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代理合作协议书标准

2022-09-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总代理合作协议书标准

(标准版)代理合作协议

合 作 协 议

合同编号: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电话:021-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乙方:

电话:

项目联系人:

一、前提说明

本协议用于双方合作在浙江东阳、义乌地区举办的“企业管理、企业内训、公开课、沙盘模拟培训”系列课程的代理权约定,具体课程是指:

“运筹帷幄:全面管理沙盘实战模拟演练(策略版)”;

“决胜沙场:全面管理沙盘实战模拟演练(执行版)”;

“步步为赢:区域营销沙盘实战模拟演练”;

“众志成城:卓越团队与人财管理沙盘模拟演练”;

“点石成金:财智管理沙盘实战模拟演练”;

“渔夫和金鱼:冠军销售技术沙盘模拟演练”。

“东阳,义乌地区的企业管理培训,公开课、内训、沙龙、俱乐部”等等代理权。

二、合作区域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_______(省)_______(市)合作开办企业管理、培训系列沙盘模拟培训课程,乙方作为甲方沙盘课程代理机构,在协议区域内开展沙盘模拟系列课程的招生组织工作。

三、甲方权责

1、培训课程所运用的拟培训教材、系统是由甲方自主研发的,甲方拥有该课程、系统的知识产权(包括教学教具、文字讲义、课程声像、宣传资料等)。甲方对模拟课程进行改进及版本升级,同时对改进部分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

2、甲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协议义务,根据学员培训需求及参训学员具体情况,做好课程的设计并有效贯彻实施,保证授课质量。

3、甲方向乙方提供课程合作业务的建立、发展和维护的相关指导建议。

4、甲方承诺在其讲师授课期间,不发布任何有政治倾向性和有损合作方声誉的言论,

保证其授课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5、甲方对在提供培训过程中知悉的乙方和客户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四、乙方权责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区域内代理甲方的系列课程,乙方应设立专门项目组或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推广落实,并就相关事宜与甲方经常保持沟通。

2、乙方协助甲方讲师进行培训需求调研,在开课前一周将已确认参加培训人员调研资料提供给甲方,便于甲方做好培训准备工作。

3、乙方负责培训学员的招生、食宿安排、落实培训场地,并负担相关费用。

4、乙方负担课程期间培训师、助教食宿及来往差旅费用。

5、乙方若需要再次聘请甲方讲师进行授课和咨询服务,须与甲方联系并签约,不得与甲方讲师直接进行业务联系。

五、培训安排

1、培训标准时长为每期2天(可根据企业要求而定),培训时间约13小时;

2、具体开课时间及细节问题,双方至少提前10天商议并以《培训事宜确认书》确认。

3、每期课程的标准学员为24-42人。为保证培训效果,当课程班学员不足24人时,甲方可要求推迟培训,待达到以上规模后进行培训;课程班每班学员人数不超过42人。

4、乙方负责组织培训及维持现场秩序,提供必要的教学辅助设备。具体要求参见《培训事宜确认书》。

5、培训场地面积一般在100平米左右(视学员数量而定),活动桌椅,岛式摆放,便于老师和学员行走;具体布置方式双方要提前沟通或参见甲方提供的《会场布置参照图》。

六、代理费用的约定

1、乙方代理甲方的课程代理费是一年200000元/年大写:贰拾万一年。利益分配:培训课程,乙方负责收取学员或企业的培训费,并对收费数额的真实性负责。甲方收取课程费10000元/2天,其余由乙方支配。

2、费用支付:培训课开始前十五日,乙方须将课程订金,即培训课程费用的50%汇至甲方帐户,余款在课程结束当日以现金形式支付。

3、差旅事项:甲方收到乙方课程订金后即预留培训档期;开课前10天签订《培训事宜确认书》,明确培训细节及预订机票等行程事宜。如果去程差旅费由甲方代垫,讲师抵达后,乙方于第一天课程结束后报销来程差旅费并给与返程机票。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合作中所签订的一切协议和产生的所有信息资料妥善保存,并负有永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得自行单方利用和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同时,双方应当促使其高级职员、董事和股东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如因一方不恰当使用或透露上述信息资料,并造成经济损失,该行为方必须赔偿受损失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培训过程中如要进行录音、录相或拍照,需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许可。有关

培训的任何资料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培训和商业行为。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准确和充分地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若乙方将本协议中的课程体系复制改编后用于商业活动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有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不少于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等造成飞机航班取消或延迟,导致讲师不能如期到达,双方可通过协商,重新确定培训时间,而不向任何一方赔偿。

3、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的到期或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已对另一方发生的权利,并且不解除一方按照本协议承担的续存的任何义务。

九、协议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期限暂定年,起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需要变更协议内容,至少应在开课前七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作相应更改后持续有效。

十、争议解决方法

1、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其中任何一方均可上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双方在协商解决争议时,若中国法律对所争议之事项无相应规定或无明确规定时,双方可以按照中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国际社会认可的国际惯例协商解决争议事项。

十一、其他

1、《培训事宜确认书》作为重要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2、此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甲方: 上海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盖章)签字: (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2篇: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乙方负责开展甲方聚益®品牌产品销售及客户服务工作,并严格执行甲方给予的市场指导价格。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予乙方聚益®品牌销售权,并向乙方提供聚益®官方授权商户编码,可供查询。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由乙方协同甲方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四.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三.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四.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代理条件。

一.当地网络条件具备,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三.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合作细则:

1、分级:

一级代理(总代理)首次进货额不低于______元,可享受市场指导价_____折优惠,发展下线(分销商)之后可获得所有下级代理分红,每季度_____%的返点。

二级代理(分销商)首次进货额不低于_______元,可享受市场指导价______折优惠,发展下线后可获得所有下级代理分红,每季度_______%的返点。

三级代理(试代)首次进货额不低于_____元,可享受市场指导价______折优惠,转为正式分销商之后和分销商享有同样优惠政策。

四级代理(散代)只负责发图片,如产生销售,向总部上传订单并确认订单,货从总部直接发出,可获得____%到_____%的返点。

1、代理商的首次进货款不予退还。(投资有风险,请根据自身条件慎重考虑。)

2、

一、

二、三级代理商后续补货不能低于该属等级的30%的补货量。例如一级代理首次进货是1000瓶起,即下次补货为300瓶起;二级首次进货是400瓶起,即下次补货为120瓶起;三级首次进货是60瓶起,即下次进货为20瓶起;散批客户每次批发不能低于10瓶。

3、若产品发现质量问题,请及时向公司及其上级代理反应相应问题,我们做出合理解释及解决方法。

2、政策:

1).任何人发展一个总代理可得总代理首次进货_____%的返点。

2).任何人发展一个分销商可得分销商首次进货_____%的返点。

3).任何人发展一个试销商可得试销商首次进货____%的返点。

4).除四级代理外,其他经销商首次进货都可得到_____%的广告宣传费。

5).进货量以及销售量达到_______任务标准,奖励:_____________

3、代理商任务:

1.一级代理(总代理):每季度进货额度不低于________元

2.二级代理(分销商):每季度进货额度不低于________元

3.三级代理(试销商):每季度进货额度不低于________元

4、换货政策:

1.总代理:_____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_____%比例换货。

2.分销商:____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_____%比例换货。

3.代销商:_____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_____%比例换货。

5、退货政策:

1.总代理:_____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______%比例退货。

2.分销商:_____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______%比例退货。

3.代销商:_____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_____%比例退货。

在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代理的销售网络。成为

级代理商,并授权乙方代理经营聚益®品牌产品。

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签定

第3篇:合作代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经理周 远 波

乙方:中国移动电话卡销售代理员________

为搞好中国移动电话卡销售代理工作,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经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1. 甲方须乙方提供移动电话卡,并按人民币四十八元(¥48.00元)的价格提供给乙方。

2. 甲方无偿提供发票及相关资料给乙方,(相关资料不包括张贴的A4的资料,A4的资料只提供母本)。

3. 甲方应实时向乙方通知中国移动最新动态,确保乙方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 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的业务支持,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协议条款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 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付清甲方货款,(即乙方在甲方提取的同批次电话卡销售到同批次的1/2,乙方要将销售出去的货款全额一次付给甲方,同批次后1/2的货款在下一批次电话卡提取时付清)。

6. 乙方给每张电话卡定价时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电话卡的批发价格。

7.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须向甲方提供本人及担保人的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8. 乙方未在每年3月、9月中旬向甲方提供最新个人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代理资格。

9. 失去代理资格的乙方必须与甲方处理好相关事宜,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10. 甲方每月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突出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11. 乙方完整保护好销售发票,在交付货款时一并将交予甲方查验、存档。

12. 乙方每月须完成五张移动电话卡德销售任务。

13. 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自动失效。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经理乙方:中国移动电话卡销售代理员

签名:签名: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考核、销售奖励措施

1. 超额完成1张电话卡的销售,每张返还人民币1.00元; 2. 超额完成10张电话卡的销售,奖励返还人民币15.00元。 3. 超额完成20张电话卡的销售,奖励返还人民币25.00元。 4. 超额完成30张电话卡的销售,奖励返还人民币45.00元。 5. 超额完成40张电话卡的销售,奖励返还人民币55.00元。 6. 超额完成50张电话卡的销售,奖励返还人民币65.00元。 7. 超额完成60张电话卡的销售,奖励返还人民币75.00元。 8. 超额完成70张电话卡的销售,奖励返还人民币85.00元。 9. 超额完成80张电话卡的销售,奖励返还人民币95.00元。 10.超额完成90张电话卡的销售,奖励返还人民币105.00元。 11.超额完成100张电话卡的销售,奖励返还人民币115.00元。 12.超额完成150张电话卡的销售,奖励返还人民币155.00元。 13.超额完成200张电话卡的销售,奖励返还人民币205.00元。

14.本考核、销售奖励措施每次只享受一个奖励档次,不重复享受,扣除享受相应奖励档次销售量后,剩余部分按每张返还人民币1.00元计算。

第4篇:委托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是中国大陆地区著名的音像出版、制作为一体的综合性音像单位,是依法取得音像节目著作权的权利人,为中国大陆地区音乐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针对国内大部分地区的***经营者或其他组织在未依法取得甲方授权许可的前提下,非法复制或以公开放映等形式传播甲方享有著作权的音像节目,使甲方相关著作权利遭受严重侵害和损失。现为保护甲方著作权益,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涉及甲方享有完整著作权的音像节目在国内遭受侵害(仅限***经营或与***经营行业相关的具有提供音乐内容的其他组织)授权乙方进行全面维权诉讼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义解释

1、音像节目,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录音制品,录像制品和与音像有关的电影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2、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

3、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录制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4、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5、表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

二、合作方式

1、双方同意在中国大陆地区,甲方独家授权乙方以自己名义对未经甲方授权许可,侵害甲方著作权的***经营者或与***经营行业相关的具有提供音乐内容的其他组织提起维权诉讼(维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刑事告诉、行政投诉等),甲方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相同的地域范围内不与除乙方外的第三人签署与本协议相同的或者类似的协议或展开相同的或类似的合同。

2、甲方承诺授权乙方进行维权诉讼的歌曲数量不少于1500首,每年度新增独家权利歌曲(包括但不限于词曲权利等)不少于100首(具体曲目详见附件授权歌曲清单)。

三、合作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协议期满前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将就本协议续签或变更事宜进行协商。

2、就本协议项下合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授权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3、支付时间: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定金。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于30日内向乙方提供授权书及权利证明文件(提供内容包括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中所叙述的内容),若甲方在30日内不能提供完整、有效的授权书

及权利证明文件等供乙方开展工作,则甲方需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授权书及权利证明书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乙方需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剩余的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全部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的代理费后,应当及时向乙方出具收据。

四、合作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在合作期限内将其依法享有的音像节目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复制权等独家授权乙方于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行使专有权利。乙方可行使的专有权利如下:

(1)许可***经营者公开放映、表演、广播、传播音像节目;

(2)自行复制或许可他人复制并向***经营者提供音像节目;

(3)许可或授权***经营者按上述方式使用音像节目并收取费用;

(4)为行使上述权利,乙方可以自己名义向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催告发函、调查取证、协商谈判、民事诉讼、刑事告诉、行政投诉等方式,且不限于甲方向乙方出具授权书前实施侵权行为的侵权人主张权利的权利;

(5)自行确定代理人,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转授权等形式由代理人行使上述权利的权利;

(7)其他为满足***经营者提供伴唱和其他服务进行的复制、公开放映、表演、传播之权利。

2、甲方依法享有著作权的音像节目,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著作权利的作品。

3、在合作期间或授权期限内通过除维权诉讼外的其他方式向***经营者或其他组织提供由甲方合法获取的新增加的音像节目的权利。

4、在合作期间或授权期限内上述授权为不可撤销之授权。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要求乙方按时支付代理费用。如乙方未如约按时全额付款视为违约,乙方已支付的款项,甲方不予以退回,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应当向乙方提供为有效行使被授权权利所必需的合法、有效的权利文件和其他证明资料等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书及授权曲目清单、授权音像节目正版光碟、音像节目权利证明书等。以上权利文件根据中国大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乙方要求需办理公证、认证手续的,甲方应当提供上述权利文件和其他证明资料等协议附件的公证文本。

3、甲方保证享有其授予乙方行使权利的音像节目的完整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绝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或与任何第三人共享权利而限制著作权的正常行使。

4、在合作期限内,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合理需要从事相关授权行为及提供或签署相关权利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在合作期间有效行使被授权权利。

5、甲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不加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或与音集协达成影响乙方行使被授权权利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合作。

6、本协议合作事项,甲方应当对外保密,不得将协议约定的任何事项向协议双方以外的第三人透露或泄露任何信息。

7、甲方为配合乙方进行维权诉讼所需办理的包括但不限于权利文件和其他证明资料及其公证、认证手续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乙方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维权诉讼工作,不得

拒绝乙方为方便开展维权诉讼工作或维权诉讼工作开展后因法院、相关政府部门要求而提出的合理性要求提供相关权利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资料。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代理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

2、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之约定的授权范围、方式、地域、期限行使授权权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

3、乙方应当尽职尽责利用自身资源和经验,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4、乙方在获得授权后有权以自己的方式、方法开展维权诉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和维权诉讼方式、维权规模、维权力度等。

5、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在本协议第四条合作授权范围内开展维权诉讼相关工作。

6、乙方有权自行确定代理人或设定代理权及相应代理权限和指派工作人员开展维权诉讼工作。

7、为开展维权诉讼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调查取证、律师费、诉讼费及其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等。

7、本协议合作事项,乙方应当对外保密,不得将协议约定的任何事项向协议双方以外的第三人透露或泄露任何信息。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违约本协议约定之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责任。乙方已支付的款项,甲方不给予退回。

2、因甲方违反协议约定之义务或怠于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有瑕疵造成乙方未能开展维权诉讼工作或造成维权诉讼工作停滞或未能达到乙方预期的维权诉讼规模的,乙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究违约赔偿责任。

3、本协议附件作为甲方主要和先予履行义务,应保证无瑕疵并及时履行,且符合乙方的维权诉讼要求,否则甲方应当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定金,有权拒绝履行协议义务和单方解除协议并向甲方追究违约赔偿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协议期或授权期满内乙方开展的,在期满后尚未结案(诉讼案件)或了结的事项应继续进行至诉讼结案或协商和解后终止,不受协议或授权期限的限制。

2、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出具的授权许可,授权许可期限终止,应与本协议终止期限一致。

3、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以书面形式沟通交流的,甲方确认通讯地址为:电子邮箱为:并指定为甲方履行协议过程中的代表人;乙方确认的通讯地址为:,电子邮箱为:并指定为乙方履行协议过程中的代表人。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因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文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第5篇:出口代理合作协议书

章标题:出口代理合作协议书

出口代理方

委托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

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年月至年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

为1美元:???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

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

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中联广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co。,LTD)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月息×10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 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

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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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理合作协议书

第6篇:代理合作协议书1

合作协议书

甲方(代理方):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委托方):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迅速推动[代理产品]的市场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就共同开拓产品市场,推动双方事业共同繁荣发展,并结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之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经销乙方拥有版权的或在乙方权利范围内开发或经营的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代理产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代理产品进行策划、宣传及市场销售;乙方专注于产品开发和生产。

二、授权及签约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产品的XX销售代理商。

2、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4、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

5、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三、双方的权责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遵守和维护代理产品市场价格的义务。

b. 甲方不得有损乙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c. 在授权期内,甲方有权以乙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合法的商业活动。 d. 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销售任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b.乙方有权审核策划、宣传、销售方案。并有协助配合甲方对产品的策划、宣传、销售方案的义务。

c. 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甲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d.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工作,并要求甲方予以改进,甲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f.乙方有权保留原有的销售体系。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和义务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所有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机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策划+销售的合作方式。乙方付给甲方的费用是:3万元/月*12月=36万元/年。其中费用包括甲方的人工工资、策划费、其它文案费。另外,差旅费,广告费,促销费、运费等额外费用有乙方支付。

2、付费方式:根据甲乙双方协商,采用每月付款。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开展工作前,乙方应支付甲方第一个月费用3万元,等甲方完成第一个月工作计划,乙方再支付第二个月费用,依此类推。

3、如果乙方没有按时付款,或者甲方没有完成双方协商的计划工作,非违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五、定期报告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报告,说明甲方在上一结帐

周期中所做的工作情况及产品策划、宣传、销售概况总结等。另外,所有的策划、宣传活动均须通知乙方。

六、销售目标与奖励机制

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必须完成乙方既定的销售目标。第一季度箱,第二季度箱,第三季度箱, 第四季度箱。争取全年达到吨,销售额为万元。

2、甲方完成乙方既定的全年销售目标,超额部分按销售额的奖励给甲方。

3、如果甲方不能完成乙方规定的销售目标,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七、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b.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c.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d.妨碍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

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八、其它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已向法律专业人士作出详细的咨询,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3.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规解释。

5.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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