为,宪法诠释与宪法文本的关系更为脆弱和疏松,“在宪法文本之外但贯穿其中并作为其基础的,则是宪法的诠释,它通过对宪法文本与外界政策理念和政治原则环境的调和,进一步扩展了宪法文本的适用范围”[16]。从而,在解释学转向后,美国宪法解释中的争论再也不是是否解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确定宪法文本(the constitution)的范围问题。

其次,政治哲学上的意义。法律解释与法律诠释的区分体现出政治哲学上的不同立场。法律解释以法律文本的原初含义或者法律文本中所蕴藏的作者原初意图为解释旨向,这体现了法律解释者对立法者的尊重,实际上是立法优位的要求,体现了立宪主义民主理论在政治哲学上的主张。解释学转向以来,法官对法律的“诠释”行为得到了广泛的承认,解释者在司法过程中对立法意图的追求遭到了普遍的质疑,而解释者的能动性与历史性得到广泛的认同与尊重。自由主义者希望借助法官释法的能动性实现对人民基本权利和社会公共福利的保护,从而实现现代法治对社会急剧转型的应对。然而,能动主义的司法又遭到保守主义者反民主的质疑。因此,法律解释与法律诠释的立场区分,体现出司法积极主义者和司法消极主义者在政治哲学上的立场分歧。自此,如何调和司法积极主义和司法消极主义的理论对立,缓解西方政治文明中民主与法治的内在张力成为政治哲学上的一个重要议题。这需要在承认法官释法能动性的前提下,为现代法官寻找适当的释法策略以应对政治哲学上的难题,为其所采取的法律诠释策略提供政治哲学上的正当理由。在美国的宪法解释中,这表现为在原旨主义与非原旨主义、解释主义与非解释主义、历史主义与非历史主义、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等诸多非此即彼的本质主义理论中寻找第三条道路。这样,程序主义、自由主义、实用主义等诸多理论以承认法官释法的能动性为前提,法律诠释的过程未必是对立法者意图的追寻,正当程序、人民的基本权利、社会政策等就可能成为法官在诠释法律文本过程予以考量的因素,因此,在政治哲学上,法律诠释的立场得到诸多理论的支持。只不过由于不同学者的理论旨趣有所不同,他们对法律(宪法)文本范围的界定有所差别,他们分别从不同的政治哲学理论出发为法官的司法能动性进行辩护。这些理论作为现代社会的自由宪政理论与传统立宪主义的民主理论分道扬镳,在主张法官司法独立的前提下,将法官对法律“文本”的服从性地创造作为法律解释的目标,只不过不同理论关于法律文本的范围和定义有所不同而已,并力图通过司法程序、人民的基本权利、社会福利等因素控制法官释法的恣意。

最后,道德哲学上的意义。众所周知,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一直是西方法理学中的重要议题,传统实证主义法学坚持了道德与法律相分离的立场,极力拒绝法官在法律解释中的道德判断,拒绝法律规范的效力要经过道德或正义的论证。法律与道德的分离立场符合“法律解释”的解释姿态,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学主张法官在解释法律的过程中极力排除个体的“先见”,防止道德因素在法律解释过程中的涉入。然而,哲学解释学恢复了“先见”在法律解释中的合法地位,在法诠释学看来,评价成为法律适用中必不可少的活动,自此,法律解释的道德性问题就凸显出来,“道德性的意义可以简单地解释为道德主体对于善之纯粹意志,其存在是无法透过智性加以证明,但却是可透过行为实践之身体力行加以表彰”[17]31。法律解释的道德性就通过法律解释者的个体经验、直觉等“前理解”的形式表现出来,法诠释学因对解释者“前见”的恢复而承认了道德因素在法律解释中的评价作用,但是,法诠释学并不同于现实主义法学将道德因素作为纯粹来自法官主体的意志因素,而是采取了“法全体主义”的理论策略。“在德语世界,60年代以来法诠释学其实没有跳出法律和道德的问题脉络,而是预设了一种‘自我指涉之体系存有论’,即认为法是以某种总体性的、统一性的法秩序存在着,并且此一总体性法秩序主要是展现在一个‘内在价值体系’当中。简单说,法不能没有道德,并且这种道德是法秩序之内的道德。”[17]47拉伦茨的评价法学采取了“价值导向”的法律适用方式,同时将方法论所面向的总体性法秩序展现在“内在价值体系”当中,“无论是价值导向的法学,或体系性操作的法学都企图阐明‘内部体系’,该体系中心的基准点则在于‘开放的原则’以及原则中显现的评价基础”[14]335。在英语世界,德沃金秉持了法律解释的本体论立场,即承认法律解释的行为是解释者目的与法律文本的互动,解释者的政治道德在法律诠释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接受加达默尔解释学思想的德沃金所提出的法律解释的整体论思维类似于法诠释学的“法全体主义”,他认为法律命题的真假并不是通过语义学得以证立的,语义学理论只能发现“前诠释阶段”的法律,法律是诠释性的而非语义学的,任何法律命题的成立都要经过道德论证。德沃金所主张的法律命题的论证也是基于法律体系进行的,即一方面立足于法律原则的论证,使法律解释的结果达到制度性符合的要求,另一方面通过法官的反思性均衡实现法律命题在道德上的可接受性。

四结语

受解释学转向的影响,“法律解释”与“法律诠释”成为旨趣迥异的术语,前者将解释作为达致法律真理的工具与方法,体现了法律人对确定性的追求;而后者将解释作为人的存在方式,体现了法律意义的创生过程。这两个术语的区分蕴含了法官适用法律主观性与客观性、克制性与能动性的二元对立。对此,我们不能将两者完全对立起来。一方面,必须承认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主观性,允许法官进行政治判断和道德判断行使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必须谨防司法主观性带来的对法律确定性的颠覆,而这恰恰是通过解释规则与解释方法约束人的主观性来实现的。

注释

① 在中文中,解释与诠释并没有实质的区别,这里为了说明解释在方法论和本体论意义上的差别而做了区分,国内学者冯文生亦采用了此种划分(参见冯文生:《推理与诠释:民事司法技术范式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171页)。在西文中,诠释学翻译为hermeneutic,意指实践及技艺学,不同于一般学科的理论性质,加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正是在词源学意义上发现了诠释的本体意义,将诠释学解释为语言的一种普遍的中介活动,而不同于世俗意义上的解释和翻译。解释的英文对应词有interpret、construe和exegis。在英文中,解释(interpretation)一词具有揭示作者原初意图的方法论解释学意蕴,诠释(construction)则具有超越文本而进行意义阐发的本体属性,注释(exegesis)与说明(explanation)同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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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彬

第2篇:浅析《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摘 要 为了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商会在2010年修订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了正确理解《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本文在明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法律属性的基础上,结合其修改的背景,就《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发展变化及其对我国的影响进行阐述和分析。

关键词 通则2010 国际商会 贸易术语 船舷

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概述

(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法律属性

国际贸易法是调整跨越国界贸易关系以及与贸易有密切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国际贸易惯例是用于解决国际贸易问题的惯常做法和通则,它具有实体法的性质,并且是以长期的商业或贸易实践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它是国际贸易法的法律渊源之一,被世界上多数国家所认可、采用,具有普遍适用性但不具有强制性,可灵活运用。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是由国际商会制定的,从《通则》的使用范围看,由于《通则》具有明确的内容和简练的形式,能够提高贸易效率和很好的平衡贸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因而它是国际贸易中最流行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从《通则》的效力看,在实践中,《通则》只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才能对买卖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此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灵活使用《通则》术语,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采用术语变形对术语的含义进行更改,还可以通过补充说明。因此,《通则》的性质可以界定为由国际商会以国际贸易长期反复检验实践为基础而制定成册的,在国际贸易实践活动中被频繁采用的,有关国际贸易术语解释的统一国际贸易惯例。

(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调整范围

《通则》适用于销售合同。《通则》中规定的术语不能适用于所有的国际销售合同。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以下简称《通则2000》)在阐释其宗旨和范围时,着重强调《通则》是不能被无形货物的销售合同所使用,例如软件、程序等可以数字化货物。《通则》自身也没有涵盖一个销售合同所必需的所有要件,例如没有涉及所有权的转移、违约责任、免责规定等。《通则》调整的重点是销售合同中的交货条件。因此,《通则》的调整范围是国内外有形货物销售合同在交货过程中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它不包含一个完整的销售合同的所有要件。另外,虽然《通则》只适用于销售合同,但是选择的术语不同,还会影响同一交易项下的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主要修订背景

(一)不合理的船舷标准

船舷标准在《通则》的规定和实际应用方面都存在问题。首先,根据《通则2000》的规定,在术语FOB、CFR和CIF项下,卖方只有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只上才算完成交货义务,而风险和费用在货物越过船舷时就转移给了买方,此规定有相互矛盾的嫌疑。其次,在装载货物时,承运人由于意外将货物掉到了甲板上,损坏了货物,货物掉到甲板上能否看作卖方已将货物交付至船上是值得考虑的。再次,在实践中,卖方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后就不再承担任何风险和费用了,如果出现了货物越过船舷后造成损失的情况,承运人就不会给卖方签发清洁提单,使得卖方不能从银行取得货款。因此,卖方就要先自行承担起货物越过船舷后的损失,以取得承运人签发的清洁提单。这样的话,船舷标准就成了空设。另外,集装箱运输、滚轮运输等各种运输方式的迅速发展使得船舷标准的适用范围已经大大缩小。

(二)不完善的码头装卸作业费规范

在实际操作中,只要协商一致,货方和承运人可以约定如何分摊码头装卸作业费,并可以采用专门的术语。但是具体到销售合同中,由于规范不完善和欠缺有效地引导,买卖双方可能忽略关于划分码头装卸作业费这个问题,进而引起纠纷。如果在销售合同中使用由卖方负责安排运输的术语,那么卖方就会通过提高货物的价格把运费转化到货物的总价中去,买方就是这整个费用的实际支付方,因而买房负担加重,显失公平。

(三)国际贸易实践的新发展

国际贸易安全备受重视,安全的国际贸易环境可以保证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增加国家在国际贸易的市场上获得的利益。因而,国际社会针对贸易安全所陆续采取的一系列的新政策和新措施给贸易双方带来新的问题和影响。由于国际贸易日益激烈的竞争,在实践中出现了链式销售。这一销售方式带来了如何确认原销售合同的买方和如何保障买家实现向下家转卖货物的权利两个问题,按照《通则2000》的规定就出现了实践和术语不相符的矛盾。

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发生了变化:

1、术语数量减少和分组方法改变

《通则2010》增加了两个新的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运输终端交货)和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去掉了《通则2000》中的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和DDU(未完税交货),所以术语的数量从十三个减少到了十一个。《通则2010》将十一个术语根据适用运输方式的不同分成了两类,一类是可以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包含EXW、FCA、CPT、CIP、DAT、DAP和DDP共七个;一类是只能适用于海运及内河水运的术语,包括FAS、FOB、CFR和CIF共四个。

2、每个术语前增加使用范例和使用说明

《通则2010》在引言中指出,如果想在合同中使用《通则2010》,就应在合同中用类似词句做出明确表示,而且在每个术语正式内容前,给出使用该术语的格式,如EXW(指定交货地点)。《通则2010》在每个术语之前,增加了对该术语的使用说明。使用说明解释了每个术语的要点,比如适用的运输方式、风险何时转移、买卖双方如何分摊费用、使用时的注意事项等。

3、取消船舷标准

在《通则2010》中,FOB、CFR和CIF术语项下删除了以船舷作为划分买卖双方风险和费用界限的规定,规定了与交货地点相一致的将货物于买方指定的船舶之上。

4、明确划分码头装卸作业费

尽量维护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是《通则》的原则之一,因此,《通则2010》在相关术语的A6和B6中都明确了码头装卸费用的分摊问题,以规避买方重复支付码头装卸作业费的现象。

5、贸易术语可以同时适用于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

《通则2010》的副标题中正式确定了国内和国际贸易均可适用贸易术语。如果适用于国内贸易,在原术语中的有关进出口手续的强制义务就没有必要,因此在所有关于进出口手续以及关税的义务前都增加了“在适用时”的这一条件从句,意在强调只有在适用时才产生进出口手续相关的义务。这一修改使得国内商人在使用国际贸易术语时更为简便。

6、增加了与安全有关的清关手续的规定

各国海关审查进出口货物的审查标准和要求都明显提高,审查程序也更加繁琐。买卖双方需要互相提供货物进出口通过安检所必须的安检通关手续,才能保证国际贸易的顺利完成。因而《通则2010》在A2、B2,A10、B10和A9、B9条款中,分别增加和明确了买卖双方之间完成或互相协助完成安检通关的义务以及出口国有关机构强制检查费用的承担。

7、调整链式销售

在链式销售中,由于处在销售链中间的转卖方无需安排货物的运输,因此需要对这种交易模式下的交货方式进行调整。因此,《通则2010》在四种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FAS、FOB、CFR和CIF中的A4“交货义务”中强调,原销售合同买方在向下家出售货物时,必须“取得货物”,而且被取得的货物的状态还要符合这四个术语各自的交付方式。

四、《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对我国的影响

明晰《通则2010》对我国的影响对于规避国际贸易中的风险,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划分码头装卸作业费对我国的影响

在我国80%以上的海运出口货物都采用了FOB条款,这说明国外买方有权指定船公司,我国的货主和货代几乎没有选择船公司的权利,不能自主决定是否向船公司缴纳码头装卸作业费。《通则2010》明确规定码头装卸作业费问题,这对改变船公司在我国乱收码头装卸作业费现象是非常有用的。我国外贸企业应该在了解和把握《通则2010》的基础上,多选择对己方更有利的术语或者使用变形术语,不再局限于FOB术语,以避免支付不合理的附加费。

(二)规定与安全有关的清关手续对我国的影响

国际商会在制定《通则2010》时,就已经注意到了国际贸易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对买卖双方在清关过程中相互之间提供安全信息提出了要求。中国的外贸公司应该按照《通则2010》的要求,在出口贸易中主动积极的向买方提供符合进口国要求的货物安全信息,以保证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并降低我国成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对象的风险。我国的外贸公司要对《通则2010》增加的这项义务提高重视,才能在新贸易保护主义日益复苏的国际贸易中,减少风险和损失。

五、结语

《通则2010》能否被贸易双方很好的接受并适应还有待观察,而且也需要更多的贸易实践去检验它的应用是否会给贸易活动带来新问题。不可否认的是,《通则2010》在语言、结构和内容上更好的适应了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变化,也能满足国际贸易的需求,在未来国际贸易实践中其将会起到更大的推进和带动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M].北京: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

[2]冷柏军,周婷.国际贸易术语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

[3]张俊勇,张玉梅. 国际商会对国际贸易术语修订简析[J].对外经贸实务,2011( 2) .

[4]王炳焕.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修订背景和主要变化[J].商业时代,2011( 17) .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

作者:李轩

第3篇: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辞书功能

摘 要: 《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系国际商会权威出版物,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本文依据英文辞书学的理论,通过引用、比对和阐释,论证该出版物的辞书功能。确定该《通则》具有明显的术语辞典功能,是商务英语学习者和国际贸易类资格证书考试考生的必备辞典。但是,长期以来,该出版物主要功能是作为《通则》使用,因此,在设计和排版上,略有不足。虽然如此,但该《解释通则》的辞书功能不容忽视。

关键词: 《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辞书功能 术语辞典 英文辞书学

贸易术语是什么?要了解掌握术语的用法,相关人员必然要接触一本国际商会权威出版物:《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英文名为INCOTERMS)。这本典籍的确可以使人明白贸易术语的内涵、作用、效力等,却缺乏明确的释义语句。本文借语言学辞书学理论充分挖掘该典籍的辞学工具书用途,使其更能从语言上让读者明白贸易术语的具体定义。

一、《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史

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最大的区别在于贸易手续更加繁琐。为了顺利完成交易,出口商与进口商双方必须经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与每一次交易过程中,使用贸易术语可以大大简化进出口商双方的沟通程序。每一个贸易术语,都是对一笔交易中多个贸易条件的概括,如FOB,即概括了一笔交易中的国际远洋运费,保险费由进口商负责,而内陆转运费,单据制作等责任由出口商负责等多个贸易条件的职责划分及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黎孝先,1994),鉴于此,国际商会(简称ICC)于1936年出版第一版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用以规范每一个贸易术语的具体涵义。这一版INCOTERMS仅收录了九个术语。之后,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交通方式的日新月异,INCOTERMS几经改版,目前的最新版本是INCOTERMS2010,共收录11个贸易术语。

对贸易术语的解释,世界上至少存在三套不同的释义通则,INCOTERMS是其中之一,另外两部释义通则分别为美国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和国际法协会的《华沙—牛津规则》。也就是说,针对不同国家的贸易对象,到底适用哪一套术语释义通则,还要看具体每个进出口商的所属地区的习惯做法,我国一般推荐选用ICC INCOTERMS。

既然ICC的INCOTERMS并不是具备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力的律法典籍,只是一本释义通则,那么,其外贸术语工具书的职能就非常明显,因此,将此书的职能向“术语词典”延伸,有何不可?

二、从辞书学角度分析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1.收录词条及释义

INCOTERMS 2010共收录11个贸易术语,之前的版本收录了13个贸易术语,2010版删除4个贸易术语(DAF、DES、DEQ、DDU),又新增了2个术语,DAP和DEQ。也就是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用DAT取代了DEQ。

为了解释每个贸易术语,国际商会对每个术语进行A和B各10项释义。如果借用英语辞书分析中大词条和小词条的计算方法,那么,INCOTERMS 2010共有大词条11个,小词条220个。

2.英语释义细析

为了解释每个贸易术语,国际商会在2010版里沿用了为每个术语进行A和B各10项释义的方法。每个术语项下都分成了A和B两大系列释义。A指的是卖方义务(THE SELLER’ OBLIGATIONS),B指的是买方义务(THE BUYER’OBLIGATIONS)。每个系列项下各细分为10个小点(A1-A10,B1-B10)。这些释义以国际贸易程序步骤的顺序排列,方便业务员查阅和操作;每一项释义语言风格简洁,易懂,非常具体,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例如EXW术语项下A1的释义是: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goods and the commercial invoic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contract of sale and any other evidence of conformity that may be required by the contract.Any document referred to in A1-A10 may be an equivalent electronic record or procedure if agreed between the parties or customary.意思是:卖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提供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用以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所有在A1-A10条款中提及的文件,(均)可采用经当事人协定或约定俗成、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者手续。

这个释义字字珠玑,释义清晰,既竭力解释了术语的涵义,又规范了术语使用。该项狭义上指向贸易双方签订合同和执行合同这一贸易行为。作为双方开展贸易的第一步,只要贸易中买家卖家经谈判确定了适用的贸易术语为EXW,并在合同里注明“双方贸易所用贸易术语遵循ICC INCOTERMS 2010”,那么,双方就会受到这一释义的约束。

贸易术语的使用被称作“国际惯例”,并不是律法,但是,一旦被写进贸易合同,依照各国的相关合同法规,便会对合同各方起到约束作用。但是,正如我在前言里提到的,INCOTERMS 2010具有很明显的辞书功能,因为整本《通则》详细解释了每一个贸易术语,还有图解版说明这些贸易术语的具体使用方法,具备了辞书的“定义”、“描述”和“规范语言使用”三大职能。

2010版在释义上还增加了GUIDE NOTE,即对每个术语的解释增加了一项“使用说明”,使得每一个术语都有一个明确的总结性说明,能够让读者一目了然地知晓“什么是贸易术语”。如CIF的使用说明:This rule is to be used only for sea or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CIF means that the seller delivers the goods on board the vessel or procures the goods already so delivered. The risk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passes when the goods are on board the vessel. The seller must contract for and pay the costs and freight necessary to bring the goods to the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这段英语原文的意思是:CIF术语适用于以国际远洋运输或国内内河运输为货物运输方式的贸易。CIF的意思是卖方船上交货,货物的运输风险于货物装运上货船甲板后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必须负责签订装船合同并支付运费……

这段使用说明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也就是说,读者能够很清楚地了解到具体的操作要求。但是,这段话如果作为CIF的定义,则略显不足。我自己刚入行时,自觉迷茫,虽说很清楚具体的操作要求,可是不明白CIF到底是什么。如果,在这段说明前,再添加一个名词定义会更好:“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这一术语既是对货物总金额组成的描述,又是对买卖双方在运输和风险责任的划分。货物的总金额包括了成本,保险费和国际远洋运费的总额,货物的运输风险于货物装运上货船甲板后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实际上,所谓的贸易术语,国际惯例,每一个术语都具备这两层含义,一是指明价格成分,二是明确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货物国际运输段的费用和风险。

作为初学者和外贸业务员必备典籍之一,INCOTERMS不仅有其约束行为的职能,而且具备明显的术语释义和使用指南的功能,也就是辞书功能。像词典一样,INCOTERMS可以供读者查阅每一个术语的意思和使用方法。那么,在每一个术语的释义上,再适当添加一个必要的定义(definition)势在必行。

3.辞书功能评析

“宗旨是否明确,收词是否全面,立目是否合理,义项是否分明,释义是否精确,注释是否完备,术语是否标准,参见是否严密,例证是否典型,检索是否便捷”,根据陈楚祥的“词典评价标准十题”(陈楚祥,2001)评价INCOTERMS(2010),这确实是一本很实用也具有很好的规范作用的术语词典。

第一,宗旨明确。该书标题确定了辞书功能:ICC OFFICIAL RUL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中文译名为《贸易术语解释通则》。“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意为“贸易术语释义”或“对贸易术语的理解”,换言之,就是像词典一样,对贸易术语进行释义。因此,我认为,该典籍宗旨明确,具备辞书功能。“通则”二字则体现出该国际商会对该书所收录术语的解释具有权威性、唯一性和规范性。

第二,收词全面。在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中,《通则》是包括内容最多、适用范围最广和影响最大的一种。从1936年第一版收录了9个术语,到1995年修订版的13个,又到2010年版的11个,《通则》所收录的术语和所做的必要的增减都具有深远的意义。既收录了国际贸易市场里所用的术语,又进行了必要的衡量取舍,把容易引发纠纷和误解的术语剔除,对术语的使用起到了推进和醇化作用。

至于其立目的合理性、义项的分明度、术语的标准化、释义的精确度和注释的完备性是毋庸置疑的,而且作为一部供世界各国立法和执法机构参照的典籍,它还具备非常严密的逻辑特征。但是,《通则》页数不多,英文原版统共只有128页,内容里并没有参见,也无应用例证,目录很简单,检索并不便捷。

三、与普通英语辞书的比较

我试图论证《通则》的辞书功能,那么,将之与其他英语辞书比较,《通则》的辞书功能显而易见,而且其术语的定义与规范功能非常强大。但是,作为辞书,相比之下,它的参见、例证和检索功能是不足的。我宁肯相信,这是一个疏忽。

就参见、例证和检索功能三方面来说,相比国际商会的另一套出版物UCP600,《通则》明显不足。同为国际商会出版物,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配有一整套的案例和实务指南,有足够的参见,例证。检索功能非常强大,一般都有两个目录,一个是纲要目录,一个是细则目录,检索非常方便。《通则》却没有这些。

综上所述,ICC INCOTERMS既是通则,又是术语释义,与各国合同法规互补,是入行新手的行话辞典,其辞书功能显而易见,作为术语解释通则,我觉得,其辞书功能远远大过于其行为规范功能。但是,就现有版本来看,该出版物从设计到排版,更多地强调其作为通则的功能,而作为辞书,作为术语辞典,尚存有较多可以改进的地方。

参考文献:

[1]ICC rules for the use of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terms,ICC,2010.

[2]陈晶莹.《200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释解与应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

[3]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

[4]黄建华.双语词典学导论.商务印书馆,2001.

[5]李荫华.英语词典初探.商务印书馆,1985.

[6]徐振忠.英文词典实用指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

[7]张燕玲.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林琳

第4篇:酒店常见术语解释

房卡:用于表明登记入住客人的身份,与房间钥匙一同需要客人自行保管。

大床标准间:由一个人或两个人使用的房间,其中设有一张1.5m×2m的双人床;适合于夫妻使用,大部份使用客人为商务出差客人。

标准间: 两个人占用或使用的房间,其中设有两张1.1m×2m的单人床;

适合于团队会议,一间房两张床,经济实惠。有好的服务,费用分担还不高。

三人间: 由三人入住的房间,其中设有三张1m×2m的单人床; 旅行团队会议客人。 套间:由一个人或两个人使用的房间,2m×2m的双人床。

免费房:无需付费的房间(特殊贵宾,政务客人等特殊享用,无需付房费身份更特殊)。 自用房:酒店内部占用而无需付费的房间。

值班经理用房:

维修房: 暂时不能使用的房间,或因为设施设备而需要维修

非卖房: 由于某种原因而较长时间不能出租的客房

脏 房: 未清扫客房

清扫房: 正在清扫的客房

清洁房: 已清扫过的客房

已检房: 已检查过的客房(清洁房一般也是已检房)

可用房: 可随时出租的客房

占用房: 包含已占用,和预订占用。

跑帐房: 客人已经离开酒店,但没有付款结帐(由于前台和客房中心沟通不够,入住客人信息不能共享,押金不足,登记不完善都会造成跑帐,客人已经离店,客房信息未更改,房费自动滚帐等)

门市价: 酒店报价单或对外公开报价的价格

房数: 房间的数目

占用数: 酒店已住客房和已被预订房的数目

已出租客房数: 酒店已经出租的客房数目

可用房数 : 酒店中全部可用的客房数

预订数: 酒店预订客房的数目

前台(reception):酒店为客人办理入住登记,房间预订(包括电话预定)的岗位,同时办理闻讯,结账的岗位,要求服务员接一,答二,照应三,同时是登记客史的第一道程序。 岗位职责: 一份说明某个岗位的主要职责以及上下级关系、相应的责任、工作条件和必须使用的设备和资料。

任职条件:一份关于完成某一岗位职责所必须具备的个人资格、技能及素质的说明。

宗旨:一份陈述酒店独特目标以有别于其他酒店的文件。宗旨陈述表达了酒店所遵循的理念、饭店活动的含义和方向,以及宾客、管理者和员工三者的利益。

组织机构表:用图表形式展示某一组织内部各岗位之间的关系,各自在组织中的地位、责任区域和权力范围。

营收中心:指酒店向宾客销售产品和服务从而直接取得营业收入的部门如前厅、餐饮部各营业点、房内用膳和零售点等都是饭店主要营收中心。

上门客:未经预定而进入饭店要求入住的宾客。

对客服务全过程:描述饭店经营流程的一种说法,以宾客和员工面对面接触和交易为其特征。 客帐:一张记录某个人或某间客房的交易情况的表格(纸制或电子表)。

漏帐:一笔应该记入客帐的交易,但在宾客离店后这笔记录才进入前厅登帐系统。 酒店电脑管理系统:一个电脑软件模块组合用于支持饭店多种前后台经营管理活动。

入住订房单:一张印制好的用于记录入住信息的表格。登记好客人入住信息后,再录入电脑终端,与客房中心共享信息,通常酒店会留存登记单信息和电脑信息两套客史。

出租率:一段时间内无论是售出或占用的房间数与可销售房间数之比。

住房率= 占用的客房数÷可销售房间数

提前到店:指客人在预订时间之前到达。

两种情况:

A、是指在预订的日期以前到达。

B、是在酒店所规定的入住时间前到达。

不管是以上哪一种情况,都要妥善安排客人。

送餐服务(房服room service):指为方便客人,由服务员送食物或饮料到房间供客人享用的服务。通常预备专用的餐车,餐具等

大堂保险箱:指宾馆可供客人存放贵重物品的用具,用于保障客人的财物安全;一个保险箱有两把钥匙,同时使用才能开启。宾馆客人各执一把。前台可提示客人是否需要存放贵重物品。

VIP:它是“Very Important Person”的缩写。重要客人之意。

VIP分级别,不同身份,层次等,接待规格不同,酒店会为一些贵宾准备相应的欢迎形式,与其他客人唯一的区别,只是接待规格不同,其它没有差别,不能因此忽视其它客人,比如,客人问你,那间房客人怎么有鲜花水果,我怎么没有?怎么回答?(客人自买的,我们帮助洗、派发的)

接待重要客人的准备工作;在住期间及离店的工作。

1.大堂副理根据前台提供的信息通知相关人员迎候,并打印欢迎信。房务部根据前台的通知按相应的VIP等级进行房间布置。客人到店前大堂副理对VIP预抵房间进行检查,并将意见及时反馈客房部。

客房部根据大堂副理的检查结果及时进行调整。

抵店迎候

前台根据客史记录填写好客人的入住登记单。

2.大堂副理于客人抵店前在大堂等候客人,客人进店时主动问候并自我介绍。

3.大堂副理将客人引领至前台协助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4.入住30次以上的由前厅部经理或值班经理接送。

5、政府官员、旅行社副总以上级别客人由副总及以上人员接送。

在店服务

1、前台及时将VIP客人的入住信息通知相关岗位,以便知晓。

2、各服务岗位在接到VIP客人的服务指令时,坚定不移地执行首问负责制的原则,不得出现任何梗阻。

3、各服务岗位在为VIP客人提供服务时应最大限度地以姓氏称呼客人。

4、各服务岗位严格按照已制定的VIP服务标准进行操作。

5、为V3客人派当日生活报、店刊。

6、VIP住2日以上由客房主管拜访客人并补派水果。

7、VIP客人可享受6折洗衣优惠,餐饮9折优惠。

四、预离

1、大堂副理于客人预离时间的前一晚,对客人进行电话意见征询。了解客人的行程安排是否发生变化,如需继续延住则及时为客人办理好相关手续。

2、询问客人次日是否需要提供叫早、行李及送机(站)服务并将信息及时通知相关岗位。

3、询问客人住店期间的感受并作以详细记录。

4、将电话意见征询所获知的信息及时归档,完善客史档案记录。

1、大堂副理负责敦促并检查客人离店前各项服务事宜的落实情况。

2、大堂副理于客人预离时间前在大堂等候客人,并陪同客人到结帐处办理离店手续。

3、大堂副理将客人送至店外并致以祝福,待客人远离后返回。

旅游涉外饭店----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接待海外来华旅游者的饭店。注意外事纪律,私自照相、接受礼品、一同外出、邮寄物品、谈论政治等。

星级酒店----经国家及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照GB/T14308标准进行星级评定,获得星级称号的旅游涉外饭店,共划分为五个星级,星级越高,档次越高。甚至白金五星。 客房客用品----客房中配备的与宾客生活、安全密切相关的各种用品和提示用品。 服务质量----服务活动所能达到规定效果和满足宾客需求的能力程度。

服务规范----为达到某一服务标准而采取的以程序化、定量化、制度化为主要内容的科学方法。

投诉----宾客向酒店管理当局提出的对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口头或书面表示。

VIP客人----酒店重要贵宾,根据其重要程度划分一定层次。

PA(公共卫生保洁)----负责酒店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的班组。,擦车,为出租车收烟头,修剪庭院花木。

夜床服务----为方便客人就寝而提供的房间简单整理服务。比如,拉上窗帘,掀开睡被一脚,(同性两张床顺着掀开,异性对开),摆放拖鞋,铺地巾,方便客人洗浴等。

查房----通过检查经过整理的房间,确定该房间清洁、客用品完整及维修状况的工作。 查退房----客人要离店时,检查该房状况的工作。

OK房----整理完毕、经过检查确定可以出租的房间。

楼面服务----楼层服务员为在住客人提供的必要服务。

会客服务----为住店客人的访客提供的必要服务。

房态----显示房间可供出租的状态。

确认预订----根据客房销售状况,对客人预订房间可以接受的确认,通常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临时预订----客人在抵达酒店前或抵达时的订房。

保证性预订----指酒店与客人已经确认,并有一定经济责任的保证订房。

超额预订----酒店在一定时期内多种原因造成的超过接待能力的预订现象。

DND(Do Not Disturb)房间----住店客人提出免打扰要求的房间。

叫醒服务----应客人要求在约定的时间提醒客人的服务。需注意,客人要求的时间。

消控中心----为保障治安和消防安全,专门配备的设施、设备,包括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等24小时工作的专门机构。

突发性事件----指失去时间和人为控制,在短时间内发生的事件。

巡逻----按照规定的线路巡视和检查。

(住宿):提供的给予睡觉休息的场所。

(订金):客人为了确保能有房间而提前支付给酒店一笔质按金。

(预付金/押金):按照酒店财务规定和有关规定,前台服务员要求客人预先支付房费和不可预测费用的付费方式,如现金担保、信用卡预授权。

(致意品):指酒店免费向住店客人提供的一些礼品,如水果、鲜花或饮品等。

(到店):指客人入住酒店的抵店,

(预告锁房):指为了把某间房能够保留下来,而提前把此房间在某日锁起来,使其在该时间段显示被占用,有利于控制房间的预售。

(取消):指客人取消订房。

(免费):指由总经理批准提供给某个客人的不需要收费的房间,即COMP。

(公司合同价):指与酒店有协议而提供给公司的客人的房间价格,这类价格通常为特别价,且保密。

(信用卡):指由银行签发的一种可以作为交易的卡片,代替现金支付的凭证。

(预离日期):指客人预计离店的日期。

(19)预离未离房:指某个房间应该是空房,但到了中午十二点以后,客人仍然没有退房。大堂副理协助前台联系客人,确认房间是否续住。

(提前抵达):在下午两点以前到达酒店办理入住手续的客人

第5篇:术语解释

《语言学》术语解释: 1.语系:

(1)语系是按照“谱系分类”的方法,根据语言间亲属关系的有无,把世界上的语言所分成的不同的类,凡是有亲属关系的语言都属于同一语系,反之则属于不同的语系。

(2)比如汉语、藏语、壮语、傣语、苗语等是亲属语言。它们都属于汉藏语系。

(3)世界上的诸语言按其亲属关系大致可以分为汉藏语系、印欧语系、乌拉尔语系、阿尔泰语系、闪含语系、高加索语系、达罗毘语系、马来—玻利尼西亚语系、南亚语系九大语系。 2.歧义:

歧义句是在理解上会产生两种可能的句子,换句话说,就是可以这样理解也可以那样理解的句子。 也就是谓语言文字的意义不明确,有两种或几种可能的解释。

一个句子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就会产生歧义,歧义产生的原因:词义不明确、句法不固定、层次不分明、指代不明

歧义有主要由口语与书面的差别造成的,有主要由多义词造成的,还有语言组合造成的。组合的歧义中又有语法组合的歧义和语义组合的歧义。 3符号

1. 符号就是由一定的形式构成的表示一定意义的记号或标记,它包括形式和意义两个方面,指称现实现象。例如红绿灯就是一种符号,红灯表示“停止“的意义。

符号是人们共同约定用来指称一定对象的标志物,它可以包括以任何形式通过感觉来显示意义的全部现象。在这些现象中某种可以感觉的东西就是对象及其意义的体现者 它有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方面它是意义的载体,是精神外化的呈现;另一方面它具有能被感知的客观形式。 3.字母:

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如:英文字母;汉语拼音字母。

4.基础方言:

(1)一种语言的共同语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某一个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这种作为共同语基础的方言叫做“基础方言”。

(2)所谓作为共同语的基础指共同语的语音、语汇和语法系统主要来自基础方言。

(3)例如,意大利共同语的基础方言是多斯岗方言,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基础方言是北方方言。 。

5.共同语:

指一个部落或民族内部大多数成员所共同掌握和使用的语言。它是在某个区域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以口语的形式逐渐形成的。这个地方通常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区,在这个基础上有了语言而后有形成方言。

如普通话

共同语是在一种方言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通用的语言,例如普通话就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

6.音位:

音位是具体语言中有区别词的语音形式作用的最小语音单位。

7.混合语:

两种或几种语言,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互相接触而产生的混杂语言。 洋泾浜

8.语法手段:

根据语法形式的共同特点所归并的语法形式的基本类别叫做语法手段。语法手段可分为词法

手段和句法手段两大类。2 词法手段包括词形变化,词的轻重音和词的重叠;句法手段包括虚词,词类选择,语序和语调。 9.语流音变:

在语言的组合过程中,一个音位受到邻近音位的影响或语流的影响而可能产生的变化,叫语流音变。常见的语流音变现象主要有同化、异化、换位、弱化和脱落。

10.语言符号的线条性:

语言符号只能一个跟着一个依次出现,在时间线条上绵延,不能在空间的面上铺开,这就是语言符号的线条性,它是语言符号的一个重要特征。

语言符号具有线条性的特点。不能把“我看书”说成“书看我”,这是因为符号和符号的组合不是任意的,而是有条件的。符号和符号的组合条件就是语言里的各种结构的规则

11.语法的组合规则:

语法的组合规则包括语素组合成词的规则和词组合成句子的规则,前者叫构词法,它和词的变化规则合在一起叫做词法,后者叫做句法。

语法的组合规则包括构词法和句法。语法的组合规则存在话语中,是现实的

12.语法的聚合规则:

具有相同语法特征的单位总是聚合成类,供组合选择。语法的聚合是多种多样的,最普遍的是词类和词形变化:语言里的词按语法作用的不同而分成名词、动词等等的词类;在好多语言里,名词动词又有格、位等等的变化。语法的聚合规则就是语法单位的分类和变化规则。

13.仿译词:

用本族语言的材料逐一翻译原词的语素,不但把它的意义,而且把它的内部构成形式也转植过来。仿译词属于意译词。如汉语词"黑板"的构词材料是"黑"(形容词性,表颜色)和"板"(名词性,表厚度小而面积大的较硬的事物),以"修饰+中心语"次序的定中关系组织起来,而它所源自的外语词是英语的blackboard,含有的构词材料也是两个:black(形容词性,表黑颜色),board(名词性,表厚度小而面积大的较硬的事物),两成分的关系也是"修饰+中心语"次序的定中

仿译词是意译词的一种,用本族语言的构词材料对译外语词

14.音位变体:

处于互补关系中的各个音素就被看成为同一个音位在不同位置上的代表,是同一个音位的不同的变异形式,所以我们把它们叫做音位变体。

处于互补关系之中而在音质上又比较相似的各个不同的音素是同一音位的不同的变体式,音位变体是音位在特定语音环境下的具体体现或具体代表。

15.语义指向:

语义指向指的是句法结构的某一成分在语义上和其他成分(一个或几个)相匹配的可能性。语义指向研究的是句子成分之间在语义上的搭配关系,句法结构研究的是句子成分的组合关系。

语义指向是指句子中某个成分在语义上指向哪儿,或者说同哪个或哪些成分发生语义联系。例如,补语位置上的成分,在语义上既可能指向主语,如“我吃饱了”中的“我”;也可能指向宾语,如“我吃光了碗里的饭”中的“碗里的饭”。

16.意音文字:

意音文字,或称语素-音节文字、语词-音节文字,是一种图形符号既代表语素,又代表音节的文字系统。这种文字系统是音节文字(如日文)、字母文字、辅音文字等以外的文字系统。意音文字代表人类文字史走出原始时期,进入古典时期。

意音文字指一部分字符是意符,一部分字符是音符的文字。如汉字就是意音文字,汉字中许多字符是直接表意的,而假借字则是假借意符直接表音、间接表意的音符

17.聚合关系:

聚合关系在语言学上聚合关系指在结构的某个特殊位置上可以相互替代的成分之间的关系或者是共现的成分和非共现的成分之间的关系,同一聚合关系语句只受句法关系限制语义因素不在考虑范围处于聚合关系中的语句与共同的句法特征但在语义上不能互相替换聚合关系就是语言结构某一位置上能够互相替换的具有某种相同作用的单位(如音位、词)之间的关系,简单说就是符号与符号之间的替换关系。

聚合关系——在语言结构的某一环节上能够互相替换、具有某种相同作用的各个单位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叫聚合关系

18.音标:

音标是记录音素的符号,是音素的标写符号。它的制定原则是:一个音素只用一个音标表示,而一个音标并不只表示一个音素(双元音就是由2个音素组成的,相对于单元音来说。由2个音素构成的音标我们称之为双元音)。如汉语拼音字母、英语的韦氏音标和国际音标等。

19.词法范畴:

由词的变化形式所表示的意义方面的聚合。

词法范畴——由综合手段(词形变化)表现的语法意义概括起来就是词法范畴。

20.语言的类型分类:

我们把世界语言一般分为屈折语、孤立语、粘着语和复综语。

语言的类型分类——根据词的结构特点对世界的语言进行的分类叫语言的类型分类。

第6篇:术语解释

1. Sonnet: A fourteen-line lyric poem, usually written in rhymed iambic pentameter.

A sonnet generally expresses a single theme or idea.

2. Ballad: A story told in verse and usually meant to be sung. In many countries, the folk ballad was one of the earliest forms of literature. Folk ballads have no known authors. They were transmitted orally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and were not set down in writing until centuries after they were first sung. The subject matter of folk ballads stems from the everyday life of the common people. Devices commonly used in ballads are the refrain, incremental repetition, and code language. A later form of ballad is the literary ballad, which imitates the style of the folk ballad.

3. Rhyme: It’s one of the three basic elements of traditional poetry. It is the repetition of sounds in two or more words or phrases that appear close to each other in a poem. If the rhyme occurs at the ends of lines, it is called end rhyme. If the rhyme occurs within a line, it is called internal rhyme.

4. Heroic couplet: Couplet: Two consecutive lines of poetry that rhyme. Heroic couplet is a rhymed couplet of iambic pentameter. It is Chaucer who used it for the first time in English in his work The Legend of Good Woman.

5. Iambic抑扬格: It is the most commonly used foot in English poetry, in which an unstressed syllable comes first, followed by a stressed syllable.

6. Free Verse: Free verse has no regular rhythm or line length and depends on natural speech rhythms and the counterpoint (对照法) of stressed and unstressed syllables.

7. Romanticism: it is a reaction against the Enlightenment and rationalism in 18th century, and a rejection of the precepts of order, calm, harmony, balance, idealization, and rationality that typified in classicism and neoclassicism. Authors in this period advocate return to nature and the innate goodness of humans(善良的本性). They emphasize the individual, the subjective, the irrational, the imaginative, the personal, the spontaneous, the emotional, the visionary and the transcendental(超验).

8. Critical Realism: The critical realism of the 19th century flourished in the forties and in the beginning of fifties. The realists first and foremost set themselves the task of criticizing capitalist society from a democratic viewpoint and delineated the crying contradictions of bourgeois reality. But they did not find a way to eradicate social evils.

9. Enlightenment: The Enlightenment refers to a progressive intellectual movement throughout Western Europe that spans approximately one hundred years from 1680s to 1789. It celebrates reason (rationality), equality, science. Everything should be put under scrutiny, to be measured by reason. This is the “eternal truth”, “eternal justice” and “natural equality”. It on the whole, was an expression of struggle of the then progressive class of bourgeois against feudalism. They aim to enlighten the whole world with the light of modern philosophical and artistic ideas.

10. Imagism: It’s a poetic movement of England and the U.S. flourished from 1909 to 1917.The movement insists on the creation of images in poetry by “the direct treatment of the thing” and the economy of wording. The leaders of this movement were Ezra Pound and Amy Lowell.

11. Stream of consciousness: “Stream-of-Consciousness” or “interior monologue” is one of the modern literary techniques. It is the style of writing that attempts to imitate

the natural flow of a character’s thoughts, feelings, reflections, memories, and mental images as the character experiences them. It was first used in 1922 by the Irish novelist James Joyce. Those novels broke through the bounds of time and space, and depicted vividly and skillfully the unconscious activity of the mind fast changing and flowing incessantly, particularly the hesitant, misted, distracted and illusory psychology people had when they faced reality. The modern American writer William Faulkner successfully advanced this technique. In his stories, action and plots were less important than the reactions and inner musings of the narrators. Time sequences were often dislocated. The reader feels himself to be a participant in the stories, rather than an observer. A high degree of emotion can be achieved by this technique.

12. Puritanism:Puritanism is the practices and beliefs of the Puritans. The Puritans were originally members of a division of the Protestant Church. The first settlers who became the founding fathers of the American nation were quite a few of them. They were a group of serious, religious people, advocating highly religious and moral principles. As the word itself hints, Puritans wanted to purity their religious beliefs and practices. They accepted the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 original sin and total depravity, and limited atonement through a special infusion of grace form God. As a culture heritage, Puritanism did have a profound influence on the early American mind. American Puritanism also had an enduring influence on American literature.

13. Transcendentalism: A broad, philosophical movement in New England during the Romantic era (peaking between 1835 and 1845). It appeared after1830s, marked the maturity of American Romanticism and the first renaissance in the American literary history. The term was derived from Latin, meaning to rise above or to pass beyond the limits. It laid emphasis on spirit and individual and nature. Transcendentalism has been defined philosophically as “the recognition in man of the capacity of knowing truth intuitively, or of attaining knowledge transcending the reach of the senses”. It stressed the role of divinity in nature and the individual’s intuition, and exalted feeling over reason. They spoke for cultural rejuvenation(复兴) and against the materialism of American society.

14. Lost Generation: This term has been used again and again to describe the people of the postwar years. The Lost Generation writers were dissatisfied with the oppressive materialism and cultural narrowness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so they went abroad to search for a more congenial, artistic locale and produced a great number of the best works in the American literary history. They cast away all past concepts and values in order to create new types of writing, which was characterized by disillusionment with ideals and further with civilization the capitalist society advocated. They painted the post-war western world as a waste land, lifeless and hopeless due to ethical degradation and disillusionment with dreams. They had cut themselves off from their past and old values in America and yet unable to come to terms with the new era when civilization had gone mad.

15. Naturalism: An extreme form of realism. Naturalistic writers usually depict the sordid side of life and show characters who are severely, if not hopelessly, limited by their environment or heredity. Naturalists are inevitably pessimistic in their view because firstly, they accept the negative implication of Darwin’s theory of evolution,

and believe that society is a “jungle” where survival struggles go on. Secondly, they believe that man’s instinct, the environment and other social and economic forces play an overwhelming role and man’s fate is “determined” by such forces beyond his control.

16. Black Humor (黑色幽默): It also known as Black Comedy, writing that places grotesque elements side by side with humorous ones in an attempt to shock the reader, forcing him or her to laugh at the horrifying reality of a disordered world.

17. Gothic novel: It is a type of romantic fiction that predominated in the late 18th century and was one phase of the Romantic Movement. Its principal elements are violence, horror and the supernatural, which strongly appeal to the reader’s emotion. With its descriptions of the dark, irrational side of human nature, the Gothic form has exerted a great influence over the writer of the Romantic period.

第7篇:票据术语解释

票据行为类术语

1、出票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包括做成票据和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两个动作。做成票据即在原始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票据的交付指以形成票据关系为目的而将票据交予他人占有的行为,两者缺一不可。

2、背书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它的产生是票据成为流通证券的一个标志。

背书按照其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背书无效。因为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

背书时应记载背书日期、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人签章。背书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到期日前背书。缺少背书人签章和被背书人名称,该背书无效。

3、提示承兑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所谓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现实地出示汇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据权利的行为。提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票据行为。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须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否则付款人可以予以拒绝。并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4、承兑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所特有的。

承兑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它以出票行为的成立为前提,承兑行为必须在有效的汇票上进行才能生效;承兑是汇票付款人做出的,表示其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做成并交付后,才能生效;承兑是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一个重要程序,持票人只有在付款人做出承兑后,其付款请求权才能得以确定。

承兑汇票时,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5、保证

保证是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来担保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一种制度。是债的担保方式。

票据保证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依照票据法规定的事项记载于票据上,才生效力;保证行为具有独立性,即使被保证人的债务因实质上的原因而无效,保证人也要承担票据责任;票据保证的保证人与被保证人的责任承担没有先后顺序之分。

6、付款

付款是指票据付款人在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按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付款是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并且只以支付票据上记载的金额为限,如果是给付实物或者其他有价证券,都不构成票据的付款;付款是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票据一经付款,票据关系得以消灭,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均解除其票据责任。 提示付款是指票据的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限内向票据付款人提示票据,要求票据付款人偿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持票人按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

7、追索

追索是指票据持票人在依照《票据法》的规定请求付款人承兑或者付款而被拒绝后向他的前手(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以及其它票据债务人)要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相关费用的行为。

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时才能行使。 票据行为人类术语

8、出票人

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银行。 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银行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向银行申请办理汇票承兑的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9、付款人

付款人是出票人命令支付票据款项的人,付款人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确认付款责任(如承兑)以后,他才成为票据的债务人。

付款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

10、承兑人

承兑人是指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 承兑商业汇票的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11、保证人

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做成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

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收款人

收款人是收取票据款项的人。

收款人是票据的主债权人。收款人有权要求付款人付款,如果被拒绝付款,有权向出票人以及票据上的其它债务人追索票款。

13、背书人

背书人是指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在接受票据后,经过背书,再将票据转让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

对于背书人而言,所有的被背书人(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背书人对其后手承担票据付款人付款或承兑的保证责任。

14、被背书人

被背书人是指在背书活动过程中,接受背书票据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 对于被背书人而言,所有背书人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都有保证票据付款人到期付款或承兑的责任。

15、持票人 持票人是除出票人以外的持有票据的人,也就是票据的收款人。只有持票人才能向付款人或其他关系人要求履行票据责任。

16、申请人

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银行,向银行申请使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均可以是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申请人。

17、代理付款人

《票据法》所称的代理付款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其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

18、前手

对票据上的某一特定签章人来说,凡在其签章之前在票据上签章的债务人,均是其前手。 对持票人来说,所有在票据上签章的债务人均是其前手。

票据债权人在到期日向付款人提示票据被拒绝付款后,可以向其所有的前手行使追索权。

19、后手

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它票据债务人,此外,后手还应该包括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一般来讲,后手在票据关系中的地位首先是票据权利人,即持票人,但是在其转让了票据后,就成为受让人的前手因而也成为了票据债务人。其在票据关系中在处于后手的地位时,由于他是从其直接前手处受让票据的,与直接前手具有最紧密的关系,因此他应该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20、签章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21、挂失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一种方法。挂失止付的效力是暂时的和有限的,它只能暂时停止付款,暂时防止票款被冒领、骗取,还不能从根本上产生确定的阻止付款作用,也不能解决失票人实现票据权利的问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

22、催告

公示催告,是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以公告的方法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23、连续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过程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即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证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24、对价

对价是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对价是相对应的代价,是相当或相等的代价,例如出票人从收款人处购买价值五万元的商品,签发一张金额为五万元的汇票给收款人,收款人提供的五万元商品就是相对应的代价。对价应由票据双方当事人约定,即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代价,无论是商品、还是劳务或是债权等,均需由双方认可、同意,至于双方认可的对价发生质量、数量或履行日期、履行方式等方面的问题纠纷,则应按《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票据关系不受任何影响。

25、票据抗辩

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在票据法理论上,票据抗辩分为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对物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一切票据债权人的抗辩,如票据欠缺绝对记载事项、票据债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背书不连续、票据权利时效届满而消灭等,对人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抗特定票据债权人的抗辩。

26、票据上的记载事项

汇票、本票、支票上的记载事项可以分为必须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不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事项和不得记载的事项四类。必须记载事项是指票据上必须要记载的事项,如果缺少这些事项,该票据无效。按照《票据法》的规定。 (1)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2)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

(一)表明“本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3)支票的必须记载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记载事项可以在票据上记载,也可以不记载,但是这些事项一旦在票据上记载,就产生票据上的效力。任意记载事项主要有:禁止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质押背书、现金字样、不得转让字样等。

不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事项主要是指票据法规定以外的事项。这些事项即使在票据上记载,也不产生票据上的效力。这些事项很多,例如:违约金、银行帐号等。

不得记载事项是在票据上不得记载的事项,这些事项一旦在票据上记载,该票据即无效。这些事项包括:附有条件的委托、不确定的金额等。

27、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 (1)票 据 权 利

票据是体现一定财产权利的有价证券。企事业单位是否愿意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将票据作为清结相互债权债务或融通资金的工具,关键在于票据权利的实现有无可靠保障,这是票据得以推广使用和流通的前提条件。我国银行结算改革以来,票据业务虽有较大发展,但是票据活动中损害票据权利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已经成为影响票据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障碍,突出表现在票据权利人按规定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而遭受债务人的随意拒绝或长期拖延支付。同时在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上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企业接受票据不注意审查、取得票据不给付商品、不按规定期限请求付款等。这些现象反映出在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上没有明确的依据,票据权利的实现缺乏有力的保障,需要通过制定票据权利制度,为企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票据权利,维护票据权利提供法律依据。票据法将保护票据权利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宗旨,对票据权利取得、行使条件以及保护措施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票据法对票据权利的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规定票据权利为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法》第四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持票人可以通过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来取得票据金额,还可以在发生被拒绝付款的情况下,通过向其前手(所有的票据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及其保证人行使追索权,以得到票据金额的偿还。这种双重的票据权利,扩大了持票人行使权利的范围,增强了持票人实现其权利的可能性。

二是规定了票据权利取得的条件。《票据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分别规定:“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只有给付对价的善意持票人才能按照票据法享有票据权利,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优于其前手的票据权利。

三是规定了票据权利行使的期限和条件。例如,在持票人保全票据权利的期限方面,《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对持票人使用追索权必须具备票据得不到承兑或得不到付款并提供拒绝证明等条件。票据权利的保全和行使都是通过具体的票据行为来实现的,关于具体的票据行为,在票据理论菜单的票据行为子菜单中有详细的说明。

此外《票据法》还规定了持票人在丧失票据或出现纠纷时的补救措施和处理方法。例如,《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票据丧失的处理方法,请参照票据理论菜单的票据时效子菜单中的保全票据权利中有详细说明。《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这些补救措施有助于防止票款冒领,保护真正票据权利人的利益。 (2)票 据 责 任

《票据法》规定:票据责任是票据债务人必须向持票人履行的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票据债务人依法履行其义务,是持票人取得票据金额,实现其票据权利的保证。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转轨时期,社会主义市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立,还不够完善,我国的票据实践也必然要经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特别是商业汇票的使用曾一度陷入困境,推广不开,主要原因就在于:票据债务人不讲信用,以各种借口向持票提出无理抗辨,不愿承担票据责任,发生大量的票据纠纷,从而造成企业之间货款拖欠,不仅损害了票据的信誉,在较大程度上也扰乱也商品交易的秩序。为严肃票据责任,票据法有必要规定票据责任制度,以明确哪些人是票据债务人,在什么条件下必须承担责任,以及对在什么情况下不得抗辨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票据法》对票据责任制度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重要方面:

一是明确规定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均为票据债务人,必须按照票据上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二是汇票的付款人或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为票据的主债务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汇票和支票的出票人及其保证人,汇票、本票和支票的背书人及其保证人负有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负有连带的责任。

三是限制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票据法》第十三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也就是说,票据债务人除非持票人有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情况,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拒绝向持票人履行票据债务,也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拒绝向持票人履行票据债务。

28、票据类型 (1)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出票行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2)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付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通常说的同城)需要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以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可以用来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但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结算。

(3)定额银行本票

定额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通常说的同城)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均可以使用定额银行本票。目前,定额银行本票只在一些地区(如上海、广州等)使用。定额银行本票的面额只有1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四种。 (4)普通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5)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是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6)转账支票

转帐支票是专门制作的只能用于转账的支票,转帐支票不得用以支取现金。 (7)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账户的法人以及其它组织;

(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8)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9)银行本票申请书

单位、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本票进行结算,可以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本票。申请人必须先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银行本票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申请人回单,第二联为银行借方凭证,第三联为贷方凭证。申请人交现金办本票的,第二联注销。 (10)银行汇票申请书

单位、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进行结算的,可以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汇票。申请人必须先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银行汇票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申请人回单,第二联为银行借方凭证,第三联为贷方凭证。申请人交现金办汇票的,第二联注销。 (11)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票据结算过程中,必须使用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因此,在使用票据和结算凭证前,必须先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 (12)银行进账单

银行进账单是持票人或收款人将票据款项存入收款人在银行账户的凭证,也是银行将票据款项记入收款人账户的凭证。银行进账单分为三联式银行进账单和二联式银行进单。不同的持票人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同的银行进账单。

二联式银行进账单的第一联为给持票人的回单(即收帐通知),第二联为银行的贷方凭证。

持票人填写银行进账单时,必须清楚地填写票据种类、票据张数、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开户银行及账号、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开户银行及账号、票据金额等栏目,并连同相关票据一并交给银行经办人员。

对于二联式银行进账单,银行受理后,银行应在第一联上加盖转讫章并退给持票人,持票人凭以记账。 (13)贴现凭证 持票人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到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根据汇票填制一式五联的贴现凭证。

贴现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银行作贴现借方凭证,第二联银行作持票人账户贷方凭证,第三联银行作贴现利息贷方凭证,第四联是银行给持票人的收帐通知,第五联由银行会计部门按到期日排列保管,到期日作贴现贷方凭证。 票据法规定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失票人申请挂失止付的,必须填写一式三联的挂失通知书并签章。

(14)挂失止付通知书

挂失止付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是银行给挂失人的受理回单,第二联银行凭以登记登记薄,第三联银行凭以拍发电报。

失票人应当认真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详细填明挂失止付人名称、票据丧失时间、票据丧失事由、票据种类、票据号码、票据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以及挂失止付人联系地址或电话等事项,并由失票人签章。 (15)粘单

粘单是为弥补票据本身不能满足记载事项的需要而粘附于票据上的纸张。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的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付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该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一记载人是指第一位使用粘单的背书人。例如:丙接受转让来的票据,是票据的持票人,当丙背书转让票据时,发现票据的背面已经没有记载背书的余地了,这时,丙就应该使用粘单,而且丙是该粘单的第一记载人,并且丙在使用粘单时,必须在是票据凭证与粘单的粘接处签单(即通常所说的盖骑缝章)。在粘单上记载的背书,只要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形式条件,即产生背书效力。 (16)退票理由书

票据的持票人委托银行办理票款托收,或者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时,如果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银行拒绝付款的,可以要求付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的开户银行、支票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或代理付款银行出具退票理由书,并记明退票理由。

退票理由书可以证明持票人已行使其权利而未获结果,具有替代拒绝证明的作用。持票人拥有退票理由书的,不必再请求做成拒绝证明。 (17)银行承兑协议

银行承兑协议一式三联,第一联出票人留存,第

二、三联承兑银行留存。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经银行承兑后,出票人与承兑银行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银行承兑协议上所述条款。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三、内部管理完善,经其法人授权的银行审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29、关于涉外票据

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由境内向境外、境外向境内签发的涉外票据已经普遍存在。由于各国票据法律制度及民事法律制度对涉外票据中同一问题的规定不一致,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来调整这一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也不尽相同,因此就可能在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上产生冲突。为解决这种法律冲突,就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则,以确定适用其中一个国家的法律。《票据法》第五章对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这对保障涉外票据的正常使用、流通以及纠纷的正确处理,维护我国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涉外票据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票据行为的方式、票据行为的效力等方面的法律适用规则,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适用。

在我国缔结或参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适用方面,票据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票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所谓国际条约是国家之间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国际书面协议。我国票据法是国内法,按照国际法优先国内法的原则,国内法应当服从国际法,这一原则在《民法通则》中已被确立,因此《票据法》也应当遵守这个原则。

本款旨在说明我国票据法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的问题,本款明确规定了适用国际条约的总原则,同时,对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则不予适用。

所谓国际惯例是指国际经济交往中所形成的被普遍认可并具有一定约束力的习惯和常例。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当本国法律以及本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时,可以适用国际惯例。请注意,本条第二款对在国际惯例方面规定是“可以适用”而不是“必须适用”,主要原因是:

一、国际惯例本身就是不成文的、约束力不强的习惯做法;

二、适用这样的惯例,通常是当事人双方都认可的,或者是在契约中预先约定的,才具有约束力;

三、表明了这不是一个强制性规定,不适用也是可以的。虽然这一条只是一个原则,但它确定了解决问题的基本准则和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在民事行为能力方面,票据法明确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这一条款的制定,旨在充分保障票据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的防止可能存在利用的在民事行为能力方面的差异而施行的规避法律的行为。对于票据债务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制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通常都不在票据法律中规定,而是在民法中加以规定。因此,由于各国民法对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时,在处理国际间的民事关系时,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定标准有时存在冲突。对于这个冲突,根据本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举一例:甲国法律规定18岁以上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乙国法律规定16岁以上具有公民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位17岁的甲国公民A,在乙国实施票据行为,在此情况下,应适用乙国法律,不能因为他是甲国公民而适用甲国法律(即本国法)。即是该公民应依乙国法律(行为地法)承担责任,也不得以其在甲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而不承担票据责任。

在票据行为的方式、票据行为的效力等方面,票据法明确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根据本条规定,凡是汇票和本票,其出票时的记载事项,应当适用出票地法律。也就是说,出票人在何地出票,就应该适用何地的法律,而不是适用出票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因为出票地即行为地,而民事行为适用行为地法,这是国际私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对于支票的记载事项,原则上应适用出票地法律,但做为允许的方法,当事人可以根据经济活动及出票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适用付款地法。这样规定是因为,支票与汇票、本票相比,支票的付款形式仅限于见票即付,并且法律规定了很短的提示付款期限,所以,付款问题在支票中尤为重要,因此,有些时候适用付款地法律,可能更有利于保护持票人的权利,也就自然的允许当事人协议适用付款地法。

“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在涉外票据中,背书行为、承兑行为、保证行为、付款行为都适用该行为所在地的法律,而不适用行为地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另外,使用汇票过程中,以上行为都可能出现,但对支票和本票面言,由于没有承兑制度,所以不存在适用承兑行为地法律的问题,对于支票而言,由于没有保证制度,所以也不存在适用保证行为地法律的问题。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由于各国票据法对追索权的期限及期限计算方法等不尽相同,因此,《票据法》规定,在涉外票据活动中,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即使追索权的行使发生在出票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也不能适用该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

在涉外票据活动中,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可能会出现与行为地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情况。《票据法》规定: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这样规定是因为,票据的提示,拒绝证明制作,只能在付款地进行,因此,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也只能依照付款地的法律而确定。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关于票据丧失后的权利补救措施,各国票据法的规定不尽都相同,有些国家规定采取公示催告的方式,有些国家规定采取担保的方式等,我国票据法则规定了票据丧失后的公示催告制度和提起诉讼制度。因此在涉外票据活动中,就涉及到应该适用何国法律的问题。本条款规定了: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这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由于付款地是票据债务的履行地,付款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而且付款人所在地往往就是付款地,所以,失票人的票据权利保全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自然也就是最为合适、最为方便和最为有利的了。

30、我国《票据法》有哪些特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于1995年5月10日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从199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目前,在商品交易,处理债权、债务等方面已大量使用票据,笔者认为,学习和掌握我国《票据法》中的特殊性规定,对于实施好《票据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票据法中未采用无记名背书的方式

以票据转让的方式为依据,转让背书可分为一般转让背书和特殊转让背书。一般转让背书为正常情况下的票据转让背书。包含了两种,即记名背书和无记名背书(又称为空白背书)。 记名背书是指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的背书;无记名背书是指背书人签章但不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的背书。由于无记名背书转让方式比较灵活,它采用直接交付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所以在流通中较为盛行,一般被各国所采用和认可。但我国考虑到无记名背书方式的灵活性,可能导致票据在发生遗失、被盗等情况时,不利于正当票据权利人主张权利,为保证票据流通的安全性,我国《票据法》第30条明确规定,不允许采用无记名背书的方式,规定背书转让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

二、我国《票据法》中只规定了单纯承兑

承兑是汇票的一种特有制度,是在出票行为发生后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由于承兑情况不同,各国把承兑分为单纯承兑和附条件承兑,笔者首先谈一下我国确认的单纯承兑的效力问题。

1. 单纯承兑的效力。

所谓单纯承兑,就是付款人完全依据票据文义予以承兑,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承兑。我国《票据法》仅承认单纯承兑为合法有效的承兑,产生承兑应有的效力。付款人一旦做出承兑,就承担绝对的到期付款责任(详见票据法第44条)。我国《票据法》第106条款规定的了承兑人有关到期不付款的法律责任,即:“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标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票据的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附条件承兑的效力。

我国《票据法》第43条明确规定,承兑不得附条件,否则,视为拒绝承兑。所以,在 我国《票据法》中附条件承兑不产生承兑效力。

三、我国《票据法》不允许一部分付款

以是否支付汇票金额的全部为标准,可将票据分为全部付款和部分付款两种。前者为支付汇票金额之全部的付款;后者为支付汇票金额之一部分的付款。根据《票据法》第54条之规定,持票人依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当日足额付款。可见我国《票据法》不允许一部分付款。

四、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本票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银行本票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我国票据法之所以只规定银行本票,而未规定商业本票,是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所谓商业本票是指机关团体与企业、事业单位签发的本票。按照产生的基础不同,可分为交易性商业本票和融资性商业本票。交易性商业本票产生于商品交易中,目前使用的商业汇票中的对已汇票实际上具备交易性商业本票的作用,起到替代交易性商业本票的作用。融资性商业本票产生于短期的资金融通,如同企业债券。在国外也主要是货币市场的一种短期融资工具,使用这种工具的公司必须具备比较高的商业信用,同时,必须有银行或金融公司提供担保,并有一整套运作管理制度。我国目前尚不具备上述条件,如果允许企业单位签发和使用这种商业本票,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引起信用膨胀,不利于加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而银行本票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以使用人将款项交存银行为前提的,具备较强的信用。在交易活动中,使用银行本票,销货方可以见票发货,购货方可以凭票提货;债权、债务双方可以凭票结清债权债务,收款人将银行本票交存银行,银行即可为其入账,有利于加速商品流通和资金周转,减少现金使用。基于这些考虑,我国《票据法》未对商业本票做出规定,而只规定了银行本票,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五、我国追索权制度采取一权主义模式

追索权制度,各国票据法主要采取两种立法模式。 1.一权主义模式。

又称期前偿还主义。这种立法模式,确认追索权是一种偿还请求权,在到期日前,汇票被拒绝承兑时,持票人即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即允许持票人在到期日前进行追索。日内瓦统一法,英、美、法票据法等均采取此立法模式。 2.与一权主义相对应的是二权主义模式,又称担保主义。

该模式认为追索权包含了担保请求权和偿还请求权两种权利,持票人在承兑被拒绝时,对于其前手仅可以请求给予付款之担保,但不能进行追索,只有在票据到期请求付款再被拒绝时,才可以向其前手追索,请求偿还票据金额。这种立法模式不允许期前追索,持票人只有在到期日不获付款时才能追。德国、日本曾采取此种立法模式。为简化票据关系,维护票据信用,一权主义立法模式逐渐成为追索权制度的主要立法模式。我国《票据法》第61条对实行一权主义立法模式作了明确确认,允许持票人根据法律规定,于到期日前依法行使追索权。

六、我国《票据法》上的拒绝证明与一般票据法上的拒绝证明的区别

拒绝证明,是指持票人提示票据,请求承兑或者付款而遭拒绝后,在行使追索权前,为证明被拒绝之事实而提供的证据。就实质内容而言,我国《票据法》上的拒绝证明制度和我国台湾地区票据法、日内瓦统一法及其他票据法上的拒绝证明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主要体现为: 1.种类不同

一般票据法上的拒绝证书可分为拒绝承兑证书、拒绝付款证书、拒绝见票证书、拒绝记载承兑日期证书、无作为承兑提示的拒绝证书等。拒绝证书的范围较广。而我国《票据法》第62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拒绝证明仅分为拒绝承兑证明和拒绝付款证明。其他事项,不要求做成拒绝证明。 2.做成义务和制作人不同

我国《票据法》第62条第二款规定,拒绝承兑人或拒绝付款人分别为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证明的做成义务人,在拒绝的同时,他们负有做成拒绝证明的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做成义务人和制作人是一体的。而一般票据法上的拒绝证书制度,均将持票人规定为做成义务人。例如,台湾票据法第86条第一款规定,汇票全部或一部不获承兑或付款,或无人为承兑或付款提示时,执票人应请求做成拒绝证书证明之。日内瓦统一法也作如此规定。但同时规定拒绝证书的制作人应该由拒绝承兑地或拒绝地之法院、公证处、商会或银行公会做成之。实行做成义务人和制作人分离制。 3.是否可以免除的法律规定不同

我国《票据法》将做成拒绝证明规定为拒绝承兑人和拒绝付款人的法定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般人不得免除。一般票据法上的拒绝证书,当事人可以约定免除之,同时也存在法定的免除拒绝证书情形。 4.拒绝证书的替代

我国票据法第63第、第64条规定拒绝证明的替代制度,规定在法定情形下,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及其法定证明可以替代拒绝证明的做出。但我国票据法显然未承认略式拒绝证明的存在,即我国票据法不承认拒绝承兑人或拒绝付款人在票据上记明提示日期,然后再记明全部承兑或付款之拒绝,并经其签名后,与作成拒绝证明具有同一效力。我国台湾票据法和英美票据法除上述法定替代情形外,还明确规定了略式拒绝证书与拒绝证书具有同一效力。 5.效力不同

我国票据法第65条规定,持票人如果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未按照规定期限的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拒绝证明不能提示,是追索权丧失的原因之一。此种规定和日内瓦统一法的规定相似。日内瓦统一法规定如果持票人未“做成”拒绝证书,则可能丧失追索权,而不是“出示”。英、美、法票据法则不把拒绝证书的不作成,作为追索权丧失的原因。不作成拒绝证书,不当然丧失追索权。

七、我国票据法在拒绝事由通知方面的特殊规定

拒绝事由通知,是指持票人将自己已进行票据提示,并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事由等,告知被追索人。拒绝事由通知的意义在于,使被追索人预先知道追索开始,从而为被追索作好准备,成为自动偿还和及早筹集资金,以防止偿还金额的扩大或准备再追索。笔者认为,就票据的拒绝事由通知方,我国票据法与别国票据法存在以下方面的区别。 1.通知的方法和内容

我国《票据法》第66条第一款明确要求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这区别于日内瓦统一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票据法,后两者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通知。另外,我国《票据法》实行投邮主义,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将通知按照法定地址或者约定的地址邮寄的,视为已经发出通知。第67条对书面通知的内容做出概括性要求,应当记明汇票的主要记载事项,并说明该汇票已被退票。

2.违反通知义务的后果

未尽通知义务或未在法定期限之前履行通知义务的,为违反通知义务。违反通知义务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采取截然不同的立法体制。日内瓦统一法没有将拒绝事由通知作为行使和保全追索权的要件,仅把拒绝事由通知规定为追索权人应履行的义务或手续,未尽通知义务的,并不因此而丧失追索权,仅对因由于通知而产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得超过票面金额。我国《票据法》第66条第二款规定了上述原则。而英美法将拒绝事由通知作为行使和保全追索权的必要条件,持票人如不履行退票通知义务,因此而丧失追索权。这反映了两大法系票据法在法理上的差别。

八、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后,付款人可以不付款

票据法第92条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笔者认为,在我国如允许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付款人还必须付款,实际上是延长了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这样会使出票人难以对其资金进行管理,影响其资金效益,同时也容易造成空头支票的发生。对持票人来讲,容易助长其违反票据法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不利于持票人权利的实现,同时也不利于加强对支票使用流通的管理。目前支票主要在城市范围内交换和流通,为了防止持票人久不提示付款,给出票人在管理上带来不便,为了防范空头支票的发生,为了有利于加强对支票使用和流通的管理,为了适应实际需要,票据法规定支票的付款提示期限自出票日起为10天。对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受理,这有利于督促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示付款。

持票人超过期限提示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由于支票不同于汇票、本票,不具有主债务人,出票人处于相当于主债务人的地位,所以必须加重出票人的责任。为此,在这种情况下,持票人对出票人并不丧失追索权,出票人仍然应当对持票人承担支付票款的责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票据的使用和流通范围。扩大票据交换的覆盖面,把县、市以下周围的乡镇纳入同城市票据交换;使用票据的范围,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将票据交换向毗邻县、市辐射,扩大票据的使用范围;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在一些经济发达区域内广泛使用票据。为了更好的实施票据法,明确我国票据法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准确地把握好我国票据法的特殊规定,将对提高社会资金的效力,规范票据的使用和流通,保护法人、公民合法权益起到重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英吉沙县支行

第8篇:党建术语解释

双思:致富思源,富而思进。

双学:学党章,学邓小平理论。

双强: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

两个务必:毛泽东同志倡导的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两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

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三大历史任务: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

三个规律认识:共产党执政的规律,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

三大优良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三级联创:县、乡、村三级联动,创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五个好”村党组织。

一课三会制度:“一课”指上好党课,党支部每季度给党员讲好一次党课。“三会”指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定期不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

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四化方针(干部队伍建设):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四个尊重: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

五种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的精神,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的精神,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的精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

五坚持五不准: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必须严格遵循干部工作原则。坚持任人唯贤,不准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准拉关系、徇私情;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按程序办事,不准临时动议。

六条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十六字原则:十六大党章明确提出,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十字方针(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高全强”党建工程主题:高标准要求、全方位实施、强力度推进。

“高全强”党建工程内容:“高”,就是建设高质量的基层组织,高效能的领导班子,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实现党建工作的高标准要求;“全”,就是市、县、乡镇、村四级联动,政治、思想、组织、制度齐抓,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深入,实现党建工作的全方位突破;“强”,就是强化督查、培训、整改、考核、管理、创建工作,实现党建工作的强力度推进。

“高全强”六步曲:实施—引深—创新—夯实—提升—拓展

第9篇:精益生产术语解释

Labor Linearity (劳动力线性化)

一种在生产工序(特别是一个生产单元)中,随着产量的变化灵活调动操作员人数的方法。按照这种方法,制造每个零件所需仁数,随产量的变化,可以接近于线性。 参见:投资线性化。

Lean Enterprise (精益企业)

一个产品系列价值流的不同部门同心协力消除浪费,并且按照顾客要求,来拉动生产。这个阶段性任务一结束,整个企业立即分析结果,并启动下一个改善计划。 Lean Production (精益生产)

一种管理产品开发、生产运作、供应商、以及客户关系的整个业务的方法。与大批量生产系统形成对比的是,精益生产强调以更少的人力,更少的空间,更少的投资,和更短的时间,生产符合顾客需求的高质量产品。

精益生产由丰田公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首创,到1990年的时候,丰田公司只需要用原来一半的人力,一半的制造空间和投入资金,生产相同数量的产品。在保证质量和提高产量的同时,他们所花费的在产品开发和交货的时间,也远比大批量生产更有效益。(Womack,Jones和Roos1990, P.13)“精益生产”这个术语由MIT国际机动车辆项目的助理研究员John Krafcik于20世纪80年代最先提出。 Lean Logistics (精益物流)

在沿着价值流的各个公司和工厂之间,建立一个能够经常以小批量进行补给的拉动系统。

我们假设A公司(一个零售商)直接向顾客销售产品,而且从B公司(一个制造商)大批量、低频率的补给货物。精益物流将会在零售商(A公司)安装一个拉动信号,当他售出若干的货物之后,这个信号就会提示制造商,补充相同数量的货物给A,同时制造商会提示他的供应商补充相同数量的原料或半成品,以此一直向价值流的上游追溯。

精益物流需要拉动信号(EDI,看板,网络设备,等等),来保证价值流各工序之间的平衡生产,举个例子,用频繁的小批量装运方法,将零售商、制造商、以及供应商,联成一条“送牛奶”的供应链。

第 1 页 共 37 页 Kanban (看板)

看板是拉动系统中,启动下一个生产工序,或搬运在制品到下游工序的一个信号工具。这个术语在日语中是“信号”或“信号板”的意思。

看板卡片是人们最熟悉的例子。人们通常使用表面光滑的纸制作看板,有时还会用透明的塑料薄膜来加以保护。看板上的信息包括:零件名称,零件号,外部供应商,或内部供应工序,单位包装数量,存放地点,以及使用工作站。卡片上可能还会有条形码以便于跟踪和计价。

除了采用卡片之外,看板也可以采用三角形金属板,彩球,电子信号,或者任何可以防止错误指令,同时传递所需信息的工具。

无论采用什么形式,看板在生产运作中,都有两个功能:指示生产工序制造产品,和指示材料操作员搬运产品。前一种称为生产看板(或制造看板),后一种称为取货看板(或提取看板)。

生产看板把下游工序所需要的产品类型、数量告诉上游工序。最简单的情况例如,上游工序提前准备一张与“一箱零件”相对应的生产看板,将它与一箱零件同时放在库存超市中。当一箱零件被取走,制造看板就被用来启动生产。有些信号看板的外形是三角形的,因此也被称为三角看板。

提取看板指示把零件运输到下游工序。通常有两种形式:内部看板和供应商看板。当初,在丰田市市区里,这两种形式都广泛使用卡片,然而当精益生产广泛应用之后,那些离工厂较远的供应商,就改为采用电子形式的看板了。

要创造一个拉动系统,必须同时使用生产和提取看板:在下游工序,操作员从货箱中取出第一个产品的时候,就取出一张提取看板并将它放到附近的一个看板盒里。当搬运员回到价值流上游的库存超市时,把这块提取看板放到另一个看板盒里,指示上游工序再生产一箱零件。只有在“见不到看板,就不去生产,或者搬运产品”的情况下,才是一个真正的拉动系统。 有六条有效使用看板的规则:

1. 下游工序按照看板上写明的准确数量来订定购产品。 2. 上游工序按照看板上写明的准确数量和顺序来生产产品。

第 2 页 共 37 页 3. 没有见到看板,就不生产或搬运产品。 4. 所有零件和材料都要附上看板。

5. 永远不把有缺陷和数量不正确的产品送到下一个生产工位。

6. 在减少每个看板的数量的时候应当非常小心,以避免某些库存不够的问题。

Kaikaku (突破性改善)

对价值流进行彻底的,革命性的改进,从而减少浪费,创造更多的价值。

Kaikaku的一个例子是利用周末的时间,改变设备的位置,使得工人能够在一个生产单元里,以单件流的方式生产那些以前用不连续工序,来制造和装配的产品。另外一个Kaikaku的例子,是在装配大型产品时,例如商用飞机,迅速的由静态装配转化为动态装配方式。因此Kaikaku也被称为“breakthrough kaizen(突破性改善)”,以便与那些渐进的、逐步性的改善形成对比。

Buffer Stock (缓冲库存)

存放在价值流下游工序的产品。当顾客需求在短期内突然增加,超过了生产能力时,通常用缓冲库存来避免出现断货的问题。

由于术语“缓冲”与“安全库存”通常交互使用,因此这也常常引起混淆。这两者之间最重要的差别可以概括为:顾客需求突然出现变化时,缓冲库存能够有效的保护顾客的利益;安全库存则是用来防止上游工序,或是供应商出现生产能力不足的情况。 Change Agent (实施改变的领导者)

第 3 页 共 37 页 负责执行改变措施以达到精益目标的领导人。他需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和决心,来发起根本性的改革,并且坚持执行下去。

执行改变的领导者通常来自于组织外部,在变更初期,他不一定需要有丰富的精益生产的知识,这些知识可以由精益专家来告诉他,但他必须经常追踪、评估这些精益知识是否已经转化为新的生产方式。 A-B Control (A-B控制)

一种控制两台机器或是两个工位之间生产关系的方法,用于避免过量生产,确保资源的平衡使用。 图示中,除非满足下面三个条件,否则任何一台机器或是传送带都不准运行:A机器已装满零件;传送带上有标准数量的在制品(本例中为一件);B机器上没有零件。只有当这三个条件都满足的时候,才可以进行一个生产周期,然后等再次满足这些条件时,再进行下一个周期。

Process Village (加工群)

一种按照生产工序,而不考虑产品系列的生产布局方式。精益组织试着把这种过程重新部署为产品系列的工序。

下面的图解显示了一个自行车厂加工群和产品系列,这两种不同布局的对比。 参见:Mass Production(大批量制造),Material Flow(材料流)。

Production Analysis Board (生产分析板)

通常是一块置于生产工序旁边的白板,用来显示实际操作与计划的对比。

图例是一个工序计划和实际产量的对比。当实际产量与计划不符时,问题与发现的原因都记录下来。 生产分析板是一个重要的可视化管理工具,特别对那些刚开始走向精益转化的公司。然而,更重要的是,生产分析板是一个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工具,而不是用来安排生产的工具。生产分析板有时也被称为生产控制板、工序控制板,或者更恰当的说——是一个“问题解决板”。

第 4 页 共 37 页

Production Control (生产控制)

用来控制生产,和安排生产节拍的任务,以保证产品能够按照顾客要求、平稳的、迅速的流动。 在丰田公司,生产控制部门是一个关键的职能部门。当产量不足时,加速生产节奏;当产量超量时,降低生产节奏。在大批量制造公司里,生产控制只负责诸如材料需求计划,或是物流等孤立的任务。 Production Preparation Process(3P) (生产准备过程)

一种用来设计精益生产的方法的方法,可以应用在新产品或现有产品需要变更的时候。

一个跨职能的3P小组,首先检查整个生产过程。然后为各个生产工序开发一系列可选方案,并把这些方案与精益准则进行比较。小组在订购设备及安装前,先使用简单的设施,模拟生产过程,并进行虚拟检验。 对比:Kaizen(改善),Kaizen Workshops(改善研习会)。 Sequential Pull System (顺序拉动系统)

一个顺序拉动系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b型拉动系统。产品仅“按照订单制造”,将系统的库存减少到了最小。这种方式最适用在零件类型过多,以至于一个库存超市无法容纳各种不同零件的库存的时候。 在一个顺序拉动系统中,生产计划部门必须详细的规划所要生产的数量和混合生产方式,这可以通过一个生产均衡柜来实现。生产指令被送到价值流最上游的工序。以“顺序表”的方式生产。然后按照顺序加工制造前一个工序送来的半成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保持产品的先进先出(FIFO)。

顺序系统可以造成一种压力,以保持较短的交货期。为了让系统更有效的运作,必须了解不同种类的顾客订单。如果订单很难预测的话,那就要保证产品交付期短于订单要求的时间,否则必须保存足够的库存才能满足顾客的需求。

顺序系统需要强有力的管理,在车间里对它进行改善往往是一个有趣的挑战。

Supermarket Pull System (库存超市拉动系统)

第 5 页 共 37 页 这是最基本、使用最广泛的类型,有时也称为“填补”,或“a型”拉动系统。在库存超市拉动系统中,每个工序都有一个库存超市——来存放它制造的产品。每个工序只需要补足从它的库存超市中取走的产品。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当材料被下游工序从库存超市中取走之后,一块看板将会被送到上游,授权给上游工序,生产已提取数量的产品。

由于每个工序都要负责补充自己的库存超市,因此每天工作现场的管理就相对变得简单起来,而且改进的机会也就更明显了。各个工序间库存超市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每个工序必须承担它所制造的各种产品的库存。因此当产品类型多的时候,执行起来相当困难。

Push Production (推动生产)

按照需求预测生产大批量的产品,然后把它们运送到下游工序或是仓库。这样的系统不考虑下一个工序实际的工作节拍,不可能形成精益生产中的连续流。

right-sized tool (适度装备)

一个容易操作、维护、能迅速换模、容易搬运,安装后能以小批量进行生产的设备。这种装备有助于投资和人力的线性化。

适度装备的例子包括:小型洗衣机,热处理烤箱,以及喷漆室等,那些可以放置在一个工作单元的装备,以实现连续流的设备。

Set-based Concurrent Engineering (多方案同步进行的开发工程)

在产品开发项目初期,首先研发出多个设计方案,并制造原型产品,将各产品性能都进行比较之后,才开始确定最终设计方案。

第 6 页 共 37 页 根据Toyota和Denso的实践经验,这个过程需要有实质性的组织学习。从整体来看,这个过程比那些基于单一方案的系统时间短,成本低。但是在开发过程的初期,就选定一个设计方案,而通常的结果都是——错误的开始、修改设计项目失败乃至于最少的回收。 Set-Up Reduction (减少转换时间)

减少由生产一种产品,转换为另一种产品的换模时间. 减少转换时间的五个基本步骤是: 1. 测量目前情况下的总安装时间

2. 确定内部和外部工序,计算出每个工序所用时间 3. 尽可能的把内部工序转化为外部工序 4. 减少剩余的内部工序所花费的时间 5. 把新的程序标准化

Seven Wastes (七种浪费)

Taiichi Ohno把大规模制造方法的浪费划分成七个主要类别:

1. 过量生产:制造多于下一个工序,或是顾客需求的产品。这是浪费形式中最严重的一种,因为它会导致其它六种浪费

2. 等待:在生产周期中,操作员空闲的站在一旁;或是设备失效;或是需要的零部件没有运到等 3. 搬运:不必要的搬运零件和产品,例如两个连续的生产工序,将产品在完成一个工序后,先运到仓库,然后再运到下一个工序。较理想的情况是让两个工序的位置相邻,以便使产品能够从一个工序立即转到下一个工序

4. 返工:进行不必要的修正加工,通常是由于选用了较差的工具或产品缺陷而导致

第 7 页 共 37 页 5. 库存:现有的库存多于拉动系统所规定的最小数量

6. 操作:操作员所作的没有增值的动作,例如找零件,找工具、文件等 7. 不良品:检查,返工,和废品

Single Minute Exchange of Die (一分钟换模)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完成不同产品需要更换模具的过程。SMED所提到的减少换模时间的目标是一分钟之内。

Shigeo Shingo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之间,发展了他对减少换模时间的最重要的认识。那就是把只能在停机时进行的内部操作(例如放入一个新的模具)以及可以在机器运转时进行的外部操作(例如把一个新的模具送到机器旁)分离开来,再把内部操作尽可能转换为外部操作。

Spaghetti Chart (意大利面条图)

按照一件产品沿着价值流各生产步骤路径的所绘制的图。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大批量制造路径非常复杂通常看起来像一盘意大利面条。

Standard Inventory (标准库存)

为保证能够平顺的流动,而在每个生产工序间存放的库存。

标准库存的大小,取决于下游工序需求的大小(产生缓冲库存的需求),和上游的生产能力。好的精益实践,会在降低下游的需求,并提高上游的生产能力之后,再确定标准库存,并且持续的减少库存。不认清需求和生产能力,就盲目的减少库存,可能会导致不能及时交货而让顾客失望。

第 8 页 共 37 页 Work (工作)

与制造产品相关的活动。可以把这些活动划分为三个类别:

1. 增值工作:制造产品所需要的直接的动作,例如焊接,钻孔,以及喷漆

2. 非增值工作:操作员为了制造产品所必须进行的,但是在顾客看来,又不是创造价值的动作,例如,伸手去拿工具,或卡紧夹具

3. 浪费:不创造价值而且可以被消除的动作,例如要走动才能取一些应当放在可及范围之内的零件 Value Stream Mapping (价值流图)

表示一件产品从订单到运输过程,每一个工序的材料流和信息流的图表。

可以通过在不同的地点,及时的绘制价值流图,来提高大家对于改进机会的认识。下面的图示是一张当前状态图,它根据产品从订单到运输的路径,来确定当前状况。

可以通过未来状态图,绘出从当前状态图中发现的可改进的地方,以便将来能够达到更高的操作水平。 大部分情况下,通过精益方法来绘制一张理想状态图,可能会更容易显示出改进机会。 Work-In-Process (在制品)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WIP 原材料,在制品和成品都是用来描述库存位置的术语。所以在制品是对介于原材料和成品之间的生产过程中的产品的称谓。 Value-Creating (增值)

任何顾客认为有价值的活动。评估一个任务是否增值,最简单方法就是去问问顾客,如果省略这个任务,他们会不会认为产品的价值有所减少。例如,返工和等候时间就不可能被顾客认为是有任何价值的活动,然而这却存在于实际的生产和制造步骤之中。 对应的,还有

第 9 页 共 37 页 Non Value-Creating (非增值)

在顾客眼中,任何只增加成本,而不增加价值的行动。 Toyota Production System (丰田生产系统)

由丰田汽车公司开发的,通过消除浪费来获得最好质量,最低成本,和最短交货期的生产系统。TPS由准时化生产(Just-In-Time)和自动化(Jidoka)这两大支柱组成,并且常用图例中的“房屋”来加以解释。TPS的维护和改进是通过遵循PDCA的科学方法,并且反复的进行标准化操作和改善而实现的。 TPS的开发要归功于Taiichi Ohno——丰田公司在二战后期的生产主管。,Ohno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把对TPS的开发,从机械加工推广到了整个丰田公司,并且于60年代到70年代,更推广到所有供应商。在日本以外, TPS的广泛传播最早始于1984年设在加利福尼亚的丰田—通用合资汽车公司——NUMMI。

JIT和Jidoka的提出都源于战前时期。丰田集团的创始人Sakichi Toyoda,于20世纪早期,通过在自动织布机上安装能够在任何纺线断掉的时候自动停机的装置,发明了Jidoka这个概念。这不仅改善了质量,并且使得工人能够解放出来,去多做一些增值的工作,而不只是为了避免守在机器旁。最终这个概念应用到了每台机器,每条生产线,和丰田公司的每个操作之中。

Sakichi的儿子Kiichiro Toyoda,丰田汽车公司的创始人,于20世纪30年代,开发了JIT这个概念。他宣布丰田公司将不再会有过量库存,并且将力求与丰田公司所有供应商,共同合作来均衡生产。在Uhno Ohno的领导下,JIT发展成为一个用来控制过量生产的方法。

1990年《改变世界的机器》一书的出版使得TPS开始作为模范生产系统,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速、广泛的认可,这本书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对丰田生产系统五年的研究成果。MIT的研究人员发现TPS远远比传统的大批量制造有效,它所代表的是一个全新的典范,用“精益生产”这个术语,也更体现出它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生产方法。

Standardized Work (标准化操作)

为生产工序中每一个操作员都建立准确的工作程序,以下面三个因素为基础:

第 10 页 共 37 页 节拍时间,是指一个生产工序,能够符合顾客需求的制造速度准确的工作顺序,操作员在节拍时间里,要按照这个顺序来工作标准库存(包括在机器里的产品),用来保证生产过程能够平顺的运转标准化操作一旦建立起来,并公布后,就成为Kaizen的目标。标准化操作的好处包括:能够记录所有班次的工作,减少可变性,更易于培训新员工,减少工伤或疲劳,以及提供改进活动的许多数据建立标准化操作通常使用三种表格。这些表格被工程师和第一线的管理人员用来设计生产过程,也被操作员用来改进他们自己的工作

Process Capacity Sheet(工序能力表)

这张表格用来计算一个工作单元里,相关的每台机器的产量,以确定整个单元的真正产量。从而发现问题,并消除瓶颈。这张表格确定了机器周期时间,工具安装和转换间隔,以及手动工作的时间。 Standardized Work Combination Table(标准化操作组合表)

这张表显示了生产工序中,每个操作员的工作时间,走动时间,和机器加工时间的结合。这张表提供了更多的细节信息,是一张比操作员平衡表更准确的工序设计工具。完成后的表格可以体现该工序中的人机交互情况,并且可以用来重新计算操作员的工作内容,例如节拍时间的延长等。 Standardized Work Chart(标准化操作表)

这张表格显示出操作员走动和材料存放位置与机器的相对关系,以及整个生产过程的布局。这张表中体现了组成标准化操作的三个元素:工作节拍时间(和周期时间),工作顺序,和为了确保平顺运转所需要的库存量。标准化操作表通常作为一种公布在生产现场的可视化管理和持续改善的工具。它们随着工作地点条件的改变而不断更新。

标准化操作表格通常还与另外两种文件工作标准表和任务指导书共同使用。

工作标准表还包括了根据工程标准来制造产品的程序。典型的工作标准表,会详细列出为了保证质量必须的操作要求。

任务指导书——也称为任务细分书(job breakdown)或者工作要点书(job element)——用来培训新员工。这一表格列出了各工序,以及在安全操作的条件下,获得最好质量,和最高效率所需要的技巧。

第 11 页 共 37 页 Total Productive Maintenance (TPM,全面生产维护)

最早由日本丰田集团的Denso所倡导的,确保生产过程中,每一台机器都能够完成任务的一系列方法。 这种方法从三个角度来理解“全面”:第一,需要所有员工的全面参与,不仅仅是维护人员,还包括生产线经理,制造工程师,质量专家,以及操作员等;第二,要通过消除六种浪费来追求总生产率。这六种浪费包括:失效,调整,停工,减慢的运转速率,废料,以及返工;第三,这个方法强调的是设备的整个生命周期。

TPM要求操作员定期维护,并做预防维护,同时实施改进项目。例如,操作员定期进行诸如润滑,清洁,以及设备检查等方面的维护。

Product Family Matrix (产品系列矩阵)

一个指导精艺思想者识别产品系列的图表。

在下列图示中,这个公司共有七条生产线,通过与顾客的讨论,他们把装配工序和设备排列到一个产品系列矩阵后,很快发现A,B,C这三种产品,有着非常相近的生产路径,可以把它们按照一个产品系列绘制成为了一张价值流图。

Policy Deployment (政策实施)

一个把公司的纵向及横向功能与战略目标相结合的管理方法。一个明确的计划(典型的是计划)要写明准确的目标、行动、时间、责任,以及衡量的方法。

在这个政策实施矩阵(在下一页中显示)的例子中,一个公司正在把目前的“批量”制造方式转化为一个连续流。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们选择了许多的项目:(1)引入价值流经理,(2)建立一个精益推进办公室,以及(3)启动具体的行动转化批量生产为连续流。在采取这些行动的同时,公司可能将组织内部一些其它建议事项先搁置一旁。表格中央是选择项目、目标、改进目标及成果目标。

第 12 页 共 37 页 政策实施也被称为hoshin kanri,当一个公司启动精益转变的时候,可以“自上而下”。然而一但主要目标确定之后,就必须要转变为 上下一同努力的过程。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项目小组之间,为了实现目标,常常就所需的及目前可用的人力资源进行评估。这种沟通方式也常被成为“接球”,因为不同的想法会被来回的“投掷”。

政策实施的目标,是把所有可用的资源,配置到优先的项目中去。因此只有那些值得的,以及可以实现的项目,才会被接受。这样可以避免启动许多可能在单个部门很受欢迎,但却未必被跨职能部门一致同意的改进项目。

当一个公司在精益转化中取得进展,并获得更多的经验之后,这个过程就应当变为“下-上-下”,组织中的每个部门,都向管理层提出改进性能的建议。在一个成熟的精益组织中,例如丰田,这个过程称为政策管理而不是政策实施。

Plan For Every Part(PFEP) (为每个产品做计划)

对生产过程中每一个零件的详细计划,并注明所有与生产过程相关的信息,这是丰田生产系统的一个关键工具。

这份计划应当包括零件号,零件尺寸,每天使用的数量,准确的使用位置,准确的存放位置,订单频率,供应商,单位包装规格,从供应商处发货的运输时间,集装箱规格和重量,以及任何其它相关的信息。关键在于要准确的说明搬运和使用每个零件的所有方面的信息。

Pitch (单位制造时间)

在一个生产区里,制造一箱或一个产品所需要的时间。 计算单位制造时间的公式为: 单位制造时间=节拍时间×包装数量

第 13 页 共 37 页 例如,如果节拍时间(每天可用的生产时间除以每天的客户需求)为1分钟,包装数量为20,那么:单位制造时间=1分钟×20件=20分钟

将单位制造时间、生产均衡柜,和“有节奏”的材料搬运接合起来,能够帮助管理者确定工厂的生产节奏。 注意:术语Pitch有时也用来反映一个人的工作范围或工作时间。 Plan, Do, Check, Act(PDCA) (计划,实施,检查,行动)

一个以科学方法为基础的改善循环。对一个过程提出改善方案,实施这个方案,评测结果,然后再采取适当的行动。在W. Edwards Deming于20世纪50年代把这个概念引入日本之后,也常称之为戴明环(Deming Cycle or Deming Wheel)。 PDCA有四个阶段:

计划:确定一个过程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需要采取的改革方案 实施:实施这些方案

检查:根据执行效果来评价改进结果

行动:将改革后的程序更标准化,然后再次开始这个循环 Downtime (停工期)

计划的或是未计划的停工而损失的生产时间。

计划的停工时间,包括预定的的生产会议,换模,以及计划中的维护工作所花费的时间。 非计划的中断时间包括故障导致的中断、机器调整、材料短缺、以及旷工所导致的时间损耗。

参见:Overall Equipment Effectiveness(整体设备效率),Total Productive Maintenance(总生产维护)。

Pacemaker Process (定拍工序)

第 14 页 共 37 页 任何可以确定整条价值流生产节奏的过程。(注意不要把定拍工序,和由于生产能力不足而限制下游生产的瓶颈工序相混淆)。

定拍工序通常是价值流末端总装单元。当一个产品流,从某个点一直到价值流的末端,都是先进先出(FIFO)的方法,那么定拍工序就应当是这个点。 Muda,Mura,Muri

在丰田生产系统中,常结合使用的三个术语,主要用来描述需要消除的浪费行为。 Muda 一切不为顾客创造价值但却消耗资源的活动。在这个分类中,我们有必要把1型muda和2型muda区分开来。

1型muda指的是一系列不能立即消除的活动,一个例子是,由于无法达到顾客对喷漆要求,而进行返工操作的喷漆工序。由于在此之前,制造商已经为提高喷漆工序的效率,努力了十几年,因此这种类型的浪费,不大可能被立即消除。

2型muda指的是可以通过改善,立即消除的浪费活动,一个例子是在制造装配工序中,多次无谓的搬运产品。可以通过改善研习会,把生产设备和操作员安排到一个平顺流动的生产单元中,从而迅速消除这类浪费。 Mura 生产运作的不平衡。例如,生产系统的进度安排不符合客户的需求,而是由生产系统本身决定;或者一个不均衡的工作节拍,导致操作员有时匆忙,有时空闲的现象。这种不均衡的问题,通常可以通过管理涉外能够生产平衡,及改进工作节拍而消除。 Muri 超载的设备或是超负荷的工人,通常是工作的节拍比原设计的规格更高、更困难所致。

第 15 页 共 37 页 Takt Time (节拍时间)

可用的生产时间除以顾客需求量。

例如一个机械厂每天运转480分钟,顾客每天的需求为240件产品,那么节拍时间就是两分钟。类似的,如果顾客每个月需要两件产品,那么节拍时间就是两周。使用节拍时间的,目的在于把生产与需求相匹配。它提供了精益生产系统的“心跳节奏”。

节拍时间是20世纪30年代德国飞机制造工业中使用的一个生产管理工具。(Takt是一个德语词汇,表示像音乐节拍器那样准确的间隔时间),指的是把飞机移动到下一个生产位置的时间间隔。这个概念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丰田公司被广泛应用,并于60年代晚期推广到丰田公司所有的供应商。丰田公司通常每个月评审一次节拍时间,每10天进行一次调整检查。 Supermarket (库存超市)

预定存放标准库存的地方,以供应下游工序。

库存超市通常都被安置在工位附近,以帮助生产操作员能够看到库存量。库存超市中的每个产品,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供材料搬运员提取下游所需的产品。在拿走一个产品之后,上游的材料搬运员就会把一个生产指令(例如看板卡或是一个空的箱子)带回上游工序。

1953年丰田公司在丰田市总厂的机械车间里,第一次设置了库存超市. 丰田的执行官Taiichi Ohno从美国超市的照片中,看到他们把货物按照明确的位置摆放到货架上,供顾客提取,从中受到启发而产生了这个观念。

Supermarket Pull System (库存超市拉动系统)

这是最基本、使用最广泛的类型,有时也称为“填补”,或“a型”拉动系统。在库存超市拉动系统中,每个工序都有一个库存超市——来存放它制造的产品。每个工序只需要补足从它的库存超市中取走的产品。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当材料被下游工序从库存超市中取走之后,一块看板将会被送到上游,授权给上游工序,生产已提取数量的产品。

第 16 页 共 37 页 由于每个工序都要负责补充自己的库存超市,因此每天工作现场的管理就相对变得简单起来,而且改进的机会也就更明显了。各个工序间库存超市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每个工序必须承担它所制造的各种产品的库存。因此当产品类型多的时候,执行起来相当困难。 Pull Production (拉动生产)

一种由下游向上游提出生产需求的生产控制方法。拉动生产力求能够消除过量生产,它也是组成一个及时生产系统的三要素之一。

在拉动系统中,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工厂,都要通过下游工序来向上游提供信息。信息传递通常是一张看板卡,上面写明需要什么零件或材料,需要的数量,以及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需要。上游的供应商,只有在收到下游顾客的需求信号之后,才开始生产。这与推动生产是完全相反的。 拉动生产系统共有三种基本类型:

Supermarket Pull System(库存超市拉动系统)

这是最基本、使用最广泛的类型,有时也称为“填补”,或“a型”拉动系统。在库存超市拉动系统中,每个工序都有一个库存超市——来存放它制造的产品。每个工序只需要补足从它的库存超市中取走的产品。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当材料被下游工序从库存超市中取走之后,一块看板将会被送到上游,授权给上游工序,生产已提取数量的产品。

由于每个工序都要负责补充自己的库存超市,因此每天工作现场的管理就相对变得简单起来,而且改进的机会也就更明显了。各个工序间库存超市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每个工序必须承担它所制造的各种产品的库存。因此当产品类型多的时候,执行起来相当困难。 Sequential Pull System(顺序拉动系统)

一个顺序拉动系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b型拉动系统。产品仅“按照订单制造”,将系统的库存减少到了最小。这种方式最适用在零件类型过多,以至于一个库存超市无法容纳各种不同零件的库存的时候。

第 17 页 共 37 页 在一个顺序拉动系统中,生产计划部门必须详细的规划所要生产的数量和混合生产方式,这可以通过一个生产均衡柜来实现。生产指令被送到价值流最上游的工序。以“顺序表”的方式生产。然后按照顺序加工制造前一个工序送来的半成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保持产品的先进先出(FIFO)。

顺序系统可以造成一种压力,以保持较短的交货期。为了让系统更有效的运作,必须了解不同种类的顾客订单。如果订单很难预测的话,那就要保证产品交付期短于订单要求的时间,否则必须保存足够的库存才能满足顾客的需求。

顺序系统需要强有力的管理,在车间里对它进行改善往往是一个有趣的挑战。

Mixed Supermarket and Sequential Pull System(库存超市与顺序拉动混合系统) 库存超市与顺序拉动系统可以混合使用——也是通常所说的c型拉动系统。这种混合型系统通常适用于一个公司,它小部分型号,大约20%,的产量占到公司每天总产量的80%。根据把各种型号的产量分为(A)高,(B)中,(C)低,和(D)不经常的订单四种类型。D型所代表的是特殊订单或者维修用零件。要生产这类低产量的产品,就必须制造出一种特殊的D型看板——代表一定的数量。这样的话,调度部门就可以按照顺序拉动系统来安排D型产品的生产顺序。

这种混合系统有选择的使用库存超市和顺序拉动,使得即便是在需求复杂多变的环境下,公司也可以使这两种系统共同运转,

对于混合系统来说,平衡任务和发现异常情况往往会比较困难,管理和改善活动也会比较困难。因此,需要有力的管理来保证混合系统有效的运转。 基本工序的分配方式

基本工序的分配方式有许多种,管理层对此必须了解,每一种分配方式都有不同的适用范围。这些分配方法不但影响目前的单元,同时也可为日后的工艺提供参考。以下列出了几种不同的分配方法:

1. 直接分割,直接将工序分成若干部分,每个工人完成一部分,分割出来的工序不一定是连续的,但是每个工人的实际工时接近节拍时间。

第 18 页 共 37 页 2. 循环操作,这种方式不对工作进行分割,每个工人都必须完成单元内的所有工作,工人在单元内有间隔地分布在不同工位上。比如,第一个工人在某工位上生产时,第二个工人在他的上游或下游另一个工位上同时操作。

3. 反向循环操作:这种方式类似于前一种,区别在于,工人的运动方向和物料流方向相反。 4. 混合形式:这种方式混合使用前几种分配方法。 5. 一人一机式:顾名思义,即每台机器安排一个工人生产。

6. 棘轮式生产:在这种生产方式下,工人的数量比工位的数量少一个,每个工人负责两个工位的机器,在一个工位上生产完成以后就到下一个工位,然后再回到第一个工位,这样轮流交替生产,这有点类似棘轮的工作方式,因此称为棘轮式生产。 Kaizen (改善)

通过对整条价值流,或某个单一工序,进行持续改进,实现以最少的浪费创造更多的价值。持续改善分为两个层次(Rother和Shook 1999, p.8): 1. 整条价值流的改善,由管理层负责推动实施。 2. 单个生产工序的改善,由工作团队领导负责实施。

价值流图是一个很好的工具,来发现整条价值流中应该在何处实施流动,以及持续改善。

参见:kaikaku(突破性改善);Plan, Do, Check, Act(计划、实施、检查、行动);Process Village(加工群);Value Stream Mapping(VSM)价值流图。 Just-In-Time(JIT) (准时化生产)

一种只在需要的时候才制造和运输所需数量产品的生产系统,。JIT与Jidoka是丰田生产系统的两大支柱。JIT以生产均衡化为基础,由三个运作方法组成:拉动系统,节拍时间,和连续流。JIT的目标,在于全面消除各种浪费,尽可能的实现高质量,低成本、低资源消耗,以及最短的生产和运输交货时间。尽管JIT的原则很简单,但却需要有钢铁般的纪律才能保证其有效的实施。

第 19 页 共 37 页 JIT理念的提出要归功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Kiichiro Toyota——丰田汽车公司的创始人。1949-1950年,丰田公司总工Taiichi Ohno迈出了他走向JIT目标的第一步. 参见:Continuous Flow(连续流),Heijunka(均衡化),Jidoka(自动化),Pull Production(拉动生产),Takt Time(节拍时间),Toyota Production System(丰田生产系统)。 Jidoka (自动化)

一个帮助机器和操作员,发现异常情况并立即停止生产的方法。它使得各工序能将质量融入生产(build-in quality),并且把人和机器分开,以利于更有效的工作。Jidoka与Just-In-Time是丰田生产系统的两大支柱。

Jidoka突显出问题,因为当问题一出现的时候,工作就立即被停止下来。通过消除缺陷的根源,来帮助改进质量(build-in quality)。

Jidoka有时也称为Autonomation,意思是有着人工智能的自动控制。它为生产设备提供了不需要操作员,就能区分产品好、坏的能力。操作员不必持续不断的查看机器,因此可以操作同时多台机器,实现了通常所说的“多工序操作”,从而大大的提高了生产率。

Jidoka这个概念来源于二十世纪初丰田集团创始人Sakichi Toyota的发明。他发明了一台织布机,这台机器能够在任何一根纺线断了之后,立刻停机。在这个发明之前,当织布机的线断了之后,机器织出一堆有缺陷的织品,因此每台机器都需要有一个工人来看管。Toyota的革新,使得一个工人可以控制多台机器。在日语里,Jidoka是一个由Toyota创造的发音,与日语词汇“自动控制”几乎完全相同(写法kanji也几乎相同)的单词,但是增加了人性化和创造价值的内在含义。

Inventory Turns (库存周转率)

一种衡量材料在工厂里或是整条价值流中,流动快慢的标准。

第 20 页 共 37 页 最常见的计算库存周转的方法,就是把销售产品的成本(不计销售的开支以及管理成本)作为分子,除以平均库存价值。因此:

库存周转率=销售产品成本/当年平均库存价值

使用产品成本而不用销售收入,消除了因为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影响。使用平均库存,而不用年底的库存,消除了另外一个影响因素——年底时经理们通常会为了一个好的业绩,而人为的减少库存。 我们可以为任何一个价值流中的材料计算库存周转率。但是,在进行比较的时候请注意:周转率会随着价值流长度而改变的,哪怕是整条价值流的各个部分都同样“精益”。例如,一个只负责装配的工厂,可能有着100甚至更多的周转率,但是如果加上供应厂的话,周转率就会减少到12或者更少;如果再将原材料的价值流都加上的话,周转率可能就会减少到4,或者更少。这是因为下游工序的产品成本都基本保持不变,而当我们计入越来越多的上游工厂的时候,平均库存价值就不断增高了。

如果我们把注意力从年库存周转率,转移到库存周转率随时间的变化时,库存周转率将成为一个极好的测量精益转化的标准。使用平均库存来计算周转率,它将成为一个“非常正确的统计参数”。

Buffer Stock(缓冲库存)

存放在价值流下游工序的产品。当顾客需求在短期内突然增加,超过了生产能力时,通常用缓冲库存来避免出现断货的问题。

由于术语“缓冲”与“安全库存”通常交互使用,因此这也常常引起混淆。这两者之间最重要的差别可以概括为:顾客需求突然出现变化时,缓冲库存能够有效的保护顾客的利益;安全库存则是用来防止上游工序,或是供应商出现生产能力不足的情况。 Finished Goods(成品) 已经加工完毕等待装运的产品。 Raw Materials(原材料) 工厂里还没有加工的材料。

第 21 页 共 37 页 Safety Stock(安全库存)

在任何工位上存放的货物(原材料,在制品,或成品),用来预防因为上游工序生产能力不足,导致的缺货、断货的问题。通常也称为紧急库存。 Shipping Stock(装运库存)

在价值流末端工厂的库房里,那些已经准备好可以随时下一次出货的产品(这些库存通常是装运批量的一部分)。

Work-in-Process(WIP)(在制品)

工厂内各个工序之间的半成品。在精益系统里,标准的在制品数量,是指能够保证价值流在生产单元内,平稳流动所需要的最少的数量。

Inventory (库存)

沿着价值流各工序之间存在的成品或半成品。

库存通常按照其在价值流中所处的位置及用途来进行分类。原材料,在制品和成品都是用来描述库存位置的术语。而缓冲库存,安全库存,以及装运库存则是用来描述库存用途的术语。库存可能发生在价值流中的某一个位置和某一种用途。因此,“成品”和“缓冲库存”极可能指的是同样的产品。类似的,“原材料”和“安全库存”也有可能指代相同的产品。

为了避免混淆,仔细地定义每一类的库存是十分重要的。 Inspection (检查)

在大批量生产中,专业检验员在制造产品的工序外,检查产品质量的行动。

精益制造商在生产工序中,使用防止错误的设施,并且把质量保证的任务分配给操作员。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经由质保小组找出问题的源头所在。这个工序不仅要防止缺陷进入到后续工序,而且要停下来确定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第 22 页 共 37 页 参见:差错预防,Jidoka 传递顾客需求的信息到各个需要的部门,再直接送到各个生产工位的工序。

在大批量制造的公司里,信息通常采取平行流动的形式:预测信息从一个公司传递到另一个公司、从一个工厂到另一个工厂;生产计划也同样是从公司到公司、从工厂到工厂;每日(或每周、每小时)的装运单告诉每个工厂下一次要装运什么。当公司收到客户要求变更数量的时候,不得不取消原计划以及装运订单,并立即调整生产系统,以适应需求的变化。

精益思想的公司则尝试通过一个简单的时间安排点(scheduling point),以及创建一些信息的拉动环来简化信息流。这些信息向上游流动到前一个生产工序,然后再从那个点向上流动——一直到最初的那个生产点。

注意,下图体现了大规模生产和精益生产中不同的信息流。精益制造商在某些情况仍然需要预测,因为需要通知那些距离远的工厂和供应商,做生产计划,安排劳动力,计算节拍时间,调整季节性变化,引进新的模具等等。但是对于每日的生产信息流,可以通过把生产进度表及装运单等信息转换为简单的拉动环。

Heijunka Box (生产均衡柜)

在固定的时间间隔里,利用看板来平衡产品的型号和数量的工具,称为生产均衡柜。

图示是一个典型的生产均衡柜,其中的横行代表产品型号。竖列表示有节奏的提取看板的时间间隔。每天从早上7:00开始上班,每20分钟材料搬运员从柜中取出看板,并把它们送到工厂里各个生产工序。 由于看板槽代表了对材料和信息流的定时,因此看板槽内的每块看板,就代表了生产一种型号产品的一个批量时间(批量时间Pitch=节拍时间×每批次的产品数量)。例如产品A的批量时间为20分钟,那么每个时间间隔的看板槽里就放一张看板;产品B的批量时间为10分钟,那么每个看板槽里就各放两张看板;产品C的批量时间为40分钟,因此每隔一个看板槽放置一张看板。产品D和E共用一个生产工序,并且D产品与E产品的需求比例为2:1,因此把D产品的两张看板分别放在前两个间隔里,而在第三个间隔里放入E产品的一张看板,以此循环下去。

第 23 页 共 37 页 由上文阐述的方法可以看出,生产均衡柜是一个工具,能够在一定时间内,用看板平衡多种产品的混合生产与数量,例如,确保在半小时内,以一个稳定的产品比例,来制造小批量的D和E。

Heijunka (均衡化)

在固定的生产周期内,平衡产品的类型与数量。这样可以在避免大量生产的同时,有效的满足顾客的需求,最终带来整条价值流中的最优化的库存、投资成本、人力资源以及产品交付期。

举例说明“按照客户需求的产品数量来均衡生产”:假设一个制造商每周都收到500个产品的订单,但是每天收到的订单的产品数量却有着显著的差别:周一要运送200个,周二100个,周三50个,周四100个,周五再运送50个。为了平衡产量,制造商可能会把少量的已经完工的产品储存在装运处,作为一种缓冲来满足周一的高需求量,并按照每天生产100个产品的产量,来平衡整个一周的生产。通过在价值流终点库存少量成品,制造商可以平衡顾客的需求,同时,更有效地利用整条价值流的资源。

举例说明“按照产品类型来平衡产量”:请看图示,假设一家衬衫公司为人们提供A,B,C,D四种样式的衬衫,而顾客每周对这些衬衫的需求量为5件A型,3件B型,以及C型和D型各两件。对于追求规模经济性,希望尽可能减少换模的大批量制造商而言,他们很可能会按照AAAAABBBCCDD这样的生产次序来制造产品。然而,一个精益制造商,可能会考虑按照AABCDAABCDAB的次序来生产产品,并通过适当的系统改进,减少换模时间。同时根据顾客订单的变化,对生产次序进行周期性的调整。

Greenfield (新建工厂)

一个采用新的生产方法设计的新工厂,不再沿袭一些妨碍进步的工厂布局,或不合乎要求的习惯和文化,从一开始就可以用精益方法布置生产流程。 比较:Brownfield(现有的生产工厂)

第 24 页 共 37 页 Gemba (现场)

日语“现场”(actual place)的意思,通常用于工厂车间,和其它任何创造价值的生产现场。

这个术语强调改进的基础是直接观察到的状况,制定任何改进计划必须要能到现场直接观察。因此标准化操作是不能在办公室里制定的,必须在现场(Gemba)才能进行了解,并提出改进计划。 Four Ms (四M)

生产系统为顾客创造价值的4个M。前三个M代表资源,第四个M指使用资源的方法。在一个精益系统中,这四个M表示:

1. 材料(Material)——无缺陷或短缺

2. 机器(Machine)——无损坏,缺陷,或是计划外的停机 3. 人(Man)——良好的工作习惯,必要的技能,准时,无旷工 4. 方法(Method)——标准化的工序,维护,以及管理 Flow Production (流水线生产)

亨利.福特(Henry Ford)于1913年在密歇根州的Highland Park,建立的生产系统。

流水线生产通过一系列的生产方法,包括使用通用的设备,使生产线上的每项任务都有稳定的周期时间,并按照加工工序的顺序,使产品能够迅速、平稳的由一个工位“流动”到下一个工位。经由生产控制系统,使产品的生产率与最终装配线上的使用率相符合。 参见:Continuous Flow(连续流) 对比:Mass Production(大批量生产)

Fixed-Position Stop System (固定工位来停止生产)

一种通过在某个固定的位置,停止装配线运转来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类问题通常是指那些已经检测到,但无法在生产周期中解决的问题。

第 25 页 共 37 页 当操作员发现零件、设备、材料供应、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之后,会拉动一根灯绳或是按动一个信号灯,来提醒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在评估问题之后,决定是否在生产周期结束之前解决问题。如果问题可以在生产周期内解决,管理人员就会停止信号系统,以保证生产线继续运转,同时进行解决方案;如果不能解决,那么生产线就必须在生产周期完成后来解决问题。

丰田公司率先开创这套固定工位停止生产线的方法,其目的在于解决三个问题:(1)生产现场管理员通常不太情愿拉动信号灯绳;(2)在生产周期内,处理可以解决的小问题,消除不必要的生产中断;以及(3)在生产周期的终点,而不是在中间停止生产线运转,以避免重新启动生产线时,所导致的混乱,以及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固定工位停止生产线是一种自动化(Jidoka)的方法,或者说是一种沿着装配线的质量控制(building in quality)。

Five Whys (五个“为什么”)

当遇到问题的时候,不断重复问“为什么”,目的要发现隐藏在表面下的问题根源。 例如,Taichi Ohno 曾举过这样一个关于机器故障停机的例子(Ohno 1988, p.17): 1.为什么机器停止工作?

机器超负荷运转导致保险丝烧断了。 2.为什么机器会超负荷运转? 没有能够对轴承进行充分的润滑 3.为什么没有给轴承充分的润滑? 润滑油泵泵送不足 4.为什么泵送不足?

润滑泵的转轴过于陈旧,甚至受损发出了“卡嗒卡嗒”的响声。

第 26 页 共 37 页 5.为什么转轴会破旧受损?

由于没有安装附加滤网,导致金属碎屑进入了油泵。

如果没有反复的追问“为什么”,操作员可能只会简单的更换保险丝或者油泵,而机器失效的情况仍会再次发生。 “五”并不是关键所在,可以是四,也可以是

六、

七、八……关键是要不断的追问,直到发现并消除掉问题的根源。

参见:Kaizen(改进);Plan(计划),Do(实施),Check(检查),Act(行动)。 5S

五个都以 “S”开头的相关术语,用来描述可视化控制,及精益生产的现场操作。在日语里这五个术语是: 1. 整理(Seiri):从必要的项目¬——工具,零件,材料,文件中分离,并丢弃那些不必要的东西 2. 整顿(Seiton):整洁地布置工作区域,把所有东西放到它们应该在的位置上 3. 清扫(Seiso):打扫与清洗

4. 清洁(Seitetsu):常规性的执行前三个S所导致的清洁 5. 纪律(Shitsuke):执行前四个S的纪律

5S通常被英译为分类,清理,光亮,标准化,以及持久。一些精益思想的实践者另外添加了第六个S——安全,在车间和办公室内建立并实施安全程序。但是丰田公司传统上只提前4个S: 1. 整理(Seiri):详细检查工作区域内的所有物品,挑出并清除不需要的物品 2. 整顿(Seiton):按照整齐的,便于使用的方式布置需要的物品 3. 清扫(Seiso):清理干净工作区域,设备,以及工具

4. 清洁(Seitetsu):由严格执行前三个S所导致的全面的清洁和秩序

放弃第五个S,是因为在丰田公司,每天、每周、每个月审核标准化操作的系统下,再强调纪律显得多余。无论是使用4S,5S,还是6S,关键在于整个企业所有员工的全面切换,而不是临时的、孤立的一个个项目。

参见:Standardized Work(标准化操作)

第 27 页 共 37 页 First In, First Out (FIFO) (先进先出)

一种维持生产和运输顺序的实践方法。先进入加工工序或是存放地点的零件,也是先加工完毕或是被取出的产品。这保证了库存的零件不会放置太久,从而减少质量问题。FIFO是实施拉动系统的一个必要条件。 先进先出最好的例子,是一个能承放固定数量产品的斜槽,供应未制成品从槽的入口处开始,而下游工序取货安排在槽的出口处。如果先进先出排列已经满了,那么供应就必须停止,直到下游工序开始使用槽中库存。FIFO可以防止上游工序过量生产,甚至适用于那些不是连续流或库存超市的生产工序。 对于两个生产工序中间不适用库存超市的情况,FIFO是一种很好的拉动系统。因为某些零件可能非常特别(one of a kind),或是有着很短的“货架寿命”(shelf lives),或是非常昂贵,但又经常需要的。运用这种方法,从FIFO斜槽里取走一个零件,会自动引发上游工序生产一个补充的零件。

Fill-Up System (填补系统)

在一个拉动生产系统中,前面的工序只生产“够用”的产品,来取代或是填补后续工序提取的产品。 参见:Kanban(看板),Pull Production(拉动系统),Supermarket(库存超市) Every Product Every Interval (EPEx) (生产批次频率)

在同一条生产线中,生产不同型号产品的频率。

如果工序中的一台机器,每三天换模一次,来生产不同的产品,那么生产批次间隔EPEx就是三天。一般而言,EPEx应当越小越好,这样就可以按照小批量,来生产不同型号的产品,从而把库存量减到最小。然而,一台机器的生产批次间隔,通常取决于换模时间,以及零件种类的多少。用一台换模时间很长的机器,来生产多样产品,就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较长的生产批次间隔时间,除非能够减缩短换模时间,或是减少零件的种类数目。 参见: Heijunka(均衡化) Error-Proofing (预防差错)

第 28 页 共 37 页 防止操作员在工作中出现由于选错、遗漏,或是装反零件等操作,而导致质量缺陷的方法。也称为错误预防(mistake-proofing),Poka-yoke(差错预防),以及Baka-yoke(fool-proofing 傻子都犯不了错误)

Apparent Efficiency(表面效率)与 True Efficiency(真实效率)

Taiichi Ohno用一个“10人每天生产100件产品”的例子阐述了人们经常混淆的“表面效率”和“真实效率”的含义。如果通过改进,使每天的产量达到120个零件,效率表面看起来有了20%的提高。如果需求也增加20%,这表示真实效率提高了。如果需求还保持在100,那么提高真实效率的唯一途径,就是如何以更少的投入,生产出相同数量的零件用8个人每天生产100件产品。 Total Efficiency(总效率)与Local Efficiency(局部效率)

丰田公司通常把总效率(整个生产过程或是价值流)和局部效率(对一个生产工序,或是价值流中的某一点,或某一个步骤的操作)区别开来。他们往往更注重于前者,而不是后者。 Downtime (停工期)

计划的或是未计划的停工而损失的生产时间。

计划的停工时间,包括预定的的生产会议,换模,以及计划中的维护工作所花费的时间。 非计划的中断时间包括故障导致的中断、机器调整、材料短缺、以及旷工所导致的时间损耗。

参见:Overall Equipment Effectiveness(整体设备效率),Total Productive Maintenance(总生产维护)。

Design-In (共同设计)

顾客与供应商共同合作设计产品,及其制造工艺的方法。

第 29 页 共 37 页 典型的方法是顾客提供成本与性能指标(有时称为一个“信封套”),而供应商迅速的进行产品的详细工程和制造工艺设计(加工,布局,质量等)。供应商通常会派遣一名“常驻工程师”在顾客的工厂或设计工程中心,以确保产品能够在整个系统中良好的运转,将总成本降到最小。 Demand Amplification (需求扩大)

在多级生产过程中,当上游收到的订单数量,远比下游的生产,或销售数量多的现象,这也称为Forrester效应(二十世纪五十年代MIT的Jay Forrester 首次用数学方法定义了这种现象的特征)或是牛鞭效应(Bullwhip Effect)。

导致需求扩大的两个主要原因是:(a)太多可以调整订单的决策点;(b)在等待订单处理期间以及传递订单过程中的延误(例如等待每周运行一次的材料需求计划的程序)。延误的时间越长,需求扩大就越严重,因为预测的数量越不准确。

为了尽可能的减少需求扩大,精益思想者会通过在价值流的每个阶段,经常性的提取装运指令,来平衡拉动系统。

下面的需求扩大图反映了一个典型的例子,需求变化在价值流末端(Alpha)客户那里是适度的,每个月大约±3%。但是当订单经过Beta和Gamma向价值流上游移动的时候,就开始变得非常不稳定。当Gamma的订单送到原材料供应商那里时,每个月的需求已扩大到±35%。

需求变化图表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可以提高大家对生产系统需求扩大的认识。如果能够完全消除需求扩大,那么这个价值流上每一点的订单变化都将是±3%,从而真实的反映了顾客需求的变化。 参见:Build-to-order(按订单制造),Heijunka(均衡化),Level Selling(均衡销售)

Value-Creating Time (增值时间)

在生产的过程中,能实际为顾客增加价值的工序时间。通常增值时间要短于周期时间,周期时间又要短于产品交付时间

第 30 页 共 37 页 Production Lead Time (产品交付期)

Production Lead Time(产品交付期,也称为产出时间throughput time或Total Product Cycle Time总产品周期时间)

生产一件产品,从开始直至结束所需要的时间。在车间里通常称之为“大门到大门”时间。这个概念还可以应用于产品从开始设计到结束的过程;或是把原材料,经过一系列工序加工成产品的时间。

与时间相关的术语

Effective Machine Cycle Time(有效机器周期时间)

机器周期时间(Machine Cycle Time)加上装载与卸载的时间,再加上单个产品的平均换模时间。例如,如果一台机器的节拍时间为20s,加上装载与卸载所需的30s,以及换模时间30s除以最小批量零件数30,那么有效机器周期时间就等于20+30+1=51秒。 Machine Cycle Time(机器周期时间) 用机器加工,完成一件产品总共需要的时间。 Non Value-Creating Time(非增值时间)

从顾客的观点来看,花费在那些增加成本,但不增加产品价值的活动上的时间。典型的例子包括库存,检查,以及返工。

Operator Cycle Time(操作员周期时间)

在重复同样工作之前,操作员在工位上,完成所有工作所需要的时间。这个时间通常直接由实际观察测量得到。

Order Lead Time(订单交付期)

产品交付期加上将产品运输到客户的时间。包括处理订单的延误、将订单输入生产系统的时间,或由于顾客订单超过生产能力而导致的等待时间等等。简而言之,就是顾客要为产品等待的总时间。

第 31 页 共 37 页 Order to Cash Time(订单到现金时间)

从收到顾客订单到收到货款,所经过的时间。这个时间可能比订单交付时间长,也可能会短,主要取决于产品是按订单生产,还是从库存装运,以及支付方式等等。 Processing Time(加工时间)

真正用于设计或是生产一个产品的时间。通常情况下,加工时间只是产品交付期的一小部分。 Cycle Time (周期时间)

指的是制造一件产品需要的时间,通常由观察得出。这个时间等于操作时间加上必要的准备、装载,及卸载的时间之和。

周期时间的计算往往与所选择的对象相关。例如,某个喷漆工序完成一个共22个零件需要五分钟,那么对于这一个批量而言,周期时间就是五分钟。然而,对于这个批量里的每个零件而言,周期时间则为13.6秒(5分钟 x 60秒 = 300秒, 300秒 / 22= 13.6秒) Cross-Dock (交叉货仓)

一个用来分类和重新组合众多供应商所提供的不同产品的库房,继而再将完成分类或装配的产品运发至不同的顾客。例如装配厂,批发商或是零售商等。

常见的例子是那些拥有多个工厂的制造商,他们通常会为了能够高效率的接收众多供应商所发来的货物,而专门设立的一间货仓。当一辆装满了不同产品的卡车到达货仓的时候,货物立即被卸下,并被放置到多条传输通道上,以便装载到开往不同工厂的卡车上。

由于交叉货仓不用来存放货物,因此它不一定是一个仓库。取而代之的是,通常货物从入仓的汽车上卸下,再被运送到传输通道,并传送至出仓的汽车上,是一步完成的。只要汽车的出仓频率够高,就有可能保持交叉货仓的地上24小时没有囤积。 Continuous Flow (连续流)

第 32 页 共 37 页 通过一系列的工序,在生产和运输产品的时候,尽可能的使工序连续化,即每个步骤只执行下一步骤所必需的工作。

连续流可以通过很多种方法来实现,包括将装配线改造成手工生产单元(manual cell)等。它也被称为一件流(one-piece flow),单件流(single-piece flow),以及制造一件,移动一件。

参见:Batch and Queue(批量生产),flow production(连续流生产),One-Piece Flow(单件流)。 Changeover (换模)

通过更换模具(也称为安装set-up),用同样的机器或装配线,生产不同的产品。换模时间的计算,从换模前加工完最后一个零件算起,到换模后加工完第一个合格的零件结束。

Chaku-Chaku (一步接一步)

是一种实施单件流的方法。在一个生产单元里,机器可以自动的卸载产品,从而使操作员(也可能多名操作员)可以不用停机,就能够直接把工件,从一台机器运送到另一台机器上。这样可以达到节省时间,减少操作员做非增值的工作。

例如,在一个生产单元里,第一台机器在它的生产周期结束后,自动将工件送出,操作员把这个工件放到第二台机器上。而此时,第二台机器也恰好结束其上一个周期,并送出加工完的工件。操作员装载新的工件之后,启动机器,并接着把这台机器完成的工件,运送到它后面的那台机器上,以此类推在这个单元里进行下去。这个术语在日语中的字面意思是“一步接一步”。 参见:Cell(生产单元),Continuous Flow(连续流) Cell (生产单元)

制造产品的各个工位之间,紧密连接近似于连续流。在生产单元里,无论是一次生产一件还是一小批,都通过完整的加工步骤来保持连续流。

第 33 页 共 37 页 U型(如下图所示)单元非常普遍,因为它把走动距离减小到最少,而且操作员可以对工作任务进行不同的组合。这是精益生产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因为U型单元里的操作员人数可以随着需求而改变。在某些情况下,U型单元还可能安排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工序,都由同一个操作员完成,这对于保持工作节奏与平顺流动是非常有帮助的。

很多公司都交换使用“Cell”和“Line”这两个术语。

参见:Continuous Flow(连续流),Operator Balance Chart(操作员平衡表),Standardized Work(标准化操作)。

Capital Linearity (线性化的设备投资)

一种设计生产或采购设备的方法,能够以最少的资金投入,满足客户的需求变化。

例如,投资一套年产力为100,000件产品的设备,或是采购十套较小的设备,分装到十个年产力为10,000件的生产单元中。

如果100,000件产品的需求是正确的话,那么这条具备100,000件生产能力的单一生产线就很可能是最经济的投资方式。然而,如果需求是105,000个部件的话,情况就不相同了:厂商要么需要再购买一整条生产线(再添加100,000件的生产力),要么就得拒绝订单。如果厂商采取的是安装十个单元的计划,那么当需求为105,000个部件时,厂商可以再采购一个单元的设备。这种情况下,由需求变化所引起的,每件产品的平均投资变化将会非常微小。

参见:Labor Linearity(劳动力线性化),Monument(纪念碑),Right-sized Tools(适度装备)。 Build-to-Order (按订单制造)

生产者完全按照订单的数量,而不是根据市场需要预测生产,使产品交付期尽可能的满足客户的要求。 这是精益思想家们所力求实现的目标,因为它避免了根据预测生产所必然导致的浪费。

参见:Demand Amplification(需求扩大),Heijunka(均衡化),Level Selling(均衡销售) Batch and Queue (批量生产)

第 34 页 共 37 页 一种生产方法,指不考虑实际的需求,而大批量的生产,导致半产品堆积在下一个生产工序,造成大量库存(包括在制品与成品)。

参见:Continuous Flow(连续流),Lean Production(精益生产),Overproduction(过量生产), Push Production(推动生产)

Automatic Line Stop (自动停止生产线)

出现任何生产问题或质量缺陷的时候都会自动停止生产。

对于自动生产线而言,这通常包括安装传感器及相应开关,用来探测异常情况,并且自动停止生产线。对于非自动生产线而言,通常设置一个固定工位,用来停止生产线的运转。如果无法在生产周期中解决问题,这个工位的操作员可以在周期结束的时候,通过绳子或是按钮来停止生产。

这个例子解释了自动化(Jidoka)的精益原则,它能够防止缺陷进入到下一个生产工序,并且能够避免制造出一系列的缺陷产品。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有些大批量的生产厂家,即便是发现缺陷重复出现,不得不返工时,仍维持生产线的运转,为了是获得较高的设备利用率。

参见:Error-proofing (差错预防),Fixed-Position Stop System(固定工位停止系统),Jidoka(自动化)。 Andon (信号灯)

一个可视化的管理工具,让人们一眼就能够看出工作的运转状况,并且在任何有异常状况时发出信号。 Andon可以用来指示生产状态(例如,哪一台机器在运转),异常情况(例如,机器停机,出现质量问题,工装故障,操作员的延误,以及材料短缺等),以及需要采取的措施,如换模等。此外,Andon同样也可以通过计划与实际产量的比值来反映生产状态。

典型的Andon(日语中的“灯”的意思)是一个置于高处的信号板,信号板上有多行对应工位或机器的灯。当传感器探测到机器出现故障时,就会自动启动相应的灯;或是当工人发现机器故障时,可以通过 “灯绳”

第 35 页 共 37 页 或按钮来启动信号灯。这些灯号可以让现场负责人迅速作出反应。另外一种典型的Andon是在机器上方的有色灯,用红色来表示出现问题,或是用绿色表示正常运转。 参见:Jidoka,(自动化) Visual Management,(可视化管理) A3 Report (A3报告)

一种由丰田公司开创的方法,通常用图形把问题、分析、改正措施、以及执行计划囊括在一张大的(A3)纸上。在丰田公司,A3报告已经成为一个标准方法,用来总结解决问题的方案,进行状态报告,以及绘制价值流图。

国际通用的A3纸是指宽297毫米,长420毫米的纸张。美国最接近这个尺寸大小的纸张是11′x17′帐页纸。

参见:VSM(价值流图) 标准作业指导书(SOS)

所有的作业必须有标准,所有标准的作业必须有相关的规范描述。标准作业指导书(SOS)详细地描述了每一个工序的作业规范和要求。 物料传递员(W/S)

又称水蜘蛛 (Water spider) 简写为 (WS), 是精益生产线上专门从事物料、工具、生产看板及其他工装夹具的准备和传递的人员。

物流传递员所从事的工作通常是不增加产品价值的浪费,精益生产通过安排专门的物流传递员是为了有效剔除其他作业人员的不增加价值的作业(即浪费),提高作业员的生产效率,从而保证及达到精益生产线整体最优的目的。

员工参与(Employees participation)

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众人拾柴火焰高。精益生产的成功与否,须有你我他的共同参与。 精益生产推进办公室(Kaizen promotion office)

第 36 页 共 37 页 项目的主导者,精益生产的具体实施和推广中心。从进度、技术、方向推进精益生产项目的顺利实行。 乐于改变(Open mind to change)

要有乐意接受改变的人生观。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去尝试和接受新事物,避免陷于已成的经验和习惯而拒绝尝试新的方法。

先创新后投资(Creativity before capital) 鼓励先有创意的改善方法,然后才是投资。 团队精神(Team work)

团队的核心是共同奉献。 大至一个国家,小至一个集体,团队精神是它们的精神支柱,是一个集体精神面貌的充分体现;就精益生产线来说,团队精神就是它的凝聚力、绩效不断增强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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