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爆炸场所危险辨识

2023-01-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粉尘爆炸场所危险辨识

可燃性粉尘危险场所电气设计分析

摘要:文章阐述了可燃性粉尘的特点及可燃性粉尘环境粉尘爆炸的危害性,对比了国家现行的电气产品规范GB 12476和设计规范GB 50058在粉尘爆炸规范条文方面的异同。通过完成东南沿海化工厂的一个提取车间内部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电气设计实例,系统阐述了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的分区原则、电气设备选型要求、防雷防静电设计要求等,最后提出了一些在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中电气设计的注意点。

关键词:可燃性粉尘;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防雷防静电设计;DIP

1 概述

所谓的可燃性粉尘环境,是指在大气环境的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性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传至全部未燃烧混合物的环境。

随着现代工业技术的发展,可燃性粉尘的危险场所在不断增多,其危害变得不可避免,相应的粉尘爆炸事故也时有发生。1987年3月15日我国哈尔滨亚麻纺织厂发生的特大型亚麻粉尘爆炸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然而,笔者在平常的化工制药工厂的电气设计过程中发现,由于目前部分国家设计标准、规范正在进行修编,导致了设计规范和产品规范在部分内容上不对应。而且部分工艺专业和电气专业的设计人员对粉尘防爆及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缺乏充分的认识,因此在设计过程中,工程人员不能够正确运用规范内容进行设计,最终影响了相关工程的设计质量。

在本文中,笔者将通过一个化工厂提取车间的电气设计实例简要分析一下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的电气设计过程。

2 相关标准和规范

在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的电气设计中,本次参考的国家规范和行业规范有:

(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GB 12476.1-2000)第1节: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

(2)《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GB 12476.2-2010)。

(3)《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

(4)安全生产行业规范《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3009-2007)。

(5)设计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经研究可以发现:现行国家产品规范GB 12476.1-2000与现行国家设计规范GB 50058-92相比较起来,在电气设备的型式、外壳的防护类型、粉尘危险区域的划分、可燃性粉尘引燃温度分组等多方面有着很多不一致。鉴于目前市场上大部分防爆电气厂家的产品均按新产品规范GB 12476.1-2000设计、制造和检验,并且,在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选型及粉尘危险区域划分等方面上,GB 12476与国际标准IEC 61241、行业标准AQ 3009-2007是一致的,本次设计中电气设备的选型将按照产品规范GB 12476.1-2000进行。

3 电气设备选型

根据国家规范GB 12476及行业规范AQ 3009-2007第4.2.2.3条,按照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及粉尘层的厚度,可将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分成20区、21区和22区三个区域等级。每个区的特性如下:20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21区为粉尘爆炸危险环境分区,21区在正常运行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点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22区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21区。

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分区的程序及举例可参考GB 12476.3-2007/IEC 61241-10:2004的附录A或者AQ 3009-2007的附录C。

对于电气设计人员来说,选择合理的粉尘防爆隔爆电器是消除由电气设备引起的电火花火源的可靠方法。

Ⅱ类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可分为T1-T6共6个组别:T1最高表面温度450℃,T2最高表面温度300℃,T3最高表面温度200℃,T4最高表面温度135℃,T5最高表面温度100℃,T6最高表面温度85℃。

目前IEC标准中有关粉尘外壳存在着A、B两种设计型式,分别代表了欧洲和北美两种标准体系。虽然这两种设计型式对于设备的选型/安装要求不同,但是具有相同的保护水平,是可以通用的。目前国内市场上的防爆电气厂商大多按照A型设计、制造。

对于A型电气设备,其最高表面温度应不超过相关粉尘云最低点燃温度的2/3,即Tmax≤2/3Tcl。当存在粉尘层厚度至5mm时,其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相关粉尘层厚度为5mm的最低点燃温度减去75K,即Tmax≤T5mm-75K,取两者的最小值。对于B型电气设备,其最高表面温度应不超过相关粉尘云最低点燃温度的2/3,即Tmax≤2/3Tcl。当存在粉尘层厚度至12.5mm时,其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相关粉尘层厚度为12.5mm的最低点燃温度减去25K,即Tmax≤T12.5mm-25K,取两者的最小值。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A型电气设备和B型电气设备的选型要求在仅存在相关粉尘云的环境中是完全一致的,两者只有在粉尘层厚度超过一定数量的时候,选型要求才会有所差别。

具体到设计工程中,本工程位于浙江东南沿海岩头工业区,建筑采用全现浇框架结构,生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面积为10871m2,建筑主体为二层,建筑高度为19.3m。车间工艺主要通过微生物发酵液经过离心喷雾干燥、混合包装得到恩拉霉素成品。干菌丝气力输送设备分别占据了建筑物一、二层的一个房间。根据工艺条件,我们把这两个房间划分为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环境。

依据以上原则,我们可以分析出本次提取车间内部可燃性粉尘危险区域所需要选用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由于提取车间内部干菌丝气力输送系统只有在异常的条件下,可燃性粉尘才会偶尔出现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因此可以将干菌丝气力输送系统所在的房间划分为粉尘防爆22区。

而干菌丝作为化工饲料,其在高温时,粉尘云最低点燃温度为130℃。由于电气设备距离粉尘释放源有一定的距离,现场又采取了专业除尘措施,从而可以排除粉尘层堆积厚度达到5mm或12.5mm的情况。

Tmax≤2/3Tcl=86.7℃

可知选择的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包括灯具、电机、现场操作柱等)只需要高于以下标准:DIP A22 TA 85℃(或TA,T6)IP6X,即可满足提取车间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的电气设计要求。

4 防雷设计

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第3.0.3条的第7点: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本提取车间的干菌丝气力输送系统所占房间应划分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

又根据本规范的第4.5.1条第3点,当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之和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且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该建筑物可确定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由于可燃性粉尘危险区域面积并未达到提取车间的30%,提取车间可划分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按照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标准进行设计,但对可燃性粉尘危险区域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防闪电感应和防闪电涌侵入措施,应采取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进行

设计。

5 防静电接地设计

对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所有的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具体设计中,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内环形接地干线采用25×4热镀锌扁钢距地0.3m沿墙或钢平台明装,过门及过道处接地干线则埋地暗敷。连接设备的接地支线采用25×4镀锌扁钢埋地暗敷至

设备。

6 设计中注意点

(1)由于对可燃性粉尘防爆缺乏充分的认识,某些电气设计工程师不管是气体爆炸危险场所还是可燃性粉尘危险场所,都选用气体防爆电气设备。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电气设备与气体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防护要求完全不同,气体防爆电气设备在可燃性粉尘危险场所是完全没有作用的,反之亦然。因此,两者绝对不能互换使用。

(2)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电气设备根据外壳等级可分为防尘型和尘密型,但并不意味着该电气设备具备了防水的功能,绝大多数的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不能阻止水进入其内部,因此不能将这些设备直接安装在户外露天场所,也不能用水冲洗其外壳。如果想让可燃性粉尘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具备以上功能,必须在设计中指出设备须满足IPX5以上的外壳防护等级要求。

7 结语

笔者根据多年的设计实践写出了此文,但是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要全面、完善地做好一个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工程的设计,需要工艺、通风、建筑等多个专业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每个专业在各自的设计领域内都有相应的设计要求,缺一不可。

这就要求我们电气专业的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要做到全盘把握,在充分理解本专业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对工艺、建筑专业的条件及时进行反馈和沟通,并对通风专业提出要求,降低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的等级。通过设计人员的协同努力,并随着国家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最终修订完成,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的设计水平一定能迈上一个新的

台阶。

参考文献

[1] 马中飞.工业通风与防尘[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

[2]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GB 12476.1-2000)[S].

[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GB 12476.2-2010)[S].

作者简介:袁捷(1982-),男,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石油化工设计院)电气设计工程师,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吴 涛)

作者:袁捷

第2篇: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要点提示

本提示适用于具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包括粮食加工及储运、饲料加工、木材加工、轻金属粉末加工、煤炭储运、煤粉加工及使用、纺织、硫磺制粉、粉末静电喷涂等企业,不包括矿山、烟花爆竹和火药制造企业。

基础管理

1、具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符合本提示要求。不符合本提示的现有企业,要限期整改,到期仍不符合的,要停产整顿。

2、 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将预防粉尘爆炸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粉尘防爆管理体系,强化安全和防火防爆机构。

3、企业是本单位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企业必须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程度进行危险识别,定期进行评估。

5、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5)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6)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的专项安全生产责任。

7、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原始记录和台账应按规定如实填写,按期限保存备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3)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5)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6)粉尘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0)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1)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4)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5)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7)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8、企业应制定相关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检修维护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 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应急救援组织在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时,应当吸纳与其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参加。

10、企业应针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风险辨识,预测潜在的紧急情况,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定期评审和更新预案。

11、 企业应当确保本单位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安全生产投入必须纳入企业全年经费预算。

12、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防火防爆技术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粉尘防爆知识,熟悉、掌握相关的控制系统使用技能;对在易爆场所工作的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防火防爆技术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工作

13、 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在工艺流程中使用惰性气体或能放出有毒气体的场所,要配备可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呼吸保护装置。

14、企业必须制定运行检修维护细则,并定期对生产系统的粉尘及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进行检测,保证设备、系统正常运行。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5、 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2)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3)具有粉尘爆炸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4)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

(8)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9)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 (10)各类事故隐患;

(11)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16、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检查,消除违章行为。要以岗位自查制度为基础,建立班组检查、车间检查、分厂检查、综合管理部门综合检查、企业主要领导带队重点检查和群众性的检查等分级分类检查和问题整改制度。并根据企业现状制定安全检查的频次。通过检查及时消除违章,清除隐患;对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制定出防范措施,并订出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17、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每次检查的内容、结果、整改情况应记入档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18、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9、 企业应定期检查除尘系统的泄爆、隔爆装置,使其性能保持完好;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系统内配置的任何设备,如需改造,其设计应由有相应资质的部门进行。

20、车间内应杜绝明火作业。如确需在车间内使用电、气焊时,应将该区域工艺设备停止运行,将设备、管线等及工作场地清理干净。制定防火措施并经企业防火部门审批同意(办理动火证),在严密监护下和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焊接完毕,由防火员认真检查并继续监护一段时间,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

21、 企业应设置粉尘浓度测定仪,随时对车间和除尘系统的空气含尘浓度进行检测,并定点定时对温度、湿度、压力等进行检测,或请有关部门协助定期监测,并建立档案,及时了解系统的工作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改进措施。

22、 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更换或停止使用。

23、 企业应每年对尘毒作业岗位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减少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第3篇: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检查的重点问题总结

1.重点是铝粉、镁粉、锌粉、钛粉、煤粉、面粉、淀粉、糖粉、血粉、鱼粉、木粉、纸粉、棉花、烟草、塑料、染料等企业。

2.安全资格手续不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关闭取缔。

3.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改,辨识粉尘燃爆风险,完善防火、防水、防爆设施和措施,及时彻底清理生产中产生的粉尘,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4.生产场所必须确保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5.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6.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7.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

8.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9.严格动火等作业审批制度,强化现场管理,杜绝三违现象。 10.严格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监测仪器等的检查巡查,确保工作场所粉尘等危害因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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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煤粉、面粉、木粉、棉花、烟草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

12.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企业,要立即整改。

13.严格作业审批制度,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制定作业方案并报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14.生产场所应采用防爆设备与防碰撞火花作业工具;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部件等,必须采取防止静电积累及静电火花措施。

15.保持作业场所清洁,不得有洒落粉尘聚集;严禁采用正压气体吹扫。

16.企业应加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除尘,保证收尘系统安全可靠运转;收尘系统一旦停运,必须随即停止相关生产作业。

17、在粉尘爆炸危险区生产作业的人员,应穿着阻燃材质的工作帽和衣裤,正确佩戴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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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忻州煤销—省煤炭厅组织开展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专项检查

8月26日,省煤炭厅组织长治市有关部门专家在阳泉保安煤业进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贸企业的安全管理。

在听取了保安煤业在贯彻落实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粉尘爆炸防范工作汇报后,检查组先后深入到井下综采、综掘、高抽巷、底抽巷及地面洗选中心,对开展综合防尘、防灭火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现场检查。对下一步在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高度重视存在粉尘、瓦斯、火灾隐患的安全管理,严格制定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管理制度、落实日常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

第5篇:营口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高新区

关于转发《营口市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5年6月27日,台湾新北市八仙水上乐园举办“彩虹派对”大型活动时发生可燃性彩色粉尘爆燃,造成大量人员受伤。为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1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辽宁省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营口市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严格按方案抓好落实,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营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营口市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 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市(县)区、园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深入的开展涉爆粉尘安全大检查活动,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各行业领域粉尘防爆长效监管机制,落实责任,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四个清单”;健全和落实粉尘作业和粉尘使用场所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责任制,完善事故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开展各层级的粉尘防爆安全教育,提高全市对粉尘爆炸危害性的认知和防范意识,有效遏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粉尘作业场所

一查作业场所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作业。

二查除尘系统是否按防爆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和使用,除尘系统是否按规定设置泄爆装置,是否按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三查是否建立粉尘清扫清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四查是否按规定清理除尘滤袋、管道和灰斗内的积尘,是否落实铝镁等遇湿易燃金属粉尘防水防潮措施。

五查是否对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掌握相关防范粉尘事故的相关规定和技能。

(二)粉尘使用场所

一查各类娱乐性活动、赛事活动中是否还有使用彩色粉尘的情况。

二查活动中使用彩色粉尘的种类和数量、参加人员等情况,是否在封闭和相对封闭的场所喷洒彩色粉尘。

三查是否存在集中、持续、高浓度喷洒彩色粉尘且有明火、高温热源的问题。

四查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存在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五查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要求,严禁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有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渲染气氛。

三、工作步骤

本次大检查活动由市安委会统一组织领导,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大检查时间从2015年7月至12月。各市(县)、园区安委会和相关部门要深入结合各自职权范围,切实做好辖区和行业领域内粉尘防爆的督查检查工作,市安委会将组成督查组抽查工作进展情况。

(一)自查自改阶段(7月-8月)

各市(县)区、园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今年3月份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粉尘作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营安委发[2015]8号)基础上,立即分地区、分行业制定粉尘防爆大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粉尘防爆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检查文件下发至相关企业和单位。督促各行业领域企业、各类活动承办单位进行自查自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内容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全面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及时上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检查督查阶段(9月-10月)

各市(县)区、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涉及的活动承办单位和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组织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单位和企业的管理台账。在全面开展治理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整治、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切实落实属地分级安全监管责任。市安委会采取分组互检方式进行督查,全市共分3个组:第一组西市区、站前区、沿海产业基地、高新区;第二组大石桥市、老边区、中小企业园;第三组盖州市、鲅鱼圈区、仙人岛能源化工区。各县区要选派好督查人员,并将督查人员名单于8月17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将对督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

各市(县)区、园区和有关部门要梳理“四个清单”,集中力量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开展“回头看”再检查,确保事故隐患彻底消除。要对本次检查的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思广益创新举措,优化完善监管机制,强化涉爆粉尘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规范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和单位的管理模式,持续改进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提升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能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动员部署,全面落实责任

各市(县)区、园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明确大检查的目标和任务,细化检查内容和方法步骤,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提升本地区粉尘作业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水平。国家和省安委办将对各地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并进行通报,被通报的地区市安委会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开展宣传教育,加强联合执法

各地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面向社会和企业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普及粉尘爆炸的防范知识。各地要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和隐患排查综合治理,执法过程中宣讲《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粉尘防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推进基层依法治安。

3.抓好督查检查,及时报送总结

我市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数量多,分布广,检查工作量大,各市(县)区、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埋头苦干攻坚克难。为确保大检查不走过场,各地要按照《通知》和本方案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层层组织,一级抓一级,切实抓好督查检查工作,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各市(县)区、园区将检查方案于7月2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大检查工作总结于11月5日前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常松

电话:0417-3333054

第6篇: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爆炸大检查工作方案[大全]

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爆炸

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XX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委会印发《关于印发 “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爆炸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部决定从2015 年8月至10月,集中三个月的时间在施工现场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要求,深刻吸取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充分认识粉尘爆炸和爆破事故的严重和危害性,举一反三,深入组织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爆炸大检查,从法规标准、安全责任、使用管理、现场防控、人员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和爆破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粉尘作业场所

一查作业场所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在违规多层房、防火间距不达标的区域内作业。

二查是否安装除尘系统,是否按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三查是否建立粉尘清扫清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四查是否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掌握相关防范粉尘事故的相关规定和技能。

(二)爆破作业场所

一查是否严格遵守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国标《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轨道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二查是否编制爆破方案,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三查爆破人员是否持有相应证件,保证持证上岗,爆破人员严禁穿戴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四查爆破作业前是否落实“四方签认”工作。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监测单位、爆破公司等爆破作业相关岗位人员必须到场,并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留有“四方签认”记录。

五查爆破区域是否存在燃气管道或其它管线。提前与外委监测单位及第三方监测单位做好沟通,爆破前必须提前通知爆破监测单位进行爆破振速监测,爆破反馈信息及时调整钻爆参数,确保爆破作业时周边建筑(构)物、各种管线的安全。

六查是否提前与当地进行协调,爆破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按要求设置警戒区,确保无关人员与机具撤离至安全地点。

七查存在“盲炮”时,务必寻求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三、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

1.深入调查摸底。按照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对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和爆破作业场所深入进行排查摸底,进一步摸清现场的基本情况,明确工作责任。通过在盾构作业区、钢筋棚和爆破场所张贴标语、更换项目部宣传栏,大力宣传深入开展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和爆破场所防范爆炸专项检查的意义,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制定实施方案。制定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深入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和爆破场所,大力宣传爆炸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动员项目部及施工班组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二)工作阶段

1.自查自改全覆盖,治理检查全覆盖。自8月10~20日,由工点负责人牵头,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对所有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和爆破场所展开全面深入的安全隐患大检查,真实记录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确保自查自改全方位、全覆盖。及时向安质部进行反馈。

2.项目部安质部组织专项检查。8月20~30日,安质部组织全员进行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和爆破场所防范爆炸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形成书面记录;同时针对各工点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爆炸大检查自查反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项目部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检查。9月1~5日,领导小组检查现场宣传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自查自改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4.9月6~30日,由安质部牵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次检查方案和项目部领导小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再次深入现场,加大管理力度,狠抓督促检查,确保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施工场所内所有存在爆炸危险的区域逐一进行检查验收。

(三)总结提高阶段

10月1~10日对项目部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在10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工作总结上报上级单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XXX 副组长:李XXX 成 员:杨 X、张XXX、郑 X、唐 X、范XXX、于XXX、 李XXX、余XXX、杨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于XXXX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工作汇总。

五、工作要求

将深入开展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和爆破场所防范爆炸大检查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一项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抓实抓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协调联动,综合治理,狠抓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明确大检查目标任务,细化检查内容和方法步骤,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本工区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和爆破场所防范爆炸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和企业员工, 加强爆炸危害性的宣传,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四是按照“一点一档”要求,及时建立本工区涉及可燃爆粉尘安全专项检查台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项目部

2015年8月8日

第7篇:粉尘爆炸应急预案

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一章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粉尘爆炸事故可能发生在粉尘作业场所、仓库等区域,由于粉尘作业场所作业时会产生大量的可燃爆粉尘,如果粉尘清扫不及时、通风系统不畅,当粉尘浓度超过爆炸极限,遇到明火即可能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1.2 危险程度分析

1、粉尘爆炸是可燃性粉尘在空气中浮游,当一种火源给予一定的能量后发生的爆炸。棉花粉尘遇到明火即可能发生起火及爆炸事故。

2、粉尘爆炸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由于粉尘的初始爆炸气浪会将沉积粉尘扬起,在新 的空间达到爆炸浓度而产生二次爆炸。这种连续爆炸会造成极大的破坏。严重的危及到周边建筑和群众,造成重大伤亡。

3、粉尘爆炸会产生有毒气体。产生的有毒气体是一氧化碳和爆炸物(如塑料)自身分解的毒性气体。毒气的产生往往造成爆炸过后的众多人畜中毒伤亡,必须充分重视。

1.3 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1.3.1 事故预防措施

公司为避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采取的预防措施主要有:

1、粉尘作业场所与其他建筑物保护安全距离;

2、粉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专项考核,能够识别并正确应对粉尘爆炸危险;

3、生产设备,通风管道,采取防静电措施;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有泄爆,阻爆,隔爆装置。

4、控制热源场所进行通风;

5、制定了粉尘火灾防爆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防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7、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8、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的设备、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一次,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9、每周至少一次对通风系统进行除尘清扫。

10、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应及时整改,整改有难度的,应及时上报总经理。

11、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应急救援演练。 1.3.2 应急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扑救火灾,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2、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

3、当事故超出企业自救能力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4、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由主要负责人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详情。 第二章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原则是: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对事件实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当”的原则。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救援体系及其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由总经理任总指挥、副总经理、安全主任任副总指挥、各车间主管任现场指挥或小组组长,总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安全主任具体负责预案的编制过程以及组织预案演练;后勤组负责保障应急物质、应急资金及日常应急设备维护;采购组负责提供各种化学物质的技术材料;其他部门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指挥部设在发生事故后的安全地点。当总指挥外出时,由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担任现场指挥,现场指挥不在现场,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担任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事故发生,公司立即启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下设抢救组、抢修组、警戒组、疏散组、医疗救护组、通讯保障组。

3.2 应急救援队伍各组的职责 3.2.1、总指挥的职责

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全面负责应急状态下厂区内的一切应急响应

3 活动。应急办公地点为厂办公室(事故应急救援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安全的地方设定为应急指挥中心)。非常规状态下(如:节假日期间、夜班期间),厂最高值班领导临时担任总指挥。

(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发布进入应急状态的命令; (2)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决策场内的重大应急行动及确定应急方案; (3)保证现场和企业外来人员的安全; (4)宣布场内应急状态的终止;

(5)在应急状态终止后,组织领导场内的恢复工作;

(6)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7)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3.2.2、现场指挥的职责

(1)无论在任何时候发生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首先进入指挥岗位;听到警报声或收到电话时,其余成员必须赶到事故现场,做好指挥调动等工作。公司应急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将情况报告总指挥,由现场指挥部负责。

(2)清楚估算事故的严重性及危害程度,本公司的应急力量是否有足够的能力进行处理,决定是否报告社会力量或有关部门人士协助处理。

(3)如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处理事故,必须迅速调动相应的人力物力展开抢修抢险工作。

4 (4)如明确事故属于难以控制性质时,则及早安排将重要物资撤离现场安全地带,并妥善保管。

(5)事故平息后,应尽快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善后工作(包括:事故调查、恢复生产及安顿伤亡人员等)。

3.2.3、抢救组职责

其任务是当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组织消防抢险队员,控制危险源,开展事故扑救、现场人员搜救等工作。

(1)熟悉各种灭火器材、设施的用途、操作方法、存放地点及使用范围。 (2)了解各种抢险的方法、路线和抢修工具、器械、配件的存放地点等。 (3)当发生事故时,全组人员必须迅速赶到事故应急集合点,听从组长的安排,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开展火灾扑救、物资抢救和事故抢险、抢修工作。

(4)对粉尘作业场制定抢险预案,为事故及灾害应急处理提供依据。 (5)当在公司范围内发生灾情时,佩戴好相关的劳保用品进行灭火等应急行动,及时抢救伤员。

3.2.4、抢修组职责

其任务是当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组织设备部人员,控制危险源。 (1)熟悉厂区的地形、地貌及各类机械设备的特性、特征;

(2)负责组织成立现场抢修队伍,配备好抢修物品和工具,做好抢修准备;

5 (3)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命令,对危险部位及关键设施进行抢险; (4)负责组织对发生灾害的装置和设施进行抢救,努力减少事故及灾害损失;

(5)协助组织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对发生灾害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3.2.5、警戒组职责

其任务是负责现场治安、警戒、厂内交通管制;

(1)负责受理火警,对接警出动情况,受灾部门、燃烧物质、事故大小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2)当发现事故时,立即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保障厂区内外道路畅通;

(3)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制止各类破坏活动,控制嫌疑人员。对出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做好记录;

(4)负责事故和受波及区域的员工(或群众)疏散和安置工作; (5)负责疏散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

(6)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管制或其他限制人员出入等措施。 3.2.6、疏散组职责

其任务是负责疏导员工、群众疏散,协助公安消防队对于事故的抢险和调查。

6 (1)主要负责引导员工进行安全疏散,疏散到公司指定地点集合; (2)负责确认事故现场无人员滞留或受伤(含公司职员、外访人员等); (3)在人员疏散集合后,督促各部门管理人员清点本部门人数,负责清点办公室人数和外来人员人数,并汇总,报总指挥;

(4)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协助公安消防队的消防抢险工作; (5)负责协助公安消防队在事故控制后的现场清洗工作。 3.2.7、医疗救护组职责 其任务是负责抢救受伤人员。

(1)协助抢修人员将受伤人员带离事故现场,负责对其进行简单现场救护; (2)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统计,登记;

(3)协助医疗机构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并跟踪后续伤员治疗、康复等工作。

3.2.8、通讯保障组职责

其任务是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过程中的应急物资供给、交通运输保障、供水保障、供电保障和通讯保障等工作。并根据事故发展动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向周边通报事故情况。

(1)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供应; (2)负责调动应急救援过程物资运送和人员疏散所需车辆;

7 (3)负责处理事故现场供电故障的处理或实施临时断、送电作业的调度; (4)负责对内外联系,准确报警,及时向社会救援组织传递安全信息,发布险情,进行现场与外界有效沟通,以获得有力的社会支援;

(5)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通信保障,根据应急救援过程的通信需要提供通信服务,确保畅通;

(6)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正确引导媒体,避免不良社会影响。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的监控与预防

4.1.1 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1)干式除尘器内安装超温报警器。

(2 )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3 )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4.1.2 采取的预防措施

(1)粉尘作业场所与其他建筑物保护安全距离;

8 (2)粉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专项考核,能够识别并正确应对粉尘爆炸危险; (3)生产设备,通风管道,采取防静电措施;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有泄爆,阻爆,隔爆装置。

(4)控制热源场所进行通风;

(5)制定了粉尘火灾防爆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防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7)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8)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的设备、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一次,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9)每周至少一次对通风系统进行除尘清扫。

(10)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主任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应及时整改,整改有难度的,应及时上报总经理。

(11)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应急救援演练。 4.2 预警行动 4.2.1 事故预警条件

发现可燃物起烟或火苗时发出预警。

4.2.2 事故预警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9 (1)一旦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大声呼叫,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而后逐级上报。

(2)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本部门应急救援队员前往事发点进行救援处理,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事故情况。

(3)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确认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级别或申请厂外应急救援。

(4)当事故严重时,应直接越级报告情况。

预案发布内容:根据粉尘爆炸事故的严重程度由应急指挥中心确定后统一发布。各应急小组与部门根据发布的预警级别,开展应急救援与人员疏散工作。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位置、事故性质、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第五章 信息报告程序 5.1 报警系统及程序

一旦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最早发现者应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警。 5.2 确定现场报警方式

(1)大声呼叫,就近启动警铃报警;

(2)远离事故现场,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报警。 5.3 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1)24小时有效的内部通信联络手段:

10 紧急时就近启动警铃报警;

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2130219 2130209 (2)24小时有效的外部通信联络手段:13589917964 13884687804 火警:110 急救电话:120(医院)

街道安监办:;5.4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本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5.5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后,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公司;打“110”报警时,说清下列内容:;①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报警人姓名;;②什么事故;;③事故情况如何;6应急响应;6.1响应分级;针对粉尘爆炸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

街道安监办:

5.4 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本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同时通知指挥中心成员及医疗救护组和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5.5 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后,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护组人员展开应急救援行动,同时打110报警。

打“110”报警时,说清下列内容: ①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报警人姓名;

11 ②什么事故; ③事故情况如何。 第六章 应急响应 6.1 响应分级

针对粉尘爆炸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二级应急响应(部门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公司级应急响应)和扩大应急响应(社区级应急响应)。由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宣布预案应急响应启动。

6.1.1二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征兆时,立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6.1.2一级应急响应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尚不能及时处置时,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6.1.3 扩大应急响应

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时,经一级应急响应,尚不能及时处置时,启动扩大应急响应。

6.2 应急响应程序

12 (1)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马上通知现场员工停止作业并切断用电设备电源。

(2)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根据事故的级别,决定启动响应程序。 二级应急响应,由车间主管任现场指挥,车间应急队伍进行消防抢险。 一级应急响应,由总经理任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全部参与应急行动。由抢救组、抢修组负责控制危险源;警戒组、疏散组负责警戒和疏散工作;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抢救;通讯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的通信、向外报警求援联络和器材工具的保障。

当公司应急力量不能控制时,立即向街道、区安监部门报告,请求启动社会(即街道、区)应急预案。

6.3 处置措施

(1)发现灾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并迅速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力争在事故初期得到控制,力求最小的事故损失。

(2)当现场人员不能及时扑救,需启动了公司应急预案时,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展开抢险扑救。同时成立现场指挥中心,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3)抢救、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配戴好防毒面具,坚持优先救人,即“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若灾情快速蔓延,可能影响周边建筑物时,马上拨打110报警。

13 当公安消防队到来后,将事故情况向公安消防队说明清楚。应急队员服从公安消防队的指挥。如事故扩大有危及生命危险时,参与应急的队员应尽快撤离到安全地方。

(4)保安值班人员接到事故预警信号后,立即开启厂区大门,必要时派人到相关路口带引消防车。

(5)警戒、疏散组到达现场后,担负厂区治安和交通指挥,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

如当事故扩大危及到周围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过往行人在政府指挥中心指挥协调下,向上侧风方向的安全地带疏散。

(6)医疗救护组到达现场后,当现场有人受伤或中毒时,与消防队配合,应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对中毒人员应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等急救处置,重伤员及时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7)通讯保障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中心的命令,及时组织事故抢险过程中所需物资的供应、调运;对内、外联系,准确报警,及时向社会救援组织传递安全信息,发布险情,进行现场与外界有效沟通,以获得有力的社会支援。

第七章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各小组成员均配备有手机,并保证通信畅通。

2、消防器材、药品、个体防护用品(具)均配置齐全,并规定定期检查保养,使其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3、购置和储备有相应的应急物资(如担架、对讲机等),供事故之需。

14

1.1、事故类型———————————————————————————

1 1.2、危害程度分析—————————————————————————

1 1.3、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1 1.3.1、事故预防措施————————————————————————

1 1.3.2、应急措施——————————————————————————

2 第一章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

1第二章

应急外置基本原则——————————— 3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3 3.1、应急救援体系及职责——————————————————————

3 3.2、应急救援队伍各组的职责————————————————————

3 3.2.1、总指挥的职责————————————————————————— 3 3.2.

2、现场指挥职责————————————————————————— 4 3.2.3、抢救组职责—————————————————————————— 5 3.2.

4、抢修组职责—————————————————————————— 5 3.2.5、警戒组职责—————————————————————————— 6 3.2.

6、疏散组职责—————————————————————————— 7 3.2.7、医疗救护组职责———————————————————————— 7 3.2.

8、通讯保障组职责———————————————————————— 7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8 4.1、危害源的检控与预防——————————————————————

8 4.1.1、危险源的检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8 4.1.2、采取的预防措施———————————————————————

9 4.2、预警行动———————————————————————————

9 4.2.1、事故预警条件————————————————————————

9 4.2.2、事故预警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10 第五章

信息报告程序————————————— 10

5.1、报警系统及程序————————————————————————

5.2、确定现场报警方式———————————————————————

5.3、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10

5.4、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5.5、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

11 第六章

应急响应——————————————— 12 6.1、响应分级——————————————————————————— 12 6.1.

1、二级应急响应————————————————————————- 12

15 6.1.2、一级应急响应————————————————————————— 12 6.1.

3、扩大应急响应————————————————————————— 12 6.2应急响应程序——————————————————————————

12 6.3处置措施————————————————————————————

13 第七章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4

16 

预案编号:LXHF-FCYJYA-01

陵县恒丰纺织品有限公司 粉尘爆炸应急救援预案

版本:第一版—2015

2015年12月11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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