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理财工作方案

2022-05-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推进依法理财工作方案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推进依法理财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加强财政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财政体系和机制建设,规范财政行为和运作程序建设,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方式,建立稳健的财政机制,提高财政运行效能,为建设法制财政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与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相结合。

二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与财政改革相结合。

三是坚持财政规范化管理与强化服务意识相结合。

四是坚持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满足公共需求相结合。

五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

六是坚持作风转变与工作效能、工作质量相结合。

三、目标任务

(一)目标:经过三年在财政系统开展依法理财工作,力争达到财政公共服务功能健全,财政各项制度完备,财政运作体系和机制健全,财政管理规范有序,监督检查职能充分发挥,法制建设制度化、经常化,财政队伍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二)任务:

1、加强财政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改变财政面貌,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加快财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设施配备工作,尽快满足和适应依法理财工作的需要。

2、加强制度建设。一要依据《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建立健全社会经济发展与财政改革发展同步的法规制度,与地方性文件相统一的财政制度,与强化财政管理相配套的制度,形成科学严密、立章有据、规范有文的财政管理机制。二要修订、完善局领导机构设置及职责、局属单位设置及职责、内设科室设置及职责。三要修订、制订、完善财政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使财政各项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法必究。在此基础上,将各项制度和办法汇编成书,发送相关单位,部分制度统一内容、统一规格,挂牌上墙。

3、强化预算管理,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机制。一要依法完善县乡新一轮财政收支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转移支付范围和责任,达到县乡各部门、单位人权、事权、财权相统一的目的,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基础建设力度,保障全县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二要建立稳健的财政机制,制定新一轮财源建设规划和3—5年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规划及考核办法,极大地调动县乡两级政府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严防财政收入大起大落,导致预算运行循环不畅、失调。三要建立规范、严谨、流畅、高效便捷、公开、公平、透明的预算收支管理机制,对预算收支各项指标实行科学的精细化管理,完善县乡两级政府财政收支责任制,实行严格的考核考评奖罚制度,确保预算高效运行,建立预算收支数据信息网络系统,做到及时、全面、准确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四要积极推行综合预算,依法确定政府非税收入范围和基数,全面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缴分离,统一政策”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要积极探索国库集中收付制管理和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大胆创新财政支出管理新模式,不断提高国库运转水平。六要制订“两政一教”债务化解方案,逐年消化“两政一教”债务。七要建立预算运行分析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全面准确把握,判断经济形势和财政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八要规范公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铺张浪费,坚持勤俭办事,高效运作的原则,严控超预算支出。

4、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组织、管理体系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程序,严格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

5、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一要科学合理地配置资产,保障工作正常运转。二要加强资产使用管理,严防资产损坏和丢失。三要严格资产处置工作,严防国有资产变相低价处置。四要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工作,严防资产流失。

6、强化会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业务,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一要依法设置会计帐薄和会计科目,规范使用会计凭证,严格记帐规则,规范会计核算流程,真实、全面、及时编写会计报表,大力推进会计电算化,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达到会计资料合法完整统一。二要加大会计培训教育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培训教育活动,实行会计人员长期再教育战略工程,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三要经常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不断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业务。四要加强会计考核考评工作,制订会计考核奖惩办法,对会计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考评,将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依据。

7、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全面促进依法理财工作。一要根据财政“十一五”普法规划和法律进机关进岗位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在全系统长期开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活动。每个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60小时,撰写学法体会不少于2篇,笔记不少于32k200页。二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大小会议、普法宣传月、周、日开展形式多样、独特新颖、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更多的人了解、支持依法理财工作。三要加大法律培训教育力度,制定培训教育计划,卓有成效地开展培训教育工作,举办岗前政策法规培训考试和依法行政程序规则培训考试每年不少于2次,实行持证上岗,达到合法合理理财。四要明确执法工作,落实执法责任。把财政法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盘量化,层层落实责任,与各乡镇财政所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法制工作目标责任书,使财政法制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检查、月评比、季通报、年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财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统一表彰奖励。五要清理规范地方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地方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与中、省、市、县文件、政策、法规及要求相统一,使国家、集体、部门、个人之间不相矛盾,避免政出多门,政令不畅现象。六要严格执法,建立理财过错责任追究机制。重点明确执法主体、执法责任、执法范围、执法任务、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制订严格的执法考核办法,对执法工作绩效实行考核考评制。建立及时有效的理财过程纠错机制,明确过错责任追究对象、追究方式、追究程序、追究程度,区别不同过错情况,严格依据《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有关条款,坚持“有错必纠,处罚到位,惩教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质量。

8、强化监督,完善机制,发挥职能。一要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和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改革发展、与其职能充分发挥相适应,与省市财政会议精神要求相统一的财政监督检查机构,重点是做好监督检查机构的性质改变,建制级别的提升,人员编制的扩编等相关工作。二要建立规范的监督检查方法和程序,强化监督措施和手段,积极推行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监督、全系统监督、信息化监督,认真开展内审和多层面的外查工作,把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与公、检、法、审计、监察部门联合起来,实行资源共享,提高财政监督检查整体效能。三要建立财政社会义务监督员体系,制订财政义务监督员实施办法,把财政义务监督员工作与人大、政协监督工作紧密联合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社会义务监督体系和机制。四要依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制订县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对全县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收入征管情况,退税免税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行静态和动态监督检查管理。静态就是在行政企事业单位实行三年轮回监督检查制,动态就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活动,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要构建财政电算化信息网络监控系统,加快实施“金财工程”建设,在县、乡财政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对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国库资金拨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立项申报、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流动等情况实行电算化信息网络监控,做到随时掌握和了解财政资金的动态流向情况,闲置资产的处置情况,国税、地税、农税退税情况,非税收支使用情况。

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各乡镇财政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学法用法制度,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加强财政财务工作人员新知识、新政策、新制度、新技能和通用法律法规制度培训,按照《公务员法》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依法理财知识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培训方式、学时要求和考试标准,不断提高财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依法理财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法律机构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努力建立一支懂财政、懂法律、政治强、作风硬的高素质队伍。

四、实施步骤

依法理财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底为宣传动员和全面启动阶段。重点抓好宣传动员和思想发动,成立机构、制订方案、明确目标、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工作。

第二阶段:底为分解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合法理财、合理理财、程序规范、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和实施工作,采取行之有效、切实得当的方法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地开展,妥善解决财政改革和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及矛盾,促进依法理财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保证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目标实现。

第三阶段:为巩固成果,总结经验阶段。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全面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工作;二是抓好回顾总结工作,通过开展依法理财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抓好各项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四是认真总结,撰写好总结材料和相关上报材料工作,迎接上级验收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为检查验收,考核评比阶段。重点工作一是制订检查验收考核评比办法;二是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检查验收考核评比小组,分片进行达标检查验收、考核评比。三是做好省市检查验收所有相关工作。四是依法理财试点工作经省市检查验收后,根据对各基层单位检查验收考核评比结果,组织召开全财政系统依法理财经验总结交流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在依法理财试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先办法另行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确定依法理财责任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各科室负责人是依法理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依法理财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工作,不定期检查指导督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抽调人员,成立依法理财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纪检组长、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属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局办公室、税政法规科部分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使依法理财工作得到组织和力量的保障。三是全盘量化依法理财各项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采取局长包全盘,副职包联片,科室包所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办法,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组织和实施工作,把依法理财各项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各个环节、方方面面,真正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二)建立严格的依法理财考核工作机制。一是制定依法理财检查验收考核办法。二是日常管理工作采取月安排月检查月报告制,季小结季通报制,年考核年表彰制。三是依法理财工作实行单项考核,不纳入财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依法理财工作考核将由依法理财领导小组进行专一组织考核,对考核结果前3名进行表彰奖励。

(三)加大经费投入。依法理财工作全局性强,涉及方方面面,硬件和软件建设比较多,标准高,任务重,因此,县乡财政要在省、市补助经费的基础上,要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保证依法理财工作正常开展。

(四)实施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现理财行为权责统一,各所、科室、局属单位要明确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追究程序、追究方式,要坚持有错必纠、处罚到位、惩教结合的原则,不断强化依法理财的责任意识。

(五)构建财政信息网络化建设。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为促进依法理财提供电子信息技术服务,达到县、乡财政与同级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六)广泛宣传,改善环境,营造氛围。一要通过组织召开大小会议,在系统开展依法理财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撰写体会,使财政干部对依法理财的重要性及其目的意义有较高、较深的认识,才能统一大家的思想,凝聚大家的智慧,发挥大家群策群力积极参与依法理财工作。二要办培训班,对依法理财工作进行系统性、全面性、可操作性、业务性的辅导讲座,让大家都要知道我在岗位做些什么,应该怎么做。三要制作大幅过街红,办专栏,在新闻媒体报道,中心广场电子屏幕宣传,音画制品宣传、依法理财文化长廊、依法理财知识问卷调查、依法理财考试等形式开展多种宣传活动。四要加强信息报道。开展多思考、多调查研究、多做实实在在的工作,写出具有全局性的、指导性的、典范性的信息报道,进行全面报道,才能让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依法理财工作,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工作改善内外环境,才能为顺利完成依法理财各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氛围。

推进依法理财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切实履行公务员主管部门法定职责,积极参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逐步提高人事法治水平,持续推进人事依法行政,建立结构科学、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的行政执法体制和严谨、高效、便捷的行政监督体制,确立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人事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形成科学、民主、法治相统一的人事行政决策制度以及权力与责任挂钩的人事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切实做到人事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各类人事争议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人事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或制裁,人才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全市人事系统尊重、崇尚和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实现执政为民的要求。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市政府《意见》对公务员观念和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充分认识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教育培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加强市区政府依法行政中的能动作用,完善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建设,提高全市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以政府人事部门的积极作为参与全市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等专项工作,推进市区政府依法行政。

(一)将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市“五五”普法规划,健全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和集中培训学法制度,建立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责任处室:局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牵头,公务员管理处配合。

工作目标:联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人事任免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明确有关制度规范并切实加以落实。

(二)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公务员学习《决定》,深刻领会其基本精神,明确其确定的主要任务,增强贯彻实施《决定》,加强政府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责任处室:局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

工作目标:联系市政府法制办明确有关制度规范并切实加以落实。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制度,对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务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保证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

责任处室:局公务员管理处牵头,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配合。

工作目标:联系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明确有关制度规范并切实加以落实。

(四)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为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选拔推荐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

责任处室: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工作目标: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有关工作要求选拔推荐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五)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要求,参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对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调整执法权限,下移执法重心,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公务员管理问题,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提出政策意见和处理建议。

责任处室:局公务员管理处。

工作目标:履行公务员主管部门职责,按全市统一要求派人参加各项专题调研和专项改革工作,相应提出政策处理意见。

三、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人事依法行政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局公务员依法行政自觉性

《意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要求各政府部门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深入学习《决定》和《意见》。对照《决定》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责任处室:

1、局人事处负责报告局党组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决定》和《意见》;

2、局机关党委牵头、局政策法规处配合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决定》和《意见》;

3、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落实人事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组织全市人事系统公务员学习《决定》和《意见》,总结我局依法行政情况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

工作目标:购买学习辅导教材,组织集中学习,适度开展宣传。

(二)建立健全重大人事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研究制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程序、听证、合法性审查以及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增强人事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力度,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处室:局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和人事处配合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规范。

工作目标:研究制发相关制度规范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

(三)完善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照《*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市政府统一要求,及时审查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做到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无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的现象发生,无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人事行政管理服务对象义务的现象发生。

建立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公布制度,对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程序宣布失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规定或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

责任处室: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局办公室及相关处室中心配合。

工作目标:发文落实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定期清理等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组织清理建国以来我局制发的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整理各处室中心初步意见,按照全市统一清理标准,提出清理审核意见,报经局领导审定后报市政府法制办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完善人事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政府人事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杜绝以收费、罚款等方式筹措行政执法经费的做法。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责任处室:局办公室。

工作目标:明确制度规范落实政府要求,保证人事人才工作经费。同时,联系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落实人事行政处罚罚款收据和账户管理等事宜。

(五)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目前,涉及我局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市驻军干部随军家属工作安置办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法规性文件。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政府人事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现象,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确保《公务员法》等人事人才政策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执行。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侵害人才权益、扰乱人才市场秩序、影响人事人才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

责任处室:

1、局公务员处牵头,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处、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人事争议仲裁办配合,落实《公务员法》确定的各项制度规范;

2、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其相关政策法规;

3、局政策法规处、人事争议仲裁办负责落实《劳动合同法》确定的有关制度规范;

4、局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负责落实《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5、局流动调配处负责,人才服务中心配合落实《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市驻军干部随军家属工作安置办法》;

6、市职改办牵头,局职称处、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中心配合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7、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处负责落实《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政策法规;

8、市军转办、军转处、自主择业办、军转培训中心负责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法规;

9、局人事争议仲裁办负责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人事争议仲裁法律规章政策性文件。

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起草相关制度规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各类人才合法权益,配合政府法制机构、部门法制机构、部门信访机构妥善处理人事行政复议、诉讼、仲裁以及信访事项。

(六)规范人事行政执法行为。

1、政府人事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要遵循立案调查等法定程序,使用统一执法文书。对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理由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必须如实告知;

2、深化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梳理量化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裁量幅度的人事行政许可条款,依法规范人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积极实施三步式执法程序,防范和化解人事行政争议;

3、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适时推行网格化行政执法方式,努力解决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人事行政执法盲点和死角;

4、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对不同市场主体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完善人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

责任处室:局流动调配处。

工作目标:按全市统一部署不断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

(七)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认真贯彻《*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定期梳理人事行政执法依据,明确岗位执法职责,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

2、建立健全人事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机制,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推行动态量化考核并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体系;

3、加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责任人员,依照《*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处室:

1、局人事处负责明确岗位职责事宜,并采取措施落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2、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梳理执法依据,起草人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组织执法检查,并配合局人事处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工作目标:有安排,有总结,有落实,杜绝出现故意或重大过失违法执法行为。

(八)接受外部监督,树立和维护人事依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1、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同时,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拓宽公众意见反映和诉求渠道;

2、完善人事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建立依法行政统计制度,定期对行政决策、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制宣传培训、政府法制组织体系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及时总结并面向社会公布人事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3、依法受理处理人事信访案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健全机制,加快人事政务网站及其信息的维护和更新;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责任处室:

1、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中心配合,落实依法行政统计、报告制度,依法受理处理人事行政复议案件,组织相关处室参加行政诉讼并履行行政诉讼判决裁定;

2、局办公室负责制定人事信访和人事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面向社会公开,按规定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依法受理处理人事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工作目标: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及时受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认真调查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

四、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市政府打造法治政府的决心。积极参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是政府人事部门参与全市重大决策的渠道之一,持续推进人事依法行政更是建设法治人事,保障人事人才管理秩序,维护人才合法权益,优化人才环境的重要工作,是提高人事人才工作服务于“两型社会”建设贡献率的重要手段之一,需要全局同志高度重视积极作为。

凡是需要建立或完善相关制度的,相关责任处室中心应深入调研,抓紧联系,尽早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凡是本方案印发之前,已经存在相关制度规范的,各处室中心应结合现实情况,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并列出清单保证落实;凡是工作任务需要协调党的部门予以落实的,应主动沟通有关党委部门明确意见。市政府《意见》规定需要以活动为载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责任处室中心应统筹安排创造条件加以落实。

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实施本方案的统筹协调工作,各处室中心应深入调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注意资料保存,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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