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2022-05-2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房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探讨

摘要:房屋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是建筑行业的根本,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质量要求较高的房屋住宅竣工验收工作进行探讨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主要针对我所所在大学及学校所开设和从事相关专业学习背景下展开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供参考借鉴;同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各阶段工程施工方案、工序以及技术措施等方面做出详细阐述,以期在一定程度上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与保障。

关键词:房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探讨

一、我国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变迁

我国的竣工验收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曲折发展历程。1949年,新中国成立,为了使建筑行业能够顺利地进行,国家开始统一建设。当时由于计划经济时期房屋建造和使用都由政府主导管理体制存在着一定弊端: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只是对施工单位提交完成的设计文件、图纸等资料进行审核;在这一阶段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官办结合”模式。我国现行的《房屋建筑和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对竣工验收制度做出了相应规定,但由于各部门之间所制定标准不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所以我国政府相关机构和人员必须要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要求等方面作出详细修改。同时为了保证施工质量以及安全使用、降低成本还需要完善施工方案设计与审核程序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另外还要加强竣工验收制度实施情况监管力度并及时发现工程隐患解决问题从而有效避免返工现象产生。

二、房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居住条件也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房屋住宅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且不可或缺。然而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质量和验收工作不到位、监督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很多竣工验收不合格现象发生。例如: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或者为了加快进度而忽略设计图纸;施工材料不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等等问题都会导致竣工结算审核出现误差甚至不能进行,进而影响了房屋住宅完工结题时间以及最终完成的建筑物是否能够投入使用。目前,我国政府在这一方面并没有制定出一套完善且健全、合理以及行之有效地规范。这就导致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节省开支而省略竣工验收工作。

2.1.房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发展历程

房屋住宅竣工验收是房产开发与使用的最后一道程序,它对整个房地产市场和人们生活都有着重要意义。其发展历程:1996年我国正式实施《建筑法》中规定“施工单位应组织工程质量检验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这就意味着开始了一段漫长而又艰难且曲折的过程——在这一阶段内房屋住宅竣工验收工作得到了快速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随着国家房地产市场体制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居民对于房产需求也日益增加。

2.2. 房屋住宅工程竣工取得成果

竣工验收工作的质量控制,最重要的是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在房屋住宅完工后,相关人员应及时、全面地填写工程资料并将其记录到相应的建筑档案中。同时还需明确规定施工单位提交材料申请时需要提供有关证件和手续等内容;此外还要确定建筑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建筑材料与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等事项都必须要落实到位才行合格,才能保证竣工验收工作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竣工工作完成后,要对房屋住宅工程进行验收,并编制详细的竣工资料。在这一阶段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相关部门人员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第二、施工单位应按照图纸设计及施工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核实;第三为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能够满足合同预期目标要求与竣工报告上所记载情况相符等,要对房屋住宅的实际使用功能进行全面审查。

三、房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问题

3.1.竣工验收范围狭窄

房屋竣工验收的范围是指被认定为房屋完工后,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检验,并最终确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而对于实际情况则没有明确规定。在施工阶段中存在很多问题导致无法确认工程质量。如材料进场检查不合格或者没有及时归档入库等都是影响交付使用时出现该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还有就是有些单位为了谋取利益、徇私舞弊或是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纠纷等等都会造成房屋竣工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房屋竣工检验是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也是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在进行验收时,必须将房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情况以及技术措施落实等全部工作做好记录并对其实施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要保证所有资料无误后再移交使用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入库或转正作废处理。

3.2.竣工验收条件不具备

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对于施工图纸、设计意图和实际现场的情况等都会对最终完工时间产生影响。如果不能准确地确定这些数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就有可能导致返工现象出现;或者因为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造成的质量问题也时有发生,从而增加施工难度以及成本费用支出;再有就是由于没有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于一些隐蔽性、复杂项目验收不到位等等原因而使工程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等情况都会对最终完工时间产生影响。

四、加强房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对策

在房屋住宅竣工验收工作中,必须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这样才能确保工程质量。首先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之间需要进行相互合作。其次就是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对建筑工程完工后的监督管理制度加以重视并制定相应有效可行方案来督促建筑企业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且保证其能够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另外为了防止出现不公正现象发生还可以加强监管力度同时也要做好后期跟踪监督机制,这样才能确保房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得到保障和提高。

4.1.竣工验收资料审查

竣工资料审查主要是指验收人员对房屋住宅项目进行全面、詳细的清查,并将有关材料送至相关部门,由相应职能机构审核通过后提交单位或负责人。同时还需要在建筑工地现场设置专门负责工程质量检验员。 竣工资料检查内容:①建筑材料和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书;②建筑工程量记录表及其汇总表格;③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表与实际情况相一致的说明、图表等材料的整理归档材料,

4.2.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建筑企业提交材料、技术要求以及施工方案等方面进行审查和监督。在实际工程中对于设计变更要进行严格审核。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因此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建设单位制定出不同标准规范制度来保证整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来避免出现不同意见、重复签证以及技术交底等问题发生。

五、总结

在整个房屋住宅竣工验收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并且做好竣工记录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对待每一项任务。对于建筑单位而言需要将质量放在第一位。同时还需提高对工程的重视程度以及责任感;而监理部门则应加强监管力度和监督力度等方面来确保完成好各项任务并使其能够正常运转下去。因此在整个房屋住宅验收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并且做好竣工资料审核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审查工作等。

参考文献

[1]邱柏荣.做好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的探讨[J].建材与装饰:下旬,2011:47-48.

[2]石皖宁.关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问题的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

[3]葛国胜,蒋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研究[J].安徽建筑,2019:193-194.

作者:张集江 黄祥强 张帆

第2篇: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 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 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 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 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4) 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6) 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 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主要内容: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验收重点

1、检查竣工图纸、资料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的内容及与消防机构审核意见是否与工程一致;

2、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提出的消防问题,在工程中是否予以整改。

3、检查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施工安装质量及性能。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联动情况

5、消防施工完成即可办理消防竣工验收

6、防雷施工完成即可办理防雷竣工验收

7、电梯安装完成即可办理电梯检验

8、工程竣工做室内空气检测,同时申报卫生、环保等部门验收;

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二、水压检测合格证

三、配电工程验收意见书

四、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五、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六、环保土建验收程序

七、规划验收

十、绿化验收

第3篇:一、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

(一)、备案准备的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下列文件:(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9)、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0)、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1)、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12)、燃气工程验收文件;(13)、《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14)、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备案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第4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所属分类:数据/知识/短文 -> 工程管理

资料来源:筑龙建筑施工网编制日期:2012-11-18点击:2152

1、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第5篇: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1)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

一、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 、监理单位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

勘察、设计单位出具质量检查报告。(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

提交一套完整的加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

七、提交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分户验收证明书;

八、

提交节能验收报告;

九、

提交竣工档案认可文件;

十、

提交竣工规划认可证

十一、提交消防验收证明书;

十二、提交气象部门防类雷装置验收证明书、 十

三、提交单位工程结算备案表

十四、提交门窗三性能试验报告及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十五、提交竣工验收相关部门意见(竣工验收验收备案表1—7) 十

六、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及验收方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 、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

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

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

一、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十二、门窗三性能试验报告及室内环境污染浓度的检测报告。 十

三、工程结算备案。

第6篇:工程竣工验收十项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参加签署的更改原设计的资料进行了检查,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认可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核定合格质量等级,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有完整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

6、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有工程款支付证明。

7、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8、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9、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

1 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2、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同时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审查该工程竣工验收十项条件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并重新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组织竣工验收要求 建设单位应按下列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物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裁决。

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报建日期、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验收小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核查报告,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文件。

6、公安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认可文件。

7、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和使用功能试验资料。

8、商品住宅的还应有建设单位签署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7篇:人防工程预验收、竣工验收的条件和流程

一、竣工验收条件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

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具体:

1、安装并调试了各类设备,各类设备设施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2、各类人防防护设备设施通过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

3、工程无渗漏水,建筑观感质量佳,现场照明、卫生情况良好。

4、整改的问题解决完毕,并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

5、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等资料齐全。

二、验收流程

竣工验收分三步进行:各单位自检、预验收、竣工验收。

1、各单位自检

2、预验收 应提交的材料:

《人防工程竣工预验收申报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整改回复报告及复查申请单》、《江苏省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质量检测报告》、《苏州市吴江区平战转换预案》 具体流程:

建设单位收集勘察、设计、施工(土建及设备安装单位)、监理等单位的有关工程验收证明→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制订验收方案→向质量监督机构递交《人防工程预验收申请单》(提前7天)→约定竣工验收时间、地点→举行验收现场会议→工程现场实地查验→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参加人员与相关要求:

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并邀请勘察、设计、施工(土建及设备安装单位)、监理、防护设备检测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并邀请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担任。验收组成员应由勘察、设计、施工(土建及设备安装单位)、监理、防护设备检测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现场验收会议:

会议上各参建单位汇报自检时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和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或者心得),并宣读质量评估报告,报告应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组织情况、质量控制措施及结论。之后验收小组对现场质量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3、竣工验收

提前7天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预验收申报单》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整改回复报告及复查申请单》。具体流程、参加人员与相关要求参照预验收。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区民防局报送相关竣工资料,完成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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