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治理工作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是一种常见的应用文内容,有着自身的格式和内容,那么一份详细的方案,应该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物业治理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治理工作方案1

一、公共设施设备治理

1.治理目标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重大治理责任事故。治理措施

(1)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治理制度。

(2)配备所需专业技术职员,严格执行操纵规程,设备治理和维修职员持证上岗。

(3)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积垢,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4)建立供电、供水的治理制度,供配电、供水系统配置职员24小时值班。

(5)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定期保存。按工作标准时间排除故障,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6)消防系统设施齐全,完好无损,确保随时启用。

(7)消防治理职员把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设施、设备的各种题目。

(8)制订有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火灾安全隐患。

(9)给排水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按规定时间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等证齐全。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治理措施,水池、水箱四周无污染隐患。排水系统通畅,汛期无泛水,地下室、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遇有事故,维修职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保证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0)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维护周到,公用管线同一下地或进公共管道,无排挤管线,无碍观瞻。道路、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大厦范围内的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二、安全治理

1.治理目标

(1)确保大厦内无因治理责任引发的重大火灾。

(2)维护好大厦内的公共秩序,控制私设摊点、广告牌、广告字画、乱贴、乱画现象;控制小商小贩进进。

(3)有预见性地对任何可能危急业户的安全情况,采取防范措施。

2.建立交互式联动治安网络

(1)在大厦设立活动岗哨,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做到每两小时巡视一遍,并记录安全情况及消防设备、公共物品的完好情况。

(2)遇有紧急情况或其他治安需要,治理处通过对讲机下达指令,巡逻职员可在1至3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支援。

(3)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关系,并商请其警官兼任治理处安全治理指导员,定期与治理处安全治理员分析治安形势、特点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

3.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盗窃、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异常现象时,治理处迅速调集巡逻安全治理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控制局面,争取主动。

(2)迅速调整人力、物力,以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发生案件时,立即报警并维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破案。

(4)治理处主任应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沉着、机智实施处理,并向上级进行报告。

三、装修治理

1.日常装修治理

(1)治理处安排职员办理装修队伍的培训、验资、登记、审批和发放各类证件。

(2)跟踪施工情况,治理处主任逐日巡视,了解各施工点施工情况,安全治理主管逐日三次不定时巡视,了解施工情况及纠察施工队运行情况。

(3)安全治理员24小时值班,控制职员进出并做好相应记录。

(4)装修垃圾清运。采取定时上门收集和业户申请相结合的方法,袋装清运,日清日运,不堆积、不滞留,不污染小区内外环境。

(5)安全治理组负责装修日常安全工作。

(6)与业户和施工队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7)装修材料按指定时间进进,安全治理员进行认真查验,发现有毒、易燃、未作处理的材料严禁进内。(4)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应向治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治理职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8)安全治理员巡查时,对装修点的材料、装修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报告。

(9)发生紧急事故时,按紧急处理措施程序进行。

四、消防治理

1.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

(1)治理处负责建立消防安全小组。

(2)治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负责人。

(3)治理处其他职员为义务消防员。

(4)安全治理主管为专职安全监视员。

(5)日常巡视安全治理员为兼职消防巡视员。

(6)治理处负责制定组织机构图及职员职责。

2.建立各项消防制度

(1)消防检查制度。

(2)专职安全员逐日检查小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动火作业监视、安全用水、用电情况等,检查结果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中,该记录每周由治理处主任审核。

(3)兼职巡视员负责每楼、每层消防安全情况巡视,每两小时巡视一遍,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

(4)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过夜。

(5)发现业户因装修造成的消防隐患,应向业户发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6)治理处制定《动火审批制度》,内容包括动火申请和审批程序及违章处理方法。

3.防火措施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业户要树立防火意识,治理处每周确定一名主管以上的治理职员为防火值班员,全面负责小区的消防工作。

(2)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电器线路需维修时请及时找治理处安排施工。

(3)严禁在小区内烧废纸、杂物,乱丢烟头或燃放烟花爆竹等。

(4)不准改变、拆除、封堵消防设施和通道。

(5)不准在楼道、过道设立仓库,堆放杂物,阻碍通道。

(6)严格装修审批手续,动火审批手续,保证每楼、每层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7)公共场所严禁使用可燃性装修材料,室内使用可燃性材料要严格控制,并加以处理。

(8)配备火警时刻的必须器材,如:应急照明灯等。

4.消防知识培训

(1)对业户的消防要求(包括安全用水、用电),通过《业户须知》、《治理公约》传达到各业户,并向业户发放有关消防学习资料,用宣传栏等消防宣传途径对业户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2)治理处内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上午为各组安全消防学习时间,学习教材是安全消防治理条例,内部的消防治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操纵方法等,学习情况须具体记录。

(3)治理处主任每月检查一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认可。

(4)在安全消防活动日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由各组自行在活动记录中登记并整改。

(5)专、兼职消防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常识和消防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其资格每年确认一次。

5.消防设备治理

(1)治理处负责建立消防档案。

(2)治理处对各种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标识进行设计,编制《消防设备标识登记》。消防设备标识由治理处主任指定人专实施,并在各项安全检查中作为检查内容。

(3)制定《设备治理制度》,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1)小区内每年至少组织一到两次消防演习,具体办法和内容参见由治理处每次制定的《消防演习方案》并报政府消防部分。

(2)消防演习后,治理处主任编制《消防演习报告》。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题目,及时调整、纠正并验证其结果。

五、车辆治理

1.小区停车场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小区安全治理员负责治理,车辆可以随时进出、停放。

2.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小区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进进停车场。

3.车辆进进:车辆进进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治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取得治理员同意后方可进进。

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治理员指挥,留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四周车辆保持适当间隔,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整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珍贵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治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应通知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停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5.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留意四周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治理员交回停车牌,治理员核对牌号相符,收回停车牌、收取停车费后方可驶离。

6.治理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饮酒、睡觉,不得离开,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职员进进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公道要求应给予满足。治理员交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内登记记录相符,并列签字交接。

7.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六、清洁治理

1.职员配置及分工详见岗位架构图(略)。

2.工作流程及质量治理标准。保洁工作流程及标准将按照ISO9000标准,由本公司制定。大厦玻璃幕及外墙清洗将委托专业服务公司实施。

物业治理工作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造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市局下发《市开展物业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规定,进一步做好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现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物业行业专项治理,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处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1.下大力度整治小区“脏乱差”现象。县住建局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服务质量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服务合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下大力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一是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协助规范垃圾投放并及时清扫清运,积极消除小广告、乱贴乱画和堆放杂物等现象,加强小区单元楼道、电梯、垃圾箱、地下车库等公共设施清洁消毒工作;二是做好小区秩序的维护,配合社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和车辆管控工作,认真落实物业各岗位值班职责,做到管理责任明确、各项工作有序;三是加强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定期巡检和养护共用部位。特别要加强电梯和消防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完善设施设备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做好保养检修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处于完好和正常运行状态;四是做好小区绿化美化工作,全方位进行绿化、美化,组织开展修剪树木、清理杂草、绿植补种等举措,确保小区内无泥土裸露、路面无尘土。

2.着力解决居民“急难愁盼”事项。督促物业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服务观念,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不断提升物业企业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对所服务小区供水、二次加压、供电、供气、供热、电梯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联合属地及相关部门快速处置解决。要着力解决群众迫切需求的老旧小区停车难、加装电梯等关注度高的问题。要按照“精准应对、快速处置”的要求,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制,要及时发现、立即报告、快速解决,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从而提升小区整体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3.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行动。县住建局联合消防大队、派出所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继续深入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打通“生命通道”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应措施,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落实到位。要督促物业企业在小区内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和路面及两侧施划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车。要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巡查、检查,及时疏导、维护小区车辆行驶及停放秩序,制止车辆乱停乱放。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停车等违法行为要及时规劝制止,对规劝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要督促物业企业建立应急处突机制,配备便携式挪车器等应急处置器材设备,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

4.持续破解无物业小区引入物业企业服务难问题。县住建局督促乡、镇政府、居委会、社区指导居民小区及时成立小区业委会,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建立以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物委会、业委会、楼门长等多方协商共治的方式,共同出谋划策,加大物业宣传的同时,广泛征求居民意愿,采取“先偿后买”、居民代表自选物业等多种形式逐步引入物业企业实行专业化服务,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按省市要求增加物业企业进驻小区服务的数量,11月底前物业覆盖率增加不低于3%。

(二)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

1.建立完善全市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按照《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扎实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库,负责辖区内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确认、上报工作,利用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常态化检查考核,对日常受理的投诉情况及相关信用信息建立台账,确保日常监管与信用信息管理无缝对接,依照规定纳入信用记录管理。

2.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我局督促各物业企业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制度,接受业主、社会和主管部门监督,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评审晾晒,让物业企业的业务、服务、账务在阳光下运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和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联系方式、车位车库使用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信息,可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告知业主公示内容。

3.建立群众反映问题快速处理机制。要畅通居民投诉渠道,提高投诉处置效能,发挥各级网格化管理中心和网格员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物业管理专业性调解组织。要结合群众反映情况检查物业服务履约水平,重点针对投诉频发或反映问题严重的物业服务项目,依据已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重点进行督查检查,经核实问题属实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据物业条例有关要求进行处罚。市局将建立全市物业服务投诉处理登记制度,对各地办理及反馈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内容。

4.建立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各物业企业要建立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定期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针对消防安全、电梯安全、防汛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等内容,检查责任落实、制度建立、设施设备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督促物业企业对小区各类消防设施和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整改隐患。要加强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杜绝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内停放和充电。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定期对楼道杂物进行清理,配齐配全各类消防器材,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要定期开展物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三)规范基础制度和完善配套政策

住建局要依据《市物业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合同备案、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备案等基础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资料清单、完善组织过程,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示范文本进行统一规范。要及时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对住宅物业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物业费减收的程序和减收标准制定出台相关文件。要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企业服务、物业管理用房配置、业主委员会成立等基础数据情况组织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并做到定期更新。

(四)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

住建局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核时限,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要杜绝出现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代收维修资金的行为,并全面清缴之前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代收的维修资金,确保业主缴存的维修资金统一归集到专用账户。要建立紧急维修事项清单,对涉及排水、消防、电梯等紧急事项使用维修资金的,可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先代为维修,后从维修资金中列支相关费用。要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控制专户管理银行数量,加强维修资金监管,严肃查处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规范违规违法行为处罚

住建局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据《市物业管理条例》,重点围绕物业行业基本制度的建立、落实和执行情况,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重点对建设单位是否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是否对物业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要求组织承接查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是否及时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并按要求公示公布相关内容等进行检查,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依据《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增补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邢建〔2020〕71号)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4月30日前)

制定本辖区物业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6日-9月30日)

对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治理,逐条拉出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各小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指导检查,并按月进行排名、通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0月1日-12月20日)

我县结合实际对本县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组织开展“回头看”整改提升,查漏补缺,完善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对物业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各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逐项分解任务,强化分工协作,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总结报送。住建局及时总结情况,并在本辖区内组织现场观摩,进行交流,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按市局时间节点要求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报告,并认真组织整改提升,查漏补缺,完善提高,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开展专项治理情况总结报告。

(三)加强宣传引导。住建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报纸、电视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物业行业专项治理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动员群众积极关注并参与活动,引导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增强主人翁意识,营造社会关注、群众参与支持、协力共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上一篇:审计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下一篇:生态移民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