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萨特故障案例分析

2022-09-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帕萨特故障案例分析

帕萨特轿车空调制冷不足故障诊断与排除

摘 要:夏季高温难耐,汽车空调的使用频率也越来越高,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首先针对一般车用空调制冷不足进行阐述,然后延伸到帕萨特车型的空调制冷不足故障进行详细分析,也可延伸到其它车型,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帕萨特 空调故排 制冷不足

Diagnosis and Troubleshooting of Insufficient Air Conditioning and Refrigeration Faults

Zhang Yongpo

Key words:passat, air conditioning exhaust, insufficient cooling

夏季高溫难耐,行车过程中空调是必不可少的电气设备,其运行环境复杂,经常出现各种故障,其中空调制冷不足故障时有发生。本文先就一般车型进行讲解,后延伸到大众帕萨特轿车(自动空调)出现空调制冷不足故障再进行阐述。

1 汽车空调系统组成和原理

汽车空调系统由制冷装置、暖风装置、通风装置、空气净化装置和加湿装置中的一个或多个部件以及必要的控制部件等构成,用于调节乘员舱内的温度、湿度和洁净度,并使其以一定的速度在车厢内定向流动和分配,从而给驾驶员和乘员提供舒适的环境及新鲜空气。其中汽车空调制冷装置(系统)主要由制冷剂、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节流装和辅助控制元件等组成。

汽车空调制冷系统可以分为膨胀阀式制冷系统和节流孔管式制冷系统。汽车空调制冷系统是利用液态制冷剂汽化产生冷效应的原理进行制冷的。下面简单述说膨胀阀式制冷系统的工作原理。一般来说,制冷工作过程可分为压缩过程、冷凝过程、干燥过滤过程、节流过程、吸热过程五个阶段。

1.1 压缩过程

汽车空调制冷系统工作时,空调压缩机将从蒸发器过来的低温低压气态制冷剂,压缩为高温(约80℃)高压气态制冷剂。

1.2 冷凝过程

高温高压的气态制冷剂流经冷凝器时,通过与冷凝风扇吹来的空气进行热交换,把热量散发出去,制冷剂变为高温(约60℃)高压的液态制冷剂。

1.3 干燥过滤过程

热交换后的制冷剂变为高温高压的液体,液态的制冷剂通过储液干燥器吸收水分并过滤杂质。

1.4 节流过程

液态的制冷剂流经节流减压装置膨胀阀时,在其节流的作用下,急剧降压降温,汽化膨胀,变为低温低压的气液混合体(雾状)。

1.5 吸热过程

低温的制冷剂随后在蒸发器吸收周围空气中的热量,空气的温度降低,并被吹入车厢内,从而产生制冷效果。气态的制冷剂又被吸进压缩机,开始下一个循环的工作。

2 汽车空调系统制冷不足的故障诊断与排除

2.1 故障现象

使用空调时,感觉空调制冷效果不佳,用测温仪在空调的出风口检测,实际温度比规定温度高。

2.2 故障原因

(1)制冷剂不足。(2)系统堵塞。(3)冷凝器风扇电动机有故障而不转动,冷凝器本身冷却不足。(4)鼓风机因电路故障而不转动。(5)压缩机离合器打滑,压缩机内部断路。(6)蒸发器通风道被灰尘或杂物堵塞。(7)循环活门未关,使车外的热空气进人车厢。(8)膨胀阀故障。

2.3 故障诊断与排除

2.3.1 开启空调后,检测出风口风量是否正常,若正常按下述步骤进行检测

(1)检测压缩机运转是否正常,若压缩机运转异常,应拆检压缩机。(2)若压缩机运转正常,观察储液罐的观察窗,判断制冷剂是否符合要求。观察窗有气泡,说明制冷剂不足,应检漏,排除故障后重新加入制冷剂;若观察到有大量气泡,说明系统内有空气,须更换空气过滤器、检漏、抽真空后重新补充制冷剂。(3)制冷剂符合要求,用压力表检测系统压力,若低压侧呈真空,高压侧压力也低,干燥罐或膨胀阀前、后管路挂霜,说明系统堵塞,须更换干燥罐或清洗、调整膨胀阀。(4)系统压力正常,检测通风口的密封性。检查循环活门关闭是否严密,应关闭严密,不使车外的热空气进入车厢。检查活门电磁阀是否动作,真空管是否漏气,根据情况更换损坏的电磁阀或漏气的真空管。(5)检查送风部位,若有漏风部位,应用密封胶进行密封。

2.3.2 开启空调后,出风口风量不正常,按下述步骤进行检测

(1)检测鼓风机是否转动,鼓风机若转动正常,应检查空气过滤器是否堵塞,若堵塞,进行清除。(2)检测蒸发器通风道空气导管是否移位,若移位应重新安装;若被灰尘和杂物堵塞,应清除风道、蒸发器表面灰尘和杂物。(3)鼓风机转动缓慢,应检查蓄电池接线端子是否松脱或锈蚀。

2.3.3 鼓风机不转动,应开启鼓风机开关检查高、中、低速挡运转情况

(1)若高速时能转动,中、低速时不转,应检查或更换变阻器。(2)若高、中、低速都不转,检查鼓风机和变阻器。

3 帕萨特轿车出现空调制冷不足故障的典型案例及分析

案例一:

一辆2004年生产的帕萨特B5轿车,装配BBG2.8V6发动机,搭载01V5档手自一体自动变速器,行驶里程19万km。客户反映该车在静止时空调制冷效果差,在正常行驶中制冷效果有改善。

分析与排除:起动发动机并怠速运转,接通空调开关,触摸空调低压管感觉到不凉,而且空调出风口吹出的是热风,故障确实存在。接下来连接压力表检查高低管路内的压力,发现低压侧的压力为2.6bar,高压侧的压力为26bar。低压与高压侧的压力都高,造成压力高的原因可能是制冷剂过多或散热不好。

首先检查冷凝器表明是否过脏,发现更换过冷凝器,而且表面不脏,可以排除冷凝器过脏的原因。检查发现电子风扇(小)在高速运转,而且是向后抽风,这表明电子风扇运转正常。检查硅油风扇(大)时发现风扇运转时往后抽的风很小,关闭点火开关检查风扇,发现该风扇不是V6发动机使用的风扇。

经过与客户沟通得知,该车前不久出现过事故,风扇可能是出现事故时更换的不是V6使用的。更换V6发动机使用的风扇后,起动发动机检查空调系统的压力,低压为2.lbar,高压为14bar。检查空调出风口吹出的是冷风,说明故障已排除。

总结分析:该车的故障现象是静止时空调制冷效果差,在正常行驶中制冷效果有改善。根据故障现象表明在静止时散热效果不好,散热效果不好,压力会升高。通过测量高、低压侧的压力,得知压力过高。通过检查冷凝器可以排除冷凝器的原因,最后检查风扇,发现该车安装的不是V6发动机使用的。遇到类似故障时应检查空调系统的散热是否正常。

案例二:

一辆2012年生产的新帕萨特轿车,装配CEA1.8TSI发动机,搭载09C6档手自一体自动变速器,行驶里程5.3万km。客户反映该车空调制冷效果差,出风口吹出的风不凉;但是有时空调制冷效果正常,出风口吹出的风是凉风,这种现象持续时间很短。

检查分析:首先起动发动机并怠速运转,然后将空调设定温度调到最低,感觉出风口吹出的风不凉,触摸空调低压管感觉也不凉。故障确实与客户描述一致。

接下来使用车辆诊断仪VAS5051B进入网关安装列表检查故障,发现所有控制单元均不存在故障。进入空调加热器电子设备查看空调系统的数据,发现制冷剂压力:9.6bar、压缩机关闭要求:压缩机启用,不存在关闭条件、压缩机电流实际值:0.775A、压缩机电流规定值:0.820A、压缩机负荷:4.3N.m、蒸发器后温度:18.7℃。

通过查看以上数据得知,该车的压缩机不存在关闭条件,也就是说在制冷效果差时不是由于空调控制单元切断压缩机造成的。压缩机电流是指压缩机后部的调节阀N280的电流,规定值是空调控制单元经过计算的,N280现在要以0.820A的电流工作。实际值是指N280在工作时的电流,空调控制单元以0.775A的电流控制N280工作。该车出现故障时的实际值与规定值相差不大,表明控制制冷效果差的原因不是由于空调控制單元造成的。

压缩机的负荷是指输出功率,负荷越大,制冷剂压力就越高。制冷剂压力为9.6bar,压力太低,压力低的原因可能是压缩机的负荷太小,其原因可能是膨胀阀开度过大,造成高压侧压力低;制冷剂不足及压缩机存在故障等。发动机一直保持怠速运转,发现压缩机的负荷升高到6.5N.m,制冷剂压力升高到12.2bar,蒸发器后温度下降到15.09℃,但是N280的电流没有发生变化。从数据上可以看出制冷剂压力升高随着压缩机负荷升高而升高;同时制冷剂压力低也随着压缩机负荷的下降而下降。压缩机的电流没有发生变化,原因是车内的温度与设定温度相差很高,所以空调控制单元仍然使N280以最大电流状态工作。这表明该车的故障不是由于膨胀阀或制冷剂不足造成的,故障在压缩机。

更换压缩机后,检查空调制冷恢复正常,以上的数据也发生变化。制冷剂压力:14.2bar、压缩机关闭要求:压缩机启用,不存在关闭条件、压缩机电流实际值:0.520A、压缩机电流规定值:0.520A、压缩机负荷:8.0N.m、蒸发器后温度:3.7℃。

故障排除:更换压缩机。

总结分析:该车的空调压缩机是属于电控变排量,可以通过调取空调控制单元的数据进行分析故障原因。出现类似故障时,如果制冷剂加注量正常,建议参考该案例排除方法。

4 结语

空调结构原理是排除故障的必备条件,熟悉空调原理,再根据不同车型的空调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做到考虑周全,胆大心细,故障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1]陈社会.汽车空调构造与维修[M].这个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6:136-162.

[2]王新字,郑双.现代汽车空调制冷量不足故障原因信息化分析[J].科学与信息化,2017,(4):69-70.

[3]黄慧青.分析汽车空调系统故障诊断与排除[J].大科技,2019,(44):191-192.

[4]郝孟军,陈俊.用简易方法排除汽车自动空调制冷量不足的故障[J].福建质量管理,2017,(15):133.

作者:张永坡

第2篇:帕萨特故障

发动机不能起动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起动机带不动发动机转,或能带动,但转动缓慢;起动机能带动发动机正常转动,但不能起动,且无着车征兆;有着车征兆,但发动机不能起动。造成发动机不能起动的原因很多,有起动系、点火系、汽油喷射系统及发动机机械故障等。其中因起动系统故障而造成的发动机不能起动的故障不在电控系统检查范围内。发动机机械故障应在排除汽油喷射系统和电子点火系统的故障之后再作进一步的检查。 (1)发动机不能起动,且无着车征兆

1)故障现象接通起动开关时,起动机能带动发动机正常转动,但发动机不能起动,且无着车征兆。

2)故障原因 ①油箱中无油; ②起动时节气门全开; ③电动燃油泵不工作; ④喷油器不工作; ⑤油路压力过低

1、发动机不能起动

发动机不能起动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起动机带不动发动机转,或能带动,但转动缓慢;起动机能带动发动机正常转动,但不能起动,且无着车征兆;有着车征兆,但发动机不能起动。造成发动机不能起动的原因很多,有起动系、点火系、汽油喷射系统及发动机机械故障等。其中因起动系统故障而造成的发动机不能起动的故障不在电控系统检查范围内。发动机机械故障应在排除汽油喷射系统和电子点火系统的故障之后再作进一步的检查。 (1)发动机不能起动,且无着车征兆

1)故障现象接通起动开关时,起动机能带动发动机正常转动,但发动机不能起动,且无着车征兆。

2)故障原因 ①油箱中无油; ②起动时节气门全开; ③电动燃油泵不工作; ④喷油器不工作; ⑤油路压力过低; ⑥点火系统故障;

⑦发动机气缸压缩机压力过低。

3)故障诊断与排除电子控制燃油喷射式发动机在设计上具有很好的起动性能。汽车喷射系统的一般故障通常不会导致发动机不能起动。如果出现了不能起动且无着车征兆的故障,其原因一定是发动机的点火系统、燃油系统或控制系统三者之中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系统完全丧失了功能。因此,不能起动的故障诊断和与排除应重点集中在上述三个系统中。

①对于不能起动的故障,一身应先检查油箱存油情况。打开点火开关,若汽油表指针不动或油量警告灯亮,则说明箱内无油,应加满油后再起动。

②应采取正确的起动操作方法。通常电子控制燃油喷射式发动机的起动控制

第3篇:案例1:116元的帕萨特

案例 8 116元的帕萨特 资料来源:CCTV 《经济与法》

嘉宾:

彭雪峰: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于绪刚: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期货专业委员会 委员

主持人:我们今天要说的是一个网上竞拍的案子。事情是这样的。上海一个叫韩斌的人有一天到易趣网上浏览,发现一辆二手帕萨特起拍价只有10块钱,刚开始他还觉得不敢相信,但韩斌以前也参加过竞拍,他想可能是网站在搞什么促销活动,就参加了进去。几轮下来他成功了,成交价是116块。网站也给他发来了电子合同。韩斌就根据网站提供的电话,跟卖主联系。卖主是一家卖二手车的汽车公司,他们也收到了网站那份电子合同,但是他们坚决不给,说116块钱买辆车是不可能的。

于绪刚:我认为韩斌没有错,比如我自己过去是这个网站一个经常的客户,我也注册了,我上了网以后,发现有一个10块钱起价的帕萨特轿车,我整个交易过程都是按照规则走的,而且网络公司发过来这个确认书本身和韩斌自己所做的、所从事的活动都一致的话,我觉得韩斌完全有理由来主张自己权利。

彭雪峰:前边有一个拍卖过程,这个拍卖过程,作为汽车公司来讲,他也应该是完全了解的,应该是完全掌握的,为什么他要等到这个竞拍完成之后,才拒绝履行这份合同呢?这中间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作为韩斌我想这时候他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来主张自己的权利,最终还有一个选择诉讼的程序。

主持人:那么这样的话,起诉谁?是起诉网络公司呢,还是汽车销售公司?

彭雪峰:应该是起诉拍卖汽车的公司吧。

于绪刚:对,应该起诉他。

彭雪峰:现在的这种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拍卖这种形式,一般的是买卖双方起主导作用,网络公司并不起主导作用。所以他选择起诉对象的时候,应该直接选择那个汽车拍卖人。

于绪刚:这种官司实际上是打着看,边打边看。因为这种案子比较新,不是像过去我们传统的诉讼一样,这是网上的交易,又是网上的拍卖,所以这种官司打打看,打到什么程度了,需要把谁抓进来再把谁抓进来。

主持人:但是现在有一个情况,在网络公司的数据库原始资料中,发现那辆帕萨特被拍卖了两次,一次起拍价的确是10块钱,后来被韩斌买走了,还有一次起拍价是10万,这一次没有人竞拍,就流标了。

于绪刚:我觉得要是这样的话,那可能要告就不是告一个了,我觉得应该把网络公司也抓进来。网络公司他虽然自己本身不参与这个买卖,但他有职责来维持这个秩序。你成交以后,他不是不收费的,肯定收费的,他应该有义务来维持这个秩序。因为按照常理,比如说一个汽车拍卖的话,你只能拍卖一次。如果现在我们这地方是一个拍卖场所的话,我要拍卖一支笔,我不能这支笔在这个地方拍卖,底价是1块钱,我拿到桌子这头来再拍卖,它底价是10块钱,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彭雪峰:网络公司它在自己的网站上设置这样的交易平台,就是网络拍卖这样一个交易平台,相关的规则非常不完善。比如说他如何限定,刚才说同一个标的物能不能在同一个网站的同一交易平台上两次拍卖?

于绪刚:那不可能的。

彭雪峰:但是现实这种情况就产生了。而且这次的标的物又是一个特有标的物,它是一个二手车,是带牌照的二手车。所以它不像说我帕萨特汽车一共有10辆、20辆,都是没上牌的新车。他现在是旧车,同一牌照,两次拍卖,而网站对此没有任何限制,由此可以看出在这方面的管理秩序是非常混乱的。所以于律师刚才讲,网站也有过错责任,我也同意这种观点。

主持人:那么把网络公司拉进来有什么好处呢?

于绪刚:因为这个从打官司的角度看,多一个被告就多一分保障。只要这个被告本身有支付能力。而且你有几个被告来对你的主张承担责任的话,你会多一些保障的。

主持人:那就是说如果韩斌把汽车公司和网站都告了的话,那么这个官司可能会打得更有把握一些。但是在这个案子里面呢,韩斌还是选择把汽车公司给告了。

现在韩斌的手上有三份证据,一份是网络公司给他发来的电子确认书,这个上面就写着:您收到这份邮件是由于您在“易趣”网上的竞标商品已经成交,您的出价是116元。第二份是电子合同,上面有拍卖物品的名称、成交价、买主和卖主的情况等等。另外还有一份证据是整个交易的过程,领先的这个叫“home565”的就是韩斌本人。有了这些证据够不够?

于绪刚:这个足够了。因为我们国家的《合同法》对于合同这个表现形式,它也是加了电子邮件,包括交换数据,类似这样一些形式。这没有问题。我觉得韩斌他有足够的证据。而且他一般用自己的电脑进行交易,很多这些资料,在电脑里都还有备份的。这些证据应该是充足的。

彭雪峰:《合同法》明确地规定,这种书面合同的形式就包括电子数据的这种交换,交换的清单和电子邮件。

主持人:但是汽车经营公司到了法庭上,他觉得这份合同是无效的。

于绪刚:他的理由是什么?

主持人:因为他们觉得首先第一,他们输入的底拍价是10万块钱而不是10块钱,第二他们认为116块钱就把我们的车买了这是不可能的。

于绪刚:这个肯定是不成立的。因为对于合同什么样的是无效的,《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它不属于这种情况。《合同法》规定就是有五类合同是无效的,欺诈胁迫的合同,如果它损害了国家利益,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第二类无效的合同就是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这也是一种无效合同;还有一种就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说你本身是一个买卖,但是你买卖的是军火或者是淫秽物品,那么这是一个看上去的合法形式,但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还有一种就是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还有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的,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我觉得从本案看它只是一个拍卖合同,它没有违反这些法律规定,那么这个合同应该不能说它是无效的。

主持人:但是这个汽车经营公司认为他们输进去的底拍价是10万块钱,而不是10块钱,所以他们认为这样的一份电子合同并不是他们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

于绪刚:你说你输入的不是10块钱是10万块钱,那你来证明,你输的是10万不是10块钱。

彭雪峰:他要负举证责任。

主持人:也就是说他要举证。这个汽车公司他们请了专门的网络专家,给他们分析了几种原因,第一个就是在网络传输的过程当中可能会出现数据的丢失情况,第二种就是网站的管理人员人为地修改数据,第三就是可能是黑客的入侵,第四就是他们自己永达汽车公司的操作人员自己操作失误。

于绪刚:那他还是要举证,比如你找到我的话,我也可以说出很多理由:可能是网站的管理人员,可能是黑客入侵,可能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也可能是数据传输的过程中丢失。但你得举出证据来。

彭雪峰:不管他举出再多的事实,列举再多的可能性,最终在网上达成一致的这份合同已经产生了。也就是说拍卖过程已经完成了。即使他拿出证据来,作为韩斌来讲我是没有任何过错的。我所看到的网络终端显示出来的数字就是10块钱,而且我参与竞拍的过程也是从10块钱逐步上升到了116块钱。作为我来讲我没有任何过错,而这种最后的结果,得到了网络公司书面通知的确认。我就应该要求对方按照这个去履行。

主持人:实际上作为韩斌来说,他当时看见这个网络上显示的底拍价是10块,他又有什么理由不相信这是你汽车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呢。因为你是10块钱我才参加,你要输入10万我还不参加了呢。

于绪刚:对,那肯定不参加了。

主持人:汽车经营公司还提出了另外一个理由,他们认为这样一个电子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因为不可能116块钱就买了一辆二手帕萨特。

彭雪峰:这个理由我觉得需要特别说明一下。显失公平这一点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基本原则,

但是这个基本原则不能被随便地滥用。它是不能抗拒一般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这种意思表示的一致的。因为意思表示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一个前提。双方当事人只要意思表示一致了,而不用去关注标的物的价位高低。这是一个比须要明确的东西。如果当事人基于自己的考虑,比如说我基于我的扩大影响的考虑,或者是开拓市场的考虑,或者是推销我的最新产品的考虑,其他的还有照顾老客户的这种考虑,我可以把这个商品的价位定得很低。如果从一种市场的角度去看的话,也许它是不公平的。这个东西比如说是1万块钱,我卖100块钱,或者说卖1000块钱,那很显然是不公平的。但是只要双方当事人是自愿的,法律不应该去过多地去干预这些东西。

于绪刚:这里面还要注意什么呢?因为它不是一个普通的交易。比如说我卖汽车了,我的汽车就在展厅那边了,我定好价格了你买就行了。你本身这是一个拍卖,拍卖本身就应该承担着风险。拍卖本身有的是有底价拍卖,有的是无底价拍卖。尤其是无底价拍卖,拍卖到一定程度的话,如果追捧的人不多的话,可能价格就非常低了。

类似这样的情况不是没有。1993年有一个公司拍卖恒生笔记本电脑,1993年,10年以前,当时笔记本电脑一台应该是好几万块钱,它底价是1块钱。这51台笔记本电脑全部处理掉了。你说这个底价公平吗?现在这个帕萨特汽车它是10几万块钱,底价是10块钱,和10几万只有一万倍之差。那么这个笔记本电脑和底价之间有几万倍之差,哪个公平呀。拍卖本身就应该承担风险。

当然了拍卖可能是某一个东西卖得价格非常高,比如像凡•高的画。过去我记得可能在上海,有一个电话号码拍卖了60万。你说这个公平吗?这不一定,因为是拍卖,尤其利用了网络的操作系统,你就要承担有可能卖得特别特别低的风险。

彭雪峰:从他一个企业知名度的提升,还有它一个企业形象、市场形象这个角度去考虑的话,他去履行这样一份合同,对于他自身的影响应该是非常良好的。

于绪刚:我倒希望你去做拍卖公司吧。

彭雪峰:我们古代就有一个是商鞅变法吧。商鞅变法他为了取信于民嘛,他说谁把这个木头搬到南城门去,就给一百两金子还是一千两金子,我记不太清了。这个就是纯粹为了一个示范作用。其他人可能不相信,觉得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就像现在没有人相信116块钱能买一辆帕萨特汽车一样。但是你卖了,这是取信于民了,你的企业形象一下就提升起来了。以后再有这些事情产生的时候,大家至少对你产生的是一种商业上的高度信任。

于绪刚:大约在1996年也出过这么一个案子。有一家国内大银行的某一个分行,为了推广自己的市场,开展自己的业务,出了这么一个标语:耽误你一分钟赔你一块钱。有一个人他确实就碰上这样的事情了。他在这个行下面一个支行先存了25万块钱,过了几天他取走了9万,还剩了一部分钱。再过一段时间他去取钱,银行不给他取,说你这个款你已经自己提走了。这个人说不可能是我自己提走的。最后经过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发现是监守自盗。银行的一个职工偷了他的密码,伪造了他的存折,又伪造了这个银行的章,把款全部提走了。

从发现钱被盗到案件侦破完,这期间可能是112天,112天算是16万多分钟,那么既然说耽误一分钟赔一块钱,这个人就把银行给告了,主张要16万。就是一诺16万。这个案子后来一审法院判的并不是赔他16万,只是算有效工作时间,就是把周末、假期,把其他时间全部扣除了,可能赔了他几万块钱。

主持人:好的。我们还是回到帕萨持这个案子。这个案子还在审理的时候,发生了一起让韩斌感到意外的事情,这个车让它原来的车主以12.8万元给卖出去了。韩斌知道以后非常生气,他就想你这个时候怎么能够把车给卖了呢,案子还没有审完。如果法院判定电子合同是有效的话,那么这辆车就是我的了。

于绪刚:这种情况更说明需要对网上交易加强监管。这等于是存在三个交易了,不管成功还是不成功。第一个交易起拍价10元的,韩斌竞拍成功了,汽车公司不愿意给;第二个是起拍价10万块钱的,没有人来进行竞价;第三个就是车主把车给卖出去了。这说明什么问题,网上交易太混乱了,应该加强监管。

彭雪峰:对,这三个交易实际上标的物是一个。对这种情况下咱们国家目前的规定有没有限定?比如说网络公司设置这种拍卖交易平台的话,你对标的物有什么样的监管措施?我这个标的物拿来是不是在我掌控之中?这些没有规定,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在同一个交易平台上,把同一辆汽车进行反复地拍卖。

主持人:那现在这个车子已经被卖掉了,韩斌应该怎么办?

彭雪峰:这个我想问题不大。如果最后法院判决确认韩斌应该得到这辆车的话,而原车主已经把他的车给卖了,那么汽车公司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他负责赔偿韩斌的损失。最后的履行方式是不是韩斌真正的能够得到这辆车,我想并不重要。如果得不到的话,他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比如说这辆车是以12.8万元给实际销售完成了,那么韩斌只需要付出116块钱就应该得到12.8万元的一辆车。现在车没有了,那就由汽车销售公司把12.8万元补偿给他。

我现在我倒非常关心,这个案子最后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主持人:他们双方是以和解的方式,然后撤诉了。

于绪刚:和解撤诉了?和解是一个什么结果?

主持人:和解内容我们也问过他们双方当事人,他们在签订和解协议的时候已经商量好了一定要保密,所以具体情况我们也不太清楚。法院的裁定书也非常简单,只是写了和解撤诉的结果,没有案情事实。我们估计他们双方都互相作了些让步。

如果说你们两位是韩斌的代理律师的话,你们两位会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接受和解?

于绪刚:如果我是韩斌的代理人的话,我可能会把诉讼进行到底。因为这个案子本身无论从判例上、从立法、从司法、从各个方面看都有重大的价值。而且韩斌并不是没有理由呀,他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自己是买了这辆车的。即使是现在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但有法律精神在,所以我就会说服或者是我会支持我的当事人把这个诉讼进行到底。

彭雪峰:余律师的这种选择前提是以天下为己任。他是想利用这个案子至少填补一个法律规定的空白,在司法实践当中拿出一个很成功的判例来。这种选择当然是对的,但是作为当事人他可能有自己的意愿。比如说他的全部诉讼请求通过和解的方式也能够得到满足,那他就可以选择撤诉,这是没有问题的。

像这个案子最后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终撤诉了。那么也许这里面隐含着就是,比如说被告方做出了重大让步,原告方才同意提出撤诉的。至于这种让步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我们现在只能够猜测。我也可以极端地猜测韩斌全部地得到了满足,比如说汽车公司按12.8万元的价格赔偿了韩斌,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所以我说这个案子是否要进行到底,从完善立法的角度来讲,进行到底是非常有好处的,但是从当事人个人权利个人利益的角度来讲,诉讼进行下去也有很大的成本。另外诉讼的最终结果,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毕竟116元和一辆帕萨特之间这个价值还是不相等的。

于绪刚:还是不能这么看。既然是拍卖,如果你定的底价确实是10块钱的话,116块钱就是很高了,也增加了10几倍,真是已经很高了。

彭雪峰:于律师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于绪刚:但是我觉得,我从这个案件的结果可以判断,我觉得对韩斌肯定是不利的,他们要保密嘛。

彭雪峰:也未必。咱们假设一下他们和解协议的内容。假如是汽车公司100%地赔偿了韩斌的诉讼请求,但是他又不愿意对外公开承认自己经营过程当中的一种过错,所以他要求我给你钱可以,但是你必须对外保密。作为韩斌来讲他是一个个人,他只要得到了相应的经济补偿,那就够了,对外宣传没有多少实际的意义。所以他也就接受了这样一个条件。

刚才说假如我们是韩斌的代理律师,我们是否会同意和解。我觉得这个并不重要,重要的在于假如我们是这个案子的法官,我们该怎么样判这个案子。我觉得这是最重要的,因为这种判决本身可能就意味着一种社会的整体的倡导。比如说我是应该规范网络公司的经营行为,还是应该明确汽车销售公司的责任,还是应该限制韩斌这种利用人家比如说不管什么样的原因,导致这样一个交易公平差异比较大的这样一个结果,还是应该限制他个人的一种行为,这里边法院的判决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于绪刚:我想在这个过程当中法官可能也会触到一些难题。比如说当他发现证据并不足以支持到底是谁对还是谁错的时候,法官可能会有难题。到底网络公司承担责任,还是汽车公司承担责任,还是让韩斌承担责任。

彭雪峰:其实我个人以为现在这个案子的难题不是发生在证据上,而是发生在法律规定上。证据已经很明确了,因为交易行为已经完成,电子合同已经出现了,这个是证据已经充分了。剩下来就是对于这种行为有什么样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个好像不十分完善。

主持人:其实由于相应法规的这种欠缺,所以法官在判案的时候也缺少很多依据。

于绪刚:这个也就非常依赖于法官的那种创造性,非常非常重要。因为现在这个社会完全是变化非常非常快。

彭雪峰:法律的完善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其中有很大的一块,法律的创立就是靠司法实践当中的一些实际判例来完成的。尤其是对于我们现在的经济生活发展速度这样快,有很多新的问题,法律还来不及去规定。

于绪刚:这个案例出来以后,我想肯定有很多媒体进行了报道,大家对它的结果都在翘首以待,甚至学者,甚至一些其他的专家,甚至其他法院都在进行关注。我觉得法院应该充分地利用这个机会来创造性地适用法律。

当然现在好的是,我记得是去年底广东省颁布了一个网上电子交易条例。但它只是可能主要借鉴像美国、联合国,甚至包括香港一些电子商务交易的一些内容,我觉得还是不太完善。

彭雪峰:它的内容主要是把电子商务、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给予了确定,但是那个东西只是一般性的原则性的规定,在司法实践当中还缺乏操作性。

主持人:关于今天的话题,我们就先聊到这儿。现在我们的生活已经越来越离不开网络了,网上的交易越来越多,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也会越来越多,这些都对我们现行的法律提出了新的课题。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可以更为放心地让网络来为我们服务。

第4篇:萨特作品《墙》的存在主义分析

选择地狱——用存在主义分析萨特的作品《墙》

摘要:存在主义人学以人为本体,从人的内部来分析和解释这个世界,是哲学史上,也是文学史上的进步。存在主义强调的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及自由选择这两个层面,是以主观选择为出发点的一个流派。《墙》的主人公伊比塔在狱中摒弃了一切情感,选择用麻木的方式去面对荒诞的人生,然而难以预料的故事结局却令其不禁失声大笑。

关键词:选择 存在主义 地狱 自由

萨特是西方存在主义大师,他的影响不仅涉及哲学领域,也蔓延至文学地带,他用这两种艺术表现形式表现了自己对哲学思辨的探索。

存在主义透露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世界观所表现出来的巨大危机,许多知识分子开始感受到了忧闷,焦急不安的情绪,他们四处找寻真理,探索出路,存在主义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文化土壤中诞生并成长的。 让—保尔·萨特是法国著名的文学家和哲学家。萨特于青年时期就特别专注于求知,创作,为其日后的创作生涯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早期的他所推崇的是“绝对自由论”,随着时间的流逝,萨特渐渐地改变了自己过去的观点,这正是对真理追求的执著表现,这时的他所推崇的是“相对自由论”。《存在与虚无》是此时他的最佳作品,他认为存在主义人学并非随心所欲,任意而为的,人在自由选择的同时,就担负着一些相关的责任。自由选择并非没有局限,也会受许多因素的约束。存在主义强调的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及自由选择这两个层面,是以主观选择为出发点的一个流派。《墙》是萨特在其“绝对自由论”时期(1928-1939)所创作的一部短篇小说,作品的故事很简单,叙述的是西班牙革命战士伊比塔在临死前的境遇以及其心理状况。最引人注目的是故事的结局,伊比塔本着以假供来戏弄敌人的目的,反而害了队长,令其蒙害,故事的结局伴随着的是无止境的冷笑声,回荡在灰暗的监狱中。故事以荒诞色彩为基调,然而却相当有力地反映了荒凉的现实,令人不禁感叹世事无常。伊比塔在死亡即将来临之前抛开了众多世俗的烦恼,显得镇定从容。故事中主角在预知会死的前夕将友情、亲情抛至九霄云外,并与这些奢侈品划清界线,也就是将自己和以前的情感生活割断,他的内心因不幸的命运而变得麻木,万念俱灰,似乎也悟透了一切,觉得过去、现在以及将来的一切已经都不再重要。主人公的感悟,其心理活动都为这部作品的悲剧性戏剧结尾埋下了伏笔,为故事营造了灰色的氛围。相对于外面的世界来说,监狱是一个小世界,伊比塔及其两位难友在死亡威胁之下展示了不同的选择,相异的人生观,他们面对死亡的态度是有区别的,但总而言之都有畏惧的心理,这是人之常情,只是陷入那样处境的人所表现出来的处世态度就因人而异了。故事的结局安排得比较诱人,有着深奥的哲理,这或许就是艺术魅力之所在。伊比塔在死亡的威胁之下有着选择余地,也

是对其将来的一次重要选择,出卖战友明哲保身还是以死来保护战友。他选择了后者,但并非出自于为了保护战友的目的。友情已经在他的心头消失地无影无踪,他也并不觉得战友“格里”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有价值,他不出卖“格里”完全是出于固执,或许这就是伊比塔的初衷。他选择了以戏弄敌人的方式来对付敌人的审问,瞎乱说了一个地方——坟场,然而后果不堪设想,弄假成真,格里因事态变故恰巧来到了坟场,格里的命运抹上了可怜的悲剧色彩,然而这个却是伊比塔不经意的选择所造成的悲剧,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吧,难以预料的事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主人公的世界里头。萨特在故事的开始便给故事的主人公创造了“极限境遇”,这种环境是萨特用来表达存在主义人学基本观点切入点,他正是利用“极限境遇”来表现世界的荒谬,生存的孤独的。作者认为人在这个荒诞的世界里是无助的,人的力量微薄而有限,但是人是有着“自由选择”权利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主观意志,并以此来支配人生道路中的种种选择。伊比塔正是这样的一个人物,他身处“极限境遇”,然而却有着一定程度上的选择能力,这种终极环境正是生存选择取向的最佳表现氛围,其出发点便是能更好地表现作者存在主义观点,显然萨特如愿以偿。 伊比塔被困在到处充满黑暗的监狱里,生存对他已失去了往日的色彩,生命顿然也变得毫无意义,他已不再怀念“墙”外的生活。存在主义是强调自我的,主观意识对生存状况的决定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但是并非唯心主义,因为存在主义的自我是有一定局限的,受着特定外围因素的影响。伊比塔的生存选择虽然对其未来的生活起着重要的决定因素,然而也会受到当时他所处环境的影响。不仅如此,伊比塔的任何选择都透露出一定的“绝对性”,也就是无论他如何选择其生存状态都会是荒诞,孤独的。死亡的威胁令伊比塔更趋于自我,其性格,以及内在心理状态也显得更具鲜明性,昭示着人在极限境遇中任何心理状态都会变得极端的道理。 “他人即是地狱”,“他人”对作品中的主人公伊比塔来说已经不再重要。伊比塔的意识是自身的存在,并非和他人的存在有什么密切的联系,人都是独立存在的,并由自身的意识所支配。人的自由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他的命运,决定着他的人生路。存在主义中人才是本体,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具有此思想的人的生活——品味。存在主义比较注重人本身的意义,在意的是人的本质。存在主义的这些观点,从存在主义者将哲学说成“人学”这一事件便可知晓人在这一流派思想中所占的比重是多么的大。这一流派从人的内部去观察,并发掘人的本性及以对人本身的探索来揭示人存在的真谛。伊比塔认为人是为了自己而存在的,在狱中他感悟许多,自己便是自己,生存并非为了他人。 这一简短的故事结构完整,前呼后应,以时间向前推移的方式平淡地叙述了一件荒诞的故事。并非只有伊比塔的生活是荒谬的,他身边人的存在也是荒谬的。两个狱中的难友,一个叫汤姆,一个叫胡安,胡安是个年轻人,可以说只是个小家伙,然而却因为哥哥是个战士便被抓到狱中,这是多么的荒谬!两个难友都预知到了将来的命运,也都非常害怕去面对死的那一霎那,特别是可怜的胡安,无辜地被处以死刑。当然他心里头是不甘心和害怕

的,荒诞的生活对他的迫害实在是太大了,想想他只是个未经事的小家伙,却要面临死的考验,死的威胁。青春时光尚未过足瘾便要提前告退,实在是悲哀之事。作者利用荒诞生活对一个年轻人所带来的影响来昭示这个世界会给人带来无止境的空虚,痛苦和寂寞。伊比塔对这个可怜的小青年一直都持怜悯的态度,但是也不会太在意他的存在,因为他觉得他人也只是为他们自己存在罢了,既然生命对伊比塔而言已经没有丝毫的意义,那么他人对他而言当然也是无意义的存在。 监狱里头是肮脏的,最令人心寒的是监狱内饥寒交迫,而犯人只有单薄的衣服用以遮体。对待寒冷,他们三人所采用的方式是迥异的,汤姆选择做体操的方式来温暖自己,其实是在做无谓的挣扎。胡安因太担心自己的生死而陷入苦恼和畏惧中,将精神集中于此,而稍微地忽略了周遭的寒冷。伊比塔则不同,他的肉体和心灵都在一定的程度上有些麻木,麻木令其忘却了寒冷,更确切地说应该是他选择了淡忘,将身边的一切都看得平淡。面对寒冷,三人所选择的对抗方式是不同的,可见他们在生存选择方面有自己的独立意志支配着。生存对他们各自来说有着不同的定义,汤姆是竭力挣扎抵抗命运,胡安是怀着畏惧的心理对待即将发生的一切,伊比塔则心灰意冷,没有继续生存下去的愿望。 比利时医生的出现显然加重了故事环境的灰暗色彩,这是一个奉命行事的医生。他的职责是来安慰三人的心灵创伤,来陪盼他们度过这个漫长而又寒冷的夜晚。三人当中只有胡安会觉得他的到来是有必要的,因为这个可怜的年轻小伙子若是没有安慰的话很可能会在天亮之前疯掉。人在临死前找一个人去安慰那人受伤的心灵,让他不必因为承受不住煎熬而疯掉,其实就好比在砍杀一个人之前先给他一些安慰的词句,好温暖一下他,然后把他砍杀。在犯人受刑之前找一个医生去安慰他们似乎也是平常无奇之事,然而细细品来会发现这是多么地滑稽,多么地荒诞。比利时医生对这种场景是习以为常的,当然也就决定了他在狱中所说的话,所办的事皆是出于义务。这三个即将被处以死刑的犯人的存在对比利时医生而言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比利时医生和胡安的对话比较有韵味,胡安显得慌张畏惧,而且有些幼稚,比利时医生却是以慈父般的形象,路人般的冷漠回答他的提问。作品中的主人公伊比塔是非常讨厌这个角色的,厌恶他的言行举止。在这里一共有四个人,其中三个是死了的,姑且存活着的是奄奄一息的躯体,而比利时医生不同,他是活着的,而且活得并不差。 在死亡的前夕,他们所关注,所幻想的是将来怎么个死法,死时的状况是怎样的,这是他们考虑的最多的事。人死之后,主观意志便消失,也就不复存在于这个宇宙之中,便成虚无之态。死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即将而且必然会发生的事,只是迟早的问题罢了,在伊比塔看来迟早也并非一个问题,在他的意识中,人就是会死,就如此简单。死是人所面临的最严峻问题,这是极限境遇,是人生所到达的终极地带。面临这种处境的人当然会不自觉地考虑自己会是怎么死法,作者利用极限境遇来表达其存在主义观点是他重大的艺术特色之一。 汤姆是个健谈的人,他在狱中以不停地讲话来掩饰和抚慰心惊胆战的内心,好让自己的思想不至于进入太糊涂的状态。汤姆是伊比塔的难友,然而

也只是患难之中相遇的有些许友谊的朋友。“他人即是地狱”的信仰告诉他,自身和他人是不相容的,就如同水和火的相对立关系。汤姆和伊比塔的关系是紧张,而且不具任何意义,两人的交谈简单而又具有自观性,对方的感受是怎样的并不重要。伊比塔的走动都会使汤姆“猛惊”一场,并对伊比塔的举动回敬以仇恨的眼神,由此可见两人的内心距离是足有十万八千里的,他们都是独自存在的个体,只是命运的驱使,有缘相聚,除此之外,丝毫没有其它的东西存在。两人在多次的谈话中都体现出了厌恶之情,自身和他人的关系便是敌人的关系。 选择决定命运,人活着都必然地在做不断的选择活动,对一些事物的取舍,对遭遇一些境遇时是避开还是迎难而上,都是一种至关重要的选择。其实选择无大小之分,“蝴蝶效应”是最好的证明,当然不可直接译过来。一些看似不重要的选择往往便是事情发展方向的关键之所在。路该怎么走由个人的主观意志所支配,任何人都得对他自身的选择负上一定程度上的责任。选择就如同站在一个能通往四面八方的交错点,究竟该往何处前往由本人决定,而这不同的决定将导向不同的风景。绮丽的佳境,抑或肮脏的地狱都是人的不同选择所引导并通向的目的地。选择并无后路可退,但是当一个人在一个地方落定之后依然会有许多选择的机会等待着他继续选择。 伊比塔选择了地狱。他是在遭遇了被扔进监狱之后的种种煎熬后,做出了如此这般的选择。伊比塔选择了死亡,选择了冷漠,这些都是由他自由支配的,然而,伊比塔的选择是在他人所做出选择的包围之中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的选择都关乎着其他人,也相反地会受其他人影响。在死亡威胁下选择生或死,是对一个人的终极考验,严肃而冷漠的氛围或许会压得一个人喘不过气来。在感情方面,伊比塔面对着荒诞的世界,选择了遗忘,并将感情抛至九霄云外,这是在临死前所做的选择。 故事着重从人的内部来分析人,阐明道理,这是对一种艺术的执著探索的良好表现,然而作品中有些思想消极颓废,冷漠无情却流露出太多的消极之状,读来未免有些压抑。作品的艺术成就无可厚非,存在主义的理论观点以及故事的安排和布局在作品中都表达得相当完美,其艺术效果是能表现出来的。 学术具有着相通性,哲学和文学是一脉相承的文化表现形式,将两者相融相汇,令其开出绚烂的花朵是文化史上的灿烂印记。萨特将存在主义深深地融入至文学中对文学的发展有着相当重要的贡献。荒诞的艺术表现形式令存在主义文学具有了相当强的表现力,能非常完美地表现以人为核心的存在主义观点。哲学是人的哲学,这个世界也是以人为主体的,所以将人放在第一位来去探索和领悟这个世界的璀璨及荒凉是一种比较好的探讨方式。人是本体,有着独立的意识支配着生活,其选择的取向是自由的,也是以独立的形式存在的。伊比塔在荒诞的世界中选择了地狱,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他的选择决定了他的命运,他的个人意识及观念决定了他的荒诞遭遇。

荒诞、自由选择和他人既是地狱

这是一个有着很强烈的真实感的故事,以至于很多人都把它看作一部写实的作品。但其实这又远远不止一部写实作品那么简单。其实很明摆着的,萨特又再一次向我们玩弄了他的存在主义,“荒诞”、“自我选择”和“他人既是地狱”如同隐身的幽灵自始至终地贯穿着整部作品。? 荒诞阴暗潮湿的监狱,三个衣着单薄的死囚,两个无政府主义抵抗分子和一个完全无辜的青年。在死亡前夜的思考让他们经历了从理智到迷失再到小便失禁的混乱,极刑威慑下意识的土崩瓦解在营造了灰暗阴郁的氛围的同时,也推动了故事一步步地走向了荒诞,或者说荒诞本身就是一步不离地伴随着故事的发展。荒诞可以说是整个故事的内核,又在最后一刻面包师的话语中得到了彻底的爆发。但荒诞绝不仅仅局限于此,在整部作品中,荒诞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贯穿始终。从胡安无端被捕的荒谬理由到比利时医生的出现,三个“死亡的人”和一个冷漠的安慰者之间不痛不痒的对话,间断的理智和一次次相互之间矛盾的无果而终,这些都向我们揭示了俘虏面对死亡时的思维混乱和局外人的漫不经心之间的悖论。而当伊比埃塔艰涩而牵强的洞穿死亡的意义(?)之后意外获得了一个生存机会的时候,他似乎仅凭固执的本性坦然地选择死亡,于是当他抱着死前愚弄施暴者的心理编造了一个喻意深远的地址之后却又反被荒诞的变数所愚弄。到此荒诞理性的爆发了。我们可以尝试把作品之中的荒诞分成两种:一种是外部世界的,比如胡安的被捕,比如长枪党向他们宣布死刑的时候甚至没有完全弄清楚他们的身份。这样的荒诞在作品中的出现在让人感叹世界本身便充满了不计其数的荒诞的同时,也是和人们内心的荒诞相适应的。而一种荒诞就是内心的,自发的荒诞。当伊比埃塔意外获得了一个生存的机会的时候他却因为选择了死亡。伊比埃塔作出这样的选择,并没有受到某种主义的激励和鼓舞,也不为任何道德律令所约束。从大的角度看开来,他并不是为了西班牙抵抗运动的胜利;从小的角度说开去,他也不是从出于对友情的忠诚或对某个人的崇拜。甚至他已经在一夜的自我思考中放弃了历史、回忆和爱。他说,这仅仅就是因为“固执”。固执即非主义,又非目标,而只是一种状态。我们可以理解说,他的选择完全不是出自一种理性,而纯粹是一种莫名其妙的非理性行为。对自己的生死都可以以这样一种非理性的方式置之,放弃生存而选择死亡,这个决定难道本身不充满了荒谬性么?这样我们推开出去,似乎萨特认为一个人作出选择并不需要根据确定的标准与明确的理由,也就是说不需要绝对依靠理智行事(?)。而和伊比埃塔相反,他的战友格里出于求生的愿望而藏身于公墓,恰恰使伊比埃塔胡编乱造的恶作剧成为事实。两个人行为的结果都与自己原先设定的行为动机大相径庭、背道而驰,这使得两种选择和整个故事的结局都呈现出一种荒诞。而我们讨论的这两种荒诞,即外部世界的荒诞和内心世界荒诞的相契合的点就在于,任何人的选择都因无据可依而呈现出偶然性,于是这个世界就因人的随心所欲而充斥着俯首皆是的偶然性,并进而因此呈现出一种荒诞。在萨特的理论中,或者进而推开出去的泛泛而论,善与恶不是绝对的。? 自我选择的悖论(?)在面对死亡,生命还剩下不到十二个小时的时候,伊比埃塔的不断的自我思考和心理活动在不断向死亡逼近的过程中也在缓慢地契合着

自我选择的步调。从情绪上来说,他同时也经历了一个从空白到故作镇定到恐惧到万念俱灰、选择死亡的过程。而从心理上来看,在极刑前对社会他摒弃了他者甚至爱人,对世界和历史他选择了完全的遗忘,进而对死亡自觉而又坦然地接受,但当某种意义上的超脱撕碎了欲望和生念的时候(?),荒诞在隐匿多时后浮出水面。作品发生的情景设置颇有意味的。墙内封闭的世界,临行刑前的最后一晚。这些极为严酷的周遭环境,也能更加贴切地表现出世界的荒谬性和生存的孤独性——存在主义永恒的命题。毋庸置疑,在这个荒诞、无助的世界里,即便人的力量在微不足道,仍然是有“自由选择”的权利的,我们仍然能够用我们的主观意志去作出人生道路上的种种选择。人的自由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的人生路。正如同伊比埃塔在一晚的内心煎熬之后选择了地狱,选择了死亡,选择了对待世事的冷漠和无动于衷,这些都是他能够掌握的。然而,伊比塔的选择是在他人所做出选择的包围之中的,譬如长枪队法西斯或者是那个胖子队长。其实,任何一个人的选择都关乎着其他人,也相反地会受其他人影响。这就牵涉到另外一方面了,自由选择的过程会受外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自由选择的结果又常常是没有人可以掌控的。我们可以分析这样一个事情。三个人在监狱里时,他们对于饥寒的态度不尽相同,汤姆选择毫无意义的反抗和牵强的、掩饰的喋喋不休。胡安的恐惧彻底击垮了自我并妄图得到医生的救赎。伊比埃塔由对自己内心恐惧有意识的压制导致了麻木,进而摒弃他者而主动选择死亡。三者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自己的命运(?),但意志上的自由选择还是受控于外部世界的不确定因素,不难发现其实这种因素正是造成荒诞的真凶。我们在意识上和行为上拥有着自由选择的权力和自由,而放在一个更广泛的角度来看,我们所作的自由选择又是在他人的自由选择围绕之中的。同时自由选择的结果却又是受到许多外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变得难以掌握,这就是这个世界如此荒诞的真正原因。简而言之,我们可以说,我们可以选择自由选择的方式,却不能选择自由选择的结果。初衷、动机和最终结果的相背离,这就是自由选择的悖论。? 他人既是地狱在这部作品中,“荒诞”是风格,“自由选择”是隐藏其中的一个哲学命题,而“他人既是地狱”则是作品所阐述的一个重点。文中,伊比埃塔自始至终没有对两位同病相怜的难兄难弟抱有任何好感,哪怕只是单纯意义上的怜悯和亲切感。比如文中刻画汤姆和伊比埃塔的关系。虽然只是一些细微的细节描写,却同样能够感受到两人之间的心理上的距离。他们之间的语言交流都带有过于强烈的自观性,对方的感受如何并不重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在和自己交流甚于和对方交流。无疑,这样的交流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再如作品中伊比埃塔的走动都会使汤姆“猛惊”一下,并对伊比埃塔的举动投以仇恨的眼神。或许对于他们而言,只是命运的驱使才使他们相聚,除此之外,丝毫没有其它的东西存在。而对于胡安,伊比埃塔也不会太在意他的存在。他人也只是为他们自己存在罢了,既然生命对伊比埃塔而言已经没有丝毫的意义,那么他人对他而言当然也是无意义的存在。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另两人所表现出的态度同样是自我而排他的。譬如胡安甩开汤姆善意的手臂,汤姆向伊比埃塔投来仇恨的目光,诸如此类。或许是死亡的恐惧瓦解了理智而催生了失常的愤怒,但这至少证明了三个人都是孤独的,对彼此都是有意或者无意地心怀芥蒂。另外在囚室中另一个人物——比利时医生的存在则

让“他人既是地狱”这个命题表现得更为淋漓尽致。他的出现显然是加深了故事的灰暗色调,让人感叹世态的炎凉。对比利时医生而言,这三个即将被处以死刑的犯人的存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甚至他只是把他们当成是观察人临死前生理症状的试验品而已。又譬如比利时医生和胡安的对话,胡安显得慌张、畏惧而又幼稚,而比利时医生却是以一幅居高临下慈父般的形象,以路人般的冷漠回答他的问题。正如伊比埃塔所说的那样,囚室中三个是死了的,姑且存活着的是奄奄一息的躯体,而医生则是活着的,而他所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活着的人对死亡的人的居高临下。“他人既是地狱”是萨特存在主义的重要命题之一。人和人之间是始终存在着隔阂的,就算身处绝望之地,这份隔阂也不会消失半分。自身和他人就如同水和火一样,是不相容的。这就完美地契合了《墙》这个题目,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堵墙,“人对人是狼”。《墙》可以看成是存在主义哲学的在文学史上的又一份宣言(?)。而“荒诞”、“自由选择”、“他人既是地狱”这三个存在主义名词则是贯

穿《墙》的三条主轴。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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