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平台

2022-07-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营商环境平台

运营商级垃圾短信过滤平台的研发与实现

【摘 要】开展人工智能数据分析技术研究,研究掌握运用人工智能数据分析技术实现智能过滤短信;集成采用智能分析算法、文本挖掘、中文分词、文本搜索算法及神经网络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自动实现对垃圾信息的准确分类过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强的垃圾短信治理重要技术方案。

【关键词】垃圾短信;人工智能;自动过滤

1 概述

1.1 业务背景

随着无线通信服务功能的不断增强和完善,短信业务在为用户提供便捷消息服务的同时,也为垃圾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一条方便的渠道。随着我国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不断完善及越来越多的可提供给用户短信服务的平台的出现,垃圾短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1.2 垃圾短信的现状

每次重大商家节日(如“6·18”“双11”),促销短信空前地多。商家发来的大量促销短信表明,垃圾短信并没有远离,也没有得到成功治理。国家和运营商已大力治理垃圾短信多年,现如今短信都很少人用了,为什么垃圾短信还在发?这是因为这类促销短信带有很强的隐蔽性,很多短信是以电商卖家的名义发送的。网购必须留下正确的电话号码,所以当收到这类促销短信时,以为商家只是换了一个平台发出促销信息而已,甚至不认为其是垃圾短信。但这当中存在潜在的风险,很多诈骗短信会借“双11”之机伪装成促销短信,诱使消费者上当受骗。有些促销短信链接中可能藏有木马病毒,如果用户轻信商家发送的促销短信而去点击链接,很有可能被诈骗分子窃取网银账户等信息。

1.3 垃圾短信的治理要求

垃圾信息是指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的用户不愿意收到的短信息,或用户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拒绝接收的短信息,就可判定为垃圾短信。垃圾短信有两个重要属性:?譹?訛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的商业类、广告类等短信息;?譺?訛其他违反行业自律性规范的短信息。

2015年5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规: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违者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 运营商级垃圾短信过滤平台

2.1 总体目标

面对大数据环境下海量垃圾短信的过滤需求,电信运营商可从源头治理垃圾段,对以高维性、稀疏性和具有人为扰动特性为主要特征的海量垃圾短信文本识别的关键技术和方法展开全面、深入的研究,通过构建人为扰动的用户行为模型实现对高维、稀疏海量文本的高效分词,采用国际领先的自然语言理解技术对短信文本数据进行深层次的语义分析,能根据数据的内容自动进行文本数据特征提取、文本数据特征之间的关系提取及信息重要性的计算,构建短信文本的数据语义表达模型,利用针对低质数据的快速降维算法实现高维短信文本的高效降维,然后结合现有的数据分类方法和深度学习方法,实现基于云平台的短信文本快速自适应识别和拦截,针对海量数据分析导致过滤云的传输压力加大、扩容成本增加,以及高负载导致传输时延大等问题。

2.2 主要内容

垃圾短信识别和拦截的难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短信是典型的以海量性、高维性、稀疏性为主要特征的电子文本,特别是在大数据环境垃圾短信(包括广告短信)识别的高效性和实时性对识别方法及其所依赖的计算平台提出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垃圾短信的干扰性,由于广告或诈骗性目的,很多垃圾短信都被人为地加入了一些干扰信息(人为扰动),从而进一步加大了识别的难度。相关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譹?訛面向具有人为扰动特性的短信文本的分词系统。与普通文本不同,垃圾短信文本不但具有高维性、稀疏性和海量的特征,而且还包含了用户人为加入的一些干扰信息,使得分词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已有的分词系统显得“力不从心”。可通过建立人为扰动的用户行为模型,并依据小世界理论,建立面向垃圾短信的词共现网络模型,最后基于该网络模型实现对短信文本的高效分词。?譺?訛基于自然语言理解技术的语义文本特征提取方法及语义表达模型。利用自然语言理解技术对短信文本数据进行深层次的语义分析,提出短信文本数据特征提取、短信文本数据特征之间的关系提取方法及重要信息的度量方法和计算方法,并利用提取的语义特征构建短信文本的数据语义表达模型。?譻?訛基于云平台的快速降维方法。由于短信文本数据特有的稀疏性可能会导致在降维过程中出现大量的数据碎片,严重影响降维效率。可依托云计算平台的数据加速性能及庞大的云存储能力,降低甚至消除数据碎片对降维效率的影响,从而对海量短信文本的物理符号模型和语义表达模型进行快速降维。?譼?訛基于改进的数据分类方法实现对海量短信文本的快速自适应识别。现有的文本数据分类方法主要是基于单机运行的,这决定了它们难以适应在大数据环境对海量文本进行分类。从神经网络发展起来的深度学习目前在海量数据处理方面已有许多成功的应用。由于其深度层次网络结点的增加,训练所耗费的时间和空间开销也会大大地增加。同样,依托于构建的云计算平台,完全可以“消费”这种时间和空间开销。因此,基于已降维的海量短信文本的物理符号模型和语义表达模型,建立文本的语义索引,将深度学习和有关数据分类方法结合起来,构造高效的、面向海量数据文本的数据语义分类方法,实现对垃圾短信的快速自适应识别。?譽?訛流量缓存技术研究。针对短信过滤系统占用服务器资源,导致通信效率和响应速度慢等问题,通过结合智能缓存、云存储和智能调度等先进技术,将人工扰动识别的中间结果通过负载均衡缓存到网内,减少服务器资源占用,提高通信效率和响应速度,保障系统能够可持续稳定运行和快速处理海量数据。

2.3 关键技术问题

?譹?訛人为扰动信息极具多样性和主观性,并且这种多样性和主观性具有时变演化特性。需构建人为扰动的用户行为模型,该模型能够自主地学习这些特性的演变趋势和规律,从而为具有人为扰动信息的短信文本的分词提供依据。?譺?訛短信本文包含的信息量十分有限,甚至有的还包含错误信息,因此从中提取有效的语义信息是本项目涉及的另一个关键技术。需利用自然语言理解技术对短信文本数据进行深层次的语义分析,设计短信文本数据特征提取方法。?譻?訛基于云计算平台,实现对海量短信文本的快速自适应识别是本项目的核心技术。需将有关数据分类方法和深度学习结合起来,提出快速的自适应短信文本语义分类方法,实现对垃圾短信文本的快速识别和拦截。?譼?訛如何利用自主的加速技术解决云过滤平台的传输插件通信效率问题,并实现良好的用户体验和交互性操作体验。?譽?訛系统设计如何模块化问题,设计上做到模块清晰、接口开放,利于进行二次开发和系统扩展。

3 平台功能

运营商级过滤平添的处理能力需达到1万条/s以上,系统应主要包含如下业务功能:关键字自动过滤、自动检测过滤、用户行为监测过滤、节假日模式过滤、建立可疑短消息库、满足相应的过滤规则、分级处理、黑名单过滤、白名单放行、红名单放行、灰名单审核、查询、过滤提示或告警、监测结果日志存储和统计分析、报表功能、权限管理、系统输出和行业短信专项监控等。系统功能结构如图1所示。

各模块功能简介如下:?譹?訛SMPP信令接口/协议解释,负责接收来自短信中心、互通网关、业务网关的短信,将短信数据入库,并转发到上层应用数据业务逻辑进行过滤处理;将过滤结果返还相关的短信中心。?譺?訛样本库过滤,根据配置的关键词库,对短信内容进行智能分析。本模塊为核心功能,综合应用了大量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对文字信息的准确分类过滤,最大限度地提高过滤的判断率,降低误判率。?譻?訛行为分析执行模块执行包括发送频率、相似度、万号段命中率等方面的处理,对用户发送短信行为进行统计分析,根据既定的判断规则过滤短信。?譼?訛调度核心,负责根据用户配置的时间间隔,调用各个模块功能模块,协调系统CPU、时间片等资源。?譽?訛其他模块,包括日志、配置、网管等,用于系统维护、监控。

4 总结

电信运营商作为国家民生应用服务类企业,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从源头上治理垃圾短信。早在2008年,工信部就曾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垃圾短信短信行动,但时至今日,垃圾短信愈演愈烈。电信运营商不但要建设垃圾短信过滤系统,还要不断优化系统,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参 考 文 献

[1]沈超,黄卫东.数据挖掘在垃圾短信过滤中的应用[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9(38):21-24.

[2]张明旺.基于内容的垃圾短信分类技术研究[J].信息与电脑,2015(24):28-30.

[3]杨忆,李建国,葛方振.基于Scikit-Learn的垃圾短信过滤方法实证研究[J].淮北师范大学学报,2016(4):

39-41.

[4]葛广为.贝叶斯分类在垃圾短信过滤中的应用[D].昆明:云南财经大学,2015.

[责任编辑:钟声贤]

作者:董婷梅

第2篇:电信运营商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平台的设计研究

摘 要: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加快了电信通信行业建设的速度。为了在电信网络运营中强化用户安全性的信息数据,有必要构建完善预警分析机制,当前最重要的方式是实施信息安全处理工作中新形势的发展。在近几年的发展中,电信运营商的用户不断增多,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措施是网络环境下对信息安全能力的提升。因此,文章基于目前实施的电信运营商工作,分析信息安全的保护措施与网络,研究实际集中设计理念能力方面的提升,强化大数据和信息与网络发展下的联系,更好地提升监管电信运营商业务的工作力度,为更安全地保障信息与网络的创造提供助力。

关键词:大数据信息;电信;网络运营;信息安全;集中设计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网络信息量和规模非常快速地增加,政府、电信运营商和企业越来越重视网络信息的安全。网络信息诈骗、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数不胜数,严重地影响到我们日常生活、工作和生命安全。目前,在国家信息迅速发展的战略形势下,需要健全安全预警分析机制,应对新形势下的信息安全带来的威胁。网络信息安全性在大数据时代发展下受到了严重影响,极大地危害到社会的稳定发展和和谐构建,个人信息泄露、多种信息病毒在通信设备使用时入侵,并且接收到一些诈骗信息等网络信息的安全问题反复发生,对正常的生活生产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影响。站在网络安全的角度上来看,作为最主要通信企业之一的电信运营商,在服务用户的时候,不仅只是更好地提供业务服务项目,而且要全方位地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想要更好地促进能力的提升,就要加以促进对能力的应用,保障平台网络的安全性,构建既安全又有能力的平台,安全地监管并加强网络的信息环境、实现全方位、安全地保护用户的信息,深入排除有可能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问题。

1 管控平台的总体设计

近几年,部分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互联网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发展,有关部门升级改造管控平台,限制了网络有害的信息,杜绝了违法虚假的信息传播,为网络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很重要的保障。电信运营商的信息和数据的采集,通过片区化的方式来实现,随时监督流量,实行监控全网流量,并且设计各种日志访问的功能[1]。访问日志的设计是数据采集的最为重要的基础。对于管控平台的采集层方面的设计,是通过功能模块的设计来对网络中各种信息进行采集的,采集的数据要进行上传,让它作为系统的有效数据源,是组成管控平台上层系统最重要的部分,它具备非常强大的数据汇聚功能[2]。

2 数据共享层的主要设计

电信运营商安全信息的范围比较广大,管控的内容也比较复杂,平台的系统必须要具有非常强大的数据解析功能。对于采集层,需要对数据统一解析、整理,并且上传到共享层中去。共享层有着非常强大的信息查询和储存信息的功能,对于共享层数据库的处理,可以发挥集合和调度的功能。共享层还具备数据分析、压缩和处理的功能,是平台的分布式模块,在每个系统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衔接作用,是保障系统每个功能板块相互协调的重要基础。这个系统层里面的特征库有最基础的数据分析和管理的功能,可以对一些有偏差的信息进行矫正,因为它具备完善的知识库模块[3]。对于大数据技术和云技术在平台的应用中,平台就具有云系统的安全态势感知功能,它能够进行全方位的数据分析。共享层连接于采集层,它有着非实时数据结构和实时数据接口,能够和其他的系统相互连接,来实现管控数据安全的输进、输出。

3 业务管理方面的设计

業务层里的函数模型,有着非常强大的逻辑分析功能与业务处理的功能,电信运营商力求个性化的服务,主要帮使用者提供各种各样的业务服务,形式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对每个业务差别分析,业务管理层有信息分类和划分的功能,业务管理层可分为安全、管控、网络管理、资源、数据分析等模块。对于数据还原和解析,有着非常强大的协议处理功能,通过网络上签订协议的方式,来实现对数据的保存和提取,并对语音、图片、文字等信息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控制,识别有害和比较敏感的信息,让其具备精细的控制能力。对于监测网络的流量功能模块,需要判断其是否存在着异常流量的情况[4]。除此之外,这个模块还需要具备监测恶意程序的功能,来分析解决信息传播过程中存在的恶意代码,对监测出的样本木马进行分析并管控。

4 平台展示方面的设计

在设计并分析安全信息的模块过程里,展示层有着非常强大的态势感知功能,其中,业务层和共享层的功能模块对每项问题进行反馈,实现片区性的信息感知。完善地设计展示层,可以科学地管理并监测管理部门的日常状态[5]。信息安全管控平台能够实现对信息的管控和安全的防护作用,此平台设计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监测系统来实现的,并且需要紧密地连接管理局的系统,才能为它提供原始的数据信息。

5 部署管控平台的建设方案

管控平台里的管控专用设备,在每个省的各个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宽带IP城内网的机房里面,它主要是串接在分光设备和核心路由器之间,管控平台其他设备就部署在通信管理局的机房内。管控平台能够对整个省互联网的使用者进行监督管理,对一些不良信息能够及时发现,实现有效果的预警,并且及时封堵。管控平台可以从中国移动互联网的进口和出口采集所需数据,然后通过分光设备把互联网的数据传送到这个省的管控中心来进行识别、分析并处置[6]。此系统能够及时地发现监管区域里来访问的境外网站,然后对网站进行内容分析,如果发现有负面信息和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网站在出口的时候就可以把它屏蔽,与此同时,对翻墙的访问要进行阻止并隔断,由此,可以非常有效地杜绝网络信息安全潜在威胁的发生。管控平台在最基础的电信运营商的一些建设部署中,可以以这个省的中国移动管控系统的建设方案作为有效的例子,对现在存在的管控平台进行有效的设计和升级改造。

6 結语

网络信息安全严重地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和谐,随之而来的信息诈骗、信息病毒入侵、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因为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因素影响,电信运营商应该针对网络构建安全的平台,以平台为例,对其进行监测并管控,来排除隐患和实现安全防护的功能,所以电信运营商务必要加强技术上的研究,对网络信息环境进行改造并完善。和谐的信息环境和网络环境不仅只是靠运营商的努力,还需要相关的部门参与进来加强管理,加强技术上的研究,在社会各个方面的协助作用下,构建出非常好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模式。电信运营商必须要升级改造安全管控平台,不断对网络环境和信息环境进行完善,在设计环节对它进行综合部署。本文分析了电信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平台在目前网络信息安全环境下的不足之处,通过对电信运营商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为电信运营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的建设和规划提供了参考,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国家将来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李世熠,董宇翔,张麾军,等.电信运营商智能安全的行为分析实践[J].中国新通信,2019(8):7-8.

[2]董宇翔,李世熠,张麾军,等.电信运营商网络与信息安全能力大集中设计[J].中国新通信,2019(8):78-79.

[3]曾颖.基于等级保护的电信运营商网络信息安全体系构建[J].中国新通信,2019(8):137.

[4]苏翼.电信运营商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平台的设计与研究[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8(23):197-198.

[5]闫婷婷.基于大数据环境下的电信运营商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思考[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8(17):189-191.

[6]张加胜.电信运营商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平台的研究设计[J].现代电信科技,2017(5):73-78.

Design and research of network information security control platform for telecom operators

Xia Wei

(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Wuhan 430071, China)

Key words:big data information; telecommunications; network operations; information security; centralized design

作者:夏威

第3篇:电信运营商综合互联网Cache平台部署探讨

【摘要】 Cache技术在互联网上的积极应用,能有效丰富本地的热点内容,提升用户的体验,节省网络带宽,带来可观效益。本文分析了各种重定向方式的特点及应用场景,着重对Web Cache和P2P Cache的一体化部署方式进行探讨。

【关键词】 Web Cache P2P Cache 重定向 综合

一、前言

Cache,缓存,作为一种速度匹配技术,是一项优秀的传统技术,在PC系统中,它部署在高速CPU和低速DRAM内存之间,有效的解决了高速CPU和低速DRAM内存间速度匹配的问题,提高了PC整体系统性能和性价比。在较慢的外围设备和内存的数据交换中,比如显示系统、磁盘系统中,也必不可少的需要使用Cache技术。推而广之,凡是在传输速度有较大差异的两者之间,都可以考虑利用Cache的速度匹配技术。

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的高速访问需求与内容缓慢的差异越来越大,矛盾也越来越明显。对运营商来说,可以采用多种手段来缓解矛盾,比如网络的增容、IDC SP/CP的引入、CDN(Content DistributionNetwork)的搭建,以及Cache的部署。网络增容和IDC SP/CP引入是解决用户高速访问需求的根本之道,CDN和Cache是在现有的内容、网络基础上做的改善,CDN内容分发需要与内容源SP/CP协商部署,而Cache具有封闭性,部署快、投资小、见效快,更具时效性。本文着重探讨下电信运营商综合互联网缓存平台的部署。

二、互联网Cache的基本原理

用户的上网体验是用户和运营商共同关注的重点,互联网Cache系统就是解决用户上网体验差的手段之一,其搭建在电信运营商本地的IP承载网上,作为互联网与电信运营商网络间的缓冲带,有效吸纳互联网通道上的热点流量,减少电信运营商网间和网内的流量压力,加快网络访问速度,提高用户互联网体验,降低对互联互通链路的依赖。其本质是一次外网访问,多次内网服务;本地命中,加快响应。

三、互联网Cache的分类

依据Cache的内容,互联网Cache可分为Web Cache和P2P Cache,两则侧重点不同,如表1所示。

电信运营商可以根据用户需求和业务情况,选择性的部署Web Cache和P2P Cache,比如在全国层面部署Web Cache,在省内部署P2P Cache,两者联动提供服务。对某些省,Web Cache和P2P Cache都有需要,有必要探索一套一体化的缓存方案,采用统一的部署方式,同时实现Web Cache和P2P Cache。

四、综合互联网Cache部署探讨

4.1互联网Cache部署原则

互联网Cache系统的承载于IP承载网络之上,须遵循透明和可维护等基本部署原则。透明原则要求系统部署不需要现网做改动,系统的工作与故障均不影响现有网络和业务,对用户提供无感知服务。可维护原则要求配置简单、操作简便、系统可维护可管理。

4.2互联网Cache系统构成

按照模块化的设计思路,互联网Cache系统可划分为重定向子系统(RSS)、调度子系统(DSS)、缓存子系统(CSS)、管理子系统(MSS)等部分,现简单描述各个模块的功能及相互关联。

重定向子系统(RSS),将内网用户发送到外网的请求进行深度的分析,重定向到内网调度子系统(DSS),达到阻碍内网用户访问外网的目的,包括流量采集分析模块、重定向模块。其中,流量采集分析模块,采集互联网出口的流量,进行深度包解析(DPI),从中解析出用户请求(HTTP、P2P、FLV等),为重定向提供数据支持;流量采集分析模块必须支持基于L3/L4信息、基于L7应用层特征、基于会话特征等方式的协议识别能力,支持的主流的数据协议类型,并能扩展新的数据协议。重定向模块,主要进行用户请求的重定向处理,引导用户优先获得本地流量,从源头控制外部流量。

调度子系统(DSS),是整个Cache系统的调度控制中心,通常会运用负载均衡、缓存记录搜索、热点内容管理调度等技术,对部署的多台缓存子系统(CSS)设备进行有效的负载管理,引导用户和已经存在缓存设备中的缓存数据进行数据交互,增加缓存设备的命中率。

缓存子系统(CSS),是整个系统的资源仓库,运用自动缓存技术,构建自动缓存模块,实现数据的高效存储、查询等。调度子系统(DSS)将用户需要的资源请求送到缓存子系统,用户在下载时可优先从缓存子系统里面获取想要的资源,而不用连接到外部网络。

根据资源的特性,可分为WEB缓存子系统和P2P缓存子系统。其中WEB缓存子系统主要自动缓存热点网站资源、下载重复度较高的HTTP下载资源、以及HTTP类在线视频热点资源;P2P缓存子系统根据用户需求自动缓存P2P文件共享类和视频播放类资源。

管理子系统(MSS),实现网络、系统、业务的管理功能,用以提供Cache系统各功能实体的性能监测和参数配置等功能。

4.3重定向技术的选择

重定向子系统是整个互联网Cache系统的关键,而重定向子系统设计的重点在于重定向技术的选择,重定向技术决定了业务疏导流程和设备部署方式。

重定向技术作用是完成用户请求路径的转折,通过深度解析用户请求,将用户请求引到Cache系统,由本地的Cache系统向用户提供服务。常用的重定向技术有DNS重定向、HTTP重定向、HTTP策略路由、DNS策略路由、P2P重路由等。

DNS重定向方式基本原理:在出口链路上进行旁路分光,重定向子系统DPI模块做DNS报文解析,并将解析出的DNS(53端口)请求报文复制给负载均衡设备。负载均衡设备对请求的域名进行判断,如果是预先设定好的热点网站的DNS请求,就把请求的网站域名地址解析为Cache系统的IP地址,并回复给用户。如果用户访问非设定好的热点网站,将通过正常DNS流程返回源服务器的IP地址。外网DNS服务器也会回复DNS解析结果给用户或Local DNS服务器,Local DNS服务器以先收到的DNS 请求的IP地址解析为准。

HTTP重定向方式基本原理:在出口链路上进行旁路分光,重定向子系统对出口流量进行深度分析和识别,分析出用户的HTTP(端口80/8080)请求流量,当检索到Cache系统里已经存在用户所需的数据资源时,发送HTTP302重定向报文给用户,以拦截用户访问外网的请求,并将其重定向到Cache系统,由Cache系统将本地资源响应给用户;若Cache系统内无用户所需资源并且未达到热度阈值,则不对用户请求进行任何操作,用户按照原来的路径向外网获取资源;若Cache系统内无用户所需资源但达到热度阈值,则向用户发送HTTP302重定向报文,由Cache系统服务器代理用户取得资源并同时提供给用户。

HTTP策略重路由方式基本原理: Cache系统旁挂在出口路由器上,在路由器上配置策略路由,通过路由器ACL列表区分Web业务80/8080等端口,将用户上行的80/8080端口的HTTP流量全部导入到Cache系统,由Cache系统根据设定的规则实现资源的入站和出站。

P2P重路由方式基本原理:P2P Cache的重定向是针对 P2P用户的Get_Peer请求,伪造Response包,将Cache IP返回给用户。通过深度数据包识别(DPI)对出口流量进行深度分析和识别,将内网Peer向外网Tracker发起的种子文件请求报文进行拦截,缓存子系统对请求报文进行分析,若符合重定向条件,则伪造外网Tracker返回一个包含缓存子系统Cache服务器的Peer List,内网Cache系统类似一个超级Peer节点,实现用户重定向到内网,主要有缓存系统满足用户的请求。

对基于域名的网站访问,DNS重定向监听基于53号端口的DNS请求报文,结合预先设置的白名单,能有效实现对热点网站和本地特定网站的缓存和下载,但对基于IP地址的访问,DNS重定向方式无能为力。

HTTP重定向和HTTP策略路由都是对基于80/8080端口的HTTP报文进行处理,HTTP重定向是采用出口链路旁路分光,利用DPI自动进行处理,HTTP策略路由需要在IP城域网核心路由进行手工配置策略路由,需占用IP城域网核心路由器资源,我们认为IP城域网核心路由器的资源是比较宝贵的,而且在核心路由器上手工操作增加了误操作风险,不符合透明部署原则。

P2P重定向主要是针对P2P技术的特殊性,P2P协议多种多样,独立于DNS系统,没有统一的标准,通常不采用固定的和相同的通信端口号,并且更新较快,但各种P2P应用的报文在传输层协议上存在一定的特征,如BT报文中存在“BitTorrent protocol”字段,KaZaa使用的FastTrack协议在报文中存在“GET.hash”字段,eDonkev报文中存在“E30C5”字段等,P2P重定向利用DPI识别出P2P报文,对P2P请求报文进行重定向。

综合评估,建议选取DNS重定向+HTTP重定向+P2P重路由,统一采用旁路分光方式部署于出口链路,三者相互补充,共同实现综合的、一体化的互联网内容缓存,部署示意如图1。

4.4系统业务流程

综合互联网缓存平台对出口链路流量进行深度分析,识别出用户访问外网的DNS请求、HTTP请求以及P2P下载请求,并分别做相应的处理。

4.4.1 WEB缓存工作流程

对于访问特定网站的DNS请求,采用DNS重定向方式,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如下:

1)用户发起DNS查询请求,重定向子系统中流量分析模块通过流量深度分析识别出用户的DNS查询请求,并将请求送至DNS重定向模块;

2)若请求的目标URL为WebCache系统缓存的特定网站资源,重定向子系统将WebCache系统的IP地址通过DNS响应消息回送给用户;否则,Cache系统不做处理,由源网站响应用户请求;

3)用户直接向WebCache系统发起HTTP请求;

4)WebCache系统的负载均衡设备接收到用户请求,并将请求分发到某台WebCache服务器;

5)如果该WebCache服务器存储有用户请求的内容,则由WebCache系统直接向用户回复相关请求内容;

6)如果该WebCache服务器没有保存用户请求内容,则由WebCache系统代理用户向源网站请求内容,请求被路由至负载均衡设备;

7)负载均衡设备将用户请求转发至源网站;

8)源网站返回用户请求的内容,报文路由至负载均衡设备;

9)负载均衡设备将Web内容转发给WebCache服务器;

10)WebCache服务器在本地存储一份内容副本,并将数据发送给用户

对于HTTP类的大文件下载和流媒体资源访问请求,采用HTTP重定向方式,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如下:

1)重定向子系统流量分析模块识别出用户的HTTP请求(DNS重定向后,Cache系统代理的HTTP请求除外),并将请求送至HTTP重定向模块;

2)HTTP重定向解析用户HTTP请求,并将用户请求发送至调度子系统,由调度子系统匹配查询本地Cache系统资源情况;

3)对于本地Cache系统没有缓存相应资源,并且未达到缓存资源热度,则不做重定向处理,直接放行,由源网站提供资源;

4)对于本地Cache系统没有缓存相应资源,并且已达到缓存资源热度,则调度子系统根据Cache服务器使用情况指定Cache服务器;

5)重定向子系统向用户发HTTP302重定向,定向到本地Cache服务器;

6)Cache服务器代理用户向源站请求内容;

7)源站将内容返回到Cache服务器;

8)Cache服务器将内容缓存到本地,并向用户提供资源;

9)对于本地Cache系统缓存有相应资源,调度子系统返回存有相应资源的Cache服务器;

10)重定向子系统向用户发HTTP302重定向,定向到本地Cache服务器;

11)本地Cache服务器提供资源服务。

4.4.2 P2P缓存工作流程

P2P类下载和访问的请求,采用P2P重路由,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1)重定向子系统流量分析模块识别出用户的P2P请求,并将请求送至P2P重定向模块;

2)P2P重定向模块解析用户请求,并将用户请求发送至调度子系统,由调度子系统匹配查询本地Cache系统资源情况;

3)对于本地Cache系统没有缓存相应资源,并且未达到缓存资源热度,则不做重定向处理,直接放行,由Internet提供资源;

4)对于本地Cache系统没有缓存相应资源,并且已达到缓存资源热度,则调度子系统根据Cache服务器使用情况指定Cache服务器;

5)重定向子系统向用户发重定向报文,定向到本地Cache服务器;

6)Cache服务器代理用户向Internet tracker服务器请求内容;

7)Internet tracker返回给cache服务器Peer List,Cache服务器发起下载请求,并下载相应资源;

8)重定向子系统对Peer List进行处理,将Cache服务器的IP地址和内网用户的IP地址加入Peer List,并返回给用户;

9)用户发起下载请求,由本地Cache服务器和内网用户提供下载服务;

10)对于本地Cache系统已缓存相应资源,重定向子系统向用户发重定向报文,并将Peer List(Cache服务器的IP地址和内网用户的IP地址)返回给用户;

11)用户发起下载请求,由本地Cache服务器和内网用户提供下载服务。

4.5系统评估探讨

综合互联网缓存平台的实际运营效果,可根据流量流向的特性进行评估,流入流量主要是资源进站,流出流量是为本地用户提供资源。

我们取两个指标,便可直观的评估系统的运营效果:节省流量=流出流量-流入流量;增益比=节省流量/流入流量。本系统2011年在某移动省份运营商部署以来,增益比维持在8左右,效果良好。

五、结束语

本文探讨的统一互联网缓存平台,采用统一的部署方式,实现全业务的缓存,部署简单,见效快,适用于各大中小城域网内部署。

统一互联网缓存平台,采用软件的方式,统一调度疏导互联网资源访问,其暗在的思想与目前主流的SDN/NFV(软件定义网络/网络功能虚拟化)思想不谋而合,在未来网络演进中必将继续延续其生命力。

作者:李相前 胥俊丞

第4篇:营销管理平台在电信运营商的研究与应用

摘要:我国通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运营商日益重视渠道体系的建设,需要构建统一的营销管理平台,为运营商提供实时化、精准化、智能化、效益化的营销管理服务。本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营销管理平台建设方案,为运营商营销管理平台的建设提供技术的指导。

关键词:营销管理 电信 运营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4)04-0128-01

1 背景

近年来,我国通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国运营商开始越来越认识到渠道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并逐步在打造相适应的渠道体系[1]。而建设自营渠道成本高昂,这导致了我国运营商目前的营销网络覆盖不足。同时,随着话务市场趋于饱和,新用户发展放缓,以及电子缴费渠道的大力推广应用,这使得长期依赖放号酬金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代理商的盈利能力急剧下滑,社会渠道的生存发展面临普遍压力与困境。

面对社会渠道发展困境,建立直销服务网的新型代理渠道体系,以引导社会渠道经营转型是一项系统而紧迫课题[2]。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建立一套向新型代理渠道实体的信息服务平台,平台需具备直销渠道商的自助服务功能,同时提供针对代理直销渠道管理人员的管理功能。

2 系统功能结构

如图1示,营销管理平台分为接口管理层、数据整合层和功能层;集成了客户洞察、营销管理两大支撑能力。通过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评估完整的营销闭环管理流程实现对静态营销和动态营销能力的支撑。

3 组网方案

图2为某省运营商营销管理平台实际应用组网,该项目中新增两台应用/WEB服务器,为了保障系统的稳定性,以双机热备的方式工作。新增的两台应用/WEB服务器接入到该公司NGBOSS应急系统的2台CISCO 6509交换机,然后通过一对BR/AR路由器NE80E接入IP承载网实现与南方基地NGBOSS生产系统的数据交互。

4 系统接口

该项目所有所需的外部接口均可以通过NGBOSS应急系统以及南方基地NGBOSS系统实现物理连接。各接口的功能如下:(1)与OA接口:提供与OA平台的接口,用于营销审批使用。将营销案、营销活动信息通过接口传递OA平台,并通过接口返回OA平台的审批结果。(2)与执行平台接口:执行平台主要包括短信、彩信、WAPPUSH、外呼、实体营业厅等执行平台,在对方系统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需接入这些系统。(3)与流量经营系统接口:对于基于上网行为的实时营销,在实时营销活动派单后,提供接口将事件规则存储并传递给流量经营系统的C3服务器,从而实现用户行为事件的识别。(4)与BOSS系统的接口:将实时营销信息或精准营销信息及配置类信息发送给BOSS,同时将营销管理平台的进、销、存的数据全量进行处理。(5)与ERP系统的接口:提供接口发送分期采购申请,营销案采购情况的数据回传,从而实现营销成本的管控。(6)与渠道分析平台的接口:整合渠道分析平台的渠道信息及运营情况数据。

5 结语

通过建设营销管理平台,能够为运营商提供实时化、精准化、智能化、效益化的营销管理服务,从而达到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的目的。本文针对运营商营销管理平台进行研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营销管理平台建设的功能架构、组网方案和系统接口,为运营商构建安全稳定的管理系统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参考文献

[1]侯?遥?陈谊,巩丽伟等.基于客户信用评价模型的营销管理系统[J].计算机工程与设计,2012,33(10):3979-3983.

[2]刘蓓蕾.ERP环境下的营销管理系统[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5(6):24-26.

[3]郑洪源,周良,谢强等.基于WEB的产品营销管理系统[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1,33(5):459-463.

第5篇: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剖析材料_营商环境个人自查自纠

20XX年是县区“优化营商环境年”,集团响应号召,积极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聚力国企改革”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活动从“把握政治方向,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发展信心,聚力国企改革”、“坚决执行禁令,整治提篮子行为”、“坚持标本兼治,抵制商业贿赂”、“工程项目管理”、“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六个方面进行了专题教育。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聚力国企改革”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我将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认真进行查摆剖析,个人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本人虽然能自觉遵守党规党纪,能自觉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但是也存在观察事情一叶障目,分析问题浮于表象,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欠缺的问题。有时候看到那些不利于维护党的威信的消息新闻不能挺身而出适时发出直言正论,最多只做到不转发。

2.主动学习不够。政治理论不够扎实,以工作忙为借口,没有主动学习的意识,只要党组织没有要求,就不会自觉去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有的学习还停留在抄笔记的阶段,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业务知识的学习也没有及时跟上。

3.业务工作不精,缺乏开拓进取的精神。工作上因循守旧,常常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上存在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现象,机械执行上级指示,攻坚克难的举措不够。对工作主动思考不多,存在被动应付现象,工作的全局性和前瞻性不足。工作中也会存在畏难情绪,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情绪比较急躁。

二、整改方向及措施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一方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个人政治素养,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政治意识强、政治站位高的合格党员。另一方面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积极了解和掌握财政相关政策,坚持缺什么学什么,不断个提高人业务水平,弥补工作经验不足的缺陷。

2.转变工作作风。首先是端正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要有热情和干劲,即使工作任务再多,也要从容处之,要有迎难而上的精神,工作中避免出现负面情绪。其次是改进工作方式,多多学习表达技巧,进一步提升沟通协调能力,科学统筹工作任务,分清轻重缓急逐一安排工作任务,对工作及时进行销账处理,提升工作效率。

3.树立创新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思维,与时俱进,学会利用大形势推动工作发展;同时要强化学以致用,加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中要勤学善思,对工作进行主动思考、谋划,保证工作的全局性和连贯性。

第6篇: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对照材料材料

转变工作作风 优化营商环境——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对照材料材料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疫情重启后,县 xx 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通过学习中共 xx 省委、xx 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xx 委书记 xxx 在 xx 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自身的工作开展情况,我发现仍然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

我作为分管纳服的班子成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治高度把握不够,没能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片面的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相关任务即可,在认识上存在偏差。

(二)业务学习不够深

因为以前从事相关业务的工作少,这几年分管业务工作后,也很少操作具体办税流程,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也是涉及到了才去学习,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没有深入钻研更多的理论知识,从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都不够。从而导致思想认识滞后,行动落实迟缓。

(三)服务质效不够优

因为机构合并才一年多时间,部分人员存在对有些税种、税率及操作流程不熟悉的情况,对政策的了解和执行良莠不齐,加之电子税务局的不稳定性,造成

纳税人办理业务等到时间过长和多跑路的情形,从表面上看是工作能力不强,时间安排不妥当的问题,但从根本上来说,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为民服务担当的精神有所欠缺,没有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监督指导不够频

由于分管科室较多,对每个科室的每月例行检查和临时抽查,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与干部的谈话谈心时间较少,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意见反馈了解的少,不利于发现问题,改进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30 条措施,与 xx 部门密切相关的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有 6 条,主要涉及到:一是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二是推广一事联办,三是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四是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五是实行企业“210”标准,六是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为更好落实以上六条措施,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改进:

(一)勇担政治之责

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30 条措施意见,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一切为纳税人满意的宗旨,形成全局共抓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工作之责

加强业务能力学习,提升业务技能,加强对大厅前台人员的培训指导,提升综合能力素质,熟悉操作流程。特别是对不动产登记、企业登记注销等业务再梳理、再精简,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做到“一件事一次办”。(三)落实作风之责

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加大抽查力度,与纪检组联合监督,厘

定清单,明确内容,划分责任,形成震慑,确保责任落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做纳税人“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7篇: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 第三章 政府公共服务 第四章 规范政府监管 第五章 维护市场秩序 第六章 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 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九条 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及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平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十条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第十四条 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与国有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已经向市场开放或者承诺开放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

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六条 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机构职能或者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由此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

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损市场公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

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他服务机构现行的证明事项或者盖章环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二)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 (三)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 (四)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者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 (五)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 (六)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的。 第三章 政府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规范全省行政事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建设主要包括: (一)制定现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和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 (二)制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公共支付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 (三)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标准,提升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四)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优化行政检查措施和效率。

(五)制定事项编码规则、业务协调规范、服务测评规范等标准,建立联合审批、多证合

一、证照联办等一体化的办事流程。

(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确定公共服务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征询、听取其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制度,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禁止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公用服务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推行第三方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诺的招商条件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其职权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承诺的招商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因未按约定履行承诺条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以及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国家和本省规定。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的抵押物折扣率。

第三十一条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等,降低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给予信贷等金融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第三十三条 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交流提供服务,提升融资效益和效率。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 第三十五条 税务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全面、高效、便捷的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投资境外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询、市场信息、风险防范以及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服务。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办结、一个窗口收费等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推进各部门间、各级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

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第三十九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标准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简化涉企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注册便利,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各环节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窗口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完成注册,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登记、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优化受理和登记、审批环节的协同协作,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 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工作人员先予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或者核发许可证。

登记、审批事项较为复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介入,了解登记、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辅导,指导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并告知注意事项。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先行予以登记,提高登记效率。

第四章 规范政府监管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当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工作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用共享,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有关信息,工作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次性办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工作队伍。

第四十四条 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向企业收取。 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按下限标准收取。 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应当取消。 第四十五条 行政许可依法设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省政府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应当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审查论证,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禁止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化管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动态调整,未纳入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无法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实施。

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确保同一审批事项在本省区域内的项目名称、服务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统一规范。

第四十七条 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不得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 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编制的目录执行。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处罚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予以公示。

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五十条 行政强制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法定程序实施。 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时,不得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控制范围和期限。

第五十二条 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禁止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编制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未经备案的行政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每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行政机关为主体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实施。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实施情况。

第五十四条 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

行政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结论,并载明行政检查的时间、人员、内容和结果。

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牟取非法利益。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联动的政府违约案件投诉和解决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定期依法组织开展政府违约案件汇总分析工作,适时开展政府违约问题的清理和整治。

第五章 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按照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方式,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智能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第三方服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市场主体应当采取包容创新、谨慎稳妥的监管措施。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劝诫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第六十一条 市场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证照等市场退出措施。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申请注销。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职责权限和分工查处下列违法行为: (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生产经营秩序的; (二)偷税、骗税、骗汇、制贩假币、非法集资等危害金融税收秩序的; (三)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危害建筑市场秩序的; (四)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 (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等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 (六)其他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主体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场所的秩序。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严厉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四条 行业组织应当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服务标准、行业公约、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等,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鼓励行业组织按照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信用档案,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重点监管、信用预警、失信曝光、准入限制等惩戒措施。

第六十六条 建立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加快电子平台建设,在投标、资格审核、评标、专家选择和建立企业资源信息等环节采用先进技术,减少人为干扰。已经建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不得再要求报送纸质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方和采购方应当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价格或者项目费用的合理区间,以质量作为决定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品牌、信誉、售后等因素确定中标方和供货方,保证其合理利润,避免因恶意低价竞争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本级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一)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 (二)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三)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 (四)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

第六十九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建立行业信用黑名单制度、市场禁入制度等。将市场主体信用评分纳入评标指标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七十一条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惩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管理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第六章 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本条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督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 第七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确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本省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行政问责制度,对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不达标的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督促其优化营商环境。

第七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整合现有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本省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中心,公布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实现全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受理、统一督办、按责转办、限时办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市场主体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听取有关市场主体意见和建议的; (二)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的; (三)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 (四)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 (五)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 (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协议,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 (七)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不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的; (八)对市场主体依法提出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申请,未按照规定作出答复的; (九)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的; (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的; (十一)未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 (十二)要求市场主体提供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或盖章的; (十三)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十四)承诺的招商条件,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职权范围的; (十五)未编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清单的; (十六)拒不配合或者协助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 (十七)对违法行为线索不依法进行核查或者不移送有监管职权的市场监管部门的; (十八)对投诉、举报的市场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泄露投诉、举报人信息的; (十九)依法制定的优惠政策不落实的。

第七十九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符合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未按规定办理的; (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 (三)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的; (四)继续实施已经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五)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时,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的; (六)违法设定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或者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的; (七)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

第八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收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未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的; (二)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未按下限标准收取的; (三)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的; (四)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的; (五)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继续收费的。

第八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不按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 (二)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三)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的; (四)没有法律依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 (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未全额上缴国库的; (六)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 (七)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 (八)未编制行政检查计划或者未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的; (九)未向社会公开备案的行政检查计划的; (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未依法实施的; (十一)实施行政检查,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牟取非法利益的; (十二)实施检验、检测、检疫时,未按规定抽取样品或者返还样品的; (十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第八十二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的; (二)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的; (三)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四)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的; (五)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的; (六)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第八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本条例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并可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追究责任: (一)责令改正或者公开道歉; (二)诫勉谈话; (三)通报批评; (四)取消评选优秀、先进资格,或者撤销内已经取得的优秀、先进荣誉; (五)取消或者收回经济奖励; (六)暂扣、收缴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 (七)停职检查; (八)引咎辞职; (九)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

第八十四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收缴,无法退还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所获得的非经济利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 第八十五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责任追究的,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

第八十六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8篇:营商环境心得

优化营商环境对照检查材料

我感觉到优化营商环境不单纯是一个政府机构或一个系统的工作,而是要靠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改善营商环境,从宏观上看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行为,但是如果没有我们每个人得积极参与,我想也很难得到真正的改善,我认为我们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狠抓作风建设,这不仅是每个干部自我教育和提高的过程,也是每个干部工作能力、工作水平、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的过程。学习是完善自己、增长知识和才干的有效途径。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自觉运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才能做到在思想上跟上新形势的发展;在行动上符合工作的规范;在工作上不断增强原则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是要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

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首先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学习工作要点,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其次要积极带领分管科室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确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 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自己的精神面貌。一个好的工作作风是所有的工作的基础。只有好的工作作风才能给身边的人一个积极向上的信号,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大家都以这种良好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时,发展环境自然而然的就会得到改善。

五是自觉维护单位形象,约束自身行为。环境的好坏是每个人去维护的,发展环境也是如此,在时刻注意自行的行为,做到行的正,走的端,树立起良好的单位形象。不给单位抹黑,不以权谋私,不做私下交易。那么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很容易建立起来的。

六是提高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无论身在什么样的岗位都是为别人服务的,普通职工如此,领导干部亦如此。没有什么所谓的特权。而当我们大家注意到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并有意识的去做的时候。服务质量自然也就上去了,服务质量上去了,给前来办事的全体的满意度自然也就上去了。人们自然而然就会喜欢上这里,喜欢和你打交道。发展化境水到渠成的也就提升上来了。

通过学习文件精神,我将努力在工作中转变工作作风,约束自身的行为、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做到严谨、律己、热情、细心的对待自己的工作为全县发展环境的改善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第9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截至3月7日,我局共完成税务总局税收营商环境调查1012户,占应调查户数900户的112.24%,推动了“放管服”各项措施落地,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在认真学习省局通知的的基础上,我局制定实施方案,提取纳税规模符合条件的业户清单,确定各单位调查户数任务,于节前召开全市专题工作会议部署调查工作;利用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税企QQ群、税企联络微信群、纳税人学堂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本次调查的重要意义,公布公开调查二维码,鼓励引导纳税人积极参与、自愿填报。

调查工作开展前,各地积极与地税部门联系,根据市局提供清单明确调查名单,制定调查计划,分批次组织实施,避免重复调查和纳税人集中填写造成系统拥堵。此次税收营商环境调查是首次大范围开展,纳税人对相关指标不熟悉,为避免理解误差造成调查项目回答错误,各地专门印制调查问卷说明,由税企联络员逐户发放并进行辅导,确保纳税人准确理解调查标准,真实作答。

各地在辅导调查中,广泛收集对税务系统便民办税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运用好营商环境调查结果,促进我市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时代·新税貌”主题系列便民办税措施的推出和落实。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太原市国税局紧紧抓住我省转型综改先试先行的有利契机,以党建联建为引领,坚持国地联合、管服联动、协同共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税收改革红利,为纳税人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有效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发展。

一是开展“大服务”行动。围绕造环境、促转型,以开展“万名税干入企服务”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全面落实《全省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28项政策措施为重点,全员发动,深入全市所有税户“一对一”把各项政策送上门、讲明白,做到政策推送、热点辅导“一个不少”,确保纳税人尽享政策红利,激发纳税人创业创新活力,税企合力推动全市转型发展。

二是着力提升纳税人遵从。推行规范化服务建设,实施便利化改革措施,建立常态化服务合作,拓展社会化服务协作,助力于纳税人降低税收遵从成本,为纳税人办税扫清障碍、提供方便,不断提高税收遵从水平;通过完善诚信纳税机制,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深化评价结果运用,实施跨部门的联合奖励和惩戒措施,让诚信守法者畅行无阻,让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用纳税信用制度倒逼纳税人主动遵从税法;抓好“实体+网上”纳税人学堂建设,创建“纳税人学堂活动月”,探索定期开班、随到随学、微课堂等多种办学形式,通过税收知识、政策学习培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觉悟。

三是确保放管结合。一方面,依托金税三期强大的征管系统和内控平台,通过采取风险核查推送、纳税评估等方式进行风险管理,增强了部门协作和后续管理的针对性,加大了税收征管力量,做到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另一方面注重加强与地税、工商、银行等互通信息有无,相互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信息交流和政策磋商,通过征信系统,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治理税收环境,以及欠税违法等行为,推进税收社会共识,让纳税人更有安全感。

四是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为”,不断推进“互联网+税务”的建设发展,大力推广二维码办税,网上申报平台、同城通办等,让纳税人尽享“足不出户”就能办税的便利,真正做到让纳税人“多跑网络,少走马路”,同时在办税大厅采取对内优化人员配置,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建立首问责任制、导税协税工作机制等,对外强化便民办税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措施,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实实在在地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使纳税人更有满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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