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服务体制分析论文

2022-04-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本文在分析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目标定位、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村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期于在我国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健全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支持的主体,推进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和金融服务项目,完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适时加快农村金融市场规范化改革,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路径选择。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农村金融服务体制分析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金融服务体制分析论文 篇1: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促进青岛市新农村建设研究

[摘要]随着青岛市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对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要求。但目前的农村金融服务受金融机构创新动力不足、农村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农民金融意识不高等因素制约,严重落后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为此,应从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资金信贷模式、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方式和提高农民金融意识等方面采取措施,确保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新农村;创新;对策

青岛市新农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新农村建设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不足。而这不可能完全依靠财政资金,归根到底需要金融资金的回流和投入。因此,必须以创新的思维确保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从而促进青岛市新农村建设。

一、青岛市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提出新要求

近几年来,青岛市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绩。201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53.56万公顷,增长1.2%;粮食总产量达到351.4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550元,增长14.1%。然而,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出现了很多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目前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日趋严重、自然灾害多发重发,农产品市场复杂多变等,对农业和农村发展都带来了冲击。这些不利因素,对早日实现新农村要求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目标带来了困难。面对新形势的变化,要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加大金融服务在“三农”领域中的重要作用。

1 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创新涉农信贷资金投入机制

在新农村建设中,青岛市金融机构加大了对农业的信贷支持。2010年前三季度农业贷款增加16.4亿元,同比多增2亿元。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农村金融机构传统的涉农信贷资金投入机制已不能满足需要,金融对影响农村经济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根本性建设投入的支持力度不够。因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改革、农村中小企业和县域骨干支柱产业的发展、农业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等都需要突破原来的信贷模式,加大信贷支持。

2 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创新好用实用的金融产品

新农村建设中,随着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广大农民对投资、融资、理财及结算等金融产品的要求不断提高。青岛市金融机构加大了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不断丰富。推出了“金智惠民”创业扶持贷款,同时探索发展了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然而,目前服务于三农的金融产品总得看还较少,缺乏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特别是中间业务产品服务较少,只有结算、代收代付等少量银行中间业务。城市中普遍使用的信用卡、票据业务在农村很少运用,至于投资顾问、金融咨询、评估、项目理财、网上银行等业务则更为缺乏。因此,针对农村地广人多、农业金融风险性高的特点,需要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好用实用的金融产品。

3 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渠道

在新农村建设中,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民需求和农村消费市场将随之扩大,对农村金融的需求也将大大增加。这需要金融部门更好地扩展服务渠道,提供灵活多样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青岛市金融机构配合“家电下乡”活动,探索开展了适合农村居民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方式,为广大农民购买家电提供便利。而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对农村的金融服务积极性不高,导致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沿用传统金融服务手段,以基本的存、贷、汇服务为主,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的问题仍然突出,迫切需要创新涉农金融服务渠道,更好地满足新农村建设金融服务需求。

4 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创新服务组织形式

青岛市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形式近年来不断完善。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等机构在县域共开设了13家银行分支机构;继青岛即墨北农商村镇银行和青岛胶南海汇村镇银行成立后,2010年莱西园泰村镇银行、平度惠民村镇银行开业;即墨诚和、胶州海丰、城阳海都小额贷款公司先后成立;全省首家异地区域陛分支银行机构一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在即墨成立支行。这都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但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金融需求将会持续增大。从现有金融机构布局来看,相对于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和前景,仍然需要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服务组织形式,优化金融机构设置,改善和提高服务功能。

二、青岛市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制约因素分析

目前青岛市农村金融服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城市金融创新程度相比,农村金融创新还处于初始阶段,制约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原因有金融机构方面的,也有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及农民的金融意识方面的。

1 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创新动力不足

目前我国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四类六种,分别是商业银行中的中国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中的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邮政储蓄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在发挥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起了重要作用。然而,首先,由于金融机构追求高利润率与农村金融业务利润率低的矛盾存在,约束了金融机构创新的动力。基于各类金融机构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因此,其服务对象以成熟的市场和业务为主。而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其生产周期长、管理成本高、抗自然灾害能力差、比较效益低的特性决定了农村金融的利润率低。所以,金融机构不愿冒风险去创新和开拓新的农村金融服务,而只满足于已成熟的农村金融服务。其次,农村金融机构少、竞争力低也约束了刨新的动力。在银行业改革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逐步退出了农村服务领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机构设置较少,导致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占据了绝对的垄断地位。由于缺乏竞争,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不进行金融创新也有着较大的业务和盈利空间,所以不会去冒险开发新产品。另外,农村金融机构的电子信息化发展水平约束了创新业务的普及。目前遍布农村主要金融机构的信息技术发达程度远比不上城市的各个商业银行,所以造成了有好的金融创新产品或者服务也难以快速普及和开展。

2 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制约了金融机构服务创新的积极性

近几年青岛市农村经济发展较快,但与其他产业相比,农村经济增速还是缓慢的。在2010年,青岛市实现生产总值(GDP)566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

算,比上年增长12.9%。第一产业的增加值为277.0亿元,增长1.4%,比同期生产总值(GDP)增长12.9%相比,低11.5个百分点;与同期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GDP增长12.6%相比低11.2个百分点。在2010年,虽然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550元,但与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998元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由于经济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特别是物价的急剧上升,农村许多产业受到了影响,经济效益下滑。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出现的这些困难和问题,虽然有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但实在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内部优化资源配置不够的表现,这也是我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互动不够的直接结果。因此,在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农民收入普遍偏低,缺乏可资抵押的有效财产,农村信用社无法完成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任。加之农村又缺担保中介,没有信用担保中介服务,使得金融产品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开发新产品面临较大的风险,从而制约了金融机构服务创新的积极性。

3 农民普遍落后的金融意识制约了创新型金融产品及服务的推广

目前青岛市的农村地区,一方面由于金融机构设置较少,农民对金融机构已有的一些金融服务不太了解,不知道怎样和金融机构打交道,不知道能享受到什么样的金融服务;另—方面由于农民金融知识的匮乏,只知银行的储蓄存款业务,对银行新开办的服务业务不太接受,从而限制了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推广。以银行卡为例,一些领取养老保险的失地人员虽然有银行卡和存折,但他们对如何使用银行卡不甚了解,因此只是使用存折存取款,使得方便快捷的银行卡处于休眠状态。有的农民甚至为了尽陕致富而卷入到一些非法或违规的金融活动之中,使本来不多的收人遭受损失。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2011年进入“十二五”发展阶段,青岛市政府已明确在“十二五”期间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因此,面对全新的经济金融形势,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重任,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以创新的思维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持续为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青岛市的金融业发展基础好,具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和实力,应在率先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做出有益的探索。

1 加快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创新步伐

虽然2010年青岛市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步伐加快,但青岛市农村的金融环境还比较落后,金融机构稀少,许多偏远的乡镇只有一家农村信用社;更多的金融服务项目在农村还是空白。因此,要针对农村差异化、多样化、全方位的金融需求,优化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引导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方面对已发展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给予各个方面的政策扶植,让其健康发展壮大,为建立更多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经验和范例。另—方面要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金融发展方式。比如在农业基础较好的村镇建立农村资金互助社,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大力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到各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并将经营网点向重点城镇延伸,以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

2 创新涉农资金信贷模式

现有的小额信贷组织的贷款方式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比银行贷款更加灵活、快捷,方便了农村企业和农户对资金的需求。由于目前原有可抵押贷款的条件限制了信贷规模的扩大,所以,首先必须扩大抵押物的范围,创新抵押信贷模式。积极开展土地使用权、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质押)贷款和土地规模经营贷款,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农副产品储备、农机具、应收账款等为抵(质)押品的贷款,从而解决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抵押难的问题。其次,创新农民工信贷模式。比如“打工创业贷款”、“农民工外出务工小额贷款”、“农民工创业贷款”等。

3 创新符合农村金融需求的金融产品

目前,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根据青岛市农村金融创新进展情况,确定了21项有特色、有针对性、有借鉴性的农村金融创新服务方式,在青岛市农村地区进行重点推广,受到了农村企业和农民的欢迎。首先,广泛推广试点金融产品,同时,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其次,探索发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提高农村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分散农业信贷风险。再次,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开办农民小城镇住房贷款,提供与农民消费特点相适应的贷款期限、额度、还款方式和利率定价方式。为进一步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的辐射范围,完善支付结算品种,可以针对农村消费的需求,积极进行消费信贷产品创新,推出新的消费信贷业务品种,如信用卡业务、“一卡通”和IC智能卡业务等,满足农民的多层次消费需求。结合“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活动大力开发手续简便的消费信贷产品,满足农民多元化的消费信贷服务需求。

4 创新适合农村的金融服务方式和渠道

要广泛开展农村金融业务,让广大农民方便地享用金融服务,就必须尽快解决目前金融服务方式和渠道单一的情况。首先,青岛市的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大投入,以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清算的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拓宽支付服务渠道。其次,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处理的自动化水平和效率,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再次,要在已经建立的农村金融机构中开展中间业务、理财业务等金融服务,加大农村自出银行的设立,方便农民随时的金融需求。

5 加快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相关联的所有因素及机构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动态的、均衡的系统。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金融、经济的发展程度。当前青岛市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农村金融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因此,首先,加大农村社会诚信建设,建立相对完善的农村信用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从而改善农村金融机构的信用环境,为提高农业贷款的成功率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其次,组织信用知识和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开展丰富多样、通俗易懂的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使农民了解有哪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从而更好地利用和享用这些金融产品和服务。再次,要加快制定和完善农村金融相关法律,加强法制教育,加大金融案件胜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维护农村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改善农村金融机构的法治环境。

[参考文献]

[1]李常青青岛金融业贡献度逆势升级[N]青岛财经日报,2009—02—19

(12),

[2]傅军青岛金融忙“下乡”[N],青岛日报,2010一02—30(06)

[3]林刚青岛去年GDP超过5666亿[N]青岛日报,2011一02—13(01)

[4]陈时兴,蔡祖森关于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观点综述[J]求 知,2010(5):41_42

[5]江胜蓝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J],经济导刊,2010(6):20-21

[责任编辑 祁丽华]

作者:蔡苏文

农村金融服务体制分析论文 篇2: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径思考

【摘要】 本文在分析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目标定位、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村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期于在我国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健全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支持的主体,推进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和金融服务项目,完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适时加快农村金融市场规范化改革,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 农村金融 发展 途径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三农”问题,通过政策支持、经济体制改革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战略,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与此同时,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市场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深入,农产品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村对资本的需求日益旺盛,但农村金融市场上资本极度稀缺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改革农村信贷政策体制,加快农村金融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是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目标定位

农村的资金需求主体一般可以划分为三类:以简单再生产为主要需求的贫困型农户;以扩大再生产为主要需求的一般性农户;以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为主的市场型农户。农民的资金需求主要是改善基本生活条件和劳动生产条件,建立初级社会保障资金,如养老、医疗和教育费用等。农业的资金需求主要是保证季节性农业资金短缺,维持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农村的资金需求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包括能源、交通、通讯、水利等,以及公共体系建设资金,包括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

当前加快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途径: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二是促进农业人口有序向非农领域转移。与之相应,农民在这些方面的资金需求,主要用于因地制宜地发展家庭特色经济(如开展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参加技能培训和资助子女就学、扩大家庭消费等。农村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发放小额贷款对农民提供资金支持,农业资金需求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投入以及农业生产过程中季节性的资金短缺,为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农户和城镇个体工商户提供资金支持,用于改变当前农村公共设施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落后状况,缩小和消除城乡差别。

二、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信贷机构数量增长快,农村信贷资产规模不足

在我国经济发展历程中,在优先发展城市经济、优先发展二、三产业的政策导向下,金融业支持农业、农村的发展的力度相对不足。受商业银行趋利性的影响,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逐步撤离了农村,大量网点已经撤离回到城市,出现了农村金融机构“远离”农村的现象。一般而言,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机构一般有三类,他们分别是农业商业银行、农业合作银行、农业信用社。农业商业银行是由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通常出现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但是农业占的比重少;农业合作银行由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是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作机制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主要在市场经济发达、商业化程度高的地区,是一种资本的联合。在我国,农业很显然还属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商业化程度并不是很高。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年报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667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212家、农村合作银行190家。

由于前两类银行成立较晚,在全国各地的营业网点少,加之本身的局限性所致,农村信用社就成为了当前主要的支农金融机构。截至2011年底,农村信用社共有机构网点7.7万个,从业人员76万,提供了全国77.4%的农户贷款,承担了76%的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覆盖任务,以及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面向广大农户的国家政策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是我国农村地区机构网点分布最广、支农服务功能发挥最为充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虽然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增长较快,但其信贷资产总量占我国金融业资产比重并不高,截至2011年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的份额仅为15.2%。农村信贷资产总量不足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

2、农村金融业务品种单一,难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开展除存、贷款以外的其他金融服务如商业保险、汇款、证券投资、银行卡等业务明显不足。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方式、技术手段还比较落后,不能适应农户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如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贷款手续繁琐、提供资金有限,一些农民用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合理资金需求得不到及时满足。信贷资金供应量不足导致农户发展高附加值农业投资机会丧失,农村中小企业也很难扩大再生产,经营发展中的规模效应难以显现,对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造成了困难,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业务品种较少,不能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迫切需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新型农村金融产品。

3、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农业企业化程度不断加强,在种植业、养殖业、零散手工业等得以良性发展的同时,农户借款的需求不断增大。农业生产由于受季节、气候的变化影响大,农业经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安全性、盈利性较差。正规金融机构考虑到了这一系列问题,因此提供的金融服务有着严格的借贷条件、复杂的借贷手续和借贷金额限制,其金融服务无法真正地服务于农村农户的农业生产,导致农村资金外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受阻。目前,民间金融市场处于彼此分割的状态,资金、信息难以自由流动。民间金融发展不规范,大多数的民间金融机构是小规模经营、地域性明显、抗风险能力弱,明显带有区域局限的特征,他们的组织和经营活动范围受区域限制,没有自己的网络系统,异地存取、转账结算、支付、清算无法开展。民间金融组织规模小,经营范围窄,资本实力小,基础薄弱,抵御风险能力差,一旦发生风险损失则会发生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倒闭。

4、农村金融服务方式落后

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农村居民对理财、保险、金融咨询等业务都有着更高的需求。目前,作为农村地区主要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仍以存贷业务为主,而其他金融机构对县以下网点的大量撤并使得农村居民日趋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无法及时得到满足。同时,农村金融服务的电子信息化程度仍然较低,票据业务、耐用消费品贷款、旅游贷款、信用贷款、网上银行、信用卡、取款机、证券、国际结算等业务并未普及。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迅猛,当前我国农村已形成了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多元化发展的格局,农村中的各种各样的经济主体大量出现,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性增强,在家务农、外出经商、劳务输出、办厂创业等都成为农民的选择,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改善住房、添置家电、购买农机、外出旅游等也逐渐成为农民新的金融需求,农民在生产、生活上都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仍以“存、贷、汇”三种传统业务为主,其他金融业务没有普遍开展,无法满足农村经济主体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的要求。

三、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1、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扶持

以美国等发达国家农村金融发展为借鉴,在我国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和农业保险体系。其中,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是主体,通过商业化的运作支持农业的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和农业保险体系发挥补充和调节作用,全方位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大力发展层次性较强、覆盖范围较为广泛、职能分工明确的农村金融机构,既包括政策性、商业性,又包括合作性的农村金融机构,各个机构之间相对分工和相互合作,同时又保持一定程度的竞争,共同满足农村金融的需求。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和对农业科技的有效投入,农业投入风险大、周期长,加之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特质,都限制了商业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完全依赖市场调节手段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政府需要采取优惠政策扶持合作金融和激励商业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在广大农村地区设立银行网点,满足农民基本金融需求;对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研、技术、自然灾害救济和环保等方面的业务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鼓励其拓展业务。

2、建立资金回流机制,扭转农村资金流向“非农化”

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和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业务。通过对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免征利息税、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减少存款准备金、放松利率管制等方式和手段,对其进行必要的扶持,适当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财政补贴,充分支持、鼓励各大金融机构将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同时,各金融机构通过建立跟踪回访和经营指导服务机制,定期开展贷后调查,跟踪了解贷款人生产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帮助贷款人解决生产经营中实际情况,从而有效降低贷款风险。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向的“非农化”是和农村和农业经济的低回报率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只要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回报率一直处于较低状态,资金流向的“非农化”现象就不会消失。同时,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也会进一步恶化农村和农业经济投资环境。因此,对于农村金融机构而言,现阶段在开展支农金融业务的同时,必须加强资金引导,使信贷资金更多的应用于农业科技化、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上,更多地投入到农业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上,不断提高为农业服务的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形成金融支持农业发展,同时农村经济发展不断优化农村金融环境的良好局面。

3、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按照由金融需求决定金融供给的原则,进行一系列的农村金融供给结构调整。以提供满足农户基本需求的金融业务为出发点,提供符合农户基本需求的基础性金融服务产品。稳步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和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严格控制创新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以信息化技术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一是创新产品。积极研发和引入多样化的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担保机制,拓宽服务领域,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和信息化发展,逐步将在城市开办的保险、代理、租赁、保管、担保、个人理财等新产品推广到广大农村,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二是创新业务合作。大力拓展业务领域,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合作,积极开展银团贷款和代理业务,探索担保、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等农村金融业务合作机制。三是创新服务。农村金融机构应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授权授信机制,在风险可控、法律要素齐全的前提下,简化贷款手续,开办电子银行,为“三农”提供方便、快捷、持续的金融服务。四是创新监控与评价体系。发挥监管政策对信贷资金安全性的引导作用,建立农村信贷资金的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及时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农村金融体系的安全。此外,必须重视农村金融服务的人才培养。招聘合适的信贷人员,加强业务培训,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在当地招聘熟悉情况、具有基本金融知识、能够完成基本业务操作的人员来从事具体工作。

4、规范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进一步拓宽“三农”融资渠道

当前,我国农村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形式的存在有效弥补了正规金融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的缺口,是一种直接的、灵活的融资形式,它为农村经济发展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不断规范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形式,引导民间资本走健康发展道路,是农村金融发展的有益探索。发展民间资本服务于农村经济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扩大金融服务(包括数量和品种),满足农村融资需求。开放民间金融,将非正规金融逐步纳入正规金融的轨道,是在农村金融发展中实现充分、自由竞争的最佳制度选择。同时,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农村小额支付体系、农村抵押担保机制和平台等,创造良好的农村金融基础环境。规范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是解决当前我国农村小规模经济金融服务的最好办法,应该成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该引导和规范民间、非正规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对其采取保护和扶持政策,积极推动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使民间、非正规合作金融合法化,保障其长期稳定发展。此外,大力发展新型农村经济组织,鼓励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龙头公司等合作组织,放开农民在金融、保险、购销、加工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借助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进一步拓宽“三农”融资渠道。

【参考文献】

[1] 章文渊: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研究[J].特区经济,2012(5).

[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报:http://zhuanti.cbrc.gov.cn/subject/subject/nianbao2011/1.pdf,2011.

[3] 赵栩旖: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的现实挑战与发展选择[J].农村经济,2012(8).

[4] 徐彬:基于效率的我国农村金融创新探讨[J].商业时代,2012(20).

[5] 华东、何巍:美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特点与启示[J].国际金融,2012(5).

[6] 宋扬:我国商业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模式探讨[J].生产力研究,2012(5).

作者:张涛

农村金融服务体制分析论文 篇3:

加强农村金融顶层设计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体系;乡村振兴;农村经济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也是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改革持续推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信贷支持,涉农贷款规模有了较大增长,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三农”金融可得性显著提高。“十三五”时期,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相关成绩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接下来,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村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农民增收的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等无不需要资金支持。随着农业生产规模化、现代化及产业化程度的逐年提高,农业生产对资金的需求也将逐年上升。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表示,“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后,将释放出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未来乡村将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扩大消费的蓝海。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短板,农村金融体制机制仍不健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底子”较为薄弱、不同地区和不同领域的涉农金融需求差异较大,金融服务也尚未完全形成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的环境,这些都阻碍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金融体系应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改革步伐,更好地适应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持。

多部门加码金融助推乡村振兴

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推进,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正被释放出来,成为未来我国金融产业发展的一片蓝海。对此,农业农村部、科技部、农业银行等多部门连续出台政策,聚焦现代农业科技、种业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金融支持的力度。

5月7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和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召开全国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视频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要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共同总结推广成熟管用的金融支农经验,推动探索创新破解金融支农难题的有效模式,持续加大金融支农投入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会议还发布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强调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保护好农民根本利益,明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13个重点领域,提出创新投入方式、打造合作平台、营造良好环境的具体措施。

在出台的系列政策中,金融对农业科技的支持成为一个重点。4月29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在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意见》明确了加大现代农业科技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成果转化、重点支持种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内容。《意见》提出,未来3年,中国农业银行将向现代农业科技和基层创新领域提供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的意向信用额度,强化金融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将更多的金融资源引入农科园区、县域和科技企业,助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此外,各金融机构也在加大对农业重点领域的金融投入力度。今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持续加大对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的投入力度。截至今年3月末,中国农业银行县域贷款余额近5.7万亿元,较2020年年末增加近3800亿元,增长7.12%;832个脱贫县、原深度贫困地区、定点帮扶县贷款增速均高于全行贷款增速,保持了脱贫县信贷帮扶政策和增速稳定;乡村建设、粮食安全、生猪生产等其他重点领域贷款也实现了较快增长。线上贷款产品“惠农e贷”余额突破4500亿元,比年初增加995亿元。农发行一季度支农贷款投放也近6300亿元,同比多放近1300亿元。农发行副行长徐一丁表示,金融服务“三农”,归根到底要体现在投放量上,2021年农发行力争全年贷款累计投放2万亿元,全年净增5500亿元。

今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提出了2021年金融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具体要求。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势必会促使农村经济主体释放出巨大的金融需求,如果完全依靠现有涉农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因此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合力。银行业要深入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推动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落细。从聚焦重点行业、营销重点客户、创新产品模式、倾斜资源配置等方面,促进县域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在江苏、安徽、福建等九地启动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探索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因地制宜打造惠农利民金融产品与服务,全面提升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农村金融承载能力和农民金融服务可得性。

在繁荣农村经济方面,今年5月,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发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创新专属金融产品,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推动農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中国农业银行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范围内各类经营主体提供10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优先保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信贷需求。通知还强调,要聚焦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对乡村休闲旅游产业链上经营主体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金融服务。

据介绍,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计划在2021年联合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联动试点、乡村建设综合开发投贷结合试点、农业产业供应链金融试点、产业融合项目业务撮合平台试点等工作。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将聚焦重点领域和优势资源,瞄准突出问题,联合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三农”方式方法创新,通过小切口实现大突破。

乡村振兴释放巨大金融需求

完成“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需要巨量的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仅需要财政优先支持,而且需要金融和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刘焕鑫表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能够释放出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农村可腾挪的空间、可投资的领域、可激发的动能巨大。这也是未来我国金融发展的潜力所在。金融与乡村振兴的紧密关系显而易见,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应聚焦哪些重点领域、如何强化创新驱动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如何创新模式让利于农等,都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所需要明确的问题。

2019年1月,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高峰论坛上曾指出,“初步统计,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未来五年大约需要投资7万亿元以上的资金。这么大的投资,没有金融以及社会力量的参与,就不可能取得成功。同样,金融部门如果不积极、创新、全面地参与到乡村振兴这个伟大事业中来,也难以在激烈的竞争中找到新的增长点和后续发展动力。”

乡村振兴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机会。余欣荣表示,从金融投资重点领域和需求角度看,主要体现在三大重点领域:一是乡村产业发展,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三是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农业发展正在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大宗农作物的种植、畜禽水产、特色种养等现代种养业不断地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绿色发展成为中国农业发展的一个新的特征。因此,这些产业日益成为优质投资标的,同时也迫切需要金融进一步加力助推。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又是其中最活跃的引领性群体,他们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是发展乡村产业、带动农民增收、改善乡村面貌、繁荣乡村文化的重要引擎,也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优质客户。但是,随着生产的发展、规模的扩大、结构的转型,这些新型经营主体所面临的贷款难、贷款贵、保险少等金融问题越来越突出。余欣荣指出,要促进金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实现资本精准高效落地,变无序为有序。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家庭农场超过70万家,依法注册的农民合作社220.1万家,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42万个。

在乡村产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外,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也是未来金融需求和资金投向的重点领域。余欣荣表示,良好的生活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利的公共服务,是振兴乡村、聚拢人气的硬件要求。当前,城乡差距大,除了收入,最直观地体现在农村的人居环境,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补齐这些短板需要大量投入。要达到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农村的现代生活水平,国内投资空间广阔,这也是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近日,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创始秘书长杨再平在第十届新型金融机构论坛上指出,要实现乡村振兴,金融机构需关注乡村振兴中的十个金融需求,运用金融科技工具,推进数字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脱贫人口过渡期的金融需求;富起来农民的消费金融需求;农民市民化后的金融需求;种养植业农户的金融需求;家庭农场的金融需求;农村合作社的金融需求;农业产业园的金融需求;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的金融需求;农村专业化服务组织的金融需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需求。

杨再平认为,要满足这十个金融需求,金融机构需依靠信息科技突破传统金融产品的局限,数字金融是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利器。推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还需在以下几方面发力: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包括农村的通信覆盖率;加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金融机构增强数字集合能力,真正把数字变成资产;营造良好的信用文化环境。

加强顶层设计补短板强弱项

当前,面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更高要求,农村金融体系应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一个与“三农”需求相适应的、能够跟上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的农村金融体系,形成金融与“三农”发展的良性循环。

全国工商联执委、中国经济和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政策研究室中国国情研究中心主任万祥军认为,“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机制的改革和普惠金融的深化,农村金融环境不断改善,金融服务覆盖度和渗透率进一步提高。并且,在农村金融实践发展中,一些地方会同金融机构创新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成熟模式。”如,甘肃省建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黑龙江省开展“农业大数据+金融”、浙江省开展“无感授信”服务等,在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满足农村信贷需求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村金融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短板,农村金融服务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土地金融服务、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服务、农业新业态和新型“三农”客户服务等重点领域。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政策分析师何飞表示,“十四五”时期,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提升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效率,加强顶层设计,系統谋划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及行动方案,尽快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并且进一步加强涉农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区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表示,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应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如优化产权交易服务,加快土地整治、储备和土地经营融资创新,积极创新融资工具,不断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加快布局高科技农业、生态休闲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领域,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同时,加强信贷、产业、财税、投资政策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和财税政策工具,建立健全以激励为导向的普惠金融政策体系,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等。

有分析人士认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金融体系应加快改革步伐,更好地适应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持。

首先,应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薄弱,金融服务不足,问题在于机构不足而非机构过多。接下来,应当进一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同时,着力构建大中小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共同发挥各自优势、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农村金融体系。与此同时,还可考虑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增加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小型金融机构的数量,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竞争机制。

其次,应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环境建设。一方面,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另一方面,还应完善农村支付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大力建设农村担保体系,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此外,还应持续推进农业保险发展,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

再次,应大力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近年来,数字技术在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成本下降、提高农村金融覆盖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接下来,在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可在涉农领域加大数字技术投入,创新农村服务模式,更好满足“三农”金融需求。

作者:陈沐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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