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科工作制度

2022-06-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通过规范体系表现出来的,必须借助于有力执行才能发挥出制度规范效能。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感染科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感染科工作制度

感染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感染监控工作。

2、制定医院感染监控计划、条例、并具体组织实施。

3、定期向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汇报医院感染监控监测情况,负责准备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会议资料及其议题,待讨论决 定。

4、执行各项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分析、汇总、每月向领导及各科室公布医院感染情况。

5、指导和参加检查各病房的消毒与隔离措施,负责环境卫生的经营细菌监测。

6、参与医院内消毒剂和抗生素的使用管理。

7、负责向工作人员宣传、讲授有关医院感染的知识

8、协调各科室的医院感染监控工作。

9、当医院感染发生爆发流行时,负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措施。

10、参与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2篇:感染科工作制度

1.感染科实行院党委领导下的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重点抓医疗质量及科技创新,副主任协助科主任工作,护士长重点抓服务质量、消毒隔离、经济管理,并接受职能科室的监督和医疗质量检查。

2.科主任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一段时间内医师排班表及医师病床分管表,科室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各级医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医师认真执行医疗管理制度、会诊制度、查房制度、病历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医嘱制度、转科、转诊制度、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等有关规定。

4.护士严格执行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房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护士岗位职责。

5.各类急救药品、器械需准备完善,专人管理、定点放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6.认真履行消毒、隔离制度、严防交叉感染。

7.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方法及科研,认真带教进修实习生,定期开展学术活动。

8.每季度召开科室工作会议一次,全面总结季度工作。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凡传染病房工作人员及病员必须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制度,以防感染扩散及交叉感染。 2.工作人员接触病员时,必须穿隔离衣、带工作帽、口罩、换工作鞋,严禁穿隔离衣外出,留长指甲戴戒指。

3.工作人员进行治疗前后应洗净双手,并浸泡予消毒液内35分钟。

4.避免交叉感染,注射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制,地面应湿式用消毒液每天清扫二次,病人床头柜实行一柜一抹布,用后消毒。

5.病员入院后,按不同病种进行隔离,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排水道。病人用过衣、物进行消毒处理,出院或死亡应进行终末消毒,防止传染源扩散。、

6.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不得缺项、漏报、谎报。

7.病员入院后,不得离开病区、病原之间不能互相窜房,交换物品。

8.做好住院病人、家属的卫生宣传教育和隔离消毒工作,以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感染性疾病科重症监护室管理制度

1、熟悉仪器设备性能、掌握操作常规,对患者各项生命体征随时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

2、严格无菌操作,进入监护室人员必须更换拖鞋、衣帽整洁。接触患者前后必须洗手,患感冒或其他传染病者不能参与诊疗护理工作及探视患者。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情况特殊者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3、保持室内安静、舒适,以保证患者的休息、康复,防止交叉感染。

4、保持监护仪器设备性能良好,抢救药品器材准备充分,专人管理,定位存放,严格交接。

5、爱护设备设施,各班对所用仪器的性能作好详细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及时排除,定期组织检修,使各项设备处于应急状态。

6、每日检查各类治疗包、器皿及用物的有效期,做到定时消毒。

7、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做好室内每日消毒工作,定期空气培养。

感染性疾病科重症监护室抢救工作制度

1、抢救危重患者,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抢救及时,防护隔离到位,病情观察细致,诊断准确,处理迅速,记录完整。对诊断不明的疑难病例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并随时组织会诊。

2、一般抢救治疗工作由监护室负责;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值班医师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内统一组织力量进行;凡重大抢救工作,需要多科配合者,由医务科组织力量进行。

3、抢救危重病患者是一项整体工作,除临床医护人员要认真积极地进行各项处理外,其它有关部门也应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积极配合,作好技术、人力、设备的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耽误抢救工作。

4、病室的抢救药品及器材要专人管理,定点放置,每班交接,保持数量备齐、性能完好。并及时清理、补充。器材要定期清洁、消毒、维护。

5、每次重大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做好详细记录、登记,由科主任主持进行病例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抢救记录资料应归入病历。

抢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一、需报告的重大抢救及特殊病例:

1、凡遇突发事件及多个危重病人同时抢救;

2、知名人士、高干、外籍、境外人士的抢救;

3、本院职工危重疾病的抢 救;

4、涉及有医疗纠纷或严重并发症患者的医疗及抢救;

5、特殊及危重病例的医疗及抢救;

6、大型活动和其他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

7、涉及刑事案件的自杀和他杀。

二、应报告的内容:

1、突发事件的发生事件、地点,以患者的病情,是否请求支援或启动批量病人应急预案。

2、特殊病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治疗抢救措施,目前抢救情况及预后。

三、报告程序

1、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领导及院相关部门报告。

2、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保卫处接到通知后,向院领导报告。

医院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应对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建立和谐社会做贡献。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组建医疗救治队伍、贮备好必备的救治药品,切实做好抗病救治的迎战准备。、

2.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救治,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 组织机构

1.成立县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工作领导小组,由金凌应院长任组长,胡阳全任副院长,曾文林、李金庚、钟裕文、黄利民、蔡天晶、张卫、邬四明、程国平、黄汉武、熊松柏、吴小刚、邹明、吴翠华、杜新民、柳小燕、王绿英、胡家华、陈绍龙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熊松柏任办公室主任。

2.建立医疗救治专业队伍,设专家组、医疗救治组、消毒杀虫组、病原学监测组、疫情报告组、后勤保障组、监督组等各专业队伍。具体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按隽人医【2005】26号文件执行。专家组由金凌应同志负责,医疗救治队伍由李金庚同志负责协调调度,有关科室负责人配合,病原学监测组由蔡天晶同志分管、常勇杰同志具体负责,后勤保障由黄利民同志负责,有关科室负责人配合。各有关科室要通力协作,全力参与,紧急情况下随时待命,参与院外和院内救治。

三、 预案启动条件和工作任务

1.启动条件:我县一旦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性灾害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启动预案后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立即进入指挥岗位,亲自组织和指挥相应卫生专业队伍投入医疗救护工作并根据对事件的预测情况,做好后继防病治病准备。

2.工作任务:一是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全院卫生防病、医疗救护工作,并负责向卫生局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二是加强值班,当接到县卫生局下达的指令或120报警电话后立即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在灾后4小时初步建立起伤病员救治网络,紧急救治伤病员。并向我院或灾区所在卫生院迅速运送并有效地救治伤病员;三是本院救护能力不足时,不许立即向卫生防病、县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报告,请求支援,并迅速安排伤病员转诊;四是要将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时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缺报。五是当事件严重而需要有关部门支援时,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并由县局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协调解决。

四、 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医院将对参与防病治病各专业队员进行业务培训,专业队员必须技术能力强、判断情况准、处理问题果断,并能24小时连续工作,随时准备参加医疗救护,疫情报告和消毒杀虫,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2.后勤保障:各相关科室负责药品、器械、医务人员装备准备,要保证救护工作用车的正常运行,负责本单位救灾工作人员的运送,要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车辆待命。

3.信息保障:专家组及各小组队员,尤其是负责同志手机必须处于常开状态,值班电话要24小时值班,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协调处理有关事情,并做好记录。

4.纪律保障:对在事件发生后防病治病工作中擅离职守、临危退缩,推诿扯皮、不服从指挥而耽误工作的,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的,疫情上报不及时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造成损失和影响的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抓到位、不出现任何漏洞。

第3篇:感染科工作管理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其真正得以落实。

(二)定期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如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

(三)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甄别,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五)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所有物品、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六)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感染性疾病科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七)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八)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玻要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室,并与医院感染管理科沟通。必要时,可直接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正报告。

(九)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配合,开展有关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医院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尽量防止和避免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职责:

(一)医师职责。

1、认真履行医师的义务,在诊疗工作中规范执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能熟练掌握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3、及时筛查传染病病人,正确诊疗和转诊传染病病人。

4、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玻。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配合护士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对就诊患者进行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二)护士职责。

1、认真履行护士的义务,在护理工作中规范执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感染性疾病护理知识、技能和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3、负责感染疾病患者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4、帮助、指导呼吸道发热患者戴口罩,并引导患者到指定地点候诊。

5、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熟练掌握常用消毒液的配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监督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到位。

6、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7、对就诊患者进行感染性疾病的卫生宣传教育。 (三)卫生员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所用器械、工具分区使用。

3、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及时按分类清运各种医疗废物。

4、做好有关清洁、消毒工作的记录。

感染科

第4篇:感染性疾病科管理与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其真正得以落实。

2、定时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流行动态、诊断、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

3、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甄别、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5、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示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清洁、污染物品分开放置。

6、严格按照《医院感染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感染疾病科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感染疾病科工作区域内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务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感染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8、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感染疾病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要求、及时、准确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告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室、并与医院感染管理科沟通。必要时可直接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订报告。

9、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合作,开展有关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医院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尽量防止和避免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传染病预诊分诊制度

为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诊分诊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布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2、预诊分诊点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3、预诊分诊点的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就诊病人进行传染病预诊。

4、经预诊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预诊分诊点应根据传染病的流行特点、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分诊点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措施。

7、预检分诊点对不具备救治能力的传染病,应当及时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的医疗机构诊疗。

8、预检分诊点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9、医院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预检分诊工作的监察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腹泻病门诊工作制度

为落实关于霍乱、O157:H7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大腹泻病人监测与筛查,控制肠道传染病的传播,特制定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腹泻病的诊疗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

2、按规定对每位腹泻病人做好就诊专册登记,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做到每例必登,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3、医务人员进出腹泻诊室时,必须严格按照腹泻个人防护措施做好个人防护,每接触一位病人后要立即进行手的清洗与消毒。

4、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后再进行倾倒,便器用后必须消毒。

5、发现肠道传染病后,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报告,及时报告预防保健科。

6、每月定时收集、统计腹泻病人登记数和检索数,做好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部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配有专用留观室,专用放射线摄片机,采血室,培训合格的专业医生和护士

2、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及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识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工作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医师在接诊过程中注意询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主诉,病史,症状及体征。并认真,详细填写门诊医疗手册及门诊登记。

4、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穿隔离服、戴12层棉纱或其他有效防护口罩、帽子、必要时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防护用具。

5、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要有专人负责。

6、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含疑似病人)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7、医务人员防护、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卫生厅195号文件《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试行)》执行。注: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8、经预检为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至传染病医院,同时做好传染病病人转运,交接记录。转运工具用后进行严格消毒。

9、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6小时内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同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卡,不得延误或漏报。

10、对待患者要热情、耐心、细致,一视同仁,不得轻视、蔑视传染患者。

11、对所有病例要按卫生厅195号文件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详细记录。

12、X线机严格执行一照一消毒。

13、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项。

感染疾病科检验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片,给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 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不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焚烧、入无水池、消毒和灭菌)

6、报告单要消毒后发放。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及手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操作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0、检验室设置专用冰箱储存实验操作的专用O139群霍乱试剂等。

11、被传染性病菌污染过的一切物品,用1%过氧乙酸溶液浸泡1-2小时灭菌消毒。

12、废弃标本放入消毒液浸泡12小时,有清洁间工人清洗。

13、实验污物放入专用包装袋内(黄色),每天送污物处理中心处理。

第5篇:医院感染管理科制度(感染科)

第二十二章 医院感染管理科制度(感染科)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感染组织机构 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制度 手卫生制度

外科洗手的细菌学定期监测制度与程序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与标准预防制度 传染病医源性感染管理制度

十一、 隔离预防制度 十

二、 消毒灭菌制度

十三、 消毒灭菌效果与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十

四、 消毒与隔离多部门与科室协作管理机制 十

五、 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十

六、 医院感染管理监测报告制度 十

七、 医院感染管理暴发报告与控制制度 十

八、 下呼吸道感染的预防控制制度与措施 十

九、 手术部位感染的预防控制制度与措施 二

十、 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预防控制制度与措施 二十

一、 二十

二、 二十

三、 二十

四、 二十

五、 二十

六、 二十

七、 二十

八、 二十

九、 三十

一、 三十

二、 三十

三、 三十

四、 三十

五、 三十

六、 三十

七、 三十

八、 三十

九、 血管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预防控制制度与措施 皮肤软组织感染的预防控制制度与措施

医院感染较高风险的科室与感染控制情况风险评估及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门诊、综合科感染管理制度 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治疗室、换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口腔科感染管理制度 静脉配置中心感染管理制度 重症监护科(ICU)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感染管理制度 内镜中心感染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感染管理制度 检验科感染管理制度 输血科感染管理制度 病理科感染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感染管理制度

放射科(或放疗技术科)感染管理制度 介入治疗室感染管理制度 三

十、 手术室感染管理制度

十、 静脉置管室感染管理制度 四十

一、 四十

二、 四十

三、 四十

四、 四十

五、 四十

六、 四十

七、 四十

八、 四十

九、 五十

一、 五十

二、 五十

三、 五十

四、 五十

五、 五十

六、 五十

七、 五十

八、 五十

九、 六十

一、 营养室感染管理制度 被服室感染管理制度

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预防多重耐药菌感染措施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 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高危患者细菌耐药性监测报告 多重耐药菌管理的协作机制与具体方案 细菌耐药监测和预警管理制度 多部门对细菌耐药情况联合干预措施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机制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多部门对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联合干预措施 非手术情况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信息化管理措施 院感科标本监管流程 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污水处理)制度 五

十、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分级管理制度

十、 一次性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第6篇:血液净化科感染管理制度

1、血液透析室应当加强医源性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

2、血液透析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

3、血液透析室应当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办公室等。工作区域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室、水处理间、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设置复用间。

4、血液透析室的工作区域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透析治疗区、治疗室等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III类环境的要求。

(二)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

(三)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应当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

第5条血液透析室应设有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独立的隔离透析治疗区,配备专门治疗用品和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用于对需要隔离的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5、血液透析室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进入患者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二)接触患者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血液透析室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6、每次透析结束后,应当对透析单元内透析机等设备设施表面、物品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透析机进行有效的水路消毒,对透析单元地面进行清洁,地面有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污染时使用消毒液擦拭。

7、血液透析室应当根据设备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并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每次冲洗消毒后应当测定管路中消毒液残留量,确保安全。

8、医务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应当穿工作服、换工作鞋。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治疗或者护理操作时应当按照医疗护理常规和诊疗规范,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预防,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 无菌操作技术。

9、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对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1次。

10、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当分别在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隔离透析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间或者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能混用。

11、血液透析室应当严格按照血液透析器复用的有关操作规范,对可重复使用的透析器进行复用。

12、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感染病例监测。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改进;存在严重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透析工作并进行整改。

13、医疗机构发生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院感染暴发,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上一篇:乐理复习课教案下一篇:实习中期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