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局局长副局长

2022-11-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南昌铁路局局长副局长

省档案局副局长孙敏在淮安、扬州、徐州调研

近日,省档案局副局长孙敏一行赴淮安、扬州、徐州三地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调研活动。

淮安市档案局局长金德海与相关人员就淮安档案资源建设情况、大运河档案资源建设情况,淮安乡镇企业档案资源情况及“百村万户”口述档案建设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并对省档案局档案指导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孙敏对淮安市档案局重视档案资源建设及编研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在淮安听到了基层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淮安局对创新档案业务工作的独特思考和做法,收获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在揚州调研期间,扬州市档案局局长殷元松向孙敏介绍了局馆工作情况、红色记忆展览、特藏室建设情况以及在档案资源建设中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包括以征促编,以编助征的经验。孙敏赞扬扬州市档案局工作的正规化、常态化,对档案文化建设有着高标准和严要求,肯定了他们对档案工作进行的深入思考。

在徐州期间,孙敏在徐州市档案局局长叶荣强等人陪同下视察了徐州市档案局查档接待大厅、档案库房,参观了“彭城印记”展览,先后到新沂市档案局、邳州市档案局和泉山区档案局调研新馆建设状况及大运河档案资源状况,到马庄村了解了马庄村家庭档案的现状,双方就解放思想大讨论调研、档案资源建设等展开交流。(蓝晓霞)

省档案局省民政厅省农业委员会联合出台《江苏省〈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近日,为加强我省村级档案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颁布的《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档案局、省民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结合我省实际联合出台了《江苏省〈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村级档案作为各类村级组织在农村开展相关活动的原始记录,充分反映了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是确保农村基层工作质量、巩固农村改革发展成果、推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保证。《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档案、民政、农业部门对村级档案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加大扶持力度,从加强档案制度、档案资源、档案信息化、档案安全建设等方面建立规范村级档案工作,并对全省村级建档工作提出了目标任务。(蒋守国)

江苏省家庭档案研究会正式成立

7月23日,省民政厅下发了《准予江苏省家庭档案研究会成立登记决定书》(苏民审成登〔2018〕23号),标志着江苏省家庭档案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正式成立。

研究会自开始筹备至今已近2年时间,得到了省档案局领导、全省各级档案部门以及社会热心人士的大力支持。省档案局担任研究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提供了办公场所,为研究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今后,研究会将广泛联络广大家庭档案建设的研究者、爱好者和积极参与者,凝聚全体会员的聪明才智,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将研究会建设成为我省家庭档案专业人才的基地、建言献策的智囊、沟通交流的桥梁、咨询服务的窗口和团结会员的纽带。为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和家庭文明素质的养成作出应有的贡献。(丁原)

省住建厅到射阳县城建档案馆调研

7月27日,江苏省住建厅建设档案办公室主任陈文志一行到射阳县调研省一级城建档案馆(室)全面建设情况。射阳县副县长崔晓荣接待调研组一行,县住建局局长陶晓林汇报情况,盐城市城建档案馆馆长祁正中、副馆长陈着陪同调研。

陶晓林从城建档案馆基本情况、建设情况以及2018年开展工作情况三个方面作了汇报。他强调,今年县城建档案工作重抓三个方面:一是城建档案资料“收、管、用”日常工作;二是县城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三是省级村镇档案室创建工作。陈文志通报了全省县级城建档案馆建设情况,对该县城建档案馆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在十三五期间,既要全面完成村镇档案室创建工作目标,也要在硬件设施、人才建设方面加大投入,争取尽快将该县城建档案馆升级创建为省级城建档案特级馆、示范馆。(许定广)

涟水县副县长郑劲松视察指导县档案局工作

7月31日,涟水县副县长郑劲松到县档案局视察指导。县政府办副主任华玉国陪同视察。

郑劲松听取了近年来县档案局档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档案调阅大厅、库房及办公设施环境,对馆库存在的隐患督促整改,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一是在新馆建成之前,切实做好“过渡期”老馆档案安全工作,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二是档案工作很有意义且责任重大,希望县档案局干部职工继续发扬甘于清贫、勇于奉献的精神努力工作,推进全县档案事业快速发展;三是要充分利用现有馆藏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档案的利用需求。(马克)

苏州市姑苏区委常委、党政办主任谢强调研区档案工作

8月8日,姑苏区委常委、党政办主任谢强到姑苏区档案局调研档案工作。

谢强听取了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上半年度档案工作的汇报,对上半年姑苏区档案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半年工作提出几点希望:一是扎实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在保质保量完成数字化工作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差错率,坚决执行档案安全和保密制度。二是认真规划方志编研工作。增强质量意识,努力把《姑苏年鉴》打造成精品刊物,逐步开展专题志的编纂。三是精心谋划党史工作。结合当前全市党史工作形势和任务,谋划工作,确定目标,加强资料征集,做到以史资政、以史育人、以史聚力。四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抓好党的建设,抓好队伍建设,抓好自身学习。五是积极开展馆库分离调研。充分调研姑苏区档案现状,加紧落实库房选址,研究论证综合查档可行性,努力构建姑苏区“大档案”管理体系。(汤蓉蓉)

东台市政协副主席鲍家峰视察全市档案工作

8月2日,东台市政协副主席鲍家峰率部分政协委员视察了东台市档案工作开展情况。

鲍家峰一行实地察看了国土局数字档案室建设、童健家庭档案建设和档案馆主体建设,听取了市档案局局长杨爱国关于全市档案工作情况的介绍。鲍家峰对全市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高度肯定。他强调,档案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档案“留史、资政、育人”的功能,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鲍家峰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宣传部、报社、电视台等单位加强沟通,广泛宣传档案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档案、走进档案;要推进各项工作,在服务社会治理、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优化档案发展环境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努力开创全市档案工作新局面。(丁荣平)

无锡市档案局成立电子档案备份中心

7月16日,无锡市档案局成立无锡市电子档案备份中心。该中心旨在进一步加强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促进各立档单位开展室藏电子档案的备份工作,为各市(县)区档案局(馆)及市级立档单位进行同城数据备份服务,数据备份存储介质可为u盘、光盘、磁带、移动硬盘等。无锡市电子档案备份中心设在市档案局,具体由无锡市档案局信息处负责。(方俊礼)

盐城市档案馆举办“我是小小兰台人”夏令营活动

7月17日,“我是小小兰台人”夏令营活动在盐城市档案馆举办,來自海龙社区的50多名小学生走进市档案馆,开启了为期半天的体验活动。

学生们在档案馆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参观了展厅、查档接待大厅、档案库房以及档案数字化加工现场,身临其境了解档案是如何保存的。在“档案课堂”上,工作人员通过图片、视频等讲解家庭档案制作、学生成长档案的收集等内容。活动过程中同学们不时与工作人员互动交流。通过本次活动,学生们不仅学到了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还体会到了家乡的巨大变化,同学们纷纷赞叹盐城的飞跃发展和档案的神奇作用。

培养档案意识要从娃娃抓起。盐城市档案馆将继续开展此类体验活动,充分发挥好档案的宣传教育作用。

(张永涛)

宿迁市档案局召开大运河文化带档案资源建设工作推进会

7月27日,宿迁市档案局召开推进会,专题部署宿迁市大运河文化带档案资源建设工作。市档案局副局长李华东、副调研员潘合和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市县联动,摸清馆藏家底;二要指导好全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形成的档案整理工作,做好相关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三要加强征集散存在社会的和大运河有关的档案资料;四要建立月度会办机制,专题推进大运河文化带档案资源建设工作。(费超)

徐州市档案馆举办“童心看档案”暑期主题活动

7月31日,“七彩的夏日·童心看档案”暑期主题活动在徐州市档案馆举行,来自徐州市小海燕记者团的28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旨在通过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吸引未成年人走进档案馆,了解徐州、关心徐州,激发爱国、爱家乡的热情。小记者们在工作人员的讲解下,参观了《彭城印记——珍贵档案史料展》、查档大厅、特藏室和档案修裱室,在展厅内完成了“档案馆小达人”挑战活动,听取了江苏省特级教师、徐州市史志学会副会长李世明《传统美德我传承我成长》专题讲座。民间面塑艺人高继汉、周敏受邀带领大家制作了卡通版的财神和寿星,传承民间传统技艺。(徐海慧)

常州市召开档案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思路研讨会

8月2日,档案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思路研讨会在常州市档案局召开。会议由市档案局局长金云江主持,旨在进一步谋划下一阶段常州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总体布局,研究档案现代化管理和大数据技术结合发展的可行路线。

会上,各方人员积极发言,从不同角度对档案和大数据的碰撞进行了构想和建议。金云江强调:日前常州市正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但是随着人民群众查档需求的日益增长,如何更进一步方便群众查档,是档案系统未来关注的焦点问题,搭建全市档案大数据管理平台,是解决当前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共享利用中各类“痛点”“堵点”问题的有效手段。通过全市各级各类档案管理部门的共同建设,用三到五年时间,逐步架构一个分布存储、三层架构的大型管理平台,有力支撑档案行业内互联互通,行业共享利用,最终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利用模式转变。(黄凯)

常州市金坛区档案局开展2018年度代保管档案接收工作

近日,金坛区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代保管档案接收工作的通知》(坛档发〔2018〕17号),启动进驻市民中心各单位进馆档案代保管工作,对有代保管需要的立档单位提出了规范化要求,明确了档案交接时间、范围、要求和手续等。对暂不移交单位,了解原因,督促归档进度,确保其通过接下来的档案年检工作。

区档案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档案接收工作,统筹安排,由机关档案管理科负责整体移交过程中的业务解答,保管利用科负责做好有关单位进馆档案的验收、审核等工作,保障进驻市民中心单位代保管档案进馆工作有序进行。(杨力)

宜兴市档案局实施“宜兴籍乡贤档案征集工程”

为了加强乡贤与家乡的联系,宜兴市档案局从2018年7月开始实施“宜兴籍乡贤档案征集工程”。做法如下:

一、征集原则。尊重乡贤本人意愿,在自愿的前提下、方便的时候归集、整理他们的资料。二、征集对象。具有高级职称以上或有突出贡献的宜兴籍乡贤,重点是两院院士、大学校长、著名学者。三、征集内容。反映乡贤本人经历、成就、职务活动的资料,社会对乡贤本人研究、评价的资料,乡贤本人的口述历史资料等等。四、征集方法。一要分步推进,二要上门拜访,三要注意细节。五、主动服务。一是乡贤提供资料,档案局帮助整理,不能因归集、整理档案给其生活和工作带来麻烦;二是带好扫描仪,现场进行扫描;三是资料全部进行扫描,扫描后原件原则上归还本人,档案馆保存电子档案。整个服务工作由档案局的工作人员进行。(蒋宁鹏)

“香港回归亲历者”张国良名人档案入藏张家港市档案馆

7月24日,原新华社香港特别行政区分社社长,现任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会长张国良名人档案捐赠仪式在张家港市档案馆举行。张家港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王亚方,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王世芳出席仪式,张家港市档案局局长黄惠珍接受档案捐赠并颁发捐赠证书,苏州电视台、张家港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共同见证。捐赠仪式由市张家港市档案局副局长孙静主持。

此次张国良会长捐赠的名人档案共97件,内容丰富且十分珍贵。有越战前线使用的头盔、用飞机残骸重新熔铸的飞机模型、1997年见证香港回归的一整套材料、连续四年的政协提案等等。这些档案资料为港城的国家档案资源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对于传承文明,启迪后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徐婷)

靖江市档案馆半年利用档案卷次创历史新高

随着公众档案意识的增强和靖江市档案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市档案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18年上半年共接待查档5643人次,调档13389卷,其中调档卷次达去年同期4倍。

今年以来,查档窗口除去日常的婚姻、土地、房产等民生档案及规范性文件的利用服务外,采取积极措施有序应对了2次查档高峰。为相关单位编史,查档窗口提供档案资料利用3489卷次。接待利用劳动档案1035人次,调档2496卷。

在查档高峰期,市档案馆采取增加接待人员、预约登记后台查询等办法,有效满足市民查档需求。今年年初新增的智能排队管理系统在高峰期作用凸显,市民有序取号、排号,查档大厅秩序井然。馆藏结构日趋优化,查档窗口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进一步发挥了档案在服务中心、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王樱)

第2篇:刘学圃副局长到雄安新区进行档案工作对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指示精神,日前,河北省档案局刘学圃副局长一行到雄安新区进行档案工作对接,向雄安新区筹委会介绍了省档案局局党组“在新区规划建设中同步建立健全新区档案工作,打造‘雄安记忆’工程,建立现代化文档数据信息管理中心,全程记录新区规划建设轨迹”的主要构想。

劉局长一行带去了省档案局编印的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及学习资料,详细了解了新区筹委会成立以来档案资料的管理情况,对新区档案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随着新区工作体系的完善,要把档案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型档案管理模式;二是随着新区的建设发展,要着手规划建立档案馆库,为档案资料安全管理提供有效保障;三是建设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所有文件资料都非常重要,从一开始就要抓紧抓实档案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职档案人员,确保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安全保管,为新区发展建设留存珍贵的历史记录。

(河北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

第3篇: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琼色解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琼色参与访谈,就如何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与主持人互动。

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国务院办公厅《实施办法》出台后,在部队内外引发了广泛热议,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公安部消防副局长琼色先生,请他同大家分享对《实施办法》重要性的认识,有请琼色副局长。

琼色: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主持人您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实施办法》,就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作出了全面、系统、具体的规定,是指导“十三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实施办法》紧密契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回应“新时代”“新矛盾”“新需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公共消防安全的高度关切和对人民生命安全的极端重视,彰显了坚持以人为本、心系百姓的鲜明执政理念。

从局里舆情监控情况来,无论是部队内部还是社会上,无论是地方政府领导还是行业部门领导,对《实施办法》的评价还是非常高的,普遍认为《实施办法》在消防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实现消防工作从大包大揽向综合监管、单打独斗向齐抓共管、边界模糊向权责明晰“三个转变”提供了政策依据。

具体来说,《实施办法》出台有三方面意义: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对于解决新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新时代消防事业创新发展,必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主持人:国务院每个五年计划期间都会出台关于消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以往相比,《实施办法》有哪些突破?

琼色:《实施办法》在认真总结“十二五”消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有不少创新突破的地方,主要集中体现在“六大亮点”“七项创新”“八条硬规”:

六大亮点:

一是系统地、完整地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基本原则,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作为总体原则;突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突出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突出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究。

二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省、市、县、乡镇四级消防安全的领导责任,在厘清不同层级政府共同职责的基础上,结合省级层面主要是宏观管理,市、县级层面是具体实施,乡镇、街道办主要是兜底、落实的特点,分别列出了消防安全“责任清单”。

三是明确和细化了38个行业部门的管理责任,要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要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四是从严界定了单位的主体责任,区分一般单位、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分别从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高危单位推行消防管理人员执业制度、建强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要求。

五是明确了对较大和一般亡人火灾的调查处理,在以往明确重大以上火灾由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组织调查处理的基础上,明确一般亡人火灾、较大火灾分别由县级、市级政府牵头组织调查处理,实现了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全覆盖。

六是强化了消防工作责任考评和结果运用,明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组织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坚持事前追究与事后追究相结合,依法依规问责处理。

七项创新:

一是首次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消防工作职责;

二是首次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等可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

三是首次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火灾事故调查组织处理权;

四是首次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公益属性;

五是首次以国务院文件提出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

六是首次对消防安全委员会等职责和地位作出规定;

七是首次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八条硬规:

一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要组织消防工作考核;

二是县级以上政府要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并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三是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

四是市、县级政府要将消防公共服務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

五是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要预留消防站规划用地并负责监督实施;

六是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七是单位要建立微型消防站,并积极参与区域联防联控;

八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要保证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

主持人:《实施办法》首次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总体原则,如何理解?

琼色:《实施办法》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就明确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确定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总体原则,这也是党委、政府抓好消防工作的根本遵循。四者同等重要,互为补充,不可偏废。

2015年8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实施办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认真总结消防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首次针对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原则。

首先来讲“党政同责”,这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就消防工作而言,无论是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还是重大火灾救援,突发灾害抢险,都离不开党委、政府的共同领导。《实施办法》本想将“党政同责”作为单独章节,但考虑到以国办名义下发,同时受体例限制,最终确定将其作为一项根本要求纳入总体原则。地方各级党委对本地区消防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全面负责,这种领导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仅要务虚,而且要务实,要纳入党委工作全局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大消防工作事项。党委所属工作部门,比如,纪委、监察委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政法委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内容,组织部门要把消防工作考核作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积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其次来讲“一岗双责”,这是指领导干部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又要承担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确保本领域消防安全,实现业务工作和消防工作同步发展。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是法律要求、职责所系。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带头践行“一岗双责”,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做到业务工作拓展到哪里,消防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实现“两手抓、两手硬”。领导干部不重视消防安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造成本单位、分管领域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不断,即使业务工作再突出,也是不称职的。

再次来讲“齐抓共管”,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消防工作社会化属性决定的,也是消防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客观规律的反映。政府、部门、单位、公民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只有落实好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公民自我管理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消防工作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发挥群策群力的效能,实现长治久安。

最后来讲“失职追责”,这是指对未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政府应根据《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责任主体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边界,划定红线底线,切实做到履职有依据、追责有出处。同时,要将督查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保障消防工作职责有效落实的强大推动力。

主持人:消防工作必须坚持“一岗双责”,那么在政府领导的消防安全责任方面,《实施办法》有哪些具体规定?

琼色:《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十一条首次规定了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消防工作职责,这既是“一岗双责”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形成消防工作领导合力的重要措施。

政府主要负责人,也就是正职领导,是本地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承担三项职责:一是组织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二是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三是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政府分管负责人,包括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和分管消防工作的副职领导,是本地区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承担两项职责:一是综合协调辖区消防工作开展;二是督促检查行业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班子其他成员,是指协助正职负责其他业务工作的政府副职领导,包括受正职委托、分管具体业务工作的省长助理、市长助理、县长助理以及政府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承担两项职责:一是定期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内消防工作;二是推动分管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

主持人:在地方各級政府消防工作责任方面,《实施办法》是如何有所侧重进行细化分解的?

琼色:《实施办法》首先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六项共同职责,在此基础上,结合省级层面主要是宏观管理,市、县级层面是具体实施,乡镇、街道办主要是兜底、落实的特点,分别明确了省、市、县、乡四级政府的消防安全职责。

地方各级政府六项共同职责:

第一项共同职责是强化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这里面包含了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提升了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规格。《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目前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人一般由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即公安厅局长)担任,考虑到当前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涉及政府各个部门,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起来难度很大。因此,要求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其委托的常务副职领导来担任。二是建立了年度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实施办法》要求,各级政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三是确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地位和职责。这也是国家层面首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当履行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协调指导消防工作开展、督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等4项职责。

第二项共同职责是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实施。消防规划是消防事业发展的蓝图,引领消防事业发展的方向,是推进和保障消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政策。这其中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纳入“五年规划”,就是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提出未来五年消防工作的目标、要求,分年度细化工作指标,这是推进消防事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导向性政策,是政府履行社会消防管理和公共消防安全服务职责,制定相关政策,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和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具有很强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二是制定专门的消防规划,这主要是指地方各级政府应编制实施城镇体系消防规划、城市消防规划、镇消防规划、乡消防规划和村庄消防规划,将消防队站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规模、空间布局、建设用地全面纳入强制性规划内容和控制详细规划,实行“多规合一”,明确分阶段建设任务和年度计划、完成时序,强化评估考评,确保规划落地。这是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整体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和降低火灾危害的有效措施。

第三项共同职责是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是现阶段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最有效的手段。《实施办法》在总结近年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经验的基础上,就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等作出了硬性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供了政策支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是建立消防安全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切实把本地区突出问题和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找准。二是根据分析研判情况,定期部署火灾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由政府牵头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近年来,全国先后组织开展了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文物古建筑、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等一系列专项治理。三是加强日常性消防检查,建立和落实综合督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以及火灾隐患挂账销号、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四是组织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分析形势,落实资金、人员等各项保障,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当地政府对公安机关报请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事项,要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之所以规定这么细,主要是因为实践中,不少地方政府对公安机关报请事项迟迟不作出明确决定,致使一些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治,甚至酿成大灾。

第四项共同职责是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意识是第一位的技能。只有人人都重视消防安全,人人都遵守消防安全,人人都掌握自防自救技能,消防工作才能掌握主动权。从近年的火灾事故看,有80%以上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而在亡人中有80%是不掌握逃生技能造成的。从重特大火灾人员伤亡看,多数是因公众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所致。消防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最终取决于全民消防意识的提高。地方各级政府应将消防宣传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地位,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工作:一是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科普宣教和公民素质教育范畴,统筹部署实施。二是深化消防安全宣传“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策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三是组织相关部门、社会单位和有关团体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五项共同职责是加强消防力量建设。现有消防力量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公安消防队,即现役消防队伍,主要是国家控编,在现阶段国家消减军队编制的情况下,警力不可能有大的增长。这么多年,一直维持在17万人左右。二是政府专职消防队,主要是在公安消防队领导下,由地方政府以招收合同制队员形式组建的队伍,目前全国有20万人,这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各级政府要在经费投入、抚恤保障、社会地位、工资待遇、人员保险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另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明确指出,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据此《实施办法》首次明确了政府专职队的公益属性。各地应立足事业编制管理属于地方事权的实际,将政府专职消防队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地方要将管理人员、专业骨干核定为事业编制,强化专职消防队员的职业归属感和待遇保障,进一步稳定队伍,推动专职消防队伍长远建设发展。

第六项共同职责是组织领导灭火救援工作。重大灾害事故,一般由解放军、武警出动救援,但日常性灾害处置,还是由公安消防队伍来承担,而且公安消防队伍是地方政府可以直接调动指挥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在历次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置中,公安消防队伍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四川汶川、青海玉树、四川芦山地震等特大灾害事故处置,以不足总救援力量10%的警力搜救出30%以上的生还者。公安消防队伍已成为日常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唯一的专业力量。遇有灾害事故,人民群众最先想到的是公安消防队伍,党委、政府最先调动的是公安消防队伍,各类灾害现场最先到达的也是公安消防队伍。《实施办法》规定政府负责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一是针对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二是统一调配和安排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将其纳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力量总指挥应作为现场总指挥部成员。三是及时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进行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做好善后处置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其中包括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这一点主要是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当时征用大型工程机械和装备、车辆2000多台,先后调集河北、北京等8省市的化工抢险、核生化侦检等特殊装备,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级政府四项职责:

省级政府职责方面,《实施办法》主要规定4项职责:

一是首次提出定期召开常务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要求,一是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会议,分析问题,研判形势,部署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工作。二是遇有重大消防安全事项,应当及时召开办公会议,予以研究解决。

二是依法严格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法》明确,省级政府负责审批市级总体规划。消防基础是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省级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不少地方在城市建设中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贪大求洋,高楼大厦越建越多、越建越高、越建越怪,加剧城市火灾风险。目前全国共有高层建筑61.9万栋,其中百米以上超高层6512栋,居世界第一,去年全球竣工的128幢摩天大楼中,我们国家就占了84幢。这些建筑一般设在城市中心区,而这些区域往往用地局促、交通拥挤且人财物集中,在消防安全保障条件上存在很多先天不利因素,给城市火灾防控造成巨大压力。高层建筑能否实现合理、适度、有序发展,取决于当地政府的管控决心和力度。省级人民政府作为负责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主體,应严格把关,督促下级政府根据城市发展定位,在充分考虑城市消防安全需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对高层建筑建设等重点环节予以适度“降温、减速”。

三是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加大对消防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力度,2013年至2016年,中央和地方投入消防经费2376亿元,年均增幅达12.2%。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配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不平衡不适应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消防经费投入偏低,没有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导致城乡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突出。《实施办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省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也就是消防经费需要多少,政府就要保障多少,以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完善消防供水体系、合理布局消防队站、提升消防装备科技含量,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消防安全保障。

四是积极加强地方消防立法。这主要指各地应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等四个方面完善消防法规体系:一是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应当围绕辖区特点和实际,及时制修订消防条例,统领本地区消防工作。二是针对条例中的关键事项,重点在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社会消防组织、农村消防工作等方面,制定政府规章予以进一步细化。三是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火灾特点,出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少数民族村寨和文物古建筑等“6+1”场所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强化社会面消防安全管控。四是针对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建筑消防设施配备、技防手段推广运用、高风险场所消防改造、灭火救援装备配备等方面,因地制宜出台地方标准,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消防安全要求。

市县级政府七项职责:

市县级政府职责方面,《实施办法》主要规定7项职责,除了定期召开常务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积极加强地方消防立法3项职责外,还包括以下4项职责:

一是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三项工作:第一,建密消防站点。在加快城市消防站建设的同时,要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积极建设小型消防站;对城市繁华街区、拥堵路段、高风险区域,建立流动消防站,努力實现防控力量全覆盖。第二,预留消防队站建设用地。这一次《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市县政府要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同时也明确规定,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要依据规划预留消防站规划用地,并负责监督实施。“规划即法”,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这种意识,抓好规定要求的落实。第三,加强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规定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制定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建设、管理维护部门和单位。

二是把消防安全纳入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工程。《实施办法》首次规定各地政府应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近年来,各地在火灾隐患整治过程中,因地制宜探索推广了“快速喷头+管道+自来水管”的简易喷淋装置,一旦场所起火,简易喷淋装置快速动作,有效控制、扑灭初起火灾,取得了较好效果,遏制了“小火亡人”现象。《实施办法》将实践经验上升为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将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有效做法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纳入棚户区改造和养老、助残等项目,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等形式,为群众免费安装、维护。目前,全国已推广安装700万个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取得很好的效果,需进一步推广应用。

三是推进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区域性火灾隐患主要是指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集中连片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区域性火灾隐患类型复杂、涉及面广、整改成本高、难度大,严重危及公共消防安全,必须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各行业部门,实行综合治理:一是要召集相关部门、隐患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对隐患现状、整改措施进行研究,督促指导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二是要及时约谈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三是在整治过程中,要组织相关专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四是要将隐患整改情况纳入政务督查、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紧盯不放,务求实效。五是要结合政府、部门职责,采取政策、资金扶持等措施,帮助隐患单位解决实际难题,推动隐患整改。六是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的,要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惩戒,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强力督促整改。

四是加强消防科普教育。消防科普教育活动是指利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平台,发挥基地专业化、规模化、大众化以及针对性、体验性、互动性、趣味性强的特点,吸引广大群众主动上门参观体验,面向公众宣传普及消防知识、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素质的行为。地市级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应把重心放在组织群众实地现场体验和提高群众安全疏散技能上。具体要建好用好“三个平台”:一是建立公益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二是在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消防体验室;三是通过开放消防站,吸引广大群众主动上门参观体验。在推进公益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体验室建设和消防站开放上,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突出可持续性,实事求是设定建设目标、建设规模、推进速度,统筹推进。二是突出实用性,规划、建设过程要充分考虑主要功能、群众实际需求和民风民俗等情况。三是突出综合性,要根据受众需求,综合消防、人防、地震等多种功能,便于资源整合,合理高效利用。四是突出经常性,规范日常管理,落实专人管理,确保有序运行。

乡镇、街道五项职责:

乡镇、街道一级《实施办法》主要规定了5项职责:

乡镇、街道是火灾防控最关键、最前沿的一级。主要是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解决基层消防安全“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一要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乡镇(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

二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各地可结合实际,设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等专门机构,或者将消防工作纳入综治办、安监办等其他机构的工作职责,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

三要建立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工作例会制度、消防检查制度、消防抄告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等。

四要发展壮大乡镇专职和志愿消防队。近年来,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了一系列加强乡镇消防队建设的政策文件,并且出台了《乡镇消防队标准》。还没有消防力量的乡镇,要对照标准,尽快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发挥“一队多能、一专多用”作用,组织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初起火灾扑救等群防群治工作。

五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能。“防火”、“防盗”建国以来就是公安派出所重要工作。派出所是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楼院最重要的专业监管力量,而且具有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等优势,要真正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扩大监管视线、延伸监管触角,防止失控漏管。

主持人:在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方面,《实施办法》主要基于什么考虑,是如何界定的?

琼色:这次《实施办法》细化界定了38个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这在消防工作历史上还是首次,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因为一直以来,对消防工作,一些行业部门在认识上普遍有一个误区,总以为消防工作是由消防部门负责,与己无关。在《实施办法》起草修改过程中,一些部门行业在这方面的扯皮打架最多,涉及到安全都没人愿意多管。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强调各行业要履行消防管理责任,不是要求所有人、所有时间都去查消防,而是要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管理内容,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也没有增加额外负担。全国社会单位有5600多万家,仅仅靠消防部门来抓是远远不够的。目前,全国仅有消防监督员2.5万余人,大多在城市建成区,县区消防大队也就3至5人。对于几百平方公里的县域面积而言,远不能满足繁重的监督任务。

近年来,由于行业部门源头管控把关不严,遗留了大量先天性火灾隐患,屡屡引发大火。比如外保温材料,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初期,普遍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形成大量先天性火灾隐患。这已成为影响建筑消防安全的主要因素,央视新址大火、上海“11.15”大火、沈阳皇朝万鑫大厦大火和今年英国伦敦“6.14”高层公寓大火,都与建筑外墙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有直接关系。比如电动自行车,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了2亿辆,其中多数不具备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车身基本都是泡沫、塑料等高分子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蔓延速度快且产生大量有毒气体,极易致人伤亡。据统计,2014年以来,因电动车引发的重大火灾有1起、较大火灾有19起,共造成103人死亡。事后调查发现,涉事的电动车49.6%无法查明品牌,63%无法查明生产厂家。比如电气火灾,由于电气安全管理不少环节处于空白,导致电气火灾总量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电气火灾起数占火灾总量的30%以上,而日本人均用电量是我国的8倍,电气火灾只占3%,欧美发达国家也大多在3%至4%之间。还有危化品监管,目前实行的是分段管理,综合监管部门是安监,生产涉及安监、质监部门,运输涉及交通、交管部门,使用领域涉及部门更多,管理责任界限不清、都管都不管。天津港“8.12”事故,违规存放氰化钠多达700吨,多个部门都没有监管。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实施办法》根据部门“三定”规定和相关部门职责,区分两大类别细化了38个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一类,对于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规划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13个部门,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依法负责对相关许可证照或开办事项中包含消防安全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保障单位(场所)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条件。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依法处理。在处理方式上,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裝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或者撤销原审批决定。

第二类,对于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司法行政、财政、商务、房地产管理等25个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强化对消防工作的支持和保障,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惠及全民的消防安全保障等公共资源配置,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消防安全服务。

主持人:这次《实施办法》对单位责任的规定用了很大篇幅,请您介绍下,主要是基于什么考虑,又有哪些规定?

琼色: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混乱,始终是火灾防控的一大“软肋”。据统计,我国90%以上的重特大火灾都发生在社会单位。可以这么说,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水平上不去,消防安全就永无宁日。因此,《实施办法》将社会单位责任作为专门一章,根据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强调社会单位应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根据火灾危险性,将社会单位区分为一般单位、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三大类,分别规定了消防安全职责。

重点单位是指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实施办法》从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消防档案、定期开展用电用气检测、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建立微型消防站、应用技防物防措施等6个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

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单位,《实施办法》明确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相关从业人员须取得相关资质、建设专职消防队或微型站、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6项职责。

对一般单位,提出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保证资金投入、配备设施器材、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等7项职责。

《实施办法》在单位责任方面还有以下创新:

第一,首次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这项制度是借鉴日本、新加坡的做法,重点是解决单位消防安全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日本消防法规定,单位要从产权所有者或具有经营管理权的人员中,按照规定的条件选拔“防火管理者”,并赋予其制定防火措施、灭火预案、檢查消防设备、培训义务消防队伍、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加强火源管理、定期报告工作等义务。日本现有防火管理者72万余人,这是一支多么庞大的队伍。新加坡消防法规定,对于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或超过1000人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要求必须配备消防安全经理。消防安全经理必须通过民防学院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目前新加坡有消防安全经理4600多人,承担着重点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首次明确了单位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实施办法》吸收了《安全生产法》规定,提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要保证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三,首次以国务院文件提出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所谓微型消防站,其实就是以往志愿消防队的升级版,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要求依托单位或社区组建,具有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三队合一”的作用。主要目的是牢固树立“救早、救小、救初起”的理念,做实做强最小灭火单元。目前,全国已建成微型消防站36.5万个、180余万人,每天参与处置的火灾事故占到了全国接警出动总数的四成以上。

第四,首次提出积极应用技防物防措施。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一个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云计算的时代,给社会治理思维和治理模式带来了重大机遇。单位消防工作,仅靠传统人防手段远远不够,也是没有出路的,必须积极主动拥抱新技术,落实消防设施、电气、燃气定期检测,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检测、物联网技术、烟感报警、简易喷淋等技防措施,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设防等级和科技含量。

第五,首次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职责。《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近年来,物业企业迅速发展,但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引发了不少火灾和纠纷。

事实上,《消防法》第十八条和2015年公安部颁布的《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行业标准,对物业企业的责任是非常明晰的。这次《实施办法》吸收这些规定和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维护共用消防设施、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如果按照这些标准和要求落实,那么消防安全就有了保障。可以说,物业企业是否落实主体责任、能否尽职履责,决定了小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第六,首次提出高危单位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就是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近年来,一些火灾高危单位由于没有投保公众责任险,发生火灾后无力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甚至由此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最后基本都是当地政府“兜底包揽”,对伤亡人员进行救助和赔偿。

主持人:责任重在落实,也难在落实。请问《实施办法》在保证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方面有哪些考虑?

琼色:您说得很有道理。的确,不落实,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针对这个问题,《实施办法》明确了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问责追究措施。

一是建立了常态化消防工作考核制度。近年来,国务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消减考核评比,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消防工作考核得以保留。《实施办法》明确,国务院每年组织开展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建立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

二是明确实行消防安全事前问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往的消防法律法规,关于政府、部门消防职责缺乏硬性要求,对履职不到位的,没有明确事前追究措施,只要不发生火灾几乎不会问责。《实施办法》作出这条规定,就是要解决事前追责缺位的问题,前移追究关口,不管有没有发生火灾,只要工作履职不到位,就要被追究责任。

三是强化了火灾事故责任追究。以往的法律法规,只明确了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由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组织调查处理,但对造成10人以下死亡的较大和一般亡人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权没有明确,现实中对于这两类火灾都是由消防部门一家调查了之。这次《实施办法》在以往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一般亡人火灾、较大火灾分别由县级、市级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实现了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全覆盖,有利于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在全社会形成震慑。

主持人:公安消防部门如何发挥主力军和主推手作用,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琼色:推动《实施办法》宣传贯彻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消防部门的一项重点任务,要集中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通过举办集中宣贯、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广大公安民警、消防监督干部认真学习《实施办法》,正确理解和全面掌握精神实质,切实增强用国办文件指导推动工作的自觉性。

二是公开出版《实施办法》释义与解读,为便于各地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局里组织编写了22万字的《实施办法》释义与解读,重点从条文释义、背景依据、现实状况、贯彻要求等方面,对《实施办法》条款进行逐条解读,目前已完成初稿并组织专家会审,拟公开出版发行,供各地学习参考使用。

三是指导各地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分批对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尽快了解《实施办法》主要内容,知晓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增强依法主动履责的意识,共同推动消防安全工作。最近,北京、黑龙江、吉林、河南、广东、海南、四川等地省(市)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实施办法》宣贯会,收效就很好。

四是指导协调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实施办法》具体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深化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五是加强对各地督促指导,提请国务院将《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纳入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消防工作考评结果抄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各级政府、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六是加大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督促指导各地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提请政府建立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加大对较大和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依纪逐级追究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责任。依法加大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办理力度,严格追究火灾中有关人员刑事责任,震慑和减少消防违法行为。

第4篇:上海铁路局副局长孔兆平涉嫌违法违纪被带走

2014年05月12日21:52南报网 我有话说(5,888人参与) 收藏本文

财新记者近日从多方渠道获悉,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铁路局副局长、合肥铁路办事处主任孔兆平因涉嫌违法违纪于2014年4月29日在其办公室被检查机关带走。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铁路局副局长、合肥铁路办事处主任孔兆平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上海铁路局副总工程师兼上海动车客车段段长、党委副书记孟金根则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移送铁路检查机关。

第5篇:呼市铁路局原副局长被判死缓:最头痛的是藏钱

关闭2014年01月02日06: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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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机关从马俊飞位于呼和浩特和北京的住宅中,查获的现金包括人民币0.88亿、美元419万、欧元30万、英镑2万、港币27万,黄金43.3公斤,几乎平均每两天就要受贿一次

自2009年8月被任命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后,马俊飞最头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钱。

相比赚钱的本事,马俊飞实在不会藏钱。从呼和浩特到北京,马俊飞又是购房又是租房,在挥之不去的恐惧中,金条、美元、欧元、价值不菲的收藏品,逐渐堆满了两所房子,直至2011年6月案发。

2013年12月底,马俊飞因为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上述两罪赃款合计超过1.3亿元。以其任职的22个月计算,马俊飞每月平均受贿近600万元,每天近20万元,每小时受贿近万元。

而随着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以及马俊飞等人案件的宣判,铁路腐败系列案件也进入“第三季”:集中宣判期。窝案共有12名重要官员落马,12名前高官也将在悔恨和遗憾中度过后半生。

平均每两天受贿一次

2009年8月,44岁的呼和浩特人马俊飞被任命为呼市铁路局副局长,主管运输生产。

当年9月,马俊飞上任不到一个月,内蒙古汇能集团通汇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永明便找到他。经过一番“撮合”,赵永明承诺每月向马俊飞“进贡”5万美元,马俊飞的任务是为赵的公司提高铁路计划的兑现率。

赵永明的承诺在马骏飞任内基本没有落空。至案发前的两个月,即2011年4月,赵永明及其所在公司按时按量向马俊飞支付贿款,次数高达20次,共计100万美元。

马俊飞上任第三个月,即当年10月,内蒙古蒙泰煤电公司总裁助理奥凤岗也闻风找到他。相比通汇公司,蒙泰公司行贿招数有所变化,不是“细水长流”型,而是大手笔。后者分四次向马俊飞支付了600万元的贿款。

当月向马俊飞支付“保护费”的还有内蒙古三鼎恒艺煤炭运输公司的承包人李峰和石家庄千禧源物资经销公司总经理郑敏丽。前者分10次支付了370万元;后者分14次支付了330万元。

有关司法材料显示,铁路运能在相当长时间内是一个定数,而且“狼多肉少”,提高了某一家或几家公司的运输量,就必然要挤压其他公司运输量。当被挤压的公司发现运输量下降后,势必会分析个中原因,或者认为新上任的马俊飞在给公司颜色看,或者认为其他同行暗中使绊,但归根结底,解决办法只有一个,即搞定马俊飞本人。

马上任的第四个月,即当年11月,内蒙古怡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调度中心主任王红梅便是在这一背景下,想方设法接近了马俊飞。按照王红梅及其公司其他领导商定的方案,车皮兑现率50%以上利润的一半归马俊飞所有。就这样,他们共14次向马俊飞行贿880万元。在距离马俊飞被监视居住的前一个月,该公司仍在向其支付贿款。

此外,包头市九峰情鸿鑫煤炭公司分16次支付330万元、北京华汇通物流公司分18次支付420万元„„向马俊飞行贿的公司总计多达40家。

大部分行贿公司均在马俊飞上任之初便搞定了关系,行贿方式大多为现金,有的公司只送黄金,如上海中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

有关司法材料显示,马俊飞仅受贿罪一项,共收受人民币0.59亿元、美元211万、欧元0.5万、英镑0.5万、黄金5.9公斤,合计人民币近0.75亿元。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从马俊飞位于呼和浩特和北京的住宅中,查获的现金包括人民币0.88亿元、美元419万、欧元30万、英镑2万、港币27万、黄金43.3公斤。减去可查明来源的受贿款外,仍有0.63亿元的贿款不能说明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根据有关司法材料统计,上述款项和赃物,马俊飞共分269次收受。在其任职内,几乎平均每两天就要受贿一次。

纵观马俊飞269次受贿,均集中在提高铁路计划兑现率或者提高铁路煤炭运输量等方面。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副局长苏顺虎、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郭文强、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林奋强以及商人丁书苗等贪腐案情也均与铁路运能有关。

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被喻为“车轮上的经济”,呼市铁路局位置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在以刘志军为首的铁路腐败系列案件中,问题就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铁路局和太原铁路局两家“油水”最大的铁路局上。刘志军对这两个铁路局的人事调整也最为关注,甚至直接过问。

公开资料显示,基于设施和技术条件的限制,内蒙古铁路运输主要干线动力供给接近极限,主要站场能力饱和。在铁路运输能力总量上,呼市铁路局全局日请求车已达万辆以上,但满足度只有41%,其中煤炭运输满足度只有37%。

物以稀为贵,马俊飞等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让手中的权力在寻租平台上发挥到了极致。

不消费、不退赃

实际上,在马俊飞上任之时,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已经身陷囹圄,刘志军势力也初现被瓦解的征兆。

马俊飞对此并非没有警觉。知情人透露,马俊飞在这个位置只能选择“干还是不干”。不干,一辈子就会默默无闻;干,就要背负身陷囹圄的风险。

上述人士表示,马俊飞本人比较“老实本分”,也没有其他不良嗜好,“用钱”的地方也不多。有关材料显示,马俊飞一直在呼市铁路局招待所居住,与妻子十几年的合法收入为500多万元。上任副局长前,他以合法收入在包头和北京分别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皇冠轿车。

接近马俊飞的人表示,其实自收受第一笔贿款后,马便如坐针毡。

他曾向办案人员表示,有人拎着内存百万元的皮箱,直接就放到办公室,不收就会被人视为异己,“上了贼船下不来”,只能任由金条和现金逐渐堆满房子。

上述知情人说,马俊飞几乎没有动过贿款,这也是马被轻判为死缓的原因之一。

有参与案件的人曾经不解地问马俊飞:“这么多钱放在那里,你不消费,也不退赃,为了什么?”他回答,开始是心存侥幸,但是越到后来,就越感到那些现金和金条是不定时炸弹,一点侥幸的心态都没有了。不消费,是为了将来轻判一些;不退赃,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退,也无法退还。

司法材料显示,出事前,马俊飞的妻子经常在北京居住,但对他在北京租房的事情毫不知情,对其在呼和浩特购置的房产也毫不知情。马俊飞的孩子也未纠缠到此案中。而真正让他得到解脱的,是终于被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

于是,在办案机关只掌握了300万元受贿线索的基础上,他一股脑地交代了剩下一个多亿的赃款和赃物。

而随着刘志军以及马俊飞等人案件宣判,铁路腐败系列案件也进入了集中宣判期。

据本报记者了解,刘志军案最大的“掮客”商人丁书苗、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林奋强等人均将在近期宣判。

第6篇:呼市铁路局原副局长被判死缓 最头痛的事是藏钱

日前,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马俊飞,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衡水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罪赃款合计超过1.3亿元,其任内平均两天受贿一次,而相比其“赚钱”的本事,马俊飞最头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钱。

2009年8月,马俊飞被任命为呼市铁路局副局长,主管运输生产。上任不到一个月,内蒙古汇能集团通汇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永明便找到他。经过一番“撮合”,赵永明承诺每月向马俊飞“进贡”5万美元,马俊飞的任务是为赵的公司提高铁路计划的兑现率。

赵永明的承诺在马骏飞任内基本没有落空。至案发前的两个月,即2011年4月,赵永明及其所在公司按时按量向马俊飞支付贿款,次数高达20次,共计100万美元。

有关司法材料显示,铁路运能在相当长时间内是一个定数,而且“狼多肉少”,提高了某一家或几家公司的运输量,就必然要挤压其他公司运输量。当被挤压的公司发现运输量下降后,解决办法只有一个,即搞定马俊飞本人。

大部分行贿公司均在马俊飞上任之初便搞定了关系,行贿方式大多为现金,有的公司只送黄金,向其行贿的公司总计多达40家。马俊飞仅受贿罪一项,金额就合计人民币近0.75亿元,仍有0.63亿元的贿款不能说明来源。

记者根据有关司法材料统计,上述款项和赃物,马俊飞共分269次收受。以其任职的22个月计算,马俊飞每月平均受贿近600万元,每天近20万元,每小时受贿近万元,几乎平均每两天就要受贿一次。

点击展开全文知情人士表示,马俊飞本人比较“老实本分”,也没有其他不良嗜好,“用钱”的地方也不多。有关材料显示,马俊飞一直在呼市铁路局招待所居住,与妻子十几年的合法收入为500多万元。上任副局长前,他以合法收入在包头和北京分别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皇冠轿车。

接近马俊飞的人表示,其实自收受第一笔贿款后,马便如坐针毡。他曾向办案人员表示,有人拎着内存百万元的皮箱,直接就放到办公室,不收就会被人视为异己,“上了贼船下不来”,只能任由金条、现金和价值不菲的收藏品逐渐堆满房子。马俊飞几乎没有动过贿款,这也是被轻判为死缓的原因之一。

有参与案件的人曾经不解地问马俊飞:“这么多钱放在那里,你不消费,也不退赃,为了什么?”他回答,开始是心存侥幸,但是越到后来,就越感到那些现金和金条是不定时炸弹,一点侥幸的心态都没有了。不消费,是为了将来轻判一些;不退赃,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退,也无法退还。

第7篇:副局长述职

述 职 述 廉 报 告

府谷县科技局副局长贺利兵

县考核办:

我叫贺利兵,今年7月任科技局副局长,近半年来,我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圆满地完成了局长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现就半年来本人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至7月任职以来,面对的是管理工作、服务任务,为尽快进入角色,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组织安排,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法律知识。特别是7月份组织安排我到青岛市委党校学习,用新的知识武装了头脑,更新和扩大了知识面,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执政能力。工作中注重结合自身工作,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将所学理论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实践,不断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有效地提高了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了党性,提高了政治洞察力,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强化职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办公室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按照工作分工,本人分管办公室工作。办公室作为一个单位的窗口,在上传下达、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工作中,本人既严格要求,又十分注重调动办公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热情支持他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意发挥其专长,避免其短处。注意搞好同志间的团结,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与同事真诚相待,和睦相处,努力营造人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积极性和创造性都能够得到发挥的工作氛围。

(二)潜下心来,协助局长使科技工作迈上新台阶

根据县政府安排,由我局组织实施了三个科技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协助完成了1600亩海红果示范园建设任务,为提高海红果的知名度,加快海红果产业的发展,我们将“海红果节水丰产技术研究与基地建设”项目列为榆林市科技创新工程中重点建设的12个科技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组织成立了“海红果文化研究小组”,搜集、撰写了种植、管理、加工、储藏等方面的技术资料,拍摄了海红果专题片。在“中国特产报”、“人民文摘”、榆林新闻网、府谷政府网、府谷科技信息网等刊物、媒体上进行大力宣传。充分利用杨凌农高会这一平台,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在海红果成熟季节邀请中央电视台七套“每日农经”栏目

组专程进行了拍摄。经多方努力,2010年12月15日,在第十届中国特产文化节暨首届中国地理标志文化节上我县被授予 “中国海红果之乡”称号。支持聚金邦农产品开发公司完成了海红果红酒的中试,支持花乌枣业有限公司新上海红果脆片加工生产线一条。帮助中森房地产开发公司建成海红果冷藏库5座。海红果冰酒加工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使海红果产业基本上形成了产、供、销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格局。

入户调查落实,在农业、工业领域支持了100个引领示范作用强、产业带动明显、技术创新性强的企业、示范户。除支持了海红果产业化开发中的果酒、红酒、脆片、冷藏库建设项目外,还支持了京府八尺沟煤矿与北京大学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成功研发出了煤矿采空区防火材料与防火技术。支持了三联煤电化工有限公司的侏罗纪小粒煤干馏技术研究,秦东装饰有限公司环保型装饰板材生产,天创石膏墙体砌块有限公司的新型石膏墙体砌块生产。这些科技创新项目的实施在全县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解决全县棉花品种杂、乱、差的问题,从北京银月亮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引进三个棉花新品种,在墙头、清水两乡镇推广种植1000亩引进示范了雪莲果、香瓜、黑芝麻、花椒、黑小米等新品种、新技术30种。全年建成温室675亩,拱棚355亩。为应对极端低温天气,在高庄则、麻镇、墙头、新民推广示范热风炉12台。在墙头示范滴灌18亩。

今年,我局紧紧抓住省、市科技创新工程实施的大好机遇,把科技

项目申报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办公室积极主动与省、市科技部门联系,深入重点企业调研筛选,推荐了一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科技项目。共完成了9个项目的申报工作。

根据县政府安排,我局办公室组织农业局、畜牧局、农工部等有关部门、部分乡镇负责人及农业企业负责人、农业科技人员共120多人参加了展会。展交的产品有海红果、小杂粮、红枣等优势特色产业,在展示我们自身特色和优势产业的同时,我们参会人员还引进了大量的农作物、蔬菜新品种、新型农机具。展会期间我们组织参会人员参观了A、B、

C、D、E展馆,参加了农业实用技术讲座和论坛,大家通过参观与学习,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激发了热情。

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推动升级晋档工作的一个有力抓手。2010年,市科特办共为我县聘用科技特派员9人,我局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和“民管、民办、民受益”的原则,引导科技特派员在自己产业领域组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服务,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一年来,特派员共实施科技创业、技术开发项目6项,协助建成经济实体4个,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引进新品种15种,推广新技术5项,培训农民1500多人次,散发技术资料2000多份。此项工作的开展为推动农村、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强化律己意识,树立廉洁勤政良好形象

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局里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在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工作中,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履行职责的互融共进,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保证和重要基础。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则,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为民务实高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满意、领导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群众来访和办事人员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积极热情为基层和群众办事,恪守为民之志,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切实为领导分忧,为百姓解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自我防腐意识,维护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形象。八小时之内勤奋工作,八小时之外洁身自好。决不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搞特权、谋私利,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踏实工作,任劳任怨,自我激励,自我鞭策。

一年来,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为基层服务上还不够,与上级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也是我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8篇:城管副局长造假

城管副局长造假“提前签到” 直接责任人被免职

新华网合肥2月13日电(记者程士华)近日被舆论关注的安徽省滁州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提前签到”事件,滁州市委市政府13日对此作出正式回应,决定免除直接责任人担任的滁州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的职务,并以此为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检查大整顿。

近日安徽省滁州市一名城管局副局长节后上班造假“提前签到”被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热议。滁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获悉此事后,立即批示要求纪委调查。纪委派出三个调查组开展调查。经查明,2014年2月10日下午,滁州市城管局副局长周黎明到局机关上班签到后,考虑到自己分管渣土管理处,将参加“三车整治”上路检查活动,在未告知局里其他人员的情况下,擅自提前在签到表上签名,共“提前”填写了2月11日至2月13日上下午共6个签到格。

12日下午,滁州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经研究作出处理结果,决定免去直接责任人周黎明的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责成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市城管执法局对办公室考勤人员严肃处理。另外,对媒体报道的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大王办事处、来安县水口镇存在的作风散漫的问题,滁州市责令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来安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停职检查、诫勉谈话、调离岗位以及党纪政纪处分。滁州市决定以此为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整顿严管,一旦发现问题,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一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第9篇:副局长任职演讲

这次市委推荐、市长提名、人大任命我担任市财政局副局长,体现了组织对我的关怀和信任、人大对我的厚爱和重托。作为财政战线的一名新兵,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此,我向各位郑重表态,今后的工作中,决心从以下三个方面从严律己做好工作,不辜负市 x 、市 市 xx 、市 xx 对我的殷切期望。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财政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当家理财的重要责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对个人素质要求很高。对我而言,抓紧业务学习、尽快适应角色是履行职责、推进工作的第一要务。我决心从零开始,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重点学习财税法规和财经知识,虚心学习财政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知识积累,加速业务更新,尽快实现从外行到内行的转变,为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打下良好基础。

设 二是恪尽职守,认真搞好服务。当前,我市处于建设 xx 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攻坚阶段,千方百计、全力以 赴搞好财政服务,为各项事业提供财力保障,是财政部门、财政工作者的核心任务。我决心在市 x 、市 xx 的正确领导下,在市 xx 的监督指导下,以" 依法行政、科学理财、勤政为民、高效服务" 为己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强投资调结构促增长上下功夫,在抓税源强征管促增收上出实招,在保民生增民利促和谐上有作为,在推改革求创新促规范上求实效,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是严以律己,树立廉洁形象。当家理财、增收节支关乎国家兴

表 衰、百姓疾苦,财政工作者一言一行代表 xx 形象,备受社会关注。我决心以" 牢记 宗旨、秉公用权、严以律己、廉洁从政" 为人生信条,八小时内外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时时处处体现财政干部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坚持从严带队伍,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积极向上、勤政高效的干部市 队伍,努力把财政局建设成为市 x 、市 xx 、市 xx 放心的工作部门和广大群众满意的服务部门。

以上这些请各位监督落实,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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