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信息系统设计论文

2022-04-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2D07年4月26日,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杨铁军副局长的轻轻一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知识产权出版社开发建设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试验系统正式开通,这标志我国专利信息传播开始驶上宽阔的高速路,它将使广大公众足不出户就能快捷、便利地获取国内外专利信息,为创新插上腾飞的翅膀。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利信息系统设计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专利信息系统设计论文 篇1:

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体系化建构与创新

近年来,我国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得到不断加强,专利信息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各省基本上都设立了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启动了重大经济社会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活动,对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体系的建立进行了有益探索。然而,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兴经济业态、现代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对专利信息的实践应用带来了新的挑战,主要表现为专利信息服务的深度开发能力羸弱、专利信息服务内容缺乏针对性、专利信息服务的方式陈旧等。对此,基于系统论的视角,建立科学、规范的符合国情与省情的专利信息传播利用运用服务体系,并创新其运用方式方法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现实状况与发展瓶颈

为了反映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基本状况,笔者所在的课题组选择河南省作为样本区域,通过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等权威渠道,采取问卷调查和现场访谈的方式,对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实证调研。对反馈的问卷及谈话记录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方知识产权局对于专利信息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主要表现在:24%的地方知识产权局制定的知识产权战略中,没有包含专利信息方面的内容,4%的地方知识产权局没有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更遑论对专利信息工作的顶层部署与深入推进;样本调查范围内的地方知识产权局都没有设立专门的专利信息管理机构,大多附属于局内设的协调科、综合科等科室;负责专利信息工作的专职人员很少,最少的为0个,最多的为2个;在这些地方知识产权局所在的地方政府是否对专利信息服务给予政策或资金支持的调查中,没有政策支持的占36%、没有资金支持的占48%。

二是专利信息的深层次、商业化服务能力不强,服务范围的涵括性不足。在服务深度方面,专利信息服务的内容大多数集中于“专利知识普及”(68%)、“专利法律状态查询”(60%)、“专利事务咨询”(52%)、“失效专利查询”(32%)、“专利查新檢索”(20%)、“专利网上展示”(20%)、“专利信息应用培训”(20%)、“专利交易信息查询”(12%)等相对简单的公共性或公益性服务项目,支持政府战略决策的产业、行业专利信息运用的高端服务能力不强,企业及个体运用者需要的深层次、商业化的专利信息分析、评议、预警、数据挖掘与加工,也面临“空有需求而服务缺位”的困境。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专利信息服务内容,甚至出现“专利侵权风险分析”“国外专利环境介绍”“专利信息系统开发”3项服务提供者为零的情况。

在服务范围方面,部分专利信息的获取率较低,分别为:专利检索报告的引用文献等对比文献信息(46.4%),同族专利信息(30.4%),专利说明书(23.2%),专利复审,诉讼与无效信息(19.6%),专利权转让与受让信息(17.9%),专利申请人,发明人,专利权人的联系信息(16.1%),专利许可的相关信息(10.8%),法律状态信息(8.9%),专利的著录项目信息(5.4%),其他(1.8%)。

三是专利信息个性化供给与企业需求的对接存在缺口,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方式缺乏创新。如绝大多数地方知识产权局仅是依据现有的专利存量建设专利数据库,提供基本的查询服务,而没有对河南省域范围内的专利信息运用者的个性化需求进行数学与经济学的调查、统计与分析,专利信息运用服务的提供,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以及仅将其作为一般性工作应付的惰性,而没有意识到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在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中的重大作用。又如,各地自行建设的特色专利数据库不足,仅有2个,分别为鹤壁科技数据库专利库和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专家库,无法为本区域提供个性化、多元化、定制化的专利信息服务。而且,现行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方式陈陋,无法与大数据、云计算、网络共享等新技术与新模式的勃兴相适应,不能满足专利信息传播利用服务模式的新要求。

四是专利信息运用服务的碎片化严重,扶持力度不足,高端人才匮乏,无法为“创新河南”的建设提供体系性的支撑。主要表现为:“专利信息服务人才缺乏”(76%)、“用户专利信息应用意识薄弱”(56%)、“政府扶持力度不够”(44%)、“专利信息服务行业缺乏规范”(36%)、“政府掌握的专利数据资源开放程度低”(28%)。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在专利信息服务或应用培训方面存在的困难,主要包括“缺乏师资”(56%)、“缺乏培训资金”(44%)、“缺乏合适的教材”(40%)、“培训需求少”(36%)、其他(4%)。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面临的困难,主要包括社会专利信息意识薄弱(45%)、缺乏专利信息专业人才(55%)、政府政策扶持力度不足(50%)、专利数据资源获取困难(45%)、缺乏行业规范(40%)等。

通过上述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本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除了专利创造者对自有的专利信息进行的利用(包括自己使用、许可转让使用、质押融资、专利证券化等运用方式)外,其他影响河南省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因素还有很多。目前,河南省还没有建立能够整合政策顶层设计、专题数据库检索、专利信息深度挖掘、现代专利信息分析方法等各要素组成的完整的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体系,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与科技创新、产业化的结合还不够密切,专利产业化的经济效益未见明显增长,传播利用的方式与范围也仅停留在信息“查询”和信息“集中”的层面,仍以提供粗加工的专利文献信息资源和围绕“专利获权”等较为低端化的服务内容为主,对专利信息的深度加工和创新运用的尝试较少。对此,政府作为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塑造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应发挥政策引导、意识培育、资金支持、人才培养的基础作用,有效提升河南省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科学化水平和利用效率。

建立具有特色的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体系

专利信息服务体系涉及诸多因素,既有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平台等静态要素,又有专利信息分析、专利战略制定、撰写信息分析、专利预警等动态要素,可以说,专利信息服务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鉴于专利信息本身的技术特性、专利保护制度的地域性以及专利信息数据由政府管理的现实状况,政府作为专利信息数据和数据库服务的主要提供方,是责无旁贷的。因此,为了促进专利信息的充分、优化运用,各级政府应构建涵括专利信息运用的政策环境、资金支持、交易规则、平台建设、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纠纷解决的专利信息利用的规范与制度体系,联系地级市、县(区)、科技或产业园区等特定区域或范围,以分支机构、联络点、服务站等形式,设立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站点,推动专利信息工作的延伸,以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服务体系(见表1)构建为先导和切入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专利信息服务规范涉及因素繁多、体系复杂。通过专利信息服务体系的科学构建,可以合理地调配专利信息运用促进政策、产权类型、体制机制、市场要素与资金支持等方面的资源和投入权重,更好地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对此,可以专利信息服务机构能力提升机制的优化为突破口,全面提升专利信息运用能力。

我国专利信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可持续性提升机制

在图1所示专利信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可持续性提升机制的基础上,河南省可以结合自身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发展实际,制定出本土化、特色鲜明的专利信息运用能力提升的具体实施方案。其中的关键点,就是图1所凸显的高端、复合型专利信息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及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新的知识产权业态、新的经济运行模式的新的专利信息服务能力的提升。

专利信息传播利用方式的引领性创新

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开启了个性化、可定制化服务模式颠覆式变革的序幕。政府作为专利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加工者和拓展者,应结合各省的具体情况,创新、优化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方式和措施,以满足不断增长和延伸的多元化需求。对此,专利信息运用能力的提升除了提高各方主体的重视程度,健全专利信息专门机构和加大资助力度之外,还应在“定量化”“本土化”“智慧化”“定制化”“移动化和共享性”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

其一,专利信息的“量化”分析

专利信息的“量化”,也称为专利信息的计量,是专利信息运用的基础,是指将数学和统计学方法运用于专利信息定量研究,以探索和挖掘其分布结构、数量关系、变化规律等内在价值的研究领域。专利信息计量研究的目的,是将专利分析、文献计量学和信息计量学的原理与方法用于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的定量分析,并为从事专利活动、科技创新、市场竞争、管理与决策等提供服务。其中,专利价值评估是专利信息计量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专利运营的核心环节。对专利信息的经济价值进行评價,确定其相对精确的估值数额,可以为后续专利信息的商业化运用和专利政策的制定提供经济学、统计学上的参考。如专利地图和专利引文耦合分析就可以衡量一项技术发明的价值。通过对专利信息计量的研究,能够了解到某一技术领域重要专利的时空分布,进而能够分析企业的成长衰退,从而为企业制定和改进专利战略提供建议对策。

专利信息运用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对专利信息计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缺乏,这对产业(行业、企业)专利战略的制定、专利信息经济价值的实现、专利许可交易定价机制的建立等,都会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对此,应将专利信息的计量分析作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战略实施的基础工作,在专利信息计量理论研究、专利信息计量指标与方法研究、专利信息计量工具与软件研究、专利信息计量应用与实证研究四个方面,通过研究课题招标的形式加强对专利信息计量的研究,组织专家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等提供公益性的技术支持,并定期对专利信息人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在纵向上,加大区域层面(如省域、市域、县域层面)、机构层面(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发明者层面的专利信息计量的研究和运用力度。在横向上,积极拓展专利信息计量的商业化运用的范围,探索形成可量化的专利信息服务效果评价指标,争取在国际技术贸易、政府专利管理、专利战略制定、技术创新、企业技术研发、竞争对手识别和合作伙伴选择、知识产权项目评议、专利预警、专利分析、专利人才选拔等方面,加强专利信息计量分析的运用,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

其二,专利信息的“本地化”整合与“特色”运用

专利信息服务的提供者除了专利管理机关外,还有行业协会、知识产权(科技创新)联盟以及纯商业化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专利管理机关除了提供本源性的基础专利信息,以及国家特别要求的重点产业专利信息外,还应紧扣科技创新与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发展的实际,联合各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借助云计算、大数据和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对省域范围内的专利信息进行全面、彻底的普查,摸清专利信息存量的家底,科学搜集、分析各专利信息关涉主体的专利信息需求和运用中存在的困难。

专利管理机关还可通过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市场化招标等方法,联合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其他商业化技术研发企业,针对不同的产业特点、管理需求、技术水平和运营情况,设计出符合这些产业、行业、经济集群、企业的特殊要求,集成专利信息搜集、检索、加工、分析、导航和预警等功能的专利信息管理软件和技术支持系统,以此奠定专利信息“本地化”运用的技术基础。同时,专利管理机关还应通过知识集成、人才集成与机制创新,开发专利信息资源整合和延伸服务(如专利信息挖掘、价值评估、议价交易)集成的综合性的专利信息数据平台,如中小企业专利综合服务平台,打破政府专利管理机关、行业协会、知识产权联盟、特色型的经济发展集群、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组织之间的数据壁垒、信息孤岛现象,形成一个具有系统框架、中心节点和各部信息端口,涵盖专利信息的初始采集、二次加工与特色高端运用的全链条的专利信息数据平台,以此加强专利信息运用的科学性与规范化。

其三,专利信息运用体系的“智慧化”建设

对海量专利信息中蕴藏的隐性知识进行深度挖掘、规律化布排和精准分析,离不开现代智能技术的支撑和运用。专利信息服务未来的竞争点,就集中在是否最有效地利用了神经网络、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模式识别、语意分析、数据挖掘、可视化、大数据等新兴数据分析技术,能否支持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开发。以新技术手段的融合运用为例,商业智能技术是包括数据仓库(DW)、联机分析处理(OLAP)、数据挖掘(Data Mining)在内的用于统计和分析商务数据的一种先进信息技术。商业智能系统设计包括实体数据模型设计、ETL(抽取、转换和装载)设计、数据挖掘方法设计、终端程序设计(OLAP或EIS)等。通过将商业智能技术以及经过优化的专利信息可视化分析系统引入专利信息分析,建立专利数据分析模型,开展精确的统计分析、引证分析、聚类分析和深层的数据挖掘,可以把巨量的专利数据转化为能够满足用户多层面、多角度需求的专利信息可视化分析报告以及规律性知识,以此帮助各级政府、产业、企业、科研机构和发明人等制定宏观专利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政策,进行企业专利布局,科学确定科技创新研发方向,提供有用的决策参考。

其四,专利信息的“定制化”加工

政府作为专利信息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大多数情况下是基于自有的专利信息资源的存量,将其作为一项日常的管理事务,来开展专利信息管理工作的,相对来说,缺少针对需求市场的专利信息服务动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作为商业性的专利信息服务供给者,虽然市场嗅觉较为灵敏,但是其有时无法掌握充分的具有权威性的专利信息资源,因此,是“有心却无力”提供高质量的满足个性化需求的专利信息的。对此,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市场化的专利信息服务购买方式,通过设定一定的专利信息服务标准、奖惩措施、议价机制,一方面,在做好河南省区域内的专利信息需求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符合本地实情的专利信息服务购买要求与质量评价指标;另一方面,科学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所提供专利信息服务的业务指引和行业标准(如服务流程标准、质量标准、管理标准),以此促进河南省专利信息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开展。

同时,各级政府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委托第三方调查公司,深入研究客户需求,贴近专利信息运用实践,加强与行业协会、园区等单位的合作,挖掘共性需求,开展集中推送服务,满足行业技术创新和竞争需求。开发专利信息推送服务特色产品,通过持续的跟踪服务提高推送信息情报的使用效能。开展企业应用效果跟踪,形成企业应用成果报告。通过区分专利信息服务产品的提供方和接受服务的对象,根据不同类型设定的专利信息服务数据库平台,提供不同的专利信息服务产品和服务内容。还可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搜索习惯,设置适合用户使用的专利文献信息公布界面,对专利信息进行分类,提高专利信息服务工具的灵活性和产品的合理性等。深入挖掘企业实际工作中对于专利信息利用的需求或问题,参考《企业专利信息利用工作指南》,开展针对具体节点(例如,研发、技术转移转化、海外专利布局、海外参展、专利诉讼、产品进出口等)的专利信息利用工作。以此预测、分析客户对专利信息的潜在需求与未来需求,以便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

其五,专利信息的“移动”和“共享”运用

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共享经济的兴起以及智能终端的普及,对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方式带来了深刻影响。为了适应这一变革,河南省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可以借助由其带来的虚拟化、即时性、交互性、便携化、个性化优势,对现有的专利信息利用体系进行升级换代和弯道超车。

专利信息的移动运用方面。第一,对专利信息服务内容进行技术审查和深度梳理,将适用于移动服务的内容进行重新编辑,通过一定的编码技术,将其向移动模式转换;第二,建立手机短信平台和基于WAP的手机网络访问门户,重点开发基于iOS和Android等操作系统的应用客户端特殊的APP软件,尽快建成基于移动终端设备的专利信息检索系统、专利事务查询系统和专利信息服务系统,为用户提供一站式专利信息服务;第三,应注重专利信息服务过程与用户的互动,通过嵌入微博、用户论坛或网络社区等用户体验式服务形式,为服务机构与用户、用户与用户的即时交流学习提供平台,发布专利信息利用活动信息,根据用户在移动环境下的信息需求特征和用户使用移动信息服务的行为特征,建立用户个性化信息行为模型,通过个性化专利信息移动服务门户,提供个性化查询、收藏、定制服务,满足用户的个性化专利信息服务需求。如通过频道订阅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用户推送其订阅的专利文献的费用催收信息、法律状态变更信息、被引用信息等。开展专业化、精准化的专利信息筛选推送服务。

专利信息的共享运用方面。河南省可以借鉴共享经济的发展模式,建立开放式的专利信息数据平台,打造知识产权行业生态圈,政府部门、服务机构和用户将在生态圈作用下逐步形成互利共赢的和谐共生关系。基于开放平台产生的众多应用也将对政府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大有裨益。例如,优化的专利检索分析工具、专注细分领域的专利信息追踪、授权专利互动评价等应用,将有效促进总体专利质量的提升;建立数学模型分析专利转让许可等历史信息,可以为相关领域专利的价值评估提供参考,这一应用尤其可配置在专利展示交易平台上;接入微信、淘宝等大众移动应用,通过查询接口帮助消费者及时辨别商品专利信息真伪并实时举报,从而将打击专利侵权从集中行动式转为普及化、常态化;第三方服务机构获得企业在开放平台上的授权后,可实现对企业专利事务的托管或协助管理,特别是当专利数据开放平台整合电子申请系统、电子申请交互式平台,甚至专利审查系统数据后,具有代理资质的机构可以实现服务效果的极大提升。建议各级政府建立科技创新、经济运行与专利信息利用的关联政策,推动实现专利数据、科技情报、专业期刊、知识产权图书、报纸资讯、有关会议文献和研究报告的信息资源互联和共享。健全政府、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企业之间的联动机制,完善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的专利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强化专利信息运用和河南省科技自主创新、产业规划、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重点项目建设之间的对接,完善众创空间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与工作评价,将专利信息资源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落到实处。

余 论

从根本上来说,专利信息传播运用所表现出来的诸多问题,是专利信息服务主体思想重视程度不够、科技创新实力不强、专利信息运用体制机制不健全、高端引领人才缺乏的突出表现。因此,专利信息运用能力的提升、与之相契合的专利运用体系的营造与传播利用方式的创新,必须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强化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深入開展,以及人才引智工程的统筹推进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各级专利信息管理部门的核心作用,大力培育专利信息运用的商业化服务,科学配置专利信息资源,大力拓展专利信息运用的价值链与服务集群的知识集成度,以此构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完整生态系统。

作者:王肃 王晓辉

专利信息系统设计论文 篇2:

专利信息服务驶上高速路

2D07年4月26日,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杨铁军副局长的轻轻一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知识产权出版社开发建设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试验系统正式开通,这标志我国专利信息传播开始驶上宽阔的高速路,它将使广大公众足不出户就能快捷、便利地获取国内外专利信息,为创新插上腾飞的翅膀。

完善专利制度的必由之路

随着知识经济的出现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世界发生着深刻而又令人激动的变化——信息交流变得越来越迅捷和平坦。在日益深刻变化的大干世界中,作为个体的人如何在纷繁的世界中进取,进而脱颖而出7作为世界经济发展链上的一员,企业又如何避免同质化的命运7作为地球村中不可或缺的中国如何屹立于世界7这些都值得深思。在这场业已开始的以信息化为特征的全球变革中,创新作为主题,其意义不言而喻。诚如多数人的共识,创新已成为撬动世界的支点。然而,创新绝非空中楼阁,它依托于科技、信息等基石。在这场全球信息化进程中,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在经济社会资源结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已成为国际竞争的一个重点。而在各种信息资源中,专利信息是一种基础性、战略性的信息资源。

有鉴于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部署,制定了信息化建设规划,成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局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起步较晚,在专利信息利用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现有的为公众服务的专利信息数据库仅仅包括中国专利数据,搜索引擎、硬件设备、通信能力等基础条件等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满足社会公众日益迫切希望能够准确、全面、方便地检索专利信息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十五”期间就前瞻性地提出建设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并把它列为“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的项目之一。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知识产权局信息化建设发展完善的重要阶段。而建设专利信息检索与服务平台是其中主要任务之一,是我们顺应世界信息化发展潮流,把握发展机遇,大力推进我国知识产权局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建设强局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利用我国知识产权局现有的专利信息资源向社会公众和我国知识产权局审查人员提供权威的信息服务,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局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社会服务创新能力。

此外,随着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加强和专利申请量迅速增加,公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逐步增强,对我们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可以说,建设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发、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资源,推动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措施,是±曾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基于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决心、投资金、花力气建设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并统筹安排有关部门反复论证、精心准备、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加紧,加快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

目标和责任

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试验系统也非一蹴而就。这背后凝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凝集了知识产权出版社职工的智慧和辛勤……

田力普局长十分关心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实验系统的建设,明确提出建设要求和目标。杨铁军副局长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带领知识产权局信息化办公室、文献部等相关部门领导现场办公,从设备、通信条件到界面标示和文字,提出了很多指导性意见。在开通之前的最后阶段。更是严格把关,对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一一检查落实,力求保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实验系统按计划开通。

谈起试验系统的建设,作为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知识产权出版社社长董铁鹰颇为感慨地回忆起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历程。

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专利制度建立初期,知识产权出版社(当时为专利文献出版社)就承担着依法专利文献出版的工作,1985年出版了中国第一份专利公报。随着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专利文献的数据量越来越大,纸载体的专利文献难以使用,生产,储存成本高的问题成了制约专利信息传播的关键问题,中国专利文献的订户数迅速下降。1989年,出版社提出的“中国专利文献电子化可行性研究”被正式确定为国家专利局的研究课题。1990年,出版社首次展出了利用计算机管理的电子化中国专利文献检索系统,实现了对已公开的专利信息的电子化查询。1991年,该课题成果——“PDM专利文献管理系统”在《专利法研究》上发表。在完成电子化查询的技术攻关之后,研究小组继续努力,于1992年制成了中国第一批专利文献光盘,这是我国首次采用CD-COM作为出版载体,标志着中国专利文献的出版进入电子时代。可以说,知识产权出版社是国内最早实现电子出版单位之一。199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取消了纸载体专利说明书的出版。1998年,中国专利文献互联网公开被确定为国家高技术应用部门发展项目,2001年全部中国专利文献通过互联网免费公开。200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建设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规划。2003年,知识产权出版社按照规划要求的方向,开发出包含有2 000多万件中国和外国专利的中外专利检索系统,陆续提供给全国教十家机构用户使用。2004年又开发成功集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为一体的专利信息分析系统软件。

在长期的研发和应用实践中,知识产权出版社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初步具备了建设大系统的实力。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一五”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的目标,知识产权出版社于2005年开始组织力量开发新的搜索引擎,并为实现最终目标制定出实施方案。2006年,知识产权出版社主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建设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试验系统的建议,建设目标是为今后大系统建设积累实际经验,同时满足近年内公众查询专利信息的需求。这一建议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李玉光副局长为此专门作了批示。从此,实验系统正式上马,走上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探索之路。

建设这样一个试验系统,需要解决以下4个方面的关键问题。

首先是海量数据的加工整理。现有的专利文献数据4000多万件。约300存储量,十几种语言,各种各样的数据库和存储格式,即使只进行初步整合,然后装载到一个系统中,工作量也要数百人年以上。

第二是对检索系统要求高。科技检索既要求查全率,又要求查准率,还要求同时支持中、英文。国内外没有成功而又实用的先例,一些有名的搜索引擎在测试中暴露出难以克服的弱点。

第三是系统的基础软硬件架构配置方案,必须基本满足广大公众现阶段免费使用的需求。同时,作为实验系统还不能投入过多。

第四是如何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设计出对于初学者和有经验的专家都应该是友好和有益的应用系统。

类似的系统在美、欧、日、韩已经建成了,但是他们的系统没有中文,各自为本国公众服务。我们的建设目标是为中国公众提供同等水平的专利信息服务。面对如此庞大而复杂的项目,知识产权出版社从领导到职工感到责任和压力,决心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过程昭示结果

如果把试验系统比作一部汽车,搜索引擎就像是发动机。选择适合的搜索引擎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项目的成败。出版社研发小组刘力、任立明等年轻的工程师们承担起了这项艰巨的任务。2006年初,他们引进科学、先进的测试方法,模拟实际工作条件使用复杂程度不同的检索表达式,采取了按字、按词等不同的检索方式,加载不同的并发检索数量,得到大量第一手测试数据,综合评定出搜索引擎功能和性能。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化办公室也聘请第三方组织有关机构参加,对三种搜索引擎进行了严格的测试,最后的结论基本是一致的。新检索系统的开发迅速展开。

将大量国外专利信息资源通过试验系统提供给公众使用,在国内是第一次,工作量巨大。位于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知识产权出版社数据部承担着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加工整理电子数据的任务。实际上,某种程度上,数据资源决定了试验系统的成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文献部的大力支持下,文献数据专家和软件工程师们分析了所有80个国家、地区和组织专利数据,胡新华、王波等年轻的管理和技术骨干组织建立对2万多张文献光盘中海量数据进行读取、转换和预加工的整套工作流程,先后组织了300多人的加工队伍,昼夜不停地处理专利文献数据。直到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试验系统开通前的一周,还在不断加入新的数据。一年多的时间,这些部门几乎没有休息日,设备每天要运转16小时以上。有的小组负责同志更是任劳任怨,自愿坚持每天工作1O多个小时,认真负责地完成数据加工任务,全心全意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开通默默奉献。当然,这一工作仅仅是开始,要使数千万件专利数据更加准确和完整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在系统配置上,试验系统采用了B/S架构,使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很方便的进行专利信息检索与浏览。同时,应用了先进的服务器集群负载均衡技术,使试验系统的性能易于扩展,又比较可靠。为了提高互联网访问的速度和承受能力,通信接入方式也是一个重要课题。出版社长期负责网络系统管理的宫海生工程师从方案初步设计开始,就专注于解决通信问题。2007年初,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网通公司充分理解这个项目的意义和前景,同意免费提供20兆带宽专线供系统测试期间使用。

为了不断完善该系统的应用界面,知识产权出版社专利信息服务处在吕荣波处长的带领下,广泛征求企业和发明人的意见。为了能获得用户方的意见,他们鼓足了劲南下北上,先后赴黑龙江、广东等16个省、市,与数百家企业接触、交流,请企业试用并提出反馈意见。还开展有奖征求意见活动,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更多的有价值的用户反馈信息。他们说,我们一定要弄清楚用户和公众需要什么样的平台,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孙燕玲研究员带领一个专门组织起来的小组,对美、欧、日、韩为公众服务的专利信息检索系统进行了专题研究。对数据资源数量、系统设计方案,检索界面风格、提示帮助信息等都做了深入、细致的比较研究,写出教万字的分析报告。出版社的领导和研发人员从中吸取了大量有益信息,也更加坚定了我们能够在这一领域赶上发达国家的信心。

在试验系统的建设过程中,知识产权出版社的领导班子发挥了核心作用。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深刻体会到公众对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的迫切需求,他们认真解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果断决策、先期投入,主动请战、承担任务。董铁鹰社长说“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试验系统的建设是出版社目前的中心工作”。他白天是决策者,晚上又是研究者。现在他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上网进入试验系统,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张曦副社长负责数据加工、协调配合、用户测试等大量组织工作,调动社内外的各种力量保证完成任务。领导者的决心和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工作进程。事实上,知识产权出版社承担开发建设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重任也承受着相当大的压力。虽然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但建设如此规模和复杂程度的系统,国内没有成熟经验。同时,作为试验系统,人力、物力、财力也都十分有限,比如关键的存储设备选用的仍是较低档次的。因此,有理由担心,由于数据量过大或访问人数过多出现系统崩溃等问题。但是为了实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制定的目标,这一关早晚是要过的。作为对外承担专利信息服务任务的专业机构,知识产权出版社的决策者们以自己的魄力和目光主动请缨承担重任,应该是有远见的决定。

4月26日,开通当天的访问量达到15万次,系统运行正常。中国公众已经可以利用实验系统检索查询全世界的专利,不懈努力的过程换来了初步成果。

新的开端

“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是以向社会公众提供高水平的专利信息服务为核心,以专利信息资源的重组、加工和传播为主线,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利用国内外专利信息资源,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和专业性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它按照国家信息化规划发展的战略方针,向社会公众提供多检索入口、适于不同层次用户群体使用的服务平台”。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一五”信息化建设规划中对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精辟概括。试验系统的开通只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第一步。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领导指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试验系统的开通为我国快速发展的知识产权事业增添了强大动力。第一,有利于提高科技竞争力。科技创新者通过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可以了解已有的专利技术信息,既可以避免重复研发又可以提高研发起点,从而提高我国科技竞争力。第二,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通过该系统,企业可以更好地利用专利技术,还可以较全面地了解竞争对手的技术资产状况,预测技术发展动向,分析潜在的技术市场和产品市场,掌握竞争态势,规避风险,有比较地选择合作伙伴,从而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主动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促进对内对外贸易。第三,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通过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政府可以向公众提供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全面地获得科技创新和市场竞争的各种有效信息,促进发明创造的传播、推广和应用,实现和提高专利信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四,有利于改进我国专利信息资源的利用状况,摆脱国外在技术上的制约。

业内人士评价,试验系统与国内现有的检索系统相比具有三个特点其一,数据资源丰富,收集了世界70个国家、地区和组织的约4000万件中、英文专利文献数据,其中混合模式代码化中国专利说明书数据是首次应用。大量的国外专利说明书数据也是第一次用于为中国公众免费服务。其二,检索系统新,为满足不同用户的检索需求,系统提供快捷检索、表格检索和高级检索、中国专利法律状态检索、IPC分类查询等功能,并支持逻辑组配检索。其中高级检索提供了一些专业级检索功能,与国外同类系统相比功能更加丰富。同时,界面设计还充分考虑了中国公众的需求。其三,有自主知识产权,系统全部自主开发,具有较好的可扩展性,可以充分利用后发优势,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但是,董铁鹰社长坦承,该系统还处于试验阶段,存在问题和不足是肯定的,这需要在今后的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在条件具备时,还需要大幅度提升硬件设备、通信能力等保障条件。董社长表示,试验系统虽然囊括了海量数据,但是数据质量还必须进一步提升,对从各种渠道得来的专利数据进行统一加工将是一项巨大而困难的工作。在发达国家,这项工作已经做了几十年,我们目前具有成本优势,以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完全有可能建成最好的数据库,他呼吁国家给与支持,尽早启动这项工作。

据了解,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的要求,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开始将工作重心转向为公众提供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并已经设立专门机构,选派优秀人员从试验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改进完善人手展开工作。董社长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反馈意见和建议,帮助出版社不断提升试验系统的性能,提高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水平。

四月的北京,绿已深沉。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试验系统在今年“4·26”顺利开通,彰显出国家知识产权局为社会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的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更预示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将迎来姹紫嫣红的春天。

作者:陈 英

专利信息系统设计论文 篇3:

欧洲专利局对公众的专利信息服务

一、欧洲专利局的专利信息服务政策

根据1988年6月欧洲专利组织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专利信息服务政策,欧洲专利局的专利信息服务旨在提高欧洲公众和企业接触专利信息的机会,从而刺激本地区的发明创造活动。因此,专利信息服务的主要对象是中小企业,按照边际成本价格给用户提供服务。

二、专利信息数据来源

欧洲专利局对于公众服务的数据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一个渠道是通过欧洲专利局与各国专利局签订的数据交换合同获得数据:另外一个渠道是购买数据提供商的数据。

欧洲和国际事务部负责收集用于对审查员和公众服务的各种数据,主要是以协议的方式与各国专利局进行数据交换:海牙分局的文献部负责各种数据的接收、处理、加工和维护工作,负责各种专利信息产品和网站更新数据的提取工作:海牙分局信息系统部(2005年初机构整合,由DG4划归DG2)负责所有信息技术支持,软件开发、系统设计、数据库建设和运行维护:维也纳分局负责对欧洲专利信息的出版和各种专利信息产品的制作与销售。

三、专利信息服务的方式

欧洲专利局为公众提供专利信息服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免费的专利信息服务,如esp@cenet网站。另一种是向公众提供各种专利信息产品和数据库的订购及相应的服务。

1.网络服务

esp@cenet(r)是欧洲专利局的注册商标。esp@cenet服务是在1998年夏天发起的,提供该服务的目的在于为公众、学生、中小企业等免费提供基本的专利信息,从而提高公众的专利信息的意识,减少重复研究,同时作为现有专利信息传播渠道的补充。

esp@cenet网站的内容共分为两级。第一级是检索界面和检索语言为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或非成员国语言的各专利局的网站,主要提供本国近两年公开的专利数据信息:第二级则提供欧洲专利局EPODOC数据库的内容以及相关专利的全文文本数据、BNS图形数据和lNPADOC法律状态信息。但是,与EPOQUE系统相比,esp@cenet网站提供的检索功能远远弱于EPOQUE系统的检索功能,仅为非专业的使用者提供有限的检索功能,并且限制对网站过于频繁的访问和大量数据下载。

尽管网站提供的检索功能较弱并且对用户的访问量和下载量作了限制,但是,esp@cenet网站为公众使用专利信息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该网站自建立以来使用量持续增加,每周大约有8万个独立的用户访问该网站,每月有大约1T的图形数据被下载。

该网站采用简单的检索功能使用户可以检索到全球近80个国家和组织的专利信息,远远超出欧洲专利局自己EP专利的数据范围。此外,欧洲专利局在负责欧洲专利电子申请的网站(epoline)也提供了与专利审批程序有关的一站式的欧洲专利信息产品和服务。

2.光盘及数据库订购服务

欧洲专利局的专利信息产品主要包括ESPACE系列光盘和INPADOC法律状态数据库(PRS)和同族专利数据库(PFS)。

欧洲专利局的ESPACE系列光盘共分为三类。索引和著录项目类数据光盘,如ESPACE(r)ACCESS:同族信息类光盘(首页),如ESPACE(r)FIRST:包含完全专利文献内容的光盘,如ESPACE(r)EP-A、ESPACE(r)EP—B、ESPACE(r)national series等。光盘检索软件为三局(美、日、欧)合作开发的MIMOSA检索软件,该软件自1990年立项以来,经过多次版本的修改,至今已升级到第5版,功能非常强大。

欧洲专利局的INPADOC系列产品在业内享有盛誉,其中,INPADOC法律状态数据库(Patent Register Service,PRS)收集了47个国家的法律状态数据,INPADOC同族专利数据库(PFS)提供了75个专利授权机构(专利局)的著录项目和文摘数据,世界上著名的专利信息服务商如Dialog,STN,Questel/orbit等都提供了INPADOC数据库的联机检索。

3.原数据服务(Raw Data)

欧洲专利局的原数据服务由来已久,包括欧洲专利局具有版权的各种数据,如EP-A,EP-B全文数据、INPADOC法律状态数据和INPADOC著录项目数据库以及最近推出的EPODOC数据等。根据客户使用方式不同,提供数据的条件有所差异。

对于个人或企业内部使用,用户可直接向维也纳分局订购原数据,订购期以年为单位,用户可选择通过光盘或FTP在线下载的方式获得定期更新的数据。

对于电子数据服务商,购买原数据必须签订合同。在早期,服务商如欲给第三方提供数据或商业服务,除遵守合同的相关条款外,还需要向欧洲专利局交一定比例的版权费。近期,根据欧洲专利局的最新政策,服务商向欧洲专利局提交版权费的比例为零,即欧洲专利局除收数据更新费外不再收取版权费,但欧洲专利局保留收取版权费的权利。

4.其他服务

除向客户提供产品外,维也纳分局也向客户提供INPADOC数据库的代为检索和代为监视专利法律状态的服务。同时,维也纳分局也是日本PATOLIS公司在欧洲的代销商,负责向欧洲的客户提供日本专利信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代为检索日本专利、监视相关专利的法律状态、日本专利的翻译以及复制专利文献的服务等。

为了使用户能更好地了解和使用欧洲专利局的各类专利信息产品,维也纳分局通过网络或现场教学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培训工作,并且,每年选择参加约35场展会,向客户现场介绍各种专利信息产品与服务。除此之外,欧洲专利局还组织各种活动加强与客户的联系,如每年的PALIB年会(欧洲专利局支持的欧洲各专利信息图书馆的会议)和我们参加的“远东专利信息年会”等。

限于欧洲专利局专利信息服务的目标,以及在欧洲早已存在成熟的专利信息商业服务机构,如STN、Questel/orbit等,因此,欧洲专利局只是对于各国公开专利信息数据进行了收集、整理和标准化工作,并没有从事专利数据的深加工和专利信息分析的工作,对于用户的商业服务主要由各国的专利信息商业机构提供。

作者:刘 彬 陈学方 朱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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