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制度管理规定

2022-06-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产假制度管理规定》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1篇:产假制度管理规定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之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思考

[摘 要]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把信息管理制度作为构建医院内部治理体系的八大核心制度之一,彰显了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现代医院管理需要医院信息化全方位介入,从管理角度讲,所有这些信息化建设要求的实现都需要有一个制度保障——信息管理制度。本文从新发布的《GB/T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视角,构建了医院信息管理制度的主体架构,并据此分析当前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健全的途径。

[关键词]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20. 13. 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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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 言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简称“67号文”),对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做了系统安排。67号文指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可见,作为医改主体和主责的公立医院,改革核心逐渐聚焦到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建立上。

1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架构与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1.1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政策框架

67号文是我国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文件,整个制度通过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两个维度,勾画出现代医院管理的结构框架[1],如图1所示。

从宏观层面看,该顶层设计理清了三方面的关系,即明晰了政府与医院、社会与医院、党与医院之间的关系。明确了政府举办职能、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政府监管职能三份权力清单。也明确了两种监督力量: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并明确了一个方向:加强医院党建。

从微观层面看,该顶层设计对医院内部治理也进行了制度安排: 首先,以医院章程为基础明确了医院的运行规范;其次,明晰了医院内部决策机制; 第三,明确了保障医院正常运转的八项核心制度,信息管理制度是八大核心制度之一;最后,强调通过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实施全面便民惠民服务三种软性力量来加强医院内部治理。该顶层设计第一次把信息管理制度作为医院内部治理的核心制度之一,彰显了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1.2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该顶层设计指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现代医院必须要有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2],该主要目标中提到的“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实现都需要建立在强大的医院信息系统之上。首先是管理科学,管理科学诸多先进管理理念的落地,基本都需要通过现代化的医院信息系统来实现。其次是运行高效,评价医院是否运行高效的3E指标[3],即“效益指标、效率指标、经济指标,同样需要强大的医院信息系统支持。第三是监督有力,更需要拿数据说话,比如上海申康对所属市级三级医院的监督,非常有力,主要是依靠医联信息平台上的真实数据[4]。

67号文第十一部分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特别提出:医院要强化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要与医保、预算管理、药品电子监管等系统有效对接。信息化建设要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成本核算、内部审计、廉洁风险防控等功能。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要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

如上要求可知,现代医院管理需要医院信息化全方位介入。医院最重要的医疗安全保障,越来越依赖医院信息系统的先进性。24小时连续运行的医院业务,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另外由于“云大物移智”等先进技术的使用而导致的内外网融合,对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医院信息系统需要提供给越来越多的内部和外部人员使用,这对医院信息系统的集成化要求也越来越高,也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中临床信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研究表明,信息系统应用是否成熟,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其集成化水平的高低。信息系統越集成,就越能发挥出信息系统在存储资料、传递资料和检索资料三方面的惊人能力。当医院信息系统的集成化水平越高的时候,医院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也越高[5]。 如图2米歇模型所示,医院信息系统集成化的发展方向是“最终用户的集成化技术”,但目前大部分医院尚处在“管理信息系统”走向“集成化系统和技术”的阶段,离“最终用户的集成化技术”尚有距离,医院信息部门还有很多的信息化、集成化的工作需要做。

从现代管理的角度讲,所有这些信息化、集成化工作的推进都需要有一个好的制度保障——信息管理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再加上《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以下简称“等保2.0”)对安全的新要求,医院需要重新思考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信息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健全问题。

2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的主体架构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包含的内容很多,目前各家医院并没有统一的命名规范,同样命名的制度在不同的医院其内容也不太一致。为构建医院信息管理制度的主体架构,需要有一个好的视角。鉴于医院信息安全变得越来越重要,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角度来分析和构建信息管理制度的主体架构,可能更容易理解医院信息管理制度的体系框架。以下结合2019年5月1日最新发布的等保2.0,来构建信息管理制度的主体架构。

2.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框架

2019年5月1日信息安全技術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正式发布,标志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由1.0迈入2.0,和等保1.0相比较,等保2.0的安全通用要求的框架已做调整,相关的技术细节要求也有不少变化[6]。医院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理制度构建也需要重新对标思考。总体来说,医院信息管理制度的建设应该覆盖等保2.0安全通用要求所提及的所有相关内容,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系统运维。等保2.0安全扩展要求主要是技术方面的考量,在信息管理制度建设上可以和安全通用要求一致。

2.2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策略路径

如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医院内部治理体系,强调首先需要建立医院章程一样,等保2.0和等保1.0一样,针对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和健全首先提到三点建设总则,具体如下:

①应对安全管理活动中的各类管理内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②应对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执行的日常管理操作建立操作规程;③应形成由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记录表单等构成的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上述原则特别重要,一般来说很多医院只注意制度建设,而不太重视相应的操作规程的建立以及记录表单的设计。上述原则作为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策略路径,严格遵照执行可以提升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规范性、全面性和一致性。

2.3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主体框架

根据等保2.0新的基本框架和安全要求,可以勾勒出医院信息管理制度主体框架。相应制度的具体条款及制度的建设边界的编制,需参考等保2.0中各部分的具体内容描述。另外也要部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确保制度的建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持续改进健全医院信息管理制度

3.1 大型三级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健全

大型三级医院近几年通过三级等保测评或者电子病历测评等,逐步建立了相应的医院信息管理制度,但现有的信息管理制度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制度不太健全。很多制度有了,但可能没有明确的操作规程,也缺少相应的记录表单,需要健全。

(2)部分制度需要更新。信息技术发展很快,很多的硬件技术、软件技术都在快速更替,制度中的少部分描述会显得陈旧,需要考虑予以及时更新并进行版本控制。

(3)部分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部分制度是为了应对某些测评建立的,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需要结合等保2.0的规范要求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相应修订,以确保制度制定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并在实际医院信息管理工作中得到落实。

3.2 三级以下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健全

大部分三级以下医院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信息化建设水平和信息化管理水平都急需提高,相应的医院信息管理制度也不太健全,很多也不能落地执行。

为健全医院信息管理制度,三级以下医院可以对照2.3节中建立的医院信息管理制度主体框架,逐步完善相应的信息管理制度,并借助各种测评将医院信息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主要参考文献

[1]张静,王虎峰.新时代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演进路径及政策衔接[J].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8,11(1):37-41.

[2]方鹏骞,闵锐,张凤帆,等.对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思考[J]. 中国医院管理,2018,38(1):1-4.

[3]张泽洪,熊晶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现代性提升路径之我见[J].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8,34(8):625-630.

[4]吕婧,陈敏生,沈晓思,等.基于风险防控的现代医院管理核心制度研究[J].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8,34(3):177-180.

[5]陈睦,吴韬,李先锋,等.医院集成化信息平台建设探析[J]. 中国医院,2011(4):61-64.

[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S].2019.

作者:张工 吴飞 李先锋

第2篇:加强制度管理 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

摘 要:文章对制度管理在制度设计、制定、实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就如何加强制度管理,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提出了具体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制度管理 制度执行力 对策

在制度缺失的年代,我们习惯用行政手段代替制度管理,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后,企业管理开始步入常态,即程式化的制度管理状态。目前我们的规章制度很多,涉及到管人、管物、管事、管钱、管权等很多方面,基本上形成了制度体系。但我们很少反思制度本身是否合理,制度执行是否有效。事实上我们在制度设计、制定、执行等环节还存在不少问题,不少制度形同虚设。正如《细节决定成败》中提到的:中国绝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绝不缺少各类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因此加强制度管理,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一、制度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制度管理包括制度设计、制定、实施、效果评估和再完善五个方面,在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方面我们下了很大工夫,而对制度设计和效果评估重视不够,甚至存在缺失现象。试想,如果一项制度缺乏科学合理的设计、缺乏实施效果评估,这项制度的合理性和效用性必将大打折扣。在制度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制度设计缺失,制度出台缺乏论证。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而“量身定做”的,制度设计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企业需要制定哪些制度、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体系以及如何制定的问题。令人遗憾的是目前许多制度都是由各业务职能部门代表企业制定,没有哪个部门对制度设计负责,至于制定哪些制度、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体系更很少考究和论证。由于缺乏制度设计,业务职能部门各行其是,使各项制度之间缺乏衔接,有时相互交叉对立,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另外,制度设计环节缺失容易出现制度出台的盲从性,造成上面有什么制度,下面照猫画虎出台什么制度,导致制度千人一面,脱离实际,缺乏企业个性和特色。

2.一些制度带有鲜明的部门色彩,公平公正性不够。各业务部门在制度制定过程中,习惯闭门造车,而很少调研,广泛征求其他部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习惯从便利本部门、本业务系统开展工作的角度考虑问题,而站在企业战略高度考虑的不够;习惯对下级执行者要求苛刻、避轻就重,而对制度的制定者和督导者网开一面、避重就轻,严重背离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有些部门甚至把设立制度作为利益调整、维护本部门利益的工具。前些年我国政府取缔了不少利用权力获取社会公众资源的地方性行政法规,从侧面反映了制度腐败的严重性。

3.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制定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管理,解决问题。简单实用有效是制度具有可操作性的重要衡量标准。在制定制度时我们极易犯过左或过右的毛病。过左就是过于突出制度的约束性,表现为制度过于繁琐,过于细化量化、标准太高太严等,执行起来十分困难,不仅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增加了执行成本,而且也达不到预期效果。过右主要表现不切实际照搬上级文件,制度文字流于形式,过于宏观笼统,标准不明确,要求不具体,把制度建设作为装点门面、应付上级检查的工具。因此在制定制度时我们必须克服过左或过右的毛病,使制定出来的制度真正简单实用,切实可行。

4.制度创新缺乏继承性和连续性。制度建设是制度制定、执行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的过程,任何制度都有一定的时效性和阶段性,没有一成不变的制度。当企业的外部生存发展环境和内部发展战略目标发生变化时,需对制度中不合时宜的部分进行修改,而不是全盘否定。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以前我们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个领导一个思路,新领导上任后,不仅要换人,以前的制度也要推倒重来,感觉这样才能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还有些制度仓促出台,说不上朝令夕改,但年年修改完善;个别制度改变过大,往往让执行者和遵守者无所适从。如果一项制度还基本合理,就要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在制度创新方面西方企业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5.制度执行力方面存在缺陷。制度与制度执行力是紧密相关但又不完全等同的两个概念,制度执行力建立在制度基础之上,是实现制度目标过程中速度、质量和效能的综合体现。影响制度执行力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制度本身不合理,缺乏可操作性。其次,制度执行好坏一个样,缺乏有效的奖惩激励、责任追究机制跟进,挫伤了员工制度执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次,制度的执行缺乏监督制约,造成个别组织实施者对制度执行的身体力行程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等执法不严的问题,甚至为满足一己私欲凌驾于制度之上。另外,制度执行力文化建设滞后,在企业内部还缺乏尊重制度、以制度作为行动最高准则的文化氛围。

二、加强制度管理,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对策

提升制度执行力,制定一个好的制度是前提,抓落实是关键,监督制约、效果评价是保障,必须建立制度设计、制定、执行、评价一体化的制度管理运作体系。

1.构建好的制度,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公共选择管理理论认为:在好的制度和制度环境下,坏人可以做好事;在坏的制度和制度环境下,好人可以做坏事。把制度制定好,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前提。

(1)成立专门的建章立制机构。具体负责制度体系的设计和制度制定的审定工作,相当于人大立法机关。企业成立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的立制机构的目的,就是要解决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的问题,保持制度的公正性,避免个别部门把设立制度作为利益切割、维护本部门利益的工具。

(2)精简制度,建立精干高效的制度体系。制度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符合实际、满足需要、解决实际问题。制度过多反而会形成“文山会海”,增加管理成本,降低组织效率。我们必须用新的视角审视梳理制度体系,对内容相近、业务关联的制度能合并的合并;对内容空泛、缺乏约束力的制度该取消的取消;对带有部门利益保护色彩的该废止的废止。通过精简制度,真正把领导者和管理层从“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解决实际问题。

(3)要注重调查研究。制定制度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在制度制定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闭门造车、照猫画虎、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制度等现象,制度出台的速度也快得惊人。制度要符合实际需要,突出企业特色,制度出台前必须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为制度执行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4)提升制度的亲和力。制度建设要遵循“人本精神”,体现制度对人的情感、公平关怀。对一些特殊情况要作出相应的规定。

2.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首先,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一旦建立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形同虚设。在一定意义上执行制度比制定制度更重要。执行制度实际上是排除执行干扰、解决制度梗阻的问题。对制度执行干扰程度最大的是权力集中、管钱、管物的关键岗位和要害部门,这些岗位和部门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干扰某些制度的执行,摆脱制度的约束,谋求制度外的待遇和利益。其次,各职能部门作为制度的制定者,他们可以发挥获取制度信息的优势和熟知业务运作的能力,采取规避和变通的办法,维护本部门、本业务系统的利益。对制度执行干扰程度最小的是一般员工(操作服务人员),他们是制度执行的“弱势群体”,即使制度再不合理也必须执行。要保证制度落实,排除制度执行干扰,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增强“依法治企”意识,把带头执行和维护制度视为自己的基本职责,把“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做模范执行制度的典范,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崇尚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二是各业务部门要刚性公正执法。刚性执法就是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狠抓制度落实,确保执行制度不走样。在处罚方法上要改变过去初犯从轻的做法,对第一个违章违制者从严处罚。“破窗理论”认为必须及时修复“第一扇被打破的窗户玻璃”,否则会危及整个制度大厦。对“第一个破窗”者要严惩,使制度推行之初就要显示出威慑力。公正执法就是要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干部职工一视同仁,人情面前坚持原则。通过刚性公正执法,消除制度执行中的权力干预、部门干预和人情干预,解决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三是要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原则性强、作风正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不断充实到企业执“法”队伍中,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的能力和水平。

3.建立制度执行奖惩、制度监督和制度评价机制,为制度执行提供保障。

(1)建立制度执行考核奖惩机制。制度考核是检验制度执行的重要手段,要保证制度落实,必须把制度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制度执行考核奖惩机制,对制度执行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执行差的给予经济处罚。通过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形成对员工执行制度的正向激励,形成对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实行问责制,对制度执行不力者要进行责任倒查,层层追究责任,形成出了问题必须有人“买单”的责任追究机制,有效解决“制度执行好坏一个样”的问题,从而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

(2)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权力缺乏监督会产生腐败,制度缺乏监督会导致群体“失约”、行为“失常”,因此制度缺乏监督比权力缺乏监督造成的危害更大。要加强上下级监督,做到责任层级清晰化,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加强平行监督,以新的内控制度为平台,建立各业务部门分工明确、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制衡机制。加强组织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要全过程参与,对严重违纪违规进行查处,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制度建设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重视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厂务公开制度,在制度制定、执行过程中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建立制度评价机制。制度实施后,针对制度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定期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分析评价,认真查找制度本身和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给予完善。通过建立制度评价机制,形成持续改进、不断创新的制度运行机制,努力构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制度管理体系。

4.建设制度执行文化,创造高效执行力。制度执行必须依赖执行文化的力量,执行文化是企业提高执行力所要追求的最高境界。建设制度执行文化其核心就是营造尊重制度、以制度作为行动最高准则的文化氛围。

企业制度执行文化建设需要领导者的推动。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说过:“一个企业的领导要有将一件事从头抓到底的韧性。”领导者对制度执行的身体力行程度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企业具有什么样的执行文化。领导者首先要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制度,担当起领导人的榜样角色;其次是积极倡导,在日常工作中时刻向下属不断宣传灌输执行力文化,使尊崇制度、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等执行文化理念深入到每个员工心里,转化为自觉行动。

培育团队执行文化。制度的最终执行,需要一个单位和组织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木桶原理”认为:木桶的最大容量不取决于长的木板,而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同样制度执行力不取决执行力最好的员工,而取决于执行力最差的员工。“木桶原理”告诉我们要提升整体执行力,必须提升每个个体的执行力,不断缩小个体执行力之间的差异。每个员工要树立集体和团队意识,学习上互相提高,工作上密切配合协作,形成执行合力,努力完成共同的工作目标,最终建立起团队执行力文化。

三、加强制度管理应处理好三个关系

行政指令、制度管理、活动安排、企业文化建设等共同构成了企业的运作体系,并服务于企业的目标。制度管理作为企业的主要运作工具,在执行过程中不时会受到行政指令、活动安排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牵制甚至干扰,必须处理好几者之间的关系。

一是行政指令与制度管理的关系。制度的制定、执行离不开行政指令,而行政指令代替不了制度管理。行政干预过多本身就说明了制度管理的缺失或制度执行的弱化。在制度健全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行政干预,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提高制度执行力上。

二是活动安排与制度管理之间的关系。制度管理与制度执行是我们管理的主要手段,也是管理的常态。活动安排具有阶段性,是制度管理的一个辅助工具,相当于计算机软件上的一个补丁。制度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和部门经常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来弥补。如果活动安排过多,不仅会给基层带来额外的工作负担,同时也反衬出制度执行力的弱化。可以肯定地说,开展活动越多的单位,在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越多。因此企业应减少活动安排,把活动安排尽量纳入制度化管理。

三是文化管理与制度管理的关系。文化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最高境界,建设执行力文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一个漫长的实践过程,只有在执行文化理念深入到每个员工心里,转化为自觉行动,形成执行合力的时候,才能最终建立起有效的团队执行力文化。而制度执行是很现实的,企业不能舍本求末,在条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去实行文化管理。否则就是摆花架子,既劳民又伤财。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国际工程部 北京 100000)

(责编:若佳)

作者:王英

第3篇:浅谈周朝会计管理制度与现代会计管理制度的比较

摘要:学习历史,通过与历史进行比较分析,有助于汲取古人的智慧,从而更好地为现今的实际工作服务。本文分析了古代官厅会计管理制度,特别是周朝会计管理制度与现代企业会计管理制度,还有国库管理制度的区别与联系,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周代;财计官制;会计管理制度;国库

1周朝财计官制与现代企业会计管理制度比较

会计管理制度是对会计活动的规范,当然它的形成与发展也是循序渐进的。早在奴隶制时期就出现了基本的会计管理制度,主要是官厅会计制,而其中以周朝的财计官制最具代表性。

《周礼》一书中也曾对周朝的财计官制进行的记录:周王之下设六卿,天官之长大宰为六卿之长总揽王朝政务大权,包括采集筹划,组织与管理。下设两大职能部门。即是说,周朝的会计管理主要是两大部门,一个是会计组织部门,一个是国库组织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总负责人是大宰,即是天官。相当于企业的财务经理,接受周王的监督管理。

会计组织部门类似于我们现在的围绕企业的会计管理制度。周朝的会计组织部门设最高长官是司会,类似于现代企业的财务主管。他的主要职能有三个:一是组织对官厅财政收入的全面核算,定期提供会计报告,供大宰理财使用,接受周王检查。在企业中,财务主管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定期将自己的各项工作及下级部门工作以书面的形式向总经理报告,同时领导会计部门定期编制会计报表,供股东以及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使用。二是通过定期钩考,监督各种税收的实现及财物在各管理部门的收支动态,凡财用必管,凡会计必揽。而财务主管则是负责财务部门的运行,负责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这点也是相似的。三是通过下属司书掌管户籍及土地图册,将此数据作为考核赋税征收的依据。这是与现代财务主管职能的不同之处。因为古代要按人头征税,而司会此时相当于人口统计人员,向国家提供土地面积,农作物和人口数量,以作为征税依据。

在司会下面又设了四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司书、职内、职岁、职币。司书掌管户籍及土地图册,相当于现代企业中的会计一职,管理会计核算。而职内、职岁、职币这三个职位则相当于现代企业中的出纳一职,即主要负责现金业务。而与现今出纳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是将出纳一职一分为三,也就是分工更细,其中职内是负责现金的流入,职内负责现金的流出,职币则负责现金的余额。职内、职币、职货负责的事务时整个国家的,事关重大,再加上当时没有计算机,经济业务的记录,确认,计量等的速度当然不能与今天的相提并论,分工的细化在当时对于提高工作效率是很有帮助的。

2周朝财计官制与现今国库管理制度比较

2.1会计组织部门的比较

当然以上我们只是将周朝的会计组织部门与现今企业的会计组织体系进行了比较粗略的比较,其实在我们当今的国家会计管理体制中,也有一些与其相似的地方。我国当今的国家会计管理模式:①围绕企业会计的组织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所展开的会计管理体制,截至目前为止,共出现了三种会计管理模式,它们分别是会计委派制、财务总监制和稽查特派员制;②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组织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所展开的会计管理体制,截至目前为止,共出现了两种会计管理模式,他们分别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其中,财务总监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其对国有企业的绝对控股地位,向国有大中型企业直接派出财务总监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在这种会计管理体制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国有资产管理局向管辖的国有企业派出财务总监;财务总监根据授权,对国有企业的整体财务进行专业、专职财务监督。这与企业的会计主管相似,也与周朝的司会工作职能相似。

2.2国库组织部门的比較

除会计组织部门外,周朝还设有另一个管理财务工作的部门,即国库组织部门。相当于企业的物资保管系统以及政府的国库。在周朝的国库组织部门中最高长官为小宰,与司会平级,掌握预算,相当于企业中的预算管理部门。国库的具体领导官员为大府,也属于天官系统。,级别小于小宰。大府的职责有四个:一是总管国库的财务收入,二是统领各库长官,三是总管国库的财务支出,四是岁终组织总考国库财物入出,向上报告考核结果。在大府之下,分仓设官专库管理,即不同物品放入不同仓库管理,不同仓库由不同人员管理,同样也是分工明确。而现代国库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财政国库是财政部门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履行职能的一种体现;第二,财政国库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国库资金收支操作,而是一系列管理职能的集中体现;第三,财政国库重在控制预算执行,要保证财政资金收支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规定执行;第四,财政部门要对政府资产和负债实施管理,要提高政府资产和负债的管理效率。由此可以看出他们都是接受政府委托的,都负责预算工作,对政府资产负债进行管理。当然我们也有创新,比如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它的特点主要是:其一,财政部门统一设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单位不设立财政资金存款账户,所有财政资金收付活动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其二,财政资金收付方式规范。税收和非税收入通过银行系统及时缴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资金支出由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财政资金余额只保存在国库单一账户。其三,实现财政收支实时动态监控。财政部门实时监控每一笔财政资金收入以及支出情况。

2.3税收事务管理的比较

对于部分税收事务也不由国库管理,而是由地官大司徒主管。周朝时,大司徒系统分掌税负收入组织工作,从税种方面讲主要集中在商税和农牧赋税的组织管理方面。也包括部分杂税。商税征收由司事下大夫征收,由泉府负责铅笔保管。商税可以赊货;农业税由载师,闾师及县师负责,所收粮谷的保管发放由廪人负责。

周朝的国库组织管理制度与部分税收事务的管理类似于现今的分税制,也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这样中央与地方各有所得,一方面有利于集中中央财政收入,加强政府的转移支付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同时减轻中央工作负担,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3对周代财计官制的评价及启示

周朝的财计官制确定与组织设置总体格局及其所体现的总精神,主要是“九府出纳,统由司会监管”。所谓“九府出纳”,“九府”是指职内,职币,大府,玉府,内府,外府,泉府,及春官宗伯统管之下的天府和秋官司寇统管之下的职金。天府掌管祖庙里的全部财物,职金则掌管锡石,颜料和罚金。由于以上九大保管部门掌管着整个王朝的财物保管与收发工作,古史称“周礼九府”。所谓“统由司会监督”,从组织设计方面讲,在这“九府”之间也存在着相互牵制的关系,其中总出纳部门起总控制作用,通过大府,地官,春官,秋官系统控制国库,而大府直接控制玉府,内府和外府。这九大保管出纳部门又统一受到司会的控制。司会通过司书控制总出纳部门,而总出纳又控制着国库组织系统,这样,最终使王朝的财物保管,出纳之权通过会计核算都置于司会控制之下。这种相互牵制的,分工明确的现象在现代企业会计管理制度中也有应用。比如出纳和会计这两个岗位不能由同一个人担任。

在周朝还设有宰夫,他负责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相当于现在的审计。

从上面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我们现在的会计管理制度有许多历史的痕迹,当然也有自己的创新。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 刘莎.西周财计官制与我国财政部体系对比研究[J].现代 商贸工业,2010,(19).

[2] 游婷婷.周代财计官制中内部控制思想的探讨[J].时代经 贸,2007,(72).

作者:曾敬

第4篇:最新女职工产假制度

【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

一、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还有要提醒大家一点: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第5篇:女职工请产假制度

XA/ZC-GL-2009-1

请产假的制度

为了规范产假制度,理顺产假薪酬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被公司正式录取的员工并且已于公司

签定劳动合同。

二、 产假期限规定:正常产假90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难

产可另享受15天。

三、 工资的发放办法:请产假人员只享受产假期限规定所在岗位的

基础工资。如签定三年及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产假期间公司按正常在岗职工负责交纳三个月的相关保险金。

四、 请产假程序:

1、 请产假人员必须在请产假前一月写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

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2、 请产假时办理移交手续。

3、 请产假时依照长期请假条的标准认真填写。

4、 请假条和移交手续一式二份交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 请产假员工上岗要求:

1、请产假人员按照产假期限规定到假后,按时上岗者,工资按照所在岗位的原工资发放。

2、延长产假期限规定一个月至二个月的员工,上岗前如继续从事原工作的,需实习一个月,实习期满后写转正申请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

3、延长产假期限规定一个月至二个月的员工,上岗前如更换工种,需到新岗位实习一到二个月,实习期满后写转正申请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

4、延长产假期限规定一个月至二个月的员工,实习期间工资按照本人

所在岗位的基础工资发放。

5、请产假超出三个月(包括三个月)的员工,上岗前需重新实习,并

按新员工的实习工资发放,工龄从重零算起。

六、 请产假如需延长期限,应提前一个星期来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

手续,并交纳请假其间的医保和社保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将一切医保、社保停办。

七、 产假期限到,未在一个星期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产假延续手续,

人力资源部视为自动离职。

八、 请产假人员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享受9个月哺乳期,在哺乳期上

岗的员工每天有2个小时小孩哺乳时间,此期间工资及福利不

受影响。

九、 妻子在产假期,配偶享受7天的护理假。

十、 本规定从二00九年一月一日执行,以前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十一、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室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部

二00九年一月一日

编制:审核:批准:

主送:基业各部室工贸

抄送: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

请 产 假 条

月日至月需延续请假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并交纳医保费,社保

费。

人力资源批示:财务部审核:

总经理批准:董事长批准:

请 产 假 条

月日至年月日请产假,现产假期限已到,由于需延续请假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并交纳医保费,社保

费。

人力资源批示:财务部审核:

总经理批准:董事长批准:

第6篇:员工婚假 产假丧假制度

为保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不在此范围内。

二、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的,可统一享受婚假7天,工资照付

三、产假

1、婚后计划生育内的正常生产可享受产前假15天,产后不低于90天。

2、女职工在产前假期和产后假期由生育保险基金发给生育津贴。公司按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三个月(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予发放)

3、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给予男职工7天照顾假。

四、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由本人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可享受三天带薪假期,路费自理

2013年销售部经理绩效考核办法

销售部经理实行利润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每月按销售额0.05%计奖金。考核项:

1、月工作总结计划总经理审阅合格。

2、月销售额(完成80%即为合格)

3、业务培训每月一次

4、两个月以上欠款超过十万(12年长期欠款元月30日前清完)。

5、出差天数不少于15天。

以上考核项由办公室主任,财务经理共同考核,平均各项按月计发奖金。

1. 业务费用如实报销记入各自账户《业务费销》,由办公室主任登记,总经理签字,出纳报支。

3.奖金=公司净利润*10%-业务费账户金额(年销售额低于4500万不计

奖金)

第7篇:女职工产假 法律对女工产假规定

产假。在女职工权利保护上,国家法律作出了专门的法律规定,在有关女职工产假待遇,国家女职工生育保护条例规定: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四、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晚育,所以在实践中,各省市往往都会对符合计划生育晚婚晚育政策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

北京的规定:

(1)北京市女职工的基本产假为90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即10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产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单位应当支付女职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予以奖励。

(5)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天数为: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流产既包括自然流产,也应包括人工流产。

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8篇:产假管理规定

中北学院关于女教职工产假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女教职工产假管理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产假假期规定及工资待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符合晚育年龄(24周岁)的妇女,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10天),其配偶可享受护理假7天。

3.专业教师根据教学工作实际,产假时间为一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原则上不能跨学期请假。若遇特殊情况,跨学期请假的,需另行申请,由系(室)主任、教务处、分管院领导审批。

4.流产假期:怀孕3个月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15至30天产假;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7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90天。

5.接受节育手术者,如放置宫内节育环、取宫内节育环、输精管结扎、单纯输卵管结扎、人工流产、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等,根据医院诊断证明确定假期。

6.休产假不得提前或退后,女教职工产假遇寒、暑假可顺延。

7.产假期间,绩效奖停发,其他工资待遇不变。专业教师因跨学期请产假的 5个月以外期间,岗位工资、绩效奖、各类补助停发。

二、哺乳假、妊娠假、保胎假假期规定及工资待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两次不够,时间可合并使用。(针对行政管理人员适用)

2.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分管院领导、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可请哺乳假。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一孩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为6个月;符合生育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哺乳假为3个月。婴儿满周岁经医疗单位诊断为体弱儿的,可延长哺乳期,但不超过半年。哺乳假期间,岗位工资、绩效奖、各类补助停发。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分管院领导批准,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可休产前妊娠假60天,期间,岗位工资、绩

效奖、各类补助停发。

4.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院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分管院领导批准,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可休保胎假,期间,岗位工资、绩效奖、各类补助停发。

三、 请假流程

由教职工在预产期前一个月(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填写《中北学院女教职工休产假申请书》,行政人员由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教师由教务处、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报院组织人事处备案,领取《中北学院关于女教职工生育相关费用报销的说明》。

中北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一:中北学院女教职工休产假申请书

附件二:关于女教职工生育相关费用报销的说明

第9篇:产假规定

产前假。《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半月。请产前假期间,应作出勤对待;未请产前假的,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安排夜班,给予正常上班待遇。

广州市正常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计划生育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剖腹、ⅲ度会阴破裂的难产假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引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男配偶假期10至15天。(根据《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

上海市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北京市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天津市实行晚育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励,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或者增加产假三十天。(根据《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四川省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62条

《劳动法》第25条第

(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第

(三)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一般情况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你在哺乳期无正当理由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厂方一再通知,仍不上班,已构成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职工主动以不作为得形式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厂房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是对你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确认,厂方通知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行为,与法律法规关于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没有冲突。

上海地区:

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一、 必须享受的假

1、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 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工资8成

2、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相关假期的待遇规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原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 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医疗津贴3000元。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产假、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工资标准,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根据原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

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

还有要提醒大家一点: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5] 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失职舞弊、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外,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特别提示:

1、劳动合同顺延,一般无须另行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

续签劳动合同不应当变更合同条款,劳动者也不应当拒绝用人单位按原条款提

出的续签要求。

2、仅仅由于劳动合同顺延导致劳动者符合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件的,不得作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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