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委托协议

2023-01-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政府采购招标委托协议

“政府招标”审计委托模式的博弈分析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现有的审计委托模式弊端的简要分析,从理论上探讨了“政府招标”审计委托模式,通过不完全信息贝叶斯招投标模型求出优化的均衡解。结果表明,在初次审计的情况下,随着竞标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的增多,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会导致严重的“低价揽客行为”。

关键词:审计独立性 博弈 审计委托模式 招标

一、审计委托模式的研究现状

现代审计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委托代理理论,根据该理论,一个有效的审计委托模式必须明确委托者,被审计者(被审计单位经营者)以及受托者(会计师事务所)等角色。这些角色相互独立、权责分明是维护企业所有者权益和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从经济学角度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价值在于消除公司管理当局和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关于财务报告质量方面的信息不对称。监管者和利益相关者均对会计师是否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职业能力表示关心,特别是对企业经营失败的结果或经审计的会计账目的重要变化。要做到真正的独立,是要使受托者即注册会计师必须独立于委托者和被审计者。传统的独立审计委托模式是由公司所有者直接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者进行审计,以了解经营者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审计工作结束后,由审计人员直接向所有者汇报审计结果,由公司所有者支付审计费用,审计服务对象仅限于公司所有者,审计成果不向外报送。这种审计委托模式在企业规模小,股东人数少,资本市场的流动性较低的情况下是适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保持超然的独立性,不受利益关系的第三方的影响,其审计关系图如(图1)。

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公司所有权不断分散,审计服务对象已不仅限于审计公司所有者,政府部门、债权人、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等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也需要了解公司真实的会计信息,此时,审计成果需要公开对外报送。我国目前的审计委托模式存在着制度缺陷,由于管理层越位以及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注册会计师仅听命于大股东等问题的存在,难以保证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者的真正独立,造成了“独立审计不独立”的尴尬局面。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公司的审计委托权应属于真实会计信息需要者(袁国辉,2003)。但在目前情况下,由所有的真实会计信息需要者来共同委托不管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在审计成果即审计报告对外报送的情况下,审计报告就成为了一种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最显著的特性就是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即在生产力水平既定的条件下,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人的消费,或者说,许多人可以同时消费同一种物品。那么对于真实会计信息的需要者来说,任何一方都没有动力去主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费用,使得原有的审计委托模式已不再适用,这就要求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审计委托模式来达到目的。

审计委托模式是整个独立审计制度的基础,也是独立审计制度设计的起点,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着由此形成的独立审计委托关系是否正常,委托方能否独立以及独立审计监督机制能否有效运行。杨芳(2000)从国有上市公司审计聘任制度方面出发,提出了由政府聘请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并决定审计费用的制度。袁国辉(2003)从充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论证了由真实会计信息需要者委托审计的合理性,但真实的信息需要者有外部大股东、债权人、公司主要往来客户等,具体由哪一方来委托没有给出定论。蒋尧明和郑佳军(2005)在对当前我国审计委托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和政府招投标制度审计委托模式方案,认为与其它制度相比,政府招标制度是适合我国现状的切实可行的改革模式,并从招标、投标、标书、评标和中标等方面设计了政府招标制度的具体方案。周竹梅(2006)从公共产品、外部性和交易费用等方面论证了建立政府委托模式的必要性,并初步探讨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李楚雄和林翔(2006)通过问卷调查的结果发现,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对采取招标这一方式选择事务所是否有效、合理存在分歧。会计师事务所对招标单位的招标程序和招标条件限定颇有不同意见,双方对招投标结果都比较满意的情况并不太多,继而定性地分析了审计业务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规范和完善审计招投标的建议。

二、“政府招标”过程的博弈特性

独立审计由最初的市场选择和行业自律发展至目前的国家强制执行并不断加强政府监管,说明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言人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其拥有其他经济组织所不具备的强制力等优势,有必要代表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共同利益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委托,参与审计报告这种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保证高质量的社会审计服务的有效提供。招标是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说明需要竞标项目的具体内容,邀请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从中择优选出最有利于招标人的投标人,并与之签订合同,使交易得以实现的一种交易方式,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等特点。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招投标能够发挥信息揭示和信息传播的功能,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交易成本。目前对“政府招标”审计委托模式的定义还没有统一的界定,本文将“政府招标”审计委托模式定义为由政府作为公司真实会计信息的需要者的代理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受托者即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向政府收取审计费用的一种新型审计委托模式。在政府招标过程中,如何让“价格”说实话,使得资质好、信誉高、成本低的投标方报出相对较低的价格(有竞争力的投标价格)从而中标,是政府招标机制设计中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笔者认为,由政府介入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由政府从上市公司收取审计费用,然后由政府委托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是一种通过改变现行的审计委托模式使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保持真正独立的新思路。此种审计委托模式下的审计关系如(图2)所示。通过(图2)和(图1)的对比可以看出,这种新的审计委托模式解决了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者是同一个主体的矛盾,解决了由于审计费用支付方式的不合理而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问题等。另外,这种审计委托模式借助了行政手段,在我国市场经济仍未完善的现阶段具有执行上的高效性。

博弈论是研究在风险不确定情况下,多个决策主体行为相互影响时的理性行为及其决策均衡的问题。即在某种固定规则的竞争中,结果不是由单一决策者掌控,而是由所有决策者的共同决策实现的。在政府招标过程中,有招标方和多个投标方参与,其得益受到各方决策的影响,谁能中标是参与各方共同决策的结果。在“政府招标”的博弈过程中,涉及两类局中人,即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本研究中指政府和会计师事务所。假定各投标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且各投标方之间无法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即各投标方之间不能形成共谋,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决策是同时进行的,没有先后之分,每个投标方在开标前仅知道自己对标的物的价值估量和成本,而不知道其它投标方的价值估量和成本,这是一种典型的不完全信息的非合作静态博弈的过程。在博弈过程中,各投标方在确定自己的报价时面临着两种选择,报价越低中标的可能性就越大;但在中标的情况下,报价越高利

润就越大。以往的研究已经定性地论证了“政府招标”模式的可行性,本文通过对“政府招标”中会计师事务所和政府在招标中的博弈过程进行实证分析,来检验“政府招标”审计委托模式的有效性。

三、政府和被审计者的博弈过程分析

政府首先要根据不同企业的规模水平,以前的审计情况等来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规模等资格条件。只有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才可以进行投标,政府根据出价最低者即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的中标者。在这种招投标过程中,政府和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分别作为理性的经济主体进行博弈,为了避免寻租行为及逆向选择风险,要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为了方便问题的研究,本文作如下假定:假设1:政府将根据成本最小即价格优先的原则来选择最终的中标者,而由哪一家投标方中标并不是政府所关心的,因为所有参加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政府均认为可以胜任此审计工作。假设2:在招标中政府禁止投标者之间的套利,这意味着中标者不会将所中标的转让给其它的投标者(因为这种行为将蓄意破坏政府的最优机制)。假设3:各局中人在参与博弈的过程中均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即各局中人均为理性的经济人。假设4:不存在权力寻租,在招标过程中各投标方所获得的信息是相同的,即在招标前,政府会将招标信息提供给所有符合投标资质的企业,而不是仅提供给具有信息优势的招标企业。假设5:投标人都是风险中性的,即得益期望值等于确定的值,得益函数是线性的。

基于上述假设,招标方与投标方的博弈过程如下:

(1)只有两个投标者参与。令bi≥0(i:1,2)是投标人i的出价,ci(i=1,2)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进行审计的成本。假定ci只有i知道(因为ci是投标人i的类型),但两个投标人都知道ci独立地取自定义在区间[0,1]上的均匀分布函数。投标人i的得益如下:

显然,b*(c)是随着n的增大而逐步减小,随着投标人数的增加,当n→∞时,b*→c/2。也就是说为了中标,投标人之间会拼命互相压价,并最终导致最低中标价格大大低于投标人的审计成本,使得投标人即使中标了在初次审计时也是无利可图。

通过分析可知,“政府招标”审计委托模式尽管从源头上解决了会计师事务所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和委托方的问题,但在实际的招标过程中,当投标人数过多时,又出现了以低于审计成本报价来中标的情况,以上的结果和王春英(2005)提到的“我国学者提出并已经得到实践的审计招标制使本来竞争激烈的审计服务市场更是雪上加霜,恶性竞争导致的低价收费成为影响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的结论是一致的。当投标人数趋于无穷时,中标价仅是审计成本的一半。目前低价竞争是否会损坏审计独立性,降低审计质量这一问题尚无定论,DeAngelo.L(1981)认为,“低价揽客行为”本身并不损坏独立性,是现任主审会计师事务所预期能获取未来准租(期望在与客户的后续合约中逐渐提高审计收费来弥补前期亏损)的一种理性的竞争性的反应,并不会降低审计质量。而SEC认为,“低价揽客行为”是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无序价格竞争行为将会导致不实审计报告的泛滥。而我国大部分学者均认为低价揽客行为加剧了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恶性压价竞争,这将损害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利益,严重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良性发展,同时降低了审计质量和加大了审计风险,破坏了审计的独立性,扰乱市场正常的秩序。

四、对策建议

当投标人数越多,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会更激烈,为了中标各投标方问竞相压价,并最终导致最低中标价格大大低于投标人的审计成本,这并不是理想的结果。因此,在招投标机制的设计中,对投标人数量和质量的控制十分重要,这就要求在招投标过程开始之前,有必要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更加严格的限制和预审,剔除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从而保障以最接近标的的价格把项目承包给成本低、信誉好的投标人,以有效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同时,还应适当地将投标的资质降低,在审计招标过程中保证有足够多数量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投标,提高投标者之间的竞争将会得到预期结果。虽然这样可以把投标者的资质降低,但要在能保证其能胜任审计工作的前提下降低,并不是毫无限度地降低。

我们揭示了“政府招标”审计委托模式的优势所在,但卜述研究是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下进行的,在运行时,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及局限l生。“政府招标”审计委托模式作为一种全新的解决审计独立性的思路,不仅要在理论上可行,而且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因此要选择一些典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试点,逐步地检验该方式的有效性,对不完善的地方加以改革,然后再推而广之。同时“政府招标”审计委托模式的有效实施与其它相关配套法规、制度的健全有效直接相关,如由物价管理部门制订的审计工时参考价格就会对审计报酬报价的编制与评审产生很大影响,因此这种审计委托模式的成功运行所需要的制度安排是一个系统工程,而非简单的制度规范。由于在我国市场经济仍未完善的现阶段,“政府招标”审计委托模式借助行政手段具有执行上的高效性,但鉴于独立审计较强的专业性,公众难以对招投标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同时脱离了市场对资源的趋利性与合理性,所以一旦发生暗箱操作,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将对我国资本市场秩序、政府公信力甚至整个国民经济运行造成影响。

作者简介:

郝树芹(1981一),女,河北沧州人,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王建琼(1968-),男,重庆市人,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作者:郝树芹 王建琼

第2篇:高校仪器设备委托社会代理机构招标采购的探讨

摘 要:高校在进行设备仪器采购的过程中委托社会机构,实施代理招标是当前高校采购工作的主要发展方向,研究提供了在仪器设备招标采购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仪器设备招标代理中降低采购成本,明确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管理的重点等措施和方法,为高校在市场经济体系下更系统地进行仪器设备委托采购,更系统地进行社会代理机构管理作出了深层次思考。

关键词:高校 仪器设备 委托 社会机构 代理 招标 采购

当前高校在仪器设备采购上普遍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这有利于高校提高仪器设备的效率,同时也有助于高校降低仪器设备的采购成本,利用市场资源和社会代理机构进行仪器设备的采购已经成为新时期高校适应市场化时代、提高管理与财务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那么如何在仪器设备采购的过程中更好地平衡相关关系,更好地实施委托代理,更好地激发社会代理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成为新时期高校必须正视的重要课题。

1 在仪器设备招标采购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1.1 确立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的市场化方向

高校要将进行的仪器设备委托社会代理机构招标采购工作看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招投标工作开始之前的规划设计时期就应该建立起市场化的方案。要明确仪器设备委托采购的数量、技术、要求、参数、性能、质量等关键信息,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研讨和决策层审批后进行公开,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编制招投标文件,进而在财政、高校、社会等网络与媒体上进行公开,做到对市场主体的有效覆盖,坚定仪器设备委托社会代理机构招标采购工作的市场化方向。

1.2 扩大参与招标采购的社会代理机构主体

在广阔而深邃的仪器设备供应市场和代理机构群体中,各主体有着丰富的特点和独特的个性,仪器设备委托社会代理机构招标采购工作就是利用市场的宽度和各主体的差异性实现经济、社会、综合等各方面价值与目标。因此,在仪器设备委托招标采购中应该有目的、有步骤地扩大社会代理主体的数量,将更多专业机构、市场引领者、信誉良好企业引入到仪器设备委托社会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过程之中,在多维度竞争和多层次比较中选择其中的“最优解”,为高质量、低成本的仪器设备委托社会代理机构招标采购工作提供市场化、主体性的可能。

1.3 做好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市场化审核

高校要在仪器设备社会委托代理主体的招标过程中加强对机构和企业的市场化审核,这是提升仪器设备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质量,提升招投标工作效率的关键所在。高校要组织仪器设备评标的评标专家小组,汇合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对投标书、代理机构进行专业性、客观性、市场化的评价与审核。采取明确投标产品质量、划定技术先进性、行业评价、服务考评、商务评审等定性和定量向结合的方式对代理机构、采购行为和招投标工作进行打分,采取审核与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仪器设备委托社会代理机构招标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2 在仪器设备招标代理中降低采购成本

2.1 明确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的成本构成

仪器设备造价、服务支出、服务方式是高校、社会委托代理机构的共同关注的参数和内容,是构成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成本的重要环节,控制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的成本,必须将成本构成和相关内容加以明确,这样才能更好地在市场化、公开化的条件下更系统地控制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的成本。作为高校应该在实施的设计、招投标、审核等关键步骤和内容中要明晰仪器设备招标代理各过程、采购各阶段、服务各环节的成本构成、分布、波动等主要方式、特点与实际,要重点控制招标咨询、方案制定、文件编写、信息发布、资格审核、开标评标、运输物流、安装使用、日常维护等方面的成本,将仪器设备招标代理成本控制和服务造价控制落实在管理体系和过程体系之中,利用社会化优势与市场化规模更好系统地降低和控制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各环节、各组分中产生的成本。

2.2 建立仪器设备招标代理的成本控制体系

高校面对社会代理机构进行的仪器设备采购委托工作要建立成本控制体系,要将合理支出、有偿服务、例行规费计入到仪器设备招标代理成本之中,出台更完善、更细致、更科学的措施和方法保障仪器设备招标代理的质量,进而实现有效降低运行中成本的目标。一方面,高校应该出台仪器设备招标代理的成本控制目标,既要承认仪器设备招标代理过程中成本存在的客观性,同时也要结合仪器设备招标代理实际展开过程控制和节点控制,消除各类不合理开支和不规范收费等问题的出现,为低成本、高效率的仪器设备招标代理工作开展创设制度与体系基础。另一方面,高校应该在仪器设备招标代理中引入成本竞争机制,采取开放式的方式将仪器设备成本、招投标支出、代理服务、委托收费等相关环节加以公布,进而充分实现市场化、公开化,在过程和功能上有效防范仪器设备招标代理中出现收费混乱、成本模糊等问题。

3 明确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管理的重点

3.1 突出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管理的内容

高校进行的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内容详实、重点突出,这样才能发挥组织与体系的功能,达到系统、科学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管理的目标。一方面,要严格考察仪器设备招标代理单位的资质,要掌握社会仪器设备招标代理結构的营业范围、相应等级、资金状况,避免不合格机构采取低价竞争、冒充资质等方式获得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合同,产生高校和相关竞争机构利益受损,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的规范性。另一方面,要确立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管理的体系,将高校主要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定义为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管理的主体,建立起适于市场化的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管理体系,确保高校在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过程中管理工作向关键过程、核心内容的全面覆盖。

3.2 做好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的调研工作

与高校传统的自行采购和自主招标来比当前市场化的仪器设备社会招标代理采购工作在时效上存在着详细的劣势,特别在高校进行先进仪器、专业设备的招标代理采购中由于必须经历沟通、研讨、审核等必要阶段和过程,因此导致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实际与高校发展上存在一定的偏差。既然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方式已经成为发展的方向,因此高校必须做好相关调查、分析、研究和决策工作以此来提升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的实效性和适应性。高校首先要对仪器设备的购置和丰富具有战略意识和发展眼光,立足于社会招标代理采购的实际做好研判和考察,在成本控制和资金合理的范围内提出具有先决性的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设计方案,适应仪器设备招标代理采购市场的实际,更好地确保仪器设备在更合理的成本范围内发挥出更大的价值和作用。

参考文献

[1] 汤赞.高校招标采购约束监督机制研究[J].企业导报,2015(24):98-99.

[2] 孟静云.高校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8(4):134-135.

[3] 何碧漪.浅析高校招标代理及规范化管理[J].当代经济,2017(24):114-115.

[4] 冯炼,徐建明,杨良才.高校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文科爱好者:教育教学,2018(12):1-3.

[5] 李永明.高校依法依规招标采购与高效便捷服务的理论与实践探讨[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8(19):1-4.

作者:冯金辉 杨帆

第3篇:政府招标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XXXXXXX

乙方: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XX市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 XXXXXXXXXXX项目(详见附表)进行政府招标采购,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同时,自觉接受政府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甲、乙双方须对评标内容保密。

3、甲方负责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所需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4、招标采购过程中,甲方应积极履行招标采购人职责,不得提出有倾向性、排他性或其他不公正、不合理的要求。

5、甲方不得随意终止招标采购,如在开标前要求撤标,需提出书面理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如果甲方采购了撤标的实际步骤而导致招标采购活动中止,同样需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6、乙方负责会同甲方按招标采购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组织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7、甲方负责审定评标报告,按规定确定中标单位;乙方负责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协助甲方签订合同、组织验收。

8、甲、乙双方应及时通报情况,遇有问题,及时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一致时,提请县招标中心管委办及相关监管部门协调处理;协调仍不能一致的,报请县政府领导决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招标采购中心管委办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招标采购人):(盖章)乙方(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第4篇:政府采购招标委托协议书范本

甲方:××部门

乙方:××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根据××部门和××部门制定的《救灾帐篷政府采购运作简要程序》,经救灾帐篷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同意,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救灾帐篷采购招标工作。此次需采购12平方米单帐篷20000顶。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责任

(1)××部门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3)负责招标文件的初审。招标文件由甲方交协调小组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4)监督招标全过程。

(5)推荐评标委员会成员,并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经协调小组研究后,确定中标单位。

(7)对评标内容保密。

(8)与中标商签订合同。

乙方的责任

组成专项工作组,承办此次采购招标。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

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

招标文件。

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联系公证机关、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

推荐评标委员会成员。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与公证机关共同接受投标,审查投标商资格。

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由甲方定标。

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商发出《落标

通知书》。

负责处理供应商有关招投标的问题。

在与甲方共同总结的基础上,写出招标工作总结。

根据甲方的要求,协调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重大事项,由协调小组研究决定。

四、有关费用问题

(1)乙方承担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甲方为招标所作前期工作的支出)。

(2)乙方按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1992]价费字581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厂商收取1.5%的中标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政府采购招标委托协议书样书

合同编号:142530 政府采购招标委托协议书样书

甲方:______________部门 乙方:__________招标中心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组织采购招标工作,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 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3) 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4) 监督招标全过程; (5) 推荐评标委员会成员,并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 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7) 对评标内容保密; (8) 与中标商签订合同。

二、乙方的责任 (1) 组成专项工作组,承办此次采购招标。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2) 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3) 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4) 联系公证机关、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

(5) 推荐评标委员会成员。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 与公证机关共同接受投标,审查投标商资格; (7) 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8) 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有关事宜; (9)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由甲方定标; (10) 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商发出《落标通知书》; (11) 负责处理供应商有关招投标的问题; (12) 在与甲方共同总结的基础上,写出招标工作总结; (13) 根据甲方的要求,协调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四、有关费用问题 (1) 乙方承担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 (2) 乙方按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1992]价费字 581 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厂商收取 1.5%的中标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中心(盖章) 负责人签定:______________ 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6篇:政府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东 方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委 托

招标代理机构:

理协议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08年月日1

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协议

甲方(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资格等级:省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

证书编号:政采代(乙)字第号

委托项目名称:

核准采购编号:

预算金额:

采购的方式:在□中划(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 单一来源

拟派该项目专职工作负责人:

甲方:职务联系电话

乙方:职务经理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范围:

起草政府采购公告

代拟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投标资质证书

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代拟合同

其他事项:

二、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与支付方式

1、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980号,

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的1.5%收取。

2、经甲、乙双方商定,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并在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查代理机构的各种资质证书;

2、向乙方提供采购立项批准手续及资金落实情况;

3、向乙方提供满足完成招标业务所需的技术、图纸、服务、商务等资

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4、指定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5、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保证乙方独立履行“协议”且不受任何干扰的义务;且根据需要,作好相关协调工作;、

6、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本次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提出建议,参加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甲、乙双方达成的协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收取中标方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2、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要求甲方必须补足相关资料;

3、有权参加甲方组织涉及招标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4、有按照规定编制、发布、发售招标文件的权利,并拥有版权,甲方仅有使用的权利,不得复制、传借;

5、乙方代表甲方按照采购要求抽取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进行招、投标活动;拒绝执行甲方对采购活动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6、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7、代表甲方制订、报审招标文件,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如须澄清和修改的,经甲方确认后,代表甲方予以澄清和修改,并通知投标单位;

8、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结束后,乙方有督促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并将所有档案资料整理成卷送相关部门备案

五、约定事项的解释与变更

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甲方。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按监督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原则上由甲方予以回复或甲方委托乙方以书面形式回复。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招投标会原则上定在招标代理单位举行,若采购人另行确定招投标会议地址,其车旅费、食宿费由采购方支付。

2、重新开标、评标的第二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所产生的费用由监督机关明确责任后,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机关一份备案,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采购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5、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八、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二○○年月日二○○年月日

第7篇:政府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委 托

代理

年协日

1议月

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协议

甲方(招标人):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等级:

证书编号:

委托项目名称:

核准采购编号:

预算金额:

采购的方式:在□中划(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 单一来源

拟派该项目专职工作负责人:

甲方:职务联系电话

乙方: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范围:

起草政府采购公告

预审投标资质证书

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其他事项:

二、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980号,国家发改

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的1.5%收取。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查代理机构的各种资质证书;

2、向乙方提供采购立项批准手续及资金落实情况;

3、向乙方提供满足完成招标业务所需的技术、图纸、服务、商务等资

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4、指定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

的有关具体事项;

5、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保证乙方独立履行“协议”且不受任

何干扰的义务;且根据需要,作好相关协调工作;、

6、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本次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提出建议,参加招标

活动的全过程;

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要求甲方必须补足相关资料;

2、有权参加甲方组织涉及招标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3、有按照规定编制、发布、发售招标文件的权利,并拥有版权,甲方仅有使用的权利,不得复制、传借;

4、乙方代表甲方按照采购要求抽取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进行招、投标活动;拒绝执行甲方对采购活动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5、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6、代表甲方制订、报审招标文件,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如须澄清和修改的,经甲方确认后,代表甲方予以澄清和修改,并通知投标单位;

7、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结束后,乙方有督促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并将所有档案资料整理成卷送相关部门备案

五、约定事项的解释与变更

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甲方。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按监督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原则上由甲方予以回复或甲方委托乙方以书面形式回复。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机关一份备案,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采购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3、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八、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传真: 年月日

第8篇:招标委托协议范文

招标委托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招标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项目(详见附表)组织招标工作,预算金额_______元。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法规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全权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3)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4)监督招标过程;

(5)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7)对评标内容保密;

(8)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的责任

(1)授权并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3)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

(5)提供专家库,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审查投标人资格;

(7)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8)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9)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

(10)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

(11)负责处理投标人有关招投标的问题;

(12)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4、有关费用问题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同时承担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联系人情况:

甲方全权代表乙方全权代表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表(设备清单)(略)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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