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工作方案

2022-03-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移民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移民工作方案

移民开发局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陆政发〔〕18号)和《县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陆政办发〔〕29号)精神,根据《县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陆监发〔〕3号)文件精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构建惩防体系目标

要求,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移民开发工作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合理、规范有序行使行政权力;突出重点,以人、财、物管理使用和项目规划建设为重点,建立监督机制;实事求是,针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查找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网络、电话、窗口服务体系,增强行政行为运行的透明度。

(三)实施范围

县移民开发局各科室。

二、方法措施

按照全县的统一安排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

(一)开展学习培训

采取会议集中、文件传阅、学习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把学习贯穿于制度实施的始终。领会文件精神,掌握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具体事项,方式方法和根本要求,增强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制定实施办法

在召开局办公会议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县移民开发局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和具体的工作方案。

(三)认真组织实施

经过局办公会议分析研究,确定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项目规划实施为重点环节,以规划科为重点岗位,在县移民开发局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布。针对规划岗位和项目管理关键环节,制定前期预防、中期监督和后期补救的工作措施,规范运行流程,完善监督制度。

(四)加强监督检查

由分管领导牵头落实,采取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定期或者不定期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开展“四看”自查自纠:一是查看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是否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否提高;二看是否采取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工作;三看制度是否完善;四看电子监察、动态监督等措施是否到位。另一方面,按照全县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做好电子政务监察工作,推进网上监察和动态监管。行政行为监督情况纳入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五)按时上报情况

落实双月报告制度,双月20日前,将推进情况报县监察局。认真做好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把贯彻落实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情况报县监察局。每年7月1日前,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行政行为监督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报县监察局;12月1日前,做好相关工作,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抽查。

(六)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自检自查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即时整改的,也要明确整改时限、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整改的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绩效管理不严,对超过时限不整改、不落实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并在网上公开通报检查结果。

(七)及时总结完善

每年都要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完善措施,确定下一年的工作。

三、突出重点

确定负责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的规划科为关键岗位,库区和安置区项目实施为重点环节,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具体措施是:

(一)明确项目资金安排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政策法规,资金安排和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政策范围,实施区域在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

(二)明确项目资金安排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兼顾,村组直接受益,优先解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分析需要与可能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移民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在项目实施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坚持集体会议讨论决定,请县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充分论证,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和措施,做到项目规划及实施公开、公正、透明。

(三)严格项目立项和报批

认真执行省财政厅、省、市移民开发局关于库区基金使用管理的规定。使用国家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报市移民开发局评审;100万元以下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报市移民开发局审批;50万元以下的项目,县局组

织专家评审,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四)严格项目实施管理

获批准实施的项目,资金到位后,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组织实施。县移民局加强资金和质量监管。项目建设单位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审计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建立健全项

目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实施工作,成立县移民开发局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篇: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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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就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全市每年力争实施5万人移民搬迁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15万贫困群众的移民搬迁任务,整体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综合发展能力,让移民群众真正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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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起”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趋向,激发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自觉自愿接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

(二)整体搬迁、集中安置。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对贫困程度深、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居住点,优先安排。搬迁安置以县城(工业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

(三)差异扶持、综合推进。整合相关政策,移民搬迁户可享受移民搬迁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帮助扶贫对象解决搬迁安置困难和后续发展问题。

(四)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科学制定移民搬迁扶贫规划和安置方案,合理确定迁出地范围和搬迁规模。科学选址,配套建设集中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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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整合和政策支持力度。市、县财政要统筹解决好移民搬迁资金,移民户的建房资金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移民搬迁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中的特困户实行差别化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档立卡中的特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移民搬迁进城进园、乡镇、中心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费分别按每人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要按照X国土资字〔2013〕182号文件精神,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政策,确保农民利益。农粮、林业、水利、农网改造等涉农惠农资金,在确保资金性质、用途、管理要求不变的前提下,优先用于移民安置点建设。将移民集中安置点纳入县城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向安置点延伸,实现共建共享。移民对象办理城镇居住证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二)强化用地保障。把移民搬迁安置用地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专项安排用地指标,并积极争取防灾避灾专项用地计划,用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要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委农工部《关于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X府厅发〔2014〕20号)“搬迁移民扶贫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县两级按照各50%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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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专项安排解决”的政策,优先安排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建设工作的县(市、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三)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移民搬迁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贷款抵押、担保。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鼓励搬迁户入股或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山林经营权,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依法保障移民对原居住地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移民搬迁户原宅基地可通过增减挂等,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四)完善社会保障。落实支持贫困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统筹移民对象的城乡社保、医保、低保政策。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安置的移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困难移民户在取得城镇户籍后可申请城镇低保。允许移民对象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省市统筹时予以认可并接续,已进入企业务工的应随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

(五)优化公共服务。在县城和工业园区安置的移民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并可在过渡期内享受原户口政策待遇,按规定享受农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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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惠农政策。教育、卫计、文化、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六)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把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培训纳入“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中,通过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对移民搬迁就业指导服务,帮助移民户在本地本园企业就近就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统筹谋划;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部门配合、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的工作合力,促进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科学制定规划。按照“整体搬迁、梯度安置、差异扶持、综合推进”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地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整体搬迁的自然村或居住点,确定整体搬迁目标、搬迁范围和安置地点,制定好搬迁规划。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引导移民向县城和园区集聚,并实施乡村逐级审核、县审批,“三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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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确安置方式。根据搬迁农户意愿,结合实际,采取以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对有劳动能力,尤其已有家庭成员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务工的农户,引导他们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其他打算长期自愿在农村发展、或不具备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安置的贫困群众,在乡镇或中心村集中安置,坚决杜绝搬“富”不搬“穷”的现象,做到整体搬迁。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县(市、区)应在5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将移民搬迁的贫困户纳入结对帮扶对象,精准扶持,如期脱贫。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矿管部门负责指导搬迁安置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安置用地保障,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工作指导以及住房建设过程的监管;房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落实;环保部门负责指导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的环境评估;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充分调动群众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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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六)完善考核机制。市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行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落实,对各县(市、区)平时检查的情况,将作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县(市、区)民生工程移民搬迁扶贫专项工作的依据,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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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会昌县2009年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县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确保2009年度移民搬迁扶贫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移民搬迁扶贫,努力改变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移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工作目标、原则

工作目标:围绕“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总体目标,年内完成移民搬迁1432人(具体计划见附表),力争在12月31日前搬进新居。

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原则。

搬迁原则:实行整体搬迁的原则。在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时,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从地质灾害频发区和距离常年通汽车公路5公里以上的居住点中选择确定,同时优先搬迁居住在地质灾害频发区和生存条件相对恶劣的深山区、库区的农户,优先安排可能实现一次性整体搬迁的村组和历年尚未完成整体搬迁的迁出点的困难群众,不能达到整体搬迁的迁出点原则上不予安排搬迁计划,确保整体搬迁达到70%以上,努力实现整体搬迁。具体搬迁对象的确定按会府发〔2004〕26号文件规定,逐个进行审核,对2003年12月31日前已建(购)房搬迁的不予列入移民搬迁对象。

安置原则:实行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以集中、有土安置为主,分散、无土安置为辅。对列入移民搬迁范围内的部分特困户允许在县城、乡镇集镇或其他适宜生存发展的地方购二手房分散安置。

三、资金来源和管理

2009年移民搬迁扶贫的建房补助标准为3500元,其中省安排每人3000人,市财政配套每人400元,县财政配套每人100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移民建房,根据移民建房进度分批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移民户。就近避灾农户建房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县、乡(镇)政府负责解决。

四、审批程序

移民搬迁对象必须通过以下程序审批:

1、凡自愿搬迁的移民群众,由户主提出搬迁申请,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和《移民搬迁户承诺书》;

2、移民户主与所在乡(镇)签订搬迁协议;

3、对搬迁对象和搬迁户家庭人口进行张榜公布;

4、填写“会昌县移民扶贫搬迁户审批表”;

5、审批表经乡(镇)、村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县扶贫办审核批准。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1—3月份)

(1)自愿搬迁的移民群众,向县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搬迁申请;

(2)乡(镇)制定移民搬迁方案,上报搬迁对象名单;

(3)县扶贫办做好初步的调查摸底工作,审定移民搬迁对象,下达移民搬迁计划。

2、规划设计、签订协议阶段(4月份)

(1)乡(镇)落实好移民安置点,并搞好规划设计;

(2)县对各移民安置点进行验收后,正式确定移民集中安置点;

(3)组织有关移民户到移民安置点看点;

(4)乡(镇)与移民户签订《移民扶贫安置协议书》。

3、移民建房、发放房款阶段(5月至10月)

(1)乡(镇)组织对移民集中安置点搞好“三通一平”;

(2)组织移民户集中安置建房,乡(镇)帮助解决建房时的困难和问题,并进行质量监督;

(3)县扶贫办根据移民建房进度,分期分批发放建房补助款;

(4)完善移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4、整体搬迁、拆除旧房阶段(11月份)

(1)乡(镇)政府协助国土部门发放移民新宅基地使用证,收回原居住地宅基地使用证;

(2)乡(镇)政府要督促移民户按时拆除原居住地的所有房屋;

(3)对劳动力不足造成搬迁困难的移民户,乡(镇)要组织力量协助搬迁。

5、完善资料、检查验收阶段(12月份)

(1)按省、市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移民搬迁档案资料,做好所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对全县移民安置、建房、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旧房拆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评。

附件:会昌县2009年移民搬迁扶贫计划表

主题词:扶贫 移民搬迁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扶贫办,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办公室。

会昌县扶贫办2009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30份

会昌县2009年移民搬迁扶贫计划表

乡(镇)计划人数乡(镇)计划人数

筠门岭162人永 隆100人

周 田100人富 城100人

清 溪80人庄 埠90人

文武坝50人白 鹅60人

右 水100人庄 口60人

高 排100人西 江50人

晓 龙100人小 密80人

洞 头100人珠 兰100人

第四篇:关于移民涉稳突出问题稳控化解的工作方案

附件:

关于移民涉稳突出问题稳控化解的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移民涉稳突出问题的稳控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移民到市、省及进京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和瀑布沟水电站移民涉稳突出问题稳控化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移发〔2009〕25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涉及移民稳定问题排查工作,做到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移民到市、省甚至进京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全县稳定,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目标任务:集中化解一些容易引发移民稳定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及苗头隐患,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竭力做到“小事不出镇(乡)、大事不出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要避免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避免因信息不灵出现移民集体到市、省及进京上访情况发生,县内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影响的移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镇(乡)要高度重视移民涉稳工作,认真做好突出问题化解方案,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 加大政策宣传,切实维护移民社会稳定。县移民办成立移民涉稳突出问题稳控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农发局局长、县移民办主任文水清担任;副组长由农发局副局长、县移民办副主任赵云春担任;成员由余建彬、何久珍、李素琼、蔡力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发局扶贫移民开发科,负责涉及移民稳定的相关工作,加强与镇乡协调、沟通,做好移民诉求及稳控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集中排查及制定工作方案。深入扎实做好移民涉稳问题排查工作,各镇(乡)要组织专人排查影响移民和谐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通过逐村组走访移民、接待移民来访、召开移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确保把涉稳问题一件一件搞清楚,不留盲点和死角,全面掌握移民稳定的总体情况,及时发现不稳定的苗头和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对排查出涉稳突出问题,要逐一进行梳理,登记建档,制定化解工作方案,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问题得到化解。

(二)化解关系移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移民稳定工作重要性,切实解决移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镇(乡)要实行领导包案、挂帐督办,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调处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镇(乡),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我县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汶川县农村移民反映次数最多移民照明用电、养老保障人员保险金问题,花源镇、文井乡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移民思想工作,耐心讲解政策,防止问题积累、激化。

(三)切实做好移民中重点人群、重点人员的信访稳定工作,竭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要抓好重信重访问题整治,各镇(乡)对本区域范围内的涉及移民不稳定因素逐一归类建档,落实包案责任。二是处理好重点人群、重点人员反映突出问题化解。要逐项、逐案、逐人建立台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交办督办,限期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尽快部署,迅速展开工作。各镇(乡)要尽快开展移民涉稳突出问题排查活动,4月30日前要制定好稳控化解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深入一线督导。要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切实把工作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移民社会稳定。

(二)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乡)是移民涉稳工作责任主体,镇(乡)主要领导是移民涉稳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切实把抓好移民涉稳突出问题化解工作落到实处。对于该排查出的不稳定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化解而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新津县移民办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第五篇: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

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通过完善廉政预警和防范机制,做好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理塘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工作》精神,结合扶贫移民工作实际,特制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把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用于惩防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资源,集中力量抓好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防范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减少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财政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实施范围: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施范围包括局领导班子、局内各股室、中心。

三、方法和步骤:

实施风险点防范管理,要按照学习动员、查找风险点、风险评估和备案、制定预防措施、进行风险点检查、总结六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学习宣传阶段(4月20日-5月20日)

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县委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若干准则》等党规政纪;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实施风险点防范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20-6月20日)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2、查找风险点。

重点查找的主要内容是:(1)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围绕放松世界观改造、思想信念、政治素质、荣辱观、纪律作风等进行查找。(2)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风险点:结合扶贫移民工作实际,查找单位的各项制度是否具体管用,是否覆盖各项公务或业务活动,是否覆盖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是否因体制机制原因造成监督权力不足不强等。(3)岗位职责方面存在的风险点: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和履行到不到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集体决策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单位内部各环节之间履行职责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资金流量大、项目密集、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岗位业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机关全体职工、各股室、局班子,要紧紧围绕所在岗位的职能特点,盯住容易发生问题,诱发腐败的重点环节,从思想作风方面、制度机制方面、岗位职责方面,认真查找风险点。特别是对已经暴露出

问题的岗位和个人,要作为重点认真排查。切实做到自己查找与相互查找相结合、内部查找与外部查找相结合,层层排查,环环相扣。

3、风险点登记造册。在全面查找的基础上,对可能涉及的风险岗位、风险环节、风险部位和风险人员等风险点进行梳理总结。对每个岗位产生廉政风险的可能性或概率进行分析研究,对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环节进行甄别、筛选,最终确定本股室、中心的廉政风险点。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筛选确定后,把风险岗位、风险环节、风险部位的风险点进行登记造册备案,为风险防范提供重要依据。

4、对被列入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岗位和个人,局风险点防范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对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5、制定预防措施,依据登记造册备案的廉政风险点,结合股室、岗位职责,研究制定廉政风险点管理措施,建立、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责任心教育,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章守纪,提高干部职工对岗位风险的认识和廉政风险点管理的意识。建立健全权利制约监督机制,防止利用行政权利违规违纪、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发生,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坚持源头治腐,关口前移,注重事前防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增强廉政、勤政意识,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三、考核阶段(7月上旬-8月上旬)。主要任务是对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质量考核。主要工作有:

1、单位定期自查。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标准,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小结,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县纪委。

2、阶段性检查抽查。县纪委将及时分组进行阶段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结合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量化考核和评估。

3、建立两级评估考核档案。各股室每半年要定期自查、群众测评和动态考核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并对股室和个人统一分别建档。县纪委(监察局)结合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和考核评估。

四、修正阶段(8月中旬-9月下旬)。主要任务是改进和完善风险防范工作。主要工作有:

1、根据考核结果,总结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经验,修正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并实施奖惩。

2、建立廉政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内部管理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出现问题能修正、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四、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是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衡量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不仅要看查处了多少问题,也要看通过严格防范避免了多少问题。要通过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促使

全局干部职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减少工作和生活中的失误,防止和避免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2、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列为“一把手”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部署,搞好思想动员,周密组织实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态势。

3、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对确定的风险点要重要进行监督管理,要充分体现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形成以人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提醒诫勉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制约在前。

4、政务公开,阳光防腐。完善局内政务公开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系统。一是建立政务公开查询系统。依据《政务公开目录》,将财工作计划、政策法规、管理制度,财政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主要业务流程、办事程序、干部任免、职称评定、工资调整、年终考核及评比奖惩等信息全部录入,方便群众查询。二是设立政务公开公示系统。将每月财政收入、资金分配、资金拨付、项目申请、股室指标下达、干部考核奖惩情况及时进行公示。三是设立政务公开评价系统。办事群众可以通过该系统,对各股室服务态度、工作时效等进行及时评价。

5、民主管理,接受监督。一是对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年编制预算并经旗政府审核后报人大批准,使各个部门全年资金的分配情况公开透明。二是资金指标文件下达抄报旗审计、监察局等监督部门,便于监督机关了解情况并跟踪监督。三是建立了行风监督台,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情况。五是加强目标化管理,将廉政建设作为职工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评优、评奖相结合,与职务晋升相结合。六是全面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6、扎实推进,点面结合。本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与旗委要求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干部读书年活动、双百双千结对扶贫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点面结合,环环相扣。

7、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风险点上的工作人员发生问题的,要迅速制止和纠错,并及时汇报,防止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对遮掩、袒护不廉洁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第六篇:青海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2〕23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强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2〕1131号)精神,结合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增强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依据,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规范项目实施,严格资金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政策实施效果。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项目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

二、工作原则和重点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依法、规范、系统、科学的原则,在现行行政监察、重大项目稽察、财政绩效评估、政府审计等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移民管理机构落实后期扶持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包括四个方面:

(一)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保障机制建立与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移民管理机构能力建设、规章制度的制 —1—

定和落实、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实施、后期扶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移民维稳预案制定和落实等情况。

(二)后期扶持相关规划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直补资金发放、项目实施与管理等情况。

(三)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应急补助资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四)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主要监督检查移民群众收入水平变化情况、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情况。

三、工作措施和方式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督导、检查、稽察、内部审计等形式组织实施。

(一)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的督导组,不定期深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督促、指导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按照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要求,省移民安置局负责组织省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州(地、市)、县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稽察、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内部审计,并通过督促检查、实地调研、调查统计等多种方式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督促解决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移民安置局每年要对本单位和各州(地、市)开展的稽察、内部审计和经常性检查等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年度总结报告,并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各州(地、市)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地区后期扶持

政策实施督导、稽察、内部审计和经常性检查工作,并于当年12月底前将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移民安置局。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省移民安置局要按照后期扶持政策要求和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部署,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要根据有关规定抓紧完善稽察和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统筹安排稽察、内部审计和经常性检查工作;要明确负责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稽察和内部审计的管理部门,建立稽察审计专家库;要将监督检查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级政府及发展改革、财政、移民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督导、稽察、内部审计和经常性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资料,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督导、稽察、内部审计和经常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省、州(地、市)移民管理机构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令第13号)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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