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连锁药店开办流程

2022-12-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零售连锁药店开办流程

医药零售连锁药店的现状与营销策略刍议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内医药零售行业中的连锁药店发展可谓突飞猛进,不仅投资热情异常的高涨,而且各类连锁药店遍布全国。虽然国内医药零售连锁药店发展非常迅速,但实践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就其营销策略,谈一下自己的观点和认识,以供参考。

【关键词】医药零售;连锁药店;现状;营销策略;研究

所谓医药零售连锁经营,主要是经营同类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很多店铺,在统一管理模式,按照既定的经营理念,通过共同经营来发挥其规模优势,从而实现共享规模效益的一种组织经营形式。

1、当前国内医药零售连锁药店现状分析

较之于普通的单店、多店以及分店而言,连锁店具有集约化、统一经营以及分布广泛和标准化操作等优点,但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总结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问题一:存在用非药品类替代药品销售

实践中可以看到,部分不法零售商为了谋取非法利益,用一些妆字号和消字号的商品代替药品 还有一些山寨药品替掉顾客本来要的药品,从表面上看一模一样,根本看不出问题,但实际上却对患者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甚至可能因延误病情而导致生命危险。

问题二:处方药销售无需医生开据处方

根据国家医药管理规定,凡购买或者零售、应用抗生素类药品时,一定要凭执业医师开据的处方操作。然而,实践中却并非如此,很多药品零售药店通常在未拿到医师开据处方的条件下,就向患者销售抗生素药品。比如,郑州某药房,在患者表明要购买曲美、抗生素处方药时,药店工作人员未要求其出示正规的医生处发,并随意给其拿药;另一位则更随意,在没有开据出发的情况下,毫无困难地购买了大量处方减肥药。据调查显示,上述现象在当前药店尤其是基层药店,更为普遍。

问题三:诱导购买高价药的现象屡见不鲜

据调查显示,部分患者去药店购买所需药品时,虽然指名了要购买某类药品,但是营业员却向其推荐同类其他药品,而且后者通常价格比较高,或销售提成比较较多,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比如,营业员通常以药品疗效、不良反应等为借口,极力向患者推荐高价药品,因后者的药品知识相对比较匮乏,所以营业员就抓住了患者的这一心理,来获取利益。

2、医药零售连锁药店营销策略

基于以上对当前医药零售连锁药店现状分析,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盘活国内医药零售连锁药店,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策略一:基于会员制的消费者忠诚度提升

实践中可以看到,目前国内很多的连锁药店基本上都实施了会员管理制度,但会员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如何进行开发、提升会员忠诚度,成为最为关键的问题。基于此,为有效增强会员的忠诚度,建议医药连锁药店应当将会员和药店之间关系变成朋友关系,而不是利益关系。通过连锁药店加强药品、服务管理和创新,让广大顾客感受到药店的热情和温暖,经常听取广大会员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会员之所需。同时,还要做好服务工作,依靠会员礼品赠送等方式,通过提升专业服务质量水平,来赢得客户的信赖。

策略二:药品品种多而精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各类药店的经营范围和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多数药店既经营药品又经营保健品、日化用品以及各类小型医疗器械和护肤品等。药品连锁药店经营过程中,其种类应当非常的多;品种选择上药店应突出与其他卖场之间的区别,所以品种选择上应当做到“精”。对于保健品而言, 医药保健已经成为世界贸易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药店根据自身的条件可购进世界品牌保健品,以此来增强社会信任感。对于小型医疗器械设备而言,连锁药店在获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后,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比如,医用绷带、纱布以及电子血压计和体温表,适当经营一些上述品种。对于日用品、化妆品以及快速消费品而言,部分连锁药店中有国际品牌法国薇姿化妆品,选择这些品种来销售,以突出其特殊性,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并且连锁药店的经营品种还可以包括零食、报纸、饮料及其他快速消费品等。笔者认为,药店超市化发展,并且涉足多领域中的经营,这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策略三:创新促销模式

目前来看,传统促销模式已无法满足预期效果,对消费者的刺激作用已经不明显,因此药店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推陈出新,然后用一些较为新颖方式吸引广大消费者,必要时还要量身定作一些促销模式。第一,采用一些带有艺术色彩的店内外动静、招牌等方式,并且结合一些别出心裁的广告来吸引广大消费者的眼球。第二,根据药店所处的地理位置、主经特点和药品。在节假日、纪念日等特殊意义的日子上,创造一些气氛吸引消费者。第三,充分利用营销资源,选择一些主题项目,比如绿色、节日等活动主题,针对特定顾客群,制定一些诉求满足计划,以实现吸引广大潜在顾客、培养忠诚顾客以及留住老顾客之目的。

结语:总而言之,医药零售连锁药店发展过程中,应当不断转变思想观念,从传统的被动服务模式向现代的主动服务模式转变,不断地更新服务理念;从传统的售药中心主义逐渐向现在的顾客中心主义转变,全方位提升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郑美慧.医药管理中如何规范药品零售市场[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22).

[2]师绘敏.在信息时代中國零售药店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电子商务,2011(06).

[3]赖爱忠.新医改下医药零售药店的机遇与挑战[J].商品与质量·焦点关注,2012(01).

[4]李娜,曹阳.基本药物制度下零售药店的生存之道[J].中国执业药师,2011(03).

作者:张小平

第2篇:零售连锁药店经济效益的提升路径研究

摘 要:当前我国对医药商业进行了全面改革,而且在政府的指导下制定了购销政策,很多药店开始在许多城市开设门店进行零售药品的服务。这些年来,药店经营发展的前景比较乐观,但竞争的激烈性也随之越来越强。因此,采用连锁店的经营方式变成了很多药店的选择,连锁药店成为药品零售业的主流发展方向。通过分析当前零售连锁药店的发展现状以及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连锁药店;发展现状;问题;对策

前言

在药品的零售大市场中连锁药店可以说是大放异彩,主要是因为连锁药店具有比传统药店更好的经营优势,使其得以在近几年发展迅速,但是由于我国零售药品市场的整体氛围比较封闭,没有相关零售药店经营的经验,导致整个药品市场的运作都比较落后,所遇零售连锁药店在发展迅速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与困难。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解决,可以有效地帮助我国药品市场未来能够健康地发展。

一、零售连锁药店发展现状

零售连锁药店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连锁药店受到我国政策和其他各个方面的支持,发展的过程十分良好。特别是21世纪后,连锁药店通过各自方式手段进行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增加的幅度也越来越大。我国目前对于药品的销售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药店,另一个是医院药房。但是由于相关法规和医疗的全面改革,人们对药品的消费有了新的方式可以选择。从这些年药品行业的发展角度看,药品零售连锁店的兴起,极大地冲击了传统药店价格混乱、品种不全、杂乱无序和面积小的局势。从药品行业未来的发展角度看,零售连锁药店经历了创业初期、迅速发展时期、跨区域的连锁发展期、集中提高期,在未来也将进入面向全国的发展期。从顾客体验角度看,药品行业现在越来越注重顾客的体验感,对门店的改造以及服务的升级,都用很直白的方式让顾客感受到在药店里不仅仅可以买到需要的药品,还能够获得最好的服务体验。现在零售药店主要分为两个发展的方向,一个是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方式,另一个是专业化经营的发展方式。

二、零售连锁药店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连锁药店盲目扩张。部分连锁药店的企业对于连锁药店未来发展太过于表面,仅仅认为就是扩大规模和增加店面数量。为了更快地吸取市场的资源,不考虑自身的真正实力如何,没有计划安排,盲目地进行扩张,造成药店的分布以及数量十分不合理,而且药店内的经营缺乏有效管理。因为人们对药品的消费和药店的数量不成正比,某些地方的药店正在面临非常大的压力,导致药品的价格越来越低,药店的收入受影响非常大,导致严重的亏损[1]。

第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根据相关的调查统计得出,就整体的分布而言,我国西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连锁药店分布式差距十分大。而实际上,连锁药店在东西部两个地区的分布差异只是零售连锁药店行业发展的一个缩影所在。东部地区因为有着天然的商业环境,而且国家对东部地区一直大力扶持,国内外的资源非常的丰富。国外很多优秀的零售经营模式,都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先于东部沿海地区开始实施。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发展也非常不平衡,连锁药店在农村分布非常少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农村市场的消费水平不能达到连锁药店的经济收益。我国目前农村的消费水平还很低,虽然农村人口占有我国总人口的80%,但是在医疗保健方面的开支只有全国总开支的20%,远远不如城镇居民的医疗开支。二是还没有很好地解决药品配送的问题,农村的交通比较落后,药品在配送这方面难度不低。而且我国物流在农村也没有建立有效的物流体系,药品连锁仅仅凭自身的实力是无法完成的。

第三,高素质从业人才的缺失。专业化是药店多元化发展的重要基础,想要达到专业化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相对应的高素质医药类的人才队伍,尤其是药师团队。我国目前普遍存在零售连锁药店的营业员或者是促销员不具备相关的药学专业知识的状况,没有专业的背景,对于消费者的疑问不能进行解答,也不能够专业合理地指导顾客用药、买药,患者因为服用了不恰当的药品而导致医疗事故的事件也屡见不鲜,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相当大的威胁[2]。当前我国的零售药店在药学服务的工作方面处于很浅显的阶段,整体的水平不高,服务水平也较低,服务范围狭窄,这些都造成了顾客在买药用药的过程中得不到安全有效的保障。

第四,缺乏成熟的管理經营模式。我国大部分的连锁药店都是建立在原来国有零售药店的基础上,虽然对其进行了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但是还没有完全脱离原有的管理机制。企业和管理者没有形成利益和资产的相互有效融入,企业内部也没有建立有效的约束体系和激励体系,整个企业的发展动力不强,导致无法快速、稳定而又持续地发展。所以,零售管理药店要尽快地建立好完善的企业的管理体系,对产权主体进行多元化改造,建立现代化的相关企业体系,从根源上对企业体系方面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这也是药品连锁企业要稳定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而且我国的连锁药店企业还没有构建出完整有效的单点模式,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各方面的环节没有量化,整体实力还不够突出,导致药店连锁店不能建立出流水线体系,将成功的经营模式进行反复的复制,当前的药品连锁店进行规模化的进程非常缓慢。所以,要借鉴国外先进的医药连锁企业的管理经验,采用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营销方式,进行低成本集中化的扩张,这也是我国医药连锁企业必须要经历的。

第五,竞争水平低。连锁药店未来能够快速地占领市场资源,用平价销售的方式进行营销。导致药店都相互比较谁的价格低,这直接导致很多药店无法支持发展,从而大量关门。低层次的价格竞争,非常不利于药店连锁业的发展。

三、零售连锁药店未来发展对策

第一,抢占效益先机,扩大经营范围。当前我国药店的经营方式比较单一,从业务方面看,药店除了销售平常的药品之外,基本没有其他方面的业务,不具备全方面的经营框架,比较多的药店最多也就是销售部分性产品或者是保健品之类。可见,要扩大经营的范围,就要对医药领域的相关业务范围进行开发,把其当作首要任务。可以从健康或者医药的角度为切入点,促进一个连锁的反应。首先可以让消费者充分地对医药有所了解,再者也能够促进消费者更多地了解医药方面的知识,比如可以在药店开设有关医药方面的书籍区,给消费者提供产品或者疾病健康这方面的书籍,因为目前消费者很少有时间会主动去书店了解相关的信息,所以可以让消费者在购买药品的时候,同时可以购买与医药方面的书籍,为消费者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可以让商家获取收益[3]。

第二,拓展边缘业务,寻求多方位发展。零售连锁药店不能抱有等着顾客上门进行消费的观念,而是更多的要去主动地寻找商机,当前各个行业竞争都非常大,每个行业都要会善于推销自己,实际上连锁药店要主动去营销是相对简单的,药店可以在消费者进行消费的时候进一步了解附近地区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并且要和消费者保持良好的互动与联系,这也就关系到药店要寻找多方面的发展和对边缘业务进行扩展。对边缘业务的开展还是要建立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如可以开展相关的健康讲座活动等,在当地给居民进行一场医疗健康方面的知识讲座,还可以邀请医院的著名医师对人们进行免费的问诊和咨询,实施24小时营业、送药上门等服务。对边缘业务的开发是连锁药店多方位发展的一个方向,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第三,创造一个自主买卖的环境,改善消费环境。消费环境是当前连锁药店必须要注重的,连锁药店在创造消费环境的过程中要注意对药品进行消费的环境与对食品进行消费的环境是不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使用的途径上。药店消费环境要建立在对实际问题进行解决的基础上,可以首先将药品的价格进行统一规定,然后将地区性的消费和服务相结合当成为消费环境。可见,消费环境在连锁药店这个行业中是较为不一样的,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就是给消费者创造一个自主买卖的氛围。医药连锁药店的特色就是具有统一的服务与统一的形象,让消费者在感官上就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要创造一个自愿购买的氛围,就必须要具有一个自愿购买的条件,比如优惠力度、质量保证、价格便宜等,可以营造出一个吸引居民愿意自主来买的环境。

第四,加强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药学知识水平及药学服务质量。在零售连锁药店工作的服务人员应该用心在三项服务上面,对自身的药学服务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提升,以此来使人们增长越来越快的药学服务需求获得充分的满足。首先,要注重核心服务。核心服务主要是给顾客讲解药物的作用,给顾客提供合格的药品,并且将与药品有关的服务也提供给顾客,保证顾客能够放心地用药。其次,要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对顾客进行服务。药店的服务人员在进行服务时,要体现出人文关怀精神,为此,药店要对员工进行培训,促使员工的业务能力和药学服务水平实现提升,要求員工掌握基础的服务能力,树立好品牌形象。最后,要对消费者保持一个长久有效的服务,药学方面的服务工作不能只是一时性的,必须了解消费者服药后的效果反应,进行有效的指导,做出实质的工作,比如建立回访机制或者是药品历史等制度[4]。

第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随着经营规模扩大,管理的成本也会随之提高。所以,应借鉴国外先进的药品连锁店管理的经验,比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连锁店的流程化和管理的标准化,将每个连锁店的营业额以最快的方式传送给总部,而总部也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将指令更快地传给各个门店。而且还可以依靠信息技术进行电子订货,实现高效的管理,节省时间和成本的支出,此举还可以增加经济的收益。

结语

企业发展的必然方向就是不断地走向品牌化和规模化,医药零售业同样如此。只有通过规模经营的方式才会出现规模效益,解决当前零售药店存在的种种问题。为此,零售连锁药店必须要将目光真正放远,树立做大做强的目标,不断地完善自身的经营模式,从而真正形成具有较高竞争力的企业。

作者:王珊珊

第3篇:零售药店开办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变更、换发工作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乌兰察布市药品零售企业申办、变更、换发、认证工作流程如下: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办流程

(一)申办人向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详见《开办(筹建)药品零售企业申报资料模板》,可在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fda.wulanchabu.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1、《药品经营许可证》筹建申请(由单位申办的,应加盖申办单位公章;由个人申办的,申办人应签名,签名不能打印);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复印件(校验原件)及个人简历表;

3、拟办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复印件(校验原件)及个人简历表;

4、拟办企业质管员及驻店药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的复印件(校验原件)、个人简历表及聘书;

5、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6、拟设营业场所、设备情况(应标明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平面布局图);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9、电子版筹建申报材料同时报送至: wsfda7195@163.com

具体提交地点为:拟办药品零售企业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材料。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于第二个工作日及时移交市场科。并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不予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加盖“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三)在收到完整的开办申请资料后,市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核、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不含企业补充材料、材料在途时间、现场检查、企业提交整改报告及审查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告、听证时间),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告知申办人提交验收申请准备接受验收。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市局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申办单位将在市局网站公示,根据公示结果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现场验收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经查证确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将书面通知送达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2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如不同意筹建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流程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二)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含企业补充材料、材料在途时间、现场检查、企业提交整改报告及审查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告、听证时间),市局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申请变更应提交的材料(详见《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报材料模板,可在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fda.wulanchabu.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1、书面申请;

2、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无立案调查证明;

6、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7、电子版变更申报材料同时报送至:wsfda7195@163.com

具体提交地点为:拟变更药品零售企业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材料。

(三)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2、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材料齐全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于第二个工作日及时移交市场科。并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补正材料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加盖“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四)在收到完整的申请资料后,市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核、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需要验收的告知申办人提交验收申请准备接受验收。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市局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申办单位将在市局网站公示,根据公示结果作出是否予以变更的决定。现场验收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经查证确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将书面通知送达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2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如不同意变更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药品零售企业凡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的,市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换发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收到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含企业补充材料、材料在途时间、现场检查、企业提交整改报告及审查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告、听证时间),市局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准予换发或不予换发的决定。

申请换证应提交的材料(详见《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申报资料模板,可在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fda.wulanchabu.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1、换证申请;

2、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质管员、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5、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

6、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申明。

7、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时报送至:wsfda7195@163.com

具体提交地点为: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材料。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2、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于第二个工作日及时移交市场科。并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补正材料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加盖“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三)在收到完整的开办申请资料后,市局对换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核、验收、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换证的决定,告知申办人提交验收申请准备接受验收。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市局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申办单位将在市局网站公示,根据公示结果作出是否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现场验收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经查证确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将书面通知送达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2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新开办20个工作日,变更、换发5个工作日。

五、收费情况: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0474-8156673

七、监督电话:0474-2207183 注:所有模板可在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fda.wulanchabu.gov.cn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第4篇:开办零售药店流程[1]

许可事项: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许可对象: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14条

2、《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第12条、第16条、第17条 

许可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者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药学技术人员。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有1年以上(含1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配备经市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申请零售药店的企业或个人,在近5年内没有违反《药品管理法》,以及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或者采用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在近10年内没有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记录。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它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有独立的区域。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不少于40平方米,在农村设立的零售药店或连锁门店其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在实现电子信息技术订购药品、具备可靠的药品供应渠道、药品出售后能得到及时补充的前提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及零售药店可不设仓库。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5、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的能力。

6、已取得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许可手续。 

许可数量:无限制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见附一)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期限:13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工作人员【各县(市)辖区在相应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代受理】

电话号码:市内五区0731-84140006,长沙县0731-84069415,望城县0731-88056315,浏阳市0731-83665185,宁乡县0731-87822723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责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对需补充完善材料的,在4日内填写《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有关材料告知书》,并由市政务中心窗口

【或者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知申请单位(人)。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药品市场监督处工作人员【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受理的申请许可初审】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适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2、现场检查:对拟办企业发出现场检查通知。依据验收标准,组织药品监督人员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人员将检查情况记录于现场检查笔录,检查与被查双方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

3、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上书写初审或验收意见。

4、出具审查意见:审查人员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对药品经营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发证的意见,并书面说明理由,报处长审核。

(三)时限:7个工作日

B、审核

(一)岗位责任人:药品市场监督处处长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参与对拟办企业的现场检查。

2、对申报资料和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3、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不同意的说明理由),报分管局领导审定。

(三)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主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审查的意见,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予以许可意见,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查申请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交承办人办理;

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查申请表》上签署不同意筹建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工作人员【或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话号码:市内辖区0731-84140006,长沙县0731-84069415,望城县0731-88056315,浏阳市0731-83665185,宁乡县0731-87822723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审定意见,对同意的,由市场监督处工作人员将《药品经营许可证》交由政务中心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

2、对不同意的,将写明理由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查申请表》(一份)移送政务中心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通知申请人领取。

3、在政务中心窗口公告行政审批结果。

4、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1个工作日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和《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

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执行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731-2225761

附一:

一、申请材料目录(新证)

1、验收申请报告;

2、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录(包括制度、职责、程序);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任职文件;

4、《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5、企业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二、资料要求

1、所提供的资料应为A4纸规格。

2、《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为二份;其它资料均为一份。

附二:

一、申请材料目录(变更)

(一)、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

1、《药品经营企业申请变更审批表》(一式两份);

2、药店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

3、拟变更经营地址的地理位置平面图;

4、与所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相适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简历;

5、《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6、企业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二)变更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1、《药品经营企业申请变更审批表》(一式两份)。

2、药店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

3、与所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相应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简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复印件,聘书(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规定的情形的文字说明)。

4、与所变更质量负责人相适应的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简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复印件,聘书。

5、《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6、企业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三)变更企业名称

1、《药品经营企业申请变更审批表》(一式两份);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的《营业执照》;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企业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二、资料要求

1、所提供的资料应为A4纸规格;

2、《药品经营企业变更申请审批表》为二份,其它资料均为一份。

附三:

一、申请材料目录(换证)

1、换证申请报告;

2、《湖南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5、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二、资料要求

1、所提供的资料应为A4纸规格;

2、《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为二份;其它资料均为一份。

第5篇:开办零售药店筹建申请书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满足XX群众的用药需求,本着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经考察,我个人现拟在XXX开一家新药店,现特向贵局提出筹建申请。

拟申报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药和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的零售。 我将在组织机构、管理职责、人员设置、设施设备、药品购进、陈列储存养护、销售服务等各方面完全按照国家《药品经营管理规范》(GSP)要求高标准筹建,配备一流的设备和信息系统软件,严格把好药品进、存、销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有关,守法经营,服务老百姓,让老百姓100%的满意。

敬请局领导尽快考察批准为盼。

申请人:XX

第6篇:我国零售连锁药店发展现状分析

本文作者(梁小丽),请您在阅读本文时尊重作者版权。

我国零售连锁药店发展现状分析

【摘要】 目的 对近年来我国连锁药店的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我国连锁药店的现状进行分析。方法 对大量相关数据进行调配统计和整理,对我国现在医药行业情况和影响药店经营因素进行分析。结果 连锁药店已经成为我国药品零售行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保持着旺盛的成长势头,同时连锁药店之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结论 如何提高连锁药店的运营效率,如何借鉴快速消费品行业成功的经验将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关键词】 连锁药店;现状;发展

90年代中后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连锁药店应运而生,并且蓬勃发展起来。众多医药大企业和上市公司通过兼并收购等方法,占领中心城市和农村市场,从而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自身竞争力。在人均收入增加、消费升级、人口增长、人口老龄化、农村消费增加、城市医保支出增加等需求长期向好因素的作用下,我国药品连锁业进入了持续快速发展时期。据有关专家统计,未来2~3年之后,将会有70%以上的药房纳入药品连锁企业的轨道。那么我国药品医药连锁企业该如何克服不良因素,把握时机,迎接挑战,并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发展战略就成为当前迫切的任务[1]。现在从以下几方面就我国连锁药店的现状加以描述。

1 连锁企业发展状况:扩容迅速,集中度提高

我国零售药房的基本模式为:一是零售单体,二是零售连锁。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连锁药店从规模和品质上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药店的集中度显著增强。据统计,2004年连锁经营企业前10名的门店总数为8573个,2007年达到19508个,增幅为127.55%。2004年连锁直营企业前10位的连锁药店门店总数为3779个,2007年达到7035个,增幅为86.16%。其中排名前30名的连锁企业拥有直营门店11307家,占前10位的60.72%[2]。

可见,在短短的几年内,我国连锁药店数量呈几何递增,目前我国连锁药品零售网点共有超过23万家门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约有1700家,拥有65000余家门店平均门店数约38家,占总数的28.26%。同时从销售额方面来看,2004年我国零售门店全年总销售额为600亿元,其中连锁药店实现232亿元,约占总数的1/3。前十名的门店达到97亿元,占总零售额的1/6左右。年销售超过10亿元的企业有四家,占前10 名的2.58%。2006年我国零售门店全年总销售额为916亿元,2007年销售额突破1000亿元。其中2006年连锁药店前100名实现450亿元,约占总数的49.12%;前十名的门店达到131.28亿元,占总零售额的14.3%左右。年销售超过10亿元的企业有12家,占前10名的28.66%。据预测,到2010年,中国药品市场的销售将达3600亿元,若以零售药店的份额占30%左右来计算的话,药店的药品零售额将超过1500亿元。加上多元化的销售,3000亿人民币的药店市场是如此地诱人,零售药店的高速成长性不容置疑[3]。

2 目前药品连锁企业核心竟争力分析

2.1 规模经济形成的价格优势 在当今的药品消费市场上,价格因素依旧是影响消费行为的最敏感因素。由于大型连锁药店具有区域性的销售优势,也就具备了足够的与厂方谈判的筹码,

凭借规模优势在采购时对生产企业也有更多的选择,也就使得自己的终端价格更具竞争力。与单体药店相比,连锁药店更具规模效应;与医院药房相比,连锁药店供应链更短,更具成本优势。因而这种集团采购从根本上把连锁药店从单体药店的起跑线上提高了一大截,以低价进入市场,进而占领市场,挤垮单体药店,挤垮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的医疗机构,是连锁药店成功的核心因素。连锁药店相较单体药店在价格方面的韧劲、实力和优势已经呈现得非常明显。

2.2 行业标准快速形成,行业壁垒不断提高 药品零售业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健全,提高了进入这个行业的许可条件,没有过硬的素质是进不来的。国家将GSP认证提高到准入资格的高度,迫使很多单体或不合标准的药店退出竞争或关店转业,或成为更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吞并整合的对象。根据 GSP的要求,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必须有与其销售规模相适应的配送中心,必须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一个符合GSP标准的配送中心耗资巨大,按年销售额4个亿计算,即硬件部分投入即需要上千万,再加上信息配套软件、符合标准的人员成本,零售连锁企业仅在配送中心一块即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也就形成了一种资本性的壁垒。同时这也意味着,进入连锁药店行业的企业在资金上都具有一定的实力,意味着业内的竞争升级后仅仅通过资金比拼就会非常激烈。中国零售药店发展到了一个发展性的历史阶段,而这个阶段也是零售连锁药店需要持续发展和壮大的瓶颈阶段。

2.3 专业化服务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保证人体的用药安全,在零售药房必须开展“药学服务”。随着消费者自我保健意识增强,以及国家对药店专业服务的相关规定陆续出台,药学服务已经成为药店之间争取消费者的重要手段。

“药学服务”就是指药师以患者或消费者为中心,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向公众提供面对面的、直接的、负责的、与药物使用有关的服务与信息,以期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从而实现提高改善人们生活质量的理想目标。“药学服务”对于提升零售药店在医疗保健体系中的作用和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在市场中的竟争力,促进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把“药学服务”落到实处,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倡导了“优良药房工作规范”(GPP),这就要求药师从后台走向前台,直接面对消费者。药店正在逐渐由以药品为中心实现向以消费者服务为中心的转移,把药店的便利、医生的专业、护士的爱心集于一体,药师和消费者的关系也应由过去的买卖关系转为信任、合作关系,同时对药店从业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4 信息系统建设与供应链管理 连锁零售企业的日常经营运作,不是在一个真空环境下进行的,受到上至制造商,经销商,供应商,下至门店收货,顾客送货服务等一系列外部环境的支持和协助管理。供应链管理(SCM)是把供应商、生产商、分销商、零售商等在一条供应链上的所有节点企业都整合在一起,优化配置人、财、物等诸多因素,使生产资料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生产、分销环节变成增值的产品,送达到有消费需求的消费者手中。为了满足消费者千变万化的需求,同时也为了合理地调整资源、处理好商业企业与代理商、供应商等贸易伙伴的关系,众多的商业企业正在实施供应链管理。连锁药店的物流建设要求有相对先进并且符合GSP标准的配送中心,面向所辖门店进行配货率为10%的物流服务,这对于减少中间环节造成的供应链管理困难有极大帮助。另外,实现全面连锁,尤其是对经营网络广泛的连锁企业来说,信息系统建设上要达到一定水平,目前国内的大型连锁企业均已引入或者自行开发适合本企业情况和发展的信息系统,建设网站,将物流与门店经营联系起来。

3 市场趋势

3.1 医药分业 虽然进展缓慢,但呼声强烈,这是大趋势。2008年新一轮的医药改革方案出台,为药品行业带来更大的发挥空间。一旦医药分业的全面推行与实施,零售药品销量会迅速增长,据有有专家预测,将来可能会有50%以上的药品将通过零售渠道售出,零售渠道之间的竞争也将更加激烈。

3.2 老龄社会 按国际通行标准,“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7%时,即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2005年65岁以上人口己达7.13%,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伴随人口老龄化,老年疾病增加,势必对药品的需求进一步加大,时对药品零售终端的便利程度、价格敏感程度都将提高。

3.3 农村市场 2007年随着医改方案出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正在各地推广,农村市场医药消费的巨大潜力正在逐渐显现。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3.59%,需要大量供应方便、质量保证的零售药店。随着国家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加大、“新农合”的推进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药品消费市场有着巨大的成长空间。但是农村药品消费市场要求品类构成属性更简单、更集中,这对品类优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3.4 自我药疗 由于人们的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医药知识的大力普及人们自我保健、自我药疗观念的逐步形成,越来越多的人把到药店购药作为首选。过去90%的药品在医院流通,如今已有30%~50%的药品通过零售渠道到达消费者手中,这说明:药店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药店能为顾客提供方便,并获得信任。也就是说药品零售终端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程度大大提高,某一产品的市场发展也更受到终端实现程度的控制[4]。

据市场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65%的患者会先采用自我药疗的方式处理疾病;23%的普通药品消费者和29%的经常性购买者认为症状比较严重时才会上医院就诊。大多数消费者对“小毛病”会尝试自我药疗,如感冒、皮肤疾病、胃肠道不适等症状较轻微的常见病,一般都到药店买药,对照自己的病症,在药店药师的指导下,吃点药就解决问题了,其比例均超过75%。由于现代卫生保健的概念在我国发生了根本改变,人们由过去单纯依赖国家转变为“是个人的权利与责任”,由被动转为主动积极参与,自我药疗己成为人们医疗保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 小结

中国连锁药店从区域上经历了从东南兴起,到华东、华南、西南、华北、东北、西北的快速扩张。从发展阶段看,经历了从初创期、快速成长期、跨区域连锁发展期、集中度提高期,以后将进入全国性连锁药店发展期,连锁药店已经成为我国药品零售行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连锁药店有四种类型存在,即:平价连锁药店、全国性连锁药店、跨区域连锁药店和地市连锁药店并存的格局[5]。药店盈利水平提升问题一直贯穿药店发展的始终,医药零售行业内部竞争压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左右和影响着零售药店的发展。突破零售药店盈利水平困境和扩大零售企业的经营规模将成为零售药店发展非常明显的趋势。但由于零售连锁的规模和赢利水平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完成,接下来更加激烈的行业竞争才刚刚开始。一方面,药品零售企业竞争会更加激烈,企业必须在规模和赢利水平上有所突破,因此最终的生死决战一触即发;另一方面,药店真正意义上的连锁以及规模壮大与横向联系、合作、联盟的策略日趋明显,连锁药店只有把规模和网络做大才可以争取到更大的发言权,才有可能得到更多的价格优惠和更多的服务支持,而这也是今后连锁药店谋求盈利的必然战略选择。

参 考 文 献

[1] 曹荣桂,张滨.2007年中国连锁药店发展概况.中国药店,2007,(7):150-190.

[2] 刘杰.2004-2007年连锁药店数量增长情况.中国医药导报,2007,(11):55-90.

[3] 朱长洁.连锁企业发展一般状况.中国医药经济技术研究网,2008,3.

[4] 张明.药品零售发展的驱动力及影响.中国投资资讯网,2007,12.

[5] 刘牧樵.医药零售行业的相应调整.产经视点杂志,2008,5(3):30-55.

第7篇:零售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样式..介绍

零 售 连 锁 药 店 药 品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规 范 样 式 零售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样式

(试行)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2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3 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3 拆零药品管理制度·······································4 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5 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6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7 服务质量管理规范·······································8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8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9 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10 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11 质量负责人职责·········································12 营业员岗位职责·········································13 质量验收职责···········································13 养护检查职责···········································14

1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2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一、门店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门店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3 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一、门店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在拆零前,销售人员应仔细查看药品的包装、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以及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的内容,并检查药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严禁将不合格药品拆零出售。拆零药品保留原包装和原标签,严禁拆零药品用其它无标示的容器盛装。

二、拆零药品应陈列在拆零药品专柜,按贮存要求摆放整齐,瓶盖要随时旋紧,以防受潮变质。拆零药品专柜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拆零药品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分零使用的药匙(至少两支)应装入防尘、防污染的容器中。拆零用具应整齐摆放。

四、药品拆零装袋,不得用手直接触摸药片或其它剂型药品,应使用药匙取药装入药袋,并在服药袋上标明品名、规格、服法、每日、每次剂量和药品有效期等,以保证病患者用药安全。

五、拆零销售的药品应做好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效期、拆零日期和最后销售完日期记录,经办人应签字或盖章。

5 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一、门店每月应定时对店堂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大型门店对陈列的药品可每季度按“

三、

三、四”循环的原则进行养护检查,小型药店可每月对陈列药品全部进行养护检查。如实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二、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况如实记录。

三、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的门店,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四、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五、门店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并按时记录。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6 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一、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并对质量进行验收,做好验收签字。

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票据应按购进时间顺序单独分月(季)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三、门店必须配置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所需的设备。各类设备应清洁卫生,计量器应秤戥准确。

四、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到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事故。装斗人员应填写装斗复核记录。

五、中药饮片斗前应张贴统一印制的药品正名正字标识。

六、中药饮片应凭医师处方配方销售,按照审方、计价、开票、配方、核对、发药的程序进行操作。

七、中药配方处方应收集留存并分月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配方销售记录。

7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门店店堂前的招牌应完好、整洁。店堂内地面、墙壁、顶棚无积尘,无污染物,无蜘蛛网,无碎屑剥落。店堂内的清洁应按时打扫,并随时保持货柜、货架、各类商品和各种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二、药品货柜上安装的柜门应完好,取用商品后应及时关好,以防止异物、灰尘、老鼠或其它动物进入造成药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门店所有人员要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应勤洗勤换,保持整洁。

四、门店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资料要保管两年以上,留存备查。

五、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应及时调离接触药品的岗位。

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一、门店工作人员应树立为顾客服务、对顾客负责的思想,将“顾客至上、信誉第一”作为企业经营的宗旨。

二、门店每天营业前应整理好店堂卫生,并备齐商品。店堂内应做到货柜货架整洁整齐、标志醒目、货签到位。

三、门店员工上岗时应着装统一,整齐清洁,佩带胸卡,微笑迎客,站立服务,有举止端庄、文明的形象和良好的服务环境。

四、营业员接待顾客时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态度和蔼,使顾客能充分感受到得到优质服务的满足和愉悦。

五、计价、收款应准确,找补的零钱要礼貌地交给顾客,并叮嘱顾客当面点清。

六、门店应设咨询台,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七、门店应将服务公约上墙,公布监督电话,设有“顾客意见簿”,认真对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9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是国家加强药品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公司各部门及连锁门店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做好该项工作。

二、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三、当有顾客反映在本店购用药品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时,当班接待的工作人员应认真聆听顾客的叙述,详细询问顾客相关情况,如属药品未标明的不良反应现象,应将收集的信息填写《不良反应记录表》,并及时报告连锁公司质管部门,由公司质管部门核实情况后报告当地药监局。

四、一般不良反应可在24小时内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形式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如收到较为严重和严重的不良反应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待事情处理后,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

五、门店遇到顾客反映的不良反应事件时,工作人员应劝告顾客立即停药,视情况对顾客进行合理的解释,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规劝顾客或患者立即到医院处理。

10 不合格药品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对药监局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药品,门店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按通知的要求退回配送中心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二、对配送中心配送的药品,门店验收员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予拒收,并立即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经质量管理部门同意后退回配送中心由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三、门店在销售和养护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扩散化。

四、对于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门店质管员确认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存放处。

五、对有效期在6个月(可自定时限)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销售。临效期时限应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六、近效期药品为重点养护检查药品,应每月养护检查并有记录。

七、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合格药品,均应作好不合格药品登记和处理记录。不合格药品处理应退回公司总部由质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11 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为保证连锁门店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保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公司与连锁门店共同定期对门店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进行考核。

二、连锁门店应认真学习掌握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规范操作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各项日常记录。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公司与门店每半年全面开展一次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即:

1、门店硬件建设状况;

2、以公司制度为标准,检查考核门店执行各项制度的记录资料簿。

四、在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中,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进措施,门店应认真落实,改进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

12 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熟悉《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对本药房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全面负责本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质量要求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提升药品经营企业形象。

三、为质管员作好本店质量管理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和提供强有力支持,保证质管人员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

四、组织员工学习和执行好药品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门店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员工的专业服务水平。

五、检查督促质量管理制度,岗位履责,工作操作程序的执行落实情况。

六、重视顾客对药品或其它商品质量的投诉,对顾客的意见或建议给予及时答复。

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和了解与药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GSP条款和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在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对配送到本店的药品从验收、分类、陈列、养护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三、对门店各岗位和各个环节凡涉及到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应给予切实、有效地督促和指导。

四、质量负责人与其他驻店药师共同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按规定在处方或处方销售记录上作审核签字。

五、在店堂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在公司质管部门指导下,每半年一次检查本店GSP及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对涉及质量管理方面的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做到资料项目完整,内容真实准确。各项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

七、凡涉及药品质量的投诉,质量负责人应与门店负责人一道做好接待工作。必要时,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对顾客进行解释,取得顾客的信任和理解,以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

营业员岗位职责

一、门店营业员应认真学习药品经营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和了解GSP条款及操作方法。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依照《连锁门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全心全意地为顾客提供满意和优质的服务。

二、严格按药品分类管理原则陈列药品,摆放整洁,标识清晰,准确标明品名、产地、规格、价格等,方便顾客选购。

三、销售和调配药品要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不夸大和误导顾客。

四、认真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的配方,发药工作。

五、严格按拆零药品销售程序销售拆零药品。

六、顾客反映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应收集和记录,并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要求将收集的相关记录及时交质管员处理。

七、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字迹端正准确。

八、做好营业场所包括货柜、货架、设备、用具等清洁卫生工作。

质量验收职责

一、认真执行《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根据原始凭证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及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药品时,检查药品的外观性状,同时对药品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标识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检查。

三、验收整件药品的包装中有产品合格证。

四、对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上柜销售;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存放不合格药品区,做好记录。报告质量负责人和门店负责人进行处理。

五、及时做好验收记录,字迹清楚,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并签章负责,按规定保存备查。

养护检查职责

一、按规定定期开展保证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工作。

二、检查药品的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温湿度管理,根据气候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三、对陈列的药品按月进行养护检查,大型药店按“三三四”制养护原则进行养护检查,中、小型药店可每月对店存全部药品进行养护检查。

四、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适宜方法养护。

五、养护检查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六、及时做好养护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条件检查、温湿度监测调控等记录。

第8篇:药店开办、注销流程

药店开办条件:

1.合适的位置选点,营业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米。

2.一名执业药师(不限中西)、一名初级药师、相关上岗证、企管员证、健康证等。

3.计算机软件系统、相关其他硬件设施(空调、冰箱等等) 4.相关质量管理文件

其余具体内容详见文件《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13年修订)》 以上为药监局对开办门店要求,总部对加盟门店要求条件根据企业情况内部实际制定。

药店注销程序:

1.依照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零售)程序内的材料目录齐全,从窗口递交材料收到受理凭证即可办结。 2.如门店违反总部质量管理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而不肯提供三证的正副本原件进行注销处理的,处理方式如下:

(1)根据其违反的相关规定,主动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处理。配合行政部门检查,根据《药品管理法》和《GSP》相关规定,可能会出现督促整改、罚款、吊销证照等几种情况。

(2)在门店与总部签订的加盟协议中,有关于违反总部质量管理要求而结束加盟关系的规定。如门店违反规定而不愿主动提供三证配合注销时,可发律师函,走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判决强制执行门店必须归还三证至总部。

以上两种处理方式,仍然最终必须取回三证正副本原件后,走程序交材料才可彻底注销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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