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作者为残疾人

2022-07-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残疾人工作者为残疾人

以无障碍为抓手为残疾人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国际残疾人日”的确立,旨在世界范围内对残疾人的权益引起广泛关注。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保障残疾人权益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今年是该法实施30周年。30年来,我国已形成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为重要支撑的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残疾人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不再是以同情和怜悯的方式得到保障,而是对其作为独立的权利主体的爱护和尊重。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關心、格外关注。”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残疾人事业,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残疾人,引领残疾人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奋斗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让残疾人这一特定群体真正平等地参与到社会运转中,实现自身价值,过上独立和有尊严的生活,要为残疾人权益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包括进一步加强立法保障、执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 全国助残日 武丹/作 新华社发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在湖南考察时指出,“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着我国正式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踏上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这个新征程意味着所有人在社会中的平等参与、充分融合和全面发展。对于残疾人而言,无障碍环境是其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和社会全体成员的重要措施,是完善公共服务和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一个基本元素。

法律和政策中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在确保残疾人平等实现各项权利的法治体系中,贯穿于经济、政治、社会领域的一条独特主线,是无障碍原则。我国已经形成以残疾人保障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为核心,以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实施办法和相关国家标准为重要内容,以具体领域的专门规定为补充的无障碍法律规范体系。从1988年国家制定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开始,截至2021年10月底,有8部法律、4部行政法规、7部部委规章、16部现行生效的国家标准和7部国家政策直接规定了无障碍建设相关内容。这些规范中,有9部属于综合性的无障碍建设规定,19部规范的27个条文涉及交通无障碍,3部规范的3个条文涉及旅游无障碍,9部规范的16个条文涉及信息无障碍,14部规范的15个条文涉及公共服务无障碍,6部法律的6个条文包括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涉及社区无障碍,以及1部法律援助法涉及公共法律服务中的无障碍。

我国无障碍建设与历年来的残疾人事业五年规划密切联系在一起。在1988年《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1992)》中仅要求对“新建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设施”实行方便残疾人的设计规范,对“省市和特大城市的主要道路、公共设施、公共建筑”加以改造;“八五”计划增加了文化体育活动及场所无障碍的内容;“九五”提出“将执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纳入基本建设审批内容”,并要求“广泛宣传、逐步推广无障碍设施”;“十五”将无障碍建设列为16条任务之一,并且增加了信息无障碍的内容;“十一五”在维权和信息化建设这两大任务中都强调了无障碍,提出在全国100个城市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十二五”再次单独将无障碍建设列为16条主要任务之一,提出制定无障碍条例的法治化要求,并将无障碍建设创建工作向县区推开;“十三五”进一步提出推进“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延伸到村镇。在近期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中,更是进一步明确,到2025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无障碍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信息无障碍服务深度应用,无障碍人文环境不断优化,城乡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包容性水平明显提升,支持1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快形成设施齐备、功能完善、信息通畅、体验舒适的无障碍环境,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生产生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2035年实现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的无障碍环境奠定基础。

这些无障碍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已经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提供了重要支撑。在“十四五”期间,研究者和决策者需要充分把握社会重点领域立法对于残疾人和其他有类似需求的群体的重大意义,继续完善无障碍相关法律和政策体系。为此,首先需要提升无障碍立法体系的效力层级,明确相关权利的主体、内容和救济制度。其次,需要促进无障碍专门立法,完善公共卫生危机管理机制,回应残疾人和其他群体的无障碍需求;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和生命至上,依法充分保护特定群体的各项基本权利。第三,需要完善无障碍法律体系的实施机制,以制度化形式协调多部门的职责,确保残疾人及其组织的参与,提升公共投入,以有效补足我国无障碍建设的短板。

推进无障碍环境权保障的原则

在我国的相关实践中,对各类特定群体权益既注重平等保障,又强调特殊保护,建立了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的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机制。在无障碍环境权保障上,要贯彻以下原则。

第一,智慧推进。在无障碍建设领域,智慧推进主要体现在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中的智慧方案。例如在公共服务信息无障碍方面,“行动计划”特别指出,要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网上获取政务信息、办理服务事项、享有公共服务提供便利。此外,提供适老智慧服务,智能辅助器具的研发生产及其社区适配和维护服务,也与残疾人权利息息相关。“行动计划”以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兜底,鼓励更多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在司法领域,推进智慧诉讼服务建设,有助于残疾人、老年人平等获得司法保护。

第二,协调推进。残疾与妇女、儿童、老年人等不同议题的交叉,增加了残疾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群体共享无障碍建设成果的难度。新冠疫情让人们更重视残疾与老年人的交叉议题:比如机构化背景下,隔离对残疾人、老年人都造成了更严重的影响。贯彻协调推进原则,对于保障特定群体各项权利全面协调发展意义重大。比如为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交通出行提供便利,也是对残疾老年人这个交叉身份人群的关注和保障举措。

第三,合力推进。特定群体权利保障面临的重难点问题,比如无障碍,尤其需要合力推进原则寻求有效解决方案。残疾人享有无障碍权益,涉及信息交流、物理设施、建筑设计、小区环境、教育就业场所、司法保护领域和其他公共空间的无障碍等诸多层面。只有建立完善的无障碍建设实施机制,才能在各级政府中有效协调这些公共部门的职能,合力推进解决这些问题,发挥无障碍建设的效能,确保无障碍建设效果。有关合力推进一个成功的例子是,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30周年之际,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签了《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

无障碍环境权的司法保障

一般认为,现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偏重原则规定而可操作性较弱。条例多处使用“应当逐步”“应当创造条件”等表述,在社区建设、设施配套、设计验收等环节缺乏有效规定,尚未真正打通无障碍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条例也未赋予残疾人和其他存在无障碍环境需求的主体以民事权利,相应法律责任多为行政责任,残疾人通常无法对义务主体直接提起诉讼,难以获得关于无障碍权利的有效司法救济。针对这些问题,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呼声渐高,各界人士期望用法律破解无障碍环境建设困境。但在立法之前,人民法院在保障无障碍环境权上,大有作为。

首先,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中的无障碍建设。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将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作为重点对象,提出保障残疾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的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2021年通过的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要求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基于此,人民法院也可以加強与残联维权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相关合作,确保司法全过程的无障碍和平等。

其次,完善无障碍环境权的救济机制。在残疾人享有无障碍环境的权益受阻时,或者在无障碍设施使用中受到伤害时,应能依法寻求救济途径。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推动下,无障碍公益诉讼在全国范围内发挥了深远影响。例如2020年浙江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78件,制发检察建议169份,有力地推动了高铁站、客运码头、廊道、电梯、停车位、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的无障碍环境建设。2021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办“有爱无碍,检察公益诉讼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些案件,都得到了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

最后,结合司法改革大局,应该鼓励司法便民、司法为民服务的进一步创新。这方面的创新探索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无障碍法庭,不只包括物理设施的完善,比如无障碍通道、卫生间、标志牌,拐杖、轮椅、扶手、读屏、助视、助听等设备,还包括更加细化的工作守则乃至诉讼规则的完善。疫情期间一些地方法院采取网上开庭遇到了相关问题,比如视障者无法通过面部识别登录认证,也无法在线阅读证据图片和签名确认笔录。解决该问题既需要新技术,也需要考虑到残疾人而做出便利调整的庭审工作及诉讼参与规则。再比如在专门的无障碍法庭审理相关案件,精神或智力残疾人遭受家庭暴力或未成年残疾人遭受性侵,其作为受害人或证人的资格如何认定。就此实现残疾人平等获得司法保护,不仅需要更加专业的人性化的庭审工作制度,还涉及更深层的诉讼规则的完善。

总之,人民法院应推动司法全过程的无障碍与合理便利。从普法,到立案、审查起诉、法院审理、证人或受害人出庭以及判决执行的全部环节,确保物理、信息方面的无障碍和残疾人的平等参与。这方面的一个重要依据是202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要求优化在线诉讼服务,完善诉讼平台功能,加强信息技术应用,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纠纷解决效率。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司法需求,对残疾人士等特殊群体加强诉讼引导,提供相应司法便利。我们相信,在人民法院的参与和推动下,无障碍环境会越来越完善,社会的发展也会更加包容、多元和可持续。

(摘自11月11日《人民法院报》。作者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权益保障专委会主任委员)

作者:张万洪

第2篇:以就业为导向推动残疾人高等教育转型

[摘 要]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至今,已经历了“学术导向”和“回归导向”两种办学模式,目前正在向以就业为导向的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转型,残疾人高校要抓住时机,通过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专业课程体系、推行创业教育等手段,积极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的职业化转型。

[关键词]残疾人高等教育 职业技术教育 就业导向 壁挂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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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鹏宇,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吉林长春 130022)

自1985年滨州医学院创办残疾人临床医学系并招收第一批残疾大学生以来,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已经历了23年的发展历史。根据办学导向的转移,这一历程可归纳为两种办学模式:一是以突破医学、教育及制度禁区为目标的“学术导向”型办学模式;二是以提高社会地位、融入主流社会为目标的“回归导向”型办学模式。这两种模式前后相继,目前正在向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转型。把握历史机遇,积极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的职业化转型,是每一个残疾人高等教育工作者面临的紧迫任务。

一、传统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及面临的困境

(一)学术导向型残疾人高等教育

一般认为,学习是一种心智活动。残疾人在生理、心理上存在某些缺陷,导致其身体的一些组织丧失了功能,以至于不能以正常的方式从事工作、生活和学习。因此,直至上世纪80年代之前,高校都被视为残疾人的禁区而无人涉足。这一禁区的突破首先源于教育制度的创新。1985年2月,针对当时部分肢体残疾考生报考大学而被拒收的问题,原国家教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招收残疾青年和毕业分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委、高招办在招生工作中对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及毕业后所从事的工作的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考生,在德、智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不应仅因残疾而不予录取。这一政策的出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从此开启了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先河。当年,滨州医学院率先正式设立残疾人临床医学系;随后,天津理工学院、南京盲人联合大学和北京联合大学也相继招收残疾青年入学。1987年9月,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成立,成为我国第一所集盲、聋哑、肢残人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特教学院。高等教育禁区的第二个突破口发端于康复医学领域。20世纪80年代,残疾人康复医学得到发展,国家组织实施了以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白内障复明术和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康复”工程,大批残疾人不同程度得到康复,其中不少人上了普通中小学,有些人还考上了大学,个别人还考上了研究生甚至留学国外,在当时被誉为康复医学的奇迹。但因为这样的事例太少,因而其学术意义远大于社会意义。

(二)回归导向型残疾人高等教育

残疾人教育权益的实现决定于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传统上,学校教育将残疾人与普通人隔离开来,他们只能在专门开办的各类特殊学校学习,与主流社会完全处于隔绝状态,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发展。为此,联合国教科文等国际组织于1994年在西班牙召开“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首次提出“全纳教育”思想,要求各成员国将有各种特殊需求的学生纳入到普通学校中来。在国际社会倡导下,我国首先在基础教育中实施“随班就读”制度,将低视力、重听、轻度智力障碍、肢体残障、学习障碍、言语和语言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病孩等能适应学习生活的儿童少年都纳入普通教育范畴。在高等学校,残疾学生只要符合体检标准都可以报考,普通高校也会破格录取优秀的残疾学生。据统计,从2001年至2005年5年间,我国有1.8万残疾考生达到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分数线,其中被录取1.6万人,录取率与健全考生大体相当。这一万多名残疾大学生尽管在学校不同程度地受到了一些特殊照顾,但严格说他们所受的仍然是普通高等教育,因而这是一种以促进残疾人回归主流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模式。

(三)残疾人高等教育面临的就业困境

近几年,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残疾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日渐凸显。据研究,残疾大学生就业难是结构性的,而不是总量过剩造成的。不同专业的就业情况差距很大,其中盲人针灸推拿专业就业率最高,其收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但盲人音乐、计算机等专业就业比较困难,不少专业的就业对口率很低。这是因为,一方面残疾大学毕业生较少,他们的就业问题往往不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残疾大学生与普通大学生相比并没有专长优势,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反而将他们固有的弱势更加突出地暴露出来,因而增加了他们就业的难度。就业渠道不畅,对任何高校来说都是致命的。必须增强危机意识,以就业为导向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的职业化转型。

二、就业导向是残疾人高校的现实选择

(一)与残疾人就业制度接轨

劳动是残疾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他们与健全人一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就业、取得报酬、获得劳动安全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等权利。2007年“国际残疾人日”确定的主题就是“为残疾人提供体面的工作”。当前,我国仍有100多万城镇残疾人未就业,每年还有大量新增残疾人劳动力和下岗失业残疾人,他们就业和再就业的形势十分严峻。这里除了一些特殊因素外,其主要症结则在于残疾人所受的教育程度太低,需要为他们提供各种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以促进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是我国一贯坚持的方针,《宪法》、《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等都明确要求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要给予特别的扶持、优惠和保护。199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4号)明确指出:“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生产技术,是残疾人实现就业的重要条件。”这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根本举措。但令人遗憾的是,这里所指的“职业培训”是由劳动部门及各级残联提供的,84号文件甚至没有把国家教育部作为文件的联署部门,2007年5月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也没有提及高等教育的责任与义务,这些都是令人深思的。但只要坚持残疾人高等教育的职业化取向,其促进就业的基础性作用必然会发挥出来,也会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二)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接轨

在我国,高职院校在校生规模已占据整个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其发展思路渐趋明晰,就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相形之下,残疾人高校基本上还停留在英才教育阶段。从办学层次上看,我国残疾人高校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实施专科教育的6所学校,从体制上说它们已经具备

了向职业技术教育转轨的基本条件,应当不失时机地祭出高等职业教育的大旗;另一类是实施本科教育的4所学校,包括滨州医学院、长春大学特教学院、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和北京联合大学特教学院。这4所高校目前的处境比较微妙,但向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也是它们的可选途径之一。

(三)与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接轨

残疾人高校处于整个特教体系的顶层,应以各级各类残疾人特殊教育为基础,并对它们的发展给予强劲的拉力。但从目前情况看,这种沟通和拉动作用并不突出,其根本症结在于它和中等职业教育相脱节。这从一些数字的简单对比中就可以看得出来。据《2006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除在普通高中、中职随班就读的以外,全国仅盲、聋两类高中就有69所,在校生达4192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116个,在校生8723人;省、市、县三级残联举办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4457个,另外还有2044个普通机构能够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在这两类机构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残疾人达几十万人。但同年考上大学的仅有5134名,这其中有4148名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超过总数的80%;而进入残疾人高校就读的只有986名,不足总数的20%。显然,对于快速发展的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高校不论从观念还是体制上都没有做好应有的准备。一项调查表明,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93.7%的有继续升学的愿望,他们的老师也有97%希望所教学生继续接受高等教育,83.1%的家长也期望他们的子女能够继续升学。残疾人高校应当重视他们的呼声,把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为新的生源基地,积极疏通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之间的渠道,引领残疾人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三、以就业为导向推动残疾人高校向职业化转型

(一)深化残疾人高校招生和资助制度改革

当前,针对残疾人的招考制度有两种:一种是在普通高校招生制度基础上增加有利于残疾考生的政策;另一种是单独考试,也称作单招、单考。目前仅长春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天津理工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和中州大学有单独考试招生资格。这两种招考制度都是为高校制定的,前者在于消除歧视残疾考生现象,后者在于扩大办学自主权。尽管这些制度有利于残疾人平等接受高等教育,但对于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的职业化转型作用并不明显。而要扭转这些残疾人高校的办学方向,关键是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要点在于实行“免试”、“免费”入学制度,让残疾学生既上得了学、又上得起学。这一政策方案并非为残疾人高校独创,它在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方面已经发挥了关键作用。上世纪末,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出现招生连年下滑的局面。为此,2005年中央果断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实行初中毕业生分流、降低中等职业学校门槛、拓宽中等职业教育生源渠道等三项措施,一举扭转了中等职业教育持续滑坡的颓势。2007年,国家扩大贫困生资助范围,使中等职业学校受资助学生达到1600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连续资助两年,基本解决了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比照中等职业教育,残疾人高校应当逐年降低录取分数线,直至实行高中(中职)毕业生免试入学的制度。同时大力资助残疾学生报考残疾人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对贫困残疾大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政策,同时争取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在残疾人高校设立助学金、奖学金,争取金融机构为接受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形成一个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其他多种资助方式为辅,具有普惠性的残疾大学生资助体系。这既是一项针对残疾学生的善举,也是拓宽残疾人高校生源渠道的重要举措。

(二)优化残疾人高校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

促进残疾人高校向职业化转型,核心是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当前,我国残疾人高校的专业设置更多依据的是残疾人的生理特点。从全国看,本科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装设计及工艺、艺术设计、针灸推拿学、音乐学、绘画学;专科专业有装潢广告设计、办公自动化、园林、中医按摩、钢琴调律、计算机应用与信息、音乐表演等。其中针灸推拿、中医按摩就业状况最好,毕业生收入水平最高,而计算机、音乐表演等专业则就业困难,其关键在于专业的市场适应性。以聋人美术专业为例,只有绘画创作、服装设计、电脑美术和电脑软件操作等方向,范围过于狭窄,口径过于单一,而且与普通高校相比没有任何特色。聋人虽然视觉、动手、模仿能力较强,但是他们的设计思维却处于劣势,并且不方便和用户交流设计意图,仅靠专业实力,就业难度非常大。因此,必须另辟蹊径,在增加专业特色、发挥残疾人优势方面下功夫。为此,长春大学特教学院为聋人美术专业学生开设壁挂艺术课程,取得了良好成效。壁挂是一种有高度表现力和工艺材料美的独特的实用艺术,常被用于装饰宾馆、饭店、家居等空间,能起到提高生活品位、舒缓心情、陶冶情操的良好效果。目前市面上出售的手工壁挂作品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上万元。其原料是市场上廉价的毛线、晴纶线、麻绳、铁丝、铜丝以及机器废旧零件等,制作成本很低,但制作出的效果非常好。聋人大学生通过艺术构思、材料购买、精心制作、修改成型、产品出售等环节,获得了丰富的艺术体验,也学到了生产与经营的初步技能。如果今后这些学生以此为业,或者开办壁挂生产企业,必将是一条很好的就业之路。这表明,通过专业调整和课程改革,也能有效提高残疾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

(三)开展残疾大学生的就业及创业教育

残疾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途径一般有三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为残疾人创办的福利性企业;自主择业。近年来,进机关越来越难,去福利性企业就业的也越来越少,而通过自己所掌握的专业技能自主创业者则越来越多。这得益于国家两方面的政策支持:一是为支持大学生创业而出台的优惠政策,包括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残疾大学毕业生理所当然可以享受这些政策的优惠;二是专门为残疾人创业出台的特殊政策,残疾大学毕业生可以充分用它们去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而对于残疾人高校来说,也应顺应这一趋势,并在校内积极推行创业教育,为残疾大学生开设创业技能类课程,举办各种活动为他们提供创业实践,让他们掌握一两项足以立业的技能,增强他们的创业本领和信念。同时,还要结合残疾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帮助他们做好职业规划,组织他们学习与创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工商税务、金融保险、人际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培养他们的职业兴趣和创业方向,为他们开创事业做好知识上、技能上、心理上的准备。

(责任编辑:袁海军)

作者:刘鹏宇

第3篇:以就业为导向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策略探思

摘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目标是使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能够掌握某项专业技能,在未来能够自力更生,开启职业化人生。要想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行业需求为依据,对职业教育的内容、方法进行灵活调整。本文将针对以就业为导向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策略进行论述。

关键词:以就业为导向;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策略

引言:

残疾人是社会当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失去了某些活动能力,但也同样可以胜任部分工作,面向残疾人的职業教育就是为了培养他们特殊的专业技能,使他们具备职业发展的素养。如今,我国已经构建起了残疾人职业发展的基础保障体系,在这一背景下探讨以就业为导向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树立教育和就业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发展定位

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残疾人职业教育,首先必须树立起牢固的定位,将职业教育、培养职业型人才和就业服务都摆在首位。掌握大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不代表可以顺利就业,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就业率还与教育体系的建设是否合理,师资力量等多因素有关。因此在构建教育体系,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时,必须始终与就业需要保持一致性,变“学科本位”为“就业本位”。与此同时,也有必要改变原有的帮扶制度,建立起特殊的残疾人招生制度,尝试一些其它的招生渠道,比如自主招生,为部分特殊残疾人或拥有较优资历的残疾人放宽入选制度等。对于已经就业的残疾人,还可以提供就业教育后的继续教育和指导服务[1]。最后,还可以尝试扩大人才培养的主体,与一些社会机构合作,为残疾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的机会,提前得到专业技能的模拟训练,增强就业素质,提高残疾人的就业优势。

2.将人才培养模式与工作岗位需求结合

要想让残疾人学生具备企业所需要的工作素质,就必须以具体工作岗位的需要为根据来制定人才培养模式。由于残疾人学生的残疾情况不同,能够胜任的岗位工作也不同,可以针对他们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多元化的教育模式,根据他们的残疾情况帮助学生挑选所学技能。在学习实践中,可以采用实践化模式,与企业合作共同育人的模式,订单式训练模式等,争取让他们在进入企业前同时掌握理论和实践技能。当然,我们有必要深入到企业中了解不同岗位真实的用人需求,再对教育内容和教育模式做出对应的调整。

在企业外部达到的人才培育成果终究是有限的,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各项技能的历练,因此推行与企业结合的人才培育模式十分必要,采取工学结合的模式,让残疾人学生能够在企业中顶岗学习,同时积累知识和实践经验,服务站也可以在此期间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比如,我国扬州的某特殊教育学校,为服装专业的学生提供了进入服装厂学习的机会,由于该专业课程的实践性较强,学生在校内得到的锻炼有限,进入企业后,他们将按照严格的工艺标准完成服装的制版、剪裁、缝制等工作,了解了该专业对应的岗位工作,在实习体验中掌握了关键技术[2]。这样的残疾人学生在毕业后无疑用拥有更强的就业实力。在与企业合作的过程中,一些在企业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会被直接录用,解决了他们毕业后面临的就业问题。

3.将专业学习和生涯学习结合

专业学习指的是通过参与学习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生涯学习则是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所有时间内来发展残疾人学生未来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素养、品质、能力,这些也许并不属于职业教育的范畴,但却是必不可少的。如今,智力和肢体健全的毕业生数量都在不断突破新高,面临极大的竞争,残疾人可以说不具有任何优势,要想成功就业,必须拥有更加过人的素质和更专业的技能。将专业学习和生涯学习相结合,能够提高残疾人学生的综合品质,被企业所需要。比如,在平时通过心理辅导、组织集体活动,培养他们优秀的心理品质,良好的交流、交往能力及合作能力。通过德育教育培养他们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质,让他们以乐观的态度、自律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态度得到企业的认可[3]。

4.争取社会各界的扶持和帮助

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和帮助。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许多这类信息:某蛋糕店店员全部为聋哑人,为顾客营造了绝对安静的购物环境;某工厂长期招收残障人士,为其安排适当的工种。我们应当广泛与社会、个人、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残疾人提供更多优质的就业岗位。

5.结语

总之,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根据他们实际的就业需要来制定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市场和企业的工作需要来培养人才,做到双向融合。社会各界应当联起手来,共同为残疾人创造、寻找就业岗位,共同参与到残疾人专业人才的培养中,架起一座连接残疾人和就业岗位之间的桥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范莉莉,李宁.以就业为导向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策略探究[J].现代特殊教育,2015(8):4.

[2]潘四萍.中职学校残疾人体育教育的发展初探[J].运动,2015(16):2.

[3]吴雪梅.以残疾人就业为导向的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究[J].知识文库,2019(9):2.

作者:杨晓菲

第4篇:弘扬人道主义精神 发展残疾人事业 为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而努力奋斗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 发展残疾人事业 为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而努力奋斗 ——在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

上的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08-8-26 8:30:35 来源: 阅读 176 次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四届主席团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本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残联的指导下,在各区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本市残疾人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报告绘就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本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规划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融入大局、开拓创新,以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共同奔赴小康社会为重点,紧紧抓住上海举办世界特奥会的契机,完成了一批为残疾人办实事项目,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全面完成了市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全市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紧紧抓住上海举办2007年世界特殊奥运会的契机,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

2007年在上海举办的世界夏季特奥会是世界特奥史上参赛国家、地区及参会人数最多的一届盛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亲临开幕式,并到社区“阳光之家”亲切看望智障学员和残疾人工作者,对发展残疾人事业作出重要指示。

全市残联系统齐心协力,同民政、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承担了2005年上海第六届特奥运动会、2006年世界特奥会邀请赛和2007年世界特奥会等赛会中的大量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紧紧抓住特奥会的筹办过程,不断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努力在全市范围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突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难点,相继推出了智障人士“阳光之家”、“阳光工场”等市政府实事项目,出台了一批惠及广大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建成了上海阳光康复中心(暨上海市特奥竞赛训练中心)、上海市阳光艺术中心等市级服务设施和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寄养院等一批区县级服务设施,使残疾人事业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残疾人康复工作实现新突破

通过与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完成国家下达的重点康复任务的同时,以2012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 推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残无业人员养护补贴、重度听障人群人工耳蜗植入补贴、在校听障生免费配发助听器和成年听障人群助听器补贴配发等一系列具有上海特色的康复政策和康复项目,努力满足各个类别、各个年龄段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

依托市政府实事,为3500名重残无业人员和2000名残疾儿童分别实施养护服务及康复训练补贴。对郊区农村实行康复政策倾斜,使近5万名农村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拓展服务项目,每年为9万多名残疾人提供上门康复服务,残疾人健康体检人数突破13万,贫困无业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实现了全覆盖,全市年康复服务能力达到了43万人次。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拓展了贫困残疾人健康体检和脑瘫训练营项目,市聋儿康复中心加强了对全市聋儿康复中心的辐射和指导,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开展了个性化的适配服务,为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38.77万件。

规范康复服务模式,陆续制定了上海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评价体系、上海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规范等工作标准,以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区为契机,开展上海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达标)街镇创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

三、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

积极配合教育部门,不断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特殊教育体系,在普通学校广泛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工作,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实现全覆盖。全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28所,在校学生达9384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的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得到基本普及。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每年有百余名残疾新生进入高等院校深造,在校残疾大学生达到380余人。开办盲人成人保健按摩大专班,残疾人成人高等教育又有新突破。

率先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免费义务教育,开展“扶残助学春雨行动”,累计助学64699人次,助学金额8893.61万元,帮助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提高了残疾人的文化素质。

以“挖掘潜能,培养技能,发挥才能”为宗旨,依托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各区县培训基地,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需求的培训项目,提高残疾人社会竞争力,每年培训残疾人15000余人次。建立残疾人职业见习基地8所,近千名残疾人参加见习,提高了残疾人的实际就业能力。大力培养残疾人技术能手,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2006-2007年连续两年获得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团体金奖,在全国和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了好成绩。

四、以劳动就业为抓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依托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以安置新生劳动力、缓解就业难点和提升残疾人就业层次为重点,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就业方式,鼓励、扶持残疾人个体开业和非正规就业,同时依托社会力量开拓公益性劳动岗位,开辟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新途径,累计安置残疾人就业4.6万余人。 通过推出“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万人就业项目,安置7000余名年龄较大、再就业比较困难的失业、协保和待岗残疾人实现就业。实施“为6000名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市政府实事,帮助大批残疾人就业。出台一系列就业促进政策,扶持残疾人灵活就业。鼓励社会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推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的规范管理,盲人保健按摩业有序发展。

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要分类、有梯次、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基本形成“参保、续保(补保)、纳保”的框架,初步建立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采取一系列措施,使残疾人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保障内容不断丰富,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推进残疾职工社会基本保障工作,使城镇残疾职工达到了应保尽保。推进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工作,使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实现了全覆盖。“阳光之家”和“阳光工场”建设使11701名智障学员的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得到显著提高,195名学员实现就业。建立城镇重残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1.92万名城镇重残无保障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为残疾人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开展残疾人扶贫救助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雪中送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1585户残疾人家庭受益。

五、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 在市委、市政府宣传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市政府实事项目和全国助残日等大型活动,各媒体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增进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和支持。电视台相继开通了《迎着阳光》、《时事传真》、《阳光之窗》等手语栏目,新民晚报开设了《阳光天地》专刊;《灵芝草》杂志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获得各方好评。

普及群众文化艺术,促进广大残疾人共享社会文化成果。创建了集展览、培训、训练于一体的阳光艺术中心,提升残疾人文化艺术管理和服务水平。各区县充分发掘社会资源,就近设立残疾人活动中心,组建社区团队,组织开展文艺演出、学习交流等活动。市残联参与摄制的以残疾人为题材的影片《我的哥哥安小天》深受社会好评、《大山深处的保尔》荣获全国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

残疾人体育再创佳绩。在2004年雅典第12届残奥会上获得金牌9枚、银牌5.5枚、铜牌2.5枚,破4项世界记录和1项残奥会记录,实现了上海残疾人运动员在世界残奥会上的历史性突破。在第

六、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均取得全国各代表团中金牌总分第

三、团体总分第三的好成绩。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编创了轮椅操等适合各类残疾人健身锻炼的体育项目,参加特奥训练的智障人士增加到5.6万名。

大力推进无障碍建设,营造和谐关爱的社会氛围。与市建交委密切合作,认真贯彻2003年市政府1号令,改建公共设施,新建盲道、坡道,实施无障碍设施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为全市3万户残疾人家庭改造了无障碍设施。开展聋人信息无障碍活动,为9483名听力、言语障碍者开通了信息卡服务。成立上海东方国际手语教育学校,推广、普及中国手语,构建聋人语言无障碍环境。2005年,上海市被评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

开展上海市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持续推进上海市“7259”帮老助残志愿者行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适应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市政府残工委加大了对全市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主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市残联理事会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各种类型的社会调研,倾听残疾人的呼声,努力改进工作,实践“三个活跃”和“三个走向”。一批来自各条战线、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充实到区县残联的领导岗位,加强了区县残联的工作力量。各街道、乡镇均按照“一体化”的模式,全部建立了残疾人服务社和助残志愿者联络站。各居、村委会普遍建立了社区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工作小组,配备了残疾人工作助理员。从市到区县、街镇、居村委会的残疾人工作“四级网络”基本形成,残疾人工作得到显著加强。

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结合残疾人重大节日和自身特点,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团结引导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涌现出了“轮椅上的天使”陈海新等优秀残疾人代表。在创建学习型协会的同时,还创造性地推出一批新的服务品牌。市盲协组织志愿者为盲人讲电影;市聋协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普及与推广中国手语;市肢协开展读书会和智力助残活动;市智协建立了“家庭支持联络网”,组织“我与特奥同行”家庭论坛系列活动;市精协加大了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开展适合精神病人的文化活动。协会工作呈现出生机蓬勃的良好局面。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各级残联加大了对残疾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建立青年人才锻炼培养制度,举办优秀残疾青年骨干培训班,加强对调查研究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还通过有选择地进行境内外培训、考察等活动,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持残疾人群体总体稳定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政策,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残疾人工作,争取社会各方对残疾人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以上海市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为阵地,组织千余名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相关法律服务。

建立预案在先的化解缓解机制,做好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重落实、解难点、办实事,切实做好信访和维权维稳工作,维护残疾人群体的总体稳定。

从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出发,为残疾人解决具体问题。做好评残发证管理工作,对残疾人车主适当给予油价补贴,完成盲人免费乘车证换发工作,积极稳妥做好残疾人外省市配偶迁沪入户等工作,使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八、开展残疾人抽样调查,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会同市统计局等部门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本市共有各类残疾人94.2万人,占总人口5.29%。这次抽样调查,充分反映了近20年来本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成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改善情况,残疾人生活状况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之间的差距,残疾人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以及残疾人事业战略调整的方向,为制定和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科学依据。

服务大局,加快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按照中国残联“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立足服务,强化应用”的要求,成立了市残联信息中心,初步建成了“一网、一站、一库、二平台”,基本完成了上海市残疾人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覆盖“市-区县-街镇(社区)”的三级网络体系,为残疾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残联对外门户网站,已成为宣传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窗口。残疾人实用信息数据库已可以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服务平台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残联系统业务管理平台实现了与相关单位的数据共享,提升了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九、稳步开展对外交流,增进与各国、各地区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成立了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中心和上海市残疾人台湾事务交流中心,为残疾人对外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宽广的平台和渠道,为两岸残疾人友好交往和民间交流架起了便捷的桥梁。共接待境外团组184个、2829人次来访和考察交流。

承办和协办第八届亚太地区蒲公英音乐节、第十七届世聋联亚太地区聋人领袖大会、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智力残疾人研讨会等大型国际活动,展现了本市残疾人的精神风貌。

积极利用外事资源,促成国际残疾人老年人康复护理保健用品用具展览会连续多年在沪举办,引进日本专业机构在沪合作开展培训导盲犬项目。在丹麦、日本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康复与职业教育专业人士培训基地,认真学习有益经验,提高了本市残疾人工作的服务理念和专业水准。

十、充分发挥基金会作用,动员全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高举人道主义旗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完善制度和网络建设,始终围绕“助医、助学、助困”等重点项目,争取企业、团体和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共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及实物约1.1亿元,惠及残疾人6万余人次。

市慈善基金会、市红十字会和市老年基金会等慈善机构也投入大量资金,兴办了大批康复、培训等帮困助残服务项目,为改善残疾人状况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市还启动了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市政府分别和中国残联及区县政府签署了任务书,组织了工作班子,制定了创建方案,为未来几年本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确定了新的更高的目标和任务。

还按照中国残联和市政府要求,认真开展与云南、西藏等六个省区的九个地州的对口支援工作。

五年来,本市残疾人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也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发展残疾人事业,必须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与全社会的大力支持,把残疾人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规划,推动残疾人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必须解放思想,勇于实践,把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政府实事项目相结合,推动残疾人事业超常规发展;必须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完善工作网络,实现重心下移,努力为基层残联创造有利条件,使广大残疾人得到及时、便利和就近的各种服务;必须坚持发挥各专门协会和残疾人骨干的主体作用,倾听呼声,反映诉求,团结互助,共建共享。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残疾人工作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密不可分,与中国残联的工作指导密不可分,与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在此,我谨代表市残联第四届主席团和全市94万残疾人及其家属,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中国残联的领导,向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领导,向解放军驻沪部队和武警上海总队的全体指战员,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团体,向全市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五年的发展,有效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为本市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种种原因,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够协调,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保障和家庭生活等方面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各级残疾人组织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专业机构缺乏和专业人才匮乏难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特殊需求。所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通过不懈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指出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又对残疾人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强调残疾人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市政府近两年也将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建成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等内容列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在今后五年里,我们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充分利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本市加速建设“四个中心”、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的有利条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全市人民的支持下,努力把上海建成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为此,建议新一届主席团按照党中央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一、以“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为抓手,全面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市政府和中国残联所签署任务书的有关规定,本市2010年要完成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任务。我们要以此为抓手,创新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思路,创造残疾人事业的工作亮点,破解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难题,确保本市残疾人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相衔接,全面提升政府和社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构建完善残疾人工作体系。根据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残疾人工作政策法规、就业和社会保障、康复服务、信息网络、教育培训、宣传和文化体育、无障碍和社会环境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逐步完善面向基层残疾人的服务业,推进残疾人事业有效、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抓住关键,突破难点,推动残疾人工作全面开展。围绕残疾人劳动就业和残疾人企业产品纳入政府采购、重残人员托底保障、残疾人住房救助、残疾人交通及家庭无障碍建设、残疾人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残疾儿童及中途致残人员康复、农村残疾人工作等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力求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实现重大突破,努力使本市残疾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紧紧围绕本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构建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组织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训练服务网络,在健康与医疗制度、康复救助制度、福利服务制度三个层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建成符合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发展要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构建以先进的康复技术为指导,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家庭康复相互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制。建立符合上海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层级合理的康复服务网络,形成阳光康复中心等专业康复机构与社会机构良性互动的战略合作关系,大力扶持民办康复机构,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满足残疾人新的康复需求。 拓展和夯实康复服务内容,在完成国家任务指标的同时,结合本市特点不断拓展康复服务项目,以满足各类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建立和完善“政策推动、按需服务”的康复服务新模式,为残疾人提供全程性康复服务,使康复服务的质量、可及性和人性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加强残疾预防,提高康复知识的社会知晓率。

加强直属康复机构能力建设,建立与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评估机制,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体系,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和能力

积极发展特殊教育事业,为残疾儿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研究并实施《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满足残疾儿童身心全面发展需求、医教有机整合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进一步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拓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的受益面,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深化特教课程改革,强化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满足残疾学生升学和就业双重需求。

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更好地为高等院校和残疾人大学生服务。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继续发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加大和提高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力度和层次,努力使更多的残疾青年受到良好的职业教育。完善本市残疾人助学机制,保障残疾学生完成学业。

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促进本市残疾人在全国率先奔小康目标的实现

瞄准本市残疾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奔小康目标,以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落脚点,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完善本市残疾人就业地方性法规政策,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残疾人就业的新方式、新项目,多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带头作用,鼓励和扶持非正规就业组织吸纳残疾人就业,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逐步在本市形成适应残疾人特点的具有长效性机制的多层次就业格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认识,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市劳动力就业工作大局,适时出台就业扶持政策措施,形成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及残疾人特点,大力推进建立以残疾人为主体的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逐步实现郊区县“一个乡镇建立一个残疾人扶贫基地”的目标,进一步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改善农村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生活水平。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机制,健全残疾人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残疾人的整体保障水平,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全覆盖,使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做好“推保”等实事项目的后续工作。根据残疾人的年龄结构和残疾类别,在社会保险方面逐步拾遗补漏、填平补缺。关注农村残疾人整体保障水平的提高。

五、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体系,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

以国家举办2008年残奥会和上海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扬自强不息精神。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围绕“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和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不断推出有力度、有影响的专题节目和深度报道,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重视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三级残联信息交流和数据传输网络平台,建设好各级残联的门户网站,扩大信息宣传和交流。

努力办好市第

七、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和残疾人文艺汇演,积极参加全国综合性的文化体育赛事。建立选拔和培养优秀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的机制,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利用公共资源,加强与公共文化机构的合作,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深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发挥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和阳光艺术中心的骨干作用,积极开展校园和社区文化体育活动,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和社会参与能力。关注农村残疾人精神生活。办好《灵芝草》杂志。

完善上海志愿者协会助残工作委员会的建设,巩固已有的服务项目,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热点和难点,扩大志愿者队伍,创造志愿者服务品牌,创优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建立志愿者服务的长效机制。

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高起点、高标准、更全面地规划上海无障碍设施建设,构筑符合上海发展实际、与国际接轨的无障碍环境。抓住2010年上海举办世博会的契机,积极拓展无障碍建设领域,推进公共交通无障碍、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

加强残疾人政策法规研究,完善残疾人工作领域的政策法规,营造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适时修订《上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加强各级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整合资源,立足基层,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规范残疾人信访程序,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意识。

六、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各级残联理事会要自觉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勤政”的原则,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成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提高执行理事会整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残联机关要加强效能建设,牢记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改变作风,加强学习,认真调研,尽可能把安排的工作任务项目化、实事化,切实增强服务基层、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加强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发挥残疾人骨干作用,进一步选拔优秀的残疾人充实领导班子和残疾人工作队伍。通过开展干部培训,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残疾人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造就一支思维活跃、扎实进取、廉洁自律、适应新时期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求的工作者队伍。

加强专门协会工作。各级残联要积极支持专门协会履行“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通过加强指导,积极扶持,促进专门协会建设更加规范,使专门协会在联系和团结残疾人、参与公益活动、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各专门协会要围绕全市残疾人工作总目标,研究、开展工作,加强关注、关心和引导各类民间残疾人组织的交流与研讨,进一步发挥对残疾人事务和社会活动的管理和协调能力,更好地实现“三个活跃”的目标。

强化基础,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按照“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思路,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配备好镇街、社区两级专、兼职工作人员,严格标准,整体推进,提高素质,增强能力,逐步构建以区县残联为中心、街镇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协为基础、各专门协会和助残志愿者机构为依托的基层残疾人网络体系。

加强残疾人国际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深入开展残疾人工作调研,重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的后续利用,完成中国残联交办的筹建世博会残疾人馆的任务,抓好特奥陈列馆的筹建工作,完善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服务功能,全面完成“十一五”残疾人工作各项任务,全力打造本市残疾人工作新亮点,全方位展现本市残疾人工作新面貌。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回顾过去,甚感欣慰,豪情满怀;展望未来,任重道远,信心倍增。残疾人事业是高尚、人道的事业,迎接着人类文明进步的大趋势,伴随着祖国改革开放、繁荣昌盛的历史进程,必将受到更加广泛的关注,必将吸引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投身其中。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顺利建成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第5篇:武威市司法局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汇报

武威市司法局贯彻落实

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6月16日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武威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了良好条件,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在服务残疾人工作中,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部门、司法鉴定机构各负其责,强化职能,建立了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自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伊始,就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纳入法律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与残联协调后,经过多方努力,建立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委托或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骨干,以志愿者服务机构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在市残联设立了维护残疾人权益法律援助站,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自2009年开始取得财政部支持,设立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明确将残疾人作为该项目服务对象,专项支持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建立与有关部门

协作机制。与公检法、民政、残联等九部门密切配合,推进了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开展了“法律助残” 等活动,形成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我局以解决残疾人法律咨询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为突破口,采取多种措施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不断增强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根据残疾人经济状况提供减、免费法律服务及司法鉴定费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为残疾人申请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提供便利。不断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更多残疾人获得法律援助。自残疾人保障法实施以来,我市法律援助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受援残疾人达10300余名,有力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做到应援尽援。为使残疾人维权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涉残案件,把残疾人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对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采取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原则,使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当事人得到无偿、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四、加强普法宣传,切实提高残疾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局把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作

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和广大残疾人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进一步营造了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总之,在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工作实践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第一,把维护残疾人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以残疾人为本的理念,把残疾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服务残疾人工作成效的标准,带着深厚的感情做残疾人工作,想残疾人之所想,急残疾人之所急,把残疾人的冷暖安危时刻记在心上,保证了服务残疾人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第二,把解决与残疾人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残疾人状况是民生冷暖的重要指标,只有全面了解残疾人的诉求,把解决残疾人涉法涉诉问题作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着力点,这项工作才会大有作为。第三,把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引导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及广大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才能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第6篇: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为残疾人寻找

出路

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为残疾人寻找出路2007-02-02 23:05:10

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为残疾人寻找出路

残疾人劳动就业是解决残疾人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迫切要求。近几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相继出台了许多有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从而使许多残疾人通过自身的努力生活有了保障,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也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新发展阶段,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特别

是我们这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我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在上级残联和县委政府的领导重视下,通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如何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县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概况

全县共有残疾人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残疾人中有劳动能力且在就业年龄范围内的残疾人人,占残疾人总数的。由于受残疾的影响和外界的障碍,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利地位,正常作用的发挥也受到限制。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县残联的努力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劳动就业率已达到,提前完成了“九五”制

订的目标。共有多人脱贫走向致富道路,其中近千人在机关企事业和个体私营或福利企业有了固定工作,一部分人在农村通过种养业,农业开发走向致

富路。

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制订《优惠政策》鼓励个体就业,为他创造劳动就业机会;二是扶持农村残疾人种养家庭副业;三是推荐异地安置和本县福利企业及私营企业劳动就业;四是依法推行按比例安置劳动就业;五是开展职业技术培训。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依法推进

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号文件均有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都有文件通知规定。为确保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必须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介,文件印发,横幅标语,宣传窗等多样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如今年在第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期间,我们抓住机遇,一是进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宣传,邀请了县司法机局名律师上街座台;二是

由名残工委成员单位每单位制一幅横幅,我们又专题制作了块宣传图版,形成一条街宣传;三是散发了多份《保障法》和有关劳动就业的法规;四是连续进行电视新闻、广播采访报道。通过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都了解残疾人劳动就业的重要意义和依法推进的必要性。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部门单位的支持,社会各界人士和用人单位的

理解,使大家既严肃执法,又献一份爱心。更进一步理清“四个关系”:即残疾人安置就业与用人用工自主权的关系;法定义务与乱摊派的关系;特殊保护与就业市场化的关系;开展残疾人劳动潜能与实现平等参与的关系。

三、依法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目的是为了对一些不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起到制约作用,同时也为培训残疾人,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改善劳动条件等提供资金保障。

我县从年开始在全县推行按比例

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为。目前止,共安置残疾人人,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安置人;私营企业人。四年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万元。其中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牵涉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领导重视,加强协调是关键。我县每年在收取保障金之前,首先是经过全面的调查研究,拿出方案。比如有关私营企业按比例安置问题,今年月份我们就着手在全县个个私企业开展了全面的调查,共发放各种调查表多份,通过调查掌握了私营企业的基本情况,拿到了第一手资料,其次是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召开协调会议,引起有关县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比如在年召开的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会议上县委副书记徐

永武亲自讲话并强调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取是硬拍硬要收的,任何单位都不能讨价还价”;再如我们每年在收取保障金时总有极个别单位,难度十

分大,分管副县长林伟明就亲自打电话给有关单位,要求及时缴纳。在加强协调方面我们一般是主动上门与单位一把手沟通思想,讲清政策、道理,争取单位领导的支持和理解;第三,下发有关文件。如我县以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县财政局、县残联联合发文件《关于收取保障金的通知》。由于县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又加强了各方面的协调,在收取保障金时措施得力,分工明确,使我县残疾人按比例安置工作进展顺利,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连年翻番。

四、今年上半年残疾人劳动就业方面所做工作

上半年,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多种形式,使这项工作又推进了一步:一是年初,劳服所对九九保障金的收缴进行了扫尾;二是为了加强我县残疾人劳动就业信息管理工作,设立

了一个“残疾人劳动就业信息服务站”,公开为残疾人提供劳动就业的需求信息,无偿服务;三是推荐名残疾人到本地企业就业,同时按比例安置了名残疾人就业;四是积极开展异地安置残疾人就业。到目前为止,已输送安置两批名残疾人到乐清两家福利企业工作;五是县残工委发出号《关于开展全县私营企业按比例分散安置

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文件,通过调查,全县家私营企业中有家私营企业原在职残疾人名,同时促使家私营企业积极主动新安置了名残疾人,共计名,这家私营企业占现有私营企业数的。这一调查工作的开展,为今后进一步全面推行私营企业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奠定了基础;六是地区残联和县审计局对我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使用进行了审计检查,反馈结果表明该专项基金的收支符合规定;七是经地区残联和县教委批准同意创办了残疾人文化教育培训班,并已开设了由残疾青年任

教的英语辅导培训班,首期开学有学员名,其中残疾人名,并对残疾人学费实行减免优惠。通过创办培训班,一方面为任教的肢残青年创造了就业机会和生活出路,另一方面为社会残疾人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社会有志于学习英语的青年提供了社区优质服务。

我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残疾人自身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同兄弟县市相比还做得很不够,今后要继续努力,争取更大进步。

第7篇:为智障残疾人撑起一片蓝天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幸福,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然而一个智力残疾人往往就能拖垮一个家,残疾家庭多数就是贫困家庭。现实中,智障者常被看作“废人”,一直处于家庭自身高度封闭的状态中,就业机会比其他残疾人更少,几乎成了被人们遗忘的角落,而这些智障人的家长和家庭更是历经艰辛,饱受精神折磨之苦。统计表明,80℅的智障人士(即轻度与部分中度智障者)只要经过适当的训练和教育,不仅可以自我照顾、外出工作,还可以帮助别人。他(她)们期待政府能从就业、康复、养老等方面给其更多的帮助。而爱心人士的帮助只能暂缓困难,不是长久之计,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保障这些困难群体的权益。那么如何做好这部分残疾人的工作,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等原因依然享受到应有的康复服务,以及给他们营造一个温馨的生活环境,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建议:

1、建立精神残疾人工疗机构和智障残疾人的庇护工厂,为他们创造一个适合他们身心发展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他们能有所为,老有所养。

2、建立智障人士“阳光之家”(托残机构),有助于智障人士走出家庭,融入社会,提高生活的自理能力,实现人生价值,反哺社会,成为有益社会的人。

据悉,全国最大的弱智成年人就业培训基地是广东省广州市残疾人展能中心,那里为智障残疾人撑起了一方爱的晴空。虽然智障人的思维反应有障碍,动作也不太灵活,但他们都真诚善良,相信乌云总会被阳光划去,阴霾的天气总会过去——

第8篇:我是演说家李帅残疾人不为励志而生

我是演说家精彩演讲稿

残疾人不为励志而生

在正式的演讲开始之前,请允许我做一个调查,好吗?在座的男士,请你们举下你的手。谢谢、、、在座的女士,请你们举下手让我看一下,好,谢谢谢谢。在座既不是男士又不是女士的,请你们举一下手。好象只有我,好象只有我,是的,在越来越多的地方,人们把厕所分成了什么呢?男人,女人,残疾人,这样的设施呢,其实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的出行,说明我们中国也开始重视残疾人这样一个群体,让他们的生活和普通人一样便利,但是在其它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真的应该把残疾人,单独拨出来说吗?来到我是演说家的舞台这么久,我都不愿意提起,残疾这件事,因为我希望打动观众的,是我的演讲。而不是我坐着轮椅,但是今天我要兑现,我来到这个舞台的时候,做出的承诺,请你们允许我,为那几千万的残疾人,说几句话。太多的人将残疾人变成一座雕像,这座雕塑可以放在城市的中央,供人们观看,以此来意识到自己的生活,是多么的幸运。有人评论我的微薄,是这么说的,他说:连他都勇气活着,更何况我们正常人呢?仔细一想好象不大对啊,我怎么就没有勇气活着了呢?我们常常会听到,别人提起尼可胡哲,然后加好个一句,他的残缺让他的人生更加完美,但真正让他的人生更加完美的,是他的残缺吗?不,真正让他完美的,是他的努力,是他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即使他不是一个残疾人,他也是一名极具水平的演讲者。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会觉得,残缺可以让人更加完美了,那轮椅厂家可以做广告了,想让人生更加完美吗?打断腿来坐轮椅吧!现在的选秀比赛越来越多。选手们都在拼了命,往自己身上找故事,很多的选手啊,最怕遇见残疾人的对手,因为他们认为,在选秀比赛当中,残疾人是有先天的优势的,你要不是缺胳膊少腿,你都不好意思开口。你要是不坐着轮椅,你都不好意思往台上站。

我曾经遇见过一个残疾的小姑娘,她因为残疾受到了很多的照顾。她在学校想当班干部,她的老师说你不方便,她想跟朋友去逛街,她的朋友说你不方便,她想自己学做饭,她的家人说你不方便。她对我说她觉得那就是歧视。我跟她说,我说那不是歧视,也不是同情,大家可能觉得你真的不太方便。她跟我说:是,我是否不方便,但是我不是做不到。那是她自杀前给我发的最后一条短信。她才17岁,连恋爱都没有谈过,可我一点都帮不到他。我小时候没有坐过轮椅,我是像一个四肢动物一样在地上爬,即使是在大马路上。当我第一次坐上轮椅的时候,我兴奋到爆了,我觉得自己突然变成了一个两条腿的人了。我逢人就向他炫耀我的轮椅,人们都说这孩子是不是疯啦,坐轮椅这么惨的事他都高兴成这个样子。但是我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过一个残疾人甚至是有一次走在街上,一个小孩子指着我说:看,残疾人。我都以为他说的是看南极人,我自己还在琢磨,为什么不是北极的。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其他残疾人,都跟我一样。我连一个小女孩都帮不到,我真的想为他们说句话,我知道大家不是有意地去同情一个残疾人,大家也希望平等的去看待她们,但是在那些你们感受不到的瞬间,同情,真的正在发生,我只是想告诉大家,请你们给他们一个机会,他们会做的很好的,我承认在生活中残疾人确实需要大家的照顾,在大家眼中一步就可以迈过去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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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坐着轮椅的残疾人眼中他就是珠穆朗玛峰。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我推着轮椅,在街上,快要憋不住的时候,就找到了一个卫生间。当我把轮椅推过去的时候,我发现有两层台阶。我当时就想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根本就不是什么生与死,而是厕所就在我眼前我却推不上去。所以我恳请大家当你身边的残疾人遇到类似的情况,请你不要吝啬自己的力量,上去帮他们一把,在你伸出援手的时候,在他们心目中,你就是超人,你就是超级英雄!

我们真正向往的,当我坐在这里为大家演讲的时候你们不在,只关注我的轮椅,而真正关注我在说什么,人们不会再说李帅你真励志,还会说你,说你讲的真好!

强者不是有能力去攻击和入侵而是在弱者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我相信,当我们当自己的家庭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国家面临危险的时候残疾人也会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其实是推着轮椅住着拐杖他们也会对人们说别怕有我在。

第9篇:龙潭坪小学为残疾儿童少年

龙潭坪小学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精神,确保适龄儿童入学就读,将精准扶贫工程教育扶贫落到实处,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我校将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现制订具体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将精准扶贫工程教育扶贫落到实处,不让贫困儿童失学,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龙潭坪居委会竹垭儿童彭涛。 彭涛现状:

三、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服务时间

服务对象每周“送教上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个课时,每个课时20分钟。上课地点经与家长沟通在学校附近该生租房内。

五、师资保障

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部分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六、工作要求

1.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具体由学校统一负责调控。 2.每学年初、学年末举行送教教师工作座谈,研究计划,总结工作。

3.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4.要根据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

5.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教案,教学过程资料等 6.为鼓励送教老师积极参与送教活动,学校为每次送教老师发放津贴30元/节课,每次送教并安排学校行政班子参加陪同送教,行政班子送教该月发放津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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