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人员管理

2023-02-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派出所人员管理

康桥派出所的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新探索

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目前正处于经济发展上升期,辖区呈现“建筑工地多、流动人口多、人员成分杂”等特点。截至目前,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已达33052人,而常住人口数为17762人,外来人口同常住人口的比例接近2:1。2015年3月以来,康桥派出所立足康桥实际,结合公安基础工作特点,大力推行集“流动人口检查、信息搜集、治安巡逻、安全防范宣传、纠纷调解”等工作于一体的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使辖区流动人口平均办证率从2014年的75.67%上升到85.13%,并实现全年有效刑事治安警情、黄赌警情、侵财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2.13%、43.27%、8.59%的良好治安形势。具体的做法是:

一、整合人员,明确职责,落实实战化成效

1.合理划分网格。根据辖区内各区域治安复杂程度,该所以社区为基本网格单位,合理确定网格划分规模,按照每名网格员分管40~60户出租房及所属区域内的单位和沿街店面,划分出1个工地网格、1个园区网格和42个社区网格,确保每一位网格员之间工作量均衡,且便于掌握情况、便于管理服务,以此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位。

2.整合重组人员。针对辖区内从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人员编制混杂、缺乏有效管理的情况,该所按流动人口数800:1和出租房户数80:1的要求,将以上资源整合重组,形成一支由44名网格员组成的流动人口管理队伍,按照网格员“取之社区、用之社区”的用工原则,以“组团式服务、网格化管理”的方式设立7大组团,分别为康桥村组团、谢村组团(含平安桥)、蒋家浜组团、吴家墩组团、计家独城组团和西杨、义桥组团以及永和康桥社区组团,各组团设立网格长一名,由派出所对网格员进行统一管理、调度和考核,确保人员到位。

3.明确岗位职责。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根据该所人员数量和工作需要,在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之初,该所明确网格员的基本工作内容为流动人口登记办证检查。在确保辖区流动人口得到有效管理的基础上,该所有序推进,于二季度逐步将信息搜集、防范宣传、案件防控、高危管控和便民服务等工作列入网格员常态工作中。网格员在检查流动人口的过程中,开展街面巡逻,提高街面见警率,有效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此外,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逐门逐户防范通信诈骗宣传,充分发挥好网格员信息员、调解员、宣传员、管理员、服务员的“五大员”作用,确保职能到位。

二、配齐装备,升级设备,提升科技化水平

依托所内110勤务机制改革,通过增加监控点位、配强通信设备、完善智能门禁等技术建设,提升网格化管理科技化水平。

1.推进视频监控点建设。视频监控在指挥调度、打处破案等当前公安业务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为此,派出所争取街道支持制定了2015年建设目标,辖区监控点位从122个增加到342个,其中高清点位28个,有力提升了网格化管理的可视化水平。

2.配齐配强通信装备。该所通过移动运营商购置了40台POC数字对讲机,配发给每一位网格员,保障综合勤务室对网格员的点对点调度,提高抓现行、案件防控、跨区域增援的快速反应和实战攻坚能力。

3.完善智能门禁系统。该所自2011年2月在辖区吴家墩社区推行智能门禁系统以来,在辖区各个社区进行逐步推广和完善。该系统通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对卡片相应密钥进行注销,无须对锁具进行任何设置和改装。此外,每把门锁利用3G无线网络与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进行实时数据传输,每扇门均可实现5分钟不闭合及断电、破坏状况的报警。网格员队伍针对智能门禁系统的启用,建立了全天候应急响应机制,确认门锁异常状态报警后,作为巡防力量的网格员及时赶赴现场排除隐患,实现人防技防协同作战。

三、街道支持,严格管理,确保规范化考核

为确保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该所强化各项制度建设,一方面,设立四项工作机制。一是每月教育培训制,该所每月定期组织网格员进行体能训练和体能测试,同时开展应急处突等工作演练,确保网格员体能和技能“双提升”;二是每月工作情况检查制,落实专员每月对各网格登记办证进行定期检查,对防范宣传等工作情况,通过报案人倒查、随机走访等形式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是每月网格工作例会制,即每月底召开网格员工作例会,通报各网格各项工作情况及发放考核奖;四是日常工作督察制,由所内专员对网格员日常考勤、办证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另一方面,完善网格员绩效考核制度。2015年年初,该所经过反复研究,制定《“平安网格”创建实施方案》和《平安创建网格员考核标准》,并报请街道党委通过,形成文件。3月,由康桥街道出资设立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考核基金,根据每月各个网格流动人口登记是否达到85%、发案率是否下降、防范宣传是否到位等标准对网格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考核奖金或减扣工资,以此激发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全年共计奖励296人次,发放奖金13万余元。

实践证明,这种针对流动人口网格化的管理模式把流动人口检查、信息搜集、治安巡逻、安全防范宣传、纠纷调解等工作贯穿于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在管理形式、管理方法、治安防控以及后续的考核环节均有相应的措施保障,能够有效地促进流动人口管理形式的创新与管理效果的提升。

作者:吕妍婕 徐永胜 方淳

第2篇: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构想探索

【摘 要】公安派出所与社会大众群体的联系是非常频繁和密切的,当大众群体遇到困难时很多时候第一时间就会想到所在地区的公安派出所寻求帮助和保护,因为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是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守护者,他们一直处在跟不法分子进行斗争的最前线,这是他们的光荣也是他们的职责。在公安派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必然会留下非常多的对日常工作有帮助的数据和资料,这些有价值的数据和资料就组成了公安派出所的档案,对于公安派出所来说,其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资料数据来源,同时也是最为基础的日常管理工作。所以如何使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更加高效和规范的运行,对于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开展是非常有意义和价值的,才能更好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的作用。

【关键词】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

引言

公安派出所一直站在各项工作的第一线,他们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打击非法组织维护国家利益的排头兵。公安机关的工作不但涉及到打击和防范不法犯罪,也涉及到对相关人员的宣传引导等,所以说公安派出所的日常工作任务繁杂,范围广泛,伴随着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的逐渐深入,加强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以往的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工作需要,必须将档案管理工作逐渐进入规范化建设,实现高标准、高效率的管理,改变原来的档案管理模式和标准,为更好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职能起到有力的推进作用。

1.规范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在日常的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中,规范所涉及的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可以很好地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提档升级,使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可以更加高效的运行和开展,实现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安派出所职能的发挥。由此可见,规范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首先,就目前的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来说,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在日常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着档案管理混乱无序,缺少完整性和系统性等一些管理不规范行为。不同的档案类别存在存放混乱的现象,这对于后期整理和查找资料来说都会增加一定的困难和工作量。很多基层公安派出所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有的还没有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只是会进行一些比较简单的整理和收集,存放随意毫无标准,更谈不上规范,这些不重视、不规范的管理方式和态度严重影响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安派出所职能的发挥。

其次,对于公安派出所各项工作的特点来说,他们的工作是非常繁杂的,在工作中追求高效,涉及面很广,这就导致了公安派出所任务的繁重,就更需要一套高效的工作流程,同时也对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今社会,对于公安派出所来说,如果没有一个高效和规范化的档案管理体系,势必会造成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的混乱和落后,由于公安派出所所处的地位非常重要,其所保管和涉及的资料和数据也是非常关键和寶贵的,这些资料和数据一旦出现管理混乱,出现无从查证甚至丢失的情况,势必会影响整个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进展,所以规范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是社会不断发展、经济发展不断提速升级和新时期、新背景下的迫切需求和必然趋势。

再有,对于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来说,从最直观的认识来看,它属于一项具体的管理工作,这项管理工作同时也是为我们社会大众直接服务的工作。这往往是我们许多的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中所忽视的问题,而普遍把档案管理工作认定为简单的资料管理,从而忽视了其服务性的特点和作用的发挥,造成在档案管理中为社会群体服务的意识淡薄。其实,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与社会大众的联系比较密切,是一个直接为警民联系的良好服务的沟通渠道。从这一点来看,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要求,有所创新,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贯彻和落实到日常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去,做到人民信任,无私奉献,加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始终关心和爱护社会群体的切身利益,更好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职能。

2.规范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存在问题

对于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来说,如何进行规范化的建设和管理,使档案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系统化,达到高标准,高效率,首先要弄清在目前的规范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弊端,然后针对所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改善目前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的现状,从根本上缓解或解决影响公安派出所职能发挥的因素和掣肘。

2.1管理理念不合理

针对目前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一个首要的问题就是在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并且由于一些派出所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也导致了管理理念不能很好的贯彻和渗透。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虽然是一项最为基础的工作,但是它所涉及的方面和影响以及在公安派出所的整个工作中都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并不是简单的对于老旧资料的整理和存放,而是应当作为辅助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关键数据依据和证据资料的查找总结,如果没有这些档案管理人员的辛苦付出和认知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势必混乱不堪,资料不准等现象也一定会频繁发生,那么档案管理工作就不能为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发挥提供有力帮助和支持,势必会影响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开展。所以,加强管理理念的认识,是非常重要的。

2.2管理机制不匹配

对于目前的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来说,普遍存在管理机制不规范的现象,为了适应新的历史时期下繁杂和繁重的公安派出所各项工作的有序且顺利开展,更好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和作用,就需要在管理机制上进行有效规范,从而实现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有力提升。

2.3档案及设备陈旧

由于一些管理规定和条例制约,不少基层公安派出所经费保障存在严重不足及一些客官原因,导致了很多公安派出所办公场所严重缺乏,并且存在一些老旧的办公设备,由于场地的限制,一些要求公安派出所具备的与档案管理相配套的办公用房也是有所欠缺的,造成在管理上无法做到细化和规范,这些因素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2.4人员素質有差异

针对目前的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由于其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单位领导往往愿意把业务能力较高、素质高的精干警力安排到最前沿的工作中去,而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一是由于其危险性和时效性都比不上一线的公安工作,二是由于领导普遍存在的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度不足的问题,所以在选人用人上也往往会把高素质高能力的安排在一线重要岗位,而把内勤民警安排在单位内兼管档案管理工作。由于内勤工作繁忙,造成工作顾不过来,这种现象就会严重的影响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有序进行,也会影响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的执行。对于大多数公安派出所来说,他们的日常工作量是非常繁重的,而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所以这也就导致了在对档案进行整理归纳和分类存放时,势必会存在着延时和滞后,从关注度上来说也会被减弱。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一点,一线的工作固然重要,也存在着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档案管理工作相对来说,风吹不到,雨淋不着,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紧急和重要,但有些资料可能对侦破案件或某个线索的开展提供非常重要的作用,这就是档案管理存在的重大价值和深远意义,所以规范化建设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也需要一些水平高能力素质强的人员进行资料的整理归档等。档案管理并非我们字面意思所理解的就是单纯的一个资料的整理,它所涉及到的管理节点和注意事项也相当多,必须高标准严要求的把每项资料落实好,确认好,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实现在需要档案资料时能够快速精准的查阅到,给前方的公安干警工作争取最大的宝贵时间和节省更多的人力物力付出,这都是在日常的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中所体现出的隐藏价值。

3.规范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几点建议

3.1上级领导重视、促进工作开展

公安派出所的档案是一个历史情况的真实反馈,也承载着许多档案管理人员的辛勤付出。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领导要对档案管理工作引起高度的重视,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因素和所能发挥的巨大潜在作用。只有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才会向着规范化建设的台阶迈进。领导需要做到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深入的了解,并根据现状进行合理的调整和改进,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并且全力支持对规范化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有促进作用的做法,如加大资金的投入,重视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升,加大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评比,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和业务分享等,来保障档案管理工作高效规范化开展。

3.2进行合理分工、明确个人责任

在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的先后步骤和顺序,首先需要做好的就是资料和档案的归档。这项工作内容是在整个档案管理工作中起着奠基石的作用,也是之后一切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和铺垫。由此可见,其重要性也很突出,在进行归档时,就必须要做到合理的进行分工,把每个人的责任落实好划分好,并且做好最后每个人之间的整理整合工作,对各种形式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全面的整理和归纳,并做好定期存档工作。保证不落下任何一项资料和档案,确保资料齐全完整。同时,对于进行档案管理的公安人员,最好是由专人专门负责,避免发生由于人员的断档造成的资料整理不全,归档不及时的现象发生。分工明确后,把责任也明确地落实到相关的个人,并且细化管理流程,保证即使发生人员的变动,也可以根据详细的管理操作流程尽量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在最大程度上缓解人员变更带来的管理断档。同时,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要学会有效的利用时间,人的精力毕竟有限,档案管理工作虽很繁杂,工作任务量大,如何高效的利用有限的精力和时间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且要做到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想办法解决,争取从根本上改善,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提高工作效率,从而促进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3.3按需投入资金、替换老旧设备

对于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来说,是需要给予一定的物质上的支持作为保障的,目前大多数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的办公场所短缺,办公条件相对来说比较简陋,存在设备陈旧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规范化建设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的脚步。特别是一些保障性的硬件设施,已经跟不上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和新时期公安派出所工作的需求,根据省厅要求,每个公安派出所需建立一个15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库房,并需配备空调、防盗门窗、防潮以及防晒等设施,并且还要配备计算机和数码相机等电子设施,这些都需要投入一些资金支持来改善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缩短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之间的差距和滞后,为规范化建设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打好坚实的物质基础。

3.4做好人员部署、提升管理水平

任何部门如果有素质过硬的高素质人才,对于这个部门工作效率和业绩的提升都是大有益处的,对于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来说同样如此。所以,要想使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管理水平得到有效的提高,实现规范化建设,那么就需要加强档案管理人才队伍的培养,合理的安排部署好档案管理人员,对于对于个别档案管理工作没有责任心,业务能力长期以来没有进步和提升,并且没有学习意愿的人员必须调整工作岗位。及把一些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上进,同时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较强且热爱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部署到档案管理工作中去。另外,为了顺应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变革,需要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领导或单位应该对档案管理人员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注,因为档案管理工作看起来轻松,实际默默无闻,繁杂枯燥,所以应该给予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更多的思想或生活上的开导和帮助,使得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能够积极向上,干劲倍增,为保障公安派出所积极完成各项任务作出一份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3.5适应现代管理、创新管理方式

以往的档案管理模式通常依赖于纸质载体,并且由于各公安派出所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了档案管理的落后。而大数据的应运而生,对比以往的档案管理模式来说产生了非常大的改变和创新。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也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也对目前的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应该重视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与创新技术的应用,以现代大数据管理为依托,创新管理方式,促进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的持续发展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4.结语

做好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及时解决档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日常管理中,要重视人员的部署和培训教育,公安派出所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使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得心应手,高效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促使公安派出所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陈慧萍.加强基层公安档案建设的思考[J].新西部,2009(3).

[2]张琼.浅述公安档案管理工作[J].云南档案,2008,(9).

[3]胡建刚.论信息时代的公安档案管理[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9,(6).

[4]叶志鹏,朱爽.当前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8,(3).

[5]苏雯.浅谈新时期下公安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与创新[J].商业经济,2014,(11).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江苏南京 211100

作者:陈先锋

第3篇: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现状及对策探讨

摘要:各地的公安派出所是国家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其存在为了维护其管辖区域的社会稳定,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贯彻落实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本文在正确认识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之后,深刻理解其工作重要性,并客观分析当前消防监督管理现状,对其具体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总结得出有效对策。

关键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现状;对策

1 引言

公安派出所的实际工作内容就是从多方面保障居民生活活动有序开展进行。切实有序推动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进行,是公安派出所的法定职能之一,也是直接帮助提高社会整体抵御火灾能力的关键。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火灾的出现都是不可预料的,这就要求公安派出所要细致落实好每项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以此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高效对其进行扑灭,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 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现状

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是公安派出所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逐渐趋于安稳的社会大环境下,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涉及范围不断扩大,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也不断上升。但就实际发展现状而言,大多数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进行深刻认识,缺乏消防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对其管理概念理解較为模糊,导致了具体的检查管理工作不能得到高效合理落实。有的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不认为消防管理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其开展的必要性,导致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仍然只是停留在形式上,没有严格的惩罚制度和规范的检查标准。公安人员无法及时高效的找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也不能敏锐的判断出火灾隐患,也就无法有序开展执法管理工作和提出整改建议。消防安全问题不能被检查发现,发现之后也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是现阶段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是阻碍公安消防工作进步的关键因素[1]。

3 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部分公安人员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

部分公安人员认为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是消防部门的工作,并不属于公安工作范畴,所以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从客观方面考虑,公安派出所对消防工作的考核要求不高,有些单位甚至未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加入到公安人员考核的内容列表中,这就容易让工作人员对该项工作产生误解,认为这并非自身本职工作,完成程度并不会影响自己的整体工作成绩,主观上也就不愿意花费过多时间精力。

3.2公安人员缺乏专业的消防安全知识。

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工作重点在于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有效解决建议,以此促进社会整体消防管理水平提高。建筑设计防火设备和化学物品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具体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专业知识,才能科学合理的对其可能存在问题进行判断。但就实际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而言,大多数进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安人员不具有系统的消防科学知识,无法保质保量完成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参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安人员多数只是经过一个短期的突击培训,大致掌握消防知识,并不能够很好的对其具体细节内容进行消化理解,无法切实将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2]。

3.3消防知识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

公安派出所工作的主要宗旨就是切实保障社会秩序稳定,人民的生活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就是从消防安全入手,有效帮助降低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火灾隐患,尽最大可能避免火灾灾难的发生。公安工作不可能完全贯穿进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所以公安派出所有意识的对居民进行相关知识宣传,是通过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来保障生活活动有序开展进行的重要举措,也是其本身工作内容之一。但就实际情况而言,大多数公安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时,把关注重心放在消防问题的发现上,没能实时对居民进行知识科普及宣传,导致居民对于公安消防管理工作的依赖性过大,无法及时科学的对生活中的小问题进行解决。由上述观点可知,具体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安工作人员对这部分知识的认识不够彻底,了解不够深入,这也是使得消防知识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关键原因之一。

3.4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过于繁琐,导致实际工作质量及效率不佳

我国明文规定,公安派出所在外出执勤时,相关公安人员需要携带加盖有公章的执法单及证书,在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时,也应有相关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以及加盖的公章。因此,较偏远地区的公安派出所在执行各项工作任务之前,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到各管辖区域总支队办理相关手续。如若遇到建筑消防设备审核、验收及不合格后的复查这类审批过程较繁琐的工作,实际工作进度就会受到书面工作的阻碍,降低整体工作效率。文书工作安排在一方面能体现出公安工作的严谨性,但在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实际执法工作的繁琐程度。在这种繁琐工作程序的影响下,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实际工作内容减少。因为在发现消防安全之后,他们还需要对该问题进行书面报告,并提交整改意见,甚至会出现反复整改现象。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安监管人员大多是进行口头建议,实际处罚较少[3]。

3.5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不完善

完善健全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是后续检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的保障,是指导公安人员正确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文件。一般情况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应由两名以上公安人员合作进行,且公安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监督证检查证,在具体检查工作中出示。但当前我国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人员大多都没有办理规范的监督证和检查证,在具体开展检查工作时也没有表明自己是属于消防部门或是公安部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公安在具体开展检查工作时容易出现混乱局面,降低实际工作质量和效率。

4 提高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水平的对策

4.1加强工作人员和群众对消防知识的认知,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配合度

消防安全问题是切实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公安派出所应正确认识到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学习活动,以此有效提高公安人员的专业知识掌握水平。进一步帮助增强公安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其明确职责范围,提高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水平。公安派出所还应适时对当地居民进行消防知识宣传,让他们充分认识到依法管火、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公安人员的检查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减少居住环境的火灾隐患。

4.2适时补充警力,完善公安人员结构

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公安人员缺乏专业的消防知识,造成这个问题的关键原因是公安派出所警力较薄弱,无法合理安排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系统学习。所以,适时补充公安派出所的警力,配齐专职消防民警,并明确其具体工作,以此有效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質量及效率。公安派出所作为国家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是与群众产生联系的重要纽带。所以适时充实警力,以最饱满的工作状态面对群众,突出展现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专业性及解决问题能力,是有效巩固民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4.3创新、改革、优化消防监督管理制度

健全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是有效规范消防工作科学合理进行的重要文件,也是切实帮助巩固执法人员职权责任的依据。因此,及时对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是科学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进行的关键措施。在基本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前提下,适时对其具体内容进行创新改革,最大程度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要求,不仅能有效帮助提高该制度的实用性,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步。公安人员可以把消防监督管理制度作为具体工作开展的参考文件,以此为依据,有序开展细节检查监督工作,最大化体现出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实用价值。

4.4积极探索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之间的联系

公安派出所的主要工作开展目的是维护社会治安,这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之间存在一定矛盾。所以公安派出所在实际开展工作时,应积极探索二者之间的联系,促进治安维护工作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进行,共同发展。在有效化解治安工作和消防管理工作之间矛盾的同时,能够有序推进二者工作内容融合,不仅能高效完成公安工作,还能减少警力消耗。

4.5适当增加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的基础装备设施

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工作的不断完善落实,公安部门也应抓住这一契机,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和国家津贴补助,以此有效从根源上解决消防监管工作的经费问题,进而更好的对其实际工作质量及效率进行提升。各地政府部门增加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高效协助公安派出所完成工作,并加强对地方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适时补充必要的装备,以此有效保障公安人员能够高效顺利的完成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5 结语

综上所述,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公安派出所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适时对其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切实针对其存在问题进行解决,是高效推动公安部门进步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公安派出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意识培养,提高实际工作效能,建立健全相关约束制度,是提高其自身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质量及效率的关键办法。

参考文献:

[1] 薛剑.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现状及对策探讨[J].武警学院学报,2012,28(10):94-96.

[2] 周电波,何源.浅析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现状及对策[J].科技信息,2013(08):78.

[3] 雷树林.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云南消防,2003(01):38-39.

作者简介:

[1]许腾飞(1993.5-),男,满族,河北秦皇岛人,硕士学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方向:军队指挥学(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方向)。

[2]尹亚双(1975.5-),女,汉族,河北秦皇岛人,本科学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方向:消防监督。

作者:许腾飞 尹亚双

第4篇:派出人员(董监高)管理办法

外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股权管理和外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切实保障集团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集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集团管理总纲》(以下简称《总纲》),结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向直接管理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推荐或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办法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师及派驻单位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外派财务负责人的管理按照集团公司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外派人员代表集团公司行使《公司法》、《章程》、《总纲》、合资合同、派驻单位章程、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本办法赋予外派人员的各项职责和权利,对集团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须尽力维护集团公司利益。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

1. 审批外派人员的任免方案、薪酬与考核方案、考核结果与奖惩意见。

2. 审批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就外派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派驻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的意见。

(二)集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负责组织制定外派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批后执行。

2. 负责组织制定考核奖惩意见,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批后执

1 行。

(三)集团公司职能部门

1. 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和监察室负责共同制定外派人员的任免方案,并由党委工作部按照党政联席会意见实施。

2. 资本运营部负责对集团公司控、参股子公司外派人员的日常业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四)其他管理机构

集团公司可将外派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权限委托给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受托单位)。

第三章

外派人员任职资格

第五条 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熟悉集团公司或派驻单位经营业务。

(三)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四)在集团公司担任主管及以上管理职位满两年,或在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位满三年。

(五)身体健康,有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派:

(一)《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人员。

(二)国家各级监管机构明确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人员。

(三)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四)与派驻企业存在关联关系,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情形的人员。

(五)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明确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 人员情形的人员。

(六)派驻单位相关规定明确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人员。

第四章

外派人员的任免

第七条 外派人员的人选由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会同人力资源部、监察室等有关部门组织提名和考察,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第八条 外派人员确定后,由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代表集团公司与外派人员签定《外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书》,书面确定对集团公司负责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责任人,明确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出具委派文件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将集团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人选提交股东会选举后任用,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提交派驻单位相关会议研究后聘用。

第九条 外派人员任期按派驻单位相关规定或聘任文件执行。任期届满,经集团公司考核合格,可以连任;集团公司也可根据需要变更外派人员。

第十条 外派人员任期未满,一般不予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本人提出辞呈。

(二)工作调动或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任期内连续两次经集团公司考核,均不合格的。

(四)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或《外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书》,并对集团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

(五)因违纪违法被相关部门处分,或被国家司法行政相关机构处分、限制人身自由无法履行职务的。

(六)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决议提出变更要求的。

(七)派驻单位认为需要变更的。

3 第十一条 变更外派人员程序如下:

由党委工作部会同资本运营部、人力资源部、监察室等有关部门提出调查或考核意见报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是否予以变更。如需变更,集团公司须按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推荐新人选,并向派驻单位出具要求变更外派人员公函。

第五章

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外派人员的责任如下:

(一)忠实执行集团公司对派驻单位的各项决议,坚决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二)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派驻单位章程赋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职权;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

(三)派驻单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时,外派人员须提前将相关会议议案及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并按照集团公司的反馈意见或建议在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行使职权。上述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外派人员须将决议文件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认真阅读派驻单位的财务报告和其它工作报告,及时了解派驻单位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1. 外派人员按照本办法规定向集团公司报告时,控、参股子公司外派人员向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报告。

2. 由受托单位管理的外派人员按本办法规定报告时,只需向受托单位报告。

(五)外派至同一单位的董事、监事须共同于每年四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十月十五日前就上季度派驻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向集团公司作一次书面汇报;每年一月十五日前向集团公司书面汇报派驻单位过去一年经营状况以及本人履职情况。以上汇报均须提供派驻单位月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相关书面材料。

(六)外派高级管理人员遇以下重大事项须尽快向集团公司报告并提出本人意见:

1. 工商注册变更、章程修改、法人治理制度修订、股东变更或股份增减等情况。

2.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3. 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融资计划。 4. 企业经济目标责任制的实施、业务方向调整、重要市场开发、大额度资金使用、年度财务预决算和重大审计方案。

5. 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调整、有关企业重组、改制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6. 企业重要人事安排、工资调整、奖金分配及住房、医疗、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7. 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 资源勘探重大进展、重大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引进项目等。

9. 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等。 10.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十三条 受托单位须于每年的二月底和七月底前分别将过去一年和上半年受其管理的外派人员工作情况及其派驻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向集团公司作书面报告,并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相关生产经营书面材料。

受托单位遇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规定的重大事项时,须将处理意见及结果于该事项结束后一周内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四条 外派人员的权利如下:

(一)有权获取为履行职责所需的派驻单位经营分析报告、财务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有资格出任派驻单位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根据集团公司授权和派驻单位的决议,在派驻单位行使经营管理、财务监督等职权。

(三)有权根据派驻单位的规章制度和集团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对派驻单位的经营发展、投资计划、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等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有权就增加或减少集团公司对派驻单位的投资、聘免派驻单位高管人员等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

(五)有权辞去被委任职务。

(六)行使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派驻单位董事会、监事会赋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五条 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一)在职责及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

(二)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得与派驻单位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派驻单位相同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派驻单位利益的活动;

(五)外派董事、监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派驻单位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派驻单位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派驻单位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派驻单位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六)外派人员在任职期间必须竭尽全力保护派驻单位的知识产权。卸任后,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带走涉及派驻单位知识产权范畴内的任何资料,因违反此款规定而造成派驻单位利益受损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任职尚未结束的外派人员因擅自离职使集团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第六章

外派人员的薪酬、考核

第十六条 外派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党群关系和档案等隶属于集团公司或受托单位。原则上,外派人员的劳动合同与集团公司签订,并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十七条 外派董事、监事原则上不在派驻单位领取报酬或津贴,其薪酬方案由集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并实施。

第十八条 外派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派驻单位制定并实施。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适当奖惩。

第二十条 外派人员的考核方案由集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实施,由受托单位管理的外派人员的考核方案由受托单位制定并实施。

第七章

外派人员轮岗与培训

第二十一条 外派人员轮岗

集团公司在保持下属企业稳定的基础上,视工作需要和绩效考核结果可通过下属企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批准,迁调和任免外派人员。

第二十二条 外派人员培训

集团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岗位职责、业务规范和流程、被委派公司的业务特点等,使其转变观念、明确责任、熟悉被委派单位的经营特点。

集团公司对外派人员组织岗位业务、经营管理等知识的学习,讨论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难题,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与委派人员的交流和联络,保证派出人员的业务技能、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等得到不断提高。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外派人员的培训档案,作为外派人员的考核管理的依据之一。

7 第八章

外派人员监督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可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尽职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外派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外派人员有存在本办法第十条第

四、五款情形的,或因违反本办法其他条款规定而对集团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集团公司可酌情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通告批评、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入其档案。

(二)撤销职务并追偿经济损失。

(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法人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订相关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深圳某大型企业集团项目公司派出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某集团项目公司派出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前言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集团在深圳以外地区投资(含合资)建设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派出人员包括外派人员和借调人员两类。其中,外派人员是指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推荐聘任的项目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以及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公司需求,按照稀缺人才和关键岗位标准,在集团内部统一为之调配的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借调人员是指由项目公司与集团公司或者集团其它内部企业签署《借调协议》后临时借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管理单位是指根据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对项目公司实施管理的子集团或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公司全体外派人员。

第五条项目公司稀缺人才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项目公司的人才来源有三种方式:一是外派,二是借调,三是本地化。原则上,项目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外派;阶段性工作岗位实行借调;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本地化。

第七条项目公司依照业务流程做好岗位分类与人才规划工作。针对外派岗位,项目公司可向集团公司提出派出人员需求。

第八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人力资源的统一配置工作,集团内部企业应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总体安排,为项目公司的发展提供多方面,特别是人才方面的支持。

第九条集团鼓励员工到项目公司锻炼和发展,主动拓宽个人职业发展通道。个人发展应服从集团事业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个人职业发展前景和项目公司经历优先的同时,兼顾当前个人利益。

第十条集团支持外派人员在项目公司长期发展,同时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合理周期基础上的外派岗位轮换机制。

第十一条派出人员纳入集团人才梯队,项目公司工作经历将作为今后集团干部晋升、提拔的优先条件,集团将努力拓宽项目公司派出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并从制度上加以保障。

第二章选聘及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应在对项目运做进行流程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岗位分类与人才规划工作。针对派出岗位,项目公司应提前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提交人才派出需求计划,人才派出需求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岗位与职位

(二) 岗位职责与工作环境

(三) 任职要求:年龄、学历、专业经验等

(四) 薪酬福利

(五) 派出方式:外派或借调

(六) 到岗时限及派出期限

第十三条项目公司人才派出需求计划经集团公司审议批准后,外派人员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借调人员由项目公司与人员借出单位及管理单位协商确定。借调人员的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由项目公司与人员借出单位签署《借调协议》,借调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将项目公司外派人才需求信息在集团范围内公开发布,并负责接收推荐及自荐人员资料。项目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人员信息进行选拔,确定最后聘任人员。

第十六条项目公司需同外派人员签订聘任协议,聘任协议签订前,项目公司、管理单位应就外派人员的职业发展、薪酬福利、培训考核、后勤保障、社会保险、组织关系等问题同其本人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

第十七条外派人员与项目公司签订聘任协议前,应在原单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手续。

第十八条外派人员(含高管人员)签订聘任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项目公司管理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在10个工作日必须到项目公司报到。

第十九条项目公司外派人员出国出境证照管理执行集团统一证照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外派人员为党员的,须将组织关系转至项目公司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派出人员应服从项目公司管理,遵守项目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尽快融入项目公司,在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

第二十二条项目公司负责派出人员的考核管理,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管理单位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集团培训政策向项目公司及外派人员倾斜,派出期间,项目公司应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二十四条外派人员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应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理好工作移交手续,由项目公司协助外派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五条外派人员辞职后,根据项目公司推荐并经集团公司同意后,方可在集团内的企业重新就职。

第二十六条项目公司与外派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事先通知管理单位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七条外派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如涉及经济补偿金,应连续计算外派人员在派出前任职某集团企业的工作年限(已获经济补偿工作年限除外)。经济补偿金由项目公司支付。

第三章 外派待遇

第二十八条自项目公司发放外派人员薪酬之月起,外派人员在原单位享受的工资、奖金、福利不再发放。需要结算的,由项目公司与原发放单位进行结算。

第二十九条外派人员在派出期间享受异地工作补贴,标准为2200元/月,补贴由项目公司发放。外派补贴根据实际情况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调整。

第三十条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可享受由项目公司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参加当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除外),住房补贴额度由项目公司确定。

第三十一条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每月增加200元的通讯报销额度。

第三十二条项目公司与管理单位签订委托缴纳社会保险协议,项目公司中原社会保险在深圳的员工,其社会保险由管理单位在深圳延续办理,缴纳基数按其在项目公司的月工资标准执行,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第三十三条派出地的社会保险未实现全国统筹的,项目公司须为外派人员办理工伤险或意外险,同时为每人每年提供3000元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额度。

第三十四条项目公司委托管理单位为外派人员延续缴纳企业年金,年金支付额度原则上参照项目公司月工资标准,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第三十五条项目公司定期为员工(含派出人员)安排体检。 第三十六条项目公司每年至少为外派员工安排两次探亲机会,交通费用由项目公司报销,具体实施办法由项目公司制定。

第三十七条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执行所在项目公司的岗位标准;借调人员的薪酬福利标准及具体发放办法由项目公司与人员借出单位协商确定。

第四章 沟通与服务

第三十八条集团公司、管理单位及项目公司应面向外派人员建立正式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信息并帮助解决必要问题。

第三十九条外派人员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必要时可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反映外派相关问题。

第四十条管理单位应与外派人员建立联络机制,紧急情况时为其

提供必要的家庭支持。

第四十一条项目公司及管理单位每年中秋节、春节,应对外派人员及其家人表示慰问。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集团公司在区外同外方股东合作的项目,其派出人员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项目公司不支付相关费用时由管理单位负责支付。

第四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公安派出所文职人员工作总结

Xxx年参加公安文职工作以来,钻研公安业务,热爱公安工作,负责计算机及网络维护、文字宣传、信息录入等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在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同事的悉心帮助下,勤奋学习、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出色的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敏而好学,尽职尽责做本职

做为一名公安文职雇员,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担当起自己的角色。立足计算机维护工作,加强对全所四十余台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除尘维护,随时查杀病毒,保证全所计算机的良好运行。积极学习各种警务信息化应用系统,协助民警办理网上案件及信息录入工作,缓解派出所警力不足的现状。

学而善思,孜孜以求绽异彩

有扎实的文学功底和颇佳的个人综合素质。我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勤于观察,善于思考,承担了派出所的稿件撰写、政工档案整理的工作,并迅速成长成为宣传团队的业务骨干。面对派出所日常繁杂琐碎的工作,宣传工作更是高负荷动作。为了将稿件写得专业而生动,我利用业余时间阅读、研究,摘录好词好句,用心学习琢磨。她细致而敏锐,善于观察民警调解群众纠纷时的细节,注重从基层派出所动态情况中发现案例线索。工作纪实、好人好事等材料在市局网页发布40余遍,其中26遍在***等报纸网络上发表。回报与付出是成正比的,取得的成绩是***努力付出与日积月累的成果。

思有所为,使命共担护和谐

公安文职工作最重要的是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在没有加入文职队伍之前,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等很多概念对我来说都是抽象的,因为既抓不住,又摸不着。而当我真正开始工作后,看到民警们为了完成工作自觉加班加点、因为群众间的纠纷费尽口舌耐心劝导,才发现原来服务与奉献正是在这样点滴的工作中生动得体现出来。在这样的氛围中,我对每一位来访群众都送上一个微笑或者一句问候,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潜移默化地渗透到了我的思想里,成为我做好文职工作的动力和目标。我们眼里的一件小事,但在普通百姓眼里确是天大的事,20xx年,我和派出所身份证办理员来到孤寡老人家中、残疾病人家中、养老院里,给那些行动不便的人拍摄身份证照片,这种上门服务,给他们的生活带去极大的便利,每次离开,居民再三的道谢,使我更加坚定了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文职工作可能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也很难有惊心动魄的功绩,但有的是和风细雨、润物无声的努力与执着,默默坚守也同样精彩。

第7篇:派出所工作职能及人员分工

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中国,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依地区、社会情况、人口多少等诸因素的不同可分别设立城市派出所、农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工矿派出所、治安派出所等。派出所设所长、副所长、内勤民警、户籍民警、治安民警等。具体职能和分工如下:

一、工作职能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5、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6、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7、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人员分工

(一)所长

1、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组织、领导全所业务工作。

2、主持所务会议,布置、检查、总结工作。

3、组织民警正确行使派出所职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与社会治安有关的工作。

4、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治安管理法规、政策和公安业务,教育民警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

5、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汇报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密切警民关系。

6、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做好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民警生活。

7、组织辖区内的安全防范和指导查破案件。

(二)副所长

1、协助所长完成各项任务。

2、按分工切实做好分管工作。

(三)内勤民警

1、做好派出所的日常事务工作,上传下达,定期向所长,当好领导的参谋。

2、负责收集、积累全所工作情况,对辖区社情资料进行汇总,定期向上级机关汇报社情动态,撰写社会治安状况分析和全面性工作总结。

3、管理好档案材料,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管理制度,做到门类齐全,管理规范,使用方便。

4、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函。

5、保管好派出所印章和财物、警械,对罚没的赃物、赃款详细登记。

6、积极完成所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户籍民警

1、管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做好申报户口材料的复核工作,教育群众遵守户口登记制度和户口政策,了解、掌握人口变动情况,熟悉责

任区户口基本情况。

2、管理重点人口,根据公安部《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对责任区内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及时发现,落实管理措施,预防、控制违法犯罪活动。

3、管理暂住人口,做到来有登记,走有注销。

4、做好各项登记和报表,管理使用好户口材料和户口专用章,按时完成居民身份证的申、换、补、领工作。

5、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五)治安民警

1、依法对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严格治安管理,从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依法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落实检查督促整改,确保安全。

3、维护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秩序,组织联防巡逻,维护重点地区治安秩序。

4、坚决取缔流氓滋事、迷信、聚众赌博等危害社会治安等违法行为,认真查处治安案件。

5、就地查处治安案件,积极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及时打击违法犯罪。

6、依靠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7、管理好责任区内的实有人口工作。

第8篇:晋江公安局东石派出所招聘辅警人员

泉州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晋江公安局东石派出所招聘辅警人员

一、基本要求:

1.巡逻应急中队队员若干名:男性,闽南籍(谢绝东石镇本地人应聘),年龄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身高170以上,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警校、军人退伍者优先、有汽车、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健康无疾病,能吃苦耐劳。岗位职责:主要协助民警进行治安巡逻,出警处警,交通整治等工作,工资待遇为每月2600元以上(包食宿),采取半军事化管理,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2.专职警务网格员若干名:男性,闽南籍,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工资待遇为每月2500元以上(包食宿),每周双休。

二、工作要求:

热爱公安工作,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能认真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及其他不良嗜好。

三、报名方式:

报名表格填写完整(含相片)后发送至电子邮箱404856746@qq.com,报名者需持身份证及学历证明进行面试。

四、联系方式:

小蔡85598

110、13599259317 点击下载>>>晋江市公安局东石派出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doc 更多泉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请关注泉州人事考试网

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quanzhou.offcn.com/?wt.mc_id=bk4142

中公教育祝您备考成功!

第9篇:医院派出人员进修合同书(范文模版)

****医院派出进修合同书

甲方:

乙方:进修人

为增强我院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我院医疗技术水平,增加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甲方决定派送乙方前往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选派乙方到进修专业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结束。

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工作,刻苦学习,按时出勤,圆满完成进修学习任务,取得相应证书。

3、乙方进修返院后,要根据所进修方向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确保学以致用,技术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在该学科达到本院先进水平,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院方安排的工作。

4、乙方进修费用由甲方负责,但须有乙方先行垫付,进修返院后,考核三月,确认胜任工作后予以报销,否则自行负担。进修期间,按相关规定享受工资、补助及福利,不发效益工资。

5、乙方在进修期间,犯错误或出现医疗差错、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乙方进修结束后,应为甲方积极工作满五年。在此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离开甲方,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离职、调动请求。

7、乙方在进修期间如遇甲方特殊情况(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医院事物繁忙等)必须服从甲方单位安排,随时返院上班。特殊情况消失后,进修时间顺延。

8、违约责任:乙方违约第6条,(1)、须向甲方赔付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补助(包括为其缴纳的社保费用)、及一切进修费用的2倍;(2)、赔偿因医院整体计划中断对医院发展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计人民币2万元。

9、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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