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改革论文

2022-04-1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农村金融改革是指对现行农村金融的体制、机制进行变革,发挥其在农业建设中的最大作用,为“三农”建设保驾护航。农村金融改革涉及多个方面,需从它的供给主体、需求主体和外部环境三个维度推进,对农村金融进行改革要以问题为导向,包括体制、机制、产权改革等内容。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农村金融改革论文 (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金融改革论文 篇1:

农村金融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农村金融改革和“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经济生活中两大重要问题,二者相互制约,相互影响,正确处理农村金融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对于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非常重要。

一、农村经济发展客观上要求农村金融改革

虽然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但经济始终决定着金融。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结构明显趋于多元化和多层次化,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已不是单一的第一产业,第二、第三产业有了较大发展,各产业内部生产结构也是多元化的。在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产业结构仍以传统的农业为主,生产、交易方式和技术手段落后,主要表现为简单的生产加工,小规模商品集市贸易等。而在经济发达地区,产业结构已经实现了以第一产业为主向第二、第三产业为主转移,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基本实现了工业化和城镇化。经济结构的多层次性客观上要求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多元化。而农村金融结构的调整却没有跟上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规模小,人力资源少,技术装备差,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是一些金额小、技术含量低、管理成本高的零售业务,主要局限于传统小农领域,贷款品种少,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可见,金融需求的多元化客观上也要求金融组织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化。所以在制定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目标时,应围绕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总目标来进行。

二、农村金融的变革又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金融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农村金融当然不例外。农村金融不但影响农村经济发展速度,也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区域、产业、行业等结构,最终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质量。在资源短缺的国家,这种反作用十分明显,在我国广大农村领域尤其突出。所以,我们要重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关系,农村金融的改革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总目标,特别是在目前结构调整和资金短缺的背景下,金融对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农村金融改革,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从而达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

三、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表现

(一)国家正规金融资金供给不足

首先,农村金融机构长期担负着从农村吸收资金为国家工业化服务的功能,为农业和农村提供贷款服务的很少,农民和部分乡镇企业被排斥在正规金融市场之外。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对金融的需求无论量上,还是质上都发生了很多变化,产生大量资金需求。

其次,资金大量流出农村,各类商业银行在县及县以下吸收的存款相当部分流出农村,特别是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网点广泛,而且只存不贷,使大量宝贵的农村资金通过邮政储蓄机构抽走,资金非农化严重,支农力度在下降。

最后,当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县及县以下地区,上收贷款审批权,撤并营业网点和机构。商业金融机构从农村撤走,意味着资金在农村稀缺程度加剧。虽然网点的减少有利于加强金融机构管理,提高规模效益,节省机构本身的运作费用,但十分不利于广大农户和乡镇企业,大大增加了他们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在某种程度上金融体制改革削弱了农村金融的实力。即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于农村,由于其本身在小额贷款信息和成本上先天的劣势,也难以给小额金融需求提供服务。在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市场,金融服务单一,金融机构缺乏竞争力和活力,与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分散化形成鲜明的对比。

(二)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包袱沉重

农村合作信用社定性为合作金融,服务对象限定在农村。长期以来,信用社对支持我国农村经济,特别是农民、农户经济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为国家承载了大量政策性负担。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要求信用社支持“三农”,以及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贷款投放的行政干预,其实是赋予农村信用社相关的政策性责任,以为是为政府发展和稳定农村政治目标服务,但国家优惠性政策不到位,加重了信用社负担。比如,保值储蓄利息支出没有补贴,损失达100多亿元;政策性贷款积累了几千亿,农村信用合作基金会垮台后,呆帐归并到合作社。这些都导致农村信用社与其它金融机构客观上存在不平等的竞争条件,既不利于自身业务的发展壮大,也不能满足农村金融领域中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三)非正规金融机构活跃了农村经济,但发展受到抑制

面对正规金融机构供给的缺口,以民间借贷为主要形式的非正式的金融活动在广大农村、县域自发地活跃起来,这些小金融机构以当地经济为主要服务对象,机制灵活,表现出良好的生存能力,由于国家监管跟不上,最终被整顿、关闭了。

正规金融机构供给不足,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又造成垄断,形成农村居民融资渠道单一,这必然导致民间自发金融组织的发展和创新。各种自发产生的乡村非正规金融组织,以其实行民管民用的制度优势,将村民的储蓄和借贷活动联系在一起,给予农户获得小额贷款的机会,为解决长期困扰农村资金需求的矛盾找到了一条途径,是挣脱现行法规、制度羁绊的表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农村经济和市场发展的需要,但与政府的改革方向不一致,发展受到抑制。

四、农村金融要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

针对我国目前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我国在利用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考虑现实、勇于创新。我们既要发展和完善正式金融机构,又要大力发展非正式中小型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最佳的金融服务。在我国广大农村,经济主体规模相对较小,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的,因而适合于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金融机构的规模应和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产业相联系。

(一)完善与引导正式金融机构支农

政策性金融具有填补市场空缺、贯彻政府经济政策的特殊职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对于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是具有成效的。但随着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其职能单一,因此对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作用有必要重新定位和调整,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开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的资金投入,承担起真正意义上的政策性银行的职能。

近年来,各国有商业银行积极收缩农村阵地是其追逐利润最大化的体现,另外农村贷款主体没有抵押、资金需求额度小的特点,会加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和成本。可见,大型商业银行进入小农户和小企业存贷需求集结的市场,信息收集成本高并缺乏规模效益,国有商业银行具有追逐利润最大化特点,寄希望于国有商业银行支农并不现实。当然,对于一些大型的、效益好的农业企业和产业,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完全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方式运作,自主地对农村有市场、有效益的项目进行支持。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和将来的形式,应根据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来确定,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信用社自身经济实力考虑其可能的发展方式。可以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把信用社改组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网点机构;可以按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原则重新组建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可以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按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原则把农村信用社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的需要。

(二)培育非正式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民间金融

政府对民间金融组织的做法,不应该是简单的禁止与取缔,而是要加强管理与规范,适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限制,放松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允许和扶持其它金融组织的发展,以便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一种竞争局面。对于一个多元的经济社会而言,多种经济成份平等竞争是十分重要的。

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整体退出县以下,农村信用社受产权、坏帐和管理体制等问题困扰而举步维艰。在金融市场上,大量资金投入到效率相对较低的国企的同时,很多中小企业和乡村农户却因为资金缺乏而生存艰难。由于国家金融系统没有提供较充分的资金供给,民间金融自然会弥补这个空缺。在我国农村,发展民间金融其规模应以中小型、地方性为主,立足所在地区,着眼于发放小额信贷,有利于农户和中小企业融资,比大银行的分支机构更加自主,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和成本优势,由于扎根农村和社区,较低的交易费用能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

作者:梁润秀 任利军

农村金融改革论文 篇2:

农村金融改革助力农村经济发展

摘要

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大量的资本要进入农村,帮助“三农"发展。但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滞后、金融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日益突显出来。

关键词

农村;金融改革;现状;体系

1、农村金融改革现状

1.1农村金融改革进度慢

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起步较晚,且步伐较小,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基本还处于机构设置不灵活、业务单一、管理粗放、风险突出等问题的金融改革初级阶段,其改革进度远远滞后于城市金融,与城市金融体系很难接轨。

1.2农村金融资金投入不足

2013年末,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为56.3%,全国69.02%,比全国低12.72个百分点;农村地区人均贷款余额不足5000元,城市人均贷款余额超过5000元,差额10倍多;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长率为9.72%,全国为15.66%,相差5.9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农村金融的资金投人量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目前农村的资金需要量则远高于其投人量,说明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并不能充分服务于农村经济。

1.3风险程度高

一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普遍不高。2011年末,农业银行不良贷款率26.3%,农业发展银行不良贷款率54.1%,农村信用社目前按照四级分类统计不良贷款率为16.9%,整体比城市金融机构高20多个百分点;二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基本都是负数;三是农村金融机构的操作风险严重;农村金融机构案件数量普遍偏高,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数量就占整个银行业的一半以上。

2、农村金融改革存在的问题

2.1农村地区资金“供血”不足,“抽血”现象严重

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尽管中央已经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但是还远远不够,农村经济自身缺乏造血能力。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资金大部分属于小额贷款,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利润偏小,但风险却偏大,这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为农业发展提供最

多贷款的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最高的。对农村经济支持出现的高风险,也导致各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撤出农村市场,对农村经济的投入少之又少。

2.2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

农村金融的发展相对于城市金融仍然是差距较大,对“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盈利水平不高。直接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选择撤出农村金融市场,从而使得农村得不到大量的资金支持,农村金融竞争力下降,服务的覆盖面也在缩小。

2.3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

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为防范贷款风险,对贷款实行了条件较为苛刻的规定。金融机构中农信社属于比较容易贷款的金融机构,但是在贷款的条件中也比较重视质押、抵押,而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

3、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3.1改革农村市场金融准入制度

对发展中国家研究发现,正规金融组织对农户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往往不足农户总数的20%,大量的农村金融服务需要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或民间金融来满足,我国也不例外。一是要把高利贷与正常民间借贷区分开来,用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金融活动;二是对规范的又具有一定规模的民间金融,政策上允许在自愿互利的条件下,按照合作金融原则组建比较规范的民营信用社;三是通过加强对金融中的监管和存款保险体系来防范和控制风险,积极发展各种民间金融组织,吸收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拓宽农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资金需求。

3.2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村保险制度

应当由国家组建专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贯彻国家农业保护政策,经营管理国家农业风险基金,为农业信贷机构提供风险保障,监督和管理众多农业保险基层机构。在农业保险实施方式上应采取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以降低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3.3建立和完善货款担保制度

首先,在当前县域财政比较困难、民营资本有限的情况下,可适当调整社保资金、房改资金使用范围,将部分资金注人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按照一定的分红比例返还给社保部门,达到社保资金及房改资金增值、保值和有效解决担保公司资金不足的问题;其次,要明确担保公司市场定位,农户信用担保业务风险很高,并且风险与收益不对称,不适合商业化运作,要保证这项业务顺利开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保本赢利应该是其经营的主导方面。

4、结论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村的城镇化进程,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不断发展农村经济,如果单靠农村自有资金和财政投入发展农村经济肯定是不够的,必然需要金融的参与,这样才能放大资金规模,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的农村金融存在着机构少、产品少等问题。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因为农村金融投入成本大,收益少不愿意介入其中,而农村信用社又不能完全满足农村金融市场的需要。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就成了能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的关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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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普里戈金:《非平衡系统的组织》,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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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彭兴韵:《金融学原理》,三联书店,2003年版

[8]白钦先、郭纲:《关于我国政策性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再探索》,《财贸经济》,2007年第9期

[9]陈建新:《农村金融研究的最新进展》,《金融时报》,2007年5月10日

[10]程瑞华:《破解“三农"融资难题》,《金融时报》,2006年2月23日

作者简介:陈京(1993-),河南郑州,河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金融学

作者:陈京

农村金融改革论文 篇3:

加快农村金融改革 推动临夏州农村跨越式发展

《中共临夏州委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决议》在综合分析州情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要实现我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新目标。改革开放以来,临夏州的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了城市金融服务功能,但却削弱了农村金融服务,没有激活农村经济,致使农村缺乏投资,农业发展缓慢,农民无力消费,尤其农村贫穷、农民困苦、农业落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三农”问题仍然成为临夏州经济棋盘中的重大问题。优化农村金融的宏观环境,改革和完善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是实现临夏州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1临夏州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改革的必要性

1.1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有力支持

目前,临夏州农业生产整体上还处于传统的经营阶段,主要实行分散的、小规模的家庭经营方式,农户对农业行情、项目前景、收入预期等把握不准,只能局限在自由资金的范围内或依靠小额贷款进行简单的农业再生产。另外临夏地方财政困难,2010年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不足5%。因此,推进临夏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农村金融的大力支持。

1.2发展农村金融是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的有效选择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受自然灾害影响大,经济效益显露缓慢,决定了农业“弱质产业”的角色。临夏自然条件差,局部地区的干旱、雪灾、霜冻等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频繁,2010年全州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近30%,农业承受着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作为对基础产业的支持,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建立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是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

1.3发展农村金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据国家发改委测算,全国70余万个行政村到2020年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达到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需要投入4万亿元的资金,村均需要投入资金570多万元。作为经济欠发达的临夏,近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其中贫困人口有54.73万人,贫困面高达31.40%,临夏州1 149个行政村就需要投入资金约65亿元。解决以上问题,在资金投入上不可能完全依靠地方财政资金,农村金融必将也应该成为支持临夏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

2临夏州农村金融现状

2.1农村存贷款规模不断扩大,农民贷款难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2.1.1农村存贷款大幅增长

改革开放来,全州各项存款持续快速增长,1978年全州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5 438万元, 2009年达133.07亿元。

2.1.2支农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户贷款得到了较好满足

点多、面广、量大是农户贷款的主要特点。目前,全州36万农户中,有贷款需求的农户28.83万户,2010年年底,与农村信用社有信贷关系的农户数超过23万户。

2.1.3贷款方式灵活,以抵押和信用贷款为主

全州172个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中,62个营业网点办理小额信用贷款,12个办理农户联保贷款。2010年,全州农村信用社发放短期农户贷款、小额信用贷款、抵押农户贷款、农户联保贷款超过25亿元。此外,农村信用社为解决春耕备耕问题,采取提前给农户发放贷款或签订贷款合同,急需资金时办理贷款手续等方式解决农户燃眉之急。

2.2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目前,临夏州有7县1市农村信用联社和省联社驻临夏办事处,已组建19家统一法人联社,155家分社。2010年职工人数1 000余人,占全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46%左右,设立机构175个,占全州金融机构总数的69.40 %。农村信用社存款37.61亿元,占全辖区存款的28.26%。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33.06亿元,占全辖区贷款的40.36%。贷款增幅高于存款增幅30.92个百分点。以上数据表明,农村信用社成为支持临夏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金融力量。

2.3农业保险发展不足

临夏州农业保险起步较晚,发展滞后。由于农业保险赔付率高、回报率低,保险公司在商业化经营中追求经济效益,使其对农业保险投保的要求和条件很难放宽,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机构对农业、农村企业的风险评估。目前全州保险机构中,只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临夏分公司办理农业保险,承保品种涉及农用机械、种植业和养殖业。

3临夏州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1农村金融体系萎缩,农村资金多渠道分流

由于经营战略转移,州内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绝大部分退出县域经济,经营网点数由1997年的144家减少到目前56家,61.11%的机构从县域收缩。保留下来的县及县以下经营网点通过资金上存,实际上成为上级行的“储蓄所”。另外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前,邮政储蓄“只存不贷”转移了大量农村资金。成立后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仍上划,临夏州在2009年才开展了农户“存单质押,小额放贷”业务,但发展非常缓慢。2009年邮政储蓄银行存款7.58亿元,而贷款仅为0.59亿元。

3.2农民贷款难

虽然,近年来全州金融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业贷款大幅增长,八成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获得了贷款支持,但随着三农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农户贷款需求的新变化,全州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农民贷款难问题。临夏州是民族贫困地区,自然条件严酷,干旱多灾,农村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农村贫困面大,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 375元。据调查,部分农户收入结构单一,其收入90%以上来自传统种植业,资金需求数量相对较小,每户在500~2 000元左右,主要用途为生产生活所需。而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受益权、房屋所有权等受到诸多法律法规的约束,抵押融资受到很大限制;加之农业贷款扶持的农业、林业、养殖业等产业,其资产多为农产品以及牛、羊等活畜,不符合抵押要求。由于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农村信用社出于风险考虑,不愿发放贷款。

3.3农村信用社自有资金严重不足

农村信用社作为临夏州支农主力军,普遍存在自有资金严重不足、存款增量小、有效信贷需求大、依赖支农再贷款和拆借资金程度高、存贷比例严重超标、超负荷运营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农村信用社只能采取“春放、秋收、冬不贷”的贷款管理模式。信用社为了能够在年末考核中达到监管部门要求控制的存贷比例、按期归还支农再贷款和拆借资金,只能发放大量短期贷款,支持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有意无意中减少了中长期贷款比例,使养殖户、林果种植户所需的中长期贷款无法得到满足,获贷概率较低。2010年,全州农村信用社中长期贷款仅占各项贷款的5.32%。

3.4加快临夏州农村金融发展的几点思考

3.4.1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推动作用

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探索推动农村抵押、质押担保机制的创新,将农村各种资源、特别是具有普遍性和拥有较高市场流通价值的物权列入抵押物范围,增加农业信贷投放。

3.4.2提供多样化金融产品,满足农户多元化金融需求

结合临夏实际,一是要加大对乡镇企业贷款支持。因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可有效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最佳途径。因此,金融应加大对乡镇企业贷款支持,鼓励其投资农业规模开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二是要支持农民自主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将农产品附加值留在农村。改变目前农产品加工业以非农企业为主的局面。三是要因地制宜,推出适合本地农业自然条件、发挥当地区位优势的农业贷款品种。如积极支持刘家峡库区沿岸花椒种植,兰郎公路沿线高效节能日光温室蔬菜种植,东乡、永靖县洋芋产业种植,和政、积石山县双低杂交油菜种植,东北部山区羊、牛养殖和西南部山区中药材种植。这既可以降低农业经营风险,增加农民收入,还可从根本上防范农业贷款的挪用现象,从而使农业贷款能够发挥出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作用。

3.4.3以服务“三农”为市场定位,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因此,增强农村金融的实力,就应加快农村信用社的改造和重组进程,提高其竞争力。应始终坚持以农为本、为农服务和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把信用社办成真正为农民服务的区域性、多样性的合作金融组织。真正成为为“三农”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逐步承担起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任。

3.4.4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适当放宽农村信用社存贷款比例考核指标,适当加大不良贷款考核系数,鼓励农村信用社按照农业生产周期合理发放农户贷款。农村信用社要树立“存款立社”理念,进一步加大存款营销力度,为扩大农户贷款规模创造条件。农村信用社还要开展农户贷款差异化营销,根据不同农户的收入水平、农业生产结构和方式、资金规模等差别,“因户制宜”构建合理的农户贷款梯度,根据农户贷款的实际用途,合理确定授信和期限。对林果栽培、畜牧养殖等行业发放的贷款期限至少应在1年以上,对3年方能见效的农副产品加工、储运业等,贷款期限更应适当延长,努力使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合拍。

作者:赵林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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