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打击传销方案县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民政局打击传销方案县汇总,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政局打击传销方案县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为了防止和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县的复发、蔓延,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20*年6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为保证行动的有效开展,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揭露传销本质,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活动,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头目,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全县社会秩序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在短期内铲除我县范围内的非法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二是教育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非法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抵制和检举揭发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政治安定。

三、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4、打击以欺骗、暴力和人身控制为手段,强制“洗脑”的传销活动,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弱势群体、下岗职工、农民、大学生等群体渴望快速致富的心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编造谎言,混淆事实,组织网络,大肆进行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

5、严厉查处境外企业入境从事传销、变相传销以及网络传销活动,特别是有些境外企业以各种名义,打着各种旗号进行的传销活动。

6、加强对直销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培训、违规雇佣推销人员以及擅自变直销为传销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7、依法严厉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法公务行为;

4、网络传销活动等。

四、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实现综合治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本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根据需要,建立查处工作的协调机制,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3、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单位、企业和学校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5、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负责查处以下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4、直销企业违规培训、违规雇佣推销人员以及擅自变直销为传销等违法行为。

5、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

(三)*部门

1、负责查处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

2、依法严厉打击以传销形式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

3、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暂住证及出租房屋的管理,对利用出租屋聚众搞传销活动的,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对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暂住证,已办的予以收缴。

4、打击以欺骗、暴力和人身控制为手段,强制“洗脑”的传销活动,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弱势群体、下岗职工、农民、大学生等群体渴望快速致富的心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编造谎言,混淆事实,组织网络,大肆进行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

5、严厉查处境外企业入境从事传销、变相传销以及网络传销活动,特别是有些境外企业以各种名义,打着各种旗号进行的传销活动。

(四)检察院和法院

对构成犯罪的传销案件,要及时依法受理、起诉和判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五)人民银行

在结算等方面,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传销案件的查处;对利用传销进行非法集资的,要依照国务院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取缔和查处。

(六)教育部门

1、负责教育教师和在校学生主要是初中以上年级的学生不参与传销活动,认真分析研究学生参与传销活动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由学校自己组织或者邀请工商、*机关进校开展专题讲座,严密防范传销活动向中小学生蔓延;发现问题及时向工商、*机关通报,并协助查处。

2、对于学生参与的传销活动,要积极配合*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商务部门

严格依照《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配合工商部门加强对直销企业和外商投资雇佣推销人员企业的监督管理,要密切注意各直销企业和外资企业经营动向,及早予以规范。

(八)民政部门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做好接待、疏散、遣送传销人员等善后工作。

(九)新闻宣传部门

负责宣传国家、省、县打击传销工作相关政策,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工作中的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道。

(十)房管部门

协助*、工商机关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查处为传销人员从事传销提供房屋的单位或个人。

(十一)劳动部门

加强对劳动用工企业和单位的管理,开展对其所用工等有关人员的反传销教育管理,将反传销知识讲座纳入外出务工人员和劳动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由自己或者邀请工商、*机关人员主讲。

(十二)税务部门

发挥职能优势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掌握涉嫌传销情况并向*、工商机关通报,积极协助*、工商机关查处传销案件。

(十三)财政部门

为依法打击传销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十四)社区、村委会

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协助*、工商部门做好对出租屋、民宅等场所的管理,对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业主,按照村规民约进行教育、批评;协助执法部门的查处工作,同时要搞好本地被骗往外地从事传销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采用通过其亲属劝导等方法促其退出。

三、方法步骤

(一)加强宣传,发动群众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横幅、宣传栏等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开展查禁传销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广播电视和和新闻周刊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深入宣传国家、省、县查禁传销的有关重要精神,揭穿传销的欺骗手段,曝光大案要案,达到既教育人民群众、又震慑违法分子的目的。

(二)排查摸底,制定方案

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排查,摸清传销窝点、人员、活动规律等基本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厉打击传销活动。

(三)坚持打防结合,确保社会稳定

要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打、防、控”措施,集中查处传销案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为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要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账号、快遣送、堵回流、重教育”等有力措施,彻底清查。要加大对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传销活动和人员居住地点的房屋租赁户及宾馆、招待所等公共场所的检查。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居住和活动场所的,要加强教育;屡教不改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要注意做好对一般参与群众的教育疏导和善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认识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打击传销作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主要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履行属地管理职能。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始终保持严打态势,务必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

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从实际情况看,既有公开开展传销的,也有打着正当经营的幌子暗地传销的,也有打着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传销人员既有本地人,也有外来人员,不稳定性极高。因此,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工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全面掌握情况,抓住突出问题,强化打击措施;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工商*为主,部门各负其责任,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坚持打击与教育相结合,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闹事事件的发生。

(三)健全完善基层防控体系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创建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在打击和防范传销中的作用,指导社区、村加强对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的管理,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健全完善基层防控体系。

(四)强化信息工作

工商、*等执法机关要建立打击传销信息库,提升打击传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为掌握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要将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于每月15日及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建始县打击传销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及时掌握传销活动的线索和动向,我县设立传销投诉举报电话:*(工商局)、110(*局)。

(五)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考核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体系,细化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评估,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监管松懈、造成责任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单位领导要亲自抓,做好打击传销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等工作,要层层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状,纳入本单位工作责任目标管理。为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建始县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员名单如下:

*

民政局打击传销方案县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科学周密的安排部署,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尽快建立和形成打击传销工作的信息网络、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严惩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在打击传销工作中,通过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县创建一批“无传销社区(村)”,实现我县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区、村屯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工作目标。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商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总结、上报打击传销工作的进展情况。办公室主任:*(兼)。联系电话:*。

三、工作步骤及具体措施

(一)工作步骤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以及“建立由各级政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为主,综治、商贸、教育、民政、财政、银监等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的要求,根据当前我县传销违法犯罪的现实态势,我县打击传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成立和完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按照国家、省、市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打击传销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传媒,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打击传销工作的现实意义、方法步骤、经验典型以及传销的危害等等,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营造良好的打击传销工作氛围。

二是申报阶段。打击传销工作的重点地域为县城和郊区。20*—20*年曾经有过传销组织、网络、人员的社区(村)要采取措施加强打击;目前无传销的社区(村)要以防范传销渗入为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做好详细登记备案工作。

三是全面争创阶段。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在辖区内认真开展调查摸底,详细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有无传销人员居住、传销培训场所等情况;落实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摸排传销线索;在全面详细掌握情况后,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取缔传销窝点;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及时排查传销线索,认真查办传销案件,对典型案件及拒不接受处罚的出租房主等予以曝光,公开对传销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理结果,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传销人员的图片档案和指纹档案,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工作措施,建立有效的防控体系,防止传销活动在我县发展蔓延,巩固和扩大打击传销工作的成果。

四是检查验收阶段。县领导小组将对我县打击传销工作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领导小组还将对各县(区)打击传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二)具体措施

1、举行启动仪式。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举行打击传销工作宣传启动仪式。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利用各种传媒加强宣传的同时,将通过印发《致居民一封公开信》、《致出租房主一封公开信》等各种宣传单和张贴宣传画等各种途径,揭露传销的骗人伎俩及危害,使群众深入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识破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将采取以派发“一张联系卡”的方式,建立打击传销工作的社区(村)、职能部门、群众之间的互动机制,将派出所、工商所、乡镇(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的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公布给辖区的每个居民,以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工作的强大威力,使知情群众能及时举报,基层组织能准确掌握传销情况,执法单位能迅速进行查处。

3、建立信息平台。公安机关要把出租房、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外来人口等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以便建立信息平台,准确掌握租用使用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执法部门,根据有关线索迅速制定打击行动方案,捣毁传销窝点,严惩传销头目、骨干。

4、落实责任追究制。县政府与乡镇(街道办)、乡镇(街道办)与社区(村)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将打击传销工作落实到部门、单位和具体人员,并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公安、工商部门要把打击传销纳入本部门、单位年度综治工作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奖惩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制,促进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真正形成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5、建立和完善工作网络。县政府在活动中担负领导责任,基层组织和执法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治办、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社区(村)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把打击传销工作的任务、责任分解到基层。要根据我县和各单位的实际,适时成立打击传销自愿者组织,壮大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力量,开展一场打击传销的人民战争,努力形成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集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诸项职能于一身的工作网络。

四、责任分工

综治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洽理考评体系,及时对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和指导;对因打击传销工作不力造成有重大影响的部门和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工商部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传销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构成犯罪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安部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严惩非法传销活动的有关人员;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取缔传销窝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理有关违法犯罪人员。

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及时拨付专项工作经费,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人民银行:负责组织银行系统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及时查询涉及传销案件的组织者及其有关人员在银行的往来账目、资金周转情况,并根据执法部门的要求及时予以冻结或查封。

民政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传销人员的有关救助工作。

教育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使其自觉抵制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学校管理,杜绝传销人员利用假期租用学校教室、会议室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通信部门: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管理,打击互联网上的非法传销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采取有力措施清除网络传销信息。

法制部门: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依法严肃处理有关问题,促进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对因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宣传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打击传销的有关宣传工作,公开揭露传销活动的危害性、欺骗性,及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加强对出租房屋、外来人员的排查,发现传销活动立即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以便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念,扎实抓好打击传销工作。要完善组织、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周密谋划,扎实推进。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实际,着眼长远,科学谋划,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的有力措施,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稳步推进打击传销工作。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履行各部门、各单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主动与其它部门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及时准确地向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务求形成强大的攻势,圆满实现我县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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