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产业安全理论研究论文

2022-04-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产业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内容之一。我国矿业安全的研究出现两种趋势,一是将矿业安全等同于矿业生产安全,一种是矿业安全等同于矿产资源安全。衡量矿业是否安全既不是权利,也不是能力,而是法制的健全程度,即一国的法治能否保证矿业安全。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国家产业安全理论研究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国家产业安全理论研究论文 篇1:

我国产业安全研究的历史与发展动态评述

摘要:本文根据我国现有产业安全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和与我国国情的结合程度将产业安全研究的历史分为两个阶段,并详细描述了这两个时期的代表性成果、研究分类及其重要体系。通过比较这两个时期的研究成果和方法等,进一步分析了产业安全研究在我国的发展动态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产业安全;理论和实践;研究历史;未来动向;发展动态

“产业安全”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最新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但研究产业安全的经济思想却源远流长并散见于各种学派的经济理论当中,从重商主义的关税保护思想到历史学派的保护幼稚产业思想再到19世纪美国的产业保护思想、发展经济学独立发展本国产业的思想无不体现出经济学家们对产业安全与保护问题的极大关注。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发展,各国开始对产业安全问题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也引起学术界的讨论。我国产业安全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很迅速,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对产业安全问题关注程度大幅提高,不再局限于早期的纯理论探讨,而把目光更多地投注在产业安全实践及其细节问题研究上,使得我国产业安全研究体系更加全面与完善。因此,纵观发展历史,我国产业安全研究大致可以分成两个阶段:20世纪90年代到加入世贸组织前时期的研究(或称为与国际产业安全理论研究的接轨)与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研究(或称为产业安全理论同我国国情的初步融合与实践)。未来,我国产业安全研究需结合发展历史,进一步扩大和加深与我国国情融合的力度,丰富实证与实践研究,寻求更多问题解决之道,使产业安全研究真正为我国产业发展和政府调控所用。

一、20世纪90年代加入世贸组织前研究

我国学者对于产业安全的研究最早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开放程度的加大,外资不断流入中国,许多民族产业受到了冲击,于是,产业安全问题自然而然地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在此背景下,我国学者承接与梳理了国际产业安全现有研究并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产业安全理论,但从文献上来看,最初的研究(大致从1996--2001年间)主要集中在对产业安全问题的内涵界定与影响范围及程度等方面。也就是说,研究内容比较浅,大家对于产业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这一段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学者及其研究成果如下:赵世洪指出,产业安全不能脱离国民这个主体,一国国民具有共同的利益,产业安全的准确提法应为国民产业安全。国民产业安全指一国的国民产业在国际产业竞争中达到这样一种状态:该国国民在得到既有的或潜在的有对外开放带来的产业权益总量所让渡的产业权益份额最小或在让渡一定国民产业权益份额的条件下其由对外开放引致的国民产业权益最大,也就是在国际竞争中达成国民产业权益总量和其在国内份额的最佳组合。杨公朴等认为,产业安全是指在国际经济交往与竞争中,本国资本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内重要经济部门的控制,本国各个层次的经济利益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经济利益分配的充分以及政府产业政策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贯彻的彻底。于新东认为,所谓产业安全,可以做这样的界定:一国对某一产业的创始、调整和发展,如果拥有相应的自主权或称控制权的话,即可认定该产业在该国是安全的。以上三个环节中产生出来的三权,即创始权、调整权和发展权则可以看成是衡量产业安全与否的标准。夏兴园和王瑛认为,产业安全是指一国产业对来自国内外不利因素具有足够的抵御和抗衡能力,能够保持各产业部门的均衡协调发展。

二、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研究

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国际经贸往来进一步加强,国际贸易组织规则对我国的贸易进行了更严格的限制,这时候受到外资的冲击越来越大,产业安全问题变得更加急迫起来。对于产业安全问题的研究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这一段时间的研究文献来看,我国对产业安全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对产业安全的概念界定、产业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影响因素分析、产业安全问题的综合评价及风险预警、保障产业安全的对策建议等四个方面。其中,对产业安全的概念界定、产业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影响因素分析等研究内容较早期理论研究体系更丰富更完善,并结合一定国情加入了适当的实证分析与检验,而相对于早期研究突破最大的内容是产业安全综合评价及风险预警方面的研究,已着手从我国具体产业实际状况出发检验产业安全问题的存在和寻求解决之策。

(一)对于产业安全的概念界定

对于产业安全的概念界定,新的理论体系大致可以分为四种说法或四个方面:

第一类产业控制力说。代表人物是何维达和张碧琼等。何维达和宋胜洲等给出的产业安全定义是:在市场开放条件下,一个国家影响国民经济全局的重要产业的生存发展以及政府对这些产业的调整权或控制权受到威胁的状态。张碧琼认为,国家产业安全问题最主要是由于外商直接投资产生的,指的是外商通过合资、直接收购等方式控制国内企业,甚至控制某些重要产业,由此对国家经济构成威胁。

第二类产业竞争力说。许铭认为,产业安全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在开放条件下,一国产业抵御外来干扰或威胁并不断获得持续发展的状态。产业安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本国产业的主导地位与竞争力,是一国产业综合素质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集中反映。

第三类产业发展说。张立提出,产业安全是指一国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在国际竞争的发展进程中,具有保持民族产业持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始终保持着本国资本对本国产业主体的控制。景玉琴把产业安全分为宏观和中观两个层次分别进行定义:宏观层次的产业安全指的是“一国制度安排能够引致较合理的市场结构及市场行为,经济保持活力,在开放竞争中本国重要产业具有竞争力,多数产业能够生存并持续发展”;中观层次上的产业安全可以定义为“本国国民所控制的企业达到生存规模,具有持续发展的能力及较大的产业影响力,在开放竞争中具有一定优势”。李孟刚认为,产业安全是指特定行为体自主产业的生存和发展不受威胁的状态。该定义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安全的主体是特定行为体的自主产业;第二,产业安全包含生存安全和发展安全两个方面;第三,产业安全度,可以通过评价产业受威胁的程度加以反推。

第四类产业权益说。代表人物是吕政,他认为,产业安全是指在对外开放和国际竞争的条件下,国家的重要产业能够保持相对优势,在资本、技术和市场等领域,不受跨国资本的左右,从而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

上述四种分类大致概括了产业安全的全部内涵,另外,近年学术界开始转向产业安全问题应该保护的范围和内容等更深层次的内容。例如周

天勇认为,在当前时期,对于产业和经济安全,一定要明确哪些应当保护,哪些不应当保护,应该怎么样保护。经济既要对外开放,也要对内开放,还要从制度设计,如法律规则、税收政策等方面实行保护。

(二)产业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影响因素分析

尽管早期国内外研究文献都有关于产业安全问题成因及影响因素分析的描述,但都不如这一时期的研究详细、全面和科学。最新研究将产业安全问题成因大致分为三个方面:FDI对产业安全的影响、国外反倾销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和外资并购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其中仍然以FDI的研究最多。另外,还有学者从我国经济环境对产业安全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如孙瑞华。这一时期的研究还加入了很多数理和计量等分析手段。

1 FDI对产业安全的影响

首先,一些人的研究成果表明FDI会带来技术的外溢效应,最终会对产业安全带来不利影响。陈国宏等通过运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法和Engle—Granger协整关系检验法对我国1981年以来工业外商直接投资与技术转移的相互关系进行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外商直接投资是技术转移的重要原因。周妍通过对我国浙江省的统计数据分析,运用多元回归方法,考察FDI(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的外溢效应后,认为外资部门对内资部门的外溢效应是存在的。包群和赖明勇通过引入滞后模型来考察技术外溢的动态变化,认为外商直接投资通过技术外溢效应带动了我国国内部门的产出增长。刘海明和祖强在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利用FDI与我国GDP的年度经济数据进行协整分析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基础上,得出结论:FDI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经济增长,但是作用并不理想,而且会产生技术外溢逆流现象,威胁我国产业安全。黄志勇和王玉宝 基于两部门动态模型的实际测算结果表明外资企业技术外溢因子每提高1个百分点,我国国内部门的产出相应增加0.199个百分点等。这些研究均表明了这么一个结论: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确实是存在的。

另外,有些人认为FDI对中国产业安全带来的并不完全是不利的影响,而应该辩证地来看待。黄志勇和王玉宝从当前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在的产业、行业特点出发,一方面剖析了FDI对中国的品牌、市场、技术等产生的影响产业安全的负面因素;另一方面,也辨证地指出外商直接投资给我国国内产业开发和产业升级并最终导致整个产业结构的优化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2 国外反倾销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

王金龙在对我国在国际贸易中频繁遭遇反倾销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结论: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进程的推进,世贸组织允许单边使用的控制进口措施已寥寥无几,而反倾销措施却越来越成为各国极力寻求使用的贸易保护武器。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诉讼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涉及金额也不断增加,这严重影响了出口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外资并购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

王靖和蔡永民研究表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从广度和深度上都得以迅速发展,其在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增强整个国家的经济实力等方面确实起着积极作用。但在跨国公司并购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特别是与并购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的缺失已对我国的产业安全、经济安全以及民族产业的健康成民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国外公司跨国并购的规制需要有关的法律法规相配套,所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已刻不容缓。

4 环境因素的影响

孙瑞华认为,人世后我国在经济制度环境、市场竞争环境、贸易环境、政府职能及其行政行为以及金融环境等方面与多边贸易体制规则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影响到产业发展。

(三)产业安全综合评价及风险预警

产业安全综合评价及风险预警研究是近年来我国产业安全研究的一大新内容和新热点,是产业安全理论在我国产业实际问题运用以及与我国国情初步融合的一大体现,也是未来我国产业安全研究需要进一步扩大、深入和探索的重要领域。目前我国较权威的产业安全评价体系主要有两个,也有不同学者针对不同产业特点对这两种体系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在以上产业安全综合评价基础上,我国已经形成了对产业安全风险预警体系的初步探讨。

1 两个比较权威的评价体系

一是“经济安全论坛”提出的制造业安全模型体系。在国家经济论坛组主编的《中国国家经济安全态势——观察与研究报告》一书中,提出了制造业安全模型。该书认为,一个完整的制造业安全整体评价模型应该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称之为制造业的显性安全,反映的是对制造业行业和产品的现行状态进行描述,是表露在制造业领域之内的经济安全;第二部分是外部安全,是对制造业领域之外的安全环境的描述,包括国际经济关系、国内科技水平和国内宏观经济条件三个部分。

二是由“中国入世后产业安全与政府规制研究”课题组提出的产业安全指标体系。由江西财经大学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何维达教授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入世后产业安全与政府规制研究》提出了产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由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产业对外依存评价指标和产业控制力评价指标组成。

2 其他学者从不同产业、不同角度建立的评价指标和模型

李冬梅从产业发展环境、产业国际竞争力、产业对外依存度和产业控制力四个方面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并建立综合评价模型对2001—2010年我国汽车产业安全状况进行估算。许芳等认为国家产业系统是一个由各行业企业与环境构成的社会生态系统,也具有生态系统的一般属性,因此,从生态学的角度对产业安全进行研究,利用生态系统健康评价的方法建立了包含产业活力指标、产业结构指标、产业恢复力指标和综合指标四个方面的产业安全的生态学评价指标体系,为产业安全评价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法。景玉琴通过对产业国内环境评价、产业竞争力评价和产业控制力评价三个方面,政府规制环境、市场环境、绩效、结构、产业受控状况和国别集中度等六大影响因素建立起了新的产业安全评估模型。此评价模型认为,产业安全与不安全之间并无十分明确的界限,评价产业安全状态,除定量分析外,必须结合定性研究。

3 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

雷鸣在其硕士论文中,从产业控制安全、产业技术安全和产业结构安全三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安全影响的现状,选择BP神经网络预警分析方法作为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安全影响的风险预警模型,并通过预测得出2006年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安全存在威胁,进而相应提出了合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的政策建议。谢中祥和黄保亮通过构建一个异质产品的双寡头市场竞争模型,引入政府福利评价值,从产业安全视角

探讨了外资并购的经济效应。文章认为:当产业属于安全高度敏感行业时,外资并购会危及产业安全;而当产业属于一般性行业时,仅当本国企业效率较低时,本国政府应该许可外资并购,因为外资并购可以提高政府的福利评价值,有利于维护产业安全。

(四)对策建议

根据现有文献,对于产业安全问题解决的对策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产业安全问题的解决依赖于正确的方向

也就是说,产业安全问题的解决要从一个正确的方向入手,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是成思危。他认为,研究产业安全需要达成“只有坚持改革开放,才能确保产业安全”的共识。他认为,外商来华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追逐利润,在并购中绝大多数外资考虑的是经济利益,而不是出于政治目的,因此,要理性地看待外资并购。要保障产业安全,关键在于做强企业,提高企业的核心能力,而提高核心能力的关键是制度创新。

2 提升民族资本

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景玉琴,她认为,外资在对我国经济增长产生巨大推动作用的同时,也会对中国产业安全产生消极影响。可以通过产业组织政策与产业技术政策增强民族资本竞争力与控制力,并进一步促进产业安全。

3 创造良好的政策和经济环境

景玉琴等认为现行体制中某些行政性垄断与地区封锁制造了不平等竞争,限制了行业竞争力的提高,使我国一些重要产业在开放竞争中丧失竞争优势,对产业安全构成了隐患。解决问题的办法是“竞争替代”——在完全对外开放前先对内开放,允许民间资本先行进入外资或迟或早都要进入的领域,同时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刘雪斌和颜华保认为,一国的某一产业价值链的安全是产业安全的基础性问题,而反垄断只是低层次的产业安全策略。产业的分工位势低、关联度减弱、产业生态环境恶化、控制力降低、对外依存度提高以及外资并购等因素会诱发我国的产业安全问题。要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应从产业安全的战略角度着眼,构建防范体系,提高我国产业控制力和发展力。袁海霞从我国对FDI的利用现状着手,分析其对产业安全的影响,进而提出必须从健全法律法规、调整外资政策、增强微观主体自主创新能力等建议来处理这问题。

4 完善法律,提供法律保障

程恩富和李炳炎从凯雷并购徐工案的过程及结果人手进行分析,认为此种外资并购行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损害我国产业安全。国家应尽快建立国家战略利益管理机制,加紧完善和制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来保障国家的产业安全。张勇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构建一部总编性、综合性的《中国产业安全法》,作为维护中国经济主权和产业安全的一项制度性保障和安排,对于中国在对外开放过程中,运用和创造性应用国际通行规则,发展和保护自己,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5 吸取国外经济改革的经验

徐力行等通过对国外典型国家产业安全防范体系的比较分析得出结论,发展中国家侧重于用外资法和产业政策,而发达国家侧重于用反垄断法来控制外资并购带来的产业风险。最终建议中国应加快完善反垄断法规的立法和执行体系,调整和细化产业政策导向,尽快建立并完善起自己的产业安全防范制度。

三、产业安全研究的几个新方向

从前面对两个时期产业安全研究现状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近一段时期产业安全的研究相对之前的研究有了新的方向和特点。而进一步扩大这些方向与加深此类特点也成为未来我国产业安全研究的动向,具体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定性到定量分析转变

最开始的研究主要针对于产业安全的定义和范围以及影响因素等定性分析,很少有建立起综合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的文献,而最近几年里,对于产业安全的评价以及风险预警的研究变得热门起来。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研究开始趋于实际化。

(二)从经济学角度向更多更深角度扩展

针对产业安全的研究,最初的成果主要是基于经济学理论基础之上,而随着经济学科的发展以及各学科的融合和交叉学科的出现,对于产业安全的研究就不再仅仅局限于经济学范畴内,而是在更广泛的学科内、运用更多学科的知识进行研究。例如,王晓云和许芳就从生态学角度对产业安全进行研究,并且从生态健康方面建立起了产业安全的生态学评价指标体系,为产业安全评价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法。

(三)从国家整体产业安全向各具体行业研究转变

早期的产业安全研究从国家整体产业大方向上进行把握,忽略了不同的产业具有不同的内在特性,要想从根本上了解产业安全的成因从而寻求解决方案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从整体产业安全向具体行业研究转变成为必然。尽管如此,未来想要更好地研究产业安全问题还需要两手抓,即从具体行业掌握细节,从国家整体产业进行协调和把握方向。

1 农业产业安全

对于农业产业安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2002年之后,并以近几年的研究为主,对于农业产业安全的研究成果非常多,俨然形成了一个新的研究方向。

对于农业产业安全比较综合性的研究代表人物是郑宝华和李东,他们从农业产业安全的内容、影响因素、评估体系和预警机制、对策等四个方面对目前农业产业安全问题的研究进行评述。得出结论,认为目前研究针对国家整体从宏观上论述的较多,从中观、微观上来看,除了粮食行业研究较多以外,针对其他行业论述的较少。

对于农业产业安全定义或者说表现的研究主要有:刘乐山研究认为,农业产业安全是一国农业产业整体上基础稳固、健康增长、持续发展,在国际经济中具有一定自主性、自卫力和竞争力,不至于因为某些问题的演化而使整个农业产业受到大的打击或损失过多的农业和国民经济利益,能够避免或化解可能发生的局部性或全局性的农业产业危机。徐洁香和邢孝兵认为,农业产业安全具体表现为农业生产不受外来资本控制和农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农业产业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农业产业安全包括农民收入安全。

对于农业产业安全的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有:程国强讨论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优势问题,他认为影响中国扩大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因素包含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问题、农产品加工度低、农产品出口企业竞争力不强、农产品出口管理体制不顺、政府支持政策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农产品出口服务等。朱广其和赵家凤从农业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角度分析了农业产业安全的影响因素。认为目前制约我国农产品竞争力的主要因素包含农业人力资本供给不足、农产品的科技支撑乏力、现代农业组织发展滞后、未能充分利用农业潜在的规模经济。

对于农业产业安全的评价和预警的研究主要有:吕新业等用多维自回归模型(VAR)方法进行预测并进行我国粮食安全总体状况评价及建立了预警体系,对农业产业安全中最重要的粮

食安全状况进行了分析和预警系统的研究。朱丽萌采用农业产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与预警界限对农业产业安全进行预警分析,并在预测中国农产品进出口额及粮食供需状况的基础上,对21世纪初中国农业产业安全度的情况进行了估算。

对于农业产业安全问题的对策研究有:朱晓峰提出确保我国21世纪农业产业安全的战略。徐洁香和邢孝兵提出在当前时期为了有效维护农业产业安全,必须采取措施确保粮食安全和提高农民收入“双重”目标的实现;朱广其和赵家凤从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角度提出对策。

2 第二产业的产业安全问题研究

关于第二产业的产业安全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房地产、能源和汽车等几大支柱产业里面。

苏卉对房地产的产业安全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她首先在对房地产业本身特性了解的基础上,借鉴已有产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从房地产业的生存环境、产业竞争力、产业发展能力以及社会贡献四个方面入手,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产业安全评价指标理论体系,并以朔州市房地产业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为评价房地产业安全状况提供了可操作性的工具。何维达等从经济安全的角度来对煤炭产业安全进行了研究,建立了煤炭产业安全定量评价模型,并对2002--2005年的煤炭产业安全度进行实证研究,探析了煤炭产业安全评价模型的有效性。邹艳芬。从微观传导机制理论和能源产业安全的角度出发,利用神经网络(BPNN)模拟能源企业的战略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并以30个国家能源产业的421家企业为例进行计算,证实了价值型战略对能源企业和国家的能源产业安全是有利的,从定量的角度为能源企业制定适于民企发展的,有利于国家能源安全的企业经营战略提供了参考。何维达和何丹从产业生存与发展的角度重新诠释了钢铁产业安全,并对我国的钢铁产业安全状况进行了分析与估算。刘满凤对于人世后汽车产业的发展环境进行了分析,然后对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指标数据进行了预测,最后应用DEA模型对入世后汽车产业安全度进行了估算,得出了合理的估算结果。

3,第三产业的产业安全问题研究

对于零售业产业安全的研究。王俊对跨国零售企业进入后对我国零售业的市场结构、产业控制力和产业竞争力的影响进行研究。为维护零售业的发展安全,提出了建立适当集中的市场结构、以稳定和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为核心提高产业控制力、以优化零售业人力资源、技术资源为核心提高产业竞争力等方面的对策。张蕾针对当前我国调味品产业安全的严峻形势,提出了今后发展完善调味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议:从单一注重调味品安全行政监管向加强调味品安全技术体系建设转变;从单一对产品的监督管理向对企业和产品双重对象监督管理转变;从终点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向食品生产全过程监控转变;加强对出口调味食品的监管力度。张帆和张勇进、黄烨菁分别对我国信息产业安全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在管理体制、产业结构和产业政策等方面改进的措施和建议。李孟刚通过对我国物流产业发展的研究,得出结论:物流产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增长高度正相关,物流产业安全问题研究既有利于提高我国现代物流产业的产业安全度,也有助于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加快发展物流产业,提高产业安全度,必须逐步形成统一的物流产业政策体系,加快制定物流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外资监测和规制体系,鼓励中国物流产业参与国际分工。

(四)从具体分析到对理论总结概括的转变

任何理论的发展都不是简单地从事某一具体研究就可以得出的,理论的发展更注重于对前人理论的总结和概括,对于产业安全的研究同样如此。对于产业安全的理论总结和概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篇文献:付敏从概念界定、表现形式及解决办法三个方面对2003—2006年期间产业安全研究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希望引起对产业安全问题的进一步重视。李成强对过去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他认为,随着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还需要对产业安全进行深入涵界。产业安全范畴是一个基于国内市场和全球市场的动态演变过程;产业安全具有国民属性等等。今后产业安全研究可能涉及如下发展方向:产业安全综合指标评价体系、产业安全预警机制、产业安全梯度研究、产业安全法律法规与政策对接研究等。

作者:金成晓 余志刚 俞婷婷

国家产业安全理论研究论文 篇2:

矿业安全之含义考证

摘 要:产业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内容之一。我国矿业安全的研究出现两种趋势,一是将矿业安全等同于矿业生产安全,一种是矿业安全等同于矿产资源安全。衡量矿业是否安全既不是权利,也不是能力,而是法制的健全程度,即一国的法治能否保证矿业安全。

关键词:权利观;能力观;法治健全观

所谓安全(security),《现代汉语词典》其解释为“没有危险,不受威胁”的状态。安全的属性具有二元性,包括主客观两个方面,客观方面是指特定的客观事实,而主观方面则是指人们对这些客观事实的感受。美国政治学家沃尔弗斯(ArnoldWolfers)在《冲突与合作》中指出:“所谓安全,从客观意义上来讲,是指所拥有的价值不存在现实的威胁,从主观意义上来说,是指不存在价值受到攻击的恐惧感。”[1]这个说法被概括成广为接受的安全概念,即安全就是指客观上不存在威胁,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安全依主体而存在,其表现就是不安全的客观事实,离开了主体就无所谓安全。感受“不安全”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某个组织,也可以是社会上的某个利益集团(如某个阶级、阶层等),也可以是国家乃至整个社会。

一、产业安全研究文献

国家安全分为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繁荣和发展的保障。而产业是研究国家竞争态势的基本单位,产业安全问题是一国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问题,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关键是保障产业安全。

1.产业安全研究溯源

关于产业安全问题的探讨最初可以追溯到重商主义的贸易理论,产业安全最早可见于亚当·斯密(Adam Smith)提出要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国防工业进行保护和扶持的思想。后来以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和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eidrich Liszt)为代表的幼稚产业保护论,成为产业保护的理论依据。该理论认为新兴工业化国家在最初发展阶段必须向幼稚产业提供关税等形式的贸易保护,以确保其在国外强大的竞争下继续生存和发展。

我国的产业安全研究贯穿于外贸和外资政策制定的各个历史阶段,但是产业安全问题真正成为理论和政策研究的热点,是在外资大量进入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外商直接投资产业比重和影响迅速提高所引起的[2]。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初期,部分学者认为产业安全这个概念并没有什么意义。他们认为,在目前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只有全球产业而无民族产业,民族产业已经失去了具体的意义而只有抽象的价值。丁冬红(1996)提出,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以资本比例、产地、品牌划分产业的民族属性已经过时。这种否定民族产业的意见,实际上否定了产业安全的问题。当然,更多的观点认为,民族产业的概念不论是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有意义。程秀生(1996)认为:“尽管当代民族经济的外在形态出现了变化,传统意义上的民族经济概念需要拓宽,但是蕴含于企业权益背后的民族权益关系并没有改变。”因此民族产业的概念还是有意义的,产业安全问题是存在的。笔者认为,产业安全问题在任何时候都是存在的,而且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

然而,由于人们对产业“不安全”的最初感受直接来源于“外资”的进入,因此许多观点都通过“外资”或者“民族资本”来进行衡量产业安全问题。顾海兵(1997)认为,产业安全是经济安全的组成部分。经济安全是指由于外国经济特别是发达国家经济对我国经济进行渗透而产生的威胁。他的衡量标准就主要是“三资”企业的比重;国家计委政策研究室课题组(1996,1997)则从民族资本的角度认为,产业安全意味着民族资本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内重要行业掌握着控制权;张碧琼(1999)从直接投资方面认为,国家产业安全问题最主要是由于外商直接投资(FDI)产生的,指的是外商利用其资本、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合资、直接收购等方式控制国内企业,甚至控制某些重要产业,由此而对国家经济构成的威胁。

上述观点的贡献在于坚持了产业安全对民族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但却没有提出比较明确的产业安全概念的定义,多数观点仅仅从外商投资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来认识的,包括外商投资所占的比重,民族资本对重要产业的控制权等,可以说,这些观点是我国早期经济发展的“产业安全”问题的客观现实,但就当今的形势来看,这些观点都是产业安全狭义上的含义,是表象,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产业安全“权利”观

也有学者从安全的概念角度给出了产业安全的含义。前文已述,安全是一种“状态”。赵世洪(1998)认为,产业安全,简单地说是指一国国民使其既有的或潜在的产业权益免受危害的状态和能力。产业权益受到的危害可以来自自然、社会或经济、政治、军事等各方面。何维达和宋胜洲(2003)认为,产业安全,即在市场开放的条件下,一个国家影响国民经济全局的重要产业的生存发展以及政府对这些产业的调整权或控制权受到威胁的状态。

仔细考察发现,这些概念已经提出了产业安全的基本范围,即何维达和宋胜洲老师指出的产业的生存权、发展权以及政府对这些产业的调整权或控制权。其实,在此之前,就已经有学者从权利的角度研究产业安全。于新东(2000)提出界定产业安全的三种权利,他认为,所谓产业安全是指一国对某一产业的创始权、调整权和发展权的控制程度,如果对这三种权利都拥有相应的自主权或称控制权的话,即可认定该产业在该国是安全的。李连成、张玉波(2002)提出界定产业安全的两种权利,一是指一国拥有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产业和战略性产业的控制力,二是这些产业在国际比较意义下的发展力。

3.产业安全“能力”观

就同样的问题,也有学者从“能力”的角度进行了研究。这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学者们对产业安全比较全面的认识,王瑛(2001)提出了衡量产业安全的“能力”,即是指一国产业对来自国内外不利因素具有足够的抵御和抗衡能力,能够保持各产业部门的均衡协调发展。具体表现三方面,第一是国家经济命脉是否被外资所控制;第二是国内市场结构状况,这是影响一国产业安全的重要因素,主要指外国企业占有特定市场份额的大小;第三是产业结构安全,从经济长期发展、综合国力提高和国际竞争力增强等整体角度而言,国民经济应保持整体结构的合理性。杨公朴等(2000)也认为,产业安全是指一国对国内重要产业的控制能力及该产业抵御外部威胁的能力(主要体现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张立(2002)提出,产业安全是指一国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在国际竞争的发展进程中,具有保持民族产业持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始终保持着本国资本对本国产业主体的控制。

这些观点认为产业安全是“权利”或者“能力”,与我国20世纪90年代的“产业安全”观相比,其外延有明显的扩大,对产业安全有了比较明晰的认识。然而,其不足之处便在于仍然缺乏对产业安全内涵全面、系统的阐述。

最近几年一些学者就在上述观点的基础上对产业安全内涵进行总结,形成了一些相对全面的观点。赵惟(2005)认为,产业安全是指某一种或某一类产业在受内外部综合因素作用的环境中,既关系产业自身防范损害或威胁,保持发展和创新,也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乃至国际产业制度演进的总和。景玉琴(2005)认为产业安全是指本国产业具有生存和发展的能力。要准确理解产业安全的概念,必须从三个层次上进行把握:一是宏观层次。宏观层次的产业安全是指政府具有适当规制产业的能力,国内相关制度安排能够引致合理的市场结构及市场行为,产业结构合理,国内产业具有活力。二是中观层次。中观层次的产业安全是指在开放竞争中本国的重要产业具有竞争力,绝大多数产业能够生存并持续发展。三是微观层次。微观层次的产业安全是指本国国民所控制的企业达到生存规模,具有持续发展的能力及较大的产业影响力,在开放竞争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从这些观点可以看出,我国对于产业安全的理论研究日趋成熟化,不但从产业本身生存、发展、控制的能力上考察产业安全,学者们已经从制度、政策的视角关注产业安全问题。

二、矿业安全研究文献评述

1.独立研究矿业安全的文献

我国就矿业安全研究而言,主要有马成成的《我国矿业安全生产问题探析》(2010,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主要梳理了国内对于矿业安全生产问题的研究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理论成果,可以依据研究视角的不同,将研究成果分为监管制度、法律制度、产权制度和其他研究角度等方面。通过分析国内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矿业安全问题中存在的不足,并争取找出能有效解决我国矿业安全生产问题的方法。马成成、孙巧珍《制度视域下的矿业安全探析》从制度视角进行矿业安全生产的相关研究有其必要性,对制度和矿业安全进行深入分析是现实的需要。在矿业安全问题中,制度可以发挥重要功能,如确定政府权力边界、维持市场经济秩序以及遏制现实不良行为等。合理的制度构建应该遵循合理性、效率性和现实性的原则,以求能更好的维持矿业安全生产的良性运行[3]。王义保、李爱彬在《制度视角下的矿业安全思考》一文中提出,我国矿业生产领域的安全问题已然超出了安全科学技术保障的范围,矿业生产领域的市场、产权及政府监管等制度创新与完善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切入点[4]。王忠,揭俐的《基于矿业安全的矿权配置与管制政策》,提出中国矿业市场的治理应从“控制式的行政管制”向“协作式的市场规制”转型,充分发挥政府规制、自由市场与社会组织的力量,构建三者协作共管的“三维一体”均衡管制机制。郭艺在《矿业安全中的政府管理》提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制定政策,完善法制,采取经济、法律、行政并存的手段加大矿业生产中的安全投入,减少安全欠账及环境污染,降低矿业安全隐患系数,降低矿难发生频率,推进矿业健康、安全的发展。

综合审视上述文献,这些研究都是将矿业安全背景置于矿难之下,发现将矿业安全与矿业安全生产等同,实际上是缩小了“矿业安全”的研究范围。

2.将矿业安全与矿产资源安全混同的文献

从字面上看,矿业是“业”,矿产资源是“产”,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但从我国现有研究看,通常将两者等同。笔者将矿业安全与矿产资源安全同时通过中国知网统计,发现除了前述主要矿业安全的文献之外,有关矿产资源安全的文章更多。而通过查看内容,凡是写矿产资源安全的文章都包括了矿业安全,比如汪云甲(2002)认为,矿产资源安全的含义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矿产资源供应的稳定性(经济安全性);二是开发使用的安全性,指矿产资源开发及使用不应对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环境构成威胁。沈镭、何贤杰(2004)等从我国矿产资源安全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出发,提出解决我国的资源安全问题的两方面建议,一方面要树立资源观念,建立相关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是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科技创新,培育矿业集团,并建立资源储备及加强资源管理。张久铭(2007)提出保障我国矿产资源安全的战略对策是:树立矿产资源安全观、构建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管理体系、开展资源外交、培育具国际竞争力的矿业集团公司、加强科研开发和做好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工作;马伟东、古德生(2008)针对我国常用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供需矛盾和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的问题,提出了提高我国有色金属资源安全应采取的对策,即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大矿产资源勘探投入;提高科技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率;积极参与海外资源开发、建设稳定的供应基地等。

可以看出,这些文章在探讨矿产资源安全问题时,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包括了矿业安全,也就是说,我国现有研究的多数文献都没有严格区分矿产资源和矿业的区别,而是在讨论矿产资源安全时,同时谈到矿业安全问题。

3.严格区分“矿业”和“矿产资源”的文献

真正将矿产资源与矿业区别的代表性著作有李显冬的《中国矿业立法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详细探讨了矿业权的立法取向以及矿业企业税费法律制度研究、矿业权出资立法研究、矿业用地使用制度研究、矿山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等;康纪田教授直接对矿业制度设置的总体方向进行了思考。他根据物权状态的二元论观点,将物权分为归属明确的静态物权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物权,属于静态物权的矿产资源产品属于普通物权,应当统一由财产性的私法调整;而动态物权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性权利,因强势者获利的同时可能损害弱势者的利益而显失公平,矿业权必须由政府加强规制。由此,《矿产资源法》应当是以财产性的“矿”为主要对象的法律制度,而以管制性的“业”为基本对象的法律制度应当是《矿业法》,因此我国应当制定以社会性管制为主的《矿业法》[5]。

笔者认为,这一思路有助于厘清矿产资源产和矿业权的重大理论问题,有助于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完善。然而,这一观点也有不尽完善之处。首先,按照物权状态的二元论结构将矿产资源划为归属明确的静态物权,将矿业权划为动态物权,这是明显地将问题简单化。原因在于,矿产资源使用的普遍性、不可再生性、稀缺性等特点决定了矿产资源并非单纯私法上的物,对其提供、保护、配置等问题,普通财产权远远不能胜任,它实际上是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其次,如果仅仅从“物”静态的存在就划分为静态物权的话,那么很难解释矿产品的地位、价值、国际市场对矿产品的争夺以及发达国家对我国稀土资源设置的“陷阱”等问题。这一点从有关矿产资源安全问题的文献可以得到证实。

三、矿业安全的界定

在笔者看来,矿业安全不仅仅是指矿业生产安全,也不能与矿产资源安全简单地等同。

事实上,按照“安全”的含义,矿产资源的国际供应问题归根结底也是产业安全问题。原因在于,矿产资源的供需矛盾是一种客观事实,企业、产业及至整个社会通过这些客观事实感受到了“不安全”,感受到了矿业的国际竞争力不强。因此,本文认为,在论及矿业安全时,论及矿产资源的供给安全才符合中国的现实。矿业安全与否的关键是相关法律制度是否健全。

具体来说,产业安全是一种受威胁、不稳定、有危险的状态和对这种状态控制的能力,这些状态既有来自自身能力不够强的比较感受、也有来自国际上激烈竞争对某产业的影响。笔者认为,产业安全,其内涵就是产业的生存能力、发展能力、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由此,笔者根据这些“能力”的地位,将产业安全分为产业内部安全和产业外部安全。所谓内部,通常是指深层次的,起决定作用的能力,具体来说,产业内部安全就是指产业本身生存和发展的能力以及国家对产业的调整能力、控制能力等根本性问题,只有健全的“体魄”和良好的制度才有能力抵御任何形式的外部不安全因素。所谓产业外部安全,主要指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如果产业的对外依存度低,国际竞争力强,就表明产业具有安全性,反之亦然。当然,根据内因决定外因的原理,要改善产业安全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提高产业内部安全,只有国内法律制度健全了,产业本身的能力增强了,才能增强国际竞争力抑或降低对外依存度。

总之,要提高产业安全,既要通过发展和创新来提高产业自身生存、发展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又要通过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产业政策调整,提高国家对产业的调整控制能力,从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据此,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安全也可以分为产业内部安全和产业外部安全。

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内部安全包括矿产资源的生产安全、环境生态安全、职业安全,这些安全是产业自身生存、发展能力的体现,这些“能力”最终通过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以及相应的政策予以保障。

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外部安全,主要指矿产资源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表现的客观事实又集中在矿产资源的供需安全上。它是国家经济安全的直接体现。在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外部安全又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方面是改善劣势矿产资源的供应能力。对本国需求量大、进口依存度高的短缺矿产,能够通过制度保证持续、稳定、足量获得,并且有制度应对可能发生的供应不足和价格波动;另一方面是扩大优势矿产资源“优势”的能力。对本国优势矿产资源,能够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之上加以充分利用,制约他国,影响市场定价机制,为本国在国际矿产资源市场乃至国际政治军事格局中谋求有利地位。申言之,扩大优势战略矿产资源之“优”,缩小劣势战略矿产资源之“劣”,这两项目标的极致就是我们追求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外部安全的含义。

参考文献

[1]苏长和.从国家安全到世界安全——现实主义及其后[J].欧洲,1997,(1).

[2]李孟刚.产业理论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06.

[3]马成成,孙巧珍.制度视域下的矿业安全探析[J].潍坊学院学报,2010,(5).

[4]王义保,李爱彬.制度视角下的矿业安全思考[J].社会科学辑刊,2007,(1).

[5]康纪田.矿业法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许广东)

作者:王雪

国家产业安全理论研究论文 篇3:

产业主导权视角下的产业安全

摘要:本文通过对产业安全理论和评价的研究,认为现有的产业安全评价模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提出了以产业主导权的研究来解构产业安全的评价方式,通过分析产业主导权及其内部运行机制,初步构建了产业主导权评价理论模型,希望能对产业安全的评价提供更多佐证及参考。

关键词:产业安全 评价机制 产业主导权

Key word:industrial security evaluate mechanism industrial dominant-power

作者简介:李欣怡(1986- ),女,辽宁建平人,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浪潮下,一场以发达国家为主导、跨国公司为核心的世界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迅速蔓延。目前,虽然我国在经济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关键领域和重要产业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上仍缺少竞争力和话语权。下一步我国能否在国际产业竞争中获得产业主导权,使我国的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处于引领或支配地位,进而达到维护产业安全的目的,是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

“全球化条件下增强我国产业主导权问题研究”是2006年由国家发改委立项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笔者认为,拥有产业主导权是实现产业安全的必由之路,产业主导权越高,产业就越安全。对此,本文提出以产业主导权促进产业安全的构想,通过对构成影响产业主导权各因素的分析,从一个不同于以往评价产业安全的模式,以新的视角评价产业是否具有主导权,进而为产业安全的评价提供更多佐证和参考,为实现产业安全奠定基础。

一、传统产业安全观及评价批判

1、国内的几种产业安全观

就产业安全概念而言,学术界至今仍尚未形成统一的较为完整的结论。国家计委政策研究室课题组(1996,1997)认为,产业安全意味着民族资本对于关系国民生的国内重要行业掌握着控制权。

对产业安全的立场,正如赵世洪所指出,产业安全不能脱离国民这个主体,一国国民具有共同的利益[1]。尽管投资国际化、生产全球化不可逆转,某一权益仍然是属于某一权益主体或权益主体集团的,而这些权益主体终究是有国家归属的,进而产业也是有国家归属的。因此,产业安全一定是在开放的环境中,以国家权益为基本立场考量本国产业的状态,就这点而言,所有研究产业安全的学者和成果都表现出一致性。

有学者在论及产业安全时,特别强调本国资本在产业中的控制能力。如,王允贵认为“产业安全是指本国资本对影响国计民生的国内重要经济部门掌握控制权。”[2]张立认为“产业安全是指一国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在国际竞争的发展进程中,具有保持民族产业持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始终保持着本国资本对本国产业主体的控制。”[3]。

也有学者指出,产业安全与否不应机械地以持股比例度量,而应当“是指一国对国内重要产业的控制能力及该产业抵御外部威胁的能力,主要体现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4]我们如果把前述强调资本控制称为控制力论,这类观点则可以称之为竞争力论。

显然,仅仅强调控制力的产业在开放竞争中极易失败,竞争力是产业安全的核心。但是,没有控制力就没有竞争力。因此,我们认为产业安全就是在开放的竞争环境中,一国资本在某产业中具有控制力,产业在发展中具有竞争力的一种状态。

2、现有产业安全评价模型的局限

关于产业安全评价模型,借鉴全球最具权威性的关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研究机构IMD和世界经济论坛WEF在整合国际竞争力的多指标体系时的方法,通常采用的是加权合成法。目前学术界关于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的研究文献大都以这一方法来整合相关的指标变量,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构建评价模型。如李孟刚在其博士论文《产业安全理论研究》[5]中使用多指标变量加权平均的方法来整合产业安全的评价指标。定义产业安全评价模型为:

S=αX +βY+γZ+δW

各一级指标的系数,为专家评估权值。按重要性程度对各一级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对产业国内环境、产业国际竞争力、产业对外依存度和产业外资控制率四类指标的赋权分别为 0.2、0.4、0.2 和 0.2。把各项二级指标的评价结果分为: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然后按百分制分别给予相应的评价值:90、70、50、30、10;同一个一级指标下的所有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也是 1。用个二级指标加权求和分别得出四个一级指标的值,再将四个一级指标的值加权求和得出产业安全度的评价结果。

加权合成法虽然将复杂的指标进行了量化,但笔者认为此种方法并不完全合理。我們知道,当外资产业控制力大于或超过东道国产业控制力时,本国产业应该已经处于不安全状态。而根据加权合成评价模型看,当δW为零或很低时,产业安全数值还有其他三项之和构成,导致最终计算结果可能并不低或者数值较高,不能准确的反应产业的安全与否。相应的,其他三项评价指标应用于该模型中也具有相同的弊端。

由此,笔者提出了以产业主导权的研究来解构产业安全的评价方式,认为产业主导权越高,产业就越安全。将难以量化的指标用定性分析的方式,阐述哪些因素在产业发展中占有绝对优势性的地位,各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地位、因果联系等,从一个新视角构建产业主导权的评价模型。对产业主导权的评价应首先明确产业主导权的内部权能和相互关系,在有了较为清晰的定性判断之后,对产业主导权的评价才能更合理,而不是简单的套用前人的评价模型。

二、产业主导权及其内部运行机制

主导权作为一种权能,必然有利益归属。从概念范畴来看,产业主导权应当与产业安全一样,体现国家或者民族利益。因此,产业主导权要求国家或者民族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处于引领或支配地位。由于产业发展的内容丰富,这种支配地位也相应通过多种形式来实现——从一般表现上看,我们可以把它分为产业发展中的资本主导权、市场主导权和技术主导权。这样划分的意义在于可以在此基础上有效地测度产业主导程度。

首先,资本主导权是实现产业主导权的基础和前提。资本主导权是指一国资本在产业内总资本的比重。可以从两个层面理解资本主导权:一是资本所有权层面;二是资本收益权层面。前者是表象层,表现为本国资本占该产业总资本的比重;后者是根本层,表现为本国资本收益占该行业总资本收益的比重。一般情况下,资本收益权以资本所有权为前提,资本的所有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资本收益权。但二者又不完全相等,较低的资本所有权可能取得较高的资本收益权,反之亦然。导致等量资本收益不等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资本的“技术质量”差异可能是重要原因,下文结合技术主导权的讨论可以让这个问题更为清楚。显然,在这两个层面中,关注收益层面的资本主导权更具意义。

其次,市场主导权是实现产业主导权的途径和手段。市场主导权是指本国资本主导权所对应的市场份额。资本主导权的实现离不开市场——产业中企业的增值行为必须在市场中完成,只有拥有市场主导权的资本主导权才具有实际意义。既然市场是实现企业增值的必由途径,那么,市场主导权大于资本主导权的程度越高,资本主导权的价值含量越大。

再次,技术主导权是实现产业主导权的重要影响因子。技术主导权是指本国资本主导权所对应的技术份额。技术主导权对产业主导权最直接的影响表现为对资本主导的影响——拥有技术主导权的资本可能要有比资本所有权更大的资本收益权。但是,技术主导权对产业主导权最重要的影响却可能是对持续发展能力的贡献。高资本收益为产业持续发展提供物质条件,良性的研发基础则为产业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条件。因此,我们可以把资本主导权和市场主导权看作是产业的静态主导权,而技术主导权则表现为产业的动态主导权。

可见,资本主导权、市场主导权和技术主导权相互依赖、相得益彰,没有资本主导权就没有产业主导权,没有市场主导权的产业主导权也没有实际意义,缺少技术主导权的产业主导权则不能持久。

三、基于产业主导权评价产业安全的基本模型

通过对产业主导权内部运行机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国产业一旦对其中的某个因素失去主导权,即任一个因素为零,那么产业主导权便为零。举个简单的例子,当一国某一产业内的资本全部归属国外时,产业主导权根本无从谈起——没有资本主导权就没有产业主导权。同样的,即使拥有了完全的资本主导权,但关键技术归国外掌控,我们的技术主导权就为零,失去了技术主导权,产业主导权依旧为零。因此,本文认为产业主导权的评价模型为:

S=( X×Y) (1- Z)

S——为产业主导权;X——资本主导权评价值;Y——市场主导权评价值;

Z——技术主导权评价值;

式中,各变量的范围都在0~1之间,由模型可以看出,首先,资本和市场主导权是实现产业主导权的基础。从现有状态看,只要本国资本能够拥有较高的资本占有、市场占有和利益占有比例,我们即可认为本国在该产业中是安全的。这种安全表现为本国对产业现状的一种控制能力:资本和市场主导权越大,控制能力就越强,产业也就越安全。但是,正如产业主导权层次中所强调的一样,产业安全的静态控制力必须同时表现为高资本主导权和高市场主导权,仅仅拥有高资本主导权、没有相应市场主导权的产业,即使在静态上看也是不安全的。

其次,技术主导权作用于产业主导权上表现为可以对资本和市场主导权几何级数的放大。因为技术主导权对获取利润占有相当大的比重,通过技术主导权可以使少量资本获取更高的利益分配,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创造出更多的新价值,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产业安全。以发展的眼光看,仅仅强调现状的控制是远远不够的,产业安全要求一国的产业在创新和结构调整上走在前列,也就是能够保证本国产业在发展中的安全。技术是产业创新的根本,当拥有了技术主导权也就自然具有了产业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在保障产业静态控制权并有较高的技术主导权时,产业的发展即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得到保障。

核心技术提高产业的竞争力,竞争力是产业安全的核心。美国等发达国家通过技术主导权而获得产业主导权的实例广泛存在。例如,英特尔公司将核心技术以产品或者授权(专利费、标准费)的方式卖给其他厂商,由后者生产最终产品,自己成为上游供应商。像英特尔这样不亲自生产计算机整机的行为在一定条件下符合利润最大化的动机,拥有核心技术者可以制造一个充分竞争的下游市场,牺牲下游厂商的利益来扩大销量,从而达到比完全垄断整个产业链更大的利润。这种做法,是核心技术拥有者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和控制力实现的产业链利润的再次分配,并攫取高额的垄断费用。因此我们说,拥有了技术主导权,就能控制产业链的利润分配,就能使该产业在世界上就占主导地位。

四、结语

中国开放的实践告诉我们在国际经济交往与竞争中,资本往往并不是中国产业或企业最为脆弱的地方,而技术的差距才是中国产业面临国际竞争时的瓶颈。我们在探讨主导权问题时,绝对不能忽视民族资本对产业核心技术的控制权。因为不掌握核心技术的主导权,就没有产业的主导权。简单的扩大市场需求,也是不可能达到“振兴”的目的的。只有转变当前的产业发展路径,拓展新的产业发展路径和模式,走自主创新的道路,走领导全球产业发展方向的道路,才能从根本上达到产业振兴的目的,维护好产业安全。

参考文献:

[1]赵世洪.国民产业安全若干理论问题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8(5)

[2]王允贵.产业安全问题与政策建议[J].开放导报,1997 (l)

[3]张立.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的制度变迁模式初探[J].天府新论.2002(4)

[4]杨公朴等.中国汽车产业安全性研究[J].财经研究.2000(1)

[5]李孟刚. 产业安全理论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06

作者:李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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